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的真面目》目录

  • 《陈水扁的真面目》前言李庆元
  • 《陈水扁的真面目》引言
  • 一、亿万富豪陈水扁李庆元
  • 二、他的房地产李庆元
  • 三、他的股票李庆元
  • 四、他的独子李庆元
  • 五、他的遮丑李庆元
  • 六、他的违建李庆元
  • 七、他的野心李庆元
  • 八、他的“江山”李庆元
  • 九、他的爱李庆元
  • 十、他的“恨”李庆元
  • 十一、他的变李庆元
  • 十二、陈水扁就会这样!
  • 十三、学者不可曲学阿世阿“阿扁”
  • 十四、陈水扁与“单向直航”
  • 十五、陈水扁抄人家七年前的
  • 十六、陈水扁给李大哥的信
  • 十七、阿扁心胸太狭窄了!
  • 十八、为阿扁论李敖的谈话进一解
  • 十九、去他妈的二二八公园!
  • 二十、阿扁骗选票,敢说不敢做
  • 二一、民主政治不能贵族
  • 二二、陈水扁太可耻了!
  • 二三、吕秀莲被逼供了吗?
  • 二四、“台湾之子”又来骗我们了!
  • 二五、陈水扁迟来的抄袭
  • 二六、陈水扁挑二二八
  • 二七、陈水扁公正吗?
  • 二八、陈水扁政见是谎话
  • 二九、陈水扁怎样害营造商
  • 三十、陈水扁勇敢吗?

《陈水扁的真面目》前言李庆元

以最低道德标准检验陈水扁

“该出手时就出手”,我非常喜欢电视连续剧《水浒传》里的这句话。

而这句话挥洒出来的江湖胆识,是我从李敖先生的言行中领略到的。

距离2004年“总统”大选投票日只有二十八天的那一天,我跟李敖先生在他位于台北市东丰街的秘密书房里“约会”,录制真相新闻网的电视节目,谈的话题是“陈水扁的真面目”,谈完,李敖先生突发异想地说,一起合出一本有关陈水扁的书吧!但要我三天之内完稿,我是既惊恐又担虑,惊恐的是,我一介小兵何德何能,能与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人李敖合作著书;担虑的是,三天的时间,如何能不辜负李敖先生的期望,交出三四万字,而不减损其大作家光环?

如履薄冰,熬了三夜,我大幅修订了自著的《长鼻子阿扁》一书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篇幅,终于准时脱稿。

这真是无心插柳的结果,李敖先生与我出书的消息传开后,因正值大选杀得沸腾的敏感时间,有人问我动机,我说,起因就是这样,我在那一刻的动机就是没有动机,只是觉得我有责任让更多的人认识陈水扁的真面目。

坦白说,这本书在我所负责撰写的部分,有关陈水扁的财产与操守,并不像立法委员林瑞图揭露的东西那么劲爆、刺激。我只是以最低的政治人物道德、操守标准,来检验陈水扁。

我所引用的阿扁家人财产资料,统统都是他自己“依法”向监察院申报的公职人员财产内容,而再依据其申报的资料,进一步追踪、调查、考据、研判而得,完全遵守“科学”的“客观办案”准则,这套功夫源自个人长达十五年的新闻媒体采访实务经验。

大家都知道,政府推动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有太多的漏洞与瑕疵,有心的公职人员要“依法”隐匿其财产相当容易。所以,这个制度只能检测政治人物的最低道德操守标准,一般要从其申报内容找到贪官污吏谈何容易!试想,谁会笨到搬砖头砸自己的脚?

但有趣的是,陈水扁就是搬砖头砸自己双脚的政治人物之一,只要细细比较陈水扁担任立委时期到市长时期到“总统”大选期间申报的家产,就会发现,喔,不知道陈水扁怎么样在不算长的从政期间,让自己由寒微出身,化身为千万小富翁,再“升华”为亿万富豪?

一个政治人物如果连最低的道德标准都过不了关,那么,会接二连三的在其他方面迸出涉及贪污的丑闻,也就一点都不稀奇了。

最后,还是要感谢李敖先生长期以来给我的支持与鼓励,没有他,我没有机会“该出手时就出手”;有了他,我更加惕厉要以最高的道德标准,来维系我政治“小兵”的“贞操”。

《陈水扁的真面目》引言

七年前,我写《李登辉的真面目》一书的“引言”,就指出:

在思想家兼历史家的眼中,李登辉根本是不值得一写的小人物。但是,由于阴错阳差、因缘际会,他竟不伦不类、沐猴而冠,而且多方面有了做样板的趣味性。如因材施教、以观猴戏,亦不无警世之资。因此我四年多来,写了不少猴戏为主轴的文字,从多方面探讨这种蒋家余孽在其主子死后继续祸害中国台湾的真相。

如今,七年过去了,我同我优秀的朋友李庆元先生合写这本《陈水扁的真面目》,七年前的感觉又因书而生,我可以同样的说:“在思想家兼历史家的眼中,‘陈水扁’根本是不值得一写的小人物”,但为了“因材施教、以观猴戏,亦不无警世之资”,因此我还是愿意挪出一点时间来完成这本书,但愿这是最后一次。

陈水扁是小人物,并非说其他的所谓“总统”候选人比他大,而是陈水扁是小人物中比较危险的、比较更烂的,他的朝三暮四、反复无常,会给台湾招来祸害,此之谓危险;他的小人得志、A钱枉法,皆非其他烂苹果所能比拟,此之谓更烂。“台湾人的悲哀”有二:第一,他们没有智慧和机会选出最好的,第二,他们必须在有限的选项里痛苦的选出个比较危险少的、比较不烂的,而这本书,正是痛处的南针、苦海的慈航。

古话说“唯上智与下愚最难移”,台湾的“下愚”太多了,我们不敢说能移多少,但是我们总是要把证据掏出、把真相呈现,告诉“下愚”们,你们硬是要投错票,那就自作自受,德国人投错票选希特勒,杀身之祸亡国之祸都惹来了呢,选个小希特勒,在大千世界上,不过是一粒微尘而已。

2004年2月25日

亿万富豪陈水扁李庆元

“廉洁”是陈水扁在1994年12月25日就任台北市长时,公开宣示的整治市政三愿之一。但四年的市长当下来,陈水扁由千万级小富翁,升级为亿万富豪。而四年的市长薪俸,不吃不喝不用存下来,也不过八百多万元,如果这就是陈水扁的“廉洁观”,那么全台湾的政治人物绝大多数都很清廉,更没有“黑金”的问题要阿扁来去除了。

“阿扁没包袱,黑金才能除”,在2004年的“总统”大选中,民进党的“总统”候选人陈水扁用这个标语,吸引许多民众的注意。不少民众甚至相信,各组“总统”候选人中,陈水扁的廉洁操守,是最经得起考验的。只要有人质疑阿扁的清廉,马上有人说这是在抹黑。

其实,如能撇开意识形态与盲从、激情,而愿意客观检验陈水扁家人财产的异常暴增及转移过程,就会发现,原来阿扁的“黑金包袱”就是他自己,阿扁须先正视与扫除自己的“金权障碍”,才不致走上东方许多政府领导人家族亲信的黑金之路。

大家都知道,政府目前实施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检验的是政治人物的最低道德标准,因为这个申报制度有太多的漏洞让政治人物去钻。比如说,只规定申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是子女年满二十岁的,及其他信得过的近亲,包括父母亲、岳父母等长辈,及内孙、外孙等孙辈,都成了政治人物“洗钱”、“藏产”及逃税、避税的理想人头。

所以,如果一个政治人物,在其向政府申报的公职人员财产中,都会出现与收入显不相当的财产,并难以合理、合法交代其来龙去脉,则这个政治人物的操守肯定有问题。如果民众还要为这样的政治人物袒护,那么台湾真的要走向黑金之境了。

让我们来估算截至1999年陈水扁家人的财产。这里所谓“家人”,是指阿扁本人、夫人吴淑珍及独女陈幸妤、独子陈致中。

如依据陈水扁参选2004年“总统”大选向中央选举委员会所申报的财产资料,其实陈水扁对其财产的异常暴增,已经很难自圆其说,如再加上陈水扁担任市长期间,其仍在学的独子和独女分别拥有的房地产,则阿扁已有必要清楚交代其财产来源。

尤其,2004年2月初阿扁的财产申报中,由于其子女皆已年逾二十岁,虽仍在学,不事生产,但是“依法”可以不必申报,所以,到底其子女的名下,还拥有多少股票、其他有价证券及存款,没有人知道,除非阿扁自己主动公布,或者国民党依照清查另一组独立“总统”候选人宋楚瑜子女财产的方式,来对付阿扁的子女,真相才有可能大白。

但就以看得到的陈水扁家人财产资料来估算,阿扁家人的财产,包括有价证券、房地产、存款及自用车四项,在2004年2月估算的总市价,已向新台币两亿元大关挺进。这还不包括其子女的存款及股票市值。尤其阿扁家人完全没有贷款、负债。

首先来看阿扁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以每股十元的票面价值统计,就拥有新台币一千五百零五万八千一百七十元,约合一百五十万股,如以2004年2月间的市值估算,卖掉后至少可得五千万元。这些股票还不包括其独子陈致中一二十万股的南亚科技股票。

要比较才知道阿扁的财产有没有鬼。

在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方面,阿扁在刚上任台北市长的1995年3月8日向监察院申报的财产资料中,其股票的票面价值总额,不过新台币六十八万八千三百一十元,约合六万八千多股,结果当了四年市长,其股票票面价额,就暴增了二十一倍以上。试问,在这四年市长任期内,阿扁除市长薪俸外,并无处置变卖过任何一间房地产,何来财产大量买进股票?尤其,1995年迄今,股票市场行情尚称稳定,阿扁及其夫人吴淑珍除非严重涉足内线交易,否则如何将市值四五百万元的股票,在四五年内炒成五千万元?

其次,就以阿扁卸任台北市长前一年,即1997年12月15日,向监察院申报的财产来看,阿扁的股票面值总额是一千零一十四万两千四百三十元,约合一百万股,这里面还包括独子陈致中十四万五千股以票面价核算一百四十五万元的南亚科技股票。这个数字跟卸任市长后一年的“总统”候选人财产作比较,就会发现异常增加了五六十万股的股票。阿扁卸任市长后,减少收入,还可以大买小市民想都不敢想的五六十万股股票,确实难以向社会交代,难道说,阿扁的道德标准,是可以将支持者的政治献金拿来买股票据为己有吗?

这些疑点只要陈水扁将股票进出记录及财源全部摊在阳光下,就可以解开,但阿扁敢吗?肯吗?

另外,在存款方面,疑窦更多,因为股票的异动与浮动较大,较不易厘清问题。但是存款部分,除了利息的孳生外,进出是否有问题,是很清楚的。更何况,阿扁股票连年以来只增不减。

存款突然巨幅暴增

依据阿扁担任台北市长第一年,即1995年3月8日申报的财产,存款是新台币一千一百六十七万九千三百六十四元;但到了2004年2月初“总统”候选人申报的存款,却暴增为五千四百三十八万零三百九十五元,增加了四五倍。阿扁当台北市长的薪俸,1995年的月俸是十四万两千七百三十元,到了1998年底卸任时,月棒不过十七万四千两百四十元。四年市长月俸所得合计新台币七百六十一万八千一百四十元,加上年终奖金与退职金,不吃、不喝、不用,顶多千万,但阿扁如何能在短短四五年内将存款增加四千三百万元?

尤其,依据监察院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材料,阿扁在卸任市长前一年,即1997年12月21日的存款,约250万元,陈水扁家人财产总计约新台币17388395元~18188395元。

附注:

1.本资料根据陈水扁参加2004年“总统”大选所申报候选人财产资料估算。

2.股票价值依2004年2月股价为准,陈水扁阵营自估约三千五百万元。

3.陈水扁独子陈致中与独女陈幸妤已年满二十岁,所以陈水扁依法免申报其财产,因此除非陈水扁主动公布,否则无从得知其子女现在拥有多少其他财产。

4.存款部分皆挂名陈水扁与吴淑珍,但在陈水扁名下的选举账户占33968567元只有五百二十万六千三百九十七元。

但是,阿扁卸任市长后一年,即到了1999年,短短两年的时间,其存款竟然一举暴增到五千四百多万元,足足增加了十倍,这大笔存款都存在陈水扁及吴淑珍的名下,并非存在“福尔摩沙基金会”名下,更是惹人争议。

阿扁卸任市长后,镇日忙于争取民进党内“总统”候选人初选提名,紧接着就投入大选,按实际情形,根本无暇去执行他的老本行律师业务,加上这两年间,阿扁其他财产只增不减,所以很明显的,这笔巨额存款来源有严重问题。

根据阿扁申报的内容,五千四百多万元存款中的三千三百九十多万元,是财团企业及支持者的选举政治献金,但是将选举献金挂在自己名下,视为“家产”,难免有瑕疵,按理说,他应将这些捐献款项置于“福尔摩沙基金会”名下,至少表面上好看一些,对支持者也比较有个交代。

但是,扣除这笔政治献金,阿扁在2004年2月的存款,也多达两千零四十一万余元,这跟阿扁卸任市长前一年申报的五百二十万余元相比,也是在短短两年间暴增了一千五百万元存款,这个数字,如加上这段时间股票的暴增,怎么算,阿扁的财产来源都有大问题。总之,陈水扁应全面摊开来向人民说清楚。否则他如何自圆其说“阿扁没包袱,黑金才能除”的口号?

他的房地产李庆元

陈水扁的房地产在1997年之间频频“赠”来“卖”去,结果都是落在自己的一子一女手中,明眼人看了就觉得不对劲,陈水扁必须将财产的来源对社会做出诚实的交代,否则难脱利用自家人头做洗钱白手套之嫌!

陈水扁的独子陈致中在未成年时,就坐拥南亚科技股票十四万五千股,此一消息,经笔者在1998年公开披露,并质疑其财源以后,已经引起社会的议论。

但耐人寻味的还不只限于陈致中的股票,陈水扁的房地产移转过程,也充满着玄机。

在1997年3月和5月间,陈水扁家先后“动”了三间房子。

其中一间是陈水扁现在的住家“台北市民生东路四段九十七巷一弄八号一楼”,陈水扁既不是买进,也不是卖出,而是在1997年的5月21日,由“吴淑珍”赠与“陈水扁”。

这间房子面积四十三点七一坪(1坪约合3.3平方米——编注),屋后的防水巷违建,在阿扁就任市长以后经常被外界指责,但是个性强硬的阿扁,拆别人的违建不知道拆了几万户,但自己的说不拆就是不拆。吴淑珍赠与陈水扁

原来这间房子的产权属于“吴淑珍”,她在1997年间把房子“赠与”陈水扁,理由是“因夫妻联合财产制更名”。这个理由很难让人想通,不过这种夫妻的事,外人也很难理解。

另一间房子原来也是属于“吴淑珍”,位于“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一百零五巷十一之一号”。本来这里的土地属于国有财产局,后来在1984年4月间盖了五层楼公寓。配售给公务员,而吴淑珍在1989年12月间买的是第三手。

在1997年的5月21日,吴淑珍以“买卖”的名义,卖给了“陈幸妤”。建物三十五点一一坪,土地九点四七坪,因为是一楼,又属精华地段,接近中正纪念堂,价值颇高。这里的土地光是公告现值每坪就约五十六万元。所以,土地的公告现值就多达五百三十万元。而整间房子的市价高于一千五百万元。

“陈幸妤”何许人也?她目前的住址就在陈水扁民生东路的住家。

“卖”屋给长女逃漏赠与税

经查,原来“陈幸妤”是陈水扁与吴淑珍的长女。

既然是吴淑珍的长女,属于必须向“国税局”缴纳“赠与税”的“赠与”范围,为什么这间房子的过户是以“买卖”原因登记?而陈水扁在监察院申报的资料中,写明的申报原因也是“卖出”,而不是像吴淑珍移转给陈水扁的写的是“赠与”?

如从这间房子的建物与土地登记誊本,以及陈水扁向监察院申报的资料来看,陈水扁显然是以“买卖”方式意图避税。因为依规定,如能向“国税局”证明子女有能力以价金支付父母亲移转的财产,彼此确实有买卖行为,则“国税局”就不会向其课征“赠与税”;但如不能证明有买卖能力,则视同赠与,“国税局”仍会加以课税。

陈水扁的房地产在1997年间由自己人“卖”来“赠”去,不亦奇哉?

那么,我们来细查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有无能力以价金支付妈妈吴淑珍的杭州南路房地产。依据1995年3月8日陈水扁的监察院申报资料,出生1976年8月,年届十九岁的陈幸妤,名下只有七万四千八百六十一元的存款,到了1997年5月,年仅二十一岁,仍是学生,与父母同住的陈幸妤,怎么可能买得起妈妈名下价值至少一千五百万元以上的房子?所以,很明显的,这间房子的移转过程中,陈水扁有严重的逃漏赠与税之嫌,而且陈幸妤的买屋财源更是问题焦点。

依据赠与税的核算准据,当时这间房子的土地公告现值是五百三十万元,如再加上建物,核算赠与税的课税依据,至少六七百万元,该缴的赠与税应不会少于七八十万元。

尤其,值得深究的是,为什么吴淑珍在同一时间内,将名下的两间房子,一间移转给陈水扁;一间移转给女儿?自己名下除了股票,没有一砖半瓦的房地产?

难道说,命格里,陈水扁遇屋即发,而吴淑珍碰股会赚?

另外,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在1997年的3月27日,从外祖父母吴池、吴王霞手中“赠与”了一间房子,地点就与陈水扁住家相连。这间房子的受赠过程,表面来看外祖父、母赠屋给乖孙,很合理,但经过分析,就会发现许多不合理之处。

他的股票李庆元

——市长夫人聚财有术赚翻了

吴淑珍玩股票赚翻了?连独子账上财富都暴增,阿扁暨夫人的聚财术,令人侧目。四年“市长夫人”加上做了一年的“前市长夫人”,吴淑珍名下的股票市值堂堂迈进五千万元大关。

大官的老婆玩玩股票,其实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如果大官的老婆涉及炒作股票;涉及与市场派暗通有无,从中牟取利益,那除了可能涉及违法犯纪之外,还运用政治资源、享受特权,真的比贪污还要可怕。

换言之,陈水扁在台北市长任内透过台北市文化基金会向大财团敛财一亿多元,当作塑造个人形象的资源;当被舆论质疑后,才宣布辞去董事长职务,进行改组,其中概念其实都是一样,是公器私用,是操纵政治资源、享受特权,是违法犯纪的行为,心态和行为都比贪污更糟糕。

国民党在台湾当权四十多年,操纵特权、贪污腐败早已令人厌恶;而在地方势力庞大的民进党执政县市,类似的状况也越来越多,其中差异只不过是大、小;多、少之别而已。陈家财富倍增的大操手?

吴淑珍是谁?是股市超级大户?答案当然“不是”。吴淑珍是台北市长夫人,是当今台湾政坛重量级人物陈水扁的老婆。吴淑珍股票玩的种类很多,业内人士大都知道,她在民生社区永昌投信证券部的贵宾室经常进出股票,如果要去探询的话,该公司人员多半会面有难色,不方便说;意思是不否认,也不承认,感觉相当神秘。

在股票市场“号子”里,一般人想要进入贵宾室里玩股票、享受“特殊待遇”,每个月的进出金额若没有个三四亿元新台币的实绩,肯定是门都没有,早早就被赶了出去。

坦白讲,要数落一个行动不便、又被认为弱势的市长夫人,还真有些伤感。但是,从揭发不义、维护公义和善尽舆论责任的角度看,对一个拥有“首善之都”庞大市府资源的市长暨夫人,那又必须另当别论了。

市长夫人很会操作股票,陈水扁选上市长后的三四年内由小做大,业内人士多半很清楚。而市长一家人拜“一家之母”的神算,财富还在快速累进,光是在陈市长前三年任内累计的股票总市值,就由原来的二三百万元,暴增到1997年的二千六七百万元。只看账面,就足够让一般小市民羡慕不已。而到了2004年初,其股票总市值向五千万元挺进,股数多达一百五十万股。

市场专家认为,股市基本上是“零和游戏”,有人赢钱就有人输钱,一个萝卜一个坑;以市长夫人在1994到1998年间十倍的增加率,和新增持股总市值高达约一千七百余万元来看,恐怕要每赌必赢才做得到。

吴淑珍赚钱有术如何办得到?她进入贵宾室操盘,是运用特权还是礼遇?有没有涉及炒作?有没有利用市府资源搞内线交易?操盘的股票是哪一支等?一连串的问题,相信一般小市民都很想知道其中的内情。

最最引人疑窦、也令一般大学生有高度兴趣的是,陈水扁市长的长公子,就读台大的陈致中账户下,1997年间,竟然出现未上市公司南亚科技股票一百四十五张(十四万五千股),若依当时市场盘商公告牌价平均价计算,少说也要花个五六百万才能买到,以一个大学生而言,这么庞大的金额要从哪里来?其中是否涉嫌未上市股票违法交易?有无逃漏赠与税?未上市股票交易税?或是所谓的“酬庸股”等?都有待厘清。

可能的情况之一,陈致中的南亚科技持股是市长夫人帮他买的。市长夫人近年来在股市翻腾,钱都从哪得来?若要从监察院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档案中找答案,那注定要失望。所谓“聪明人绝不搬砖砸脚”,既然敢申报,就不怕被查报,除非申报内容是连自己都搞不懂的未上市股票,才会不经意地露出马脚。交易内情引人侧目

另外,台北市政府从通过威京集团唐荣土地开发案时,就不断的对外放消息,将在1998年底以前陆续开放台北地区工业用地为住商用地;这和台北市文化基金会向大财团要钱的行为有关联吗?土地变更名目,有财团在瞬间便获利数十亿元,威京集团、新光集团、长荣、国泰等都受益,难怪外界会质疑阿扁向财团输诚示好,捐钱给文化基金会是前金;如果阿扁真的送出大礼,什么又是后谢呢?阿扁为了寻求连任市长宝座是否会先图利财团,最后再来图利自己?台北市民睁亮眼睛也不一定看得清楚。

俗称“选举花大钱,有钱好办事”。过去接受财团资助,创办福尔摩沙基金会的陈水扁,不会不知道其中的道理和好处。1997年底至1998年股市资产股,如:新纺、士纸、欣欣、中柜、京华旗下股不断逆势走强,其实都与此有关,股市消息灵通人士、市场派大户、公司大股东等在土地未变更前,也老早就先从股市中大捞了一票,市场上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号子贵宾暗藏玄机

吴淑珍是台北市长夫人,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她玩的股票经常一玩十几家,忍不住时下海大捞一票,也合乎逻辑。要看吴淑珍的“聚财术”,就得从永昌投信证券部的贵宾室里看玄机了。

永昌投信董事长许博伟本来身兼总经理职务,1997年因违反证券交易法规定,被台湾证券管理委员会撤销总经理职务而名声大噪,他是股市开放以来唯一被如此严重处分的“号子”总经理。

股市老业内大都知道,许博伟是老一代的知名人物,在股市尚未大幅开放以前,就是市场公认的市场派与垫款的高手,前警总司令陈守山是他的岳父;新象艺术老板许博允是他的堂兄弟。许博伟在股票市场操作上,也一直被视为投机分子,1997年遭撤换命运,股市反映认为那是迟早的事。

吴淑珍在这种环境下,消息能不灵通吗?当然多多少少会与市场派交换讯息、互通有无,进而进场玩它一票,况且股市行情多变化,进出号子贵宾室的人,大都是拥有相当财力中实户以上者,市场大户本来就很会钻营,利用其中资源翻云覆雨的杀进杀出,也多是事实,领着市长夫人头衔的吴淑珍或许被相中,更不足为奇。新象艺术机构在陈市长任内,接到了台北市政府通过或配合举办的活动,号子盛传此多少与吴淑珍在永昌贵宾室里玩股票有关联,是否属实,吴淑珍应加以澄清。利用人头户暗中图利?

那么吴淑珍操作什么股票呢?在陈水扁向监察院申报公布的资料里头,当然找不到。

所谓“有土斯有财”。台湾股市大户多年来一直都偏好炒资产股,一般小散户追高杀低的习惯与兴趣特别浓烈,加上资产股炒作题材特多,因此在台湾股市的变化中,一直是保有相当重的分量,与指标性的特质。容易炒作,容易出脱获利,是股市大户的最爱,万一持股拼过了百分之五十,市场投机派更可以祭出购并手段,摇身一变成为公司派两面光亮的上市公司大老板,其中的乐趣和成就感,在在具有强烈的吸引力。

1998年初,当台北市政府大放小道消息,扬言要在1998年底以前放宽工业用地为住商用地,一时之间,台北市府政商间的合纵连横和亲密关系发展也相继展开。新光集团捐钱给台北市文化基金会是其一;新纺、士纸、欣欣、中柜等资产股强势提升是其二;公司派集合市场派联手拉抬,个个口袋赚得饱饱,号子内会传闻吴淑珍在此时,悄悄的利用号子的人头户垫款买卖股票,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更何况利用政商勾结炒股票的人都不笨,市长夫人把从股市赚来的投机钱转而投入前景看好的电子股,或者替宝贝儿子陈致中大买南亚科技未上市股票十四万五千股,就相当程度有掩人耳目的盘算了。穷人坟场累积富人财富

另外,市场人士也指出,1997年4、5月间,台北市政府强烈执行拆除十四、十五号公园穷人的房屋过程中,号子内就屡有流言飞向吴淑珍,说她有利用人头买卖欣欣股票。欣欣大众位于十四、十五号公园旁,陈水扁拆十四、十五号公园预定地,欣欣地皮水涨船高,被当时股市超级大户“阿丁”陈贤保相中介入炒作,当公园顺利拆除后,欣欣股价大幅扬升,在短短的一个半月便从每股六十三元,一路不回的飙到每股一百二十七元,如此劲升超过一倍的涨幅,如果流言属实,吴淑珍从中赚了多少钱,至今也是一个谜。

市场“阿丁”挟其百亿资金,利用人头户在各大号子进出股票,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凡被阿丁照顾过的号子业绩也多出奇的好,“阿丁”立志要当股市购并行动专家,曾因转让味全持股助顶新集团魏家购并味全公司而震惊股市。

1997年欣欣购并一战,“阿丁”挟其百亿庞大资金,一举扫光市场股票,包括华隆翁大铭手中欣欣持股也被吃得光光,总持股甚至还一度逼临百分之五十;阿丁党政关系非常好,与当时的立法院长刘松藩关系匪浅,与台中SOGO广三集团总裁曾正仁交往密切。

据了解,广三集团在中部发迹后,急欲扩张台湾百货业地盘,遂订下了北上打天下、抢地盘的计划;而第一个被相中的目标就是欣欣大众百货公司,欣欣的地皮上涨的诱因,显然又要看陈水扁市长能否强力展现拆除十四、十五号公园住户的决心。

那一战,曾正仁先协调“阿丁”介入市场,扫光欣欣股票,之后“阿丁”再将手中持股转移给广三集团,本来计划得很完备且正值股市走多头行情,按理应该机会很大;但最后风声走漏,终敌不过欣欣原始大股东退辅会的强力抵制,以及广三资金后继不力的影响,因此失败。广三集团和“阿丁”虽然购并欣欣不成功,但“阿丁”却毫发未伤,欣欣股价暴涨一倍,不论是抬轿者或是坐轿者,多能全身而退,赚翻了新台币。

市长大人做官,市长夫人炒股,市长儿子受益;当大官的家属真好。民进党执政是国民党翻版

民进党是个本土化根深蒂固的在野大党,当官(县市长)的和当中央民代的,许多都是家族世袭,个个顶着“本土”光环,左右逢源取尽社会资源,即使是一再犯错,或者是贪污了钱财,老百姓因痛恨国民党恨到冲昏了头壳,也多半会一再的原谅民进党犯的错;来自民间的资源,很少会让这些人因犯错而垮台,反倒是来自党内同志恶性斗争的力量,会让某些人从政治舞台上消失无踪、垮得很惨。台湾的老百姓真的很可爱,特别是原谅“自己人”的精神最可爱;看看民进党公职人物享受政治特权的点点滴滴,恐怕公元二千年民进党执政以后,台湾的穷人会越来越多,贫穷差距也会越来越大。

至于陈水扁,要面对的应该是:陈致中从何持有十四万五千股的南亚科技?转移时赠与税申报否?以及未上市股票南亚科技交易是否涉及违法?是否官商勾结?高价低买(低报)涉及逃漏交易税?吴淑珍炒作资产股等内情?一连串的疑问,恐怕都要等陈水扁和其家人来向社会说明清楚。

他的独子李庆元

陈水扁不到四年的市长任内,财富异常暴增了至少四五千万元。而其就读台大法律系的独子陈致中,竟能拥有巨额的股票和市价两千万元左右的房子。这些庞大财产的取得过程疑云重重,令人质疑,阿扁市长有必要向头家们清楚交代!

