李敖自传与回忆: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被封杀的“人民公敌”
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
自一九七一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第一次十足关了五年八个月;第二次十足关了六个月,一共十足关了六年两个月,再加上被在家软禁十四个月,一共是七年四个月。七年四个月中,六年两个月是在牢里度过的。我历经七间牢房,其中有保安处不见天日的密封房、有军法处臭气四溢的十一房、有仁教所完全隔离的大平房、有台北看守所龙蛇杂处的三二房。……其中在臭气四溢的十一房里,我认识了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黄中国。
黄中国
黄中国是个怪名字,我戏称他叫China Huang,并开玩笑说:“‘黄’字在中文里动词用法是把事情给弄砸了,你这黄中国,是把中国给弄砸了,凭你这名字,你就该坐牢!”
我被国民党政府捕去,时间是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被捕后就先在保安处不见天日的密封房里,关了近一年。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从保安处移到军法处,先关到第二房,由袁耀权(上尉)与我同住。不久押房里一位大学生闹绝食,我听到走廊上一个山东口音的人在骂他,说:“年纪轻轻的,就找死啊!就要饿死自己啊!你笨蛋!”我从墙上窥视孔看过去,看到的就是黄中国。
黄中国五十多岁,是一个好大的胖子,肚皮之大,全看守所我看到的人中,允称第一。他皮肤粗糙、面目黧黑、傻不鸡鸡的。他那时新任外役,每天替我们押房中送饭送水。送水是用塑胶水桶,每房一个,他用一根粗麻绳,在饭后把水桶一个个串起来带走。串水桶的时候,空桶相碰,通通作响,我们就知道是他来了。坐牢的人听觉都非常敏锐,敏锐到可以听出牢门一开,开的是第几号房或大概第几号房,这种生存能力的离奇,没坐过牢的人是难以想象的。
黄中国原住第九房,和李政一同房,他因为案子很小,又没有共犯,就被调出来做外役。外役是囚犯们最羡慕的工作,因为他们住的牢房房门白天不锁,他们可以在走廊或院里走动、可以抽烟、可以看到家属送菜时包菜的有油的报纸、可以趁班长不在时同别人偷着讲话。……人一做到外役,大家就知道他案子不大、案情也简单,黄中国自然也如此。
我在第二房从二月住到七月,在袁耀权被判无期调走后,就一人独居。七月里修房子,我改调十一房,十一房是大房,“容积率”五人,但我亲眼见过关到十一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睡的。我住入十一房后,改关三人,另二人是第三房的李国龙(辅仁大学学生)和高时运(高山族县议员,我开玩笑,说他的名字读起来像“狗屎运”〉,李国龙是我的小兄弟兼崇拜者,高时运与世无争(至少与平地人无争),由我做龙头老大,三人相依为命,倒也痛快。
“李先生救命!”
七月十四日下午,忽然外面哭声大作,远远的听到一个人连哭带喊,渐渐过来,中间还夹着脚镣拖地之声。不料到了我们房门口,忽然房门大开,一个大汉,满面泪水、满身汗水、上身赤条条、下体只穿内裤、挂着脚镣,被监狱官和马士官长一拥而入。大汉不是别人,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一进房就大喊:“李先生啊!什么案子嘛!他们判我死刑啊!”声音发自山东男低音的一种嘶喊与绝望,令人悲愤、令人同情。
马士官长向我说:“李先生,我们老乡情绪不稳定,我们不得不偏劳你照顾他,代他写个状子。”随即对黄中国说:“你别担心啦!有李先生照顾你,给你写状子,包你无罪回家。戴几天脚镣,不算什么。”黄中国听了,突然双膝跪倒,扑通扑通向我磕起头来,大喊“李先生救命!李先生救命!”我赶忙将他扶起来,弄得我身上都是他的泪和汗。我安慰他,说:“不要担心,有李先生在,一切都没问题。”就这样的,折腾了两三个小时,黄中国情绪稍微平静。晚饭到了,大家席地而坐,要开吃了,黄中国忽然从行李里掏出五条鸡腿,那天正好中午加菜,囚犯每人一条鸡腿,而黄中国以外役身分,竟“贪污”到五条,我们大吃一惊!黄中国分了两条给我,李国龙、高时运各一条,他自己一条,就大吃起来,了无异状。饭后我向李国龙偷偷说:“这家伙原来是‘政经分离’的呢!判死刑归判死刑,大吃大喝归大吃大喝,两者互不相干。现在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胖了吧?”
黄中国加入十一房后,十一房人丁旺了,不久来了胡炎汉(中正大学毕业,辅委会简任官)、黄毅辛(中国时报采访主任),后来高时运调走、黄毅辛出狱,又来了崔积泽(牛哥、黛郎和我共同的朋友)。整天跟黄中国相处,发现他为人淳朴忠厚,他是山东莱阳的农民,粗识文字,在抗战胜利前夕,他只身跑到青岛,去做海军,但他不知道那是“伪海军”(日本统治下傀儡政府的海军),所以不久胜利,就变成了“汉奸”。我笑他“要做汉奸早做啊!为什么日本人要完蛋了才去做汉奸呢?”他苦笑说:“谁晓得呀!我们是乡下种田的,只晓得去青岛入海军,谁晓得是谁的海军呀!”
十四点
黄中国因为做了海军、上了贼船,在一九四九年,就因不准退役、跟到台湾来。后来他退了伍,辛苦成家,在吴兴街开了一家小米店,又因赌博纠纷,被他莱阳同乡打主意,想挖点钱。大概黄中国有点小气,不肯破财消灾,就被整起冤枉来,被诬告于一九四五年农历七月间,在共产党占领下的莱阳绕岭区,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后来派到辇至头村地方,干过共产党的小学教员。就凭这点单薄的人证和罪名,就被警备总部军法处初审判决“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了!
黄中国初审判决的案号是“六十一年度初特字第四十六号(61)秤理字第四二六九号”,我仔细研究了它的内容,在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二日,终于完成了《军法声请复判理由书状》,我共分十四点来为他喊冤:
一、本案幕后教唆人背景,不无疑问
先是莱阳同乡李□斋,以刑警身分,向被告勒索新台币四百元未遂,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幕后唆使亲戚任□传、王□兰等诬告伪证,—再缠扰。六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被告突被捕送至市警局安全室,二十三日,刑警李□斋单独进房,向被告表示其与任□传等亲戚关系,又意图勒索,被告以自身清白,不为所动,李刑警乃恨恨说“等着瞧吧!”而去。被告虽在警局备受踢打、疲劳审问,然始终未肯屈招。李刑警与任□传关系,业经任□传在调查庭庭供属实,此一连锁关系,为被告被诬之重要关键与线索,初审未就此一背景深为调查,揆诸证据法则,不无遗憾。
二、本案检举人证人相互之微妙关系,不无疑问
教唆背景以外,本案检举人、证人间之微妙关系,亦疑云重重,试看
李□斋——任□传——亲戚关系
李□斋——王□兰——亲戚关系
王□兰——任□敬——夫妻关系
①任□传、②任□声、③任□和、④任□敬、⑤任□久、⑥任□基、⑦任□山——宗族关系
初审判决未就上一微妙关系深为调查有无隐情,有无串证,即来者不疑,即允佐证,以至形成聚蚊成雷局面,然聚蚊所成,究系蚊而非雷,初审于此未能调查,不为无憾。
三、本案证词串通情形,欲盖弥彰
本案检举人证人间之微妙关系,既如上述,故在联勤总部及警察局之供词(检举状等),如出一口,语句极为类似,因在文字上及基本内容上,极易串通故;其后各证人在审理过程中,因在言词上应付不及,故语句渐趋分歧,无法互相照应。即检举人本人,亦在言词上矛盾张皇,例如:
(一)在联勤总部供卅四年农历七月十八日,在莱阳绕岭区公所受被告审问,八月间又在孙受镇审问;但在(二)检举庭时,却供以卅四年农历七月十七日,同月二十一日即释放。
供词前后矛盾。如
(一)为真则(二)必为假;如(二)为真,则(一)必为假。
事实出于捏造,欲盖弥彰,至此已极为显然。此种矛盾言词,初审略而未察,难谓适法。
四、本案有对质之必要,却未蒙对质
被告于本年六月十日曾具状声请与任□传、王□兰等对质。因于审理中,任□传之“记忆能力令人启疑;任□传供称来台后何时何地遇见被告,已记不清云云,但却于民国三十四年间之事,却自谓能记忆;又王□兰诬指被告当时任共区小学教员,为共党组织“儿童团”等,衡诸学校署假及被告学历程度,皆有背常情,应予对质,以发现真实。初审判决未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二项、军事审判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允予对质,难谓适当。
五、本案检举人迟迟检举,情形可疑
本案之检举人证人,各曾供于四十、四十一年间,在台北市中华路、漳州街遇见被告,却迟至十余年后始行检举作证,却以
(一)“来台后十数年,因终日为生活打算,无暇顾及检举,又不知如何检举”,以及
(二)“因不识字,不懂检举之事”。
等语为辩,按诸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四条“发现匪谍或有匪谍嫌疑者,无论何人均应向当地政府或治安机关告密检举”,并无因“无暇”“不知如何检举”或“不懂检举”而可免受该条例第九条刑责之规定。初审判决不就此条例追查真相,而律以居心叵测,非纵容不举即诬人为匪之罪,反于判决书中开脱以“……其迟迟检举之原因,既已说明,难谓非实等语于独自隐密不举达十余年之久之所谓检举人,其论法不当,已属显然。
六、本案有利被告证人,未尽传讯
被告初被诬告,早在五十四年,当时任职联勤四十四兵工厂,曾经总部政四处及四四兵工厂政战处政二课历时十余日之侦查,并无被告叛乱证据,因得复职,且续任原职五年,于五十九年三月二十日退休。设被告如涉嫌叛乱,联勤机关岂敢隐密?又岂敢准予复职?且准续任五年后依例退休?联勤总部六十一年五月十六日以(61)励密字第四〇五七三号函复之件,并不足说明被告当时被拘十余日之真相,设想当时被告若有丝毫嫌疑,岂能续在联勤机关留任五年之久?联勤负责调查诸长官岂无失职?初审判决据联勤此一文件遽为判定,而置有利被告证人(联勤前政四处长、四四兵工厂政战处主任、保防官李朝宗、姜穆、李志华等)于不问,难谓允当。(被告被释放后且留任五年且办退休,判决书中所谓:“并无所谓……罪嫌不足释放”,显失公允。)
七、本案检举人谎言证实,仍予采信
本案检举人任□传非但“记忆能力”令人启疑,其检举内容,虽属同一事件,亦信口乱变,无法照应,试以所供来台后第一次见到被告为例
(一)在联勤总部调查:第一次遇见黄中国时间是四十年,地点在中华路。
(二)在本部调查庭:第一次遇见黄中国时间记不清了,地点也记不清了。
同一事件——同属“第一次遇见”,竟前后判若二事,其谎言无法自圆,已不辩自明,西谚“说谎的人需有好的记忆力”,任□传记忆能力如此,何能谎言欺人而不被查觉?任□传谎言如此,初审判决却仍予采信,证据之确定,岂可如此为之?
八、本案检举谎言悖理,竞予开脱
初审中被告曾以上项第一次遇到黄中国事无法记忆为例,质问又何能于民国三十四年间之事,独能记忆清楚?不幸初审判决竟以下列语句为此一说谎者开脱:
“证人任□传三十四年农历七月十七日(即阳历八月廿四日)被俘审讯,因系其一生中之重大遭遇,故能记得。”
试问若三十四年被“匪干黄中国”审讯为任□传“一生中之重大遭遇”而能记得,六年后路遇“匪干黄中国”于他乡,又何尝不为“一生中之重大遭遇”?又何能记彼而忘此,以时间地点均记不得了为辩?初审断案憾未能持平,竟一至于此!
九、本案证言之采信,违背证据法则
莱阳失守为本案重要关键,失守日期之早迟与被告罪责之是否成立攸关,此事日期证人所供至为悬殊:
(一)其他证人:三十四年七月
(二)莱阳县长葛子明:三十四年一月
按葛子明为莱阳县长,其所供证之权威性与可信性,当远超过其他证人,但初审判决却谓“……但共军何时占据该区各乡村,并不知情,亦经葛子明陈明。”旋即进而依其他证人所供而推断:
“该村于三十四年农历七月十五日为共军占据无疑,无调查之必要。”
按诸一般市面可见之《剿匪战史》,共军攻占某城前,概由该区各乡村入手,故乡村之失守,早于城市,故莱阳附近各乡村之失守,乃早于莱阳而非迟于莱阳,此类证据,按诸证据法则,自当以葛县长及一般常识为据,不宜遽以有违证据法则之言词为断。
十、本案证据中之绝对日期,尚待确定
前项莱阳失守日期,纵于葛县长等等权威证言置不采信而单采其他证人之众口纷纷,然证人自任□传以次,于此日期,或曰三十四年七月十五日,或曰七月十八日,或曰七月二十日等等
初审何能遽断以“七月十五日”,且武断以“七月十五日为共军占据无疑”?按莱阳失守在历史学上为“绝对日期”,岂可含糊推定?此类尚待求证之证据,在未确定前,自未可判决。国防部史政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机构俱在,岂可不先加调查?岂可自行推断后而谓“无调查之必要”?
