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书翰集

目录

  • 一、给YS论做主婚人之不当
  • 二、回信给中央研究院的一员
  • 三、旧信劫遗
  • 四、回宗勋
  • 五、九头鸟之恋
  • 六、斥佞佛参禅
  • 七、什么叫“理来情无存”?
  • 八、给李声庭的四封信
  • 九、给殷海光的六封信
  • 十、寄王尚勤论禁书与禁演说
  • 十一、我们要像清除恶人一样的清除烂好人
  • 十二、家报之一
  • 十三、给曹毓煜的信
  • 十四、有关“李敖告别文坛十书”的一封信
  • 十五、买书会不会上当
  • 十六、论好人做事与不做事
  • 十七、手淫否答胜英
  • 十八、回林枕客论中国手淫材料及其他
  • 十九、为自来水而战
  • 二十、又是情书
  • 二一、论打官司的必要
  • 二二、论扒粪精神
  • 二三、论正视
  • 二四、刁民万岁
  • 二五、铭传商专与铭传殡仪馆
  • 二六、“特别座”和“普通座”
  • 二七、文化基金-别人-我们
  • 二八、《烟锁重楼》之外
  • 二九、致王兆民先生
  • 三十、文学院黑暗的又一例
  • 三一、给邮政总局局长
  • 三二、论婚变答汪中磊
  • 三三、中国电影,看剑!
  • 三四、旧信一集
  • 三五、资料贩子的两封信
  • 三六、致老太
  • 三七、软禁中的通信
  • 三八、讽韦政通
  • 三九、致黄三、继梅
  • 四十、致李善培
  • 四一、致梁容若

给YS论做主婚人之不当

芸书先生:

今天报上登着你为刘述先婚事做男方的“家长”,看了那条广告心里很不对劲,我觉得这种世俗的行为由你来做未免太不相称。(中略)……这次你代表“世侄”出面,未免太涉及无聊的旧习惯。

这是什么时代了?婚事还要“父母之命”插一脚?轻一点的,是“征得双方家长同意”;重一点的,是奉“父母之命”,我在《中央日报》上还看过某某人“奉家母之命为儿子某某结婚”的启事,这是什么世纪的头脑?

自己只身在台,不庆幸无老东西出面干扰,居然还要强挽出个“世叔”来主持婚礼,这是什么哲学家?

我对婚姻看法很多,“不及备载”,只就此一点简略提出,我坦白地希望先生认错。

李敖1961年8月20日

回信给中央研究院的一员

你说我“和世人一样都没有看清楚文字。胡没说他不到故纸堆中去,而正说要去”。

我何尝说胡适自己不要到故纸堆中去了?我上信特别提出,请你先看《治学的方法与材料》一文最后一段,而你却先看另一篇《整理国故与打鬼》,你自然误会我的意思了。

他在那最后一段中曾说:

现在一班少年人跟着我们向故纸堆去乱钻,这是最可悲叹的现状,我们希望他们及早回头,多学一点自然科学的知识与技术:那条路是活路;这条故纸路是死路。三百年的第一流的聪明才智消磨在这故纸堆里,还没有什么好成绩,我们应该换条路走了。

这一百零三个字是老胡最不“懵懂”时的“话头”,可是他“努力向上跑”的结果,竟造成一个乾嘉余孽的新朴学,披着他们所谓的“科学方法”,以台湾省台北县南港镇为第一据点;台湾大学文学院为辅助据点,密锣紧鼓地向另一派(以新亚书院新宋学为尾闾的,包括师大、政大、东大)大施其抵伐与藐视!

这是我多年以来一贯的看法,很大的优虑。

可是跟你细谈的结果,运用“统计的观念”与“比例的观念”的结果,我慢慢发现我这种论断,未免失之“概括”与“杞忧”。

11号晚上我第一次向你说我的新看法,我说东西文化云云已经不成问题,至少不再是可以谈谈的问题,也不是笔墨官司的问题,因为十几年或几十年来,我们的社会早巳走向“实质上的改变(西化)”,在西方文明的“冲击”(impact)之下,我们那些“义和团的防线”早已处处瓦解,从大学的六个学院来看,理、工、农、医,早已没有东方的影子,(园艺系的一点东方庭园观念与中医学院的闹闹都不足以用来张目的!)法学院中除了一点政治思想史、一点法制史、一点应用文外,也找不到国粹或国渣的影儿,文学院算是东方文明的逋逃薮,外文与考古系是西化了的,中文、历史、哲学则纯是乌烟瘴气!看不到一点儿新思潮、新东西!(哲学系中“康德”“尼采”等课已经是西方文明老掉了牙的部分了,除了殷海光的逻辑经验论,我不承认别人在介绍西方的新东西!)

从学校里走出来,我们再看看社会,“物质”(我本不愿用这种容易招致“二分法”观念的字眼!)方面我们早已是西学为用了。除了我的长袍外,没有一件东西不西化或不受西化的间接影响。(女人旗袍已开衩到“苏丝黄的世界”,这岂是东方文明?)年轻一辈的跳舞与爵士乐,中年一辈的轿车梦,老人一辈的强力睾丸片……举国上下的“崇洋媚外”绝非高叫几声读经就挡得住的!

东方文明的瓦解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尽管我们还到处看到四书五经、看到拿哭丧棒的孝子、看到孔孟学会的开锣……可是没有人再真真正正的深信它们,大家只是串假戏罢了!反正串假戏是咱们文明古国的传统,两千年来,哪个帝王不是挂着儒家的羊头而卖法家的狗肉?任何冠冕堂皇的表现只不过是叫叫而已,在优势文明的冲击下,在食色相斫的本性下,我不相信高叫“天理”的人不向“人欲”屈膝,当代朱子钱□□表演过先奸后娶的把戏,这种吃反动饭的分子,我们大可不必理他。

所以我说,用“统计的观念”与“比例的观念”来看世道人心,我们会发现这些“院(学院、书院、研究院)字号的人物”,只不过是芸芸众生里面的一些小蠹虫,老百姓与大官人早就朝西化的路上走了,尽管他们不自觉、尽管他们也要每年祭一次孔,他们的实质与内心深处早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至于“院字号的人物”,也在酒醉饭饱美援补助之余,做那五十步笑百步的勾当,我不觉得史语所有资格骂新亚,他们都是故纸堆中的孤臣孽子,不论怎么狗咬狗,总归助长了旧死尸的复活,线装书不在茅厕里而在书架上,还有什么可谈的?

“第一流的聪明才智”早已不搞这些鬼东西了。工程师学会正在庆祝五十年,这比史语所五百年还令人高兴。

阁下与我都是歧路上的亡羊,我们从羊圈中偶尔跑出来,背后它们正高声叫我们,叫我们“及早回头”、叫我们继续做那向故纸堆中乱钻的伟业,在“学术”的凌烟阁中,他们也为我们做了一个神龛,希望我们去合作、去终老,可是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我知道今天的阁下,再也不会花二十年的光阴消耗在故纸堆上了。

为今之计,只有三途:

一、打鬼。

二、开门(介绍西方新文明开门迎进来)。

三、开门打鬼或打鬼开门。

我是倾向于第三途,盖第一途太消极,第二途太难能,你可能最支持第二途,我们该把“国立编译馆”敲掉,另设个“新同文馆”,请你做馆长!

别骂别人了,我们该设法“纯”一点,魏孝文帝真是历史上第一伟人,只可惜生在帝王时代!

信不必转,也好。《元诗选》版本请详示。

敖1961年11月15日

旧信劫遗

前记

下面公布的,是我二十二年来所写的信的一部分。我生平写作,以写文章、专书为主,写信不是我的主力。我又独来独往,不怎么喜欢交游,所以平生写的信,并不算多。1971年我被警总捕去,前后三次被抄家,运走十多箱文件,后来把不重要的还了六箱给我弟弟。多年以后我出狱,重新检査,感到损失惨重。

最近我把损失的稍加整理,算做“旧信劫遗”。从这些“旧信劫遗”中,有心人不难发现一些重要的、有趣的、悲壮的当代材料。古话说:“圣人不空出,贤者不虚生”,欲知当代圣贤不空不虚者,必将有感于斯信,难道这还吹牛吗?

1983年3月6日

一寄吴相湘谈找职业

相湘老师:

精神欠佳,身体也不舒服,想在乡居偷懒养生,没去台北,今早的课也歉未能来。

我今天给姚老师写了一封两千五六百字的长信,其中的意思我很想您也知道,所以另外做了一个副本,呈给您看。

您的好意我仔细想过,不过做记录(给五花八门的演讲做记录)非我所长,并且也受到机会和兴趣的限制,我恐怕不能胜任,有负您的一番好意。

我希望的是一份固定的职业,尤其发薪要准时,目前既然北商是唯一一条活路,我只好先去再说。

我写给姚先生的信很坦率,如果引起姚先生的误解,烦您代为美言,拜托拜托。

专此敬祝

您好

李敖敬上1961年12月13日夜

〔附记〕我在台大做研究生时,所得不够又研究又生活。吴相湘老师为我热心找副业,乃有此信。结果北商也不要我,我就一直没做成中学教员。

二复王尚义论胡适之死

尚义:

你真是多情的人儿!

老胡死,我还没时间来哭他,我一直忙着在纪念他的工作上尽点力量,反应理智一点,也许适合我的性格。

星六事我无异议,一切由你决定,给我个电话如何?

敖1962年2月27日午

三寄许玉衡还债

玉衡小弟:

很久不通讯,但是常常想到你。

何时可北来玩玩?

前向你借的伍拾元,今寄上奉还,多谢你的好意。

李善培要英文打的介绍信,急需你们学校的信纸(上有英文校名者),请速寄十张给我祝你得意

敖哥1963年2月4日

四寄赵元任的一封白话信

元任先生:

为方便起见,先甭客套,先来一、二、三、四、五……

一、文星书店是台湾的一家独力经营的书店,《文星》杂志也是一个独立的杂志。这个杂志过去曾寄给先生一两期,先生大概都看到啦!

二、现在文星书店出了一套文星丛刊,内容包括旧书重印及杂文汇刊。前者如陈西滢先生的《西滢闲话》,后者如梁实秋先生的《秋室杂文》《文学因缘》等,都交来出版。不知道先生有没有兴趣参加?史语所集刊第二十九本中有先生的著译目录,似乎可由您选辑一些,交给我们出版。我们热烈盼望先生能快点儿下一个决定。您如不能决定,还是跑到厨房,问问食谱专家吧!

三、《文星》杂志已出到七十七期,每期都介绍一位人物做封面,其中中国人已介绍过胡适、梅贻琦、蒋廷黻、李济。我们早就计划介绍先生,张隆延先生已答应替我们写。我们预备多来几篇,还计划请别人写(李抱忱先生在1959年1月1日的《文星》杂志第十五期上写过一篇《我所知道的赵元任博士》,只有四千字,太短了,我们决定请他重写一篇)。拟请先生惠寄近照二三张(其中盼有一张全家福),稍加一点点说明,好拿来先制版。盼您千万要帮忙,别谦虚拒绝。

四、此外,您如有任何著作及杂文,都盼能够随时交文星书店出版或《文星》杂志发表。

五、我个人决定给胡适先生写本一百三十万(十册)的传记,现在广告都出来了(剪报附贴),非常盼望您能支持,我希望您能——

(一)把借给台北《征信新闻》的那两张照片(一张出国前的合照,每个人都拖小辫一根的;跟另外一张留学榜的拓本)尽快(抱歉写这两个字)寄给我,借我一用。因为3月25号要出的第一本《胡适评传》中要用这两张照片(这两张照片曾登在1962年3月2日的《征信新闻》,可是太不清楚了,我去借原版,他们说还给您了。所以只好“飞函”请先生尽快寄给我,好使我赶上制版)。

(二)先生手边有关一切胡先生的材料信件、图片纪念品等,都盼望尽量借给我,用毕一定妥还。

(三)先问一个小问题,这个问题只有先生能解答,就是:胡先生到底是哪一年生的?1889?1891?他是不是在考留学考的时候瞒了两岁?所以以后跟着一直错下两岁?而他死的时候实际上不是七十一岁而该是七十三岁?

敬问

双安

李敖敬上1964年2月29日

另平寄我的两本书:一、《传统下的独白》,二、《历史与人像》,请指教。

〔附记〕也许您愿意知道我是什么人,简介如下:

一、1935年生。

二、台大历史系毕业。

三、在北平念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先生介绍的Alice。

附录

赵元任先生和女秘书的回信

一3月3日

多谢赐赠《历史与人像》及《传统下的独白》。

赵元任敬启

二3月17日

李敖先生:

赵先生接您的信不能条条答复,叫鄙人代复。

第一,谢谢赐赠贵刊。总说一句赵先生现在忙得不得了,什么地方的请求都暂不能应付。赵先生说因他手下有些要紧的著作希望能贡献给后辈和国际上,免得步胡先生的后尘。胡先生就是昔日太多杂事,给自己要写的都耽误了。倘若赵先生有短篇的文章时也须先给《传记文学》,因为已允许了很久了。

赵先生说他不喜欢照相登在封面上,所以请免。

胡先生的生年是1891,因为生日迟,所以看起来好像差两年,不像是因考出洋而瞒岁数。他12月生日,所以出洋时候照实足算法还不到十九岁。

出洋照相及榜名一并寄上,用后望寄还为祷。

此上敬颂

撰安

VerySincerelyYours,

Mrs.D.Ballou

Secretary

五复张绍文论讣帖改革

绍文兄:

尊大人去世,我未能赶去参加追思会,非常抱歉。

尊大人颇有任侠之风,这种人现在愈来愈少了。

讣帖中“事略”部分不知是谁写的,我觉得它不能写出尊大人的真性格,因为用的是“死文字”,什么“领袖群伦,建树良多”,“擘画得宜,颇有所成”,“遂使吾挤一掬辛酸之泪”,“宁不令人扼腕太息乎”等等,都不是很活生生的文字。我们是新时代的人,为什么不用新时代的文字?

你一定不会怪我在这个时候还如此多嘴,我请你原谅我的一点认真的毛病。

希望你看得开一点,并请向伯母致意。

李敖1964年7月30日

六复林枕客论我们来治治医生

今开兄:

多谢你为了接洽演说打长途电话。

这次我摆脱《文星》编务,你老兄要分担部分“祸首”的责任。我很高兴你这篇评论医师法问题的文字写得这么好。

你办的《台湾医界》,可否长期送我一份?(自你接办开始的几期也盼能补送。)

你办医生杂志,我讲医学史实,咱们俩正好一对。《新约-路加福音》第四章第二十三节里,耶稣曾引一句俗话是:

Physician,healthyself.(医生,你治治自己吧!)

但是这些笨医生从来不会治治自己,只好由咱们两人来治治他们。

信手奉报几句,敬请

双安

敖之1964年10月15日

七寄陈彦年夫妇论作保

彦年小两口儿:

等我在你们那儿盖印出来,到台北市警察局,才知道“公司”不能作保,非得由独资的店铺保才行!所以我只好找两位立法委员大老爷,才办用“人保”通过!

随信寄还你们公司的执照照片,多谢多谢。

这年头真没办法!人与人都不相信,可是又硬是要人保人,弄得保人者跟被人保者都苦恼已极,真是可叹可叹!

这个月23号国民党的《中央日报》上登出一条消息,说:“两日本学生拟来华留学,苦无保证人,向本报求助。”他们“从今年3月起”,“想尽了各种办法”,可是还是找不到保证人,最后只好向《中央日报》求援云云。

这是又一种形式的苦恼了。

这是一个可以反映这个时代的“小”问题吧?

此祝

双安

敖之1964年10月30日

附录

苦无保证人向本报求助(《中央日报》)

〔本报讯〕两位爱慕中国文化的日本学生,在一位中国好心人士的协助下,即将解决他们的困难,前来我国读书。

这两位日本学生是二十三岁的中仓弘纪和二十一岁的川口荣一。他们都是日本的大学生,在学校里是攻读中国语文,因而对中国文化非常向往,想来中国读书。在我国教育部的协助下,他们分别获得了就读台湾省立师范大学历史系三年级及国文系二年级的入学许可证明书。

但是,有一个问题把他们难住。那就是,他们无法在台湾找到一个保证人,保证他们在求学期间不发生经济上的困难。以人地生疏,他们从今年3月起想尽了各种办法,始终无法找到这样一位保证人,使他们可以完成这项入学手续,达到在中国读书的心愿。

他们在无可奈何之下,给本报写信求援,在信里说:“我们有能力负担自己求学所需的费用,只要请人作个保证而已。”但是,他们在台湾没有亲友。谁会对一位素昧平生的人作保呢,谁都知道,作了保是要负很大责任的。

如今,事情被中国眼镜公司董事长须少白知道了,问题也就迎刃而解。这位对青年学生向极爱护的须董事长说:“我来作保,将来他们发生任何经济问题,完全由我一个人来负责解决。”

须少白说:中国悠久渊博的历史文化,是无尽的宝藏,身为中国人,我们竭诚欢迎任何国家的人来此观摩,对于这两位热爱中国文化的日本学生,我们应该义不容辞地协助他们解决他们的困难,使他们顺利的完成前来中国的宏愿,何况,他们都是尚在求学阶段的学生,更是应该予以全力支援的。

须少白对青年学生特别爱护,对青年学生的求助,向来是有求必应的,过去有过不少的嘉德懿行,曾经获得政府的明令褒扬。这次他又援助了两位热爱中国文化的日本青年。(1964年10月23日)

八寄李声庭论石达开诗是伪作

声庭先生:

这次你北来,数次等我未至,真抱歉真抱歉。

大作最后由我改订名为《我志未酬》,急着要排印,来不及函请先生同意,请原谅。

原稿中扉页“我志未酬人亦苦,东南到处有啼痕——石达开诗”等字拟删去。盖今传石达开诗多是伪诗,都是梁启超与高旭(天梅)伪作的,是他们为了排满而伪作的。

尊引石达开的诗,原是所谓《答曾国藩》五首,最早见于梁启超的《饮冰室诗话》,后来高旭辑刊石达开遗诗二十五首(残山剩水楼刊本),一个晚上伪作了二十多首,此事发生在民国前六年。

最早指出流传的石达开的诗是伪作的人是罗尔纲,后来简又文采纳了他的意见,在《大风旬刊》上发表《太平天国文献赝品考》,接着柳亚子来了两篇题跋,指出梁启超与高旭是作伪诗的“真凶”。

其实单从《答曾国藩》五首的原诗中,就可看出作伪的破绽:“曾摘芹香入泮宫,更探桂蕊趁秋风”的话,分明是说中秀才举人的,其实这都与石达开的身世不合。

石达开诗的疑案,经一、罗尔纲指出是伪作,再经二、柳亚子道出伪作者。可算是历史定案了,故不宜再明引是石达开的诗。

专陈史事一则,聊申谢意。

李敖敬上1965年1月3日夜2时

九寄傅乐成论受学阀迫害者应感谢李敖

秀实先生:

《漫谈办学》一文今奉还,谢谢。附上《宋子文的失败》复印本,送给你的,请查收。这两篇文章,都可说是傅孟真先生的好文字。

你这次升教授,应该请客。我不敢“揽功”,但我攻击高等教育的文章,多少有一点催化作用也!哈哈。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筹备处”、“民族学研究所筹备处”、“经济研究所筹备处”,在我写文章“呼吁”以后,已经在最近“扶正”为正式的研究所了。这似乎我也不无功劳,至少我是在舆论上唯一指出的人。所以,我有“权利”要这三个所的人请我的客。

在台大方面,沈刚伯等对研究生等人已大为改善态度,不得不做些“买账”和“收拾人心”之举,此为人所尽知之事,该由本李敖居首功。

人们在感到蜡烛的光明的时候,应该感谢那在黑暗里手持蜡烛的人。感谢的最好方法,就是大吃一次。祝

快快结婚

李敖敬上1965年4月22日

附录

傅乐成来信

敖之兄:

顷奉大教及孟真先生遗作,至谢。刚读完兄信,即得一极不幸之消息,余又荪先生今日下午因车祸重伤不治,今后历史系恐怕又要糟糕。一二年来,台大某些人之气焰已大为收敛,对后进已不敢过分敌视,兄之功大矣。久思“请客”(曾向刘凤翰言及),奈因有时太忙,有时无钱(因去年未申请长期科学研究补助,以致日日闹穷),始终未能实现,歉甚。本月仍是借债度日,俟稍宽裕,定当奉邀“大吃一顿”,想为期不远也。一笑。再谈。敬颂

撰安

乐成1965年4月27日

十寄刘济民论“人间世”与“人间何世”

济民先生:

前天承托,命代为寻找诉愿以外之法律途径。昨晚与陆啸钊先生长谈,求得一致的结论如下:

(一)

这次《拿武士刀者》“罚”《人间世》停止发行一年的法律依据,是违背《出版法》第40条第1项第1款之规定,即因“出版品就应登记事项为不实之陈述而发行者”。按同条规定,这种处分,“其期间不得超过一年”。依法律订立原意,此种处分,得随时停止至该出版品完成合法登记时为止,此合法登记登记得周密了,包罗万象了,与原旨趣一统了,《拿武士刀者》的“罚”就该立刻停止。这种关系,按诸内政部1956年11月15日台(1956)内警101146号,以及内政部1957年3月15日内警109087号解释,都是说原处分之目的,乃寓“促使”于处分之中,乃在“促使”该出版品完成合法登记,“易言之,即该项定期停止发行之处分之解除,胥视该出版品何时完成合法登记而定,故在法律上并无任何限度。”这里所谓“无任何限度”,即随时可收回成命之意。这也就是《出版法施行细则》第19条第1项所规定的:“出版法第41条(现法40条)第1项第1款第2款所规定之定期停止发行,得停止至该出版品完成合法登记时为止。”

根据上面的法意,《人间世》似可从变更登记来“缩短”所谓“处分”的时限。

(二)

上面这种做法,如《拿武士刀者》拖死狗或不予受理时,可依《宪法》第24条、《民法》第186条告他们一状,请求主管官署损害赔偿。(《宪法》第24条:“凡公务员违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权利者,除依法律受惩戒外,应负刑事及民事责任。被害人就其所受损害,并得依法律向国家请求赔偿。”《民法》第186条:“公务员因故意违背对于第三人应执行之职务,致第三人之权利受损害者,负赔偿责任;其因过失者,以被害人不能依他项方法受赔偿时为限,负其责任。前项情形,如被害人得依法律上之救济方法,除去其损害,而因故意或过失不为之者,公务员不负赔偿责任。”)

(三)

按《宪法》第11条:“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内政部援《出版法》第40条侵害人民《宪法》中之自由,自属违宪。从这角度来打一场官司,也是一途。在美国,此类告违宪的官司极多。风气值得提倡。

(四)

《人间世》原登记的旨趣是“以清新隽永之纯粹文艺小品散文宣扬‘反共抗俄之国策’”,此项旨趣很空洞,解释范围极宽。原处分命令说“显不相符”,我们可说是“显相符合”,就此解释上打官司一场,也是另一途径。

以上诸途径,虽然明知无效(无眼前效果),但是做其一二,至少可如胡适之先生跟你在电话中所说的“留下历史记录”——虽然这些无法无天的人,他们并不怕“历史”,就这一观点言,他们尚不如慈禧太后也!

