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局黑牢345天:第四章——集天下狱吏罪恶之大成—重要的更正
第四章——集天下狱吏罪恶之大成
第一节——日寇占领下的厦门也有学运?
——“你认了,就不抓你太太,不认,就抓她!”
当我在沈之岳调查局留质室秘密监狱里,历经了已经半年惨无人道的肉体刑罚及精神虐待之后,我捏编的所谓自白,(实在是既非“自”而又不“白”的。)那“罪状”已是“罄竹难书”了。这其间所经过的苦况,所身受的凌辱与戏侮、耍弄,以及“自白”虚构后仍要继续遭受无尽止的折磨,真可说是极人间之悲惨事而无法以言词笔墨来形容的。
首先要说的是:沈之岳的毒辣居心!他如何嗾使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棺材脸刘秉如、秃驴庄罕等一班强盗般的恶棍,企图在刑求逼供中毁灭我的家的奸险毒计!
为首的是那个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型的李式联,他不但逼迫我要诬供自己是“匪党份子”,还要我诬供我的爱妻秀燕“也是匪党份子”!他用尽各种罗织手段,先把“故事”编好,再施使各种恶毒方法,逼我诬供。他编些什么“情节”呢?
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型的矮子李式联说:
“李先生!(那时候,他还有时称我“先生”而不指名叫姓的。)我们已经查明,你的太太在学生时代,参加共匪的‘学运’,领导、煽动‘学潮’,她在厦门是很‘积极’的份子。你赶快写出来!——你‘坦白’写出来以后,我保证,绝对不抓她的!只要你‘交代’明白就成了。我们局里的‘政策’,对当家庭主妇的共产党,向来是不抓的。”我自然死也不能诬供自己的爱妻,我当然也不相信李式联“不抓”的无耻谎言。我分辩说:
“我的太太是日本人占领厦门时期,在厦门鼓浪屿念中学的。日寇占领厦门时,哪来什么‘学运’,哪来什么‘学潮’?你是向谁‘查明’的,叫那个人出来对质!”(日寇占领厦门,是一九三八(民国廿七)年五月十日到投降为止。)
但是,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道:“我还‘听说’,不但你在厦门中央日报写的文章,思想表现得很‘前进’,很‘积极’;就是你太太,言论也是很‘前进’,很‘积极’的!”
“我当然很前进、很积极!”我愤然地说:“我为中央日报或其他报刊写稿,都是秉承国民党的主义和政策,遵照中央宣传部的指示而写的,当然很‘前进’,很‘积极’!难道国民党是落伍的、消极的?至于我的太太,她一向不会写文章,作演讲;你从哪里‘听说’她有什么‘前进、积极的言论’?听谁说的?那个讲这种混账话的人,简直禽兽不如,他能够拿出证据来,他敢跟我对质吗?”
“你!……。”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被我问住了,勃然变色。他略为顿了一下,马上又放缓口气,说:“我是说,‘所谓前进,所谓积极。’你说呢?”
“我说什么?我不知道什么叫做‘所谓前进’,‘所谓积极’!我要说的是:拿出证据来!要不,谁说这种含血喷人的话让你听到了,那个人就是卑劣无耻的造谣专家,是丧尽人格的败类!”
“你!”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有点儿老羞成怒,他知道我又是在指桑骂槐影射他。想了一想,又说:
“李先生,你不必这样激动。局长把这些资料交给我,我当然不能不问你。你也不必害怕。我已经说过,我们局里的‘政策’,凡是‘匪党份子’目前在当家庭主妇的,就是查明了,也不会逮捕她的。不会的,一定不会的,你放心,你放心。”
最后,武大郎李式联居然开出条件了。他无耻地说:
“如果你自己认了,我们可以不‘追究’你太太的‘匪嫌’罪责。如果你自己坚持不认,我们最后没办法,连你的太太也只好‘逮捕归案’了!你考虑考虑吧!”
我心里不能不惊惶,我相信,既然沈之岳“交下”这些“资料”给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了,他会真的下此毒手的。
从那时起,我心里开始动摇,考虑诬服,以免爱妻被捕,遭受毁家之祸!
第二节——台湾情报机关纪律之败坏
——凭着过时假情报·逼我诬供岳母
就在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逼迫我诬攀我爱妻秀燕的那一段期间,(大约两三个礼拜左右。)轮着秃驴庄罕“侦讯”的时候,他追逼的是另一个主题:要我诬供岳母。
在这里,我必须介绍一下爱妻秀燕,和她这位仁慈淳厚的妈妈,我的岳母。
爱妻秀燕,姓林,是福建省惠安县洛阳镇望族林汉华先生的独生女。汉华先生经营木材业,家资巨万,富甲一方,被土匪所觊觎。一九二八(民国十七)年,他不幸遭土匪绑架勒赎,并加毒刑拷打,(大概就像沈之岳调查局毒刑拷打我一样!)开出黑单,就达五千银元,并扬言恫吓,如不答应,便要“撕票”。及至家人筹款赎回,竟尔伤重不治而逝。那时秀燕年仅四岁,赖他外祖母,母亲和舅父母抚育长成。她在家中虽极受娇宠,却生就一副坚强刻苦、刚毅独立的个性。她舅父黄红石先生,继承姊夫汉华先生的遗产,举家避难厦门,仍旧经营木材业。秀燕在家极受外祖母、母亲及舅父母的抚爱,娇宠逾于常人,颖悟乖巧、勤奋好学,亦逾于常人。她自幼就喜欢在课余帮理店务及家务。打从十一二岁起,就熟悉木材的业务,对于各种木材的名称、质地、特性、用途、处理(截开或锯断)、以及材数和价格之计算,无不精明熟练。家务方面,则不论针黹女红、烹调缝纫、挑花刺绣、室内装潢、环境布置,以及于建造房屋的设计构想,无不样样娴熟,样样精明。虽非合格建筑师,设计起房屋来,却样样极富创意。甚至一些木匠、泥水匠、油漆匠的工作,她都能做。来台后,我的家,就是她一手建立起来的。当我们建造一所房屋时,她指挥监督工人,且亲兼“小工”。她那刻苦耐劳的精神与毅力,每使邻居深感惊奇而钦佩叹服!
秀燕很美,在她所就读的毓德女中(一所福建最有名的贵族化教会学校),有“皇后”之称。如此天生丽质,而自甘于日日沉溺在勤苦劳动之中,证明她更美的不是外表的容貌,而是她的高贵品德与气质,柔和中的刚强,温婉中的勇敢,平顺中的正直,仁慈的刚毅,娇宠中的勤俭,以及劳苦辛勤中的喜乐!她常说,在中学时,很喜爱书中一副对联:
龙鸡有米汤锅近,野鹤无粮天地宽。
这就是她一生坚强自立,不存依赖心理,不作寄生虫之性格的最好写照。
我的岳母林黄羡女士,是一位纯粹旧式家庭妇女,虽然一个斗大的字也不认识,却具有古时中国妇女那种淳厚朴实温良恭俭的美德,慈惠仁爱,木讷寡言,和善平易,不与人争。她没读过书,但其明礼知义,严辨是非,小善亦为之,小恶亦厌之的高洁气质底光辉,照射在那些不辨黑白、不知廉耻的特务军法官僚们身上,直堪使那班狗彘不如的畜类们羞死!
一九五二年夏,岳母在厦门接到我们由香港转寄的家书,知道她爱女十月间又要分娩了。她挂念秀燕的劳苦,好不容易请得中共的核准,到了香港,住在友人陈添水兄家中。我为她申请入境,却久久不得获准。后来,经调查局长季源溥氏以公函查询催办。不料,当时的保安司令部入出境管理处却回复说:
“据报:林黄羡在厦门时,经常参加各种集会;此次来台,殊值可疑。又:陈添水系专营走私生意者,平时交往复杂。”
台湾情报机关纪律之隳废败坏,情报信誉之破产,情报人员之胡作非为,这是很显著的一例!这件案子,后来经过季源溥局长批交督察室办理,督察室主任王难三电令驻香港单位调查,查出实情完全和假情报不符,为我函复保安司令部,并说明:林黄羡是李世杰的岳母,来台后如有政治问题,由调查局负责。到了一九五三年三月,我第三个孩子已经出生快到半年了,这位慈爱的外婆才来到台湾。
秃驴庄罕和棺材脸刘秉如一翻出了督察室的旧案卷,凭着保安司令部那件过时的假情报,二人狼狈为奸,要我诬供岳母“也是共产党”,还说季源溥局长“包庇、掩护匪谍”!我辩说:
“最初,我先以自己名义为岳母申请入台,久无消息,才请求调查局用公函查询的。保安司令部回复那件混账公文后,我要求季局长帮忙,季局长却批交督察室办理。(我那时刚入调查局工作未久,尚不知督察室之厉害。)当时的督察主任王难三,主办其事;港澳处处长刘光煜,奉令调查,岂能说他们不实,岂能说季局长‘包庇、掩护!’我岳母连国语都不会讲,也听不懂,她怎可能参加‘各种集会’?陈添水在厦门、在香港,都是经营银楼的人,怎么说他‘专营走私生意’呢?如今,我的岳母,她来台已经十三四年,除家里和菜市场外,几乎出门都不认得街道怎么走,怎能诬枉她是共产党?”
第三节——棺材脸刘秉如的奸恶嘴脸
——逼迫我要诬攀在大陆的老母是共产党
棺材脸刘秉如的奸恶卑鄙,不在三寸丁谷树皮和秃驴之下。他逼迫我、侮辱我、刑虐我的罪恶多矣!但最令我发指的,是他竟逼迫我要诬攀在大陆的母亲“也是匪党份子”!我当时心中愤怒之余,不禁暗中骂道:“这个刘秉如的母亲,不知道跟毛泽东有什么关系?看他刘秉如的人,身上倒像满奔流着共产党的血统似的!”因为,在他心目中,凡是我所认识的人,(除了他们这班残酷小狱吏之外)几乎“每个人都是共产党,都是匪谍!”他的丧尽天良、无理性、愚蠢无知、奸险、恶毒、卑鄙,下流,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国民党不责怪自己腐败无能,把大陆锦绣河山,拱手让给共产党,却责怪来不及逃到台湾的人,都是“共匪”。刘秉如遵奉沈之岳圣训,竟然企图勒迫我,诬供起自己母亲来。虽然我的母亲在大陆,沈之岳并没有本领到“敌后匪区”去“逮捕”她;可是,这班酷吏的心肠之阴狠毒辣,甚于蛇蝎,已于此可见一斑!试问:他们浙江奉化蒋家,广东文昌宋家,是不是都到台湾来了呢?就是浙江仙居,沈之岳家乡,试问姓沈的都逃出来了没有呢?当我听到棺材脸刘秉如居然如此迫供时,我愤然不顾生死地,撑着昏昏欲倒的身体,从座椅上站起来说:
“刘秉如!你们逼迫我诬枉自己,也就够了!逼迫我诬枉别人,我也痛自谴责地诬服了!你如果还认为不够,还想逼迫我诬蔑我的老母亲!她是生我育我、养我鞠我的人,你再要诬蔑她,我今天就死在这侦讯室里,也绝不会屈服的!不信,你动大刑看看!”
留质室黑狱里的桌子,都是钉死固定在地上的,(大约是防备囚犯掀翻桌子来反抗。)要不,我那时真想把那张专供人犯写“自白书”的桌子掀掉!
到现在,每想起这件事,我对那个棺材脸刘秉如,还是恨入骨髓的!
虽然我母亲不在台湾,沈之岳调查局以至于蒋经国副秘书长,并没有到厦门去“逮捕”她的能耐。但,我岂能因为他们没有种,不敢到大陆抓人,就随便诬蔑自己的母亲。因为,如果我这样诬服了,这项“自白”被沈之岳报到蒋经国副秘书长那里去了,沈大官人岂不正好表功说:
“呶!报告副秘书长,您看!这家伙,真的‘一家皆是匪’也!”蒋副秘书长也势必抚其背而摸其脑袋曰:“噫!之岳,卿乃我之来俊臣也!”了。
我的母亲姓何,讳逊三,号白雪,是漳浦县官浔镇望族何水应先生的女儿,生于清光绪十九(一八九三)年,是第二代基督徒。早年毕业于厦门鼓浪屿怀仁女中及怀德幼师,都是英人所办教会学校。毕生担任传教士及教会学校教员。(父亲志祥公是传教士及校长,他毕业于福州鹤龄华英书院,也是英人办的教会学校。)当时妇女都缠足,唯独像我母亲那样受过中等教育的女子,都不缠足的。(我做小学生时,高年级女同学中还有少数缠足的呢?)由于初期教会不断在各县各乡设置新的堂会(礼拜堂),而且很多初办的学校,需要整顿创新,而当时代用教员很多,一般都难以适应需要。父母亲便经常受教会的指派,更换工作地点,负责整顿校务。因此,小时候随着家庭迁徙的地方很多,棺材脸刘秉如要我列出“从一岁到现在的年表”,我无法列出“三岁以前”的详细行踪,竟被他骂为故意“掩藏”自己的历史!——我暗自计算:三岁时,是一九二〇(民国九)年,如果我当时已经是共产党,那我李世杰可堪算是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毛泽东辈的祖师爷了哩!
我父亲不幸于一九三一(民国二十)年病逝。母亲含辛茹苦,鞠育我们兄弟姊妹六人。她一生把自己奉献给教会圣工和教育事业,跟她同时代的闽南教会及教育界人士,很多都知道她是一位上帝忠心的女仆,善良的教师!不幸我于系狱之后,棺材脸刘秉如竟然妄想诬蔑她老人家!我如何不恨之刺骨!
我只有一位母亲,我不像某些人,不认自己的妈妈为妈妈,却去呼叫别的女人做妈妈!感谢上帝,在三百四十五天比十八层更深十八层的冤狱中,我有三件事能够决心以死来抗拒:
一、绝不诬蔑我所信仰的宗教,
二、绝不诬蔑我那神圣的母亲,
三、绝不诬蔑我的爱妻和岳母!
第四节——她既然是知识分子,那她会不是共产党吗?
为了逼迫我攀供蒋海溶,我所受的惨苦是不忍多说了。痛心的还有,正如沈之岳命令小狱吏们胁迫我诬攀我的爱妻秀燕和岳母一样,他也命令走狗们强迫我诬攀蒋海溶的太太陈静徽女士“是匪党份子”!(小狱吏们既然说是“局长交下这些资料要我们问你”,则他必定也“交下”蒋海溶夫人的“资料”要小狱吏们来迫我诬供,乃是顺理成章的推论!)
沈之岳所以恨我如是之深,主要当然因为我是他那“主管轮调办法”的第一大障碍,非把我逼问成罪大恶极的“共匪”置我死地,灭我家门,不能消彼“仇恨”之心,更不能堵住调查局里外的悠悠之口!但何以对蒋海溶也恨得想毁他家门呢?(那时,蒋海溶子女两人,一尚在初中,一尚在念小学。如果把蒋夫人抓起来,你道是怎么一幕惨剧?)
但是,沈之岳不管这一套;他有不得不“恨”蒋海溶的“理由”!
原来,沈大官人登基调查局后,传出了一项消息,说是蒋海溶正活动当调查局副局长。论资格、论学识,蒋海溶实在比沈之岳老得多、强得多了。他毕业于福州法政学校,岂是沈之岳延安共产党“抗日军政大学”学历所可望其项背?他是民国廿七(一九三八)年全国高等司法官考试的状元(第一名),又岂是沈之岳渥蒙戴笠赠送军统局“特警班”第一期的“荣誉学位”所可比拟的?沈之岳未到调查局当督察以前,蒋海溶早已经是第六处的筹备主任。(成立后任处长)——沈之岳之胜过蒋海溶者,只有一项,即:
蒋海溶不是蒋副秘书长的人!
如今,传出蒋海溶在活动要当副局长的说法,不论真假,就那位在延安训练的警觉性比猎犬还高的沈大官人来说,真的“是可忍,孰不可忍!”蒋海溶有位私谊深厚的小同乡,是蒋经国副秘书长的留俄同学严灵峰氏,当过国家安全局主任秘书,然后改任顾问。在蒋副秘书长跟前,发言也颇有分量的。蒋海溶之活动,万一事成,沈之岳的调查局金銮殿岂能长久稳重?赵匡胤曰:“江南亦有何罪?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乎?”“天下一家,”早有名言。沈大官人当然可以模仿说:
“蒋海溶亦有何罪?但调查局归沈氏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乎!”
这就是沈之岳不但要毁蒋海溶其人,也企图灭蒋海溶之家的理由了!
我被逼问到蒋夫人“是不是共产党”的时候,(我是指蒋海溶的夫人,不是指宋美龄或蒋方良。请勿误会!),虽然没有受到皮肉上的苦刑;但是,精神上的折磨,时间上的陀磨,人格上的损磨,体力上的消磨,却依然是很惨的。当时,我曾暗自思忖:沈之岳既下令那班走狗逼迫我要诬攀我的爱妻林秀燕,如今又逼迫我要诬攀蒋海溶的太太,那他们有没有胁迫要蒋海溶诬攀自己的夫人,自然也就不难思过半了!(后来,在法庭上获悉,路世坤也被逼迫作同样的攀供,他不知受了什么惨刑,就供说:“蒋海溶的太太姓张,早年在大陆是话剧演员。”大略如此,详情不知。)
为了要逼我枉攀蒋夫人是共产党,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曾经跟我有过一段足以申请诺贝尔罗织文学奖金的对话,精彩极了:——
李式联问:蒋海溶的太太是不是共产党?
李世杰答:我不知道。
问:你一定知道的。赶快说出来,这对你很有利。
答:我真的不知道。就算她是共产党,她也不会告诉我的。我既然不知道,就不能乱讲。
问:她不是当过书记官吗?
答:是听说她当过书记官的。
问:那她是知识分子了?
答:既然当过书记官,我想当然可以说她是知识分子了。
问:是知识分子。那,她会不是共产党吗?
答:(无语)。
这真是旷古未闻的奇异奥妙的逻辑:“既然是知识分子,会不是共产党吗?”
我自愧非常非常的“孤陋寡闻”,居然不知道马克思、列宁的党,陈独秀直到毛泽东的党,竟是“知识分子的党”,而且是包罗一切知识分子的党!
今天,在台湾,知识分子多矣!他们“会不是共产党吗?”假使倒过来问:今天,在台湾,不是共产党者更多矣,更多矣!他们“会是知识分子吗?”
我很想问问我从前盲目效忠过的国民党:今天,在台湾,你和你的政府,自“中央”以至村里邻,党官政官多矣,他们当然可以说也是知识分子了。然则,他们“会不是共产党吗?”或者说,今天,尚未经调查局和警总加工制造,品质管制,评鉴裁定为“共产党”的党政军公教、农工商学兵、贩夫走卒、男妇老幼,为数多矣!他们“会是知识分子吗?”
今有人也,左手交给你一个这么蠢逾猪猡的题目,右手挥舞着所谓“公权力”的刑杖,逼你作答。亲爱的读者先生,你将奈何?
第五节——小狱吏诈称:“柯落叶、商希韫都供出你……了!”
我要特别记述一下,国民党利用它的沈之岳调查局,侦办所谓“匪谍”案件,所施使的欺骗诡诈伎俩,是何等的卑鄙无耻!但愿以后如果还有不幸被兜入网内的朋友,请切切记住,千万别为它的奸计所惑而动摇对自己及朋友的信心。
前面说过,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拿着一张根本不是柯落叶写的东西,当做“柯落叶的自白”,摇头晃脑地念给我听:“你看!柯落叶自白写得这样漂亮!‘我们在民教所的共产党组织活动,领导人是训导主任朱少希,他对我们照顾很周到,真不愧为一个共产党的上级领导人。’”(见第三章第七节。)后来,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索性把谎言范围扩大了说:
“柯落叶、商希韫两人,都承认和你李世杰,在南平民教所、沙县保训所、三元省训练团的‘匪党组织活动’了,而且说得很详细!你看,他们两人这么‘坦白’,你是本局副处长,为什么反而不如他们呢?你最好自己交待出来,不要想掩饰,更别想包庇他们;否则,他们活了,你自己倒非死不可了!你赶快写出来,这对你是非常有利的!”
我明知道李式联满口混账话(后来事实也证明他这番说词完全是最不要脸的混账话)。
为了要我诬供路世坤,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和秃驴庄罕,棺材脸刘秉如等,真是用心良苦!由于一九三九(民国廿八)年八九月以后,我和柯落叶曾在漳州“福建省保合一干部训练所第五(行政督察区)分所”同事数月,李式联等又知道路世坤曾在漳州“闽南新报”当过总编辑。这班蠢如白痴的窝囊货,就企图把当时的我与柯落叶,跟路世坤纠缠在一起了,有一天,三寸丁谷树皮张着那副满口黄牙的嘴巴骂道:
“李世杰,你该死了,民国廿八年,你带柯落叶去找路世坤;这件事,柯落叶都说出来了,你还是始终隐瞒着!你对党国、对领袖的仇恨真的这么深吗?”
事实上,路世坤于民国三十(一九四一)年,的确是在漳州“闽南新报”当总编辑的;但,当时,我根本还不认识他。至于民国廿八(一九三九)年,他究竟是不是已经在漳州,我到今天还不晓得。不仅此也!当一九三九那年,我和柯落叶两人,根本还不知道世界上有一个人名叫“路世坤”的哩!
如果说,李世杰当时真的“带柯落叶去找路世坤”,又算什么“罪”呢?然而不然?在沈之岳调查局黑牢中,假使我诬服了这桩自认为并不犯罪的事,小狱吏们必定紧接着逼迫捏编“那是一项共产党组织活动”的!最后在不堪皮肉之苦底下,必然又要捏造一段!可是,我既然确知当时柯落叶也不认识路世坤其人,又怎会相信柯落叶已经“说出来了”的荒唐话呢?假使我真的在一九三九年已经认识路世坤,因而诬认了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所编的无耻谎言,枉然多受一番苦毒的刑求,多增加一条莫须有的罪名而已!
最为荒谬绝伦的“问话”,并不止此。当我一连写了七八遍“我与卢祖泽”这个题目时,——每写一次,小狱吏辈不满意,(就是没有把卢祖泽写成共产党。)就在拷打之后,勒令重写。写时,不准看原先已经写的内容;然后,他们从鸡蛋里拼命去挑骨头,看看能不能找出有两句互相矛盾的话,好来做新的文章。可是,我所写的全是事实,莫说鸡蛋里,就是猪肝里也找不出骨头来的。于是,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又施展他的撒谎本事了。有一天,当我已经捏编了在平和县保训班工作那一段假自白许久之后,这个武大郎忽然说:
第六节——小狱吏说:——卢祖泽、姚勇来在警总“供出”李世杰来了!
“李世杰呀!卢祖泽已经被‘别的单位’逮捕了,他不但坦白承认与你在平和同属一个共产党组织关系,而且说出了你吸收保训班受训学员加入共产党,再把他们交给刘宝华去领导。你存心欺骗政府,不肯把卢祖泽交待出来;‘那个单位’已经来了公文,要跟我们会办你的案子。局长说,假使你再不把卢祖泽的事写出来(就是把卢写成共产党员),我们就要把你送给‘那个单位’去侦讯,去跟卢祖泽对质。你到了‘那边’,定必打个半死的!”
我一听就觉得我可以很不费力地,戳穿他的鬼话。因为,当年我在平和县城工作半年左右,卢祖泽在他故乡,距离县城一百里的绾溪镇(又名小溪)担任国民党区党部的职务,我只是在途经绾溪时初次认识他而已,彼此尚无交往。在那半年中,他根本没有到过县城,他怎么有可能向“那个单位”编造这种荒诞不经的鬼话呢?我因此也就丝毫不困难地,判断他绝不可能被“别的单位”逮捕了。——凭着这一判断,我回答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说:
“好吧!你把我送过去;或者,把卢祖泽提过来,让我跟他对质!”然后指出当时卢祖泽根本没有到过平和县城的事实。接着,我故意用“骂”卢祖泽的口吻道:“说我吸收学员交给刘宝华领导?真是胡说八道,岂有此理,毫无廉耻,丧尽天良,简直跟禽兽、跟畜牲无异,可恶至极了!”武大郎李式联知道我这些话又是在指桑骂槐,却又不好承认我是在骂他。就悻悻然地说:“好吧!你想送到警总跟他对质,是你说的……。”(他终是漏泄了“警总”两个字。)
以后,就不再提起什么吸收学员,交谁领导的混账话了。只是改用其他谎话,逼迫我诬攀卢祖泽!(卢祖泽兄终于幸免兜入黑牢网内之噩运。今天,在台湾,不论福建人或哪一省人,不论“军统”、“中统”或“无统”的人士,认识而且了解卢祖泽兄者,亦云多矣!愿你们在这件事上,做个公正的判断!)
类似的欺骗伎俩,也施展于我尚未诬供姚勇来之前。先是,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和勒索前科犯李振国,在一个深夜里把我叫出去问话,一开头就告诉我说:
“你再不坦白交代清楚,对你很危险。因为:有人在警总供出你来了。现在,警总来了公事要提人,局长还在考虑答应不答应的!”
“有人在警总供出我?”我不知道这位“有人”先生何许人也。但是,自思:我自己既然不是真正共产党,警总保安处也没有人会平白拿我的名字去逼迫别人诬攀我;它纵使抓到真正共产党徒,也绝不会“供出”我来的!因此,我当时心里也坚信,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等又是在扯他们无耻的谎言!
“是不是你上次说的卢祖泽?”我问。
“还有别人呢!你赶快自己坦白出来,不要找死!”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叫嚣地说。
那一次我挨了将近二十小时的煎熬,末后是秃驴庄罕,他说得更具体了,他张着一副凶相的脸色,喝道:
“你不要以为你不认出来,就掩藏得了。姚勇来被保安处逮去,已经好几天了。现在,他已经供出了你们的事,你再不说,我们只好把你送到保安处去对质!我告诉你,送到保安处,你不被敲死打死了才怪!你看!王镇是地方法院推事,是公开逮捕的;法院把他送到保安处,还不是照样痛打一顿!打了,也没事。何况,你是秘密逮捕的,打死了也没人知道!”(有一次,秃驴庄罕还说:“赶快认了,政治问题政治解决,免送法办。要不,把你送到警总军法处,军事检察官问案,还不是一阵敲一阵打?打得更凶的,你自己想想看!”)
注:王镇,原为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官,大约是民国五十二(一九六三)年,被控涉嫌贪污案,因为只有共同被告的不利供词,没有任何物证(赃款),王镇本人又坚不承认,地检处便把他移送给警总保安处“协助侦查”。结果,王镇受伤,其妻王仝道媛呈诉监察院到狱中勘查。案经监察委员陶百川,衡权调查后,认定警总部份人员应负凌虐罪责,特予提案纠举。陶百川著“人权呼应”一书,记有专篇。秃驴庄罕说“打了,也没事。”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一九六六年五月六日那天,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在一连串刑迫诱骗下,仍得不到我诬供姚勇来的假自白后,突然喝令:“制作笔录!”由他“讯问”,黑檀木雕像黄则之纪录。我依然坚称:“我确实不知道姚勇来是不是共产党,我跟他绝对没有什么共产党组织关系。”笔录制作好了,李式联像煞有介事地命令黄则之:“这笔录赶快交付打字,人家警备总部等着要的!到时,‘人’也要送过去的!”
曾参杀人,说了三次,曾老太太都动摇了。我当时颇有点相信姚勇来已被保安处逮捕,我自己也可能被送过去。直到姚勇来被调查局“逮捕归案”了,才晓得又是一场丑恶的骗局!
第七节——民教所岂是“抗日大学”!
——十一岁儿童是我的“匪党组织关系”
索忍尼辛在“古拉格群岛”一书中写道:
数十年来,所有在刑法五十八章之下进行的审讯工作,“几乎未曾”泄露过真正的内情;而这些审讯,只不过是一连串不可避免,龌龊的手续中的一场预演罢了。(原书中译本第一部第三章页一九一。道声出版社七十三年二月版本,严彩琇、曾永莉合译。)
索忍尼辛只知道他的祖国苏联——或说俄罗斯——是这样,他大概不晓得,在他应邀专程前来演讲,劝人不要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台湾,也是:
数十年来,所有在“惩治叛乱条例”之下进行的审讯工作,“几乎未曾”泄露过真正的内情。而这些审讯只不过是一连串不可避免,龌龊的手续中的一场预演罢了。
例如,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不但要我供承:一九三八年投考南平“民教所”是“奉共产党之命”,而且是得到“共产党的帮助”而获得录取的。又说:“柯落叶、商希韫都供认,在民教所,跟你李世杰同一个匪党组织,由民教所训导主任朱少希领导。”(他简直把国民党政府所办的民教所,当做沈之岳肄业的共产党“抗日军政大学”来看待!)我出狱后,听柯落叶说,才知道李式联也如此诱逼他供认的,说是李世杰、商希韫都供出“你们三人”在民教所的匪党组织关系了云云。那他有没有诈骗逼迫商希韫做同样的自诬诬人,也就不难举一反三了。天幸我们三人之中,没有一个人诬服这一点,否则,等待后来“判决”下来,世人一定误以为一九三八年国民党的福建省政府是“共匪”的省政府哩!这种“预演”,延伸到军法官僚手中,“龌龊的手续”就必定完成无疑!
有件往事,得在这里说明一下。一九四一年在漳州“福建新闻”当编辑主任时,社长康庄(殷才,“军统局”漳州邮电检查所所长)有一个螟蛉子康一峰,年纪大约十或十一岁。我已说过,沈之岳调查局主任秘书,“城固专案”小组召集人李建华亲自告诉我,沈之岳的“城固专案”卷宗内有一项我的“罪嫌”,是跟一个“姓康的”有关系。及至我陷入黑狱中后,三寸丁谷树皮便指名道姓,一定要我供认“与康一峰有共产党组织关系”。我反驳道:“一九四二年我离开漳州时,康一峰不过是个十一岁或更小的儿童。他战后来到台湾,在师范学院(今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前身)读书时,曾在路上碰到我,以后就没有来往了。当年他顶多十一岁,跟我有可能是什么‘匪党’组织关系吗?”我坚决不肯屈认此事,不肯把一个无辜的晚辈、一个青年人咬进冤狱里。为此受尽的惨刑,也难罄述了。不料后来到了军事法庭,台湾警备总部的审判长,那个被难友丑谥为“聂败国”的聂开国,竟然还拿“康一峰”的事来讯问我,追究我和这个昔日年仅十一岁的儿童之“匪党”关系!
国民党“军事审判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十一款明定:
除本法有特别规定外,已受请求之事项未予判决,或未受请求事项予以判决者。
其判决当然为违背法令。
康一峰部份,军事检察官并未“起诉”,也不是别的假情结的“证据”,亦即“未受请求事项”,军事法庭本来无权问我,我也可以不置答的。但是,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法庭,压根儿就是国民党自己所订法律的法权所不及的另一世界,我如果不加答辩,所判罪名定必多了一条。因之,我还是举出事实,要法庭传康一峰作证。这才塞住了聂败国等人的嘴巴。——这在后来虽然已成为题外话,但当时为了被迫诬服此事,那景况是很惨痛的。
另一个同样情形,是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在整整近一年的刑讯中,逼迫我要诬服“认识一个郑成沂”!
“郑成沂”是什么人?一九四九年我初到台湾时,在台北衡阳路“闽南同乡会”赁房暂居。同乡会常常有一个衣衫褴褛,看似异常潦倒的年青人到来;朋友告诉我:“那个人名郑成沂。”其后听说他是德化师范的学生,柯落叶的高足,当过报社校对。——如此而已。我跟他从来就没有机会交谈过一句话。
正货共产党徒陈香,在花莲当“更生日报”总编辑,当然知道民国四十(一九五一)年蒋介石老总统召见李世杰那桩事情,(“更生日报”也刊登中央社那一项消息的。)及至他应他的沈之岳同志“征召”诬攀李世杰时,为了表示他“认识”李世杰,就于诬攀我一九三八年在南安参加“民先队扩大会议”之余,还装蒜说:“据郑成沂告诉我,李世杰受总统召见过。”又说:“李世杰的堂兄李启明也对我说,李世杰受总统召见过,很了不起。”(事后知道,郑成沂正是“更生日报”校对。李启明则在军事法庭证称:“我不认识陈香。”李启明曾跟共产党徒许岱宗同住一幢日式房屋,陈香获知“李启明”名字,当然是许岱宗教他串证的,毫无疑义!)在沈之岳调查局黑牢中,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有一次提到陈香诬攀我,(内容没有透露。)就非常得意地笑着揶揄道:
“谁叫你让总统召见了,陈香才知道你来到台湾的!”言下,对于我这个受蒋介石老总统召见的人,显得万分“痛恨”,而对我终于被他们唆使正货共产党徒陈香等诬攀死咬,则毫不掩饰地露出万分“快意”的神情!
我入狱前,有位相识已二十多年的朋友,名叫陈沂,早年在福建当税务局长的。我们两家交往频繁。在我的日记中,常常出现“沂兄”字样。沈记调查局众小狱吏,就强指那个“沂兄”是“郑成沂”;(哼!郑成沂有资格受我称之为“兄”吗?)任我说得唇破舌干,也不理会;既不采信,也不去调查个究竟。一味想用刑求逼供来证实陈香的话是“真理!”这件事虽然没有在沈之岳手里编成“郑成沂也是共产党,也是李某人的组织关系。”但在后来的警总军事法庭中,审判长聂败国(聂开国)却照样当庭把“郑成沂”问题拿出来追究!
读者先生!类似这种“预演”,虽然没有完成“龌龊的手续”,但连这么芝麻绿豆大的无谓小事,也要在漫长的一年中,时时被“侦讯”,三天两天就拿来追问一次,被困扰得精神凌乱,心思纷烦,情绪恶劣。而这还不过是许多大困扰中的小插曲而已!没有亲身体验过的人,实在无从想象这种虐待为害之惨烈的!
第八节——调查局有无限的时间和权力
——我们说你是共产党,谁敢说不是?
沈之岳调查局众小狱吏,最雄厚的本钱是“时间”。他们公然对被“侦讯”的人扬言,“时间是我们的!时间在我们手里!我们要关你多久,就关你多久!”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说得最露骨,他大言不惭,胆大包天,毫无羞耻地告诉我:——
你别以为不肯“坦白,交心”;或者只交代一部份,就可以没事。最轻的处罚,我们可以关你两三年,局长也不必负什么法律责任。等待两三年后,我们再来问你,到时,你还是非认不可的!
为什么“局长不必负法律责任”呢?他说,因为:“我们只对领袖负责。局长只要向副秘书长报告一声,我们就什么责任也没有了。”
当姚勇来、沈嫄璋夫妇被捕之初,蒋海溶还没有被任何人诬攀“成案”,以沈之岳调查局的眼光来看,还是在“逍遥法外”。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就亲口对我说过,只要我“抢先”在姚勇来之前,“说出蒋海溶的匪谍身分”,就算“大功”一件,包可无罪释放(?)否则,万一被姚勇来、沈嫄璋“抢了头功”,我就必死无疑云云。他还说:“局长希望尽快抓蒋海溶‘归案’,免得他在外面替你李世杰和姚勇来等活动。”(这正是他们使尽惨烈手段,下死劲逼迫我诬攀蒋海溶,而且当我誓死不肯诬害蒋氏之后,他们对我特别“痛恨”的原因!)他也亲自对姚勇来说:
“赶快认了,可以提早结案。不要相信‘司法黄牛’的话,以为我们只能关你廿四小时,或是四个月!我们可以把‘人犯’关上几年,也不怕的!”当他对我复述这一段话的时候,三寸丁谷树皮毫不隐讳地说:“我所说的‘司法黄牛’,就是指蒋海溶。我想姚勇来应该听得懂我的意思!”言下大有不可一世的气概。
读者先生以及一切相信国民党“厉行宪政、民主、法治”口号的人士,必定认为李式联这些话是在唬骗我,宪法和法律明明规定,司法(军法)警察官署羁押被捕人,顶多不得超过廿四小时。哪有关人几年也不必负法律责任的呢?——其实,错了!我当时以至现在,都相信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这些话是真的;沈之岳调查局即使将我们幽禁三五年十几年,他也是“无罪”的。情报界不敢声张,立法院不敢质询,监察院不敢纠弹,舆论界不敢谴责,沈之岳大官人对蒋副秘书长“负责”,蒋副秘书长对领袖“负责”,时间永远是他们的。他们自然可以尽量找一些无中生有的大小问题,每一个问题缠上半个月、一个月或更长的日子,磨得你精神疲困,心情烦躁,神志昏迷。你想讲事实、提证据、谈法理,又像对疯狗揖让施礼一样。(国民党和它的政府,包括特务军法官僚们,谁敢说这些话不实在,请它们指出来:沈之岳幽囚李世杰三四五天,陈石奇二百五十几天,范子文夫妇各三一二天,姚勇来、路世坤各二四〇天,沈嫄璋约八十几天(死于黑牢中),蒋海溶四二〇天,余振邦日数不详,也在一年以上,陈祖培八个月或十个月左右……这些是真的、假的?三四百天关得,三数年十年八年又为何关不得!)
不但时间在沈之岳辈手中,无限的绝对权力也在他们魔掌中。秃驴庄罕说得最神气,最不知羞。他说:
——我们说你是共产党,谁敢说不是?(他不但对我如此恐吓,还到我家里面照样恐吓我的爱妻秀燕。)
——你不要惹得局长生气了。局长一生气,军法处还敢不枪毙你吗?
——你要知道,我们办案人员的权力是顶大的!你可不要让李式联不满意。他是这案子的主办人,得罪了他,你只有死路一条。
——如果我们建议枪毙你,局长敢改我们半个字吗?他不避嫌吗?
第三处处长铁板面牛树坤手下,有两个小专员,一个叫做张兴然,一个叫做陈传修,是专充“城固专案”文书整理工作的小卒,我在黑牢中,只有很偶然看到他们。有一次,陈传修装出很“好心”、很“善意”的模样对我说:“我偷偷告诉你,你千万不要增加李式联的麻烦;要不,一定有生命的危险。他是你们这案子的主办人,连庄督察、刘督察(指秃驴和棺材脸)都得听他的!”还有那个根本就是流氓的崔桐柱,他就是随侍秃驴庄罕到我家搜掠抢劫的凶汉之一,原不负“侦讯”之责的;后来因为拐奸一个文档科阮姓女打字员(国家安全局某职员的老婆),被关禁闭在留质室;就调为高级狱卒,专来看守我写“自白”的。他也告诉我道:“李式联是专案主办人,权力是最大的。你要听他的话,才保得了性命。”(以上这些话,我猜想必定是李式联命令庄罕、陈传修、崔桐柱等喽啰来对我“放空气”的。)
我一直在脑海中回旋着秃驴庄罕这句话:
“我们说你是共产党,谁敢说不是?”
果然没人敢!上溯蒋经国,中经国民党的党政军特,旁及中央民代和报纸杂志,下至农工商学兵贩夫走卒们,——压根儿就没有谁敢!
每每想起秃驴庄罕这句足以百分之百反映国民党政府“人权政策”的“名言”,我就忍不住想上书蒋经国总统和蒋经国主席,向他推荐秃驴庄罕出任总统府发言人兼国民党中央党部发言人,还兼行政院发言人。只要他把这句“名言”向全世界严正宣示一番,就足以为“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百世勋业发扬光大了!
第九节——主秘来不来·由小狱吏决定
——“别怨尤,谁叫你官儿升得那么快!”
前面说过,沈之岳于一九六六年四月廿一日晚,到留质室黑牢中,探询范子文当天被捕后的状况,顺道诱我“诬攀蒋海溶有好处”。(见第三章第十五节。)他当时还说:如果我有话不便跟别人讲,可写信密封送他“亲启”。
当时我还把他当做“人”看待,写了一封“亲密启”的信给他,请求派遣李建华主任秘书跟我一谈,因为建华是“城固专案”小组召集人。不料密函送出去不到三小时,三寸丁谷树皮就跑过来戟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道:
“妈的!你混蛋!你想请李主任秘书跟你谈什么?你想告状吗?你欺负我官儿小,不够救你;专要找局长、主任秘书这些大官,有话不肯跟我说。我告诉你!李主任秘书来不来看你,完全由我作决定的!我不准,看他能不能来!”
我当然猜得出,他拆阅了我送给沈之岳“亲密启”的函件。沈大官人没有命令他,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纵使吃了熊胆豹心,他敢公然拆阅那封信吗?沈之岳谎言欺骗李世杰的奸计,至此败露无遗。但是,我记得很清楚,到了六月十四日,我全部精神体力已经被折磨得如强弩之末的当儿,突然再被施以几天几夜疲劳讯问、毒打酷刑后,自分必死,又冒死写了一封“亲密启”的函件给沈之岳。这下子不敢指定“李建华”了,只求他派个高级人员来谈话。不料信件送出不到两小时,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仍旧像上次一样凶恶地怒骂我,说是:
“你目中无人,看不起我,我一定好好给你颜色看!”
一九六七年三月八日,我在警总军法处,送给军事检察官一件“调查局留质室三四五天的回忆”,其中第廿六节写道:“记得(一九五五年)四月初,督察主任杜均明来看我,由牛树坤陪着。谈话不到五分钟,便被李式联等请了出去。以后(四月廿一日),沈局长来,而李式联在旁监视着我,使我开口不得。现在(十月廿一日),李主任秘书来,李振国又监视着。以致我有三次伸冤机会,都失掉了!”——这就是说,到了被移送“军法从事”了,我还是那么愚蠢,以为杜均明、沈之岳、李建华三人找我,可给我“伸冤”的机会!其后才渐渐地把“思想搞通”了,当时,就是我能够跟那三个大官人各谈上一百小时,也不济事。沈之岳、杜均明既已决定要除掉我,李建华又是标准的乡愿人物,他敢说半句公道话吗?再说,就算他敢讲公道话,有用吗?