十一、本案查证结果,张冠李戴
初审于被告参加海军一事,判决谓:
“经本部函请海军总部查复:‘查本部部存现役及退除役军官资料中,无李凤歧其人,另查本军中央海训团第一期系于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青岛开训’云云,被告所谓三十四年八月至三十五年三月间,在青岛海军受训等语,显系狡展饰卸。”
按被告加入海军,单位为海军练营,并非“中央海训团”,青岛为海军营地,训练单位甚多,海军练营之成立早在中央海训团之前,据包遵彭著《中国海军史》:
海军总司令部成立在三十五年十月十六日(页一〇三七)
“海军总部成立后,首合并上海海军军官学校,青岛海军训练团。”(页一〇六四)
是则青岛海训单位之成立,早在海军总司令部成立之前,此类单位之成立,既在海军总部成立之前,如今何能由海军总部“部存”资料中查出海军练营?今初审以海军总部“中央海训团”资料为证,显系误采,且与被告所提海军练营根本不符。
十二、本案查证资料之完成性,有待商榷
前海军总司令桂永清于所著《中国海军与国民革命》第六章中早经指出海军“各自为政”,“从无统一基础之可言”。青岛海军练营渊源自抗战时期之日伪海军(总司令为鲍毓民),时间为民国三十四年之事,海军总司令部成立于一、二年后,再经播迁来台,距今且近三十年,海军档案中能否有此类资料,此类资料有否移转于当时“各自为政”,兵荒马乱之中,从移转后是否完整保存,皆不无疑问。
十三、本案有利被告证言,竟被忽略
本案检举人等诬告被告为共党之时,被告正在青岛,与所诬在莱阳活动各节,完全不符。盖于莱阳失守后(三十四年一月),被告即由即墨转至青岛(三十四年三、四月),经莱阳县长葛子明介绍入海军,此事经葛县长到庭供证,不谋而合,足证被告所言是实:
被告证词:时闻为三十四年/地点在青岛/因认识李锡爵而转请葛县长介绍/一起为十人被介绍/介绍进海军练营
葛县长证词:时间为三十四、五年/地点在青岛/李锡爵为县长之文书/曾介绍十人/介绍进海军训练营
按葛县长与被告迄不相识,故此一不谋而合,当可确信无疑。葛县长因事隔二十五年,无法记忆被告名字,但被告当年若无此一进海军事实,岂能与葛县长回忆若合符节如此?此一铁证,竟未蒙初审采信,反指被告为“狡展饰卸”,显有未当。
十四、本案被告自述本末,应予采信
本案被告追述个人在青岛任海军身世,历历如绘,例如:
(一)被告明言时间在三十四年八月,介绍人为葛子明(现在台)。
(二)被告明言地点在青岛大港莘县路。
(三)被告明言当时海军练营源自日伪海军,当时伪司令为鲍毓民。
(四)被告明言当时营房计一、二、三中队,被告在第三中队,队长名李凤歧。
(五)被告明言当时驻青岛六号码头高射炮阵地。
(六)被告明言当时学兵召集在先进营,受训六个月,每班有十二、三人。
(七)被告明言实习地点在二号码头永祥军舰。
(八)被告明言改编为第八军独立第三团,地点在胶州路。
(九)被告明言上列单位旋即改为山东劲备第二旅四团,被告属二营四连,时驻浮山区辛家庄及大麦岛等。
(一〇)被告明言当时海军中队系轮机中队。
以上诸多事实,被告若非身历其境,安能洞悉如此?初审一笔抹杀,难谓得宜。
开小差
以上十四点初审判决未当部分和事理疑义部分,都是这个案子关键所系,因此我就《军事审判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为黄中国做了复判书状。在十四点以外,我另就黄中国的名字问题,代他写了这样的陈述:
窃以自本案发生,被告厥有一事,始终未安者,即关于“黄建民”名字之有难言之隐,特附陈于次。
被告在民国三十一年,参加山东省第十三专员区保安司令部政工大队(大队长李耀亭,现在台可为证明者有于峩一,于永增),忠心政府,效命抗日。卅四年正月,莱阳失守,被告乃由即墨转至青岛(三、四月),住盖正和(现在台)家,在青岛下四方,维新化学工厂工寮做杂工,八月间,由葛县长介绍入海军练营,此时个人名字已改名黄建民,因刚到青岛时,日本尚未投降,个人因有政工大队队员身分,故不得不改名以避。
自海军练营一改再改为山东劲备旅后,被告因不甘自海军改编为陆军,乃开小差,不料被捉回,上级长官冀元铎欲将被告处极刑,经家兄黄中英求情得免。后部队进驻青岛六十里外城阳北二里华桥时,又开小差。自此遂将“黄建民”名字取消。
直到三十九年,被告在台湾入党时,曾坦诚将“黄建民”名字填入表中,同时海军身分,亦经填入。设被告若有被诬之共党身分,岂敢自行暴露如此?
自被诬共党以还,被告为顾全名誉,于逃兵一事,始终讳莫如深,故关于此段时间之人证,只有忍痛牺牲,未敢提出,虽知在台之冀元铎等人可为证明清白,但碍于逃兵身分之暴露,未敢造次。不料此一隐衷,由于入党申请表上所填“黄建民”而陷进退维谷境地,致张皇饰卸,为初审审判官先生所不谅。
如今被告自悔孟浪,特为暴白此事,并提出确能证明海军身分之冀元铎、王慧成等证人,敬请传证。则所谓共党之说,不辩自明矣。
以上我为黄中国写的状子,所根据的资料,有些确是来自黄中国的提供,但经我检查过,应属可信。例如他向我提到“冀元铎”这个人,告诉我这个人是调查局的干员,不敢请他来作证,因为怕这种人有职业性的害人习惯,请他来了,反倒可能害事。黄中国说这话后十年,我在一九八二年十月六日的《联合报》上,忽然发现了“冀元铎”的名字,上说“调查局海员调查处副处长冀元铎”贪污字样,名字与职业,都与十年前黄中国所说一模一样,可见黄中国所提出的人证,并没有乱提。可惜的是、可叹的是,警备总部军法处把这种人命关天的大案子,不传证人,就草率定案;而国防部军法局也同样草菅人命,依样葫芦。在这种上下双杀下,可怜的黄中国,就终于难逃一死了。
黄中国之死
在为黄中国写状子后两个多月(1972年10月27日),我在牢里翻译约翰·邓恩(John Donne)的诗(No man is an island,intire of itself;every man is a peace of the Continent,a part of the maine;if a clod bee washed away by the Sea,Europe is the lesse,as well as if a promontory were,as well as a ma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ine own were,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And therefore 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o bell tolls。It tolls for thee.),译之如下:
没有人能自全,
没有人是孤岛,
每人都是大陆的一片,
要为本土应卯。
哪便是一块土地,
哪便是一方海角,
哪便是一座庄园,
不论是你的、还是朋友的,
一旦海水冲走,
欧洲就要变小。
任何人的死亡,
都是我的减少,
作为人类的一员,
我与生灵共老。
丧钟在为谁敲,
我本茫然不晓,
不为幽明永隔,
它正为你哀悼。
黄中国看到了,似有所悟,他要求让他抄一份,我同意了,于是他趴在木板上,很吃力的抄了一份。这时复判判决迟迟不下来,他心中忐忑,自然是人之常情。他一再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下来,我说大概就在这几天吧,我当时已知道军法处的习惯:他们要枪毙人,复判的决定,是拖至临刑前一两小时才通知的,通知的时候,已经把人犯五花大绑了。所以,黄中国得知死刑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押赴刑场枪毙之时,他是不可能事先得知的,可是,这一真相,我是不愿透露给他的。
由于我对国民党的习性颇有研究,我预感黄中国的案子,虽然经我细心写状,也是无济于事的。这个关键在黄中国人微望轻,极容易被当做牺牲品给“缴”掉。国民党为了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腔。在这种邀功缴卷的要求下,每年得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来枪毙,乃属必然之举。所以黄中国的处境,是凶多吉少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1972年11月1日的清早5点钟,十一房的房门突然间被打开,黄中国正睡在门边,他一声哀呼,坐起来,向牢房另一角冲过去。可是,七八个禁子牢头冲进来,反铐他的两手、抓住他的头发、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再用熟练的技巧,把他架出房门。黄中国的声音,在布条缠嘴的时候,立刻就由哀嚎转变成另一种嘶裂,我一生中,从没听到人类能够发出那种声音。我坐在那里,披上小棉袄,目击全部快速动作的完成与离去,神色夷然。远远的,又一两声黄中国的惨叫,在冬夜中,声音凄厉可闻。他显然是拖到安坑刑场去了。
难友的话
当十一房房门突被打开的时候,睡在我右边的胡炎汉惊慌坐起,十指张开、两臂前举,大叫起来,一个班长讨厌他跟着叫,顺手拉了他一把,高叫“还有你!”吓得胡炎汉缩成一团,藏在棉被里。睡在胡炎汉右边的李国龙也受了惊吓,他那时刚过了二十岁的生日,我在慌乱中叫他注意保管我的热水瓶,他会意抱住热水瓶,因为热水瓶是黄毅辛“特权”来的,是他走后送给我的,得之不易。对面的崔积泽事后吓得哭起来,一边擦眼泪一边说:“什么意思嘛!人家只买一点军油,就把人家跟死刑犯关在一起,就这样吓人家,什么意思嘛!”
黄中国的遗物,班长托我包在一起,送到门外。这时胡炎汉还缩在棉被里,在里面呻吟“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好久好久,才从棉被钻出来。
黄中国留下一点水果,胡炎汉、崔积泽是忌讳的,我和李国龙分吃了,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本来该在黄中国肚里的,却装进我们肚里了。
当天晚上,大家谈起清早的事,胡炎汉说:“在那样可怕的情形下,你李敖可以冷静的做一个旁观者,还不忘记照顾热水瓶,你可真狠!”我说:“‘希腊左巴’在亲近的人死去时候,他提起亲近的人心爱的鹦鹉,走出去了,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并且,在观察人间万象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有一天,我会为黄中国做更多的事。”
如今,十二年过去了,我终于写出了黄中国的哀史,做为国民党统治下千万血泪的一页。
黄中国是中国农民,他在乱世里,莫名其妙的卷入政治漩涡,阴错阳差的客死异乡刑场。他无识无知,但其遇也哀,一如鲁迅笔下的阿Q。他在生死线上,也努力挣扎,自慰他被时代摧残的生命,有时且到了令人惊叹的地步:在他苦难的岁月里,他时常拿出全家福的照片,戴起老花眼镜,仔细端详、默默流泪。胡炎汉是基督教徒,劝他信耶稣,带他一起祷告。祷告完了,我在旁边大笑,胡炎汉问我笑什么,我偷偷开玩笑说:“黄中国枕头底下藏着佛经呢!他所有的宝全押,是上天堂的投机分子。只恐怕上不了所有的天堂,反倒下了所有的地狱!”可怜的黄中国,他真的在无可奈何之余,快速相信了双料的天堂或地狱。不论是天堂、是地狱,黄中国出于尘土、归于尘土,他已不在人间。人间已没有他的任何踪迹,只有一个垂老的难友还想起他、写出他,告诉大家:人间曾有这样一个“匪谍”走过,他的名字,叫黄中国。
一九八三年六月九日,花了十小时写成
李敖导航站(爱华山 一九四九年五ea蕎eb.com
我最难忘的一个小偷
——“黑屁股”与毛
我在军法处做政治犯的时候,有一次同一个无所不偷的小偷住在一起,小偷长得奇黑,我用台湾话给他起外号叫“欧卡曾”(白话是“黑屁股”,文言是“黑臀”,古人真有人叫“黑臀”)。因我对他不错,他说很感谢我,他出狱后,一定找个脱衣舞女,用摩托车载来,在我窗下大跳一次,在警卫赶到前,再用不熄火的摩托车载运逃走。他说:“龙头啊!不要太用功了!那时候该休息一下,看看脱衣舞,看看死脱瑞普,看看也好!”他一边说,一边扭动,学脱衣舞的模样,丑态可掬,使我笑得腰都弯了!我坐牢多年,但是从来没有那样大笑过。
“欧卡曾”只有十九岁,浙江奉化人,眷区出身,他为人好奇,对我老是问东问西。我因为整天要用功看书,禁止他老是同我说话,他就只好贼眼溜溜的看着我,一在我休息下或小便一下的时候,就赶忙同我说几句。
牢里的冬天很冷,我把我爸爸在东北穿的一件皮袍子带进来,聊以御寒。皮袍子是猞猁皮做的。猞猁又叫猞猁孙、也叫失利、也叫土豹,是东北产的一种像狸的小动物,能爬树,它的皮在皮货中是上品,在《大清一统志》中就有记录。这件皮袍,被贼眼溜溜的“欧卡曾”看中了,他用手摸着上面的毛,想向我发问题,我用食指挡住嘴,暗示他不准说话,他无奈,就一边摸着一边喃喃自语:“毛真好!毛真好!毛真好!”