算一算,贫苦出身的陈水扁,现在已是亿万富翁了。

从立委转战台北市长成功后的陈水扁,并没有减少其累积财富的本事,如果,陈水扁只是单纯赚进每月新台币十五六万元的市长薪水,那他四年市长任内的财富不会累积多少,扣除家用顶多是三四百万元而已。

但是,陈水扁的夫人玩股票功夫下得很深,则是许多人知道的事。

以陈水扁在1997年12月15日向监察院申报的财产资料显示,光是股票类,阿扁一家就拥有股票票面价额四十一万四千两百四十三股的股票。另外,买了有价证券“怡富新兴科技基金”三百万元。这些股票加基金,以1998年6月18日股票市场一片低迷的市场行情计划,高达约两千七百万元。

而阿扁一家在当选市长之前,申报的股票也不过五万五千多股。而这些股票几乎是吴淑珍在玩,显示这几年来吴淑珍玩股票的胃口越来越大。

在学独子竟拥有超值股票

在1997年底的股票申报资料中,有一笔的所有人是过去从未出现的,那就是陈水扁当时还未成年的儿子,1997年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就读的陈致中,竟然拥有未上柜、未上市的“南亚科技”股票十四万五千股。

南亚科技受到上市股票的牵累,在1998年6月间的交易行情约每股二十二元,以这个行情计算,陈致中的股票价值也高达三百一十九万元。

而事实上,“南亚科技”在1997年的交易行情一路看涨,盘商价最低每股三十一元,最高每股六十三元,如以当时的行情计算,陈致中股票的市值就高达四百五十万到九百多万元之谱。

“南亚科技”是台塑集团在1995年3月新成立的高科技产业公司,资本额一百亿元,此后在两三年内陆续募股,吴淑珍是在1997年募股期间,以儿子陈致中名义买进十四万五千股的“南亚科技”股。

在往年的吴淑珍“买股”公开资料中,从来没有用过陈水扁或陈致中的名义买过股票,这一回为何突然买在陈致中名下,不得而知。

购股手法启人疑窦

同时,十四万五千股不是一个小数字。陈致中在往年陈水扁申报的监察院记录里,最多的存款数字是五十二万一千五百四十五元。换言之,即使陈致中用一股十元的票面价买进,也要花一百四十万五千元。那么,陈水扁有没有为陈致中缴纳赠与税?显然,一市之长的陈水扁必须公开说明,才能做市民的纳税表率。

不过,如果陈致中是以一股十元的票面价,买进“南亚科技”股票,则显然违反一般买卖股票的常情。陈水扁、吴淑珍和陈致中,都不是“南亚科技”的员工,不可能以员工认股的低价方式买进;而非员工买进股票的方式,有所谓公开抽签,但是一般的公开抽签也不可能一个人可以抽中十多万股。

所以,当时,陈致中如果以每股十元买进,则明显的涉及所谓“内神通外鬼”的内线利益输送交易。果真如此,则这将是台塑王永庆集团向陈水扁靠扰的证据。这种现象,跟企业界纷纷向陈水扁的“福尔摩沙基金会”与“台北市文化基金会”损款的动机,如出一辙。

如果是这种情形,陈水扁的操守必须受到严重质疑。

大量买入非绩优股原因可疑

另外,据熟悉内情的证券记者透露,多数募股的公司,甚至上市的公司,基于各种利益考量,如急着上市、上柜,或其他利益,都会备有所谓的“酬庸股”,这就好像高尔夫球场在开辟过程中,为了打通关节,会找特殊对象赠送或俗卖高尔夫球证一样。

无疑的,一个拥有行政权的“首都”市长,肯定是多方巴结的对象。因此,陈水扁不能不对陈致中的股票取得过程,做出清楚的交代。

尤其,吴淑珍过去购买股票的习性,明显是以绩优股为主,绝少去买投机股,或前途未卜的股票。

陈致中手中的“南亚科技”并非什么绩优股,而且从1996年以来还连年亏损,比如,1996公司就累亏了十点三六亿元;1997年税后亏损达十五点七二亿元。以1998年台湾内外景气的状况,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

而且,“南亚科技”在向证管会申请上柜的过程中,因连年亏损,第一审就被封杀出局了。后来,改换渠道,通过“经济部”科技工业审议委员会,取得“发展潜力产品证明书”,这是工业局历来推荐上柜厂商中,亏损得最为严重的厂商。“南亚科技”取得“经济部”的背书后,还要到证管会去争取正式上柜,但直到2004年2月还未见其上柜成功。

吴淑珍为什么会一反常态,愿意买进这么大笔的非绩优股票,把这么多的鸡蛋放在一个风险不低的篮子里?的确耐人寻味。

如依据监察院受理调查,在1999年3月出炉的结果,说明吴淑珍是在1997年4月30日,赠与陈致中十万股的“南亚科技”股票,而陈致中是在当年9月15日以每股二十元现金认购四万五千股的“南亚科技”,认购金额九十万元。所以,证明了他们是以内线价购得,而非当年市价每股三十一到六十三元。但遗憾的是,监察院并未加以调查是否涉及内线交易,也未调查吴淑珍花了两百万元认购这批股票的财产来源。

阿扁岳父、母“赠与”房地产给其独子陈致中过程

除巨股外还获得巨产

另外,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1997年间财运亨通,不但身怀“巨股”,而且还在1997年的3月27日,从外祖父母吴池、吴王霞手中“赠与”了一间市价达两千万元的房子,地点就与陈水扁住家相连,陈水扁是“八号一楼”,这间房子是“六号一楼”。建物面积一样大,都是四十三点七一坪。

这两间房子加起来多达八十七点四坪,“八号一楼”的后面,有间防火巷厨房违建,屡受社会批评,但是陈水扁硬是不拆。而两间中间打通,也属另类违建。

而“六号一楼”的房子,是陈水扁以岳母吴王霞名义,在1995年3月25日买进的。然后吴王霞在1996年底,1997年初,将一半的产权“赠与”陈水扁的岳父吴池,接着,以两个人的名义“赠与”其外孙陈致中。

会这么大费周章的赠来赠去,目的无外乎是合法避税。吴王霞、吴池两个人,可以取得一年“两百万元”的免税额,而这间房子依估算,赠与税的课税核算基准约九百万元,如能每年减少两百万元,再加上赠与当年,其岳父母的赠与免税幅度共可达四百万元,于是,1995年到1997年三年间加以核算,就可能不用缴半毛赠与税。陈水扁是精通法律的人物,当然很懂得节税之道。

只是,这间房子的取得过程疑点太多,比如,房子的取得是在阿扁市长任内,是阿扁的岳父、母花钱买的?还是阿扁自己买的,而为了“洗钱”兼“避税”,才买在其岳母名下?

疑点之二:当时阿扁自己已经坐拥五间房子,为什么还需要岳父、母来赠与房子给阿扁的小孩?

疑点之三:阿扁的岳父、母除了吴淑珍外,本身还有其他子女和孙子女,为什么不把房子赠与自己关系更亲的儿子或孙子,而要赠与外孙?

阿扁一直没有对这方面的质疑向社会做出交代,足证其心虚。

在1998年,这间房子的屋龄虽已达二十七年,但地段属于台北市精华的民生社区,土地公告现值高达每坪四十六万元,究竟陈致中受赠的过程里,陈水扁缴了多少赠与税,也有必要向社会交代。

从这些台面上的财产估算,陈水扁不到四年的市长任内,财富多了至少四五千万元。看来,照这样累积下去,陈水扁在李登辉七十六岁这个年纪时,肯定会青出于蓝,超越李登辉。台北市南京东路三段旁的这栋大楼,

阿扁有间近四十坪的房地产。

他的遮丑李庆元

——有六个“长辈”分年赠与阿扁子女四千万财产

陈水扁的财产异常暴增一事被揭露后,阿扁团队在慌乱之中,说出许多自相矛盾的遮丑谎言,尤其,在交代其子女多达四千万元市值的财产来源时,竟指出是六个“长辈”分年赠与的。其真假虚实,不会只有天知、地知、阿扁团队知道而已。聪明的小市民心中自会明辨个中真相。

前台北市议会议长陈健治说过:“陈水扁是说谎不会脸红的人!”

从阿扁团队回应外界对陈水扁财富质疑的说辞,可以印证陈健治所言不假。

当笔者揭露陈水扁未成年独子陈致中,有何能力在1997年间买进十四万五千股南亚科技股票时,阿扁在台北市议会答复议员费鸿泰的质询指出:“有关南亚科技的股票,我太太当时买了一百张,后来四十五张是增资的部分。”

关于陈致中的股票财源,陈水扁说:“是当时我太太卖了房子(按指杭州南路一屋),买了股票,用赠与的方式送给他。”

自己“卖”给自己?

陈水扁这段话显然在说谎,因为阿扁位于台北市杭州南路的房子,在过户记录里,是在1997年5月间,“卖”给自己刚满二十一岁的女儿陈幸妤。陈幸妤在学,根本没有经济能力买房子,阿扁怎么可能拿女儿的钱买股票,再赠与当时年方十九岁的儿子?

同时,阿扁团队的台北市政府官员在接受媒体访问中,还配合阿扁证实说:“陈水扁在1997年出售杭州南路一间房屋,收入七百余万元。”这位官员还说:“这笔钱加上1997年陈水扁存款减少的四百七十余万元,财产增减并无问题。”很明显的,这位官员在为阿扁编织谎言,这种谎言正好说明陈水扁的财产来路不明。

而事实上,陈水扁在四年市长任期内,从来没有出卖过任何一处房地产给外人。

不过,有人说吴淑珍是“股市高手”,从证券市场的获利很可观,吴淑珍听了却在接受《中国时报》记者访问时频频喊冤,她说,当年投入股市,还是由于担任立委,受前立委“许荣淑影响下入门”,“结果一进去就被套牢”。在股市被套牢多年,还好当时买的不多,1996年和1997年这两年,她随着潮流投资电子股,结果知道上车竟不知下车,不少股票高档没有出脱,到了1998年又被套牢不少。

吴淑珍否认股票赚钱

吴淑珍还强调,以她的健康状况,根本没有心力在股市作短线,“我买股票多是长期持有,不是在炒作,外界太抬举我了,谁说我炒股票赚大钱,补给我好了!”

依照吴淑珍的说法,显示1997年一年间,陈水扁的财产,不含房地产的增加,并算入少掉的四百多万存款,其异常暴增的一千两百到一千九百万元,并非股票赚进的钱。

可见,陈水扁增加的财产,既非卖屋所得,又非股票赚钱,那么,陈水扁不但在处理杭州南路房地产的过程中,涉嫌漏缴赠与税,而且公开向社会说谎;并以说谎的方式遮掩其交代不清的财产来源。

所以,从杭州南路这间房子的“买卖”过程来看,陈水扁在1997年就至少涉嫌贪污了自己说谎的“七百余万元”。

不过,关于这“七百余万元”的来源,阿扁团队的市府新闻处处长林锦昌,在1998年7月2日接受媒体访问时又有了新说法:“这是在1996年、1997年时,陈幸妤分别从外祖父、母及舅舅等亲戚,接受四笔一百万元的赠与,由于依照税法,一百万元以下的赠与是免征赠与税的,所以,两年共八百万元。1997年吴淑珍再以买卖的方式,将名下的房屋以七百五十万元,卖给女儿陈幸妤。本案曾取得‘国税局’免税证明,怎会有违法问题?”

林锦昌的说法,言之成理,但是,让人无法理解的是,陈水扁的岳父、母就算有钱,也不会这么有“秩序”的连续两年,各赠与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一百万元。尤其,在这两年之前,陈幸妤的存款最多时,只有七万多元,显然,陈水扁的岳父、母不会对外孙女这么“慷慨”。

拿亲戚当洗钱避税人头?

而且,陈水扁的岳父、母自己还有好几个更亲近的儿子和内孙,难道送这么多钱给外孙女,不会引起家族争议吗?更何况,1997年还“赠与”一间价值两千万元的房子给阿扁的独子。而其实,阿扁的独子在获赠房子时,陈水扁仍坐拥五个房地产,为什么还需要岳父、母的赠与?这些现象,完全违反伦常,要不,就是陈水扁是个不孝之人,自己的房子已经住不完,还忍心以女婿的身份去要老人家的房子;要不,就是阿扁根本就是利用其岳父、母,当作洗钱的避税人头。

另外,阿扁的妻舅之一吴景茂,还需要陈水扁“安排”到环保局当机要秘书,并一度遭到议会质疑“内举不避亲”。试想,吴景茂一年的薪水收入都不足一百万元,如何能够连续两年每年赠与阿扁的女儿一百万元?难道说,吴景茂自己就没有儿女、妻子可以赠与,还要赠到阿扁的女儿吗?

其实,熟悉税法的人都知道,有一种“让子女有钱向父母买房子”的方式,父亲先将名下的资金,赠与母亲、祖父、祖母、姑姑、伯伯等各一百万元,享受每人一百万的免税额,再由这些亲戚赠与子女各一百万元,结果没有经济能力的子女短期内就拥有巨资买股票、房地产等。

很明显的,依照这个模式,所谓的“八百万元”,只不过是阿扁用自己的钱,利用“四个人头”来连续两年,每人每年取得一百万元的免赠与税额,然后再用这八百万元,替女儿缴交七百五十万元及增值税、契税等房款,而连带的,这间房子也可以用“买卖”的过户方式,来再度避开房屋的大笔“赠与税”。

果真如此,阿扁何来八百万元?又是另一个让人起疑的问号。

难过廉洁关

这样的过程,是合理的怀疑,阿扁自言:“新市府以廉洁、效率、便民自诩,他会以身作则”。那么,阿扁必须对其财产的来源和处理过程,坦白交代,否则第一关的“廉洁”就过不了。

让人质疑的还有,阿扁独子获赠的民生东路房子,在1995年间以其岳母吴王霞名义买进时,吴淑珍曾经在接受媒体访问中指出,因母亲北上同住,现有房子不够住,恰好隔壁要卖房子,他们已经买下来准备两间打通,增加室内面积。

可见,早在1995年3月间阿扁以岳母名义“买下”这间房子的时候,这间房子在实质上并非其岳母所有,而已经是阿扁的家,那么,当时买这间房子的钱是谁出的?这才是问题的重点。从两年之后,这间房子的所有权就“赠与”阿扁独子来观察,个中玄机不会只有天知、地知、阿扁一家人知而已。

关于阿扁独子的南亚科技股票来源,阿扁说,其中十万股是吴淑珍以每股三十一点二五元买进赠与的,当时南亚科技净值每股只有八元多,十万股净值为八十多万元,依税法规定八十多万元的赠与不用缴赠与税,后来南亚科技增资,陈致中又以每股二十二元认购四万五千股。

问题出在,吴淑珍买进的1997年间,南亚科技股票的盘商价最低每股三十一元,最高六十三元;而在1996年间,行情更高,约在六十元到八千元之间。那么,吴淑珍怎么这么神准,可以在最低的盘商价买进?

而且,南亚科技内部的人士在接受媒体访问时指证,因为吴淑珍跟南亚科技主管是同学关系,所以当时是以每股二十元买进的。

到底谁在说谎?

这到底是谁在说谎?如果是二十元买进,即涉及严重的内线交易,因为阿扁一家人都不是南亚科技的员工,不可能买到每股二十元的员工价。

另外,十万股的南亚科技股票,是先由吴淑珍买进,还是直接买在“陈致中”名下?这会影响到课征赠与税的方式。如果是先买在吴淑珍名下,再赠与陈致中,则阿扁的说法是合乎法令的。但如果是直接买在陈致中名下,则必须依实际买价的三百一十二万元千元来课税。

这种事不是阿扁说了,大家就得相信他,而是他必须拿出当时南亚科技的买卖单据,来证明他的说法。否则,仍难脱严重逃漏赠与税之嫌。

但就算是先买在吴淑珍名下,那么,她用三百一十二万五千元买进,却以八十多万元“赠与”独子,这之间又出现所谓“高价低报”的漏缴交易税问题。

同时,陈致中以二十二元买进四万五千股的股票,花费是九十九万元,陈致中在买股票之前的存款,出现在监察院公报的是五十二万元,其余四十七万元从何而来?

依据市府官员的说法是,这四十七万元是陈致中的利息、奖励金和零用金所得,问题是,短短顶多半年的时间,陈致中的所得竟然可以超过多数成人辛劳工作一年的所得,也未免太不合乎常情了吧?

而这四十七万元又是谁赠与的呢?如果是吴淑珍,则吴淑珍在1997年赠与陈致中的钱早就超过一百万元,应该报征赠与税的。阿扁总不能说又是岳父、母赠的吧?

有趣的是,依据阿扁团队的说辞,阿扁的岳父、母在1997年间,各分别赠与了阿扁的女儿陈幸妤一百万元;又在同一年共同赠与了阿扁的独子一间房子,会用“共同”的方式赠与,显然也是为了各一百万元的免税额。

圆谎自相打结

但是,依照税法,每人一年的赠与免税额,只有一百万元,阿扁的岳父、母怎么可能享受各赠两百万元的免税额呢?显然,阿扁在说谎,而且说的谎自己都圆不了,还互相打结!

1998年7月17日,笔者向监察院举发阿扁团队的谎言后,市府新闻处长林锦昌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又改口说,上次因代书提供资料错误,所以说错了,不是陈水扁的岳父、母赠钱给陈幸妤,而是陈水扁的妈妈,以及姑妈、舅舅及舅妈,连续两年,各赠一百万元给陈幸妤。

阿扁竟然向穷妈妈要两百万元,如相信他,阿扁不孝;不相信,阿扁说谎。

总的来说,阿扁的财产在担任市长四年,加上卸任后一年,五年异常增加的至少高达上亿元。没有人清楚,冰山之下的冰山还有多大,但是唯有对执政者不断的监督,权力才不会让执政者腐败下去!林锦昌的说法前后矛盾。有钱的阿扁,还忍心向岳父、岳母、妈妈、姑妈、舅舅、舅妈及妻舅等“索取”这么多钱吗?(见1998.7.17《联合晚报》)

阿扁财产李庆元又质疑

记者宋自强/台北报道

紧咬台北市长陈水扁财产问题不放的新党“国代”李庆元上午表示,陈水扁去年的财产异常增加4500万元以上,其中陈水扁卖给自己女儿陈幸妤位于杭州南路的房子,市府新闻处长林锦昌声称,陈幸妤的购屋财源是得自于陈水扁的岳父、岳母和妻舅等四人在1996、1997两年总计80万元的赠与。李庆元质疑说,陈水扁的岳父、岳母在1997年赠与民生东路的房子给陈水扁的独子陈致中时,已经用过一年一百万元的免赠与税额度,何以能在同年享受另一个一百万元的赠与免税额度,他将要求监察院调查这一部分有无违法问题。

记者邱淑宜/台北报道

台北市政府新闻处长林锦昌说,1997年赠与房子给陈致中的是外祖父及外祖母,也就是吴淑珍的父母;而1996年、1997年赠与金钱给陈幸妤的是祖母(陈水扁的妈妈)以及姑妈、舅舅及舅妈,完全不重复,每一笔税也都有免赠与免税证明,因此没有李庆元说的问题。

林锦昌强调,房子要过户时,必须相关购屋程序都符合规定才能办理,如果当初不合规定,根本就无办理手续。他说,上次说法有误是因代书提供资料错误。

他的违建李庆元

——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陈水扁从1995年就任台北市长以后,雷厉风行的拆除别人的违建,从商业区拆到住宅区,从一般违建拆到防火巷违建,但是阿扁自己的两个防火巷违建直到他在2004年参选“总统”时依旧安然无恙,说不拆就不拆,还编出一堆欺骗小市民的理由!

众所周知,陈水扁在台北市民生东路四段九十七巷一弄八号一楼住家后面的防火巷,有间违建,供厨房使用。

自陈水扁担任台北市长以后,这间违建约五坪,侵占法定空地,屡遭社会批评,但是,陈水扁说不拆就不拆。

1995年5月间,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在回应外界的质疑时说,她家的这间厨房是在小孩的房间后面,相当吵,小孩也常抱怨,因此她早就想把厨房改回做花园。不过,因为母亲北上同住,现有房子不够住,恰好隔壁要卖房子,他们已经买下来准备两间打通,增加室内面积,后院的厨房也计划要改回做花园使用。

问题是,小市民的防火巷违建,能以“现有房子不够住”为由,拒绝建管单位的拆除或者缓拆吗?更何况,陈水扁在1995年3月25日以岳母吴王霞名义取得隔壁“民生东路四段九十七巷一弄六号一楼”的房子以后,与八号的房子打通,两间加起来多达八十七点四坪,已经足够使用,但是,直到1998年7月10日,笔者以“国大”代表身份召开“陈水扁新特权记者会”为止,其住宅的违建仍未改回做花园使用,显示陈水扁自执政北市以来,只会信誓旦旦的拆除小市民的违建,而自己影响公安的防火巷违建却执意拒拆。

发现阿扁另一个违建

尤其,更严重的是,陈水扁另一间位于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一五巷十一之一号的房子,在笔者通过特殊渠道,由其隐秘的屋后防火巷上拍照存证后,发现还有一间防火巷违建,一样是做厨房使用。经查证,当时这个违建未被查报,没有列入台北市住宅区防火巷违建的拆除名单。所以,当台北市小市民的防火巷违建统统“就地正法”以后,陈水扁的这间违建安然无恙。

自从1997年2月2日,台北市的晴光市场发生伤亡火警以后,陈水扁强调,为了维护住户生命安全,全市的防火巷违建必须加强拆除。

而市府早从1995年2月20日起,开始执行防火间隔(巷)违建拆除工作,商业区防火巷部分,在1997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总计拆除五千六百一十一件;而住宅区防火巷部分,从1997年3月1日到1998年6月30日,共拆除了两千多件。一般预估,住宅区防火巷的违建件数,会比商业区多四五倍。以陈水扁就任市长的第一年即1995年为例,拆除的防火巷违建多达五千零七十五件,平均每天十四件,足见陈水扁的魄力,但遗憾的是,他的魄力只用在小市民的财产上,而他自己的两个防火巷违建则“誓死”不拆。

陈水扁的两间防火巷违建,民生东路住家的这间位于松山区,该区小市民的防火巷违建,就在陈水扁不允许任何特权关税的情况下,拆除了两百三十一件:而杭州南路的违建,位于中正区,该区小市民的违建也被拆了三百八十三件。

应限期拆除阿扁的违建

陈水扁要全面拆除防火巷违建,为了市民安全,我们乐见其成,但是阿扁必须先以身作则。不能说,别人的防火巷违建,陈水扁雷厉风行的把它拆光光,而自家的防火巷违建就可以“缓拆”、“分期再拆”,要等到陈水扁心甘情愿了才能拆,或者,就像杭州南路的违建,躲在周遭房子的中间隐蔽处,神不知鬼不觉,以为这样可以瞒天过海。

在1998年底市长选战投票前四个月,许多人即要求,陈水扁要在继续拆除别人的违建前,应先限期拆除自己的两间防火巷违建,否则不满意阿扁只许州官放火的民众,包括防火巷违建已遭拆除的小市民,应到陈水扁的违建前,要求阿扁不能知法玩法,直到阿扁拆除为止。但是,阿扁仍迟迟拒拆,完全不予理会,足见其鸭霸的个性。而阿扁在这场市长选战中,也因遭市井民众批评为“鸭霸扁”而落选。“鸭霸扁”的名号直到2004年的“总统”大选,还被国民党拿来作为攻击阿扁的有力文宣。

不过,市长之战,陈水扁落选后,接任市长的马英九竟然在台北市议员的三催四促下,直到2004年2月,都“不敢”“依法”执行阿扁防火巷违建的拆除动作。马英九既然不执行处置州官放火的行为,竟然干脆任由众百姓随意点灯。于是,台北市在1999年,整整放了一年的“防火巷违建假期”。马英九在1999年一整年,只执行拆除了十三件的防火巷违建,而放任数以万件,包括阿扁的防火巷违建不管,置台北市的住宅公共安全于不顾,而陈水扁在第一年的市长任期中,一天就拆掉了十四件。

尤其是,口口声声言必称“依法行政”的马英九,在1999年9月30日答复台北市议员李庆元的书面质询时,以市府市长名义行文给台北市议会的公函中,白纸黑字清楚载明:陈前市长坐落杭州南路的防火巷违建,违建面积约十七点五平方公尺(约合五点三坪),该违建物工务局预定于1999年底前执行拆除。

但到了1999年的10月12日,市府又在答复相关书面质询的公函中,改口称为:并未对陈前市长杭州南路的防火巷违建个案,做查报列管。

在1999年11月间的台北市议会市政总质询中,马英九口头答复议员这个问题时,竟然说是市府官员乱发公文,并无1999年底要拆除陈前市长违建一事,以后将以台北市十二个行政区,分区用抽签方式来输流决定防火巷违建执行拆除的先后顺序。同时,马市长还说要处罚相关官员随便发公文。

这真是荒唐已极,一个台北市议员检举了一整年的防火巷违建案,马市府竟然一下子说年底会拆,一下子又变成从未查报列管。陈水扁自己当市长时,誓死不拆自己的违建,国民党的马英九来当市长,竟也可以坐视不依法拆除。看来小市民抗争市府建管人员来拆除违建,是越来越难说特权与无理了。

他的野心李庆元

——联手李登辉拿下台湾“江山”

政治是“可能”的艺术,也是高明的骗术。这段话应验在李登辉与陈水扁身上应无疑义。1994年底的台北市长选战,一个“弃黄保陈”,就将陈水扁送上市长宝座,试问,没有“总统”兼国民党党主席李登辉的台面下运作,谁敢言放弃黄大洲?2004年的大选,国民党的连战、民进党的陈水扁,与独立候选人宋楚瑜,三强对决的态势,与1994年的市长选战,如出一辙。连战与黄大洲均略居弱势,只要一个“弃连保陈”,陈水扁就可渔翁得利,一举拿下台湾“江山”。

了解内情的人很清楚,直到1999年1月,李登辉并没有任何交棒的意思。

其实,在1999年间“国民大会”修“宪”时,“国大”代表们上演为自己延任两年多的丑剧,并非原先预定的戏码。原来要演出的戏码,是李登辉的“总统”任期与“国代们”一起延任两年多。而李登辉在运作修“宪”前,将较难掌握的“国大议长”钱复硬是换成社会形象与地位均难符合议长尊位的苏南成,目的即在赋予苏南成这个“历史使命”。

但事与愿违,李登辉点出“两国论”主张,惊动大陆、台湾地区与美国等多边关系后,包括影响两岸关系最深的美国,已不再容忍李登辉继续乱搞执政下去。

再者,李登辉的“总统”医疗团内部已传出,李登辉的身体健康已出现大问题,尤其可能致命的脾脏肿瘤,已数度引发医疗团紧张,并会从外国请来脾脏肿瘤专家会诊。脾脏肿瘤发病的特征之一是发高烧,李登辉在1999年初数度发高烧住进台大医院,并非外界解读的感冒,其中一度在搭机前往澎湖视察军事演习途中发高烧,被迫临时取消视察行程,半途折返就医。

李登辉提前交棒秘辛

据医疗团内部成员透露,1999年初医疗团的会诊结果是,李登辉的脾脏肿瘤病症如要开刀治疗,须休养半年,其政务将难以推动。否则,就须放弃延任,2004年5月20日卸任后再专心进行治疗,而且在治疗前,李登辉已不能过度奔波操劳,否则容易发病。显然,李登辉一方面遭受来自美方的压力,一方面选择不当前俄罗斯病号总统叶利钦,另一方面也有来自党内中生代连战参选“总统”的压力,于是在1999年2、3月间决定交棒。

有趣的是,李登辉暗搞的延任戏码,李登辉自己都半途选择不玩了,但不明就里的“国代们”还独自玩得不可开交,结果惹火上身,把好不容易逐渐脱离“老贼”阴影的“国代”形象,又在一瞬间全部葬送掉,成了人人喊骂的“新贼”。

事实上,在李登辉未决定交棒前,直到1998年底为止,台湾没有一个政治观察家敢铁口直断地说:李登辉不会再参选连任。

1996年、1997年两年间,曾经有两个官员说李登辉还可以再连任,结果都得到了“封赏”。一个是前中央选举委员会秘书长许桂霖。他在李登辉参加民选“总统”连任成功后,接受记者们访问时,公然地说:“李‘总统’还可以再连任。”事后,他被李登辉“恩赐”提名为考试委员,并获得“国民大会”的同意,一干就是六年,领部长级待遇,毫无任何著作的许桂霖,老来得到一个最佳的退休去路。

许桂霖在“国民大会”行使考试委员同意权时,“国大代表”李庆元询问他,李登辉这一任做完,已经做十二年“总统”,为什么还可以再连任?他脸不红、气不喘地说:“现在是民选第一届”:“能否连任是见仁见智的”:“这是‘宪法’解释的问题”。

其实,许桂霖的说法,为李登辉的连任留下了许多想象和弹性的空间。

另一个曾经说过李登辉还可以再连任的大官,是林丰正。林丰正在1997年白晓燕命案发生时,担任内政部长,部长任内,也说出跟许桂霖类似的话。后来,林丰正虽然出面为命案负责辞官,但是离开半年,就又重获重用,出任交通部长,让不少人跌破眼镜。林丰正有机会走马上任交通部长,没有李登辉钦点,担任行政院长的萧万长是不可能做主的。

另外,从过去菲律宾总统马科斯不断曲解和修改宪法,一直连任到被迫逃离的经验以及1998年间发生的印尼总统苏哈托,一干就是三十年,直到举国群众上街头要他下台,才被迫离职。这些东方民族的经验,其实发生在台湾的可能性是很高的。最可悲的是,当东方民族发生这些威权者的长期执政后,结局往往就是景气、治安、社会风气等统统亮起红灯。

而在李登辉未决定交棒前,也有人推测:“公元两千年的‘总统’大选,李登辉会再竞选连任,而他的‘副总统’搭档是陈水扁。”

这个推测当时有人说是天方夜谭,而事实上也没有应验。但真的没有应验吗?

