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社会研究:早期中国留日学生的活动与组织—清中古学运动再生的历史意义
早期中国留日学生的活动与组织
——1896-1901
引言
辛亥革命的成功,主要由于立宪、革命两派人士的努力。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内,他们本身不但冲决了传统政治思想的网罗,另立一套新的理想,并且还唤醒了多数年轻知识分子,使他们也能摆脱此一束缚,因此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君权政治。这种由冲决到建新、由唤醒到摆脱,得力于甲午以后留学日本的青年所做的运动最大,因为留日学界提供一个理想的孕育思想、发展组织以及传播主张的基地,使海外的涓滴汇成国内的洪流。所以要研究辛亥革命必得先探讨这个孕育发展的留学团体。
本文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述留日时期的内外环境,并透过留日学校的介绍说明日本的思想环境;第二部分述留日学生的组织活动。试图利用这一部分的讨论,勾画出一九〇一年前,留日学生的人际关系与政治主张的趋向。
时代环境
留学生在日本的教育环境
中国驻使日本始于清光绪三年(一八七七),是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第一任公使何如璋在日本呈递国书①。使馆设立后,急需日文翻译人才,国内既难获其选,遂暂觅通事二人充任②。光绪八年(一八八二)九月,第二任公使黎庶昌莅任后,为解决这个问题,奏准在使馆内设一学校,招生肄业,三年期满后分发日本各通商口岸服务③。此校于甲午年虽一度随使馆同时内撤,但在次年八月,又随新公使裕庚的到任而恢复。其时使署内的学生为冯国璋与裴其勋二人④。然而,这种训练方式,颇多弊端,以致“一经传语,动辄贻笑,翻译东文,错误多端”。为了补救这个缺点,公使裕庚乃就商于日本外务与文部两省,讨论改进办法,他们一致认为弊端的发生,是因为“不入大学堂,不从本源下手,不仿泰西之法”。最后决定由文部省推荐名教育家、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嘉纳治五郎代设一校⑤,名为“东文学校”,以教授日文与普通各科为主⑥。采三年制,课程由浅入深,毕业后可入大学深造。校址在东京神田区三崎町一丁目二番地,附设学生宿舍⑦。筹备就绪,裕庚特派使馆理事官吕贤筌往上海苏州一带招取学生十三人,于光绪二十二年(一八九六)五月初五日抵东京,二十日迁入校舍⑧。此为中国人留学日本的开始。
这批学生是韩筹南、李清澄、金维新、刘麟、王某、赵某、冯阅模、戢翼翬、唐宝锷、朱忠光、胡宗瀛、吕烈煌等十三人。其前列六名中途因故退学归国,所以到光绪二十五年(一八九九),毕业者仅有七名⑨。
继第一批东渡之后,南北洋及湖广浙江各省亦有文武学生的派遣。为配合实际教育上的需要,遂有日华、成城等预备学校的设立。综计当时与留日教育有密切关系的学校约有五所:横滨大同学校、日华学堂、成城学校、东京高等大同学校及东京专门学校。兹简述各校性质于下:
一、横滨大同学校——此校为横滨侨商邝汝磐、冯镜如等在中华商馆发起,创于光绪二十四年初。教务由康有为的弟子徐勤、陈荫农等人担任,学生多属旅日华侨的子弟⑩。校分甲乙丙级。甲级授中英文二科;乙级仅授中文一科,由乙而甲。约当初级中学程度。毕业后可升入东京高等大同学校。学生有冯自由、冯斯栾、曾广勷、郑云溪、郑贯一、张汝智、苏曼殊等人(11)。
二、日华学堂 此校为日本学者高楠顺次郎于光绪二十四(一八九八)年六月创于东京。教授日文及普通各科,目的在速成中国学生为将来研究高等专门学问的准备。课程分正另两种。正科又分普通预科与高等预科两种;另科分预备选科与日语专修科两种。肄业期限为一至二年。从一八九八年六月到次年六月,入学学生共二十六人,其入学年度如下:
一八九八年六月:陆世芬、陈幌、钱承志、何燏时(以上四名为浙江官费生)、汪有龄五人。
一八九八年十月:吴振麟(浙江官费生)。
一八九九年一月:章宗祥、富士英、雷奋、胡礽泰、杨荫杭、杨廷栋(以上六人是由南洋公学来的)。
一八九九年二月:陈玉堂。
一八九九年三月:郑康耆、黎科、张煜全、王建祖、张奎、金邦平、周祖培、安庆澜、高淑琦、蔡丞煜、沈琨、张鍈绪(以上十二名是由北洋派来的)(12)。
三、成城学校——此校大约成立于光绪二十四年(一八九八),为日本士官学校的预备学校,教授日语及兵操等。校中除武学生外,亦兼收文科学生。一九〇二年因成城入学事件,日方另设振武学校,招收武学生,将成城改为专收文科学生的预备学校。直到民国三年(一九一四)以后,始再恢复招收武学生(13)。第一批由湖广总督张之洞派遣的武学生段兰芳、萧星垣(生),于光绪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四月抵日时,日本参谋总长川上操六就将他们安置此校,同年十一月抵日的徐方谦、铁良、吴禄贞及次年九月抵日的蓝天蔚、良弼等人皆入学此校(14)。
四、东京高等大同学校——此校于光绪二十五年(一八九九)九月,由旅日华侨集资创办,校址在东京牛込区东五轩町,梁启超任校长,日本人柏原文太郎掌教务(15)。光绪二十六年(一九〇〇)冬,因经费短绌停办。至二十七年三月初十日(一九〇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小石川新校舍重开,更名为东亚商业学校(16)。高等大同学校开学时,校内的学生,除有横滨大同学校入学的冯自由、郑贯一、冯斯栾、曾广勷、郑云溪、张汝智等七人外,其余都是梁启超任教长沙时务学堂时的学生,如林锡圭、秦鼎彝、范源濂、李群、蔡艮寅、周宏业、陈为璜、唐才质、蔡钟浩、田邦璇、李炳寰等十余人(17)。校中课程除日英两国文字外,并讲授欧美各国革命史,希腊先哲与法儒卢梭、孟德斯鸠,英儒达尔文、斯宾塞等学说(18)。教法沿用时务学堂所采行的读书、作札记及讨论旧法(19)。校中学生骤受新知识的洗礼,思想发生极大的变化。“皆志大言大,各以摩西、罗伯斯比尔、丹顿、华盛顿、卢梭、福禄特尔、克林威尔诸杰自命。”(20)这种不以中国传统,而以西洋史中的人物为理想人格对象的态度,实足以反映留日环境对部分青年留学生的影响。
五、东京专门学校——此校为日本立宪改进党总理大隈重信及同志小野梓等人发起。分政治经济学科、法律学科、英语学科、理学科四部。该校于一八八二年创始,至一九〇二年改名为早稻田大学(21)。
以上所介绍的五所学校中,前四所属于中级或预备性质,毕业后可入日本各公私立大学或士官学校深造,只有东京专门学校相当于大学程度。当时留日文学生以肄业此校的人数较多,武学生则大部分升入陆军士官学校。
关于当时日本大专各校的思想趋势,公立学校因受文部省直辖,自无独立思想可言;在私立学校中,除庆应义塾外,东京专门学校是唯一传播欧美自由民权思想的大本营。永井道雄在所著《日本思想史》中将私立各校的学风分为:“自由主义”、“传统主义”及“适应”三派。东京专门学校与庆应属第一派;神宫皇学馆、皇典研究所(即后之国学院)、哲学会(即后之东洋大学)属第二派;东京法学社(即后之法政大学)、专修学校(即后之专修大学)、明治法律学校(即后之明治大学)及イギリス法律学校(即后之中央大学)等属于第三派。适应派各校虽然研究法律学,却尽量避免牵涉政治与政治学问题(22)。一九〇〇年进入此校的河北留学生张继,回忆东京专门学校校中的读书环境说:
余得松平先生之介,得入早稻田专门学校政治经济系,住寄宿舍一年,与金邦平同室。除照例上课外,专在图书馆翻阅该国维新时中江笃介等所译之《法兰西大革命》、《民约论》等书。革命思想,沛然日滋,倭之维新,不在眼中也(23)。
国内的救亡运动
甲午战败后,国势愈恶,部分知识分子有感于国之将亡,乃积极展开救亡活动。京津方面,一八九五年春,康有为联合在北京参加会试的举人一千三百多人上书朝廷,请求变法,并创强学会,出版《中外纪闻》,报导时事,提倡变法。天津北洋水师学堂校长严复在《直报》上发表论世变之亟、原强、救亡决论及辟韩诸文,介绍达尔文、斯宾塞学说,鼓吹改革,复创《国闻报》,译赫胥黎(T. Henry Huxley)论文,成《天演论》一书(Evolution and Ethics and Other Essays),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唤醒国人,引起广泛的反应。张继回忆当时河北莲池书院的学生“皆置《天演论》于案上”(24)。上海方面,梁启超、汪康年等人于光绪二十二年(一八九六)七月,创刊《时务报》,发表变法通议、西学书目表序例、论报馆有益国事等文,宣传变法维新,一时风靡海内外,数月之间,销行万余份,为中国报业史上空前所未有(25)。湖南在唐才常、谭嗣同、黄遵宪等人的提倡及巡抚陈宝箴、学政江标等人的赞助下,创南学会、时务学堂、《湘报》、《湘学报》等鼓吹变法。湖北由于总督张之洞的提倡,风气大开。除整顿两湖、经心两书院,改变课程内容外,并陆续开创自强、武备、农务、工艺等学堂,培养人才。又广东方面,康有为在万木草堂聚徒讲学,并在澳门发刊《知新报》;孙中山先生在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初,联合辅仁文社在香港成立兴中会总部,从事革命排满活动。
以上所述是甲午戊戌间国内救亡运动发展的大致情形,而早期留日学生绝大多数来自上述地区,他们的思想普遍趋于敏感激进,自亦不难想见。
孙梁在日本的势力
国内的救亡运动,因遭遇兴中会乙未广州之役与戊戌百日维新的挫败,在政府的捕杀下,逐渐潜入地下,逃亡国外,于是日本就变成了救亡运动的海外基地。