“欧卡曾”连说“毛真好!”后第二天,他就被叫出去了。监狱官调查他有政治问题。因为若没政治问题,怎么会说“毛真好!”呢?那时毛泽东还在世,说“毛真好!”是什么意思呢?“欧卡曾”费了九牛二虎的气力来解释,最后才算过了关。
原来每间牢房高高在上的天花板上,都有一个扩音机,扩音机是个“大嘴巴”,也是个“大耳朵”。有情况时候它播出监狱方面的命令、号音与音乐,你不听不行,所以是大嘴巴;没情况时候它不声不响,但却是个窃听器,由中央系统逐房抽查,隔墙有耳,所以是个大耳朵。因为大耳朵只能听不能看、只能录音不能录影,所以窃听时候就难免断章取义,于是“毛真好”的误会,就发生了。
“欧卡曾”后来因为偷运香烟,被戴上脚镣,移到别的牢房去了。他临走前恋恋不舍的望着我,和我的皮袍,他大概遗憾他没法偷走这一珍贵的皮货,但他总算不虚此行,大开了眼界!唯一遗憾是一个小偷差点变成了政治犯,他庆幸他运气很好,没变成政治犯,他此后一定觉悟到“嘴上无毛”的重要了。
“欧卡曾”走后,我笑着对同房难友说:“幸亏‘欧卡曾’不是政治犯,他要是政治犯,一定是全中国屁股最黑的政治犯。全中国政治犯心黑的,可以排名;但是屁股最黑的,却只有‘欧卡曾’第一了!”
牢房一别后,流水十年间。十年不见“欧卡曾”了,早起花五十分钟写这篇回忆,写完了仍不禁好笑,我此生永远不会忘记这个有趣的小偷和他那声“毛真好!”
1983年4月13日
我最难忘的一间牢房
——《吉屋招租》与八号房
一、《吉屋招租》
美国作家欧亨利的两百五十二篇小说里,我最喜欢一篇《吉屋招租》(The Furnished Room)。写一个青年的未婚妻离开家乡,到纽约投身戏剧工作,失了踪。这青年跑到纽约去,在戏院附近的破旧大厦里,挨家按门铃找她。一天晚上,按到第十二幢的时候,看到一位女房东,他问女房东可有空房租给他。女房东说:“三楼后房有一间,要不要去看一看?”他去看了,就租了一个星期。女房东正要走开的时候,他顺便问记不记得有一位瓦希那(Vashner)的小姐做过房客?这女孩中等身材,瘦瘦的,金发略带红色,左面眉毛上,有一颗黑痣。女房东说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答案永远都是不。五个月来不断访查,总是毫无结果。白天尽花时间询问经理、经纪、学校、歌舞团等等;晚上就置身观众中,从阵容堂皇的剧院,直找到最低级的音乐厅,那么低级,他简直害怕会找到他最希望找到的人。他真心爱她,遍寻她的下落。自她从家里失踪以后,他相信:在这个周围是水的大城的某个角落里,一定躲藏着她。不过这城市就像一大堆浮沙,沙粒不断流动,没有基础,今天浮面的沙粒,明天便埋葬在软泥和粘土中。
这青年呆在房间里,茫然看着里面的一切。房间是残破的,谁也不知道你来我往,前后住过多少房客——
镜台前毡子磨薄了的部分,告诉人有成群可爱的女郎在那里走过。墙上细小的指纹,倾诉着小囚徒曾经探索过阳光和空气。溅污的残迹,像炸弹爆炸时亮光四射的影子,证实那里有人把玻璃杯或瓶子掷向墙上,砸碎了、倾泻了盛着的东西,条镜上,被人用金刚钻胡乱划上了歪歪斜斜的玛莉的名字。以往那批住客好像都曾发怒——也许忍受不了房间里浮华的冷漠——便向房间发泄激愤之情。家具布满刀斧损伤的痕迹;卧椅走了形,弹簧松了出来,像个可怕的怪物,在发着奇怪的痉挛时被杀。大理石的壁炉架崩裂了一大片,想是由于什么更大的骚乱。每块地板如同各有自身的痛苦,发出哀叫,吱吱作响。
作响的不止是家具,整幢大厦都充满了噪音——
从一个房间传来吃吃的、淫乱的、无力的笑声;另一些房间送来骂人的独白,摇骰子的声响,催眠曲,沉闷的哭泣;在他头顶,是五弦琴起劲的玎珰之声。又听到门户砰然关上,高架火车断续地怒吼;后篱笆上猫儿悲叫。他呼吸屋子的气味——不是臭气,而是潮湿的味道——好像从地下窖里钻出来的冰冷酸腐的恶臭味道,夹杂着油布和霉烂木制品的臭气。
但是,在臭气之中,忽然来了木犀草(mignonette)的香味,这种香味,是他未婚妻最喜欢的——
香气像一阵风似地袭来,那么确实、馥郁而强烈,仿如活生生的访客。那男人喊出声:“亲爱的,什么事?”好像听到有人叫他,跳起身,转过了脸。浓香在他身上萦绕不绝。他伸出臂膀要抱住它,那时全部感官都混乱不清。怎会给一阵香味专横地喊住?那一定是声音。但那不就是曾经接触过他,抚慰过他的声音吗?
“她住过这房间,”他嚷道,急忙地要找出一点物证,她所有的物件,或接触过的,就连最微小的物件,他都辨认得出来。这萦绕不散的木犀香,她所喜爱的,视为己有的香味——究竟来自何处?
房间收拾得不很整齐。镜台透明的台布上散放着半打发计——这些闺中密友,沉静而难以辨认,阴性,不定词语气,说不出来的时态。他知道发针不易辨认,便不加注意。他搜寻镜台抽屉,找到弃在那里的小小一方破手帕。他将它按在脸上,嗅到一阵芬芳傲慢的向日葵味道,然后又把它丢到地上。在另一个抽屉里,他找到几颗钮扣,一张剧场节目表,一张当票,两颗失落的棉花糖,一册解梦的书。在最后的抽屉里,有一只黑缎的蝴蝶结,这使他停下来,不知该欣喜还是失望,激动得乍冷乍热。但黑缎蝴蝶发结也是女人常用的饰物,既郑重又普通得没有个人气息,不可以证实什么。
然后他穿过房间,像猎犬一样追寻着,目光迅疾地扫过墙壁,伏在地上细察膨胀的席子的四角,搜索壁炉架和桌子、窗帘和帷帐,角落里倾斜的小橱,要找出一点看得见的痕迹,虽然看不见在她的前后、左右、内外,依偎着他,爱恋者他,呼喊着他,他的精细的感觉却灵敏地感到她的呼唤,就连迟钝的感觉也渐渐认得这呼唤。他再一次高声回答:“唔,亲爱的!”然后转过身,狂热地凝视着空虚,从木犀香中他仍然看不见形状、颜色、爱情,以及向他伸出的纤手,老天爷!这香气是哪里来的?从什么时候开始,香气会喊出声音?于是他在摸索。
他挖掘墙隙墙角,找到瓶塞,香烟等,这些东西,都不屑一顾,但有一次在席子的折缝中找到半截雪茄,且用鞋跟把它踩碎,尖刻地咒诅了一声。他从头到尾把房间检查过了。找到的只是些许流动的住客所遗下的下流的小记录;却找不到要找的人,她也许曾经居住此地,她的精神仿佛仍萦绕此间。
于是他冲出房外,去找女房东,请她仔细回忆,在他搬进来以前,这间房子住过的房客。女房东说了几个人,描写了几个人,可是其中显然没有他未婚妻的影像——
他谢过她后便摸回房间。房里死样沉寂。一度使它活跃起来的香气消逝了,木犀香散去了。只余下发酵的家具原来腐烂的气味,像储物室的空气。
希望落空使他丧失了信念。他坐在那里,注视着黄澄澄的,吱吱作响的煤气灯。不一会,他走到床前,开始把床单撕成条子。用刀尖把布条紧紧塞住窗和门的缝隙。一切布置稳当,他熄了灯,开尽煤气,心满意足地安卧在床上。
正在这青年开煤气自杀的时候,小说镜头转到了女房东蒲地太太(Mrs. Purdy)和麦古尔太太(Mrs. Mccool)的对话——
“我今晚租出了三楼后房,”蒲地太太对着啤酒泡的圈子说,“有个小伙子租了。他两个钟头前才上床。”
“真的吗,蒲地太太?”麦古尔太太无限羡慕地说,“那种房间也可以脱手,你真有本领。那么你告诉了他吗?”她神秘地,用粗糙的嗓子轻声地问。
“房间嘛,”蒲地太太用很沙哑的声调说:“是要租出去的。麦古尔太太,我没有告诉他。”
“太太,你说得对;我们是全靠出租房间过活的,你真会做生意,太太。他们要是知道有人自杀了,死在床上,很多人都不要租那房间呢。”
“正如你所说,我们要过活嘛。”蒲地太太说。
“是呀,太太;你说得对呀。上个星期的这一天,我帮你把三楼后房那个搬出去。那个开煤气自杀漂亮的小东西——她的小脸蛋长得甜甜的,蒲地太太。”
“像你说的一样,她可以称得上漂亮,”蒲地太太表示赞同,却又品评起来,“只不过左眉上生了颗黑痣。麦古尔太太,斟满你那杯酒吧。”
二、八号房
自一九七一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第一次十足关了五年八个月;第二次十足关了六个月,一共十足关了六年两个月,再加上被在家软禁十四个月,一共是七年四个月。七年四个月中,六年两个月是在牢里度过的。我历经七间牢房,其中有保安处不见天日的密封房、有军法处臭气四溢的十一房、有仁教所完全隔离的大平房、有台北看守所龙蛇杂处的三二房。……其中住得最久,是军法处的八号房,我一人住了两年半之久,引起我最多的回忆。
八号房很小,两坪大——
我第一次做政治犯的时候,关在警备总部军法处的独居小房里,整天过四面面壁的生活。佛教里的达摩老祖只面壁一面,我却面壁四面,小房有两坪大,扣掉四分之一的马桶和水槽,所余空间,已经不多。一个人整天吃喝拉撒睡,全部活动,通通在此。墙与地的交接点上,有一个小洞,长方形,约有30×15公分大,每天三顿饭,就从小洞推进来;喝的水,装在五公升的塑胶桶里,也从小洞拖进来;购买日用品、借针线、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通通经过小洞;甚至外面寄棉被来,检查后,也卷成一长卷,从小洞一段段塞进。小房虽有门,却是极难一开的,班长(禁子牢头)不喜欢开门。所以,一切事情,都要趴下来,从小洞办。这个小房,才真是名符其实的“洞房”。
在“洞房”里,随着阴晴、日夜、光暗等变化,一个人有不同的感受。在晴天时候,我有这样的经验——
每天午饭后,到下午开始做运动前,有两个多小时特别安静的一段时间,比夜里还安静,因为经常梦魇的邻居们午睡时倒不叫。我认为午睡是浪费,所以从来不睡午睡。所以我特别能清醒的独占这两个多小时的特别安静。本来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属于我,但这两小时好像更属于我,尤其是星期天的这两小时。
只要天气好,我每天中午都有一个约会,约会的对象不是人,也不是人活在上面的地球,而是比地球大一百万倍的太阳。冬天时候,太阳午后会从高窗下透进几块——真是成块的,于是在这小房间里,除了我外,又增加了动态。
阳光总是先照上水泥台,再照上地板,再很快就上了墙,再很快就上了胸前那么高,就断了。为了利益均沾,我把塑胶碗、塑胶筷、塑胶杯等,分放在几处阳光下面,然后自己也挤进去。因为阳光只有几块,所以就像照X光一样,要一部分一部分照,照完了这只胳臂,再照那只,若想同时全照到,那就只有“失之交臂”了。
太阳虽好像是个小气鬼,只照进那么少、那么短,但对我已是奢侈品(过去一年没见过)。阳光在冬天虽然热力有限,但至少看起来也暖和——几块暖和。这种光与热,都是在人群中、在地球上得不到的东西,它们从天而降,从九千多万英里的地方直达而来,没有停留、没有转运,前后只不过八分钟,光热从太阳身上已到你身上。这种宇宙的神秘,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同时感受到,有了这种感受,你仿佛觉得,虽然阳光普照,可是却与你独亲,世态炎凉,太阳反倒是朋友了。
但在阴天时候,我的经验又翻开了新页——
为了使光线好一点,为了干净一点,我买了两刀稿纸,来糊四面斑驳的墙,印格子的一面朝墙,四边抹糨糊,贴上去,立刻弄平。从最下面贴起,墙与地板接缝处露缝宽窄不一,先用桥牌拦腰一折,成九十度角,一边贴墙上,一边贴地板上,再盖上稿纸,一张稿纸可盖住四张半桥牌。桥牌也是正面朝墙,于是自王(King)到后(Queen)和什么保皇党贾克(Jack)等,都像法国路易十六(Louis ⅩⅥ)和玛丽·安托内特(Marie Antoinette)等等一样,都完了。浆糊干了的时候,稿纸就绷得很平。大功告成以后,一行行稿纸背面,白里透绿,一个个小格子都衬出来,每个格子都是空白的,就好像每天的生活一样。
原来糊的时候,只求光线好一点、干净一点,并无其他奢求——稿纸已为自己做了这么伟大的服务,还奢求什么?当然它们不够白,但白纸买不到。白报纸虽可买到,但质料太差,快变成褐报纸了。打字纸又太薄,糊上去什么都盖不住,所以还是稿纸最好。想到当年靠稿纸惹祸,今天把稿纸用来糊墙,颇有焚琴煮鹤的味道。
阴天来了的时候,我才意外的发现来了新作用。房间湿气重了,关节上的风湿开始隐隐作怪,稿纸们吸足了湿气,纷纷鼓了起来,好像也在作怪。随着抹浆糊的痕迹,纷纷鼓出了各形各状的“浮雕”。一个个看去,颇为好玩,有美女侧影、有妖怪半身、有戴高乐的鼻子、还有好几条香肠。打蚊子留下的痕迹,有时用湿抹布擦不干净,索性加贴一小块稿纸上去,加贴的部分,因为全部是浆糊,引起四面八方的起伏,活像一只白螃蟹,在那里横行。整个的感觉是,自己不但活在湿气里,还活在一台千奇百怪的湿度计里。
在这种空间的感觉以外,还有时间的感觉——
因为太久太久没有钟也没有表,甚至没有计时烛(a marked candle),没有滴漏(water clock/clepsydra),也没有沙漏(the hourglass),看时间的习惯已经退化。你无法准确的知道时间有多短或有多长,你开始没有一分钟、没有五分钟、十分钟……没有一小时、两小时。任何完整的时间感已经没有了。代替准确时间的,只是一些模糊的大段落:邻居早起者的声音,大概是5点多;早饭推进来,大概是6点半;午饭推进来,大概是11点;又是塑胶小壶来,大概是2点半;晚饭推进来,大概也推进了5点(17点);6点起身和9点(21点)入睡的两次音乐通知是一天中最准确的两次。9点过后,擦地、洗脸、铺被、看书等,总拖到大概10点才睡。自己好像一个大沙漏,从起身到入睡,十六七个小时正好漏完。
第二天,一开始,就好像把沙漏倒过来,一切从头开始——从和昨天一样的地方开始、从和前天一样的地方开始。……小时早已不是时间的单位,甚至天也不是。前天和昨天一样、昨天和今天一样、今天自然也和明天一样。甚至星期也不是时间的单位,每个星期跟上个星期、下个星期也一样。比较近似的时间单位,反倒是月,一两月或两三个月,也许会冒出一点变化——别人的变化。
每月生活都是大同、大同、大同……小异都很少。大同而小不异。
因为时间的单位变长,相对的,衡量时间也跟着大手大脚。过一个月,再过一个月,多过一个月,根本是稀松平常的事,你不会指望一天要怎样有趣、一星期要怎样灵通,自然也不指望一个月会有什么奇迹。再过一个月,多过一个月,这就是你对时间的信仰。无趣味、无消息、无奇迹,也无所谓。你是时间的批发商,你已学会不再计较小段的岁月。空间是短的、时间是长的,空间跟时间已在你身上做了奇妙的交汇,真可惜爱因斯坦的理论,竟没在这方面寻找证明。
上面这种空间与时间的感觉,都是我在第八房里感受到的。这些感受,只有在长久的孤独中,才能如此深邃、如此细腻。在第八房的孤独岁月里,我觉得我真能对人生有特殊的感受,因此它对于我,就永远有着一股莫可名状的幽情,在我离开多年以后,还会清楚的想到它。
八号房建筑以来,也不知关闭了多少川流不定的过客,我是其中之一,并且是最久的。在关闭我的两年半中,它仿佛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像一个寄居蟹,而它就是我的壳子。对其他那些川流不定的过客说来,我不知他们做何感受,但我有时仿佛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墨子说“影不徙”、庄子说“飞鸟之影,未尝动也”。有时候,我真的感觉他们影子的存在。尤其那些曾住过八号房的死囚,当他们在处决的清晨,被反扣手铐、兜住嘴巴、自房里拖出去的时候,我真的感到他们的生命与哀呼已嵌入到墙壁里、凝固在空气里。虽然,他们我一个也不认识,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但是,当我从许荣淑口中,知道在我离开多年以后,张俊宏住进八号房的时候,我第一个反应,不是别的,就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吉屋招租》(The Furnished Room)!