如果把这段话改成:“公元两千年的‘总统’大选,李登辉真正属意的接班人是陈水扁。”可能就有很多人点头称是。其实,两段话的含义是相同的,指的都是所谓“总统”接班给谁的问题。

连战非李登辉属意接班人

李登辉真正希望连战接班吗?

连战的才具与形象,在李登辉眼中,甚至比当年丢掉国民党台北市“江山”的黄大洲还不如。

在2004年初的“总统”大选中,身为国民党“总统”候选人的连战,一会儿说当选后不会受李登辉控制;一会儿说当选后只要中共有善意,两岸关系可以进入“国统纲领”的中程互信、和平交流阶段;一会儿说国民党党产全部要信托;一会儿说李登辉会提前将党主席位子交棒。这些“逼宫”的论点,李登辉真的希望将“总统”的大印交给连战吗?

果然,就在“总统”大选投开票前不到一个月,传出让连战阵营差点吐血的事。拥宋立委透露陈水扁曾在“总统”官邸与李登辉密会,此一消息的真伪连战应了若指掌。而在2004年2月18日的媒体,就刊载海外的“李登辉之友会”,已传出“弃连保扁”的动作。而就在这一天,权属“总统”完全掌握的“国家安全局”局长丁渝洲,竟然冷不防的第一位安排陈水扁到“国安局”听取安全情势简报。试问,幕后没有李登辉的授意,丁渝洲有几个胆敢将陈水扁列为首位简报的对象?所以,情势已很明朗,从过去的许多政情发展观之,也似乎见怪不怪。

如从政治现实面观察,李登辉如要延续其卸任后权势,主要得稳坐国民党党主席的大位,试问,陈水扁如真当选“总统”,非但不致也不能惊扰李登辉掌握的党权,甚至为了取得李登辉的协助,还得水帮鱼,鱼帮水,替李登辉延续一定的党权与其他影响力。但是,连战如当选,其周遭围绕的不少原国民党非主流势力,会让李登辉这么称心快意吗?恐怕李登辉很快就得进一步交出党主席的棒子了。

其实,政治就是这么一回事,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就如同1994年的台湾省长选举,时任内政部长的吴伯雄宣称,即使最后剩下阿里山,他都会参选省长到底,结果情势比人强,吴伯雄的处境还没有到达剩下阿里山的地步,就泪水直流地宣布退选了。

再者,李登辉当年说了数回不会参选连任“总统”,退休后要到南投当牧师,结果,到头来还是一古脑儿宣布参选“总统”,后来连是否会退休当牧师都不再说了。而“九二一”大地震的震中在南投,李登辉还敢不敢住南投都是问题。

政治是“可能”的艺术

尤其,1998年初当宋楚瑜阵营一喊出:“连宋配”,李登辉的红秘书苏志诚就强烈不满,表示再乱说的话,他要每天说“李连配”,这都是预留李登辉未必交棒的伏笔。至少显示宋楚瑜绝非日后李登辉属意的接班人。

又如马英九说了两百次绝不参选台北市长,结果一夕之间,变成绝对参选,震惊了台北政坛。而1997年6、7月间,马英九由政务委员身份离开政坛时,曾经说出“不知为何而战”的名言;到了1998年,大环境未变,他却说参选的理由是:“为台北市民而战”。

这充分说明了政治是“可能”的艺术。李登辉早已属意陈水扁接班,是有轨迹可以依循的。

大家如果不健忘,1994年5月7日,李登辉“总统”访问哥斯达黎加期间,与哥国新任总统费盖雷斯举办的联合记者会上,说出了一席有名的“梦”话:“我有一个梦,希望在有生之年,有机会把政权和平移转给另一个人。”这段话一说出,引发人们不同的解读。

其实,解读这段话的关键在于,李登辉的心中,真正想“和平移转政权”的对象是谁?

过去长期以来,人们都将其解读为现任副“总统”的连战,因为连战一路的升官图,包括“交通部长”、“外交部长”、“省主席”、“行政院长”、到“行政院长”兼“副总统”,到专任“副总统”等,所有的官位几乎是李登辉“封赐”的,所以,连战俨然是李登辉的当然接班人。

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坦白说,事情演变至“总统”大选,连战团队的人自己都怀疑,李登辉是否有心让连战成为他的接班人。

这里面,最关键的字眼是“和平移转政权”几个字。试问,如果李登辉真的想把政权交给连战,哪还需要“和平移转”什么政权呢?这“有生之年,和平移转政权”的说法,是很耐人寻味的。自认为接班人的连战听在耳里,心里应该也会觉得怪怪的。

这段话如能跟1998年5月20日,李登辉执政十周年纪念日期间,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说过的话,互相验证,就可以得到可能性最高的解读。

施明德很明确的说,李登辉这十年来对台湾最大的贡献,是由内部摧毁国民党,最大的错误是引进“黑金政治”;而未来李登辉要完成的重要任务是“将政权和平移转给国民党以外的人物”。

登辉的心明德了解?

显然,当时李登辉在说那句话时,只差没有讲出所谓“另一个人”,是指“国民党以外的人”。

其实,如果说自头到尾,李登辉从来没有想过要让连战成为他的接班人,也是不公平的。从往年他们互动的情形来看,连战应是李登辉考虑的接班人之一。但是,连战长期以来经常出现低民调支持度,让李登辉不能不质疑连战的接班难易度。

同时,李登辉执政十余年期间,“进二步,退一步”的“独台”调性,连战并未有所拿捏;说得明白一点,连战在“统独”的意识形态上,并未能与李登辉契合。到2004年“总统”大选为止,台湾的统派人士,似乎尚无人刻意去质疑连战是否有“台独”或“独台”倾向。这正是连战渐渐被李登辉推离接班圈的主因之一。

连战在这一方面的危机感是很重的,连战阵营其实早已警觉到这样的危机。尤其,三千六百二十八万元“借款”给伍泽元的事件,连战被摧击得遍体鳞伤,这个事件到底谁是连战口中的“王八蛋”,连战阵营心里有数。而此一事件其实已经让连战的形象跌到谷底。

尤其是1998年底的台北市长选战,一个形象跌到谷底,而往年整体形象又不怎么样的连战,又做出一件让李登辉难以释怀的事:把自己的学生兼爱将马英九硬拱出来参选台北市长。

连战瞒上自保硬拱马英九

国民党内部人尽皆知,李登辉并不喜欢马英九。双方理念冲突的程度是很严重的,马英九在政治大学内部曾经跟教授、同事亲口说出:李登辉在任的一天,他不会复出政坛。同时,在马英九离开政坛前,与李登辉的最后会面中,李登辉指责马英九的想法是共产党。这些话都一直在政大教授间流传。

所以,连战硬拱出马英九,是在为自己的前途做万全的准备。但李登辉两度以不同理由不接见投入选战的马英九,一切已尽在不言中。

连战阵营的做法,结果会跟过去国民党非主流的命运类似:土崩瓦解或被各个击破。

显然,李登辉希望:“和平移转政权”的“另一个人”,可以明白的说是施明德所言的“国民党以外的人物”。从两千年“总统”大选观之,这个人物就是陈水扁。

无可置疑,陈水扁是民进党超人气的人物。这一点,从1997年底的县市长选举就可以观察出来,当时,陈水扁的旋风席卷全台各县市,民进党能获得过半数县市长席次,陈水扁功不可没。这种超人气是李登辉可以让其顺利“和平移转政权”的理由之一。而陈水扁参选台北市长虽然落选,但在国、新两党夹杀下拿到了接近七十万票的高票,也让人直冒冷汗。

其次,李登辉的接班人,是可以实现李登辉“独台”,甚或“台独”理念者。这一点,前台湾省长宋楚瑜虽拥有高的民意支持度,但是他在李登辉心里早已出局;而连战的理念在这方面的表现,李登辉并不满意。其他如萧万长、吴伯雄等政治人物,根本就排不进李登辉心中的接班顺位。尤其,李登辉公开说过国民党是外来的政权,在他心目中,非外来政权的民进党,是必须要给予奶水的。以陈水扁一贯的“台独”理念,以及在台北市长任内,亦能圆融接受“独台”的言行,让李登辉印象深刻。

阿扁人气席卷登辉的心

再者,李登辉的执政过程中,一直有浓厚的省籍情结。在军中,他刻意提拔本省籍军官;在“行政院”,从院长萧万长以下,外省籍的政务官渐成异数;在国民党内,本省籍党官是主流。而国民党的民意代表,本省籍的全面抬头已是趋势。李登辉的省籍情结只会造就民进党的陈水扁,是显而易见的。

尤其,在1998年5月李登辉执政十周年期间,陈水扁做了两件让外界难解,却让李登辉笑得合不拢嘴的事情,一件是让国民党新建的中央党部大楼顺利过关,发给使用执照;一件是在台北盛大举办世界首都论坛会,邀集世界一百七十九个市长和代表与会,会中受邀演讲的李登辉,与陈水扁的亲热动作,看在外人眼里,自有不同的解读。陈水扁积极推动务实“外交”的作风,完全与李登辉契合。

坦白说,陈水扁要赢得“总统”大位,没有李登辉暗中使力拉他一把,赢面便小得多。这也就是陈水扁长期以来,包括在“总统”大选中不敢开罪李登辉的主因,陈水扁甚至以继承李登辉政治远景的接班人自居。

所以,政治是可能的艺术,两千年的“总统”大选,李登辉暗中出力“弃连保扁”绝非天方夜谭。只是面临权力快速消退的李登辉光环,是否仍如往年神威灿烂,有待选票的考验。

他的“江山”李庆元

——力拔山河拔掉陈水扁的台北市“江山”

有人说力拔山河不幸事件,拔掉了陈水扁台北市“江山”,这样的说法,似乎有些夸张,但如能透视此一事件的前因后果,就会发现,原来陈水扁就是这样丢掉“江山”的。

1997年10月25日这一天,“力拔山河——台北市秋天万人角力”的宣传旗帜,还飘扬在台北市街头巷尾,在基隆河河滨运动公园轰动登场的万人拔河比赛,惊传血淋淋的断臂事件。

在这个事件中,有多达五十三位参与者轻重伤。其中最严重的陈铭国、杨炯明,都是左手臂断肢;蒲清旁肝裂伤出血。另有朱永川右手撕裂伤;洪俪玲左锁骨骨折、胸部挫伤、头部外伤;张忠厚右手腕开放性骨折、孙柑林头部淤血肿胀等。

这个悲剧鲜血淋漓的呈现在媒体上,吓得有的民众一段时间内不敢吃猪脚肉。

当然,参加力拔山河的受伤民众受到照顾与理赔,是市府应迅速去做的事,问题出在担任市长的陈水扁以违乱法纪的方式,来处理善后。

首先出现的大问题,是慰问金、补偿金及医疗、复健、看护等费用的支付过程。

从事发的1997年10月到陈水扁卸任的1998年12月,陈水扁为了解决此事,动用人民的纳税钱高达新台币三千九百四十六万七千余元,而马英九接任市长后,基于法人延续原则,接续陈水扁曾经向受害者协议的承诺,在1999年持续动用第二预备金四百零五万元,支应受害者的医疗、复健费用,市府的支应须永远承担,因为陈水扁以白红黑字承诺在医疗、复健,甚至工作上,要照顾他们一辈子。

不明就里的人会觉得陈水扁的做法很对,很有“爱民如子”之心,愿意挺身以违乱法纪的做事风格,来完全满足受害民众的要求。

而实际上显非如此。比如,顾问金的发放标准不一,两位最严重的断臂民众,各获发二十万元,但颈部淤血肿胀的孙柑林获发二十五万元。而另外获发二十万元的有蒲清旁、朱永川、洪俪玲。其余受害者都获发五万元。

违法发放补偿金杜悠悠众口

补偿金的发放过程可就惹人争议了,陈水扁为了立刻塞住民众的口,甚至希望受害者能美言陈水扁,便以逾越法令规范的方式恣意发放补偿金。其实“依法行政”的做法,陈水扁应积极协助受害者申请政府赔偿,但申请政府赔的时间较久,陈水扁怕日久生变,惹来更多批评,便极力扩大市长的权限“便宜行事”起来。再者,如申请政府赔,受害者依法获赔后,相关市府官员,包括陈水扁,依法得负起行政疏失及被政府求偿的责任。也就是说,陈水扁如协助民众走政府赔的路,等于是在搬砖头砸自己的脚。因为受害人政府赔成功时,陈水扁市府团队可能会为了负起行政及偿付责任垮台。

于是,陈水扁选择了“非法”的途径,动用自己的第二预备金(俗称市长零用金),支付大笔的补偿金。

其中,断臂的陈铭国、杨炯明各获赔六百万元,肝裂伤内出血的蒲清旁获补偿八百万元,右手撕裂伤的朱永川获赔四百五十万元。

当然,除了这笔补偿金外,陈水扁满口答应他们为其医疗、复健一辈子,并将其中某位在区公所任职的受伤公务员连升三级,严重破坏政府人事制度,公务员如为执行其本身职务上的公务,不幸受伤,理应大加叙奖升级,但公务员参加公余拔河活动受伤,就能快速升官,岂不怪哉。

问题是,陈水扁发放补偿金基本上是毫无标准的。比如慰问金发放最高的孙柑林,就没有另外得到半毛补偿金。因毫无标准,便惹来另外一位右手腕开放性骨折的受伤民众张忠厚不满,把陈水扁及事发时担任新闻处长的罗文嘉等一干人,一状告进台北市地方法院。

这一状可能会把陈水扁告得“破功”,因为陈水扁好不容易以柜面下运作的方式耗了三千多万元,眼见事情就要摆平,却在1998年市长选战开打时,杀出了张忠厚这个“程咬金”。

在一切为胜选,视人民纳税钱如无物的情况下,请假参选中的陈水扁指派时任副市长的林嘉诚,与张忠厚签下“哀的美敦书”(即降书),协议的时间是1998年11月27日,距离市长投票日只剩一个礼拜。

同时,陈水扁等人也在1998年12月4日市长投开票前夕,获得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书。

牺牲纳税人一切为胜选

陈水扁与张忠厚协议的内容主要分四点:

一是陈水扁拿人民纳税钱五百万元,补偿张忠厚。

二是市府全额负担张忠厚未来一切必要的医疗、复健费用。

三是市府协助张忠厚就业,并保障张忠厚工作的继续,直到张忠厚自行离职或依法令规定必须离职为止。

四是张忠厚撤回原告诉。

社会大众如理性来看待这份协议书,就会发现陈水扁居然可以为了一己市长之胜选,就偷偷地、恣意地牺牲纳税人的权益,签下这样完全不合常理的协议书,如果手腕开放性骨折的伤害,市府就须赔偿五百万元,还得保障其一辈子工作,那么政府的现行法令可以完全停摆。如陈水扁真的有诚意,为何不拿出他自个儿“福尔摩沙基金会”的钱来支付呢?用“荒唐至极、为所欲为”八个字来形容陈水扁的做法,应不为过。

谁敢想象,哪一天陈水扁不会为了成就一己的名利,偷偷以一纸协议书牺牲掉整体台湾人民的权益?

令人不平的是,另有一位左锁骨骨折,伤害比张忠厚严重的洪俪玲,只因不懂得去告陈水扁,结果前后只获发二十万元慰问金。这就是陈水扁平日常挂嘴边的公平、正义吗?

原住民为公死亡不值钱

尤其是,“力拔山河”事件发生后,在1998年5月12日,有两位参加市府龙舟队的阿美族原住民,积极练习准备代表台北市参加中国内地所举办的福州市龙舟赛,不幸赛前在新店碧潭演练落水溺死,结果每人只获发一百万元的救助金,市府采用的善后赔偿法令是所属员工因公伤亡慰问金发放标准。这个标准与市府处理“力拔山河”事件的模式比较起来,前后标准严重不一,为公而死还远不如受伤者。陈水扁口口声声重视原住民权益,是真情,还是假意?清楚得很。

陈水扁以市长的身份,创下“力拔山河”这样的补偿先例及模式,宣称“依法行政”的市长马英九,始终不敢跟进。如2004年1月发生的信义国小不当施工,小山猫铲土机碾死学童不幸事件,马英九只一再宣称愿积极协助学童家长申请政府赔偿。但依“法人延续”原则,马英九应延续陈水扁的作风,但马英九敢吗?一个学童的生命代价比不上一个成人的手腕骨折或断臂吗?马英九只敢说今后市府举办活动,将为参与人员加保二百万意外险。

陈水扁举办“力拔山河”发生不幸的责任,在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不起诉书中略有言及:“被告等应注意事先聘请专家检测绳索结构安全,确保参加拔河比赛民众不受意外伤害,并能注意而疏未注意,于事前对拔河绳索未为任何检测即贸然使用,致该拔河绳索因抗拉强度不足,于比赛中断裂,导致多人受伤……因认被告等均涉有业务过失伤害……”(注:因张忠厚撤回原告诉,所以不予起诉。)

其实,陈水扁涉及的业务过失岂止于未于事前检测绳索,还包括事前未为参赛民众加保公共意外险,这本是市府主办部门应注意的常识。而这也导致市府在事发后被批疏失,而被迫额外支付更高额的人民纳税钱来善后。

最后,采用《中国时报》在1997年10月27日的一则短评《“力拔山河”兮又出事》作结:“真正应该检讨反思的……它凸显了当前许多地方政府,动辄以大手笔、大规模办活动的作秀心态,结果造成大而无当不说,同时也增加意外的出现几率……普通的拔河一下子膨胀到万人拔河,人数规模确实是空前,但发生起意外来也是吓人的。”

从“力拔山河”拔掉陈水扁台北市“江山”的过程观之,作秀的代价是很昂贵的。

他的爱李庆元

——拥抱阿珍是如此的痛苦?

“不管多坎坷,这条路,我们永远走下去。”

从选立委,到选台北市长,到选“总统”,一幅感性诉求的图像,立即浮现脑际:陈水扁推着夫人吴淑珍轮椅的把手,一前一后走向他们惹人怜惜的人生道路。

尤其,1994年底台北市长选举投票前夕,选情白热化,在万人簇拥的群众大会上,陈水扁一脸深情地伸出双手,抱起沉坐在轮椅中的吴淑珍,这一幕出现在媒体上,赚取了无数选民的心,结果,陈水扁一举拿下国民党长期执政的台北市“江山”。

到了1998年底,陈水扁的竞选团队又想打感性的夫人牌,继续“推销”陈水扁与吴淑珍伟大的爱情故事。结果这一招效果大减,理由之一是立法委员林瑞图在投票前一个月,公开地说:“陈水扁会‘开查某’(意指召妓)吗?我已经调查清楚,陈水扁在市长任内去澳门十一次,做市长的人星期六偷偷飞去澳门,星期日回来,是去赌博,还是‘开查某’?要给我交代清楚!”

消息一出,阿扁团队急得痛骂林瑞图如“疯狗乱咬”,要告林瑞图诽谤;同时,罗文嘉在记者会上公开撕碎报道这则消息篇幅较大的《联合报》。

其实,陈水扁在担任市长期间,多次去港、澳、新加坡到底干了啥事?传闻甚多,包括嫖赌、搞彩券、还是会情妇?虚虚实实,陈水扁直到2004年参选“总统”都没有完整对外说清楚。

坦白说,真实而感性的爱情、奋斗故事,最能赢得选民的倾心支持,但阿扁团队的这类诉求逐渐丧失作用,主因还是在于陈水扁与吴淑珍的真情世界,及婚姻关系发生变化。

不少人说,你看,平时看不到陈水扁抱老婆、疼老婆,到了选举,才又把值得社会同情的吴淑珍推出来!很多人对于陈水扁每逢选举就把吴淑珍推出来“求票”的做法不以为然。不过,这应是多数反扁者的想法。但不容否认,许多中间选民也渐作如是观。

阿扁团队在选战打夫人牌的效果,日益递减的原因,应追溯陈水扁在1994年底选台北市长前的一个“外遇”,当时陈水扁是立委,而“外遇”的对象是其助理。此一事件的内情与过程,包括陈水扁、吴淑珍周遭的人,以及警界部分人士,知之甚详。

依据1993年12月2日,陈水扁向监察院申报的“公职人员接受提供助理经费来源明细表”,财源不虞匮乏的陈水扁,聘请了多达十九位的助理,其中六位是以政府编列的预算支应,其也十三位的薪资是由福尔摩沙基金会及各界捐款支付。而这位陈水扁“外遇”的女主角,就是这十九位助理之一。在这里,笔者基于保护女性及尊重女权的考量,不披露其姓名。而唯一能透露的是这位助理是女性,以及小陈水扁十多岁。

在当时,陈水扁有“外遇”,连吴淑珍都警觉到了,并着手抓“外遇”的行动,结果终被吴淑珍逮着,而协助吴淑珍抓陈水扁“外遇”的是当时的台北市松山分局长陈衍敏。为何吴淑珍会找上陈衍敏帮忙,当然是因为陈水扁的住家就在松山区,同时,陈衍敏经常亲自前往陈水扁家探视吴淑珍,双方建立起信赖关系,所以,当陈水扁选上市长后,有人将陈衍敏归为“夫人派”。

这一段抓“外遇”的过程,在媒体资深记者董智森所著的《台北经验——陈水扁》一书中略有提及。其内容为:“陈水扁在担任立法委员期间……除弊肃贪赢得声名,却也引起立委办公室一名女助理的好感与爱慕,这名女助理常在晚上打电话到陈水扁家‘骚扰’,陈水扁有苦难言,报警后,陈衍敏乃安排布线设计。有一晚,女助理又打电话来‘骚扰’,陈水扁家人虚与委蛇,陈衍敏带着陈水扁循电信局系统,火速赶到打电话人处,赫然发现是女助理,据说,陈水扁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当场掉头就走,全案虽侦破,松山分局却也没进一步处理,陈衍敏更绝口不对外提起,保持陈水扁的颜面……”

这段过程说明中,很明显的为陈水扁“隐匿”了很多情节,比如,接到所谓“骚扰”电话的应是陈水扁家人,包括吴淑珍,而非陈水扁本人,因为陈水扁没有理由听不出自己聘用的助理声音。再者,女助理如果来电谈公事,根本没有“骚扰”问题,而白天在办公室就可以与陈水扁接触到的女助理,何需利用晚上打电话到有妇之夫的陈水扁家“骚扰”,表达爱慕之意?事情有这么简单吗?有遇外遇经验的人应能立刻领会其中的虚实。而且,陈水扁何需“当场掉头就走”?

当然,这些说法,陈水扁事后一概否认。

可是,陈水扁否认不掉的是,他当选台北市长后,在1995年初的台北市警察人事调动中,执意与警政署对上,要将并无伟大绩效的松山分局长陈衍敏连升三级,担任台北市警察局督察长,严重破坏警界的人事升迁惯例。

依例,松山分局在台北市只是二等分局,督察长须由一等分局分局长升任,或由外县市警察局长升任。一般从二等分局长升到督察长,起码要再耗个五六年历练。但陈衍敏能获破格拔擢,原因何在?