中山先生于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广州之役失败后,偕同志陈少白、郑士良亡命日本,遂约日本华侨冯紫珊、冯镜如等人在横滨创兴中会分会。未几,中山先生离日赴美,会所也随后取消。戊戌年横滨大同学校成立,日本华侨界几乎完全成为保皇党的势力范围。中山先生于日后回忆说:“由乙未初败,以至庚子,此五年之内,实为革命进行最艰难困苦之时代。”考察艰难的原因,中山先生认为:一、华侨及内地之人,风气锢塞,闻革命而生畏;二、会党知识薄弱、团体散漫;三、保皇党成立后影响极大(26)。此外,我认为还有两项不容忽略的原因:一、兴中会缺乏宣传工具;二、士大夫阶级意识的障碍。冯自由曾将兴中会的宣传工作与保皇党的鼓吹,做过一个很公允的比较。他说:
兴中会初期,文人墨士极感缺乏,所用宣传工具,仅有《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记》及选录《明夷待访录》内原君原臣单行本数种。同时康有为派所出版杂志,风行内外。戊戌前有上海《时务报》、澳门《知新报》;戊戌后,有横滨《清议报》、《新民丛报》、神户《亚东报》、新加坡《天南新报》、檀香山《新中国报》、旧金山《文兴报》、纽约《维新报》、澳门《东华新报》等。革命党对之,实属相形见絀。因是素恃为兴中会地盘之横滨、檀香山二处,竟为保皇党所夺。己亥总理始遣陈少白至香港组织《中国日报》,是年十二月出版,是为革命报纸之滥觞。然因操笔政者,短于欧美新思想,颇不为学者所重视。庚子前后,东京留学生渐濡染自由平等学说,鼓吹革命排满者日众,《译书汇编》、《开智录》、《国民报》缤纷并起,《湖北学生界》、《浙江潮》、《新湖南》、《江苏》各月刊继之,由是留学界有志者与兴中会领袖合冶为一炉(27)。
庚子以前,由于保皇党在宣传方面的优势,居日华侨与留学生自然倾向康梁的主张。以兴中会老会员冯自由为例,就是因为受了保皇党宣传的影响,一度与梁启超非常亲近。他说:
余父遂命余填写誓约,此余以童年加盟革命党之原因也。时兴中会的宣传品仅有二种:一为《扬州十日记》……二为黄梨洲《明夷待访录》选本之原君原臣篇。……余初读原君原臣,不甚了解,至《扬州十日记》则作小说读之。……此外足以增余知识之报章,仅有上海《时务报》及澳门《知新报》两种,然亦止倡导维新变法之论。……至己亥(一八九九)秋,余始游学东京,渐博览《东华录》、《明季稗史》、《法国革命史》、《美国独立史》、卢梭《民约论》、孟德斯鸠《万法精理》诸书。遂于平等自由天赋人权之学说,及世界革命民族自决之源流,豁然贯通(28)。
冯自由游学东京时肄业高等大同学校,他所获得的新知识,正是《清议报》与学校中所宣传讨论的。一八九九年,章太炎下榻东京梁宅时,对冯自由称:“足下聪颖如此,卓公之衣钵有传矣。”(29)
至于士大夫阶级意识的因素,可以吴稚晖的经历来证明,他知道中山先生的名字虽在戊戌以前,可是一直认为他是一个红眉碧眼的江洋大盗,所以吴稚晖于一九〇一年在日本时曾拒绝会晤中山先生。他的理由就是阶级意识所致,他说:
我们这班八股老夫子,是所谓目光如豆,以为人物是出于诗云子曰,提过考篮的当中(30)。
留日学生的组织与活动
孙中山先生既不是诗云子曰出身,又缺乏宣传的工具,自然不容易获得当时一般知识分子的信仰与合作,欲领导他们,自为难事。所以他早期的同志绝大多数是会党、华侨以及教友同学,并且在这几种人中还得加上一个极浓厚的同乡关系。至于中山先生在留日学界中的地位,要在“庚子前后,东京留学生渐濡染自由平等学说,鼓吹革命排满者日众”,及“留学界有志者与兴中会领袖”合作以后,才慢慢建立起来。
中山先生于光绪二十三年(一八九七)七月重返日本时,旅日华侨多已投入保皇阵营。除了新认识的几位日本政客与情报人员如犬养毅、平山周、宫崎寅藏等人外,他的同志只剩下几位始终没变的兴中会员及一个由另一位兴中会领袖尤列领导的外围组织——中和堂。他与东京留学界可以说毫无关系。然而,这种现象到一八九九年前后逐渐改观,对此转变有重大贡献的人物,就是留日学生程家柽、沈翔云、戢元丞、吴禄贞、秦力山等人。
程家柽(韵荪)是安徽休宁人,肄业湖北两湖书院,光绪二十五年(一八九九)九月,以湖北官费生抵日留学。他曾私自到横滨访晤中山先生。见面后,中山与谈革命理想,并且“欲东京留学中联属二十人,以陆军十人,率两粤之三合会长江之哥老会为起义之师;以法政十人,于占据城池后,以整理地方及与外人交涉”。稍后介绍留学生吴禄贞、刘道仁与中山先生相识(31)。张继纪程氏对革命的贡献说:“中山提倡革命者也,克强实行革命者也,韵荪组织革命者也,向使学界而无韵荪,则中国同盟会必不能以成。”(32)张氏的话虽略嫌夸大,然程氏地位的重要,必为事实。
吴禄贞(绶卿)是湖北云梦人。张之洞创办武备学堂,他弃文从武。光绪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十一月,以湖北官费生抵日留学,初入成城预备学校,继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33)。沈翔云(虬斋)是浙江乌程人,肄业湖北武昌自强学堂,光绪二十五年(一八九九)赴日留学(34)。戢翼翬(元丞)是湖北房县人,为最早到日本留学的使馆生,东文学校毕业后曾肄业成城学校(35)。秦鼎彝(力山)是湖南长沙人,时务学堂学生,光绪二十五年(一八九九)东渡,入东京高等大同学校。
以上五个人仅秦力山是湖南人,其余都是由湖北来的留日学生,抵日后交往亲密。他们结识中山先生大约皆在己亥庚子之间。冯自由说:“翔云偕同学戢翼翬(元丞)、吴禄贞(绶卿)访之,一见如故,对总理尤倾倒备至。”又云:“尤至横滨,与总理同寓前田町一百二十一番馆,与留学生戢翼翬、沈翔云、秦力山、程家柽等往还颇密,是时横滨大同学校教育权操于康有为门人徐勤、梁启田之手,侨商泰半倾向保皇会。”(36)
这是庚子前中山先生与留日学生间仅有的一点关系。
梁启超在留日学界则极为活跃。自横滨大同学校创办以来,保皇党势力几乎控制了整个日本华侨社会。戊戌政变后,梁启超在横滨发刊《清议报》,从事思想鼓吹,并于光绪二十五年(一八九九)六月,与韩文举、李敬通、欧榘甲、梁启田、罗伯雅、张智若、梁子刚、陈侣笙、麦仲华、谭柏笙、黄为之十二人结义于日本江之岛金龟楼(37)。这个结义的小团体中,梁子刚、谭柏笙、黄为之三人是梁启超新结识的华商子弟,其余大部分属于康门中激烈的一派,与梁启超思想一致。这个组织可视为梁启超个人势力的基础,对康有为的保皇党来说,只是外围而已。此外与梁有密切关系的是康有为的另一弟子罗普(孝高),当时正肄业东京专门学校(38)。梁于初到日本时得他帮助甚大。据罗孝高说:己亥(一八九九)二月后,梁约罗同往箱根读书,“时任公欲读日本书,而患不谙假名,以孝高本深通中国文法者,而今又已能日文,当能融会两者求得捷径,因相研索,订有若干通例,使初习日文径以中国文法颠倒读之,十可通其八九。”靠着这个基础,梁启超“畴昔所未见之籍,纷触于目;畴昔所未穷之理,腾跃于脑,如幽室见日,枯腹得酒,沾沾自喜”(39)。梁启超到日本以后醉心欧美自由民权思想,或与他的日文老师东京专门学校学生罗普有关。
光绪二十五年(一八九九)九月,梁启超在东京创办高等大同学校,宣传欧美自由民权思想,形成梁启超有力的外围。梁的势力也藉此伸入留学界。当时校内与校外各省留学生颇有往还。冯自由云:“戢、沈每至大同学校访友,恒流连达旦,此外尚有北洋官费生黎科、金邦平、蔡丞煜、郑葆丞、张煜全、傅良弼诸人亦持革命论调,与总理梁启超时相过从。”(40)
其时,另一位时务学堂教员,湖南维新运动领袖,与死于戊戌政变的谭嗣同有刎颈之交的唐才常抵达日本,形成孙梁之外的第三势力。他在孙梁的赞助下领导两湖学生归国起事。归国那天,梁启超与戢元丞邀请中山先生、陈少白与宫崎寅藏等在横滨红叶馆设宴饯别。分析参加这次举事的干部,虽然以留日两湖学生为主,他们的立场却颇不一致,唐才常本人是想利用拳变的机会为亡友复仇(41)。其余的人或受留日学界新思想的影响,对起事后的办法意见分歧。狄楚青云:“当时同人屡议起事后之办法,有主张民主者,有主拥帝者,有主挟天子令诸侯者,有谓必杀南皮者,亦有谓宜拥南皮以号召者,言人人殊。”(42)
他们的结合正如梁启超在给狄楚青的信中所说:“我辈宗旨既专在救国。”(43)所以在救国的前提下,凭借师生同学、同乡以及同志的关系,形成这个小团体。现将参与此役的留学生姓名,籍贯,学历附录于后(44):
丨姓名丨籍贯丨留日前肄业学校丨留日学校丨 丨林锡圭丨湖南丨时务学堂丨东京高等大同学校丨 丨秦鼎彝丨湖南丨时务学堂丨东京高等大同学校丨 丨李炳寰丨湖南丨时务学堂丨东京高等大同学校丨 丨田邦璇丨湖南丨时务学堂丨东京高等大同学校丨 丨蔡钟浩丨湖南丨时务学堂丨东京高等大同学校丨 丨唐才常丨湖南丨时务学堂丨东京高等大同学校丨 丨傅慈祥丨湖北丨湖北武备学堂丨成城学校丨 丨吴禄贞丨湖北丨湖北武备学堂丨成城学校丨 丨刘百刚丨湖北丨?丨成城学校丨 丨吴念慈丨湖北丨?丨成城学校丨 丨戢翼翬丨湖北丨?丨成城学校丨 丨沈翔云丨浙江丨湖北自强学堂丨? 丨黎科丨广东丨北洋大学堂丨日华学堂丨 丨郑葆丞丨福建丨北洋大学堂丨日华学堂丨 丨蔡丞煜丨直隶丨北洋大学堂丨日华学堂丨
当梁启超在东京留学界扩张势力时,留学生戢翼翬、沈翔云、金邦平、章宗祥、吴振麟、黎科、傅慈祥、吴禄贞、蔡丞煜、郑葆丞等人发起励志会。冯自由记云:
励志会为庚子(一九〇〇)东京留学界所组织。其时各省学生东渡者不过百数十人,尚无何种结合,此会实为留学界创设团体之先河。有会章五条,不外以联络情感、策励志节为宗旨,对于国家别无政见。惟是时革命思潮已风起云涌,会员中主张光复主义者大不乏人。激烈派如戢元丞、沈翔云等均任会中干事,故亦不啻一革命宣传机关。庚子七月汉口一役殉难之黎科、傅慈祥、蔡丞煜、郑葆丞及戢元丞、秦力山、吴禄贞诸人皆此会会员也。一九〇一年阳历一月一日励志会开年庆祝会于上野精养轩,莅会者有来宾菲律宾独立军代表鹏西,日本进步党领袖犬养毅,横滨兴中会会员尤列、翟美徒及该会会员戢元丞、张鍈绪、钱承志、富士英、曹汝霖、王宠惠、沈琨、陆世芬、吴振麟、张奎、夏循塏、冯鬲模、稽慕陶、雷奋、高淑琦、陈幌、吕烈煌、叶基贞、金邦平、张继、薛锦标、唐才质、廖世纶、章宗祥、王幸善、关炳荣等三十余人,特拍照以志纪念,是盛事也(45)。
曹汝霖于庚子秋间抵日后加入此会,回忆该会云:
其时,中国留学生文武合计只五十六人。每逢假日彼此往来,不分省界,亦不分文武,亲热异常,恍若家人。有一研究团体,名励志社,文武学生都有入会,讨论时事,交换意见,在我未来以前即已成立,然亦有激烈爱国分子参加汉口唐才常富有票案,被戕者有四人之多,都是用功优秀之士,甚为痛惜(46)。
综合冯、曹二人的记载,可知励志会为早期留日文武学生中志趣相投的分子所组成。以日华学堂与成城学校学生为主体。就派遣单位来说,多来自南北洋、浙江、湖北;就省籍分,除五人不详外,计有江苏八名、浙江七名、直隶五名、湖北三名、湖南二名、广东二名、安徽福建各一名(47)。从励志会“讨论时事,交换意见”的功能来看,不失为一个爱国的组织,他们结合的基础虽稍带地域色彩,大体上仍是以同学、同志为主。
庚子汉口之役以后,留日学生的活动在性质上发生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励志会员于改定章程后成立《译书汇编》社,并且在一九〇〇年十二月六日发刊《译书汇编》。励志会与《译书汇编》社的关系以及改定章程后的宗旨,大致如下:
后又改定章程,主张君主立宪,出一刊物,名《译书汇编》,翻译日本明治维新之著述及维新人物之事迹,日本宪法书籍及名人讲义,以及各国宪法名人传记等,以期开发民智,灌输新知识于国人,月出一册,销行上海,一时称盛(48)。
至此,励志会由一无政见的团体变成主张君主立宪的组织,并且藉《译书汇编》大肆鼓吹。其时留日学生多倾向君主立宪,据曹汝霖记载,是受梁启超的影响:“梁任公亡命横滨,发行《清议报》及《新民丛报》,立保皇党,留学生受其影响,同意主张君主立宪。”(49)
就“汇编”所介绍新知识的性质来说,以“政治一门为主”,他们认为政治一门才是当时中国所急需的,所以在《译书汇编》的“简要章程”中明白说出:“政治诸书乃东西各邦强国之本源,故本编亟先刊行此类,至兵农工商各专门之书,亦有译出者,以后当陆续择要刊行。”(50)其告白亦云:“是书专译欧美日本著名硕儒所著政治专门之书,……诚中国今日急务之书也。”(51)该社专重“政治”的态度,与甲午以前侧重格致商务的主张相对照,实属知识分子观念上一显著的转变。除译书外,该社另外还有下列三项工作:
一、编辑中小学各种教科书,教育国内人才。他们认为“中国乏才,由无教育;教育之难,由于无书”。
二、为国内知识分子订购各种专门及有用书籍。
三、招呼初到日本的留学生,介绍各种学校(52)。
此刊发行后,风行一时,该刊第七期曾称:“迩来内地函索颇多,已嘱印局再版,……现计每月销数已在一千份以上。”其代销处亦由五处(上海两处、苏州一处、香港一处、横滨一处)迅速扩充为十八处(上海三处、苏州二处、杭州一处、无锡一处、芜湖一处、江西一处、香港三处、新加坡一处、日本四处、台湾一处)。
明治三十五年(一九〇二)六月,该社共有十四位社员,其姓名籍贯与肄业学校表列于后(53):
丨姓名丨籍贯丨在日本肄业学校丨 丨戢翼翬丨湖北房县丨东京专门学校毕业生丨 丨王植善丨?丨上海育材学堂总理丨 丨陆世芬丨浙江仁和丨东京高等商业学校学生丨 丨雷奋丨江苏华亭丨东京专门学校学生丨 丨杨荫杭丨江苏无锡丨东京专门学校学生丨 丨杨廷栋丨江苏吴县丨东京专门学校学生丨 丨周祖培丨江苏苏州丨东京专门学校学生丨 丨金邦平丨安徽黟县丨东京专门学校学生丨 丨富士英丨浙江海盐丨东京专门学校学生丨 丨章宗祥丨浙江乌程丨帝大法科大学校学生丨 丨汪荣宝丨江苏元和丨庆应义塾学生丨 丨曹汝霖丨江苏上海丨明治法学院学生丨 丨钱承志丨浙江仁和丨帝大法科大学校学生丨 丨吴振麟丨浙江嘉兴丨帝大法科大学校学生丨
从上表可知:一、社员多属江浙同乡。二、多属日华学堂出身的早期留日学生,三、为当时留日学生中程度最高的,并且有七名肄业东京专门学校,四、全是文科学生。若与包括文武留日学生的励志会比较,它是励志会中一个以教育背景与同乡关系为基础的小团体。吴稚晖于一九〇一年夏天到日本,他说当时留学生有大学派、士官派及清华派三个集团(54)。《译书汇编》社可能就是所谓大学派的核心。
“汇编”出至第八期,第八期于一九〇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发行之后,将体例大加改良,继续发行,至一九〇三年则改名“政法学报”,内容亦由翻译转为述学(55)。
庚子汉口之役后的另一变化,是部分激进励志会员发刊《国民报》。先是己亥冬,梁启超受康有为之命离日去檀香山,《清议报》笔政由麦孟华摄理,报中文字则由湘籍高等大同学校学生秦力山、蔡松坡、周宏业诸人分任,广东学生郑贯一驻馆中任助理编辑。当时报中文字受康有为直接干涉,凡有革命自由独立自主等名辞,一律禁止登载。于是郑乃约同乡同学冯懋龙(自由)、冯斯栾同组开智会,发行《开智录》,专发挥平等自由天赋人权的言理,并利用《清议报》为发行及印刷机关。初以油印发行,光绪二十六年(一九〇〇)十一月初一日改铅印排版。出版后,风行一时,梁启田自加拿大来信横滨保皇会告变,《清议报》总理冯紫珊以是免郑编辑职务。此刊物至一九〇一年春间停止。时中山先生在横滨,乃介绍郑贯一任香港《中国日报》记者(56)。等到沈翔云、戢元丞、秦力山逃归日本后,即约冯自由、王宠惠五人筹办《国民报》。最初为了避免清公使馆干涉,就用冯自由父亲的英文名经塞尔登记。留日学生雷奋、杨廷栋、杨荫杭、唐才质、卫律煌、张继、张鍈绪、程家柽等人亦协助此报发行。内容以抨击清政,鼓吹民族主义为主(57)。“其宗旨以昌世界之公理,振国民之精神为第一要义”。一九〇一年五月十日《国民报》第一期发刊。内分社说、时论、丛论、纪事、来文、外论、译编、答问八类(58)。由兴中会领袖中山先生助以经费,后因款绌,出版仅四期(59)。
从《译书汇编》与《国民报》的相继发刊,至少可反映出如下几点意义。
一、励志会内部因会员政治态度的分歧渐趋分裂,然而他们的友情依然存在。《国民报》设在东京麴町区饭田町六丁目二十四番地的社址,同时也是《译书汇编》社两处发行所之一(60)。在两歧之间,亦有部分中间分子,如雷奋、杨荫杭、杨廷栋三人住在牛込区早稻田附近土首三番町,分别替上述两种刊物撰文(61)。
二、中山先生已在留日学界建立了外围势力。部分原属亲梁启超分子,如秦力山、冯自由、沈翔云等人转而亲近中山先生,他们在《国民报》中不仅主张革命排满,并于报中列举康梁罪状,与保皇党显处敌对的立场(62)。
在“汇编”与《国民报》发刊的同时或稍后,广东籍留学生冯自由、王宠惠、冯斯栾、郑贯一、梁仲猷诸人发起组织广东独立协会。此会的成立代表三点意义:一、留日广东学生与兴中会合作之始,二、奠定中山先生在留东学界中以同乡为革命核心干部的基础,三、部分留日学生对满清政府的离心现象。此会成立的经过如下:
辛丑(一九〇一)春,东西各报忽有清廷将割广东于法国之风说,留日粤籍学生闻之大惊,遂由冯斯栾、郑贯一、李自重、王宠惠、冯自由、梁仲猷诸人发起广东独立协会,主张广东向满清政府宣告独立之议,留日华侨入会者大不乏人。总理时居横滨,赞助颇力,冯郑李王因是常至横滨前田孙宅筹商进行方法,总理与兴中会员黎炳垣、温炳臣、陈和等招待慇懃,郑贯一恒在孙宅流连竟日,大招《清议报》同事之忌,粤籍留学生与兴中会合作自此始(63)。
辛丑(一九〇一)秋冬间,留日学生章宗祥、曹汝霖等人看到留学生日多,遂于东京神田区骏河台铃木町十八番地,发起成立中国留学生会馆。在会馆成立以前,东京已有所谓中国学生会的组织,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光绪万寿日,留日学生一百多人开庆祝会,留学生沈翔云发表演说。希望留学生能时常聚会演说,以期交换意见,增进知识,他说:
各人之意见不妨对众演说,互相印证,取长弃短,归于一途,则识见增、智慧启、思想开。……人人皆有救中国之责,欲救中国固非一长一艺所能为力,故聚人之长,庶足为救中国之用(64)。
沈翔云演说的内容与励志会的宗旨极为相似,也许这个所谓的中国学生会就是由励志会发起召开的。
会馆成立时,由全体留学生开大会选举干事十二人,轮流值日,管理留学生通讯等事。当时的干事大概是章宗祥、曹汝霖、吴振麟、范源濂、陆世芬、沈琨、江庸、蹇念益、邓孝可等人。会馆成立不久,因经费短绌,乃藉光绪二十八年(一九〇二)正月三日,驻日公使蔡钧邀请留学生新年聚餐的机会,提出预拟的创办会馆意见书,当场获得蔡钧的赞助,于是大家推举蔡钧做会长,留学生监督钱恂做副会长(65)。
留学生会馆为全体留日学生的活动中心,类似俱乐部的性质。对外代表全体留日学生。馆中干事多属《译书汇编》社社员,由此或可相信会馆是以该社为核心组成的,原属“汇编”社招呼新生的工作亦由会馆接替,变成其主要功能之一。再者,会馆干事既然由全体大会选出,亦可想见当时大多数留日学生是倾向温和的君主立宪。
结论
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知道,早期的留日环境主要是由一、觉醒中的留学生,二、流亡日本的救亡运动(兴中会与保皇党),三、活泼而蕴藏丰富的日本思想界三种成分配合而成。在这三种成分的相互影响下,使留东学界发生以下四种趋向。
一、留学生们由一些没有政见的爱国青年,渐变为有政治立场的分子。并以倾向君主立宪者为多。
二、留学生的组织由单纯的同学关系,渐趋于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结合。
三、中山先生在留东学界中,最初的同志是以来自湖北的留学生为主。
四、中山先生与广东留日学生的合作始于一九〇一年。
①《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以下简称《中日史料》)卷一,页一六下,何如璋等奏行抵日本呈递国书摺,光绪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②同①,卷一,页二八下一二九上,何如璋等奏请在日本横滨等处分设理事官摺。
③同①,卷五,页二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遵议在日所招东文学生毕业后应如何待遇摺。