我在“沈之岳调查局另一大手笔”一文中,记述“惠安案”即“军统案”难友郑祖仁,因为向匍匐到调查局黑狱中向他讯问的军事检察官冒死翻供,遭受三天三夜毒刑拷打后,还被勒迫写“悔过报告”给军事检察官的事。这类似的情形也发生在我身上。当然,情形有些不同。因为在我被幽囚于留质室的那三四五天,根本没有半个检察官的幽灵出现过。(我的辩护人王名驯律师对我说过,因为我们这一案被告纷纷向军法处提出违法羁押的抗辩,沈之岳调查局就改变策略,人犯关了廿四小时后,就叫军事检察官到留质室去开“收押庭”,收押后仍交调查局去囚禁刑求。另一策略是把人犯送到地检处“收押”后,再解回调查局。四个月后,以无管辖权处分不起诉,再叫警总军事检察官去“收押”一次。所以我说,地检处也是违法羁押的帮凶了!)但是,有两次,我后来的书状中有纪录,是七月二日和八月卅一日,铁板面牛树坤来找我谈话时,我看到他的身边,只有李式联一人随侍在侧,就对他们说:“我所认的,全部是子虚乌有的假自白,没有一项是真的。我自诬已经很惨了,很够了,希望吩咐他底下的人,别再使用凶暴手段胁迫我。”不料,过后,秃驴庄罕、棺材脸刘秉如,就由三寸丁谷树皮带队,汹涌而至,勒迫我写“检讨报告”,限定我要写出“是受了谁的影响,为什么敢否认已经供承了的自白?”我在那黑狱中,独囚一室,不准和任何囚犯打照面,我能受谁“影响”呢?——这两次“检讨报告”,当然没有像郑祖仁的“悔过报告”之送到军法处去,可是,折磨得也就够了!
有一次,留质室黑狱的囚房突然也要打扫了,(后来才听狱卒说,是严家淦要竞选副总统,特地来巡视这座地下监狱,以示“司寇哀狱,台庭恤辜”之意的。那一天,我被用吉普车载到新店空军公墓去躲了一个上午,因为狱吏们怕我向严家淦喊冤。)打扫好了,督察室派了一个名叫“胡根源”的督察来巡视、检查,大牢头留质室主任吴迎如陪着。胡根源原是季源溥局长用的人,他发现了我竟在狱中,显得很错愕、很突然、很意外、很惊讶。我则泪落如雨,连声央求他转达:“我要见局长!我要见局长!”(那是三月间,国民大会选举副总统之前。)胡根源既不便拒绝,也不敢答应,只有连声空言安慰:“你安心好了,你安心好了!”胡氏去后,吴迎如立刻向三寸丁谷树皮打小报告;于是,李式联,加上棺材脸刘秉如、秃驴庄罕,勒索前科犯李振国等五六条凶汉,马上把我叫出去,一齐怒骂喝责。嘴巴一齐靠近我的双耳,像群狗争吠般,叫声嘈杂而震响。嚷得我耳震欲聋,脑涨欲炸!叫嚷声稍停时,只有棺材脸刘秉如一人还在咆哮吆喝,他喝问道:“你对吴主任讲些什么?妈的,混账,你见局长又怎么样?见部长又怎么样?见总统又怎么样?你不要以为总统召见过你,我们就怕你!我告诉你——(这个“你”字拖得好长哟!)总统再多召见你几次,我也敢让你死!”
吠声渐渐低下去了,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忽然冷笑一声,用轻蔑而得意的口吻,讥刺地说:“李世杰呀!别怨天尤人,也别想找谁替你伸冤!谁叫你官儿升得那么快!”(这个满嘴谎言的贼,这下子算是“吐实”了。)
巡抚原知道,他们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马太福音第廿七章十八节)
勒索前科犯李振国,依旧介介于怀地痛恨我当年不肯替他说项缓颊。他摇摆着那脑满肠肥的臃肿躯体,挥舞着两条有似前腿的胳臂,指天划地的嘶喊着:
“你想见什么局长?你,你,你现在还用副处长的地位来说话吗?告诉你,今天你没有那般神气了!”
秃驴庄罕显然非常嫉恨于滕溯文称我为“调查局的莎士比亚”,他那张肥脸,连同那颗秃头,涨得像发臭变色的猪肝,一双眼珠几乎要迸突出来,连连猛敲桌子,厉声叫嚷道:
“别以为你是什么莎士比亚!你再神气,我就看看你这个莎士比亚活得了活不了!”
这就是在“侦讯”,这就是在“办案”!这就是在“检肃匪谍”!这就是国民党典型“反共斗争”的范例,“对匪斗争”的制式!
第十节——“城固专案”四主角代号
——东方范子文·西门李世杰·南宫蒋海溶·北辰王大光
我既然自诬做了三十年冒牌的共产党,(从一九三七到一九六六)心想总可以暂时脱离皮肉之痛楚了!(读者先生也必定如此想的吧!)谁知不然!节外生枝的事还多着哩!
首先是,沈之岳受蒋经国副秘书长册封,登了调查局的九五之尊后,他和阴谋家杜均明、铁板面牛树坤等所立意要整肃的,有四大对象。依“开刀”的次序,是李世杰、范子文、蒋海溶、王大光。
李世杰,不必介绍了。蒋海溶是“城固专案”第一主角,也不必另多叙述。范子文,原是占的调查局第四处副处长底缺,派在一个“有棺材、没灵位”的研究发展委员会当副主任委员的。一九六五年七八月间,沈之岳想另提报三名情报局军官,请蒋经国副秘书长圈定其中一人为第四处处长。第四处主管大陆“匪情研究”,拥有一座“匪情资料”相当丰富的资料室(即图书馆),也掌有向国内外搜购公开或秘密的“匪情资料”(书刊报纸)的权力。原任处长吴慕风(即吴若),沈之岳想把他调为训练委员会主任委员,乘势挤掉代主委祁继先。(吴、祁都是老中统。)不料,范子文的太太满素玉,在训练委员会当荐任五级专员,先期得讯。范子文掌握了机先情报,就找顾祝同去活动。顾祝同,一级上将,是抗日战争时的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驻节江西上饶。蒋经国当赣南专员,顾祝同是比省主席熊式辉更高一层的顶头上司,也是对蒋专员照顾支持爱护备至的老长官。一九六五年,他又正是国防会议秘书长。秘书长虽只是挂个空名,把权力全部付与蒋副秘书长去代行,不负实际责任。但是,要他推荐一个调查局处长,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于是,范子文在默默无声中,一拳击倒三个候选人,先驰得点,冒上第四处长宝座。这一着使得沈之岳威风扫尽,颜面无光。此所以范子文夫妇也成为沈之岳必欲得之而甘心的对象之故也。
但是沈之岳决心整肃王大光,调查局上下都觉得是“师出无名”。王大光,既不像蒋海溶“在活动当副局长”,也不像李世杰,是“实施主管轮调办法的第一道障碍”,更不像范子文,是夜袭偷渡,强行抢滩登上处长宝座的猛将。这位可怜的王大光,学生时代就参加中统局,一出校门便是中统局专任职员。抗日战争时,冒着生命危险,派在上海干敌后工作;太平洋大战爆发后,才取道香港,间关逃回重庆的。他年青青地就在中统局,干到科长、委员,调查局迁台后,他是驻香港的“华南区办事处”处长,几年后,调回台湾,接长航业海员调查处。一九六〇年后,他官运欠亨通,以训练委员底缺调为第一处额外副处长。
大光兄擅长写作,他和我都被侨务委员会聘为“敌情研究委员”。因为他比我年长,在调查局的资格也比我老,而今却屈居我下,我十分同情他,也很尊敬他;他也非常尊重我,我们两人,以是交谊深厚。这大约是他招祸的原因之一。其次,他口风不密,自不免“祸从口出”。他常常喜欢对人称呼蒋经国副秘书长为“太子”,称呼沈之岳为“沈大官人”,也爱批评沈之岳重用的人太窝囊,例如说一九六六年一月接长第一处的朱国鑫为“廖化”,这些话自然很容易经由杜均明布置的“保密员”、“防谍员”密报上去,那自然也就成为他招祸的第二个、但却是更主要的原因了。
沈之岳既然决定,要选择李世杰、范子文、蒋海溶、王大光,作为他展开血腥整肃中统的四个主要对象。于是,他就预先编好四个代号:——
范子文:东方。案子称“东方专案”。他们夫妇被捕后,范子文又号“东方君”,满素玉则称为东方室。
李世杰:西门。案子称子“西门专案”。后来扩大称号为“闽南专案”。
蒋海溶:南宫。案子称为“南宫专案”。(西门、南宫两案后来合并为“福建专案”,呈报国家安全局的“官式”名称,则叫做“城固专案”。)
王大光,北辰。案子称“北辰专案”。
东西南北,四面俱全,倒很像在搓麻将似的。
在东西南北四门中,我李世杰的“西门”首遭进攻,因之,我也就被刑虐逼迫,要供承范子文、蒋海溶、王大光三人“是”共产党员。——读者先生大概没曾想到,在沈之岳调查局黑牢中,一件大狱越早被捕的人越惨,因为他被借暴力摧残,受胁迫要把后面的人咬进狱里来,“责任”越重。要不就得忍受毒刑拷打。当范子文尚未被捕时,秃驴庄罕和三寸丁谷树李式联,就用尽凶暴手段,指定我要说范子文是“匪”。
在此,需要穿插追溯一件往事。
记得是一九五三(民国四十二)年春,国民党中央广泛征求党员撰写“对匪斗争经验”专稿。范子文想写一九四九年中共进军广西,他夫妇等由桂林逃至香港的经过以应征。他写了一半,写不下去了,就求援于我:由他每天口述一段,请我替他续成。这书原名似为“战地历险记”,后来改为“战地应变的经验”。稿子送出后,被采用了,由国民党的“中央文物供应社”出版,公开发行。(我出狱后在李敖处看到一本国民党“党内书刊,对外秘密”的“对敌斗争经验技术汇编”,范子文所著,收在第五集。真佩服李敖搜集资料的本领!)范子文这部稿子,当时由调查局汇集送给中央党部,杜均明督察室从档案室里,翻出了这笔旧账,就硬说范子文夫妇当年是接受共产党的训练!(他们被俘、隐匿姓名、遮掩身分、逃亡脱走,被解释为是“投匪”。)
庄罕和李式联,就拿着这一把柄,迫我“立功”。李式联说:——
你最好写明:范子文对你说,这一次他是投降共匪,接受训练,奉派到台湾来工作的。假使也写点你的感想,对他的投匪加以批评谴责,就更显示你有‘悔悟’的诚意了。
这是小狱吏们最露骨的提示,但我当时(而且至今)并不“悔悟”,受尽惨苦拷打,也不肯诬范子文;更谈不上“批判谴责”他夫妇了。这惨境,直到范子文夫妇双双入狱,而且屈招了民国廿几年就参加共产党了。当然不需要诬枉他们一九四九年再去投“匪”受训。这样我才免于为他们两口儿而受苦。
至于为了咬“北辰”王大光,则我足足被磨跎到快要离开留质室而移送军法之前,还没完没了的。我在一连串说不尽的酷刑中,只有一句话:“请你们去问季源溥、张庆恩二位先生,是他们当局长时,让我和王大光认识,让我有机会跟王大光交往日繁,友情日深的”!
我被送到警总军法看守所后好久,才听我的爱妻秀燕说:“王大光被沈之岳关了一个多月,因为有人向蒋经国作强烈的反应,国家安全局也不得不说些闲话,大光才获得释放,并立刻办理退休。”
我出狱后听说:王大光全家都搬到美国定居去了。孔仲尼老兄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当年大家盲目追随国民党来台,是入“危邦”;如今,不居“乱邦”了,阖家溜之大吉,走为上策,大光兄之计是也!
大光一走,“城固专案”东西南门紧闭,唯独北门“不守”,料想其“城”亦不怎么“固”矣!
第十一节——沈嫄璋说:很多事情我实在没有做,我只好以死来表明心迹
前面说过,沈之岳征召了他的三个“共产党同志”——陈香、张剑华、许岱宗,三贼通力合作,硬咬我“参加过民先队扩大会议”。当时,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等一班小酷吏,只说那三个正货共产党供说我与他们有“匪党组织关系”,却绝口不提“民先队”字样;一直磨跎了两个礼拜以上,才由黑檀木雕像黄则之写纸条暗示,而让我自诬,暂时脱离刑求之苦。
同样的情形,又有点不像的,是另外一段。
我已经屈打成招,捏编了民国卅二(一九四三)年,由漳州“移转到”所谓“共产党永安文化工作委员会”这个“组织”,也杜撰了一大堆“参加的人”;但没有蒋海溶,也没有姚勇来、沈嫄璋、路世坤的名字。然此岂沈之岳所能甘心者哉!当然,我李世杰不肯咬蒋海溶,沈之岳自有奇谋妙算逼迫他人咬他,(这是后来才领悟出来的。)但他对我就更加“深恶痛绝”、“恨之刺骨”了!
蒋海溶等四人,仅仅被刑迫屈供“民国卅八(一九四九)年来台后,和李世杰……。”并不满足沈之岳调查局的心意。必也逼迫他们招认“在永安时,和李世杰……”,然后再“延伸发展”到台北来,沈之岳辈才会“心满意足”的。当他们呈报到国家安全局,呈报到蒋经国副秘书长那上头去“简报”邀功时,也才好说:
“吓!请看!蒋海溶、李世杰……这班人,果然是三十年以上的‘潜匪’,都是‘渗透’在中统局的‘匪谍’!不是卑职我沈之岳竭尽犬马之劳,把他们破获了,将来‘党国’岂不亡在这班人手里了吗?”假使沈大官人真的如此表功,蒋副秘书长经国先生必定大喜曰:“卿家大破‘匪’案,党国赖以安宁,功不可没。孺子可教也!”
但是,蒋海溶、姚勇来、路世坤,究竟屈招些什么“在永安”的内容呢?早在他们尚未“落网”,而我已经捏编了“民卅二年在永安参加赵家欣领导的……”之后,沈之岳特地御驾亲征,夜访留质室黑狱,对我暗示“还要把永安部份说清楚,这对你有好处。”(见第三章十五节)如果将他的隐语翻译出来,那就是:“把蒋海溶咬出来,这对你有好处!”要不,“永安部份”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呢?果然,沈之岳调查局用惨绝人寰的非刑,逼迫李世杰株连了姚勇来、沈嫄璋,路世坤等,再逼迫姚、路二人咬了蒋海溶(沈嫄璋已死,不能咬了)。然后如法炮制,刑迫蒋、姚、路三人反咬李世杰。可怜他们三人,不知道遭受了何等悲惨的酷刑,(我将心比心,实在沉痛难言!)他们都屈服了,而且也不得不把李世杰牵拽进去了。
更可怜的是沈嫄璋,这位台北新闻界人人尊称为“大姐”的资深记者,她是“城固专案”大冤狱捐躯殒命的第一人!(她如何遇害,下文另有交代。)——沈之岳调查局那班强盗般的小狱吏,最不要脸的伎俩是:他们既要你的命,却又口口声声说是“要救你”;他们既对你存心恶毒,却又口口声声说“我们是为你好。”沈嫄璋是大牌记者,又是调查局的义务工作员,她为调查局第一处立下不小的功劳,这就是她在牛树坤第三处眼中必须弄死的一大理由。从她的遗书中,读者先生可以确信,她在酷毒刑迫之下,也是为这两句不要脸的谎言所害死的。她的两封遗书,都只有寥寥几字:
一、给沈之岳调查局:
我知道沈局长和牛处长都对我很好。但是,有很多事情,我实在没有做。我只好以死来表明心迹。
二、给她三个女儿:
女儿们:我离开你们而去是不得已的。
两信的末了,都写的是“嫄璋绝笔”。所署日期我不清楚。
现在该问:假使沈嫄璋真的得到沈之岳等对她“很好”,她有什么“不得已”要寻短见?假使沈之岳调查局没有对她刑求迫供,她为什么“以死来表明心迹”?嫄璋说,“有很多事”,她“实在没有做”。足见她被迫供的是“很多事”。究竟什么“事”,“很多”到多少,沈之岳调查局和它的附庸警总军法处,都不敢公开宣布!
但可断定的,勒迫她自诬并攀供李世杰、蒋海溶、路世坤,以至于她的夫婿姚勇来,必然是“很多事”中的一部分!
沈之岳调查局“城固专案小组”大概认为,它要枉诬李世杰“在永安”的另一罪名,既然有蒋海溶、姚勇来、路世坤自诬成案,也已经被刑迫拖我共沉;三寸丁谷树李式联等,就不再拿来问我。我猜想,小狱吏们已经发现那些假供词、假自白、时间、地点、内容都露出重重破绽,拿来问我,反足偾事,不如将错就错移送“法办”,届时,自有警总审判官们“横柴扛入灶”,强词夺理去认定。
可是,陈传修,那个第三处小专员,在“专案小组”里只充当下级助手的货色,在一次跟我谈论与“案情”无关的问题时,突然笑问一句道:
“路世坤说他在永安,有一个‘文教小组’,你知道这件事吗?”
我当时不经意地答道:“我不知道,你还是去问路世坤本人去!”——何以我会不经意呢?因为,当一九四四年六月,我离开永安到漳州时,路世坤尚未来到永安。他是一九四四年冬或四五年春,才进入永安“中央日报”当编辑的。那时,我在漳州已经半年以上了。我既尚不认识路世坤其人,又不同在永安,他有没有什么文教小组、文教大组的,又干我底事?
沈之岳调查局对于制造“匪谍”的手续之粗率马虎,充分暴露其蔑视人权、汨没人性、草菅人命的卑劣本质!按理,不论办真案办假案,既然“认定”被捕的人有某项“嫌疑”,就应该提出问题让对方有答辩的机会,有自我防御的权利,纵使做做样子也好。但他们不此之图,不是像前面所说的,采用“盛世才模式”的讯问方法,以刑求觅取“自白”;就是,只要逼迫别人栽诬你一口,就算你的“犯罪证据”,让你蒙在鼓里,一直到被移送军法,被在起诉书上写出,或甚至连起诉书也不提及,到“审判庭”才拿来讯问你,你才蓦然惊觉。
这种手法之所以卑鄙,是因为它让被诬枉的人在法庭上,往往因突如其来的讯问,一时想不起如何提出反证来辩解,而显得手足无措,百口莫辩!
陈传修所说的什么“文教小组”,正是这样。当沈之岳“御驾亲征”,暗示我诬供蒋海溶的奸谋失败以后,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等,就凭着路世坤这项虚谎的供述,逼迫姚勇来、沈嫄璋、蒋海溶等一起诬服,也一起把李世杰网了进去!(沈嫄璋说“有很多事情我实在没有做”,定然包括所谓“文教小组”一段的。)既然有路、姚、蒋三人诬供了李世杰,沈之岳调查局就根本不让我知道有这码子事了。关于这一点的详情,下文另有交代。此处从略。
现在要指出的是:岂有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参加“两个”共产党同性质的“组织”之理!沈之岳调查局已经根据我的假自白,认定我“一九四三年在永安参加赵家欣领导的共产党‘永安文化工作委员会’之组织”了。却又凭着路世坤、姚勇来、蒋海溶在毒刑下所屈招的,认定我那时在永安也参加什么共产党“文教小组”,而且不是由“赵家欣”这边转移过去的,而是两不相干的“匪党组织”!试问共产党允许它的党员如此做吗?沈之岳出身共产党“抗大”,他当然深知这是一项在组织理论上说不通的大笑话。但是,唯有认定“文教小组”那一段才可以把蒋海溶、李世杰、姚勇来、路世坤编织为“老早有共产党的组织关系”;所谓“赵家欣领导”那一段,虽然舍不得割爱;可是,其中没有蒋、姚、路诸人,沈之岳是不会心满意足的!
整肃蒋海溶、李世杰,是“沈之岳政策”的重点!为了达到此项卑鄙龌龊的目的,闹什么大笑话让天下人看,沈之岳自然在所不惜!
第十三节——挑拨姚勇来夫妻的感情
——狱吏们把姚要求守密的话泄露给沈嫄璋
沈嫄璋之死,我在沈之岳调查局留质室黑牢中,全不知情。事实上,当我被移送到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时,沈嫄璋被她的同宗乡友沈之岳毒害丧命,已经五个多月了。(沈嫄璋、沈之岳,都是浙江人。)人死了五个多月,而同监难友竟然一无所知,此亦足见那座地下监狱是秘密到近乎神化的气氛,是如何的可怖矣!
我虽然是在军法看守所那座恶名昭彰的黑狱里,才获知沈嫄璋的噩耗,但是,事情却是发生在沈之岳调查局黑牢中,而且是发生我被囚于彼处的时候。因此,也要在这一章里揭露我所知道的这段悲剧的内幕。
一九六六年五月廿四日,我自上午九点多钟,便从一响“喀喇”的铁栏栅门闩碰撞声中被惊醒。狱卒未开口,我已经意识到又是要谈话了。
侦讯室的空气很阴沉,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的脸色更阴沉。他看见我,冷笑一声,说道:
“李世杰!我告诉你,姚勇来已经‘到案’了!”
我的心一阵剧烈的震撼,几乎要晕倒了。(在留质室三百四十五天中,我一共晕倒过三次。第一次是五月九日上午,被熬了四天四夜之后在进入内监的院子里,亦即“放封”场后,晕倒于地。第二、三次日期忘记了。)
我坐在椅子上,双手抓住桌子边缘,木然地听三寸丁谷树李式联喋喋夸称他的“勋业”,他的“战功”:
我们是今天早晨七点钟到姚勇来家里去的。妈的,他还在睡觉!(世杰按:勇来当时是“新生报”编辑主任,每晚要到深夜两点左右才回家睡觉,早晨七点,根本就不是他起床的时间。)
这家伙很“狡猾”,家里什么东西都搜不到,只有一件东西,是民国四十七年保安处想抓他夫妇时,他写给调查局的报告稿。这一定是勾结蒋海溶弄来骗政府的!(世杰按:当一九五七(民国四十六)年十一月,路世坤被捕后,翌年一、二月间,保安处的确也想逮捕姚勇来夫妇的;但在请示国家安全局时,国家安全局以姚勇来、沈嫄璋都是调查局的义工,乃命令保安司令部征询调查局的意见。调查局即通知姚、沈夫妇,就早年在福州活动的事实,提出报告,俾便据以回复保安司令部。那件报告主要好像是述说抗战初期,他们夫妇在福州,参加国民党福建省党部领导的“抗敌后援会”活动的经过,以证明他们没有不法活动的。)
李式联又说:
沈嫄璋抓不到,她到台中采访新闻去了。哈!哈!我们已经打电话告诉台中市调查站,监视着、掌握她的行踪;另外派专人赶去把她押回台北来了。
当天(五月廿四日)深夜,十二时甫过,我还在疲劳讯问之中,留质室大门外汽车喇叭声响了,接着是铁门开启、汽车进入、铁门关闭的声音。不到一会儿,李式联走出侦讯室,几分钟后,又回来。一副眉飞色舞的神气,带来得意洋洋的声口:
“哈!哈!哈!沈嫄璋到案了。沈嫄璋到案了!”
沈嫄璋被囚禁的房间,在十三号牢房,就是留质室内监左边与盥洗室紧邻的那一间。姚勇来则在右边,房号不知。
在这里,有必要穿插一段姚勇来的家务事。
勇来、嫄璋夫妇,有三个女儿,却没有男孩子。沈嫄璋白天尽在外头跑新闻,勇来白天总是单独在家,显得孤零零的!嫄璋性格开阔而爽朗,(勇来形容之为“男性化”)平日与众记者群外出采访,每逢有大官贵人邀请记者上酒家,她也要去;到了酒家,主人为每一记者召来一个酒女陪酒,她也要一个酒家女陪着。做主人的哪有不允之理。她是女性,对酒女不会毛手毛脚,反多同情探问之语,酒女们很欢迎她。有一次,嫄璋在酒家里遇到一位陪侍的酒女,交谈之下,那个酒女自叹家贫命薄,流落风尘,卖笑为生。但也表示:只卖笑,不卖身。并且说,如有一个正当职业,她愿舍酒家而就之。——嫄璋顿时生了“怜香惜玉”之念,就征得那位酒女同意,把她带到家里去当女佣人!
这女佣人名叫林玉霞,艺名我不知道。她到了姚家,眼见女主人天一大亮就跟众记者一道外出,男主人却终日在家“独守空闺”,心中不无“怜惜”之念。孤男寡女,朝夕厮守,不免生情,自也不需红娘来牵线。
不料有一天,事为嫄璋撞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嫄璋阃威发作,立下逐客之令。然而,勇来还是偷偷地在外赁屋,另筑香巢,仍和林玉霞同居。瞒天过海,嫄璋并不知情。
好多年后,林玉霞已为姚勇来生了三个男孩子,有一个不幸幼年夭折。其余两个,是他姚家“传宗接代”的宝贝儿子,为勇来所深爱,自不待言。——可是,再过不知几年了,竟又被嫄璋所发觉,大闹了一场。勇来“自知理屈”,极力赔罪、安抚、发誓:这一次必定跟林玉霞“一刀两断”。事实上却是莺迁乔木,另觅栖枝;他的“保密”本领也很到家,直到两口儿被捕之日,沈嫄璋还被蒙在鼓里,全然不知。
我记录这段事,不是题外之言。也不是要伤害勇来的隐私权。因为:——
姚勇来被捕那天,本来准备去弄一点钱给林玉霞买菜用的。他既不是大官,也不是富豪,要养两个家,有时难免要捉襟见肘。不料今朝,竟被抓到黑狱里,也觉得事情很糟,就把身上仅有的一点零钱,要求调查局派人送给林玉霞。结果是:秃驴庄罕替他送去了,顺便搜查了她的住处。当然,也取得收据回来。
当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告诉姚勇来“你的太太也到案了”那一刻,姚勇来心里一怔,第一件要求便是:
“请不要把送钱给林玉霞的事,让嫄璋知道。”
这可就暴露了你姚勇来的弱点了!好,你们夫妻间有这个矛盾存在,不正是它沈之岳调查局利用来挑拨离间的好题材吗?于是,秃驴庄罕跑去“侦讯”沈嫄璋,就故意泄露了姚勇来依然“金屋藏娇”的秘密,并把林玉霞的收据拿给嫄璋看。
沈嫄璋发觉她被夫婿“骗”得恁样惨,怒不可遏!连声喊叫:“这个女人!不要理她,不要理她!”
秃驴庄罕挑拨之计,果然奏功!
依我想,秃驴庄罕一定是存心挑起嫄璋对勇来的“仇恨”,企图藉此教唆嫄璋咬她夫婿的吧!否则,他有什么理由要泄露姚勇来的隐私给嫄璋呢?
第十三节——沈嫄璋严重血崩·不获送医
——她死了,不准姚勇来哀哭,啜泣!漏夜偷偷埋葬,不让她女儿知道
沈嫄璋怎样被刑讯,我不知道。我所晓得的是:她被幽囚于十三号牢房,狱中又不设女禁子,在房中的生活,包括大小便,因为铁栏栅门没遮没拦的,男狱卒整天整夜监视着,不但“有伤风化”,彼此也都觉得万分尴尬。
嫄璋是外勤记者,生活跟勇来恰好相反:他白日外出采访,晚上除非有特别大事,通常是八九点钟交稿后,便回家休息。(这也是勇来藏娇而便于“保密”的好条件。因为勇来是白天在家休息,夜里才上班的。)一旦两人被捉将牢里去,日以继夜的疲劳讯问,两人都够受了。怎么说呢?
姚勇来不怕漏夜侦讯,只怕白天谈话,因为黑夜正是他的白天。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等,就故意找白天来“鞫讯”他,反正晚上就算不问话,他习惯上也睡不着。沈嫄璋却是不堪彻夜煎熬的,狱吏们便专拣夜里找她出去“讯问”。如此安排,双双都被击中疲劳轰炸的战略目标!
嫄璋酒量很好,性喜豪饮,(勇来则滴酒不敢沾唇。)她身体不好,台大医院妇产科,是她常去的地方。刚刚入狱之初,狱吏们很“优待”她,晚饭时常常给她酒喝,然后通宵“侦讯”,不得睡眠。这样熬了十几个夜晚,她就病倒了,患了严重的血崩症!沈之岳调查局也不把她送医。(她是名记者,各公立医院都有熟人的;一旦送医,岂不就“泄密”了吗?“国家安全”岂非就保不住了吗?)于是,那个老台共、骗子医官、蒙古大夫萧道应就肩起庸医的大任,开几包药让她内服了事。萧道应根本不是妇产科医生,血崩症也就越医越坏了。
在装着铁栏栅门的囚房里,在没有女禁子的监狱中,一个女犯人患了血崩,她的苦痛,是任何男人都无从体会的。房门虽然加锁,实在和洞开无异。涤除污秽,没有热水;洗濯衣物,没有力气。那么小的一只塑料制痰盂,一天要倒十几次。她自己痛苦不说,男狱卒们也面呈厌恶之色,哼哈咤叱,无时无之。她不得不低声下气于小狱卒们之前,更遑论面对那班手握刑求特权的狱吏了。
“猛虎在深山,百兽震恐;及在槛穽之中,摇尾而求食;积威约之渐也。”嫄璋当记者时,行政院长严家淦,称她“沈小姐”。台省主席黄杰,呼她“沈大姊”,部长以次众官员,更无论矣!而今沦为徒隶,境遇如此!她心中定然会悲叹曰:“太史公之言是也!”
我获得沈嫄璋死在沈之岳手里的噩耗,是一九六七年二月间的事。那时,我被起解到青岛东路警总军法看守所,已经一个月左右。有一天,一位难友警总王中尉从大押区十一房搬到“仁”字号牢房来。他原是看守所派来监视我之言行的。但后来终于向我“自首”,说出看守所要他监视我的秘密,并表明他不屑做这种事的态度。我很感谢他的“坦白”,对我不存敌意。
王中尉搬过来的第二天上午,大押区难友“放封”时,他站在床上朝窗外眺望,而且和姚勇来讲起话来。(这在看守所是“违法”的。)我听见姚勇来对他说:
“把我家‘牵手的’的事告诉他。”(“牵手的”,是闽南和台湾称呼自己太太的用语。“他”者,李世杰也。)——原来,王中尉本来是跟姚勇来同住十一房的。
因为王中尉的转告,我惊骇地获悉,嫄璋在调查局黑牢中死了;时间是一九六六年阳历八月十五日左右。据姚勇来告诉王中尉:——
嫄璋是过午时刻被发现死在一间侦讯室的。直到那天深夜,狱吏们经过长时间的商议,才把姚勇来叫出囚房,到另一间“侦讯室”。先警告他:
“姚勇来!现在,我们有一项消息要告诉你。可是,你必须答应,你听了这项消息,不准哭!不但不准哭出声;回房时,连低声啜泣也不准,不准你影响别人的情绪!如果你违反了这项‘规定’,你一定会吃很大的苦头!怎么样?你明白了没有?你答应不答应?”
姚勇来满头雾水,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在一再追问“什么消息”而没有答案之下,当然不敢不答应。是!不啼哭,不啜泣!绝对遵守“命令”,遵守“规定”?
于是,沈之岳调查局督察室和第三处的小狱吏们告诉他:
“沈嫄璋死了!”
姚勇来强自忍住不哭,但眼泪仍然禁不住簌簌滴下。他声音抽搐地惊问“死因”,小狱吏们若无其事地悠然答道:“畏罪自杀嘛!”然后厉声禁止他抽搐啜泣。
第二天,沈之岳调查局请来了一个地检处检察官到留质室验尸,姚勇来在场。检察官下结论说:“是自缢。”可是姚勇来看得很清楚,沈嫄璋舌头并没有吐出来。检察官问:“要不要解剖?”姚勇来很“识趣”,他知道怎样解剖检验也没用,就回答道:“人都死了,还解剖做甚?”
当晚深夜,沈之岳调查局已经在留质室附近空地上,预先挖好了一个墓穴,就把沈嫄璋的灵柩抬了去,只准姚勇来一人去送葬。埋葬时,沈之岳借来了像海军用的那种探照灯,来克服那月黑风高里视觉上的困难。嫄璋有三个女儿,长女小璋已婚,(姚小璋就是在“寒流”影集里饰扮沈之岳旧主母江青的演员。)次女姚勉、三女姚勤尚在学。沈之岳调查局却不让她的女儿女婿们一瞻她的遗容,或参加那个偷偷摸摸见不得天日,也见不得人的“葬礼”!
姚勇来在军法牢中,具状请求军事检察官,让林玉霞到军法处和他举行婚礼,以便林玉霞以诉讼“辅助人”身分到庭陈述。军事检察官以“于法无据”批驳不准。
一九七〇年二月十三日,我们“城固专案大审”之一年后,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懍遵沈之岳调查局钧旨,转饬它的军法处,宣判蒋海溶、李世杰“死刑”,姚勇来“无期徒刑”……。那件由没有灵魂的东西执笔草成的“判决书”里,有句话说:
“沈嫄璋畏罪自杀。”
两年后,(一九七二)“城固专案”重行审理时,我向那个没有灵魂的军事法庭提出抗议!我说:——
据我所知,沈嫄璋留下两封遗书。一封说:“女儿们:我离开你们而去是不得已的。嫄璋绝笔。”(姚勇来的辩护人林颂和律师说:这证明沈嫄璋不是“自愿”而死。)另一封说:“我知道沈局长……对我很好,但是,有很多事情,我实在没有做,我只有以死来表明心迹。嫄璋绝笔。”
她“以死表明”有“好多事情”她“实在没有做”;你们法庭却说她是“畏罪自杀”!既然如此,我要求法庭把沈嫄璋“是”畏罪自杀的证据拿给我看!
我相信,关于这一点,姚勇来本人及林颂和律师,也必定会提出抗辩的。及至我们横遭第二次“宣判”后,“判决书”上已经不见“畏罪自杀”四个字了。活人的“罪”虽然依旧判得那么重,死人的“罪名”幸而不再出现在那份“判决书”上!
我在狱中,每自暗忖:沈嫄璋在调查局监牢中,一不堪刑求疲讯之痛苦,二不堪重病无医之摧残,三不堪迫辱叱骂之恐吓,四不堪夫婿负心之悲伤。她的自杀,(如果真的是自杀!)岂是无因!
我虽不杀伯仁,不能无王导之悲泣涕下也!
第十四节——黄毅辛涉嫌、李世杰包庇?
——迫供了、诬服了,却没有包庇公文!
坐政治冤狱的人,最麻烦的是偏偏有些阴差阳错,似是而非的事,令你在匆遽中深感有口难辩。但在小调查员们心目中,这种阳错阴差,“是非”最容易混淆的资料,却正是他们用以诬赖囚犯的最好借口。闽南俗谚道:“没有冬至,尚且要搓丸,那有冬至不搓丸之理!”小狱吏们手中一无所有,尚且要逼迫人自诬成为滔天大罪;何况有这种“资料”好供他发酵酿造为罪证呢?
现在,我就要叙述一件阴差阳错的巧事:——
民国四十七(一九五八)年冬,国家安全局有件公函给调查局,(当时局长是张庆恩先生。)内容大要是说:“据报:公论报(或征信新闻,公论报是青年党人李万居先生的报纸,征信新闻是“中国时报”的前身。)记者黄毅辛涉嫌,‘钮司’周刊发行人吴守仁、新生报编辑姚勇来、记者沈嫄璋,与黄毅辛交往密切;亦有嫌疑。”云云。(读者不必惊奇!台湾一般情报人员,通常就专以赵某涉嫌,而“钱某孙某王某和赵交往密切”作为钱、孙、王三人涉嫌的证据的。沈之岳就曾如此“训示”过!)这件公文落到了调查局第三处手中,第三处处长那时正是蒋海溶。
第三处(承办人已忘记是谁)因为姚勇来、沈嫄璋是属于第一处指挥运用的义务工作员,归第一处第五科管辖,就把这件公文移送第一处,第五科接了这件公文,科长张用寰知道,姚勇来、沈嫄璋跟我李世杰,是多年友好,(也就是所谓“交往密切”。)又知道沈嫄璋经常为第一处搜集的情报资料很多,都由第一科处理,五科登记考核。而我那时正是以专门委员兼第一科科长。第五科承办人签:“拟列册侦查”,张用寰就批示:“先移请第一科会注卓见。”第一科科员林允琦,不知道该如何办理,便写了“呈核”两字,把公文送给我了。我一看,觉得这又是一件不负责任的假情报!——黄毅辛其人,我在姚勇来、沈嫄璋家会晤过的,虽无交往,但知道他们一班记者,每天都聚集“沈大姊”家,或集体外出采访,或交换新闻。“交往密切”者,又岂止黄毅辛一人?沈嫄璋被称为“沈大姊”,连后来台省主席黄杰也这样称呼她,就是由黄毅辛这班年青小伙子首先叫起的。再说,这些记者,是因为沈嫄璋的关系,才跟姚勇来认识的,他们跟姚哪有什么“密切”可言!
沈嫄璋是调查局义工,当时编在一个文教工作调查单位,叫做“青云小组”,负责人是王淦(据说刁钻鬼胡迪寰便是他的外甥)。嫄璋由“青云小组”一个名叫谢逸飞(化名谢乐菲)的女职员负责联系。嫄璋的情报化名为“林小书”,经常搜集一些省政有关资料,表现很好;调查局每月都给予一点象征性的津贴。第一处三任处长朱凌云、于宝仑、李仁甫等,都经常跟她有接触,而且很欣赏她的。(严格说来,也算是交往密切!)
原先“青云小组”也曾接到别人的密报,说是黄毅辛“言行可疑”,就交给沈嫄璋注意调查。沈嫄璋为了工作,与黄毅辛就更“交往密切”了,她也的确把黄毅辛一些谈话内容,报告给“青云小组”转呈调查局。这些情报,归第一处第一科处理;因为大都是文人通有的俏皮话或牢骚话,科员林允琦就都签以“存参”送批存卷了事,也就是没有转报到国家安全局去。
姚勇来几十年一直是报馆编辑,很少在外边“抛头露面”,所以,他从没有搜集什么情报给调查局;也不像嫄璋常有专栏发表,就不像沈嫄璋那样出名。有个朋友写信,甚至把他写为“沈勇来”,恼得他光火万丈的。
吴守仁在台北办“钮司”杂志,标榜“不以内幕为号召”,却颇有点“内幕”的味道。一九四九、五〇年,我抵台不久,曾经友人介绍,为“钮司”写过一些稿子,因而和吴守仁略略相识;但没有“交往”,更谈不上“密切”。(这话并不是“避嫌”!)只知道那个常在姚勇来家看到的黄毅辛,兼任“钮司”编辑。但我从来没有跟黄毅辛谈过“钮司”之事。他既然为吴守仁编“钮司”,则其“交往密切”也,又何足大惊小怪!
我到调查局工作后数年,才发现吴守仁是从前中统局的老关系。
林允琦将这件吴守仁、姚勇来、沈嫄璋都随黄毅辛而涉嫌的公文“呈”给我“核”,我一看,就签了下面的意见:——
一、吴守仁系本局关系,季前局长(源溥)曾函介洽查案件,似无问题。
二、姚勇来、沈嫄璋为本局关系,来台后由蒋处长海溶领导,现在姚由台北市站领导,沈嫄璋由“青云小组”领导。
三、关于黄毅辛,本科(第一科)有专卷,内有沈嫄璋所报者,拟移请五科并办。
四、姚、沈二员拟请免列。如欲求其谨慎,拟先会请三处蒋处长惠赐卓见。——免列,就是免于列册登记为“匪嫌线索”之意。
由第一科送给第五科,我以兼科长身分,原可以直接批发退回第五科的。当时因为事关三位调查局义工关系“涉嫌”的事,要送到一处以外请蒋海溶会注,所以,我把它送给第一处处长去决定。于宝仑(仲昆)处长批曰:
如拟。蒋处长公出,免会。
原公文连同“黄毅辛专卷”,都移给第五科了,我也就忘记了这件事。我每天撰写长篇或繁杂的专题报告以外,经常还要审核批阅一大叠详简不同的公文及情报,有时多至一百多件,许多事情过后都忘掉得一干二净,又何止这件而已!
“城固专案”挖出我十五年间在调查局撰写或处理过的案卷,沙里淘金似地,好不容易发掘出这项卷宗。这自是沈之岳调查局大做文章的好题目了。于是,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威吓地说:
“有一件黄毅辛涉嫌的情报,你李世杰批交沈嫄璋去调查。这不是存心庇护你们‘匪谍’组织吗?”
事隔八年,谁能记得什么呢?假使真有一件“黄毅辛涉嫌”的情报而需要继续调查,我是极有可能批示“青云小组”交沈嫄璋去调查的,但我不可以直接批交沈嫄璋。处理公事,往上往下都不能超越层次。——我要求看卷宗原件,不准!李式联说那是“国家机密”。我说“记不得有这件事”,不行!我辩说:“假使我真的跟沈嫄璋、黄毅辛有共党组织关系,又发现黄毅辛被人密告涉嫌;那我应该照科员所签,批示‘存参’,然后不动声色地去个别口头告知他们注意。我怎会大张旗鼓地命令‘青云小组’转知沈嫄璋去复查。”也不行。结果,外甥提灯笼,照旧是十几天的拷打刑迫,毁骂侮辱,口渴无水,气喘无药。我屈认了:——
有一件黄毅辛涉嫌资料,我批交沈嫄璋去复查,为的是要庇护黄毅辛。
一九六七(民国五十六)年,我被解送警总军法处以后,从律师抄录的卷宗里,看到了九年前那件公文处理的经过详情。天呀!哪里有什么“黄毅辛涉嫌、李世杰批交沈嫄璋调查”包庇的公文!只有第五科签拟要列册,我列举事实建议“免列”而已。我受骗了,我又一次受骗了!我那段“自白”,变成了有苗而无根,变成了无的放矢,变成了朝着天上放空枪!既然没有“批交沈嫄璋调查”的公文,却被迫自诬为“如此批交,是为包庇。”天下有如此侦讯“匪”谍的奇闻吗?
第十五节——囚禁证人二十五小时
——不让睡觉·不给吃喝,扬言枪毙他!
