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的假面具》目录

  • 《李登辉的假面具》引言
  • 一、“新瓶装新酒”吗?
  • 二、这是哪门子“新酒”?
  • 三、李登辉的户籍
  • 四、白信封中的黑资料
  • 五、“奸匪李登辉”字眼赫然出现!
  • 六、李登辉的共产党问题
  • 七、李登辉召见林栋慰问个屁
  • 八、李登辉“意淫大陆,手淫台湾”
  • 九、歪嘴又打朱熹牌!
  • 十、为有源头朱熹来!
  • 十一、财阀伸手捞国策,总统幕后搞“台独”
  • 十二、李登辉的三民主义阿米巴
  • 十三、从杨廷椅被枪毙到李登辉是共产党
  • 十四、李登辉默认自己曾出卖共产党同志
  • 十五、李登辉郝柏村岂有一好一坏之分!
  • 十六、谢聪敏再谈泰山与李登辉
  • 十七、李登辉滥调重弹,了无新义
  • 十八、李登辉学蒋介石
  • 十九、李登辉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 二十、评李登辉指示《“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
  • 二一、李登辉“鸿禧山庄”贪污舞弊案调查报告

《李登辉的假面具》引言

我是先知者,早在十年前李登辉继承蒋经国沐猴而冠时,我就写文著书拆穿了他。后来集合了四十篇,在1993年出版《李登辉的真面目》,成为范本和定本,于今已经七年了。

现在我从四十篇中抽出五篇,加上另写的十七篇,共二十二篇,编成这本《李登辉的假面具》。攻击敌人与丑类,有道是左右开弓,我这里却是真假开弓。从真面目到假面具,都锁定了他。照人类学的说法,假面具本来代表神,王作荣老师当年介绍李登辉入国民党,他们关系甚深,他告诉我一个秘密:人家说李登辉曾以《出埃及记》中摩西自比,这不是真的,因为李登辉曾告诉他:摩西其实是蒋氏父子,他们“出中国记”,来到台湾。王作荣问你不是摩西你是什么?李登辉神秘一笑,答的竟是:“我是耶和华(上帝)!”——小人得志后,可以得意忘形到以神自居,则其假面具也,也就“里应外合”了。

书中《李登辉“鸿禧山庄”贪污舞弊案调查报告》一篇,主要都是好友亓丰瑜先生的功劳,最后由我总其成的,未敢掠美,要特别声明感谢他。

1999年3月31日

“新瓶装新酒”吗?

7月15日,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刊出短评,题为《新瓶装旧酒》,说“中国国民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闭会,‘中评会’与‘中委会’紧接着召开,各方瞩目的‘中常委’暨正副秘书长人选亦已底定,阵容堂堂,党主席李登辉先生特以‘新酒装新瓶’相期许,提示今后执政党当从新的内涵上重写历史的新章。”同一天,《联合报》也刊出短评,题为《新酒-新瓶》,说“这譬喻很形象化,值得叫好。”“俗话说旧瓶装新酒,是一种嘲讽。新酒装在旧瓶里,虽新犹旧;而新酒竟然装在旧瓶里,实在可惜。更重要的,乃是新酒与旧瓶,不可相提并论。”“新酒不是为旧瓶而酿造的,旧瓶若不是可丢掉的垃圾,便只能当作古董。新酒当然不能装在旧瓶里被时代遗弃,或给人一起当作古董看,现在新酒既然酿造出来了,且看中常委们如何制出新瓶来。”

看了这些旧瓶新瓶旧酒新酒的搬弄,我感到他们既无知,又好笑,因为瓶酒之间的真相,都被他们给弄拧了。

所谓“旧瓶不能装新酒”,其实是一种错得离谱的翻译。这话源出《新约-马太福音》第九章第十七节,英译原文是“Neitherdomenputnewwineintooldbottles;elsethebottlesbreak,andthewinerunnethout,andthebottlesperish;buttheyputnewwineintonewbottles,andbotharepreserved.”中文旧译这段话如下:“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若是这样,皮袋就裂开,酒漏出来,连皮袋也坏了;惟独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两样就都保全了。”这段译文,很见功夫,因为它把oldbottles不译成“旧瓶”而译成“旧皮袋”。一般人望文生义、望瓶生义,以为bottles是瓶子,而今天的酒都装在瓶子里,自然oldbottles就是旧瓶,殊不知bottles绝不是瓶子,而是山羊皮做的酒袋。这一奥妙,只要细査各版《韦氏字典》,便可恍然。《韦氏字典》明明写着:bottle是皮做的一头可扎紧的软袋(anonrigidcontainerresemblingabag,madeofskin),是古希伯来人使用至今牧野之人犹在使用的山羊皮缝的颈部可扎紧的酒袋(Bottlesofskinsofanimals,asofgoats,sewnupintheformofabagandtiedattheneck,wereusedbytheHebrews,andarestillinuse,esp.amongtheruderpeopies.)。可见把“旧皮袋”翻成“旧瓶”的,全部闹了大笑话。

为什么旧皮袋不能装新酒呢?因为旧皮袋用山羊皮光的一面做里子,用久以后,又干又脆,若装了新酒,因新酒所余,容易发酵,旧皮袋包不住,就撑破了,所以《新约》说:“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只有装在新皮袋里,酒与皮袋,才都可保全。

国民党主席李登辉是基督教徒,理应读过《新约》,但他却没注意到“旧皮袋”的正确译文,而说出“新瓶装新酒”的话,这种大笑话,是很令人惊异的;也许李登辉读的《新约》是英文译文,但他也没注意到bottle的正确定义而乱予望文生义、望瓶生义,这种大笑话,也是很令人惊异的。

结论是:李登辉虽是基督徒,却没好好读《新约》;而攀龙附凤之徒的一片叫好,适足以见国民党的无知好笑而已。按照常识,不管旧瓶新瓶,其实任何种类的酒都可以装,又何在乎什么新旧?真正的关键是,旧皮袋不能装新酒,国民党今天妄想用“新酒装新瓶”,其实非也,新酒装来装去,还是旧皮袋耳!

1988年7月15日

这是哪门子“新酒”?

国民党十三全会中,党主席李登辉提名了苏南成做中央委员;接着在十三届一中全会中,又提名了苏南成做中央常务委员。不论中央委员和中央常务委员,苏南成都顺利当选了。中央委员是投票选举,你提你的名,选不选在我,问题还不太大;但中央常务委员却是举手选举,在萧万长和孙运璿分别提出由党主席提名举手通过的建议后,没人要求投票选举,于是,李登辉泰山压顶式一站,就提出的三十一名中央常务委员名单,反问“谁赞成提名人选?”台下中央委员举了手,还没来得及清点人数呢,李登辉就正式宣布通过。在这幕大戏下,我们看到了国民党式独裁,也看到了国民党式民主。

三十一位中央常务委员中,有十九人留任,十二人新任,事后大家纷纷议论,说谁谁谁该进中常会,但却忽略了,至少有一个人不该进中常会,他就是苏南成。

苏南成非但不该进中常会,甚至不该进中委会,甚至不该进国民党,因为他进国民党,证明了国民党的堕落。

苏南成原是国民党员,据1982年12月30日《中央日报》登,他因1972年竞选台南市长未获提名,就“自动申请退党,以无党籍身份竞选台南市长,结果败于当时党提名的候选人张丽堂,及至第八届市长选举时,才当选台南市长,去年又获当选连任。苏南成虽退出国民党,但在两届市长任内,均与国民党合作无间”。在合作无间下,苏南成“最近向党部申请恢复党籍,经台湾省党部依组织体系及考核程序,报陈中央,经中央常会核议准予恢复党籍”云云。对这一美容报道,引起我的疑义。因为在《中国国民党纪律法规及释例汇编》中,明明有“1961年9月14日(五〇)纪字第044号解释”,其中明文规定:“凡自请脱党者,对本党已失信心,不得依据党员违反纪律处分规程第31条之规定恢复党籍。”如今《中央日报》却说苏南成既“自动申请退党”于先,又得“恢复党籍”于后,对照起党内法规来,可见国民党党中央十足在为苏南成玩法毁法,这成何体统?

所以,除非苏南成是“开除党籍”,否则无“恢复党籍”的余地!

《中央日报》又说苏南成“在两届市长任内,均与国民党合作无间”,现在,问题又来了。按照国民党党章第74条第4款,明定“对开除党籍之党员全党党员应共弃之”的;复按“1956年7月3日发45央1字第155号”中央委员会代电附件“对被开除党籍者应有的态度与行动的指示至四点,又明定这种人是不要与之“继续往来交游”的、是不要与之谈“党务与有关秘密之政治事项”的、是在“选举时,一律不予支持”的。……足证按党内法规,是要弃苏南成如路人的、视苏南成为大麻疯的,又何从“合作无间”之有呢?可见国民党党地方十足在为苏南成玩法毁法,这又成何体统!

为了勾结现实的党外政客、谋取现实的短视利益,国民党党中央和党地方都自毁立场如此,这不是堕落,又是什么?国民党可以不顾政治道德、可以不顾党内伦理、可以不顾大家的愤愤不平,但总该顾顾党内法规,如今连这点起码的都不遵守,还要变本加厉,推出苏南成这种反复无常的无耻小人来进中常会,这不是胡闹吗?荒唐的李登辉还夸说什么“新酒”,中国古书说酒:“造也,吉凶所起造也。”国民党把这种货色都起造出来,是吉是凶,真可知矣!

1988年7月16日

李登辉的户籍

今年4月6日,《联合晚报》登出这样的新闻标题:《李总统不再受刁难/身份证职业栏改妥/这回不必交(在职证明)了》。新闻内容是:“李登辉总统前年领取新身份证时,曾发现职业登记栏为‘台湾省政府主席’,而交代秘书人员持往古亭户政所更改登记,因户籍法规变更职业登记为副总统,必须检附《在职证明》,遭到‘婉拒’,秘书人员为之气结,表示副总统只有国民大会颁发的‘当选证书’,不知从何申请副总统在职证明,后来户政单位开会研究,才以事实认定方式同意改正。古亭户政所负责官员今天表示,李总统的‘新’职业登记,最近再次变更为总统,不过还是依事实的认定而改正,未行提出《在职证明》。”

这种事实认定的方式,所根据的,无非户政人员眼之所见、耳之所闻,在在都是“‘副总统’李登辉”、“‘总统’李登辉”,因此他的身份为何,自然不在话下。不过,说这种认定方式顺理成章,也不尽然。拿我个人的一件遭遇举例,便知分晓。

八年前,国民党政府为示宽大,居然同意李敖出境,由警总保安处处长郭学周出面,约我到他刀光剑影的官衙,从他上衣口袋中掏出出境证,当面笑嘻嘻的交给我,表示情治机关不刁难了。不料旅行社把出境证送到“外交部”领护照时,“外交部”的专员级科员汪应松力持反对颁发,理由是从新闻媒体报道中,事实认定李敖与胡茵梦有离婚行为,但在旅行社送来的李敖户籍誊本上,李敖却是未婚,因此不能发护照。我得知后,既笑且怒,乃写信责问“外交部长”朱抚松。1980年11月15日,由“外交部”领事事务处出面,回我一信,说:“奉交下台端本月1日致本部朱部长函敬悉。査申领护照按规定须据实填写护照资料卡,台端所填资料卡之婚姻状况经査与事实不符,用特函达,请即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他人前来本处办理更正,以凭发照。”我收信后,既大笑又大怒,乃再写信责问朱抚松。我说:因为“丈母娘”扣留胡茵梦户口图章,胡茵梦一时迁不到我家,所以结婚时未能实时到户政机关登记。不料还没登记,就离婚了。所以送到贵部的户口誊本上,仍然是未婚。但这是户政机关的合法文件,是十足合法的“公文书”,你们是公家机关,“经査”手续自以“公文书”为依据,“公文书”上关于我的婚姻状况,你们竟不引为依据,撇开不采,反倒转过头来,要根据报章来“査”,一小块剪报就算“经査”完事了吗?照一小块剪报,就可以推翻附卷的“公文书”了吗?我既然提不出婚姻成立的“公文书”,试问你们叫我如何前来“办理更正”?我又凭什么来“更正”?如果说,我“更正”结婚复离婚,试问与附卷的“户籍誊本”一致吗?不一致,岂不“经查与‘法律’不符”了吗?这样“更正”——与附卷“公文书”公然抵触的“更正”,请问你们给我护照,你们站得住吗?我“更正”,我站得住吗?你们犯的,是《刑法》第213条,我犯的,是《刑法》第214条,双方都是伪造文书罪啊!究竟如何处理,请你答复。我这样责问后,朱抚松知道李敖惹不得了,因此下令即发护照给李敖,并把“外交部”中的读报专家汪应松骂了一顿。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所谓事实认定,照样是公务人员扰民的一种把戏。台湾的大亨级人物,从李登辉到李敖,都不免于受公务人员的苛扰,其他小百姓,更可知矣!

1988年12月12日

白信封中的黑资料

12月18日《中国时报》大标题登:《白色信封千万别打开》《以为有爆炸物,中央新村居民虚惊一场》。内文是:“新店中央新村四百多户老国代、立委,17日清晨六时许,被警方‘急惊风’式的敲门声惊醒,纷纷打开信箱寻找白色信封,查证里面是否有爆炸物。几位老国代昨晚证实,早上确有几位警员敲门,要他们拿出信封里的白色信封,‘不要动’!交给警方带回处理,他们怀疑白色信封是‘危险物品’。一位陆姓妇人表示,她听说附近有人开启信封,爆炸受伤,所以警方才会大为紧张,但警方表示并未有伤患处理的情事。据了解,昨天上午江陵警所确曾出动员警,到中央新村执行临时勤务,但据说警方查获的并非‘爆炸物’”……

“并非‘爆炸物’”,却又是“危险物品”,这是什么东西呢?我想,那正是有心人秘密散发的李敖所写有关李登辉的黑资料也!

12月14日《自立早报》登四版头条新闻,大标题是:《李登辉总统是共产党?一份匿名传单散置立委座位,疑是院内人士所为》。内文是:“一份指控李登辉总统为‘共产党’的匿名传单,近日来在立法委员之间广为流传,已引起立法院高层人士的震惊。由于这份装于信封内的匿名传单,‘非常精确’的放置于每位立委在研究室内的专属座位,且迄未查知任何目击者,因此不排除是出于院内人士手笔的可能性。这份署名‘委员启’的匿名传单,内容包括两篇影印自政论杂志的文章,分别以《李登辉并无共党背景吗?》及《共产党李登辉出卖同志的官方证据》为题。其中指控李登辉早年在台大就读时,因参加读书会而秘密加入共产党,稍后则出卖共产党同志作为晋身之阶,导致多位与他同时参加读书会的同学,在40年代末期到50年代初期都惨遭国民党杀害。文中并提及李登辉曾经将如何参加共产党,及后来退党的种种经过,亲口向李登辉(应为向蒋经国)做了详尽的报告。最后的结论则为‘共产党的叛徒,比共产党还要坏;变节的共产党是最坏的共产党,蒋经国与李登辉,还是无独有偶的一对!’据了解,类似或同样内容的传单,早在李登辉接任总统之初迄,即曾陆续在国民大会内部流传,但立法院却是首次出现此种黑函。一位不愿具名的增额委员表示,由于党籍增额委员近日来频频抨击国民大会,连带使得立法院亦成为上层权力斗争的运作对象。……由于有人怀疑黑函是院内人士所为,〔立法院长〕刘阔才语气迟疑的说:‘不一定是这么简单。咳!总统改选近了,事情也就多了。’他感慨的表示:‘怎么会有这种事?真是吓到我了!’”

黑函中论李登辉的两篇文章,都是我写的,原登《乌鸦评论》,后收入我著的《蒋宋美龄通奸》和《共产党李登辉》二书里,如今被国民党用做内斗之资,想来不胜好笑。

1989年12月18日

“奸匪李登辉”字眼赫然出现!

国民党“总统”李登辉3月4日做了一场只接见二二八台湾人受难者家属的亲民秀。当场透露,二二发生时,他因家住台北圆环附近,正好置身现场,目击并参与了一切。他那时正是大四学生。这一透露,使我们更关心他本人还有多少秘密,没有告诉人民。自称民主国家,但人民头顶上竟有了这么一位神秘的头子,当然是亦足堪虑的。

李登辉的神秘背景,和他曾是共产党不无关系。外传他是退出共产党二十年后,才向国民党“自新”的,事实上,绝非如此,而是早在做共产党的当时,就“自新”了,他出卖了共产党同志,作为晋身之阶,这在官方秘密出版品中,可以印证。根据“国家安全局”印“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一辑第186页到190页,可以看到“匪台湾省工委会台大法学院支部叶城松等叛乱案”,这个案子,共有叶城松(三十一岁)、张璧坤(三十岁)、胡沧霖(三十一岁)、赖正亮(三十一岁)、吴玉成(二十六岁)五人判死刑,在1955年4月29日被枪决。而在“案情摘要”中,第一段赫然就是“叶城松于三十六年10月间,由奸匪李登辉介绍参加匪帮,受杨匪廷椅领导,担任台大法学院支部书记”。可见“奸匪李登辉”逍遥法外,事出有因。因为同案中,除五人死刑外,蔡耀景(三十五岁)判无期,李显章(三十八岁)、钟茂春(三十岁)、池仁致(三十三岁)、李显玉(二十八岁)、王新德(二十一岁)、黄其德(六十岁)六人判十年,黄顶(四十一岁)判七年,黄青松(二十七岁)判五年,吴长流(六十四岁)判二年。但原始介绍人“奸匪李登辉”,却未闻有法办之事。由此可见,所有杂志关于李登辉做过共产党的报导,都是捕风捉影的,都提不出来文证。我现在提供官方的文证如上,以证明所谓基督徒、大好人李登辉,其实是个特级犹大和坏蛋!同样是共产党叛徒的蒋经国看中了他,选他为继承人,真是别具“红”眼也!好汉惜好汉、坏蛋惜坏蛋,我们在这些丑史上,终于见识了他们是些什么东西!

根据国民党《中央日报》发行人石永贵发行的《李登辉的小故事》(1988年1月台视文化公司四版),在“共产党没有所谓好的”的一节里说:“登辉先生对共产党的看法是,共产党就是共产党,没有所谓好的共产党或坏的共产党,世界上所有共产党都没有离开其违反自由、民主和人性的本质。”其实,变节的共产党是坏共产党,蒋经国与李登辉,正是无独有偶的一对!

1991年3月6日

李登辉的共产党问题

《求是报》在昨夭今天都独家刊出了有关李登辉的共产党身份资料,我们提出的,不是捕风捉影的道听途说,而是文证与图证。文证是“国家安全局”的机密资料,图证是当年台大学生吴克泰(真名詹世平)的近照。

关于李登辉的共产党身份,以前坊间刊物曾有猜测,略谓:李登辉先加入“台盟”的外围组织“读书会”;“台盟”即“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的简称,1947年11月由中共中央指派谢雪红在台成立。是当时中共为发展在台工作,指派蔡孝乾成立“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的外围组织,组织成员的高干有谢雪红、杨克煌、古瑞云等人。李登辉加入读书会不久,即加入“台盟”,其后并正式成为中共党员。“台盟”吸收李登辉的原因是认为他富有社会主义的“正确思想”,且言词激烈,是一位优秀的知识分子,经过严密的观察和审核,终于核准李登辉入党。不过,如果被吸收的成员已被国民党注意,或专注于读书,组织方面会主动考虑让成员退党。《广角镜》月刊即在报道中指出,李登辉在台大毕业前不久,因为“对政治失去兴趣”,乃希望退党。“中共在台机关”经过研究后,同意李登辉退党。《广角镜》说,据李登辉表示,当时中共派来与他“倾谈”退党事宜的人,名叫许懋德。《广角镜》这篇报道的作者说,据一位台湾高级官员向他透露,李登辉曾经把他如何加入共产党,又如何退党的种种经过,亲口向蒋经国做了详尽的报告,至于时间是何时,则未做透露。中共人员自然也曾相对要求李登辉不能泄漏他所知道的组织情形;据《广角镜》的作者说,李登辉也的确信守诺言,并没有出卖他们。不过,与李登辉一同参加读书会的同学,有好几位后来都不能幸免,在40年代末期到50年代初期都惨遭国民党杀害。了解当年事情的来龙去脉的人士向本刊指出,李登辉后来曾向有关单位办理“自新”登记,但自首时距退党那时已过了近二十年。1965年李登辉去办理“自新”时,已经担任农复会的组长及台大副教授,当时担任“国家安全局局长”的周中峰还对李登辉说:“你以后只做台大教授就好了,不要做农复会组长。”“你可以做教授,但是不可以做公务员。”受到这种“劝告”的李登辉,实际上是被国民党最高情治单位的首脑“警告”:以后别想做公务员了!谁料到,再过了二十多年,李登辉不但还是回头重干公务员,甚至干到台湾所有公务员的“老板”。周中峰如果“早知如此”,可能会“悔不当初”吧?

看了以上的报道,我们的评论是:

一、从报告内容上看,所谓“李登辉曾经把他如何加入共产党,又如何退党的种种经过,亲口向蒋经国做了详尽的报告,至于时间是何时,则未做透露”。我们认为这一报告内容,如果是指李登辉当年“的确信守承诺”,没有泄漏“他所知道的组织情形”,是绝不可能的。因为蒋经国一定会追究李登辉究竟以什么身份,认为他自己有权“知匪不报”。所以,真相应该是报告的内容,乃是他全部“交心”的细节,当然包括“出卖他们(共产党同志)”的细节在内。

二、从行政程序上看,蒋经国若亲自听取李登辉报告之时,必然在要重用他之前。在重用前,其实早都经过情治单位层层调査过了,蒋经国必然早已在抽屉中看到李登辉的秘密档案。情治单位送呈秘密档案,绝对不敢把当年没有泄露“他所知道的组织情形”的共产党,不查清楚就向上呈报的,李登辉若那样“的确信守诺言,并没有出卖他们”,在情治机关调査时,是绝对过不了关的。李登辉“自新”时间既然“距退党那时已过了近二十年”,二十年间,他的“知匪不报”之罪,可有得追究呢!