④同①,卷五〇,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核销日本大臣第一期收支各项经费摺。
⑤同①,卷五二,页八,出使日本大臣裕庚拟变通东文学生请奖章程摺及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初三日裕庚摺。
⑥同①,卷五二,页一一,东文学生逐日现习功课清单。
⑦实藤惠秀,《中国人日本留学史》(以下简称《留史》),页三九、三八。
⑧《中日史料》卷五〇,页一九上、二〇上。
⑨《留史》,页三八—三九。
⑩《新民丛报》第二十五号,页六九;《教育时评》载横滨大同学校五年纪念祝兴一文称:“大同学校创自戊戌,迄今五年……。”再参照冯自由、陈少白、梁启超的记载,此校发起在丁酉冬,成立在戊戌春或无可疑。
(11)冯自由,《革命逸史》初集(以下简称《逸史》),页一〇七、二三八—二三九。
(12)于宝轩编辑,《皇朝蓄艾文编》二,卷一六,学校三,页一五—二四,日华学堂章程要览。
(13)《留史》,页六八—七〇;参看《传记文学》四卷三、四期,李书华,吴稚晖先生与中山先生初次晤面的经过;《自由谈》六卷十二期,徐白,廿年旧梦兵学寮。
(14)《留史》,页六五;房兆楹辑,《清末民初洋学学生题名录初辑》。
(15)《逸史》初集,页七二—七三;四集,页一〇一。
(16)《清议报》第七十八号,《开办东亚商业学校记》;《逸史》初集,页一二五;《留史》,页六六—六七。
(17)《逸史》初集,页一〇七。
(18)同(17),页一二四。
(19)丁文江,《梁任公年谱长编》上(以下简称《梁年谱》上),页九二—九三、四三。
(20)《逸史》第四集,页一〇一。
(21)《早稻田大学八十年志》,页五六—五八、四二三—四二七及一—四章。
(22)同(21),页四六—四八。
(23)张继,《张溥泉先生全集》,页二三三,回忆录。
(24)同(23),页三八。革命大事记一。
(25)《清议报》第一百册祝辞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馆之经过。
(26)《国父全集》第二集,孙文学说第八章。
(27)《逸史》初集,页一七,革命初期之宣传品。
(28)同(27),页四,自序。
(29)《逸史》第二集,页三六,章太炎与余订交始末。
(30)《开国文献》第一编第九册,页一—一三,吴敬恒,“我亦一讲中山先生”及“总理行谊”。
(31)《国史馆刊》第一卷第三号,宋教仁原著冯自由补述,程家柽革命大事略。
(32)《张溥泉先生全集》,页八一,程家柽革命大事略跋。
(33)张难先,《湖北革命知之录》,页二七,吴禄贞传;参看《清末民初洋学学生题名录初辑》。
(34)《逸史》初集,页二一;《革命文献》第二辑,朱和中,欧洲同盟会纪实一文,记沈翔云为湖北武备学堂学生。
(35)《逸史》第三集,页四五;《清议报》第七十五册,来稿杂文东亚商业学校落成记一文有“成城学校留学生戢翼翬”的记载。
(36)《逸史》初集,页一二二,沈翔云事略;页四一,尤列事略。
(37)《梁年谱》上,页八八,罗孝高,十二人江之岛结义考。
(38)《逸史》第二集,页三三—三四,康门十三太保与革命党。
(39)《梁年谱》,页八六。
(40)《逸史》初集,页一〇七,东京高等大同学校;《湖北革命知之录》,传良弼传记为湖北官费生,抵日后入成城学校,并非北洋官费生。
(41)《清议报》第五十九册,页三五,“诗文辞随录”蔡唐烈士佛尘等及六君子文,有“誓勤王以复友兮”之句;第六十八册,页五七,毋暇,吊汉口烈士,有“忍抛妻子酬知己,故作牺牲救圣君”之句,均可见唐才常起事的动机。
(42)《梁年谱》,页一三二,狄楚青,任公逸事。
(43)《梁年谱》,页一三二。
(44)此表根据《逸史》初集,页一二一;第二集,页四三—四六,兴中会时期之革命同志;《湖北革命知之录》,页二五、二七。
(45)《逸史》初集,页一四六—一四七,关于励志会的名称与成立时间有数种不同说法。张继记为“励志社”成立于光绪二十五年;曹汝霖记为“励志社”,一九〇〇年八月以前既已成立;冯自由记为“劝志会”,成立于庚子;《湖北革命知之录》,传良弼传记为“励志学会”,成立于己亥。今暂从冯自由说法。
(46)曹汝霖,《一生之回忆》,页一七—一八。
(47)参看《逸史》第三集与《清末民初洋学学生题名录初辑》。
(48)《译书汇编》第一期;《一生之回忆》,页一七—一八。
(49)《一生之回忆》,页一七—一八。
(50)(52)《译书汇编》第一期。
(51)(58)《清议报》第七十一册,光绪二十七年正月十一日。
(53)实藤惠秀,《明治日支文化交涉》,页二五六—二五七;参看《日华学堂章程要览》及《清末民初洋学学生题名录初辑》。
(54)《开国文献》第一编第九册,页一二。
(55)《一生之回忆》,页二一—二三;参看《浙江潮》第一期及《新民丛报》第三十号,页八一,“介绍新书”政法学报。
(56)《逸史》初集,页一四二,横滨开智录,页一二六,郑贯公事略;《译书汇编》第一期告白;《清议报》第六册,新出开智录告白有“十一月初一发行”记载。
(57)《逸史》初集,页一四三—一四四、一二三;《张溥泉先生全集》,页二三三;《我怎样认识国父孙先生》,页七五;王宠惠,《追怀国父述略》。王与秦力山的相识得力王老师温宗尧的介绍,庚子汉口事发,秦匿于王处。
(59)《逸史》初集,页一二三—一二四;《我怎样认识国父孙先生》,页七五。
(60)《逸史》初集,页一五一;《一生之回忆》,页一七—一八。《译书汇编》第一期。
(61)《逸史》初集,页一九一。
(62)同(61),页一四三。
(63)同(61),页一四六;参看王宠惠,《追怀国父述略》。
(64)《清议报》第五十三册及五十四册。《殖民杂俎》,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十一日与二十一日。“恭祝皇上万寿演说”沈翔云(即中国学生会第二集)。
(65)关于留学生会馆干事及会址根据:《明治日支文化交涉》,页二五〇、二五四;《留史》,页一九七所引松本龟次郎“中华留学生教育史”及黄璟“考察农务日志”;《一生之回忆》,页一七—一八;《新民丛报》一年第五号余录;《逸史》第四集,页一〇四。
亨利·乔治地租法初入中国考
传入经过
亨利·乔治(Henry George, 1839—1897)是十九世纪后期的美国社会改革者。著有《进步与贫乏》(“Progress and Poverty”)一书。由于他那雄辩与通雅的文词,使其单一税法(Single tax)的理想,不但深深地影响了当时英美诸国的社会与经济政策,而且成为一支有力的时代潮流。
乔治学说之传入中国,是在他去世的那一年,也就是清光绪二十三年。由一位在华的英国医生马林(W. E. Macklin),根据乔治的学说写了一篇名叫“申论以地征租之利”的文章,刊在广学会的机关出版物《万国公报》上。文中指出国家财富的合理来源:“不在地丁、不在钱粮,也不在房屋也,又不在外来之机器奇巧等物以及本产之烟土丝茶也”,而在地租。“地大而贵则多征,地小而贱则少征。”无论城乡与荒闲闹区,“凡有主者皆必征”。其实施的步骤,“由乡而推之城”,由局部而推之全体。以此“众民共出之租”,“为众民之用”。如此而后,“民无大富,而亦绝无过贫者。”①
马林在这篇文章里并没有提到乔治的名字,而是以“吾有一法”的口气写出的。显然地,他是想借用流行于当时西方的学说,医治中国甲午战后的贫弱。
戊戌年六月(一八九八),马林在《万国公报》上又发表了一篇与上文相似的文章,名为“富民策有序”,并注明“英国医士马林著,白下玉书李氏译”②。接着这篇文章的发表,他又断断续续地在《万国公报》上刊出六篇相关的文章。如“续各家富国策辨”、“本不养工论”、“论地租归公之益”、“格致喻言”等。光绪二十六年正月(一九〇〇年二月),由广学会发行单行本。第一版印刷一千部,定名《富国策》。书分上下两卷,共三十二章③。马林在序中表明他著书的根据说:
不佞于其(乔治)道服膺久矣。乃取其书而翻译之,曰单地税,而总名之曰“富民策”。盖卓氏(乔治)之意,以为富国不如富民。富一二有资本之民,不如富天下无衣食之民。“书”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谚曰:君出于民,民出于土。此即地税富民策之所由作也。惟其篇幅甚长,文词过富,一时未能悉举无遗。仅摘其大意,约而言之。其交易钱币等章,又于瓦克氏、密约翰氏策中撷录一二,以资考证④。
光绪二十九年(一九〇三),《富民策》二版发行。再版是利用上海广学会的藏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代印。书的内页印有英文书名——“经济学大纲”(“Outline of Political Economy”)⑤。宣统三年(一九一一),该书的第三版问世。这次是由上海美华书馆(The 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 Press)重新排版印行。英文书名由“经济学大纲”改为乔治原来的书名——《进步与贫乏》(“Progress and Poverty”),作者的名字也由马林改为亨利·乔治,而马林本人与他的中国助手李玉书都位居译者。此外,在第三版中还多了一篇由江宁陶隆撰所写的序文。
除马林之外,中国社会党创始人江亢虎(一八八三—一九三九?),与中国同盟会总理孙中山先生(一八六六—一九二五),对乔治学说之传播于中国,也都有很大的贡献。江亢虎自称“闻此说最早”。至于他到底“闻”于何时何地,已无从考证。然而,从他于一九〇三年与一九〇七年两次东渡日本,“涉猎社会主义诸书”,发表有关社会主义的文字,以及于一九一〇年三月“做环球之游”的经历来看⑥,江亢虎在这段时期内获知乔治的学说是极有可能的。在这些可能的猜测之外,有一件事是确知的,那就是他于一九一一年回国之后,曾与“英美传教士马林、裴义理、都春圃诸君”筹画在龙潭山中创办农赈会,“为地税归公之试验场”,并发表“介绍地税归公之学说”一文。后因武昌起义发生,而告中止⑦。此外,笔者于江亢虎的私人藏书中,发现一本马林著的《富民策》,并在该书中文书名的正下方,发现“辛亥春暮作者赠亢虎”九个毛笔草字。显然地,这本书是江亢虎返国之后,马林所赠。江氏筹办农赈会,试验地税归公法,与马林一定有相当的关系。中华民国成立后,中国社会党在上海创立。在八条政纲中的第七条规定:“专课地赋,他税概行豁免。”⑧很明显的,这是受了亨利·乔治单一税法的影响。