还有一件事,也像“黄毅辛涉嫌”事,而更为离奇复杂,阴差阳错。
那是一九五七(民国四十六)年冬天,我被调到蒋经国自兼班主任的“石牌训练班”联训班第三期当辅导员期中(联训班受训期间为半年。)有一天,接到余振邦的电话,说:“路世坤被保安处叫去了。”
路世坤当时是新生报地方通讯部主任;同时被捕的,还有公论报总主笔倪师坛,和铁路局一个职员饶顺昌(福州人,抗战时也在永安当中央日报记者的。)路、饶二人,是因为抗战前在福州参加过共产党的民族解放先锋队,一九四一(民国三十)年,路世坤在漳州军统系“闽南新报”当总编辑时,曾为这件事,被中统局福建省调统室漳州地区负责人曾迺超逮捕过,后由龙溪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卢德明(军统系人物)作保,办了自新出狱。不料十六年后,又因老账被清算而入狱了。
因为倪师坛、路世坤是现职新闻记者,他们的被捕颇引起社会的议论。各方的反应,也很自然地会出现于情报上。
路世坤有一个台湾省籍朋友,名叫汪呈标,似乎是日据时代及光复初期,也当过新闻记者的。那时,经由路世坤的推荐,为新生报驻宜兰县壮围乡的记者。汪呈标也跟我非常熟识,而且是调查局第一处的义务工作员。路世坤被捕以后,汪呈标送了四件新闻界及其他人士的反应意见,都是认为:路世坤青年时代知识尚未成熟,以致“误入歧途”,参加了民先队。如今事隔二十年,又在漳州办过自新。希望政府能予从宽处理。或认为:路世坤是个人才,如果因此判罪,对国家社会实为一项损失。我记得其中有一件说:监察委员,前在漳州担任“军统局”闽南总站长的陈达元氏,对一个“军统”晚辈葛之鞀说:“路世坤如果有问题,我在漳州时早就干掉他了。”陈达元也是路世坤服务的“闽南新报”发行人,另有一件,大意是说,倪师坛在“公论报”常常攻击国民党及政府,路世坤在“新生报”则“言论忠贞”,所以路不应被判比倪为重的罪。(记得该案路世坤被判八年,倪师坛被判六年。)
沈之岳调查局翻遍了李世杰一十五年间为调查局撰写、处理的一切文卷,找出了这几件对路案反应的情报,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大喜过望!他逮捕了原报人汪呈标,违法羁押他二十五小时,不让睡觉,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汪呈标被捕“饬回”后,就跑到我家中,诉怨被我连累遭受恐吓威胁的情形。至于他被逼迫作虚伪供证的内容,除他在我家申诉说的以外,还有我的律师后来在警总军法处阅卷及对质时,才知道的。
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第一句话是:
“汪呈标!你做过什么坏事,赶快自己说出来!”
汪呈标想一想:没有做过坏事。就回答:“没有。”
三寸丁谷树皮把桌子猛力一拍:“混蛋!怎么没有?你勾结李世杰,做什么共产党的活动,还说没有!”
汪呈标差点没有吓掉了魂魄!“共产党?这不是杀头罪吗?”他惊得不知所措,只一味说:“没有,没有,实在没有!”
三四条凶汉一齐上来想揍他,但没有真的打,只是用力扳着他的双肩摇幌,以及用力猛拍他的背部,以示威武。只见李式联露出那满嘴黄牙,厉声大喝:
“你不实说,我就把你枪毙了!哼!李世杰官儿做得那么大,我们都不怕他;你是什么东西,我还怕你吗?”
当然不怕,而是汪呈标怕他!最后的决定是,双方协议:汪呈标答应遵从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所说的而招认。交换条件是:认了,一定马上放他回家。
汪呈标“认”了,他依照李式联“规定”的供词规格,做了笔录。他说,不,是李式联胁迫他这样说:
一、那四件路世坤案社会人士反应的资料,是李世杰写好叫我汪呈标抄的。
二、李世杰拿到我家中,叫我抄好了,就把资料连同稿纸一起带走!
三、当时我(汪)问李世杰:抄这些东西做什么?
汪呈标被捕是一九六六年,月日不详。他被捕时是上午十点钟,由沈之岳调查局派了三条汉子,到三重镇(当时三重尚未改为市。)家中把他逮了去的。拖磨到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多钟。临走前,沈之岳调查局众狱吏们,忽然“大发慈悲”,给他一碗豆浆。但是,他说:“我没有吃。”
汪呈标后来怎样由警总军法处恭请沈之岳调查局,指派专人押送到法庭。行前,沈之岳如何嗾使他的部下张兴然,施以恐吓,勒迫他“不准翻供,要是翻供,你就要糟糕了”。以及他在法庭上,如何被我驳斥得哑口无言;那个被难友丑谥为“聂败国”的审判长聂开国,怎样肆无忌惮地公然歪曲事理,为他护航解窘……等情形,待叙述到“军法审判”丑剧时,我将予以揭发出来。
第十六节——沈之岳大兴文字狱
——清算我十七年前写的两本书
有两本书,写于一九五〇(民国三十九)年,不期十七年后,竟然成为“城固专案”中文字狱的酵母。而这两本小书,实在都跟政治无关;比“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更无辜,更无端地成为沈之岳调查局掀起文字狱的借口。
话要从一九四九(民国三十八)年说起,那时我刚刚来到台湾,在台北市衡阳路闽南同乡会赁屋而居。同乡会来来往往的乡亲很多,我因此认识了一位晋江人黄左贤,他是柯落叶执教德化师范时的学生,来台后办过几个杂志,也和一位娄子匡合办一家“自立晚报”,就是后来辗转落入李玉阶家族之手,再转入吴三连手中的这家“自立晚报”。一九四九年八月,我抵台时,“自立晚报”似乎已经停刊,翌年三月,又复刊了。那时正值蒋介石老总统宣告复职之后没有几天,一个下午,黄左贤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兴冲冲地跑来对我说:
“李先生!我‘复职’了!我‘也复职’了!”
娄子匡也“复职”,我忘记了两人谁是发行人,谁是社长。未几,便发生了“自立晚报”转载香港报纸“草山衰翁”短文的事,编辑吴一飞下狱;幸而吴早年跟随过陈果夫,陈果夫那时还健在,而且还敢替吴一飞说话,吴一飞终获无罪释放。(那时我尚不认识吴一飞其人,亦不曾听过他的名字。后来才知道他也到内政部调查局工作了,我们于是有短短期间的相处。可是,他不久又转到别的单位去。)虽有这段波折,“自立晚报”本身,却幸而不受株连。
不过,娄子匡、黄左贤苦撑了几个月,终因财力短绌,支撑不住,“自立晚报”好像又告停刊。其后经过多久,透过什么管道落入李玉阶之手,我已经记不清了。总之,黄左贤和娄子匡又从“自立晚报”走出来,“下野”了。“下野”后的黄左贤,经常自己编印或请人编印一些类似“内幕杂志”或其他的书刊发售。当时大陆变色不久,人心苦闷,这类书刊,销路很好。印个五千本,不上三天,各书摊、便一售而空了。
正好当时台北发生了一件少女陈素卿殉情案,以“中央日报”及“新生报”为首的日晚报,每天以超过一全版的版面,登载这件新闻,还有社论。报道的重点大约有三项:(一)张白帆是外省人,又是使君有妇,不该“勾引”台湾省姑娘。(二)既“勾引”之,又无勇气跟元配斩断而娶之;而女方家长又因省籍观念而反对之,导致女方自杀,张白帆之罪也,女方家长亦有错焉!(三)既然二人相约一道自杀,男的却又临“阵”脱逃,单死了女的一人,张白帆更受谴责了。
我记得陈素卿那封遗书写得很动人,事发后省警务处一位法医验尸,又说她还是处子,家属就匆匆把她付之火葬。未破案前,有一家报纸副刊登了张白帆一首白话诗,题为“我将远扬!”也充满了感情的。及至刑警总队逮捕了张白帆,根据张的供述,才知道:(一)陈素卿已有四个月身孕;(二)那封遗书是经过张白帆几次修改润色过的。
当张白帆未被捕之前,亦即真相未白之际,台大校长傅斯年及文学院院长沈刚伯、教授毛子水等多人,还写了一封信给“中央日报”,极赞陈素卿的纯洁殉情,那封遗书“抑何感人之甚也”云云。(我记得确有这几个字。)而且建议醵资为她立碑纪念。及至张白帆的供词一公布了,搞得那些闲得发慌的学府巨子们,狼狈万状,窘得发慌,转而噤若寒蝉了。
黄左贤行情灵通,认为发笔小财,此其时也;不过要“快”!两天内要写出一本“陈素卿殉情案”,第三天要出版,趁着刑总未破案前推出。可是,他一个人写不出,于是要我另拉三个朋友:吴漫沙、汤练生,还有一个好像是阙国干,记不十分清楚了。总之,每人每天要赶出一万字左右,立刻发排、付印。
“稿费究竟可以换米,写出来也不算什么冤沉海底。”况又不是什么离经叛道的事,于是,我们四人就写了,一天半就“成书”了。因为形同内幕新闻,大家就都临时署个笔名去发表,因为这原不准备藏之名山的。我当时用的笔名是郦斯逸。
第十七节——陈素卿殉情记
——为匪统战,暴露黑暗,腐蚀人心!
沈之岳既然派了秃驴庄罕带队,到我家去肆行抢劫,连我李世杰和蒋经国的合照,都当做“匪谍证据”而劫掠以去,则那本“陈素卿殉情记”,自然没有幸存的道理。当那匹驴和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发现“邝斯逸”的名字时,先是问我:“这是你的‘化名’吗?”
我答道:“是笔名,不是什么化名。”
好了,这就是李世杰“为匪统战”的罪证!你看!把一件普通命案,恣意渲染,攻击外省人,暴露社会黑暗面。吓!这还了得!
于是,攘臂运拳,扬腿伸蹏,拳足交加,逼令诬服。
在一连串恐吓、毒打、谩骂、凌辱,加以疲劳轰炸之后,气喘病又发作了。本来,这条“罪状”,当我已经捏编那么多伪自白之后,有什么不好诬认的呢?问题在于: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一定要我写出“另外三个作者也是共产党”!而邀请我们写这本书的人黄左贤,“也是共产党”!(万一如此,柯落叶,黄左贤,不是“名师出高徒”,师生皆“匪”类了吗?我誓死不肯,我不能再为自己造孽株连无辜了。就正因此,我挨了十几天苦刑。直到身体实在不堪摧残,一点气力都没有了,气喘药物成为急亟需要的时候,我决定:“认了。”但坚持:黄左贤,吴漫沙,汤练生,阙国干,都不是共产党,我不忍再咬无辜!)
亏得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和秃驴庄罕“帮助记忆”,他们就提示说:
“既然他们不是共产党,那一定是姚勇来叫你写的了。姚勇来,不是你那‘新闻工作委员会’的‘书记’吗?你总得有个交代,不能说是你自己想写的。——好,我先给你一颗药丸,你吃了,休息几分钟,照我的意思写出来。我相信你,可不准你药丸吃了,又赖着不写!”这是三寸丁谷树皮的“宽大政策”!
及至气喘稍定,我决定写!(我敢赖吗?)我“坦白”告诉李式联道:
“你干脆说具体一点,让我写。我现在脑力太差!——我希望你们送我到台大医院检查一下脑波。”
“检查什么脑波!”三寸丁谷树皮说:“别做梦!我们这里又不是疗养院!有医官到这里给你看病,已经很不错了,还想送到医院去!——来!我告诉你,你就这样写……。”
于是,我,就这样写:——
“陈素卿殉情记”这本书,是“为匪写的”,是那个“匪新闻工作委员会”开会的时候,姚勇来,沈嫄璋,路世坤,黄丽飞,黄毅辛,以及李世杰决定,推我李世杰写的。(当时调查局和我本人,都尚不知道黄丽飞一九五〇年四月以前还在舟山群岛。)目的是要“扩大刊登黄色新闻,暴露社会黑暗面,腐蚀人心,挑拨本省人和外省人的感情。”(读者先生:“陈素卿案”是“黄色新闻”吗?)
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和秃驴庄罕,并不计较“为什么‘共匪’开会叫你李世杰写的,你却可以拉三个‘不是共产党’的人合写呢?”他们唯一目的,不过想加重我一些“罪大恶极”的“证据”而已!真不真实,太不重要了!
后来,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秃驴庄罕,以及棺材脸刘秉如,就借题发挥,找姚勇来算账。他们先论断:“当年新生报社会新闻是姚勇来当主编,陈素卿案的新闻当然也就是姚勇来蓄意‘夸大渲染’,‘阴谋为匪进行文化统战工作’的!”读者先生,沈之岳调查局小狱吏们的猜测论断,前提既已决定,就是铁的定律,铁的命令,岂容你姚勇来不承认呢?
全世界的人必定相信:姚勇来血肉之躯,也跟李世杰一样挨不了几十百天酷烈毒打的,他屈认了:——
当年“陈素卿殉情案”新闻,是我姚勇来编的,是我故意夸大渲染,暴露社会黑暗面,阴谋为匪进行文化统战工作,以腐蚀社会人心的……。
就这样,沈之岳调查局藉仗陈素卿的死所兴起的一桩文字狱,大功告成!
姚勇来被捕时,是新生报编辑主任;新生报是台湾省政府官股占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报纸,是官报。因此,新生报发行人、社长等,算是姚勇来的长官;姚勇来被“判决”了这条统战罪,新生报当然受不了。倒不是痛心于姚勇来之被冤枉,而是新生报竟然变成“为匪进行文化统战”的战场,委实无颜与同业相见!所以,后来,姚勇来和我这条显著罪名,还是靠新生报的人出庭作证而推翻了的。此是后话,暂且从略。
第十八节——我写了“阿Q大闹台湾岛”
——调查局说:写讽刺小说,正是共产党!
“陈素卿殉情记”一书,黄左贤印了五千本,不到一个礼拜,就销售个精光。
那时,我初到台湾不久,从朋友的言谈中,加上自己的观察,发现台湾省籍和大陆省籍的人民,的确都存有很深的畛域之见。而这种彼此互相歧视、轻视的症结,除了许多风俗习惯上的差异,各自觉得难以互相适应、互相迁就之外,一些大陆省籍的人,不但缺乏公共道德,带来很多陋习,而且在私人行为上,处处呈露出对“本省人”不正确的评价和看法,还带着些下意识的优越感,也委实是引起台湾人轻视的重要因素。其尤甚者,是我听说抵台之前,发生过一件“七洋行”倒债大风暴的经济骗局,引起社会人心极大的骚动。(最近还有朋友谈起,那件“七洋行”案,跟三十几年后的蔡辰洲“十信案”,其危害社会经济之严重性,堪以等量齐观的。)
对于那许多连我们一些“外省人”也看不惯的现象,朋友们在言谈中,常常叹息不置,痛恨一部份人的妄自菲薄,引起“本省人”的轻视与歧视,从而造成“本省人”对“外省人过份以偏概全的误解,与某种程度的敌视,实在是社会和谐安定的隐忧。
有一天,大家谈起这问题,黄左贤忽然又动起脑筋来,出了新点子,说是:
“我想写一本‘阿Q大闹台湾岛’,可惜我‘阿Q正传’虽然看过,却不太熟,也学不出那种笔调。”
座中一个同乡笑道:
“这题目要李先生才写得来,我常常听他讲‘阿Q正传’,倒很像在背念原文似的!”
于是,在黄左贤极力拜托下,我花了大约三天时间,写了一本薄薄的“阿Q大闹台湾岛”,署个“赵钱孙”的笔名。我用“阿Q枪毙了以后,过了二十年,果然又是一条好汉”作开端,写他在大陆怎样做汉奸,走单帮,发歪财,交权贵,沽名钓誉,享受特权。来台后,怎样乘车不买票,上车不排队。怎样色情狂地到处想玩姑娘。怎样聘请孔乙己做私人秘书而向记者发表谈话。怎样贪高利、放债、被倒闭。怎样搞得身无分文而迷惘地独自站立在暮色苍茫的田野里。(当时选阿Q做主角,因为怕犯了政治上的忌讳,所以笔名用赵钱孙。这笔名以后也不曾再用过的。)
这是上集的故事;书末还注明“待续”的。本来,下集准备写阿Q东山再起,去做匪谍,且又恢复走私生涯兼营贩毒买卖,被抓起来枪毙的。因为那时候政府正大批大批发表枪毙“匪谍”的新闻。
不料,黄左贤印了五千本,买完了;再版五千本,也快买完了。忽然报纸上刊登一项消息,说是台湾省政府新闻处下令,指赵钱孙著“阿Q大闹台湾岛”一书,“挑拨同胞感情”,应予查禁云云。因此,下集当然不写了,阿Q也得以“保全名节”,没有去当匪谍;而且逃过一劫,“幸免于难”,不至于像他当年遇着鲁迅,趁孙伏园不能亲自催稿之“便”,迫不及待地把他“枪毙”了,终至“回生乏术”。所以,就理论上说,阿Q现在应该还活着在台湾的。
秃驴庄罕劫掠我家,“阿Q大闹台湾岛”存书及手稿,亦不幸被抢。并非他怀疑我即“赵钱孙”,而是认为我有一本以阿Q为名的书,乃“为匪”之证据。及至发现原稿,吓!是李某写的,岂不又是“阴谋为匪进行统战,挑拨本省人外省人感情,淆乱视听,煽惑人心?”更严重的,是对外省人“极尽讽刺之能事”。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在追问这件罪名时,特别显示他很“博学”,他说:
“共产党是专门写讽刺文章、攻击现实社会的;你写这样充满讽刺的小说,不正是共产党的写法吗?”
在棍棒、拳头四面环伺之下,我有理由不低声下气,连连称是,同意他们说的:写讽刺文学是共产党的特权与专利吗?我的血肉骨皮,岂容允我再辩解再讲理,再挨暴力痛打。当时也想透了:反正,“匪”共青团,“匪”党都屈认了,还有什么更严重的罪;又何在乎一本小册子呢?然而,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并不就此罢休。他还要我交代,这本“阿Q大闹台湾岛”,是奉哪个“匪党份子”之命而写的。是姚勇来吗?是……?
我不愿意再加重那个虚构的“新闻工作委员会”的罪名,也就是不愿再“充实”它的内容。我坚称是黄左贤为了赚钱而请我写的。然而不行!这一来,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和棺材脸刘秉如,又要我攀诬他黄左贤“也是共产党”了。我心里好痛苦,因为左贤当时离婚后再娶没几年,一群儿女都很幼小,我又何忍让他家庭再一次破碎呢?没办法,无奈何,我只好推说是柯落叶在“闲谈中”叫我写的。(那时候,柯落叶已经被捕了。)后来,李式联亲自对我说:柯落叶坚称,他没有资格叫李世杰写什么文章。不过,李式联也没有叫我重易自白稿,反正罪已认了,他们就满意了。
为了这本“阿Q大闹台湾岛”,足足又是熬了三个礼拜!比当年撰写的时间,多出了七八倍!
第十九节——蒋海溶下狱了!
——调查局要我诬他是“匪党领导人”!
那是一九六六年七月七日,一个天色阴黯的下午,气压低得闷杀人,狭隘的囚房里,燠热不堪,显示着大雨将至。我经过十几小时“谈话”以后,刚刚回房。心里烦忧,焦躁,苦闷,悲痛。虽然疲倦万分,却是无法入睡。躺了不到十分钟,口渴了,翻起身来,取下门框顶上小窗缘那杯浮着一层薄薄灰尘的开水,把灰尘吹开了,勉强喝了一口。这时,忽然耐不住孤寂,便用双手攀着铁栏栅门的直杠,一脚踩在横杠上,站起身来,透过房门外的走廊,向外边院子里(“放封”场)偷偷窥看。(这动作如果被狱卒发现了,准定又有一顿严厉的责罚。)一看,苦呀,——他也进来了!
读者先生,“他”是谁?哟!是——
蒋海溶!
我的心脏好像被一条细绳子的一端扎紧了,另一端被人猛力牵拽一样,一阵绞痛,几乎身子都要坠下来了。连忙回到床上躺着,而心跳突然加快,碰!碰!碰!急促地跳动着,声音清晰可闻。侧卧地靠在枕上不论是左边或右边,太阳穴都震动作响!整个屋子好像在摇动,我的身体也好像坐在波涛起伏的孤舟一样颠簸摇动。
悲伤、哀痛、恐怖,重重地交错袭击着我的心灵深处。我自忖自度,胡猜乱测:不知道是姚勇来咬了他呢?沈嫄璋攀了他呢?还是路世坤诬了他呢?还是他们三人都是、抑或其中两人扯了他呢?我意识到:沈之岳整肃中统的血腥暴行,还有更可怕的前景要展现的。我也暗暗地为“中统”哀恸,为陈果夫,陈立夫哀哭,为他们创立后蜕变的“司法行政部调查局”哀悼。我神志半清楚半昏迷地喃喃自语道:
“司法行政部调查局”已经死亡,“中统局”的灵魂已经像微尘一样地消散了!
因为,它生存的法律基础丧失了,那个“司法行政部调查局组织条例”起草人蒋海溶,已经被沈之岳变造为“共产党、匪谍、叛乱犯”了!
那天(七月七日)深夜,我被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秃驴庄罕、棺材脸刘秉如、勒索前科犯李振国叫到侦讯室去,李式联首先开口:
“李世杰,我告诉你!蒋海溶已经‘到案’了,这下子你死定了!你实在太混账,我们给你几个月时间,要你把蒋海溶的关系交出来。还明白告诉你,这是你‘立功’的机会,是你‘救自己’的机会,要你赶快认了,别让‘人家’抢了头功。你就是执迷不悟!现在,‘人家’供出蒋海溶来了,功劳被抢去了,你怎么说?”
刘秉如的脸,真像一具髹着黑油漆的阴沉木棺材。他表演着李式联的帮闲角色,活像一个篾片在奉承主子。他对三寸丁谷树皮道:
“我看,这样好了。叫他现在写出来,我们就报告局长,说是他自己‘坦白’的,算他的功劳。因为,局长到现在还一直想救他的。”
刘秉如嘴里面的“他”字,当然是指我李世杰。看他那副德行,简直像在哄骗幼儿园的学生一样,低级极了!
秃驴庄罕一脸横肉,厉声喝道:“李世杰,听到了没有?你是马上写出来,救你自己呢?还是,你想替蒋海溶死?你死在眼前,还想效忠你的匪党领导人吗?”
“我明白告诉你,”勒索前科犯李振国也开腔了:“你就算想替蒋海溶死,也救不了他。现在,已经‘有人’供出蒋海溶来了,我们还怕他死不了吗?你不写出来,到时候,你去陪他死好了!——你听懂我的意思了没有?”
我听不懂!啊,不!我听懂!沈之岳调查局那时候已决定,藉着死的恫吓,逼迫我攀下蒋海溶是我的“匪党领导人”,然后,命令那些军法奴才们,置我和蒋海溶于死地。
我为了不愿诬枉蒋海溶,所受的苦楚,是集一切刑求逼供残忍兽行之大成,五天五夜的疲劳讯问,以及人格上最大伤害的侮辱,包括祖宗父母之横遭毁骂。
第二十节——他破获过中共福建省委组织·却自诬为福建省委属下匪谍
我不晓得姚勇来、路世坤二人,是在何种悲惨状况刑讯下而屈打成招的。他的罪名,依照后来在军法监狱中,从起诉书判决书和审判笔录看到的,是:——
一、一九四四(民国卅三)年秋,蒋海溶在福建永安,以国民党中央日报总编辑的身分,领导一个隶属于“共产党福建省委”的“文教小组”,参加者有李世杰,姚勇来,沈嫄璋,路世坤等。(这一段是路世坤在棰楚搒掠之下首先屈招的。)
二、一九四六、或四七、或四九(民国卅五、或卅六、或卅八)年,蒋海溶“幕后领导”一个在台北、由姚勇来负责的“匪党新闻工作委员会”,隶属于“匪党对台工作委员会”,参加者有沈嫄璋、路世坤,李世杰,“还有两个姓黄的”。(世杰按:指黄丽飞、黄毅辛二人也。因为蒋海溶不认识这两人,在提示逼供下,只好如此承认。——这一段,是姚勇来在毒打刑迫下,改编李世杰的假自白而成的。)
如何证明所谓蒋海溶于一九四四年领导什么永安“文教小组”的自白是荒谬的,虚构的,完全由刑求迫供而产生的呢?
事情要从一九四五(民国三十四)年说起。
那一年,蒋海溶在永安,辞去了国民党中央日报总编辑的职务,转任中统局福建省调统室永安地区调查专员。未几,他便破获了一件中共“福建省委”地下组织的大案子,被捕的人,竟然包括福建省政府秘书长程星龄、顾问谌震、杨潮(笔名羊枣,国际问题专栏作家,大公报女记者杨刚之胞兄。)在大陆那么辽阔的地方,像福建那样距离战时首都重庆五六千公里的“偏远省份”,看到中央大员之莅临,是稀有的事:因之,省府厅处级首长,都是红得发紫的人物。省府秘书长,更是高不可攀的大官!而那件案子,还由第三战区司令长官司令部,(司令长官为顾祝同)从江西上饶特派一位高级人员俞嘉庸,赶到永安会同蒋海溶办理的,全案由蒋海溶亲自布置侦查,亲自策划指导,亲自指挥手下采取行动,执行逮捕。(俞嘉庸在军事法庭的证词。)杨潮事前闻风逃入美国新闻处,由处长蓝德(Christopher——Rand)把他藏匿起来,后来还是托由省府委员兼驿运处处长丘汉平,跟蓝德交涉;才把杨潮交出来的。一干人犯,后来都解到上饶战区司令部军法处。处理上比较棘手的,唯有秘书长程星龄,如果也用绳索镣铐押解着走,未免“有辱官箴”!恰巧,来了一个千载难逢机会,军政部长陈诚抵闽视察。于是,就由陈诚的随员带着程星龄,一起上重庆去。省府对外发表消息,就说是秘书长程星龄“因公”随陈部长赴渝,倒也天衣无缝。
这件案子不但轰动省会,而且震惊八闽。而更令我震惊的是:姚勇来、沈嫄璋夫妇,因为平日和谌震、杨潮常有来往,被认为“涉嫌重大”,竟亦为他们的老总编蒋海溶所逮捕。
那时候我到漳州已经一年,传来的消息说:福建省调统室和第三战区人员,在永安会同侦讯的结果,已经查明姚勇来、沈嫄璋不是共产党,也不知道谌震、杨潮两人是共产党,原就可以释放了的。但俞嘉庸跟上饶联络的结果,认为姚、沈夫妇尚有到上饶作进一步查证的必要,就把姚勇来一起带走。沈嫄璋则因为分娩在即,免于移送,释放了。
八月,日寇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央和省属各机关纷纷迁回福州,蒋海溶也奉中统局之命,赶赴平津接收,连原籍福州都没曾回去一趟。永安一片荒凉景象,只剩下沈嫄璋一人,孤零零地留在永安等待姚勇来之归家。不久,姚勇来果然由战区军事法庭谕知无罪,回到永安,回到沈嫄璋身边了。
问题就在这里:蒋海溶于一九四五年破获中共“福建省委”秘密组织;沈之岳调查局却逼迫他屈认“一九四四年领导中共‘福建省委’底下的‘文教小组’。”后来俞嘉庸曾在军事法庭上证明:该案全由蒋海溶亲自策划、布置、指挥、督导执行的。蒋海溶也在军事法庭提出辩解道:“如果我真的主持中共福建省委底下的‘文教小组’,又与姚勇来、沈嫄璋有组织关系,我怎会亲自把他们抓起来,却交由省调统室和战区的人去讯问?天下哪有这等傻事!再说:程星龄、谌震、杨潮既然都是真正的中共福建省委,假使我真是他们属下的文教小组主持人,那我把他们抓起来,送到重庆,送到上饶去法办,他们岂不连我蒋海溶也供出来了?”
俞嘉庸的证词,蒋海溶的辩解,虽是其后在军法秘密独裁审判中提出的;但是,假自白却是沈之岳调查局黑牢中的产物。所以先在这里略加记述,以此证明:像这样完全违背经验法则的所谓自白,除了沈之岳调查局施以惨无人道的毒刑迫供以外,有什么理由可认定这是蒋海溶“自由意志”之下自诬自供的?
第二十一节——李世杰、路世坤都不在永安,却一起参加“永安文教小组”
蒋海溶的假自白岂仅严重违背经验法则而已;就路世坤最早编造,姚勇来、蒋海溶继后“跟进”的内容来说,沈之岳调查局逼迫“匪嫌”捏构虚伪自白的淫威,是令人可惊的。
首先是,所谓民国卅三(一九四四)年“秋”,他路世坤根本就尚未到永安,更还没有进入“中央日报”当编辑!而我,李世杰,则早于那年“仲夏”(阳历六月底),便离开永安到漳州去了;那时候,我与路世坤还是不相认识,未尝见面的。而路世坤竟不得不把两个“卅三年秋”不在永安的陌生人(李世杰和他自己),拼凑在一个“匪党组织”里面,他的“自白”是真的吗?他没有被刑求吗?
我不但有中央日报服务证明书为凭,有当年中央日报社长林炳康的证词为据,还有一件证物,证明我是那年夏天离开永安赴漳州的。证物是一幅字轴,是当时国民党福建省政府委员黄天爵(真我)先生和他的夫人谢俊(俊人)女士写的诗词各一首。俊人女士是填词能手,有现代李清照之雅号,真我则擅赋诗。当时永安购买宣纸很困难,我好不容易“利用职权”,从朋友处“抢”得一小张,请他夫妇“惠赐墨宝”,俊人女士题的是一阕“金菊对芙蓉”,原词如次:
金菊对芙蓉
予于八一三前夕,从白下匆匆携儿女回闽,以次女随嫂氏寄居鮀江,真我则偕同僚由湘鄂入蜀。
二年之间,六易居处,梦魂一缕,三地情牵,追念松岗景物,辄不知涕泗之何从也!
雨易衣裘,六移羁旅,浮萍断梗堪怜。叹盈襟尘土,遍地腥膻,干戈阻绝空相念。怕倚楼、烟水连天。蜀州闽粤,一家骨肉,三处山川。——白下遥望凄然,想松岗村上,矮屋篱边。有鸡冠千朵,红紫争妍。牙签玉轴书兼画,怪无端,容易抛捐。归程何日,梦犹没据,人未酣眠。
真我则以咏漳州景物之七绝一首书赠,诗曰:
垂柳鸣蝉芳草路,断桥斜日晚风时,悬知消夏溪船上,定脍鲈鱼噉荔枝。
甲申仲夏,时哲兄将去燕城赴芗江,觅纸索题,率书二十八字归之。值兹荔熟鲈肥,不知漳南故人,尚有此佳兴否耶?
诗后“燕城”即永安,“芗江”即漳州。“觅纸索题”写当时求购宣纸之不可得也。“甲申”正是“民国卅三年”。而路世坤,却是“卅三年冬”或“卅四年春”才到永安的。
不但如此,据后来获知的路世坤最初在刑迫下,编了“文教小组”的空中楼阁名称。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等,便逼迫姚勇来“供认”在永安跟蒋海溶、沈嫄璋、李世杰等参加什么“共匪组织”?其后也照样勒迫蒋海溶,(沈嫄璋就是因为不堪被刑迫而又不甘承认,才“以死表明心迹”的。)沈之岳调查局这种“盛世才模式”的侦讯方法,逼得姚勇来、蒋海溶只好胡猜乱臆,“创作”出各式各样的名称来,就像我捏造“在南安开什么会议”的名称一般。因此,路世坤说它是“中央日报文教小组”是“匪党外围组织”。姚勇来则说是“永安新闻小组”,被狱吏“纠正”后,又说是“文化小组”,是“匪党组织”。蒋海溶却说是“社会教育小组”,是隶属“匪党福建省委”的“文化统战组织”。如是云云,一个“组织”而有四个名称!虽然最后经过调查员们把它“统一”起来,改称为“中央日报文教小组”,也叫做“永安文教小组”,可是各人的“自白书”原稿,还保存着四个名称“移送法办”的。
后来知道,被刑迫得最惨的,是姚勇来、蒋海溶,他们比路世坤所吃的苦头更多而残酷。因此,姚勇来不但得顺应小狱吏的提示,自诬“卅三年我受‘林匪其润’指示,接受蒋海溶领导。”而且还屈招“利用中央日报副刊,转载‘大公报’、‘新华日报’为匪宣传文字。”又捏编道:“当时李世杰还写了一篇‘挂羊头,卖狗肉’杂文,刊登于中央副刊,以攻讦省社会处”云云。(事实上,姚勇来早于民国卅三年春,已经调至资料室任编译,副刊编辑换了俞棘,就是后来李荆蓀冤案中的“立功”者。姚那时怎能在副刊上刊登什么文字呢?)
蒋海溶不认识“林匪其润”其人,无从攀亲引戚拉关系,就编说,他是受“林匪涵宽指示”而组织什么“小组”的。
我之所以絮絮叨叨,把蒋、姚、路这项支离矛盾的“自白”,不厌其详地写出来,是要让读者知道,在沈之岳模式的刑求淫威下,应付“盛世才样板”的严厉究问,是何等艰难痛苦的悲惨事!蒋海溶,岂止捏编这些“警幻仙境”一般的谎话,他还把当年在中央日报所写的几篇“短评”,自己曲解做“为匪从事文化统战宣传的文字”哩!
读者先生!别人胡编乱造以自诬,也还罢了。蒋海溶是法律专家,是“司法行政部调查局组织条例”执笔人,是调查局第三(侦防)处老处长,“惩治叛乱条例”二条一,他最熟悉。他不会不知道,自认“共匪”的罪之后果是要送命的。他既不是三尺儿童,浑不懂事;又不是心神丧失,有精神病的疯子。当然也绝不可能在痛饮千杯,酩酊大醉之中,把编织假自白当做“好玩”的把戏而写的!那么,我要问:——
没有强横暴力的胁迫,他会这样自诬吗?
没有沈之岳的授意,小狱吏敢对他如此放肆逞凶吗?
第二十二节——善善而不能行,恶恶而不能去
——蒋经国说,把人屈打成招,要断子孙的!
蒋海溶是民国十六(一九二七)年加入国民党的,他的“党龄”比之蒋经国、沈之岳,应是“资深”了十年以上。他自诬于民国十七(一九二八)年加入共产党,如若把它当做真话算,他的“匪龄”应该略逊于蒋经国,却比沈之岳“资深”多了。他的一位律师,在军事法庭上幽默地说:照蒋海溶两个党“入党年份”看来,如果认定两者都属“实在”,那他应该是“国民党份子渗入共党”,而不是“匪党份子渗入国民党!”因为他“参加匪党”时,已经具有国民党身分了也!
蒋海溶在酷刑下屈招“领导”我们几个人为“匪”,除“文教小组”外,另一条“罪”是:——
民国卅八(一九四九)年来台后,应姚勇来之请,“幕后领导”姚主持的“新闻工作委员会”,这个“会”,姚勇来告诉蒋海溶,是隶属于“共匪对台工作委员会”。(请读者记住这名称。)——这个“新闻工作委员会”,在蒋、姚、路三位难友“自白”中,又有“新闻工作小组”、“新闻小组”、“新闻文化研究会”等,一共四个不同的名称。
捏编此项假自白的第一人,是李世杰。我在不堪熬忍那无休止的苦楚,又无法求死之下,我诬服了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提示的要点而杜撰曰:——
民国卅八(一九四九)年,厦门“童匪晴岚”所领导的“闽南文化工作委员会”,将我“移转”给台北姚勇来所领导的“新闻工作委员会”,(没有冠“台北”或什么的,是一个像庄罕般的秃头名称。)姚勇来告诉我,这个“会”的顶头是“匪党福建省统一战线工作部”。(请读者先生对照前段姚勇来的话,说的“匪党对台工作委员会”名称!这个“新闻工作委员会”,竟有两个娘,两个上级单位,岂非怪事!)
我捏编时,坚拒把蒋海溶拖下海。可是,姚勇来、路世坤不堪刑迫,终不得不拉了蒋海溶一把!沈嫄璋却因为“有许多事情”她“实在没有做,只好以死来表明心迹”了!
那么,请看看我们几个人的“自白”,是如何的互相枘凿吧!
李世杰杜撰曰:——
那个“会”由姚勇来当“书记”,参加者有沈嫄璋、路世坤、黄丽飞、黄毅辛;最后加上李世杰。(这些人物,都是遵照沈之岳钦定名单,小狱吏明示暗示而列出的。只有蒋海溶一名,我没有照列。以此深深获罪于沈大官人也!)
姚勇来说:——
那是民国卅五(一九四六)年,中央社记者“郑匪文蔚”离台前指示他(姚)组织的,到民国卅七年“组成”。(一个寥寥三、四人的“会”,竟要费两年时间才能组成!)民国卅八年,蒋海溶来台,姚找到蒋,说是有这么一个“匪党组织”,不知如何做法,所以请蒋海溶“幕后领导”云云。(读者先生:“民国卅五、卅七年,大陆上那个“匪党”,已经有了“对台工作委员会”了吗?若然,共产党真神算也!)
路世坤说:——
我(路)参加的那个“新闻工作小组”,据姚勇来说,是民国卅六(一九四七)年,姚奉蒋海溶之命组成的。(世杰曰:民国卅六年,蒋海溶在北京、天津,居然能够遥控台湾的“匪党”组织及活动,奇哉!)
蒋海溶怎么说呢?可怜,在沈之岳调查局小狱吏、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秃驴庄罕、棺材脸刘秉如、勒索前科犯李振国相当“具体”的提示下,他屈打成招道:——
民国卅八年抵台后不久,姚勇来告诉我(蒋):他所主持的一个“匪党新闻小组”,不知该怎样做,要请我蒋海溶“幕后领导”。(倒好像摆个花生摊,请朋友帮忙照顾一样随便!)那个“新闻小组”的组成分子有:姚勇来、沈嫄璋、路世坤、李世杰,“还有两个姓黄的。”(“两个姓黄的”者,黄丽飞、黄毅辛也!海溶根本不认识这两人,当然也不知道卅八年黄丽飞尚在舟山,并未来台,只好如此“遵编”不误!一个“匪党组织的幕后领导人”,只有六个“匪”徒!居然忘记其二,这不是蒋海溶记性太差,实在乃是沈之岳调查局狱吏们太过窝囊的缘故!)
世界上,唯有坐过冤狱,并且惨遭刑虐苦楚而不得不供认生平所绝不曾犯过的“罪”之人,才会觉得:自由是最宝贵的;而“不被枉屈的自由”,更是最宝贵中之更宝贵的!
然而,在这“人间天堂”的台湾,在这“三民主义模范省”的反共复国基地,在这“厉行宪政、民主、法治、保障人权”的宝岛上,长年笼罩于特务、军法独裁极权恐怖统治下的无辜者,无不悲悲惨惨地丧失了他们“不被枉屈的自由”!沈之岳,这个台湾的贝里亚,实在不能辞其咎!
我曾说过:昔年国防会议副秘书长蒋经国先生,曾在“民国四十七年国家安全工作会议”席上,厉声斥责特务们。其中有两段话,他说:——
一个人,二十岁读了一本共产党的书,到他四十岁了,却把他抓来办罪!
各位啊,我们中国古人说的:把人家屈打成招,是要断子绝孙的呀!
沈之岳并不怕断子绝孙!
写到这里,不禁想起一段历史故事:
昔者齐桓公出游于野,见亡国故城郭氏之墟,问于野人曰:“是何为墟?”野人曰:“是为郭氏之墟。”桓公曰:“郭氏者,曷为墟?”野人曰:“郭氏者,善善而恶恶。”桓公曰:“善善而恶恶,人之善行也。其所以为墟者,何也?”野人曰:“善善而不能行,恶恶而不能去,是以为墟也!”(汉·刘向:“新序”,杂事四。)
“善善而不能行,恶恶而不能去!”台湾的贝里亚,今且高踞“国策顾问”尊位,形同太傅。为国民党着想,为蒋主席、蒋总统经国先生着想,亦堪悲也!
第二十三节——刑求逼供四大法宝——肉体的、精神的、人格的、心理的摧残
任何线民的一件假情报,任何被捕者在刑迫下的一句妄诞供词,在沈之岳调查局第三处众小调查员们心目中,都是“事实”,都是“真理”,都是被视为至宝,都是“不准狡辩”的“铁证”。譬如王五诬供:“一九三六年在南京,跟钱二参加共产党。”调查员便抓了钱二,逼问:“几时参加什么叛乱组织?”在打骂迫辱、疲劳轰炸之下,钱二熬不住了,只好自诬道:“一九三八年在武汉跟张三参加共青团。”时间、地点、组织名称都不对,当然再拷打,或加提示具体情节,逼迫钱二供述得跟王五的供词“互证相符”,但钱二原初供承在武汉参加共青团那一段罪名,调查员还是“要”的,删不掉了。至于张三,照样要入狱另编一套的。万一钱二死不屈招,也不妨事;反正单凭王五的供词,还怕它警总敢不遵命判他钱二死罪!可是,王五假自白的内容,却不让他钱二在调查局黑牢里获知,以防止他“提出狡辩”!
前面所说沈之岳调查局诬我参加“民先队”、“文教小组”……固是如此;好多好多莫名其妙的鬼话,也是这样!我被移送警总军法处起诉以后,从律师阅卷所抄录的调查局移送书上,才晓得沈之岳之所以逮捕我的两项“根据”:
(一)民国三十年,李世杰(不是“傑”字,不要排错!)曾因匪嫌而逃亡。
(二)李世杰……等为闽西南匪要。
无中生有,捕风捉影,移花接木,张冠李戴,是沈之岳调查局生产“人造匪谍”凭以构筑制图的四项基本原理。而疲劳讯问、凌辱折磨、恐吓威胁、欺骗利诱、提示逼供,则是它的五种手段。其迫害的领域,则涵盖肉体的、精神的、人格的、心理的伤害:——
一、肉体的迫害:包括拳殴、脚踢、棍打、棒击。掀翻于地上而用坚硬皮鞋猛踩腰部脊椎骨。罚做各种体力所不能支持的动作,像:跪在坚硬的水泥地上。跪原子笔。拶指头。两腿半分弯而两臂高举。距离墙壁两三尺站立而头部顶在墙上,再加双手插腰。吃咸度极高的饭或其他食物而不给水喝。病发时不给药物……等等。这些算是最“轻者”的刑罚,但已痛苦不堪了。更厉害的如赤身露体坐冰块,或坐在开敞的电气冰箱门外,(像余振邦。)坐老虎凳,(像范子文案的陈石奇。)由口腔、鼻孔或肛门灌辣椒水,(像湖南帮的周金声。)针刺指缝、拔掉脚趾甲、铁锤敲脑袋,(像“惠安案”即“军统案”的林颂和及王沧江。)手脚缚紧高吊屋梁上(像“惠安案”即“军统案”的王伟珍),踩地杠(像周金声。)电刑。一手抓紧头发,一手握拳猛击左右太阳穴(像王伟珍。)……等等。(我算是很“幸运”,只挨了那几样比较“轻省”的体刑,但是,已经觉得是惨绝人寰了!)