听说高玉树最近为了《文星》事件,表示不快。明明是内政部等官方的主动,却偏偏要他发文,被恶名。听说他已收回市政府新闻室代行的权力,不肯再由市政府表演“呈报内政部”等把戏了。

你说再办一杂志,并盼能在观感上与《人间世》有连锁关系。我提议办一名叫《人间何世》的杂志,此法国老虎总理当年办《自由人》不成,改办《桎梏人》之意也!

读者对我文中提到莫德惠劝进袁世凯做皇帝一事表示疑义,可请他查长沙黄毅编《袁氏盗国记》(第215页),此书民国五年5月由上海国民书社总发行,1962年6月有台北文星书店重印本。兹据原书复印一页,请代转致。此书中劝进名单内,尚有刘哲、贾士毅、贾景德、梁济、梁上栋、马建功、叶德辉、王揖唐、徐新六、梁鸿志、叶恭绰、陈垣、马小进、马建功等人。

还有许世英。

谢谢你送我这本《许世英回忆录》。

随信奉还查禁文件三页。奉赠我写的书八册,请查收。

祝你别再为查禁事生闷气,祝你们斗志不衰,祝你们老两口儿好!

李敖敬上1966年3月17日

十一复黄宝实论监察委员该做什么

新渠老伯:

上月28日来片收到,得知您病况由“创口大如五毛台币”进步到“如一毛台币”,可喜可贺。深信周来“台币”必然更形“贬值”,收到我这封信的时候,您必然早已“胃无阿堵”“不见孔方”矣!

鑫生信中所言病情,乃是“准议员”之误听与夸大,“不足采信”,亦不足忌讳。总之,您还欠我们一顿“黄容兄的喜酒”,不能再拖。您何时北上,请先通知,自当枵腹以待。

您的《校雠学》稿子如何了?你们御史老爷,不但要嫉书如仇,还得嫉恶如仇。您是监察院中数一数二的嫉恶如仇人物,亟盼能在这方面继续多仇一些,“侏儒类稿”少一点,“惩贪录”“洗冤录”多一点,不也很好?耳孙直言,勿怪勿怪。

随信寄赠你们老同学《中国文学史》一部。请您看看我那篇《序》《干父之蛊》云乎哉?

长恭于此,敬请

双安

1966年4月3日夜深长恭李敖耳孙父书

这是套胡三省注《通鉴》序文后的署名方式!

附录

黄宝实来信

耳孙大弟:

愚以胃溃疡自14日住台中医院,初起腹痛,至20日大便潜血。21至27潜血停止。今晨再作X光透视,原创口大如五毛台币者,已进步如一毛台币,内科治疗奏效,可免开刀。不意鑫生上周来信,云愚患胃穿孔,已开刀回家休养,不知何所据而云然?吾乡俚语,有“一寸远一个慌”。“大便潜血”与“胃穿孔”;“内科治疗无效,然后用外科”与“已开刀回家休养”,相距总不止一寸。兹特将治疗经过备述如上。敬颂

均安

新渠手启五十五年3月28日

〔附记〕“长恭”、“耳孙”是黄宝实先生硬给我起的号,“长恭”所以止“敖”也;“耳孙”所以承“老子”(李耳)也。黄容是他的长子,我的好朋友。

十二寄陈绍鹏谈侦探小说及中国历史故事

绍鹏老师:

6号之谈极快。

由我搜罗到的AgathaChristie的侦探小说四十册,已托文星书店直寄给您,想已收到。最近我又收到三册:

1.MurderOnTheLinks

2.MurderAfterHours

3.OrdealByInnocence

不知有用否?如有用,即可寄去。

您说:

关于教育界情形,因事关本身职业,身历其境,资料甚多。颇想写一本近代的《儒林外史》(名另定,自然不用章回体),不知吾弟以为如何?

此意我甚赞成,并在文章中早有“儒林内史”等语。但写这类书,实在不容易,我写《高等教育的一面怪现状》等文,都可说是这类内外史的一二章,也许可供参考。

您又说:

吾弟才华过人,笔锋尤为锐利。何不做TheDeclineandFallofPracticallyEverybody之作者WillCuppy写本中国历史故事?

此意亦极佳。我曾写过几章,题名《中国历史哈哈哈》,可是因为事忙,没有再继续写。现在我已跟《文星》正式办理bye-bye手续,不久后,当有时间续写下去。我有全套的写作计划,《中国历史哈哈哈》为其中之一。此生恐将以写作终古,故写作之计划,不可不“全套”也!

记得您有JeromeK.Jerome的一本IdleTalksofAnIdleMan(TheIdleThoughtsofAnIdleFellow),现在我又买到一本他的TheSecondThoughtsofAnIdleFellow,是1898年的版本,甚珍贵。

消闲时常逛台北旧书摊,颇得收书之乐。

1966年4月4日夜2时10分李敖敬请

绍鹏先生双安

十三复金戴熹论留学生立场

戴熹兄:

你6月9日的信今天收到,多谢你关切老朋友。

你们留学法国的同学居然心血来潮,不忘故国,想办杂志,“为沟通文化略尽绵薄”,可佩服,我身在孤岛,绝对“鼎力”相助。

你说:

我们登记时正值留美的同学在台发行《中国留学生季刊》。以为他们第一期既然可以在台发行,我们(留法的同学)何以不可?殊不知就是“我们不可”。

你问我“不可”的原因,我只能告诉你,那个留美派的《中国留学生季刊》颇不简单。你们要办杂志,如果没有“化简单为复杂”的条件,只好慢慢来。按照千条万法,循序办理:内政部、侨委会、保证金等等,一样不可少。

关于保证金,不算很困难,因为弄到存款证明即可,并不需要真钱来办。杨敏京还未来同我碰头,我也未看到你们办的第一期或以后各期是什么样子。你可转告他同我商量,我一定尽量协助。

真希望你们留法同学办个好杂志。留美的同学跟留德的同学办的我都领教了!他们的背景与程度都有问题。

今日摆在留学生面前的一个大问题是:留学生们仍能为这个苦难的社会做些什么?留学生们应该怎样从事“救国建国”的工作?

你还记得你的老师夏济安吧?我觉得他的作风很可作为“留学派”的代表:他主张“做犹太人运动”,主张中国知识分子在国外发挥个人的独特的光芒,表现一个中国人的知识的力量,所以他不择一切手段去外国,然后不择一切手段留在外国。这种作风,可算是达到“旅居异域”的最高代价。可是,事实的表现是,这些拼命留在外国的中国知识分子们,究竟在学术研究以外,为我们这个社会,还做了点什么普遍的、宽度的、积极的事呢?

最近暑假到了,一些留美的“海外学人”,利用政府等机构的免费旅费,回来了不少,也跟我有过接触,他们有的也颇热情,很想为这个地区的青少年“施”点帮助。我这里用这个“施”字,你该知道我用得多么沉重!所谓“施”,是凭自己髙兴,愿做多少就做多少。由于长年身居海外,对这个地区的隔膜,总是难免,但是他们的态度却很“自信”,俨然“老子们完全了解你们,了解你们这些土包子!”的姿态,——一副洋鬼子“支那通”的姿态。(所谓洋鬼子“支那通”,就是花一两年“研究”中国语文,——靠廉价中国学人协助“研究”,然后砉然出现,俨然全盘了解中国,并随时妄议,“指导”中国前途的发展!)

上面这些杂感,是去年接到你的信后写的,没有写完,就被杂事拖住,这一拖,就是十个月,你说我多该“杀”!

但这十个月中,也有了不少的变化:首先我要恭贺你结了婚,并且高兴新娘子是我们本家,还是“留法中国同学联谊会”的代表人。你们小两口的结婚,双方家长在国民党《中央日报》上大登启事,未免不够新派。(年轻人的婚事,又与诸老何干?)尊大人溟若先生我很敬重,但于子女婚事,竟未能免俗(兴之所至,直言如上,勿怪勿怪)。

十个月中,又一件大事是我在去年7月17号收到你们的《欧洲杂志》第一期,最近又在一家杂志社中看到第二期,后面有“侨务委员会海外侨民杂志登记台教新字第377号”等字样,知道你们已“奉公办理如仪”,获准进口,可贺可贺。不过杂志内容方面,可商量者颇多颇多,海外学人办杂志,能有“泥土气”,而与国内知识人声应气求,为第一难事。《欧洲杂志》至少目前在这方面并未成功,客气的说是“曲高和寡”;不客气的说是“跟国内脱节”“洋学究味太重”。我把我的看法,粗略奉陈如上,想你必不见老同学的怪吧?

我收到留学西德的中国学生办的一种叫做《出谷》的月报,上面把我指名骂得狗血淋头。这个刊物也是在香港代印的,用的是圣经纸,大小如以前的《自由人》报。看来看去,似受“教”“党”两方面津贴。

《文星》事件后,我巳正式离开文星,现在还赶办bye-bye细节。塞翁失马之后,得稍有空闲,能够还还信债,这封信,就是在还信债之下优先赶出者。先寄上六页,改日再谈。

你们小两口儿双安

李敖1966年4月10日夜4时

十四答夷齐

夷齐先生:

去年母亲节的时候,你写信给我,并寄来那张“叮咛”卡片,——“把它送给我们最好的朋友”。谢谢你。今年的今天,我开始回这封信,你不会怪我太失礼吧?

古人说“一年容易”,可是对我说来,却是“一年不容易”或“一年难”,我比去年的我又老了一岁,可是,我的母亲却没有——她的年纪,还是在迟滞状态、冷冻状态、未知数状态。为了庆祝母亲节,我劝你把我的《妈妈的梦幻》《妈妈-弟弟-电影》再看一遍。

李敖1966年5月8日夜3点半

十五寄王企祥徐露徐道宁李怡严论《科学怪人》与卖书

企祥和他的露、道宁、怡严各位:

去年2月24号柏杨自跟你们这些“倒霉鬼”吃饭后,一周后即被捕,可见你们这些人请的饭不能乱吃,吃了就要倒霉。幸亏本人命大,不被“科学怪人”们所克,故能善保首领,苟延至今。三周前本人因病住院,最后病情如今尚未confirm,可能要动胸腔手术,取下肋骨一根(变为女人一只),届时必将大费银两,思量起来,心痛不已。

兹有一事相托,诸君或许能为我鼎力。我手边的一套全新《古今图书集成》想脱手,文星原价四万九,批发价三万四,我的售价不能少于三万四,并可设法找到发票。不知你们可否代找机关、学校、研究所,乃至附庸风雅的暴发户等售出,此书一百巨册(比《大英百科全书》多五倍),后附英文索引等,检查方便。举凡老掉牙的数学、物理学、化学、京戏等材料,无不应有尽有。如能代为脱手,由我做东,大请你们吃一次(不敢再吃你们的了!),饭后即直送我入台大医院手术室。天才生死,在此一刀;刀下留人,端在一卖。伏望诸君幸为我强销出去,浑身上下,无不铭感。话不多说,就此绝笔。

文化野鸡敬问“清华园”中地头蛇等不被蚊子“钉”1969年1月6日

十六寄王惕吾请别乱发消息以免连累刘家昌

惕吾先生:

几年不见,先生可好?

今天贵报影剧版登出江青、刘家昌开拍《生老病死》,“是由李敖编剧”,当是误传。按说这种误传,让它误误,也颇好玩:可是若因误传而连累朋友,使这部片子受到不良影响,则颇不好玩。因此我想我最好主动打破沉默,请贵报惠予更正。

我现在靠贩卖冰箱、冷气、打蜡机、吸潮机、吸尘器等等维生,贵报如要发消息,拜托请就这方面广为宣传,叩头叩头!

李敖1969年4月23日

十七寄CY谈“清醒的自我”及文化局因我封杀刘家昌

亲爱的CY:

姓宋的回来,来电约为刘维斌祝寿。他请晚饭,忽然一派港派派头,说:“CY托我带来一封信。”我问信呢?他说没带在身边,他又向我小声说:“我在香港,把你的文章好好跟鲁迅的比了一比……”

后来此公即一直神龙而没。只在他临走前,刘维斌来电话约为饯行。我说这种人,该给他一点颜色看,我不去了。

而你的信,到今天还没收到。

18号信上,你说:“上回我托公司的沈重(?)交给你信,收到我的信为何不回?”我更弄不明白是怎么问事。我从没收到这封信(你返港后,我没收到由港直寄来以外的任何信)。

金铨跟我提到你喝酒的事。我觉得还是清醒一点好。我年纪愈大,阅人愈多,愈发现“人(尤其是朋友)的限度”。戴高乐说他“认识人愈多,愈喜欢狗”,真是深通人性限度之言。然并不必因如此深通而悲观,人与人照样可“相与俯仰”,剎那的真情流露,剎那的假意虚情,又何妨?真正永恒的乃是那“清醒的自我”,保持那“清醒的自我”,信任那“清醒的自我”。不清醒的人,每流于高估人性、交情、尊严之类,结果落得失望、生气,靠酒精自慰,真是糟糕。

我是一个伟大的精灵,清醒极了。我洞彻人情、洞彻到懒得相与周旋的水准。昨天我还跟一个美国人说:“公共关系是中国人成名成势的必要条件之一。胡适之晚年几乎花全部时间来应付人事,造成好人缘。我李敖则不一样。我造成好人缘的方法是根本不认识他们,认识了,我懒得敷衍,反倒得罪他们;倒不如根本不认识,流弊不一定多到哪儿去,可是却省事多了!”

刘家昌为了我,被请到“文化局”谈话,影片至今不准出口。我最近跟这帮子人主动保持距离。总不该使别人做“伯仁”。刘家昌见我久不露面,且大叫“绝交”。坚持要赌一场,以示重修旧好(刘在“文化局”有一段妙句:“我跟李敖是赌友。我牌瘾发的时候,三缺一,要找牌搭子,管他是国民党共产党!”),结果张冲、关山等各路人马开到,赌牌九,我跟白景瑞一家,我戏呼为“国共合作”。我输了一千六,小白输了七千。

去国泰,去邵氏,有何不同?我倒觉得这不是大事。

王牌1969年7月29夜四时半

久未深夜写信或写字了,甚矣吾得救矣!姓王也不错,至少跟王八蛋王敬羲同了宗。

十八寄袁祝泰论湖北人

祝公大鉴:

前次托卖《古今图书集成》,虽然没卖成,但仍记你一大功一小过。今为继续给你邀功机会,特又来一套小型古书——《中华古籍丛刊》。全书精装三十二册,定价捌仟圆,我要实收伍仟贰佰圆整。务乞鼎力。

殷海光已去世,陈彦增太太也去世,李善培已去美,台湾湖北熟人中,除雷妈妈(雷震林头人)外,只剩下你这厮。前些日子借钱给雷妈妈,结果竟被她把支票弄丢。所以,你是湖北人的最后希望。为了你们九头鸟和九只屌,还是赶快卖书去吧!

敖之1970年1月3日

十九复马汉茂和新娘子论喜帖

汉茂、天琪:

先恭喜你们。

你们寄来的喜帖,上说:“我们已经在12月19日结婚了。现在旅行回来,特地向您报告这个消息,希望您欢喜。”是很新派的作风,很美妙的白话文字。

谢谢汉茂一年前寄给我的他的博士论文LILI-WENGVBERDASTHEATER。第326页提到我的爸爸和我的文字,也都看到,我很佩服汉茂的博洽。敬祝

双安

李敖1970年1月5日

二十寄王宇论“二巴主义”

王宇兄、老军阀:

怎么阴错阳差老是碰不着?我近日常在外奔走,所谋者无非“二巴主义”(上面嘴巴,下面鸡巴),一人一生能伺候好上巴下巴,也良非易事,上巴之健者为厨师与老饕;下巴之健者为男妓与色狼,然所失皆二缺其一。欲兼而有之,得上下辉映之乐,岂易事哉!

每天十点左右,是我刚起床还没出门之时,找我比较方便。

“充员官”1970年1月7日

二一寄王企祥和新娘子谈卖书和他们的避蚊片

企祥、徐露:

上次在金铨家,你们夸下海口,说董浩云回来,可请他买一套《古今图书集成》,此一海口,是否还有效?——还是像避蚊片一样,只有效三个月?《古今图书集成》为ChineseEncyclopedia,放在什么“东方口口号”上,极体面合适。全书一〇—巨册精装,定价四万九千台币,我三万就卖。如承鼎力,感同被蚊子叮也!附上宣传册页及英国TheEconomist上华丽VaponaShellChemicals广告一纸,并请参考。顺祝

双安,小朋友大好,并蚊子多多,因为蚊子多多,你们才会财源茂盛,才会再请我吃我简直不敢再吃的饭!(柏杨吃了你们的饭,竟下囹圄,可见此饭来头大!)顺便代候徐大博、李大博、王大博及众Chauvinistic号的博士朋友们(学自然科学的呆子或书呆子们)!

敖之1970年1月10日

二三寄张菱舲索书

菱舲:

四年前承借那本《论翻译》,能不能再借用五天?或干脆考虑送给我?今天重理旧档,发现我四年前做的副本,已因影印纸变质而报废。——难道复印机也是你在1966年1月18号写文宣扬的“食莲人”?也要“遗忘过去”?

如承借或送,请电告,或挂号寄到我信箱。感谢!感谢!

敖之1970年1月13日

“中华古籍丛刊”全新精装,每套三十二册,定价八千元,八折优待六千四百元。可有机会?有钱大家赚,如代为推销,好处不在话下。

二三寄丁颍索书并“打倒青年党”

丁颍老王八:

你编的《两性关系社会观》,收老子妙文二篇,居然只送老子一本书,是何道理?王晓波收到十本,已告密在旁,亲疏如此,要你这朋友何用?Hadafriendlikeyou,whoneedsenemy?着速补过,从速寄来。

打倒青年党!并颂

双安及千金双安

敖之1970年1月15日

《中华古籍丛刊》全一套,精装三十二册,定价八千,今拟四千八脱手,有销路否?将罪折功,尽在于是矣!

二四复吴相湘论“警察之国”

良善老师:

昨午接赐信并大作,多谢。老师对高等教育怪现状批评,令人有空谷幽兰之感。唯文中所谓“但洋人还说台湾是‘警察之国’,真是胡说八道”一节,似有为KMT恶政回护之嫌。古今恶政,多不乏有高等知识人错为之回护者。古德诺之前事,即为一例也。

杨西昆日前回来,外交部方面,是否可烦老师考虑勉为其难一次?《古今图书集成》边裔典、官常典中极多外交史及各国史材料,于觇国者,并非无用也。专颂

双方并师弟大好!

李敖敬上1970年1月22午前

二五寄丁颍论不要自怜

丁颖兄:

晓波《象牙塔外》广告,改拟如下,或比晓波书呆子自拟者稍胜也。

“象牙塔”和“十字街头”之间,何去何从,本是知识分子必须选择的老题目。今天的知识分子,虽已无象牙塔可遁,但靠幻想中的象牙塔来逃避现实的,却滔滔皆是。本书作者是台大研究生,他叫着要冲出象牙塔,他的声音也许正是你的回响,是相怜?是相惜?还是倾心相与?十字街头的彷徨者,快读此书!

北来之谈甚快。“涸泽之鱼,相濡以沬”,我辈同受拿武士刀迫害者,自应更形互助。旧式文人,一遭困顿,即发之以长吁短叹;我们新时代的动笔杆朋友,却不可如此。鼻涕眼泪,唉声叹气,伤春悲秋,吟咏讴歌等等,都是狗屁。我们要形成的是力量,大力量。“交友以自大其身,求士以求此身之不朽。”这是清朝学者的老话,“自大其身”就是制造力量,大力量。否则只是自怜而已,看水中的自己或女读者眼中信中的自己,又有何用?老兄1927年生人,来日亦长,甚盼更新面目,重见众生,思想书宜多读,文艺书可少看。叨在知己,随手写来,不觉言之重也!

敖之1970年8月25日

回宗励

宗励:

周岂明又叫周启明,徐复观又叫徐佛观,都没有错。

我那本《历史与人像》背后的照片,是穿长袍。

多谢你的指示。

李敖1964年3月31日

你写信,应该写年、月、日,不要只写日。

附录

林宗勋来信

穿长袍的“青年小伙子”:

你的书,他们排字上有排错的地方,比如第86、87页的周岂明与周启明,第224页的徐佛观等都是错误。

读者们尤喜看有刺激性之文字,也就是尖酸刻薄的文章。我们虽晓得“文章忌刻薄”(《胡适研究》第237页),但却爱看那文章。而且李先生自己也谓之是“刻薄成性”的人(见《文星》七十五期第35页),近来看李先生变了,所以我们有些“担心”。

好了,祝

如意

小读者林宗勋敬上29日上午

原谅我这封改又改、涂又涂的信,因为我是一个这样的人。本人是《文星》忠实读者。

九头鸟之恋

回湖北人居浩然的一封信

校长大人:

多谢你7月6号的信。

这次你乘“飞桴”浮于海,“从我者其儿子欤”!到了大英帝国国旗之下,居浩然居然浩然为国争光,言论风采,直达讲台之上、电视机之上,真使我们这些在台湾的故人老友羡慕死也,也真使我们高兴非凡。可见人家毕竟识货,不像台湾学术界(该叫“不学无术界”)都是这些不识货的老王八蛋,有眼无珠,坐视九头鸟“飞桴”而去,人才外流,哀哉!

“人才外流”,可;但当“精子内流”。内流者,只可意会,不可言宣,此“宝玉”所沉湎之境界,龚定盦所谓“非法出精”境界,全世界女太太们所要求于“害死搬得”的起码境界。此点务乞垂听。利“泉”(权)不可外溢,如非“溢”不可,亦该“溢美”,岂可“溢英”乎?(澳洲本为英国流刑之区,1788年首次流放七百五十名罪犯,故其血统似大不佳,当心出尔反尔“文化太保”又谈“梅毒”也!)