再者,陈衍敏担任督察长后,先因松山警分局刑事组顾问费事件,遭外界质疑收人“保护费”,操守有问题;后又涉及周人电玩弊案。但陈水扁起先仍力挺陈衍敏,说:“对陈衍敏操守有信心”。一直到证据浮现,检调单位约谈陈衍敏,陈水扁担心再护航下去有损形象后,才改口说:“依法办理,毋枉毋纵,绝不护短。”

从陈衍敏升官三级跳,到力挺陈衍敏操守,陈衍敏如无大恩于陈水扁,可能吗?而吴淑珍抓陈水扁“外遇”一事,光陈衍敏一个人闭嘴是没有用的。当时协助“办案”的陈衍敏部属可不会都是哑巴。这就如同当年传出连战打老婆一样,遭连战“修理”的连方瑀,深夜一状告到辖区派出所,即使事后私下摆平了,但谁能堵住所有目睹者的嘴巴?名人的绯闻夫妻勃,本来就是大家最爱谈论的。解读成“骚扰”也好、“外遇”也好,总之,女助理事件让陈水扁与吴淑珍的感情关系出现裂痕。这些裂痕也偶尔传入其民生社区邻居的耳朵里。其邻居透露,深夜阿扁家曾多次传出不小的吵架声。

当然,夫妻会吵架恐怕多数配偶难以避免,连外表看起来很登对、恩爱的前台湾省长宋楚瑜和陈万水夫妇,也公开承认他们夫妻会吵嘴。但问题是,陈水扁到底跟吴淑珍吵些什么?而陈水扁似乎连他会跟吴淑珍吵嘴的说法,都想否认掉。

一个人越想将夫妻的感情塑造成神仙眷侣,越会让人发觉其中的虚假,这就是陈水扁推轮椅效应逐渐失效的主因。

而事实上,尽管陈水扁一再否认,仍然在陈水扁担任市长期间,传出该位涉及“外遇”的女主角,从外国进修回台,陈水扁一度想将她安置在市政府工作,但遭吴淑珍出面制止。该位女主角只得再度出境,一说人在新加坡,一说在澳门。传说已怀孕生子,但陈水扁极力否认。

而陈水扁担任台北市长后的“外遇”传闻,还不只于这位女助理,另有一说是艺人金素梅,但金素梅已公开否认;而陈水扁担任市长及参选“总统”的专属女化妆师,也被圈内人传出是陈水扁的“情妇”,而吴淑珍并不知情。当然,女化妆师与陈水扁有“手部”与“脸部”的“接触”机会,长期下来,是容易让人误解,但传闻是否属实,只有靠吴淑珍去求证了。

有人认为,吴淑珍不幸在1985年11月间因故下半身瘫痪,正值英年的陈水扁要战胜“七情六欲”确属不易,终究陈水扁也是凡人。而事实上,过去好几位当代“伟人”,也都有外遇记录,包括蒋故“总统”经国先生,而就在1999年底,蒋经国先生的“私生子”章孝严,还因为“外遇”的一张亲笔纸条,丢掉了“总统府”秘书长的官。“伟人”尚且如此,凡人陈水扁以其特殊际遇,有“外遇”,似乎不见得会让支持者唾弃。

但陈水扁始终否认,不愿诚意面对问题,这一点就比不上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洒脱,立委施明德从来不否认他的男女关系,有时还洒脱得很浪漫。而陈水扁浪漫不起来的原因,当然是担心“推轮椅”的吸票效应丧失。

2004年初的“总统”大选,电视广告中,又看到了陈水扁推着吴淑珍轮椅的背影,是那么的悲情、那么的坚毅、那么的善待女人。但在这背影的背后,有多少吴淑珍不敢流出眼泪的心酸?又有多少陈水扁拥抱阿珍的无奈与痛苦?

他的“恨”李庆元

——阿扁执政怎一个“恨”字了得

阿扁在台北市执政四年,得罪过他的经常没有好下场,衡量的依据往往不是人民的福祉,而是个人好恶的小格局。尤其,陈水扁“消灭”蒋家父子的动作,不但没有象征威权的瓦解,反而是象征着一个新威权的诞生。

在台北市四年的阿扁执政,怎一个“恨”字了得?

从陈水扁的成长过程和问政理念与经验中,可以发现,陈水扁为什么在他当上台北市长以后,往往是用“恨”来解决问题。

坎坷的幼年成长经验,让陈水扁在1994年底参选台北市长时,道出一段“木瓜干与大冰箱”的故事;这个故事说出陈水扁直到追求妻子吴淑珍的时候,还以为“冰箱”是“衣柜”,而“乌鱼子”是“木瓜”,足见其贫苦的成长过程。

悲情际遇影响执政风格

而陈水扁也绝少提到他的父、母亲,其因素充满悲情,社会传出许多版本的说法,不过,人无选择父母的自由,社会会同情陈水扁,但是,这些际遇深深影响陈水扁的人格,也是难免的。

而在问政的经验中,陈水扁曾经遭遇美丽岛事件的冲击,选举台南县长时,甘苦与共的吴淑珍横遭车祸,导致半身不遂,选举结果又是落败;后来加上入狱服刑等挫折。

可以这么说,陈水扁是在悲情中走过来的人,而许多从悲情走过来的人,不一定有智慧走出悲情,他可能开始变成让别人走入悲情的人。

这就如同中国传统所谓“多年媳妇熬成婆”,许多媳妇在好不容易熬成婆婆以后,就忘记了当年她是如何遭受婆婆的虐待,还有,她当年是如何的痛恨婆婆。她不但忘记了这些,她还开始仿效她日夜诅咒的婆婆,开始如法炮制,甚至青出于蓝的来虐待她的媳妇。

在陈水扁执政的四年间,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恨意的陈水扁。

陈水扁的执政“恨史”中,最显著的就是对蒋家父子的恨。

蒋家父子蒋中正和蒋经国在台湾四十年的执政,虽有若干地方可以让历史来批判,但是从台湾政经、社会的历史发展来整体论定,蒋家对台湾有重大贡献是无可置疑的。

他的心中只有恨?

但是,陈水扁的历史视野看不到这些,他只看到两蒋时代曾经发生的“二二八”事件、美丽岛事件、压制反对运动和监控政治犯案例、党禁、报禁等历史恩怨。

所以,翻遍陈水扁曾经说过的话,似乎找不到一句是从历史观点来公平论断蒋家父子的,换言之,陈水扁对蒋家只有一个“恨”字。所有蒋氏父子殚精竭虑,维持台湾四十年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教育进步等不可磨灭的功绩,在陈水扁的眼中,就如同他唾骂台北市议员林瑞图一样,只是一团“屎”而已。

陈水扁对蒋家的恨,充分显露在其执政之路上。

首先,陈水扁一上任台北市长之后,就毫不客气地拆掉市长室内的蒋中正、蒋经国父子肖像。

紧接着,1995年2月14日,陈水扁在市政会议上宣布:卸下所有市府所属单位礼堂、会议室内的蒋公、经国遗像,从此,蒋氏父子的肖像在台北市整个消失。没有一个市府单位胆敢违抗陈水扁的指令,哪个单位还敢让陈水扁看到他心中所“恨”的蒋氏父子,单位主管肯定下台一鞠躬。

陈水扁为了让蒋家从台北市彻底消失,可说毫无掩饰地陆续出招。

1995年的6月10日,陈水扁来到北投区湖底路一百四十九号的阳明山蒋公旧行馆,当场决定把行馆和周围六幢原侍卫、蒋公当年招待访客的日式住宅,规划为艺术文化活动场所。陈水扁以推动“艺术文化”的美名,消灭掉一个在台湾历史上值得保存的地方。

这样还不够,陈水扁进一步做出一个连蒋家当年都不会做的动作:拆除拥有合法建物和土地权状的蒋纬国别墅。

得罪阿扁合法变违法

1995年11月24日,陈水扁在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之下,率领市府相关官员,来到台北市至善路三段七十一巷二百零一号的蒋纬国别墅前,决定请市府有关单位撤销其建物和土地登记,让蒋纬国的别墅由合法变成违建,然后再执行所谓的“依法拆除”。

这一消息传出,可真吓坏了许多台北市民,试想,拥有合法权状的房子都可以在陈水扁一人的喜好之下,一夕间沦为违建,蒋纬国的命运尚且如此,小市民又能如何?

尤其,在台北市,早期类似蒋纬国购自政府土地或房屋的房地产案例,相当普遍,虽然这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但事后来评断,这种现象的确是有特权成分在内。

只是,这类的案例这么多,为什么陈水扁独挑蒋家的别墅来下手,当然这跟他心中的“恨”有关。否则,国民党位于台北市中山南路旁,“总统府”正对面的中央党部大楼,一样是运用执政党的特权低价取得的,陈水扁为何不撤销其土地登记,并拆掉国民党新建的大楼,反而是在忸怩作态,声言不发给执照之后,仍然力排众议,发给执照?

于是,蒋纬国的别墅在1996年2月6日,被台北市建管处拆除。“宪法”保障人民财产的权利,摧折在陈水扁的“恨”意下。事后,蒋家进行“刑事诉讼”等法律行动,陈水扁面临败诉后,还私下展开与蒋家进行和解,归还土地等动作,其中究竟动用多少市民纳税钱来赔偿蒋家,各方说法不一,但以赔偿作为秘密和解的条件,是肯定的事实。

有趣的是,蒋纬国的公子蒋孝刚事后把土地分成三份,一份自己保留,两份出售后,买主竟然可以向市府请领合法的建照盖房子。其标准只凭陈水扁的爱与恨而已。

到了1996年3月21日,陈水扁宣布将“总统府”前的介寿路更名为“凯达格兰大道”,“总统府”前广场定名为“凯达格兰广场”。美其名为重视原住民,其实目的还是在怀恨“介寿”两字。

再过来就是解决掉“士林官邸”,这已是蒋家在台北市的最后象征,陈水扁在1996年4月13日宣布,三个月后市府从“总统府”收回士林官邸,同时要在这里举办大型飙舞活动。他要利用单纯的年轻人,用飙舞来践踏蒋家,来发泄他心中对蒋家的恨。

陈水扁还说:“李登辉再坏,也比蒋介石、蒋经国父子好些。”(1998年6月15日访问美国所言。)

虽然陈水扁口口声声说,这些对蒋家的动作象征威权的瓦解,而实际上,陈水扁在做这些动作时,蒋家的威权早已是过眼云烟。所以,陈水扁的动作不但没有象征威权的瓦解,反而是象征着一个新威权的诞生。

此外,陈水扁的“恨”还发挥在前行政院长郝柏村以及台北市地方法院院长胡致中的身上。

1994年12月间,陈水扁强调郝柏村住宅有占用台北士林复兴桥拓宽用地,约三十多坪,是“大特权”,要求有关单位立刻处理,全力执行。而台北市新工处也表示,其占用道路用地部分已完成土地征收,并于1996年度办理地上物补偿。

政府公器沦为报复工具

相对照于陈水扁对郝柏村用地征收的急急如律令,关于李登辉“总统”重庆南路官邸后方,占用巷道达三百多坪的围墙,陈水扁不但不执行拆除,还通过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的审议,以变更地目的方式,将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废巷,由巷道用地变更为住宅区,不让市民通行,牺牲了小市民的行路权。

陈水扁对郝柏村和李登辉的“恨”、“爱”分野,表露无遗。

胡致中在陈水扁心中的恨也是难以消除的,他曾经“依法”数度传讯陈水扁市长,陈水扁不理他,他还发拘票准备拘提市长,硬是要阿扁上法院,搞得陈水扁很不痛快。

于是,陈水扁逮到了胡致中在台北金华街宿舍家里有违建的好机会,予以报仇泄恨。虽然在事前,工务局长李鸿基签报该违建并不妨害公共安全、景观与交通,且符合陈水扁宣示的三十平方米以下,可纳入分期分类暂缓拆除范围,但是在1995年11月28日陈水扁仍下令拆个痛快。

问题出在,此时陈水扁和副市长陈师孟的家里,一样遭人检举都有违建,但陈水扁任由外界强烈质疑两套标准,自己人的违建说不拆就不拆,不拆就罢了,陈水扁夫人吴淑珍还数度嘲讽那些抗议她家违建的人是在“作秀”。

新闻自由也遭殃!

其实,会有两套标准,只有阿扁心中的恨可以解释。

陈水扁的恨还恨到独具的新闻自由权。

《中央日报》是阿扁讨厌的报纸,因为常常批判他,于是,陈水扁就通令所有市府单位都不准订阅《中央日报》,也不准在这家报纸上面刊登广告。

连曾经长期给予反对势力和民进党奶水的自立早、晚报,也曾因批评阿扁,遭受类似的命运。

同时,一位《联合晚报》的记者也因为在报道中,经常直言阿扁的缺失,该报即遭威胁如不调换该位记者,市府就不再于《联合晚报》上刊登广告。结果,该位记者遭到调线之后自请辞职。

至于省属的台视,则因竹子湖发射站有求于陈水扁准予租地,不但不敢得罪阿扁,还得在新闻报道里多关照阿扁。而《中国时报》系也因“房事”问题,经常怕得罪阿扁,新闻报道里总是客气几分。大家怕的都是怕阿扁的“恨”。

有趣的是,阿扁为一本颇为肯定其施政成果的书《陈水扁武功心法》作序说:“媒体是阿扁最好的市政良师。”这是阿扁的真心话吗?世上经常怀“恨”修理良师的,会是好学生吗?

再者,阿扁的府会关系一开始就搞成冰点。因为他痛恨这些在议会上质疑他、骂他的人。阿扁一当上市长,就忘了他当年在“立法院”当“立法委员”的时候,是如何咄咄逼人的在质询那些政府官员,如今,主客易位,他便不能适应,而且还口无遮拦的骂议员。

阿扁骂出的最有名的一句话是:“林瑞图的话若能听,屎都能吃。”原因是林瑞图指责陈水扁对企业做政治勒索。而在1998年底的台北市长选战中,林瑞图又有惊人之举,说陈水扁曾经到澳门寻欢作乐,此说影响陈水扁选情不小,气得阿扁团队召开记者会,一边痛骂林瑞图,一边取出报道这则新闻篇幅略大的《联合报》,当场面对媒体撕成粉碎。此情此景,有人事后将怒撕报纸的罗文嘉比喻成红卫兵。

议会只是一堆屎?

其实,阿扁的“吃屎”论,恐怕不少市议员都感觉得到。连台北市议会议长陈健治都曾蒙受“吃屎”的感觉,就在1997年的11月13日,陈水扁两度在市议会当着众议员的面,将陈健治议长质询陈水扁的录影带,扔进垃圾桶。阿扁事后还说,他的动作并无不妥,该录影带比垃圾还不如,当然要把它扔掉。

议长的命运尚且如此,其他的议员就不必说了。

其实,阿扁最恨的是“中华民国”的“国号”、“国旗”和“国歌”,只因他目前只是一个台北市长,没有能力决定“台独”,于是就把“台独”的动作包装起来。

1995年12月6日,陈水扁先从“国歌”下手,他要求通令全市各级学校,不可处罚看电影听“国歌”不起立的学生。试想,学生听到“国歌”可以“只要我喜欢”,爱站不站都可以,将来“国旗”、“国号”要改变,大概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了吧?

这一方面,副“总统”连战在1998年3月间,就曾批评陈水扁,心口不一,心中明明是百分之一百二十的主张“台独”,但到了美国,怕美国人讨厌,惹出问题,就闭口不谈“台独”,说什么自保、自主及自决等,让人陈水扁绿色恐怖影响媒体独立

一、台北市政府拒订《中央日报》,拒登《中央日报》广告。二、利用阳明山竹子湖转播站的续约行政权,掌控台视媒体的独立。三、市府出租信义区小巨蛋土地,低价内定承租给TVBS,且利益输送及回馈内容视TVBS选前“表现”而订。四、运用广告刊登之行政资源,要求《联合晚报》调换批判陈水扁施政之《联合晚报》记者;自立报系记者也曾因批判陈水扁的施政,而遭受与联晚记者类似的遭遇。五、马永成过去固定在周二、周四与市府记者打球,并有几次在打完球后,邀请记者上酒廊。六、《中国时报》市政记者曾专题报道台北市建管处拆除违建问题,内容对陈水扁施政有所批判,结果被封杀。七、陈水扁与马永成只要遭受媒体负面的报道,便立即透过各种关系向记者施压,或向媒体采访中心施压。八、市政府所属的台北电台已成为陈水扁个人政策宣示的禁脔。九、利用或意图运用都市计划变更,比如工业区可能变成商业区等;或者允许媒体拥有违建及侵占道路等特权,利益输送及讨好媒体。十、198年市长选举期间,《联合报》报道立委林瑞图揭露陈水扁澳门寻欢新闻,结果遭阿扁团队召开记者会将该报撕成粉碎。资料整理提供:台北市议员李庆元(2004年1月)鄙视。

看来,连战的这句话会让阿扁生“恨”,他恨不得连战从李登辉的接班顺位中出局。

1998年的6月7日,陈水扁赠送高中职毕业生市长奖得主《鲸生鲸世》一书时强调:海洋容纳百川,身为台岛的子女,应拥有宽阔的气度和包容的胸襟。

其实,阿扁的这段话正是他自己最缺乏、也最需要的。

他的变李庆元

——孙悟空也变不过陈水扁

阿扁的“百变”发挥在作秀上,真是淋漓尽致,他扮演过“超人、宋七力、麦克尔杰克逊”三不像,也演过酷鸭、圣诞老公公、灯泡西装秀。《泰坦尼克号》电影轰动演出后,阿扁轧一角扮演主角“雷昂纳多扁”。用这样的方法,他赢得许多年轻人的心,但面对领导人的“总统”大位,言行摇来摆去的人能否适任,值得深思。

陈水扁的行事风格为什么会经常变来变去?无从可考,但想要了解陈水扁的变功,恐怕比了解孙悟空还要困难。

国民党的中央党部大楼改建案,是典型的实例。犹记得在1995年1月20日,陈水扁声称:全案可以通过全民参与讨论,等获得共识后再决定。他还强调,不排除针对此案进行市民公投。

同时,台北市政府也煞有其事地成立所谓的“台北市政府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大楼专案小组”,成员包括了市府七个单位的首长以及七个民间成员。表面上看起来,似乎阿扁处理这件事情很民主,很顾及民间学者专家的意见。当然被邀请的民间成员算不算“专家”,早已引起争议。

但是,这群“民间专家”在1998年5月中旬,陈水扁面临连任市长压力的这一年,也是李登辉“总统”就职十周年纪念日前,被陈水扁“集体出卖”了。市府的七个单位在陈水扁的密令下,突然召集会议,事前应不知情的“民间专家”有三位缺席,于是不用表决,就立即通过发给国民党新大楼使用执照。

变调的承诺专家不愿背书

出席的四个“民间专家”当场傻眼,眼见木已成舟,事后便集合其他三位缺席的“专家”,到国民党新大楼前发表“我们不愿背书”的声明。

阿扁的变,让这些“民间专家”寒心,坦白说,他们已经为陈水扁背上了“谎言”的十字架。此案阿扁不但没有让市民来参与决定,连少数几位专家,阿扁都要刻意蒙骗他们,不知道这些已经为阿扁背书的专家们情何以堪?

让市民“雾煞煞”的还有,当时陈水扁到底会不会在选完市长后,立刻着手参选1999年中的民进党“总统”候选人初选,进而参选“总统”?

这个问题,媒体一直找不到答案,就连阿扁自己的答案也变来变去。

1995年7月4日陈水扁说:“公元2000年的‘总统’会由民进党的候选人当选,届时民进党党旗可以插在‘总统府’里面。”当时外界的解读是阿扁会是这个候选人。

1995年10月间,他面对选“总统”的话题说:“我想都没有想过,连做梦也没有想过!”但是,没有人会相信阿扁没有想过。

而陈水扁延揽的台北市政务副市长陈师孟,在1997年7月离职前夕,预言陈水扁将更上层楼,参选“总统”。

到了1998年的2月25日,陈水扁宣布不选党主席,有人问他是否会投入下届大选?阿扁的答复是:“我的头脑不是很好,又有近视眼,还没有想到两年后的事。”

阿扁自称头脑不好,但是他的幕僚头脑很好。就在他说完这段话之后不到七天,他的幕僚透露,陈水扁决定寻求连任台北市长以后,是否参加2004年大选的变数已经非常大,不排除缓一缓,到2004年再说。

看来,阿扁的脑筋好得很,他不但没有近视眼,还独具远视眼,看到了2004年的事。只是阿扁万万没有想到,他在1998年底的台北市长选举惨遭滑铁卢,结果阿扁只得硬是跟民进党早就有意参选“总统”的前主席许信良对上,逼走许信良,赢得党内提名,所谓的“2004年再说”也就不再说了。

有趣的是,中央通讯社曾经报道陈水扁的说法:如果连任台北市长,绝对会做满任期。结果,阿扁的发言人马永成马上出来否认说:“陈水扁没有说过绝对会做满任期的话,他只说过如获连任,希望能做满任期。”阿扁团队的“变言”,让其在市长选战后,连“希望”的机会都没了。

“总统”之路“雾煞煞”

这“绝对”与“希望”之间,充满着陈水扁的“变”,更充满着玄机。于是,在当时陈水扁到底会不会出马选“总统”,顿时陷入五里雾中。

到了1998年6月14日,陈水扁又有了最新的版本,他在美国的洛杉矶对台湾的乡亲宣称:“如果我有机会连任台北市长,我会做到市长任期的最后一天。”

而就在陈水扁说这句话的同时,李登辉接受美国《时代周刊》专访时指出,他不认为民进党在近期内有执政的可能。此时的李登辉还在暗中运作国民大会“修宪”“总统”延任,并未决定交棒。

陈水扁说这样的“变”话,是否他的评估是,“总统”选举会有变数,民进党已经不可能在公元2000年将党旗插在“总统府”里面?还是他已跟李登辉私下有了其他接班的默契。

这些都是谜,谜底可能只有爱“变”的阿扁知道。

陈水扁的“变”还发挥在民进党内部的“联合内阁”之争上。

“变”通接受联合内阁

犹记得1997年12月5日,陈水扁与民进党党主席许信良发生路线之争,阿扁痛批许信良倡言立委选举,如果三党不过半,要与国民党组联合内阁。他强调,这是“长敌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一个有雄心的领导人,怎能如此没有志气?

而当1998年6月民进党的主席换成林义雄以后,林义雄与陈水扁对于联合内阁双方有了共识,陈水扁强调,民进党不反对联合内阁,但必须是由民进党主导的联合内阁。

其实,陈水扁这个联合内阁的理念,跟许信良差异不大,只因他跟许信良的党内路线不对盘,当时就为反对而反对,如今,换成了林义雄,陈水扁就跟他有了“共识”。

但当有人说出李登辉可能跟陈水扁搭档竞选正、副“总统”时,陈水扁的“联合内阁”定义又有了转变。他说,民进党的联合对象是“建国党”。而事实上,“建国党”在1998年底的“立法委员”选举中,连一席立委都拿不到,民进党就算联合“建国党”,也根本不可能在“立法院”中取得执政的机会。

所以,懂得陈水扁“变”性的人,对他这段话的解读应该是:民进党要联合“建国党”,跟国民党来“联合执政”。

阿扁在2004年的“总统”大选中,一下子拥抱“建国党”及“台独”人士,高喊“台独”万万岁;一下子又公开宣布当选“总统”后不会“台独”,两岸可以三通,大家安定赚大钱。

看来,阿扁可以对不同的人、事,有不同的“变”法。

陈水扁的“变”也让小市民吃足苦头。

比如,台北中华商场地下街的兴建,陈水扁上任之初对拆迁户有承诺,会延续前任市长黄大洲的计划,结果没有多久,阿扁就恢复“变”性,食言而肥。

中华商场拆迁户权益促进会会长林献崇痛批说:阿扁对于拆迁户的承诺一件也没有办到,他不知道日后还有谁会相信陈水扁的承诺?

另外,台北市林森北路旁十四、十五号公园的拆迁,陈水扁在竞选市长期间承诺“先建后拆”,许多人信以为真把票投给了阿扁,结果到了1997年3月,陈水扁“变”成“先建后拆,绝不接受!”并强调,住户如果要以激烈手段逼他低头的话,那么他只有“不好来,不好去!”

富人公园迫使住户自杀

于是,强势的阿扁在一片抗议声中,先行拆除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电表、公厕等。然后,在强行拆除的过程中,有一位住户因无处可去,而上吊自杀,引起社会的震惊。这位可怜的亡魂,是死在阿扁的“变”里。

阿扁急着要拆除十四、十五号公园,美其名是为了市容景观,其实只是在图利周遭的财团而已,尤其是旁边的晶华酒店,恨不得这些破落户立即消失。难怪,当公园辟建完成后,拆迁户们群游故居,眼见花团锦簇的公园,与豪华的晶华酒店和欣欣大众百货相映成趣,拆迁户们抗议陈水扁当时急着拆迁十四、十五号公园,只是盖个“富人公园”,让财团发财而已。尤其令人费解的是,偌大的十四、十五号公园,周遭车水马龙,急需公园地下停车场,但阿扁连想都没有想过要盖啥停车场,直到耗费巨额公帑将美丽的公园盖好后,才由续任市长的马英九重新规划兴建地下停车场。所以,如果只是纯粹盖个公园,有急迫到要逼死人吗?

阿扁以铁腕拆除在这儿住了四五十年的破落户以后,过了一年,三百零四户的低收入户,还有两百多户流落他乡,于是,阿扁竞选期间高唱的“快乐、希望、陈水扁”以及“台北新故乡”变成了“悲情、失望、台北伤心地”。

小市民市长变成市民克星

事情有一就有二,陈水扁违背竞选承诺,拆完十四、十五号公园后,又在1997年12月间,为了要拆除台北市北安路鸡南山违建,导致一位丁姓妇女上吊自杀。阿扁口中的小市民市长,在他的心里“变”成了小市民的“克星”,这种心态,在陈水扁执意全面废除公娼,完全不顾弱势公娼生计的过程中,显露无遗。

阿扁的“变”有时他也有自觉,比如,在他担任立法委员期间,曾经质询要求国学大师钱穆迁离公家土地上的住宅“素书楼”,钱穆深觉受辱,便迁出“素书楼”,钱穆夫人胡美琦说,钱穆迁居后心情恶劣,不久抑郁而终,一代大师就这样毁在阿扁的快意中。

阿扁在1998年5月22日,前往外双溪的钱穆纪念馆参观,并针对当年的质询,向钱穆夫人说抱歉。阿扁能“变”成明理人,愿意说抱歉的确是好现象,但是,有心要说抱歉早该说了,何必等到这么多年,都宣布要连任市长了才说出来。更何况大师已乘黄鹤去,再说抱歉复何用?

另外,阿扁的“台独”或“独台观”,在他的口中也是变来变去,大家都知道,陈水扁在当立委的时代,口口声声“台湾要独立”,而民进党的“台独党纲”增订过程,陈水扁占有很重的分量。

但是,在陈水扁的口中“台独”或“独台”的说法是乱变的。诚如副“总统”连战在1998年3月24日公开批评阿扁“心口不一”。

对照陈水扁说过的话,诸如早期说的“民进党何德何能宣布‘台独’?”

1995年,大选前一年,陈水扁说:“看民进党要做运动,还是要搞选举?若是做运动,就可以大谈特谈‘台独’,但不可能当选;若是搞选举,求胜选,就不能谈‘台独’。”这就是陈水扁在2004年参选时,为求胜选不谈“台独”的主因。

阿扁说了这句话三年后,又宣称:“‘台独’公投党纲”是民进党的最高指导原则。

等到阿扁在1998年3月间访美期间,却又绝口不谈“台独”,将“‘台独’公投党纲”用所谓“自立、自决、自保”的话语来做包装,并强调:“虽有公投之权,但并不表示要立即行使。”

到了1998年的6月15日,阿扁访美的说法是:“台湾、中国,一边一国”。此时更呼应了李登辉的“两国论”。

可是等到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中国,提出包括不支持“台独”的“新三不”政策之后,已经宣布参选连任市长的阿扁说法变成了“统独问题,不能不谈”。还说出“不支持不等于反对”的诡辩论调。

从阿扁的口中,一下子“台独”,一下子“独台”,一下子说搞选举时,要赢就不能说。变来变去,连民进党的支持者都迷迷糊糊,忍受不了。

百变神功悟空折服

阿扁的“百变”发挥在作秀上,真是淋漓尽致。执政四年,他扮过“超人、宋七力、麦克尔杰克逊”三合一人物;PEOPLE杂志的封面人物“汤姆克鲁斯扁”;演过“酷鸭”、“圣诞老公公”、水球大战中“被水扁”的陈水扁:“走寻台北人”中的“黑手”、“水果小贩”、“清道夫”;以及1998年年初的画家梵谷与灯泡西装秀。看得小市民眼花缭乱,认不清真正的陈水扁。

还有,《泰坦尼克号》电影轰动演出后,阿扁也轧一角,扮演主角“雷昂纳多扁”。

阿扁扮的还多得呢!像戴起乌纱帽“跳加官”;客串妇产科医生忙“接生”。

于是,有人将“百变陈水扁”封上一个“小丑市长”的名号。但阿扁听了还自鸣得意说:“不在乎”。

的确,身为市长变变戏服,作秀作秀,愉悦一下小市民,也是亲民的表现,没有什么错。但是问题出在,阿扁勤于“百变”作秀,充分显露其爱变的本性。而这些爱变的本性,更充分移转到阿扁的执政里。

所以,即使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再世,恐怕也要甘拜在阿扁的变功下了。

陈水扁就会这样!