中山先生曾几次承认他平均地权的主张是本诸亨利·乔治。民国元年(一九一二)四月,在一次与记者谈话中表示,他“欲采显理佐治之主义,施行中国”⑨。中山先生最早以文字方式提出平均地权的主张,是在光绪二十九年(一九〇三)的六月。在一批留日中国学生胡毅生、黎仲实、桂少伟、郭健霄、翁右鞏、刘立群、饶景华等加盟革命的誓词中使用⑩。将原来兴中会的盟词“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改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至于中山先生在何时何地得知乔治的学说,也很难做肯定的答复,因为自一九〇〇年以后,乔治的主张不仅成为流行于欧美,甚至日本的一支时潮,且逐渐发展成活跃的社会运动。中山先生奔走革命于这些国家之间,耳濡目染的机会自然很多。不过一般的说法,中山先生平均地权思想主要得自两个来源:一个是英国伦敦的大英博物馆(British Museum Library),中山先生于伦敦被难后,曾花费五个月(一八九七年一月至五月)中的大部分时间,在博物院的阅览室内,所以很有可能于是时接触到当时正在英国流行的有关亨利·乔治的文章,甚至乔治自己的著作;另一个来源是中山先生的日本朋友宫崎民藏。民藏受乔治的学说影响很深,立志解决当时的日本社会问题。一九〇一年在东京组织土地复权同志会,提倡土地均有,并且刊印“土地均享人类之大典”来宣传他的主张。据民藏的弟弟寅藏说: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受到民藏的影响甚大(11)。民藏的主张不但可能影响了中山先生,对同盟会的其他会员,甚至留日学生也有一定的影响。他曾在同盟会的机关刊物《民报》上,前后发表过两篇文章:第一篇是“土地复权同志会主义书”;第二篇是用笔名巡耕发表的“欧美社会革命运动之种类及评论”(12)。两文皆以发挥乔治的土地公有为主旨。一九〇六年三月十日,民藏又将所著《人类之大权》一书,送给同盟会会员宋教仁。关于这件事的经过,在宋教仁的日记里写得很详细。虽然原文较长,可是为了反映当时的思想环境,还是把它引录于下:
一日(一月),晴。晨起与张溥泉、何晓柳、田梓琴共小饮,良久说。巳正,遂偕至宫崎滔天家贺年。晤得滔天兄宫崎民藏,日本社会主义者也。谈良久。未初回。……
十八日(一月),晴,……戌初,至宫崎滔天家。滔天未归。晤其兄民藏,谈良久,出其所著《人类之大权》一书观之。言平均土地之说者也。……
十日(三月),晴。上八时,宫崎民藏来,赠余以《人类之大权》一部,并言今日下午邀余同至芝区访俄国革命志士ピルストスキ(Josef Pilsudski),余欲之。下午功课毕,至《民报》社,遂至芝区芝桥大光,来时宫崎氏已在……坐良久,俄国人ピルストスキ乃至。……又云:革命之事不可从一方面下手,专讲政治的革命,必不能获真自由;专讲社会的革命,亦必不能获真自由。必二者俱到,然后自由之权利可得,而目的可达也。又云:己向来系极专主张民主主义的,然观之于美国民主国也,而其人民仍不自由也(13)。
除了民藏的影响之外,根据一位同盟会会员冯自由的记载:中山先生尝“命廖仲恺译述美人亨利·佐治所著《进步与贫乏》(“Progress and Poverty”)一书载于《民报》,以广宣传。廖仅译数千字即尔搁笔”(14)。这条证据似乎又可推论出中山先生平均地权思想的第三个可能来源,那就是得自阅读乔治的英文原著。
《富民策》的内容
多数学者介绍亨利·乔治时,往往只提他的单税法,而忽略此法产生的时代背景与其相辅的条件。在《富民策》的讨论中,可以清楚认识到其立论,主要都是针对当时欧美社会问题而发的,特别是针对流行于欧美的工业化与天演论所造成的成果而发的。
先就天演论来说,赞成天演的人以“物竞”“天择”为论据,认为“得宜者肖先而传,物竞者无论植物动物,皆自相为竞,以求其存。强者吞弱,大者食小。弱者既尽,强大乃存,其存者即为种之最宜,亦即为天之所择也”(15)。从这个观点出发,把人类社会中的一切饥荒战乱等不幸现象,都归诸“天数”。以为“上天生人生食,皆有限制,不可逾越,其饥饿而死者,理之所当然,而事之所必至。于富者为尤,且即竭富室之财,分诸贫户,于事仍无所济”(16)。要想活下去只有互相竞争一条路好走了。
工业化是乔治学说所由发生的另一主要背景。马林在《富民策》序中指出,当时欧美诸国,为求富强,皆提倡工商,于“机器一事,尤切讲求”。清末西士来华,于是又把这种富强的观念介绍到中国来。马林说:
尝读西士所著各种富民策,词意精卓,条律详明,皆以泰西往日之良规,为中国方今之新法。细绎其中大旨,则以振兴工艺,开辟商务为先。盖国家之致富,莫速于工商,而工商之致富,又莫速于机器(17)。
西士所以提倡机器富国,确因机器大有益于人力。马林举例说:“有田数百千顷,用机器则收获之际,割刈之速,百倍于人力。”“织布机器,用者甚多。自纺纱以至织成,迅速无匹。”“至于开山开河,挖煤挖铁,人力所不能胜者,皆以机器为之。他如造枪礮、化铜铁、锯木板、印刷之类,无往不以之代人工。而且水有轮船、陆有铁路。有电线以通信,有电灯以照人。甚至百余里之大城,可举足而即至,十数级之高屋,可不梯而高升。”(18)然而,机器虽有益于人力,但若用之不得其道,反而有害。马林举当时欧美诸工业发达国家的现象,证明工商业愈盛、机器愈备的地区,社会上的贫富问题也愈严重。他批评当时中国人盲从西法的情形说:
中人之望西人,如在天上。尝曰:西国无贫人。以中国未明机器之学,不能如西人之致富也(19)。
而盲从的结果,“即使中国能用机器,尽如西国,而未得处之之道,则亦不过富者自富、贫者自贫而已。有何益哉?且有非徒无益而又害之者。机器一来,所用之人工必少。作工者,十之中,失业必有八九,岂非害乎?”(20)这样一来,中国人的生活与国家的贫弱,不但未能因机器而改善,反而更加恶化了。
为挽救人类面临的浩劫,乔治提出了治本的单一税法。但是在介绍单一税法之前,让我们先检视一下乔治学说的思想基础。他认为:
(一)人类的进步决定在学习而不在遗传。遗传说是天演家立说的主要基石之一。根据遗传学的观点,“物必肖先代趋微异,不能一蹴而几,故进化要在于变化其性格。中印等国,开化虽先,然因气质所拘,所以不进也。”乔治认为人类得诸遗传的,只“不过声音笑貌间稍有相合而已”。至于人的行为活动与气质,主要都是从学习中得来的。他举学习语言与黑人白人智力相近的例子,证明后天学习在人类进化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最后,他做结论说:“进化之事,性格在次,教学为先。”又说:“进化之事,不在天演,而在人事。”(21)从乔治的辩论中可以意识到,他正试图把已经交给了天演的人类命运,重新收归人类自己主宰。如此,不但提高了人的自信力,并为社会改革提供了理论的根据。
(二)人类的进步在合而不在争。乔治认为“人心合而成群,群以合而进化。不在于演,亦不在于竞与择也”(22)。为证实“争则不进”的看法,乔治例举古今史实并结论说:“几见有纷纭扰攘之地,而民安其业,人遂其生,国势日以富强,天下日以安靖者乎?”(23)争既有碍进步,而阻梗进步的原因,则在不均与不合。他说:
是所阻之进者,厥有二故:一在于外。如各国环列,日事战争,各敛重兵,互加关税,而进化之事遂因以停,一在于内。天下之人,不平则鸣。天下之事,不公则败。如一国之内,贫富过分,贵贱过判,以百千万人之利,而供一二人,则富者愈富,所有皆傲慢奢侈之为。贫者愈贫,不能免啼饥号寒之苦。救生之不暇,安能进乎?(24)
而且,贫富的形势既成,“富者因恐财产有变,故不欲进;贫者、愚者,昧而不知进,即无他族来攻,亦将如罗马之败,自内而外,不免萧墙之祸矣!”(25)所以,要想社会进步,必先去其争;要想去其争,必先做到合与均。乔治说:“群使之合;利使之均”,“不期进而自进矣。”(26)
(三)进步不仅有赖于政治的民主,而且有赖于经济的平等。乔治认为政治民主的基础在自由,没有自由的民主不是真民主,而只是政治民主并不能确保人民的自由,因为“百姓贫而无志”,放弃自由而向富者乞怜。他说:
使仅以国为民主,民可举官,遂谓人可自由,犹未尽其底蕴。以官虽有为大众之所举,然百姓贫而无志,所举不过素所乞怜之人,多巧言令色之辈。则一行作吏,所为不卜可知(27)。
他举美国的情形为例,当其立国之初,人少地多,又实行政治民主,所以进步很快。可是,由于人民缺乏经济的平等,到十九世纪中叶后,利尽弊生。人民不但逐渐丧失了政治上的自由,社会进步亦受到了阻碍。他说:
若今则不然,地土渐占、地租渐增,而工价与租息俱降。有钱之辈,即可有权,律法虽善,可以贿通。……众人虽有举官之名,而无举官之实。……且国中良田美矿、铁路市衢,皆为富者所占。……非惟无进之机,且有必退之势(28)。
人必须生活先有保障,“然后可以出其才能,广其智慧”,不致为了生活,向富人乞怜。然而,如何才能使生活有保障呢?乔治认为最合理的办法,是向土地寻求。所谓“必先得地上利益,始可自由,不果在民主之一事”(29)。
(四)社会进步有赖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的讲求。乔治分科学为两种:一种是格物之理;一种是格人群之理。由格物之理,人能发明机器,来为人服务,所以人能“超出万类”(30)。然而,若机器的使用不得其道,则会危害人类,所以必须用格人群之理来补救。“由是推之保群进化之理,而思所以待人之方。”(31)乔治认为英国学者夺弗氏(Patrick Edward Dove, 1815-1873)的贡献,就是属于格人群之理一类。例如他给自由所下的界说:
名格致家夺弗氏盖尝言之,略谓:人必自由,各有其界,他人之界,则不能过(32)。