澳洲,南国也,本属中土化外,瘴疠之区,现重教化,所以尊师重道之风,比起我们来棒得多,此“礼失求诸野”也(非“野合”之“野”)。现在世界上,恐怕只有澳洲等几个少数的地方还有尊师重道的风气了,其他地区,“传道授业解惑”者流已经流为商品(不管内流外流),一个教师的收入只占舞女的十分之一,可见贩卖嘴巴不如贩卖大腿。如今你居然能远征澳洲,足证为知识分子与舞女最后抗衡之地,所以你死之后,当遗命你家大少爷,勒石志之。

你的一家子女眷日前去国,匆匆未及送行送礼,中心惶恐惶恐,务乞代我美言数语。来日方长,后会有期,想无忧夫人必不我怪也。

6月26日晚,一干人等聚会于渝园,独缺浩然,但却换来了浩然的仇人李费蒙(牛哥),我提议除李费蒙外,大家遥为居浩然干杯,大家鼓噪和之,李费蒙说:“我也来,我也来,我不要例外。”

李子弋提议他、李敖、李费蒙等筹组一“李氏不良少年联谊会”,我说:“我们要请李裁法做名誉会长。”

你第二次来信,前面大骂孟能、继高、李敖,后面又涕泗横流,求我们写信给你,何前倨后恭乃尔!但是不管你倨也罢、恭也罢,我都一直热爱居夫子,我但恨我不是女人,若是女人,我要使你的漂亮的太太吃醋。

敖1964年7月31日

湖北人居浩然来信

亲爱的小心肝:

你的牛肉面不知能否邮购?若是可邮购的话,请寄加料牛肉面十碗来,每碗都要放些你的心肝。

此外,新出狗屁十种也请各寄一册来,我当照原价付你三百元,但不要你的签名和照片!若是在你的狗屁中引用了我给你的私信或我所发表文章的字句,则每字稿费一元,先以三百元书价扣抵,不足之数依法诉追。

看你9月1日在《大华晚报》上所刊广告,你的地盘似已丧失殆尽。只不知将来《文星》复刊后要不要你的狗屁?据胡汝森的来信看,似乎未可乐观。萧孟能原属低能儿,今更但求自保。像你那种狗屁恐怕不敢采用了。

认识我的人,哪怕是一面之交,都劝我勿再“居李”并称,在我的文章中更不可提到李敖两字。这在今天看来,似不无道理,至少像你那样音信断绝的做法,我又何必一股劲儿地单相思呢?

浩然9月16日

东北人李敖答书

亲爱的老心肝:

你埋怨你“何必一股劲儿地单相思”,你错了!我又何尝一日不想我的肉!我们的处境,正好是流行歌曲中的“两地相思”。至于你要函购我的牛肉面十碗,且要狠心“每碗都要放些你的心肝”,使我倒颇怀疑你是前世李逵投胎,否则怎么喜欢吃人肉?

我们上次的笔仗,许多人(如范光陵、林语堂之流)都说我们在“打情骂俏”,他们真不知道你我相思之苦!台湾方面,许多人开玩笑说我你“同性恋”,我们这样心肝来心肝去,倒真的有一点弄假成真也呢!上次我在台中跟徐复观对簿公堂,他对法官大力描写我们同性恋的可能性,他怕法官是白痴,特别加说:“同性恋的意思就是一个人在上面,一个人在下面……”结果法官不耐烦,大声喝止。我在旁边,实在忍不住笑。后来出庭后,徐复观请我喝咖啡,我们谈到这件事,两人又大笑不止。可惜当时你不在场,你若在场,我们两人合力把他按倒在地……该多好玩!唯一的问题是不知徐复观喜欢不喜欢洗澡,他如学王荆公,那我们就划不来了!

你走后的1966年的台湾,垮掉了两个大名人:一个是李敖,一个是何妈妈。你说李敖像不像文化界的何秀子?何秀子又像不像风化界的李敖?人人都可做老鸨,可是何秀子就不能再做;人人可以写文章,可是李敖就得被迫“从良”。现在何秀子已经被送往板桥管训,我这个文化界的何秀子,实在怵目惊心。《西游记》中六十一岁的王老儿说得好:“西天难取经;要取经,往东天去吧!”旧时代的孙悟空当然不听王老儿的劝告,可是新时代的孙悟空就不得不向东转。也许你会笑我根本不是真孙悟空,而是那冒充孙悟空的“六耳猕猴”。随你怎么想,反正我现在非得洗手不可。“上的山多终遇虎”,碰到一个老虎,还可做做武松;可是碰到一群老虎呢?那只好做肉松了!

最混蛋的,此间居然有许多人还以为我洗手卖面之举是开玩笑,真是他妈了个皮。他们完全不了解我的“举措悲壮”(这四个字,是花莲一位读者奉送给我的);还有的人不知道我的处境,竟还向我拉稿(已有三家杂志来索稿),甚至要我化名写文章!这些人实在太不了解我李敖之的光明磊落性格。我五年来,什么时候化名写过文章?我是从来“坐不更名,立不改姓”的。我反共也好、反法西斯也罢,乃至反义和团也行,从来不藏在后头放冷箭。对女人,我倒蛮喜欢formbehind,可是我对这些浑小子、对这些自由民主科学进步的敌人,我却一定是facetoface,对他们呀他们,我值得“背后开枪”吗?嘿!

你要买我的书,自然欢迎。只可惜胡秋原们说你有钱,你却只买一套,未免太少太少。难道你用这种刮皮方法,来反证你做淡江校长时代的清廉吗?你真狗屎!(并且是疯狗之屎!)我现在正穷得发慌,你若是我的心肝,赶快寄英镑来,至少订购十套以上,否则我一怒而“摊派”之(但非“强销书刊”,今天报载“强销书刊”者要被管训去陪何妈妈),你至少要包销一百套,那时候,你莫怪故人无情。

至于你荒谬提议先寄书再“以三百元书价扣抵”,正足以为我的“居浩然漫无心肝论”添一新证。坦白告诉你,你绝不会成功。你不先寄钱来,我一定报请邮政总监,严格管制我这血本十书寄往澳洲,他一定得心应手的“俯允所请”。等到我的书在台湾港澳(此澳非彼澳)美洲等地大流通特流通,也不让你看到。那时候呀那时候,你就心痒痒的像生了杨梅疮,你会又来苦苦求我,因为你不读小心肝的文章,你就不能生活,你就要发羊痫风。那时候“老疯狗”将不孤单,因为有了“疯九头鸟”飞来陪他,并且英国鬼子也会把你送往疯人院或疯鸟院,当然你会在那个环境里大写“走马看疯鸟院”(并且把“鸟”字做水浒发音),可是《台湾日报》上定有人大写“台湾看海外”,拿你大当特当模特儿,那时候你当然后悔不迭,后悔英镑不早早寄出,破财消灾,你会整天哭呀哭,把九个脸蛋哭成孙悟空的屁股,把十八只眼睛哭成“六耳称猴”的屁股眼,正是——

泪眼问敖敖不语,

乱红飞向澳洲去!

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你怎么办?我说浩然呀!你是聪明之人,小不忍则乱大谋,还是趁早替我们增加一点外汇吧!

牛魔王谨启1966年9月22日

跋居浩然《“共产主义圣经”的秘密》

前天收到浩然从澳洲寄来的这篇十八年前“居氏之子”的旧作,旁注“自以为读书多过居浩然的请仔细一读此书”。他忘记了他在出国前,早就送过这篇文字给我了,并且我早就“仔细一读”了。

我承认浩然此文是思想“反共”上的重要文献,一点也不是八股的“反共论”,所以很盼《文星》的读者能够同我分享。这就是陶渊明所说的“奇文共欣赏”。

我在《文星》第九十四期《写在居浩然〈义和团思想和文化沙文主义〉的后面》一文里,曾有“他读书不多”的话,不料引起他气得像个大肚子的青蛙。他这次附注,说我“自以为读书多过居浩然”,就是他悻悻然的表现。在逻辑上,我说居浩然“读书不多”,并不意指我“读书多过居浩然”。居浩然深通逻辑,何失检乃尔?该打该打!

我说居浩然“读书不多”,乃是反衬他的天资和天纵,居浩然错将褒作贬,十足证明他的心病之重,也十足证明了他对“知己”李敖的不能“知”,呜呼哀哉!

1965年12月16日

复湖北人张忠栋

湖北人张忠栋:

谢谢你在年初寄贺年片来,居然到阿美利加后,还没把“湖北人的克星”忘记,足见你“内惧”(不是“惧内”)深刻。不过也难怪,你有头九只,自然记性好,虽然你们湖北人常常漫无心肝,可是依RobertBrowning的诗来说,“心”“脑”本在一起,所以“无心”之过,可用“多脑”补之。所以骂来骂去,我还是要大慈大悲,再原谅你们一百次!

昨天晚上忽然想到两句口号:

打湖北男人

搞湖北女人

此人生第一乐事也!我曾被许多九头鸟们来信大骂(这些信大都是匿名的,此点尤足证楚人之不光明,有天生之“黑邮船性格”)。有一封匿名信,一开头称呼就是“李敖王八蛋”,其余后话,自然可想而知,不外是想给我吃九头鸟鸟屎之类,幸亏上天有眼,只把湖北人生了九个头,而没生九个屁股眼,否则的话,鸟屎必天下皆是也。(此外男妓之中,必然更增加了湖北人的比例!)

最近香港的《天文台》上,曾以我跟湖北人过不去为题,大大替你们老乡辩护了一番。其实并不是我跟湖北人过不去,而是湖北人自己专门出产劣等货,从汉奸……到反复无常的叛国者、新官僚、老诽谤犯、诱奸犯,以及什么到莫斯科签订《中苏友好条约》的祸国贪污者等等等等等等等等,无一不有你们湖北人的份。所以,他妈的湖北人不能怪“李敖王八蛋”,而该自怨自艾自打嘴巴一百下;九张嘴,九九八十一次高呼:“王八蛋不是李敖,而是我们湖北人中的坏蛋!”试想湖北人中若人人都是张忠栋,不就得咧?不就好了吗?李敖的朋友中,以湖北人最多,此点足证李敖之有“班超精神”,而肯为湖北人留悔改余地。再过六十九年,我百岁以后,你该是“李敖待楚人不薄”的最好人证,就凭这点作证的身份,你就足可被上天青睐,赐你跟王八(不是蛋)一样长寿!

26号晚上陪你的堂妹找房子,她并且到我家来吃饭聊天,真是可爱的女人。看到她,我对湖北人一肚子的鸟气,都飞飞飞了!

可爱的女人说你快回来了,可是真的么?你难道又要回台大来加强文学院中的湖北人势力么?文学院已不再是文学院,而快是一座“鸟园”啦!真无怪乎今天台湾鸟市的大减价!

你说你要替我“喊冤”,现在还太早。至少目前我还有骂湖北人的自由,急什么?我在台湾,很想你这个人(不是屁股),你是一个好的湖南北边那省的人,聪明伶俐,使人颇能消痰化气。所以我要写四页的信来答谢你的贺年片。并祝你

早早成婚,多多“交尾”!

敖之1966年4月30日“深夜”6时25分

湖北人张忠栋来信

湖北人居浩然笔下给自己屁股贴金的东北娈童:

忽接来信,初料阁下拟给已在新大陆的学人灌输西化思想,孰知双目所及,非鸟屎即交尾,不出下体范围,全是咱们中国乡下老妇骂街的鄙俗词句,无半点西化气味。人称李某西化健将,健乎!贱乎!西化运动之所以一败涂地者,李某其无罪乎?常思湖北人中,最蠢无过于立法委员胡某与东大教授徐某,设若二某对于李家小子的叫骂来他妈个彻底不理,李家小子何至“暴得大名”?(蒋芸漂亮否?此妹用以批评李敖的四字极漂亮。)总算天地公道,李家小子叫骂三年,蠢的湖北人并未因而聪明,聪明的湖北人继续自理旧业,倒是李家小子叫骂的地盘给抄了家。目睹李氏西化运动落得这等下场,凡不鼓掌称快者,非湖北人也。

来美将近一年,日与洋装书为伍,无暇追求番婆,未得一尝洋骚味,惜哉!暑假是否归去,尚未做最后决定,目前正在设法觅财源,如有着落,即继续留此一年。所望能不即归者,非有恋于美式物质生活,非有志于汲取西洋精神文明,但练习得些微雕虫小技,以待来日以夷制夷如李某人时,可派用场耳。孙XX非中国人,李某自是夷人,即非夷人,亦必杂种无疑。

走笔至此,已是万分不耐,掷笔三叹可也!一叹李某是娈童,二叹李某是西化罪人,三叹李某是杂种。

湖北佬张忠栋5月6日

怎见许多匿名信皆九头鸟所写?咱们湖北老乡和李某打官司(包括笔墨官司),谁曾匿过名来?

斥佞佛参禅

平景弟:

忽然接到你从什么竹南南庄狮头山元光寺来的信,居然不自检束,还敢叫你老哥去参禅,可恶可恶。

我痛恨青年朋友们乱来,佞佛即为其中之一。几年前我的朋友马宏祥、王尚义、华昌平等佞佛,我就大骂不已,我很不客气的指出这是“思想不成熟”的表示,因为思想不成熟,所以行动方面也就盲动,盲求解脱之道。

我渴望青年朋友们成熟,设想我们是什么年纪了?还来这一套最下流的玄学把戏?

我开个玩笑,抄憨山大师《费闲歌》的第一首给你小子吧:

讲道容易体道难,

杂念不除总是闲,

世事尘劳常罣碍,

深山静坐也徒然!

我看你还是下山吧!

敖哥1964年7月31日

什么叫“理来情无存”?

——回刘博昆的信

博昆叔:

多谢你7月25号给我的信。

你说:“外行人只从文字里看到你的‘冷’,你自己当然了解,你对人间的爱恋,实在是太‘热’了。李敖!你可否对自己‘热’一些,然后世俗间也觉得你和他们差不多了。”

多谢你给我这段指示。

也许有一点你愿意知道:我实在是一个对自己也颇“热”的一个人。我是自由主义者、个人主义者,但也是淑世主义者、改良主义者,我的立身处世并不像“外行人”所想象的那样极端或孤傲,我常常开玩笑说:“光看我的文章,别人一定以为我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其实我的文章比我的讲话‘坏’,我的讲话比我的人‘坏’。任何我的老朋友,都可证明一点,就是:李敖这个人,比他嘴巴的胡说八道好;而他嘴巴的胡说八道,又比他的文章的锋利刻薄‘忠厚’多了!”

这是我的真面目。

所以,我颇能想象宋儒中“望之俨然,即之也温”的境界,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境界,我甚至觉得,“望之俨然”也是不必要的,为什么不干脆“望之也温”?

拉斯基(Laski)下笔为文,议坛雄辩,总是气势凌人;可是笔杆以外、议场以外,其待人接物,温柔敦厚,使“世俗间”觉得他“和他们差不多”,这是很有人味儿的态度!

沈休文的诗说“理来情无存”,我蛮喜欢这句子。行文公论之时,应当“理来情无存”;行文公论以外,即使政敌,又何妨把酒言欢?

中国人最大的毛病也许是情理之际分不明白,往往因情断送了理,往往因理“得罪了人”(情)。所以搞得是非难分,其实这根本是两回子事。

我们该提倡提倡“理来情无存”的态度。

所以,在“理来”的时候,一切辈分、情谊、面子等等,我都尽量不考虑,我是一个肯抓破脸皮的人,我不太怕得罪人。重要的是,在这种“无忌”的心情下,我究竟能够在环境允许的极限下做多少?在“剃刀边缘”做多少?

我现在重读你八年前在《自由中国》上所写的那篇惹祸文字——《清议与干戈》,重读后面你引用的“天下无道,君子囊括不言,以避小人之祸,而犹或不免”那句话,我现在忍不住要说:“吾有隐恸!”

八年前,《中华日报》的曹圣芬他们对付你;八年后,《中央日报》的曹圣芬他们又对付我了。同是天涯挨打人!写到这里,你不会笑我是高攀吧?

信笔写来,殊无伦次。聊报知己,顺请

双安

李敖敬上1964年9月20日

《七五事件调查报告》,载1948年8月28曰至30日上海《申报》。随信附上,请参考。

给李声庭的四封信

第一封

声庭先生:

消息已发。

由陆啸钊带去的信及文件收到否?

寄上洪炎秋致孟能信副本,请参考,似不必让别人看稍好。我对告洪炎秋实无兴趣,虽然他对我是恶意的。不过我告“中央书局”是另一回事,他如识相,最好少写这一类信也。匆请大安

李敖敬上1965年4月13日

第二封

声庭先生:

昨天今天的《台湾日报》都见到,今午又收到你的三页挂号信。

你真是劳苦功高!

不论有任何和解谈判与线索,我都一概不出面,转请他们直接与“李大律师”接触,此点我可保证。

本月25号我正如梁启超诗所说:“忽忽已三十”,你说要来台北,极欢迎、极欢迎!

Goldsmith在Traveller里有句话说:

“Lawsgrindthepoor,andrichmenrulethelaw.”

这次台中地方法院的判决,一定有好戏看呢!

匆匆奉上几句,敬请

大安,并致谢意

李敖1965年4月16日

第三封

声庭先生:

刚刚接到你14号的信。我已搬家,星期天(19号)下午6点请你到我家便饭如何?准时恭候。

控洪炎秋事,事非得已。只以此老两面做事、两面讨好,还要吃讲茶、做证人、写公开信等等,死不饶人,最不可恕。他在外面的姿态是“老好人”,其实真是天晓得!如今我告他,你也告他,真是不谋而合。我们一定要证明他这位“老好人”的真面目,如此才可为社会知人论世做一点澄清的工作。

欢迎你到台北来!

李敖1965年9月15日

第四封

声庭大律师:

你2月25号的信和3月21号的信,都早收到。只因为这一阵子忙着跟《文星》办bye-bye手续,整天搅得乱糟糟,所以耽误了回信,千万别见怪,可是我又猜你可能会见怪。

我这种猜,不是没有根据的,即以你这二封信为例,就是实证。我觉得你未免稍稍过敏了,所以多少容易被“老疯狗”挑拨、分化,“可欺其方”。我觉得对武忠森、对我,你都多少受了“老疯狗”造谣的影响,波澜起落,稍露余痕,我认为是大可不必的。以你的开通,大可从压根上就不起稍存疑虑之念,此古人所谓之“心照情交,流言靡惑”也!

“老疯狗”为“狗”最好权谋,一般书生绝非敌手。“恶人自有恶人磨”,天留老夫来收拾“它”,活该“它”恶贯满盈,如今流年不利,栽在老夫手里。大家最好少跟“它”接触,还是在旁看好戏吧!

大律师何时北来,请先通知,当做小东,请你吃“香肉”一次。

敖之1966年3月30日

给殷海光的六封信

海光老师:

孟能转来你的《让我们携手从事文化创建——兼纪念五四》的五千字长文,并转告你说要我表示意见,我现在坦白表示如下:

这篇文章的主要论点据我看,可分六项:

一、五四运动以后,直到今天,“这四十六年来,我们知识分子由激昂而消沉、由锐进而退缩、由合作而分裂”。

二、“十几年来大家退住这儿,地小人稠,长期闷得意乱情迷,心理不易维持稳定。”

三、点破“知识分子用笔杆杀人”的可鄙。

四、殷海光也可能有错,并且“欢迎一切基于求真的批评和改正”。

五、“少许青年稍微展露了一点独自创造的能力。……中年人应该从旁诱掖,……找不到什么正当的理由要这样的毁灭青年。”

六、“大伙儿‘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应有的态度是互相尊重。让我们携手从事文化创建。”

以上六点,如我的阅读力不差,粗可作为你这篇文章的提要。

上面这六点,我认为都是很普通的、很正大的立论。这种立论,是一切稍有理知的人都能了解的。

换句话说,这些话不需劳动大名鼎鼎的殷海光来说出、来点破的。

但是,恰恰在目前这种现状、这种气氛之下,殷海光说出了这些、点破了这些。

这篇文章一出,我想至少要产生上述六点积极效果以外的五项“不良”(?)后果:

一、你无形中在以(或被人以为)“他们”为对象、为对手,在和这班文警或文丐见识,更增其气焰。

二、你无形中暗示给青年朋友:和这班文警或文丐是可以“携手从事文化创建”的。——这是一个最糟糕的暗示。当然我知道你内心明明知道不能“与虎谋皮”的,可是你无法避免青年朋友有此误解或看法。

三、你的“反省从我开始”的心境是伟大的,你的“我的错处恐怕比一般人多”的说法也是令人感动的,但是你可否想到,你的谦冲将被文警或文丐们做如何不良的运用?他们的阴谋与战术正是“用显微镜照出”一两点,用来扩而大之,先吹毛求疵,再举一反三。你为何要中计?

四、你从《自由中国》垮台以后,四年的沉默带给你无限的关切和同情,大家知道你深居简出,决然独处,可是斗志不衰。——在精神上和雷震一起坐牢!而这次文警或文丐们对你的集体的有计划的迫害,更增加了人们对你的关切和同情,更增加了有识之士对他们的卑视。在这种情形之下,我认为沉默——继续沉默——可能胜于解释或反击。你当然知道许多话,说了固然有说的好处,可是不说也有不说的好处。

五、四年的沉默,使人们想象的殷海光是一个劲气内敛的殷海光,而此文一出,似乎会带给一部分人对殷海光“昔何英勇今何怯”(黄遵宪诗)的错觉。当年胡适写《人权与约法》,给人感觉一何“英勇”!后来他写《容忍与自由》,却给人错觉一何“怯”!这是很值得考虑的一件事。试想殷海光在《自由中国》主编时代,会写这类《让我们携手从事文化创建》style的文章吗?殷海光四年韬光养晦的结论,除了他的学术著作以外,难道竟是一篇“老生常谈”吗?

我反复细读你这篇文章,最后决定写这封很坦白、很不客气的信给你,劝你、建议你,当然知道你不怪我的。我的看法是:此文你暂时不必发表,不如从正面发挥你的著作,试想一本《思想与方法》的短期内再版,岂不十足证明了你的受群众的肯定和欢呼了吗?岂不十足反击了文警或文丐们的阴谋了吗?

我们李家的老子说:“不出户,知天下。”今日中国的自由学人,你最是当之而无愧。你是瞩目在“天下”的人,不可以这班无耻小人为对象,也避免使青年人错觉你在隐约之间以他们为对象。这一点最重要,我不得不再唠叨一次。

这几年来,我不幸跟这班文警或文丐们一起“蹚浑水”,弄得不能脱身,已经深感痛苦。骑虎尚且难下,与虎谋皮,岂可得乎?所以我老老实实劝你殷海光算了,还是让“一不做、二不休”的李敖来对付他们吧!