3月12日,“立法院”质询“行政院”施政,民进党籍立委陈水扁为了抗议国民党“行政院长”郝柏村缓建北宜高速公路,愤而拿了一份“国家”六年计划草案,写上“退票”两字,走下发言台,走向“行政院”首长席,将“国建计划”当着郝柏村之面撕毁并抛在案前,怒责郝柏村“失信于民”。郝柏村问他:“你怎么可以侵犯我的位子!”陈水扁则以“你的位子又怎样?”回答。部分立委见郝柏村尊严受损,立即上前拉走陈水扁,陈水扁仍利用空隙奋力将碎纸掷向郝柏村。报上说:“‘立法院’议事堂的委员及旁听席上的市民,都为陈水扁这种极其唐突失常的动作感到惊愕不止,电视将当时的场面播出,也使社会大众为之骇然。陈水扁议事论政态度的如此恶劣,不只是陈水扁作为‘国会议员’的可羞耻表现,也使社会大众对于民进党作为反对党在‘立法院’的乱反,深感痛心无奈!”

报上又说:对民进党立委陈水扁昨天在院会中的动作,执政党立委深不以为然,“立法院”院长梁肃戎当场表示,这样的举动,违背议事规则,“如不改善,将交付惩戒”,“立法院”党部副书记长李胜峰也要民进党团反省,“像陈委员这样的举动,应不应该交付惩戒!”立委赵少康也说:“暴力就是暴力,这样的行为就是不对。”立院党部书记长饶颖奇也直称这样的行为不当。身为执政党中常委谢深山对陈水扁的做法相当“讶异”,他认为,以前这样行径多半为王聪松、吴勇雄所做的,他不解为何陈水扁也会做出这样的行为。认为“陈水扁怎会这样”?

在我看来,陈水扁就会这样!

为什么?因为违反民主的议会规格,根本就是民进党优为之的一条路。他们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结果相激相荡、有样学样,破格行事,非此不快,最后的陈水扁,又何能例外?

本来,在国民党统治下,台湾的民主政治就是一种假的民主政治,因为它一开始就距离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极为遥远。

所谓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是指道道地地的英美式民主政治,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英美式民主政治。《镜里风云》(ThroughtheLookingClass)里,汉普特邓普特(HumptyDumpty)对阿丽丝(Alice)小姑娘说:“当我用一个字眼时候,它的意思就只是我要它表达的意思——既不多,也不少。”(WhenIuseaword,itmeansjustwhatIchooseittomean.neithermorenorless.)阿丽丝抗议说:“问题是,你不能拿字眼又当这个讲又当那个讲。”汉普特邓普特答得倒也干脆,他说:“问题是,谁说了算而已。”虽然有人说中国也在实行英美式的民主政治,但所实行的,其实只是汉普特邓普特式的,只是他说了算的民主字眼而已,这种字眼,只是他要表达的集团专政的民主羊头而已。

英美式民主政治的最大特色,在于他们把民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教养、一种格调,这种种优良品质,形成了所谓民主风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巴特勒(N.M.Butler)说:“当一名绅士的难处之一是,你不被允许粗暴的主张自己的权利。”(Oneoftheembarrassmentsofbeingagentlemanisthatyouarenotpermittedtobeviolentinassertingyourrights.)英美式民主政治,不论议会问政也好、抗议游行也罢,都不时兴粗暴。政治立场,尽管坚定;但表达这种立场,却“其争也君子”。

在台湾,四十年的蹉跎,失掉了建立民主橱窗的好机会。民进党一出道,攻击国民党不民主,我有同感;但民进党的民主又在哪里,也令人着急。民进党内部结构上如何不民主,姑且不谈它;外在表现上的粗暴,却是有目共睹的。不论在议会论政或在马路上抗议游行,都是一派粗暴,这就太没水准了。

汪精卫曾悍然对青年党说:国民党的天下是自己打来的,你们不满意,去革命好了。民进党如性好粗暴,不如去革命,不必假民主之名养成许多非民主的坏习惯,这样荒腔走板,没把国民党搞垮,却先把民主搞垮了。张鸿学批评朱高正,说:“讲民主,你没有风度;搞革命,你不敢。”若不以人废言,这话说得真不错。民进党的最大悲哀是,它有机会建立民主橱窗,却一开始就误入了歧途,一切弄得不伦不类,却还懵然不知,洋洋自得。

所谓民主风度,并不是事事要靠成文的规范来的,相反的,而是照许许多多不成文的规范来的。陈水扁是优秀的法律学者,他当然知道:人间的许多规范是不在话下的,法律学者对某些法律,不崇尚“列举权力说”(TheoryofEnumeratedPowers),而崇尚“隐含权力说”(TheoryofImpliedPowers),他们认为,这种包含由习惯(customs)、惯例(practices)、常规(maximsorprecepts),以及其他社会制约的许多非法律项目,其实也隐含在法律精神里。所以,事事用明文法律来规定,是没有必要的。换句话说,法律精神的维系,乃在于荀子所谓的“约定俗成”,人人皆知的规范,是不在话下的。

民主议会里应有的规范,陈水扁当然清楚,清楚却有破格的、没风度的举止,当然是从坏榜样学来的。

坏榜样可太多了,但是以未曾规范做借口,擅行破坏议会规格,显然是由朱高正、林正杰之流作俑的。两年前,在林正杰还没当选立委前,就先朝“立法院”这么干了。林正杰率众到“立法院”旁听,可是个个身穿“抗议的衣服”,大闹会场。同时民进党的朱高正在旁助威,认为:“旁听人穿着有标语的衣服进入议场,那是他们的表现自由。”但是,主席反问了一句:“假使有人在身上贴有‘我要进来打朱高正’的条子,警卫是不是能让他进来?当然不能,所以有些事情希能自我反省一下。”可悲的是,民进党和国民党一样,是疏于自我反省的。林正杰以一副被迫害狂的激越之情,大喊“立法院”会议旁听规则并没规定不可以身上贴字进场,为什么不能贴字?但是,我们忍不住要问,旁听规则中也没规定不可以当众小便,是不是照民进党逻辑,也可以在旁听席上尿一下呢?——对人人皆知的规范,是不在话下的,这样子事事要枚举规定,列入规则,岂是讲理的人干的事?

东海大学教授徐道邻说过一个笑话。他说:“有一次参观某一行政机关,看见厕所墙上悬着‘×××厕所使用规则’,内容有六七条,最后一条是:“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他们问我有何意见。我说,这个规则,似乎还可以补充一条,就是‘本规则如无未尽事宜,得不修改之’。”规则观念泛滥至此,正是民进党诸公大脑的构造,真不知林正杰在东海大学的政治学是怎么学的。

陈水扁以他湛深的法学修养,本可做一位从容而犀利的“立法委员”,但他的缺点是犀利有余,从容不足,问政态度,失之紧张严肃,走火入魔以后,必然沦为朱高正以下的动作,这是很可惜的。我希望他知过必改,为人立下台湾人还是有民主风度的印象,使人知道台湾人不全是没教养的,这才好。

1991年3月13日

学者不可曲学阿世阿“阿扁”

民进党立委陈水扁在“立法院”没有民主风度、撕书掷向国民党“行政院长”郝柏村事件发生后,与记者问答如下:记者问:“能否谈谈你当天举动的用意?”陈水扁答:“自从郝柏村组阁以来,往往凭着他一个人的意识行事,政策多次出尔反尔,已造成民主宪政的严重危机,这种现象必须予以凸显,使其不得再因人而异,而应制度化,依法行政才对。”记者问:“当天的举动有经过事先设计吗?”陈水扁答:“没有!你看连当时要在计划书上写退票二字,还向台下同僚借笔,只是因为六年‘国建计划’人治色彩太浓,以北宜高速公路来说,为什么郭婉容要说谎?执政党增额立委私下也反对缓建,面对郝柏村时又没声音?有多位宜兰选民都说,他们好像生活在另外一个‘国家’似的,对郝柏村不以为然的态度,选民反弹激烈,因此问题必须要有所表示和凸显,我选择在郝柏村面前撕毁计划书,用意在此,但后来因赵振鹏把我架开,我总不能再把退票、撕毁的东西放回口袋吧?只好向郝柏村抛回去。”记者问:“没见到你这么生气过,和郝柏村个人有关吗?”陈水扁答:“这不是意气之争,我只想导正郝柏村,促其尊重制度,一切以民主、法制为依归。”

在刊出陈水扁的答话同时,报上又登出“学者看‘阿扁’掷书”专栏,又有学者发表谈话。“中央研究院”民族所研究员、澄社社员瞿海源说:“‘行政院’完全是无理取闹,郝柏村不顾民意,自以为是,完全是军人霸气的表现。陈水扁采取的只是一个小动作,蚂蚁撼树,也没什么用。”台大历史系教授、澄社社员张忠栋说:“陈水扁的动作也许不礼貌,但是像陈水扁这样算是正派、规矩的‘立法委员’,都会在‘立法院’做出激烈动作,值得思考。执政者不好好讲道理,这种‘不理性’的动作将来还会再有,要叫民进党理性,执政党和郝柏村自己要先讲理,不能单方面指责别人,自己却一意孤行,而且始终不肯把道理讲清楚。”师大教授、台湾教授协会会长林玉体说:“‘国家建设计划’轻易的由‘行政院长’决定建不建,‘国会’议员因此反应做出扔碎纸的动作,并不是很过分,而且陈水扁又没有侵犯到他,对郝柏村没造成什么伤害,不致送纪律委员会的程度。”

对上面陈水扁和瞿海源、张忠栋、林玉体诸位这些理由,我认为是站不住的。因为这一事件的关键,不在国民党郝柏村如何王八蛋,而在反对者自己是否也要做王八蛋。国民党郝柏村的王八蛋,即如他们各位所描绘的,一一属实,又怎么样?国民党他们是王八蛋,早已不是新闻,但是,因为国民党他们是王八蛋,反对者自己就可以不择手段,以破坏制度的方法,“促其尊重制度”么?就可以破坏民主法制的方法,“促其……一切以民主、法制为依归”么?陈水扁的行为,不论是学者所辩称的“只是一个小动作”也好、“也许不礼貌”也罢、“并不是很过分”也成,揆于文明国家的议会来,总是丢人现眼的吧?总是人家所无而“台湾第一”的吧?这种学者不知道人以正,反倒曲学阿世来阿“阿扁”,治学治到这种媚世的水平,我们是不敢领教的!

陈水扁事件,在我看来,比国民党郝柏村的王八蛋行为更重要。因为这事件涉及政治上最基本的关键——目的与手段的问题。在政治上为了目的不择手段,是今天我们所有悲剧的乱源。今天的反对者,乃至护航的学者,如果也以不择手段为表率,则是自我堕落的开始,是绝对要不得的。

在政治上,国民党最擅长用不择手段的方法,导致在国民党统治下长大的人,会相信“以矛攻盾的方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乃至以“马克思主义”来“反共”的方法。……其实这都是不光明正大的左道旁门的方法,即使提出这种方法的人“动机”很好,也无用处。我们必须知道:

一、目的正当,并非就是手段的正当;

二、正当的目的并不能使不正当的手段变成正当;

三、不正当的手段影响正当的目的;

四、所谓“为了目的,不择手段”是谬误的。

早在三十八年前,《自由中国》杂志就有文章译出拉萨尔(FerdinandLasalle)的诗句,告诉我们:

不要给我目的而不告以手段,

目的与手段是交织得不可分的。

因而,这方面变了,那方面也要变,

不同的途径引你走到可见的不同的终点。

正因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是如此明确、如此重要,所以,一旦反对者自己,居然尽弃所学,犯了比鸡毛蒜皮的事更重要的错误的时候,我就不得不表示严重关切了。

亚历山大大帝不肯夜袭敌人,理由是他要堂堂正正的赢取对方,不愿意窃取胜利。我特写此文,要求我的朋友陈水扁永葆素志,不要再犯错了。

1991年3月14日

陈水扁与“单向直航”

一、“单向直航”去你娘

陈水扁又端出一厢情愿的大陆政策了,这回竟是“有条件的开放三通”,所谓条件,是“单向直航”。这一怪论,连一向一说就错的国民党文宣教头丁远超都忍不住说对了,他说:“陈水扁所谓的‘我方直航,营利共享’是一厢情愿的想法,两岸政策无法单向思考。”连最笨的丁远超,都远远超过陈水扁的智商,可见陈水扁真不是普通的笨。报上说:陈水扁此项政策一曝光,连党内的人士都说太过一厢情愿、不可行。人家老共又不是笨蛋,为什么要接受这种不平等条件的直航?作为一个最大在野党、也是最可能赢得政权的“总统”提名人,陈水扁提出这样的一个中国政策,说穿了还是讲给选民听的,选举用意大于政策思考云云。

观阿扁之笨,朝野皆知矣!

二、“单向直航”有四种

“单向直航”的最大特色是只许我到你家,不许你到我家,共有四种:一、去妓院;二、去金屋藏娇的二奶家;三、陈进兴式“单向进出”(强奸也);四、陈水扁式“单向直航”。

1999年11月3日

陈水扁抄人家七年前的

马英九昨天接受《自立晚报》访问,拆穿陈水扁的最新版两岸政策。马英九说:两岸关系重要而复杂,过去民进党以简单方式看待,凡事以“台独”主张解决,但现在也不得不走上“向中看齐”这条路,“强本西进”是个不错的发展,朝野若是能朝向这个方向跟进,也是可取的。但是陈水扁先生所提出的主张,其实都是七八年前国民党就提出的,我过去就觉得,谈到两岸问题,民进党一向都在状况外。现在的主张就显得比较细致、有分寸,但就程度上而言,距离目标还很远。因为,基本上民进党是以“一边一国”的理念来考虑,就算现在修正为“两国”,看在中共眼里,也只是“台独”的翻版而已,论调并不新鲜。不过,陈先生所提的主张,对选民及民进党来说,也还算是一大步啦!像两岸直航,航运、海运势必要采联营,“这对业界已是常识”,国民党在七年前内部就已写出这样的主张了。

马英九此言是也。核对之下,陈水扁今天的所谓最新版两岸政策,其实正是袭国民党七年前政策的余绪,抄了半天,竟不知抄点新的,反倒抄人家七年以前的,民进党和阿扁的不成熟,足为笑柄了。

1999年11月11日

陈水扁给李大哥的信

1985年4月24日,我五十岁生日的前一天,我发出“五十闭关宣言”给朋友们,这天我有日记如下:“邓大夫来聊天。南榕托小邱送花来。老孟问情况。我说老二正常就好。老孟说‘老大也重要。老大打老K,老二慰劳老大。’发出‘五十闭关宣言’给诸老友。一点李宁来送礼物,与文茜午饭,谈四小时,文茜送WeAretheWorld唱片。午后我不在时,维贤来过,留下杂志。小魏、盖世来过,留下《生根》全体同仁贺片及‘老板娘’(许荣淑)送来蛋糕水果。峰松来过,候我良久始去,送来我生那年旧版书,尤珍贵。夜世煜夫妇、小痴来医院。夜登恩送蛋糕,棠仪送卡片。”这天日记中我提到“五十闭关宣言”,是我吃不消朋友太多、太占我工作时间,因而发出的通知,颇有息交绝游的味道。

宣言发出后,我收到当时担任台北市议员的陈水扁老弟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李大哥勋鉴:很高兴看到您的“五十闭关宣言”,相信在您“专心写作”下,于“老死台湾”前,必有不朽的成就。作为朋友不一定要见面,有时只要读一读您的大作,得到启示,就终身受用无穷了。有时批评尽管严厉一点,未尝不是善意的期许。感谢您最好的方法,就是努力再努力,改进再改进,永无止境。敬祝闭关成功!

弟陈水扁拜上七四、四、二六

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到陈水扁十四年前对李敖的恭敬与友善。随着岁月的流逝,政治人物陈水扁也今非昔比了,政治人物的势利与现实,足可醒世也。日记中提到的“邓大夫来聊天”的那位名医邓特曾先生,现住在中心诊所医院里,已近乎植物人了。我前几天还去看过他,也是今非昔比的一例,不过,那是温馨的,政治人物差远了。

1999年11月16日

阿扁心胸太狭窄了!

昨天报上刊出陈水扁参加高雄市台南同乡会会员代表大会时说:他现在有个梦,明年3月18日能有位台南人当“总统”,明年台南同乡会大会将在“总统府”扩大举行。他强调,这话并不是说连战就没有机会,阿扁不是位心胸狭窄的人,他表示,五年前他与台南乡亲黄大洲竞选台北市长,就有共识,你拼、我拼,但谁当选都是台南人当选。现在又和台南人竞选“总统”,台南人明年都有机会当“总统”。他呼吁各地的台南乡亲,一定要选出第一位台南出身的台湾“总统”云。

在我看来,阿扁口口声声说他不是心胸狭窄的人,其实这段话,正泄露了他是何等狭窄。古书《孔子家语》有一个故事说:“楚王出游,亡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王失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之?’孔子闻之曰:“惜乎其不大也!不曰人遗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孔子反对楚王丢了弓后的谈话。表面上看,楚王心胸广大,认为“楚”王丢的弓,给“楚”人捡到了,有什么不好;但孔子认为,如说“人”丢了弓,给别“人”捡到,陈述中去掉“楚”字,方能更见其大。

如果阿扁能说:台湾选“总统”,台湾人当选了,而不说台南人当选了,岂不更见其大吗?可叹的是,阿扁太小气了。“惜乎其不大也!”这样长不大的台南人,台南人不以为耻吗?

1999年11月29日

为阿扁论李敖的谈话进一解

12月3日星期五《台湾时报》第四版“迈向‘总统’之路特别报道”中,以民进党“总统”参选人陈水扁为专刊,发表陈水扁当年打压言论自由的谈话说:“宋楚瑜先生把责任推给警备总部,这种谎言瞒得过天下人,却瞒不过资料搜〔集〕功夫世界一流的李敖。根据李敖出示的一份新闻局与警总开会记录,宋楚瑜曾在‘当前文化检查工作检讨’的内部会议中,当着警备总司令陈守山的面表示,‘对警总领导各单位执行文化检查工作,绩效卓著,深表感激’。很明显,就算主犯是警总而不是新闻局,宋楚瑜先生至少也是‘共谋’和‘从犯’。”

看了阿扁的谈话,我认为他对李敖“资料搜〔集〕功夫世界一流”的赞美是正确的,对宋楚瑜“共谋”和“从犯”的认定也是正确的,但我感到疑虑的是,阿扁所属的民进党,显然用不正确的手段,在抬高自己、在斗臭宋楚瑜。

这种抬高自己、斗臭宋楚瑜的不正确手段,积极表现在两个“总归户”的现象上:第一,台湾的政治犯案件中,官方承认的至少有两万九千四百零七件,但是今天却总归户到“美丽岛案”单一案子上,而置其他两万九千四百零六件政治案于不问。并且,尤其不正确的是,“美丽岛案”的总归户,竟不归户到被告身上,反倒归户到律师头上,这太荒谬了,所以我们每天看到的,竟是“美丽岛案”律师们的作秀招摇(如陈水扁、苏贞昌、谢长廷、张俊雄、尤清、郭吉仁等等),反倒忽略了真正受苦受难打拼坐牢的被告,这是不对的。第二、当年打压言论自由的,陈水扁既认定宋楚瑜是“共谋”和“从犯”,如今却由包括他自己在内的“美丽岛律师团”,联合“炮轰杀手宋”,而把一切罪状“总归户”到宋楚瑜一个人的头上,这种干法,也是不对的。中国历史有“天下之恶皆归之”的干法,这回“美丽岛律师团”可真得到大中国斗臭文化的真传了。但这样搞法,是搞选举,不是发掘真相,不但宋楚瑜会不服气,连阿扁口中“资料搜〔集〕功夫世界一流”的李敖也会不以为然。我李敖赞成打击敌人,但用歪曲真相的方法打击敌人是不可以的。

1999年12月6日

去他妈的二二八公园!

被国民党政府冠以“台独分子”,为台湾人坐牢多年的外省人李敖,十多年前,曾为追求二二八真相,编著了《二二八研究》、《二二八研究续集》、《二二八研究三集》三部书。出版以后,台湾人中的偏执狂分子打电话到出版社,大骂“干你娘”,而外省籍的老兵型的书摊老板也拒绝销售,理由是李敖替台湾人讲话,“二二八的书我们不要卖!”有人问我,说你不接生人电话,怎么会干到你的娘?我说我娘八十岁了,有什么好干?但干接电话的职员的娘,我也感同身受。这些没水准没格调的台湾人中的褊狭分子,这样没有是非,又与下三滥的外省人国民党何异?他们青出于蓝,国民党比他们恐怕还文明一点呢!

为什么这些台湾人中的褊狭分子这样没有是非、不识好歹呢?追根究底,是他们没有好的教养。台湾这种货色

陈水扁一上台,就把台北市新公园改成什么二二八公园,又在公园中搞出什么二二八纪念馆,单方面抹杀台湾人在二二八时杀外省人的事迹不提,只强调外省人如何杀台湾人,这种挑拨族群的褊狭行径,是多么可恶!的人,是两种传统的产物,一种是清朝的罗汉脚,一种是日本浪人,这两种传统的结合,造就了它的地区特色,它的乡土气质是清朝式的、它的造型打扮却是日本式的,再加上国民党的离奇教化,自然生出这么多莫名其妙的偏执狂。别以为对二二八的态度跟国民党一样不讲理,只是口嚼槟榔的下等人干的,陈水扁一上台,就把台北市新公园改成什么二二八公园,又在公园中搞出什么二二八纪念馆,单方面抹杀台湾人在二二八时杀外省人的事迹不提,只强调外省人如何杀台湾人,这种挑拨族群的褊狭行径,是多么可恶!尤可骇异的是,所谓二二八纪念馆中,竟看不见李敖等先知先觉先进先导反抗人物照片,反倒看到的是美丽岛律师群的照片,并且一连重复出现两次,这成什么话,美丽岛律师陈水扁如此利用公器自我吹捧,未免太不要脸了。

1999年12月10日

阿扁骗选票,敢说不敢做

李“总统”政权和平转移说,出现两问号

各位苗栗的朋友们,首先向大家抱歉,我来台湾五十年,可是今天第一次到苗栗,另方面觉得非常高兴,多场演讲下来,从未收到这么多的花篮,谢谢。12月3日,阿扁在《台湾时报》四版,有一段话讲得很正确“李敖收集资料的功夫世界第一流”;阿扁常常讲错话,这句话他讲对了。譬如,大家看最新的资料(李敖拿出当天剪报),“李‘总统’说,他是首次‘总统’在活的时候和平的转移政权”。

我用红笔打了两个问号,第一个问号是,在蒋经国跟蒋介石中间还有一位“总统”严家淦,他也是活着时候交出政权的,李登辉把他完全忘记了;第二个问号是,5月20日还没有到来,我们怎么知道李登辉会如何呢?

罗马有名的将军恺撒(一般人说“恺撒大帝”是错的,他没做过皇帝),他打胜仗回来,民众夹道欢呼,忽然有人喊他名字,那个人是算命先生,跟他说“你当心3月15日”,恺撒就点点头;到了3月15日,恺撒到国会大厦开会,在门口台阶又看到这算命先生,恺撒跟他笑了一下说“今天就是3月15日”,意思是你叫我担心这一天,今天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表示你算得不灵。算命先生就回他一句话,说3月15日还没过去。结果恺撒就进了国会大厦,立刻被刺死了。我们必须警觉5月20日还没到,所以李登辉能不能和平交出政权,我们还在怀疑,因为他的信用太差了。

我拿出今天的报纸,民进党主席林义雄写的,“那该跑的路已跑尽,那该守的道已守住,敬祷廷朝兄”,魏廷朝为民主运动多次坐牢,他是一位了不起的客家人。可是看林义雄讲的话,“1971年,廷朝兄再度为坦荡的道义承受黑暗力量的压迫,因为不愿透露当时逃出境的彭明敏教授的下落,廷朝兄在恶劣的特务机关面前坚定不屈,被以受叛徒指使扰乱治安的罪名入狱。”

魏廷朝坐牢并不是这个原因,因为彭明敏逃到瑞典,由瑞典发消息回来,他的下落每个人都知道,国民党的特务机关也知道,所以林义雄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完全不了解我们当年辛辛苦苦所面对的历史,并且今天很多的历史都被污蔑、改写了。

我在讲演以前收到一包东西,是中研院三民主义研究所一位研究员寄给我的,他知道我要讲演特别提供资料,不过这正好是我所要讲的,我也非常感谢,他写了一篇厚厚的论文《罗福星抗日革命事件研究》。为什么他要把资料提供给我,希望在苗栗特别提出来呢?我给大家看个照片,就是罗福星,他看起来有点像外国人,事实上,在国民党“革命先进”书里写得很清楚,“罗福星先烈是台湾苗栗人”。

我告诉各位,他不是苗栗人,而是广东镇平人;他十八岁从广东到了台湾,然后在台湾进进出出,到二十八岁时就被日本人枪毙了,还有一种说法,是在三十二岁时。重点不在这,而是他前后在台湾不到十年的时间,为了台湾人的尊严和日本帝国打拼,被日本人捉到、起诉判了死刑。

有一点很奇怪,过去教科书都谈到罗福星如何爱台湾、如何为台湾打拼,可是,在最近的“认识台湾”的教科书,就是李登辉下命令说台湾教科书要开始修改,由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杜正胜他们主持,这教科书弄得很荒谬,把整个历史都改写了,把日本人压迫我们的历史都改写了。

教科书修改,历史变得很荒谬

当时新党和民进党还曾举办一个有名的辩论会,新党方面是由李庆华主辩。在这修改的教科书里,“罗福星”三个字不见了,这样一位英勇抵抗日本人、表现台湾人尊严的人,被历史出局、整个抹杀掉。显然是为了配合李登辉亲日、媚日的政策,而发生这现象。

虽然如此,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故事,大科学家爱因斯坦今年被《时代》杂志选出,在2004年以前,一百年内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爱因斯坦是犹太人,犹太人在以色列复国前是有人名没有国家的族群,到处受排挤,可是有的犹太人很优秀。爱因斯坦推出相对论时讲了一段话:“如果未来相对论证实是正确时,德国人会说我是德国人,法国人会说我是世界公民;如果相对论未来证明是失败的理论时,德国人会说我是犹太人,法国人会说我是德国人。”

由这个例子告诉大家,一个人的籍贯随着政治行情在变化,罗福星就是这么一个例子。他是广东镇平人,还到过广东参加3月29日的起义,七十二烈士打死了,他只是没打死。请问这种人物怎会忽然变成台湾苗栗人?因为在历史上或感情上,大家愿意认同他;因为你是一个爱台湾的人,所以我们认为你是苗栗人。

就好像古希腊文豪荷马,活着时候到处流浪,没有人要他,死的时候,希腊有七个城说荷马是他们城的人。中国的西施也是,在大陆有两个籍贯要认她,事实上,西施是哪里人,目前还不能明确知道。换句话说,这个人有头有脸的时候,大家愿意认同他,所以罗福星在政治解读上,他不是外省人,他是台湾人。

民进党口口声声说“台湾独立建国之父”是郑南榕,他是福建人,并且是外省第二代,他的父亲是抗战时到台湾来的;但是他们一谈郑南榕,他就算是台湾人,而不是外省人。今天台湾的族群认同,居然以政治上的需要为标准,政治上需要你是哪里人,你就是哪里人,政治上不需要你时,你就不是这里的人。这种认证方法不是很可笑吗?