恰像欧亨利笔下大都市里先后租到同一旧房的男女,我和张俊宏是大动乱里先后关到同一牢房的囚犯,这种巧合,正显示出我们这些因义受难者共有的宿命。张俊宏和我,身世自有不同、遭际容有互异,但是,当尘埃落定的时候、当自由民主口号终止的时候,当赤裸的暴力以法律代打的时候,我们终于在不同的时间里、在相同的空间里,离奇的做了交汇。也许在子夜辗转、也许在午夜梦回,张俊宏会感受到八号房先驱者的身影,像欧亨利笔下感受到木犀草的芳香。感受、感受,直到他有一天也离开,把房间留给后来者。苦难就这样传递下去、接替下去,只有开始,没有终止,为人类的伤痕,永远做出崭新的见证。
《吉屋招租》,八号房,这样绝不相干的两件事,竟在我悲怆里、心灵里,如此奇怪的牵连在一处。夜色已深,我执笔做这种牵连,仿佛已回归到两地,多少沧桑、多少熟悉、多少生离死别、多少幽情暗恨,一一浮现在我眼前。这就是人生,它是那样的不可思议、那样的悲惨与凄凉,不论是东方的、不论是西方的,当它成为人生的样板,双方都可互相翻印。欧亨利不会说我抄袭了他,因为他不是别人,就是多少年前的我;我不是别人,就是多少年后的他。欧亨利住过西方的大牢,我坐过东方的监狱,当我们分别对人生有过深刻的领悟,我们演的、演的,除了大同小异的悲剧,又还有什么呢?
1982年6月12日夜1时
我最难忘的一个流氓
我第一次做政治犯的时候,关在警备总部军法处的独居小房里,整天过四面面壁的生活。佛教里的达摩老祖只面壁一面,我却面壁四面,小房有两坪大,扣掉四分之一的马桶和水槽,所余空间,已经不多,一个人整天吃喝拉撒睡,全部活动,统统在此。墙与地的交接点上,有一个小洞,长方形,约有30×15公分大,每天三顿饭,就从小洞推进来;喝的水,装在五公升的塑胶桶里,也从小洞拖进来;购买日用品、借针线、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统统经过小洞;甚至外面寄棉被来,检查后,也卷成一长卷,从小洞一段段塞进。小房虽有门,却是极难一开的,班长(禁子牢头)不喜欢开门。所以,一切事情,都要趴下来,从小洞办。这个小房,才真是名副其实的“洞房”。
严格的说,班长除了手拿钥匙外,是不大做什么事的,所有的事都由外役做。外役是选择出来的囚犯,要刑期短的、无政治顾虑的。选好后,就叫他们送饭、送水、扫地、送物,并且替班长倒茶水、洗衣服。外役的一举一动,班长都要站在背后监视,偶尔班长会偷懒、会小便,外役就可能蹲在小洞外面,同囚犯赶忙聊几句,透露一点外面的马路新闻,使囚犯“洞悉”一切。
外役因为刑期都不长,流动性比较大。寒来暑往,年复一年的,我不知“洞见”了多少外役的来去。有时候,我的确记不清他们的长相了,原因之一是:房外稍低,他们同我说话,一定得采蹲的姿式,然后把头横过来看我;房里稍高,我一定得采趴在地上的姿式,把下巴贴地看他们,双方的眼睛一定成十字交叉的,他们看到的我的眼睛,是与地平行的;我看到的他们的眼睛,是与地垂直的。双方的脸再经过30×15公分的框框一过滤,在阴暗的光线下、紧张的表情中,的确已不成人形。所以我有时候记不清他们的长相,是可想而知的。
但在这些记不清里,有一个最清楚的记忆,却使我毕生难忘,那是一张年轻、饱满、聪明、白白的脸,配上一对精明的眼睛,一张有毅力的嘴,出现在我的洞口,低声同我说:“李先生,我是你的读者,我佩服你,有什么事,凡是我能做的,就叫我做。我叫俞中兴,是杀人犯……班长来了,再见!”
法学家们一定蛋头式的以为:俞中兴一定是现役军人,不然怎么会分到军监来呢?殊不知俞中兴并非现役军人,他只是杀人时用了枪,依这个地区的枪支过敏症,凡动枪的,不管犯什么罪,一律先以“涉嫌叛乱”送军法单位,经查明与叛乱无关后,才不起诉,改移司法单位。俞中兴杀人时只用了猎枪,就犯了枪禁,就这样的,先分到军监来了。
俞中兴做外役时候,上下其手的机会总是有的,比如打菜时候,他会自动多打一点给我;装水时候,他会自动把五公升水桶装足;偶尔捡到一块报纸,他会自动高速丢进,使我这年复一年不准看报的“中华民国公民”,多知道一点“中华民国”的消息。
终于有一天,俞中兴和我有一次长谈的机会了。军监要粉饰走廊,要俞中兴做油漆匠,他做工时,要在一间间小房外面刷上一阵。当他刷到我的房外的时候,他站在梯子上,从小房的高窗向我说话,当然班长正好不在,所以我们就聊起来了。这次聊天,使我对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俞中兴身体极好,长得人高马大,他念过大学,后来讨厌做书生,不念了,去混流氓。他在桃园黑社会以足智多谋好勇斗狠出名,结果同古永城派冲突,他和外号“阉鸡”的李盛渊等,表演了轰动一时的“飞车杀人案”,杀掉古永城的大将,古永城死里逃生(古永城后来因为他案,被判两个死刑,现押在土城看守所),俞中兴就这样抓进来了。他最精彩的谈话,我写在下面:
俞中兴:他妈的警察真不够朋友。
李敖:美国黑社会有一句谚语说:“千万别同警察交朋友,因为你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公事公办。’”这就是说,警察随时翻脸无情的。
俞中兴:是啊!他妈的我们干掉了古永城他们的流氓,是等于帮了警察的忙啊!他们怎么可以反倒抓我们!他们整天靠我们养,真他妈的太不够朋友了!我们杀古永城他们,是“为民除害”啊!
李敖:可是,你忘了,你也是一害啊!
俞中兴:我是一害啊!可是我们杀了一个,总少了一害啊!他妈的警察怎么可以抓替他们办事的人!这样乱来,以后谁还敢“替天行道“”啊!
这最后一段话,大大的震惊了我,我觉得说得真是有趣之至、说得真是含义深长。俞中兴使我想到晋朝周处“除三害”的故事。周处从小死了父亲,在家乡混流氓。一天碰到一个老人家愁眉不展,他问为什么,老人家说:“三害未除,何乐可言?”问哪三害?老人家说山上的虎、水里的蛟、再加上平地的阁下你,就是三害。周处为之顿悟,遂上山杀虎、下水斩蛟,然后宣布“二害已除,我也从此改行了!”他改行向善,后来做了大将,为国殉死。俞中兴有除害之心,不管该不该他除,其人纵可诛,其心不可诛,这种有善念的青年,难道就因一念之“善”,就要万劫不复吗?
这次谈话后不久,俞中兴就被移送司法单位了。他从桃园龟山监狱写了一封信给我,我因为是政治犯,不便回信。后来听说他判了无期徒刑,移送绿岛隔离犯监狱,在移送前夜,被打断肋骨多根,显然是有意把他报废了!
我读美国休伍德(Robert Emmet Sherwood)描写流氓的名剧,深深感到:流氓之中,有的真有真性情。他们做人,干干脆脆,毫不伪君子。他们的行径或不足取、他们的人生观或很奇特,但他们放浪形骸、敢做敢为,的确比所谓上流社会的狗男女们真得多、至性得多了。上流社会的人,没人敢“替天行道”,他们只是伪善而已,实在叫人看不起。戴布兹(Eugene Victor Debs)说:“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俦;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流;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想到俞中兴,我就怆然有此同感。
1981年作
我最难忘的一段洗脑
——国民党的“人之患”
孟子说:“人之患,在好为人师。”(人的毛病,在喜欢当人家老师。)为什么喜欢当人家老师是一种毛病呢?因为当了人家老师,在中国社会风气里,就高人一级,就居于“老子感化你,你受老子感化”的教训人地位。中国历史上,为人师的头牌人物是孔子,孔子的再传弟子是孟子。在《论语》《孟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少师生之间辩难的对话,在《孟子》中尤为火爆。孟子身当“邪说”“诐行”“淫辞”风行的时代,他老先生想为人师以救世,在所难免,因此他有感而发,乃有此解嘲之言。朱熹引王勉的话,解释“好为人师,则自足而不复有进矣,此人之大患也!”以为好为人师的结果会使自己不进步,其实这种解释是不妥的,好为人师的现象,实在是一种自造优越感的心态。这种心态,发展得不过分,尚无大害,尚可有孟子式的自嘲;但发展得过分,就是病态了。这一病态,到了近代中国,不幸就真的越发展越邪门儿了。
吕留良案
邪门中最早的,是十八世纪的“吕留良案”。
吕留良(1629-1683),字庄生,又名光轮,字用晦,号晚村,浙江崇德人。他是一个遗腹子,八岁就能作文章,十三岁就组织征书社。十六岁时候,明思宗殉国,明朝完了。十七岁到十九岁,他连年逃难。后来从事选文、卖文、家教维生。三十八岁时候,他避不应试,被革去秀才。后来他的排满思想日渐浓厚,以行医和编书做主要工作。四十五岁以后,他的夷夏之防的立论,愈来愈明确,他打着朱熹的旗号,宣传民族思想。他在南京开设书坊,出售自己编刻的书籍。五十二岁时候,清朝政府征聘天下隐士,他只好剃光头发穿上僧衣,力持不合作主义。再过三年,他就死了。
在他死后四十七年,发生了一场大文字狱。湖南人曾静以叛乱被捕,供词中提到他受了吕留良评选时文的影响,于是清廷追究死人,把吕留良“戮尸枭示”,家属杀的杀、发作奴隶的发作奴隶,他的学生也一样待遇。这一场大文字狱闹了七个省,前后将近四十年,死人无算。当然吕留良的书也被毁被禁,如今流传下来的,只是凤毛麟角了。(这个月,远流出版公司推出了一套我编的大书——《中国名著精华全集》,其中收有吕留良的书,有心人不妨参看。)
按说清朝的文字狱很多,为什么我特别提出“吕留良案”呢?原因是:“吕留良案”中有一个特色,那就是统治者不但要办人,还要为人师。清廷当时的统治者是雍正皇帝,他很邪门儿,他坚持要“感化”叛乱犯,他印了一部书,叫《大义觉迷录》,居然用书来驳政治犯、来和政治犯打笔仗,妄想用帝王之笔和拙劣的宣传,把政治犯打败。——天下最滑稽的事,真是无过于此了!