三、从法律解释上看,按照1956年11月26日大法官释字第68号解释,明说:“凡曾参加叛乱组织者,在未经自首或有其他事实证明其确已脱离组织以前,自应认为系继续参加。如其于民国三十八年6月21日惩治叛乱条例施行后,仍在继续状态中,则因法律之变更并不在行为之后,自无《刑法》第2条之适用。至罪犯赦免减刑令,原以民国三十五年12月31日以前之犯罪为限,如在以后,仍在继续犯罪中,即不能援用。”这就是说,你参加了共产党,又自己“退党”了,你以为你就不是共产党了,其实才没那么便宜!你得向我国民党自首才行,否则的话,即使共产党不要了你,或是你不要了共产党,都对我无效!我国民党还是把你“认为系继续参加”,你照旧是共产党不误!由此可知,李登辉绝非如坊间刊物所说,因为早已脱党,所以“未受波及”云云,这样说法,真是太美化国民党的认定标准了、太拍国民党的马屁了。从法律解释上看,李登辉能过关,绝没那么简单,而是另有隐情!

隐情是:李登辉绝非退党近二十年后才“自新”的,事实乃是,他早在做共产党的当时,就“自新”了,他出卖了共产党同志,作为晋身之阶,这在官方秘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一辑第186页到190页中,可以印证。

李登辉出卖了同志,害得同志枪毙的枪毙、坐牢的坐牢,最后在国民党黑暗统治中,攀附而上,而有今日,其人品大节之卑下,已经昭然若揭。悲夫!

1991年3月7日

李登辉召见林栋慰问个屁

3月27日午间台视新闻报道:李登辉召见林栋,大加慰问其对宪政改革所做的贡献云云。

林栋目前主持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担任主任委员,他的身世与臭史,颇值得追踪。

林栋,1913年生,江苏省江宁县人。金陵大学法学士、美国密歇根大学政治学硕士、美国柏莱诺大学法学博士、国防研究院第一期毕业。曾任重庆国立中央大学教授、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编纂、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团部文化组组长、学校组组长、军事委员会外事局少将科长、国家总动员会议简任专员、江苏省政府委员、江苏省党部委员、三民主义青年团江苏支团书记代主任、行政院战地政务委员会简任秘书、立法委员、第十三届联合国大会“中国代表团”顾问、“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教授、辅仁大学教务长兼夜间部主任等职。这人长出个大秃头,颇为干练,当然,“生我之门死我户”,他委质为国民党,自然是个党棍。同流合污,亦在意中。例如二十四年前涉嫌油商行贿案,便是一例。

根据官方证据——1973年7月调査局《要案纪实》第一辑“油商行贿案”秘密记录,林栋拿到的贿款是十五万元,被提起公诉。调查局秘密记录中说:

周烈范是国大代表,到案后一定坚持要见局长沈先生(指沈之岳),局长和周烈范见面后,周烈范竟于28日晚间,写了一封长达五页的自白书,对植物油公会佣金收支做了详细的报告。……

支出方面:

(一)船运佣金与水火险佣金五百多万元中,向立监委员活动,企图达到“管制黄豆进口”、“限制油厂设立”、“减低进口关税”而付出之用费如下:(自1964年8月起至1965年9月止,先后均由林生传与周烈范以现金支付。)

徐君佩——四十三万元。

郝遇林——二十四万元。

姚廷芳——十四万八千元。

刘景健——二十四万九千元。

封中平——二十万元。

陈桂清——十三万元。

林栋、曹俊、于镇洲、孙玉琳、郭紫峻(代张百成领)各十五万元。

(二)专轮航运之十二万美金退佣费,分成八份,其分配如下:

王作昌——得八分之三,计新台币一百八十万元。

林生传、周烈范、唐贡球、徐君佩、孙玉琳——得八分之一,各得六十万元。……

可是,最后判决中,“立监委”中徐君佩、姚廷芳、刘景健、于镇洲、孙玉琳、郝遇林等各处有期徒刑八至五年不等,但是同样拿钱的郭紫峻、林栋、曹俊三人,却置身狱外,获判无罪。1967年1月29日《征信新闻》报上登:据林栋的太太说,林“委员”在28日早上7点多钟,就去天主教堂望弥撒,八点多钟回家略进早餐后,就赶到北投他的律师家,等候“油”案宣判的消息了。林太太说,28日下午,林“委员”曾回家过一次,但因“油”案缠讼累月,林栋一直心情不安,尤其宣判前夕的27日夜里,几乎彻夜未曾合眼,所以他在28日下午回家数分钟后,即由一位住在郊区乡间的表兄,接到乡间去休息。当被询及“油”案宣判,林栋被判无罪一事的感想时,林太太表示,林“委员”本人和她对这事都不愿表示任何意见。林太太说,林栋和她,都是笃信天主教多年的忠实教徒,所以当林“委员”被无辜卷入油商行贿案漩涡后,他们夫妻,一直都把希望寄托于天主的安排,他们深信,主耶稣是会为他们昭雪不白之冤的。

表面看来,油商行贿案虽然是一件受贿案;但骨子里的原因却和1966年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和立法机关行使质询权有关,显然是蒋氏父子介入派系之争,以受贿案杀鸡警猴。其中林栋在被警之下,一直乖巧听话至今,足证国民党此种内斗方式,也有其一定效果在,只是蒋氏父子太卑鄙耳!

如今,李登辉慰问起林栋来了,林栋这种货色,正是国民党烂污集团的大烂污。李登辉居然慰而问之,应该也隐含嘉勉他有拿钱免灾、逢凶化吉的本领吧?

1991年3月28日

李登辉“意淫大陆,手淫台湾”

国民党“总统府”发言人邱进益,月初在政大国关中心讲演,提到李登辉志在全中国,证据是李登辉经常望着墙上中国地图“发呆”。《自立早报》记者陈依玫报道如下:“总统府发言人邱进益昨天透露,李总统对中国其实是有‘概念’、有‘想法’的,因为他在抗战末期,曾坐船经过青岛,而且李总统的办公室有—幅中华民国的大地图,并非台湾省图,他并经常面对这幅大地图发呆,邱进益说,总统是在思考如何可使中国统一。”

邱进益这一透露,真开了我们不少眼界!

《红楼梦》中记贾宝玉言“意淫”。对女人可望而不可即,却要以意即之,谓之“意淫”;和“意淫”相对的,可望而不可即,却要以手即之,谓之“手淫”。“意淫”是干过瘾,“手淫”是湿过瘾;“意淫”是远在天边过瘾,“手淫”是近在眼前过瘾;“意淫”是闭着眼因人成事过瘾,“手淫”是关着门自我取材过瘾。大体上,力所未逮而淫之,谓之“意淫”;力所有逮但所逮仅限于自己地盘者而淫之,谓之“手淫”。套《礼运》大同之言,“手淫”是“‘精’(精子)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意淫”则是“‘精’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两者的不同,是很微妙的。

几年前李敖有名言,说国民党当政者,“意淫大陆,手淫台湾”,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看李登辉的杰作,一切就恍然大悟了。李登辉对大陆力所未逮而淫之,正是“意淫大陆”;对台湾力所有逮而淫之,正是“手淫台湾”。一切政治上的波谲云诡,一经此八字分析,立刻全无剩义、真相大白矣!

国民党统治者“意淫大陆”的最大远景镜头是:它不承认它被赶出大陆了,它自认它仍是大陆的主宰者、统治者,因此发号施令、颐指气使,完全是“全国”性的气派。首先,保存了气派豪华的“中央政府”,虽然此一“中央政府”,早已明知不过小岛台湾一省和小小岛金马两地而已,实与地方边陲无异。这一明知,在国民党“总裁训词”——《行政革新的要旨》一文中,早就透露在案。此文说大陆撤守时,“当时我就觉得,既然政府暂时只辖有台湾一省和澎湖、金门、马祖以及东沙、南沙群岛等几百个岛屿,虽说在制度上要有中央和地方的区别,但是在工作业务上,实可以化繁为简。我当时的意思,行政院长就可以兼任台湾省政府的主席,内政、财政、教育、经济各部部长,也就可以兼任台湾省政府的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各厅厅长,如此中央和地方业务,统一集中,其指挥运用或将更为灵活有效。……”由此可见,在国民党总裁的机密“训词”中,早就肯定了中央即地方、“行政院长”即台湾省主席、“中央各部部长”即地方各厅厅长而已。中央跑到地方来,还不“化繁为简”,显然不是行政上需要而是政治上需要,正因为政治上需要“意淫大陆”,所以比叠床架屋的中央各部还光怪陆离的浪费公帑,照样开支不误,不“予以调整精简”。试以一些衙门为例,便思过半矣!

一、蒙藏委员会。——这个会是国民党成立了五十多年的老衙门。据1971年蒙藏委员会编译室出版的《蒙藏委员会简史》:“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奠都南京,鉴于蒙藏边区,地处国防要冲,乃基于中国国民党重视边疆,扶植蒙藏边胞之政策,筹设蒙藏委员会。”不料,这个会成立二十二年以后,中央也逃到边疆——对角线的边疆台湾——了。蒙藏之事,虽然离台湾越来越远,但是蒙藏的衙门,却在台湾愈变愈大。为什么要这样发神经“手淫台湾”?原因无他,“意淫大陆”耳!

二、新藤省政府办事处。——这个处坐落台北市四维路五十二巷三十七号,整个大陆的省都丢光了,在台湾全没有鬼办事处,唯独新疆省政府有鬼办事处,这真是一大怪事。这办事处每天除了升一面国旗外,屁事皆无,但预算上却有“旅运费”、“奖励费”等名目,何来什么“旅运费”?什么“奖励费”?难道在巷子里升个国旗还要“旅运”、还要“奖励”吗?这都是王八蛋也!同样的,新疆之事,虽然离台湾越来越远,但是新疆的衙门,却在台湾越变越大。为什么这样发神经“手淫台湾”?原因无他,“意淫大陆”耳!

三、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意淫大陆”,光靠蒙藏委员会、新疆省政府等老衙门,岂够用哉?这些衙门在名义上,只是边疆地带的,只能外延上证明大陆之线,不能内含上证明大陆之面,于是,国民党大发神威(神经之威),在1954年,成立了一个特大号的大衙门——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纯粹以“国大代表”为成员,年耗上亿元公帑,把光复大陆的复建工作,看着地图,整天大做其纸上作业,前后拟好了两三千个接收大陆的方案,见色流精,过瘾极矣!为什么要这样发神经“手淫台湾”?原因无他,“意淫大陆”耳!

正因为“意淫大陆,手淫台湾”,所以所到之处,都赫然是“中央政府”,都要绾领“全国”,这种馆领“全国”症,我们只要一看整天在台湾的中央与地方之争,就可概见。在小岛之上,一会儿主张烟酒公卖应归国营、一会儿主张台湾铁路应归国营、一会儿主张爱国奖券发行权应归中央……他们侜张为幻,所争当非实际利益,因为今天“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实际有效管辖的地区,除台北、高雄两院辖市及金马两小岛外,都属台湾省政府管辖,就土地面积而言,约占百分之九十八,即两者重叠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中央和地方之别,所差百分之二而已,百分之二又有什么好争的?争的所在,显然别有洞天。不了解这一心态的人,一定搞不清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自己搬自己的庄、整天在“同室搬家”,何苦自找麻烦?但一旦了解了,就会恍然大悟。

“意淫大陆,手淫台湾”,范围是无远弗届的、手法是无微不至的,因此也自然不只上面所举的一些实例,其他的实例,只要准此以求,也就随处可见。例如自己丢了福建,却至今还有一个预算一千多万的福建省政府,这是为什么?自己在中苏条约、在联合国投票放弃了外蒙古,却至今还说外蒙古是它的,这是为什么?自己对美国把琉球还给日本,不敢抗争,同意“那霸-台北”航线,却至今还说琉球地位未定,这是为什么?自己在二次大战后,拍英国马屁,放弃日本在香港的受降,却至今还说香港主权属它,这是为什么?……凡此种种心态表演,无一不是“意淫症”的泛滥成灾、无一不是它欲振乏力后的阿Q式反射。国民党革命革了几十年,最后沦为这种境界,自属可悲;但看了他们整天耀武扬威的“手淫台湾”,却又深感他们可悲之外,亦复可恨。不论可悲也好、可恨也罢,国民党的历史,已经逐步走向它的终站。在终站前夜,还由李登辉出来,“手淫台湾”之余,歪着嘴巴,望着地图“意淫大陆”,不改其蒋家主子的老套,实在未免可恶——蒋家主子什么不好学,却要学他们过干瘾?笨蛋李登辉不是普通的笨,由此可知矣!

1991年4月8日

歪嘴又打朱熹牌!

——中国文化大悲哀,复兴运动大水灾,光头刚犯阳明病,歪嘴又打朱熹牌!

国民党伪政府祸害中国,不但祸害人民身体,还祸害人民精神。蒋介石蒋光头时代,为了“作之君、作之师”,居然祸廷古人,大肆提倡“阳明学”,以至阳明阳明满天下。不过,王阳明的长处,他们不知道也学不到;王阳明的短处,他们又青出于蓝,连王阳明都甘拜下风。

蒋介石死后,虽然“阳明山”“阳明山庄”“阳明医学院”“阳明海运”……不绝,但是阳明之学,稍得喘息。最近一次,除去年9月1日上午,郝柏村在“中央替官学校”五十四周年校庆暨研究所各期队开学典礼上“亲临训勉”,并赠送每人《王阳明传习录》一册,要警察多多研读阳明学说、建立哲学修养、实践“格物致知”精神外,尚无阳明并发症出现。王阳明地下有知,亦当感拜无涯矣!

不料本月3日起,李登辉李歪嘴忽然召见马屁精邵玉铭鼓动大家拍“总统”马屁的小孩子二十三名,即席大背朱熹的诗——“半亩方田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以后,忽然大打朱熹牌,又提倡朱熹思想、又发起朱学会议,大有“以朱代王”的趋势。从此王阳明固稍卸仔肩,但朱熹老头儿苦矣!

其实土蛋李登辉懂什么朱熹!他连这首诗事实上都不会背。原诗是“半亩方‘塘’”,不是“方‘田’”,正因为是“塘”,才会有水、才会有水面如镜、才会有“一鉴(镜子)开”的可能、才会有相与徘徊的天光云影(“天光云影共徘徊”)、才会发问为什么塘水那么清(“问渠那得清如许”),才会有答案因为源头有活水(“为有源头活水来”)。如照李登辉所乱背,“方塘”变成了“方田”,田都干旱得裂成王八背了,又有何镜子可照?所以呀,李登辉根本不懂这首诗是什么意思,只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乱背一通而已!

问题是,李登辉为什么忽发神经,打起朱熹牌?今日本报“李敖天地”版提出精彩答案,请读者翻开一看,便会会心一笑。原来李登辉借力使力,用朱熹自抬身价——土蛋之心,路人不知,惟李敖知之矣!

1991年6月23日

为有源头朱熹来!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蒋怎得阳明病?为有源头朱熹来!

李登辉真是一个遭遇离奇的人、一个歪着大嘴,连话(包括国语、英语、日语、乃至台湾话)都说不清楚的台湾人。可是,阴错阳差、骤登大宝,接下了蒋家的天下,一切也就滑稽起来。

李登辉“打天下”无功、“失天下”无缘,但却有了“守天下”的机会。他本来是跟“天下”两字根本不搭线的,现在却有了“天下”。吾人无以名之,姑名之曰“李天下”。

五代时唐庄宗李存勖喜欢文化复兴、喜欢演戏。他戏演得高兴,要民主、要与戏子朋友一视同仁,自己也要来个艺名,自号“李天下”。有一天,他装着四处找人,大叫:“李天下,李天下何在?”一个戏子朋友叫敬新磨的,冲上前去,出手就给他一个耳光。唐庄宗和群伶大吃一惊,怎么打起皇上来?敬新磨说:“‘李天下’只有一个人,就是你,你还叫谁呀!”“李天下”一听,一言惊醒,大笑起来。他没想到演戏成瘾,人竟“忘了我是谁”了。

我们今天的“李天下”就是如此。李登辉刚接下蒋家的棒子时候,尚知小心、尚知收敛、尚知诚惶诚恐。可是,一阵子总统干下来,他愈来愈不知自己是老几了。他不知掂一掂自己的分量,居然真的以为他也有“作之君、作之师”的本领了,因此举手投足之间,学起蒋介石来了,可惜“望之不似人君”。本来学的,还只是巡视啦、阅兵啦、闲话家常啦等小动作,但是,最近他忽然大动作起来了,那就是他这土蛋,忽然要文化起来了。

3月28日,李登辉搞出了“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并在成立大会上致词指出:“先总统蒋公有感于国人对传统文化的忽视,及中共有计划的摧残,乃于民国五十五年倡议发起中华文化复兴运动,随即于次年成立‘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并兼任会长,躬亲领导中华文化复兴的伟业,发展三民主义的文化建设。民国六十四年,严前总统继任会长。二十余年来,在两位会长先后领导下,对重整伦理道德、振奋民族精神、奖掖学术研究、鼓舞艺文活动,乃至宏扬国粹、引介新知、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各方面,都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不仅肯定了中华文化的价值,维系了中华文化的道统,也奠定了未来中国统一的真正基础,实在令我们感到欣幸。今天,我们为配合有关法令的规定,强化工作的推展,特将原有的组织,更名为‘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使此一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工作,得以一脉传承,发扬光大。”李登辉这些话,清楚的告诉了我们,所谓“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其实是蒋介石“伟业”下的“一脉传承,发扬光大”的一个披着民间团体外衣的衙门。

如果李登辉单就蒋介石的文化统制大梦敷衍了事,按时告朔饩羊一阵,也就算了;不料他最近却来真的了,他忽然在谈话之间,不断冒出古诗词来,显配显配,本6月至今还没过完,就有三起:

一、在接见二十三位参加“新闻局”举办小朋友“写给总统的一封信”征文比赛获胜者时,当场背诵朱熹《观书有感》诗一首:“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二、在接见十二位“国大”代表时,当场背诵朱敦儒《西江月》词一首:“世事短如春梦,人情薄似秋云,不须计较苦劳心,万事原来有命。幸遇三杯酒好,况逢一朵花新,片时欢笑且相亲,明日阴晴未定。”

三、在静宜大学毕业典礼致词时,当场背诵孟郊《游子吟》诗一首:“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问题倒不在李登辉背诵的,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极普通诗词;问题在这个土蛋平时谈吐,全无书卷气,突然在一月之间,大背其诗词起来,由歪嘴以下,滔滔不绝,从比例角度上,愈发使人觉得不匀称。不过,这只是背背诗词而已,问题尚不严重。严重的是,他在文化复兴并发症之时,忽然师承蒋介石“阳明病”的手法,而得了“朱熹病”。

蒋介石打天下,要“作之君、作之师”,乃大谈阳明学。1932年冬天,他第一次见胡适,就向这位北大哲学教授班门弄斧起来。胡适在日记中奚落他,写道:

蒋介石先生要同我谈谈哲学,他先把他著的五小册《力行丛书》送给我看。其中第四册为《自述研究革命哲学经过的阶段》,比较最扼要。他想把王阳明“知行合一”“致良知”的道理,来阐明我们总理“知难行易”的学说。(第4页)

他解释中山先生的“知难行易”是要人服从领袖(服从我孙文),此说似是釆用我的解释。

他似乎也明白阳明与中山的思想有根本不同;如说:

照这样说,王阳明所讲“良知”的知是人的良心上的知觉,不待外求;而总理所讲“知难”的知,是一切学问的知识,是不易强求;而知识的“知”不必人人去求,只在人人去“行”。我们理解了这点,便知总理所讲的“知难行易”的知,同王阳明所讲的“致良知”与“知行合一”的知,其为知的本体有不同,而其作用是要人去行,就是注重行的哲学之意,完全是一致的。(第11页12页)

蒋君明知二说不同,偏要用阳明来说中山,大概是他不曾明白懂得二说的真正区别在哪儿。

简单说来,二说之区别如下:

阳明之说是知易行易。

中山之说是知难行易。

良知是人人所同具,是“你自家的准则,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如真有此物,岂不甚妙?若带此种良知,则“知易”之说不能成立。“知易”不立,则行亦无不易。

然阳明之说先假定有此良知,故可以说“知行合一”。知善知恶是良知,行善去恶即是致良知。

中山之说以“知难”属于领袖,以“行易”望之众人,必人人信仰领袖,然后可以“知行合一”。然所谓“行易”,则不必一定信仰领袖了。以吃饭说话等事餮喻“行易”,众人自然可以自信皆能吃饭说话了!

所以必须明了“行亦不易”,然后可以信仰专家。

日来颇思此理,故今日在中山堂演说,于最末段略述此意。

定公又问:“一言而丧邦,有诸?”

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惟其言而莫予违也。’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无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亦乎一言而丧邦乎?”

此段说得更透辟。为政者必须防到此一着,故“法家拂士”是不可少的。为政者若误信真有所谓“良知”,则必不信专家之有用;他若误信“行易”,则亦必不会深信“知难”。故阳明之说与中山之说,若不审慎解,都可一言丧邦!