我一开始讲了这么多就是告诉各位,要求得一个真相是多么难,因为台湾地区的是非、历史和正义,统统给扭曲了;这时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听到一种声音,就是一个勇敢的、正确的、敢说真话的声音,今天发出这种声音的人,就在你们的眼前。

面对压力,阿扁不敢做

我都是用最新的新闻事件为你们解读,今天报载,“美国议员转述唐家璇的谈话,李‘总统’如再有‘台独’言论,中共可能动武”,因为李登辉忽然提出“七块论”、“两国论”,破坏了两岸和谐谈判的气氛,“两国论”为台湾惹来麻烦,而李登辉喊半天却不敢进入“宪法”。陈水扁每天一个白皮书,现在又有新的中国政策,提到了类似“两国论”的做法,他说如果当了“总统”,要把“台湾独立”正式进入“宪法”。

如果“台湾独立”入“宪”,就发生了“两国论”的现象,中共一样会打过来;陈水扁的理论会惹来麻烦,可是到时他会不会这样做?以我的判断,他跟李登辉一样“敢说不敢做”。我们清楚知道,美国压力来时,他不敢这样做,但是为了骗取选票,他会这样说,因为大家都爱听“勇敢的台湾人”、“有尊严的台湾人”、“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现在真正勇敢的人、真正的“台独”分子已经死掉了,那个人就是郑南榕,他是外省第二代、了不起的客家人。

台湾之子划小圈圈,见鬼说鬼话

戏剧《游龙戏凤》描写明武宗到民间玩,在梅龙镇碰到卖酒的女孩,女孩问他住哪里、做什么的,他说是住在北京城大圈圈里的小圈圈,小圈圈里的黄圈圈,这女孩听不懂,事实上代表皇帝的权力是黄圈圈。报载“‘建国党’表态挺扁”,事实上不是“建国党”,那群人有李镇源、郑邦镇、彭明敏、蔡同荣等人,他们支持阿扁我没话说,可是他们的理由“台湾人大团结”我要批评,那句话意思是台湾岛上有一种人不是台湾人,划清了族群的界线,这是“大圈圈”。

再进一步看,吕秀莲说“台湾‘总统’要选台湾之子”,因为陈水扁最近写一本书《台湾之子》,这话就是开始划“小圈圈”,要选的话要选台湾人,表示有特定的人像陈水扁;然后,陈水扁到台南演讲时说“一定要让台南人做‘总统’”,他是台南人、连战是台南人,意思是选阿扁也可以,选国民党的连战也可以。所以宋楚瑜、许信良、李敖不是台南人,这些人都不要选,这就是“黄圈圈”。

苗栗人可以吗?苗栗人不可以。苗栗在历史上是族群最被迫害的地区,因为客家人比例较高。阿扁搞竞选、骗我们选票时说,我没有族群的意识,没有省籍的观念,这种人要不要相信他?不能相信!他真的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觉得我们台湾的前途自己真的要想好,怎样做苗栗人?苗栗人的一个特色,基本上在台湾是一开始就被打压的族群,直到1949年或1945年,外省人来后,苗栗地区的客家人才开始好转,被福佬人认同,否则会很惨。

报载“面对日本媒体,阿扁打李登辉牌”,阿扁多少次表示跟李登辉关系多么好,当然他也讲过李登辉是老番癫,他的反反复复,基本上他是认同李登辉的;陈水扁说,“延伸李登辉改革路线唯有政党轮替”,李登辉曾以蒋经国的约书亚自居,至今天陈水扁又以约书亚自居,换言之,李登辉认为他继承了蒋经国,而陈水扁认为他继承了李登辉。阿扁公然表示他是李登辉继承人,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他们的传承关系,所以我也认为李登辉最后会下达“弃连保陈”的指令,把连战牺牲掉,因为阿扁才是他真正的约书亚。

我跟阿扁没有私人上的不愉快,当时我出钱给郑南榕办杂志,叫《开拓》周刊,我们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社长是陈水扁。可是今天,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已经被阿扁扭曲到什么程度?他有一个传单帮《自由时报》做广告,“争取百分之百的自由,不要错过自由时报”,连《自由时报》都变成争取言论自由的报,请问台湾还有真理吗?阿扁可以把我们共同的理想最后向财阀做这样子谄媚时,今天我为什么要站出来批评阿扁,这是一个原因,并且拿证据给大家看。

阿扁密洽大陆,为“总统”大选铺路

问阿扁会不会带给我们安全,我觉得这是很可疑的,请看这资料“陈水扁密洽大陆,为‘总统’大选铺路”,这是《商业》周刊早就讲出来的,为他接洽的就是大财阀王令麟。大家懂了吧,为什么最近会发生媒体大战,原因是台北市第四台的分配系统本来是两大财团在抢,一个是辜振甫的和信,一个是王又曾的东森,由于阿扁在评审两集团时给和信零分,结果台北市有线系统的四分之三都给东森抢走了,为什么明明是两个坏集团互相争斗时,你要给一方零分,破坏生态平衡呢?

今天原因我们查出来了,当时王令麟在大陆给阿扁答谢,“陈水扁密洽大陆,为‘总统’大选铺路”。所以,阿扁表面上为台湾尊严讲了台湾的立场之类的话,骨子里面对中国大陆还是未尝不答谢的,只是中国大陆理不理他,我们就不知道了。讲这些事情跟苗栗人有什么关系,这是告诉大家有种人他不是苗栗人,可是他到苗栗地区骗选票时,我们怎么样面对?

我手里拿这么多资料,阿扁提出一个政见,“我们如何消除台湾的黑金呢——要成立廉政公署”,像香港一样,这是抄李庆华的,看这资料“‘立法委员’李庆华四十一人要求建立廉政公署”,证明阿扁抄别人政见在骗选票。还有,阿扁提到单向直流,这是当年(1993年)李庆华和汪道涵谈判了两小时,早就取得的条件,今天阿扁还当成政见来讲;同样的,他还抄了七年前马英九的“大陆政策”。

抄袭以外他还出错,昨天阿扁说,“民主进步党阿扁竞选‘总统’,主张未来要制定科技基本法”,这是他发表的政策白皮书所主张的;请大家看我手里拿的就是早已“立法”完成的“科学技术基本法”,在六法全书中已有这种法的,他都不知道,还要重新来“立法”,你不觉得很好笑吗?

他还抢别人功劳,居然一群大学生糊里糊涂拥护阿扁,说他表现很好;整个台北市,没有一个长程的工程是阿扁做的,这些事都是别人做的,尤其黄大洲做好了,由阿扁去剪彩,他整天在剪彩。捷运这些大工程不算,小事我举例一件,陈水扁说他推动了台北市停车场的兴建,最后黄大洲忍不住跳出来讲,台北市一千四百九十八个停车场是他做的。所以我们想想看,阿扁他能干吗?

《台湾时报》整理,2000年1月16日苗栗演讲

民主政治不能贵族

民主政治是以一般人民为主的政治,不是以贵族为主的政治,以贵族为主的政治,可以进入近古史、可以进入上议院,但在现代史中和现代议会中,贵族要靠边站,要去他妈的贵族!

台湾号称实行民主政治,他却羼进来一小撮贵族,他们有的本来是贵族,像抽鸦片烟起家的连横后人连战;有的本来不是贵族,但官商勾结后平步青云成贵族,像连鸦片烟都抽不起的陈家后人陈水扁。这小撮人涉足民主政治,会把民主政治搅得面目全非,并令人哭笑不得。

以这次“总统”选举辩论会为例,四年前的辩论会,国民党的李登辉和连战不参加,但民进党的彭明敏、谢长廷和其他各组都参加了,民进党并斥责国民党没有民主风度、胆小怯战。如今民进党的陈水扁声言除非国民党参加否则民进党不参加,比起四年前,可谓判若两党,同一个民进党,变得既不民主也不进步了。原因何在?固然是怕被李敖当场修理,另在心态上,则是以贵族自居,贵族怎么可以同平民同台呢?

回想上次连战从荷兰回来,发表“民主政治不能与庸俗画上等号”,强调:“民主政治不能庸俗,民主政治不应与庸俗画上等号。我们总是希望我们民主政治尽量提升。”又说:“庸俗的政治文化,媒体也有责任,不要鼓励这种文化;政府与政治人物也有责任,必须把这层次提升,不要让海外对我们的印象就是‘长不大的幼稚园’,那不是我们的资产。”又说:“这项资产,不能把它变成一个笑料,不要成为幼稚的理念。”云云,讲得天花乱坠,可是,一旦坐而言后起而行了,他却联合陈水扁,不但没能“尽量提升”“庸俗的政治文化”,反倒把民主政治“变成一个笑料”,在民主选举中不敢与他人同台辩论,此非笑料而何?难道民主政治还分“贵族组”和“平民组”么?

民主政治不能贵族!

2000年2月17日

陈水扁太可耻了!

陈水扁出卖了当年党外争取100%自由的理想。

陈水扁太可耻了!

在十六七年前的党外时代,我带头以言论围杀国民党,带出大量的党外刊物前仆后继,那时我出钱交给我的追随者郑南榕登记杂志,由李敖挂帅做总监、叶菊兰做发行人、陈水扁做社长、颜锦福林世煜做副社长、余陈月瑛施性忠等做社务委员、郑南榕做总经理、魏廷昱做总编辑(后来周伯伦做总经理、郑南榕做总编辑),浩浩荡荡、轰轰烈烈,对国民党展开斗争。那时杂志是周刊,每周都在封底上印出“争取100%自由”的红框大字,并附加标题“为你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前后多年,成绩非凡,直打到国民党解除戒严,躺在地上哼哼为止。

在党外时代,陈水扁参与政治活动,由于在为美丽岛事件辩护得到大利多,自此平步青云,别人在战场上作战时,他一路捡战利品,一捡二十年,至今未已,并且在做了大官以后抛弃党外理想,一路堕落,实在令人看不起他。他不但抛弃党外理想,并且还出卖这一理想,给他所讨好的集团。以《自由时报》为例,陈水扁以台北市市长之尊,公然为这家格调不高的国民党财阀报纸打歌,由该报印行大量传单,上面刊出陈水扁照片和“强力推荐”的全文,极尽肉麻之能事,陈水扁说:

解严以后,台湾的政治生态虽稍破除垄断现象,但政商挂钩的金权倾向却日益恶化,与此同时,国民党内部政争也随着一些弊案的揭发,对台湾社会造成极大的震撼。而《自由时报》,在坚守社会舆论良知,与尊重两千万人民权益的前提下,不畏权势,勇于揭发弊案政争,并表达多数台湾人民的心声,是一份深具正义感的报纸,台湾社会需要它,因此我阿扁仔愿意在此向你郑重推荐。争取100%的自由,不能错过《自由时报》。

把上面这段话,对照起当年我们党外杂志所揭橥的“争取100%自由”的神圣指标,我们难道不觉得陈水扁太过分了吗?《自由时报》这种国民党财阀的御用报纸,哪一点在“坚守”“良知”、“不畏权势”或“深具正义感”等项目上达到我们的指标了呢?用当年我们伟大崇高的指标,奉承国民党财阀的烂报纸,这就是今日陈水扁出卖党外的真面目,他出卖我们“争取100%自由”的理想,却“争取100%的《自由时报》”,他太可耻了!

2000年2月18日

吕秀莲被逼供了吗?

在李登辉的《台湾的主张》里,我们看到他怎样由儿媳妇写文捏造历史,冒充是政治受难者,事实上,他是一个告密者,使别人政治受难;在陈水扁的《台湾之子》里,我们看到他怎样由王永庆写序捏造历史,冒充他是政治犯,事实上,他是普通司法案件的诽谤犯,绝非政治犯。昨天(二月二十日),在首场“总统”候选人电视政见发表会里,新的冒充事件又来了,陈水扁在政见发表中,来了这么一段:“二十年前的美丽岛军法大审,有八名被国民党列为‘叛乱犯’的被告,其中之一的吕秀莲女士,在肃杀的军事法庭上以她过人的勇气和坚毅的陈述,推翻了国民党非法逼供的自白书,令人震撼,更让海内外的民主人士为之动容。”

这段话所谓“逼供”,显然是捏造的,因为美丽岛大审是公开审判的,当时有六十余位海内外记者及国际人士旁听,有“过人的勇气”的吕秀莲理应一无所惧、慷慨陈词,而她当时的慷慨内容,根据笔录,是这样的,她说:“我公开澄清任何谣言,到案五十几天,没受到刑求,绝无此事,外界的任何流言是不正确的,我愿作证……”她又哭诉道:“谢谢审判长,没有人被刑求,自白笔录做好后,他们很客气,还有茶水招待……”以上吕秀莲笔录,见于1980年3月20日联合等报,文证俱在,不容狡赖。不但如此,同一个吕秀莲,还对美联社报道她被非法逼供的事提出澄清,指斥美联社黑白讲,以上澄清,也见于1980年3月29日联合等报。

去年12月6日,民进党主席林义雄要求还原美丽岛真相;第二天,吕秀莲跟进,邀当年要求美联社澄清的新闻局长宋楚瑜听美丽岛的故事,并谴责宋楚瑜不该压迫美联社澄清。如今,在陈水扁公然捏造吕秀莲“过人的勇气”事迹之余,我特别还原如上,不知有人会脸红否?

2000年2月21日

“台湾之子”又来骗我们了!

陈水扁出了一本宣传书,叫《台湾之子》,我认为他侮辱了真正的“台湾之子”,因为真正的“台湾之子”不该公然说谎话骗其他的“台湾之子”和父老兄弟。

《台湾之子》前有王永庆的序,王永庆精明一世却糊涂一时,他被陈水扁骗了,王永庆序中说陈水扁“因此成为政治犯,坐过牢”,在此我必须向大家澄清,当我们坐十年、八年牢时,陈水扁是坐了八个月的牢,可是他不是政治犯,是因为诽谤和司法案件(蓬莱岛案件)坐的牢。他在《台湾之子》第六十七页中说:“1985年1月12日,台北地院判决:陈水扁、黄天福、李逸洋各处有期徒刑一年。”又说:“1985年1月28日,我辞去台北市议员职务,宣布拒绝上诉,以抗拒司法不公,并随时准备入狱。”但在同书第七十三页却说1986年“6月10日,我和黄天福、李逸洋入狱。狱中两百四十六天”,又在第七十四页中说“1987年2月10日,出狱……”。

现在问题来了,第六十七页中明说判了一年且拒绝上诉,为何到了第七十三、七十四页却只坐了八个月的牢呢?六月十日入狱,第二年二月十日出来,不是八个月吗?他为什么瞒天过海骗我们呢?

其实这一行骗,早在十五年前就开始了,原来他英雄其外公然表示拒绝上诉以后,却懦夫其中偷偷叫他太太吴淑珍委托律师上诉,而被委托的律师就是谢长廷、苏贞昌、周弘宪,由三律师协同完成骗我们的秘密作业!

当时我正领导发行党外杂志,我在“千秋评论”上特别指摘,逼得谢长廷公开表示他们判断有错误,并说李敖“弄出一百分的方向,看我们做到几分……这种程度的批判可以接受”的,虽然如此,仍无改于他们的集体继续行骗。

如今,十五年过去了,又来了,“台湾之子”又来骗我们了,我们还要忍受吗?

2000年2月22日

附录一:“蓬莱岛案”的讨论

一、政治人物要带头坐牢!(邓维桢)

——对许信良、陈水扁、黄天福、李逸洋的一点评论

恐惧死亡、恐惧失去自由、恐惧丧失已经拥有的财富、声望和地位——这些是人类共同的恐惧;专制政府利用这些弱点,或者直接采取赤裸的暴力,或者间接引用文明的法律,少数寡头才可能有效统治广大的人民。虽然如此,极权统治者仍然感到困扰不安,为什么呢?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类都有上述的恐惧,只要有少数的人类不怕失去自由、不怕失去生命,独裁者便不可能有一天的安宁。这些具有大无畏精神的人类,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古今中外都可以见到他们的榜样。

甘地是稍微远一点的例子。为了印度的独立运动,甘地日日生活在死神的阴影下,被捕坐牢,永远不丧失笑容(甘地很幸运没有哭哭啼啼的妻子)。南非的图图、波兰的瓦文萨、菲律宾的阿基诺、韩国的金大中,这些都是我们同时代的伟大人物。图图和瓦文萨分别是去年和前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得主,虽然都有世界性的声望,但是在他们的国土里,统治者正在丑化他们的名誉;在他们奋斗的过程中,剥夺他们自由和安全的威胁,没有一天间歇过。阿基诺是在清楚而明白的警告下,从容回到菲律宾,在马尼拉机场、光天化日之下,遭到马科斯的士兵枪杀。金大中,韩国的人权斗士,过去差一点在海上被韩国政府暗杀掉,坐过黑牢;现在,他在美国。他见到阿基诺被杀,激起了菲律宾人反抗暴政的怒潮,决心回到韩国,继续韩国未完成的人权运动。韩国政府提醒他,他的二十年徒刑还没有服完,但是金大中一点都不理会——他知道不管他回去被谋杀了或者继续坐牢,对韩国人民争自由、争人权的运动都将是有力的激励。

被压迫的人民,由于在他们的同胞中有这样高贵的榜样,正义感被唤醒了,勇气受到鼓舞,因此他们可以希望:只要奋斗不懈,有一天,桎梏会被拿掉,他们终将获救。

对照之下,台湾人民同样在专制政府统治之下,但是没有一个党外政治人物肯为他们的同胞牺牲自由;牺牲生命当然更谈不上。

——黄信介、姚嘉文等人为了高雄事件坐牢,有些人幸灾乐祸,认为从事政治活动,被抓去坐牢就是政治艺术低段,逍遥牢外才是高段。现在不少的党外政治人物还抱着这样的看法。黄天福认为,党外的年轻人要取代他才鼓励他坐牢。这句话充分暴露了他从政的心态。

——黄信介、姚嘉文、林义雄等人,无疑的,是为了台湾民主政治的前途坐牢。如果他们能认识到即使现场不发生暴力事件,现阶段在台湾从事群众运动的结果,不是杀头就是坐牢,那么他们的奋斗精神就更为可佩。他们坐牢,就法律上而言,当然是冤枉;但是从政治上看,他们一点都不冤枉。政治活动竞争的对手,永远不会认错谁是敌人、谁是朋友。

——阿基诺在菲律宾遇害,金大中马上看到这是他回韩国的机会。但是,流亡在海外的台湾党外政治人物,怎么没有一个有同样的认识呢?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没有为一千八百万同胞的自由奉献的诚意——怕回来遭到不测,或者失去自由。金大中马上就要回到韩国,而韩国政府在美国的压力下已经宣布不逮捕他。许信良应该能领悟:这是他回台湾的好时机,也是重振他政治声望的好时机。

——最近党外政治人物又有一次坐牢的好机会,可以叫国民党出丑,很可惜又被短视和无知丧失了。国民党很明显地想用蓬莱岛案警告党外人士,不要在言论上肆无忌惮;于是在一审上判决陈水扁、黄天福和李逸洋一年徒刑。国民党知道这样的判决在法律上、在道德上都有问题;但是他们悍然为之,目的在收到恐吓的效果。但如今陈水扁等人呢?一个说律师资格难得,一个说老父重病在身,而另一个说不好一个人坐牢显示另外两个人没种,于是统统叫太太独立上诉(注)。坐牢或不坐牢的理由,他们一点点都没有把一千八百万人民考虑在内,而考虑的是自己、父亲和朋友,对政治人物而言,这岂不是太可笑了?

印度尚在进行独立运动的时候,有些人对奋斗的远景感到悲观。甘地说:“为什么我们还不能自由呢?主要的,我们吃的苦还不够。”台湾人民什么时候可以获得自由呢?这有赖全体人民的觉醒和奋斗,而党外政治人物现阶段要做的,就是做“吃苦”的表率。“吃苦”的极点就是牺牲自由和生命。当一个人丧失自由和生命是由一个政权卑鄙和残暴手段造成的时候,从已经发生过的许许多多事例中,可以知道将酿成巨大的政治风暴。没有一个政权禁得起一次接着一次的政治风暴。这样的风暴将使得这个政权和人民的关系,和国际间的关系,越来越孤立,最后不改变作风便难逃灭亡的命运。(二月五日)

(注)李敖说,配偶可以独立上诉的立法原意是,一方在不自由的情况下,法律给予另一方保护配偶的权利。现在她们的丈夫都是自由的,她们提出上诉,完全是曲解法律。

二、邓维桢谈“蓬莱岛案”(陈锡福访问)

□“蓬莱岛”的案子轰动海内外。你听到陈水扁等人判刑一年并罚款二百万元,而陈水扁表示不上诉的时候,你有什么感想?

■我最初的反应是羡慕,为什么陈水扁从政的路途是那么平坦而且幸运。二百万元可以从捐款中募足,而坐一年牢就可以取得党外政治领袖的地位,失掉律师资格和市议员位置算得了什么。许多从政人士都渴望的机会,陈水扁无意中获得,真令人羡慕。简单地说,这是代价甚小而获利甚大的政治买卖,傻瓜才看不出来。我正在为陈水扁高兴的当儿,颜锦福打来一个电话,问我对这件事情应有的反应。我说,第一,当然不能上诉;第二,发起一人一元运动。为什么要一人一元呢?因为用这样的办法募足二百万元,至少可以叫二百万人知道国民党的法院审判案子是多么的草率、荒谬和无法无天。

□林正杰为什么劝陈水扁上诉,他的理由正确吗?

■林正杰的口才很好,听起来很动听。其实从劝陈水扁上诉到他向法院自首,全是自卫的反应。因为他也有诽谤官司未了,陈水扁不上诉,而他上诉,他怕由此反衬出政治品格的高下。林正杰大可不必这么敏感,因为他的案子没有引起大众重视的条件。

□谢长廷组织后援会支援陈水扁的做法,你有什么评论?

■党外的其他诽谤官司,国民党都不至于站在全然不利的地位,只有“蓬莱岛案”,从任何角度看,国民党都一无是处。有这样好的机会,党外怎可轻易放过?谢长廷组织后援会的目的应该着眼在扩大宣传国民党法院胡审乱判的丑闻,而不是想办法叫陈水扁免于坐牢。

但是谢长廷的第一个支援行动却叫人怀疑他的动机——他发动八位市议员联名致函检察官,要求检察官主动提出上诉。善意的怀疑是,他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党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恶意的怀疑是,他担心这件事扩大之后,陈水扁的政治地位将迅速升高,不是他短时间内可以赶上。目前陈、谢在党外的政治地位,普遍认为不相上下。

谢长廷的第二个支援行动是叫三位配偶提出上诉。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三位太太提出上诉不可能不被解释为是她们的三位先生所授意的。李敖批评这件事,他譬喻说,如果三位太太的行为是个人行为,那么国民党杀了江南也是个人行为了,谁能相信?

三位太太如果有独立上诉的意思,谢长廷应该“晓以大义”。李敖很遗憾地说,谢长廷等人却“晓以小义”,支持这些太太们上诉。

□太太上诉有那么严重吗?

■我刚刚说过,太太上诉不可能不被认为是先生授意的。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陈水扁不上诉,国民党如果一意孤行,不加补救,它要面临一场和江南谋杀案一样大的政治风暴。

就这件事,陈水扁可以一听到宣判就表示不服而上诉,但是不能在表示不上诉之后叫太太上诉。他应该想到这不是他个人的事情,这攸关整个党外的名誉(陈水扁是党外形象最好的一个人)。现在党外尴尬而国民党高兴,这是陈水扁等人考虑欠周的结果。

□谢长廷也许想采取施性忠的模式和国民党玩法律游戏。

■前几天,李敖当面对施性忠说过,他的模式不适合陈水扁的情况。施性忠的方式是战术的,战术上,可以和国民党玩法律游戏;但是,陈水扁这件案子却是战略的,战略上,要和国民党比赛道德。

现阶段党外要和国民党对抗,要打战略不要玩战术。一百次战术上的胜利也抵不过一次战略上的失败。许多党外人士口中的政治艺术其实都是小战术,没有大用处的。

□现在太太们已经上诉了,有没有办法加以补救?

■这是一场原来可以大赢的政治游戏,由于太太们一上诉,陈水扁恐怕要成为大输家了。陈水扁失去同情之后,国民党即使二番加判陈水扁的刑期,可以断言,不致引起重大的政治事件;捐款活动也将不致形成高潮。陈水扁要恢复众人的信任无疑的要加倍的努力。

□能不能说清楚一点,陈水扁不上诉为什么能获得政治利益?国民党为什么会由于不当的一审而受到伤害?

■我先解释“政治利益”。政治利益可以简单地解释为“支持你的人数的多寡”。获得政治利益,就是说支持你的人增加了;受到伤害,就是说支持你的人减少了。

政治家(政客)的“政治利益”,一般的情形是从服务选民中得来。平时的服务非常累,为一个人服务,顶多增加几张选票;为一个社区服务,增加几百张选票;获得大的政治利益,需要靠大规模的服务——大规模的服务,可用另一个词语代替,就是“有功于国家”。

除了服务之外,选民也非常重视政治家(政客)的品格。丑闻常常毁灭政治家的前途,美国人民把他们的总统尼克松赶下台是最有名的例子。选民为什么重视政治家(政客)的品格呢?因为大家认为不诚实的人不可能他有诚实的服务。

在台湾,除了国民党之外,别人不可能对人民有大规模的服务,但是国民党为什么得不到人民真诚而坚定的支持呢?主要的,国民党的品格不好——它的统治没有获得人民的同意——因此它一直统治得很辛苦。“蓬莱岛案”刚好给人民新的证据,这个丑闻说明了国民党的法治也是不可靠的。

陈水扁如果不上诉,而从容坐牢,牺牲律师招牌,牺牲市议员地位,很自然将激起人民的正义感;英雄形象将使得陈水扁从此从地方性的政治人物,一变而成为国际上知名人士,党外政治领袖于焉诞生。

□现在,陈水扁等人显然面临了政治生涯上的危机,我们应该怎样帮助他们?

■今天我在《民众日报》读到陈水扁在美国发表的谈话。显然,陈水扁在美国也遭受到和在台湾同样的压力——要求他坐牢而不是上诉。他说,在上诉的法庭上他将以沉默表示抗议。无论如何,我很高兴知道他已经明白他做错了事情。他还年轻,不到四十岁,希望他经过这件事情后更加成熟,而不是从此放弃政治生涯。我对他充满了信心。我希望大家仍然全力、热情地支持他,帮助他渡过这难关。(2月6日)

三、给国民党再一次政治迫害的机会(陈锡福)

“蓬莱岛案”再度暴露了党外的脆弱。

“美丽岛事件”,党外折将损兵,但是国民党得对人民以及历史负责。这一次“蓬莱岛案”,却是党外要面对人民以及历史,虽然国民党仍然是罪魁祸首。

三位被告陈水扁、黄天福以及李逸洋的配偶提出独立上诉,事实上一点都不独立,不必在法律形式上自欺欺人。

为了抗议政治迫害而拒绝上诉,不管任何自由,都不应该自取其辱地给国民党再一次机会,这是最起码的政治智慧!