《大义觉迷录》
《东华录》雍正七年(一七二九)九月里,有这样的记录:“以曾静等口供及历次所降谕旨,刊刻《大义觉迷录》,颁行天下。”在《谕旨》中,雍正皇帝说:
况若逆贼吕留良等,不惟于我朝之善政善教大经大法,概为置而不言,而更凿空妄撰、凭虚横议,以无影无响之谈,为惑世诬民之具,颠倒是非、紊乱黑白,以有为无、以无为有。此其诞幻涛张、诳人听闻,诚乃千古之罪人,所谓悯不畏死,凡民罔不憝,不待教而诛者也!非止获罪于我国家而已,此等憸邪之人,胸怀思乱之心,妄冀侥幸于万一,曾未通观古今大势。……但憸邪昏乱之小人如呂留良等,胸怀悖逆者,普天之下,不可言止此数贼也!用颁此旨,特别训谕。……若遇吕留良、严鸿逵、曾静等逆天背理、惑世诬民之贼,而晓以天经地义纲常伦纪之大,使愚昧无知、平日为邪说陷溺之人,豁然醒悟,不至遭天谴而罹国法,此乃为世道人心计。岂可以谓之佞乎?天下后世,自有公论。著将吕留良、严鸿逵、曾静等悖逆之言及朕谕旨,一一刊刻通行,颁布天下各府州县远乡僻壤,俾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之。并令各贮一册于学宫之中,使将来后学新进之士,人人观览。倘有未见此书,未闻朕旨者,经朕随时察出,定将该省学政及该县教官,从重治罪,特谕。
《大义觉迷录》的主题有三个:第一是封建问题的辩论,第二是民族(夷夏)问题的辩论,第三是皇帝私德(杀兄、囚弟、乱伦)问题的辩论。在辩论内容中,皇帝是高姿势的“晓以大义”,曾静是低姿势的“深知悔悟”。曾静在狱中,口口声声自称“弥天重犯”,最后,雍正皇帝认为曾静“思想已改正”,把他放回湖南,宣布宽大结案。
老子不杀儿子杀
雍正皇帝的宽大结案,最后表现在他对曾静的“保护”里。《东华录》雍正七年(一七二九)十月有这样的记录:
上年此事初发之时,……令侍郎杭奕禄、副都统海兰前往湖南拘曾静到案,明白晓谕,逐事开导,……而伊始豁然醒悟,悔过感恩,其亲笔口供不下数万言,皆本于良心之发现,而深恨从前之误听浮言,遂萌悖逆之念,甘蹈赤族之诛也。……
且朕之宽宥曾静,非矫揉好名而为此举也。……昔我皇考时时训诲子臣曰:“凡人孰能无过,若过而能改,即自新迁善之机。”……朕祇承圣训,日以改过望天下之人。盖过大而能改,胜于过小而不改者。曾静可谓改过者矣!朕赦曾静,正欲使天下臣民,知朕于改过之人,无不可赦之罪,相率而趋于自新之路也。……曾静等系朕特赦之人,彼本地之人,若以其贻羞桑梓,有嫉恶暗伤者,其治罪亦然;即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之。
这是明白宣示,大家不得歧视曾静,也明白告诉未来的皇帝,不许追究曾静、不许弄坏他这块“感化教育”的样板。可是,六年以后,雍正皇帝死了,他的儿子乾隆皇帝一上台,就把曾静给抓回来。《东华录》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雍正死在八月,所以这年仍用雍正年号)十月,乾隆皇帝宣布说:
曾静大逆不道,虽置之极典不能蔽其辜。……夫曾静之罪不减于吕留良,而我皇考于吕留良则明正典刑,于曾静则屏弃法外。以吕留良谤议及于皇祖,而曾静止及于圣躬也。今朕绍承大统,当遵皇考办理吕留良案之例,明正曾静之罪。……著湖广督抚将曾静张熙即行锁拿,遴选干员解京候审,……其嫡属交地方官严行看守,候旨。
两个月后,曾静虽然有先朝皇帝“朕之子孙,不得……追究诛戮”的保证,但是乾隆皇帝还是把他杀了。乾隆皇帝的理由之一是:当年我爸爸(皇考)不杀你,因为你当年只骂了我爸爸,没像吕留良那样骂了我爸爸的爸爸(皇祖)。我爸爸能够原谅你骂他,但现在他死了,他也变成皇祖级的了,所以“当遵皇考办理吕留良案之例”,以骂了我爸爸的罪,要重新核算了。就这样的,乾隆皇帝砸掉了统治者的“感化教育”的样板!——手上拿刀的人,是没有信用的!
乾隆皇帝不但杀了曾静,并且在两年后(乾隆二年,一七三七),还“缴销”(变相查禁)他老子的《大义觉迷录》。因为他终于发现,这种“刊刻通行、颁布天下”的宣传品,其实是很拙劣的,它不但驳不倒政敌,反倒有越描越黑的危险、有变相流传自己丑事的危险。当年雍正皇帝想“天下后世,自有公论”,但是,公论如何能站在统治者那边呢?天下哪有御制的公论呢?
国民党的“仁爱”
在雍正皇帝这种邪门儿以后两百年,国民党变成了当今圣上。国民党的基本意识型态是很复杂的。它包含了半吊子的中国传统经典思想、也包含了半透明的中国下层愚民思想、还包含了半瓶醋的西方和日本的近代思想。……它是这些思想的大拼盘,既半生不熟、又半新不旧。其中“感化教育”的思想,国民党有一个连他们自己都弄不清楚的师承,就是雍正皇帝。国民党对政治犯的态度,除了枪毙以外,在关人之余,老是妄想“感化”异己,妄想达到雍正皇帝那种“豁然醒悟,悔过感恩”的大效果。国民党大将陈果夫,曾有文章论“感化教育”,他说:
有些思想不正,性行恶劣的人,做出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生活的事,自然是政府所不能容许的。因为政府不仅要维持社会秩序,保障人群生活;同时也有使每一个国民都不作扰乱社会秩序与侵害他人生活的事的责任。所以政府处罚犯罪者,一方面为了社会秩序与人群生活;另一方面对于犯罪者的本身,除非罪大恶极者,迫不得已,须处以极刑,期收“惩一警百”之效而外,也应该使他受过处罚之后,能“收心做好人”,就这两方面说来,国家惩戒犯罪,全是出于“爱人”的动机,并非由于“恨人”。所以我们对于罪犯,应该使他知过,尤其应该使他知过必改。我们旧日社会上有一种风气,就是大家对于犯罪者,都深恶痛绝,敬而远之。这种恶恶的心理,不可谓坏;可是由于这种风气的结果,使犯罪过者,每每为社会所弃绝。平常的人不愿和他往来,于是他更日与小人为伍,致令他永远沉沦于罪恶之渊薮中,永远为大众所怨恶的人,无法自拔。这也可说是盗匪奸邪,所以永难绝止的原因之一。以后这种风气,应该有所矫正,应该一变怨恶之心而为怜爱之心。我们的三民主义,本是根源于“仁爱”!感化教育也都是以“仁爱”为出发点。(《陈果夫先生全集》第一册,页八〇)
就这样的,国民党的“仁爱”,便向中国人大张旗鼓了!
“难免流入空洞”
国民党首先大张旗鼓的对像是共产党。国民党抓到共产党,枪毙剩下的,就送到各地的“反省院”,饱沐国民党的“仁爱”。关于反省院,黄宝实在《闲话往事》里有《反省五年》专章,写得很实在,黄宝实说: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曾子用一个省字,现代用语便不同了,省上加一个反字,而且成了机关——反省院。反省院是民国二十二年设立的,原定九个省区,在某省即称某省反省院,以感化共产党之判处徒刑执行满三分之一而行状善良者。开始由高等法院院长兼任院长,下设训育、管理、总务三科,科置主任或称科长,训育员二三人,视反省人之多少,相当于监、所之教诲师;管理员若干人,相当于监、所之看守(林佛性长司法行政部时,接纳我的建议,监、所看守,改称管理员,看守之名遂废)。旋改院长为专任,经国民党组织部提请司法行政部任用。所以,反省院有两个主管机关,一在党部,一在政府。七月,我奉命接办湖北反省院,同时发表者,为山西反省院长武誓彭,山东反省院长陈蕴奇,河南反省院长黄凯,安徽反省院长曾三省,江西反省院长范争波(后改称行营感化院),江苏反省院长刘幕宇(云),浙江反省院长牟震西,福建反省院长赵伟民;其后又设立首都反省院,以调查科江南廖家楠为院长,规模设备,甲于各院,共成十所反省院。(廖字南才,为留法农学、法学双衔博士。)除曾三省以粤人长晥院外,其余鄂、晋、鲁、豫、赣、苏、浙、闽各院,皆以本省人为院长。
反省人的训,是依其教育程度,分别编组,予以反省教育,但程度至为不齐,从文盲到留学莫斯科。各院各自为政,并无统一教材。反省满六个月,即提付评判委员会审议准予出院或继续反省,如学校之毕业或留级。评判委员会由反省院长暨三主任、高等法院推事检察官各一人,及国民党省党部调查室主任组织之,开会时,以院长为主席。当时湖北高等法院院长为前大法官山东史伊源(延程),首席检察官为江苏钱六皆(谦),经常出席评判会议的推事是江苏李舜卿同学,检察官是江陵将王惺三,调查室主任为故立委松滋熊东皋。出院反省人必须发表共同反共并脱离共党的宣言,个别签名,刊诸报纸。鄂院并制作一种反省人经历清单,粘贴像片,送原籍县政府请继续注意其行动。但在户籍办得并不确实或根本未办,国民身份证亦未施行的当日,反省人原籍县政府肯不肯协同?有无人力足以贯注?反省人出院后,是否径回原籍?以及原籍是否清平?甚至会不会引起反感,以为你反省院将共产党并未训好,即轻易要我县政府继续注意,这又算哪一门?在在都是问题。所以,反省院的这种构想,难免流入空洞。
凭什么“感化”别人?
黄宝实又说:
其次,谈到反省人的训,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要以三民主义思想为训育方针,可不能“打莲花落”。因此,首先得充实自己,换句话说,要反省人改悔,转变,得先从理论上折服他。二十一年我当上海社会局挂名秘书时,陈独秀被逮捕了,它的书刊是交我审查的,我遂得尽窥共产党干部派与反干部之书籍,五光十色,见所未见。后来回鄂,复获邑人选学家故翰林蔡甸周贞亮(之翰)(曾在国立武汉大学授文选学)所藏粤雅堂棉连纸十三经注疏,及五局(金陵、淮南、江苏、浙江、湖北)合刻官堆纸仿殿本二十四史,于是发愤大做曾子“吾日三省吾身”第三省“传不习乎?”的工夫,终日读书。这样的“发心”,也是先伯父的影响。他除了潜心佛典,真个是一无所染。我更听熟了“一行作吏,此心全非”的训诫,所以总求免作俗吏。湖北反省院经常保持一百到一百五十名反省人,分甲乙丙丁四组授课,除训育主任训育员固定蒞讲外,纪念周、纪念日及出院式,都由我担任精神讲话,程度深浅适中,内容力求充实。我在民国二十二年七月接湖北反省院长,二十六年五月交卸,前后五个年头,就反省人笔记,编成三十二开本一百二十面的湖北反省院精神讲话第一集。可以说在这一段期间,我方始读了几本书,略知为学门径,并尝到读书的乐趣;不待老师的监临督责,而做到了“古之学者为己”。至今翻阅起来,自审尚无若何悖谬之处。七七抗战开始了,接着释放政治犯,全国十所反省院,亦一律撤销。不过,其它各地院长,皆与反省院相终始,而接替我的湖南郭良牧,才当了几个月院长。就中刘云、黄凯也叛附汪精卫了。现在,反省院长之在台者,惟南才、誓彭、三省与我四人耳。今若检讨反省教育是成功或是失败?应该说政略之配合与刑事政策是成功的,人事配备上,则不无可议。
黄宝实前面说的这些,都显示了他虽主持反省院工作,但他自己,也不过是五年间“方开始读了几本书,略知为学门径”,以这样的程度,又如何“要反省人改悔,转变”,“从理论上折服他”呢?黄宝实提到他审查陈独秀的书刊,但陈独秀是黄宝实的老师,黄宝实又何能青出于蓝呢?