由胡适的一针见血评论里,我们清楚看到蒋介石搞阳明学的居心与祸国。结果,国给祸了,再来祸台湾。好好一座“草山”,硬被污染改名“阳明山”,真不知“草山”何辜了!中医有所谓“阳明病”,看到蒋介石如此阳明得紧,此病真该别做新解了。

蒋介石死后,国民党阳明不绝,去年9月1日,在“中央警官学校”五十四周年校庆暨研究所各期队开学典礼上,郝柏村“亲临训勉”,并赠送每人《王阳明传习录》一册,要警察多多研读阳明学说、建立哲学修养、实践“格物致知”精神。在他侃侃大谈之下,在场“条子”,无不错愕。

如今李登辉自会背朱熹“半亩方塘一鉴开”开始,自己居然要别立一鉴了,他号召提倡朱熹之学、开朱学学术会议,立意跟蒋介石搞阳明学如出一辙。不过,从祸国立场上看,朱学又甚于王学。

为什么?且听我道来。

郝柏村训勉“条子”们搞“格物致知”。但中国的“格物致知”之学,基本的解说,是朱熹发其端的。朱熹把《礼记》中的《大学》抽出来,立为方法论,号召“致知在格物”。朱熹并进一步解释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不过,朱熹的真意,却不止于“穷”物的“理”,而在进一步的从这种努力中找到“一旦豁然贯通”的大智慧,以这种大智慧,走向“诚意正心”之路,进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虽然朱熹的“格物致知”不足以语科学,但在王阳明眼里,连这点功夫也看不中了,王阳明说:“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而为二矣。……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为一者也。”照朱熹说法,理在物中,不在心中,所以要去找。但照王阳明说法,心就是理,二者合一,天下并没有心外的事,也没有心外的理,理本在心中。

不过,王阳明在“格物致知”上,其实和朱熹只是同室操戈,并未大相径庭。王阳明自谓“自幸其说之不谬于朱子,又喜朱子之先得我心之同然”,就是最好的证明。

正因为朱熹和王阳明半斤八两,把哲学闹出来的是做人之学,所以,表现出来的做人杰作,也就矛盾百出。例如朱熹相信卜筮、相信吉凶禁忌、相信蜥蜴可以造雹。……无知乱来,全成笑话。而在做官之时,非法杀囚,更见其残忍;王阳明做官之时也是大杀手,1517年一年之内,就被他杀了五千八百四十六人;第二年又杀了四千八百八十二人。不论朱熹、不论王阳明,都是一边搞哲学、一边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王阳明搞的“十家牌法”,正是今天专制政权行的连坐户口制度,哪家夜里多来了一个客人,都得“即行报官”,否则“十家同罪”。王阳明又是搞“团练”的好手,曾国藩跟他学、蒋介石跟他学,奇效非凡。

蒋介石为什么搞王阳明,因为王阳明是浙江人,蒋介石附庸风雅,特加攀附,倡阳明之学于阳明山,以传习手下。李登辉按说该搬出个台湾人哲学家来比苗头才对,可是台湾祖先只有罗汉脚,没有罗汉脑,于是只好抬出朱熹来。朱熹是福建人,李登辉祖籍福建,正好连成一系,与浙江分庭抗哲。说不定有一天,李登辉也学蒋介石,“咬住青山不放松”,把阳明山改为“元晦山”(朱熹字元晦)呢!

总之,李登辉大土蛋,最近忽然冒出“朱熹病”,用心深远,不可不予以拆穿,特写此文,“以观后效”。

1991年6月23日午后

财阀伸手捞国策,总统幕后搞“台独”

6月25日,《中国时报》以《好好珍惜民间的智库——从国策中心面临的困扰谈起》为题,发表专论,其中有令人注意的以下文字。

—、“国策中心”这个研究机构纯由研究人员组成,赞助经费的长荣集团完全不过问其研究方向与政策主张,该中心亦未与任何政治团体和政治人物结合,可说是一个独立自主的研究机构。其政策主张容有特定的偏向,但也全然出自研究人员的价值判断,不可归因为政治意识形态指导的结果。如果这样一个纯洁而认真的研究机构也无法逃脱政治的干扰,被无情地卷入政争的乱流中,终而被迫关门,则可见政治对其他领域的支配力是如何的强大,更显示政争的恶性影响,已经严重侵害其他领域的自主性功能。

二、台湾是一个政治挂帅的社会,泛政治化现象极为严重,近年来更形成泛统独化的现象,许多原本无关统独的问题,都被有心人士放在统独的哈哈镜下检视、扭曲而变形。在泛统独意识的推波助澜之下,政争造成的渗透力量和扭曲作用更加可观,许多基于高尚动机而发的纯洁行为,都惨遭扭曲变形,轻则被赋予特定政治意义,重则被摧残阉割。“国策中心”提出的某些政治主张容或有仁智之见,但被指为有“台独倾向”,并强指李登辉“总统”受这个倾向的影响很大,则无疑是以统独为政争工具而发的不负责言论。这种言论伤害了国策中心,也伤害了李“总统”,实为智者所不取。

三、如果“国策中心”不幸夭折,将对怀抱理想和热忱的知识分子造成心理的打击。从某种角度而言,“国策中心”的存废,代表着学术研究和政治干扰之间的拔河,希望在这场拔河赛中,学术的正义将是胜利的一方。

对上面《中国时报》的论点,我有看法如下:

一、《中国时报》虽然口口声声为“国策中心”解释,但也无法否认“其政策主张容有特定的偏向”,这一句话,已经一切都欲盖弥彰。虽然《中国时报》紧接着说,“特定的偏向”乃“全然出自研究人员的价值判断,不可归因为政治意识形态指导的结果”,但是,我们忍不住问,研究人员的聘请,是谁主持的?是什么标准人选的?为什么聘请来的人,研究方向总是那么清一色?“价值判断”总是那么众口—声?如果真正的研究机构,一定是博采众议、实事求是的。但是,在进门做“研究人员”前,就先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设了限,这种研究成果,还没问题吗?说“国策中心这个研究机构纯由研究人员组成,赞助经费的长荣集闭完全不过问其研究方向与政策主张,该中心亦未与任何政治团体和政治人物结合,可说是一个独立自主的研究机构”。但是,一旦研究人员“独立自主”的研究,发现长荣集团受日本人资助、祸国殃民,而做出这种结论的时候,又怎么办?当然,这种结论是不会发生的,因为能进门的“研究人员”,都拿长荣每年出资七千万中的一部分,他们不会如此杀风景、如此“独立自主”的。由此可见,《中国时报》说国策中心是“一个纯洁而认真的研究机构”,“认真”也许不假,“纯洁”却绝对非真。

二、根据上面的说明,可证这个研究机构,它的来路就是怪怪的、它的去向也是怪怪的,说它“无法逃脱政治的干扰,被无情地卷入政争的乱流中”吗?它显然没有这样“纯洁”;相反的,它的设立,其实目的未尝不在“干扰”“政治”、有意“严重侵害其他领域”,而造成“乱流”。《中国时报》说“台湾是一个政治挂帅的社会,泛政治化现象极为严重,近年来更形成泛统独化的现象,许多原本无关统独的问题,都被有心人士放在统独的哈哈镜下检视、扭曲而变形。……许多基于高尚动机而发的纯洁行为,都惨遭扭曲变形”。事实上,“国策中心”干的事,正是假学术研究为外衣,干着为财阀铺路的工作,其“动机”“高尚”、“行为”“纯洁”,都是可疑的。

三、《中国时报》说“国策中心”“被指为有‘台独倾向’,并强指李登辉总统受这个倾向的影响很大,则无疑是以统独为政争工具而发的不负责言论。这种言论伤害了国策中心,也伤害了李总统,实为智者所不取”。不过,看到李登辉与张荣发的秘密关系,与“国策中心”的研究方向对李登辉的影响,真正的“智者”,必然发现并未“强指”。

四、《中国时报》说:“国策中心的存废,代表着学术研究和政治干扰之间的拔河,希望在这场拔河赛中,学术的正义将是胜利的一方。”这太美化这些学人所控制的“学术”了。因为事实上,并非“学术研究和政治干扰间的拔河”,而是打着学术旗号的知识分子参与政治与政治之间的拔河,他们只是站在其中一边而已。说“国策中心不幸夭折,将对怀抱理想和热忱的知识分子造成心理的打击”吗?我看不出来。看到的,只是一群拿张荣发钱的、头脑糊涂的蛋头学人而已。

《中国时报》的专论登在今天的报上,显然是针对昨天《世界论坛报》以《张荣发先生应关闭“国策中心”》为题的社论而发的。《世界论坛报》社论有令人注意的以下文字。

—、长荣公司最近成为台湾政争的焦点,基本原因在于:该公司除了做生意之外,还插手政坛,在“统独之争”中,占有相当的分量。证据之一是:长荣公司以其庞大资金,支持“立法院”中国民党籍的“集思会”“立委”四十人,同时又支持民进党“立委”十人。增额“立委”总数不及百人,而受长荣庞大资金“支持”的高达五十人,已超过总额半数。“集思会”“立委”走的是“独台”路线,与民进党的“台独”路线一直相互唱和;现在,幕后老板被发现了,原来他们在暗中是有组织的,那么,国民党在暗中怂恿“台独”与掩护“台独”,现在岂不是又多了一个证据吗?

二、证据之二是:长荣公司成立了一个所谓“国家政策研究中心”,收容了一批“台独”学人在里面,整天研究如何去开辟“台独”的道路,并且将研究所得,随时向李登辉“总统”提出报告。由于这个“国策中心”是李登辉“总统”身边唯一的“智囊”机构,这些“智囊”们如果整天向李“总统”提供“台独”之理论基础与推行策略,那么,显然是意图误导李登辉“总统”走向“台独”之路,对台湾而言,这自然是十分危险的。

三、至于“国策中心”的问题,这本来是一个相当隐秘的组织,社会各界通常都不知道李登辉“总统”身边,竟有一个“台独智囊”随侍在侧。这个整天搞“台独”的“国策中心”自经舆论曝光后,“总统府”、“国策中心”与“台独”报纸似乎都大为紧张,纷纷向外说明:“李总统所获的研究报告,并非全数来自国策中心,国策中心的研究问题也相当广泛,与意识形态无甚关联”,“国策中心是纯民间组织,并未将李总统导向‘台独’,也没有搞省籍斗争”云云,这些话,自然带有浓重的“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的意味。

四、不过,无论当事者如何辩解,有一件事总可以确信,此即李登辉“总统”身边,有一个智囊组织叫做“国策中心”,而这个智囊还是唯一的一个,而它是主张“台独”的。

《世界论坛报》的立场,右中多左、混中少清,6月24日这篇社论,是难得的一篇比较够格的,不以报废言,大体上都可称赞。只是下面一段,又出了败笔。该报说:

我们非常高兴听到长荣董事长张荣发先生正拟关闭这个“国策中心”,我们相信,张荣发先生当初设置这个“国策中心”的用意,也许只是想帮老朋友李总统的忙,而不是意图将李总统导向“台独”,只是“国策中心”一成立,可能控制不住了,现在既然发现了这个严重错误,就应该以壮土断腕的决心,立刻将“国策中心”关闭,以免陷李总统于不义。

这种开脱李登辉的手法,跟《中国时报》“伤害了李总统”的手法真是半斤八两——事实上,张荣发一无知有钱土蛋耳,他懂什么“智库”(thinktank)的设计?这种花样的授意人,背后乃李登辉耳!李登辉并非置身事外的人,又何能脱身事外?这种“清君侧”的思路,是根本错误的。

1991年6月25日午后

李登辉的三民主义阿米巴

7月6日,国民党“总统”李登辉应美侨商会及留美同学会联名邀请,在台北圆山饭店以《台湾经验与中国前途》为题,向与会会员发表演说。其中有一段话是:

本人曾经指出:“所谓‘台湾经验’,乃是政府与复兴基地的全体军民,依据三民主义的指导原则,结合传统与现代,兼顾理想与现实,为国家求进步,为个人求尊严,精诚团结,奋励不懈,以智慧与血汗所获得的宝贵经验与成果。”本人要特别强调,中华民国在台湾地区四十余年的努力,不是盲目的。我们所依据的,是三民主义的真谛——伦理、民主、科学;我们所秉持的,是三民主义的原则——自由、民主、均富;我们所欲达成的,则是三民主义的目标——民有、民治、民享。台湾经验,换言之,也就是我们实行三民主义的经验。

李登辉这些话,是很可笑的怪话。因为他所依据的三民主义,根本就是阿米巴(ameba)式的变形抽象名词。它的含意,全是流动的含意,随着情况四处流窜。

试看李登辉说的:

我们所依据的,是三民主义的真谛——伦理、民主、科学;

我们所秉持的,是三民主义的原则——自由、民主、均富;

我们所欲达成的,则是三民主义的目标——民有、民治、民享。

其实这都是搬弄抽象名词来排列组合的戏法,因为他的宣传中,三民主义的“真谛”,又何尝不是“原则”?因为他把“伦理、民主、科学”,列为“真谛”;又把“自由、民主、均富”,列为“原则”,则其中第二项的“民主”,又属“真谛”、又属“原则”,一个名词,可以二分、可以两属,这叫什么分类呢?这不是信口乱说吗?

李登辉又谈到“三民主义的目标——民有、民治、民享”,这也是根本有问题的。“民有、民治、民享”,是孙中山译自林肯1863年11月19日的葛底斯堡演说(GettysburgAddress)。不过,孙中山的翻译,简明有余、明确不足,正确的翻译是该把原文governmentofthepeople,bythepeople,forthepeople中ofthepeople的意思与紧接而来的bythepeople,forthepeople做主宾用意的分开,林肯的原始观念显然是为人民服务的(forthepeople)、被人民选出的(bythepeople)、治理人民的(ofthepeople)政府,其中ofthepeople固无“民有”的意味,forthepeople也无“民享”的意味,只是bythepeople有一点“民治”的意味,但此一“民治”,却又是狭义的特指民选而言。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民治条下说governmentbythepeople,nowusu.called民主,林肯的原意却明明是民主的运作——民选的结果。林肯在1861年7月1日到4日之间的言论,在都显示了他相信民主政治,但却是经人民选出的反过来治理人民的。林肯这种原始观念,只是杰斐逊以来的美国人的老观念,林肯的伟大,显然日后被神化了、美化了,其实他有着很可怕的自我矛盾与分裂:理査霍夫斯塔特(RichardHofstadter)在《美国政治传统》(TheAmericanPoliticalTradition)中,已举证证明林肯有“一个职业政客在拉票时的行为”。他在内战时所做的违宪行为,也不在少。林肯的民主气质,比起真正的伟大民主运动者来,显然还有距离。罗素说杰斐逊是“为人民,但本身并非人民一分子的民主主义者”(ademocratforthepeople,notofthepeople),林肯的出身,虽然比杰斐逊乡土得多,但他的政治哲学,是否高明光大,却很可疑。

孙中山中译林肯葛底斯堡演说的不妥,是把并非对等的意思,给译成了对等的“民有”“民治”“民享”,并且译得也与英文原意不相称。纵使“民有”相当于ofthepeople,也不过是“本然之事实”;即使“民享”相当于forthepeople,也不过是“最终之目的”,重点还是“民治”。这一并不对等的情况,孙文自己并非不知道,他说林肯的话

译成中文,便是“民有”“民治”“民享”。就我们现在国情和这三层意思解释起来,自推翻满清政府,成立民国以来,可以说是民有一层已经做到了。十二年以来,政府之内,都是武人官僚把持,人民不但是不能管国事,并且日日受兵灾之祸,流离失所,何能够说到民治民享呢?真正的“全民政治”,必须先要有“民治”,然后才能够说真是“民有”、真是“民享”。

虽然如此,孙文为了宣传之便,最后,抛弃了他自己其他的中译,做了简明有余、明确不足的翻译。“民有”“民治”“民享”固不与林肯原义相当,“民族”“民权”“民生”也与“民有”“民治”“民享”并不贴切,至于后来说“自由”“平等”“博爱”又与“民有”“民治”“民享”无异了,乃至国民党进一步宣传说“情”“法”“理”就是“民族”“民权”“民生”了,“伦理”“民主”“科学”也是“民族”“民权”“民生”了……层出不穷,其实全是附会、全是层层“文字障”而已,全部缺乏精确的含意。正因为如此,所以任何戏法都可凭国民党代而换之,任何词汇都可与其他词汇比而出之,任何情况都可拈出三个名词同而化之、统而战之,例如说“民生”即“民享”,此向美国人统战也;说“民生”即“博爱”,此向法国人统战也;说“民生”即“共产”,此向共产党统战也;说“民生”即“科学”,此向五四人士统战也。这样子统战结果,什么都是,也什么都不是。中文定义的一片混乱、国民党宣传的一片天马行空,也就全套在此了。

如今,在孙中山死后、在蒋介石死后、在蒋经国死后,李登辉还用这种排列组合的臭八股来蒙混,什么三民主义的“真谛”“原则”“目标”,什么“伦理、民主、科学”,什么“自由、民主、均富”(“均富”是他加的花样),什么“民有、民治、民享”,抽象名词搬弄而来,令人讨厌极了。什么时候了,还掏这一套来自欺欺人,李登辉太可恶了!

1991年7月7日夜

从杨廷椅被枪毙到李登辉是共产党

一泰山与李登辉(谢聪敏)

我的朋友李敖常常在《求是报》上笔伐“台湾来的总统”李登辉,已经有不少的人向我抗议,指李敖对李登辉充满偏见。当然我也和李敖讨论李登辉的种种,包括李登辉如何摆脱国民党的“白色恐怖”。蒋经国参加苏联共产党的过程,在他生前未曾公布。蒋经国死后,台湾的电视公司才派队到苏联录像,留下纪录片。但是蒋经国在台湾制造的“白色恐怖”仍然未曾揭发。战后台湾,左翼学生运动在各大学蓬勃发展,李登辉亦曾参加。李登辉担任民主化的“总统”,应该公布涉案的经过,争取人民的支持,扫除“白色恐怖”的阴影。

据李敖转告,国府的政治监狱共有二万九千四百零七件,而据他人估计政治犯约有十四万人。西班牙在独裁者法朗哥死后,他的继承人卡洛斯王子曾经释放政治犯,解除政治犯的活动限制。台湾则违犯《戒严法》的规定,以《国安法》封锁政治犯伸冤的途径。我在搜集政治案件的过程中,得到李登辉涉案的关系人物杨廷椅的资料。发表杨廷椅的资料,不但有助人民了解李登辉涉案的过程,而且可以减少李登辉所遇到的政治勒索。当然这一篇文章,在“划地为牢”、“自我设限”的台湾传播界,也只有李敖的《求是报》才敢刊出。

杨廷椅是台湾新竹人,二次大战战争结束前,他已经从日本东京明治学(PDF电子版缺1页)

“水牛”代表劳苦大众,“乌秋娘仔”常与水牛做伴,不畏老鹰,以喻站在人民这一边的知识分子。这种意境应该是年轻的马克思主义者泰山和从军中的李登辉共同的理想。

留日学生归国委员会共有八千留学生——包括一部分日本征来的工人——回到台湾。在日本等待船只期间,约有二百多名留日学生和工人领袖共同组织“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借用泰山的母校明治学院——一所私立中学——为活动地点,召开座谈会和讲座。他们共推东京帝大杰出毕业生朱昭阳为会长。成员之中,思想倾向有的偏左、有的偏右,但是反对殖民地主义的立场将他们结合在一起。回国以后,朱昭阳在台北获得企业家刘明支持,创立延平大学,师资则来自“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成员。二二八事变发生,延平大学被陈仪关闭。在大屠杀中,杨廷谦派遣弟弟杨廷椅警告回乡奔丧的朱昭阳留居乡下,不可回台北,朱昭阳因而幸免于难。延平大学后来以补习学校名义复校,朱校长也聘请李登辉担任讲师。但是当时“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成员李金财——亦名李中志——以曾经订购日本共产党机关报《红旗》杂志而被逮捕,竟株连会长朱昭阳、副会长谢国城、财务课长林乃敏和组织课长杨廷谦。其他成员陈成庆——台大化工系教授,与朱华阳——粮食局副局长也同时入狱。其中李金财被枪决,杨廷谦和朱华阳被判六年徒刑,朱昭阳、谢国城和林乃敏等人则被迫签署解散“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声明。但是杨廷椅眼见兄长杨廷谦被捕而自己安然无事,颇感意外。

泰山杨廷椅被捕是在1950年中共“学运委员会”事件。这是由中共在台负责人蔡孝乾供出的。被捕的书记李水井、杨廷椅、陈水木等十一人被枪决。他们在1949年光明报事件发生时已经开始逃亡,没有机会从事政治活动。据“乌秋寮”寮母童摇辙回忆,泰山杨廷椅曾经到台中避难,当时童摇辙就读台中农学院,他不知道杨廷椅是否就读台大法学院,也不知道李登辉是否涉案。我另外向杨廷椅的另一位好友陈成庆教授求证。在他印象中,他没有看过李登辉与杨廷椅交往;杨廷椅的亲人也强调李登辉没有到过杨家。我翻阅杨廷椅遗留的照片,也找不到李登辉的影子。

李登辉涉案是在李敖获得的官方文件中出现的。官方文件说,“叶城松于三十六年10月间,由奸匪李登辉介绍参加匪帮,受杨匪廷椅领导,担任台大法学院支部书记。”这是1954年2月8日嘉义女子张敏子向情治机关检举张璧坤为共产党而破获的。谷正文在《李登辉究竟有几位?》一文中说,这是第三次破获中共“台大法学院支部”。当时情治机关找不到李登辉而成为漏网之鱼。

李登辉被“调查局”逮捕是在1960年春天。当时“调査局”奉命清查旧案漏网之鱼,而逮捕了正在农复会担任技正的李登辉。他的罪名就是叶城松所供的“由李登辉介绍交杨廷椅领导”。除此之外,李登辉没有其他共党活动,案情单纯。当时“调查局长”是张庆恩,承办案件的第三处处长则为牛世坤。李登辉在农复会工作认真、成绩优秀,主任委员沈宗瀚认为是可造之材,乃委托秘书长蒋彦士向“调査局”张“局长”交涉。张庆恩以事过十年、不致危害“国家安全”,同意由农复会沈宗瀚保释。经过四个半月,“安全局”批准了李登辉的保释案。

李登辉在“调査局”留置室是和违纪而受“家法”处分的苗栗调查站主任翁文维囚居同房。翁文维是以“调查局”名义向县政府索取房子而遭“调查局”扣押。李登辉获选“总统”,而翁文维则出任“调查局局长”,昔日同房之囚,竟分别就任“元首”与情治机关首长,也是国民党政治的特色。

我没有听到彭明敏教授提到这一段故事。但是我曾经请教李登辉的台大同学和农复会同事陈凯。陈凯不认识泰山,也不知道李登辉的牢狱之灾。当时“调查局”处理这个案件确是颇为谨慎。

我在北京曾经遇到自称介绍李登辉入党的“吴克泰”。由于已有多人向他求证,我只是拍下吴克泰的照片留念。但是我在北京访问李登辉台大就学时代的农经系系代表陈实。陈实解释,当时系代表应轮到李登辉,但是李登辉拜托低一年的陈实出任,因为李登辉必须撰写毕业论文,没有时间做学生运动。过去有人说,李登辉因功课繁忙为由退出共党活动,或许近于事实。

我认为评论李登辉,应该是在他是否能够抛弃蒋氏父子的包揪、反映民主的精神、吸取现代化的观念。他要认同的是走向民主化的世界,而不是被法西斯化的传统中国。

二读后(李敖)

17日晚上,谢聪敏拿来他新近完成的《泰山与李登辉》给我看,我想补充一些资料。

我曾指出:李登辉是不可能自动从共产党退党就可被国民党放过的,而是早在做共产党的当时,就“自新”了,他出卖了共产党同志,作为晋身之阶,这在官方秘密出版品中,可以印证。根据“国家安全局”印“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二辑第183页到190页,我们可以看到“匪台湾省工委会台大法学院支部叶城松等叛乱案”,这个案子,共有叶城松(三十一岁)、张璧坤(三十岁)、胡沧霖(三十一岁)、赖正亮(三十一岁)、吴玉成(二十六岁)五人判死刑,在1955年4月29日被枪决。而在“案情摘要”中,第一段赫然就是“叶城松于三十六年10月间,由奸匪李登辉介绍参加匪帮,受杨匪廷椅领导,担任台大法学院支部书记”。可见“奸匪李登辉”逍遥法外,事出有因。因为同案中,除五人死刑外,蔡耀景(三十五岁)判无期,李显章(三十八岁)、钟茂春(三十四岁)、池仁致(三十三岁)、李显玉(二十八岁)、王新德(二十一岁)、黄其德(六十岁)六人判十年,黄顶(四十一岁)判七年,黄青松(二十七岁)判五年,吴长流(六十四岁)判二年。但原始介绍人“奸匪李登辉”,却未闻有法办之事。由此可见,所有杂志关于李登辉做过共产党的报导,都是捕风捉影的,都提不出来文证。我现在提供官方的文证如上,以证明所谓基督徒、大好人李登辉,其实是个特级犹大和坏蛋!同样是共产党叛徒的蒋经国看中了他,选他为继承人,真是别具“红”眼也!好汉惜好汉、坏蛋惜坏蛋,我们在这些丑史上,终于见识了他们是些什么东西!