“携手从事文化创建”是一个伟大的理想,可是在目前的知识界中等于空谈,空谈还好,再被人利用,却又何苦来?我敬爱的海光先生:“文化创建”的责任不假外求,就在你的头上,当今之时,逢今之世,值此之岛,难道还有可跟你“携手”的“pseudo——文明人”吗?唉!你太苦口婆心了!你简直在做一次“虚拟演绎”啊!

你的文章说得好:“耶稣不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吗?”但是,我要补充一句:“被钉上十字架的耶稣,还需要说什么话吗?”想想看,十六年的岛上春秋,最后是儆寰无言,海光无语,该是一幅多么深长的双十字架的影子啊!

李敖敬上1965年4月27日我父亲去世十周年的上午

海光老师:

《文星》终于在连遭两次查扣、一次搜索、一次没收印刷厂稿件等大大小小困扰以后,今天证实被“罚”停刊一年。

我重新找出你那篇《我看雷震与新党》(I960年10月1日《民主潮》第十卷第十九期),抄出最后一节里的一段:

……虽然,我置身于这小书室中,我正神驰于古今的兴亡历史,可是我毕竟与这样的一群人处在同一个时代和同一个岛上。我底身体,正像一切讲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人之身体一样,毫无掩蔽地暴露在一个没有约束的权力之下……

夜色真深,在深暗的夜色里写这封信,真凄厉。

李敖敬上1965年12月26日

海光老师:

好久不见。十几天前托晓波买点礼物送你,收到了吗?

上次在美而廉相遇,我就感到你的气色不好(很久不见,所以感觉特别尖锐)。前天听平景说,你的胃病并没有请医生看,我颇惊讶,我以为你请了医生,没想到你竟对你的身体这样不科学!

我看还是由我来吧!我昨天跑到宏恩医院,替你约好看病时间如下:

下星期二(18日)上午10点照胃部X光。

下星期四(20日)上午10点请台湾最有名的胃科大夫李承泌医师诊断。

你治胃病的一切费用,由我承担。我最近为香港一家出版社帮忙,有一笔小收入,所以我愿意“请客”,以我们的关系和了解,你自然不可推辞。

你在星期一(17号)晚上10点以后,就不能吃任何东西,也不能喝水,直到第二天照X光以前,千万不要吃喝(照胃部X光,一定要有十二小时以上的“空胃”才能拍照)。我准于星期二(18日)早上9点半来接你。一切面谈。“但愿人长久”。保重第一,一时的被诬谤被戴红帽子又算得了什么,只要我们留得青山在!

敖之1967年4月14日夜5时10分

海光老师:

寄上6月11号国民党《中央日报》消息一则,给你参考。

教授出国讲学,准许携眷同行,行政院订新办法

〔本报讯〕教育部昨天公布,今后副教授以上的学人,凡应聘出国讲学日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可以携眷出国。

按行政院以前规定,大专教授出国时间在两年以下的,不得携眷“出国”,现在为了学人讲学的方便,行政院决定更改这项办法,并指示教育部按照新办法即日起实施。

新办法公布后,第一个照新办法携眷“出国”的,出境事办得如何?

我已向有关方面暗示(等于明示):还是把殷海光放走吧!逼人走绝路(生活困难),乃至抓人关人,是没有效果的,如果有效果,我们今天也不会在台湾了。(过去在大陆,这套方法还用得太少吗?可是效果呢?)殷海光一类人(包括李敖之流),到了国外,当然不会说这个政府什么好话,可是他们到了国外,本人就该是台湾政府有自由的最好人证!就光凭这点人证的资格,这个政府就值得做,并且划得来,得可偿失,值回票价!

总之,你能否走得成,完全要看他们智慧的高下,他们高或肯高,你就走了;否则的话,还是老局面,吾们是殉葬者而已,呜呼哀哉!

敖之1967年7月12日

海光老师:

托松燃兄带上4月4号Look一册给你,请你特别注意pp.30-36FloraLewis的TheTragedyofBertrand,Rusell一篇,这本杂志是送给你的。

此事真相如何,我们不知详情,B.Russell目前果真是个theintellectualcaptive吗?以他的睿智,真的会被蒙蔽吗?

不管真相如何,这个“疑案”,多少可供我们参考,尤可供先生的参考,难道我们不会被朋友蒙蔽吗?我们的判断和朋友都可靠吗?

凡是过着隐居或半隐居生活的人,凡是自诩为“不出户,知天下”的人,都不可不保持着一点警觉,警觉自己的心灵别像生活一般的被闭锁。这点警觉,不知可否得先生再多加注意一下?

23号你在我家的谈话,使我多少感到你对朋友与学生的态度,起伏不定,时升时降,信疑变化稍大,我真盼望在这一方面,你最好少动感情,我总觉得你对朋友和学生的态度,很Sentimental!这种Sentimental,跟你卓越的理智训练,有一点儿不相称。

30号以前,我会来看你。

敖之1967年7月27日

海光老师:

昨晚收到限时信。如新版《逻辑新引》不复由亚洲出版,则授权书写法理应如下,以免连及新版出版人也。(这是我们知识人的fair-play!)

兹授权〇〇〇〇〇对授权人所修订之著作《逻辑新引》一书,有修订、重排、付印、出版、发行之权。至有关原书版权问题,悉由授权人负责。修订版应付授权人之权利,另书面协议之。特此授权。

授权人:殷海光

年月日

翁松燃及其洋婆已返美,临行以一信(内为辞行卡)嘱转给先生,特随信附上。

我近来整日亦忙于谋生,旧债累人,甚苦恼。最近拟去一私人广告公司做事,代商人写广告辞,所堪阿Q式自慰者,美国SinclairLewis,SherwoodAnderson,CorneliaOtisSkinner诸文豪皆出身于此,今日之我,却正好逆其道而行之,呜呼哀哉:国民党统治下之独立文人!(我们这种人,“义不食周粟”!“渴不饮盗泉水”!)

敖之1967年8月22日

写广告辞,我再有本领,也写不出思想问题来吧?

寄王尚勤论禁书与禁演说

孙陵的《大风雪》解禁,他把新版本印了出来,里面在“后记”里提到你。他先提到他的一位女朋友,后来这位他“生命中唯一的一位‘女友’”好像跟他bye-bye了。所以他写道:

她最后给我的一封〔信〕上仍然关切地劝我:“你不要为我难过,因为我的心早就死了!”

她又在信上一再和我谈起“才女薄命”的话,一再谈起“悲愤无助”,“曾经沧海”的话,我当时只以为她是言过其实的夸大之辞,现在才证实由〔?每?句?〕句是真,绝未夸大,这些话一想起来便使我痛彻心肺!所有的人的命运,都是自己造成的!琵及芭杜、玛丽莲梦露、林黛……这一类人的命运,我早已为她们算定了!现在美国的王尚勤女士,可以证明我早已在她们悲剧发生之前,说过多少次!

上月29号我写了一封信给他,算是贺他这部被查禁的书的解禁。中有“今写此信,聊可表示知你者的一点小意思。虽然你有许多诗文,我并不赞同或佩服”等话,因为对他的著作,我实在不太领教;但他排除万难,争取出版自由的精神,我实佩服。

他们这些30年代文人写文章的大病,除内容架构上的问题外,在文体上大都浮词藻语和套语,故大汉子写的文章颇多娘娘腔,此所谓故作小儿女之言是也。孙陵文章最多绮丽用语,读其文,万万想不到他竟是北方男儿式的大汉!

今天收到他一千多字的回信,说:“你知我更深,我引以为荣。”“你是迄今唯一表示赞成我反抗〔书被查禁〕的一个人。”

就我这方面而言,前些日子传说我的《教育与脸谱》要被禁。最近几天,为了文星书店要参加香港的书展,内政部及其他衙门居然禁止我的书出口,还有李声庭、陆啸钊的书,也在被禁止出口之列,还有《文星》杂志,也全部被禁止出口。后经老萧和我以全部不参加为抗议,今天内政部出版事业管理处熊处长才打电话表示,与国民党中央党部等会商结果,完全让步,完全许出口了。(其实海外读者与书店函购我的书,过去已不知有过多少了。这次忽然被禁止大批出口,实在莫名其妙!经我们抗议的结果,大概“他们”想通了,大概“他们”发现这些书既然可在台湾地区流行,为什么不能到海外走走呢?即使有“问题”,也正好用来表示“他们”容忍别人的自由言论呀!)

这几个月来,台大学生请我演说,被校方驳回的,据我所知,至少有四次。最近的一次就是今天,文学院原定今晚请我演说五四运动,结果被驳回,理由是殷海光、李敖两人不准在台大演说。上次(3月26号),法学院用“偷关漏税”的方法,不先登记,请我演说“傅斯年与胡适”,听众挤得人山人海,结果在我未到前,突被校方勒令解散!

今天上午法学院四个社团请李声庭讲“民主与自由”,他们特别请了“两个特别的客人”——殷海光和李敖,并请我们分别发言。我打趣他们一阵,并叙述蔡元培的不合作主义,主张今日知识分子可提倡不合作主义,用思想教育方法,普遍展开民主自由思想,但我不赞同以暴易暴的方式(所谓革命、暴动一类的方式)。殷海光讲话时,主张青年节当由3月29日改为5月4日(其实3月29日原是阴历,没换算过来,就硬当阳历过了,那天的阳历是4月27日,跟5月4日很近了;10月10日是换算过来的节日,那天的阴历是8月19日。殷海光当然搞不清这些)。李声庭、殷海光和我讲话后,大家纷纷发言,提问题,极踊跃。会后同学们请我们三人于渝园。

我有五个字描写今日之“有为”青年——“热心而胆怯”。他们的大病在没有牺牲的精神,太为自己的前途利害着眼。(试问哪个肯牺牲大学的学籍?哪个肯不在乎留学?哪个肯放弃自己的“前途”而做一个不降志不辱身的硬汉?哪个肯放弃一切“富贵”去做一名淡泊的乱世遗民?做一名“抱关击柝”的无名英雄?)故今日之青年,太多软骨病者,空有理想、学识,仍嫌不够。

但今日青年不像过去青年之盲动与乱来、乱做manofaction,实为一大进步。今天我特别指出殷海光在这方面的进步,我说他思想演变的天路历程很辛苦,由褊狭的行动者到今日思想开阔,实在得之不易。

……我最近工作太忙太多,用脑过度,老是闹头疼。尤其是后脑,常常昏昏的。

1965年5月4日夜

我们要像清除恶人一样的清除烂好人

声庭大律师:

这次你的五四演说,可谓“声”震于“庭”,看到这些青年朋友们的热烈发问、讨论,足可证明你这几年“‘声’公说法”的成绩了。

台中地方法院的传票又来了。是5月10日下午4:30的庭,兹随信附上1965年度易字第1553张焕珪妨害名誉案传票一纸,请查收。并请代表本人“准时出庭”,看看我们的李声庭,如何跟他们对簿公庭。

中央书局方面,如他们的态度良好,我们也良好;如他们摆出战斗姿态,缺乏谋和的诚意,要给他们一点颜色看,不必客气。

我李敖生平以君子之道待君子,以君子式的小人之道待小人。老罗斯福曾主张说话善意而手中拿个棒子,爱因斯坦也呼吁善意与力量相结合,这些构想,我早就成竹在胸。所以我一直不主张做好好先生、做烂好人。因为好好先生和烂好人一定会被恶人欺负,结果不是“张其恶”就是“扶同为恶”。所以我们要像清除恶人一样的清除烂好人。我们要鼓吹做有能力、不怕事、不怕恶人、好批评、好打抱不平的“好人”。我希望你在东海大学校内校外,都不停的做这种类型的“好人”。

这十多年来的大学教授,都变成了“空口说白话”的人,都不是manofaction,你这次“下海”执行律师业务,盼能做一个行动方面的示范。宋朝的诗人说:

切勿轻书生,

上马能击贼。

如今我们可改写放翁的名句,可叫:

切勿轻书生,

出庭打官司。

你说好不好?

敖之1965年5月7日

家报之一

亲爱的老太太:

你的限时信都收到,多谢你的关切。台中的官司我有办法处理,我要一一对付这些“老疯狗”,直到他们死掉。许以祺(张立豫的同学,美国硕士)星期一返美,临走前一夜跟我说:“李敖呵!你是在台湾唯一表现与老家伙们‘斗’的一个人。不管你所斗的对象是谁,不管你所斗的事件大小或有无意义,可是你表现斗的精神,实在可佩服!”

我就是这样一个好斗的人、不屈的人。至于所斗的意义,则非洞彻真相者不易确定,我也难以公布所有的真相,以及老家伙们在幕后所耍的一切卑鄙的陷害把戏。

请你速把四姑在香港的地址给我,孟能即赴香港,我托他就原址代查四姑的现况。

本月26日(阴历四月二十六日)是你的生日,我要送你一千元,聊表小意思。

祝你好,辛巴达好。

小敖1965年5月21日

给曹毓煜的信

毓煜兄:

多谢你上次请我吃饮料,再多谢你寄20号的《联合报》给我。这条“外人征书”的广告,若不是承你寄下,我实在不知道。这个征求“李敖著的各种书籍”的洋鬼子“马汉茂”,是德国人,原名HelmutMartin,是德国海德堡大学汉学研究所的。他的博士论文已印出来,是论中国李笠翁的,里头还征引了我给我父亲遗著《中国文学史》写的那篇序文(那篇序文后因XXX通知文星书店要删去,文星已奉命删去,所以现在卖的《中国文学史》和《蒋廷黻选集》一样,已没有序了)。HelmutMartin本月17号曾来看我,并向我征求我的著作,大概由于我帮不上忙,所以洋人出洋主意,登报征求起来了。你问我“有何感想”,你想我可有感想么?我倒真想问问XX大人们,他们可“有何感想”?

你去年11月10号信中要借的《丁文江的传记》,我当时手边的已剪毁,未能应命,现在物色到一册初版的,随信寄送给你。

你近来如何?深信你必然自通有道、必然更能坚忍。坚忍是我们这类人在目前的唯一“武器”。德国的KonradAdenauer从五十七岁起一忍十二年(1933-1945),到六十九岁才扬眉吐气。我们还姑且算年轻,走着瞧吧!

敖之1968年2月22日夜三时三刻

有关“李敖告别文坛十书”的一封信

敬启者:

“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出版经过,奉陈如下:

第一号《乌鸦又叫了》

第七号《孙悟空和我》

两书已被查禁并扣留,不能发行。

第二号《两性问题及其他》

第四号《李敖写的信》

第五号《也有情书》

第十号《不要叫吧》

四书仍在处理中(发此信后,旋遭查扣,不能发行)。

第三号《妈离不了你》

第六号《传统下的再白》

第八号《大学后期日记甲集》

第九号《大学后期日记乙集》

四书已能发行(但受警察干扰)。

四书中有割页部分,并非装订错误,恕无法调换。

未出各书正依法处理中,一俟解决,即行奉上。总之,此次出书一再好事多磨,皆因情非得已。凡不细味实际困难,而遽以“不准时”“不守信”责怪李敖者,非知我者也。

李敖敬上1966年11月15日

附录一

十三年后的义债

1966年向李敖预约买书的读者请注意——请寄新址给“台北邮局53-59号信箱李敖收”,李敖将终身赠送他今后出版的每一本书。(《独白下的传统》版权页1979年6月)

附录二

十三年后的附告

一、“李教将终身赠送他今后出版的每一本书”,赠送对象,专指“1966年向李敖预约买书的读者”而言。因为当时书在装订厂被没收,这些读者都吃了倒账,所以李敖愿“终身赠送”,以补损失,以答旧情。不是这样直接预约的读者,虽然向文星书店预约过李敖的书,但没遭到损失,自然不适用,歉难终身赠送。

二、有些小毛头读者抱怨,说1966年他们还小,小得无法参加当时的预约,如今失掉被“终身赠送”的机会,太不公平。抱怨得也蛮有道理。解决的方法是:请小毛头的双亲大人合资买李敖的书转送小毛头,为了由于他们的耽误,竟使小毛头同李敖相见恨晚。

三、有太多的读者想买或想要过去出版的《传统下的独白》等书,实在无法应命,因为这些都是禁书。听说市面上有地下翻印本多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1979年7月6日)

买书会不会上当

俊郎先生:

你信上问买《中国历史演义全集》会不会上当,我认为,凡是会看书会用书的人,没有书能使他上当。

你说你是“一名工人”,想分期付款,我特别转请远流的王荣文先生给你特别折扣——如果你不怕上当的话。

工人崇拜者李敖1979年10月8日

论好人做事与不做事

亦未副主教大鉴:

日前承赏饭,十分感谢。

几个月来,对先生之高风与诚恳,颇多了解与身受。先生是有清望的人,有清望的人,在这个年头,肯积极做点好事,最不容易。无疑的,先生显然是属于有清望而又肯积极做好事的一类好人,最值得我们这些“恶人”的敬重。

昨天看到一二台湾的报纸,知道因办学校的事而谣琢纷纷,颇使先生遭受不白。此就贤者而言,本不足介怀,以先生之雍容贤达,自然一笑置之。

以我个人的了解,社会上的恶势力太多了,这些恶势力常常冒出来,打击好人做善事。打击的结果,常常使好人骑虎难下,进退维谷,在这种时候,一些洁身自爱的好人常常灰心而萌退志,深怕为谣琢所浼,致累清望。

好人这样做,本未可厚非,但是人世间事常常是“伸头一刀,缩头也挨一刀”。往往不因个人的让步或“让不贤”而减少外界的压力。相反的,反倒更会因为退缩的行为而招致世俗们对谣琢的肯定与盲信,这又何苦来呢?

我深信先生是勇于面对困境的达者,对个人从事百年大计的教育事业有不可动摇的强烈信心。因此我诚诚恳恳的写了这封几乎是多余的信,表示一个不信天主的人对先生的敬重和支持。

李敖敬上1965年7月16日

附录

牛若望回信

敖之先生:

大札拜悉,诸承鼓励至感。望目前所遭遇之困难须求解决,欲求解决须多方面之协助,而先生首先给以助力,犹如雪中送炭,故使身受者心铭无已,今后尚祈多加指导,则尤为恳求者也。专此,即祝

撰安

牛若望拜启7月18日

手淫否答胜英

胜英先生:

《人间世》社转来你9月8号的信,谢谢你。

你问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一、我当然不是国民党党员,并且永远不会是国民党党员。

二、我当然有过手淫经验,并且还经验丰富呢!

你说某大学教授(教会的)同性恋例子,我很感兴趣,我不知道你可否告诉我这位教授的名字,我答应守密。

奋斗不衰!

李敖1965年9月14日

回林枕客论中国手淫材料及其他

今开兄:

医学会约啸钊和我各做三十分钟演说事,皆无问题,多谢好意,并请转达此意给吴先生。

孙书大纲已拟好,书名拟定为《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现先把长序赶出,先打样本寄给你。内文部分,恐须月底方能打样寄给你。唯下月7号出书,并无问题。

此书长序将在下个月《文星》先发表。

中国手淫的材料可査潘光旦译《性心理学》中六号字的注解,里面有很多。另外《宋元学案》《明儒学案》中的一些居敬材料,也可用。宋明人的居敬论一半都是指“慎独”的,慎独者,一个人在家不要sixagainstone也!

此请

双安

敖1965年10月14日

为自来水而战

台北自来水厂厂长先生:

一、贵厂对本户1965年11月份之水费计算,完全发生错误,情形如下:

本户同时使用下列三户的自来水,这三户在建筑上是联在一起的公寓式房屋,经贵厂编号如下——

第一户朱婉坚先生——账号1025—11614971—15—2101

第二户朱婉坚先生——账号1028—10714881—15—2096

第三户张桂贞先生——账号1023—10614871—15—2091(即本户)

贵厂1965年11月之水费通知单,关于上列三户的度数与金额如下——

第一户用了三度,收费五十六元三角。

第二户用了十六度,收费五十六元三角。

第三户(即本户)用了零度,却收费六十三元九角。

这种错误是很明显的!用了十六度,只收五十六元三角;一度都没用,(因为人没搬进来!)却要收费六十三元九角!

在同一给水系统下,没用水的,比用水的还要多付七元六角,天下有这种道理吗?这种错误不是很明显吗?

二、本户曾向抄表员及收费员分别要求复査,皆蒙同意。1月间,贵厂曾派一职员至本户,本户详予说明,并请他参观本户所藏之《自来水法草案》、《1945年英国给水法》(WaterAct1945)、《1948年英国给水法》(WaterAct1948)及《日本自来水法》(日本法律第177号)等文件,和本户拟控告贵厂之卷宗。该职员态度良好,自言此事必为水厂方面错误,当派人复勘。

三、不期该职员去后,本户一直没有复査员光临。

四、更可怪者,本月4号下午,突有贵厂三位职员驾到。气势汹汹,声称本户如不将“旧欠”水费缴清,就要“处分”停水,并把水表拆去云云,态度之恶劣,无以复加。此种态度,除了证明贵厂包办自来水外,还包办知过不改和满脸凶相。

五、本户即当面告诉他们:所谓“旧欠”,不知“欠”的是什么?1965年11月份,本户一滴水都没用,至多我们只能付“计费说明”中——

6——水表租金或给水装置租金

81——一般用水基本费

此二项费用,共为五十六元三角(即第一户第二户用过三度及十六度后所付之费用),而不当付六十三元九角。换句话说,本户即用过三度或十六度,都不该多付七元六角,何况用的是零度!故本户深信,本户并未“欠”贵厂什么,如需本户付五十六元三角,本户随时照付不误,11月份以后各月,如未计算错误,本户亦乐为照付。但是我们这种合理的要求,却得到如下的答复:“要缴水费,就得连11月份的‘旧欠’一起缴,否则,不准你们缴——我们要停水拆表!”

六、对这种蛮不讲理的贵厂作风,本户无法忍耐。本户认为,贵厂作风,不但违背《自来水法草案》,并且违背一切文明国家之给水法,更违背公共福利与商业道德。目前台湾给水普及率,比起文明国家(如英国、荷兰、瑞士)来,本还不到三分之一。贵厂之努力改进,正任重道远。目前的自来水事业,只能算是幼稚时代。然行远自迩,不可不在幼稚时代奠下良好的基础。准此以观,此次贵厂对本户的作风,可谓蛮横已极。如此蛮横,一般怕停水怕麻烦的老百姓怕你们,本户绝对不怕。本户如得不到贵厂合理答复与解决,决定采取下列五项步骤:

(一)法院控告

(二)监察院检举

(三)舆论揭发

(四)致函高玉树市长督导

(五)致函黄信介市议员质询

二者何择,任凭贵厂选定!