“这才原形毕露”
黄宝实说“今若检讨反省教育是成功或失败?应该说政略之配合与刑事政策是成功的,人事配备上,则不无可议。”其实这话说得是太含蓄了的。黄宝实和我爸爸李鼎彝是北京大学同期学生,都是一九二〇年进北大,一九二六年毕业的。到台湾后,在台中相识。他是监察委员,在他死前,偶尔同我吃饭,从他口中,我知道所谓反省教育,根本就是失败了的,这种失败,当然是国民党好为人师的失败。这种失败,本身有它先天的不能成功性:你把人关起来“仁爱”他,“仁爱”得不满你就期满不放“继续反省”,出院时“必须发表共同反共并脱离共党宣言”,还要“个别签名,登诸报纸”来臭他、羞辱他,……这种“感化”,又有何效果呢?又如何能化解敌人——心悦诚服的化解敌人——呢?
结果呢,黄宝实做了反省成败的最佳范例:
湖北反省院有个最为突出的反省人,就是具备汉奸共党身分,伪装国民党忠实同志的情报贩子袁学易袁殊。二十一年我在上海就认识他,常常奔走于我和我的朋友之门。他是以共产党和日本军阀的情报卖给故局长吴醒亚,暗中则以国民党和共党情报卖给日本军阀,又以国民党和日本军阀的情报卖给共产党。表面上,好像遨游于国民党、共产党、日木军阀三角间,而本质即是共产党。他终于以共产党、汉奸双重罪名判处徒刑,在南京监狱执行。他是湖北蕲春人,其父袁晓岚,由于舐犊情深,请故中央委员蕲春方子樵(觉慧)活动移湖北反省院反省,并持方子樵的介绍信,请我多予教训。袁学易解到了,我仍旧以老朋友待他,以为他是“白相人”一类,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关系。一期(六个月)出院,他的朋友摄影记者王瑞麟胖子,特到武昌欢迎他出院,并摄制纪录片。抗战时,他是汪伪组织中的文化工作要员,迨共党攻占上海,他的工作和地位,更为重要,这才原形毕露。如此,得一论断,共党之求掩护,既不惜千方百态,身分“矛盾”,是随时可以“反”“合”的。
看到了吧?真的政治犯就是真的“顽劣份子”,任你国民党怎么“感化”,也是徒劳无功的!
“感化”龚大炮失败
—九四九年国民党逃到台湾后,好为人师的“感化教育”一直在大脑里发酵。国民党认为虽在主战场上被敌人打败,但在副战场上逮到几个零星的敌人予以“感化”,显然会有一种自慰的快感。因此,在“感化教育”上,国民党开始痛定思痛、精益求精。首先,他们抓到一个特大号政治犯来实验,此公就是龚德柏。龚德柏字次筠,外号“龚大炮”,湖南泸溪人,是中国最有名的老报人。他远在一九二一年就做了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随员,后来办《国民外交杂志》、《东方时报》、《中美通讯》、《世界日报》、《大同晚报》、《革命军日报》、《申报》、《救国晚报》、《救国日报》。勇气之大、笔锋之锐,中国报人中无出其右。国民党在一九五〇年三月,以“公然毁谤政府”、“与叛逆程潜勾结”等罪名,将他下狱,后来予以“感化教育”。据一九五五年四月五日,国民党总裁《在国父纪念月会中讲述保障人权及言论自由问题》讲词中所述,六十老翁龚德柏被“感化”的成绩如下:
龚德柏本是力主抗日的一人,政府对他原极重视,他在三十八年五月来台后,六月又赴香港,据报与叛逆程潜勾结,政府对于此种报告,虽加注意,原未深信,不料其于九月间重来台湾后,竟到处对军民作反动宣传,尤其在陆军大学演讲,公开毁谤政府,并指对日抗战是我政府首先发动,最高当局为顾全个人名利所决定,并指责政府未提前与日本议和为失策,尤其认为剿匪政策,犯了重大错误,其他各种谬论,不仅摇动人心,而且为共党张目,如任其流播,实足颠覆政府,动摇国本,与前获报告相印证,情节显然,乃于三十九年三月间,加以拘捕,这种防止反动的措施,自然是十分必要,但治安机关念其过去于抗战宣传,曾有贡献,仅依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交付感化的处置,乃迭据感训所长报告,龚德柏在所毫无悔改之意,种种荒谬言论,均存有纪录可查,治安机关检核感训考核报告,其思想言论,尚无悔悟,故迄今尚在继续感化之中。
这一“继续感化”,前后拖了七年,龚德柏六十七岁了,仍然“毫无悔改之意”,国民党毫无办法。最后,只好放他出来,还给他补上了国大代表。他在一九八〇年死去,活了九十岁。国民党幸亏有眼光、识时务,及早把这老顽固放出来,否则“感化”到九十岁,仍不悔改,岂不累死人也丢死人哉?
“感化”于氏兄弟落败
国民党“感化”龚大炮失败后,仍不死心,还要找特大号政治犯来实验。这时国民党的“感化教育”已经从大陆时代的一期半年延长为一期三年,并且为了实验的效果,把“生产教育实验所”改名为“仁爱教育实验所”(“仁爱庄”),地点设在台北县土城乡仁爱路二十三号。为了加强为人师的师瘾,国民党把所有政治犯都称做“同学”,请教授级的国民党或国民党同路人来上课。上课按程度分班,类似军营生活。三年期满后被“仁爱”得不够的,再延长三年,再不行再延长,没完没了。
到了一九七〇年,国民党机会来了。菲律宾马尼拉《华侨商报》的头子于长城、于长庚,因为被菲律宾政府整,于宣布戒严后,在八月十四日,以“传播共产党宣传之罪名”,给押到台湾来。国民党把这两个烫马铃薯不敢判重刑,就给交付“感化”。三天后(八月十七日),警总军事法庭就完成判决。那时于长城五十三岁、于长庚四十七岁。前者“感化”二年,后者“感化”三年。
为了优待也为了隔离,“仁爱教育实验所”特地为于氏兄弟开了专班,另盖花园洋房一幢,外加围墙,独立于“仁爱庄”的庄园之中。国民党使出浑身解数,一一把国民党或国民党同路人以轿车请到现场,为于氏兄弟“洗面革心”。其中有钱穆、曾虚白、胡秋原等等。同时在生活上,对于氏兄弟也备极优待。据一九七〇年九月十八日合众国际社报导:
于氏兄弟被判因传播共产党的宣传而有罪,这项罪名依中华民国现行军法,将被处七年以上的徒刑。
但军事法庭同时找出宽恕他们的理由,因为他们出生并成长在外国,所以他们“无法了解他们祖国的情势”。
于氏兄弟住在一所感化所的新套房中,面对着一个莲花池。
今天的这项访问,是在他们所住的两间房子的套房中的起居室里开始的。这所套房中有一个白瓷砖的浴室,自动热水器,一架十九吋的电视机和冰箱——这两件东西都是特别为他们买的——另外还有一张沙发和椅子。
这项访问于一小时半后,在该感化所花园中散步的情况下结束。那个花园中有棕榈树和热带花草。
他们俩,面对面的坐在一个摆在这间十五呎长十呎宽的房间中间的书桌边,这个书桌面对着一个有窗帘的窗户。
于长城在一九七二年八月十六日“感化”期满,国民党大力宣传“于长城昨开释”、“由衷感激政府妥善照顾”(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七日《中央日报》)。可是,“感化”的成绩,在一九七三年六月二日的中央社马尼拉专电中,我们才获得了真答案:
菲律宾移民局长雷耶士对中央社记者透露:前马尼拉《华侨商报》社长于长城,已确实加入共党驻联合国“代表团”工作。
雷耶士局长是在马可仕总统的一次游艇宴会上对中央社记者作上述透露。
这位菲国移民首长说,于长城在台北接受感化教育期满赴美不久,即加入共党驻联合国“代表团”工作。
他说,这项消息,经由马可仕总统命令菲国驻联合国代表团查证确实。
于是,国民党“感化”政治犯的“仁爱”,又泡汤了!
“感化”李敖惨败
屡战屡败但却愈挫愈奋的国民党,还是不死心,还是要把人不仁爱的按住来强迫“仁爱”。皇天不负苦心人,国民党的上帝,终于又为国民党提供一个特大号的政治犯,此公不是别人,就是李敖。
一九七〇年一月里,彭明敏在被国民党全天候软禁下,神秘偷渡到瑞典,并取得政治庇护。消息传来,国民党立刻把我软禁,不分日夜,由专车一辆、专人若干,对我紧迫盯人起来。这一紧迫盯人,先由警察单位派人,后由警总单位接力,前后“跟监”(跟踪监视)了我十四个月,直到我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被捕为止。
那时我三十五岁。先在警总保安处押了近一年。第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自保安处移军法处看守所,旋以叛乱,被乱判十年。我不请律师、不写答辩状、不上诉,准备就坐它十年,但检察官上诉,说判得太轻了,所以案子不得结。拖到一九七五年,因赶上国民党总裁死后台湾减刑,五月二十二日,改判八年六个月,经过减刑后,所余刑期只有一年多了。十二月二十二日清早,我突然被通知收拾行李,要移送“仁爱教育实验所”,就这样的,我从景美移到土城,开始被国民党“仁爱”了。
为了优待也为了隔离,国民党把我放到于氏兄弟走后的花园洋房里,开了专班。专班“同学”四人,即李敖、谢聪敏(现在美国)、魏廷朝(现在龟山监狱)、李政一(偷渡出境,现在美国),待遇稍逊于氏兄弟,(冰箱不见了,读物限读《国父遗教》、《总统言论》、《剿匪战史》、《中央日报》、《英文字典》,别的不行。)其他差不多。国民党前后请来的国民党来“上课”的,有陶涤亚、毛树清、项廼光、周道济、王洸、屠炳春、施敏雄、林钟雄、任卓宣、柴松林等等,每周来“上课”一次,我看不起他们,对他们冷眼相向,一言不发。在两旁“陪太子读书”的少将副主任、上校教导长等怕冷场,希望我讨论讨论,我一概不理。我心里想:这些人是些什么嘛!例如毛树清,是当年同我一起在舞厅跳舞的舞友;例如施敏雄,是当年我台中一中老同学施启扬的小弟。他们虽然装做不认识,可是他们怎配来跟我讲课?至于任卓宣,根本是我笔仗时的手下败将,更不足道了。国民党轿车请来这些人来“太岁头上动土”,不是胡闹吗?(我出狱后五年,在台中一中校友会席上,碰到林钟雄,我笑骂他你好胆大,居然敢来替国民党向老大哥“洗脑”!林钟雄连忙打躬作揖,他说他被请去“仁爱庄”,根本不知道给老大哥上课,只以为是给普通政治犯上课,只是去想赚点外快。后来上课时,才知道赫然坐对面的,竟是老大哥!所以原约定上四小时的课,后两小时他再也不敢来了,他说他见了我,又胆怯又惭愧。)
就这样的,我的牢狱生活就接近了尾声。国民党放我以前,依法要有人做保才能出狱,我拒绝,我说我朋友全跑了,没有保,只剩下一个“朋友”,就是你们“仁爱教育实验所”的教导长汪梦湘上校,此公笔名东方望,给文星写过稿。汪梦湘跑来,说他有职在身,不便保我,我说你老婆没有职务啊,就由你老婆保吧,他还是不敢。后来所方人员偷偷同我母亲商量,提议改由我母亲保我,我得知后大怒,我说保人就可能是每周一次向警察告密被保人一周行踪的人,如我母亲保我,母亲就有每周做线民一次之嫌,这成什么世界!他们无法,就暗示我没保人就有被继续“感化”的可能,我说没保人而继续坐牢的人,我知道不少,可是我就是没保,你们不放我可也。到了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我终于胜利,破例无保释放。我出狱那天,他们交给我《国防部绿岛感训监狱开释证明书》一纸,上面有例行印好的《行状及悛悔情形》专栏,中有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样。我既未去绿岛,也未悛悔,收到这张证明书,我真又好气又好笑。后来凭此证明书,领到身分证,又重新开始我的“没有青春只有‘斗’”的生涯,这时我四十一岁了。
如今我四十八岁了,不但依然故我,并且和所有的政治犯一样,毫无被国民党“感化”成功的迹象,我清楚知道:国民党对李敖的“仁爱”,换来的,只是彻底的惨败!
谁说还不成功呢?
全世界古往今来,有识之士,都知道政治犯就是政治犯,政治犯是不能“感化”的,当你是他们的敌人,你只是敌人,决非“老师”,你妄想为人师,对他们只是羞辱与恶心,对你只是荒唐和滑稽,你决无胜算希望。“感化”人是何等圣贤的事,你何德何能,妄想化敌为友、妄想化敌为你“学生”?全世界古往今来,从极右的希特勒到极左的斯大林,任何极权者都不敢妄想的事,小于他们的人,又何能有成功的希望?只有妄自尊大和不自量力的人,才会这样一厢情愿吧?