如今,谢聪敏本领高强、锲而不舍,明查暗访这一旧案,从杨廷椅方面有了线索,我再把《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二辑第93页到105页有关“匪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学委会李水井等叛乱案”的秘密资料择要公布如下。

这个案子“侦破时间:1950年5月10日。侦破地点:台湾省台北市。”案头为李水井。有“涉案人犯处理情形”表,内容是:

涉案人犯处理情形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出身/职业/参加匪党时间/匪党职务/处理情形

李水井/男/31/台南/日本山口商专毕业/曾任台北开南商职教员/三十六年五月/匪学生工作委员会委员兼书记/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杨廷椅/"/25/新竹/日本明治学院毕业/无业/三十六年五月/学委兼支部书记/" 陈水木/"/26/高雄/师范学院毕业/无业/三十六年五月/学委兼支部书记/" 黄师廉/"/26/台南/日本东京两洋中学毕业/朴子国校教员/三十八年五月/小组长/" 陈全目/"/27/台南/师范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七年九月/支部委员/" 赖裕传/"/22/高雄/师范学院毕业/高雄商职教员/三十六年十一月/支部书记/" 吴瑞炉/"/23/台中/师范学院毕业/斗南中学教员/三十七年九月/支部委员/" 王超群/"/24/台北/台大工学院四年级/学生/三十七年四月/支部书记/" 郑文峰/"/22/台南/台大法学院四年级/学生/三十六年六月/支部书记/" 叶盛吉/"/28/台南/台大医学院毕业/屏东潮州疗疾研究所医师/三十七年九月/支部书记/" 郑泽雄/"/25/澎湖/师范学院毕业/澎湖水产学校教员/三十六年十月/小组长/" 张坤修/"/23/高雄/台大文学院二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一月/支部干事/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谢培元/"/23/台中/师范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五月/党员/" 黄玉坤/男/23/台南/师范学院毕业/台南县中教员/三十七年六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洪天复/"/24/高雄/台大法学院毕业/高雄税捐处事务员/三十八年十一月/党员/" 叶雪淳/"/21/新竹/台大理学院二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七月/党员/" 叶传桦/"/23/台北/师范学院一年级/家庭教师/三十八年十一月/党员/" 王乃信/"/23/台中/台大农学院毕业/杂货商/三十八年八月/党员/" 颜世鸿/"/23/台南/台大民学院四年级/学生/三十九年一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陈淸度/"/27/台南/日本东京两洋中学毕业/朴子国校教员/三十八年十二月/党员/" 张碧江/"/24/台南/长荣中学毕业/朴子国校教员/三十八年十二月/党员/" 叶金柱/"/26/台南/师范毕业/台南东石国校教员/三十八年十一月/小组长/" 林荣辉/"/24/高雄/师范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七年十二月/小组长/" 纪经俊/"/24/台南/师范学院一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七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黄华昌/"/24/新竹/日本航空士官学校肄业/竹南国校教员/三十九年一月/党员/" 陈子元/"/20/嘉义/台大农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七月/党员/" 陈瑞庚/"/24/台南/日本歧阜飞行学校毕业/空军技工/三十九年三月/党员/" 邱世权/"/25/台南/台南工学院肄业/工学院雇员/三十八年十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陈金火/"/29/台南/商职毕业/台南县府税务员/三十八年十一月/党员/" 陈金河/"/26/台中/师范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七年三月/党员/" 林慧哲/"/22/台南/师范学院毕业/台南一中教员/三十七年八" 李炎辉/"/23/台南/地方行政专校/学生/三十八年十一月/党员/" 江源茂/"/22/台南/台大法学院二年级/学生/三十八年六月/党员/" 曾文华/"/26/台中/师范学院毕业/汐止中学教员/三十八年六月/党员/" 吕锡宽/"/23/台中/师范学院一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三月/党员/" 王春氏/"/23/基隆/师范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七年五月/党员/" 孙进丁/"/23/高雄/台大三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七月/党员/" 邱妈寅/"/26/台南/台大法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七年七月/党员/" 黄正道/"/26/嘉义/师范学院四年级/学生/三十八年四月/党员/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有期徒刑八年 陈毓川/"/23/台北/师范学院二年级/学生/三十九年三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五年 李森/"/33/台北/私塾四年/理发匠/三十八年十二月/党员/" 孙天来/"/23/台北/工职毕业/营造厂工程员/三十八年十二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五年 黄采薇/女/18/台南/台南女中高中三年/学生/三十八年十二月/党员/" 林赐安/男/22/高雄/商职毕业/高雄市税捐处佐理员/三十九年四月/党员/"

判决文号及日期:本案经送请前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审判,于三十九年9月16日以安洁宇第2307号判决书报奉国防部核定。

死刑执行日期:三十九年11月29日。

档案文号:(情)378/7740

《历年办理匪案汇编》有“侦破经过”如下:

民国三十八年10月至三十九年2月间,匪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主要分子陈译民、洪幼樵、蔡孝乾等叛乱案,经国防部前保密局陆续破获后(详第一辑匪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叛乱案),残余党羽,纷纷潜离台北,趋避于中南部等地。旋经案犯供述,获悉该“省工委会”之下,尚有“台湾学生工委会”之组织。侦查历数月,迨三十九年5月10日,于嘉义首将匪党“学委会”书记李水井缉获。学委杨廷椅、陈水木亦先后就捕。侦讯时运用说服方式,获坦白供述匪党组织关系。乃循线发展,并函省警务处分饬各县市警察局协助侦破。计破获匪党“学委会”及其所属“台大校本部”、“医”、“理”、“工”学院等支部。暨“师院支部”(附一个街头小组),“台北成功中学支部”、“台北中学教员支部”,与“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地区支部等。共捕获案犯李水井、杨廷椅、陈水木、黄师廉、陈全目、赖裕传、叶盛吉、吴瑞炉、王超群、郑文峰、郑泽雄等四十五名(详涉案人犯处理情形表)。侦查终结,移解台湾省前保安司令部依法审判。

四十五人中,有关杨廷椅的说明如下:

杨廷椅,二十五岁,新竹县人。三十六年5月,由匪干廖瑞发(已获案)吸收,参加匪党。同年8月,受命与丁某(在逃,名不详)、陈水木、陈炳基、刘沼光等五人,组织“学生工作委员会”,共任委员。相互领导台大及师院各匪党支部,从事“学运”工作。杨某除直接领导匪党师院支部及台大医、法、工三院支部外,并指挥汐止支部暨潜伏于基隆造船厂、电信局、水产公司等机构之党徒叶传桦、江源茂、李森、孙天来等,从事叛乱活动。

四十五人中,杨廷椅排名第二,有关排名第一的李水井说明如下:

李水井,三十一岁,台湾台南县人,日本山口商专毕业。三十六年5月,任教于台北开南商职学校,由匪“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干部王某吸收,参加匪党组织,受王领导。旋转介缙教员黄师廉、郑泽雄及在逃之林乃智等,组成“北市中学教员支部”,自任书记,秘密从事“学运”叛乱活动。历数月后,扩充为两个支部,由卢诚(又名志彬,在逃)、张国雄分任书记,李则升充该两支部负责人。三十八年5月,其上级领导人改由另一李姓(名不详)匪干负责。至翌年夏间,该李姓匪干潜返大陆匪区,遂由李水井接替领导,当时由其领导之单位,除“中教”两支部外,尚有宜兰卢盛泉之“兰阳支部”,台北林德旺之“铁路支部”,张金海之“街头支部”暨“台大校本部支部”、“法商学院支部”等。一面督导学委杨廷椅所属之“师院支部”及“台大医、法、工各院支部”以加强其组织活动。最后复联络学委陈水木所属之“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五个支部,合组为“学生工作委员会”,仍隶匪“台湾省工委会”系统,藉以加强“学运”工作。平日利用各学校学生自治会、学联会、读书研究会、歌剧团等,展开“合法”及“非法”之秘密斗争。其总机构设于台北市,下属组织则遍及全省各地。主要干部多出自台大及师院学生,故其组织发展,以一般学生为多,并有少数工农群众。曾计划筹建武装小组,企图扩大武装组织。以待匪军攻台时,实施响应。

《历年办理匪案汇编》最后有“综合检讨”如下:

一、匪党“学生工作委员会”以台湾大学及师范学院,为培养干部之温床,并利用该校(院)各届毕业生为主干,藉彼等毕业后分发或返回各县市乡镇服务之便,将叛乱组织毒苗散播各地城市农村,使“学运”、“工运”、“农运”结为一体,以展开统合战力。其阴谋策略及组织发展,颇具成效。

二、本案匪党之活动方式,将“公开活动”与“秘密发展”,分别领导。并采“合法”与“非法”之斗争,相互配合运用。故其从事秘密活动,颇有绩效。如在学校中利用“学生自治会”、“读书研究会”,以及“歌剧团”、“学生自治联盟”等。在社会间则以“兄弟会”、“爱国青年同盟”、“民主革命联盟”等名义,藉以团结周围群众,进而吸收学生青年,扩大叛乱力量。就一般活动而言,多系首先从事“群众工作”,藉推行适合群众生活兴趣之各种合法运动以掩护其非法行为,是故组织发展迅速。今后为防止与粉碎匪党“群众工作”阴谋,我侦防工作,应就各学校、机关以及社会团体中,平时活跃特殊分子,加强注意。

三、本案之能彻底侦破,在侦查部署与侦讯技术方面,均具相当成就。尤其采取“说服”方法,促使匪干李水井、杨廷椅等深切觉悟,坦诚供述其叛乱组织关系暨活动经过情形,循线扩大侦破,增进侦防成果。在实施行动方面,计划周密,行动敏捷。并与有关单位密切联系,尚能发挥“协调”“配合”之工作精神,故能获致事半功倍之效尚值称道。

这些官方的秘密记录,可补谢聪敏文章的不足。

谢聪敏说“已经有不少的人”向他指出“李敖对李登辉充满偏见”,我想,这些人都是浑人。因为我说李登辉是变节的共产党、是出卖同志的共产党,所凭的,并非信口雌黄的“偏见”,而是白纸黑字的“证据”。这些浑人们不看“证据”,妄凭台湾人的感情回护“台湾来的总统”,是很不道德的。因为若不追究李登辉的不义,又如何彰显那些被他出卖的勇敢的台湾人?看看上面这一个“涉案人犯处理情形”表吧!从高雄到台北、从二十二岁到三十一岁,勇敢的台湾人一枪毙就是十一个,除了谢聪敏和李敖,谁还记得他们呢?——不怀念死去的共产党烈士,只回护活着的共产党叛徒,这是什么人间道德!又是什么台湾人的道德!台湾人的道德,难道就该这样子的吗?

谢聪敏最后说:

我认为评论李登辉,应该是在他是否能够拋弃蒋氏父子的包袱、反映民主的精神、吸取现代化的观念。他要认同的是走向民主化的世界,而不是被法西斯化的传统中国。

其实,这是不够的。评论李登辉,不但要包含今后的他,也该包含过去的他。直到今天,他还缩在那里,不肯坦白他的过去,还在以神秘的身份,妄想做光天化日的“总统”,这是非常不光明磊落的。我们有权利要知道他的“交心”记录。——不单是向蒋氏父子“交心”、向国民党交心的记录,且要知道他肯不肯做出向台湾人“交心”的记录。如他仍旧闪躲,我们也就没完,这才是真正为台湾人争正义!

1991年7月19日上午

李登辉默认自己曾出卖共产党同志

与彭明敏一同坐牢于先、与李敖一起下狱于后的老政治犯谢聪敏,经过多日明查暗访,写成《泰山与李登辉》一文,今日在本报“李敖天地”版独家刊出。

泰山即四十一年前,以二十五岁的盛年,被蒋介石伪政府枪决的共产党杨廷椅。枪决日期是1950年11月29日,同日被枪决的共十一人。

李登辉与杨廷椅的关系,谢聪敏文章中已尽力査淸楚。

李登辉是共产党的证据,最早是李敖找到官方秘密文证的。李敖找到“国家安全局”印“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二辑第186页到190贞,查出“匪台湾省工委会台大法学院支部叶城松等叛乱案”。这个案子,共有叶城松(三十一岁)、张璧坤(三十岁)、胡沧霖(三十一岁)、赖正亮(三十一岁)、吴玉成(二十六岁)五人判死刑,在1955年4月29日被枪决。而在“案情摘要”中,第一段赫然就有“叶城松于三十六年10月间,由奸匪李登辉介绍参加匪帮,受杨匪廷椅领导,担任台大法学院支部书记”一段文字!可见“奸匪李登辉”逍遥法外,事出有因。因为同案中,除五人死刑外,蔡辉景(三十五岁)判无期,李显章(三十八岁)、钟茂春(三十四岁)、池仁致(三十三岁)、李显玉(二十八岁)、王新德(二十一岁)、黄其德(六十岁)六人判十年,黄顶(四十一岁)判七年,黄青松(二十七岁)判五年,吴长流(六十四岁)判二年。但原始介绍人“奸匪李登辉”,却未闻有法办之事。由此可见,所有杂志关于李登辉做过共产党的报导,都是捕风捉影的、都提不出来文证。只有李敖提得出官方文证,证明所谓基督徒、大好人李登辉,其实是个特级犹大和坏蛋!同样是共产党叛徒的蒋经国看中了他,选他为继承人,真是别具“红”眼也!好汉惜好汉、坏蛋惜坏蛋,我们在这些丑史上,终于见识了他们是什么东西!

在李敖提出证据后,据悉,国民党伪政权以不做解释处理。如果对一切疑团都一律不做解释,倒也罢了。但本月16日,“总统”府发言人室却以正式新闻稿,郑重否认《中时晚报》所载李登辉关切大陆水患慢半拍的事,除认为此报道与事实完全不符外,并指出,“李‘总统’登辉先生对大陆部分地区,连日遭遇严重水患,一直深为关切,并已于上周指示党政有关单位,积极研究有关赈灾措施”云云,可见既对不实之事,予以更正;相对的,不予更正的,即视同默认无疑。由此可见,对李登辉曾是共产党并出卖共产党同志的行径,国民党伪政权已予默认。

1991年7月19日上午

李登辉郝柏村岂有一好一坏之分!

郑南榕的太太叶菊兰是最优秀的女性。她以民进党身份,在“立法院”问政,挖出内幕不少,都很精彩。

7月30日她指出:她曾于6月30日、7月5日、7月6日三度揭发郝柏村于本年来在“行政院”内召集“三军总司令”、外岛防卫司令、军团司令举行体制外之军事会议,全面架空统帅权之详细过程。其意是希望郝柏村立即停止军事会议,接受文人政府之约制,严守军队“国家化”及军人中立之最高原则。但是郝柏村却胆大妄为自恃拥有“郝家军”,反而变本加厉,于7月22日上午大军压境,“移师”至与“总统府”同址办公之“国防部”本部内,再度召集“参谋总长”陈燊龄、“副参谋总长”兼执行官黄幸强、“陆军总司令”陈廷宠、“海军总司令”叶昌桐、“空军总司令”林文礼、“联勤总司令”罗本立、“警备总司令”周仲南、“宪兵司令”王若愚、“陆军副总司令”赵万富、金防部司令李桢林、马防部司令颜忠诚、澎防部司令罗吉源、及六军团司令罗文山、八军闭司令汤元晋、十军团司令叶竞荣、花东防卫区司令吴燕昭等郝家军高级将领及战地司令,举行军事会议。会中除要求三军将领、战地指挥官彻底服从郝柏村之军事指示、军事决策及打击“台独”指令外,并严厉恫吓与会将领不得将军事会议之时间、地点、记录、照片、人数、人名对外泄露,否则将以违反军法“抗命”罪及防害军机治罪条例“泄露军机”罪究办。

叶菊兰表示,7月22日当天同一时间“总统府”“介寿馆”前栋正在举行有关李登辉“总统”出境访问中美洲之高层会议,郝柏村却特意在“总统府”后栋召集高级军事将领,举行意图不明之秘密会议;而前栋又有与郝柏村关系至为密切、利害相结合的“总统府”秘书长蒋彦士,在高层会议中极力主张李登辉出境后一切“总统”职权包括宣战、媾和、紧急处分、宣布戒严等法定权利,都必须移转由“副总统”李元簇代理行使。一旦李登辉“出国”,政权随时可能非法转移,郝柏村可运用非法军事会议之军事指示及实权将领支持新政府,挟军事权为筹码,宣布与中共分赃和谈,宣告台湾恢复戒严,大肆逮捕“台独”主张人士及反对党员,造成既成事实,实施郝柏村独裁强人之髙压军事统治,使台湾两千万人陷人万劫不复之境地。

叶菊兰最后表示,李登辉“总统”基于保护台湾两千万人民生命安全之天职,必须立刻毫不犹豫的下令撤除郝柏村担任的一切公职,以免噬脐莫及,造成两千万台湾人的悲剧。

叶菊兰能挖出郝柏村秘密聚会的事,是好的;但她的解释,却很糟。若说“一旦李登辉出国”就会政变,这种解释,是站不住的。因为郝柏村若能够或敢于这样胡来,又何须李登辉在外才行之?

我就不相信郝柏村能够或敢于驱除李登辉。事实上也毫无此必要。李登辉位极人君,已做上“总统”;郝柏村位极人臣,已做上“行政院长”,双方合则两利,难道郝柏村还会笨到自以为可更上层楼做台湾人的“总统”么?

郝柏村固非善类,也别以为李登辉是什么好东西,要李登辉“立刻毫不犹豫的下令撤除郝柏村担任的一切公职”吗,这种冀望,太天真了吧?他们狼狈为奸,是一丘之貉啊!