由以上讨论可知,乔治认为人类进步的最重要基础是“均”。如果做不到均,虽有民主与科学,亦无法造福人类。而求均必自土地始,因为土地不但是人类栖息之地,而且是生材的根源(33)。乔治所指的地是广义的。凡农田、城市、山泽、江海皆属地的范围。他说:
论地者,不必仅执种植一道而道之也。如城市为萃聚之地,山泽为产育之地,江海为孳生之地,皆有材之可生也(34)。
乔治征引古今史实,证明每当土地“为公共之用”时,其国必强必盛,反之必衰必亡。他举罗马帝国为例说:
罗马强盛之秋,其民亦皆有地,故其声施挞伐,出诸国土,几于混一欧洲(35)。
又举当时的欧美诸国为例说:
盖在欧美各国,若英美德法瑞士诸国,其始无不以地为公(36)。
最后结论说:“可见国之强弱系乎民,民之贫富系乎地,古今虽殊,其理一也。”(37)
既然土地公有才合乎进步的道理,而当时实际情形却是“不在不足,而在不均。至究其所以不均者,则由于富者占地太多”(38),那么应该如何解决这种不均的现象呢?乔治反对“分地”的办法。他的理由是:(一)如果分地之后,仍旧“听其买卖,则其后仍归并于人”。(二)如果计数均分,“如有人欲思伙用,则不能尽其所长。”(三)如果分田后自己不种再转租他人,“是又添无数地主”(39)。除了这三点之外,于反驳采行中国的“井田分地之法”时,又指出分地事实上的困难。他说:
井田分地之法,意非不善。但非今之所宜行。盖上古之世,风气未开,人民尚少,故可一人得一地,一地属一人。耕凿自安,田园为业。今则四通八达,万业千行。如必以地分之,恐有非其所宜而不知用。故夺弗氏云:分地之事,难以均匀,以人类有时而增,有时而减,必非一分之后,遂可永定者。且人之用地,多寡不等,亦岂可尽分。斯言信矣(40)。
乔治不但反对“分地”,也反对斯本司氏(Herbert Spencer)“以国家作主所用”,并由政府委员征收地租的办法。认为“此法行,国中必多扰乱,且纷更之际,利在而弊亦遂生”(41)。至于发生弊端的原因为何?乔治虽未予正面答复,却能由他反对国营企业一节中反映出来。他说:
国家办事,必委一官,委官则贿赂苞苴,在所不免。是一利未兴,一弊先起也。且人之为业,各随其性之相近,自然而然。今勉强行之,无角逐之道,其不踊跃也必矣(42)。
亨利·乔治对土地的集中现象,提出两个相关的解决办法:一个办法是“土地公有”(Common ownership of land);另一个办法是“按地科租”。他认为土地公有,“乃至真之理,不易之论,所谓公义是也。”(43)理论固然如此,可是怎么做才能使土地由私有变为公有呢?斯本司认地主的土地是合法得来,所以在收归公有时,应该赔偿地主的损失。他说:
今之地主,其地或辗转相售、或世代相传,非抢之于百姓之手,是宜分别于其间(44)。
密约翰(John Stuart Mill)则主张限期归公的办法。他说:
国家欲地归公,宜定一律法,立一限期。限期以前,凡地价地租,仍归原主所得。逾期之后,所长租价,乃归于公(45)。
乔治不赞成他们两个人的办法。认为地主的土地虽然不是抢自百姓,而土地的收益,却由日日剥削小民而来,于理不该得到任何赔偿。于理既属不当,所以他主张根本不赔:
小民日日生之,地主日日夺之。一岁之中,辛苦艰难,所得有几,乃令无所事事者,安坐而享其成,何其戾哉?故斯氏赔偿之言,固属不当。即密氏所谓限期一事,亦迂缓难行。夫使知其非义,毅然去之可也(46)。
如果非偿地主不可,乔治认为,也只能按“空野无人之地”的价钱,再加上地主因自己的努力所造成的增值,偿给地主,绝不可按土地的时价赔偿,因为土地的增值,主要因人口集中所促成,与地主并无必然关系(47)。
乔治的第二个解决办法是“按地科租”。土地的税价随人口集中的程度而有不同的增值,与土地的肥瘠并无必然关系。所以他说:
故城市热闹之处、市肆林立之区,俗谓寸金寸土者,不必皆肥壤也。而其价实高于他处,其租亦倍于平常,即以人聚之故,故多生材耳。是以旷野之地,既逊乎近城,居处之地又亚乎近市,观人之众寡,即可知租之轻重焉。此租所由生也(48)。
本着“租既为大众所生,自应为大众所得”(49)的原则,乔治复采纳夺弗氏温和改革的理想:“不必以人分地,但征其地租;亦不必分租与人,但以为公用。不动声色,不事更张,行新法于旧章之中。”(50)最后发展出乔治的“征其地租”与“以为公用”的“按地科租”法。《富民策》解释“按地科租”的办法说:
按地者,按其价之贵贱也;科租者,科其租之多寡也。人之有地,无论其在城在乡,用与未用,皆按其地之价值,令有此地者,每年约出四五厘之租,即以其租归公用(51)。
上文所引“每年约出四五厘之租”,似乎并不表示全部“自然增值”(Unearned increment)的归公。一般研究中山先生平均地权思想的学者,认为中山与乔治对租法的区别是:中山先生主张值百抽一,而乔治主张全部地租归公。由前段引录可知,对乔治主张的判断似有重予考虑的必要。
《富民策》指出,按地科租法推行后,“有地者,多占一地,即当多出一税。是留地反而受累,势必退让与人。其无地者,但使照价出租,即可随处得地。自食其力,无事仰求于人。”(52)再者,国家一切正常与建设事业的开销都可以从地租支出,“无事自筹经费”。如此,“贫者因用度既轻,身家自裕,虽贫窶之子,而读书无异于世家,即困苦之人,而享受可同于富室。”(53)所以地租法实行后,确能达到“人人为地主,亦人人为租户”(54)的经济平等境界。
结论:传统主义与地租法的传入
无疑的,亨利·乔治属于温和的社会改革者。希望在“不动声色,不事更张”的情形下,达到改革的目的。所以他的“土地公有”主张,并不是强迫充公或由政府支配控制的办法,而是土地的主权公有与地租公有;他的“按地科租”也不是全部的地租归公,而是征收地租的一部分而已。
乔治学说之传入中国,使已经传入的西洋思想中加进一些新的观点。概括地说,在《富民策》传入前,介绍到中国来的西洋学术思想,以工业革命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理论基础为主。如民主政治、自由经济、进化论等。而《富民策》所代表的是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支。社会进步的重点,由注重少数人的利益,转变为对社会大众幸福的关心,并提醒中国的未来,应该建立在政治民主与经济平等双重基础上。
最后考查一下乔治地租法最初传入中国时采用的方式。马林在中国的传统中替地租法找到了根据。他不断引征中国圣人的理想与古代的制度,做为土地公有的理论根据。譬如引井田制度证明土地公有为中国古圣的理想:
尝考天下方兴之所载,虽古今沿革不同,各国制度不一,而要不外乎以地属民,做为公共之用。中国当尧舜之世,行井田之法,民皆有地可依……(55)。
而“按地科租”实为井田制的变通。他说:
惟以一国之地,属一国之人。一国之地租,做一国之用。从井田分地之法,变通而来,始为合理(56)。
按地科租不但由井田变通而来,其法且比井田制度的好。他说:
孔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此按地征租所由,较井田分地为善也(57)。
不仅马林在中国传统中替地租法找根据,中国人凡赞成乔治主张者,也大都做相似的配合。例如陶隆撰在《富民策》序文里说:
予读其书,论富国之原,以富民为首。盖即孟子民为贵之义。而所云:地当征租归公。尤确不可易,为至今国家救贫之权舆。较之孟子所谓:市廛而不征。其说亦颇有合。……余三复是书,殆彷佛孟子所谓:仁政必自经界始。井田之法,可于此微会其旨耶(58)。
此外,胡汉民在“民报之六大主义”一文中,也用井田制度做他土地国有政策的根据。他说:
惟土地国有,则三代井田之制已具其规模。以吾择昔所固有者,行之于改革政治之时代,必所不难(59)。
由亨利·乔治地租法传入中国的情形显示,传统主义(Traditionalism)对外来思想的接受,确也曾发生过积极地促成作用。换句话说,至少在这件事情的这段时期内,传统主义由革新的阻力地位,一变成为近代化过程中的一种媒剂。使乔治的土地公有与地租法诸新观念,在传统的旧观念基础上得到发展。
①《万国公报》卷一〇二,页六上—七上。
②同①,卷一一四,页八下—一〇下。
③《万国公报》。
④马林,《富民策》,自序。按《富民策》的序文与刊登《万国公报》上的“富民策有序”不同。此处据单行本上的序。
⑤此据《富民策》二版。
⑥吴相湘,江亢虎与中国社会党,《中国现代史丛刊》第二册,页五一—五二。
⑦同⑥,页五二—五三。
⑧同⑥,页六九。
⑨王德昭,同盟会时期孙中山先生革命思想的分析研究,《中国现代史丛刊》第一册,页一六五;“国父全集”(四),页四六一。
⑩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三集,页二〇六;《国父年谱初稿》,页一二二—一二四。
(11)彭泽周,宫崎滔天与中国革命,《中国现代史丛刊》页二八—二九;Harold Shiffrin, “Sun Yat-sen’s Early Land Policy: The Origin and Meaning of ‘Equalization of Land Right’”,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16. 549-564; Martin Bernal, “Triumph of Anarchism Over Marxism, 1906-1907”, in China in Revolution: The First Phase 1900-1913. p. 103-105。
(12)Martin Bernal, p. 103;《民报》二期,类稿,页二—五;四期,页一二三—一三三。
(13)宋教仁,《我之历史》,页八九—九五、一〇五—一〇六。
(14)《革命逸史》第三集,页二一六。
(15)《富民策》下卷,页二〇下。
(16)同(15),上卷,页三上。
(17)(18)(19)(20)同(15),马林序。
(21)同(15),下卷,页二二下—二三上。
(22)同(15),下卷,页二一。
(23)同(15),下卷,页一二。
(24)(25)(26)同(15),下卷,页二四下。