二、精神的损耗:损耗政治犯的精神,第一件最简易的办法,是使用几句“劝人悔悟”、“坦白、交心”的话,一天六七个人来轮番游说,一句无聊话说上十百遍,重复再重复,唠唠叨叨,喋喋不休,让听的人,烦腻到无法忍受,这套办法是“预备”工作,接下来的主力战是,剥夺你的睡眠、休息的权利,不论是整天整夜彻头彻尾的不眠不休的疲劳轰炸,抑是长年累月的把每天不到六小时的“休息时间”,截成七八段的折磨。这种折磨,其实是精神和体力同遭超量的消耗损折,使得遭受迫害的人,终日在迷迷惘惘、恍恍荡荡、昏昏沉沉、战战栗栗状态中,失去一切思考力、判断力,更不用说失去自由意志了!(像“惠安案”即“军统案”的郑祖仁,“湖南帮”的周金声,他们的纪录都是十一个昼夜,范子文是八昼夜。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说,史与为被熬了十二昼夜疲劳讯问的,而王革非则足足熬过十四昼夜。)
三、人格的摧辱:剥夺你的自尊,剥夺你做人的尊严。诸如:毁骂祖宗三代,父母骨头!任何污言秽语,都从小狱吏们的狗嘴中吐了出来!剥光你的衣服,羞辱你的人格。你过去误搭贼船成为国民党狂热份子,它呼喝你是“老共”,是“匪性未改”的“老匪谍”!(范子文和我都受过这些封号的。)用各种灭没人性的侮慢之辞来责骂你,用各种横蛮无理的话语来斥责你。例如:有一次,我说夜里尽做恶梦,要求休息,秃驴庄罕就露出一脸凶相,拍案怒骂:“做什么梦?为什么要做恶梦?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恶梦?”甚至勒令我要“写出来”!又如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每次叫我回房休息时,总要提出一个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大喝一声:“有个某某问题,回去想一想!”(例如说,有一件油印黑函,说路世坤是匪谍,沈之岳包庇他。即其中之一。)有一次,他天未亮就把我叫去谈话,第一句先问:“睡得好不好?”我说:“睡不好。”他便怒骂:“你心里有鬼?要不,为什么会睡不好?”(秃驴庄罕也有一次这样骂的。)第二天,三寸丁谷树皮又问:“睡得好不好?”我不敢说“睡不好”了,就回答道:“还好。”这个武大郎又怒骂起来:“妈的!叫你回去想问题,你倒去睡觉!给你的问题,为什么不想?你到这里是上观光饭店来休息,来睡觉的吗?”像这样,回答睡得好也挨骂,回答睡得不好也挨骂。总之,就是存心给你人格上的侮辱,和心理上的困扰!而这些还是顶“斯文”的。此外,如罚脱光了衣服,伏地爬行学狗吠;以轻佻浮薄的口吻,问“某某,你有几个爸爸?”然后又佯装发怒,骂道:“混账!你不是有十个爸爸吗?”湖南帮难友高志立老先生,就被如此这般“讯问”过。另一位难友朱子超,被脱光了衣服爬在地上,用一条细绳子之一端扎住他的生殖器,一个小调查员在后面牵着,另外一个小调查员则骑在他背上,命令他匍匐驮着走,还要学狗吠。一个二十几岁的小狱吏问范子文:“你跟你老婆晚上在‘搞’的时候,你老婆屄毛有几根?”范子文怯怯地问:“这跟案情有什么关系?”小狱吏凶狠地拍案骂道:“老子就是要测验你对组织忠诚不忠诚!”(我也很“幸运”,只遭受那些比较“斯文”的侮辱!)
四、心理的恫骗:小调查员们除了一天到晚尽用“死”来恫吓威胁以后,有时恫吓,还是和诈骗揉杂交叉运用的。所以恫吓也分为三样模式:一是“纯恫吓”,例如扬言他们准备施使某些新的刑求手段;一是用恫吓作为实施利诱诈欺的辅助手段。第一模式如像秃驴庄罕,他至少有五十次以上恐吓我说:“你再不承认,我就把你带到‘后面’,脱光衣服,吊起来,用塑胶管装水打,就打死了也没有伤痕的!”(我至今还不清楚,那座秘密监狱的“后面”,是什么样的可怖情景呢!)又说:“再不,我们就把你剃了光头,用铁链锁着,罚你坐在圆凳上,廿四小时派人看守着!”(虽是恫吓诈骗,却不能说不可能变成事实的。)第二模式则是扬言它调查局如此办案很“文明”,如果送给保安处、军法处,就更惨,那边打人野蛮多了。例如前头说过,他们骗我说:“卢祖泽、姚勇来都被警总保安处抓了,而且供出你李世杰来了,你再不认,送到保安处去,就必定被打死了!”“邓錡昌已经自首了,混账,叫你立功,你不肯!”(邓錡昌后来被捕枪毙了!他并没有自首。)还说:“就是送到军法处去,军事检察官还不是一阵敲一阵打的!”
至于诈骗,第三模式则是“纯欺骗”,不含恫吓口吻。例如说“政治问题政治解决”,像李式联一再说过:“蒋副秘书长在苏俄,还是国际共产党党员呢!沈局长在延安也当过毛泽东的秘书过,以前的郭副局长(乾辉)是共产党广东局的书记,陈庆斋更是老牌共产党呢?做个共产党,有什么了不起?没关系的,赶快认了好结案!”其次是先骗说:“只要供认参加共产党了,就没事。”等到你在半昏迷状态中,糊里糊涂承认了一项,他们就执为把柄,得寸进尺,步步进逼,继续其恐吓威胁的惯伎:“已经供认的部份,就够判死刑了,现在只有坦白交代清楚,才有救!”如是紧迫钉人,穷追不舍,非逼问到一大堆足以成立二条一唯一死刑的罪名,决不罢手!再次是,三寸丁谷树皮至少几十次对我说:“你赶快认了,给你换个环境,不必关在这里。先回家去,等待局长决定怎样处置。”秃驴庄罕到末后又说:“局里已经呈报总统让你办自新了。剩下这几个问题,赶快写出来好结案!”……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以本节为中心,加上本章各节所记述的,真正十足证明:沈之岳调查局铸造大冤狱的卑劣手段,堪称集古今中外狱吏罪恶之大成!
第二十四节——捏编假自白的规定
——写出狱吏“帮助记忆”的情节、感想和看法
凭着恶毒的用意,加上愚蠢无知的见识,妄加幻想、虚构、捏造、编织,是沈之岳调查局“侦破”一大堆一大捆“匪谍”的看家本领。而对于“侦办”几个老CC、老中统、老国特的纯粹国民党“匪谍”,更是如此!小狱吏们在沈之岳那里学到了一切愚蠢、无知、加上无耻的谫陋识见,对任何事都自以为是,而且自以为很“聪明”地在研编织缀每一个政治犯的每一段为“匪”活动情节。像“惠安案”亦即“军统案”的难友王伟珍,因受到“帮助记忆”而自白“读了阿Q正传、矛盾、子夜、家、春秋等书,所以沾染了共产主义思想毒素”,小调查员也不计较,证明他们并不比王伟珍懂得更多。“湖南帮”周金声,也被指定供认读了阿Q正传、家等书而思想改变的。(据我猜测,小调查员们恐怕只晓得背几本书名,以便帮助别人记忆,那些书的内容,多应是一无所悉的吧!)同样的模式,也应用在我身上。最初是棺材脸刘秉如,指定我要“写出读了什么书才沾染了共产主义思想毒素的”。我一想,很惭愧,读书不多,但所读有“毒素”的书亦不鲜矣!记得一九五一(民国四十)年,蒋介石老总统命我到阳明山革命实践研究院受训时,院方所发的书籍,就有“唯物辩证法”,“唯物史观”这类的书几十本。早年在永安,国民党福建省党部和中央日报资料室,以及来台后,调查局研究委员会等处,“有毒素”的书,真可以说是“处则充栋宇,出则汗牛马。”但这些不能写,因为都是在自诬“加入共产党的年月”以后的事。哪有先做共产党员,然后去“沾染毒素”之理?何况,蒋介石老总统是革命实践研究院院长,他主持的研究院发给这些读物供作研究之用,说是因此“沾染毒素”,老总统岂不先被沈之岳认定犯了“散播毒素”的罪了吗?
那么,如何应付棺材脸刘秉如的追迫呢?老实说,一九三〇年代,除了“矛盾”、“春秋”这两部“毒书”我没有读过以外,(到现在也还没有读过的!)我的确看了不少“有毒素”的书,包括一些苏联作家的著作。但我并不曾从那些书领受到什么“毒素”,自然也不情愿诬认那些书使我“沾染了共产主义思想……。”因此,我捏造了好几本“法海浮书”,(李敖语)什么“怎样做个共产党员”、“怎样做群众运动”、“怎样……”,就是不肯写出斯诺的著作(书名已忘),以及“二万五千里长征”这类书名。黑檀木雕像黄则之,负责在旁监视我写自白,就说:“怎么老是‘怎样做个……’,都是这种书么?”棺材脸刘秉如却说:“你怎么写一个字,想一个字?怎么写得这样缓慢?”(读者先生,捏造“法海浮书”的书名,实在是很苦的呀!不写一个字想一个字,捏造得出来吗?)
棺材脸刘秉如又皱了皱眉头说:“除了这些以外,难道没有别的书了?我问你,难道你没有念过‘大众哲学’、‘辩证法唯物论’这几本书?”
“辩证法唯物论这一类的书,在革命实践研究院和本局(调查局)研究委员会,都看过的。从前没读过,也不知道有‘大众哲学’这本书。”我说。(其实,艾思奇的“大众哲学”,我早于一九三五年就看过了。我不写这本书名,为的是不愿使棺材脸的提示成功!)单就这个问题,一磨又是四五天!
我写这一段,是要说明:沈之岳调查局侦办“共产党、匪谍、叛乱犯”,有其固定的样板,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通是:先逼你供认参加“读书会”,(不过,这一关我幸运没有经过。)再逼你供认参加“共青团”,(自从我的案中推翻了“一九三五年以后尚有共青团”之说以后,才一律改为“读书会”。)然后,替你从共青团“升格”为共产党。接着,回头追述“读了什么书才沾染了共产主义的毒素”。这一来,你“匪谍”的罪名已经奠下“基础”,小狱吏们就像挖山洞一样,步步深钻,死死穷追。最初告诉你“这一段认了”就没有事,很多人都信以为真,也都误以为“认了”参加“读书会”就没事了,或是认了共青团就没事了,或顶多认了参加共产党,就没有事了。(一位难友亲口告诉我道,他被毒打以后,就诬认参加过民先队。但是调查员一定逼他把“民先队”改为“共产党”。那位难友说:“唉,我只好照改,省得挨痛受苦。反正,如果该砍头,认民先队,认共产党,都得把头砍断的。也没什么分别!谁知认了共产党,还没完没了的!”)及至你坠其彀中,为了解脱皮肉和倦怠之苦而诬认一段“基本罪名”之后,小狱吏们就说:“你已经认了这些罪,够判死刑了。现在,你只有一条活路,就是‘坦白’!‘交心’!供认你每到一个地方,参加什么‘匪党组织’,从事什么活动。”(没有活动,怎能铸成二条一唯一死刑的罪呢?每枪毙一个人就有三十万元破案奖金的钞票如何取得呢?)不但如此,还得“有贡献”,什么贡献?就是要咬出一些“在台湾的人”,好让他们继续一大捆一大捆地捉将官里去,才能“救活你自己”。而所捏编的“组织名称”及人物,往往还得由小酷吏们指定的。譬如国民党中央于抗战初期命令各省县市党部成立“抗敌后援会”,沈之岳的众伙计就一定要你供认那是“匪党的组织”;一切抗日念头,抗日活动,扫数是“共产党的叛国行为”!人物呢?你能胡乱诬攀十个八个让他们去撒网兜捕,固是解脱一时惨苦的“办法”;但有时也不完全灵验。因为,有些小狱吏们指定的人名,(像他们逼迫我诬供与谢东闵、刘启光有“匪党组织关系”,以及所有“我与……”的题目。)每一个名,或无从攀供,不忍诬枉,就准有苦头吃。为什么?因为这表示“你这个老共,对领袖、对党国的仇恨还是很深的。”
岂仅如此!秃驴庄罕还厚颜无耻地明言:
“我告诉你!写自白的方法,对所参加的组织,所知道的‘匪党’份子,不说也是死,少说也是死!只有统统说出来,甚至多说了,才有救。”
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同样不要脸地说:
“你会写文章,却不懂得写自白。我告诉你:写自白,除了自己所‘知道’的以外,总要依照我们‘帮助’你‘记忆’的写出来。不但要写出具体的情节,还要对某些大一点的情节,写出你的感想,你的看法。如果一时候写不出感想和看法,我们可以‘帮助’你的!如果不这样‘坦白’,不写感想和看法,就是‘交心’不彻底,就一定要判死罪的。你看,某某人自白如此如此写法,多么‘漂亮’!你也要学他的样子!”又说:
“蒋纬国有个部下被抓了,就是说得少了,‘交心’不彻底,后来被枪毙了。连蒋纬国也救不了他!你还没有蒋纬国做靠山哩,不听我的话,准定是死!”
死!死!死!死!死!死!在无尽止的毒刑磨折下,再让你一天到晚听到的,尽是一片“死!死!死!”的吠叫声!黑狱的阴影、搒掠拷打的阴影、死亡的阴影,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地笼罩着你,在损耗你的精神一事上,沈之岳调查局占尽了不准你反抗自卫的胜利,——最懦怯卑鄙而无耻的胜利!
第二十五节——怕死?懦怯?为谁而死啊?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求免凌迟也无望!
读者先生看到这里,一定惊讶于我何故如此“怕死”,何故如此“懦怯”?也必定骇异于我为何要甘心一连串自诬了三十年的“匪龄”,为何不能咬紧牙关、忍受痛苦;难道我相信沈之岳调查局真的敢把我弄死在黑牢中吗?
在当时,被秘密幽禁于那座地下监狱里,除狱吏、禁子外,长年累月不见一人,与社会完全隔绝,而且日以继夜地在挨打受辱、疲劳讯问情况下,思考力、判断力已经丧失净尽了!因此,我相信:——
沈之岳敢!调查局敢!敢把我弄死于黑牢中!
一九六六年沈源璋死在调查局黑牢的侦讯室里,一九七八年,阮成章调查局继承沈之岳遗志,从火烧岛把蒋海溶提到警总军法看守所去弄死,以及我出狱后获知,“惠安案”亦即“军统案”的陈升阶被刑死在沈之岳的黑牢中。——这三条命,都证明了我当年的“相信”,绝不是杞人忧天,绝不是庸人自扰,绝不是以过份的疑心来看沈之岳调查局。
我常常觉得:我纵使不惮以最大恶意来猜想沈之岳调查局的奸恶,但它的奸恶往往还比我所猜想的更奸更恶万倍!
问我何故如此“怕死”?我在调查局黑牢中,一度企图自杀被发现,证明我并非“怕死”之辈!我在军法牢中,至少听见二十个以上被沈之岳调查局幽囚过的难友说,他们当时都有自杀的念头及行动,只是都不如愿。沈之岳调查局的监牢哲学是:不给政治犯“那么便宜的死”,不让他自杀;但要一个人死时,它有“畏罪自杀”四字咒语为护符。——不信,请问蒋经国副秘书长及国家安全局,为何不追究沈源璋、蒋海溶、陈升阶等之横死狱中刑责谁属?
胡虚一先生在“回忆狱中外省籍‘匪谍’和‘反共义士’的感叹”文中,有一段记述他在黑狱里向一位余学文难友的质疑,曰:——
“余先生,他们即使用电刑逼你招供,倘若你拼去一死,就是拒绝自诬,难道他们真敢用电刑把你刑求致死吗?”余即答我:“胡先生,你是‘事非经过不知难呀’!我受电刑后便想,自诬是‘共产党’,顶多处死被枪毙;如不自诬,像如此刑逼下去,身体受不了,也会死掉。横直都活不了,不如暂避身体多受刑逼之苦。倘若自诬之后竟不死,也许他日还有一线鸣冤辩诬的机会。”当时囚房难友,对余君的这番答话,除咸摇头叹息后,也有人附和其说;还有几位且认像调查局那种有如明朝宦官掌权的“厂卫”特务衙门;向有生杀大权,刑求逼供拷打“人犯”致死的情形发生,似无什么稀罕。他们把人弄死了,往上一报,所谓“畏罪自杀”,也就搪塞应付过去了。
这位余学文难友,真是说透了遭受过惨痛非刑者的心声。路温舒曰:“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人一坐了沈之岳的牢,实在都是不堪荼毒而“思死”者多,情愿忍受痛楚而“怕死”者少。但有两个问题:
一、当一个人决心求死时,狱吏们容允他死吗?要死的人,并没有“自主”之权!不死,又能免于精神、肉体无尽的痛楚吗?
二、当求死不能时,难免也就回头一想:为谁而死?为何而死?我是真的为“共产党”而死吗?
我并不认为一个人去当共产党员,便是他人格上有什么失德败行。古语说:“士各有志。”假使他信仰共产主义,身为共产党人,甚至真的到台湾来当间谍而被捕,被杀,就他为信仰而死的精神说,也算是求仁得仁,死而无恨!国民党人如潜入大陆工作而被害,亦复如此。可是,逼迫一个半生为国民党、为他蒋家天下卖命的人,屈招为“共产党、叛乱犯、匪谍!”终于负此罪名而死,其谁能甘?譬如当年华国锋逮捕了江青,说她是“国特”;假使江青竟真以“国特”罪名被枪决了,她会死得瞑目吗?换过来说,蒋经国如果以“共产党”的罪名,枪决他底下那些“反共死硬派”的元老,他们又会死得瞑目吗?中国读书人自古重“士节”,士节不可不勉励,所以我生平最看不起国民党间谍被共产党抓去而投降,或是共产党被国民党抓了而“自新”的人!
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做一辈子共产党而终负“国特”罪名而死,与做一辈子国民党而终负“匪谍”之名而死,都比鸿毛尤轻,尤不值钱!一位“湖南帮”难友说:他的父兄在家乡为国民党而死,国民党不领情。他为反共而追随国民党来台,如果背负“共产党”之名而死,共产党也不领情!那他一家人,究竟为谁而死呢?
司马迁又说:“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
坐沈之岳调查局的牢,除“腐刑”以外,几乎每样的“辱”都纷至沓来,循环重覆加身。古人曰:“士可杀而不可辱!”但共产党出身的沈之岳,在杀人之前,必定先施行一切的辱;既不能立死,又深感忍辱受苦以保命之无望,则不像那位余学文难友所盘算者尠矣!
我在“由胡虚一先生一篇大作联想起一些问题”一文中,有一段从余学文难友的悲痛语而引发的话,如下:——
我要诚恳地呼吁任何一位没有坐过冤狱、受过刑求的女士先生们:切切不要批评责备这些被屈打成招而自诬的囚徒为“懦弱”,更不要攻击斥骂任何一位在刑迫下诬供他人的囚徒为“可恨”!中国有句古话说:“慷慨就死易,从容赴义难。”这还是指一个人、一个志士,为了他所尊奉信仰的崇高理想而甘心以身殉之者而言,像林觉民在绝命书中说的那样志节。然而,要一个人为自己甘心奉献生命的理想“慷慨就死”,例如在“杀呀!冲呀!”喊叫连天之际,冲锋陷阵,奋不顾身,终于战死沙场,血染黄埃,还算容易。如果要他在没有争战高潮情况下,平平静静地、从从容容地等待杀头或枪毙,可就“难”了。(我想在此补充一句:如果要他长年累月熬受像凌迟寸剐的痛楚而求死不得,则更难上加难!)此所以那位不惜让永乐皇帝“灭十族”的方孝孺,以及在满清人法场上遇害的吾闽黄道周先生,倍受后世赞扬的原因。(黄先生临刑前,看见一个同时要处斩的学生,面无血色,就问:“惧乎?”他的学生点点头,没有回答。黄先生含笑安慰他说:“忍一刻即千秋矣!”)但是,黄道周先生是等待“喀嚓”一声,头颅落地,就完了的。他并不是在日以继夜的煎熬痛楚中挣扎。即使如此,我们总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像黄道周先生。至于要像方孝孺先生那样的惨死,就更难了!何况,方孝孺是心甘情愿地为他所矢忠的建文帝而牺牲,黄道周先生是心甘情愿地为已亡的明朝皇室而捐躯舍命全节,无论人们同意不同意他们的就死,他们总算是为自己所抱持的理想而殉身,也自认为“死而无憾”的。古今中外,志士仁人,怀此殉道精神而含笑就戮的,何止万千!也就不算“冤屈”了。可是,当一个人在非刑逼迫下,不得不供认“犯了”他生平所恨恶而绝不曾犯过的“罪”时,那种内心的痛苦,是局外人所无法了解、体味的。譬如你生平最恨恶强奸行为,现在,在严刑迫供下,要你自诬招认是“强奸良家妇女的淫贼”,你心里所感受的,将是如何的悲痛?要你承担“淫贼”之“罪名”,先受刑求之凌迟,再去杀头,你甘心么?你情愿么?又譬如你是一位天天散发余财济助贫病穷困者、数十年不辍的善士,如今在严酷刑迫下,要你承认是一个“窃盗”;虽然“窃盗”罪不至死,你甘心么?你情愿么?
可是,任凭你千种不甘心,万般不情愿,在棰楚搒掠之下,也不得不屈打成招!为什么?因为你的身体是血肉的,条条神经都是有感觉的,鞭子拳头打在身上会觉得疼痛难忍的。因此,你就不得不“舍痛苦而受恶名”,招认了你所没有犯过、而且也是你认为最可耻的“罪名”了!
这些话,应该足以解除读者先生之疑惑了。因为遭受惨无人道的毒刑而自诬诬人,不是“怕死”,不是“懦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血肉之躯,不得不尔也!
第五章——“官无起色奴多叛!”
第一节——骆萍踪是怎样的一个人?
——沈之岳调查局用尽惨刑迫我诬攀他
沈之岳调查局对我的迫供,使用暴力毒刑之不足,还要加上许多令人无法忍受的“提示”。亦即:提名指姓,限定你非诬供这个人是“共产党”不可。那一班世界上最低能的窝囊货(小调查员们),他们奉沈之岳之命,要来侦办所谓“共产党、匪谍、叛乱犯!”尤其是要侦办调查局现任高级人员,跟“中统局”有数十年组织关系,像蒋海溶、李世杰,这样的人,而他们竟然对中共的历史(所谓“匪情”),蠢若猪猡,对于被“侦办”者,以及他们黑名单中预定要逼迫我们诬服攀供的人物之历史,则笨如死狗!丝毫不肯稍稍调查一下,研究一下。他们个个耳聋眼瞎,脑死心丧。例如前文所说的,秃驴庄罕竟然丧心病狂地,逼迫我要诬攀前中统局福建省调统室主任赖文清,国民党福建省党部委员螘硕,军统系国代卢祖泽,以及另外好几位在台的福建省籍立法委员等。(在中统历史中,赖文清实是沈之岳、庄罕等的祖爷爷辈份的!)现在,我要再举出四个例子来说明。这些例子,假使不是沈之岳的喽啰们,连去查查现有档案的“常识”都缺乏,便是他们明知不是那么一回事,却蓄意存心要加害他们百分之百确定是无辜的其他人;蓄意存心要诬枉加害“跟李世杰认识、交厚、友好,”而且始终忠于国民党和中统局的人士!(这些人士绝不像我李世杰,因为他们和沈之岳根本无仇无怨,对调查局却是有恩有功!)
第一位我要极其沉痛地向社会大众控诉的,是为我的第三义兄:
骆萍踪!
骆萍踪先生与我有金兰之盟,他是在惠安生长的惠安人,不像我是厦门生长的“惠安人”。他自昔家道殷富,除在福建工商界享有盛誉以外,他又凭他在社会上的声望,支持他的次弟骆欣荣(细心)经商而成大富。萍踪兄性喜从事教育及各种慈善事业,是一个旧小说中那种“仗义疏财,乐善好施”的员外型人物,资助穷困的人,向无吝色,因为是国民党老党员,自然也参加国民党党政和各种社团组织的活动。但他从不做“官”,(不做坐办公室的官。)只是为这些活动出钱出力,当傻瓜。
说到他重视教育及慈善事业,当年闽南(尤其是惠安)很多私立小学,经费短绌,常常向外募捐。无论谁找到萍踪兄,都能得到他的捐助,从不空手回去。这些都不过是小焉者的事。
抗日战争以前,萍踪兄就举家迁居龙溪县石码镇。他弟弟欣荣则在厦门经商。石码是漳州(龙溪)到厦门的水陆交通孔道,地方比县城小,商业却比县城繁盛而热闹,一度曾经划为直属省府的“特种区署”,其行政地位略次于“县”而与县平行。泉州五县(晋江、南安、惠安、同安、安溪。)的人,移居石码的很多。萍踪兄遂倡组“泉州同乡会”,筹募资金,建筑了一座“泉州会馆”;会馆内除办公室及职员宿舍(单身及眷属)等,并设客房数间,让来往的任何泉州籍客商免费住宿,不必去住旅社。每逢一年三节,特别是农历年关;他就发动同乡募捐,醵资购米,以现金和食米,散发给贫寒同乡为度节(度岁)金。当时国民经济衰蔽不振,穷人很多,这种善举,对三餐不继的升斗小民,嘉惠之大,是今天这个富足的社会所难以想像的。
他在石码的第二件善举,是号召同乡中殷实商户,创办一所“锦江小学”。这所学校,对于泉州各县同乡的子弟入学,凡是口头说一声是“家境清寒”的,不需任何证明文件,一律学费全免。萍踪兄的“哲学”是:凡自认家境清寒的人,必然非假;要人家取什么证明文件,岂不是损害人家的自尊心!——他被选为学校的董事长,因为他出钱最多。
萍踪兄迁居石码不久,就参加了国民党“中统局”福建省调统室,成为那个“党的核心组织”的高级关系。在地方上,他是漳泉各县的“闻人”。一九四二(民国卅一)年,他还自己出资,组织了一个“青白篮球队”,自任领队,远征战时省会永安,击败所有应战球队,获得全胜,载誉而归的。一九四四年,他因漳州“中央日报”事,变成“三骗子”之魁首,被商界友人戏称他为“拿钱买贼做”的,事见本书第三章第十三节末段,这里不再重复。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寇无条件投降,九月,黄天爵市长入厦受降。萍踪兄也和许多人一样,举家迁厦。
第二节——办学·赈贫·解纷·息讼
——募款四处购药·急救故乡鼠疫灾难。
在这里,必须穿插叙述一件他弟弟的事。
萍踪兄的弟弟欣荣,原在厦门经商,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寇攻陷厦门,欣荣没有逃出。他本来是一个纯粹商人,原也相安无事。不料萍踪兄在漳州参加中统局组织,(社会上都知道他是“CC”的人。)占据厦门的日本鬼子也知道了,就怀疑欣荣也是“重庆份子”;大约是一九四五年春夏之交,日本“军部”把他逮捕了,挨了很惨的毒打之后,已经决定要宰掉他。侥天之幸,“枪毙”尚未执行,东京已宣布投降,欣荣检得一命回家!
那时,漳州中央日报已经迁至厦门出版,我便因萍踪兄的介绍,认识了他那死里逃生的弟弟欣荣。
萍踪兄到了厦门,他经营的几项商业,其同业公会都推选他当理事长。为的是:那时候商人常常遭受法院或警察局、税捐处的气,他当理事长,敢于向那些机关奋力抗争。他也顺理成章地当选了市商会常务理事。
厦门战前有个“惠安公会”,那时候,惠安同乡力谋恢复组织活动,依国民党法令,改称“厦门市惠安同乡会”。萍踪兄被同乡们“劝进”、“拥立”而当选理事长。他重演在石码的“故技”,筹款创办了一所“螺阳小学”,萍踪兄不用说又被同乡们推为董事长了。(惠安县城在螺山之阳,所以惠安别号螺阳。)厦门市的惠安人极其众多,凡惠安人子弟入学者,学费一律减半;自称贫寒者,照样学费全免。(螺阳小学,我还是董事兼校长的。但同乡们只是要用我的名来撑场面,实际上日常校务是由教导主任负责的。)惠安同乡会不但年年节节有“度岁金”和食米发放贫寒同乡;而且遇到同乡中有冲突纠纷甚至互殴伤害者,多不找警局法院,而诉之于同乡会评断是非,和平解决,免于涉讼。
但最感人的一件事是:一九四六(民国卅五)年,故乡惠安突然鼠疫流行,当时刚在战后,县府财政困难,卫生院治疗及预防药物两告缺乏,患者每日死亡枕籍,惨况惊人。萍踪兄为此,紧急召集同乡会理监事会,一面向殷实同乡捐募巨款,再派专人分赴上海、香港,购买大量预防鼠疫疫苗、治疗鼠疫药品以及消毒药水,十万火急地运回惠安,交由县政府卫生院分发到各疫区去济急。同时,又以“惠安同乡会”名义,紧急函电东南亚各地,特别是惠安籍华侨特别众多的马尼拉、星加坡、吉隆坡、槟榔屿、仰光、巴达维亚(今之雅加达),呼吁当地惠安同乡急募巨款,并尽可能就当地或最附近地区,购买药物,星夜派人赶运同乡救灾。这些募款手续及函电,萍踪兄都拉我捉刀执笔,故我知之甚详。由于萍踪兄声望孚隆,各属同乡,反应热烈而迅速,那一次,堪说活人无数,故乡惠安鼠疫蔓延之患,终于受到遏止以至于消灭。
有一次,惠安陈姓、张姓两乡,为了猎杀一头老虎,(惠安老虎很多。)彼此互争为己所有,几至械斗。乡镇公所以至于县政府派员双方劝说,都无结果,甚至想派地方武力之自卫队去强制息争,也不济事。眼见开火在即,不知道要死伤多少人命了。地方人士陈巽等,特地专程赶到厦门,请萍踪兄同去当“公亲”,(调解人。)才免于一场流血惨剧。
我写下这些往事,并不是要为萍踪兄“立传”,而是要让读者先生知道,这样的骆萍踪兄,竟亦成为沈之岳调查局“必欲得之而甘心”的黑名单中人物,几乎被变造为“匪嫌”;他那时跟“监狱”相距差不多只有百万之一公分的距离!详情待我继续叙述下去。
第三节——他为调查局南迁人员筹膳宿
——共产党说他是战犯,沈之岳说他是匪谍
必须说明:骆萍踪兄担任很多社团的负责人,以及身为“中统”高级关系,他除了办同乡会、办学校以外,更常常为一般民间慈善机构而出名募捐,如孤儿院、养老院,以及一些私立学校。(当时福建各县,很多私立学校,经费支绌,常常向外募捐的。)所以要拉萍踪兄出面者,是因为他名望好、信誉好。虽然为了出钱资助漳州中央日报创刊,被“闽南新报”大骂为“骗子”者好几个月,全福建社会却相信他这个“骗子”绝不会骗钱,或说都相信他这个“骗子”绝不会骗人。而他向人募捐,也不是“咒诅给别人死”,不是“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总是等待捐款人在募捐薄上每行写满认捐数目,并且预留着第一页第一行空白等待他时,他才填下比最高捐款额更高的乐捐数字。尤其令人可敬的,募捐薄上从来没有“骆萍踪”捐的一文钱,总是写着“骆黄根娘乐捐……”字样。骆黄根娘者,萍踪兄的老母亲骆太夫人也。萍踪兄事母至孝,而他自己出钱出力,又不求显扬己名,所以任何捐款,都用他母亲的名义,特别是关于慈善救济一类的捐献,求为其母亲多积阴德以祈福也。
萍踪兄做“公亲”,当调解人,很有一套本事。自石码到厦门,到故乡惠安,不论是同乡间、同业间的纠纷,或同乡、同业(同业公会会员)跟“外人”的冲突,小至家庭勃溪,大至斗殴伤害,以至于两姓械斗,财产争执,地方人士莫不请他出任鲁仲连。他对争执的双方(或说两造),以及对他的部属和晚辈之有过夫者,有一种循循善诱、谆谆启导的耐心,温雅而有仁恕,使对方如炙春风,咸服其仲裁而无怨。所谓“不言而饮人以和,与人并立而与人化”是也。
因为在东南亚各国华侨社会中,他享有极佳的清誉;又是福建工商界一巨子,他先后由国民党提名,当选福建省商会联合会常务理事及全国商会联合会理事。一九四七年大陆各省选举国代立监委时,萍踪兄原在进行竞选商业团体国代的,(他若竞选,必定当选无疑,这是全福建人都相信的。)不料一切部署完备后,投票前一个星期左右,突然接到国民党福建省党部主任委员陈联芬的电报,命令他放弃竞选,以退让给友党;电报中并且要他立即分电各县市商会声明退出。当时也不曾料到,这一放弃,竟是放弃掉一个“终身国代”的,惜哉!
一九四九(民国卅八)年上半年,国民党政府从南京垮下来,搬到广州去。有一段很令“中统局”的人万分感激的事,发生在厦门:——
调查局有几批人员,经过厦门,候船前往广州。在兵荒马乱之中,许多学校,社团办公处所,都被军队占住了。这批调查局官员,除一部份住在市党部以外,还有许多人没有房子住。萍踪兄是中统高级关系人士,又是“有办法”的人,他不但在厦门市区及隔海的鼓浪屿(战前的公共租界),找到几幢洋房,借给一些调查局高中级职员暂住;而且因为南京汇款一时接济不及,连一日三餐都难以为计了。萍踪兄这时自告奋勇,自掏腰包,“慷慨输将”,以济他们燃眉之急。这件事,当时的季源溥局长,曾在厦门亲自听取部属报告的。来台后一度出任第一处处长的朱凌云氏,则是身受其惠的人。特别要说明的,萍踪兄这样做,完全是出于一股对国民党“中统”系的热诚,并不是“有所企图”。他来台后,和季源溥、朱凌云二先生都时有往还,却绝无所求。不像一般社会风尚,拿钱“交官结鬼”,而肚子里另外藏有一个算盘的。
在福建时,省主席刘建绪聘请他为省府顾问。到台湾后,由于他在东南亚华侨社会具有深厚的影响力,侨务委员会聘请他为专门委员。他每年仅凭“骆萍踪”三字,号召不少福建省籍华侨组团回台:祝寿、劳军(捐款)、庆祝总统就职或就职几周年……。我相信;假使叫沈之岳挟蒋经国副秘书长的权势去号召,半个华侨也不会听他而回台的!
一九四九年八月,萍踪兄举家避难来台。十月,共军攻下厦门。那一年年底,有自厦门“匪”区逃到香港的朋友,传来消息,说是:共产党在厦门中山公园内的“通俗教育社”墙壁上,画了好几十幅大壁画,都是国民党的“战犯”。第一名是国民党福建省党部督导专员(国大代表)黄谦若,也是从前中统局漳厦区调查专员。第二名是市长黄天爵。第三名呢?是:
骆萍踪!
目击者说:那个壁画上的骆萍踪,竟是一个肚皮高高凸出的大胖子。(萍踪兄身材,其实一点也不肥胖、肚皮也不凸起的。)穿着西装革履,戴着呢帽眼镜,(他平时从不戴帽子眼镜的。)两手提着两只没有关好的大皮箱,黄金、美钞大量大量从装得鼓鼓隆隆的箱子里“漏”出来。(“战犯”人数很多,据说敝人李世杰,忝列第十二。无名小卒,不足道也。”)
第四节——众谤雷动·山镇恬然!
——他准备好行李,随时要跟捕快们走
像这样一位骆萍踪先生,沈之岳调查局小调查员,闽奸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居然用尽无数酷刑,威胁逼迫我李世杰,想把这位“战犯”攀来当“匪谍”办,当“功狗”烹。——后来获悉,当秃驴庄罕率领崔桐柱、彭兆庆及另一暴徒到我家搜索抢劫时,劫走了萍踪兄和我的许多书信、合照等,沈大官人就决定要逮捕他当“匪谍”去拷讯。(他那时已患有肾脏病,万一被抓去刑讯,后果不忍想像!)调查局有不少老中统的人,心怀不平,不敢言、不敢怒,却偷偷去通知萍踪兄要“当心”。在国民党特务恐怖统治下,从何处去“当心”起呢?同时,情报局不少人士也听到了风声,他们在福建时,跟萍踪兄虽有“中统”“军统”的“公怨”,却实在毫无“私仇”,而且平时交情都蛮好的。因此,其中也颇有人秉着公道正义之心,向萍踪兄“通风报信”的。这时的骆家,真是“忧心悄悄,慍于群小。”(诗、邶风。)一时阖府草木皆兵,朝不保夕。萍踪兄于闻悉我和蒋海溶等人被捕以后,本就惊异于他毕生所效忠的国民党内,竟然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血腥大整肃。及至听说军统系大将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的高材生沈之岳,也企图抓他这名“战犯”时,萍踪兄自思,恐怕终不能免。他长叹之余,吩咐家人为他准备了一包行李:衣服、被毯、毛巾、浴巾、牙刷、牙膏、香皂,还有药物,(他患肾脏病的内服药。)立定主意,不忧不惧,不愁不虑,无论白天黑夜,只要沈之岳锦衣卫的捕快们一到,立刻拎起包袱,跟他们走,走向深黑无比的牢狱里去!
呜呼!如萍踪兄者,真是李华“丹阳县复练塘颂”说的:
群谤雷动,山镇恬然了!其后,因为福建人中的情报界,包括中统及军统高级人士,以及立、监委员,国大代表,风闻沈之岳要对萍踪兄下毒手的阴谋者日众,渐渐传出震惊、叹息、议论、抨击的声浪,(这在一九六〇年代的台湾,是不可思议的危险事!)加以我李世杰,在百般苦楚刑虐拷打,以及无尽的疲劳讯问及毁骂侮辱之下,誓死不肯咬他一句。沈大官人,这位蒋副秘书长经国先生的心腹爱将,才收敛起他那万丈的冲天气焰,忍“痛”而割“爱”了这名“战犯”!
我这位可敬可爱的萍踪义兄,他和骆三嫂都是基督教浸信会的虔诚教徒,(希望沈之岳的马前卒,不要诬罔他们是帝国主义的走狗,是中央情报局间谍,或说他们是“美共”!)在我长年患难岁月中,萍踪兄天天是岌岌不可终日地处于惊涛骇浪中;他们伉俪二人,仍不忘昕夕虔诚为我及为自己迫切祷告上帝。
耶和华阿!求祢因我的仇敌,凭你的公义引领我,使祢的道路在我面前正直。(诗篇第五篇第八节。)
耶和华按着我的公义报答我,按着我手中的清洁赏赐我。(同右第十八篇第二十节)
当眼前不时幌荡着沈之岳调查局脚镣手铐之阴影的那一段时间,萍踪兄不但不缭悷忧惴,反而是:坚定如磐石,不动如山岳!我应该特别感谢他的,不仅是他被我连累到几乎已走到黑狱的边缘,而一点也不怨怪我,一点也不后悔当年与我结了金兰之盟。打从一九六七年一月,我被移送到那个恶名昭彰的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那个毫无灵魂的沈之岳调查局附庸机构起,直到一九八〇年,他摆脱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撒手而去之日止,萍踪兄且是一直不断地帮助我的爱妻秀燕,暗中想法奔走营救我,其中还曾两度应传到军事法庭,挺身为我作证,坚称“李世杰一向是跟着(国民)党走的”,绝不可能是什么共产党!直到病危之时,他还在试图寻求一位福建籍侨选监委陈烈甫教授的鼎助,希冀帮我求平反的。他又一次失望了,留下一件平生未了的憾事走了!
他也去找“军统系”大将、监察委员陈达元兄,商讨营救我的事。陈达元,就是后来沈之岳也妄想抓他的那一位昔年军统局福建南站总站长。
萍踪兄不能及身看见我从万死一生中历劫归来,对我来说,是无限的哀伤;对他来说,是终生的遗恨!
他似乎一生专干傻瓜事,好心没好报,老是碰着咬吕洞宾的狗。当年在漳州、耗资、出力,捐助给国民党以兴办中央日报,却被骂为“骗子”。后来,在厦门,为调查局撤退人员,奔走营筹,解决膳宿的困难;到头来,却被沈之岳调查局当做“匪嫌”而想逮捕他!这便是国民党“厉行宪政,民主、法治,保障人权”口号下的皇恩仁政!
第五节——李世杰狱中赋诗哭三哥
——肝胆鉴明严絜矩·慈仁为念在痌瘝
一九八〇年三月三日,我尚在火烧岛国防部政治犯炼狱的“丹炉”里煎熬着。当晚,看见前一天中央日报一则消息,报导“侨务委员会专门委员骆萍踪病逝”,我伤恸悲泣,无法抑制。第二天,我挥泪赋诗十首以哭之。这十首诗,侥天之幸,寄出去了。第二年四月,台北市福建同乡会理事长、立法委员黄哲真兄,以之刊登于会刊“福建会讯”第卅一期,并附识一段前文。原诗及哲真兄之“附识”如后:(原题是“哭三哥”,到了要发表时,“福建会讯”才改为“哭萍踪哥”的。)
悼骆萍踪先生
人云“至哀无文”,唯哀而为文者,自足以传,盖其为真为善为美之可读也。本会故理事、兼文教基金会董事骆萍踪先生,治学从商,卓有建树,服务社会,并多贡献,待人接物,众皆称贤,一读李君之作,当可略知一二。余与萍踪交者久而知之深,兹逢忌辰前夕,爰检此诗,交由本刊发表。诚亦“肝胆鉴明严絜矩,慈仁为念在痌瘝,人心都道兄犹活,凉月凄清照暮关”也。
黄哲真附识
哭萍踪哥 时 哲泣作
北雁怆然传讣音,乍闻悲咽竟成瘖;艰难应记薌江事,哀痛惊摧俞子琴。初别还期重聚首,相思此刻最椎心;生刍一束然由唁,独对凄风泪满襟!
一诉离群几断肠,云山遥隔倍凄凉;典型遗世惟高义,风范令人痛大丧。天意原难寻底蕴,吾生何负困桁杨;堪嗟万物成刍狗,百恨无如今日长!
鴒原义重涕沾巾,百痛千哀集一身;海角雁鸿悲失序,羁中魂梦怨无因。蓝桥驿断失灵药,白芍功难回九春;伴我伤情惟杜宇,枝头啼血最酸辛!
丧乱家山几变更,当年恩泽沾群生;心悲民命捐新药,志育英才建二黌。举世丹心乡国事,千秋青史党人名;纵然老共加兄罪,战犯何如走狗烹?
忽然凶耗抵边畿,痛彻肝肠血泪挥;湖海半生恩义重,天人永隔笑音稀。直言足破狐狸胆,国步常悲荆棘非;怅望松楸风里曳,荒台啼鸟影回飞!