1991年8月2日

谢聪敏再谈泰山与李登辉

一再谈泰山与李登辉(谢聪敏)

7月21日的《求是报》刊登我所写的《泰山与李登辉》,指出李登辉应该是在日本东京目黑的台湾留学生聚会所“乌秋寮”遇到他的学生运动战友绰号“泰山”的杨廷椅。许多朋友质问,李登辉就读京都帝大,京都属于日本关西地区,依照日本政府规定,关西地区从军的文科大学生尊重个人意愿可以回到台湾服役,李登辉回台湾服役,怎么有机会访问东京?因此,我再次寻求李登辉在战时的行踪。

李登辉入伍是在1944年1月。当时大学文科学生必须强制“志愿”从军。“志愿”服役的大学生有三十七人。他们搭乘军舰回台。战争结束,他们组织“秋蝉之会”,每年聚会一次。现在会员只剩下二十名。李登辉出任“副总统”,已很少出席。他在军中所用的名字是“岩里正男”。他在服役期间投考日本千叶高射炮学校,和郝柏村一样属于炮兵,并且被列为“甲种干部候补生”。1945年1月中旬至6月中旬,他到千叶高射炮学校接受半年严格炮兵训练。千叶是在东京东南郊区。不过,炮兵训练是密集式的,学生在假日也不得外出。受训结束,李登辉才有机会游览东京。所以李登辉访问东京应该就在1945年6月中旬。

一位在战争中住在东京的女士说,在1945年6月,她看到李登辉穿着陆军军装到东京访问。当时,东京是在大空袭之后,许多台湾同乡失去居所,纷纷搬到她的家。李登辉的官阶应该是陆军见习士官。在《泰山与李登辉》一文中,我提起李登辉担任炮兵中尉,是记忆错误,应该改为陆军见习士官。李登辉访问东京目黑的“乌秋寮”,应该是在同一次旅行。他就在“乌秋寮”遇到他的战友有“泰山”之称的杨廷椅。

在千叶炮兵学校受训的台湾大学生共有十二人,包括后来出任台大教授的陈棋炎和刘庆瑞,以及后来被捕的廖更豪。在台湾服役的三十七名大学生中,前往千叶高射炮学校受训的人有三名。受训结束以后,李登辉仍然分配到高雄髙射炮部队服役。在战争中,在千叶高射炮学校受训的十二名学生中,有一人在东京被盟军炸死。

战争结束,军人依例晋升一级。日本在1945年8月15日投降。他在8月19日晋升陆军少尉。日本是接受波茨坦会议的要求无条件投降,因此,他的少尉官阶被称为“波茨坦少尉”,他就在高雄退伍。他没有参加战后日本东京台湾精英所组织的“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

1949年9月,台湾警备司令部逮捕“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主要干部,他没有受到株连。1950年,他的战友泰山杨廷椅因“学运委员会”案被捕,他被遗漏。据《李登辉究竟有几位?》的作者谷正文说,当时他不重要,找不到他就算了。这个案件有十一人被枪决,他的战友杨廷椅也殉职。1954年2月8日,嘉义女子张敏子检举张璧坤为共产党,才发现李登辉介绍入党的叶城松。由于李登辉不在台湾,没有到案。这个案件枪毙五人。1960年,国府下令清查旧案漏网之鱼,才找到李登辉。当时李登辉已在洋机关农复会担任技正,或许特务不敢得罪洋大人,才由沈宗瀚保释。他在1960年被捕,涉案之人都已遇难,他实在没有机会“出卖同志”。

大部分台湾人民都支持李登辉推行现代化,建立民主体制。但是,作为民主化的“总统”,李登辉应该早日公布“白色恐怖”的记录,争取人民的支持,勇敢地扫除国府独裁统治的弊害。

二读后(李敖)

7月21日谢聪敏写《泰山与李登辉》时,我曾有《读后》补充,现在谢聪敏再谈这一问题,我也再读后一番。

谢聪敏明查暗访李登辉的过去秘史,是很用心的;他在困难中,随时根据新资料补充修正,更看出他穷追不舍、实事求是的精神。

这篇文字中,在史实追踪方面,都很不凡;但在解释方面,我却有点异见。

谢聪敏说:“1949年9月,台湾警备司令部逮捕‘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主要干部,他没有受到株连。1950年,他的战友泰山杨廷椅因‘学运委员会’案被捕,他被遗漏。据《李登辉究竟有几位?》的作者谷正文说,当时他不重要,找不到他就算了。这个案件有十一人被枪决,他的战友杨廷椅也殉难。1954年2月8日,嘉义女子张敏子检举张璧坤为共产党,才发现李登辉介绍入党的叶城松。由于李登辉不在台湾,没有到案。这个案件枪毙五人。1960年,国府下令清查旧案漏网之鱼,才找到李登辉。当时李登辉已在洋机关农复会担任技正,或许特务不敢得罪洋大人,才由沈宗瀚保释。他在1960年被捕,涉案之人都已遇难,他实在没有机会‘出卖同志’。”

对上面一段解释,我是怀疑的。谢聪敏引谷正文的文章以证明李登辉“实在没有机会‘出卖同志’”,但是,1988年10月谷正文写该文时,早就引起我的质疑。当时我就指出:

谷将军说由“‘支部’全部被毁”的事,“证明这个李登辉并未出卖同志”。但我的证明方法,是从报告内容上、行政程序上、法律解释上三方面认定他不出卖就过不了关。我这种方法,是史学方法中以制度与常理来反证的基本方法。根据制度与常理,情治机关能放李登辉一马、蒋经国能提拔李登辉多次,一定是经过严格过滤与审查的。在重用他前,蒋经国必然早已在抽屉中看到李登辉的秘密档案。情治单位送呈秘密档案,绝对不敢把当年没有泄漏“他所知道的组织情形”的共产党,不查清楚就向上呈报的,李登辉若那样“的确信守诺言,并没有出卖他们”,在情治机关调查时,是绝对过不了关的。谷将军说:“无论哪一个李登辉,都没有‘提供线索,出卖同志’的证据。”殊不知从制度与常理上反证,李登辉能“众人皆罪而我独清”,就是“出卖同志”的一个活证。

如今谢聪敏拾谷正文余唾,重新为李登辉开脱,说李登辉“实在没有机会‘出卖同志’”,自然也犯了谷正文同样的错误。别人枪毙的枪毙、殉难的殉难,李登辉凭什么老是做漏网之鱼?国特抓人,根本是“瓜蔓抄”式株连的,哪会有“找不到他就算了”的宽大?1950年就名列官方记录在卷的李登辉,坐未更名、行未改姓,任教台大、任职农复会,公然进出十年,居然还安然无事,国特岂有如此宽大之理?这种解释,是绝对不通的。

至于谢聪敏说:“作为民主化的‘总统’,李登辉应该早日公布‘白色恐怖’的记录,争取人民的支持,勇敢地扫除“国府”独裁统治的弊害。”这话是对的。李登辉如想以民主国家“总统”自居,就该知道,民主国家的“总统”,在竞选之前,必须身家调查,自己早就“交心”交得一清二楚,绝不可能身怀一段秘密、一段神秘过去,来蒙混过关的。不过,李登辉如照谢聪敏所说,“勇敢地扫除‘国府’独裁统治的弊害”,我看他自己,就得先下台鞠躬。因为他的蹿起,正是“国府弊害”的产物与怪物,他又从何“勇敢扫除”呢?

1991年8月11日上午

李登辉滥调重弹,了无新义

8月11日国民党《中央日报》一版头条报道《李总统处理国家大政三个原则》,全文如下:

李总统登辉先生日前接见国军高级将领,和他们谈话时指出,“身为总统、三军统帅,处理国家大政决策时,系依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一切作为向历史交代,不在乎目前的毁誉,而在于将来历史上的评价。

二、因应现实情势所做成之决定,常不受他人之影响左右。

三、企图能建立制度,求国家长治久安,不求一时之便。

李总统曾于8月1日在总统府接见国防部总政治作战部副主任兼执行官杜金荣中将等八位国军高级将领,并与他们谈话。总统府发言人室昨天发布这项谈话的重要内容如下:

总统说“总统是国军最高统帅,关心军队是毋庸置疑的。个人认为,国家是人民的组合,人民的自由安全、一切福祉,都要由国家来担当负责。当前国家社会迈向自由民主,国民对国事不但关心,也都亟思参与。但国人面对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国家意识。我想大家都非常了解,中华民国是一个具有法统的国家,国家是大家的国家,我们的生存与发展是一致的,是一体的,用此一观念来凝聚我们的力量。每一个人对国家效忠,这是一个新的方向。做任何事情不要看人,要看国家。对国家的效忠,这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大家做任何事情都要以国家生存,国家利益为中心,为出发点。”总统同时告诉国军将领,“身为总统、三军统帅,处理国家大政决策时有三个原则:

一、一切作为向历史交代,不在乎目前的毁誉,而在于将来历史上的评价。

二、因应现实情势所作成之决定,常不受他人之影响左右。

三、企图能建立制度,求国家长治久安,不求一时之便。

以上所谓三个原则,《中央日报》带头重复报道,其他报纸(尤其是台湾人的报纸)大加渲染,认为是针对郝柏村而发,其实这是集体无知、集体健忘的附会之言。因为这些人如不无知健忘,就知道李登辉早在做蒋经国接班人时,就奉命唯谨,写下这三条原则了。我现在附图为证。

由此可见,所谓三原则,根本是李登辉希旨承风、拾蒋经国的余唾而已,滥调重弹、了无新义,今天又抬出来照本宣科、依样葫芦,又何新闻之有哉?

1991年8月12日

李登辉学蒋介石

作为政治人物,出道时间的早晚是因人而异的,有人出道甚晚。姜太公八十遇文王前,一钓徒耳;公孙弘六十遇武帝前,一猪牧耳,但是时来运转,三下五去二,统治者算盘上一打,这些看来毫无政治前途的人,也会爆出冷门。在政治上,这不叫常理,这叫异数。

李登辉就是异数的产物。他在台湾,集合了所有非常理的际遇,突然脱颖而出、突然平地崛起,行年五十,被蒋经国提携到“行政院”做“政务委员”(1972)、六年后出任台北市长(1978)、再三年出任台湾省主席(1981)、再三年出任“副总统”(1984)、再四年继任“总统”(1988)、且为国民党党主席(1988)。论蹿起之快,无人能与伦比。前后十六年间,他除了死了儿子李宪文外,可说并无任何不如意之事。而死了儿子,又未尝不是蒋经国看中他的原因之一——没有儿子,则政治接班人即少家族性,有利于蒋家家族,自不待言。至于蒋家第三代兄终弟及,孝文孝武骑《启示录》中灰色斯马文武以去,又当别论,此天之亡蒋,非战之罪也!

李登辉出道虽晚,但在“时机”(timing)上,非常有衔接性,他以一介台湾庸才,赶上蒋介石老死而去、又赶上蒋经国衰病侵寻,顺理成章,成了接班人,位登亡国的“中华民国”伪总统,接到大权;又承天下苦蒋久矣,在蒋家父子窃国一以贯之六十年后,由“学者形象”一新耳目,自然蔚为人望、声誉顿起。可见他不但接到大权,得以开杠,还同时接到天下苦蒋久矣而反弹出来的杠上开花,这种际遇与好运,可谓千载难逢。他如能趁机逆取顺守,虽德能不足以比袁世凯死后的副总统黎元洪,但在蒋家臭史中留点清名,还是有机会的。不幸的是,他的不智,使他连臭中带清的下场也渺乎远矣!他在蒋经国死后的种种表现,都自行证明了他不可能成为一个像样的政治人物——在这一点上,毋宁证明了蒋经国的“武大郎玩夜猫子——什么人玩什么鸟”、证明了蒋经国实在没有能力像日本吉田茂那样大量培养出像样的接班人,蒋经国培养出来的,奴才中的蠢物耳!

李登辉公开一再说他师事蒋经国,但蒋经国那一套,乃得自其父师,在逻辑上,李登辉其实取法自蒋介石。我这样点破,人们惑于李登辉的“学者形象”,也许不相信,不相信这位“学者”在走蒋介石的路数,现在我就举出证据,让我们看看李登辉蒋介石不蒋介石。

李登辉学蒋介石,第一招便是搞“总统”兼党主席的党政一元、党政不分。

试看走民主政治常规的美国,他们的总统,例以全国领袖自期,而不以一党之首自豪。杰斐逊总统(ThomasJefferson)公开说他当了总统,大家同是美国两党人士;麦金利总统(WilliamMcKinley)公开说他当了总统,已不是一党总统而是全国人民的总统。……他们深知总统地位要超然于党政之外……反观台湾,李登辉是留学美国的高等知识分子,却小气八拉,不明此道,而为他护航的,除宋楚瑜等党棍外,竟还有台大教授李鸿禧、张忠栋等人,李鸿禧公然说出“执政党推举李登辉为党主席,正可彰显国民党是超越省籍意识、天下为公的光明磊落政党”的话!说出李登辉“以国家元首兼执政党主席,系目前不失为妥当的方式”的话!张忠栋也公然说出“我们认为目前仍须维持党政一元,由总统身兼主席,做政府的最高领导,也做党的最高领导”的话!……这些高等知识分子,在蒋家王朝党政一元、党政不分体制可以趁机人亡政息的大好时刻,不知以所学期勉李登辉走“总统”超然于党政之外的大路,却曲学阿世、扶同为恶,他们真太可耻了。

正因为李登辉一开始就没有美国杰斐逊总统、麦金利总统那种超然于党政之外的怀抱,所以,他处心积虑,要身兼“总统”和党主席,结果,他成功了,民主却完蛋了。

李登辉学蒋介石,第二招便是搞起立方法来强奸党意。

按民主方式的投票常规,是公开的无记名投票,如此才能显示并保障投票者的真正意愿。但是专制国家、法西斯等革命政党却反是。为了排斥不同意见,这种国家和政党要以公开起立或举手的方式、以众目睽睽互相监视的手段,胁迫投票者,使人明目之下,不敢张胆,而达到全体一致的推举。蒋介石是窃国窃党的大盗,他采用专制国家、法西斯等革命政党的方式,使国民党党代表不得不以起立方式向他表态,李登辉学蒋介石,在1988年1月13日蒋经国死后十四天(1月27日),即由与会的二十七名中常委以起立方式,无异议通过他出任代理主席。旋在同年7月8日,又在国民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由全体与会党员以起立方式,无异议通过他出任党主席。接着又在选举“总统”前夜,在国民党第十三届临时中全会上,由全体与会党员以起立方式,无异议通过了他出任“总统”候选人。种种行径,与蒋介石夺权步骤毫无二致。李登辉口口声声民主改革、政治革新,改革过来、革新过去,原来照样是蒋介石的搞法!

李登辉学蒋介石,第三招便是搞家长式领导来误尽苍生。

蒋介石不守“宪法”、不守体制、喜欢“朕即国家”,一切“政由己出”,是有名的。他虽然打着“宪法”旗号,当选了“总统”,但并不守“宪法”体制、不肯谨守身为“总统”权责范围内该做的事,反倒处处捞过界。一切人与事,他要直接控制,像君主制时“内降玺书”、“多出亲批”式控制,结果体制大乱、权责难分、集大权小权于一身,流为独裁。当李登辉捞过界,以独裁手段换尽“行政院长”俞国华的阁员时,人问俞国华作何感想,俞国华的答复是:“别忘了他是党主席!”——正因为是党主席,所以才可越“宪法”而捞!按照“宪法”,总统明明是没有行政实权的,只因为蒋介石以至李登辉的私心、专政、与越权,“总统”才变得那么肥大,这根本是违“宪”的。可是年深日久,人民在国民党的思路下,习以为常了,头顶上没有个有权有势的“总统”,反倒不习惯了,于是纵在蒋氏父子死后,这种思路,还是照样延续。试看1989年12月7日的民意调查中,居然还有百分之四十三点六的国民党党员认为政府重大决策“应由‘总统’决定”,可见人民之浑蛋,真是大有人在呢!——本来是领袖违“宪”,四十多年下来,竟变成人民违“宪”。人民跟着违“宪”而不自知,这是多可悲的事!

李登辉如果真的对得起他所受的西方民主教育、如果真是“学者形象”、如果真搞政治革新、如果真要摆脱强人政治,他自己就该以身示范,做到胡适劝告蒋介石的以“自己绝对节制自己”,来表达“‘一国元首’的风度”。但是,李登辉却不走正路,反倒学蒋介石无法自制。试看1989年2月1日“法务部长”萧天赞在全国首席检察官会议中,公开说“总统”“对如何维护社会秩序及打击重大犯罪下达书面指示”的现象,便可见怪不怪——身为“总统”,竟可在“宪法”之外,直接对“行政院”属下一个部属下的一个会议下条子,这种蒋介石的家长式领导,真是遗风犹在、典型犹存呢!李登辉这种不成体统的鲜事,举不胜举。一个铁路局地下化工程,他要以“总统”身份亲去督导;一个电信局电话缺号毛病,他要以“总统”身份亲予指示;一个劫机案主角的记者会,他要以“总统”身份亲召紧急会议取消;一个永安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他要以“总统”身份亲嘱必须如期完成;一个南投县政府林地放领问题,他要以“总统”身份亲加巡视、明察秋毫!……

李登辉蠢得竟不知道,身为“总统”,这些动作,其实都是不该出自“一国元首”的小动作,搞小动作——不论多好的小动作,都是为政的小道而非大道。中国政治哲学的为政大道是《淮南子》所说的“重为惠,若重为暴”。“重”是不轻易,统治者要不轻易施小惠,一如不轻易做坏事一样。统治者要节制自己,做到“无智”“无能”“无为”的三无。“无智,故能使众智也;无能,故能使众能也;无为,故能使众为也。”正因为统治者自己不显配聪明、不炫耀能力、不捞过界下决定,这样大众才能发挥他们的责任与才干、才不做奴才。由于蒋介石作为统治者却不知为政大道,他所用为奴才。李登辉出身此道,他接了班,自然蒋规李随了。

李登辉如真有抱负去做一个有历史使命的“总统”,关键不在他能“有智”“有能”“有为”,正好相反,而在他能“无智”“无能”“无为”,他只消真正“回归宪法”,做了虚位元首,高高在上、休休有容就行了。他一改蒋介石作风的积弊,与民更始,这样才是像样的“家长”。整天监厨、打小算盘、抓柴米油盐、管小媳妇用哪种裹脚布……,都是为政的小道。正因为在上者为政都搞小道,所以我们看到的,就是一连串一连串的笑话。例如一次谈话会上,企业界抱怨他们受到黑道威胁时,李登辉当场的反应竟是:“打电话给我!”又如一次股市投资人抗议政府征所得税,竟到“总统官邸”请愿,高喊:“总统,救命!”——体制上,这种屁事,人们根本不该问道于一国元首,而一国元首也根本不该管。但事实上,正因在上者不讲为政大道,在下者才有全无体统的行动生出。穷本溯源,是李登辉学蒋介石之过。但蒋介石犹有淫威压得住小民向他喊“救命”,李登辉虽装腔作势,无奈淫威不足,于是笑话连台矣!

以上三点写李登辉学蒋介石,都是最根本的。下面再酌列一些抽样的:

一、蒋介石搞“作之君”“作之师”的“训词”,李登辉也学他。例如“铨叙部”已将《迎接未来、任重道远——李总统登辉先生言论选辑》一书,发给各机关研读,甚至还有机关以这种“圣谕广训”举办研读心得征文比赛。再以“行政院”“1990年11月6日台79专字第32174号”答“立委”陈恩赐函为证。函中说:“陈委员就台北市政府印制总统嘉言录、局长训词,预备送员工研读一事所提质询,经转据台北市政府查复如下:本府研考会鉴于李总统所发表之言论散见各报章及文告,为便利各机关中、长程计划作业同仁参考,乃选录其中有关上位计划者编辑成册(65页小册子),计共印制一千五百册,花费经费五万元。其内容为李总统对各项施政方针之训示,系采扼要摘录,俾供本府各机关办理市政中、长程计划作业时,引为上位计划之指导,以符合地方配合中央发展,个体建设与总体建设脉络相承之要求,并无要求市府同仁以‘读训’方式研读。”——印“训词”而说不“读训”,岂非笑谈!

二、蒋介石搞干涉新闻自由动作,李登辉也学他。例如台视记者采访遣返大陆偷渡客撞船事件,由于新闻处理上稍有模糊,李登辉看了,认为该报道给人有“军方故意去撞渔船”的误导之嫌,因而在国民党中常会上点名台视新闻报道不当,会后由“文工会”发出警告,向来标榜客观民营的台视立即采取连锁反应,从采访记者、采访主任、以及新闻部经理都予处分。李登辉不但管制电视,电影也一样青睐。《末代皇帝》一片,由于事涉末代,狗腿子“新闻局长”邵玉铭不敢做主,乃把李登辉请到“新闻局”旧试片室亲自御审,经李登辉点头,才得通过。另外《基督的最后诱惑》一片,由于事涉当今圣上是基督徒,也如法请示后,才得通过的。——所谓“解严”,原来如此解法!

三、蒋介石搞干涉司法独立动作,李登辉也学他。试看1990年8月31日“司法院长”林洋港公然说:“我公布《司法革新实况简报》,是奉李‘总统’登辉先生指示的!”这是公然显示司法不独立的铁证。按照“宪法”第77条:“司法院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之审判,及公务员之惩戒。”第79条:“司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设大法官若干人,掌理本宪法第78条规定事项,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可见“总统”除了“提名”外,与“司法院”毫不相干。“宪法”第37条有总统公布法令权、第40条有赦免权、第44条有解决院与院间争执权,但都与司法独立无关,又何来“奉李总统登辉先生指示”之说?由此可见,李登辉、林洋港之流,都是真正使司法不独立的接班人,这些货色继蒋介石之后,今天又来向我们推销司法革新了,我们除了想吐,还能有什么感觉么?

四、蒋介石搞道统、捧王阳明的手法,李登辉也学他。蒋介石祸害中国,不但祸害人民身体,还祸害人民精神。祸延古人,大肆提倡“阳明学”,以至阳明阳明满天下,就是一例。不过,王阳明的长处,不知道也学不到;王阳明的短处,却青出于蓝,连王阳明都甘拜下风。蒋介石死后,虽然“阳明山”、“阳明山庄”、“阳明医学院”、“阳明海运”……不绝,但是阳明之学,稍得喘息。但李登辉却又学捧朱熹继起,李登辉自当众背诵朱熹“半亩方塘一鉴开”开始,自己居然要别立一鉴了,他号召提倡朱熹之学、开朱学学术会议,立意跟蒋介石搞阳明学如出一辙。蒋介石为什么搞王阳明,因为王阳明是浙江人,蒋介石附庸风雅,特加攀附,倡阳明之学于阳明山,以传习手下。李登辉按说该搬出个台湾人哲学家来比苗头才对,可是台湾祖先只有罗汉脚,没有罗汉脑,于是只好抬出朱熹来。朱熹是福建人,李登辉祖籍福建,正好连成一系,与浙江分庭抗哲。说不定有一天,李登辉也学蒋介石,“咬住青山不放松,”把阳明山改为“元晦山”(朱熹字元晦)呢!