更何况还有整体党外公信力的问题!

党外有人高叫支持三位被告去上诉,但是事实上,三位被告上诉后,整个党外已像泄了气的皮球。

有人退出支持三位被告的后援会,有人收回义助民事赔偿的捐款,更有人对党外彻底的失望!

党外的反应会这么激烈,最主要的是因为一向最被看好是党外明日之星、一向最具抗议精神的陈水扁竟然也软弱了。

要站在第一线和国民党斗争,就真的要有背负十字架的能力,就要能摆脱自私、害怕坐牢,以及亲情纠缠的能力,否则就应该退出第一线!

党外有人主张现在不要批判三位被告,以后再说;有人则表示不忍心批。

为什么要等到以后再说?不管将来官司结果如何,国民党早已是大赢家,党外出现一次政治大走调已是事实、已是结果,有被强烈指责的必要。

为什么不忍心批?政治人物做错事本来就是应该被批判,更何况有时候政治人物不容犯第二次错。

再不痛定思痛,党外的前途在哪里?党外还会有让人民以及国民党尊敬及害怕的起码政治格调吗?(2月7日)

四、我对邓维桢、陈锡福文章的读后感(李敖)

“蓬莱岛案”判决后,当事人黄天福、李逸洋、陈水扁都先后到我家,我站在道义与大义立场上维护,已经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事后演变,令我想起黄遵宪的那首《台湾行》。我为王荣文“远流出版公司”编《中国名著精华全集》,第三十册中收有黄遵宪的“人境庐诗草”,特别选入《台湾行》这首诗,是有深意的。《台湾行》中写台湾人争取自由,总是虎头蛇尾,到头来弄得灰头土脸。《台湾行》最后一段是:

噫吁!悲乎哉!汝全台,昨何忠勇今何怯,万事反复随转睫。平时战守无豫备,曰忠曰义何所恃?

台湾人在转眼之间反复、转眼之间使你不可捉摸,的确是他们平时根性的问题、“预备”不足的问题。

根性的问题与“预备”不足的问题,在这次“蓬莱岛案”的表现中,已经暴露无遗。

“刑事诉讼法”第345条固然明定:“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为被告之利益独立上诉。”但在法理上,这种上诉,是当事人身陷不自由情况下(包括丧失行为能力等),才有余地。但陈水扁他们的人身都好好的,这样子的由配偶上诉,就说不通了。“刑事诉讼法”第346条明定:“原审之代理人或辩护人,得为被告之利益而上诉。但不得与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为什么“不得与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这一规定,只规定在律师之类的身上,而不规定在配偶之类的身上呢?因为律师之类不是亲人,难免为了其他原因上下其手,所以特为规定;但配偶之类是亲人,理应不会“与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所以不在话下,不特为规定。如今亲人却爆出冷门,公开“与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这不是荒唐吗?

1月28日“蓬莱岛三位被告家属独立上诉敬告各界声明”中说:

虽然,我们的丈夫在一审宣判之后,坚持拒绝上诉,宣布当初我们并不知情,事后我们也深知他们的做法自有其政治上的崇高意义,因此吾等内心之忧虑与不平,也就一直隐忍未发。但他们可曾体会到,这种牺牲,对我们三位与他们分忧分劳的女性来说,痛苦是何等的深、代价是何等的大!

犹记得方素敏女士在林义雄先生被捕之后,写了一首题名《盼望》的诗,起头就说:“人家说你是好汉,我就哭了,我宁愿你,只是孩子的父亲!”诗的结尾还是说:“人家说你是好汉,我就哭了,我宁愿你,只是孩子的父亲!”素敏姊当年的心境,如今我们更加感受得到。

何况,我们今天以配偶的身份“依法”提起“独立上诉”,虽然与我们丈夫的意思相反,但与他们追求民主、人权的立场与原则,并不相悖;我们今天的决定,不过是在行使我们家庭内部的民主原则,以及“刑事诉讼法”所赋予被告配偶的基本人权而已。相信,我们的丈夫自会尊重我们的抉择,同时也期盼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密切的关注与支持。

三位被告家属说她们“深知”她们的丈夫不上诉,“做法自有其政治上的崇高意义”,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认为她们根本就不“深知”。因为她们如果“深知”,她们怎么可以在丈夫们走上前去的崇高时刻,不紧追上前,走在丈夫身边,反倒停下来扯后腿?这种荒唐的“独立上诉”,是十足扯后腿的行为,怎么巧辩都没用、怎么美化也没用,神智清明的人,是绝不相信的(当然神智清明的人,也绝不相信这种行为她们丈夫事先不知情、也绝不相信事先不能控制,因为这些丈夫都是有能力左右“家庭内部的民主原则”的)!

三位被告家属还引出方素敏的“好汉”与“只是孩子的父亲”对立论,更十足显出她们的妇人之见,她们真是不识大体也不明大义的!她们这种“心境”,十足会给有“崇高意义”的丈夫一种背腹受敌的感觉——前有老K,后有“哭哭啼啼的妻子”,这种困境下,再要陈水扁他们不三心两意,又岂可得乎?

当然,从根性的问题与“预备”不足的问题观点看,我们不会全怪三位被告家属,她们还需要再教育。邓维桢说“甘地很幸运没有哭哭啼啼的妻子”,这话是错误的。因为在甘地抛弃律师职位、义无反顾的参与独立革命的时候,他的妻子实在也哭哭啼啼过,要他“只是孩子的父亲”而不做他妈的“好汉”。但甘地深识大体也深明大义,他的坚决,感化了妻子,最后他的妻子且死在狱中,成了最伟大的印度女性。这样看来,三位被告家属的错误,其实与三位被告本身的不够坚决有关,需要再教育的,显然不止三位家属了。

最不可原谅的,是“蓬莱岛案”上诉不上诉的纠缠中,一些党外人士的一些混蛋话。什么“尊重家属的意愿”啦、什么“尊重家属本身的选择”啦、什么“家属们上诉,实际是开辟第二战场”啦、什么“见仁见智”啦、什么“拒绝固然是抗议,上诉却也未见得是妥协,端看今后如何走法”啦……真是混蛋得别有居心、混蛋得气人!邓维桢说这是“短视和无知”,是最客气的说法。因为希望上诉这一事实出现,根本是完全符合国民党利益的。2月2日国民党同路人《雷声》周刊透露:

正当家属们犹豫不决的时候,有关情治单位也感到事态的严重,除了海外舆论的重大压力外,陈水扁“人权行军”的计划一旦付诸实施,盛况可期,难免不发生或多或少的社会秩序问题。于是,许多情治机构纷纷派出人马,通过各种管道,进行“沟通协调”的疏导工作,希望劝说家属们独立提出上诉。

这一报道,十足说明了上诉究竟符合了谁的利益。“刑事诉讼法”明定配偶“得为被告之利益独立上诉”,但上诉、上诉,上诉到头来,得为的利益却是国民党的,这一上诉的不识大体与不明大义,还不清楚吗?一些党外人士说的那些话,岂不全是混蛋话吗?

写到这里,我要重新引喻“曾子易箦”的故事。曾子临死的时候,他的学生乐正子春、儿子曾元、曾申,都环绕在床边,一个童子在墙角举着蜡烛,忽然说:“华而!大夫之箦与!”(“好漂亮啊!是大夫用的席子嘛!”)乐正子春申诉他,说:“止!”(“你不要多嘴!”)可是曾子吃了一惊,问说什么,童子又说:“华而!大夫之箦与!”曾子听清楚了,说:“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是大夫的席子!是鲁国大夫季孙送给我的,我没来得及换〔我不是大夫,依礼不得用大夫的席子〕。曾元!扶起我来换席子!”)曾元说:“爸爸现在病成这样子,不可以移动,明天再说吧。”可是曾子不肯,曾子说:“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你们爱我,实在比不上这小孩子!君子是用大义爱人;小人却不讲大义,只会用姑息手段爱得人去做错事。我现在还求什么呢?我只求守原则而死,就好了!”)曾子说过以后,就来换席子,刚换过去,还没躺好,就死了!

这个伟大的“曾子易箦”的故事,告诉了我们:“君子之爱”与“细人之爱”的分际何在。“蓬莱岛案”的前前后后,都牵涉到“君子之爱”与“细人之爱”的分际(“细人之爱”中包含“妇人之爱”),在这种分际中,大家一不小心就会从“崇高意义”上滑落,这是很令人痛心的。唯一检定的标准没有别的,只有时时把握这一分际,而继续走上前去。在前进的过程中,人难免迷失、难免动摇、难免犯错,但是知过能改,也就可以成为后事之师。强辩、曲解与遮盖,都是不好的、要不得的。党外人士勉乎哉!(1985年2月9日午)

附录二:“蓬莱岛案”的再讨论

一、再论蓬莱岛案(邓维桢)

对蓬莱岛的案子,《发扬》周刊(2月11日出版的)发表了我的谈话。朋友们读了这篇谈话,提出了疑问,我相信这些问题不只是这些朋友的,因此公开答复如下:

——有一位朋友,同情党外,在台北地方法院做推事,他说,恶法亦法,如果不服判决,应该“依法”提出上诉,不应该变成政治事件,让民众以为党外也不讲法律、也讲特权。

我说,这项判决根本扯不上“恶法”、“善法”的问题。我们要求的是,法官能够独立办案,并不要求特权。当法官不自爱,甘愿变成政治竞争的工具的时候,党外不在政治上反击,而斤斤墨守法律的规则,岂不是太可笑了!

现行的法律虽然都是国民党订的,但是他们并不遵守。法律对他们来讲只是统治的工具,并不用来拘束自己。法律能够被遵守,背后需要有强大的力量。目前党外为什么需要遵守国民党的法律,而国民党可以不遵守呢?理由很简单,因为只有“国家”可以拥有的力量——警察、特务、军队——都控制在国民党手中。现在我们要努力的,就是把掌握警察、特务和军队的权力,从国民党手中夺回,还给人民。当这些力量由人民掌握的时候,国民党可以不遵守法律吗?

——陈少廷是我的老朋友。我们一起创办《大学》杂志,他出钱出力最多。陈少廷很早就反抗国民党,读中学的时候,为了躲避国民党的围捕而藏在茂密的甘蔗园里有几个月之久。我说,陈水扁不上诉而从容坐牢,可以马上成为党外领袖。陈少廷给了评语,他说,我描述得太草率,应该加上一些条件。

我在报上读到陈水扁判刑一年而不上诉的消息的时候,我马上想到1928年弗莱明(AlexanderFleming)发现抗生素(Penicillin)的故事。弗莱明是药理学家,他在他的实验室用试瓶培养了许多作为实验用的病菌。有一天,他发现其中一个试瓶因为不小心被不明物体侵入,死了一些培养在里面的病菌,弗莱明高兴异常,终于研究出不明物体性质,而发展出救人无数的抗生素。这个故事有什么意义呢?第一,弗莱明是难得的幸运儿,因为这个结果完全不是他操纵的或预期的,全然是意外和偶然;第二,如果弗莱明不是药理学家,幸运之神来临了,他也无法把握——他看不出试瓶里面情况变化的含义;第三,他敏感地掌握了机会——如果他是墨守成规的科学家,他会把那个试瓶丢掉,换一个新的。

我引用这个故事的目的在说明:陈水扁被不公正地判刑一年,和弗莱明的试瓶被污染一样,看起来似乎不幸,其实是幸运之神特别照顾,测验谁能机智地从中抓到机会,而获得利益。

为什么说陈水扁不上诉而坐牢能得到巨大的政治利益呢?第一,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台湾人坐牢是自愿的,而陈水扁却能笑嘻嘻地走去坐牢,英雄形象立刻呈现出来。第二,刑期只有一年,走出监牢之后,大家的印象还很深刻;二年以上的话,我就不敢鼓励了。第三,陈水扁目前是党外最受重视的少数政治明星之一,他一坐牢,他和其他竞争者的距离马上拉远。看到林正杰怕他坐牢的紧张样子,陈水扁应该能体会坐牢的好处。第四,陈水扁有相对好的从政条件:很好的学历、经历,被人称道的品格和操守,聪明而且反应敏捷。有了这些条件,加上比别人多跳了这么一大步,陈水扁不是党外政治领袖,还能是谁呢?

——谢长廷读了我的谈话,在《民主政治》周刊上反驳我,他说,他全力帮忙陈水扁却被我说成是蓄意打击。他又说,我在离间朋友的情感。他希望他能生活在没有猜忌的社会里。

我原来说话的句型是“善意的怀疑是……恶意的怀疑是……”,我很奇怪谢长廷为什么那么在意后半段的话,而忽略了前半段的意思。前半段,我说:“善意的怀疑是,他(谢长廷)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党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

就这件事,我对谢长廷的了解是这样(许多他亲密的朋友也有这样的感想):他是诚心诚意帮忙陈水扁,因为陈水扁冲动地说了不上诉的话,他要加以补救。

谢长廷的问题是:第一,他不仔细考虑,他要怎样帮忙,陈水扁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朋友表示不坐牢,他就往不坐牢的方向想,不会往相反的方向思考。这就是说,他只懂得“小义”,不懂得“大义”。第二,陈水扁碰到的麻烦,谢长廷没有意识到这不是私人问题,而是大家的问题(党外的问题,或者说民主运动的问题)。我们批评国民党把党的利益置于国家的利益之上;就这件事,谢长廷的确也把陈水扁的利益放在民主运动的利益之上(实际上,利益是一致的,很可惜当事人都看不出来)。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应该要敏感一点,朋友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冲突的时候,要毫不犹豫地选择人民的利益,舍弃朋友的利益。没有这样的敏感,从政前途将非常有限。

——陈文茜是党外观察力最敏锐的一个人,她读了我的谈话,说,我对谢长廷、施性忠等人严厉,而对陈水扁宽大。这有失政治评论家公正的立场。

我的确对陈水扁比较客气。当我批评陈水扁犯错的时候,我想到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不断的犯错中长大,很自然地兴起同情之心。陈文茜说得对,我们可以了解陈水扁和一般人一样,同样会犯错,但是他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认错呢?为什么到现在仍然在强辩和遮盖事实呢?

承认错误是最佳的防卫。尼克松如果一开始就承认错误,他不会被赶下台。希望大家都有这样的认识。

二、“止于善”与“止于至善”(李敖)

昨天邓维桢送来他写的《再论蓬莱岛案》,文中涉及“大义”与“小义”,因为这是我最早向他提起的,我想再借题发挥一下。

2月15日“千秋评论”第四十一期《鸭子-鸭子-宰》里,邓维桢说:

党外的其他诽谤官司,国民党都不至于站在全然不利的地位,只有“蓬莱岛案”,从任何角度看,国民党都一无是处。有这样好的机会,党外怎可轻易放过?谢长廷组织后援会的目的应该着眼在扩大宣传国民党法院胡审乱判的丑闻,而不是想办法叫陈水扁免于坐牢。

但是谢长廷的第一个支援行动却叫人怀疑他的动机——他发动八位市议员联名致函检察官,要求检察官主动提出上诉。善意的怀疑是,他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党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恶意的怀疑是,他担心这件事扩大之后,陈水扁的政治地位将迅速升高,不是他短时间内可以赶上。目前陈、谢在党外的政治地位,普遍认为不相上下。

谢长廷的第二个支援行动是叫三位配偶提出上诉。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三位太太提出上诉不可能不被解释为是他们的三位先生所授意的。李敖批评这件事,他譬喻说,如果三位太太的行为是个人行为,那么国民党杀了江南也是个人行为了,谁能相信?

三位太太如果有独立上诉的意思,谢长廷应该“晓以大义”。李敖很遗憾地说,谢长廷等人却“晓以小义”,支持这些太太们上诉。

三月六日,《民主政治》第十九期里,谢长廷有这样的答复访问:

□家属独立上诉后令部分的党外人士及民众大失所望,这种热烈的反应当初是否后援会也没有料到,而且陈水扁访美之前,事先若向地方党外人士说明清楚,就不致令群众有“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被耍一招的感觉?

■最初陈水扁表示不上诉当天,我们开紧急会议,研讨在法律上有无补救办法,当然,我也从律师的角度提出家属还可以上诉的意见,那个时候我们的确不晓得该案会引起那么多人的关心,这在做政治判断的确有误。另一方面,也许没有注意政治上的后果,将问题过分纯法律化也说不定,当时认为被告不上诉与家属上诉,不致有冲突,这些判断错误都是我们要检讨的地方。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强迫或要求家属上诉,家属有她们现实考虑的因素,也有她们接触民众反应的感觉,当时,党外的理论“健将”,应该更积极地说服家属不上诉。既然家属有他们独立判断及决定的能力,后援会之所以仍然支持他们,是被告并没有放水、登报道歉,他们只是改变斗争方式而已,他们还需要支持,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不是被告个人的事件,不论从道义、从党外整体利益看,都必须继续支持他们。

□家属独立上诉后,后援会受到部分党外人士的批评,面对这些抨击,你是否认为都很中肯、得体?

■这次大家意识到抨击在时间上轻重缓急的重要性,一方面官司未了,我们要提供被告后续表现的机会,所以,党外没有太多做表面化的抨击。李敖在这一期“千秋评论”中,提出政治斗争的理念和规格,他弄出一百分的方向,看我们做到几分,在过程中让我们随时检讨;作为政治公众人物,这种程度的批判可以接受。但是,也有人落实在个人动机上起疑心,说什么我要家属上诉,怕陈水扁名声超过我等待,这种不用心的批判,令人不知怎么说,因为,即使我坚持要陈水扁不上诉,也可以怀疑有不良动机,而且任何行为都可以用该模式套上加以怀疑,何况,这样说,在这时候有挑拨分化我与陈水扁的副作用,说的人应该想到。林义雄当年在军事法庭最后讲的一句话,真令我印象非常深刻,他说:我们期待的是一个美好的社会,这个社会任何善良高贵的行为,不要被冠上一个侮蔑的动机,我们尽量追求的是这样的社会。

谢长廷两次承认他们判断有错误(一、不晓得该案会引起那么多人的关心;二、认为被告不上诉与家属上诉,不致有冲突),这种态度,是很磊落、很正确的;他说李敖“提出政治斗争的理念和规格”,说李敖“弄出一百分的方向,看我们做到几分。……这种程度的批判可以接受”,这种态度,也是很磊落、很正确的。我觉得,我们这些对“蓬莱岛案”讨论的好朋友,不论批评的和被批评的,关切的大前提都是在求党外的“止于至善”,这大前提是一致的,问题只是出现在认定什么是“至善”方面。党外的普遍缺点,是他们认定“至善”的训练,失之薄弱,这个现象,“党外的理论‘健将’”也有责任。就我个人来说,我从事“生公说法”的工作二十多年,但总觉得距离“顽石点头”的境界,还是太远。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混蛋还是混蛋。先知其实和先烈一样,在有生之年,其实是某种程度的失败者。这种人的成功,往往是在死后。虽然如此,先知这种“不信邪”的人,总还是能做一分便算一分。“顽石”其实是永远跟不上先知的,因为先知自己也不断地在前进。先知易卜生在三十六岁时自我流放,直到晚年,才得到自己同胞和全世界的肯定。在他五十五岁时候,他留下一封信给朋友,说:

十年以后,斯铎曼的见解,社会上一般人大概也跟上了。但这十年中,斯铎曼自己也不断在进步。所以十年以后,他的见解仍旧比一般人超出十年。就我个人来说,我感到我不断在进步。以前我每个剧本里的主张,如今都渐渐变成一般人的主张。但等他们跟到那一境界的时候,我早就不在那儿了,我又更进一步了。我希望我总是朝前走了。

对我个人说来,我知道我“生公说法”中的许多“法”,不成材的党外其实是跟不上的,不但跟不上,甚至还是误会、反对的,但我绝不怕他们误会、反对就不说。——李敖之所以为李敖也,也就在此。

真正伤害党外的,不是党外不去为“善”,而是党外不去为“至善”。党外只以为他们做的是“善”就够了、就是“善良高贵的行为”了,其实这是不够的,“止于至善”才是我们的“观念和规格”。例如最近我批评到的林义雄问题、“蓬莱岛案”问题,大家误会、反对我,误会反对的理由都是“止于善”而不是“止于至善”。因为只是“止于善”,所以邱垂贞说:“对于眼前这位心灵创伤累累的受伤者(林义雄),大家又何忍在短时间内要求他走上某条道路——坎坷又荆棘丛生的道路?”高俊明牧师说:“他(林义雄)的心中,也深深的在思考如何来疼同胞,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这是负责任的表现。因此,我觉得别人因他暂时的沉默而批判他,实有点遗憾!”(均见3月9日《台湾展望》第八期)……对这些立论,我认为他们只是站在“止于善”上立论,而没站在“止于至善”上立论。因为只是“止于善”,所以他们“不忍心”让林义雄复出、所以他们“不忍心”让林义雄发言。但奇怪的是,这些好心人士却忍心看林义雄做自失立场的事(从拜访李登辉到方素敏于“立法院”放水等等),而不加以大义相责。结果呢,我们看到的只是一片“细人之爱”而不是“君子之爱”、只是一片“好心肠”的“妇人之仁”而不是“硬下心肠”的“大丈夫之仁”。于是,滑稽的是,口口声声爱护林义雄的人,其实就是使林义雄在打倒〔过去的〕林义雄的人!只是他们和林义雄本人不知道或不忍知道罢了!

“蓬莱岛案”也是如此。当被告家属们赞美她们的丈夫不上诉的“崇高意义”之时,她们的所谓“独立上诉”,其实正使她们的丈夫在“崇高意义”上滑落。口口声声爱护丈夫的人,其实就是使丈夫在打倒丈夫的人!

邓维桢显然是以“大义”来期许谢长廷的,因为他认为谢长廷过分“补救”陈水扁,而忽略了“舍弃朋友的利益”、忽略了“选择人民的利益”,以谢长廷那么优秀的聪明人,实在应该看出这种分际来的。可是谢长廷却为了“小义”而忽略了“大义”,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混淆“小义”与“大义”,是党外普遍的错误。这种错误,有赖于卓越的领袖人物谢长廷更上层楼、更上层楼,带头来矫正。我相信,谢长廷的带头,必然会提升党外的“大义”。谢长廷就此开始吧!(1985年3月10日夜)

陈水扁迟来的抄袭

去年11月15日,陈水扁公布了所谓“跨世纪的中国政策白皮书”,号称就此以推动台湾和大陆关系正常化为主轴,希望导向两岸的互信与和解,而逐步淡化敌视大陆与大陆对抗的旧观念云云,说了一大堆空话。在说空话之时,他特别就所谓“单向直航,利益共享”大加发挥。我们台湾可以向大陆飞飞机、开轮船,但大陆不可以向台湾飞飞机、开轮船,此之谓“单向直航”;因而“单向直航”所得的利益,则与大陆对分,此之谓“利益共享”。

这不太妙了吗?如果江泽民跟陈水扁说,前面有“总统府”,我单向直接进去做“总统”了,你不要做,但做“总统”的利益我分你一半,共享做“总统”的利益,你说好不好?试问陈水扁会答应吗?如果陈水扁说台湾人没那么傻,试问大陆人江泽民有那么傻吗?

去年11月16日《中国时报》载:“陈水扁说,他不知道江泽民先生是不是‘绝不会答应’单向直航,但至少可以谈谈看。”陈水扁此言,引起我一点考证的兴趣,早在这话六年前,在1993年5月18日的《联合报》上,我们看到李庆华记者会上公布他与江泽民两小时谈话后的十点共识,其中第九点是“两岸直航的初期阶段,可先由台湾飞机及船舶单方面直航大陆”,第八点是“双方甚至可合组公司、合资经营,利益均分”,对照之下,我才恍然原来陈水扁是抄袭李庆华的!好一个文抄公!

可惜的是,李庆华1993年说服江泽民的有利台湾的条件,由于台湾方面的推托与蹉跎,几年来已经先机尽失,大陆壮大了,江泽民再也不会同意这些好条件了。

给陈水扁的教训是:要抄李庆华的政见,要早抄呀,时过境迁以后再做贼,偷到的,只是笑话。

2000年2月23日

陈水扁挑二二八

五十三年前的二二八事件,一直被各方面所误导。以国民党的误导为例,国民党把一切归罪给陈仪,并枪毙了这个爱台湾的将军以为替罪羊;以“台湾菁英们”的误导为例,“台湾菁英们”包括“台独”分子、民进党、“建国党”、学者教授以及受难者家属等等。这些人的心情是悲怆的,悲怆得令人同情,但是因悲怆就觉得自己有权利背离真相,则对历史而言,其不公道,却跟国民党相同。不幸的是,他们却陷入这一情境而不能自拔,以李登辉指示“‘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为例,在该报告附件中,明明“大溪档案”第四十九页有“张镇呈蒋主席3月5日报告”,明载到3月5日止,“外省人之被袭击而伤亡者,总数在八百人以上”,但在该报告正文中,为何却视而不见,全给抹杀?

其实,这还算客气的,到了陈水扁手里,更明目张胆地硬干了,他一当上台北市长,就把用了几十年的“新公园”名称改为“二二八和平公园”,并提供场地,搞纪念碑;提供建筑,搞纪念馆,而纪念馆中因为资料偏颇贫乏,乃出之以捏造,以播出的陈仪谈话为例,原来根本不是陈仪原音,而是找个蹩脚的浙江人录音捏造的,这叫什么证据呢?

二二八的真相,还原起来,可分四梯次杀人:一、外省人误杀一个本省人。二、本省人开始滥杀外省人。三、引发外省人跟进滥杀本省人。四、在外省人滥杀本省人时,许多本省人参与杀本省人。如今在二二八纪念碑、纪念馆中,事涉本省人杀外省人,就按下不表;事涉外省人杀本省人,就夸大其词,这不但与真相不合、与历史不合,也不是公义、和平之道,更不是消弭族群对立之道。这种误导,到了陈水扁手里,更用具体的具象挑拨之,从公园改名到立碑立馆,时时在人心深处,有以操纵、有以拿捏,使外省人起原罪,使本省人发恨心,这是“走出悲情”吗?陈水扁实在太可恶了!

2000年2月24日

陈水扁公正吗?

二二八变成“国定”假日了,在放假前夕,大家也该想想它的真相。

二二八的真相乃是以台湾暴民滥杀开始,以国民党部队滥杀结束,中间奉陪了善良外省人和善良台湾人一家一路的哀呼与血泪。滥杀的首事之人,是台湾暴民。但是李登辉指示下“‘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却不公正的写这段历史,该报告第二六一页说:“在事变期间,台人不仅反抗公署,也有殴打伤害外省人之事,因此国军登陆后,立即采取报复行动。由于当时国军之军纪不甚理想,许多悖乎常理的恶行乃接二连三发生。各类报道与访谈记录均指证,自八日登陆基隆后,国军即开始滥杀。”——只言国民党部队滥杀,却只字不提台湾暴民滥杀。这是哪门子公正?

又如李登辉指示下同一报告第二六一页提到外国人看到本省人被外省士兵残忍“去耳鼻”的事,但却不提本省人残忍割外省人耳鼻的事,本省人的残忍割人耳鼻等,在该报告“附录一重要文件(三)闽台监察使杨亮功调查报告暨十八附件”夹的一份“嘉义市三二事变报告书”中“五、暴民残酷与照片”一节内,记录俱在。——只言国民党部队割人耳鼻,却只字不提台湾暴民割人耳鼻,这是哪门子公正?