七、贵厂须知中国的进步,必须有赖法治。非法胡为,欺压百姓的时代已过。本户的代表人素以弘扬法治为宗旨,为争取正义,已在台北台中法院出庭数十次,绝不怕麻烦。本代表人宁肯花七百六十元打官司,也不肯不合法的多缴七元六角钱去给非法胡为、欺压百姓的公务员,此点务请贵厂了解。如何安安稳稳的做官、做公务员,你们比我更清楚。本代表人静卧家中,恭候指教!

代表人李敖1966年2月4日夜

〔后记〕1966年3月2日下午2时,自来水厂在收到我这封信后,派来三个人,完全同意按照我的合理算法收费了,我于是一口气缴了四个月的水费。我对自来水厂主事诸君的服善之勇,表示佩服。公务员不怕做错,而怕做错不肯认错。做错而肯认错,是一切进步的起点,也是中国吏治革新的第一步。

又是情书

给CL之一

CL:

去年7月7号说好看电影《不犯法》以后,我一直被杂事缠住,整天搅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杂事中最主要的当然是当权者给我的困扰,直到最后大家在《文星》上白刃相见,《文星》被按住脖子停刊一年,才算告一段落。余波是我的第九本书——《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被警备总司令部查禁并扣押,罪状是“将国父遗教,断章取义故为曲解,足以混淆视听,影响民心士气”!乖乖,真吓人!其实说坦白点,我怎么当得起这种“罪名”?所谓“影响民心士气”,这话又从哪儿说起?老百姓早麻木得没有“心”了,而我的书,军队又不准看,又何从影响“士”之“气”呢?

但是,我仍该感谢“他们”,为了承“他们”帮忙,使我终于有一个“闭门思‘过’”的机会——我清闲起来了!

文星书店方面,我已经四个月没去了。我现在一个人,住在公寓四楼里,做了“寓公”起来。每天晚上通宵不睡,看书、写书、思考、思“过”、走来走去、像动物园里那头熊。我偶然想到十三年前的往事,想到脚踏车上的你、参观我那小书房的你……我会突然感觉:我们都“老”了!

去年5月16号,在那个婚礼上看到你,我几乎认不出来了。我对我自己说:“CL真的长大了!”回到家来,我找出我保存了十三年的你写的八张考卷,看到那些“春秋战国”“兼爱非攻”等答案,我忍不住有一种失落的感觉,我已经太久太久,没有这种感觉——因为我“老”了!

我回想到我十三年前的朋友们,大家都已“东飞伯劳西飞燕”,过去跟我一块放言高论的人,如今只剩下我继续走着这条路。我很孤独。

孤独尽管孤独,我并没失掉勇气与口味,我是一个很少休息的妖怪,半夜三更,活得比谁都起劲。我感到十三年前的朋友们,他们活得好像赶不上我起劲,“他们都不知道活到哪儿去了?”我常常这样想。见到你,我有一种“如见故人”的感觉,并且根据我的武断,十三年来,你的生活“很失败”,这使我很关切。这种关切,在我知道你有那位“凶婆婆”以后,日益加深。当然,我不会多说什么,因为你还是那个任性的、被男孩子们惯坏的CL!这种任性,会使你将错就错,嘴硬到底。十三年的预言似乎还太短,三十年后,你会记得我的话。

欢迎你来参观我这里的藏书,(比十三年前的,至少多了一百三十倍!)欢迎你把CT的地址抄给我(他寄来贺年片,我还没回,地址却不见了)。还有,你有什么事情要我替你做,欢迎你不“小气”。

电影院烧掉一家了,真不得了。我们拖了七个月,这回该赶快去看,再不看,这样低级的救火队,早晚电影院都烧光了。

李敖1966年2月7日

给CL之二

CL:

我看了你15号给我的信以后的感觉是:“CL在文字上对‘凶婆婆’的看法,似乎比局外人如李敖之流还客观!”

我真希望她是如你所说的“算得上是好婆婆”,我真希望我对她的了解——自以为很多了的了解——是错误的。

如果我有错误,那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在我眼中,所谓“婆婆”这一身份,不外三个类型:

A型(“母子恋”型)——“母子恋”的倾向,早已是psycho-analysis的定说,很多中国人以为的“母慈子孝”,骨子里大都是“母子恋”的现象,并且母愈“慈”子愈“孝”的,“母子恋”的毛病愈厉害。(尤其是少寡的女人,尤其她有独子的时候,这种倾向最明显。母子相依为命久了,儿子大了,讨了媳妇,母亲总是从中插一脚。那时候,母亲干涉小两口,干涉得太多,有时不近人情;而做儿子的,却买母亲的账甚于买老婆的账,结果做媳妇的最痛苦,最难相处。这种例子太多了,太多了。你一定记得南宋诗人陆放翁《钗头凤》的故事,我认为那是十足“母子恋”的现象!当然你可以说:陆游的妈妈“算得上是好婆婆”!)这种因“母子恋”而导致的儿子婚姻上的难题,可能婆、子、媳三方面都不自觉,终生探索不出真正的症结到底何在。按说这不能怪他们,他们没读过弗洛伊德(SigmundFreud)“大逆不道”的科学学说,他们只是在“母慈子孝”“谨事舅(公公)姑(婆婆)”的旧传统下打滚,他们绝不会想到,这可能是一场三角恋;他们也绝不愿想到:这可能是婆婆在嫉妒媳妇,在吃媳妇的醋!

B型(报复型)——你还记得汉朝乐府中那首《孔雀东南飞》的长诗吗?你还记得那个“凶婆婆”对媳妇所说的“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的气话吗?那种气话的基础,正基于一个事实,就是:“老娘当年也做过媳妇,也受过气。如今媳妇熬成了婆,怎么能不以其人之道行行呢?难道便宜了你这把我宝贝儿子抢去的小妖精不成?”于是,在报复或补偿心理的鼓动下,做婆婆的虐待媳妇的十八般武艺,便一件件全部使出来。这些武艺,有的是因袭固有文化的、有的是取法欧美的、有的是自己发明的。表达的方法,亦自宽猛有别,并不完全是手拿扫把另一端,面露凶相。相反的,倒可能是一派慈祥之态,如教育家模样,表面上是爱之以正道,骨子里却是凶来兮,使做媳妇的,碍于“情面”,凜于“大义”,本于“亲恩”,最后达到变相被“虐待”的结果。这种婆婆的手法,真是棋高一着。看到这种高段数的婆婆和还不自觉的媳妇,使我想起那被养在笼中的美丽的金丝雀,她被“照顾”得很好很好,好到最后忘掉了自由的价值和外界的机会,反倒称道起限制她自由的“施主”来!左拉(Zola)笔下那头被养在家中的猫,也是如此,她被养得完全失掉了自己,有朝一日即使能“奔向自由”,她也不能适应了,她只好又回来!(改写陶渊明的一句诗,这叫做“久在樊笼里,不能返自然”!)

C型(“望孙”型)——这该算是三类“凶婆婆”中,最“爱好和平”的一种。这种型的婆婆对媳妇,表面上优容备至,爱护媳妇,像爱护一个兵工厂。其目的与动机,说破了,无非在期待媳妇有生产,“为奶奶,生娃娃!”这种婆婆,她会很耐心的等待,等待她的“工厂”有产品出来。正字标记的产品当然是小男孩,如果不是男孩而最后“是个丫头”,做婆婆的当然很失望,但并不绝望,“生个孙女总比没有好!”有了孙女以后,她绝不满足,她要再加紧督促,翅起小脚的足跟,朝产房里头硬望。“罚令重生”的结果,一定泡到最后“弄璋之喜”才算暂告一段落。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也许我李敖该感谢,因为我不是别人,正是——我奶奶(我妈妈的婆婆)第五次迫切要求的产物!

像最后一型的婆婆,她对媳妇的喜怒哀乐,完全系于孙子的有无多少,换句话说,她对媳妇的态度,是以孙子为“函数”,是f(孙子)。一朝她的等待终于绝望或迹近绝望,她再“算得上是好婆婆”,也要摆下不怿的脸色,起码要为自己的儿子,争取一个“讨小老婆”或“重婚”的自由了!

看了我上面这些“婆婆妈妈”的论调,你一定觉得李敖十三年前写信给你时的老毛病还没变!他的缺点,还是那样把一件朦胧的事实说得太清楚,清楚得不留余地,甚至近乎挖苦和讽刺。但我知道你至少不会怪我有恶意,你会怪我“多管闲事”!或怪我“乱做可怕的分析”,或者你仍旧“看后觉得很有趣”。如果那样,你会把我看做一个故意制造“婆婆恐怖”的希区柯克!

昨天晚上11点到台中,专程来打官司(我对一个国民党籍的书商的官司,他是中央书局的董事长),一夜没睡。先写了一封长信给“清华大学”的两个傻瓜教授,再写这封“婆婆论”给你,写到这儿,天快亮了,四个小时后就要出庭,然后即回台北。我不喜欢台中,台中缠人的旧梦太多了!

李敖1966年2月24日

给CL之三

CL:

昨天接到你19号的信后,便托一位朋友照你的条件找房子。“离台大不远”而又使你上班方便的地区,似乎金门街一带较为合适。你说最好是月租千元而又“光线充足”的,据我所知,月租千元的公寓式房屋大都是“长方型”前后有窗左右无窗式,寻求“光明”,实在困难。(我在1962年到1964年间,曾在安东街住过这一类的公寓,那正是你“最怕”的“阴暗潮湿的房子”!)我的意思为了“光线充足”并且舒服一点,精神开朗一点,不如考虑再多花三四百元,租个大一点的四面或三面有窗的公寓,如果是“方型”的公寓(如我现住者),虽然也只是两面有窗,可是因为纵深很浅,仍可光明在望。我这些话,都是经验之谈(对公寓,我有过孟夫子妈妈的搬家次数),希望你考虑考虑。

我收到你这封信后,很注意这两段话:

一、“以前,我很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现在我只关心我自己对我的看法。”

二、“我正进行办理离婚手续。”

这两段话,十足描绘出一个进步的CL!我真心向你道贺。我认为这两段话,最能显示出你对人生的进一步了解,虽然对你说来,这种了解的获得代价未免稍大,但总是值得的。参悟人生,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分别人生真的部分和幻的部分,是困难的焦点。有人一辈子疑幻疑真,或把真当幻,或将幻作真,结果常常是扑空一场。古往今来,在“专情”“守贞”“忠烈”“荣誉”“尚义”“求全”“不贰”“公论”“自我牺牲”等等名目之下,也不知有了多少“殉道者”。由于对这些名目的过度误信或误用,未免使头脑新一点的人,敢于大胆怀疑:这些“道”,到底“殉”得值不值得?在我看来,愈早发现真幻的分际,而能弃幻求真的人,将是最智慧的人。对真幻的分辨,当然不可能与生俱来,所以要用令人“感慨”或“悔恨”的“代价”去换取,也是莫可奈何之事。最教人叹息的,该是那种“蘧伯玉类型”的人,他行年五十,才知四十九年之非!真未免太晚了!太晚了!这种人,可算是“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傻瓜瓜,他们之终能颖悟,是令人佩服的,可是颖悟之迟,也是令人“佩服”的。看了他们,我甚至这样想:“还不如糊里糊涂过一辈子吧!垂暮之年,再‘觉今是而昨非’,有时候是很残忍的。”

从十三年前我写第一封信给你。到十三年后我写这封信,套一句俗话,我已经“饱更忧患”,已经综观古今人世兴亡。有一次梁实秋先生说我的智慧成熟过早,我颇不谦虚地认为他这看法不错。再过三天,我就是三十一岁的人,我自认在三十一岁的“男孩子”中,我是一名“老狐狸”,而为那些傻小子们所不及。但是做了“老狐狸”,并不值得得意,因为那很孤独。——当你把人生看破,把许多误认为有价值的价值摧毁,你难免会有一种“无可无不可”的虚无情绪,对人间,在许多方面,你不再是一名熟客而是加缪笔下的“异乡人”。

鸡声又报人们的晓了,可是对我说来,它们报的,却是要开始的睡眠和“深夜”。今天如果我能控制梦,我一定不要梦到你,不要梦到你这十三年的日子和变化。“时光倒流”,对那些记忆力好的人说来,将是一种折磨,但也是一种美丽。对我说来,十三年中,如果有一种美丽的折磨,也许我会相当自然的想到你。十三年来我没有编织梦,我只是一一打破它,但我想到朱自清先生那首小诗——《仅存的》,我竟忍不住怀疑:“我是不是还‘仅存’了一个?”

敖1966年4月22日“深夜”5点50分

给CL之四

CL:

1958年2月18号我想跟你“找个宁静的地方谈两三个小时”的构想,我绝对想不到八年以后才成为事实!今天晚上送你回去后,我回来一直被往事缠住,我已经很久很久没再被过去inpulse过,今天好像所有过去的一切都挤在一块儿,朝我压迫。它们不是十三年的日积月累,它们仿佛就是昨天,就是今天早上!

我有生以来,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的感到“岁月飞逝”对我的深刻意义,我开始做了一份“李敖年表”,刚才已写到十三岁(1948年,民国三十七年),我少年的日子又直奔到我眼前,我更感到生命的渺茫。

从认识你,到我听到的你,到我想象到的你,直到今天晚上你口中的你,我的感触是一连串的我记忆中的一行诗句(GeorgeSantayana的),也许最能写出我的心情,那是——

Withyouapartofmehathpassedaway!

我所不能知道的,也是这句诗后面所点出的——是Ikeepofyou的部分多,还是yourobfromme的部分多。也许它们一样多,如果是真的,那么就很“公平”了!

我忘了告诉你,据“黄老三”代为寻找的结果,浦城街、金门街一带,并没有你的标准下出租的房子。

搬家时如需要人帮忙,我可请□□□去,他是专家。

敖之1966年4月27日

你的老师死后十一年的深夜三点三刻

附录

桑塔耶那(GeorgeSantayana)原诗和李敖译文

Withyouapartofmehathpassedaway;

Forinthepeopledforestofmymind

Atreemadeleaflessbythiswintrywind

Shallneverdonagainitsgreenarray.

Chapelandfireside,countryroadandbay,

Havesomethingoftheirfriendlinessresigned;

Another,ifIwould,Icouldnotfind,

AndIamgrownmucholderinaday.

ButyetItreasureinmymemory

Yourgiftofcharity,andyoungheart’sease,

Andthedearhonorofyouramity;

Fortheseoncemine,mylifeisrichwiththese

AndIscarceknowwhichpartmaygreaterbe,

WhatIkeepofyou,oryourobfromme.

冬风扫叶时节,一树萧条如洗,

绿装已卸,卸在我心里。

我生命的一部分,已消亡

随着你。

教堂、炉边、郊路和港湾,

情味都今非昔比。

虽有余情,也难追寻。

一日之间,我不知老了几许?

你天性的善良、慈爱和轻快,

曾属于我,跟我一起。

我不知道哪一部分多——

是你带走的我,

还是我留下的你。

以下为余光中译文,请看是不是“西化的中文”:

我生命的一部已随你而消亡,

因为在我心里那人物的林中;

一棵树飘零于冬日的寒风,

再不能披上它嫩绿的春装。

教堂、炉边、郊路和港湾,

都丧失些许往日的温情;

另一个,就如我愿意,也无法追寻,

在一日之内我白发加长。

但是我仍然在记忆里珍藏,

你仁慈的天性,你轻松的童心,

和你那可爱的、可敬的亲祥;

这一些曾属于我,便充实了我的生命。

我不能分辨哪一份较巨——

是我保留住你的,还是你带走我的。

论打官司的必要

戴良兄:

昨日返中,今早去雾峰高分院打官司,这是我第二次去,主审的还是那个上次审理我控徐复观案的推事,一派没精打采的样子,信口敷衍一阵!一“推”了“事”,教人看了,怎会对这个地区的黑暗法院有信心?以这种人审案,胜败都使人心有未怿。看到他们,你会觉得司法至少还要黑暗三十年!

我现在逐渐了解为什么社会上要有那么多暴戾之风了!匹夫匹妇们不相信法律,法律也真的不能为他们辩冤白谤,他们有冤抑无处申雪或发泄,又没有唾面自干的混账修养,自然最后要被逼到绝路上去,“官逼民反”,此之谓也!

但是我们这些“知识人”却不可灰心,我们要宣传、要鼓动,要使群众普遍的知道寻求合法途径的重要,一旦大家普遍的认真去打个明白、追究个明白,混账的法官自然不敢再混账,自然要睁开睡眼,把官司正确的判个曲直。

人民相信法院、法院认真判案的时候,才是真正“法治”的起点,否则“法治”“法治”,只是党棍子宣传的口号,只是司法行政部长邀功的谎言!

我要写一两部“刁民传”“好讼学大纲”“打官司典范”“司法黑暗史”等类的小书,用做普遍的宣传。我要使人知道传统中“戒讼”的言论乃是真“法治”的大敌,是敷衍不求真的民族病,是不讲求是非的混哲学。中国人要有进步,必须从“认真”“不干休”“争个明白”“不让人”等类型的进取观念开始。换句话说,中国人必须练习放弃退缩的观念,如“得过且过”、如“让人三分”、如“讼则终凶”、如“相忍为安”等等等等,因为有这类观念并且成为习惯的人,绝不是工业社会里的人,他们该退到用牛耕作的农村去,去做任人宰割的“顺民”!

你被戴上“李家班”的黑帽子,真教人担心!将来牛哥、子弋和我的“李氏不良少年宗亲会”成立,欢迎你参加,请勿误会,这不是唐朝皇帝的“赐姓”!

《人间世》终被三判死刑,可叹可叹。刘公经之营之,不可谓不小心翼翼,最后仍不因委曲求全而免掉一刀,此点尤可证明吾之“妥协无效论”之不谬也!

28号之约拟改1号,昨托友人转达,想已奉闻。我已二十二小时未睡,颇倦。就此叫停。此颂

黛郎我兄大安

敖之1966年2月24日午后2时

论扒粪精神

江南兄:

下午之谈甚快。你个人的奋斗故事、香港的进步情形,与“文星事件”受香港文化新闻界之重视等三事,尤使我印象深刻。

你的论文题目甚好,盼你大力完成,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一定尽力。

你说香港“环球出版社”主人托你向我拉稿印书事,我很有兴趣,你有空时,不妨去信问问细节。

你的书名,我想了一下,似乎“香港内幕”一类的名字也不错,不知你以为如何?名记者JohnGunther最善用此“内幕”(inside)之名,可惜这一好词儿,竟被“《内幕》杂志”所毁,真希望你能“昭雪”它!

今天收到台中高分院的判决书(3月24日发文,今天收到),特做成影印本等随信奉上。这是我三十一年来完全打贏的第一个官司,颇得意。

你在《新闻天地》中攻击密医赵某人的文字,我最喜欢,你该就这一问题,多写一点。目前台湾新闻界最缺少“扒粪”精神,报上的什么什么“社评”、什么什么“外记”,都是欺善怕恶歌功颂德抱屁股的臭文字。这些臭文字,不但不能“扒”人,自己就先该被“扒”。这真是今日台湾新闻界的普遍大羞耻,我希望能出现一些“水肥记者”,去代替上面这种“大便记者”或“相公记者”,湔雪湔雪这种羞耻!

李敖1966年4月5日夜三时三刻

论正视

赐钦先生:

谢谢你4月4号“省下饭钱”写给我的信。

你说“我们青年都拥护您”,我倒想举行一次“投票”呢!

你又说:“我曾怨恨那批假卫道的学者,满口仁义道德,底下像XXX那样窝囊非常。”我劝你不要把“他们”看得很重,——他们还不值得“怨恨”。“他们”是一群可怜人,集体是失败者、靠祖宗牌位者、靠胡子与棒子者,乃至是要吃“人参补肾固精丸”者。他们去的最多的地方是飞机场和殡仪馆,不是两眼望天就是双眉垂地——他们从不正视人间!

他们不正视,我们却要正视,你信中要我“请指导学生怎样走路”,“指导”不敢当。以我个人的认识,我认为“正视”人间为最重要。顾亭林曾有段话说:“置四海穷困而不言,终日讲危微精一,我勿敢知也!”这是“正视”人间的正确论调。我认为我们目前社会的大病,乃在于大家整天“置四海穷困而不言”,整天逃避现实,搞“新危微精一”式的虚玄把戏。口号、标语、八股、传教、名流谈话、报章社论、影剧春秋、女作家小说……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听到的,无一不是虚而又虚、玄之又玄,这都是我所说的“新危微精一”,都该去他妈的蛋!

在我那篇《没有窗,哪有“窗外”?》里(《文星》第九十三号),我曾劝琼瑶“重新努力去做一个小世界的写作者”,很可表示出我个人这种“正视”人间的观点。我觉得作为一个“知识人”的最大耻辱,乃是漫无心肝,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自我陶醉,或是在“许多同样的他”里相与俯仰,对捧一通。至于做“文字警察”、做“御用文人”,整天拍马屁、抱屁股者,则更等而下之,不足多说矣!

最后开个玩笑。你的大名,颇有“帝王味”,“赐”翰已收,“钦”此!