五、蒋介石搞中国文化复兴运动,李登辉也学他。李登辉搞出了“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并在成立大会上致词指出:“先总统蒋公有感于国人对传统文化的忽视,及中共有计划的摧残,乃于1966年倡议发起中华文化复兴运动,随即于次年成立‘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并兼任会长,躬亲领导中华文化复兴的伟业,发展三民主义的文化建设。1975年,严前总统继任会长。二十余年来,在两位会长先后领导下,对重整伦理道德、振奋民族精神、奖掖学术研究、鼓舞艺文活动,乃至宏扬国粹、引介新知、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各方面,都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不仅肯定了中华文化的价值,维系了中华文化的道统,也奠定了未来中国统一的真正基础,实在令我们感到欣幸。今天,我们为配合有关法令的规定,强化工作的推展,特将原有的组织,更名为‘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使此一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工作,得以一脉传承,发扬光大。”不过,李登辉的“一脉传承,发扬光大”本领的确不凡,他搞“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连开妓院的老板都名列其中,文化复兴如此,蒋介石也应叹弗如!

六、蒋介石搞“天威难测”把戏,李登辉也学他。蒋介石用人,不按牌理出牌、也不按牌理丢牌。他要你上台下台,不但当事人不知情,就是相关人士(像你的上级或前任)也不被告知。李宗仁做北平行辕主任,直属机关北平市长何思源撤职,他事先不知也;陈诚做“行政院院长”,直属机关“外交部部长”魏道明上台,他事先也不知也。这套把戏,李登辉也照学不误。国民党内阁改组,其中“法务部长”施启扬发表为“行政院副院长”,记者问他感想的时候,他说昨天他从阳明山下来,都还不知道这件事情,李“总统”也没有召见,不过倒是有几位朋友打电话“恭贺”他要升“司法院副院长”,今早则看到报纸才知道“行政院”改组的消息,而且也不是“司法院副院长”,而是“行政院副院长”。在施启扬以外,“立法委员”萧天赞发表为“法务部长”,记者问他感想的时候,他强调他事先并不知晓。前几天刘和谦被任命为“参谋总长”,也是事先毫不知情。施启扬、萧天赞、刘和谦所说的新职发表前他们毫不知情,不是扯谎,是真的不知情。因为在蒋介石式的“统御术”中,的确有一种“就是不让你事先知道”的权术、一种“就是让你去猜”的技法。这种权术与技法,说得好,是给你惊喜一下;说得坏,就是根本没把你看在眼里,要你干,你还敢不干,根本不必事先同你商量,你去看报好了!如今李登辉学蒋介石搞这一套,惟妙惟肖极了。

七、蒋介石搞只单独见外国记者、不见本国记者把戏,李登辉也学他。蒋介石为什么只见外国记者、接受洋大人独家访问?原因很简单,媚外而已,眼里只有老外,根本看不起本国报人。李登辉也学到这一套。从1988年接受美国《今日美国报》专访、南韩《朝鲜日报》专访,到1989年接受日本《朝日新闻》专访……到1991年接受美国《华盛顿时报》专访,接二连三,都是只见洋大人。对自己同胞从事新闻业者,顶多在记者会上“普降甘霖”数滴而已。1988年8月6日《联合报》有可怜巴巴文字如下:“李总统继任后,即在2月份召开记者会,广获各界好评,可惜总统记者会未形成制度,总统与新闻界的正式沟通管道始终未能建立。美国新闻界除了正式总统记者会的采访外,经常可以利用各种随机场合,向总统发问。这种非正式的管道在我国也不存在,例如国民党十三全会期间,负责新闻联系单位还特别要求新闻界,不要发问采访李主席。”“希望记者不得进入总统府采访的‘惯例’早日打破;希望李总统所说的每句话,都能正确完整的经由传播媒体,让民众得知。”——李登辉学蒋介石,连媚外态度都学得亦步亦趋,所谓自由民主开放,又在哪里?

以上三点根本的、七点抽样的,一共十点,都是李登辉学蒋介石的杰作。由此可见,所谓“学者形象”,原来只是“学蒋介石者的形象”而已,以为李登辉是好人的人,其实都给他骗了。

李登辉学蒋介石,当然不止于以上十点。有心人只要心领神会,就不难发现随处可见玄机。以今年李登辉下令双十阅兵为例,花费民脂民音,账面上的是两亿四千万元,账面下的还不知有多少。花这么多钱干什么?说开国大典要庆祝吗?英美民主国家从来没时兴过这种耀武扬威!李登辉这样蛮干,所为何来?说破了,学蒋介石而已!我看到一张李登辉亲率军头们出场的照片,只见他一马当先,昂首阔步而前,最特殊的,是他双拳紧握,一派日本军曹模样,毫无“学者形象”的文化气质,连追随他的“儒将”们,都凶不过他。看着照片,我哈哈大笑,乃代李登辉题辞如下:

我学蒋公,登高自卑;

我学蒋公,心慕手追。

独裁在握,民主口吹。

若微斯人,吾与谁归!

1991年12月17日

李登辉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写完了《李登辉学蒋介石》一文,意犹未尽,再就李登辉学蒋介石,学得青出于蓝、甚至比蒋介石还蒋介石的部分,另写一文。

一、在蒋经国一死、李登辉以“副总统”扶正时候,纵然“总统”不论正副,都是伪法统非法取得,但既习以为常,人们也就安之若素,所以对“副总统”继任为“总统”,并无异辞。但在党主席方面,却可议者多。因为执政党的头头和国家的头头二合一的干法,并非民主政治常规,极易形成一党独裁与领袖专制。而国民党自从1938年总裁制出现以后,蒋介石党政头头二合一,一以贯之垂几十年,蒋经国在乃父死后跟着二合一,又十多年,把中国民主政治予以双杀。所以,为了民主发展,党主席和“总统”二合一的干法,实在应该趁蒋经国之死,予以废除。李登辉本人,如果不学蒋介石父子,就该示天下以大公,立裁党权,归政在堂堂正正“总统”名下。但是,他却有私心,在蒋经国一死就抢夺党主席之位。虽然,党主席若被蒋宋美龄之流夺去,也令人厌恶,但这并非就是李登辉该抢的正当理由。正当的情况乃是李登辉该趁机登髙一呼,带头裁抑党权,使不再党政不分。而从事作业的党棍如宋楚瑜、赵少康之流,苟对民主政治发展有丝毫天良,也不该如此扶同为恶才是!但李登辉为恶若崩,先违反党的制度,干上了党头头。按照制度,党主席应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照时间,要在五个月后才召开,又何能由中央党部提前推举出“代理主席”?何况,纵蒋介石生前,在孙中山死后,长达十三年之久,才当上党头头。在这十三年间,不论蒋介石如何炙手可热,但形式上还是集体领导、还是不设领袖的。李登辉何德何能,竟可在蒋经国死后,轻易取得蒋介石等了十三年才取得的名器?按政治常规,总统兼任党主席即不能超然于党争政争之外,对党来说,会引起内斗;对“国家”来说,会引起内伤,事实上对党对“国都”不好,蒋介石父子已为我们证实了六十年,如今不趁蒋经国之死清场,反倒变本而加厉之,这种蒋介石的门徒,纵蒋氏复生,也将甘拜下风吧?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二、蒋介石在抢夺党头头之前,虽动用党内宣传力量,但还不能完全得心应手、还有个“分寸”。但李登辉却不然。他先取得代理主席身份,动用党内宣传力量,为一己造势。试看国民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时,人手一册的《众望所归——海内外各界衷心支持推举李登辉先生出任中国国民党主席》一书,看看其中“特就近日来经大众传播媒体报道者汇编成册”的干法,从“农田水利会员”到“瑞典华侨组织”,一网打尽,巨细不遗,就知道当年的蒋介石绝对无此气派!何况在造势之中,高等知识分子的推波助澜是少不了的,外界的帮闲文人也少不了的,但李登辉比起蒋介石来,在这方面更无孔不入、无远弗届,试看澳洲昆士兰大学的一名台湾教授邱垂亮的曲学阿世之言,便见端详。邱垂亮竟说:“不让李登辉先生同时当上党主席”,“这是多么危险,多么违反台湾民主政治发展潮流,多么不合基本民主宪政伦理规范的看法和做法啊!”这种公然违反党政分离民主政治常规的开倒车怪论,真不知邱垂亮这种政治学教授是在哪儿学来的!——高等知识分子作践学术,为当政者造势如此,真可说是士林之耻!当年蒋介石搞独裁,虽有不肖文人宣传法西斯,但未闻有“澳洲昆士兰大学教授”级的来谄媚,今天李登辉却可超蒋介石而上之。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三、蒋介石在孙中山死后等了十三年才夺得党头头之权,时间在1938年4月1日,不过,纵使蒋介石大权独揽,在当时党章中还在“设总裁一人”外,另设“副总裁一人”,以分其权,这在1938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修正中国国民党总章”中第27条白纸黑字说得清清楚楚。但是,五十年后的李登辉呢?他在党内,碌碌无功,但夺起权来,一马当先;分起权来,吝窗不肯,连个副主席的样板都摆不出来,这种作风,虽蒋介石亦瞠乎其后也!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四、国民党党章中除去“副总裁”,是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决定的,时间已是1945年,上距“孙总理”之死,已二十年。换句话说,蒋介石是在孙中山死后等了二十年、策划了二十年,才完完全全当上了没“副总裁”分他权的总裁,党头头之得来,形式上已二十载于兹!至于党头头以外在政治上做政府头头——总统,则等得更久,是1948年5月20日的事,上距孙中山之死,已在二十三年之后。但是,李登辉呢?他在蒋经国死后荣登党主席和“总统”,双料合一,前后只是顷刻间事!蒋介石阴谋多年、觊觎多年的名器,李登辉一夕之间轻易得之,如此时运,蒋介石岂非望尘莫及!何况,“总统”名器,蒋介石首任之日,是两千四百三十位国民大会代表,依照“中华民国宪法”选出来的,干了八年以后,才改用“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不受宪法第47条连任一次之限制”、才一再用非法国代非法连选他连任。可是,李登辉呢?他一切都坐享其成,所有非法的路,都由蒋介石代为碾平;所有不太听话的异己,都被蒋介石先行消灭,临到头来,李登辉只要沿门拜访于非法老国代,他就顺利当选了,他的非法性虽然更高于蒋介石,但愚蠢的台湾人民却感受不到。当年纵以蒋介石的处心积虑、经之营之,在首选“总统”之日,犹有在场三百零四位“国大代表”不肯投他的票,但是,李登辉呢?他所面临的“猪仔议员”全老朽了、颓唐了,钞票一洒、好话一哄、用民进党从旁一吓,就几乎全体一致,投他的票了。这种局面,蒋介石能不气结吗?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五、蒋介石每在总统选举之前,学袁世凯搞筹安会式“劝进”的丑剧,此起彼落。一会儿党内一致“劝进”、一会儿国大群相“劝进”。李登辉如有真心于民主品质,就不该追随蒋介石再搞丑剧。但是,他不但追随,并且快马加鞭,一会儿一百二十六个“立法委员”联名“劝进”、一会儿四十二个“监察委员”联名“劝进”、一会儿二百二十一个侨团联名“劝进”、一会儿“全国总工会”四十余个理事联名“劝进”、一会儿八千零十五个“国内外各界及敌后地区”联名“劝进”。……一波又一波,真可谓丑态毕露。到处是一片“兹为巩固国家领导中心,赓绩推展自由、民主、均富、统一中国,为实践三民主义而奋斗,同仁等谨一致拥护李总统登辉先生竞选连任第八任总统”之声,完全没有民主政治的正常现象,看了令人倒胃之至!蒋介石出身流氓,无识无知,搞这套把戏,犹可理解;李登辉出身高等知识分子,受西方民主洗礼,却走蒋介石之路,就真不可原谅了。从所受西方民主洗礼的比例上看,其丑陋更浮于蒋介石。——蒋介石是不知其丑而搞丑剧,李登辉却是明知其丑而搞丑剧。至于动员媒体,搞“恭迎恭送”、搞“举国欢腾”、搞“登辉维新”、上“大智大仁大勇”尊号,甚至“英明睿智”种种肉麻,也一体出场,连同民进党主席都以“英明”相誉,纵蒋介石在世之日,他也无此廉价而得“米汤大全”过。至于打开报纸,每天都有大幅劝进李登辉的广告,更是葑菲不遗。国民党《中央日报》上,由马屁精石永贵带头,所刊广告尤多。1990年1月12日刊出“中华民国——一贯道总会理事长张培成”领衔的大广告,这还算是民间机构的,广告费就算是私人出的可也。但是1月10日的大广告,分别由“国立故宫博物院院长”秦孝仪、“国立编译馆馆长”曾济群、“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馆长”张俊杰、“国立台湾科学教育馆馆长”陈石贝、“国立中央图书馆馆长”杨崇森、“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馆长孙德彪、“国父纪念馆馆长”王清波、台北市立图书馆馆长吴清山、台北市立美术馆馆长黄光男、台北市立社会教育馆馆长刘德胜、台湾省立博物馆馆长吕木琳等领衔,可就来得溪踐。这些都是公家机关的头头,他们联名拍马屁,钱从何出?是报公账还是报私账?若是报公账,公家的钱岂可这样开支?若是报私账,你相信吗?凡此种种细部“劝进”现象,皆蒋介石“老辈当前甘俯首”者也!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六、蒋介石虽独夫专政,起初选起“总统”来,也酌演民主假戏,由同党的居正陪他竞选,纵然他得票远高于居正,但假戏还是要意思一下,居正也得了二百六十九票。但是,李登辉呢?却连意思都不意思了。李登辉出面抢“总统”,严禁党内如林洋港等出来与他陪选,这就连四十一年前都不如了。四十一年前选“总统”的时候,推出的“总统”候选人名单,是蒋中正、居正两人。国民党为了演民主的戏,还同党人士,推出二名,互相争“总统”宝座呢!四十一年前的国民党,还有这种假开明的戏路,难道今天就要定李登辉于一尊,不做第二人想了么?并且,这种假戏,精益求精,蒋介石后来再选“总统”,还弄出社会贤达如莫德惠之流来陪他演,纵然他得票远高于莫德惠,但假戏还是要意思一下。另一方面,自由派学者也会陪着演假戏。例如胡适就公开投莫德惠的票,而不投蒋介石,以示支持一党独大以外的“总统”候选人。可是,今天呢?李登辉在独夫专政上,虽然不足比蒋介石;不过,一边号称开明民主,一边在“总统”候选人上“只此一家”,连假戏都不演了,这种独夫专政,蒋介石却比不上他呢!同时所谓自由派学者,竟也众口一声,推出李登辉,不做第二人想,也连假戏都不演了。比起前辈帮闲文人来,他们可真干脆得很呢!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七、蒋介石抢“总统”做,虽予智自雄,但在程序上,能演的假戏,只要无伤其威权者,还是多少按规矩来的。试从他首次选举,便可看出。先是国民党临时中全会1948年4月6日下午4时举行第二次大会,总裁未出席,由孙科主持,做成决议案三点。三点的内容是:一、接受中常会研究的结果报告,一致拥护蒋总裁为第一届“总统”候选人。二、遵照蒋总裁指示本届“总统”、“副总统”之选举,本党不决定候选人,本党同志在国民大会中得依法连署提名,参加竞选。三、下届“总统”、“副总统”竞选,本党竞选的都要由党提名。本党应在下届国大院会前三个月,召集本党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候选人。可见四十一年前那次,蒋介石的确有一种假开明的戏路,“本党不决定候选人,”而只要获得国民大会的连署提名,即可人人得而选之。并且这种决议案,尽量与党章若合符节。但是,李登辉却不然。他发动由中常委公开签名表态。——在他出席中常会离席后,大家别走,由倪文亚发言指出,本次临中全会唯一的目的,是推举李登辉主席为第八任“总统”候选人。两年来,李主席主持“国家”政务非常成功,不仅海内外军民一致赞扬,国际人士也一致钦佩。今后六年,对“国家”非常重要,今后六年也是开创“国家”更光明前途的时刻,李主席是第八任“总统”最适当的人选。全体中常委一致签名拥护李主席竞选第八任“总统”!倪文亚发言后,全体出席中常委即依排名顺序开始签名。而一向不开放媒体采访的国民党中常会,也在暗设伏兵下,早已招来了三家电视台和各报记者拍照。在强烈的灯光下,中常委一律无所遁形,而一一签下了大名!接着由中央评议委员会主席团当天举行会议,推请“总统府”资政陈立夫担任主席,会中通过提案,建议中评会在临中全会中,向中央委员会推荐李登辉为“总统”候选人。于是,首开先例的双料“交心”方式,大功告成。如此风光、如此新速实简的快马加鞭,纵蒋介石复生,也逊谢不遑也!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八、李登辉当上“总统”后,口口声声不做强人、信誓旦旦回归“宪法”,并以废除临时条款招徕各界。事实上,此骗局耳!首先,李登辉自己之得天下也,法源非他,就来自非法的临时条款、就来自非法的万年“国代”,他当选成为“总统”,是双料非法。临时条款形式上虽然在肆虐四十三年后,被万年“国代”三读通过废止,但它的作用,正如国民党中央社通讯稿所赞美的,乃是“功成身退”!而非吾人眼中的罪该万死!但是,临时条款形式上的废止身退,并不等于实质上的烟消云散,相反的,它正以无临时条款之名,在行临时条款之实。试看国民党今日大倡修“宪”,首先在3月27日,国民党中常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增修要点”,增修主要内容,“在订定中央民意代表名额之分配及当选名额之保障与限制。”在内容里,左一声“不受宪法第26条及第135条之限制”、右一句“不受宪法第64条之限制”、“不受宪法第91条之限制”,使我们看了,眼花缭乱。但是,根据常识,我们都可以知道,整个设计根本是违“宪”的。国民党在前言中虽说:“为因应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废止后,国家当前之需要,及维护宪政之正常运作,中华民国宪法有增修部分条文之必要。兹建议依照(中华民国宪法)第27条第1项第3款及第174条第1款之规定,于中华民国宪法本文之后,增列‘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云云,但是由于“国民大会代表”身份自行延长任期的自我违“宪”,一切职权之行使,自然也就违“宪”、违“宪”、统统违“宪”了。其实,整个的局面,根本就是朝野大违“宪”。以“立法委员”为例:民进党说按照“宪法”,“立法委员”三年一选,老贼们却一干三四十年,依法无据,此说于义至正。不过,老贼这种自行延长任期的干法,只要有利可图,小贼也照样跟进。试看1978年12月16日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蒋经国立即根据违“宪”的临时条款,将选举延期举行。并宣布在“选举延期举行期间,暂仍由原增额选出之中央民意代表继续行使职权”。在这一命令下,小贼们的任期,一下子就不是三年了,而自行延长两年了。延长两年与延长三四十年,其违“宪”则一。当然,这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只是两步笑三四十步罢了。民进党又说回归“宪法”,废除临时条款,此说于义也至正。不过,今天民进党能够大量做中央民代、能够大量参选中央民代,所以有这些机会,却是国民党不守“宪法”、搬弄临时条款而来的,追究起来,十分滑稽。因为若守起“宪法”来,“宪法”第64条明文规定“立法委员”,各省、各直辖市选出者,人口在三百万以下者五人,超过三百万者,每满一百万增选一人,则台湾能选出的名额,不过三四十人而已。但今天的一百三五十人的名额,又从何而来?来处无他,违“宪”的临时条款第6条而已!“立法委员”名额赫然如此,“国大代表”名额也依此类推。只要你我违“宪”,结局大家欢喜。由此可见,三四十年的老贼固然违“宪”,三年六载的小贼也有违一同,其为共犯也无异,所差者,长期短期而已。所以,今天认为修“宪”了,其实根本没资格修,仍是违“宪”而已。其结果,与用临时条款以自肥的情况无以异、与蒋介石的作风无以异。——蒋介石真阴魂不散也!“宪法”如此回归,“宪法”有知,自己都找不到家门了!其实以上所举,还不算最严重的。最严重的,乃是临时条款带来的临时条款心态。临时条款的真正罪恶,是它把“宪法”的内阁制予以架空,使“总统”可以根据它决定任何重大政策而不必向国会负责,形成比总统制还总统制,无异是变相帝制。这种罪恶,才是最致命的。四十三年的临时条款,在执政者发挥得淋漓尽致下,已经形成不论朝野,把“总统”看成庞然大物,看成身具实权、无所不在有求必应的老佛爷,这是绝对错误的!事实上,“宪法”中的总统“大权”多是形式上的、名义上的,因为他的“发布命令”,要经过“行政院长之副署”等手续,才能生效。一如日本天皇形式上、名义上,权不在小,但都须经过首相副署,才能动弹。故日本是典型内阁制,而非帝制。“中华民国”的政制,若真回归“宪法”,就得如是观。但是,自蒋介石而后,至李登辉今日大张“总统”之权,根本上,就是违反民主政治中“责任政治”的,弄得“总统”有权力、却可不向国会或任何人负责任。蒋介石是19世纪的人,但20世纪的李登辉再以“总统”身份大权在握,那就更要不得了。李登辉真正该做的,是当“总统”却“弃权”——放弃不该“总统”有的权力,这才是他的历史使命。历史上伟大的总统往往在重要关口是放弃权力(如华盛顿),这种总统的伟大,正在于他为了历史使命而树立视权力如敝屣的典范。李登辉的渺小是,他不明此理,他不能以身作则去一反蒋氏所为,反倒何德何能强自沐猴而冠!他所作所为,不是“弃权”而是更进一步的“夺权”“揽权”“扩张‘总统’之权”,从时代对比上看,他的开倒车作为有甚于蒋介石者。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九、李登辉做“总统”却更进一步的“夺权”“揽权”“扩张总统之权”,光从一些小动作就可看出来。试看依据“宪研会”组织纲要第4条,明定“本会以第一届国民大会全体代表组织之”,蒋介石是“国大代表”,他当“宪研会”主任委员,依法有据!但李登辉并非“国大代表”,他怎可公然违法干主任委员?又如依“宪法”第53条“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既已经成立了大陆工作会报,李登辉又何能交议另行成立大陆政策指导小组?“行政院”既有了大陆委员会,李登辉又何能下令另行成立国家统一委员会?何况,既口口声声废除了临时条款、回归“宪法”,又怎能出现这种“宪法”规定以外的以“总统”当主任委员、“行政院院长”当副主任委员的黑机关?又如“行政院”明明早就有了“新闻局”,李登辉又何能另搞什么“总统府”发言人室?“总统府”秘书长蒋彦士在“立法院”预算委员会招供,“总统府”1992年度岁出预算,共编列七亿零六百六十四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列九千八百八十九万一千元。而其中一亿一千多万元,主要原因在因应新闻发布业务!可见民脂民音,在怎样浪费中!……凡此种种,都不难看出李登辉简直比蒋介石还大手笔,他为了“夺权”“揽权”“扩张总统之权”,小动作已在蒋介石之上。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十、李登辉在行政上不遵守体制,在党务上,也有违一同。最明显的例子是他不依党章每年如期召开三中全会。据1991年12月2日《世界论坛报》报道:“国民党于1981年‘七七’抗战纪念日举行‘十三全’大会,并随即召开一中全会,改选中常委,随后又于1989年召开二中全会,1990年2月召开临全会,此后即未再召开中全会。按照党章规定,中全会每年应在中央党部所在地召开一次,则三中全会理应在去年即召开,今年应是四中全会,但至今已12月了,仍末见召开的迹象,引起党员的相当不满,究竟中央搞什么‘飞机’,连三中全会都不敢召开,可说已严重违反党章规定。”“过去蒋介石担任国民党总裁时,最遵守党章规定,除非有特殊事件发生,否则每年一定会召开一次中全会,讨论党国大事。蒋经国担任主席时代,初期也很少违反党章规定,至晚年因体力较差,无法站立太久,曾有连续二年未开中全会的纪录。如今李登辉体力甚佳,又无特殊情事发生,何以竟不召开三中全会?”“说穿了,是因目前以李登辉为首的主流派尚未能有效掌握中全会,唯恐遽然召开会出现难堪的局面,重演去年2月临全会的历史,尤其中常委究应如何改选产生,主流派更难以掌握,所以干脆不开。”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李登辉比蒋介石还蒋介石的作风,当然不止以上所列举的十点,以上十点,只是抽样而已。