比年纷乱苦时流,伤痛何堪死别愁;闭俗几能知尔我,殷忧曾与共绸缪。池塘草碧青峰泣,古道鸟鸣逐客幽;独对寒空凝血泪,断魂归梦满山头!
一夕惊闻归道山,悲风吹面泪潸潸;百年身世斯情苦,万里乾坤别梦还。肝胆鉴明严絜矩,慈仁为念在痌瘝;人心都道兄犹活,凉月凄清照暮关!
鶺鴒原上草离离,野岸风寒画角悲;当跑行程今已尽,应遵真道信无疑。心存纾难情何切,人赖解纷义不辞;谁补终生遗恨事,为兄为我泪双垂!
伤心一别成千年,回首京华倍怆然;我自拖泥兼带水,兄今复活已升天。塞鸿影断流云渺,春草愁生魂梦牵;此夕悲声窗外过,不堪卒听是啼鹃!
乡关遥隔羁魂过,梦里悲兄渡世河;我自偷生深有恨,天乖直道岂无讹?几年想望除三字,一旦闻凶泣九歌;欲向孤鸢诉怨艾,白云苍狗意如何?
第六节——沈之岳抓人抓得疯狂了
——他竟想逮捕“军统”前辈陈达元氏
我之所以不惜用如许的篇幅,来记述骆萍踪兄几乎为我所累而陷身圜土之中,是要让读者先生明白:在国民党特务、军法恐怖统治下,没有公理、没有正义、没有是非、没有法律。政治伦理,社会道德,葬丧净尽,全部宣告破产。它透过沈之岳大官人所表现的忘恩负义、毁尽廉耻的罪恶行为,要谋害谁,就谋害谁,毫无忌惮!以萍踪兄那样对国民党只有奉献,却绝无任何政治欲求的人;以他当年在厦门为调查局撤退人员觅屋出资、营筹膳宿的恩德,沈之岳调查局尚且妄图陷之于“匪谍牢”中,天下再昏庸无道的统治者,再残酷凶悍的暴君,也罕有这样以怨报德、以仇报恩的!
事实上,沈之岳挟蒋经国的威势,君临调查局,他所张开的“匪谍网”,还想兜住更多比萍踪兄在国民党政中地位更高之人士的。我前文所说的赖文清、螘硕,以及几位闽籍立法委员等等,就是最显著的例证。(那些人士,都和萍踪兄一样,被秃驴庄罕开出黑名单强迫我要诬供的!)而,尤其荒谬绝伦的,竟是沈之岳后来企图逮捕监察委员陈达元!
陈达元,福建漳浦人,金陵大学毕业,是“军统局”极其资深的专任官员,戴笠的直属部下。抗战初期,已经是“军统局”闽南总站站长,驻劄漳州;是漳泉两府以至于闽西龙岩等二十余县的特务头子,又是漳属十县三民主义青年团总负责人。他初任南站总站长时,沈之岳恐怕刚进入延安共区不久,还不曾嗅到“军统”人士之脚汗,舐到戴笠之痈痔的哩!
一九四四年,陈达元兼军统局“中美合作所第六特种技术训练班”少将副主任,班主任是戴笠。(中美所训练班设在华安县,福建人都称之为“华安班”,达元兄特务门生可说遍满闽台二省。)一九四七年,当选监察委员,一九六三年起,他连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两任,他的中央委员,还是国民党蒋老总裁提名,不经投票而当选的哩!其后是中央评议委员。一九八一年病逝,国民党还特在他的灵柩上加盖党旗国旗的。
我是一九四四年在漳州认识陈达元的,虽然在“中统”、“军统”立场上不同,彼此间并无私怨。一九五一年,在阳明山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四期,又同期受训。我们这第十四期,有我,有陈达元,还有达元兄的军统小晚辈沈之岳、宋公言(后曾任调查局副局长)等,更妙的,还有他的早年部下路世坤。世坤当过陈达元在漳州任发行人的“闽南新报”总编辑,也是后来沈之岳调查局“城固专案”的“匪谍”!——那时候,达元兄、路世坤、宋公言、沈之岳都住第一宿舍,我则住第二宿舍。路世坤就在那时候,与沈之岳交成莫逆的。(这一点后面尚有下文。)
我和达元兄其后互有往来;我蒙难后,萍踪兄悄悄跑去找他,想请他帮忙。他虽是军统老前辈,又与沈之岳同期受训,却是跟这个军统小晚辈素无往来。为了避嫌,陈达元兄只跟萍踪兄暗中筹谋营救我,并未敢公开声援。可能事为沈之岳所获悉,怀恨在心。后来,那位据传曾为江青提过皮包之军统系人物沈之岳,假藉调查局长的权力,展开对“军统”系人士的血腥大整肃,株连一百二、三十人,其中几近半数是戴笠“特警班”的学生或情报局组织关系。当此时际,沈之岳抓人抓得上瘾了,疯狂了,竟然企图逮捕陈达元兄,逮捕这位在“军统系”里相当于沈之岳父执辈或祖父辈的名人。但是,“军统”资格比沈之岳老了一二辈的人物,所在多有,绝不只陈达元兄一人。即使调查局里那些从情报局转任过来的职员,也不乏陈达元的门生或旧属。因此,风声走漏出去,就有“军统”前辈人士向沈之岳提出警告,要他慎重考虑;如果滥捕的暴行,伤害到陈达元本人,恐怕会引起福建籍“军统”人士的强烈抗议,甚至引发暴动的!(有位“军统系”旧友告诉我:前福州市长,来台后出任国安局主任秘书及东京督导组组长的严蜜峰氏,就曾对沈之岳提出警告的。可惜严氏已失联络,无法向他查证此事。)这位后来以国民党党国旗盖棺的“军统”老将,才幸免于变成沈大官人调查狱里的“匪谍”。达元兄生前事母至孝,此殆天之所以佑之者乎!
还有两位老国民党人士,一在香港,一由香港来台祝寿,滞留在台未返,也被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及秃驴庄罕指为是“共产党”,逼迫我诬攀他们。这两位跟李世杰相识已经二十几年的人士是:——
王连元,前国民党厦门市党部书记长,他也是厦门中华中学校长。
施振华,前中统局金厦区调查专员施振华,他也是战后厦门市厦港区区长。(厦门市战后分为思明、开元、厦港、禾山、鼓浪屿五个区。)
王连元是一九四二(民国三十一)年在永安认识的,那时他是省立音专总务主任,比我年长二十岁左右。他也是福建CC大将陈联芬派系下人物。一九四九年共军攻厦时,逃至香港。沈之岳调查局根本没有本事到香港去动他一根汗毛,却因为在我家中劫掠到几封连元兄给我的信,就由沈之岳“交下这些资料”,嗾使那个闽奸李式联跟秃驴庄罕来刑迫我诬攀他了。
我事后猜想:假使我当时认为王连元不在台湾,就胡乱诬供他“是共产党”,那必定被编织成他是我和大陆“共匪”间之联络桥梁的。从许多难友所遭迫供的案例中,我“领悟”了这一点。最令人莫名其妙的是:闽奸李式联、秃驴庄罕、棺材脸刘秉如,有一天“三司会审”,突然问了一句:
“你怎么会认识施振华?你跟他什么关系?”
连施振华个人的历史也一无所知,又不去查阅调查局人事档案,就如此窝囊地发问,真使我顿时有如跟猪猡讲理一般的难以置答!我惊愕地说道:
“这就奇了!施振华是抗战期中,黄谦若手下的大将,黄谦若是调查局职员高义儒的丈人,抗日战争时,他是中统局漳厦区调查专员,曾经派人潜入鼓浪屿,暗杀汪伪地方法院院长洪立勋而名震一时的,施振华当时就在他底下工作。战后,施振华又是中统局金厦区调查专员,又是厦港区区长,我怎会不认识他?我跟他就是这样的中统关系!你们去查查早年中统局时代的人事档案,自然有施振华资料的。”
这一席话,说得那三只禽兽哑口无言。
我想在此指出:沈之岳调查局手下那一班无知无耻的下流胚子,大约认为:凡是一九四九年逃到香港,却并没有来台湾的人,都是“背叛”了国民党的“附匪”份子。否则,他们不该提出这样乖谬的问题来找我迫供的!
第七节——崔小萍笔下的“戏海浮人”
——那个“影子李世杰”害得我好惨哟!
在沈之岳调查局黑狱里,那种“侦讯”手段之毒辣,加上那种“鞠讯”题目之荒谬乖张,无奇不有,往往搞得任何一个被拷问的人,头昏脑涨,思路凌乱,苦痛惶急,乍然不知所对。而一有“乍然不知所对”的表情,更被认为是“共产党、匪谍、叛乱犯”惊慌失措的心态表露一样,招来小狱吏们一阵更凶狠的鞭挞与殴击!
在那三百四十五个黯无天日的悲惨岁月里,使我一时无法拿出的话语作答的问题实在很多,像前面说的被逼迫要诬攀赖文清、螘硕,数位闽籍立委,以及谢东闵、刘启光,王连元、施振华、卢祖泽、林家楠……等,都是显著的例子。谢东闵其人,我当年不愿和他多往还,省得他耽惊受怕,误以为我是想向他讨个差事做,或是想借几文钱吃饭,已如前述。(当然,彼此也无恩怨。)刘启光则是纯粹因公务上的需要而认识。王连元人不在台湾,在香港,沈之岳压根儿不能去碰撞他一根汗毛,也要我咬他!施振华是中统旧人,由港来台,是来“祝寿,劳军”的,并没有到沈记调查局来跟他沈大官人争权夺位的可能;他也不像骆萍踪、陈达元诸氏,有帮助奔走营救我李世杰之“嫌”,却想根究我“怎样会认识他”,以便逮捕之!世界上再疯狂的野兽,亦不过此矣!
然而,有一件事,更是令我茫然而发楞!我为这个天外飞来的问题,挨了足足三个礼拜的惨毒刑迫;而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就像小酷吏追究“一个被保安处抓去的国大代表”一样!
问题出在我“李世杰”这个名字。当初取这个名字时,实在不知道这世界上,竟有那么多的人,想做“一世之傑”的;特别是我们“姓李的”之中,对于做个“一世之傑”有兴趣者,竟是那么多。我确实听到及认识的,连自己有七个李世傑。(我查阅台湾北区电话簿,竟有八个李世傑,却不包括我本人及我所认识或闻名者,还有一个“李世杰”,也大足“鱼目混珠”——或说是“珠混鱼目”,比较客气吧!)
但没有想到我所受的同名之累,并不是来自世上真有其人的同姓名者,而是出于一个被“假设”名叫李世傑的人,一个“影子李世傑”!亦即是,出于一个剧本里的人物!套用李敖“法海浮书”来仿冒改编一下,应该可说是“剧海浮人”。
那是我被沈之岳调查局诱骗到招待所,然后绑架到留质室黑狱已经好几个礼拜以后的一个清晨,当时我还在痛苦中挣扎,没有编下半句假自白。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装出一脸奸险狡诈的凶相,冷笑一声,像用鼻孔在讲话。他说:
“哼!好厉害的匪谍!你一被抓起来,就有你的‘同党’把消息报告‘共匪’了!你难道想叫毛泽东救你不成?”
我沉默不答,心里倒相当吃惊:难道它第三处真的破获得什么“共匪”地下电台,也要诬赖到我头上来了么?我静静看他李式联那满面烟容的脸孔,和那一口熏得又黄又黑的狼牙,等待他说下去。
“赶快说出来!”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瞪眼翘唇地叫嚷起来:“你在中广(指中国广播公司)里面,有什么‘匪谍’组织,都哪些人参加?——现在证据落在我手里,你再不承认,也赖不掉了!”
“你指的是什么事,我一点也听不懂。”我缓缓地说道。
“还问什么事!还装蒜!……。”李式联拍桌咆哮着。
一阵毁骂还没完毕,秃驴庄罕率领着牛头小鬼许文雄、刁钻鬼胡迪寰两个打手进来了。照例是凶狠的一顿猛揍,以震耳欲聋的叫吠声伴奏着。庄罕嘴巴里有个他“妈的屄”,又从他那两片驴唇中伸露了出来。
许多天后,三寸丁谷树皮终于把他所谓的证据,一本薄薄的油印文件,“啪!”地一声,猛力掷在桌子上,一面指着叫嚣道:
“你还不承认,你自己看看!”
我翻了第一页,瞧了一眼,是中国广播公司的广播单元剧本,编剧者崔小萍。剧名忘记了,只是,众人物中,有一个却永远也不会忘记的。那就是:
李世傑,什么什么公司的职员,二十多岁。
我还是看不懂。我简直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说:
“那不是我。你看,那是一个公司的职员,二十几岁的青年人。”
“那当然不是你,”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大喝道:“可是,那也正是你!”于是,他说出他的“理由”,要我“坦白、交心”他说:
这明明是你被捕了,你的“同党”利用广播剧的形式,报告“共匪”,说“李世傑被捕了”。这崔小萍,究竟跟你是什么关系?中广里面,还有哪些人是你们同一伙的?你赶快老老实实坦白出来!你不交心,就是死路一条!
我实在不知从何辩起。上帝知道!中广公司,我认识的人,没有几个,都只是邂逅时点头寒暄的朋友而已。最“熟识”的还是当时的董事长梁寒操,总经理魏景蒙,他们两人,跟我一位好友,菲律宾大东广播社社长吴宗穆兄,由于同业关系,时有往还,也常常互有馈赠。宗穆兄每寄来什么东西赠送给我,总有两份要我转送梁、魏二人的。如此而已?
我平日从不收听广播剧,虽曾耳闻“崔小萍”的芳名,委实未尝瞻仰过她的芳容。如今要逼我供认跟她“有匪党组织关系”,而且是她为我之被捕而藉广播剧向“共匪”通风报信的,我就是去请教撒旦国国王如何编这段假话,恐怕他也得瞠目结舌,不知所对了。至于要说那梁寒操、魏景蒙是“我们同一伙的”,一来我不敢高攀,二来魏景蒙跟蒋副秘书长经国先生“交往密切”的关系,谁人不知,哪个不晓!攀他不成,明儿被加冠晋“爵”,戴上一项“诬告罪”的大帽子,才真是“死有余辜”哩!
挣扎到不知多少天了,我猛然从被打得昏迷中想起一个关键问题,就问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
“你能告诉我,那个广播剧是哪一天播出的吗?”三寸丁谷树皮这时候倒也“坦白”地对我“交心”,他悻悻地答道:
“就让你知道也不要紧!——是二月十三日。”
“这就证明这广播剧跟我无关。”我眼前有如拨云雾而见青天一般,心理上也如释重负!我说:“你可以向中广安全室调查,我是二月九日被你们逮捕的,头几天不会有人知道我的消息。就算当天就知道了,编一个广播剧,顶快也得一两天;编写竣事,还得经过编辑及节目部审查内容,排定时间,再播出去。从二月九日到十三日,四天之中,是不可能又要编剧,又要审查,又要播出的。”我还加重语气说:“你去问中广,如果崔小萍这个独幕剧确实是二月九日以后编写的,拿出证据给我看,我愿意照你的意思写这段自白,就是冤枉了崔小萍,也顾不了了!”——我根本不认识她,我没有理由要替她受这悲惨痛苦的活洋罪!”
我不知道沈之岳调查局有没有向中广探询,总之,小狱吏们从此不再追问这条“罪”,但我所受惨刑却也真的受够了!
大约是一九六九至七二年间,我在军法牢中终于闻知崔小萍也坐了“调查牢”及“军法牢”,后来还很幸运地瞻仰到她的芳姿;可惜没有机会跟她交谈一言半语。但不知道她有没有因为那个广播剧而受逼迫追究跟我李世杰“有什么关系”呢?(一位难友柳什么名的告诉我:“外边都传说,崔小萍已经被枪毙了。我还以为是真的呢!现在想起来,大概是调查局放出去的空气了!”)
崔小萍小姐笔下的“影子李世傑”啊!你这个“戏海浮人”,害得我这个如假包换的真李世杰好惨哟!
第八节——指桑骂槐影射闽奸李式联
——撒此谎话者,是人格丧尽的猪狗禽兽!
沈之岳调查局督察室和第三处的小狱吏们,除了擅长那一套胜过土匪强盗的残酷暴力以外,还具有较比蜂虿蛇蝎更加恶毒的居心。当他们把一个人殴打得哀号惨厉之时,几个小喽啰总是站在一旁鼓掌大笑喝好。可是,另一种阴狠毒辣的奸计,却与暴力施刑同样使受迫害的人感受难忍的痛苦,那就是凭借他们的想像,任其所欲地改变你的经历。例如你甲年在甲地读书,他们可以强迫你屈认甲年是在乙地做“共产党”。甚至,你举出当年所熟识的师友,要他们找来作证,他们可以骗你说:“我们已经去问过某人某人,他们都说不认识你。”或说:“他们都说你早年思想很左倾。”这种精神上的困扰与心理上的胁迫,加上疲劳讯问、辱骂等等,使你终日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思考问题,应付“侦讯”。
我有一位中学时代的老师庄克昌先生,我们两家原是世交。庄先生的两位叔叔,瑞清、奕清两位老先生,是我父亲的至友;克昌先生年纪比我父亲大约小了十几岁,当我父亲和他的叔叔们认识的时候,克昌先生还只是一个中学生。因此,我们两家人时有交往。及至克昌先生当了中学老师,我做了中学生后,多了一重师生之谊;我走出中学校门,以及其后出社会做事,都还是很喜欢到他家去的。为什么呢?一来是世交,二来因为他是一位国学根基很深厚的文史老师,话盒子一开,我从他闲谈中所得到的,往往感觉比在课堂上获益更多。一九三七(民国廿六)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庄先生住在公共租界的鼓浪屿,翌年,他就到菲律宾去了。那时我则到泉州、南安各地,还曾跟他通信的。自此经过八年争战,烽火阻隔,彼此音书断绝。战后,来自菲律宾的朋友说,克昌先生在马尼拉中正中学当老师,兼图书馆主任。(中正中学校长原为同盟会会员王泉笙老先生,一九五六年王泉老逝世后,由鲍事天氏接任。)
一九五七年,我在台北和好几位立委国代,发起组织“中菲文化经济协会”,我是常务理事之一。为了推动会务,凡是菲律宾官方及文化、工商界人士,或是旅菲华侨团体及侨社知名之士来台,中菲文经协会照例举行茶会或宴会招待。
一九六五年,中菲文经协会招待一个菲律宾华侨访问团,茶会中,我发现庄克昌先生也在众宾客之中,一时喜出望外,禁不住远远地就高声叫道:
“啊!庄克昌先生!”
“啊!你是——世杰!”克昌先生手指着我,满面笑容地喊叫起来。在“你是”和“世杰”之间,他大约停顿了十分之一秒。我想到睽离二十八载之久,一位年已六十有八的老师,居然还能记得我这个学生的名字。心中的喜悦、欢欣,使我激动不已!一阵久别重逢的谈叙,那份师生情谊,显得比任何时候都亲密。
会后,我到克昌先生的旅邸拜访他,并邀请他到家中晚宴。为了让克昌先生欢喜,我也柬邀几位跟他同来的侨团团员,以及侨务委员会几位朋友作陪,其中有一位也是克昌先生的学生:侨生辅导室主任刘瑞生。席间,刘瑞生还跟我谈了一些中学生时代的趣事,又在克昌先生跟前很谬许我几句。(早年在福建,对老师都称“先生”而不称“老师”;所以,克昌先生来台,我仍称呼他“先生”的。)
这原是件极普通的应酬,不料,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为了删改我的“年表”(就是棺材脸刘秉如勒迫我写出“从一岁到现在”的年表),竟说我当年没有在那所“双十中学”读书。我举出宴请庄克昌先生及刘瑞生等一事为证,要他找侨委会刘瑞生查询。这个武大郎李式联,过了几天,据他说,他把刘瑞生“传来”问话了,他还说:“刘瑞生说,他从前根本不认识你李世杰的!你请庄克昌吃饭那一次,他事后问庄克昌:‘李世杰在什么地方当你的学生?’庄克昌说:‘我也莫名其妙呀!’”(“莫名其妙”四字,确是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嘴里说的原文。)因此,他要我把全部“年表”重编一下。
我百分之一百敢断定,刘瑞生绝对不会扯那种“莫名其妙”的谎言,他也绝不会去问庄克昌先生那些话。他纵然慑于沈之岳调查局东厂西厂之淫威,不得不在“约谈”中设词跟我李世杰“划清界限”,(倘果如此,我也不会怪他。)也绝不至于“划”得那么既“深”且“濶”的。
碰着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那种自以为凭他“三寸鸟、七寸嘴”的长喙,就可以歪曲一切事实的货色,我当时实在悲愤万状!他强我重改这段“年表”,我便以极愤怒的词句,写出了我与庄克昌先生自世交以至于师生,以及跟刘瑞生同学的详细经过的“自白”。然后,假装着“骂”刘瑞生的口吻,写下大意如下的话:——
说是有问庄克昌先生:“李世杰在什么地方做过你的学生?”还说:“庄先生回答道,他也‘莫名其妙’。”这话使我听了,愤怒无比!我邀请一个人陪庄先生吃饭,总是善意的。不管是谁,如果造谣说他和庄先生从前根本不认识我李世杰,这种人根本是无耻!如果是吃了我的酒饭的人说这种话,就是忘恩负义的畜牲;即使没有吃我酒饭的人,说这种漫天谎言,也是人格丧尽的猪狗禽兽……。我愿跟他对质……!(行文中,没有写“刘瑞生”的名字,因为我本意不是在骂他。)
“即使没有吃我酒饭的人”,当然是影射他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他也看出我这些话,是在指桑骂槐;但是他不敢承认“谎”是他李式联“撒”的,他涨红了那副兽脸,加上一顿辱骂与恐吓之后,终于不再胁迫我修改年表。
我至今不明白,当年那个武大郎型的闽奸,不惜耗费那么多时间,强迫我改变中学时代的就学时间地点,是什么居心!
第九节——棺材脸刘秉如最不要脸
——他说调查局已从海外和大陆查明我是共产党
福建泉州府各县,是华侨最多的地方;他们绝大多数是散布在东南亚各地:菲律宾、马来亚、新加坡、印尼、缅甸、暹罗(今泰国)、安南(今越南),到处有泉州人,甚至到处有惠安人。因此,我的亲友在东南亚各地的也很多。我的生长地厦门,又是华侨出入国的口岸;漳泉之外,连福州府属各县的华侨,也都是由厦门出入国的。因此,我认识的华侨亲友,的确不少。
一九四七年,我得到许多亲友的敦劝,游过东南亚一匝,也因此认识了更多朋友,包括各地华文报社的人士。一九四九年来台后,一直没有机会再出国。其中,我到菲律宾的机会实在最多,但都因为忙于为国民党调查局立功、卖命,连每年的休假都放弃了。(当时还没有公务员强迫休假的制度,主管长官甚至可以“因工作需要”劝请部属放弃休假而改领“不休假奖金”的。)
到了一九六二年,菲律宾大东广播社社长吴宗穆兄,跟该社董事长黄兆元兄、及旅菲国民大会代表黄和德兄等商议,力促我一游菲岛。又恐怕我被劝放弃休假,就由吴宗穆兄致函调查局局长张庆恩先生,说是大东拟请我赴菲,以闽南语对华侨作“匪情专题广播”。(这可不是“藉词”,而是真正要讲的。)张局长以“心战”属于国民党中央第六组的职掌,为了“谨慎”,先去函征询中六组意见。中六组副主任李白虹,于探知我并不想它的金钱支援后,表示“欣然同意”。我就利用四个礼拜的休假时间,重游菲律宾,并且在大东广播社作了十次“匪情专题广播”。
我于是年十一月十九日飞抵马尼拉,那一趟去得很风光,机场数百人等候为我接机,驻菲大使段茂澜先生,派了文化参事虞为(今交通部观光局长)到机场照料我办理签证手续,一等秘书周凤鸣则帮我办理行李检查的事。我持用的是“侨务委员会设计委员”的官员护照,没有受到任何留难。
在菲律宾四个礼拜,接受了数不清的公宴私宴。义兄陈炎水先生主持的“惠安会馆”,筵开四十几桌,另在他家中设宴四席,公私分明,热情感人。世伟、峻峰二兄主持的“旅菲陇西李氏宗亲总会”,施性水兄主持的“马尼拉中华商会”,以及周冰心兄代表招待的非华血干团的公宴场面,也都很盛大。私宴则除了一般至亲好友外,许许多多由于我的介绍而跟调查局建立组织关系的同志,以及一些私人朋友,像高庆云、高达三、王宗调、周祖德、颜贻铿,都给我热诚的招待。至于黄和德、黄兆元、吴宗穆诸兄,则几乎每天都为我而忙碌不堪,我也足足忙碌了二十八天,才飞回台北。
这件事过了三年多以后,沈之岳调查局小狱吏、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棺材脸刘秉如、秃驴庄罕等,用最卑鄙下流的诳骗伎俩,多方吓诈我,妄图逼迫我再自诬一条大罪。首先是棺材脸刘秉如最不要脸,他说:“李世杰!我们为了你的案子,要查明你的‘共产党’身分,‘不惜工本’,已经从海外和大陆查出了确实的证据,我希望你不要自讨苦吃,快些自己坦白出来!”以此胁迫我屈认。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更卑鄙,他说:
“李世杰!你到菲律宾去,跟‘共匪’联络活动,台北站(指台北市调查站)已经搜集到很多情报,说得很详细。你赖不了的,我劝你赶快自己写出来!”
秃驴庄罕的谎话尤其无耻!他说:
“我们派了专人到菲律宾去,详细调查你在那边跟‘共匪’份子接触活动的情形,搜集了很多‘确实的情报’,我劝你赶快把那些每年回到台湾的‘匪党份子’名单交出来!否则,一定有你好看的!”
我说棺材脸刘秉如最不要脸,(棺材脸而不要脸,则刘秉如其人仅是棺材一具矣!)是因为他既无知,又狂妄。第一,调查局在东南亚各地,向无专任人员。至于一般组织关系,则绝大多数是经由我李世杰手里建立的;其他非经我所介绍的人,不但多数为我们闽南乡亲,而且多年来在工作上,都是由我负责联系指导;其有回台“祝寿、劳军”者,也都由我亲自出面接待的。他们之中,有谁会诬赖我有“共产党身分”呢?第二,一九五五年三月以前,我负责从事来自大陆及海外的中共情报分析整编工作,也负责对原报单位或单线原报人的“发号施令”(交查或复查)。我深知要求海外的专任秘密工作人员或组织关系(义工)搜集大陆情报,时间上往往拖得很久,绝不可能一两星期就会有回应的。至于潜入大陆工作的人,则第一,因为他们是在“敌后”、“匪区”,风险性极大;纵然经由秘密电台发报指示,而交查一项情报,有时长达数月,都得不到消息回报。也不能一直胡乱催迫,生怕催出问题来。第二,自一九五五年四月,国防会议蒋经国副秘书长实施情报机关分工,调查局就不做大陆的工作了。原有人员连同档案,都移交给情报局。这就很容易断定,棺材脸刘秉如纵使像孙猴子会“变”,变成一只跳蚤,他也跳不进毛泽东的裤裆里或江青的月经带里面去的。第三,即使调查局还有秘密工作人员在大陆,说是就可以从中共档案里,或是从当年的罗瑞卿口中,查得某某人确是在台湾的共产党人,那种想法,真的比猪猡更愚蠢!何况,我根本不是共产党员,翻尽中共档案也不会有我李世杰之“资料”的。我相信,此种骗人伎俩之无知,连粪坑里蠕蠕而动的蛆蚴,其头脑也比棺材脸刘秉如灵光多了!
第十节——李式联庄罕更卑鄙无耻
——竟诳称已派人到菲查明我与“共匪”有接触活动
我说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更卑鄙,因为他已经看到秃驴庄罕从我家中抢劫而去的所有文件,包括我在菲律宾二十八天的日记;我逐日的活动,都写得十分明白清楚的。而他居然诳骗我“台北站收到了很多情报”。他居然妄想逮捕我在菲的至亲好友!莫说调查局台北站或什么站,绝无可能搜集到菲律宾的任何情报;全菲律宾,凡认识我李世杰的,不论是众多的华侨社会人物,或我所认识的少数几位菲国人士,调查站也好,调查局也好,甚至沈之岳本人也好,他们根本一个也不认识;纵然他们之中有人到了台湾,也绝对不会有半个人对它们说“李世杰在菲律宾曾和‘共匪’有联络接触”这一类混帐话的!——调查局原本在菲律宾华侨中的组织关系,几乎百分之九十是经由我李世杰的手建立的。极少数几位,在我未到第一处工作以前,由过去主管科介绍者,也都是我们泉州人,有的是原本跟我认识的,有的则是每次回台在交换工作意见时,跟我认了同乡,而比跟以前的主管科人员更亲切的。另外,我的至亲好友在非而经常有书信往还,且常来台“祝寿、劳军”的侨社领袖,莫说他们跟调查局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即使有之,他们也绝不可能有任何诬蔑李世杰的谰言,可让台北站搜到半件情报的!(菲律宾华侨社会派系很多,但我跟每一派系的人都没有结怨;不像余振邦,他为了一己私利,卷入了菲华社会是非的漩涡很深!)
我说秃驴庄罕尤其无耻,因为他居然说调查局“派了专人到菲律宾去,详细调查”了我在那边跟“共匪接触活动”的事实。我敢在这里向全世界的人夸下海口:莫说是他秃驴庄罕不可能“派”去专人,即使沈之岳大官人亲自率领一队人马,一路杀奔菲律宾华侨社会中去“调查”李世杰为“匪”什么什么的,其不被那些忠贞反共爱国华侨吐口水于脸上,再飨之以“三字经”者,吾不信也。
我说这些话,绝对不是自抬身价,自吹自捧。在东南亚各地华侨社会中,不相识者固毋论矣,相识者,不论是亲戚或是朋友,对我当年的政治立场和为人处世态度,没有不彻底信任而了解的。这可以从我被沈之岳嗾使棺材脸刘秉如诱骗离家,绑架入狱后,华侨亲友的反响得到证明。
起初,当我被沈之岳秘密幽囚的三百四十五天期中,最早得到消息的,是回台出席国民大会的旅菲国大代表黄和德兄。他刚于二月八日参加国民大会临时会末次会议,当晚跟我约定:待明天闭幕典礼过后,我们可以痛痛快快地畅叙一番了。(见第一章第十五节。)及至二月九日清晨,我被沈之岳调查局骗到招待所,家里又遭秃驴庄罕率众抢劫抄掠,和德兄还在参加国民大会临时会闭幕典礼,尚不知道我已被绑架的。及至当天下午,他既没有看到我前往旅社相访,也没看到我打电话过去,就跑到家里来,沈之岳绑架我的秘密,就此泄漏了。(起初,秃驴庄罕抄家抢劫后,曾诳骗我的爱妻秀燕,说是:“你们李先生过几天就可以回家,如果有人找他,你就说他出差去,不可以说是被捕!”秀燕是被骗了,也如此“骗人”了;但对黄和德兄一家人,我们不能也蒙骗他!)
黄和德一听说李世杰“被捕”,极表震骇、惊愕与愤慨。他也关心交给我保管的护照、签证、菲币、以及国民大会的出席费和文件等。幸而这些东西,没曾被秃驴庄罕抢劫掉,否则,黄和德兄势必回不了菲律宾的。
消息立刻传遍了国大代表和福建籍人士之间,也传遍了情报治安圈内。(秃驴庄罕想保密,调查局以及其他情报机关人员却是最不保密的。)许多海外亲友都纷纷传播开去:
“李世杰被他服务的调查局囚禁了!岂有此理!”
菲律宾的朋友们,像高达三、王宗调、(均国民党支部委员。)颜贻铿、周祖德、(均金铺老板。)高庆云、(商总理事,钟表公会理事长。)李峻峰(李氏宗亲总会理事长)、……很多人,都写信,或于来台时悄悄到我家中探询慰问。有几位亲戚,甚至问我爱妻秀燕:“家庭生计有无问题,需不需要资助?”都经秀燕婉谢了。——当时,因为我尚囚禁于调查局黑狱里,大家都存着一丝沈之岳会天良发现而释放我的盼望,所以没有人公开发出什么反对的声浪,或奔走营救的活动!
及至一九六七年,我被沈大官人移送军法看守所,甚至以二条一起诉了。华侨亲友,闻讯哗然!现在且举几个例子为证:
第十一节——陈炎水兄为我印发“反共时论集”
——我一出狱,他就专程由菲回台来看我
(一)我的义兄陈炎水先生,(他自一九五四年起,年年组团回台祝寿劳军。一九八四年,还得到国防部长宋长志颁赠“爱国奖状”和“最高荣誉四星部长签名表”一只,感谢他连续来台祝寿劳军三十年的。)数度前来探监。第一次见面时,我悲伤痛哭,泪如雨下,对他说:“二哥啊!你的老弟我太冤枉了!”炎水兄愤怒不平地厉声回答道:
全菲律宾都说你是冤枉的!还用你老弟对我说吗?
及至一九六八年,秀燕看见我的官司拖延日久,就将我“立功”时代写的六十二篇幸存文章,辑成“反共时论集”。想印成单行本,提送法庭为证物,并分赠亲友。炎水兄听了,不但表示要负担印刷费,而且欣然自愿当那本书的发行人;又把出版后的书大量带到菲律宾去分送各侨社负责人及亲友。我被起解到火烧岛以前,他好几次亲临军法看守所探监。一九八四年,他得到宋长志的奖状后,曾对几位有地位的乡亲说:“现在,我可以替世杰老弟出来讲讲话,写信给宋部长,请他放人了。如果你们认为可以,就替我草张信稿!”但有某同乡立委胆子怕怕,深恐呼吁无效,反有“副作用”、“后遗症”,摇头表示不可。事情遂这样搁了下来。
我出狱后第五天,乙丑农历除夕(一九八六年二月八日晚),家中“围炉”方酣,炎水兄忽来电话。他说:
“老弟呀!我今天是特地赶除夕夜回台湾来向你道贺的。前天,陈晋发的弟弟陈杏林,从报纸上看到你的消息,马上跑来告诉我。他说:‘炎水兄,李先生出来了!’我问他是哪个李先生,他说:‘你结拜的李世杰先生呀!’我一听了,赶紧去订机票,到今天刚好赶来。现在,我还没有回到家里,是在半路上,在朋友家中打这通电话的。——本来,我预定下半年才回来参加十月庆典;这一趟,是专为你,提早半年回来的!”(炎水兄是北投华南大饭店董事长陈荣华的尊翁,他在台寓所,也就在华南大饭店附近。)大年初三,海亮四哥请我全家吃饭,炎水二哥亦在座。他坚持要我坐首席,并说:“老弟,让我吻你一下。”就吻了我的脸颊。
炎水兄生平对人,热情诚恳,肝胆照人;此番为我而专程回台,令我感动得流涕!
一九八六年九月起,他果然展开自己的“十月庆典”活动,一连数次,在华南大饭店大规模宴客,每一次,席开四五十席。邀请的客人中,有国民党中央党政军大员如何宜武、郭骥、宋长志、陈守山……等。还有立监委员,国大代表,工商实业界人士,以及由全球各地回台的华侨,……。他请客的名目很多:为自己连续率团回台三十年,为自己八十大寿。为蒋介石老总统一百岁冥寿,为孙中山先生一百二十生诞辰,……。他庆祝八十华诞那一天,大厅摆满了筵席,另外陈列出从他二十岁开始,六十年来,他在国内外为国民党及其政府所做的抗日、反共活动的纪念性文物,包括蒋介石老总统赠送他的照片,与他本人的合照,各党政军机关首长颁赠的奖状、奖旗、奖牌,来往函电,以及他在金门、马祖、台湾从事“爱国活动”的历年照片,……。最感人的是:他把那本“著作人李世杰·发行人陈炎水”的“反共时论集”,取出好几册,陈列起来。如此大胆摆出国民党认定为“匪谍”的著作来展览,来作为“十月庆典”活动的一部份,对国民党那些高官巨吏,实在也够讽刺的了。
炎水兄每次宴客,都寄来请柬,继以电话,力嘱我率领儿媳和襁褓中的孙儿去赴宴,他要在华南大饭店特辟几个房间,招待我全家在北投住一宵。我因为憎厌和宋长志那班人同席,(决不是怕他!)一再婉辞。后来,他终于说:
“老弟,我这趟回台湾,最后请客一次,就要回菲律宾去了。这末次请客,是要庆祝你回家,但是请帖上不好这样写,你一定要来:十一月廿七日。房间已经订好了。”
我不好辜负他这番盛意,和我家二郎前往。那一次,客人中有国大代表兼国策顾问刘咏尧、立法委员穆超、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秘书长郭骥,以及好多位在国民党党政军中担任高位的福建同乡,海外归侨。还有一个被沈之岳调查局抓去当“匪谍”侦办而被警总判刑十二年的“惠安案”难友陈光熹。
席间,主人起立致词,他说:“因为李世杰、陈光熹二位先生离家好久,最近刚回。所以今晚的筵席,第一道菜是猪脚面线。我还另备二份面线和红鸡蛋,准备送给李先生、陈先生带回家去,为他们冲冲喜!”语罢,席中数百贵宾,掌声雷动,令我感动得热泪盈眶!(闽南和台湾风俗,人从大危难中脱险而归,犹如死后重生,要像做生日一般,吃猪脚面线红蛋,以消除霉气!)席散后,我果然与光熹从主人手中各取到一包情意真切宝贵的礼物!
第十二节——黄兆元探监大骂台湾政治腐败
——黄和德为我递送书状吁黄杰派员彻查
此外,像菲华富商、台湾华侨银行常务董事黄兆元兄,他到了台北,立刻到我家,向我的爱妻秀燕探问我的情形;又由秀燕陪他同往访问我的两位辩护律师,然后前来探监。他一看到我,泪落纷纷,高声大骂:“我看台湾军事、经济是有进步,政治却一点也没有进步,而且这么腐败!”又激昂地安慰说:“世杰兄!你放心!我一定写信给总统,(指蒋介石老总统。)写信给郑彦棻!(郑彦棻当过多年侨务委员会委员长,跟兆元兄十分熟识;他那时是总统府副秘书长。)我一定替你说公道话!”——他信是真的写了,但是,什么用处也没有的!
菲律宾陇西李氏宗亲总会理事长峻峰兄,写信给秀燕,也回信到狱中给我,说是:他知道我绝对是冤枉的,他已经写信给国防部蒋部长,请他令饬军法机关依法判李世杰无罪。(我们这些爱国华侨领袖,跟“立功”时代的李世杰一样,对国民党及其政府,还是抱着那么天真的幻想,宁不令人掷笔三太息乎!)
菲华富商黄文彬兄来台,欣然应许另外携带大批“反共时论集”回马尼拉去分赠亲友。他慨然地对秀燕说:“多年来,读了世杰兄在菲律宾发表的文章,一般朋友都钦佩得不得了。这一次听说世杰兄被人诬害,朋友们都不平地叹息道:‘军人是拿枪杆跟共产党作战,世杰兄是拿笔杆跟共产党作战;有什么不同!政府说他世杰兄是共产党,我们全菲律宾华侨绝对不会有人相信的!’”(李世杰悲叹曰:“你们不相信,其奈国防会议蒋副秘书长相信何?”)
菲律宾大东广播社社长吴宗穆兄,先是写信到狱中给我,说是他曾分函向台北几个中央机关的人士探听,大家都表示对我李世杰“很了解”;宗穆兄因此预测我“不会有什么事”,极力劝慰,要我安心。后来,他首次前来探监时,用愤懑而讽刺的口吻对我说:“世杰兄,你也不必太难过。你是信仰耶稣的,你受冤屈,也许是你的主让你经过一下受苦的历炼,将来好去帮助、安慰别人。我吴宗穆是信佛的,讲轮回、讲因果报应的;我想,也许你前生冤枉过别人,今天才受这样的冤枉。再不然,你也不必难过,今世冤枉你的人,来生也必定会受到报应的!”
黄和德兄于一九七二年回台出席国民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和他的太太陈漫真女士,都到狱中来探监。他夫妇都慨然对我表示:“我们一定尽力帮你的忙!”黄和德兄也真的跟秀燕商议,拣了我的一件答辩状,面交给国防部长黄杰,要求黄杰“派员彻查”。(亦犹监察委员陶百川先生之为我请蒋介石老总统“特派大员复查”者。)但是,黄杰并不“派员彻查”,只是依照官僚主义的老模式,批交给国防部军法局备文答复我。如斯而已矣,如斯而已矣!
第十三节——骆唤中明告沈之岳:对调查局已失信心
——我不是来谈工作问题,是来解除工作关系的!
最感人的是马来西亚的惠安乡亲骆唤中兄。唤中兄我们在福建就认识的,他也是老中统的组织关系;一九四九年来台后不久,就回到侨居地槟榔屿(Penang),行前跟调查局约好,愿义务提供槟榔屿侨社情报资料给调查局。他又是国民党槟城支部的常务委员。当年的中共在马来西亚可以公开活动,唤中兄一面在反共华文报纸上撰文,跟中共笔战;一面跟中共争取侨社组织的领导权。(他也是国民党“香港时报”的特约撰述员。)一九六九年,唤中兄应国民党中三组(今“海工会”)电召,回台出席会议。会后,他不但代表旅槟侨领叶国桢兄等多位友好,到我家中,跟我的爱妻秀燕,商量如何营救我的问题(他们都曾写信给蒋经国的)。还特地到调查局找沈之岳。沈之岳听说他是槟榔屿侨领、国民党人,又是调查局组织关系,便恭而敬之地请入相见。主客寒暄数语后,沈局长沈之岳大官人很客气地说:
“骆先生,待另定一个时间,我想招待先生聚聚餐,并由第一处主管海外工作的同志,跟骆先生详细谈谈今后在马来西亚,怎样加强情报搜集的问题。”
“不,沈局长。”骆唤中回答道:“我今天前来,不是来谈工作问题的,是要办个手续,解除我和调查局的组织关系。”
“为什么呢?”沈之岳惊异地问。
“因为,我在槟榔屿的工作,过去很得到李世杰先生的指导,才会略有成绩。从福建到台湾,从面对面谈话,到在海外跟他通信;以及读了他所写的文章,我们马来西亚的同志,都相信他是一位反共作家。大家知道他当年曾为写了反共文字,得到蒋总统召见嘉勉,我们都很佩服他。不料,后来,听说他居然以思想罪被逮捕了,我们大家都非常震惊,我个人更是失望、难过。我对调查局已经完全失掉信心,提不起工作兴趣。所以,今天特地来办理解除关系的手续。”
这一席话,说得沈之岳万分狼狈而尴尬,只恨地上没缝,钻不进去!简直答不出话来。他支吾了半晌,才结结巴巴地说:——
世杰兄是我的同学,(李世杰曰:好一个“世杰兄”,好一个同学!奸诈极矣!)你说他冤枉,我也是同样关心的。现在,他的案子已经移送军法审判,相信军法处一定会依法秉公处理的。(李世杰曰:沈之岳应该说:“相信军法处一定会遵照我沈大官人严论来诬枉他的。”)
谈话由此不欢而散,唤中兄自然不会去吃他沈大官人那一顿臭饭的!其实,他也不过是存心抢白他沈之岳一顿,让他丧尽颜面,受点教训而已。否则,调查局的组织关系,并不是什么“契约”关系,没有非得替它做事不可的约束力。不干就不干,不理会它,就不理会它,哪里要办什么“解除关系”的手续呢?