在我被国民党“仁爱”后四年半(一九八一),我忽然接到“仁爱教育实验所”给我的信,内容是:
李敖同学:
同学结训后之生活状况至表关切,特随函附表乙份,请详为填注,并于一周内寄还,俾资参考,谢谢合作!并祝
万事如意
训导组 启 四月十四日
我收到后,真忍不住,国骂夹杂台骂,通通肏干而出!国民党真是永远教人好气又好笑的一个宝贝党!它完全不想想:谁在出狱以后,还会喜欢接到这种鬼信?除了大脑中真的以为“感化”成功了的人,谁会起草这种鬼信?谁会干这种触人霉头的鲜事?虽然如此,我仍旧相信国民党是真的相信雍正皇帝的,雍正皇帝说:“朕祇承圣训,日以改过望天下之人。……朕赦曾静,正欲使天下臣民,知朕于改过之人,无不可赦之罪,相率而趋于自新之路也。”关在绿岛三十年的政治犯,国民党不准“趋于自新”,理由是“迭经执行监狱考核均乏悛悔实据!”(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台七十一施字第一九一五二号行政院答立委函)可是,当国民党迫于情势,竟在一九八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以“三十年绿岛感化悔悟,四名叛乱犯获得假释”的党报三版头条,告诉我们毕竟“趋于自新”了四个!三个月前关了三十年还怙恶不悛的政治犯,居然三个月后就发现“感化悔悟”了,国民党的“感化”仁政,谁说还不成功呢?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日,穷十二小时之力,一口气写成。
被封杀的“人民公敌”
小难民到大学生
三十二年前(一九四九)的五月十二号,差十三天十四岁,躺在难民船的甲板上,我到了台湾。那时候难逃成疯逃难成风,兵荒马乱中,我小学文凭都来不及领,反到念了两次初一上。到台湾后,我跳班考进台中一中初二,念到高二完了,高三念了十几天,就自愿休学在家。——我实在受不了那叫人窒息的教育气氛,我决心消极抵抗。
我父亲是一九二六年在北京大学毕业的,充分具备着北大那种“老子不管儿子”的自由精神,他随我的便,轻松的说:“好!你小子要休学,就休罢!”
我父亲当时正是台中一中国文科主任,他跑到学校,向教务主任说:“我那宝贝儿子不要念书啦!你们给他办休学手续吧!”
于是,我蹲在家里,在我那四面是书的两个榻榻米大的书房兼卧室里,痛痛快快的养了一年浩然之气。
以“在野”之身,我开始向往台大,向往大学教育会带给我一点补偿或安慰,不久以后我走进这个学校的校门,呼吸着远比中学自由的空气,我一度感到满足。
可是,很快的,大学的生活使我深刻了解所谓高等教育的一面,它令人失望的程度比中等教育尤有过之,尤其是我身历其境的文法学院,其荒谬、迂腐已经到了不成样子的地步,六七个大学外文系的大一英文的教师甚至搞不清William Saroyan是谁;而法律系的一些师生,却连Hugo La Fayette Black都不知道!
我在学院里生活,可是却对学院的空气感到十分不满,大学教育带给人们的不该是读死书、死读书、甚至读书死,它应该真正培养出一些智慧的才具,培养出一些有骨头、有判断力、有广博知识、同时又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但是,事实上,大学教育在这方面可说是失败的。大学生很少能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特立独行。他们只会抄抄笔记,背背讲义,然后走进教堂或舞会,在教堂里,他们用膝盖;在舞会里,他们用脚跟,他们的神经系统已经下降,他们不会用脑筋!
进入军队
带着失望的心情我走出大学,进入军队。一年半的军队生活更凝固了我个人的思想与悍气,因为不是国民党党员,我在野战部队中吃过一般预备军官不太容易吃到的苦,可是我很坚强。一年半从戎投笔的生涯在我的生命里渗进新的酵素,它使我在突然间远离了学院,远离了书卷,远离了跟民间脱节的一群。在军队生活里,我接触到中国民间质朴纯真的一面,而这些质朴与纯真,在我出身的“高等学府”里,早已是教科书上的名词。这段经验使我越来越感到大学教育的失败,在退伍归来,我写着:
教育好像是一架冷冻机,接近它的时间愈久,人就变成愈冷淡。太多的理智恰像泰戈尔形容的无柄刀子,也许很实际很有用,可是太不可爱了!
进入高楼
不论我怎么苦恼,我毕竟是学院出身的人,学院的影响在我身上留下了巨大的烙印,使我的职业与方向不能有原则性的修改。所以在一年半的民间生活之后,在快退伍之前,姚从吾老师正好做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研究讲座教授,问我愿不愿意给他做助理研究人员,我那时正愁走投无路,当然表示愿意。一九六一年二月六日,我坐上回程的军舰,九天以后,又回到了台大。
台大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我走回来,大有物是人非之感。过去的老朋友、老情人都已高飞远飏。我徘徊了一阵,在学校附近找了一间小房,四个榻榻米大,矮得双手不能向上举,我订名为“四席小屋”,颇得俯仰之乐。晚上从研究室走出来,整个的文学院大楼一片漆黑,我想到我的身世和抱负,忍不住要叹一口气。有时候,陈宝琛那两句诗就从我嘴边冒出来,正是:
委蛻大难求净土,
伤心最是近高楼!
我的“四席小屋”地处要津,每天客人不断,最多时候一天有十四个客人,附近环境又太吵,老太婆、少奶奶、小孩子一大堆。我虽在陋巷,但自己却先“不堪其扰”起来。熬了四个月,决定下乡。选来选去,在新店选到了一间小房,背山面水,每月两百元,于是我装满了一卡车的书,开始搬家。
在青山里、在绿水边、在吊桥上
新店乡居是我二十六岁前最淡泊、最宁静的日子,这段和自然接近的生活给了我深刻思考的机会,在青山里、在绿水边、在吊桥上,我曾细想我该走哪一条路,怎么走这条路。
多少次,在太阳下山的时候,我坐在姚从吾先生的身边,望着他那脸上的皱纹与稀疏的白发,看着他编织成功的白首校书的图画,我忍不住油然而生的敬意,也忍不住油然而生的茫然。在一位辛勤努力的身教面前,我似乎不该不跟他走那纯学院的道路,但是每当我在天黑时锁上研究室,望着他那迟缓的背影在黑暗里消失,我竟忍不住要问我自己:“也许有更适合我做的事,‘白首下书帷’的事业对我还太早。寂寞投阁对我也不合适,我还年轻,我该冲冲看!”
于是,在寒气袭人的深夜,我走上了碧潭的桥头,天空是阴沉的,没有月色,也没有星光,山边是一片死寂、一片浓墨,巨大而黑暗的影子好像要压到我的头上来,在摇撼不定的吊桥上,我独立、幻想,更带给自己不安与疑虑。但是,一种声音给了我勇敢的启示,那是桥下的溪水,不停的、稳健的、直朝前方流去、流去,我望着、望着,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眼前的溪水已变成稿纸,于是我推开《窃愤录》,移走《归潜志》,拿起笔,写成了投给《文星》的第一篇文字——《老年人和棒子》。
改变《文星》、改变时代
《老年人和棒子》的发表,在我生命里,是一个转折,过去的我,跟环境斗,以消极抵抗为多,但从《老年人和棒子》发表后,对包围我的环境,我终于做到了积极攻势与突破。
在《老年人和棒子》出现前四年的《文星》里,就是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到一九六一年十月的《文星》里,《文星》只是一个正派而普通的刊物,它虽然标榜“思想的”“生活的”“艺术的”,号召“不按牌理出牌”,但事实上,它的表现却可怜得很,在“思想上”的表现尤其可怜。大体上说,它是非常“按牌理出牌”的,而不是“不按牌理出牌”的。一个杂志,那样瘟吞吞的办上四年,不能鼓动风潮、不能造成时势、不能一言而为天下法、不能使老顽固血压高,……这是在这个地区循规蹈矩“按牌理”的结果,而不是“不按牌理”的结果。所以,我要说,《文星》生命的起算,不始于第一年,而始于第五年。
《自由中国》杂志以后,《文星》成为眼中钉的递补者。封杀《文星》既成为定案,手法自然也不厌其精,是“公私合营”式的——在“公”的手法动手前后,多次以“私”的手法上下其手,于是,离奇的讼案便一来再来,从皤然一公到公然一婆,形形色色的检察官式原告,此起彼落,离奇的罪名也就前呼后拥,——就像阿登纳(Konrad Adenauer)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拥有的跟他们品格绝不相称的下等罪名一样。
“威胁到整个社会与民族之安全”
《文星》的盛世拖了四年,最后杂志被禁、书店被封,一切都百举待废、后患无穷。朝野双方,追杀李敖,几无宁日,这好像是有道理的。因为我在四年中间,做到了否定我的人十四年也消灭不了的大成绩。这种大成绩,我用否定者的文字,来一段肯定——
“李敖君在自由中国文化论坛上所掀起的这股狂潮,实在是政府迁台以后的空前盛事,其意识形态与西方自热门爵士音乐兴起后风行的摇滚、扭腰、冲浪,以至由‘披头’歌而疯狂一时的阿哥哥舞完全相似。英国的‘披头’,自诩‘比耶稣更受欢迎’,台湾的李敖,则口口声声,自己是‘得人心的英雄’。而且,我们这位文化界的‘披头’明星李敖君,在台湾的‘卖座’情形,大概只有使台北一度成为狂人城的梁兄哥凌波小姐可以与之媲美,被人求签名、索相片的‘阵势’,亦完全相同。文坛上,勉强可以比拟的,似乎也只有新近暴享大名的‘窗外’女作家琼瑶女士。”(但没读过琼瑶作品的,大有人在,没看过李敖文章的,在台湾知识界,几乎是绝无其人。)(无非:《文星!问题!人物!》)
这种肯定,从皮相看的地方多,实在不足以为李敖光宠,我还是引一段从骨子里追杀我的,以证明在我敌人眼中,我的大成绩何在。这段追杀登在1966年2月21号的《征信新闻报》(《中国时报》前身)上,出自国民党文胆徐复观之手。他的指控是长篇大论的,我只引第二项中说我“发展之程度,早经威胁到整个社会与民族之安全”那一段——
“兹将其年来诽谤行为,根据初步不完全之统计,作成附表二。计其对个人指名之诽谤,自孔子以至胡适、钱穆,凡五十七人。其对集体之诽谤,自台湾大学文学院、中央研究院、孔孟学会、立法院、内政部、各大学中文系、全体研究中国文化者、全体较李敖年长之学人、全政府官吏、全国民党员,以至整个中华民族。谓孔子之像为‘恐怖’、将孔子思想与西门庆、魏忠贤,等列齐观。对研究孔子思想之人,除加以毒词秽语外,并谓‘早应打耳刮子’。对祭孔子之礼童,诋之为‘小鬼’。对主祭之台北市长,指为被杀作祭品之‘牺牲’。对胡适为‘大懵懂’,‘把文史学风带到这种迂腐不堪的境地’,‘脱不开乾嘉余孽的把戏’。指钱穆为‘大脑在休息,小脑正在反射’;‘近乎卜巫之间的人儿’。指台湾大学为‘分赃’、‘腐化’、‘遮羞完毕’、‘拼命捞钱’、‘与家里“欧巴桑”先奸后娶者有之;奸而不娶者有之’。骂年老一辈之学人都是‘吃闲饭黑心饭’、‘使他们的子孙因他们而感到羞耻’;‘我们不得不狠狠地打它几个耳刮子’。骂内政部是‘愚昧’、‘落伍’。骂立法委员是‘妄人’、‘可耻’。指全政府官员全国民党党员是‘这种人的耳刮子早就该被打’;‘没人格的知识分子’。骂各大学中文系是‘脓疮’、是‘义和团’、‘准义和团’;‘非狠狠开刀一次不可’。骂中国之法律是‘荒唐的法律,任何文明国家所没有的法律’。骂中国文化是‘哪一点比那用叉子吃人肉的老哥高明’。骂我们民族是连‘最野蛮的民族’都不如之民族。并向友邦挑拨‘把洋鬼子绑起来,这是中华民族美梦之一’。在附表二所列资料,尚极不完全;而此处仅随意从附表二中摘举一二,由此亦可知李敖不仅对一切用尽毒词秽语,且欲见之于‘开刀’‘打耳刮子’之行动,不仅诬尽中国一切文化,且欲挑拨我国与世界友邦之感情,使我国受到世界各国之轻视与敌视。共党未到,而李敖所发动之斗争清算之阴影,已笼罩于全台湾。国布方艰,而由李敖所出卖之民族立场,及向友邦之挑拨行为,以否定年来全朝野所做之国际合作之努力。”
看了徐复观陈列的我的“罪状”,我真该“感谢”他,“感谢”他真是我的知己。我这些短于自知的大成绩和自己不好意思说的大成绩,竟这样简单扼要的肯定于亲爱的徐之口,足证我这短短四年的努力,是石破天惊的了!
十四年大霉运
《文星》被封杀以后,我陷入十四年的大霉运,欲卖牛肉面而不可得,这是又一段一个人跟环境斗、跟环境苦斗的历程。这段历程,凄楚而惨烈,结论是:我还是我,李敖没有变。前年我复出后,有两次跟一大堆大学生谈话,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头,当场指摘我,我笑着说:“我从大学毕业到今天,正好二十年,不论环境怎么打击我,我顽强得很、坚定的很,我没有变。我一个人,在跟团体斗。二十年下来,我还在斗。你们呢?毕业后能继续斗五年,不改本色,还要斗下去、还能斗下去,我就服你们!”