总之,李登辉以一名庸碌的台湾人,得地利人和之便,在天时不利蒋家王朝时刻,因缘际会,脱颖而出。但他毕竟是蒋氏主子的“选民”,蒋氏主子选出他来,一定在本质上符合主子之意,才能中选。由于人们厌恶蒋氏,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故只注意蒋氏父子的可恨,而忘了注意他们选出的奴才的可怕。李登辉的“学者形象”使人绝难看出他其实师法蒋介石,得其真传。其实在许多方面,他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我为点破这一真相,特写此文。

临文之末,我想起李登辉还做了一件蒋介石都要藏拙的事——“钦定”起招牌歌来。被他“钦定”的歌是张雨生唱的《我的未来不是梦》,头四句是:

你是不是像我在太阳下低头,

留着汗水默默辛苦的工作,

你是不是像我就算受了冷落,

也不放弃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四句使我想起,这岂不正是蒋介石对李登辉的倾诉吗?老子当年在太阳下辛苦工作打天下,几十年下来,退守台湾,备受世人冷落,但仍不放弃自己的小朝廷、自己想要的生活。如今人之云亡,被你小子捡了便宜,变成我的过去只是梦了,真不甘心啊!不过,由于你在经国死后,公然表示你的行事所本,“有两位高人:一位高人就是我的老师经国先生,第二就是我每天早上起来都要祷告。”足见你师事经国,与上帝并列,而经国乃得自我的家教,可证你行事是学自我蒋介石的,孺子可教、孺子可教!何况你青出于蓝,比我蒋介石还蒋介石呢!蒋家家风,师承有人,投蒋报李,真不朽矣!

1991年12月19日

评李登辉指示《“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

1992年2月28日,是二二八事件四十五周年,国民党官方“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特于此时推出《“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震动中外。对这报告,人们只能浮光掠影的谈论它,没人能深人的批评它,更不能站在学术的立场批评它,我乃作此文,以矫时弊。

报告全名是《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以下简称该报告。

官书与学术的缠夹不清

该报告以学术报告为外衣。不过,一拈出学术,写作者就得用学术规格先做自律,而别人也会援学术标准以律之。不幸的是,该报告的学术性,在起点上,就先出了问题。

第一,它是官方拿钱弄出来有政治目的的官书。——该报告在《前言》中说,报告之产生,乃是“李‘总统’登辉先生”教请“邱资政创焕先生”探讨后,“指示‘行政院’”而来。“行政院”遂“成立‘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项目小组’,请施副院长启扬先生担任召集人……议决:为抚平历史伤痕,消弥(李敖按:该是“消弭”,不是“消弥”,施启扬诸公的国文程度太差了)省籍间误会,宜另成立‘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邀请社会公正人士及学者专家,根据国内外有关资料,撰写‘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公诸于世”。由此可见:报告的制作,本是基于“抚平历史伤痕,消弭省籍间误会”,政治目的是毫不遮掩的。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官方花了民脂民耷一千万新台币以上。既然政治目的如此毫不遮掩,该报告的学术性,在中立上面,恐怕就先可议。

第二,它是官方拿钱弄出来的“当代史”。——该报告在性质上,与中国历史上官方拿钱开史馆叫学者修史无异。不过,按照传统开史馆修史的规格,所修乃是“前朝之史”,并非“本朝之史”;若“本朝之史”由本朝御用文人来修,其不能公正,乃属当然,又何况官方拿钱,成立临时编组的小史馆,专修为“抚平”什么、“消弭”什么而来的“当代史”乎?所以,该报告的学术性,在程序上面,恐怕就先可议。

第三,它是官方弄出来的学者的政治著作。——正因为有前面第一、第二两点的情况,所以,该报告的写作班子,是官方弄出来的乖乖牌。该报告《前言》中也不讳言,它说:“‘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组……系由行政院遴聘社会贤达及学者专家组成,于1991年1月17日正式宣布成立。研究委员为陈重光、叶明勋、李云汉、何景贤、张玉法、陈三井、迟景德、赖泽涵等先生,并推陈重光和叶明勋两位先生为召集人,赖泽涵先生为研究报告撰稿总主笔。”由此可见,既由“行政院遴聘社会贤达及学者专家”,自是官方弄出来的无误。现在,翻査一下他们的资历,我们便为之恍然:

委员兼召集人:陈重光——台湾电视公司董事长

委员兼召集人:叶明勋——私立世界新闻传播学院董事长

委员:李云汉——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代主任委员(现已真除)

委员:何景贤——中华语文研习所所长

委员:张玉法——“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委员:陈三井——“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兼所长

委员:迟景德——“国史馆”纂修兼征校处处长

委员兼总主笔:赖泽涵——“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研究员:吴文星——“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研究员:陈宽政——“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国立中正大学”社会福利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许雪姬——“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研究员:黄富三——“国立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研究员:黄秀政——“国立中兴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兼系所主任

兼任研究员:方惠芳——私立高雄医学院中国现代史讲师

兼任研究员:陈美妃——“国立台北工专”共同科讲师

兼任研究员:简荣聪——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主任委员

从上面这一“行政院遴聘”名单里,我们看到该报告的学术纯度,根本就是有问题的。讲学术、写学术报告,要靠学问,“社会贤达”掺入其中,还学什么术?陈重光是勾结日本人的高级“养乐多”流氓、叶明勋虽是好好先生,但长处在讨漂亮太太,一生与学术无干,把这些“社会贤达”摆在前面已属不伦不类。至于以下的“学者专家”,除总主笔赖泽涵外,无一是二二八历史的研究者,反倒不乏国民党史观下的护航大王,像李云汉、张玉法之流,他们的著作,充斥着曲学阿世的痕迹,“遴聘”出这种货色来研究二二八,学术何辜啊!所以,该报告的学术性,在纯度上面,恐怕就先可议。

“公正及可信度”实在有问题

上面所举的现象,基本上,注定了该报告的起点就先出了问题。今年1月17日,叶明勋在记者会上说:“二二八事件的研究报告,内容将着重在事实的陈述及学术性的研究分析,没有个人的感情成分及主观意见,以力求客观公正及可信度。”这些自许,揆诸实际,是达不到的。相反的,该报告处处倒是“个人的感情成分及主观意见”,距离“事实的陈述及学术性的研究分析”,常常背道而驰。试看它在《前言》中,开宗明义,就定位在二二八事件“不仅使当时本省不少士绅与地方精英丧生,且导致若干无辜民众之财产损失与牢狱灾厄”上面,从学术观点上看,这种“研究分析”,就是“感情成分”带来的“主观意见”。二二八事件,大体上,是以台湾暴民滥杀开始、以国民党部队滥杀结束的恐怖事件,中间奉陪了善良外省人和善良本省人一家一路的哀呼与血泪。不问缘由、不问谁先开始滥杀,就先局限在台湾精英的丧生上面,在学术上,这是不公正的、可信度要打折的。台湾精英的丧生固是“事实的陈述”,但外省精英难道没死人?

试看《大溪档案》中,“台湾二二八事件”第142页到114页主犯名单——“办理人犯姓名调查表”:

办理人犯姓名调査表

姓名/略历/罪迹:

王添灯/一、省参议员,二、三民主义青年团台湾团台北分团干事长,三、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理事/一、阴谋叛乱首要,组织伪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自任宜传组长。二、号召前受日本陆海空军训练之青年加以编组以为扩大叛乱之武装力量。三、控制广播电台。发表叛国言论,提出三十二条件,鼓动民众附和其行动。四、密组伪新华民国政府。

徐征/一、私立延平学院教授,二、中共台湾省丁作委员会委员/一、奸伪首要。二、组织国语讲习会,从事吸收社会青年,以为奸党外围群众。三、组织瀛青社,吸收知识请年及大学学生,扩大活动。四、策动延平学院学生叛乱。

李仁贵/一、台北市参议员,二、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理事,三、伪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兼调査组长/一、阴谋叛乱首要。二、提议将国军武力完全解除,治安由伪处理委员会维持。

徐春卿/一、台北市参议员,二、伪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反对日产标售。组织日产租户联谊会,扩大反对政府措施。

陈炘/一、前日本皇民奉公会台中州支部生活部长,二、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理事/一、阴谋叛乱首要。二、接收台湾信托公司。

林茂生/国立台湾大学教授,/一、阴谋叛乱,鼓动该校学生暴乱。二、强力接收国立台湾大学。三、接近美国领事馆,企图由国际干涉,妄想台湾独立。

宋斐如/一、《人民导报》社长,二、奸伪要角/一、阴谋叛乱首要,组织台湾民主联盟。二、利用报纸抨击政府施政,竭力暴露政令弱点。

艾璐生/一、《大明报》发行人,二、奸伪要角/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利用报纸抨击政府施政,强调省政改革之必要,煽动人心不满现实。

阮朝日/一、新生报社总经理,二、奸伪要角/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利用报纸从事于奸伪活动。三、利用报纸发表挑拨离间军官民情感。

吴金炼/《新生报》编辑/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利用报纸从事煽动群众,挑拨离间军官民情感。

廖进平/一、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理事兼经济组长,二、伪二二八事件处理会委员/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向美国驻台领事馆提出“将此次台湾二二八事件真相,向国内及全世界报道,并请予主持公道”之辱国要求。三、经常利用该协会定期讲演会,发表抨击政府不满现状,挑拨官民之荒谬言论。

黄朝生/一、台湾省市参议员,二、伪二二八事件处理会委员台北兼救护组委员,三、台湾省政建设协会理事兼财政组组长/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勒令各公私立医院,不得为受伤外省人医治。三、阴谋组织伪“新华民国”政府。

林连宗/省参议员/一、阴谋叛乱颠复政府。二、强力接收台湾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并自任院长。

王名朝/一、台湾省铁路管理委员会职员,二、奸伪要角/一、鼓动铁路员工罢工响应叛乱。二、鼓动控制铁路交通,运输叛军向各地增援。三、联络南北沿线铁路员工扩大叛乱。

施江南/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理事/阴谋叛乱首要。

李瑞汉/律师/阴谋叛乱首要并强迫接收法院。

李瑞峰/同上/同上。

张光祖/台北大流氓首领/一、策动杀害外省人首要。二、领导爪牙协助暴乱。

堀内金城/工业研究所技师,日本留台地下工作者/一、策动台人叛乱。二、组织日本地下间谍网,侦探我军政情报。

植崎寅三郎/日本留台地下工作/同上。

上面这个主犯名单表,除最后两名日本鬼子外,其他十八名都是中国人。该报告写作草率,首先把表中原文擅加改动,例如“王添灯”下擅加“四、处委会委员”;“艾璐生”下把原文“强调省政改革之必要”写成“强调有政治革新之必要”最后把“植崎寅三郎”错写成“植崎‘宝’三郎”,宝里宝气,完全不符合学术著作起码的诚信与谨严。至于明明十八个中国人,该报告却四次提到是“十七人”,说“十七人中多数参加一、二种政治团体”、说“最后二人是日本间谍,其余十七人均系阴谋叛乱者”、说“十七人均在国军于9日进驻台北后不久被带走,从此失踪”。……可见连基本的算术都出了问题,真是太粗心了。

十八人中,其中第二名“徐征”和第八名“艾璐生”,明明是外省人,按精英标准,徐征做到“教授”,不可谓不是外省人精英;艾璐生是《大明报》编辑、主笔,照去年6月25日当时《大明报》创办人邓进益(台湾新庄人)的口述,艾璐生“曾任燕京大学副校长”、“学养文思均极优异”,也不可谓不是外省人精英。试问这些外省人也都牺牲了,该报告《前言》劈头就局限在本省精英的损失上,这叫公正吗?不但排名第二、第八的外省人死者不瞑目,连背榜的两名日本“精英”,恐怕也要大骂“马鹿野郎”呢!

由此可见,在“事实之陈述”上,该报告显然并不正确,也不公正。随之而来的“学术性的研究分析”,自然也就出了问题。“个人的感情成分及主观意见”可以用来搞政治宣传,但是绝非学术!

该报告的缺点与错误,上面所写,只是大者,其他简直写不胜写。在李登辉的指示下,他们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报告,但在真理维护上,却歧路亡羊。

综观该报告的根本缺点与错误,有两个方向,第一是以虚论坐实陈仪;第二是强调外省人杀本省人。前者符合国民党官方嫁祸陈仪、由陈仪做替罪羊的一贯老套,讨官方的好;后者配合今天“台湾人出头天”“西瓜靠大边”的一面倒现实利害,讨本省人的好。这两个方向,都是预设立场的,与追求真相真理的学术研究态度,完全不符。这种讨好现象,在该报告中,不论举例抽样、不论用字遣词,都随处可见。

1988年2月22日,共产党出身的国民党“总统”李登辉在中外记者会上宣称,二二八事件是历史上台湾光复不久所发生的一个悲剧,应留给历史学家去研究;与李登辉若合一契的国民党员赖泽涵,也在《“二二八”省思》中宣称,二二八“这件事不由学者研究是不行的”。如今,三年下来了,我看到国民党钦定出来的学术研究,竟草率如此、偏颇如此,我忍不住要拿出证据,谴责他们。

18世纪法国戏剧家德图什(PhilippeDestouches)说得好:“缺席的常是错的。”(Lesabsentsonttoujourstort.—Theabsentarealwaysinthewrong.)在今日蒋家余孽当道、二二八成为本省人一面倒的显学中,陈仪墓草久宿,成为缺席者,自然打成错的一方;而外省人成为少数,少数也常是错的,自然也沦为错的一方。这种干法,从政治斗争而言、从省籍情结而言、从感情亲疏而言,我可以理解;但我不能理解的是,用学术作外衣、还满口公义,这就太恶心人了。

从公义角度上,对一些本省人说来,他们在公义上犯了一件道德的过失,就是只为自己人被害而大声,却为自己人害人而沉默。例如他们为外省人欺负本省人四十年而大声,却为台湾人欺负高山族四百年而沉默;为二二八外省人杀害本省人而大声,却为本省人杀害外省人而沉默。他们今天口口声声要“主动公布真相”“交代杀害经过”“弥补一切损失”,但对本省人杀外省人、打外省人、赶外省人、抢劫外省人、轮奸外省无辜妇女等等“真相”、“经过”、“损失”等等,却一字不提,在公义标准上,这总不是以公义自命的人应有的态度吧?以这种褊狭的公义来号召和平、抚平伤痕,这种号召与抚平,未免太可疑了吧?这种公义,未免太糟蹋了吧?

其实,最糟蹋公义的,还不是本省人,而是一些心态离奇的外省人,外省神棍周联华说:“我不够资格代表任何人,我只是跟我有同样心态,从民国三十六年以后来的,把这块土地当做自己的土地,希望不分省籍,只有一条心来爱台湾、建设台湾,也希望有一天会回大陆,一起建设大陆中的一个人,我代表着他们向所有二二八的受难家属,尤其是因着误解而造成二二八事件中受伤害的本省同胞道歉,说声:‘对不起,请原谅!’”外省政客林正杰说:“真正负责的态度是政府及外省籍第一代、第二代都应公开诚心认错道歉,二二八事件不应以个别历史事件视之,必须把它当作是在台湾‘老移民’与‘新移民’间的冲突、对立与矛盾,因此,对受害族群的全面平反与抚慰是政府及新移民(包括外省第二代)的最大责任。”……这些神棍政客眼中的公义,我们是绝不接受的。试看“三十六年以后来的”外省人也好、“外省第二代”也罢,也们对二二八事件,没有任何责任与罪过,为何要变成罪人一般,由神棍政客带领着向别人道歉?——神棍周联华、政客林正杰撇开二二八事件中受伤害的外省同胞不谈,反倒按住外省同胞的脖子,强迫道歉,这种偏颇与伪善,总不是耶稣所期许的吧?也总不是任何街头大小霸王所心服的吧?

我的立场最后声明一下:我是只谈二二八的真相真理的,无关本省人与外省人。我虽是外省人,但在我的笔下,哪一省的人我都骂。在我眼里,只有好坏之分,没有省籍之别。虽然,在外省人当权派迫害本省人之际,我站在本省人被迫害的一方,曾为义助本省人而坐过牢、受过难,并且在本省人还不敢明目张胆的谈二二八之际,首先刊出谈二二八苦难反省的文字、首先刊出本省人被冤杀的文字,以开风气之先;如今,本省人出头了、胆大起来了,人人都会二二八了,扬眉吐气固是好现象,但扬吐之间,违反公义却是不应该的。人可以得意忘形,但不能忘掉真相真理,尤不可以披着学术报告的外衣,忘掉真相真理。

当年本省人被外省人违反公义对待时,我为本省人讲话,如今反之亦然。我写这一批评,正是本此公义,现身说法。古代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賊子惧;现代呢,却乱臣贼子作《春秋》而孔子惧了。在做人为人上,李登辉固是乱臣贼子,赖泽涵却好学深思、温柔教厚,并非乱臣贼子。不过,在真相真理上,高等知识分子不能勇于捍卫,则对真相真理也就构成扰乱戕贼了。“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我特予批评,以告世人、以告台人、并告泽涵老弟——匡其不逮,以成其美,泽涵老弟其许我乎?

1992年3月18日

李登辉“鸿禧山庄”贪污舞弊案调查报告

3月3日,李登辉的太太曾文惠、媳妇张月云,分别表示:

(一)、“难道当总统的人不能买房子吗?”

(二)、“他买房子只不过是阿公疼惜孙女的表现!”

(三)、“母女两人不能连个遮风避雨的处所都没有,因此才用一生的积蓄买了大溪的房子。”

(四)、“那不过是一栋二层楼的建筑,哪是什么别墅?”

(五)、却“被外界诬指与财团勾结”。

因此,她们婆媳二人,涕泗横流,泪洒会场。

不过,这种泪汪汪的口说方式,完全挡不住活生生的文证事实。下面就是文证。

一、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为财团图利

“鸿禧山庄”老板张秀政兄弟与其父张添根以国产汽车起家,接手来来饭店后,因该饭店占尽地利之便,结识朝野权贵,如虎添翼。在“鸿禧山庄”前任开发者失败后,转由张秀政取得开发权,与来来饭店前任经营者失败后,转由他取得经营权如出一辙。“长袖善舞、多财善贾”,自此来了外一章。

外一章中最别开生面的,是“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的第一客户。这一“总统”牌,确属无敌高招,不论在商业效果上或在官署行政作业上,立刻成为无坚不摧之万人敌;在违规违法上,也成了太上老君、石敢当。只要在“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的旗帜下,又有什么昂贵别墅卖不掉、什么机关作业摆不平呢?

拥李的闺秀文人周玉蔻,最近发表《李登辉和他身边的人》,盛赞“张秀政家族素有殷实、正派企业家族之名”,“殷实”、“正派”之下,

1992年4月5日这天,李登辉造访鸿禧山庄时,开发案已进行到一半以上。山庄上兴建的别墅,也卖出了将近百分之七十五。客户中,家乡在桃园的吴伯雄,很早就选购了山庄的一处宅宇。

但是,经查地政文证资料,事实却大谬不然。列表对照,一看便知:

周玉蔻所谓/事实乃是

(—)、1992年4月5日“鸿禧山庄”“兴建的别墅”已“卖出了将近百分之七十五”。/在第一客户李登辉尚未定购前,并无卖出兴建出之别墅之事。

(二)、吴伯雄“很早”就选购一处。/吴伯雄是在1993年6月30日购地,1994年9月才取得建照417号,已是第二年以后了。

(三)、1993年12月23日另外0.0858公顷山坡地“核定变更”为丙建。/核定变更的该批土地大部是国有水利用地,未按规定作水土保持,其变更为丙建及让售皆有问题。

(四)、1992年4月尾张秀政对李登辉说“好房子都被挑走了”,“不如在现有的空地上,另行规划。”/当时鸿禧山庄并未盖成屋出售,也无一片土地卖出,李登辉买鸿禧土地是第一人。何来“好房子都被挑走了”?