(27)同(15),下卷,页二七下。
(28)同(15),下卷,页二五下。
(29)同(15),下卷,页二七上。
(30)同(15),下卷,页二七下—二八上。
(31)同(15),下卷,页二八上。
(32)同(15),下卷,页二八下。
(33)(34)同(15),上卷,页一六下。
(35)(36)(37)同(15),下卷,页五。
(38)(50)(51)(52)同(15),下卷,页八。
(39)(42)同(15),下卷,页二〇上。
(40)(41)同(15),下卷,页七—八。
(43)同(15),下卷,页一五。
(44)(45)同(15),下卷,页一五—一六上。
(46)同(15),下卷,页一六下。
(47)同(15),下卷,页一六下—一七上。
(48)(49)同(15),下卷,页七。
(53)(54)同(15),下卷,页八—九。
(55)同(15),下卷,页四。
(56)同(15),下卷,页七下。
(57)同(15),下卷,页八下—九上。
(58)同(15),陶隆撰序。
(59)《民报》第三期。
清中古学运动再生的历史意义
——以汪中的古学研究为例
所谓“清中古学运动”是指发生在乾隆三十年代的古学运动说的,所谓“再生”是说明末以来的古学兴趣,经过康雍乾一段消沉时期后,到清中再度成为学术的主流。我不赞成某些学者拿“考据学”三个字,来概括乾嘉学术的态度。为什么不能进一步去看看呢?我认为乾嘉时代是中国近代思想的转捩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客观的治学方法代替了对主观传统学派的依附;古圣先贤的权威被摆进了历史的空间;认知各时代的特色;注重历史的演进。如果强调地说,清中古学运动实具有心智革命的历史意义。
汪中(一七四五——一七九四)从事古学研究的最大抱负,是想写一部古代学术史——述学,以便后人了解古代学术的内容、传授的方式与其演变的情形。这个计划虽然未能在他死前完成,可是从他的叙文里,仍能略知他主张的大概。汪中很向往孔子以前的(理想)教育制度。那个制度的最大特色是:政治与教育合一、官吏与师长合一,以及知识与行事合一。汪中说:“当时行一事,则有一书传之后世,奉以为成宪,此官府之典籍也。”“古人学在官府,人世其官,故官世其业。”又说:“古之为学士者,官师之长但教之以其事,其所诵者诗书而已。其他典籍则皆官府藏而世守之,民间无有也。苟非其官,官亦无有也。其所谓士者,非王后公卿大夫之子,则一命之士,外此则乡学小学而已。”①
汪中认为这个理想的时代,到孔子时已经逐渐消失。典籍由专司的官府流为学士大夫所有。知识的授受也由官师贵族子弟之手,转为草野私授。随着政教、官师的分离,知行也发生了分离的现象。汪中叙述这个转变的经过说:
自辟雍之制无闻,太史之官失守,于是布衣有授业之徒,草野多载笔之士。教学之官、记载之职,不在上而在下,及其衰也,诸子各以其学鸣,而先王之道荒矣!然当诸侯去籍,秦政焚书,有司所掌荡然无存,而犹赖学士相传,存其一二,不幸中之幸也。孔子所言则学士所能为者留为世教。若其政教之大者,圣人无位不复举以教弟子②。
汪中的说法极近其同时代学者章学诚的主张。他们注重知识的理论与政治实践的结合,不认为在政事之外还有重要的知识。在这个前提下,孔子所传的知识,仅只是“政教之大者”以外的一些“学士所能为者”的学问而已。无形中孔子的地位下降了。汪章二人对知识理论的认识,不但是他们历史进化观的潜在动力,同时也反映出他们积极经世的态度。然而当我们将“政教合一”的理想,放进当时的君主专制的架构里,那么“政教合一”与官师合一的实现,又含有强度开明专制主张的意义。如果用当今民主人士的标准来衡量,“政教合一”与“官师合一”的结果,岂不是很可能防碍学术的发展与思想的自由吗?
汪中治学方法的最大特色是以历史方法治经,在历史的空间内追溯古代学术的源流与传授。于是有荀子学的复兴。荀子与孟子原为儒家两大儒。唐朝以前,往往荀孟并称;宋以后,由于学者思想上的偏好,遂有提高孟子在儒家道统中的地位,与贬抑荀子为异端的现象。汪中考证史籍,不但认为荀子为孔子正传,而且还认为:“自七十子之徒既殁,汉诸儒未兴,中更战国暴秦之乱,六艺之传赖以不绝者,荀卿也!”③根据汪中所提出的证据,荀子之学出自子夏仲弓,“于诸经无不通”,对“毛诗”、“鲁诗”、“韩诗”、《左传》、“谷梁”、“大小戴”的传授有特别贡献。基于此,汪中大肆表扬荀子说:“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并赞许荀子对传经的贡献说:“周公作之,孔子述之,荀卿子传之,其揆一也。”④
经过汪中的表扬,学者间对荀子从事研究的人才逐渐增多。如谢墉、卢文弨、王念孙、陈奂、刘台拱、顾涧蘋都是对荀学有贡献的学者。荀子在儒家道统中地位的上升,除了汪中的影响外,也得力于钱大昕利用训诂方法对《荀子》书中“伪”字本义的厘清。钱解释说:
《荀子》三十二篇。世所共訾謷之者,惟性恶一篇。然多未达其旨趣。夫孟子言性善,欲人之尽性,而乐于善。荀子言性恶,欲人之化性,而勉于善。言性虽殊,其教人以善则一也。世人见篇首云:“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遂卷卷而大诟之,不及读之终篇。今试平心而读之,荀子所谓伪,只作为善之为,非诚伪之伪,故曰:“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所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古书伪与为通。……后之言性者……所云变化气质者,实暗用荀子化性之说⑤。
在他们的共同提倡下,《荀子》逐渐成为清中以后的显学。
汪中在提高荀子在儒家道统中地位的同时,也表彰汉儒贾谊。认为他不仅是荀子的再传弟子,而且还是表现春秋经世理想在汉代的人。经典序录其叙“左氏传”说:“荀卿授阳武张苍,苍授洛阳贾谊。”因此汪中说:“生固荀氏再传弟子也。故其学长于礼。其所陈立诸侯、王制度、教太子、敬大臣,皆先王之成法,周公旧典,仲尼之志。盖春秋经世之学在焉。”又称赞贾谊说:“仲尼既没,六艺之学其卓然著于世用者贾生也。”⑥汪中重视贾谊,正因为贾是一位讲求理论与实践合一的经世学者。
汪中在“知行合一”的理论中,强调从躬行实践中学习的必要。在“讲学释义”一文中,他发挥这个看法说:
讲,习也;习,肄也;肄,讲也。《国语》:“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春秋传》:“大雩,讲于梁氏。”又:“孟僖子病,不能相礼,乃讲学之。”“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肄射御角力。”是也,古之教也以四术。书则读之;诗乐同物,诵之歌之,弦之舞之;揖让周旋,是以行礼。故其习之也恒与人共之。学而时习之,有朋自远方来,所谓君子以朋友讲习也。……孔子适宋,与弟子习礼大树下。鲁诸儒讲礼乡饮大射于孔子冢,皆讲学也。礼乐不可斯须去身,故孔子忧学之不讲。后世群居终日,高谈性命而谓之讲学,吾未之闻也⑦。
汪中贬抑《大学》一文在儒家道统中的过高地位。《大学》原属《礼记》中的一篇,从南宋淳熙年间,朱熹替《大学》、《中庸》做了章句;《论语》、《孟子》做了集注,并合为一册,名为四书以后,它的地位就逐渐升高。元明以后,科举取士,把四书章句集注规定为人人必读,它的内容变成儒家义理之学的主要依据。汪中认为《大学》虽是儒家著作,实属“七十子后学所记”,绝非出于曾子。就儒家道统中的地位来说,远不如《论语》《孟子》来得重要。再者,汪中反对后儒“标《大学》以为纲而驱天下从之”的作法。他的反对理由是:“孔门设教之初,未尝以《大学》为至德要道”;而且孔子教人,向主因人而易。例如孔子在讨论“仁”与“政”时,就是这个原则的表现⑧。
汪中博考旁征,写成“明堂通释”一篇,论证经典中的明堂有六:一宗周、二东都、三路寝,四方岳之下,五太学,六鲁太庙。这说明了古代制度与建筑,名虽相同而实有不同的一般通则⑨,为一篇古代制度史的研究。
汪中作“周官征文”与《左氏春秋释疑》两篇。关于“周官征文”,他根据《逸周书》职方、艺文志、太傅礼朝事、《礼记》燕义、内则、“诗”生民传六个证据,证明“周官”一书的内容确是周代制度的记载,不应该因其迟出而怀疑⑩。关于“左氏春秋”,他认为“圣人之道莫备于周公孔子,明周公孔子之道,莫若《左氏春秋》。”他解释《左传》所记载的天道、鬼神、灾祥、卜筮、梦,不但属于当时职官的责任,而且记载的动机是以佐辅人事为主(11)。
以上都是汪中根据历史方法,对儒家源流所做的厘清工作。其结果不仅表示荀子贾谊地位的提高,事实上也说明了清中以后,儒家理想在性质上的变化。下面再看看汪中在古学研究的环境下,对儒家以外学派的研究成就。
汪中在小学研究方面贡献最大的是“墨子”。他因为看到明陆稳所叙刻的“墨子”,“多误字,文义昧晦不可读”,于是着手校勘,把全书分内外杂三篇(12)。汪中对墨子的研究,是以他对中国古代学术流传的认识为基础出发的。他列墨子为九流之一,认为这些学派都是周官失守以后兴起的救时经世学术团体。当时各派多采托古改制的办法,唯独墨子自制方案,未托古以自高。汪中说:
昔在成周,礼器大备,凡古之道术,皆设官以掌之。官失其业,九流以兴,于是各执其一术以为学,讳其所从出,而托于上古圣神,以为名高。不曰神农,则曰黄帝。墨子质实,未尝援人以自重,其则古昔,称先王,言尧舜禹汤文武者六,言禹汤文武者四,言文王者三,而未尝专及禹。墨子固非儒,而不非周也。文不言其学之出于禹也(13)。
汪中又从史的观点解释墨子非儒的原因。认为“自今日言之,孔子之尊固生民以来所未有矣。自当日言之,则孔子鲁之大夫也,而墨子宋之大夫也。其位相埒,其年又相近”。只因“其采术不同,而立言务以求胜。虽欲平情覈实,其可得乎?是故墨子之诬孔子,犹孟子之诬墨子也。归于不相为谋而已矣”。而且考诸“周汉之书,凡百余条,并孔墨儒墨对举”(14)。所以就史实说,孔子在当时的地位并没有特别尊卑的区别。不应该因为墨家批评儒,就反对墨子,更何况他们的主张都是对国家社会有益处的呢!