此外,像我在第一章所说的,黄和德兄还复信给我的孩子,说明已特托来台的黄兆元兄协助营救我,“倘蒙准予保释,或保外候讯,”他和吴宗穆兄愿意“负责连署”。(见第一章第十五节。)
还有一位昔年国民党福建省党部主任委员陈联芬,他于一九四九年来台后不久,即远赴菲律宾兰佬,担任一所华侨学校的校长。直到一九七二年才回台出席国民大会,(现在他已在台定居。)我在狱中听到了,立即提出书状,请法庭传证陈联芬,调查我在福建永安、漳州以及战后在厦门的言论、行动及政治立场,以证明那个讨了中壢酒家女邓阿娇做老婆的军事检察官李继唐所起诉我的罪名,跟事实完全南辕北辙。警总军法处是欺软怕硬的,过去传证赖文清、林炳康等,是传到法庭来的。但如今正逢国民大会开会期中,正是国大代表六年一度声势最显赫的当儿,早晚市价不同,它就不敢传他陈联芬到法庭;但又没有理由不采纳我的主张,也就是不能不做做表面工夫,请他陈联芬作证一下。因此,军法处官僚们一改平日要证人移樽就教的办法,改由那个被难友丑谥为张污芳的“受命审判官”张玉芳,“移教候尊”,到陈联芬下榻处去“开庭”。
陈联芬对许多往事的细节多已经忘掉了,但他的证词,一再强调:李世杰在福建所写文章,都是“以反共抗日为基调的。”他也证实战后由国民党福建省党部聘任我为厦门国民通讯社发行人,又聘我为福建省文化运动委员会专门委员。证明我是多年一贯坚定地站在国民党立场的,坚称我李世杰绝不可能是共产党!
我不惜用上面四节,记述当年海外朋友对我(不幸沉溺冤狱的)几个最具代表性的反应,(这些事情都不是发生在调查局监狱中的。)目的是要让读者先生明白:纵使沈之岳调查局真有本事和胆量,派专人到菲律宾或其他海外地区去搜集情报,妄图以之证明“李世杰是共产党”,也不过是“憨狗想吃猪肝骨”,它定将夹着尾巴嗒丧而逃的。(在海外,我没有任何私人怨敌;自信没人会诬罔我。)何况,我坚信沈之岳他没有这个种!他决不敢派什么专人到菲律宾或任何海外地区去调查我!就使“派”去了,也找不到调查访问的对象!至于说他能够从大陆搜到证据,证明我“是共产党”,莫说这种假话太荒谬,“像狗嘴里呕吐出来的粪,没人会相信。说是“派人到大陆去”,哼!我更敢断然说:——
沈之岳,你没种这样做!
此即我说棺材脸刘秉如、秃驴庄罕、三寸丁毂树皮李式联等最不要脸,最卑鄙,最无耻也!
我并没有被他们所骗,但在沈之岳强盗也似的暴力集团淫威下,我不能当面揭穿他们的奸计!所谓“官无起色奴多叛”也!对叛奴,有什么办法?
以上几项,虽是我离开调查局黑狱到军法处以后的事,但为了驳斥棺材脸等三人的无耻谎言,所以写在这一章里。
第十四节——余振邦曾三度入狱
——李世杰是拯救他的大恩人
现在,我必须多花一点篇幅,先来记述一段往事。这段往事,多年来使我心理上承受了极大的矛盾而复杂的压力,我是一个明知受骗了多少年,却始终为自己的愚直,尽力遮盖着而不愿对人吐露的被出卖者。我为一个人担戴了多少疼痛苦楚,今天仍不得不为了让事实的真相公开,而布露这件事,我的心情,毋宁是十分悲愤沉痛的!
这件事牵涉的一个人,是余振邦。
固然,我因为熬忍不住沈之岳调查局惨无人道的毒刑,最后不得不诬供他余振邦。然而,当我假自白编到一九四三年,那时余振邦也在永安;一九四四年,余振邦回到他的故乡南靖,也常常到我工作地点的漳州(南靖和龙溪两县城相距六十里)。一九四五年以后,我在厦门,余振邦也在厦门。当万般惨刑纷纷集我一身、被指定要攀他余振邦时,我都忍下来了。直到我节节诬认至“来台”这一段时间,沈之岳调查局自知“时日无多”,不能再放过蒋海溶、余振邦了。那酷刑的惨毒,岂是人所能忍的?我为余振邦所受的痛苦,绝对不轻于为蒋海溶。——但是,蒋海溶终于由姚勇来、路世坤在毒刑之下攀成了案,不需要李世杰诬供他了。唯独余振邦,沈之岳调查局不下死劲逼迫我株攀他,还有谁让它施使惨厉毒刑迫供呢?沈之岳会放过余振邦的吗?不错,余振邦因此非常恨我,他也应该恨我。我没有理由要求他像柯落叶说:“我不恨你,我知道你不是存心害我的。”——因为他没有柯落叶的品格!
但是,我李世杰有义务为他余振邦忍苦至死吗?
保罗说:“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罗马书第八章第二十八节。)
反倒过来说,万事也往往互相为害。就很多被我在惨毒刑讯中诬攀的人来说,他们是被我所“害”了;就我来说,亦并非不可以说是我被他们所“害”的!
何以言之呢?因为沈之岳既然“立志”要整肃我,当然得找几项“涉嫌”罪证,让蒋经国副秘书长可以“名正言顺”地批准逮捕我下狱!
就像调查局第三处一位没有参与“侦讯”我们“城固专案”,而且对我暗中深表同情的朋友所透露的:沈之岳调查局当初呈报国防会议副秘书长蒋经国,要请他批准逮捕李世杰时,它所提出的理由(当然要找些堂而皇之的表面理由的),就包括:
李世杰与柯落叶、姚勇来、沈嫄璋、路世坤等“交往密切”!(前三人是曾经被捕又释放的“匪嫌”,末一名是曾经警总判刑过的“匪谍”!)——因此,自然是“涉有匪嫌”了!
但被认为我与之“交往最密切”而又“匪嫌最重”的,却是余振邦!
我知道余振邦很忌讳于公开谈论这一点,他还有更多的忌讳,我今天不能不把它尽量“曝光”,以期望他也有所反省与觉醒。因为,从军法看守所到火烧岛政治犯感训练狱,很多很多的难友,特别是泉州籍的难友,众口同声地告诉我,余振邦逢人便说:“我是被李世杰害的!”“我是被‘你们泉州人’害的!”他是一个既不学无术,又忘恩负义的人,说他不学无术,因为他当初看不出沈之岳君临调查局所带来对老中统系人士满脸杀气的危机;说他忘恩负义,因为他对别人,对我,都是过河拆桥,再把拆下的桥梁木料拿去卖钱,拿去当燃料烧!他的不学无术和忘恩负义相乘起来,成为愚蠢无知,使他当初误以为蒋海溶、李世杰倒下去了,他余振邦更加可以在“沈之岳王国”里去过“得意宦场”的官瘾,而且顺便可以拔掉两颗最知道他底蕴的眼中钉。此中详情,容我慢慢说来!
何以说余振邦在沈之岳集团眼中,被认为是“匪嫌最重”的呢?因为:——
在季源溥局长任内,余振邦前后被捕三次。最后一次,还是以“留局察看”的名义而限制其居住地点的!
在此之前,把余振邦介绍给当年内政部调查局的,是尚未进入调查局工作的李世杰;任用他的,是蒋海溶。在他第三次被捕之后,保释他出狱,而且要“永远负保证责任”的,是蒋海溶和李世杰二人;把他从“留局察看”坑中拯救出来,而且一路提升他为正式的调查员、调查专员的,则是我李世杰一人!——这便是沈之岳集团认为我和“余嫌振邦”之间“交往密切”,是我“涉有匪嫌”的一条又长又粗又大的“线索”!
我并不以为沈之岳调查局或任何情治机关,把早经被捕查明无事释放、或已判罪服满刑期的人,永远列为“匪嫌”,或是再抓回樊笼里去拷打审问,或利用这类的人(例如许岱宗、陈香、张剑华、连城之流。)来胡乱诬攀,扩大冤狱之铸造为正当!早在一九五五年,我负责第一处第一科科长时,处长王维理先生也是一位思想比较开放的人。记得有一次,在谈到各情治机关要把两万多“匪嫌线索”互相交换资料的问题时,(事实上各情治机关还是各怀鬼胎,不肯把自己握有的“线索”统统交换出去的。)王维理就深深叹一口气,用讥刺的口吻对我说:
“两万多个‘匪嫌线索’,早该清理一下,没有具体积极证据的该统统给注销掉才是!如今,天天把这二万多个名字,翻来覆去,就像街上卖炒栗子的,炒来炒去,总是那一锅栗子!”
当时,我深以王维理之言为然。
因之,我并不认为沈之岳或谁,可以把余振邦三次入狱,当做一条永远剪不断的“匪嫌线索”。但沈之岳调查局这样做了,是事实;它因此借口我和余振邦“交往密切”,借口这是我“涉有重嫌”的理由之一,是事实;他以此为请求蒋经国批准首先逮捕我李世杰下狱的理由之一,拿我开第一刀,更是铁铮铮的事实!
余振邦怨恨我不肯为他而忍受刑求至死,我不怪他。但我不能无言者,他为什么不反躬自问:柯落叶没有受过我什么特别好处,而他能说他不恨我,他能明白我不是存心害他的。余振邦呢?比之柯落叶,他的见识,他的品格,是如何的卑下?这才是我内心所深感沉痛的。三十几年来,如鲠在喉,不得不一吐为快!
更沉痛的是:沈之岳集团认为余振邦是“李世杰旗下大将”,是下狱后李世杰的“余孽”!而事实上,余振邦在我入狱前好几年,就早已背叛我和蒋海溶。我始终隐忍不说,连第一处的人都不知道。他以为我攀连了他,是在“报仇”;我无从分辩,因为我是在毒刑之下攀了他了。但这种小人事,我绝对不做;要做,早在我入狱的许久以前,他就有许多把柄在我手里,够我打他的“小报告”了。(我日记里有许多关于此事的记载,有一天少不得要全部公开的。)
第十五节——他受庄达衡提拔,背叛庄达衡
——吴如川荐他当政工处长,他一脚踢开吴如川
我认识余振邦,是在一九四三(民国卅二)年冬,那时候,国民党福建省党部由闽西的连城县,迁到战时省会——永安。余振邦在省党部宣传处当干事,宣传处设在永安城内孔庙,就是原来“福建省党部驻永安办事处”的老地方。宣传处处长曹挺光兄,福州市人,跟中央日报社长林炳康,是同乡、同学(党校),私交至笃。林社长好几次邀我偕往宣传处,于是我认识了曹挺光兄。其后我们就常常有交往。战后,他出任闽省府社会处处长。一九四八年我到福州开会,还跟他有多次欢叙的。曹挺光兄和他的夫人张若珍女士,都是国大代表;来台后,挺光兄是侨务委员会敌情研究室主任,我是该研究室兼任研究委员,经常有聚晤的机会。我入狱以后,他特地检出我为侨委会撰写的几份研究专报,重付打印,送给我的爱妻秀燕,作为递给法庭证明我不是共产党之用的。
余振邦当时就是在福建省党部宣传处处长办公室认识我的,以后就常常到中央日报来找我聊天。
余振邦,福建南靖人,私塾读罢,小学有没有毕业,我不大清楚。他有些儿小聪明,在私塾里学会了“平平仄仄”那一套打油本事。他早年的经历,我不十分清楚。我所能知道的是:他后来也在南靖混到一个小学代用教员。南靖毗邻龙溪,是个多山而偏僻的县份,那个县份除了战时省立龙溪师范内迁,改名南靖师范以外,全县没有一所中学。当时内地这种县份很多,南靖人士请不必因此言而“群情愤激”或“引以为耻”。就是我们敝县惠安,战前也不过只有一所县立中学,到抗战期中,才有一所简易师范,一所私立侨光中学(都在县城),以及在东园乡有一所私立惠南中学而已。所以,凭小学毕业或同等学力而当小学代用教员的,在偏远县份,比比皆是,不足为奇。余振邦假使混了个小学毕业资格,也算是出身南靖县“最高学府”了。一九三八(民国廿七)年十月,我在安溪,担任“同溪(同安、安溪两县)兼设战时民众学校师资训练班”事务主任兼讲师的同时,余振邦恰好正在“靖和(南靖、平和两县)兼设战时民众学校教员训练班”受训当学员。他的老师是我“民教所”三期同学刘秋云。依此而论,他虽不是我的学生,却实在是我的“学生辈”,我也实在是他的“老师辈”。——不过,当时,我并不认识他。他也一直瞒着这项学历的。他当了多久的教员,我不晓得。总之,后来,他就靠着国民党南靖县党部书记长庄达衡兄及委员简会元兄(均属于中统系人物)的提拔,兼办些地方党务,当起小组干事,区分部干事这一类工作。然后由庄达衡兄介绍他到连城,在福建省党部由雇员、办事员,累升到助理干事。一九四三年,省党部迁永安,他已升为干事,派在宣传处工作。
一九四四年,余振邦得到省党部提名,由省府圈定他做南靖县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又圈定他当副议长。(议长是战前一家汽车公司老板王燕衔。)南靖人才有限,他能钻营,原亦不足惊奇。堪惊的是:为了在地方上“力争上游”,余振邦迅速地背叛了庄达衡——他的老长官和提拔者,投靠属于军统系的王燕衔。那时候,我是中央日报漳州办事处主任兼特派员,也是惠安县临时参议员。我们惠安县参议员卅六人,大学毕业者即占廿四人之多。议长刘锡荣、副议长辛宗鑫,都是大学出身。我生长厦门,当了参议员,才初次“衣锦还乡”的,自然不可能当什么议长副议长。南靖县党部书记长庄达衡兄,跟我本是老相识,他比我年长近二十岁。每次晋省,他总要找我聊聊天的。而筹备出版漳州中央日报时,他又是重要人物之一。因此,我们交情日深。可是,庄达衡兄对余振邦之背叛他,向来只字不提;倒是有不少南靖人士,在私底下向我愤恨不平地提起他背叛庄达衡的事。我听了,也一笑而已,不曾去想它。
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厦门光复。余振邦到厦门,办了一家晚报,叫“宇宙报”,每天只印六七百份,艰苦度日。那时,我兼主福建省党部的“国民通讯社”,通讯社每月可向输出入管理委员会申请配售报纸而有余,余振邦的“宇宙报”,常常向我“借纸”、“赊纸”,我因此知道他每天的印报数量极少。国民通讯社的纸张原由我的爱妻秀燕负责管理,(自我家大郎出生后,她就辞去货物税局税务员的工作。)直到一九五〇年,彼此都已来台的第二年,秀燕还好几次半认真半开玩笑地对余振邦说过:“宇宙报还欠我们白报纸钱不少哩!”
一九四九年,大陆战局逆转,余振邦得到一位南靖同乡吴如川的介绍,认识了一位王奎昌师长(师的番号不详)。经过情形我不甚清楚,总之,王奎昌委余振邦为“上校政工处长”(自然是黑官、国防部无案可稽的。)于是,在渐渐取得王奎昌的信任后,余振邦飞起一脚,踢开了吴如川,迫他离开那个部队。以后相逢,有如陌路之人。吴如川到处逢人诉怨,我也从未注意。
王奎昌那一个师于一九五〇年春改编为“闽南挺进纵队”,调到台湾嘉义整编集训,准备进入福建打游击。余振邦在随军“挺进”之前,先找到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记得代理部长是谷正鼎),毛遂自荐,说是可以在敌后发展地下党务。大概因为大陆刚刚丢掉,中央党部“饥不择食”,就给余振邦一大笔钱,又封他为“福建省党务特派员”,是一个很大的官衔!(我看过那张任用书的)。他将这张派令给我看过后,又要求我介绍晋见调查局的人。那时,蒋海溶是内政部调查局第一处副处长,而当时的第一处,正是主管大陆工作人员的派遣和敌后情报的搜集、分析、研判、整编。于是,透过蒋海溶,余振邦又得到调查局一部秘密电台,一大笔经费,还领得一张好像是“闽南调查站主任”的委任令。
“闽南挺进纵队”首先是开赴金门,再转赴东山岛,从东山进发偷渡,在漳浦一个偏僻海岸登陆。然而不久,传来了余振邦被俘的消息(也有谣言说他已被杀了的。余振邦那“政工处长”的旧部下李天行,就对我这样说过)。接着,又传说他脱逃成功,乘着一叶孤舟,抵达金门附近的东碇。东碇有原属“军统”的保密局一个游击队驻守,负责人是永春人王盛传。余振邦表明身份后,暂被扣押调查。(许多年后,有位当年在东碇的朋友,于酒宴中透露,王盛传曾因余振邦是中统派去的人,打算把他“干掉算了”,被这位透露消息的朋友所阻止,说:“那怎么行?”余振邦才保得一命。当余振邦在大陆“被杀”的消息传出后,我也收到友人纪肃亭由高雄寄来一信相告。当时,我还很悲伤地写了一篇散文,题曰:“丫,愿你没有死!”发表在我所主编的“军中文化”周刊。及至余振邦脱掉“留局察看”的无形囚衣后,他写了一本薄薄的“征鸿记”,以“余凡”之名印行,我不但为他写了一篇序,还把这篇“丫,愿你没有死!”让他附录在书末的。)
第十六章——李世杰三救余振邦
——救他一命,保他出狱,为他脱去“察看”囚衣
其后,余振邦被解到金门。当时胡琏任金门防卫司令,把余振邦交给一个警卫连看管(但行动相当自由),并电请国防部洽询调查局查证余振邦的身分。在此期间,余振邦和警卫连副连长冀元铎,以及另一位好像是营长或副营长的陈德谟,结识起来,竟然在胡琏属下官兵中,以“招兵买马”的姿态,邀人参加“闽南挺进纵队”打游击,想再进入大陆去。(据说,招得新人加入,有奖金的。)事被胡琏获悉,于是把他拘禁起来。——那是一九五〇年下半年到一九五一年上半年的事,我还没有进入调查局工作。因此,我不知道金防部经过何种程序跟调查局洽商处理此事。总之,是拖了很久很久,消息杳然,余振邦有被移送军法从事之虞。(陆海空军刑法第九十三、九十四条规定:在敌前,伙党无故离去职役者,首谋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余振邦虽非军人,但他在敌前首谋招募(伙党)现职官兵离去职役,如果法办起来,岂是好玩的?)在几濒绝望中,恰逢台湾省参议会副议长李万居先生,率领一个劳军团,到金门劳军。于是,余振邦抓住这个机会,写了一封长达一二十页的信给我,托我将另一封更长更厚的信转给蒋海溶。李万居先生跟我是相识的,他郑重其事地、很迅速地指派他“公论报”总稽核蔡云程(漳浦人,青年党籍国代),亲自将信送到厦门街家里给我。(这两封信,据后来李万居先生说,是一位军官悄悄带给他的。)信里面,余振邦以近乎哀求的口吻,要我以最快速的方法,面交蒋海溶,并替他余振邦呼吁早些让他回台湾。我也发觉情况严重,立刻找蒋海溶去,把他余振邦给我、给他的信通通交给他。请他尽快把振邦接回台湾,以免送命。为此,蒋海溶签报调查局长季源溥,为余振邦的事,跟国防部多次接洽后,由蒋海溶率领科长陈星耀携带国防部的公文,飞往金门,向金防部领回余振邦。既抵台北,余振邦被拘禁于大龙峒一个留置室,接受安全调查。因为金防部怀疑他是假“招兵买马打游击”之名,来瓦解前线军队的。四个月后,余振邦获释,调查局派他在台北实验区(等于后来的调查站)当调查员。(这是李世杰一救余振邦!)
余振邦性喜招摇,不安于“坐”。他实在负责内勤工作,却整天在外奔走,到处吸收“线民”。有一天,他吸收了一个人(漳州人,姓名已忘记了),填好表格,要充当调查局义务工作人员,表格送到局本部去审核。数天后,那个填表的人被捕,因为他被人供出是共产党。接着,余振邦二度入狱。
经过好几个月的侦查,证明那个应余振邦邀请而填表的人,确是共产党人,但余振邦确实不知情。于是,余振邦又释放了。这一次,调查局不敢让他在台北区当半外勤的工作,将他派在第一处第三科(承办策反、心战、反宣传业务)。那是一九五一年八九月间的事,我已应季源溥先生之邀,到调查局研究委员会工作。我有几次劝余振邦:
“经过两次的委屈,你以后最好小心一点,少在外边乱跑,以培养局里面对你的信任心。”
每次他都说:“嗨!局里面现在对我非常的信任,我办的都是机密文件。”
我因此看出他实在太幼稚:调查局哪一件公文不算机密呢?我预感他将有第三次劫难。他到调查局工作的保证人黄谦若(国大代表),看他连连闯祸,有些心惊,数度想要声明退保,振邦也知道的。果然,不出半年,一九五二年初,有一天,余振邦在办公室被逮捕了。这一次是:他和一个朋友(姓名也忘了)同租住在植物园旁边和平西路的一幢日式房屋居住,台北市警察局根据密报,按址搜索余振邦那个朋友的房间,在搜出的好多吗啡中,有一部份竟然藏在余振邦的枕头下。警察局于问明那是“调查局职员余振邦”的房间时,不敢造次,立即紧急知会调查局。这下子,季源溥局长颜面尽失,勃然大怒,马上下令扣押严办。余振邦于焉演出“三进宫”的悲喜剧。
这一次,余振邦“坐宫”很久,情形相当严重,因为人们极容易由他的毒品联想到他的“政治问题”。到一九五四年夏,经过调查局会同警察局进行严厉而彻底的清查,确实证明他和那几包吗啡无关(也没有政治思想的问题),是他那个朋友利用余振邦的身分掩藏毒品的。于是,季局长批示:“余振邦着觅本局现职高级人员二人具保释放,留局察看,派在台北实验区工作,并限制居住在实验区办公室,不准外宿。”(这是处置实况,不是批示原文)因之,余振邦先找到我,再找蒋海溶,做他的保证人,让他获释。他才得以半自由之身,在台北实验区当内勤,处理情报。并限制其住在办公室内,不许外宿。(这是李世杰二救余振邦!)
不久,督察室给蒋海溶、李世杰通知各一件,大概是说:奉局长批示:余振邦案,保证人应负永久保证之责。我当时很生气,想要退保,被蒋海溶劝止了。
一九五五年四月,调查局各单位调整职掌权责。事前内定我负责第一处第三科,主管国外布置,国际情报和侨社情报调查。并要我拟定新编制实施后科里人员名单。我把余振邦列了进去。并亲向季源溥局长及王维理处长口头报告,请他们批准。这样,余振邦才脱掉了那“留局察看”的无形囚衣,脱离窘境,恢复全自由之身,正式被派用为委任调查员,派到我的科里来了。(这是李世杰三救余振邦!)他初到差时,对我表示感恩不尽,连声称谢,说道:“我一接到人事命令,当然知道是你帮的忙,是你签报的,不用研判。全实验区的人也都为我余振邦欣喜万分”云云。
调查局在东南亚各地的义务工作人员,一大半是由我介绍,或别人介绍而经过我手里建立的。我把这些人的领导联系工作,交给余振邦承办。不料他故态复萌,整天朝外跑,“吸收同志”。每逢十月,海外归侨涌至,余振邦就到处乱窜,到处“招军买马”起来。我心里非常的不安,但又不好说出。——若是换个别人,我决不会如此不安的。
同年七月,第一处各科职掌又加调整,第三科主管的国际情报及侨情调查,并归主管政情的第一科,我改任第一科长。一般布置与义工管理,则集中由第五科主管。五科科长是张用寰;余振邦转到第五科去了。
初期,余振邦对我,还不敢露出“叛迹”。但,渐渐地,时日久了,他跟华侨的私人关系繁多而复杂了,他拼命找些回国华侨义工中之富有者,结为拜把兄弟,再接受他们金钱,希图与他们做生意。我都耳有所闻,苦无实据。他大概一方面怕我知道他向华侨敛钱的劣迹,一方面也是他背叛庄达衡、吴如川的劣根性难改,乃不惜“故伎重演”,他对我的叛迹渐露,一步一步地展开出卖我的行动。
第十七节——燕京大学毕业、不谙ABC
——卷入侨社派系,指国民党总支部的人是匪
余振邦起初调到我的科里以后,我才知道他填的学历竟是“燕京大学毕业”,但不知他有没有文凭。虽然不便当面戳穿他,可是想起他连廿六个英文字母都念不出来音来,却冒充那么一所名噪全国且以英文见长的学府,未免徒然显得太孤陋寡闻了。记得有一次,我要发一封电报到马尼拉给吴宗穆兄,我把电文写好,叫余振邦找出地址及电报挂号号码,誊清发出。他誊清时,只写吴宗穆兄的电报挂号3367,接下去不写Manila,却写Philippine,便交给事务科去拍发。事务科的人看了不对,说是只有国名、没有地名,恐怕不行。(其实,只要地名,不用国名的。)余振邦坚决地说:“一定行。你只管拿到电信局去发了就是。”结果,被电信局打了回票,他竟和事务科的人争吵起来,一直吵到我面前,我才知道他对Philippine和Manila两个字,只晓得死记其字形而“画”,却不知道它的读音和字义,似乎也不大会辨别“菲律宾”跟“马尼拉”有何不同的。他是私塾出身,你问他几内亚和新几内亚,科威特和威尼斯各有何区别,他如不查辞典,必定答不出来的。
余振邦办理铨叙,保证人还是找到我和蒋海溶。他调到第五科后,过了好久,还是我对当时的第一处处长王维理说了,后来才升他为调查专员的。读者先生请看:由保释出狱而被留局察看、而委任调查员、而荐任调查员、而调查专员,更要紧的是由完全不自由而半自由而恢复完全的自由,我给予余振邦的,不能说不厚,不能说不是恩德。
但以上这些,我从未对任何人透露半句,直到写这本书时犹然。
一九五七年,我主持策动在日本的台独“台湾共和国临时国民议会”的“议员兼财务委员长”蔡锦霞(一位富婆)回台成功,她回到台北后,因为不谙国语,我又不可能事必躬亲,天天陪着她,就由王维理处长调派余振邦跟她联系。蔡锦霞那一趟,原想在台北市投资开设一个将垃圾焚化并制成肥料的工厂,我叫余振邦带她去拜访台北市长黄启瑞先生,接洽此事。黄市长也表示有兴趣,愿予帮忙。不料余振邦竟私下对蔡锦霞提出条件,要占百分之二十的空股。蔡锦霞跑来向我诉说,我心惊之余,也深深恐惧他余振邦再上演“四进宫”丑剧,这一回可必定连累到蒋海溶和我的。于是,我只好严嘱蔡锦霞绝对不可答应他,以后有事直接找我。又嘱咐余振邦停止跟她接洽公事。但,他还是以“私人关系”穿梭于蔡锦霞的住处。直到设厂之议终于被他那“两成空股”的狮子大开口吓跑了,他还是不肯死心,直缠着蔡锦霞不放的。
我是从旅居国外(特别是东南亚各国)的自己亲友中,选择条件适当的人士,介绍给调查局当义工。余振邦却是把调查局的华侨义工中的富侨,“吸收”为他私人的朋友,发誓赌咒,义结金兰的。我对于在各国侨社的义工,不论是否我的亲友,或别人介绍的,总是公私分明,绝不混淆,也绝不参与他们在侨社中的派系纠纷。余振邦则反之!他把工作上归他联系的义工,择其殷实富有者,变成私交;然后谈生意,谈中菲、中马贸易,谈聘雇歌仔戏班到菲律宾演出。(在到调查局第一处之前,他没有半个华侨亲友的。)他的目的是什么?曰:钱!
当余振邦已经调往第五科以后,有一次,他到侨委会参加一个审核歌仔戏赴非表演的会议,(当时歌仔戏赴非一趟,人人都大发其财,满载荣归的。)在会中,他尽力支持一个申请在后的歌仔戏团先出国,却压抑了先申请的一团。惹得前者的申请人李峻峰兄,拍电报,写信向行政院长俞鸿钧、向蒋经国,向季源溥局长控告他。季局长为此还派员向侨委会调查真相的。因为侨委会的人不愿多事,不了了之。还是我于峻峰兄来台时向他劝说,事才完全寝息的。
有一个高棉华侨黄春海,是国民党及政府的忠贞份子,也是调查局义工;但不是“富侨”。高棉赤化后,黄春海逃奔台北,住在侨务委员会设于北投的“侨园”。(在“侨园”,情况特殊而又经济困苦的归侨膳宿全免费。)余振邦竟写私人信,叫黄春海到马尼拉,找一些调查局义工也是余振邦拜把兄弟的王宗调,高达三,以及没有拜把的高庆云,及几位不是调查局的义工,而是我的惠安乡亲颜贻铿、周祖德等富商,要他们筹集相当二百万元台币的资金,用黄春海名义申请“华侨投资”。他欺骗高达三、高庆云等说,黄春海也要投资两百万。其实连两万元也付不出的。结果,因为数目太大了,高达三等过去又不认识黄春海其人,没有成功;他们只有合起来赠送黄春海一笔旅费,送他回台湾。这件事,是一九六二年多,我应菲律宾大东广播社邀请,前往马尼拉对华侨作闽南语“匪情专题播讲”时,才听到高达三、王宗调等人说的。不但此也!调查局原已奉令不做海外工作了,对海外义工,仅保持联系而已(对“台独”及“第三势力”除外)。余振邦却于自己到马尼拉时,到处向老义工宣称:“调查局要恢复一般华侨社会侨情调查工作了。”他以此而到处招摇,也不过以壮声势,而利敛财而已!
叶公超先生曾说,菲律宾华侨社会是“有组织而无团结”。华侨社团众多,都标榜反共;但也派系林立,往往互相攻讦,互相告状到台北来。一个人如果贪图在某一派系身上“获利”,就难免自甘受该派系的利用,坠落其深阱中而不自觉。例如:在国民党党员中,旅居马尼拉的高达三、王宗调等人,以及菲律宾南部的王津涯等,是反对国民党驻菲总支部柯俊智、柯叔宝这一班人的。当国民党九全大会在台北举行时,余振邦竟怂恿出席代表王津涯,并代为执笔,替王津涯草拟一项提案,建议中央党部让菲律宾南部的国民党员另设一个中央直属支部,以摆脱与“总支部”的隶属关系,要与其划清界限。王津涯也太无知,竟迷信余振邦法力无边,真的提出了。结果,案子是被否决不算,且惹得总支部的柯俊智、柯叔宝、李治民、蔡梅村等出席代表更深的讥笑与反感!也招来“幼稚、无知”的讥评。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九全大会是决不会接受这样一个把驻菲总支部造成分表面化裂之提案的。
更糟的是,不知哪位“反总支部”派的仁兄,编了一份“专报”,罗列属于总支部的人士数十名,一律诬为“匪嫌”、“亲匪份子”,交给余振邦。余振邦竟把它签报后,由第五科主稿呈报给国家安全局!这件事,严格说来,调查局犯了两大错误:一是第五科本无审核编发情报之权,它只能把情报资料移送给第一科去处理。五科科长张用寰在这件事上是僭越职权,越俎代庖了。二是当时处长于宝仑先生也大有疏忽,既没有把这件“情报”批示移送一科处理,也没有批示先送第一科会注意见(第五科公文是另一位副处长王大光审核的),糊里糊涂就判“发”了,让余振邦“瞒天过海”之计得售。尤其糟天下之大糕的,是:国家安全局竟把这件“情报”转送给中央党部第三组(即今之海工会)参考,中三组又将之交给驻菲总支部,令其答复。总支部的朋友一看,不用研判,也知道是谁谎报的。这下子可害惨了我李世杰了!我猜想:总支部很多友好,一定很责怪我。果然,没多久,柯俊智兄到台北来,我到统一大饭店去看他,他当着许多朋友面前,向我大发牢骚,诉怨半日;又为总支部那班受诬者“解释”了半天,弄得我膛口结舌,满脸苦笑,不知道怎样回答。——我又不好把调查局内部作业程序发生错误的情况,对俊智兄透露;而且,即使说了,他也不会相信的,反而将怀疑我在狡赖。菲律宾朋友们,不分派系,都不知情,一直以为余振邦是在我的属下工作;也一直以为他对我很“忠”,他做的事,一定经我批准。为了他那些愚蠢幼稚的大胆妄为,我为余振邦背了不知多少的黑锅!却又不愿见他“四进宫”,不敢让局里头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因为我是他的“保人”!
第十八节——菲岛归来,带回行李八大件
——恐吓一银,吴春潮当面电话向我控告
从一九五七年起,情报机关重新分工,调查局已经停止在海外派遣专任人员(日本、香港除外,因为这两处是“共产党渗透台湾的跳板”,又是“台独”及“第三势力”的基地)。旧有义工,只作联系性的通信,或在他们返国时招待招待、联络联络,以维系感情,保持组织关系而已。当然,也不“禁止”他们自动搜集情报送来;对他们在海外侨社真正从事反共活动的,有时也在他们“请示”下给予必要的回复。大概是一九六二年夏吧(记不十分清楚了),余振邦以私人身分赴菲,却到处逢人招摇,宣布调查局决定“恢复海外派遣工作”,要义工们从此“扩大情报搜集工作”,又宣称他此行是“奉命而来。”云云。凭良心说,华侨参加情报机关工作,绝大多数真的完全基于爱国的热心,不求名,不求利;但其中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想利用“职权”打人小报告者。而且,华侨想法有时也很天真,他们故意透露自己跟调查局的关系,一以自卫,让人不敢向台北打他的小报告。另一则无形中提高自己的“地位”。为了提高一己“声望”和“威信”,表示自己“很吃得开”起见,余振邦在接受义工同志们丰厚的馈赠之余,竟公开告诉他们:“谁要托寄东西到台湾的,尽量交来!我在松山机场联检处有办法,可以不打税,过关。”以此表示他很“有办法”!同时,他寄了一封航空信给我,托我亲自转交给机场联检处副主任徐思璧,请他某月某日务必到机场“照拂”,因为他余振邦“行李很多。”我想:余振邦跟徐思璧,只不过是在石牌训练班联训班同学过一期,(徐思璧、余振邦受训的联训班,就是我当过辅导员的那个联训班,只是期别不同而已。)并没有什么深厚渊源。就算我去找徐,也难免把他吓跑的。何况,徐思璧出身“军统”,万一他把事情传到情报局或国家安全局去,我岂不是要跟余振邦共负“走私”的罪责?加以,徐思璧过去是国家安全局的总务主任。我更加不能去卖这个老面子托他这类事情。因此,我只将余振邦的信派人送到徐宅,没有亲往拜托。也许徐思璧为了避嫌,至少也是不愿自找麻烦,那一天,余振邦下了飞机,真的看不到徐思璧的影子。结果,他携带的六只大皮箱,两大行李袋的东西里头,被海关没收了很多雪茄、洋烟、洋酒,其他物品,又打了几近一万元的税。另有许多,还是海关人员说“给他面子”而放行的。他颜面全失,竟因此怀恨我,怪我不肯帮忙。甚至向蔡锦霞那种身分的人,也诉怨起来!
反观我自己,一九六二年十一月,我以侨务委员会设计委员身分,持用官员护照赴菲(余振邦是拿普通护照的);去时带了两大皮箱、四大行李袋的台湾土特产分赠亲友,回来时却是一只装满弘一法师遗墨“晚晴山房书简”,“华严集联三百”,“药师本愿功德经”影印本的箱子,是马尼拉演藏寺一位住持托我带到台湾分赠给“有缘人”的。此外,别无长物!海关收不到我半分钱的税款。相形之下,比他余振邦,实在寒伧多了!
有一次(时间已忘),余振邦的友人,前南靖县长林善庆兄的一个女儿,服务于第一银行,因为经手钞票短少的事,被银行开革。余振邦竟然携带调查局职员证,径找一银总行的总经理,指责该行开革林女是违法的,并表示他“有权调查”。那位台湾省籍的总经理,极力解说无效,只好带他去跟一银主任秘书吴春潮兄理论。(春潮兄兼安全室主任,其业务受调查局第二处指导监督。)春潮兄是前厦门市政府主任秘书吴春熙的胞兄,他兄弟跟我都是好朋友,他不吃余振邦那一套,当着余振邦面前,打电话给我,他用对我说话的口吻,大大训斥余振邦一顿,说:“善庆兄是我吴春潮的好朋友,有什么问题不好说的,要他余振邦动用调查证来干预我银行的人事行政”!弄得我非常尴尬。及至余振邦铩羽而出,春潮兄又直接打电话给第二处处长杜衡,杜衡就跑到第一处告诉于宝仑处长。当天下午,余振邦回到第一处,正想向我“解释”,于宝仑处长一见,就先责问他,他竟认为是我向于处长报告的而怀恨愈深。——其实,依照职责,我没有向于处长报告,才是错的呢。何况我是他的保人!
但余振邦出卖我最卑鄙龌龊、奸恶险诈的毒计,是蓄意制造我和海外朋友的误会。有一位高庆云兄,跟我是莫逆之交,他来台,我赴菲,彼此必定互相到机场迎送的。一九六五年十月,高庆云兄要回台祝寿劳军,参加庆典,一面写信告诉我行期,也写信给余振邦,请他向我报告一声。此外,他也写信报告调查局。他的报告依分工职掌,仍由余振邦处理。我接到庆云兄的信,知道他已另外向局里报告,但却很奇怪,完全未曾听见余振邦提起。(其实,于宝仑处长及王大光兄已经告诉过我了。)就在高庆云莅台前一天,我故意问余振邦:“最近有谁要返国没有?”他答曰:“没有呀!”我不作声。
第二天,我要事务科派辆汽车,中午下班时送我到机场。事务科就叫余振邦与我同车。这时,他已知道我是要去迎接高庆云的了,他便笑嘻嘻地对我说:
“你也是去接高庆云的吧!我是今天上午才听得何光熹说的。”——何光熹是侨委会交际科长。
我冷冷地回答道:“我是昨天看见你给处长的报告才知道的。”——这一着,算是最猛烈沉重的还击,我知道他必定非常尴尬而难堪!类此情事很多,像王宗调、高达三、周祖德、颜贻铿……(后二者根本与调查局无关,纯粹是我的私人朋友,我的惠安同乡。)许许多多朋友,有些不是调查局的关系人士,都以为只要写信给余振邦,他必定会向我报告的。结果,余振邦都隐瞒了我。然后,他到机场,又对朋友们说,“我已经报告李副处长了,但是,他说,他没有空闲,不来接机了!”
就这样,我被余振邦出卖得好多朋友同志都很误会,但又不好意思当面怪我,以至于我一直蒙在鼓里,不晓得向友人解释!
他还用其他许许多多的谣言,挑拨离间,让菲律宾、马来西亚的友人对我发生误会。这种事,真堪说是罄竹难书。例如他对王津涯说,李世杰是“亲总支部派的!”只这一句话,就弄得王津涯恨我如同恨柯俊智兄一样了!
第十九节——过河拆桥·拆下材料再卖钱
——他被人检举·李仁甫把卷宗交给我看
因为我从来不曾对任何人诉说余振邦忘恩负义、出卖朋友兼长官兼恩人的无耻行径,调查局上上下下,以至于社会上的朋友、同乡,都无人知道。他们都一直认为“余振邦是李世杰的人”,是“忠于李世杰的人”,是“被李世杰从察看中救出来的人”。调查局里同事,更知道“余振邦是由李世杰介绍给本局蒋海溶的。”又因为余振邦当初那么迅速就脱掉了“察看”的无形囚衣,其后平步青云,一路节节高升,成为一处第五科仅次于科长的“资深”人员。——这一切,后来也就被沈之岳、杜均明、毛钟新、牛树坤等,列为我李世杰“是匪嫌”的一条又长又粗又大又牢靠的“线索”!
由于性喜对外招摇,“炫耀”情报人员“权势”,为余振邦所酷嗜,我心中渐渐生起憎恶之感。但是,自从他调到第五科以后,已经不在我的管辖之下,他渐渐不受羁勒了。初期,他地位还未巩固,还需要我,多少尚知敛迹一点。及至第一处一连换了几任处长,他也已升为调查专员了,后来到任的处长,大都不甚清楚他的底细,不像王维理处长对他那么防范严密,余振邦对我就渐渐放肆、嚣张起来,以为他从此可以凭藉一己的小聪明,耍弄于那个复杂万状的情报机关之内,只要捧住处长、科长,讨好逢迎,就可单枪匹马,朝高处爬。于是,李世杰也就变成早年的庄达衡,吴如川了。
大约是一九六五年初,就为了一件对外招摇事件,(详细内容我已忘记。)余振邦差一点登台演唱“四进宫”。当时第一处处长李仁甫,极其不愿意在他任内看到第一处有人出事(已经有好几个人被关进留质室了),几乎舌敝唇焦地替他解释、缓颊。终于,在一件被人检举的文书后面,第一处和督察室签满了密密麻麻的意见。最后,沈之岳批了很长的一段话,语气虽然相当委婉,却是“警告”的意味极浓,(后来还被记了一个过。)当李仁甫处长将那案卷交给我看时,我心里暗道:“苦呵!李仁甫你简直认为我还应该替余振邦的行为负责吗?要不,为什么叫我看呢?”我看完后,一语不答地把卷宗还给李仁甫。
余振邦对蒋海溶真是名符其实的“过河拆桥”。对我却是“河未过而桥先拆”,拆毁后还拿建造桥梁的木材去卖钱,去充燃料!怎么说呢?因为蒋海溶早已不在第一处了,“管”他不着,也“帮”他不着了。海溶兄是一位修养深厚的人,他也是从来不对任何人说起余振邦的,只是偶尔跟我在谈话中轻轻一提。海溶兄为人宽厚,他的桌子上,有一座右铭,曰:“宽容是最严厉的责备。”他曾私下劝诫余振邦:“在外行为要谨慎。”并举出很多事实,要他注意。余振邦因此衔恨,遂嗾使他在金门被胡琏扣押时认识的冀元铎,在第三处跟蒋海溶捣乱、磨擦、作对。这个冀元铎,就是在金门负责看管余振邦的警卫连副连长,他和陈德谟二人,因余振邦案而被革除,离开军职,于蒋海溶、陈星耀到金门“领回”余振邦时,得到蒋海溶的同情而带回台湾,介绍到调查局工作。(这个冀元铎,也就是沈嫄璋当调查局义工时的联络人谢逸飞的夫婿。)
其实,蒋海溶与我是余振邦的保人,当年(一九五四)那张保证书是由我亲自起草、清缮的,只保证他余振邦一九四九年以前在厦门言论反共,绝无亲共言行。及后,督察室转来季源溥局长的批示,要保证人“负责”余振邦“永久”没有问题。基此理由,蒋海溶和我是有资格要求他余振邦尽量检束检束自己行为的。蒋海溶对余振邦的劝诫,莫说“朝廷论爵,乡党论齿。”都属理所当然。即使站在保人与被保人的关系上来说,无论于公于私,毋宁也是应该的。然而,余振邦总以为,调查局第一处人事变迁很大,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三度入狱的往事,惟有海溶与我,不但知道,而且是保人,他就日夜企求海溶和我早些走路,他便“干净”了的!