(五)、“在地政机关的文件上”,“共登记为五笔土地。”/只有四笔土地合并登记,其中1239-15土地虽经张秀政非法让售与李曾文惠,因属非法,所以至今仍无法合并于建筑基地地号中。

事实上,根据地政资料,李曾文惠及孙女李坤仪取得五笔土地时间如下表:

地号/面积/说明

1239-12/一、五一六平方米/〈丙建〉民国八十三年8月16日合并自1239-12、1239-19、1253-12、1239—22。

(一)1239-12/七四三平方米/〈林丙〉民国八十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八十二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八十一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二)1239-19/七八平方米/〈林丙〉民国八十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八十二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八十一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三)1253-12/六七〇平方米/〈林丙〉民国八十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八十二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八十一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四)1239-22/二五平方米/〈水丙〉民国八十二年12月23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八十三年1月17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八十二年12月8日购自张秀政。

(五)1239-15/六平方米/〈林丙〉民国八十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八十二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八十一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根据上表,可知

李登辉购买土地是在1992年12月11日(除五笔中的一笔外)。

对照起其他一百二十二户客户来,都在李登辉“武昌首义第一枪”之后才购买的,即使是李登辉的牙医石掌珠、李登辉的手下吴伯雄,也都在半年以后(1993年6月30日)才购买的。由此可见,正因为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才能起带头作用,达到为张秀政财团图利的“总统”牌德政。在商业效果上,此种登高一呼、光辉无比的广告成绩,自然是难以估计的。

二、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得官方方便

因为李登辉是“当今圣上”,圣上要买地,行政机关岂能不给方便?试从李登辉“鸿禧山庄”1239-22地号使用状况上,便可见一斑。

根据地政资料,“民国”

八十二年12月23日由水利用地变更编定为丙种建地。

八十一年12月7日分割自1239-3。

八十一年7月24日鸿禧购自中华民国。

八十二年6月30日张秀政购自鸿禧。

八十二年12月8日李曾文惠购自张秀政。

八十三年7月30日李坤仪受赠于李曾文惠。

该笔土地原是国有水利用地,经“国有财产局”于1992年让售给鸿禧。李曾文惠自张秀政手中购得该笔土地后短短十五天内就能变更编定为丙建。该笔土地原是1239-3国有水利用地,其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及让售时速与过程,完全逸出一般规格之外,除了李登辉,谁又有此特权?

再按周玉蔻所述:

于是,1992年4月底、5月初,登记购买鸿禧开发大溪鸿禧别墅的李太太曾文惠,成了张秀政的预售屋客户。

又说:

1993年12月23日,同样位于大溪乌涂窟段的另外0.0858八公顷山坡地,也核定变更为山坡地保育区丙种建筑用地。

事实上,早在李曾文惠买房地之时,“0.0858”这一山坡地,根本是国有水利用地,但就周玉蔻所说的“1992年4月底”到“1993年12月23日”两日期,其间相差十九个月零二十三天,鸿禧财团能够在李曾文惠“进场”以后,竟有本领施妙手,在十九个月零二十三天内,将该国有水利用地承购之并变更之,在土地使用分类上得到有利于自己的分类,除了李登辉,谁又有此特权?

三、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并入道路用地,大盖违建

再从李登辉“鸿禧山庄”1239-15地号使用状况上,更可见一斑。

根据地政资料,“民国”

八十年12月20日由林业用地变更为丙种建地。

八十一年12月7日分割自1239-5地号原经核准在案之道路用地。

八十一年12月11日李曾文惠购自张秀政。

八十二年1月30日李坤仪受赠于李曾文惠。

但是,这笔1239-15土地,直到今天因为是道路用地,依法不能合并于李宅的其他四笔土地之内,且

(一)、该住宅原核准之设计图并未占用此笔道路用地建屋。

(二)、该住宅之测量成果图并未使用此笔土地搭盖建筑物。

但在事实上,在该笔土地上,李登辉却堂而皇之的违建了住宅!整个流程是:

(一)、张秀政非法将该笔土地让售给李曾文惠。

(二)、李宅非法不按原核定建筑设计,私自扩建于该笔土地上。

(三)、测量人员视而不见,只测量合法部分,不管非法违建。

(四)、李登辉身为“中华民国”“总统”,却私心四溢,为求住宅美观合用,非法扩建住宅,并非法要求张秀政废除原核定道路用地,据为私有。

(五)、因此后来者有样学样,连战、蔡万才等等,皆购用道路用地,建为住宅,始作俑者是李登辉,主管建筑各级单位视而不见,除了李登辉,谁又有此特权?

四、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并入河川用地,大盖违建

上述“0.0585”河川用地,原来是国有财产河川,河川名虎豹溪。

虎豹溪原贯串鸿禧山庄北区,汇聚水福溪西行注入大汉溪而入海,十多年前尚流水清澈、长年不断。自“鸿禧山庄”高尔夫球场施工开山填溪,财团破坏,于今已面目全非。

虎豹溪属国有水利用地,区分编号为:1239-1、1239-4、1239-3。为了配合“鸿禧山庄”之开发,“国有财产局”取媚财团,竟同意共同开发此天然古溪,更同意将填平之虎豹溪1239-3,0.1031公顷土地以公告地价加四成,每一平方米不足新台币几十元之低价让售与鸿禧开发公司(1992年7月24日),不足一年(1993年6月30日),鸿禧又让售与张秀政。两年七个多月后,鸿禧土地已高涨至每平方米六万余元,周玉蔻笔下“殷实”“正派”的商人张秀政之炼金有术,使人叹为观止!鸿禧开发、张秀政及相关人士等等之复杂关系,是否有利益输送、逃漏税捐等不法行为,确值得有关单位详查。

虎豹溪被腰斩不是一分为二,而是被斩两刀,去掉首尾,而将精华地带0.1031公顷劈山填溪,又不改道,又不铺设涵管,因此使该溪首部0.0422公顷成为近二十米深之死水塘,其尾部0.0267公顷成为七十余米深之工程污水排放池——将好生生的一条国有的河,上下游不要,只要拦腰砍下的一段,硬要你卖给财团,并由李登辉取其中一块,去盖违建,这叫什么“民之所欲,常在我心”?难道把好好一条河砍成三段(两头作废),把中间一段填平给你盖别墅,是“民之所欲”吗?

财团的老板们,在短短不足一年时间内,能获得地政、财政、水利、建设等相关主管单位的高效率配合,其中包括让“零缺点”的李大“总统”可强取豪夺的在核准在案的河川及道路用地上,违反原核准设计图,搭建住宅;建好后,地政测量单位、建设主管单位视而不见,发给使用执照、测量成果,如此瞒天过海,视两千一百万岛上人民于无物,如此自私,是“常在我心”吗?

1995年10月4日《中国时报》登李登辉谈话说:“时报周刊说我的房子是在水利地,其实我的房子是在山头挖出来的,并不在水利地。”看了我们就水利地的举证,可知李登辉所谓“并不在水利地”是公然扯谎!不但就在水利地,并且还在水利地上大盖特盖拦住违建的围墙呢!

五、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以贪污舞弊手段,取得房地产

李登辉“鸿禧山庄”到底值多少钱,按照1995年10月1日《时报周刊》第九一八期的估算,价值是一亿六千六百万。但经查出的1994年6月20日桃园地方法院“公证书”,“房屋买卖”价款总金额只是区区的三百二十七万九千四百元!《时报周刊》估算建物造价三千六百万,即按造价让与,李登辉也是在不到十分之一的价款上(不到一折)取得,与一般房屋买卖行为,也大不相当。这不是怪事吗?

李登辉直到今天,回答的方式还是迂回的,就是他绝不针对“到底出了多少钱买房子”来讲出价钱,答来答去,仍是两种搪塞战术:

第一、他爱老婆、爱孙女,为她们买了房子。“难道当总统的人不能买房子吗?”

第二、他有钱买房子。

关于第一点,我们承认当“总统”有权买房子,并且买房子送给太太、送给孙女,也不失为一种有人情味的行为;至于第二点,他说他有钱买房子,却值得深查。

李登辉由“总统”府发声明稿,声言单是从1984年5月20日担任“副总统”起,到1995年11月止,政府依法给他的薪水,一共是八千七百四十三万八千零一十三元,除了基本开销,薪水都交由太太存在银行,试想这么高的薪水,加上年轻以来的储蓄,到了老年,难道买不起鸿禧这幢房子作为安身之处吗?

这一八千多万买房论,李登辉的大帐房刘泰英也印证无误。周玉蔻书中这样证实:“刘泰英是中国国民党党营事业管理委员会主委,他计算着,从政以来,积蓄累增,到近八年升任总统,李登辉存足的七八千万,支付鸿禧别墅的费用,绰绰有余。”

现在我们假定李登辉十二年间不吃不喝不买高球证、没有“基本开销”,净存了八千万元,“绰绰有余”支付“鸿禧山庄”费用,但是,在“阳光法案”申报下,还是问题重重,谎话还是圆不了。

李庆元《天机》一书中如此计算过:

依据《监察院公报》刊登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李登辉在八十四年1月9日申报的财产中,有存款一千三百六十万八千三百八十七元;有“有价证券”票面总价额七百零八万三千零七十元;另有申报钻石、翡翠价额一百八十万元;以及高尔夫球场会员证价额一千一百二十一万元。光是这四笔李登辉自己申报的财产即达价额三千三百七十万零一千四百五十七元。这个数字应再加上八十四年元月到11月李登辉的薪水约九百五十万元,合计为四千三百二十万零一千四百五十七元。大家应注意,李登辉买别墅,以及将别墅赠与孙女李坤仪,都是八十三年以前的事,所以这四千三百多万元是李登辉买了房子以后还剩下的积蓄,不能跟李登辉有无能力买得起大渓别墅混为一谈。

总统府新闻稿称李登辉到八十四年11月止,十二年来有收入八千七百四十三万八千零一十三元,如扣除其购屋后的积蓄,剩下四千四百二十三万六千五百五十六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为李登辉设计装潢的人员透露,李登辉大溪别墅的装潢费用约花了两千万元,所以再予以扣除后,李登辉买这栋别墅的土地、建物和契税、赠与税等,只剩下两千四百二十三万余元。而据兴建大溪别墅群的建筑师透露及鸿禧集团内部人员指出,李登辉和连战钢筋混凝土造别墅的建物部分,连同其配备的瓷砖、地砖、中央空调冷暖气系统、进口按摩浴缸、中耳朵共同电视天线及安全警卫系统等,建物的一般售价每坪就达十万元。换言之,李登辉别墅三百六十四坪的建物部分售价应是三千六百四十万元。前述李登辉剩余的两千四百二十三万元,根本不足以支付,尚不足约一千二百万元。试问,李登辉是花多少钱买下这栋别墅的建物部分?

还有,这栋别墅的五百五十五坪建地,以及契税、赠与税部分,李登辉是怎么支付的?

依笔者在八十二年9月间,亲自到大溪别墅预售工地询价的结果,每坪别墅建地的价钱是十七万元。如以此时的行情来估算,李登辉别墅光是买土地的费用就应是九千四百三十五万元,就算鸿禧集团因李登辉的贵宾身份,给予打对折的优惠,李登辉也应支付四千七百一十七万元,这些钱李登辉从哪里来?他究竟支付了没?如没有,他是否以贷款的方式购买?(监察院公报中显示李登辉并没有贷款。)还有,如果李登辉接受打折,不论是七折、对折,甚至二折、三折,或者跟着鸿禧老板张秀政购买成本低廉的山坡地保育区,然后予以变更为建地,这是否涉及官商勾结,图利自己,并直接、间接让鸿禧谋取暴利?

以上仔细核算之下,可知李登辉的存款根本不足以支付三千六百多万的房价,他把全部存款两千四百二十三万丢下去都不够,不但不够,还欠一千二百多万。既然连房屋都买不起,又何能再付出两千万的装潢费用?又何能再付出契税、蹭与税等开支?只要仔细核算,一算就知道李登辉不但无法“绰绰有余”买房子,并且

一、房屋差价还欠一千二百万,

二、装潢费用还缺二千万,

三、土地费用还缺九千四百三十五万。

光以上这三项(还不算契税、赠与税等等),李登辉买房子的不足款项就在一亿两千六百三十五万以上。这样庞大的数字,试问李登辉如何付出的?根据他的财产申报,他并无贷款,那么钱从何来?难道又是靠未来“总统”的收入和不吃不喝不买高球证、没有“基本开销”来解决吗?这样子为了“房事”,他势必连任N次之多、连任到死为止,才能还清这一亿两千六百三十五万的亏空吧?

由此可见,李登辉在没有贷款情况下,绝对没有能力买他的“鸿禧山庄”,但他能买到,可见内情蹊跷,官商勾结。今年1月20日《中国时报》登:

李登辉表示,那栋房子土地的价格和当时任何人买的都一样,房子的造价比别人买的还贵,因为安全性的考虑比较多,有的地方建得比较特别。他买的时候订户还没有很多,后来因为媒体炒作他买房子的事,那个地区的房价涨了起码百分之八九十。

至于房价到底有没有折扣,李登辉说:“当了总统反而不好意思杀价、要求打折。”所以并没有折扣,一切正正当当,钱也是自己的。他认为,总统也享有一般老百姓购屋置产的权利,以自己的储蓄买房子给自己住,在中华民国可能是件新鲜事,但却是光明正大的事,而且是个好榜样。

既然如此“光明正大”,李登辉为什么不大大方方讲出到底房价是多少呢?可是他一直不敢说出口。

倒是一个旁证,给了我们一点线索。在李登辉“光明正大”后七天,1月27日的《中国时报》上登出:

行政院长连战的夫人连方瑀女士昨天表示,外界怪李总统买鸿禧山庄的房子实在很没道理,因为当初购买别墅时真的很便宜,一坪不到十万元,没想到李总统搬进去之后,价格飞涨到数十万元。

三天以后,1月30日,电视播出连方瑀的谈话,说他们那幢只不过花了三千万,是很便宜的。

这下子问题来了。据《时报周刊》第九一八期指出,李登辉的房子,土地值一亿一千万、建物造价三千六百万、装潢两千万,总值约一亿六千六百万,而对门连战的房子土地值九千七百万、建物造价两千万、装潢三千五百万,总值约一亿五千二百万。足证连战的房子纵使比较小,连方踽说也花了三千万,相对起来,对门比较大的李登辉房子,岂不至少也要三千万吗?但直到今天,我们只看到李登辉坐享暴利一坪“价格飞涨到数十万元”,却未见到他讲出到底房价是多少,甚至连三千万元也无法证明他出过。周玉蔻语带玄机的说:“三千万元,不够。五千万左右,是合理的数宇。”但是,按照“阳光法案”下李登辉申报的财产,我们怎么算也算不出他支付得出三千万或五千万,所以,我们可以断言,李登辉取得“鸿禧山庄”,显然是与财团勾结而来。他到底象征性的出了多少钱,真是天晓得。照周玉蔻透露,一部分钱竟是以“现款”支付的。——天下竟有这种奇怪的交易方式,虽黑社会“洗钱”,亦不逾此也!

六、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公然逃漏税

买房子房价既然如此暧昧见不得人,因此而来的税捐部分自然也就人不得见了。李庆元书中指出:

至此,吾人可以发现,李登辉别墅的契税和赠与税,究竟缴了多少,以及有无逃漏税?均是社会关切的话题。依李登辉大溪别墅的“建物买卖所有权移转契约书”,明列曾文惠以新台币三百二十七万九千四百元购得这栋别墅。诚如总统府所言,这是一份依法依评定价值申报的。据资深代书指出,这种作法目的在节税,不但买屋者节税,建商也能节税。

但进一步言,李登辉是否也是用同一手法节掉其赠与孙女别墅的赠与税?

李登辉的别墅建物和土地,依一般正常交易应支付约一亿三千万元,连同装潢两千万元,价值约一亿五千万元。这样的资产赠与孙女,据一位资深代书的推估,李登辉如依前法缴交赠与税,他只需支付约四五十万元。试问,价值一亿五千万元的别墅,赠与他人只要缴交这么低的赠与税,李登辉的孙女一夕间就可成为亿万富豪,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哪里?从这里就不难想象,行政院长连战在父亲过世未纳遗产税的情况下,立刻成为百亿富豪了。原来他们都是涉嫌逃避赠与税和遗产税的节税高手。

另一方面,名会计师张福淙从专业的角度,提出质疑。2月16日《工商时报》上,张福淙以《总统夫人也避税》为题,指出: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0条规定,赠与财产价值之计算,以赠与人赠与时之时价为准;但同条文第2项又规定,前项所称时价,土地以公告土地现值或评定标准价格为准,房屋以评定标准价格为准。

依上揭规定如果赠与房地之市价为三千万元;但公告现值只有三百二十七万元,到底要以多少钱当做赠与总额课税,实务上恐怕有争议。

倘市价很明确可以查得,似应按市价三千万元核课其赠与税,较符合公平正义及实质课税之原则;但依公告现值或评定价格申报,不可视为逃漏而加以裁罚。也就是说应该补税,但不必罚锾。

以大家关心的李登辉总统夫人购买鸿禧山庄为例,依李总统财产申报变动情形,及连方踽女士透露之消息研判,该一千多平方米土地及三百多坪建房地之买价估计约三千万元,房地过户登记给李总统夫人曾文惠女士后,马上又办赠与过户给其孙女李坤仪。

为何一个月内要办两次过户手续,而不直接过户给其孙女呢?原来就是要规避赠与税。

因为房地如果直接过户给其孙女,便要按其购屋资金三千万元课赠与税;如今却只按公告现值或评定价格三百二十七万元报缴赠与税,大约减省了一千多万元的赠与税,可见是经过高人指点安排的。

李总统夫人买房子送孙女,因先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办赠与过户,所以缴的税,事实上是一种钻法律漏洞的避税行为,不能算是正正当当的节税,更何况以国家元首夫人之尊,如此做法,对国民更易有不良示范作用,在道德上是很有瑕疵的。

李总统夫人买的房子据说市价已高达一亿六千万元,不论当初半买半送买便宜了,或是后来被炒高了价钱,都已经赚了不少,似乎应该自动按实际购屋资金去补税,否则财税当局也应该按实质课税及公义原则重新核课补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李总统夫人的购屋资金,倘如李总统所言,他八年来赚了八千万元,都交给太太以表爱意,依行为时法先生对太太的赠与是要课税的。八十四年修法时虽把夫妻间的赠与免税,但李总统送给其夫人的购屋资金,依财政部不适用从新从轻之见解,可是不能免税的。

李登辉说他“光明正大”买房子而且是个好榜样”,但在纳税上如此动手脚,被名会计师张福淙揪出,真不知“光明”何在、“正大”何在。张福淙另就“赠与税一国两制”有电传给李敖,指出:

云林县有位周太太,卖地为亡夫还债后,以余款两千多万买了一栋房子,嗣因任教某大学之长女要结婚没房子住,周太太便将房子以长女名义登记,等于由女儿购屋,等将来有钱再还给妈妈,讵料竟被国税局视为“以自己资金,无偿为他人置产”,课征赠与税并罚锾共计一千六百多万。但是李总统自承以自己资金为太太购屋,为何未课赠与税?李总统夫人将受赠房屋又转赠给其孙女,虽然报缴了赠与税,却不是按实际购屋资金或价款缴税,而是按申报契价三百二十七万元缴税,显有偏低于实际购屋价估约三千万元,或市价估约上亿元。“总统有权可省税,民女无辜受重罚”,竟然发生在主政者自诩道德零缺点的台湾,真是一大奇闻。

可见李登辉可以公然逃漏税,而不必比照“云林县周太太”这种小市民来追诉,纯粹因为他是所谓“总统”的缘故、纯粹因为国税局是欺善怕恶的衙门之故。

李登辉逃漏税的范围,分三方面:

(一)、他从财团手中得到“以显著不相当之代价”(“遗产及蹭与税法”第5条)而来的房子,先大逃一次税;

(二)、他出钱,把房子用他太太名义买,又大逃了一次税;

(三)、再把房子赠与孙女,又大逃了一次税。

前后三次大逃其税,这就是“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的真面目。

综合以上报告,我们结论如下:

(一)、李登辉在1992年12月11日购买鸿禧山庄土地,是第一名客户,由他带头为财团促销,是第一名官商勾结的“总统”。

(二)、李登辉在1992年12月11日购买非法道路搭盖违建,是第一名违法横行的领导者。

(三)、李登辉在1993年12月8日购买水利用地,十五天后即变更为丙种建地再搭盖违建,是第一名破坏生态保育者、第一名破坏建筑与土地法规者。

(四)、李登辉“以显著不当之代价”,恃“总统”身份,巧取了价值一亿六千六百万的房产。

(五)、李登辉三次逃漏税。

在逃漏税之外,李登辉的行径,实已涉及刑法第121条、第122条所指的“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因为他以显然偏低于公平市价的条件,得到了“不正利益”。李登辉得到了“不正利益”,秘而不宣于前;职司贪渎的马英九和他手下的检察官们善观风色,置而不问于后,结果就是今天的局面:李登辉占了便宜还卖乖,他说他“光明正大”“没有折扣”的买了房子,立下了“好榜样”。现在,我们一一査出“榜样”是怎么个“好”法了。

1996年3月13日

〔附记〕本文与亓丰瑜先生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