李敖1966年4月6日失眠的上午

刁民万岁

长坤先生:

3月19号先生写给我的信早已收到,谢谢你。你说你有关于“曾受司法不法的戕害”的“真实资料”,并“用抄本或正本寄上”,可是我等到快一个月了,还没收到,不知是否寄丢了?还是尚未寄出来?(如果还没寄出来,我盼望你能挂号寄下正本或正本的影印本或照相本。)

你说你“曾遭受司法不法的戕害”,而“愿意提供一切真实资料”,以便“不白之冤,能够平反”。你这种对恶势力、坏遭遇的不甘心不屈服的精神,很令人敬佩!中国能够进步、能够走上法治,必须有赖你这种锲而不舍的认真精神,去追究、去抵抗、去弄个清楚明白、去搞个水落石出。换句话说,中国一定要有一些“刁民”出来,去“以身试法”,不畏强暴不怕麻烦地硬要得到满意的结论才成。中国非蔚成这样的风气,不能走上真正的法治;非蔚成这样的风气,不能养成信任法律的习惯。

我个人就是这样的“刁民”之一。目前台湾有“刁民”性格的“好讼之徒”,颇有几位,跟我有的相识、有的有联络。我都很佩服他们,并且早就发愿要把他们的“放刁史”,一一写出来,不但公诸同好,泽及百姓,还要垂诸青史,光照百代。

这次接到先生给我的信,我很高兴,我觉得又多了一位“好讼”的同好,你需要我帮助的地方,我一定尽力效劳,请你随时提供资料。

来信请改寄“台北邮箱24011号李敖收”。

敬请

长坤先生平安

李敖1966年4月19日夜4时

铭传商专与铭传殡仪馆

CC:

谢谢你4月20号和21号的信。

你说:“我曾经想办法使您愿意给读者回信,但我自认没有把握,您好像怪得一塌糊涂,也狂得一塌糊涂。”

现在我可以答复你,送“台南的蜜饯”,可能是一个有效的“办法”,不过三分之一盒似乎太少。

你的打赌,打贏了。应该是“不竞而选”才妥当。

你问什么是“存在主义”,我可以告诉你:中国人直到今天还没给它找到像样的答案。大家时笔地谈它写它,可是谈它写它的人,都似乎逃不掉“学究气”和“无病乱哼哼”。你问“要看哪一本书才能略懂存在主义的皮毛”?告诉你吧,要懂“存在主义的皮毛”,根本不要看别人的书——只看“文化太保”的书就行。“存在主义”并不玄虚,凡是把它搅成玄虚的人,都是大混蛋!

“存在主义”就好像你们铭传商专包校长哭胡适的眼泪,要哭就哭,一哭就大哭,并且哭个没完,真真假假之中,极尽发泄之能事。包校长把哭丧一事,看得一点不玄虚,而只当做一种“存在”的表示。她的哭,表示了她的“存在”,也表示了胡适的“不存在”。所以我认为:包校长最懂“存在主义”,尤其当她哭丧的时候。当她“强迫”铭传女学生跟她一起去哭丧,目的似乎在灌输学生什么是“存在主义”,用心一定是很苦的。

但是,无论如何,包校长创办铭传商专,对她实在是一件“大才小用”的事——她实应创办一所“铭传殡仪馆”。并且除了当馆长外,还可身兼哭丧指导。古人曾有不会哭丧的,因哭丧而哭瞎眼睛(所谓“丧其明”),今后在包馆长的指导之下,此类惨剧当不致再发生,因为她是“包得明”的呀!

李敖1966年4月23日“深夜”6点5分

“特别座”和“普通座”

亲爱的光中:

那天晚上你目击我跟洋博士抓破脸皮唇枪舌剑的那一幕,我想,你心里一定摇头:“李敖竟是这样没修养的人!”

出来后,你对我这篇《高等教育的一面怪现状》的建议和劝告,我非常感谢。你还提到虞君质先生对我这篇文章的批评,我也感谢他,对他用感谢一词是一个pun,你不知道他曾在六年前帮过我大忙——他介绍一份家教给我,使我能够完成大四的学业,使我没有完全卖光我从北平、从上海带来的藏书。你在《迎七年之痒》里说:

今日中国的文化界,痒得很像一只资深的香港脚,可惜大半的文化人,误把厚皮靴子当成了那只脚。结果搔者自搔,痒者自痒。真要搔到痒处,必须把那只不痛不痒的厚皮靴子直截了当当众脱下来,然后直抓那皮肤。“杜诗韩笔愁来读,似倩麻姑痒处抓。”《文星》做了六年,将来仍要加强做的,正是高力士加上麻姑的这种工作。

你这段巧思,足可以使你名垂中华民国儒林传,叫韩昌黎来给你写神道碑。

提到抓痒,我这篇《高等教育的一面怪现状》可算是一篇。提到《文星》六年后的现状,我倒想跟你谈谈我的一点感想。

我们目前的所作所为,我估计,只能使大人先生们“讨厌”而已。什么时候他们由“讨厌”变成“恨”,或从“横眉冷对”变成“咬牙切齿”的时候,或者说:从鼻子以上的脸部动作,摇滚到鼻子以下的时候,那时候,咱们这些“小孩子”就完蛋了。我想,大人先生们的“雅量”跟咱们“小孩子”的“懦弱”,总该配合得很好,这是孽缘艺术,也是欢喜冤家。但愿上帝祝福他们,也别降祸我们,使千百年后的历史家,永远不把“读书种子绝矣!”的感叹,来结束我们这一出小心翼翼的文星歌舞班。

我上面用的文星歌舞班五个字,你不会说我又开玩笑吧?唉,光中,亲爱的,你想想看,我们不是歌舞班是什么?我们配说是“集团”么?配说是“《自由中国》班底”的复活么?配说是“干杀头生意”的好汉么?

不,不,咱们都不配,咱们压根儿在心眼儿里都不敢起这些念。所以,即使古人复出,他也没法绳我们以“腹非”罪。以他们的“明智”,他们会高枕无忧地改写莎士比亚的名句——

YondCassiushasaleanandhungrylook;

Hethinkstoomuch:suchmenare“not”dangerous.

所以,我们反倒不必“胖”(fat),“胖”了反倒糟,照瘦如故,严禁膨胀。这样,我们永远是文人才子,才子文人。世之文人才子,除卢前以外,安有大膨大胀而可“善保首领以殁”者乎?

所以我说,咱们是歌舞班,是歌舞班中的舞女、戏子(你还比较正派,不出卖色相,我呢,有时要跳脱衣舞,所以,如果要进,一定比你早进第X分局)。在中国传统中,文人本来就是属于“倡优”所畜的一群,倡是窑子,优是戏子。前者,林语堂早已有过“文妓说”,喻文人是妓女;我现在将后者特予阐扬,可谓之“文戏说”。约言之,文人者,戏子也!

因为我们是西化派,所以此戏子并非中国梅兰芳之男变女,或凌波之女变男,咱们要演巴黎丽都(Lido)式的(当然不是Bambi,TonyApril,Manon等“人妖”),阁下穿衣不厌其少;本人挂丝不嫌其多,于是,锣鼓鸣处,笙歌起处,歌舞班每月1日,演出一场焉。

特别座里,大人先生坐在最前排,色迷迷的,看得最清楚,后面都是些二流政客、三流学阀、四流巧宦、五流文警、六流跟班;然后普通座,坐的是大部分的知识分子、大专学生。

这出戏,可真不好演,因为“特别座”和“普通座”的观众胃口不一样:前者要我们淡抹,后者要我们浓妆,结果呢?我们既惹得前者“不痛快”;又引得后者“不过瘾”。

“特别座”里的观众说:“你们要识相点呀!不要得寸进尺呀!不要乱来呀!不要破坏戏院里的团结呀!不要在太岁头上动土呀!不要提老子们的丢人历史呀!不要讽刺老子们呀!”

“普通座”里的观众说:“跳呀!脱呀!别害臊呀!没关系呀!我们支持你呀!第X分局局长正在‘爱困’呀!别假惺惺呀!要有种呀!”

对观众们的过敏与热心,我很想说几句话。

十九个月前,在我写《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的时候,我就说:

中国人的爱国方式太偏重在政权的转移与集中,对政权以外的爱国方式很少有人感兴趣,这是知识分子的大失败!新时代的知识分子们必须感到谈心性之学走权贵之门固属可笑,但是缩在研究机构里白首书帷也高明不了多少,我们实在可以换一个方式来爱国了,改良改良社会、研究研究农村、访问一下贩夫走卒或神医妓女,从而设法解决一两个实际的问题,这岂不是我们该做的事?

这种态度,是我对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何去何从”的一个答案,也是对“特别座”和“普通座”的观众们所要显示的“表演”上限和下限,我希望他们双方都能了解这个上限和下限。有了这种了解,不必要的猜忌和恐惧固可以消除,不必要的希冀和要求也可以转向了。

李敖

上面这封信是1963年11月上旬写的,并没写完,所以也没寄出去。今天晚上我把最后一段补上,算是写完。虽然两年半来的世事变化很多,“文星歌舞班”也到底触怒了“特别座”的观众,而被惩罚、改组,但是我个人的基本“爱国方式”并无改变。就凭这一点,此信之重新寄给光中,也许不算辞费,不算“明日黄花蝶也愁”吧?

1966年5月3日夜3点20分

这封信最后还是没寄给光中,因为光中已经怕怕了!

文化基金-别人-我们

元吉老伯:

9号晚上长谈甚快。

我回来后,把你交给我的“财团法人〔地名〕徐氏文化基金会章程”“徐氏文化基金会设置徐氏学术奖金办法”和“徐氏文化基金会设置徐氏学术讲座办法”三项文件都仔细看过,并且六天来,好几次思索这个问题。起初我以为只不过是就这三项文件增删的问题,后来我进一步研究的结果,发现问题不在此处,而是一个“文化基金”基本运用的方式与方向的问题。若基本运用的方式与方向根本不对劲,任何详尽的“章程”或“办法”等等,都将变成误导的工具,都将变成“良法”有余而“美意”不足的规范了。

基于上面这点分际,我想我还是抛开这三文件的细节不谈,而专门讨论基本运用的方式与方向问题,等方式与方向解决以后,再另订“章程”或“办法”的细节不迟。

据“财团法人〔地名〕徐氏文化基金会章程”第四条,基金奖助文化事业的目的,是:

一、设置学术奖金:对于在学术上(已)有重大贡献者赠予之;

二、设置特别讲座:商请国内外若干大学同意后由本会聘任之。

这两个项目,用意都不可谓不好,可是据我在这个地区的多年了解,移橘为枳的流弊,远非良法美意的设计者始料所及!一般而言,学术奖金的给予方式不外

一、雪中送炭式(提出计划预付式)——如“中国东亚学术研究计划委员会(TheChinaCouncilForEastAsianStudies)”的“东亚学术研究奖金”。

二、锦上添花式(研究有成后付式)——如嘉新水泥公司的“嘉新特殊贡献奖金”。

这两种给予方式,前一种已流变为“学术分赃”(“分赃”情形可看《中国东亚学术研究计划委员会年报》,乃至《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年报》,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中工作纲领“国立研究讲座教授”一项和“研究补助费”一项,可说是“雪中送炭式”的变形),效果之坏,已无以复加,其失败的最大原因:一、没资格决定把钱给谁的人,做了决定;二、没资格拿钱的人,拿到了钱;三、有资格决定的人或拿钱的人,被学阀挤出门外。至于后一种锦上添花的方式,照第一届“嘉新特殊贡献奖金”看来,得奖人吴健雄已把奖金捐了出去,锦上添了花,可是对“锦”并没有什么积极的助力。至于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每年通过的“学术文艺奖金”,也可说都属于此类,每名二万元,像天女散花式的分送一阵,就算完毕,除了有点“中彩”“外快”的快感外,我看不出对真正的“学术研究”的“促进”有什么助力。

以上两种奖金的给予方式,如果给予者(包括审议者和执行人)只是给别人,即使不能恰如其分,也还算说得过去。最令人不能忍耐的是,此地竟发生“内举不避‘己’”的现象。例如1964年的“嘉新讲座”,本由王云五总其事,可是他竟在三名讲座中(每月每名六千元),自己独占第一名,这种现象,不能不说是腾笑中外吧?

所以我说,“设置学术奖金”也好、“设置特别讲座”也罢,任何良法美意,在这个地区,都有被变成逾淮之枳的危险,都有被“学术代理商”包办或围标的可能。你过去代徐先生洽办的“科学促进会”,请的学界名流,结果如何,不是清清楚楚吗?又如“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原来的构想一何好!可是后来的演变一何糟!“研究补助”变成了“生活津贴”,这岂是胡适之所能预料的吗?

据你交给我的这三项徐氏基金的文件,它们的通例是避免“雪中送炭式”的。在这种学界黑暗的现状下,避免雪中送炭,就无异避免了“生活津贴式”的流弊。依我看来,以私人的力量资助发展科学,单走精选式的方法是正确的,私人的力量毕竟有限,私人的财力不该用来对学术界“普渡众生”,普渡众生是国家的事,私人的好意与表现,只该是“拔尖”、只该是“抢帽子”、只该对从“众生”中脱颖而出的出类拔萃人物,予以有效果而非乱送钱的奖助。从这种基点来看徐氏文化基金计划,我觉得有两个重点应该特别注意:

一、在“设置学术奖金”方面,须知此种善举,只不过是聊备一格的奖金通例,究竟难脱不太有必要的“锦上添花”之嫌。所以我提议:此项支出应尽量缩减。办法中“每年举办一次”已嫌太多;又分甲乙丙三种,更易使财力分散。在这项名目下的奖金开支,实在应采“精”“缩”方式,名额减少,奖金不妨提高,甚至一名即可(如嘉新给吴健雄),如此把最多的钱,给最有成就的人,对群众的鼓励性与激发性,必然更大;对促进中国人民注目科学,也必然深具影响。(此类奖金的终极目标该是朝“中国诺贝尔奖金”方向走。“诺贝尔奖金”在性质上是属于我所说的“锦上添花式”,但是它对人的鼓舞作用,号召作用,该多么大!)

二、在“设置特别讲座方面”,在办法第四条中“特聘国内外知名学者设置讲座”一点上,也该采取“重金精选”的方式。你9号跟我提到的谋聘国外诺贝尔奖金得主来讲学的办法极好,如此最有鼓舞群众的作用。而此似非“重金精选”不足为功。提到“重金精选”,你记得1891年洛氏基金会创办芝加哥大学的事吗?这个基金会拿出两千万美金给第一任校长哈伯(W.R.Harper),哈伯周游美国和欧洲,用当时全世界最髙的教授年薪(U.S.$7500.00),到处“挖”,结果芝加哥大学一开办,立刻就是全世界第一流的大学,此皆“重金精选”之效也!中华民国10至20年代的洋人讲学风(如杜威、罗素等等),鼓荡风潮,亦为效奇大。当时主其事者主要是蔡元培,他的办法是先“精选”,后筹“重金”(爱因斯坦去日本讲学那一次,蔡元培计划请这老犹太顺便到中国来一趟,可是因为“重金”不足,竟未成事实,此事曾令蔡元培极度不快,颇不满意于爱氏)。以上诸往例,很可效法,其基本施行诀窍,就是精重于多、质重于量。因此之故,徐氏学术讲座办法中倒也不必硬性规定“聘期初次为二年”等字样,只要高手肯来亮相,即使只来二个月,我们也可满足,也可不虚此计划了!

上面两个重点,都是“唯精是尚”的重点。因为“唯精”,所以才能找到第一流的国际水准的学人。由于这种学人是符合国际水准的,自然也就不会发生资格够不够的疑虑,自然也就少了这层麻烦,同时也减少了“学术掮客”的错误“审议”和垄断,而可避免——一、没资格决定把钱给谁的人,做了决定的流弊;和二、没资格拿钱的人,拿到了钱的流弊。

我最近把我手边的美国NationalScienceFoundation13thAnnualReport,1963翻看了一下,深叹科学研究之于一个国家,真是百年大计、真是项目多端。以私人的力量来希望有所献替,究竟不过是一种号召、一种“点缀”,所以筹划起来,更不得不审慎从事,以免力量分散,效果陵夷。徐氏文化基金的立意与构想,都极可令人敬佩,但是似乎都太偏重在对学人的方面和鼓舞的方面,且多为一时的或暂时的“热闹”。我总认为,欲求普遍打入群众——长久的、持续的、深远的打入,仍须在出版品上和办学校上着力,出版科学书、办科学杂志、办科学与技术的学校等等,效果自是不同,并且一定更来得深远、宏大。真正成功的文化基金会,绝不是止于“奖金”或“讲座”就算了事,它一定要朝“更吃力的”方向发展。这些发展,福特、卡内基、洛氏、20世纪(EdwardFilene的)等等基金会,都做了不少成功的前例和榜样。我想:由于你的热心与认真,再加上徐先生的爱国和支持,一定可以逐渐为中国奠下一个成功的基金会的基础,我相信着、我期待着。

李敖敬上1966年5月27日深夜5点

一、徐氏基金会章程等三文件附还。上有小意见,我用铅笔注出。

二、9号以后,一连三次谈话,每次我都说我就要把这封长信写完,可是一直迟迟未能完成。今晚从府上回家后,就伏案立意续成,现在粗涂首尾,尚以未能尽意为憾,乞恕之。

李敖附笔又及27日东方已明时

附录

汤元吉回信

李敖先生:

关于徐氏文化基金会简则事,诸承指教,不胜谢谢。弟已将此案照尊意加以修正,日内即可寄出,特此奉闻。本周末新竹之行,希望可以见诸实现。如何之处,乃候赐示为本。此祝

晚安

弟汤元吉留上1966年6月5日下午8时15分

《烟锁重楼》之外

——给朱小燕的信

小燕:

今天张菱舲到我家晚饭,带来了你请“李敖先生指正”的大作《烟锁重楼》。晚饭以后张菱舲、张某人、官成飞、陆啸钊等在一一“挖掘”这本书中的真人真事,我因为还没看过,所以不能参加讨论,虽然对“小燕自传”的几个重要的情节,我早就有所听闻,并且有所关切。

从晚上12点起,我花了两个小时看完并标点完你这本书,我忍不住要写这封信,不但向你致谢和道贺,并对你努力去做一个真的人的精神,表示敬佩。

凡是多少知道你的一点身世的人,都该看出你这本成功作品的基础力量是第259页中的那段话:

我要报复,只要一天渡过了难关,一定要报复!我要打那曾打过我的、要骂那曾骂过我的、要侮辱那曾侮辱过我的、要唾弃那曾唾弃我的,只要一天,我渡过了难关!

这本《烟锁重楼》,是你对“打”“骂”“侮辱”“唾弃”等的最好“报复”,最技巧“报复”,最值得李敖这种“不像男人”的人的欣赏。我始终相信,对邪恶势力的“报复”,是一个“真的人”的必要条件。当然在你过去的生活圈子里,所能碰到的邪恶,也究属有限,但就有限的范围里,统观你的报复精神和文字力量,实在令人惊叹——也许她还不够是一个“真的人”,但她却十足是一个“真的女人”!

张午的序我看了三遍,是一篇清新的文字。3至4页不但把你写出“真的女人”,同时还写出“真的可爱的女人”。

书中有很多好句子,但也有坏句子;好句子是你造的,坏句子却是你不自觉或“偷懒”顺手用的成语,如:

泫然欲泣(第198页)

莫此为甚(第208页)

莫衷一是(第211页)

泪眼婆娑(第224页)

往事堪哀,对景难排(第265页)

等等,我认为都是该淘汰掉的旧包楸(我个人文字中也常常犯这种毛病,所以我指出这一种现象,不完全是“骂”你)。

还有错字,也该校改,如:

“撑”(第9页,在第238页中的印对了)

莫“明”其妙(第108、251页)

佳人已属沙“咤”利(第179页)

“皇娥”女英(第206页)

“怕”了一帧(第213页)

等等,也可算是小毛病。还有,我建议你不必同时用!?号,用一种足够了,第81页“他(她)们”的用法也不必,“(她)”可删。

书后写打官司,我最感兴趣,今天下午我还出了一庭,我大概至少有三十次的出庭经验了!

如果我是“文警”(“文字警察”),我就要宣布你的书至少有“四大罪”:

一、攻讦舆论

二、破坏“邦交”

三、打击侨商

四、怀疑法院

你说好玩不好玩?

请转告平鑫涛,说最近一连两期被“皇冠”骂的人说:印《烟锁重楼》新版的时候,别再忘了把出版年月日印上去,缺少时间观念,在我们玩历史的人眼中看来,已是无法容忍的沙粒;对玩新闻的人来说,应该更是如此。

已是深夜三点半,就此打住。敬问

小燕快乐,并祝

张午继续“欣喜、骄傲和忧愁”。

李敖1966年6月7日

附录

朱小燕回信

李兄:

一位你我都熟悉的人,曾告诉我这句话:

“对于一位战士,你是一位护士。”

现在,容我将它转赠给你。

外人看来,定会哑然失笑,李敖,那专打笔墨官司的人,也配作南丁格尔?正如人人说你狠,我却讲你“诚”一样。

假如早两三个月读你的信,那些日子,我必不会颓丧得头都抬不起,不会在文字与言语的攻讦中失去自我的信念,感谢天!如今总算过去了,由于我消极回避,叫骂之声已趋沉寂,尽管偶尔还有一两枪野火,却已燃不着我,尤其得到你及时的“道义支援”,似乎我腰杆又硬了些。

舌底翻花的人有得是,但像你这样打一棒哄一哄的还不多见,人是蜡烛做的,倒宁愿尝这种痛痒兼备的友情哩!你说这怪不怪?

谢谢给我的忠告,我一定要努力抛弃包楸。

好事近了,是吗?

告诉你,张午仍继续“忧愁”,至于“骄傲与欣喜”,早溜啦!

祝福你!

小燕6月19日夜

我的他问你好和你的她,并铭谢夸奖

致王兆民先生

二叔:

六年前(1960年)的12月23号,我曾写了一封三页的信给您,希望“您能对我的职业有所协助”。当时我的“奢望”是“〔中学〕教员不一定要专任,我只要能糊口就行,我想五百元差不多了”。

那封信写出去后第五天(12月28号),您写回信给我,也认为“希望不奢,比较容易”。但是我们似乎都忽略了一个现实,就是在台北谋个教职,也并非易事!

二姐夫为我的努力失败以后,我自己也设法找个中学教员干,有两次机会,都是由朋友把他占着位子的实缺让给我,可是竟都遭阻力,未成事实。环境似乎一定要逼我走向“工部”所谓“本为卖文活,翻令石倒悬”的“诗境”。六年下来,我在文学海里兴风作浪,为“祸”不可谓不深,究其动机,“三谋中学教员而不得”实为“隐痛”,环境负我,抑我负环境,岂易说哉?

去年12月1号,我在《文星》写文章攻击“国民党限”混乱的现象,算是正式突破“拿武士刀者”容忍我的极限,从《文星》杂志停刊、査禁,到我的一本书被査禁,再到文星书店的被迫改组。余波之大,迥非壁上观者所能想象。我在今年4月1号,正式辞去文星书店的编务,在我心中,文星时代(萧孟能李敖合作时代)已属过去,正如今年5月5号纽约《联合日报》社论《开倒车的文化事业接管》中所说的:“……一旦因被收买或接管而丧失这立场,再也不能发生任何作用。因此,党官接管《文星》,欲加以利用,实在枉费心机。”

文星时代的结束,在我一生中,必然将是另一时代的开始。这一阵子我沉思默察,结论是文化出版之业,还是得继续发展,在此时此地,我除此单行道外,已无回旋余地——甚至我的出路,已因树敌或妒忌太多,比起六年前找中学教员时代,更来得窄了!