及至我在留质室,被三寸丁谷皮李式联、棺材脸刘秉如、秃驴庄罕等凶徒勒迫写“我与余振邦”,“我与……”时,前面所说我如何介绍余振邦往谒蒋海溶,如何与蒋海溶联名保他出狱,如何签报把余振邦从台北实验区“察看中”调到第一处,如何保证他办理铨叙而不追问他伪造燕京大学学历的糗事,如何保举他为调查员,调查专员……等等,都成为“匪嫌线索”,都成为“罪状”,都成为督察室和第三处指定我要“供认”是跟余振邦“有共匪组织关系”的“事实基础”!
我为交友而被连累,并不抱怨;很多人也因为交了我这个朋友而受连累的!例如:柯落叶于一九四二年在福建被捕一次,经查明无罪后释放;一九五〇年在台,又被保安处逮捕侦查四个月,结果也无罪释放。姚勇来、沈嫄璋在福建被蒋海溶逮捕,姚且被移送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部侦查后才无罪释放。路世坤跟我尚未相识之前,于一九四一年,也因参加共党“民先队”在漳州被捕自新;一九五七年又被算此老账而遭警总判刑八年。——不幸他们和我都是熟识的朋友,也都成为我是“匪谍”的“涉嫌线索”!但是,我不后悔当初跟他们认识。虽然,这些互相认识都是“天意”,是上帝的安排,并不是他们或我之中,有一人刻意想出法子,让彼此相识的。话又说回来,柯、姚、沈、路诸人,后来也不幸跟余振邦一样,被我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惨毒刑求下,诬攀下狱!
所以,如果余振邦能认清他的入狱,纵使没有我的攀引,沈之岳调查局也绝不会放过他的,他便不会有入狱后对我到处恶言攻击的丑事!要说“清白”,我比他余振邦“清白”多了,除沈记调查局之陷害以前,我没有被“捕”的纪录!(在火烧岛政治犯感训监狱里,有一次,柯落叶从第四区牢房托人秘密递给我一张条子,上面有几句话令我感动得流泪。他说:“我不恨你!我知道你不是存心要害我。”而柯落叶,我对他却从来没有“恩惠”之可言,不像余振邦!)
第二十节——李世杰被捕·余振邦大传“喜讯”
——他与魏钊造谣,说我诬苏友仁为反动份子
当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调查局上下,因为“李世杰被调为福建省调查处副处长”的消息而愕然、震惊、不敢谈论、窃窃私议之际,余振邦却是雀跃蹦跳一般,掩不住他内心的高兴,喜悦。元旦放假那三天,他以幸灾乐祸的口吻,像“报佳音”似地,走告好多位同乡前辈。有位同乡前辈问我:“世杰兄,你离开第一处,你的副处长是不是由余振邦接下来?为什么他会那么欢喜?”另一位深知调查局内幕的情报机关朋友说:“李副座!你离开了第一处,余振邦还能站得住么?听说他还当做‘喜讯’遍告朋友,真是‘拿咸鱼放生’,不知死活了!”
余振邦最最恶毒而可恶的,是当他看到我已经从第一处给“拉下来”以后,在“奔波走告”同乡之中,播放一项谣言,说我指福建德化县籍国大代表苏友仁兄是“反动份子”!(那时正当国大开会前夕,有一部份代表不满中央对国代的待遇,与立监委“歧异”,准备在大会中提出“拉平”的议案,也酝酿提出“行使创制、复决两权”的案子,以与国民党中央对抗。国家安全局命令调查局搜集这些国代中“分歧份子”的动态及主张,但绝对没有指他们为“反动份子”这类的话,而且,纵谓之“分歧份子”,我也绝对不会在口头上对外人说的。)福建长泰籍国代陈林荣,长汀籍国代戴仲玉,都以这话问我,弄得我莫名其“妙”,茫然不知所云。后来再三追问陈林荣,这位那时年已八十许的老乡长,才告诉我,是听余振邦和魏钊两人说的。我入狱以后,此事一直萦绕在心,想在“如果有出狱的一天”时,向苏友仁兄说明、解释!(我知道,他听了这话,当然要恨我的;其他福建籍国代,也必然要为苏友仁兄抱不平而见怪于我的。)不料,在我出狱前不久,从报纸上惊知,苏友仁已遽归道山!悲怆之余,回忆此事,沈恨无言!如今,陈林荣、戴仲玉、苏友仁和好多位闽籍国代,都已作古,但愿他们泉下有知,不受这项无耻谎言蒙蔽到另一个世界去!
魏钊是军统的人,在漳州与我有“公怨”,沈之岳命令他向外“调查”李世杰,他趁势造谣,我倒不以为怪。但余振邦呢?这个恩将仇报的蟊贼!
余振邦第四度入狱后,他恨我,我不怪他。我也不因为自己为所受的惨酷刑求而恨他。他从“最不得意”景况下,步步高升,步步走向“最得意”的境地之路上,“沿途”孤负我、出卖我,背叛我。他一点也没有自我反省,却做一只顶愚蠢的糊涂虫。当我调职以前,风风雨雨声中,他竟然也向杜均明督察室的秃驴庄罕,提供小报告,替他们火上加油来陷害我,而最后,他愚蠢无知,竟不懂得我一倒了,他也必玉石俱焚!我恨余振邦的,是他无知之外,加上忘恩、负义、奸诈、不忠、鲜廉、寡耻!出卖我,出卖他的人格!
一位福建诏安籍中统老朋友告诉我,当我李世杰被捕之初,他就对很多中统朋友预言:“这一回沈之岳一定要大抓大办了。中统要遭大殃了!”其时,正是余振邦到处向人传播“李世杰被捕”的“喜讯”之时也!
我为了不肯拖余振邦下油锅,所受的痛楚,虽然没有再尝那三天三夜、四天四夜、五天五夜“日夜刑求还不足”的惨苦滋味,但决不比被迫诬攀别人的情况“好受”些!自一九六六年二月初,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秃驴庄罕、棺材脸刘秉如等开出“我与……”等题目的时候,余振邦是名列第一!然而,柯落叶于三月卅日被捕;姚勇来、沈嫄璋、路世坤到五月廿四日,也不能免。蒋海溶,在姚、路二人不堪刑求之下被拉上刀山,是七月七日。而余振邦却到八月廿三日(?)才被沈之岳调查局“收”下狱中。我为余振邦所熬忍的残酷的刑求、迫辱、毁骂、虐待、荼毒,以及在气喘发作时无药可服的悲惨情况,实在比为他人所受的苦楚,时间更长。我为什么愿意如此熬忍呢?当时的“愚蠢”想法,实在是不愿让我对余振邦的一列串恩惠,被沈记调查局解释为“匪谍掩护匪谍”的行为,像我介绍柯落叶为义工一样!此种用心之苦,余振邦亦知之乎?余振邦在受了十年牢狱之灾的惨痛教训之后,其亦憬然有所悟于中乎?
我今天敢说,正如蒋海溶之终于不免一样,纵使我当年真能忍着刑虐到底或到死,不诬攀任何一人,余振邦以及姚、沈、路等,同样无一人能得幸免!因为,在沈记调查工厂的“生产计划”中,要制造的“匪谍”,既经事先厘定了,是决不会放过任何一人的。
我在濒于死生边缘之际,捏编“一九四五年在厦门参加‘匪党闽南文化工作委员会’,充‘报人小组’小组长,有‘周永权’者也参加。”云云,并未株蔓及他余振邦。及至编到来台以后一段时间,受刑委实太惨烈,才编说:“一九五一年,余振邦被俘脱逃后,从厦门带来周永权的口信给我……”云云。——然而,后来,也像其他假“自白”的情节一样,我提出足够的反证,警总军事法庭也不得不在那判我“死刑”的“判决书”上,认定没有甚么“匪党闽南文化工作委员会”,没有甚么“报人小组”;更查明“周永权是国民党厦门市党部干事”,不是“匪党份子”。据此,余振邦被我屈招的情节,原是可以根本推翻的了。但是,沈之岳调查局的“既定政策”,是要判决“余振邦有罪!”援引一句秃驴庄罕的“名言”,用来对余振邦,仍是:
“我们(调查局)说你是共产党,谁敢说不是?”
果然不敢!不信,余振邦可去问尹俊、郑为元、陈守山看看!
当然,对于受我连累、几乎入狱;或是因我或别人的屈打成招而被拖下黑狱的任何人,我心中永远怀着无尽的歉仄、痛苦和罪恶感,并不藉“忍受不了苦楚”而求人原谅!我在狱中以及出狱后,听说余振邦所受刑求的悲惨,譬如:用点燃着的香烟烧灼他的耳朵、鼻孔,叫他全身脱光,于寒冬里迫其坐在大冰块上,背部紧紧贴着敞开的电气冰箱……等等,我绝不“幸灾乐祸”,绝不因为余振邦的为人不可取,就认为他“罪有应得”。尽管在言行上,他应受中国人传统道德标准的最严厉的谴责,但他的人权也和任何人一样,不容滥予剥夺、伤害!他也是在独裁、极权、特务、军法糅杂交织着而进行摧毁人权暴行底下的牺牲者!
无论是谁,如果认为“别人”(包括怨敌)横罹冤狱及惨遭毒刑是“应该”的,或堪以“快意”的,他就是承认人权可以任意剥夺、任意侵害、任意摧残。这种心态,跟调查局、警总那一班人是同等卑鄙而可耻的!
第二十一节——他发函攻击丘汉平,教我背黑锅
——运动一个过气土匪头想来吓倒我!
一九五七年,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谢澄宇、黄哲真、穆超等多人,和我们一班友好,发起组织“中菲文化经济协会”,冀望加强中菲友谊。目的实在于增强菲方对华侨的了解,以期逐渐减缓以至于消除菲律宾国会纷至沓来的“菲化案”。(“菲化案”是限制甚至扼死外侨从事各种行业的法案,旅菲外侨以华人为最多,所以菲化案可说是针对华侨最不友好的法案。)我获得调查局局长季源溥先生的许可,参加发起这个社团的组织活动,协会组成之日,我当选理事;几位福建籍立委同意支持我竞选常务理事。不料被一位素极“友好”的朋友所出卖,跑掉一票;结果,我得十票而落选。当今的“中国人权协会”理事长杭立武以十一票当选常务理事的最末一名。——假使那位“好友”当时不出卖我,将他投给杭立武那一票投给我,则敬陪末座者是李世杰,名落孙山者便为杭立武矣!再假若那位“好友”把他投给别人的换一票投给我,则我将与杭立武抽签决定,鹿死谁手,犹难必也!
中菲文经协会第一届理事长,选了中国银行董事长陈长桐(福州人)。起初众人之意,是希望他能从银行里支付点钱以助会务之发展。但是结果大失所望,他不但没有支助会里的经费,还利用协会名义做他私人的交际活动,而视多数理监事如无物,长年不召开理事会,只召开常务理事会。(中菲文经协会除会员缴纳会费外,外交部每月还补助二万元的经费。会章规定:中华民国外交部长为当然名誉会长,侨务委员会委员长及菲律宾驻华大使为当然名誉副会长。)因此,一九五九年改选时,陈长桐连理事也没有选上,立法委员丘汉平(今旅美名法学家马利兰大学教授丘宏达氏之尊翁,丘宏达现在是国民党赖其在美国替它讲话的名学者之一)在众望所归下被拥为理事长。自这第二届起,我每届都当选常务理事。
起初,余振邦也加入中菲文协为会员,他奉季局长之命,为李世杰拉票。经过了两年,他各方人事渐熟,便向我要求,希望给他争取个理事席位。我答应了,并向张庆恩局长口头报备。当时实在没想到,他是拿这个名义向旅菲华侨招摇撞骗的;更没想到,他藉此逐渐在文经协会里暗中背叛我,出卖我。许多足以得罪人的事,他做了,却不让我知道。
一九六一年,丘汉平理事长任满之前,有人盼他连任,有人却希望大家轮流干。当时,有好些理事提起立委谢澄宇,说他自从在重庆国民参政员任内,就从事国民外交工作,有意请他“出山”。(中菲文经协虽无明文限制理事长连任,但早有人提起以每人一任为宜。)当时,余振邦不知为什么,竟然瞒着我,发了一件“通函”给几位理事,暗示反对丘汉平之意。(“通函”由哪些人署名,有没有将我的名字加进去,我至今还不清楚!)以致第三届理监事选出后,有人当面请丘氏再做一任,丘汉平当众坚称:“各位如果再选我为理事长,我绝不接受,就是当选了,我也不召开会议。”就这样,终于“迫使”大家选了谢澄宇。过了不久,中菲文经协会理事兼秘书长陈家添兄,在一次宴会上谈及丘氏不愿连任了,他很含蓄地问我:“不是听说有一封什么通函吗?”我后来一再追问,才知道是余振邦的“杰作”!但我却一直为他背了黑锅。不管那“通函”中他有没有写下我的名字,人们定必都说“余振邦是李世杰的人,一定是李世杰命令他这样做的!”
一九六三年,侨务委员会副委员长黄天爵先生,当选中菲文经协会第四届理事长。天爵老用侨委会专员许以丰为秘书长。有一次,我在常务理监事联席会议上,发见申请入会会员中,有“陈维金”其人,而介绍人只有余振邦一个。依照会章,原是须有会员二人介绍的。我大为惊异,就提议“陈维金申请入会案”留待下次会议讨论。我为何如此呢?
陈维金,福建南安人,早年福建最有势力的民军头目陈国辉的部下。“民军”者,经政府收编后的土匪之别称也。陈国辉当年势力,由南安发展到整个泉州五县,再发展到永春、漳平、龙岩各县,后经政府收编为“第一混成旅旅长”,手下三个团长:陈佩玉、彭棠、陈维金。陈国辉大势力形成后,已经不干明火执杖,打家劫舍的勾当;反而是到处以“土匪势力”开辟公路,兴办学校。他的“功罪”,不是我现在所要论列的。总之,他是一九三二或三三(民国二十一或二十二)年,十九路军入闽后,电召他到福州开会,在福州扣留了他,后来被枪决了。他的三个团长,彭棠去当寓公,陈佩玉当保安团长,先后都被陈仪派人暗杀(陈佩玉是一九四〇(民国二十九)年一、二月间在驻地龙岩遇害的)。唯独陈维金,得到黄埔一期生李良荣召到他的“第十三补训处”工作,其后一直跟紧李良荣,得保一命。一九四九(民国三十八)年冬,李良荣以金防部司令调台,离开军职,陈维金也在台定居。李良荣退役后许多年,一度到星加坡谋与同乡筹组公司,兴办实业。同乡传来消息:在星加坡,李良荣遇见陈维金也在那边;有一次不知为了什么事发生争执,陈维金竟然对李良荣摆出侮慢恐吓的态度。福建同乡之间,对陈维金在台平日为人,本来已多议论;听了这种传说,因同情李良荣而发出的弹评,多把陈维金的“根柢”拿出来当题材。
如今余振邦介绍这样的人加入中菲文经协会,又怕我知道,又少了一个介绍人。我当然提请暂缓讨论,本待跟余振邦商议再说。陈维金入会案,因此延搁下来。
我还没有就这件事找余振邦商谈,他却跑到侨务委员会去询问许以丰:“陈维金入会案通过了没有?”以丰据实以告。不料,余振邦不但不来问我,反而去告诉陈维金,说是他陈维金入会的事,“被李世杰所阻挠了。”
有一天,这个从来不曾跟我通过电话,也不会问我家住何处的陈维金,突然打来电话,说是要来“拜候我”!我当然“闻弦歌而知雅意”,一时心中很恼火,暗想:“余振邦你竟动员一个过气的土匪头想来恐吓我!”我装出愉快而哈哈大笑的声音,连声答道:
“欢迎!欢迎!维金兄肯来访,十分欢迎!随便什么时候都行!只要我在家,一定恭候大驾!哈!哈!哈!”但后来,这个陈维金并没有来“拜候”我,我也因此不找余振邦问这件事!
许久以后,一位闽南乡前辈跑来告诉我,说:“世杰兄,你什么事得罪了陈维金?他在好几位同乡跟前,说你坏话。”停了一会儿,又说:“不过,大家都知道他陈维金是什么样人,都不予理会。当然,你越受这种人攻击,众人越知道你是正派的!但是,这种小人,你为什么要得罪他?”我把余振邦介绍他入会,被我提议暂予搁置,以及他打电话说要来“拜候”,我大表“欢迎”的事说了。这位乡前辈突然悄悄告诉我说:
“世杰兄,我们是好朋友,无话不谈的。有件事,我早就想告诉你了。全福建人都说余振邦是‘你的人’,是你的‘亲信部下’;他却在许多同乡面前,半隐半現地说了许多诽谤的话!你这个人,粗枝大叶!——我跟你初相识时,还以为你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哩!后来才知道,你一点防人之心也没有!陈维金受了李良荣救命之恩,回头来却背叛之,欺凌之;你须提防余振邦学陈维金的榜样;否则,你迟早会被他出卖的!我看他这个人,品性也就跟陈维金差不多!”
我苦笑而不答,心里暗忖:“我早被他出卖得惨了!”
第二十二节——为中菲文协理事长人选
——他出卖我和黄哲真、黄天爵、谢澄宇等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又该中菲文经协会召开会员大会,改选理监事了。
事前,关于下一届理事长该谁来做,意见颇多。
黄天爵希望由黄哲真继任,他对哲真兄表示过了,也吩咐余振邦问我的意见。余振邦却隐瞒了天爵老的话,不告诉我,反而去诳骗爵老,说是“李世杰反对黄哲真出任,主张由谢澄宇复出”!他又骗我说:“黄天爵想请谢澄宇再出来!”黄哲真,晋江人,早岁在菲律宾从事国民党党务及侨民教育工作,一九四二(民国三十一年)年他任福建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时,我在永安认识他。其后,他出席“福建省华侨团体联合办事处”成立大会,我是大会议事组长,就更多与他接触的机会。翌年,哲真兄参加“中训团高级班”受训归来,先受任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第三处视察”(第三处主任为陈果夫),旋出任福建省临时参议会秘书长。他在秘书长任内,创办了一个“民意月刊”,我是经常撰稿人之一。日寇投降后,他“衣锦还乡”,回到晋江出任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后来辞职竞选立法委员,其间又先后担任过国民党福建及台湾省党部书记长。他是位菲律宾问题专家,学识丰富,能说能写。如果由他出长中菲文经协会,我有什么理由“反对”呢?
但是余振邦脂油蒙了心,恶念昏了头!他一面暗中勾结许以丰,和侨委会中一个人人憎厌的郑善政,分向各理事游说,想要“强抬”黄天爵氏连任。只瞒着我和谢澄宇两人。
有几位国代、立委,像郭鸿群、穆超、谢仁钊、邹志奋等,(以我们福建人来说,他们几位应该说是“外省人”!)认为中菲文经协会老是福建人做也不好,应由外省人来干一任看看。
余振邦就在其中捣鬼、挑拨、离间、制造纷争。他的“战略目标”,第一是要把李世杰从理事会拉下来;第二是要和许以丰、郑善政等以“黄袍加身”的手段把黄天爵强拥上去。
早在一九六三年第四届大会中,余振邦就瞒着调查局,也瞒着我,在选举中活动竞选常务理事,而且当选了。这件事,当时调查局局长张庆恩先生还问过我是谁答应他这样做的,我费了很多唇舌,才说得张局长不加追究。到了一九六五年这一届,余振邦对我叛迹大露!他既欺骗黄天爵,说“李世杰反对黄哲真出任理事长,坚持由谢澄宇复出。”又转过来骗我说:“黄天爵要我支持谢澄宇再做一任。”
其后,我获知张文水曾探问哲真兄的意思,哲真兄坚决表示不干。我当时心想:“哲真兄必是听说我‘反对’他,才这样说的。”但这是后来的事。
余振邦又背着我,偷偷介绍许多人入会,以控制选票。结果,在那一次选举中,他竟然比我多得二票。如果不是朋友的提醒,我自己的注意,恐怕连常务理事都落选了。
这里,有几页我一九六五年的日记,现在摘录下来,让读者看看:——
十一月二十一日 星期日 阴转雨
今天选举——中菲文经协会,我发现有几项今后要注意的事:(一)很多票有陈家添、余振邦、黄蚌辉、丘汉平、谢澄宇,却没有我。(二)很多票有张文水、张承藻而没有我。(三)马绍伯的名单是振邦交的,没有徐政的名字。我给添上了。(徐政是季源溥所办“大道新闻通讯社”社长兼总编辑,我是副总编辑。填徐政落选,是要让季源溥、徐政对我不满。毒哉余振邦!)
开票结果,我竟比振邦少了两票,比家添少了五票,比澄宇少了七票。即谢96、陈94、余91,我89。还好蚌辉唱票看得清楚,将来好说话。
不要看蒋亦龙为人忠厚,他看到振邦的票比我多,也抱不平,他叫我注意常务理事的票要争取;只要常务理事排在前头,即可抵销理事票的差数。——这话很有道理。
十一月二十二日 星期一 晨雨,转晴。
今天蚌辉来,谈及这次选举事,他也没有话说。因为他明明看到:唱到有很多票(至少一二十张)里面有王大任、余振邦、陈家添、张文水、张承藻、黄天爵、丘汉平、余超英、李翊、谢澄宇……独独没有我。我还说起,家添在会场中有两张票被我发现没有我的名字,我硬是指着他圈,并翻起第一张,叫他圈第二张。我由是怀疑昨天那些票,也可能是家添的票。——他原先说不选振邦,其实是准备连我也不选。但大约后来他底下的人没有控制好,与振邦的人交换了票,而振邦也只顾自己,不将我的事放在心上了。
蚌辉自告奋勇说,关于常务理事的选举,他将和家添谈一谈。萍踪也说,几个熟人,他要去说说看。
十一月二十六日 星期五 阴
为中菲文协后天选举事,今晚蚌辉又来,他把家添的意思重复一遍。我为了慎重计,就将今天中午张文水电话所记的事,对家添说。
张文水说:振邦找他,取出一张名单,要他选常务理事。内有谢仁钊、刘瑞生、许以丰、张文水等,并要选哲真为理事长。可是文水电询结果,哲真绝对不肯,几乎有“做会长,毋宁死”之概云云。文水说,振邦之计,系郑善政支持。
家添证实此语。他说:(一)郑善政曾赴(郑)品聪家去索委托书(理事请假可委托别的理事出席代为投票),并说仍将选黄天爵。(二)郑善政、余振邦、许以丰三人曾同赴中马(黄天爵主持的公司),取去开会通知书,并抽出一张郑品聪的,由善政亲送。(三)郭鸿群曾表示老是福建人做不好,应由外省人来做一次,如谢仁钊、邹志奋,都有此意。(四)穆超也表示过大家应轮流轮流。
我想,余振邦如此奸险,他想与郑善政勾结,而居然瞒得我密不透风!他究竟何所为而如此?
十一月二十七日 星期六 晴
今天的选举,火药味很重,常务理事选下来,许以丰幸未当选,但冒出哲真、挺光、文水三人,却未打下邹志奋、郭鸿群,而是拉下汉平、刘我英、家添三人。前二者无所谓,后者却显然是一种“反谢”(澄宇)的表现,不但家添为之色变,澄宇亦感深受打击。而后来选举理事长,计谢澄宇仅以四票当选。(黄哲真、李世杰、曹挺光、余超英。)哲真得三票(张文水、余振邦、黄天爵)。邹志奋得三票(自选、穆超、郭鸿群),黄天爵得一票(谢澄宇),超英之投澄宇,据澄宇说是亲眼看到的。如此,便见天爵有意反谢了。但哲真亲来,是否有意问津,却不知道。我当哲真面前投谢的票,不知他会误会我不支持他否?
常务监事选举,徐政九票、萍踪八票、炎水三票当选。徐政这次自投,错了,因为出席者只有九人。(黄国书,陈勉修未出席。)
十一月廿九日 星期一 晴
今天余振邦说:谢澄宇当选中文协理事长的四票,尚不稳固,因有人要叫郭鸿群出来否认穆超的代理而改投哲真,如是四对四,还得抽签。且又说,郭鸿群如经人劝告,可能以书面否认云云。
我以为这就是振邦的做法,但无效!因为:姑不论四比四并不绝对推翻谢介民的当选,只说郭未托穆投票,则穆的一票也不改投哲真。当作当选无效票吧,再改选,是轩然大波,郭鸿群未必如此做……修改纪录吧?那是无记名投票,穆超也可说他代投给谢介民。再说:郭否认了,顶多那票当作无效,也不能另投,因为他是缺席。不过,振邦如此做法,早晚弄得立委中有人向沈(之岳)去提抗议,后果是值得考虑的!
十二月十四日 星期二 晴
××来,说是哲真很不满意黄天爵、余超英等,因为二人都曾请他出任中非文协理事长,但却不为他安排较多的当选票。又说:现在会里很复杂,并非黄天爵、谢澄宇之争,而是下边一些人之争。
不过,家添得罪了很多人,也是事实。
所谓“下边一些人”者,黄天爵下边的许以丰、郑善政;谢澄宇下边之陈家添;李世杰下边的余振邦也!
由这些日记里,足以说明,余振邦不但对他的老朋友、老长官、老恩人背恩背义;他也出卖了黄天爵、黄哲真、谢澄宇诸位!——当时他如诚实地告诉我:天爵老有意推哲真老出山,我相信,这一切风波,绝不可能发生,也无人敢挑拨郭鸿群放出“反对”声浪的!
第二十三节——“官无起色奴多叛!”
——余振邦勾结许以丰、郑善政的意图
这件事以后,一向和谐无事的中非文化经济协会,各理监事间,形成一片误会,平日友善而毫无龃龉的一些朋友,被耍弄得互相埋怨,责怪,而实在完全是由余振邦勾结许以丰、郑善政等胡搞出来的乌烟瘴气!这许多误会,不但是福建人跟“外省人”的误会,(主要是余振邦真的去挑拨郭鸿群扬言要出来否认!)而且是福建人跟福建人相互间,也误会滋深,无法解释!
我事后揣测余振邦之所以勾结许以丰、郑善政等,强要硬拥天爵老连任,是因为爵老其人,素有“无为而治”的作风,像曹参做汉丞相一般。他的“下边一些人”,在这种主管手下,很方便于上下其手,从中得到好处。许以丰、郑善政作此打算,自然要笼络余振邦以拉我这边的票,余振邦也想在“实际利益”上分一杯羹,他对我的叛行就更露骨了!
记得选举那天,邹志奋等“外省人”把票一投,相视一笑而离去,哲真兄有失望之色,谢澄宇则深觉颜面无光彩,很多人也深感意外。当天晚上,澄宇打来电话说:“今天情形,太意外了!他们何必如此呢?弄得大家都不好意思。”那时候我尚摸不清谜底,不知如何回答,便反问他:
“谢公,你的票不是投给天爵老的吗?”
谢澄宇说:“我总不可以投给我自己呀!当时,听见哲真兄问天爵兄道:‘天爵啊,你再来一任好不好?’天爵兄坚决表示不要。在那种情况下,又不好意思当众协调,我就把自己一票仍投给天爵兄了。要是知道他们有意拥哲真兄出来,我怎会不赞成呢?难道我做过一任了,还好意思跟他争吗?”
这件事过后好几天,有一个晚上,我和秀燕到天爵老家去。太太跟太太谈家常,先生跟先生饮酒聊闲天,(天爵老诗酒名家,我到他家中,不论什么时候,他常是拿酒出来招待的。宾主都不须佳肴,有带壳花生就行了。)谈话中,我问起中非文经协会选举理事长一节,我说事前不知道他想拉哲真兄“下海”,甚觉抱歉。也怪他爵老不通知我。爵老大为奇讶,说道:
“你怎样会不知道?我不是叫‘你的部下’去征求你的意见吗?‘你的部下’说:你不赞成哲真出来,坚决要支持谢介民(澄宇),我怎好再找你商量呢?”
我也大为奇讶,问道:“谁是我的部下?”
“余振邦呀!”天爵老说。
我才知道余振邦是如此的卑鄙而可恶!我又问:
“那么,超英老为什么也不知道?我亲眼看见他和哲真兄都把票投给谢介民的?”(余超英是侨委会常务委员,大陆救总组长,跟爵老及哲真兄都是莫逆之交。他也是那位“星光非常希腊”的诗人余光中的尊翁。)
“超英是振邦的同宗长辈,他在救总上班,不常碰头。我吩咐振邦去告诉他,‘你的部下’连超英也骗了,我有什么办法?”
爵老说话时,稍微露出愤慨的声调。我也很为那句“你的部下”而感到受不了,就把余振邦背叛我的事,略略说了几件给爵老听。我还说:“每一次,我把中非文经协会选举的事,都交给振邦去办。谁知他没有得到我的准许,从第二届就自己活动当选理事,第三届竟当选常务理事。他也没有向调查局张局长(庆恩)报告一声。最初,张局长看见报纸登出我们常务理监事名单,还找我去问,意思是责怪他余振邦为何如此擅专?我连忙替他掩饰说:‘余振邦曾经向于处长和我口头报备的,是于处长和我忘记向局长报告了。’我马上跑去向于宝仑处长说了,请他如果遇到张局长追问的时候,帮帮忙,圆圆谎,‘掩盖则个!’这件事,我也没有跟余振邦提起过。总之,他余振邦出卖我的事,我好像哑巴压死儿子,满肚子的苦说不出!一向很少对别人提起,正像张问陶说的,‘官无起色奴多叛’!奴一叛,官的脸上也很没光彩的,怎好意思到处向人诉怨呢?就像这次选举理事,余振邦居然比我多了两票;若不是选举常务理事,我比他多了四五票,长此以往,我此后如再任他代办,自己不亲自掌握选票,有一天,他会高票当选,我这个发起人,也必定会高票落选的。说不定还得被开除会籍哩!爵老,你相信不相信?”
天爵老笑起来道:“我不知道。”
第二十四节——他被记过后,犹效忠督察室
——提供“李世杰涉嫌”的资料给秃驴
以上各节,我不惜耗费这么长的篇幅,写了“我与余振邦”——这个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在廿一年前为我出的题目,究竟跟“调查局黑狱三四五天”有什么关系呢?
说来令人悲愤填膺!为了“我与余振邦”这个题目,从一九六六年二月至一九六七年一月,时时在沈之岳调查局黑狱里挨着说不尽惨痛苦楚的毒刑。假使是为一个交谊深厚的亲人、契友、长官、师长、同事、同学,或相识的任何人,我因为不幸认识他们,而受万般酷刑的苦楚,他们也因为不幸认识我而终于不能免于被累下狱,则纵使他们恨我入骨,我也决无怨言!然而,我因余振邦这样的人而受了那么多的苦楚,却是为的哪桩?
当“军统系”后起之“臭”沈之岳登基调查局之初,中统系旧干部,包括一些资格很老的高级人员,莫不预感到危机已经严重隐伏,甚至尽露不祥之兆。人人都谨慎静观,尽量做些本不需要的收敛,以防阴谋家杜均明督察室的鸡蛋里挑骨头,也人人怀着一种随时卷铺盖的心理准备,(自然,没有人想到沈之岳会展开血腥大整肃的!)例如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四日,第一处处长李仁甫突然劝我“最近少到机场接送友人”,因为,调查局驻日单位专员陈祖培,“明天”要回台,有人造谣说他携带违禁品入境。万一我去接机,而祖培果然带回什么管制品,到时小报告满天飞,连我也准得受牵连!如此势将影响“主管轮调办法”对我的“效力”云云。我日记里记得很清楚的。
但是,余振邦依然像平时那样,在外到处招摇,毫不敛迹。(他大闹中非文协,也正在沈之岳记他一次大过以后。)李仁甫也曾屡屡婉予规劝而无效!
第五科一位同事私下告诉我:“前两天我们几个人在谈论李副座可能高升,余振邦竟用鼻子哼了一声,弄得大家都非常诧异。李副座,这到底怎么一回事?”我除了好言央托那位同事,“以后不要在人前谈论我的事”以外,什么也不能说。这犹小事,最令人切齿的,是他竟向秃驴庄罕“提供”很多“李世杰的资料”,例如说在福建时,他是省党部“主管宣传”的人,而李世杰不过是个“小干事”。(真不知羞!)又说:他是南靖副议长,李世杰不过是惠安的“小参议员”云云。以表示他做我的部下很“委屈”。再则那时我正收养一个小养女,余振邦就“提供”秃驴庄罕的“资料”说:“我(余振邦)雇用人都雇不起,他(李世杰)却有本事‘买’佣人。”(意思是说我贪污,有钱。)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卅一日下午,我在沈之岳的局长室接到刘钊面交的“人事命令”后,第二天(元旦),余振邦则以“欣喜欲狂”的心情,奔跑遍告福建同乡,而且说我是“因案调降”,意甚自得。朋友中,有人打电话对我表示关心之意,有人于见面时殷殷探问。问他们何以知之,朋友们众口同声,都说是余振邦说的。问他们“余振邦几时说的”,都说“就是新历过年那几天!”
当然,他也到我家里来了一趟。我知道他不过像李胜赴太傅府邸向司马懿辞行一样,他居然说:
“无论说你有什么问题,局里所有福建人都可以为你保证。”
莫说沈之岳不会容许调查局“渐成气候”的所有福建人保证我什么事,纵使容许,也轮不到他余振邦来领衔提议的!但这话却暴露出:他颇洞灼我“有什么问题”的“内容”。老实说,我虽不会看相,而察颜观色,多少覘出他余振邦一脸奸诈,并没有把他心中的喜悦完全遮掩起来。
这时,我还很“愚蠢”地想点醒他,我佛然地声说:
“我到现在还是你的保证人哩,我如果有什么问题,哪会轮到你来保证我?总之,如果不懂得看整个形势,认为今天只是我个人的升降问题;等到后续的事情发生时,将证明对我的调职而幸灾乐祸,是极其可悲的愚蠢。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我看福建人在调查局渐渐要土崩瓦解了!”
他似乎听不懂我的意思,问我为什么这样讲。我为他的装假而愤然,索性摊开说明白了。我说:
“振邦兄,凡事不要以为我们自己绝对聪明,别人绝对傻瓜,容易受骗!当初,若非我的介绍,你根本无由认识蒋海老(溶),也进不了调查局。不是我通知海老,海老亲自到金门去,你的命运不知如何了局!不是海老和我为你作保,你就是出狱,也不会留在调查局工作的。你被察看了,不是我把你调到第一处,你至少被察看三至五年,更甭想一路由调查员而调查专员了!海老为了跟我的交情,自告奋勇地签报季局长,派他和陈星耀到金门把你接回台湾,连陈德谟、冀元铎都因为你的缘故,被引进调查局工作。你却唆使冀元铎跟海老捣蛋!至于你出卖我的事更多了,像高庆云来台、像中非文经协会……。朋友说,你是因从菲律宾带回太多管制品,我没有拉徐思壁到机场为你护航过关,你才怀恨而出卖我的。其实,我看不是!你自以为以前三度被关起来,出狱后被勒令觅保、察看,只有海老和我两个人知道。把海老和李某弄倒,就没有人摸清你的底牌了!你没有想到,海老和我保你‘永久’的。保山一倒,不见得你就站得住。……”
“不!不!我没有……。”他想强辩。
“你听我说。”我截断他的话,继续说:“你记得九全大会选举中委那一晚深夜的事吗?”——那一晚,我打电话给李仁甫处长,恰好余振邦接听;我叫他请处长讲话,他就当着李仁甫和职员面前,得意忘形地称名叫姓道:“处长,‘世杰’的电话!‘世杰’的电话!”我从听筒里都听得清清楚楚的。我把这段话复述给他听,并且正告他:“不要认为你在我的长官和部属面前叫我的名字,是表示你的地位跟我一样了,或以为你存心这样损我,你就会升高一寸。人家或许因此看不起我,但更受批评的,更看不起的,是说你的没教养!像你对别人谈起海老,也老是‘海溶’长,‘海溶’短的。老实说,人家并不因为你这样称呼他,就把海老看得矮了一截,你就升得跟他一样了,或比他更高!譬如萍踪兄,他不是调查局专任人员,他背后面前,都称‘海老’而不称名道姓的;就是海老对我谈起萍踪兄,也一定称兄而不单叫名字的,我也并不因此而看低了他们两位。论起交情的深浅,我有资格称他‘海溶兄’、‘海老’,你连这样称呼的资格都没有哩!”
这一席话,说得他狼狈万分,大半天说不出话来。
第二十五节——还没出狱,余振邦就歌功颂德了!
——要脸,志也;不要脸,亦志也!何必相强乎?
一九七二年九月十二日,我和蒋海溶二人,第二次被那个恶名昭彰的警总军法处判处所谓“死刑”以后,不久,听说余振邦已被改判十五年徒刑。我心中异常悲痛,为自己,为海溶兄,也为余振邦及其他“同案”难友。有一天,在“放封”时,听难友黄纪男说,他住在与余振邦隔壁的牢房,我就托他告诉余振邦:“我在法庭上,已经推翻了所谓‘周永权是共产党’之说;这可作为他余振邦‘发现新证据’声请再审的理由。”不料,第二天,黄纪男告诉我:“余振邦说:这完全是废话。已经声请复判被驳回了,还讲什么再审?”我心里想,他连再审的意义也不懂,又无志于力争到底,只一味以仇恨之心来对待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七日,我和一批难友二十几人,被解送到火烧岛政治犯感训监狱。到了那里,才听说余振邦因获得同一年七月十四日减刑,已移送土城“仁教所”。同室一个新认识的难友台湾省籍军官杨鸿儒说,余振邦在火烧岛狱中,也跟他杨鸿儒同囚一室;因此,杨鸿儒早就“久仰”我的“大名”了。他又说:“当时同一囚房的,还有彰化人张明彰等。”张明彰说了很多对李世杰非常钦佩的话,说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余振邦则把李世杰攻击得体无完肤,且批评得一文不值。因此,张明彰常常跟余振邦发生言词上的冲突。杨鸿儒亦即从他两人的争论中,“仰”了我的“大名”云云。(张明彰在景美军法牢中,曾和我囚房紧邻,我们常常交谈,他也读过我偷偷借给他看的诗文。明彰自称是因为替高玉树助选而被判“台独”罪的。)
我们初到火烧岛的头四年,经常可以看到土城“仁教所”编辑出版的“仁爱报”,因而也看到余振邦在“仁爱报”上发表的许多歌功颂德、“臣不胜受恩感激”而临表涕泣的“诗”。有位闽南籍难友拿着“仁爱报”前来问我道:
“杰老啊,你看,你的贵部下,这样肉麻!——人家把他强奸了,他还抱着强暴者的脖子说:‘哥哥呀!你为什么不爱别人,就爱上我了?哎哟!我真是女人中最有福气的呀!’”
我笑骂他道:“你骂他,就不要说他是我的贵部下。说真的,那才是我的贱部下呢!”
一九八六年二月四日(农历乙丑十二月廿六日),我被国防部像牵着一条绳子系在颈上一般地“假释”出狱后,不多几天,有位晋江籍老友手持一份“新生报”,前来相访。谈了片刻,他忽然展开那份“新生报”指给我看,说道:
“呶!你的贵部下写的诗,还是把国民党歌颂得有如天高地厚的恩德!既然如此,国民党给他余振邦坐的就不能算是冤牢了!”
我一瞄,是“新生报”一个“新生诗苑”。我不屑看他的内容,只是一笑,道:
“他在‘仁教所’,也写了不少这类的‘诗’,没甚奇怪的。他如果不写,才奇怪呢!”
“杰老也做诗的,写不写这类的诗?”老朋友问。
“你看我这个人,肯写这种肉麻当有趣的劳什子吗?”我反问他。
“我就是相信你不会写,才这样问的。真的,坐了国民党的冤狱,再来歌颂国民党,像龟孙子歌颂祖爷爷一般,一点格也没有,可真是不要脸极了!”老朋友答道。
“你也不必骂他。”我淡淡地笑着说:“古语曰:‘人各有志,不可相强。’要脸,志也;不要脸,亦志也。何必强人哉!你说是否?”
第二十六节——出狱后,他不谈沈之岳的罪恶
——只攻击李世杰、攻击吴如川不为他作证
我那位老朋友大笑而罢。
好多福建朋友告诉我:余振邦出狱以后,对人绝口不谈沈之岳血腥整肃的罪恶,也绝口不谈沈记调查局对他如何施以毒刑迫逼的暴行,却是逢人便说:“我是被李世杰所害的。”碰到泉州人,则曰:“我是被‘你们泉州人’所害的。”问他“害你的泉州人是谁?”则答曰:“李世杰是也!”此外,还有一个人,被他大骂道:“这个人到法庭上,事事推说不知,推说忘记了,不肯为我作有利证言。”我问:“所骂何人?”朋友曰:“吴如川”!
余振邦,余振邦!当年吴如川如何把你推荐给王奎昌师长?现在何以对你如此憎恶厌恨?谁为为之,孰令致之耶?