汪中例举墨子的救时主张,以辨其两千年来被诬为异端的冤屈。他说:
墨子之学,其自言者曰,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喜音沈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陵,则语之兼爱非攻。此其救世亦多术矣(15)。
又说:
荀之“礼论”、“乐论”,为王者治定功成盛德之事。而墨之“节葬”、“非乐”,所以救衰世之弊,其意相反而相成也。若夫兼爱特墨之一端,然其所谓兼者,欲国家慎其封守,而无虐其邻之人民畜产也。虽昔先王制为聘问吊恤之礼,以睦诸侯之邦交者,岂有异哉?彼且以兼爱教天下之人子者,使以孝其亲,而谓之“无父”,斯已过矣!(16)
汪中认为墨子除“三年之丧为败男女之交,有悖于道。其述尧舜、陈仁义、禁攻暴、止淫用,感王者之不作,而哀生人之长勤。百世之下如见其心焉!‘诗’所谓‘凡民有丧,匍匐救之’之仁人也。其在九流之中,惟儒足与之相抗,自余诸子,皆非其比”(17)。
汪中如歌颂墨子,实属当日学术界极具革命性的悖逆行为。按自孟子公开指斥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是禽兽也”之后(18),读书人都不敢再接近他。宋儒程朱对墨子抨击得更是不遗余力。程明道说:“杨墨之害甚于申韩。佛氏之害甚于杨墨。杨氏为我,疑于仁;墨子兼爱,疑于义。……杨墨之害,亦经孟子辟之,所以廓如也。”(19)朱熹说:“墨子爱无差等。而视其至亲,无异众人,故无父。无父无君,则人道灭绝,是亦禽兽而已。”(20)所以当汪中的《墨子序》一出,立刻遭到严厉的指斥。一位在北京颇有地位的学者翁方纲,写文章批评汪中,说他是名教罪人,因为他竟敢说孟子所说的“兼爱无父”这句话,是冤枉墨子。所以要求开除汪中的学籍,并且还替他扣上一顶“墨者汪中”的帽子。翁方纲说:
有生员汪中者,则公然为墨子撰叙,自言能治墨子,且敢言孟子之言“兼爱无父”为诬墨子,此则又名教之罪人,又无疑也。……今见汪中治墨子之言,则当时褫其生员衣顶,固法所宜矣!汪中者,昔尝与余论金石,颇该洽,犹是嗜学士也。其所撰他条亦尚无甚大舛戾。或今姑以此准折焉,不名之曰生员,以当褫革,第称曰“墨者汪中”,应得其平也乎!(21)
虽有翁方纲的批评,汪中为墨学的复兴奠下了很好的基础。当时的著名学者毕沅、孙星衍、卢文弨等都继续为表彰墨子而尽力。他们所以这样做的原因,固然是为了发扬古学,而墨子那种积极救世的态度与主张,也与他们的经世精神暗合。嘉道以后墨子渐成显学,如果我们留意一下墨子在清末自强变法时期所扮演的角色:洋务派把墨子比为中国古代的大科学家;变法派把他看成像耶稣一样的主张平等博爱的救主,或者可以帮助我们多了解一些古学运动的意义了。学者们推崇墨子并不是使自己沉醉在古代的黄金梦里,而是要在现世的现实问题上,实现墨子的理想。
汪中有《老子考异》一篇。论述古书中所称的老聃、老子、老莱子三人各不相蒙。“五千言”的作者老子,是孔子以后的人(22)。在汪中考订老子的同时,他的朋友钱大昕以《老子五千言》为忧世拯救时的经世之著,而备加推许。他说:
《老子五千言》,救世之书也。周道先礼而后刑,其敝至于臣强君弱。老氏知后之撟其失者,必以刑名进之,故曰:天将救之,以慈卫之。又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一篇之中,三致意焉。太史公言申韩惨覈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远矣!此因韩非书有解老之篇,而特辩之言,其托于老氏,而实失老氏之旨。后人误会《史记》,乃谓道德流为申韩,岂其然乎?周之敝在文胜,文胜者当以质救之。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可见可欲,清净自正,复归于朴,所以救衰周之敝也。汉初曹参为相,文帝为君,盖有得乎去甚去奢去泰之遗意,而遂以培养四百年之祚。仁人之言,岂欺我哉?予览道藏说老子者,亡虑数十家,大都求之玄虚,杳渺而于当日立言之苦心,鲜能表其微者(23)。
钱大昕从因时济世的立场论老子,不是与汪中论墨子如出一辙吗?
汪中古学研究的目的之一,是要将古代义理应用到当时实际的社会问题上。换句话说,他是由时代问题意识的基础上去理解古学的。汪中作“释媒氏文”一篇。将周礼中规定媒氏职责的原文予以新的解释。按媒氏是隶属地官司徒下面的一种职官,专门负责全国男女婚嫁的事。周礼规定说:“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依照汪中的解释,“会读若司会,其训计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父之道,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媒氏令男三十而取,女二十而嫁,所谓礼言其极亦不是过者也。……凡男女自成名以上,媒氏皆书其年月日名焉。于是時計之,则其年与其人之数皆可知也。其有三十不取,二十不嫁,虽有奔者不禁焉,非教民淫也,所以著之令以耻其民,使及时嫁子取妇也。……非徒耻之,抑又罚之。故曰: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令者,媒氏令男子三十而取,女子二十而嫁之令也。若其有故,虽不用令可也。”(24)汪中透过对媒氏文的注释,表达他对社会中男女婚嫁问题的重视。他希望政府能负起这个责任来,使社会上的男女在一定的时期内得到归宿。汪中认为一国的盛衰往往可以从其婚姻情形上反映出来。他举“诗经”为例:当周朝强盛的时候,有“桃夭”、“标有梅”那类的诗篇,到了周室零替,则有“绸缪”与“东门之杨”的诗篇(25)。
方苞(一六六八—一七四九)主张家庙不为妇人作主,以为合于礼。汪中作“妇人无主答问”一篇予以辨正。据礼证明古有为妇人立主的制度(26)。汪中的同乡后学焦循称赞他“厥辨尤笃”(27)。汪中的学友卢文弨也据古书驳宋儒妇人无主的说法。认为宋人的主张“空撰无实”,古制不独“嫡妻有主,继妻亦有主,妾之有子者,亦皆有主”(28)。汪卢焦三人对妇人立主的主张,似乎可以认为是妇女在家庭中地位问题意识的发生。
汪中眼见当日妇女,因为盲目遵守许嫁以后从一而终的礼俗,造成很多悲剧的下场。他的朋友钱塘袁先生的妹妹与秀水郑虎文的婢女就是这类悲剧的典型代表。汪中叙述他们的遭遇说:“钱塘袁庶吉士之妹,幼许嫁于高。秀水郑赞善之婢,幼许嫁于郭,既而二子皆不肖,流荡转徙,更十余年。婿及女之父母,咸愿改图,而二女执志不移。袁嫁数年,备受箠楚,后竟卖之。其兄讼于官,而迎以归,遂终于家。郑之婢,为郭所窘,服毒而死。”于是汪中考订古礼写成“女子许嫁而婿死从死及守志议”一篇。希望对那种不合理现象有所改革。汪中主张女子嫁人的礼节,主要决定在亲迎、同牢与见舅姑三件事的完成上。与亲迎以前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诸礼没有关系。因为这些只“是礼所由行也,非礼所由成也”。汪中用《礼记》中孔子与曾子的对话,做为他立论的依据。他列举说:
曾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
孔子曰: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弗被嫁,礼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29)。
(汪中结论说)由是观之,请期之后,其可以改嫁者凡四焉,而皆谓之礼。然则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是礼之所由行也,非礼之所由成也。故曾子问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曾子问曰:“亲迎,女在涂而婿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曰:“女改服布深衣,缟总以趋丧。女在涂而女之父母死,则女反。”于是郑氏增成其义曰:“未有期三年之恩也。”明乎亲迎而后可以丧其舅姑。亲迎而后可以出降之服,服其父母也。先王制礼以是为不可过也。故女子许嫁而婿死,从而死之,与适婿之家,事其父母,为之立后而不嫁者,非礼也(30)。
汪中认为夫妇的关系,开始于性关系的建立。然后才有夫妇的名分;然后女方才具有成为男方父母媳妇的条件。女子在结婚的第二天有拜见男方父母的礼仪,这是说明公婆与媳妇关系的开始。同样的道理,先做了父亲的妻子,才具有做儿子继母的条件,所以继母如母。如果连儿子的妻子还不是,自然也不是男方父母的媳妇;如果还没有做父亲的妻子,当然也不是儿子的继母。由此推论,女子许嫁之后婿死了,此女子如果仍到婿家,奉事婿的父母,为婿立后,而且终身不再改嫁,这是于礼不合的(31)。汪中认为既然不合于礼,社会上就该绝对禁止。他呼吁说:
苟非礼,虽有父母之命,夫家之礼,犹不得遂也。是故女子欲之,父母若婿之父母得而止之;父母若婿之父母欲之,邦之有司,乡之士君子得而止之(32)。
汪中借用“经”的权威来支持自己的改革理论,以便达到解决当时社会问题的思想习惯,很是带有几分乌托邦式的改革色彩的。他的同乡后学焦循不同意汪中的改革方式,以为“经”的是非并不能构成改革的足够充分的条件,首当考虑的应该是现实社会的条件。他主张改革应该以适合现实社会的需要为标准。在这个前提下,如果“经”不合于时,也是一样应该反对的(33)。这是说任何事物理论的价值标准不在事务的本身,而在它们的实用价值上。显然,焦循提供了在汪中的思想方式之外的另一典型。
古学研究源于对理学的反动与对原始儒家的兴趣,结果在历史方法的协助下,古学学者不但突破了传统儒家的小范围,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历史进化的观念开始发展,使他们逐渐在神秘性的经学权威中解脱出来。
①②《汪中年谱》,页二一—二二;《汪氏学行记》卷三,页四—五。
③④荀卿子通论述,《学补遗》,页五。
⑤跋荀子,《潜研堂文集》二七,页二一;参看《十驾斋养新录》一,页一一,南讹。
⑥贾谊新书序,《述学内篇》三,页四—五。
⑦讲学释义,《述学别录》,页一。
⑧大学平义,《述学补遗》,页一四。
⑨张舜徽,《清代扬州学记》,页九二—九三。
⑩周官征文,《述学内篇》二,页九—一〇。
(11)(14)同⑩,《左氏春秋释疑》,页二—五。
(12)《墨子序》,《述学内篇》三,页二—三。
(13)(15)(16)(17)(20)墨子后序,《述学内篇》三,页三—四。
(18)《孟子》滕文公下,卷三,页九〇—九一。
(19)《二程全书》一四。
(21)翁方纲,《复初斋文集》卷一五,书墨子,页九。
(22)《清代学行记》,页九二。
(23)《潜研堂文集》二五,页七—八。
(24)(25)《述学内篇》一,页一二—一三。
(26)同(24),页一三—一四。
(27)焦循,《雕菰集》六,页八八。
(28)卢文弨,《抱经堂文集》二一,页二九六。
(29)(30)(31)(32)《述学内篇》一,页一四。
(33)《雕菰集》八,页一一一—一一二;一八,页三〇三—三〇四;并参看焦循“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