陈水扁公然以李登辉的约书亚自居,他在二二八的见解上,真不愧师承了他的摩西,并且出摩西而上之。李摩西挑二二八,止于嘴上说说手上送钱而已,但陈约书亚却玩真的:改公园为二二八和平公园、立二二八纪念碑、开二二八纪念馆,化抽象为具体,化精神为实物,使你一走进去、看过去,就是一片肃杀,顿觉本省人万岁、外省人当诛,制造这种恐怖的对立,有什么必要呢?又公正何在呢?陈水扁制造悲情还说走出悲情,制造族群对立还说走出族群对立,这种妄人,真太可恶了!

2000年2月25日

陈水扁政见是谎话

1994年11月15日,新党优秀的市议员林美伦召开“‘总统’霸道”记者会,声讨李登辉霸占人民道路的事,霸占的方法是私下封闭了三条人民常走的巷道。据11月16日《联合报》报道,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官员说:“‘总统’官邸边的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和五巷八弄两条巷道,都是八米的都市计划道路,不过市府还未征收,但依都市计划法等法规规定,既成道路不能封闭,应恢复原状,否则将妨害公众通行的权利。”“依都市计划法规定,在都市计划范围地区内,要设立各项建筑时,都要经申请许可,否则视为违建,强制拆除,且依土地法规定,既成道路不能私下封闭,否则妨害公众通行的地役权,如有这种情形,必须恢复原状。”再据同一天《自由时报》报道:“媒体记者均至现场查看,只见巷道果然被围堵。”足见私下封闭属实。

第二天,11月16日,新党市议员林美伦向台北市长黄大洲提出“检举书”,书中有四点说明:

一、李“总统”登辉官邸于1991年中叶,为扩张官邸土地面积,违法围堵本市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同路段五巷八弄等,共计围堵三条巷道供其私人使用,严重侵害市民通行权。

二、按既成道路系公共设施用地,“依法”仅供民众通行使用,一般民众若有强行占用摆设摊贩或供作私人停车位之行为时,检警机关动辄施行铁腕,以“刑法”窃占罪相绳,博得一般社会大众之喝彩,讵李“总统”登辉官邸人士,藐视法纪,公然围堵霸占既成道路私用,检警单位竟视若无睹,纵容违法,守法百姓同感愤怒。

三、上述三条巷道,既系依都市计划设置之公共设施用地,其未经依法变更用途前,无论基于任何理由,均不应有窃占私用之行为,否则政府率先示范违法,上行下效,法纪势必荡然无存,法律亦将成为少数特权阶级压榨黎民百姓之统治工具耳。

四、为维护法纪,保障人民通行权,请市府果断行事,于三日内予以拆除,同时惩处纵容多年之市府失职官员,以肃官箴。

为了普及这一事实,林美伦在第三天(11月17日)发了新闻稿,其中说:

……针对北市养工处养工队队长曹永新现场勘查后之言论,林美伦提出强烈的抨击,林美伦指出:“1991年该三条巷道被围堵前,附近巷道皆可停车,被围堵后,所有周边巷道均划上黄线,即使夜间11时至凌晨7时合法可停放车辆时间,亦遭官邸人士强行阻止,甚至车辆遭到恶意破坏,造成附近上班族及居民生活不便,侵害人民权益至为明显。须知,‘总统’官邸自1988年立足重庆南路三年来,并未影响附近居民之生活,迨至1991年,巷道遭围堵,官邸警卫营士官兵进驻后,带来附近人民的大不便,因此,不是‘巷弄穿越总统官邸园区’,而是官邸非法围堵巷弄成为私人园区。1991年以前官邸安全和居民方便都不成问题,警卫营进驻后,官邸忽然变得不安全起来,以‘总统安全’为理由而围堵巷道,并将附近巷道划上黄线,还超越法律二十四小时管制停放黄线车辆,到底是保卫‘总统’安全?还是保卫警卫营士官兵安全?市府认为以活动式铁门将两端围起来,仅是一小块道路用地,对交通并无影响,实属包庇心态,违法既属实,市府就应立即执法拆除,违法就是违法,何况围堵二百八十三坪都市计划之道路用地及二百零五坪既成道路,围堵近五百坪土地,市府官员竟指为‘一小块’,其说辞及执法心态,将遭人民所唾弃。”

第四天(11月18日),林美伦到了监察院,同时发布新闻稿如下:

……林美伦律师今日上午10时至监察院,为“总统”违法围堵巷道作为官邸人员房舍及停车场所,陈请值日监察委员“依法”纠弹李登辉“总统”。林美伦指出:“中正区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及同路段五巷八弄等三条巷道,数十年来均为台北市民日常通行便道,讵知于1991年中遭‘总统’围堵,供‘总统’官邸停放车辆及建筑房舍之用。”林美伦律师指出,重庆南路二段五巷为台北市中正区南海段四小段四十七地号及五十八地号,依台北市都市计划规划均为公共设施保留地(道路用地),同路段五巷八弄为南海段四小段五十一地号,虽其地目为“建”,但长年来均属附近居民通行之“既成道路”,依都市计划法、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建筑法均不容遭任意围堵私用。一般民众如果强行占用巷道或路边停车时,检警机关通常施行铁腕,以“刑法”窃占罪移送侦办,“总统”位高权重,率先违法,将导致上行下效,使法纪荡然无存,因此,职司公职人员监察之柏台应翔实查证,纠弹含“总统”在内的所有违法失职官员,其涉及刑责者,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树立柏台风骨,而为人民表率。

第五天(11月19日),林美伦再以新闻稿详述细节:

……林美伦今日上午10时至“总统”官邸,即遭林美伦检举违法霸道巷口会勘,原受邀请“总统府”第三局局长蒋冠峰并未出现会场。对于“总统府”发言人士之说辞,林美伦痛斥其敷衍心态,林美伦指出:“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及七巷通行数十年,五巷为‘由西向东’之单行道,七巷为‘由东向西’之单行道,1991年以前官邸周边虽布满警卫,尚不影响民众自由通行及停车便利,但官邸警卫营入驻后,竟封闭五巷,并将七巷改为‘由西向东’单行道,同时周边巷道及湖口街一律改划黄线,甚至于阻止‘车不熄火,人不离车’暂时停靠。其执行法律显然过当,而侵害市民应有基本权益。再则,现场会勘时,五巷头、尾被围堵处,均遭铁栅门及水泥板墙堵死,其高度近二百米,水泥板墙本身即属违建,经多次要求开启铁栅门,虽参与会勘人员均未携带任何危险物品,愿意接受检查,铁栅门仍拒绝开启,市警局一再强调:“官邸并未封闭巷道,完全不让民众通行,而是民众经过时要接受检查,安全无虞者才能获得通行。’完全是自欺欺人之词。台北市警察局昨(18)日紧急通过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同意‘总统’官邸设路障,不知系该条例哪一条规定核准?其效率也未免快得离谱,而五巷头、尾违法设置的两侧水泥板是完全固定的,铁栅门也不曾为一般善良民众开启过,这是路障吗?根本是‘彻底的霸占’整个巷道。怎么只是‘管制交通’而已?而五十一地号是长年既成巷道,过去有小吃摊、有阴凉的树阴供附近居民休憩,官邸如果需要变更使用,应依‘台北市现有巷道废止或改道申请办法’办理,姑不论废巷实质条件,单就法律程序而言,至少应依该办法第八条,于‘台北市现有巷道废止或改道审议委员会’审议前,即应在市政府公告栏、中正区公所、龙福里办公室及五巷八弄的四个出入口,将申请案公开展览三十日,并将公开展览日期及地点登报周知。试问:①审议委员会有哪些成员?②何时开过审议委员会?其会议记录如何?③民众为何不曾知道张贴公告之事?④何时公告?⑤请公布登报内容。官邸应有责任举证!”

“本事件在在显示‘总统’官邸违法事实,纵经事后完全补救,亦不影响‘总统’率先违法之实,何况其事后补救,漏洞百出。为图个人之方便,牺牲百姓通行权,造成民众之大不便,其目无法纪,使台湾施行法治过程,蒙上‘国耻’阴影,全体人民共感悲愤。为期疗伤止痛,本人吁请李登辉‘总统’勇于担当,为其违法事实向人民道歉,立即停止辅选,免将‘国耻’遗祸其省市长候选人,同时自我引咎辞职,警惕违法公职人员。亦为教导人民尊重法律,为示范推动法治,残留些许贡献。”

第六天(11月20日),林美伦再发新闻稿指证:

……五十一地号部分,官邸八十二年6月3日获得市府工务局建字三三一号核准案,根本于法不合,盖依其适用“台北市现有巷道废止或改道申请办法”第十条规定,其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适用条件,均与官邸申请条件不符:①第一款中,“四周计划道路均已开辟或自行开辟完成”系必要条件,通行数十年的五巷早于1991年反遭封闭。②第二款中,“巷道仅供基地内原住户通行者”为必要条件,而该巷道系附近上班族及居民吃小吃摊与休憩、停车之场所。③第三款中,“单向出口”为必要条件,而八弄却是双向出口。可知市府工务局适用法律显有不当,其核准是否便宜高官行事,应予追究。对于五巷部分,林美伦指出:官邸内现况从照片中显示,五巷南侧之旧有围墙,已遭官邸联指部拆除,五巷北侧,则设有约三米宽之门,与旧官邸相通,其将巷道合并为园区一体使用,殆无疑义,官邸诳称仅是设置路障,暂时管制通行,在三年时间内,本人多次试探通过未果,岂止是“管制”,根本是“禁绝”通行:“三年”时间如果只是暂时管制,什么才算是长期?如果这种解释都能说得通,我们日常生活的标准又是什么?如果官邸封死的事实算是“路障”,小市民拿“请勿停车”的活动铁架占用单位时,算不算路障?到底什么是路障?市警局有无统一标准?

林美伦上面提到的“台北市现有巷道废止或改道申请办法”,是“1990年8月7日府法三字第79045012号令发布”的,其中第九条第十条的原文是这样的:

第九条:现有巷道废止或改道申请案经台北市遭受巷道废止或改道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应于本府公告栏、申请所在地之区公所及里办公处发布实施,并应将发布实施日期及地点登报周知。

第十条:建筑基地内之现有巷道合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于办理建筑执照时,检附有关证件及书图并案向工务局建筑管理处申请废止或改道,由建筑管理处报经工务局核准后并建筑执照案实施,不受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之限制:

(一)拟废止现有巷道之平均宽度小于四周计划道路之最小宽度,且四周计划道路均已开辟或自行开辟完成时,在同一街廓内之全部土地或沿现有巷道两侧土地计划整体使用者,或取得沿现有巷道两侧已建筑完成之基地同意并计划整体使用者。

(二)现有巷道位于申请建筑基地内且仅供基地内原住户通行者。

(三)同一街廓内单向出口之现有巷道自底端逐段废止者……

对照之下,一望而知台北市政府核准的手法根本是故意歪曲这两条法令。到了第七天(11月21日),林美伦又发新闻稿宣示刑事诉追的决心:

本事件经本人于11月15日召开记者会,16日向市府检举,18日向监察院陈情纠弹,19日会同各大媒体现场会勘,在在显示官邸违法事实,不容磨灭,嗣后“国安局”补申请设立“临时路障”管制通行,虽经市警局核准通过,亦不影响1994年11月18日以前之违法事实,是属“刑法”第320条第二项窃占罪之既成犯。为维护法律之尊严,本人将备妥书状,于明日上午10时30分向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提出告发,追究“总统府”第三局局长蒋冠峰,及官邸内部联合指挥中心主管人员之法律责任,对于受“宪法”第52条及“刑法”100条,除内乱、外患罪外,可不受刑事追诉的李登辉“总统”,本人将在其八十五年5月“总统”任期届满后,依“刑法”第80条第二项后段规定,刑事追诉时效期满(1994年11月17日)前,补行告发,贯彻执法决心,勿枉勿纵。

到了第九天(11月23日),林美伦又以函件致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出:

为重庆南路二段五巷遭官邸围堵,贵单位亦已于本月19日再度会勘无讹,因许多疑问未能揭开,特请贵单位就如下问题,比照核准官邸设置临时路障效率,二日内惠复,以昭公信。

一、依现场拍摄之照片显示,“五巷”封闭多年,仅供官邸停放车辆,与“元首”安全并无任何关系,陈请贵单位可否将“五巷”规划停车位,提供一般民众使用,亦可为市库增加财源?

二、以二米高之固定水泥板及铁门、铁柱,依“建筑法”第四条规定,其为杂项建筑物无讹,贵单位明知官邸并未“依法”申请杂项执照,陈请贵单位比照核准路障效率依“建筑法”86条第一款规定,二日内拆除,并处以造价千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三、“路障”之法律定义或一般解释如何?其高度宽度有无限制?固定式障碍是否为路障?

四、从巷外看不到巷内,八米八巷宽全遭阻绝,毫无过路间隙,一般百姓均无力翻越而过,又多年不曾为民众开启通行之现况,是临时路障?还是长年封闭?

五、贵单位核准官邸“设置临时路障,管制通行”,而本月19日本人及多位朋友,在各大媒体关注下,愿接受安全检查,路过“五巷”却不可得时,应如何处理?

六、贵单位以“元首”安全为由,结果仅是伤害市库收益,损及市民权益,破坏法律尊严,贵单位是否考虑撤销其“设置临时路障,管制通行”之许可。

七、重庆南路二段七巷及湖口街,对“元首”安全显无影响,请贵单位改划停车位,供附近民众停车,以免如现况,成为贵单位不便取缔之官邸人士专属停车位,还给小市民些许便利。

到了第十天(11月24日),林美伦又发布“‘总统’官邸违反五大法案”,就法条观点,揭发出违法之处:

“总统”官邸于1991年中,将台北市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即台北市中正区南海段四小段四十七、五十八地号土地两笔,合计面积二百八十三坪),以二米高之固定水泥板墙、铁门及铁柱封闭,将巷头及巷尾围堵,使原八米八宽由西向东之单行巷道,成为官邸人士专用之停车场所,显然违反五大法案:

一、违反“都市计划法”第43条:“公共设施用地……应以增进市民活动之便利,及确保良好之都市生活环境。”于公共设施用地建造建筑物,依同法第79条:“在都市计划地区范围内建造建筑物……当地地方政府……得命令其立即拆除……”。第80条:“不遵守前条规定拆除者……除应依法予以行政强制执行外,并得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三千元以下之罚金”。

二、违反“土地法”第82条,凡编为道路使用之土地,不得供其他用途之使用。

三、违反“建筑法”,依其第4条:“本法所称建筑物,为定着于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顶盖、梁柱或墙壁,供个人或公众使用之构造物或杂项工作物”。可知定着于土地上的官邸固定水泥板墙、铁门,系建筑物之“杂项工作物”,同法第28条:“建筑执照分左列四种……二、杂项执照:杂项工作物之建筑,应请领杂项执照……”第25条:“建筑物非经申请……审查许可并发给执照,不得擅自建造……”第86条:“违反第25条之规定者……一、擅自建造者,处以建筑物造价千分之五十以下罚金”。

四、违反“刑法”第320条第二项:“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窃占他人之不动产者,属窃占罪之既成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五、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0条:“道路障碍者,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者,除依本条例规定处罚外,分别移送该管地方法院检察署处理”。第82条第一款及第七款,在道路堆积、放置或抛掷足以妨碍交通之物者,及擅自设置或变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或其类似之标识者,可处行为人或其雇主四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罚金。

1994年11月15日林美伦召开“‘总统’霸道”记者会的时候,正值台北市市长选举,这么重大而又火爆的新闻,自然引起市长候选人陈水扁的注意,并积极切入插花,可想而知。果然,在11月18日林美伦到监察院陈情时,陈水扁便展开行动了,当天《联合晚报》刊出他的政见是:

国民党政权是长期利益和特权的结合,李登辉官邸占用巷道,他只要选上市长,一切将“依法”处理,归还民众使用。

第二天(11月19日)《自由时报》刊出他的政见是:

针对李登辉“总统”占用巷道一事,民进党台北市长候选人陈水扁昨表示,国民党政权长期与特权结合,只要他当选市长,一切将“依法”处理,索回土地归还给民众使用。

在这样斩钉截铁、信誓旦旦的政见保证下,台北市民相信了陈水扁,并且投票让他当选,结果呢,却迟迟没了下文,直到林美伦向监察院陈情后,监察院转问陈水扁市长,我们才得到真相和结论。我在下面,公布三件有关文件:

一、林美伦“纠弹陈情书”

纠弹陈情书

案由:为李“总统”登辉暨官邸人士公然违法,强行围堵三条巷道作为官邸人员房舍及停车场所,辱及全体“国人”,请钧院对李“总统”登辉暨官邸人士之不法情事,施以纠弹,以立法纪,以肃官箴。

说明:

一、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及同路段五巷八弄等,共三条巷道,系既成道路,属台北市民日常通行便道,讵知于1991年中叶遭强行围堵巷头巷尾,供“总统”官邸停放车辆及建筑房舍之用。

二、按既成道路系公共设施用地,依法仅供民众通行使用,一般民众若有强行占用摆设摊贩或供作私人停车位之行为时,检警机关动辄施行铁腕,以“刑法”窃占罪相绳,博得一般社会大众之喝彩,讵“总统”暨官邸人士,藐视法纪,公然围堵霸占既成道路私用,实乃“中华民国”“国耻”。

三、前述三条巷道,既系依都市计划设置之公共设施用地,其未经依法变更用途前,无论基于任何理由,均不应有窃占私用之行为,否则领袖率先违法,上行下效,法纪势必荡然无存,法律亦将成为少数特权阶级压榨黎民百姓之统治工具耳。据此,特陈情钧院翔实查证,纠举所有违法失职官员,其涉刑责者,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树立柏台风骨,而为人民表率。

四、兹检附:

(一)李登辉“总统”官邸使用土地一览表。

(二)李登辉“总统”官邸违法霸道事实。

(三)官邸地形图。

(四)官邸违法霸道部分之地籍图誊本。

(五)台北市中正区南海段四小段四十七地号土地登记誊本。

(六)台北市中正区南海段四小段五十八地号土地登记誊本。

(七)台北市中正区南海段四小段四十七地号土地使用分区及公共设施用地证明书。

(八)台北市中正区南海段四小段五十八地号土地使用分区及公共设施用地证明书。

此致

监察院院长:陈

监察院监察委员:诸公

陈情人:林美伦

八三、十一、十九

二、监察院函林美伦

日期:“中华民国”八十四年2月21日

字号:(84)院台壹乙字第3196号

受文者:台北市议会林议员美伦女士

正本:台北市议会林议员美伦女士

副本:本院第一组

主旨:贵议员陈情案,经台北市政府查复到院,兹检附复函影本乙件,复请查照。

说明:

依据此办监察员核阅意见办理。

院长陈履安

三、陈水扁复监察院

一、奉大院83.12.2(83)院台壹乙字第9901号函办理。

二、查本案重庆南路二段五巷设置路障,系因该巷紧邻“总统”官邸。为维护“国家元首”安全,经“国安局”以该巷贯穿官邸及其附属设施,影响“国家元首”安全甚巨,于83.11.16以(83)述复警(六)字第1974号函向本府申设临时路障管制通行(详附件一)。经本府有关单位现场勘查后,以该路障确为维护“国家元首”安全考量所必需之权宜措施,且相邻重庆南路二段七巷及湖口街均可通行,爰依市区道路条例第28条规定:“市区道路主管机关于必要时,得限制道路之使用”,于83、11、19以(83)府工养字第83076491号函复同意备查在案(详附件二)。

三、本案复经“总统府”第三局于83、11、21以华总三(管)字第1196号函(详如附件三)以依“国安局”组织法第2条及第11条内容:特勤中心协同有关机关(……警政署……)掌理“总统”及其家属之安全维护,爰申设临时路障管理通行,并俟限制原因消失时,当即解除列管。

四、有关林美伦君等陈诉乙案,查本府系依据“国安局”等申请,并会同各有关单位勘查,并依市区道路条例规定及维护“总统”及其家属之安全考量,同意设置,实无不当之处,敬请大院明察。

市长陈水扁

在上面陈水扁的复文里,我们清楚地看到了陈水扁已明白表示“依市区道路条例规定及维护‘总统’及其家属之安全考量,同意设置,实无不当之处”!把他在竞选时对人民的承诺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并且无耻地只看到“‘总统’及其家属之安全考量”,眼中全无台北市民了。

1997年10月3日,《联合晚报》登出“废巷不还路,议员抨阿扁”的消息,内文说:

〔记者戴安玮/台北报道〕台北市都委会上午审议通过“总统”官邸旁巷道废道,改为住宅区案,市议员林美伦上午得知后非常气愤,强烈抨击市府是软脚虾。

林美伦表示,“总统”官邸占用官邸旁巷道已经很多年了,但台北市政府一直不敢处理。1994年台北市长选举时,陈水扁曾承诺他当选市长后一定“还路于民”,但陈水扁担任市长迄今已两年多,市府不但没有还路于民,还透过都市计划变更地目方式,将“总统”官邸旁的巷道废巷,改为住宅用地,实在是太软弱了。

她说,为什么市府扫黄扫到面包店,经民众诉愿获判胜诉时,市府还可以一张行政命令,不准面包店复水复电,为何市府拆除十四、十五公园预定地上的违建户时,可以大言不惭说,是在改善都市环境,而完全不顾老荣民死活,却为了“‘总统’完全”,对“总统”官邸占用巷道不闻不问,不予拆除,还主动提案,同意变更地目废巷,这实在无法令市民心服口服。

林美伦说,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市府是不敢打老虎,任老虎违规占用道路,也不敢处理的软脚虾。她认为,市府不敢打老虎,等于就是在欺负老百姓,她将不会善罢甘休,必要追究市府的责任。

虽然如此引起公愤,可是陈水扁反正做上市长了,他才不在乎呢,他一路食言而肥了,悍然不理了,他只要谄媚李登辉及其家属就好了,谁还管台北市民呢?

2000年2月29日

陈水扁怎样害营造商

我收到3月14日九联营造公司武之璋先生给我的一篇亲笔文件,题为《祸从天降始末》,是叙述陈水扁恶形恶状打压合法企业的,全文如下:

1995年3月10日,陈水扁市长亲率市府一级主管到本公司承揽之西松国中工地抓弊案,事前通知全省各种媒体记者共六十余人。过程神秘,陪同有谢副秘书长,谢曾任市府工务局长对工程内行。

到了现场,北市建康路西松国中工地,大家才知道是为了空心柱内填沙拉油桶乙事,查建筑结构之设计,为了装饰用途,减轻自重,常有空心柱之设计,在工法人多填空桶——不一定是沙拉油桶。这种工法为市府或监造单位所允许,且行之有年,沙拉油桶之作用是补助施工之材料而非建材,陈水扁到了工地声色俱厉地直斥我们的工地主任偷工减料,我们工地主任据理力争。后来市长问了市府派来的监工李灿享,李主任也婉告市长,空心桶是市府设计的,承商是按图施工并无不妥。最后市长又问谢副秘书长,谢乃含糊其辞。市长在错愕之余,又跑去数钢筋、量粗细,又毫无所获。这时记者们看出一点端倪,乃问市长:“到底弊在何处?”市长难以下台,乃漫应曰:“九联营造被检举财务发生危机,我要追查开标过程有无弊端,以及资金流向……”后来虽经市府新工处以及营建公会技师工会说明工法并无不当,更不涉及偷工减料,但是对本公司之伤害已经造成。后来市议员又以替九联讨公道为由逼市长跟九联道歉,成为府会争执之五议题之一,九联经常上报,造成二度伤害,最后银行抽银根、材料商要现金才送货(原来六十天期票)、小包停工。财务工务瞬间恶化,发生骨牌效应,十四个工地数十亿工程纷纷停工,本人二十多年之努力全部付诸东流,且殃及诸多亲友、协力厂商,造成许多妻离子散之悲剧。本人遭此打击,痛不欲生,以致罹患心律不整,数度发作濒临死亡。而当时阿扁声势正隆,所有亲友律师皆劝我不要对阿扁提出告诉,所以忍辱至今。

上面的故事,我无须再做结论了,陈水扁是什么作风,大家一看就行了。

2000年2月29日

附录:指摘查弊不当议员拟代包商讨公道

【记者詹三源/台北报道】台北市长陈水扁前天的西松国中工程查弊行动,可能使得承造商的声誉受损,台北市议会新党议员费鸿泰昨天也向包商了解内情,他表示,陈水扁的查案动作未知会任何政风人员,却带着大批媒体记者指为弊案,如果包商希望争回商誉,他会配合争取。据了解,此案已成为国民党、新党议员在新会期中质询的话题,可能要求市府澄清或道歉。

据了解,承包西松中学校舍的九联营造公司对于陈水扁的查案行动相当恐慌,深怕商誉受损,昨天也前往市议会向议员说明本身的无辜,包括国民党、新党及民进党议员在内的部分议员,一般认为陈水扁的查案手法有待斟酌。

九联营造公司强调所指的空心柱为偷工减料,完全是误会,施工设计图上也明明白白设计为空心柱,纯是作为装饰的柱子,与承载结构的柱子无关,主要是增加建物外表的美观而已;而使用空沙拉油桶作为空心柱的“内模版”使用,也是一般常见的施工法,这是新工处允许的。

议员费鸿泰表示,经他向承包商九联营造了解后,陈水扁的“查案”过程有严重瑕疵,不通知检调或政风人员,或事先调查相关设计图,却带着媒体记者前往,随便就指控承包商有偷工减料,通过媒体大肆宣传,对承包商已经造成极大的伤害。

而据传新党会与国民党议员研商在新会期中,要求市府“公开认错”,新党议会召集人庞建国表示,陈水遍的做法的确是“作秀过了头”,但是否会要求市府提出澄清或认错,并未与其他议员做进一步的沟通。(1995年3月12日《联合报》)

陈水扁勇敢吗?

陈水扁抢青年票,给青年们一种印象:陈水扁是勇敢的。我看了,深觉他扭曲了历史真相,因为陈水扁虽有很多优点,但优点之中,却无“勇敢”可言。

陈水扁写《台湾之子》一书,说他在“蓬莱岛事件”被判一年后,“1985年1月28日,我辞去台北市议员职务,宣布拒绝上诉,以抗议司法不公,并随时准备入狱”,照他这种口气,此一抗议,当然是勇敢的,但在事实上,他不但没有“拒绝上诉”,反倒偷偷要他老婆吴淑珍上了诉,勇敢了半天,原来偷偷向“司法不公”屈服了,结果被改判八个月,这就是《台湾之子》书中所写的1986年“6月10日,我和黄天福、李逸洋入狱。狱中两百四十六天……”,为什么被判一年不上诉却变成只坐牢两百四十六天呢?因为勇敢的陈水扁不勇敢了,乖乖的上诉了。

陈水扁入狱前以“台湾第一勇”做号召,大张其勇,四处演讲以广招徕。就在他入狱前夜,我找来当时的党外立法委员许荣叔,一起到陈水扁家里,等他演讲回来,向他说:“我们一起就宣布组党吧,大家不敢组党,因为组党国民党会抓人,可是明天你陈水扁就坐牢了,已坐牢的人难道还怕人抓他坐牢吗?要抓,抓许荣淑和我,你不要怕。”可是无论我们怎么劝,陈水扁就是不敢,结果党没组成,使我觉得陈水扁根本不是勇敢的人,我跟许荣淑非常失望。

在陈水扁入狱后,民进党组成了,那是我和许荣淑邀他组党后三个月零十八天以后的事了,前后只差三个月零十八天的时间,陈水扁就坐失了组党第一勇的机会,除了证实此人政治判断很低能外,所谓“台湾第一勇”,原来如此!前一阵子许荣淑来看我,我同她回忆这段十五年前的往事,她深以为然。

200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