当然,对我这种小有理想的人说来,环境的险恶,并不构成心灰意懒的理由,我仍要有限度的做做看。

所谓有限度的做做看,是我仍想办一个杂志、开一家书店。这个杂志和书店应该有下面八个原则式“约束”:1.避免涉及目前的政治和政党(包括“党官”);2.反共产党,同时反“准共产党”;3.促进非政治的社会改进;4.介绍世界现代化思想(如印行科学思想的书);5.播种于下一代(如印行儿童少年读物);6.独资,不接受任何“津贴”或“外援”;7.“独脚戏”,除我自己外,没有除事务性人员以外的别人;8.小本经营,不会发生票据问题。合法露面,不抵触出版与商业法规。上面这八项最低调的构想,我觉得谨慎施行起来,或许可在目前环境下“苟存”一时。我能“兜”到的资本极有限,所以“局面”也不可能很大,大到树大招风。总括一句,这些文化活动,只不过都是小意思,只不过是一个走投无路的爱国文人,置身一个小环境里对他小理想的一点小兑现,实在没什么。

我李敖实志不在此,可是我一天不离开台湾,我们一天没“光复大陆”,我只有志在此!

办杂志和书店都先得经过登记手续,我知道我由于长久的被误解、被猜忌,登记这一关,必被刁难或拖延。这就好像新生入学一样,我要考,绝对考不取,可是若用“保送”的方式,也许大有希望。

不必再写下去,我想您已经明白我的“阴谋”——我想敦请我三十一年中唯一能了解我的父执“立法委员王兆民”去出面登记。我有一些保证式的“条件”:

1.请记得我前面说的八原则,我说话算话;

2.登记后,“王兆民”的大名如不愿印在印刷品上,可以不印(如“传记文学杂志社”“传记文学出版社”就是不印的一例);

3.我“具结”,由我负一切责任;

4.登记后,由“王兆民”转让给“李敖”,这是对外说来的纯赠与或纯商业行为,没有“思想纠纷”;

5.当然我热烈盼望您不要“转让”,不要“变更登记”,换句话说,我热烈盼望您能“勉为其难”一阵或永久。

关于第五项,我想进一步多说几句:我记起王荆公的一首小诗——

知世如梦无所求,

无所求心普空寂。

还似梦中随梦境,

成就河沙梦功德!

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我觉得十足写出一位张九如先生口中“我们立法院的圣人王兆民”。您大概相信我对这位“圣人”小有了解,在佩服中也有对他“似嫌消极”的批评。我早知道您是“无所求心普空寂”的人。——十七年的陋巷生涯,岂不是“普空寂”的最好说明吗?连给老同学的儿子找个中学教员都找不到,这岂不是“普空寂”的另一说明吗?

作为一个在“陋巷”中“不扰人”也“不改其乐”的立法委员,您洁身自好,不巧取“立委律师”,不参加“立委企业”,只是淡泊自甘,静观万象。近二十年立法委员下来,我知道任何人都很难“游说”您多做点什么。所以我对我这个提议——跟李敖合作点小本经营的“文化生意”,也不敢冀存多大的希望。阳明的诗说:

公自平生怀直气,

谁能晚节负初心?

您大概也不愿用“晚节”,来跟李敖“冒风险”吧?或者说,来跟李敖多少扯在一起吧?

但是,我又想起前面王荆公诗中的后两句,我忍不住总想兜王二叔,劝他何妨行行他的本家荆公的诗句,而在晚年之时,“还似梦中随梦境,成就河沙梦功德”一番呢?您已把青丝断送给“政治”,为什么不留点白发,捐助给“文化”呢?也许今天已是“求三年之艾”的时候了。并且三年之艾,要治七年十七年七十年之病。亲爱的二叔,您可愿以垂暮之年,做一点蓄艾的“功德”吗?

昨晚接限时信约到府上过节,明晚当应命,今天先奉上此信,盼您考虑一夜。此事要理想接近才可行,勉强就不好了。您当然知道您如觉得不方便,我绝不怪您,我了解一切。

1966年6月22日午后小敖敬请

二叔、婶双安

附上我父亲的《中国文学史》一套,故人已去,新书照眼,亦为人世沧桑添一新证也!

文学院黑暗的又一例

彦增:

8号来信收到。你说:“何日开张大吉?本人愿往打杂洗碗,有志一同,共做贩夫走卒,不亦一乐乎?”多谢多谢。待我把这一阵子出书事情忙过,筹组牛肉班的时候,像你这种“与李敖小子有十年以上交情”的元老,自当“从优录取”。我这一阵子收到的读者来信也不知有多少,几乎封封都提到牛肉面如何如何,几乎投资或帮忙我卖面的人,比要买我的书的人还多。真令人啼笑皆非、惊喜交集也!

你祝我“开张大吉”“开市大吉”“卖书台北纸贵,卖面嘉宾满座”,本人自当托福。关于台大文学院中文系教授许世瑛《中国目录学史》乃抄袭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一事,以及许世瑛《中国文法讲话》又抄自吕叔湘《文言虚字》和王力《现代语文》《中国语法理论》等事,已是铁案。铁证如山,不容狡赖。可惜我已“告别文坛”,这一阵子又大忙特忙,无法不辱故人之命。总之此事实为士林奇耻,并为钱思亮、沈刚伯之流之同流骗人,添一新证。

17号中午12-2点你来一趟如何?我有消息相告。可顺便来吃午饭。我现存五加皮半瓶(周素子赠),及金门马祖高粱各一瓶(老孟赠),喝喝吧!“人生如美酒,易醒复易醉。微醉亦难醒,醒来都是泪。”——我忽然记起十八年前背的这么一首小诗,随手寄奉

彦增老友足下,并问

府上大安

“面店老板足下”手上1966年9月13日

尚勤明天再去美国,我现在要去陪她,不多写。你要来送行,兹婉拒,谢了谢了。

给邮政总局局长

台北邮政总局局长先生:

本人11月19日下午14时至19时在贵局寄出大宗函件(内容为本人新著)四百三十四件,经本人沿路抽查结果,高雄昨日(23日)下午仍未收到,其他各地凡经本人抽査之处,皆未收到,现本人已抽査至恒春,特写此信奉告,也是警告,贵局办事效力如何,本人如忍无可忍之时,将采法律行动及向监察院检举。

李敖1966年11月24日

附录

简复函:第二十九号1966年11月28日

一、本年11月24日大函敬悉。

二、承示关于台端在台北邮局寄出新著四百三十四件,甚多收件人未能收到事项,本局至为重视,已饬属尽速研办,俟有结果,当再详细奉复。

三、台端爱护邮政,不吝赐教,本局至深感荷,特先布复,并申谢悃。

此致

李敖先生

台湾邮政管理局敬启

论婚变答汪中磊

中磊兄:

你12月25日的信收到,老同学多年不见,甚为想念。忽接“有朋〔有信〕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你这次遭遇的所谓“婚变案”,我在报上已看到许多,今承你来信指出有“地痞无赖之徒造谣生事”、有“对方继续敲诈造谣”等内情,我才知道颇不简单。你需要我支持的地方,只要我力之所能及,我一定站在道义立场给你任何支持。因为这也正如你所说,不是你“个人的事”,“若让恶势力得逞,则后患无穷”,所以你要“并为后续者为借镜”。这是很必要的态度。我们知识分子不单为“个人的事”奋斗,这是一个必要的态度,也是目前“人心已死”的状态下最难能的态度。

这次的所谓“婚变案”,“双方家长”都出面说了不少话,甚至说了太多的话,我看不论孰是孰非,“老一辈”出面总是不好的。因为这本是当事人和小两口自己的事,老一代们根本管不着。如今事情闹起来,双方老者皆慷慨陈辞,反倒令人不乏有双方家长介事其中的错觉,这一点,我站在老同学的立场,不客气的盼你尽力矫正。起码在你汪家那一方面,要尽量先避免才好。这是我们的时代,不是我们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公公婆婆泰山泰水的时代,你说对不对?

谭伟力、袁纯、齐家旦他们有信吗?你有空时,盼你到台北来玩,每天中午找我最好,因为我睡到中午才起床。

敖1966年第三天

中国电影,看剑!

潘垒兄:

3月中旬戴良兄转下你的电影本事《剑》以后,我就一直感到这是一件要考考我的大事情。老兄有此气魄,要拍一部真正的古装片,要摒弃历来中国古装片的假古董戏,实在令人佩服。既然蒙老兄不我退弃,要我这姑且算是历史这行科班出身的人坦率表示意见,我自然也就毫不客气起来。

拍逼真的古装片,首先当然是时代问题。时代确定了,就首先避免时间上的误窜。时间误窜,就会出笑话。

〔举例〕如你不见怪,我就举你的《剑》为例。你说“战国末年,时为周显王三十四年(公元前334年)”,这是《剑》本事一开始的两句话,其实都错了。周显王三十四年该是公元前335年,公元前334年该是周显王三十五年。战国时代通常的说法是公元前403到前222年,一共一百八十一年,公元前334年上距战国开始是六十九年,下距战国结束是一百一十二年,绝不能说是“战国末叶”,不但不是“末叶”,而且正是前期!

时间一确定,其次就是按时间校正史实,不要发生史实前后不符的矛盾。

〔举例〕再以《剑》为例。你既确定时间为公元前334年,却又说“他的祖父在越亡于楚时战死”,所以他“坚决不出”,而他当时正是“年轻英俊”的时候。今查史实,越被楚灭掉,正好是公元前334年,这年若做祖父的“战死”,而做孙子的却正是“年轻”的剑手,按诸常情,岂有可能?

史实不符的毛病,只要时间不对,即会发生。试以职官为例,一定要避免错用,起码要依据永瑢等编的《历代职官表》勘定。

〔举例〕《剑》本事第一面中,即有“一位都尉”等语,“都尉”为汉朝才形成的官,不是战国时代的官。

风俗也是一个重要的过门,不可把后代的风俗错移前代。试以文学史一项为例。

〔举例〕《剑》本事第二面有“狂饮作赋”的话,当时尚无即席作赋的风气。

又以宗教史一项为例。

〔举例〕《剑》本事第一面言“游方的老道士”,与史实又不合,当时并无“道士”(若依周穆王传说,自当别论)。第二面言“仙长”“贫道”之类亦然,以后类推。

再以交通史一项为例。

〔举例〕《剑》本事第四面言“黑店”一节,似过分受了宋元小说的影响,古代旅行情形,可参看江绍源《中国古代旅行之研究》。

除避免以后代风俗掺入前代外,还须避免以西方风俗掺入古代。

〔举例〕《剑》本事第六面以及六面以后言“决斗”一事,当尽量避免用这类字眼。

以两性关系为主要题目的时候,须以婚姻史为根据,避免以特例当全体、以想象当事实。

〔举例〕《剑》本事第七面:“在那个时代里,情奔是男女结合的一种合理方式。”这种说法很武断,且于史实无据。

以上随手所写一些“吹毛求疵”的意见,只是消极的单就《剑》本事选择其中一二而发,并没积极的提出全盘的对那一时代古装片的全套说明,因为若要全套的详细说明,据我估计,至少需要两万字以上的文字和图片,绝不是这封短信所能包括。如能有机会做一全套说明——内容包括时代背景、人文、风俗、典章、职官、服饰、器用、观念表现、言语范畴等等项目——则有关各节,当可囊括。电影剧本和导演时若依此全套说明为范围而推进,方不致闹一般古装片所闹的笑话。

以上所谓全套说明,试举一例。

于“器用”一项,试以《剑》为例。

《剑》本事第一面以及后言“春秋时代最著名的铸剑家欧冶子所铸”云云,就欠妥。理由是:

欧冶子的时代太近了,且有楚王召风胡子而请欧冶子铸剑的说法,则欧冶子已是战国时人物。若以名剑论,最好能再往前推,在欧冶子铸剑以前,古代名剑已极多,如传说中的“轩辕剑”“画影剑”“夏禹剑”“照胆”“昆吾”等等,皆是例子。

其次,就形式而言,当时剑的式样,不可不依据专书考定。《梦鄣草堂吉金图》等名著都可供参考。英国人JosephNeedham写的ScienceAndCivilizationInChina第一册且有专页讨论古代中国剑式,皆极有用。

古代名剑故事也可作为辅助说明,参考书如《方言》的杂释部分,《释名》的释兵部分,《古今刀剑录》的全部,《绍兴古器评》《名剑记》《三才图绘》《武备志》,乃至《梦溪笔谈》《天工开物》等等,都是必要的。

《剑》本事的基本旨趣,正如老兄所说

一把剑的好坏,并不在它有没有名、锋不锋利,而是在什么人用它,怎么用它。

……它是天下间最好的!因为这二十年来,始终没有被用过!

这两段话,是《剑》本事的真精神,也是它的哲理意味的所在,当然也正是一般只尚武打的片子所不能企及的地方。老兄这种哲理味,在古代专书中,也可找到旁证,如《越绝书》中,记越王勾践与“相剑者名薛烛”的那段对话,薛烛在批评那有名的五剑——湛卢、纯钩、胜邪、鱼肠、巨阚——以后,最后说:“……此其小试于敌邦,未见其大用于天下也!”名剑要“大用于天下”,方算是得其所用。这种说法,岂不正可作为《剑》本事的辅助说明吗?我的意思,像这类史实,当设法掺入《剑》本事中,有所发挥,并且也正符合了时代意义(楚王赞美“夫剑铁耳,固能有精神若此乎?”的话,正是道出“剑道”精神的话,可一并运用)。

庄子说:“夫有干(一作千)越之剑者,柙而藏之,不敢用也!”老兄这部《剑》本事,正反复说明了真正的“剑道”,就在它“柙而藏之,不敢用”。我建议老兄以此“剑道”,加之以梁启超所写的《中国之武士道》,融合为一新的武侠艺术,我相信老兄必有此能力和气魄。

此祝

大安

敖之1967年11月17日午前

〔附记〕因赶着交卷给老兄,匆匆不尽所言,情节处讨论,如“老道士”拟改为当时“纵横家”鬼谷先生一派,加之以“阴阳家”驺子一派,最为恰当。鬼谷先生为苏秦老师,苏秦倡合纵说正好在公元前334年,正是《剑》本事开始之年。苏秦同窗有张仪等,当然更可有别人,如能假设一苏秦同窗为“老道人”云游四海,畅论剑道兼为《越绝书》中所说之“相剑者”,当更恰当。

此类意见,匆匆不及一一奉陈,只好以后再说。跟戴良兄约好,再过四十分钟就要交卷,不写了。

旧信一集

致萧孟能

孟能:

今晚1时,香港吴兴记老板约见。带来敬羲送给婉坚的糖等,又敬羲致你一信,一并附上。吴老板星期四走,你如有信需我转交,请即惠下。

隔壁门上夹有电费单,也一并附上。

上星期五晚上李律师来电话,知你出庭,始放心。上星期四情形如何?《思想杂谈》一书,我愈想愈是他们趁搜索之便,“栽赃”的杰作。我始终不怀疑我对旧版书“过目不忘”的本领。

可转告三爷,二十八年中央社曾转发孙科的文章,孙科因而在家门口也有了“那种人”跟他,三爷还记得吗?

22号回信给《联合报》的校对曹先生(他寄来20号的《联合报》分类广告,内有某外国人征求李敖全部著作的广告),我谈到阿登纳,我说:

德国的KonradAdenauer从五十七岁起一忍十二年(1933-1945),到六十九岁才扬眉吐气,我们还姑且算年轻,走着瞧吧!

阿登纳当时面对的,何况还是一个如日中天的几乎可以征服全世界的强大政权,如今我们面对的,又算得了什么!又算是个什么!咳,萧大爷,别沮丧吧!套改一句他们的口号:“胜利就在明天”“明天就在眼前”,很多事都好像远在天边,其实又往往近在眼前,“祸”既常常如此,“福”又何独不然?我们没有理由悲观。

今天中午碰到小钊,稍谈及近事。小钊称赞你有商业天才,趁此多朝这方面发挥一阵子或几年,亦一佳事。

昨午企祥请客时,颇谈及他的新发明,我问他是不是抄外国的(就像殷之浩家里挂的那一种避蚊牌),他没否认。他似乎很有兴趣由我协助他经销,我倒想好好考虑考虑看(他的发明现正申请专利中)。

敖之1968年2月25夜二时三刻

致曾虚白

虚白先生:

本人因被迫害,生计困难,愿将珍藏的一些旧版书出售。兹有《真美善》八册,计开:

二卷四号五号六号、四卷一号三号五号、六卷二号六号

八书中有先生旧作极多,先生当能忆及。又有崔万秋、王家械等文字。

八书本人拟合售新台币六千元。

先生大作,本人大都篇篇拜读(从十六年前先生在《新生报》写的专栏起,大都皆已剪存),经与《真美善》中先生旧作对照,深觉先生未能继续书店杂志之业为可惜,尤以先生涉身党政为得不偿失。先生若四十年来,专心于尊大人所遗译著之业,有益于群众,必远在从事党政之上。

李敖1968年2月27日夜深

致刘绍唐

绍唐兄:

一、蒋梦麟文补一篇——《萧恩承〈儿童心理学〉序》。

二、陈源文在国民党党史会藏三十一年11月份《中央日报》中有四篇(5、6、7、11日)。

我被“软禁”眼看就快一年了。上月我家发现被偷装的侦听器,我不动声色,把它转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总警“抓”我去,逼我缴出销案,我说这个是要不回来了,等我找到第二个,一定给你们,弄得他们也没办法。当天我在“口供”中已明白表示我已无所顾惜,“政府”如想不把人丢到海外,就不要逼我。

这次中国大陆问题研讨会,美国代表们由哥伦比亚大学的奥克森伯格(MichaelOksenberg)出面,请我吃饭,正是我被抓问后的第二天。当天晚上蒋经国请他们吃饭,奥克森伯格们曾以我的处境问蒋是否于人权构成迫害,蒋不否认,但说“Repressive”而已,他的英文可真不错!

我这边你还是不要来。如有卖书的机会,请代我把握。我手边有《古今图书集成》一套,《大汉和辞典》一套,“文星丛刊”一套,“文星集刊”二套,“中华古籍丛刊”“金陵丛书”《榕村全集》等多套。

敖之1971年1月2日夜

致李明瑾

明瑾:

昨晚在烛光下,听你四次说到你很快乐,我却不觉得,我觉得你是一个虚度青春的老是想考一百分的问题儿童。你不停止这种“灯之歌”式的人生观,你的下场,一定很悲惨,悲惨得怎么把痣点掉都没用!不过不论怎么悲惨,你将永远冷艳动人,正如你昨晚一样。

刚才看到11号的《台湾时报》,有这么一条消息:

有良心的贼!

昔日窃得五万元应急,今天本金加利息奉还

失主失款复得感到啼笑皆非

〔风山讯〕窃贼向人偷了钱,经过二个月后,本金加上利息以汇票寄给失主,信中除向他道歉外,并表明当初是因缺钱才行窃,失主陈金宝收到这封信后真是啼笑皆非。

据失主陈金宝(二十八岁,住凤山市维新路二段十巷)昨天说明这件事的始末,他说,两个多月前他带着五万元现款,与林姓未婚妻相偕到高雄大统百货公司,准备买几件夏天的流行服装给未婚妻穿。

未料,他辛苦积蓄了一年半才标得的这笔钱,竟然在该百货公司三楼人潮拥挤处被窃,当初他真是很痛心。

昨天上午当他要出门上班时,突然收到一封限时双挂号,打开一看,赫然发现里面有五万零六百元及他失窃的驾照,及一张便条纸上面写了八句话:“陈兄:真不好意思,两个多月前我因缺钱用,所以才狠下心偷了你老兄五万元现款以应急,现在我已不需要这笔钱了,以每个月三分利息计算,这里共附上五万零六百元,连本带利还给你,希望你老哥能原谅小弟。”

陈某看完信后真是又惊又喜,且感到啼笑皆非,再看看寄信人是李中信,住址是台南县后壁乡后壁路九号,他很想跟这位“雅贼”做朋友,立刻长途电话请后壁乡一位朋友拜访此人,哪知其住址是假的,也无此人。

邻人在获悉这起“完璧归赵”的趣闻后,都捧腹大笑不已。

真是“盗亦有道”的好样板!这种处理债务问题的弹性,也许可供你那孝女朋友的参考。

李敖1981年6月13日

致陈金凤

亲爱的模特儿:

可见我有先见之明:我说先约好,你说打电话再约,结果一阵风雨,心有灵犀,却无一线可通了,报上说台北电话坏了一万多台,其中万分之一是你家的,你说老天爷多气人!

17号晚上同你说:“我的做人比我的讲话好,我的讲话比我的文章好。”我正好有一篇小文章写这一现象,特别送给你看。

17号晚上回来后,一直飘飘欲仙,直到现在,还在云里。你真是可爱的、美丽的、迷人的。我真跟你相见恨晚。但是相见若早又怎么相见?那时候,你还没出生,而我那时候,却还年轻得好像男模特儿、好像男歌星、好像小表哥,那时候的我,实在不如现在呵!

李敖1981年7月20日午

〔附记〕12点20再打电话,居然通了,但说你出去了。

资料贩子的两封信

林阿姨:

多谢你按期寄送的《纯文学》。你需要的作家照片,我还可找到一些。只可惜我愈来愈穷,落得不得不靠贩卖资料维生,免费供应,“狠心”不照办,你见怪吗?

兹有1931年9月20日出版《教育杂志》一册,内有长达十八页的洪炎秋专文——《日本帝国主义下的台湾教育》,不知洪先生有兴趣收购否?我索价一千八百元(每页一百元),算是敲竹杠,兼报私仇。你可愿意代问一下?

我自从1959年台大毕业起,从来就没干过正式亮出来的职业,毕业文凭也一直长捐箱底,混到如今,仍是生路日蹙,现在决心贩卖资料维生,算不算可怜巴巴?

其实我最恨可怜巴巴,试看我今天外场如此之好,就充分表示我不愿露出巴巴的样儿,汽车、冷气、电话等等,都是李翰祥式的外场——我们东北人“海派”起来,比阿拉上海人还“海派”,你说是吗?

我的外场,有一个好处,就是吓退了想收买我的那群浑蛋,也气坏了那些想饿死我的王八蛋。“老子不吃你们的饭”,这是何等气派!为了维持这种气派,我虽然整天为衣食奔走,可是内心却还愉快,我比你上次看我多了六七公斤,你说我多养生有道!