多少年来,赞美的眼睛、挖苦的眼睛、嫉妒的眼睛、仇恨的眼睛、看好戏的眼睛,……多少种眼睛在看着我,我低眉自许,我横眉冷对,我细嚼黄连不皱眉!
三十二年来,在这个岛上,在东方之滨,我努力使自己不受一时一地的污染,保持自我,做特立独行的大丈夫、男子汉,我的下限标准是:“能少做一分懦夫,就多充一分勇士;能表白一下真我,就少戴一次假面;如果与覆巢同下,希望自己不是一个太狼狈的‘坏蛋’;如果置身釜底,希望自己不做俎肉而是一条活生生的游魂!”
做为一个永不自满的人,我觉得我做的不够好;但是,一为曾被判过死刑的老者的一番话,又常常在我耳边响起:“现在是团体对团体、组织对组织的时代,你只是一个人,在这岛上,谁又能比你做的更好呢?任何英雄豪杰,如果他只是一个人在这里,谁又能比你做的更多、更兴风作浪?”
康宁祥在《假如政府像企业公司》里,写道:“李敖先生是胡适先生嫡传弟子,对史学文学的研究相当杰出,为什么难以见容与政府,也要尝受六、七年的铁窗味?”康宁祥的问题,触及了我在台湾岛上处境的核心,我李敖的做法,“难以见容与政府”,这是很当然的事,我一点也不注意。教我注意的,毋宁是黄信介的一段谈话,黄信介说:“台湾戒严以来二十八年,都没有新的报纸取得发行许可,杂志勉强还有,但是大都是外省人办的,以外省人的眼光来看台湾的政治,例如《自由中国》,虽然办得很好,但与本地人的看法仍不免有出入,又如李敖,可以说是本地人了,因他来台时还是一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是这里长大的,但是他的看法仍然和我们有出入”(王拓:《党外的声音》访黄信介)
我读了这段谈话,感触很多。但是第一个感触,不是别的,而是地理上的困惑。
地理上的困惑
1935年的4月25号,我生在中国东北的哈尔滨。我的祖籍是山东潍县,祖父就生在山东。清朝时候,山东有了天灾,祖父替人赶马车,表演“东北开拓史”,在长白山上、在松花江畔,他的山东口音,一直回响在那儿。他做过工人、农民、打更的、看坟的、土匪和打土匪的。……直到八十三岁死的时候,他还不大能写自己的名字,但他的身边,却带着大量祖宗的名字——《李氏宗谱》。从烛照香薰的族谱里,我发现:原来我竟是云南人,是明朝初年迁到山东的。追追追下去,我可能是苗族。
从历史上看,苗族是中国最早的开拓者,当他们为中国建立文明的时候,汉族还野性未脱,这一追溯,证明了以种族自豪或自限的中国人,实在“历史不及格”。
辛亥革命以后,这种不及格的现象,慢慢好转,但是另一种“地理不及格”,却又严重起来。那就是地域观念和省际观念。这种观念,当政治的当权者南方人多了以后,就愈来愈不对劲。中国历史传统是:当皇上的,大都是北方人。北方人受地理环境影响,心胸比较大,虽然比南方人笨拙,但却比南方人够味儿,不像南方人喜欢搞小圈圈。喜欢搞小圈圈,对一地一省一党一派的人也许有暂时的好处,但对整个国家说来,对真正的“天下为公”说来,一定有长远的害处。
地理上,台湾是一个岛,一个大陆边上的小岛。不管怎么放大,先天上,“岛国的褊狭之见”(insular prejudice)总有它的比例。这种褊狭,配上搞小圈圈搞到台湾来的“外省人”,自然也就你圈圈我也圈圈。这种演变,是三十年来在朝在野的最大悲剧,三十年来,不论是压迫人的,还是被人压迫的,大家都变得鼠肚鸡肠,缺乏大气派。
1966年,在《文星》尾声时候,我就感到这种演变的悲剧性。那年6月11深夜,我回信给北一女的读者,写道——
你说你“出生在台湾的文盲的小镇里(台南县内)”,“大志勃勃的‘北征’,才与去年考上了北一女”,这是很不错的事,穷乡僻壤最能埋没人才,你看看古文那篇《伤仲永》,就可体会出这种埋没的情况。你在台北读书,当然比较起来,可开不少眼界,但你若“喜欢看课外书”愈多(当然是像样的课外书),你就会愈来愈发现:这个中华民国的“首善之区”,也不过是文明世界的“穷乡僻壤”,你若要真想在文明世界中眼观四面耳听八方,你必须练习拓展眼界与声幅,练习放弃“小岛的气派”“小岛的度量衡”,去瞩目这个新世界、倾听这个新世界。最能走向这条路的人,才是最有助于未来中国的人。现在大家在这个岛上住久了,多少都被感染上一种“岛气”,爱耍小把戏、爱计较小斤小两,这种现象,真是不该不该。我希望你今后读课外书,多朝开拓的方向着力,身处陆舟,心在江湖,努力去做一个大气派的人。
从1949到1981,在这岛上,我住了三十二年,没离开一步,也不被允许离开一步,我个人感染了多少“岛气”,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定有。我保持警觉,经常告诉自己放弃“小岛的气派”“小岛的度量衡”,去瞩目这个新世界、倾听这个新世界。从在《文星》兴风作浪起,我努力在这个岛上,用我的力量,“做砥柱于中流”“挽狂澜于既倒”,使远在天边的,尽在眼前。虽然我被允许活动的范围极窄、时间极短,但我究竟做到了特立独行。我敢说:三十二年来,又能发挥打击力、又能独来独往的唯一一个真人,不是别人,就是我。狄阿杰尼斯在白天打灯笼寻找大丈夫、男子汉,两千三百年后,他如找到台湾来,必然惊真人于异代!三十二年的岁月,在这岛上要发挥打击力又要独来独往,这是最值得自负的事。亚历山大大帝见到狄阿杰尼斯,自负的说:“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我愿我是狄阿杰尼斯。”三十二年后的坚苦卓绝,我的自负是:“如果我不是李敖,我愿我是李敖第二。”
“人民公敌”
可是李敖没有第二,就好像没有第二个英雄——一边“难以见容与政府”,一边“他的看法仍然和我们有出入”——一样。做为一个来自白山黑水的人、做为一个午夜神驰于人类忧患的人、做为一个思想才情独迈千古的人,我实在“生不逢时”。严格的说,我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就好像耶稣不属于那个时代一样。我本该是五十年后才降世的人,因为我的境界,在这个岛上,至少超出五十年。我同许多敌友,不是“相见恨晚”,而是“相见恨早”。今天的窘局,只是他们妈妈小产和我妈妈早生的误差。这一误差,凑合了许多根本不该碰面的人碰在一起。也许,只有从这个谑画的角度来看我难以见容于这个岛,大家才舒服一点、开展一点,而做为“人民公敌”的我,也能苟活一点。
罗素在回忆中,特别提到萧伯纳《易卜生主义精华》(The Guintessence of Ibsenism)给他的印象。萧伯纳这本书,出版在1891年,是论易卜生最精彩的一本。书中论易卜生《人民公敌》一节,尤其引人。易卜生《人民公敌》剧本,写于1882,写斯铎曼为了宣传真理,遭遇到愚昧势力对他的全面迫害——从报纸拒登到印刷厂拒印,到演讲会上被赶下台、被撕破衣服、被丢石块,写尽了一个特立独行先知的孤立与悲哀。
《人民公敌》作者本人,在三十六岁时自我流放,直到晚年,才得到自己同胞和全世界的肯定。在他五十五岁时候,他留下一封信给朋友,说:
十年以后,斯铎曼的见解,社会上一般人大概也跟上了。但这十年中,斯铎曼自己也不断在进步。所以十年以后,他的见解仍旧比一般人超出十年。就我个人来说,我感到我不断在进步。以前我每个剧本里的主张,如今都渐渐变成一般人的主张。但等他们跟到那一境界的时候,我早就不在那儿了,我又更进一步了。我希望我总是朝前走了。
近二十年来,在这个岛上,我李敖的处境,一如易卜生笔下的《人民公敌》,遭遇到上上下下愚昧势力的全面误解与夹击,同样在三十六岁之年,因义受难。等我前年复出时候,我已行年四十四了。
复出
复出的第一本:书就是《独白下的传统》,书背后说:
《纽约时报》说李敖——“受人欢迎的青年作家”,“以写讽世文章出名”,“当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圣路易邮讯报》说李敖——“中国传统的著名批评家”;《伦敦中国季刊》说李敖——“一个得人心的英雄”;《香港星岛日报》说李敖——“有才气有勇气,还有挟才勇俱来的流气”,“四十一岁了,盼他重新执起笔来。”
李敖自写《传统下的独白》闯祸起,被追诉多年,一直翻不了身,这本《独白下的传统》,是书名翻身,不是他。李敖大隐于市,常常几个月不下楼,神龙首尾皆不见。这本重新执笔的新书,聊可如见其人,并为仇者所痛,亲者所快。
远景过去没有李敖,李敖过去没有远景,现在,都有了。
这段话里所说“是书名翻身,不是他”的现象,很被人们忽略,人们以为李敖的复出,当如海外杂志所说,是“他们(国民党当局)把李敖放出来了!”、是他们的决策、是他们的一着棋。事实上,这真是既不了解国民党又不了解李敖的浅见!第一、国民党没有慧眼和雅量下这种棋;第二、李敖的个性与人格也不屑被国民党这样下棋。国民党并非“说放就放”的弹性政权;李敖也非“你说放就配合你放”的弹性人物。这种浅见,真未免高估国民党和低估李敖了!
所以,在复出一开始,我就有很充分的心理准备,我准备我会遭到四面八方的离奇封杀。
封杀
首先是舆论对我的封锁,《中国时报》的高信疆终于受到压力,要他在国民党全会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于是,在“美丽岛事件”前四天,我写信向高信疆辞去专栏,一方面多谢他“这半年来对我的道义支持”,一方面抗议某方面“直接间接扼杀异己的言论,究竟要闹到什么地步才同归于尽?”
舆论封锁以后,接着是舆论的斗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动胡茵梦表演“大义灭亲”,各路人马为了嫉忌李敖、斗臭李敖,居然认同了胡茵梦这种连共产苏联、纳粹德国都怂恿不出来的离奇模式,居然不警觉胡茵梦的“不义灭夫”行为是“违背善良风俗”的、“违反公秩良序”的,甚至与他们“复兴中华文化”的目标绝不相容的,这种“打倒李敖统一战线”,不是太邪门了吗?
在舆论的一片杀伐之声里,国民党《中央日报》带头以专论攻击我,省政府《新生报》干脆漫画骂我是狗……统计各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他们的《出版法》、他们的《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我更正。……这种种三十二年目睹怪现状,不是也太邪门了吗?
当《疾风》杂志系统,鼓噪在中泰宾馆之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就是对异己法律上面的斗倒;当《疾风》杂志系统,乃至《黄河》杂志系统,鼓噪在高等法院内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同样是对异己“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于是,在选举前夕,在李敖《千秋评论》杂志执照拿到后一个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马加鞭的从无罪判到有罪。于是,舆论与法律的双杀局面——从斗臭到斗倒,就前后完成。
“他们把李敖放出来了!”——他们把李敖放出来了?
喝了这杯毒酒
十九年前,我写《十三年和十三月》,描出我的人生观、远景和下场,我说:
十三年来,我从儿童变成少年,从少年变成青年,困扰与苦难并没有使我忽视这十三年来的众生相,也没有使我这低调人生观高调一点点。我的消极是:自己不做乡愿,中国少一乡愿;我的“积极”是:打倒几个“伪君子”,宣布几个“伪君子”是乡愿。如此而已。我深信的人生哲学很简单:能少做一分懦夫,就多充一分勇士;能表白一下真我,就少戴一次假面;如果与覆巢同下,希望自己不是一个太狼狈的“坏蛋”;如果置身釜底,希望自己不做俎肉,而是一条活生生的游魂!
由十三年来的沉思默察转到十三月来的文坛争战,我已经饱受攻击和诋毁,不管流弹和棒子怎么多,我还是要走上前去。两句改译的印度古伽拉德青年诗人的话经常在我的耳边响起,那是——
你已经吞了不少苦药。
请再勇敢的喝了这杯毒酒吧!
像一个卖药游方的孤客,我走到这社会里来,十字街头是那样晦暗,我打开背囊,当众吞下了不少苦药。观众们说:“恐怕药太苦了!”我说:“怕什么呢?我吃给你看。我还有一杯毒酒!”
如今,十三年过去了、十九年过去了、三十二年过去了,我受的“攻击和诋毁”自古如斯,我挨的“流弹和棒子”于今为烈,我吞的“苦药”业已不少,我喝的“毒酒”总是满杯,但我还是我,“我还是要走上前去”。一首一九六七年的小诗——《我们相信》——也许是我的碑记和鼓舞:
我们相信:
他们只是一种气候,
像一阵阴天,
他们总要过去。
我们相信:
他们只是一股逆流,
在阳光下与大河旁,
没有他们的余地。
从任何因素判断,
他们没有理由长久,
他们的存在,
早不是天理,而是运气。
我们相信:
我们会等待到那一天,
我们会制造出那一天。
而我们,
不该是阴天的烈士,
或是
逆流的殉葬者。
我们不单是为唾弃他们而生,
我们有我们要做的事。
一九八一、七、十七,准备第二次入狱前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