我愈想我愈是台湾文坛的怪杰。

敬请

海音阿姨双安

李敖1968年2月26日夜近3时

你家的小姐,最近有否在古亭女中的周记上骂我?我知道她在周记上骂我。我的神通多广大!如此神通,非怪杰而何?

附录

林阿姨回信

敖之:

接到来信了,知道你能每期平安的阅读《纯文学》,甚慰。“狠心”不免费供应,留后面谈,先谈“敲竹杠”事件。

信转给洪先生,他回信给我(你姨夫是信差)说,那篇文在台湾倒也不是“海内孤本”,因前曾有人告诉他,在党史会有,如要,可代抄录或影印,但他以为此文已成明曰黄花,一时不需,所以没托那友人。他说:“李君不肯被收买,强倔可佩,让他敲点小竹杠也是可以,但是他既漫天要价,我也只好就地还钱,量力受敲,送他九百元。”又谈到“私仇”,他说:“未免教人莫名其妙,我那广告原是捧他,反被曲解,有意耶?无意乎?”……等语。我想老头子并非富有之人,不贪,不污,苦苦笔耕也是他主要收入,这样的人,应当对折计才合理。不知你以为如何?影印好了(如果你肯的话),或寄洪公自己、或寄我两可。

我这中间“跑合儿的”,也应当按照一般情形有佣金才对,这样好了,请给我找林徽音的照片、资料为交换条件,好不好?还有,我从没让你免费供应过,上次郁某照片,不是以《外套》交换的吗?你在台湾上哪儿找那本海内孤本《外套》?小女儿周记事,我技巧的问过她,她说从没写过,她说:“我写他干嘛?”她不会撒谎的。去年她的老师在课堂上谈你,她回来倒是得意说:“老师谈李敖,别人都不知道,只有我知道。”两事合并说明如上。

听说你装了电话,请便中示知,再谈。祝安好。

海音1968年3月1日

林阿姨:

今天中午接到你1号的信,多谢你。又看了本期《纯文学》中筹编《中国新文学大系续编》的细目,其实我倒有不少材料,只是不知他们肯出价钱否?

洪先生旧作,他说我“漫天要价”,实不公平。该文计十八面,每面一千二百多字,共两万两千字。我卖了一千八百元,只是按每千字八十多元的价钱“物归原主”,洪先生以八十多元一千字给自己稿费,难道多乎哉?洪公大作,岂廉价品哉?洪先生文素畅销(且有加印之《小疯狗》类浮签助销),收回重售或重印,必可值回票价,奈何想不通如此哉?且我之出售品,非抄本可比,我可剪下此十八页原印本出售,如洪先生不愿大作自该书中分割,则我可将该册《教育杂志》全本一并出售,内包括洪文,共售两千元。以上定价,一千八或两千两种,任洪先生选择一种,不该再还价。对舞女、妓女都不能还价,何况对文人?洪先生达人,必可恍然了解而欣然出资也!此意仍烦吾贤阿姨续做中人,一手收钱,一手收货如何?

至于所要资料,当尽力代为搜求,请释念。

府上小姐周记之说,乃是她的老师告诉黄雪邨的小儿子的大舅子的,我亦有所本,非敢乱说者也!

《纯文学》方面如需资料、照片等,请先多开一二月,以便及早捜求、及早摆下竹杠,梆梆作响,不亦财迷哉!

你前寄来的pin—npS,丑死了,东洋女人实不能看,不过他们的混血儿中有的还不错。

敬请

海音阿姨双安

李敖1968年3月4日夜4时

我的电话77907,最好每天中午12点到12点半打或三餐以外时间打,我上午多拔下插头大睡,故多打不进来。

致老太

老太:

前与国民党徐复观的诽谤官司,经国民党法官党党相护,反罚我新台币六百元,今接通知缴款。烦你于6号前代我缴到台中地院,交后连收据及此通知一并给我。钱如垫出,等你北来再还;如垫不出,请即告。

小敖1969年2月2日

软禁中的通信

软禁在国民党术语中叫“跟监”(跟踪监视),1970年1月里,彭明敏在被国民党全天候“跟监”下,神秘偷渡到瑞典,并取得政治庇护。消息传来,国民党立刻把我“跟监”,不分日夜,由专车一辆、专人若干,对我紧迫盯人起来。这一紧迫盯人,先由警察单位派人、后由警总单位接力,前后“跟监”了我十四个月,直到我在1971年3月19日被捕为止。

在我被“跟监”的岁月里,有些朋友当然识时务了、疏远了;但是有些朋友还是不怕的,丁颍(栽臣)就是其中之一。下面七封和争取言论自由有关的信,就是例子:

丁颍致李敖

敖之:

寄来的一包书收到,其他书我把目录送了出去。因数字太大不是一家书店可吃下的,看他们研究后再说,我的开价是最少四折全部出清。

再者就是你的前四书《大学日记》,台中书店里存书昨日被台中市政府新闻室査扣了。因此我这两天在生闷气,最后我想还是和你研究一下好。本来不想告诉你此事,但不告诉你家中的存书就无法出手了。这四书前原未禁,今天台中市忽然把书扣了。他们开有清单,书店已交给我。是台中市新闻室的人故意与我为难,还是警总会有新的禁令给他们?如警总没有新禁令,而此四书本未列入禁书,他们利用职权无故使人民财物受到损失,我们可否诉之于法,循法律途径解决?如你方便,可否托人向警总探询一下《大学日记》等四书有否査禁?本来想忍了这口气,因他们拿去书并不多。只是如果此事不弄明白,屋中的存书就无法脱手,因无人敢再要了!如何处之,希示知。如依法解决,详情我们当见面谈。希勿为此事烦恼,生于乱世,就得忍一些王八龟孙子的鸟气。另将前些时在台南书未成交有感作的一首打油诗寄你一笑。

末了祝

丁颍8月10日

逆旅述怀兼赠敖之

人生苦短原是梦,自笑风流太狂生,

北阙遥远毋上书,留做妙笔写花容,

卖文养廉权宜计,为疗饥肠莫道穷,

从此休把误国论,冷眼旁观看横行。

〔后记〕1970年6月中旬古都书展,敖之托卖四书版权,先已谈妥,并拟订约,后买方为官吏一句话,怕惹麻烦,而竟未成交。夜宿逆旅,天雨无眠,想文人生乱世处境若此,不胜怅触千万,爰以诗记之。

李敖复丁颍

丁颍兄:

一、要买我的劫后四书的是不是台南鲁南出版社的陈老板?鲁南翻印文星的《胡适选集》,间接影响到传记文学社(因胡选已售与传记文学),可能又要逼我出面打一场官司。

二、今晚接你10号的信,得知我的劫后四书竟仍在台中不能免劫——被台中市政府新闻室査扣。这个国民党实在太胡来。请你先速为我办二事:

(一)已査扣书留下的收据,请先凭据垫还钱给书店老板,先别叫人损失。然后请将收据由老太或由你带到台北(不要寄,免得又被检查信的扣去)。若托老太带,请密封后带,免得她知道了影响情绪。待我正式收到查扣单,再问台北警总。

(二)请代査台中市政府新闻室负责的国民党姓名,以便考虑法律解决。

承你劝我“勿为此事烦恼,生于乱世,就得忍一些王八龟孙子的鸟气”。多谢,以我遭际之多,坚忍之强,此类事件,自能泰然。不过此账绝不就此就完,大家走着瞧!“冷眼旁观看横行”,总有一天,不再是“冷眼旁观”的“看”了!

三、补寄的一包书乃是上次漏运。我给你的账上已将它算入。

祝你们一家子都好!那只折股的小鸟可好了?

敖之1970年8月12夜2时25分

丁颍再致李敖

敖之:

信悉。你所顾虑的,我都想到了,所以收据才未寄你。书店账我收回查扣单时,款已还他们了,这点小事请勿挂心。书被查老太太已知。本不想告诉她,那天我在客厅中坐着闷闷不乐,时有常至我处的一位友人来问我为何不乐,我言为你书事,老太似乎听到了,后她问起我想不好瞒她,就告诉她了。如她近日去台北,你不要把此事在老太面前说得太夸张,全当小事或没这回事。我先告诉她拿走几本书,没有什么,她亦未深问。

老太北上时,你可私自问下老太,我们住在一块有什么不便处否?然后告我,以便改正。或有什么不便老太不好明对我说。我月之中旬可能会去台北。市府“新闻室”查书者“邓钜辉”,四川人。扣单为“警总”徐建民所签名。还有保安队一陈姓者三人联合查扣。祝

颍8月14日

丁颍三致李敖

敖之:

我带着《文星》目录亲自到南部高雄、台南、嘉义去了一趟,昨日返中。

《文星丛书》全部出去不易,即是零批也只有一二家同业批少数。原因余书多为滞销书,而且有的大林、传记、皇冠又均再版。我想如四折不能出手,将来自己摆在马路上去卖。另外有人接洽愿出三折,我坚持四折。尚在研究中,如能成当告你。这次去南部倒是你的劫后余书卖了几百本。《妈离不了你》,这边只一百本。你处是否还有?请速寄一百本给“左营中山路七号天福书局”。七元一本票子已开来。如没有亦请速来信告我。以便处理此事。匆此祝好!

颍10月22日

薛丫头有来信,说事情未给你办妥,她不敢见你,电话也不敢给你。要我去台北处理此事,她退两百元给你。另将前台中市府查书单寄回,俾去领回所查之书。因警总有公事下来,四书准予出售。

李敖再复丁颍

丁颍兄:

22号限时信收到。

关于我的劫后余书在台中又被劫事,台中方面的非法扣单,早已转送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并做副本留存《纽约时报》等处,凡是我运出去的文件稿本,我和收件人有一铁律,就是运出去的就运出去了,若再收到我要求修改或讨回的信或表示,一概可以拒绝。这一铁律,可以防止许多流弊,所以这非法査扣单是要不回来了!(何况我也根本不会要!)

来信说:“另将前台中市府査书单寄回,俾去领回所査之书。因警总有公事下来,四书准予出售”等情,这大概是警总保安处向“政战部”打招呼的结果。保安处知道这一件非法査扣的事,看我的人问我如何处理,我说我有我的处理方法。现在我照我的处理方法做了,他们又“知过能改”(也许是不愿再刺激我,以免看管上不便),可惜已经太迟了!

你可托书商径写收据向台中市新闻室、警总、警局三单位查扣书小组领回被非法搜去的书,他们如果一定要原查扣单,就坦白告诉他们上述实情,并说李敖表示爱退不退,如果不退、如果想一误再误,那就随他们便。横行的权属他们,记录并散布他们横行的权属于我,他们如果不想过好日子,那就走着瞧吧!

书事诸承费神,至感。

敖之1970年10月23夜2时

一、《妈》书百册已寄。

二、由于“知过能改”事件,不知上次欲买版权者尚有何话好说?这回总没有“调戏”人的理由了吧?

上次寄还的一包李传,收到没有?

丁颍四致李敖

敖之:

一、昨日一信有否收到?《妈离不了你》请寄一百本至“左营中山路七号天福书局”,如你那边无此书,亦请速回我。如寄了亦回我。

二、中市府查书收据请寄回,前查书可发还。

三、月底我可能北上。一切见面详叙。心情一直潮激。什么时候我们才能“不冷眼旁观”?我觉得人生如沙漠行,愈走愈荒凉了!朋辈中能坚持原则的愈来愈多,不受利势诱胁的也愈来愈少!

晓波锐气大挫,何也?英雄难过美人关乎?我前去台北,发现他变了,没有想到他亦是温情主义,过去他笑我鼻涕眼泪!他不识我柔中的刚劲,而他却是外强中干,将来只有走进书斋了。祝

丁颍10月24日

李敖三复丁颍

丁颍兄:

23日写三页信奉上,想已收到。

左营要买《妈离不了你》一百册已寄上,附货运收据给你。

本月16号午间,突有警察四人及便衣等,在我家门口两头“临检”我的客人,我为之“震怒”(我们也会表演“震怒”),经他们两次给我答复,我都不满意,已决定采取报复行动,除当夜南下一次外,并行一、停电话,二、不见客,三、不下楼(使他们见不到我面)等方法,以使勤于探听者更少消息来源。你北来时宜先跟小八洽见(新生南路1段150巷12之1号379800),再做决定。

你说“晓波锐气大挫”,并判定和女人有关,不无道理。目前台湾的青年人,大都从不定形的软弱转到定形的软弱,即从软弱的少年转到软弱的青年,再从软弱的青年转到软弱的中年。英气照人而斗志不衰者简直看不到,这也是死沉沉的环境与教育使然,不可苛责哪一个人。可叹的是,过去还有仲永可伤,如今连可伤之仲永恐怕都没了!

敖之1970年10月25夜

1966年11月,我出版《李数告别文坛十书》,在装订厂被治安人员抢去六种:《乌鸦又叫了》《两性问题及其他》《李敖写的信》《也有情书》《孙悟空和我》《不要叫吧》,并即时査禁;其他四种:《传统下的再白》《妈离不了你》《大学后期日记甲集》《大学后期日记乙集》,在切去封底后,同意不查禁。但是事实上,治安人员却照样捣蛋不误。上面七封信,主要就是谈这回事的。当时警总保安处“看我的人”在“跟监”之余,得知台中方面非法查扣我的书的事,他们有所反映,官方乃一度在台中方面将扣留的书发回,以示表态。同时透过传记文学社的刘绍唐来看我,说只消我找个东北籍的民意代表担保我肯“和解”,官方就愿把软禁取消。我说我跟国民党无和可解,他们要看住我,就看吧!刘绍唐说你这样做他们下不了台,我说那是他们的事,谁让他们跑来看住我呢?后来他们又爱面子又不要脸,终于动手抓人,我就慷慨入狱了。

1983年9月16日

讽韦政通

政通先生:

五年前由我担保,文星方面,陆续垫借给先生捌仟圆。到1967年6月1日,且由先生统一立据。后文星被国民党当权者迫害关门,萧氏夫妇,情况日蹙(萧太太且已退票)。此项债务,如按利息算,早已超过本金,利息当然不要,本金实在该还。两月前曾托友人婉为上达先生,先生意不惠复或解决,我实为难。深盼先生收此信后,即做一处理,免得逼人诉诸登报或法律,跌了整天以大道理教人者之清誉也!

殷先生死后,国民党当权者谑画他,反倒不如某些人谑画得厉害。爱殷先生乎?害殷先生乎?利用死人歪曲死人的把戏,想不到某些人居然也优为之!

我因被国民党当权者派三人及专车整天侦视(自本年1月起),为怕连累人,绝迹不去别人家,所以也就无法“登门代讨债”,先生一定也不会欢迎我带领人车,浩荡前来。所以上项款项,还是请你直汇我家最好。

这个岛上的所谓思想工作者,凭他们的懦种和势利,就不配玩这项玩艺,至于伪君子,犹其余事也。我宁爱流氓,至少流氓还知道感恩图报,借钱要还,不使朋友或中人为难。

此信写来似不免意气,我自知脾气不好,但有资格指摘我的人,他们在好脾气以外,究竟又做出些什么足以“示范”的事?倒不如大家撕下脸皮,痛快一点吧!

李敖1970年8月19夜

〔附记〕写此信另有二因:1.他向老段逼债。老段没钱,他竟去搬老段的书。2.他太太有钱买房子。

附录

韦政通二信

敖兄:

2月初弟曾去看您,因未事先约好,故未进去。“文星丛刊”的本年写作计划业已期满,萧先生说原则上可以继续,但需和兄商量后,始再决定是否同意我的新写作计划(此计划已由文星社转奉)。此计划即去年9月最初给兄的一份,并经兄同意者。这个月只有二十八天,希望在这时间以前,能给弟一个回音,以便早日着手准备。

是否能约一个时间,让弟来看您?专此敬请

著安

弟韦政通2月21日

敖之兄:

24日的来信,今天上午收到。吾兄岛气之说,我深有同感。兄能在这两年中得一进境,也是人生的一大收获,值得钦佩。十八九年来的磨练,我已能处任何环境而不动心。我可以永不停顿地工作,没有朋友,也毫无寂寞之感。殷先生对我这点精神,常感不解,其实毫无奥秘可言,还不是锻炼出来的。我虽注定要搞一辈子的思想,但从不认为这是最重要的工作,处此环境,只能做这点事罢了。在历史上,搞思想工作,很少不造孽的,不禁时时以此为戒。做学问如玩高尔夫球,要玩就要玩得精,所以近两年,我还在准备文字工具,真正的学问,还没有开始。我在这方面的野心是比较大的。

“收买”之说,老兄还耿耿于怀吗?我应当向你道歉,因我确曾一度听信流言。彼此也的确相知不深,我和你认识之时,正当你“红运当头”,见面只能“谈话”,而无从“谈心”。

过去的不必再去回顾,兄有感于隔世,这是很真切的感受。名利之心不必除,但亦不可为其所累,沉湎其中,人就很可怜。名利双收,可谓人生一福,但非人生顶重要之事。以我近年的体会,唯创造性的表现,才是真快乐真满意。望兄乘此进境之佳机,闭门读书,多思考些更远更大的问题,以兄之资质,定有大成。

借来的书,一直没有送还,极抱歉,下次当带至殷先生家,兄可取回。

韦政通2月20日夜

致黄三、继梅

三三、继梅:

今晚雷伯母来,说上月24号,狱吏诱雷震外出,回来一看,十年来所写的稿子全部不见了。气得雷震为之绝食,后经好歹相劝,恢复进餐,唯雷宣布不还他稿子,他就不出狱(9月4号出狱),并且什么出狱手续如宣誓、打指模等等,他一概不来。雷伯母很焦急,我劝她老半天,说出狱当无问题——狱吏从里推,我们从外拉,不怕他不出来。十年了,雷先生七十四岁了,我们不该再看他在牢里受罪,他应该出来了。

雷先生真是硬汉!

我判断他们提前一个多月搜看雷的稿件,倒有部分还他的可能,先看看有无过分干禁的,没有的部分,倒可能还他。

前些日子他们又带雷震到一秘密地点(后我查出是三军总医院)做一全身体检,我猜这可能是要有一健康记录,表示十年关人,于人无损!

至于雷不肯宣誓、打指模等,他们可能算了。

原定9月4日中午12点前放人,我猜也可能提前几小时,甚至头天晚上也可能,这样可以避免外国记者到牢门前访问的尴尬场面。

我接雷震出狱事,已请雷伯母决定,她如不感到我被跟踪的不方便,我就陪她去。

雷震出来,大概要像我这样做“软禁”。

我一切照旧,眼看就被“看”七个月了。

AmnestyInternational的SecretaryGeneral英国人MartinEnnals来看我一次,魏廷朝、谢聪敏在座,附近治安人员云集,约有十一人之多(MartinEnnals——四人一车、我——三人一车、魏——二人及摩托车、谢——二人及摩托车),楼下足可开个警察局或特工局了。

我的“告别文坛十书”中的劫余四书,在台中被扣——没有正式查禁命令的查扣,这是这月3号的事。看来官方手脚还颇多呢!

MartinEnnals说他走遍世界,从来没看到像台湾特工这样明目张胆、并且技巧拙劣地跟人的(包括最野蛮的非洲在内)。MartinErmals旁听“于长城案”,他从不离手的手提袋也带了进去,官方要他不能带进法庭,他不肯,官方也就算了——他毕竟是洋大亨呵,应付这些场面,他倒是专家。

敖之1970年8月21夜3点

致李善培

善培:

今天看到昨天美联社的电讯,美国犹太人协会主席莱利维尔德(RabbiArthurJ.LelyveldofCleveland,Ohio,presidentofAmericanJewishCongress)强调犹太人有权离开俄境,他说:“现在停止抗议是严重的错误。只要住在苏俄的犹太人仍像俘虏,只要他们离开苏俄的权利仍被否认,只要他们仍不能像一般犹太人一样的生活,我们都必须不停的抗议。”(Itwouldbeagraveerrortoheltourprotestsnow.WemustcontinuesolongastheJewsoftheSovietUnionremainacaptivepeople,solongastheyaredeniedtherighttoleaveandtherighttoliveasJews.)这一电讯,带给我一点感慨。

自从彭明敏偷渡,“祸延”我被看管以来,再过二十多天,就是一年了。看管是由警备总司令部出面,专车一辆,每组四人,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侦视并跟踪。外加在我家书架顶上偷装侦听器、夜晚上阳台,以及跟踪我的朋友等花样。我忍不住想,像我这种半囚居的状态,实则是包括“无权”离境的,可是这一现象,可有中国产的“犹太人”仗义说几句话?

你去年1月13、3月14、5月29的三信都收到,多谢不忘故人。不过更积极表现不忘的方法是尝试“还债”,我想我目前的处境,实在足可使朋友谅解我了!

朋友太老了,交情太久了,有时倒也没话说,以后心血来潮时或你缴钱后再写吧!

敖之1971年1月1日

致梁容若

容若先生:

前蒙大驾舍下,以畅谈为快。

别后承寄徐复观劣迹文件,都分别收存,多谢。

10月16号又收到《看报有感》一信,足见先生巧思。其人以校改骂我之文,似兴奋过度,致昏倒茅坑,卒至不起,此所谓“奇士不可骂,骂之伤天神”者欤?荷马言上帝要毁灭谁,必先使他发疯,几年来其人行径,迹同疯狂,而其结局,直类迷信。思之可叹也已!

最疯狂者,为发表李敖给胡适的一封信,其卑下失计,即同党之天阉兼阳痿者,亦不直其所为,前期“新夏”,可为佐证。

洪炎秋老而无耻,做KMT狗腿,冒充党外人士,当选立委。“恶紫,以其乱朱也!”今有新证矣!吃洪炎秋饭的何凡之文人亦无聊,倾全党全新闻界之力,助此老不要脸,尚得谓公平竞争乎?文人无是无非无廉耻如此!

前说《古今图书集成》事,每套拟售二万九千元。又有《中华古籍丛刊》每套拟售四千八百元。先生如有机会,便中乞惠为留意。此请

双安并致谢忱。

李敖敬上1970年1月2日

附录

徐高阮见了胡适,胡先啐他一口说:“青年把我看做神,你为什么把我涂抹成魔鬼!”徐说:“我只想牺牲个把孩子,迎合权威,换个一官半职,想不到没人理踩,罪过罪过,现在特别提早谒见先生,请宽恕我年幼无知!”胡再啐他一口说:“五十多岁还算年幼,脸厚心黑,无可救药,滚到十八层地狱去吧!”

看报有感寄敖之先生一笑。

梁容若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