是的,李世杰的确害了他!但是,他也不想想:李世杰当年如果不担保他出狱,如果不保举他当调查员而脱去“留局察看”的隐形囚衣,如果不保证他拿“燕京大学毕业”的学历去办理铨叙手续,如果不保荐他提升为调查专员,不但没有人会说“余振邦是李世杰的贵部下”,沈之岳那一小撮新贵也不会说“余振邦是李世杰的余孽”!沈某纵使呈报蒋经国要逮捕李世杰,“逮捕事由”中也决不会有“与匪嫌余振邦关系密切”这一条的!(尽管蒋经国副秘书长和国家安全局,不需要我这条“罪嫌”,也“必然”会批准逮捕李世杰,但总得沈之岳列出几条堂堂皇皇的“理由”充充门面呀!)这样,李世杰自也无需为了“我与余振邦”那个题目,而挨了那么多而悲惨的毒刑!李世杰自然也就“害”不了余振邦了!
不过,余振邦(以及任何别的人),为李世杰所累,为李世杰所“害”,以致陷身圜土之内,沉溺缧绁之中,与我本人一样,饱受一切惨苦毒刑,我内心是无限歉疚与悲痛的!我绝不认为:我自己不可以受箠楚之刑,他人受之便无妨;也绝不认为:余振邦背叛我,出卖我,忘恩负义对待我,他去受受苦刑就“活该”。他的负义忘恩,鲜廉寡耻,自有知其事者为之月旦春秋;但就人权观点而言,他照样不应该以遭受暴力伤害为“报应”!他做人态度之令知之者所不齿,我们不能因此对他抱幸灾乐祸心理。因为那班倚恃权势、横施暴力酷刑的教唆者和凶手们,他们品德的隳坏,亦犹余振邦之令人齿冷,令人发指!我决不认为余振邦的人格隳落,就可使沈之岳辈摧毁人权的罪行稍为减轻!
当我尚在景美军法看守所时,有难友转述余振邦在留质室黑狱中,被用点燃着的香烟烧灼耳朵,被脱光了全身坐在大冰块上,以及其他惨刑时,我的心沉痛无比!一九六九年二月廿七日,监察委员陶百川、刘永济二位先生到狱中,向我调查被刑讯情形那一趟,也找余振邦调查的。那一次,实在是我的爱妻秀燕,带着余振邦的妻子一起到监察院找陶百川委员呼吁的。
后来,调查局有一位密友,偷偷跑到我家里,告诉我的爱妻秀燕道:“当时对余振邦施行暴力刑求最残忍的凶徒高义儒,因为受到监察委员陶百川先生的弹劾,受了处分,沈之岳已经勒令他提前退休了。”(这说法,至今无法获得有力的证实。)
我不禁长叹一声!高义儒,早年在北平朝阳法学院读书时,就参加“中统局”工作的。他的岳父黄谦若,是我们惠安乡亲,前国民党福建省党部书记长、党务督导专员、中统局漳厦区调查专员,是跟我很要好的朋友,也是余振邦第一次出狱后正式进入调查局工作的保证人。不料时移势易,老丈人当年保证余振邦“思想没问题”,而他的“狗婿何宗宪”,却用酷刑想逼迫余振邦屈招“思想有问题”!这种中统叛徒,企图出卖老同志,卖身投靠沈之岳;他迫供的“大业”并未完成,却首先做了被烹的无功之狗了!
其实,施暴行于余振邦的,岂止高义儒一个凶徒而已!问题是:高义儒不照照镜子,不想想沈之岳“征召”他,无非是想从路边拉来一条疯狗,命令他去咬人;而绝对不是想豢养他常常用的猎犬,更不是想豢养它当宠物来玩耍!用一个老中统的败类,整肃另一个老中统;用闽南人的女婿整肃闽南人,既可冲淡沈大官人“以军统整肃中统”的浓烈派系斗争的臭味,又可导引人们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沈大官人也‘重用’老中统旧人如高义儒者!”等到出了事了,却叫这只疯狗去担戴罪责!这犹如沈之岳在逮捕了陈石奇,而且已决定接下去逮捕范子文、满素玉夫妇之顷,(详见拙著“沈之岳调查局一项精心杰构”。)还想“征召”范子文前来“讯问”李世杰一样的奸险心计。范子文瞧破沈之岳的诡计而婉辞了,高义儒却甘心乐意把自己卖给沈之岳当鹰犬了!
第二十七节——我未诬供范子文,范也得下狱
——纵为余振邦忍刑至死,他岂能免乎?
说到范子文婉辞沈之岳的“征召”,虽然是一九六九年在景美军法看守所,范子文亲自告诉我的;可是事情发生在一九六六年三月,我初被绑架到调查局留质室黑狱里的时候。因此,顺便在这里带上一笔。
据范子文告诉我,那是一九六六年三月二十日左右,亦即小区区在下李世杰下狱大约四十天后,那时候,我还天天咬紧牙关,苦力支撑,与疲劳讯问对抗,忍受种种秽言的毁辱与残暴的刑殴,而不曾屈招半句话。就在那当儿,沈之岳大官人把第四处处长范子文请到局长室去,两人对话要点是这样的:——
沈:(低声)范处长,李世杰押起来了,你知道吗?
范:听说了。
沈:问不出来,怎么办?
范:……。
沈:你去问问看,好不好?
范:(微笑)不要罢!以前大家是同事,不好意思。
及至一九六六年四月廿一日,范子文夫妇双双以“匪嫌”之罪被沈之岳捉进留质室瓮里去了,廿二、廿三、廿四、廿五,一连四天,范子文宣告绝食,滴水不入口;留质室大牢头吴迎如,比棺材脸更棺材的小牢头——任姓管理员,以及众多狱卒们,每天端送十几次食物:饭菜、面条、馄饨、水饺、鸡汤、西点、面包、牛奶、水果……,直像幼年死掉父母的孙儿在伺候他的祖爷爷那般孝顺恭谨,穿梭来往于范子文的第九房,每次都被怒斥“拿回去,我不吃!”(这一切,我李世杰都耳闻目睹的。)
到了四月二十六日,据范子文说,那一天,铁板面牛树坤亲自出马了。他把范子文请到那间“会议室”,劝告他,想说服他恢复进食。当他那一只三寸不烂的牛舌,说不动倔强的范子文时,铁板面使出了两样杀手锏来!
牛树坤第一件杀手锏是:他诓骗范子文说,大家都是同事,“政治问题,政治解决!”绝对不会“移送军法”的。赶快说了,结案了,秘密自新,秘密回家,恢复上班,亲友不知。如果范子文他一定要绝食抗拒到底,就只好“爱”莫能助,移送警总去军法从事了。牛树坤还出示一件国家安全局答复调查局的公文,那内容,据范子文念给我听的“原文”是这样的:——
本局认为范子文案暨“城固专案”,宜移送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依法侦办,以免发生人事意见。(发文日期是民国五十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二件杀手锏是:铁板面牛树坤坦白、交心地明告范子文:“你太太满素玉也已经‘到案’了!”然后归结一句话:
“范处长如果一定不跟局里面‘合作’,我们只好把你和范太太都送到警备总部军法处去!”
范子文告诉我这些话时,我屈指计算:当沈之岳请范子文去“讯问”李世杰时,他早已先用公函报告国家安全局转呈蒋副秘书长经国,请求核准逮捕范子文了。这项诡谋可真是又深刻、又奸险、又阴毒的!万一范子文贸然答应沈之岳的“征召”来讯问李世杰,“问得出来”,固然,李范之仇铸成,将来少不得可叫李世杰“反咬他一口”!李世杰如果在侦讯中重伤或死亡了,自有范子文当担罪的羔羊,别的狱吏可以安心无虑。万一仍是“问不出来”,一旦李世杰被别人逼出假供词来了,又可套他范子文一顶“包庇同党”的大红帽子!亏得沈之岳能设此计,亏得范子文懂得推却。毒哉沈之岳!智哉范子文!
事后,我曾暗想:范子文多应是绝食了四天,饿得昏了,没看清国家安全局那件公函的末后一句,没看准“以免发生人事意见”那一句话的背后含意!当然,他听知太太也被捕下黑狱,心理上的恐慌,迫使他恢复进食,以至于后来之屈服自诬,是最“有效”的一锏!至于沈之岳如何再办公文顶回去,不把范、李两案立刻移送警总军法处,以及他如何去取得那英明伟大睿智卓越的蒋副秘书长之批准留下范子文、满素玉二人,就不得而知了。总之,沈之岳法力高强,能够直通蒋经国副秘书长,他不遵照指示把范子文案暨“城固专案”立即移送给警总,硬是把李世杰“城固专案”扩大到株连数十人,把李世杰继续违法羁押到一年多后才全部移送军法处,连国家安全局也奈何他不得!
我又因此联想起,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棺材脸刘秉如、秃驴庄罕等,也曾使用各种恐吓威胁手段,逼迫我株攀范子文的(但没有要我诬攀满素玉),可是,比起余振邦来,范子文没有像他那样拥着三次严重的“前科”,范子文进入调查局工作,没有经由我介绍给蒋海溶,也没有由蒋、李二人“负永久责任”的保证而出狱,范子文没有被“留局察看”而被我救拔出来,且步步高升,范子文没有请我当保证人而办理铨叙手续,……。总之,范子文没有在沈之岳等的心目中被认为是“李世杰的余孽”!此所以我为范子文所受的刑讯之苦,比起为被逼迫供攀余振邦所遭受之悲惨箠楚,简直不足道也!
然而,我没有攀引范子文,而范子文夫妇又岂能免于沈之岳之血腥整肃哉!
余振邦昧于当时调查局中统旧人所处危殆的情势,无怪乎他在沈之岳君临调查局之后,自己被记了大过;每逢科长公私假,他代理第五科科长时,科里的人都不肯把卷宗送给他初核;终至于由一个荐任五级的汪永锡来接长第五科,做他荐一专员的顶头上司。而他尚且死不觉悟,犹图向杜均明督察室的爪牙秃驴庄罕打小报告献殷勤,邀功讨赏,出卖他的大恩人、老长官、老朋友李世杰也!
我写下这么多关于余振邦的糗事,有不少是在军法看守所、火烧岛政治犯感训监狱,以及出狱后所听到看到的,并不全是发生在调查局黑狱中的事。但为了让读者对余振邦的嘴脸留一个完整的轮廓,我不愿把余振邦这些“行状”分散开了,因此,就都纳入“调查局黑狱三四五天”了。虽然有点“文不对题”之嫌,也是不得已的事。(文中还有很多题材也是这样处理的。)希望读者先生原谅。
第六章——特务、军法、大法官的罪恶
第一节——落井下石的立委朋友·糊纸师傅林竞忠简史
由于余振邦对我的背叛,我仅仅因“中菲文化经济协会”的事,就得罪了不少的人而不自知。然而,最令我痛心的,是立法委员林竞忠,竟然因为挟着我所不知道的怨恨,妄图趁我入狱之时,落井下石!——他也图谋构陷一个福建同乡下狱!
林竞忠,福建南安洪濑人,小学毕业。原本是“糊纸师傅”,就是用纸张、竹篾、浆糊制造各种灯笼(如元宵花灯)以及世俗给死人做的“灵厝”一类东西的行业,他原名“合仔”,洪濑人背后称他“糊纸合仔”,当面则尊称为“合师”。这个糊纸合仔颇有些儿小聪明,脑筋很会出些点子。他到泉州城内,看到了照像馆,又听人说照像馆生意是一本万利的,就联想起洪濑是一个热闹小镇,(战前为南安县城。)照像馆却只有一家。他便动起主意,在泉州城内买了一套简单的照像器材,又学会了简单的照相技术及暗房操作,于是,在洪濑开起照相馆来。从此不但做糊纸司傅,而且兼起照相师傅来了。不过,没有人叫他“照相合仔”,倒是“糊纸合仔”与“合师”之名,还是洪濑人用惯了的称呼。
他渐渐有了一点钱,虽不算富有,却想以之做些政治活动了。别看他只是小学毕业,一笔字倒写得还算可以过得去,文字也还勉强通顺。他就帮起乡人写写信,写写买卖房地产契约等(这些工作也有钱赚的)。他又加入了国民党,在地方上俨然一个绅士。
大约是一九三九年,他看准了农会是他前途发展的好去处,虽然不是农民,却藉着他是“知识份子”,会替农民“服务”,便也当了农会会员。(当时大陆的农会不像台湾的农会组织那么严密,也没有多大经济利益,所以只是有政治兴趣的人才想利用它,真正农民不入会的多着哩!)
未几,糊纸合仔——不,林竞忠,当选了洪濑乡农会理事长,又当选出席县农会的代表,到县城溪尾去。开了一趟县农会代表会回来的林竞忠,跟出席前判若两人,他对乡民谈起这一回到县城,跟县长、党部书记长及其他县级党政“要人”交往情形,对那些“要人”,一律称名而不道姓,也不提及职衔,直像是好几十年老交情一般。搞得洪濑人也像未庄人听得阿Q是赵秀才的前辈一样,个个对他肃然起敬,都称他为“大炮”。不久,他当上了县农会理事长。
那时候,一般人民团体理事长全都由国民党包办,林竞忠便透过国民党南安县党部书记长林瑶琨的关系,跟福建省党部委员陈联芬搭上线。陈联芬,南安诗山人,国民党党校一期生,陈果夫、陈立夫兄弟派在福建的CC系负责人。林竞忠在陈联芬旗下,守御南安县农会,以严防“军统系”人物之侵入,终于在一九四一年,他走了一趟战时省会永安,以及国民党省党部所在地的连城,晋见了省级党政重要人物一番,回到原籍。这一下的林竞忠更非“糊纸合仔”时代可比了。他讲到省主席和省党部主委,各厅长等,不称官衔不叫正名,也不加称呼,专叫别号,像“刘恢先说,陈雄夫道。严静波如此如此,李侠庐这般这般。”(恢先为省主席刘建绪,雄夫为省党部主委陈肇英,静波为财政厅长严家淦,侠庐为省党部书记长李雄……等的别号。)这下子,南安人幸而没有被林竞忠吓杀,却都笑说:“洪濑那尊大炮,不但由‘乡炮’变为‘县炮’,现在又发展而为‘省炮’了!”
一九四二年,国民党福建省党部及省府社会处要各县农会选举代表,筹备设立“福建省农会”。这一着是林竞忠日后飞黄腾达的关键,他争取到出席省农会筹备会代表的席位,促装入省。当时的CC系,正与“军统系”剧烈争夺未来省农会的控制权,林竞忠得到陈联芬的支持(陈联芬那时候是国民党福建省党部驻永安办事处主任,省农会筹备会理应设在省会,因之,林竞忠得地利〔省会永安〕人和〔省党部委员只有陈联芬常驻永安〕之便),取得“福建省农会筹备会驻会筹备委员”的资格,再由陈联芬报请省党部,派他林竞忠为福建省党部助理干事,凭着这一份干薪,不至于饿饭,便专责办起省农会的筹备工作,并且得到省党部办事处的极大人力支援。结果,不但省农会顺利成立,林竞忠也在CC系全力支持下,击败了军统系的竞争者,登上“驻会常务理事”之高位。——当时,他声望未孚,会章不敢规定设理事长,故只设驻会常务理事一人。迨至第二届改选,修改会章,他就正式称为理事长了。
林竞忠筹备省农会之前,先以助理干事名义参加了省党务人员训练班的训练。当选省农会驻会常务理事之后,省党部又保送他到重庆“中训团”去受训。他到了重庆,开训前,穿起一套事先特别预备的唐装(福建人叫做汉装),到社会部去晋谒部长谷正纲,自称出身农家,是个道地农民出来办农会的。谷正纲看他一表人才,口齿伶俐,居然相信福建省农会是“全国办得最好”的农会。这下子,林竞忠回到福建,就大吹起法螺,逢人便说,他在重庆,如何跟那些中央大员来往,谈话之间,无非张岳军如此如此,何敬之这般这般,孔庸之怎样怎样,谷叔常如何如何。福建人大笑道,这尊“省炮”如今变成“国炮”了!
日寇投降后,国民党政府迁回南京。当时原有一个“亚洲农业会议”,准备于一九四六年在缅甸仰光举行,南京社会部已决定林竞忠为出席代表之一。后来不知何故,会议流产,福建人嗤曰:“林竞忠‘亚洲炮’做不成了!”
第二节——立委新贵来台发了横财·他居然说李世杰是匪谍
一九四七年选举立法委员,林竞忠得CC系陈联芬之臂助,又得谷正纲之首肯,被国民党提名为农业团体候选人。记得农业团体选区是包括福建、台湾两省,林竞忠在福建,各县市农会会员,都在他的袖里乾坤中,自无问题。他又带了谷正纲的推荐函到台湾来活动,(当时根本没有人想到立法委员会变成终身职那么值钱!)因此,他当选了。
当林竞忠支领国民党福建省党部助理干事的薪资,筹备省农会时,我正在福建省党部驻永安办事处负责文宣工作。因为陈联芬的关系,我曾是省农会筹备会的议事组长,实际上是帮忙他跟军统系人士竞争的。他当选立委后,到过厦门,还来参观过我的“国民通讯社”,谈到当年在永安的往事,谈到他由乡炮而县炮而省炮而终于成为国炮,他也莞尔承认。
一九四九年,国民党从大陆败退来台,林竞忠当然也跟退。这场国民党惨败的战争,带给林竞忠的幸运却是说不尽的。因为,不但他的立法委员从此变成永远砸不破的金饭碗,他也摇身一变,成为有座大公馆的人。
原来,在福建省农会任内,林竞忠结交上省水利局长章锡绶。章锡绶于胜利后调到台湾接长水利局了。他乡遇故知,章锡绶便把水利局在北投的一幢招待所“八胜园”,以低于市价好多倍价钱,连土地带房屋都“出售”给林竞忠了。“八胜园”房屋建筑宽阔,未建土地又非常空旷,且有温泉及冷水大小浴池设备,真正具有大官公馆的派头,林竞忠自是平地青云,福建人都为之侧目。
大家都来到台湾后,林竞忠和我还是很常往还的。一九五七年“中菲文化经济协会”成立时,他也当选理事,而且因为我在调查局工作,还支持我竞选常务理事的。他大概蝉联了三任,因为很少出席理事会议,四、五两任就落选了。这其中,余振邦故意挤掉他,排斥他,是最主要原因。然而,我却一直背着这个黑锅而反不自知。
一九六六年,我首先横遭沈之岳之诬为“匪”类而入狱,继而一大群老CC的人纷纷“落网”。莫说国民党情报治安圈内,个个骇然,就是八闽人士,也无不人人震惊,因为没有人料到国民党对内血腥整肃,竟如是之惨烈!
然而,林竞忠反应却大不相同。
在一次我和爱妻秀燕面会时,秀燕告诉我道:
“林竞忠那家伙实在太可恶了!他把丢掉中菲文化经济协会理事的怨恨,都堆到你头上来。当余振邦被捕以后,他就兴冲冲地跑去找谢澄宇(理事长),说:‘嗨,原来李世杰、余振邦都是匪谍,那中菲文化经济协会也该改组了!’谢澄宇被他气得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澄宇正式行文内政部请示,说是常务理事李世杰、余振邦久不出席会议,该怎样办?内政部复文,说是可召开全体理事会议,举行补选。林竞忠想整个改组该会的计划,才告落空。——你说这个人可恶不可恶!”
我听了当然很恼怒,觉得林竞忠品格的下流堕落,竟至于如此可悲!不料,我出狱后,又听到他另一件更恶毒可耻的糗事。
事情是这样的:——
立法院秘书处,有一位福建惠安县籍的科长,后来升为专门委员,也算是高级人员了。他和我,和林竞忠,都是闽南人,早年都是CC系福建负责人陈联芬的部属。我李世杰被“军统系”的沈之岳辈整肃以后,有一天,林竞忠突然拉着另一位闽南籍的黄立法委员道:“一道走,我们到秘书长那边去聊聊。”黄立委匆遽中不及细问,就被林竞忠拉到立法院秘书长室。(秘书长是谁,我已经不晓得了。)林竞忠告诉那位秘书长说:——
秘书长:我听说,×××(那位专门委员)跟共匪的陈伯达,是一家人。这个人,你要当心一点。
黄立委闻言,愕然失色,大悔刚才没有问明林竞忠:“要跟秘书长谈什么话?”却不料他说出这样无凭据而又出卖同乡同事兼同志的谣言来。害得黄立委低头不语,沮丧而出。然而,事情终于不知怎的,传到那位专门委员耳朵里去了。他当然是冒火三千丈!因为,那时候,在台北,林竞忠、黄立委和那位专门委员都很熟识的李世杰,刚刚碰上坐“匪谍牢”的烽火头;而在北京,陈伯达却正在做什么“文革小组长”,红得半边天,也凶得半边天,跟台北的沈之岳雷厉风行地大捕“中统”、“军统”人物,气焰同样嚣张。(三寸丁毂树皮李式联也确实指定某专门委员的姓名,要我株攀他是共产党,是陈伯达一家的。)林竞忠这句话,如果被沈之岳调查局听到了,则那位专门委员,说他不会步我李世杰后尘者,将是全台湾最难令人置信的神话了。
因此,那位专门委员,从此跟林竞忠交恶,也很不谅解黄立委。他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国民党积累多年的特务恐怖气氛,震慑得任何人的心弦发颤,动魄惊魂,一旦落入沈之岳调查局黑牢中,便是陷身于万劫不复的深渊一样!难怪某专门委员说:
“不是我量窄,容不了别人说坏话。别的话都可以容忍,这红帽子岂是可以胡乱扣的?”
令人痛心的是:
林竞忠是一九四二年在永安跟我熟识的,当时彼此都还年青,喜欢说笑,他就仿效一般官场称翁称公的习惯,戏呼我为“杰公”,我也同称他为“竞翁”,没想到就这样叫得定型了,来到台湾,两人还是公呀翁呀的叫来叫去。及至我一坐牢,他竟落井下石,对谢澄宇说起李世杰是“匪谍”的混帐话来,而且对那位立法院专门委员,也想把他推落“匪谍海”的险恶波涛中去,人心难测,一至于斯!
反观谢澄宇氏,他年纪比竞忠和我都大,是“中统局”之老辈的人,我却是来台后才跟他相识的。而他对我,不但在平时以忘年之交相待,一听到我陷身“匪”狱,便在我爱妻秀燕面前,自告奋勇,主动去找他的同乡晚辈警总军法处长范明,请他要依法公平处理本案。他后来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被人殴毙道旁,二十年未闻破案。谢澄宇先生是我到台湾以后才认识的,他能坚信我李世杰不是什么“共产党、叛乱犯、匪谍”,而是国民党派系斗争的牺牲者,需要出力营救。而林竞忠呢?唉,人心之不同,有如其面。悲夫!
这两件事,林竞忠对我李世杰之落井下石,是我尚在沈之岳调查局黑牢中的事。谢澄宇之自动奔走营救我,以及他的死得不明不白,却是我被移送军法从事以后发生的。我把它也写在这里,是要让谢澄宇先生的明是非、重道义的高洁品格,与林竞忠的卑劣无耻的下贱本质,更加突出了彼此间强烈的对照!
第三节——余振邦对吴俊哲造谣·李式联诬李世杰偷渡
有一个吴俊哲,福建南安人,中央警官学校出身,原本在台北市警察局当科员,却不知道何时参加为调查局义务工作员的。一九五四年国民大会首次在台开会时,他因为跟旅菲国代黄和德的关系而认识我,自言对我“久仰大名”,以后常常到我家来谈闲天。
不久,他到调查局,说有机密事,要报告台湾省调查处处长或副处长,请我介绍。我问他为何不向领导他的“台北实验区”(即后来的台北市调查站)报告,他不说出具体原因,只说“机密”得很。我不愿探听我职务以外的机密,就介绍给当时的台调处副处长李九林。事后知道,原来吴俊哲的女友叫什么潘碧云的,正论婚嫁中,透露出她曾参加过“台独”组织或活动,打算自首,以免婚后出事。
李九林跟他怎样谈,怎样办那位小姐的自首手续,我都不再探听。只是,吴俊哲又来找我了,说是台北实验区主管此事的袁广馥,很不满意吴俊哲越级报告,实际上也就是怪他把一件台独份子自首案的功劳,让台调处去独得,所以,要开除他的义工关系。对于这种事,我实在有些厌恶,当时只对台调处主办科长俞洵初说了一声,也不理事后如何。吴俊哲也没有再来找我。
他后来离开警界,许多年中,听说很潦倒,而且有些精神失常的样子。除了知道他跟余振邦非常之“交往密切”以外,其他详情,我完全不晓得,也不曾想要知道过。
一九六六年二月,我突然被沈之岳大官人收入狱中。有一天,由菲律宾返台出席国民大会的黄和德兄,跑到我家告诉我的爱妻秀燕说:
“昨天,跟几个朋友谈话中,我(黄和德)说:‘不知道是谁心肠这么坏,胡乱告密,害得世杰兄被调查局以思想罪名扣押起来了!’吴俊哲竟然拍胸膛说:‘是我!因为他李世杰办了我(吴俊哲)太太台独案子,拿了两万块钱奖金,却不分给我,所以,这一次,我密告他是匪谍。’我(黄)就问他:‘怎么知道世杰兄领了两万块钱奖金?’吴俊哲答道:‘余振邦告诉我的。’”
很久以后,我的爱妻秀燕复述了黄和德兄这一段话,我听了,一笑,并不生吴俊哲的气:一者我相信我之被整肃,决不是他吴俊哲告密的。这事与他绝无关连,他已经和调查局断绝关系好多年了。二者倘使他真的密告我,如果沈之岳大官人不愿预谋整我,也没用的。三者,许久以前,我已从朋友口中获悉,吴俊哲患了相当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我怎会跟一个精神病患计较是非呢?四者他被余振邦所耍弄,相信振邦的谣言,心中难免恨我,而以此表示他的阿Q式胜利,就一个精神病患而言,毋宁是“正常”的!然而,从吴俊哲这番谈话里,我第一次听到余振邦造了这项“两万元奖金”的谣言,在吴俊哲面前中伤我。
我入狱第一天,沈之岳调查局的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秃驴庄罕等,就指定余振邦的名字,要我诬供他是“共匪份子”了。我不曾料到,余振邦甚至在沈之岳调查局迫我诬供他的同时,还到处造我的谣言,真是拿咸鱼放生,不知死活也!
前面说过,一九五〇年春,余振邦曾跟随“闽南挺进纵队”王奎昌进入福建打游击而被俘后脱险。就国民党来说,这本来是一件虽不成功却几乎成仁的壮举,不料因为他脱险后在金门驻军中招兵买马,以及返台后三次坐牢,他身上所涂抹的匪嫌彩色,虽然经过了十几年,还被沈之岳大官人搬出来再加濡染。而我这个保证人,也就被喷溅得满身“匪”色了。
你若为朋友作保,替外人击掌,你就被口中的话语缠住,被嘴里的言语捉住。——箴言第六章第一、二节
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为了要将我和余振邦“关系”拉得更紧密,有一段时间,竟然异想天开地拍着桌子说:
“李世杰,我们已经查明:你来到台湾后,曾经再潜回到大陆去过。你是不是与余振邦会合,向共匪提交台湾的情报,去迎接共匪来解放台湾的?赶快给我说出来!”
“你到警备总部入出境管理处去调查嘛!”我说:“我(一九五〇年)有没有出境纪录?”
“不!”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力竭声嘶地咆哮着:“我们已经调查得很清楚,你是偷渡出去的!”
“我偷渡?”我茫然不知他在说些什么梦呓。我说:“你既然调查得很清楚,请告诉我:我是哪年哪月偷渡到大陆的?从什么地方偷渡出去,在大陆什么地方登岸的?几时候回到台湾?”
“怎么?现在是我问你,还是你问我!你别想刺探国家的机密!我就是要你自己‘坦白’说出来!”
“我没有什么坦白不坦白的!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你要我屈认没有做过的事,我也自认倒霉,认了这么多了。但是,你要我自己诬枉自己偷渡出境,是不是真的,不难查证。……”
“我们不用查证什么!”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更凶横地叫嚣起来了:“我只要你自白出来就是!”
我为这问题,又足挨了两个礼拜的煎迫煎熬,棺材脸刘秉如、秃驴庄罕、勒索前科犯李振国,一齐上阵,毁辱、秽骂、殴击、疲劳轰炸,纷至沓来!最后,我在几乎快要屈服的边缘了!——真的,我已在盘算怎样编写假自白,屈认我曾偷渡入“匪区”再回到台湾来,我受不了那么毒的殴击。当我已经拿起纸笔想“坦白、交心”时,才猛然想起,便在不敢言语的悲愤中,写下大意如次的自白道:
我到台北一个礼拜以后,就暂时赁居于衡阳路闽南同乡会,整整一年。不但没有一天离开台湾,而且没有一天离开台北,甚至没有一天离开闽南同乡会那幢房子的。(我开列了当时也住在闽南同乡会的许多同乡人士名单,要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逐一去查问是否如此。)
就是卅九(一九五〇)年那一年,我在台北“新生报”、“自由世纪”、“纽司”杂志、“新闻杂志”、“时事论萃”……等刊物,发表了很多文字,文末都注明写作日期的,证明那一年我都在台北,一直到一九五一年七月,蒋介石老总统召见我,我进入调查局工作,我的行踪都光明而坦荡,无人不知的!要不,那些文章怎样写出来的?
虽然如此,那个三寸丁还是不理,他非不知道我从来没有“偷渡”过,他目的只要我“自白”偷渡过就行了。
这一段我虽未迫供成罪,读者先生,你说我心里恨不恨?
第四节——秀燕怒斥众小狱吏道:我不能陷夫婿于不义!
当我还在熬忍着那不知何时可暂休止的残忍暴力酷刑迫供时,大约已经渡过了极痛苦的一个月左右了,因为还不肯诬服,交不出心,坦不了白。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这个主办“城固专案”的第一号凶手;以及他的帮凶,棺材脸刘秉如、秃驴庄罕,还有他的主管科长,勒索前科犯李振国等,眼见尚无法从我的口中,找出可以逮捕他们预定要逮捕的人,心中显然也有点着急起来。因此,他们四条凶汉,便结伙到我家里,使用恐吓、威胁、利诱、诈骗的方法,要我的爱妻秀燕,写信劝我“赶快照办案人员的意思认了,好早早结案回家。”据我一年多后在军法看守时,秀燕告诉我的情形是:
“你(李世杰)被他们骗去以后,大约一个月了,有一天,李式联、李振国、刘秉如、庄罕,到家里来,说了许多话,要我写一封信给你,劝你相信他们的话,赶快认了。照他们所要你说的认了。他们保证很快结案,让你早早回家。我不肯,我说:‘我们李先生三十年来一直是忠党爱国的,他写了三十年的反共抗俄的文章,总统还因为他写的文章召见他的。怎么会是什么共产党和匪谍?他没有犯罪,他不是共产党,你们要我叫他承认什么?我不能陷自己的夫婿于不义!你们这样害他,对国家也有害处的。做事要凭良心,要有是非,不能冤枉人。冤枉忠臣是会有恶报应的!你们如果有良心,就不应该逼他承认,更不应该叫我劝他承认什么的!’”
李式联等并不甘心,他们公然威吓秀燕,说:“李太太,我们这样跟你商量,是为了你们李先生好,是要救他;不但救他一个人,也为着救你全家。你不要不相信我们的好意,一味拒绝。这件事关系你们李先生,太重要了;你难道就不关心他?”
秀燕说,她当时听了,非常恼恨,但仍极力忍耐,只是坚决地告诉那一群禽兽,她答道:“我怎么会不关心自己的丈夫?我关心他,只能劝他说实话,绝对不能劝他说假话,承认你们替他编好的谎言。我们基督教的诫命是不准说谎,说谎的一定要受到上帝的责罚。逼迫无罪的人承认有罪,也要受到上帝报应的。——我不能写这样违背上帝旨意的信!”
“你真的不相信我们的话?”秃驴庄罕勃然变色道:“我告诉你,李太太!你要明白:上帝救不了你们李先生,只有我们局长才能救他。我们今天是奉局长的命令,来跟你谈话的。……”
“不!”秀燕更坚定了:“上帝才有能力救他!我不写信!”
“那……。”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勒索前科犯李振国,几乎像唱戏一般,一同厉声说道:“那,将来你们李先生怎么样了,你可不要怪我们!”
“我不怪你们,——只要你们不逼迫我们李先生!”
四条野狗似的凶汉,悻悻然结队滚了回去!
耶和华啊……。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说谎话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第五篇3—6节
秀燕这一番话,使我想起在调查局黑牢里,有一天,秃驴庄罕气势汹汹地戟指着我的面部,大声喝道:“你这个‘老匪谍’!一家人都是怀着仇恨心理的!混蛋!昨天我们好意到你家里,找你太太讨论你的事。你太太居然不识好歹,说了许多骂人的话!你那个念小学的儿子,站在旁边,还一直瞪着仇恨的眼色,朝我们每一个人扫描。混账的东西!哼,看我对付你!”
“混账的东西”其实正是他秃驴庄罕。
老实说,我当时虽然身处凌辱折磨之中,面对着一群蛮不讲理的魔鬼,不能反驳。但是:我,李世傑,深深以有那位既有知慧而又坚强勇敢的爱妻为荣,也深深以有这样的儿子为荣!深以我的儿子敢用仇恨的眼色瞪着那群禽兽而骄傲!
虽然,从那一天起,大约是沈之岳大官人听了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等的报告,获悉李世杰的太太不接受他们“好意”的劝告,还语带讥刺地说什么“逼迫无罪的人承认有罪,也要受到上帝报应,”因而老羞成怒(这是我的猜测)。因而那一群野狗就更加像疯狗一样地,使尽了各种荼毒苦害的刑求手段。然而,当我听到爱妻秀燕这一番话,又回想到秃驴庄罕那一阵狂吠之后,我很感谢我所信奉的上帝,祂赐给我一位不愿陷丈夫于不义的妻子,也赐给我五个懂得痛恨、憎恶魔鬼的儿女!
第五节——满素玉重病·范子文诬服,沈嫄璋暴毙·两小鬼失踪
大约是一九六六年六、七月间,有一天,在调查局留质室黑狱中,忽然发觉范子文的太太满素玉不见了,没有出来“放封”已经好几天。遇着一个比较不会狐假虎威的狱卒,我偷偷问他:“范太太这几天上哪儿去了?”这位常常暗中拿万金油供我擦抹伤痕的警卫,悄悄地说:“病了,心脏病很厉害。”再过几天,范子文忽然也不见了。他住在第九号囚房,我住在七号,相距不到两公尺,夹着一间第八房。一连几天几夜,他连一点声音也没有。(他只要在囚房里,便是长吁短叹,我只要在囚房里,就常常哭泣。)我心里想,料是满素玉病情太严重了,范子文获得“特准”去照顾他重病中之太太的。
过了也不清楚是几天了,忽然,我又听见第九号囚房里传出来唉声叹气的声音,知道范子文已经回到牢房里了。可是,依然没有看见满素玉的影子。我虽然整天依旧过着饱受凌辱折磨的悲惨生活,偏就还懂得记挂患难中的朋友。我细声探问那位警卫:“范太太病还没好吗?”警卫也细声告诉我:“哪里会好?这几天更厉害了!”我很奇诧,又问:“那,范处长为什么回房来?不照顾她了?”那个警卫用一支食指捂着嘴,示意我不要多问,他更低声地回答道:“范处长哪里是去照顾范太太?这几天,他都在谈话。”
“这几天,他都谈话。”也就是说,这么多天,范子文是在日以继夜的疲劳讯问中。
当时我已经尝过三天三夜、四天四夜、五天五夜……好几次分秒不停疲劳轰炸的滋味,深知那种折磨的苦况真是惨无人道的。屈指细数一下,范子文至少也有一个礼拜以上没有睡觉了,我不禁毛骨悚然,自思我到那第五天第五夜时,已经觉得距离死亡太近太近了;他范子文纵然身体很健康,也不是铜身铁骨,他挨得了吗?
一九六八年,在景美军法看守所,我一度住于廿一号牢房,范子文住在十九号,常常趁禁子们不在场时,彼此交谈。(这种事被禁子班长听见,是会厉声喝骂的。)有一次,我问范子文,当他太太满素玉重病那段时间,他究竟有没有去照顾她几天?范子文恨恨地说:“哪里,做梦!当时庄罕、刘秉如那班家伙,就乘着素玉患病很危险的时候,对我实施八天八夜疲劳讯问,又把素玉心脏病很严重的事情告诉我,还威胁说:如果我还不承认,素玉的病就不请医官给它诊治……。真是,唉,怎么说呢?他妈的!”我听了,不禁想道:那个警卫果然没有骗我!
范子文虽然没有继续说下去,我却有一种理解:他在那时候,为了挽救他太太的生命,就开始诬服了,一个自从在中学时代就参加中统局为组织关系,一出校门便出任中统局专任职务的人,他替国民党和它蒋家政权出生入死了三十年,如今经过沈之岳的塑造雕铸,开始变成“匪党份子”了。
就在那一段范子文、满素玉突然“失踪”时间之后不久,记得是那一年的八月中,忽然,牛头小鬼许文雄和刁钻鬼胡迪寰也No more了,他们的鬼影从那时起就永远消失,我再也看不见他们出现了。换来接替他们的,是一个苗栗县籍的客家人黄银煌,和一个始终不敢吐露名字的“小顾”,都是年青小伙子。令人奇怪的是:换来的这两个年青人,跟牛头小鬼和刁钻鬼,完全是两种典型。有如前面所说的,牛头小鬼许文雄和刁钻鬼胡迪寰,都是一副狐假虎威、张牙舞爪的丑陋面孔,时时摆出卷袖伸拳的架势,时时想充当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等和秃驴庄罕的打手。这个黄银煌和小顾,却完全不同,两个都是表面上十分文雅,讲礼貌,丝毫没有嚣张的神气。小顾专是负责当我被逼迫捏撰假自白时,坐在旁边一语不发地陪着,事实上当然是监视,防止我自杀或逃脱的;凭良心说,那个人看来还显不出什么恶性。黄银煌则一脸阴险相毕露,尽管时时装着恭谨的模样,却全是一大堆欺骗人的谎言。——等到末后,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秃驴庄罕、棺材脸刘秉如、勒索前科犯李振国等认为我的假自白编得令他们满意了,(大约也得到沈之岳大官人“核可”了。)这个黄银煌,就负责做起“侦讯笔录”来,自问自答,答案几乎就是照我的假自白原文逐字抄录的。抄好了,再由三寸丁谷树皮等勒令我签字。现在,查阅案卷,那份所谓侦讯笔录的答案,和我的假自白书,文字完全相同,还是不难查对的。
〔这项哑谜——牛头小鬼许文雄和刁钻鬼胡迪寰为何忽然失踪的谜——直到翌(一九六七)年二月,我被解送青岛东路军法看守所约一个月后,得到难友警总王中尉告诉我:“沈嫄璋已于去年八月十五日左右,死在调查局黑狱中一间侦讯室里”,我才恍然大悟!正是那个时候,这两个助纣为虐的魔鬼的儿子,是专门“看管”我们这些政治犯杜撰“自白书”,并且最喜欢用恶言谑骂、威吓凶打对待政治犯的下流胚子。沈嫄璋之死,固然不能说全由这两个帮凶小鬼直接施使刑毒所致,(她的最大最直接迫害者,主要是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秃驴庄罕、棺材脸刘秉如、勒索前科犯李振国、黑檀木雕像黄则之、流氓赵健吾等几个主凶!)但是,弄到沈嫄璋死在侦讯室里了,沈之岳大官人并不惩办那几只大走狗,而拿这两只大走狗们所差使的小走狗来处罚,正符合俗谚所说“水淙淙、朝下冲!”的道理。那几条大走狗,沈大官人还需要他们咬噬仇人的,它们还不该被烹掉。〕
说到沈嫄璋的死,想到我写了我们这个“城固专案”每位受难者横遭残暴酷虐刑求的惨事,已经很多。读者或许要误会,以为:沈之岳调查局那班没人性的酷吏,是专门对政治犯,才采取凶残暴戾的肉体刑罚,以示其“坚决反共”之“忠贞志节”的。其实不然。留质室,那座未经立法许可设立的秘密监狱,尽管严禁任何人犯说话发出声音,只准用喉管“嗄、嗄、沙、沙”地讲话;而且,每间“侦讯室”都装上隔音板,声音不让外泄,(门窗关紧时,这一间侦讯室在打人,隔壁是听不出有何动静的。)但是,有些例外的情况,也会发生。有一天,早饭刚刚用过,我听见,那个负责端送饭菜到各囚房的工役,在右边一排(大约是第三或第四号囚房)问道:“你为什么不吃?”话犹未了,突然爆出一个男人的凄哭声,由抽搐啜泣转为嚎啕大哭,似乎是头撞壁,“碰,碰”地响着。接着是那个工役一声惊呼:“啊!”听脚步声,可以判定他是赶去报告狱卒的,一刹那间,一个平日态度最凶横的狱卒已经赶到了,他大喝一声:“你在干什么?”那个难友忽然不哭了,却放声高唱起“三民主义,吾党所宗……”来。一边放声高唱,一边依然痛哭出声。
狱卒马上“喀喇”一声,开了铁栅栏门,把那个人拉出去。那个人“国歌”也不唱了,却仍然是不顾禁令高声连哭带喊地叫道:“冤枉呀,说我泄密……。”——从他的歌声和呼喊声,一听便知他是一位台湾省籍的公务员,不知被控泄什么密而被捕的。等到大约一小时后,我从窗上偷看,那个不知姓名的难友,已经满头满脸包扎着纱布,被两个狱卒挟着押回囚房了。
又有一次,天气炎热得喘不过气来,一支小电扇不足以减低室内多少温度;侦讯室的窗子不得不敞开着。牛头小鬼(当时尚未失踪)正凶巴巴地坐在一旁逼令我写“自白”。突然,隔壁传来了一阵粗厉的叫声,夹杂着一阵“劈、劈、拍、拍”掴耳光声音,外加一阵老妪的惨叫哀哭声。我一听,就分辨出那个咆哮打人的凶汉,正是第一处第三科专员曾映贤。一处三科是主管一般刑事案件的,那个可怜的老妪,是台湾省籍,她似乎是涉及什么漏税或行贿的案件。她挨了曾映贤的掌掴以后,有没有屈认诬服,或是坦白交心,我当然不会知道的。我要特别交代一笔的是:曾映贤原是调查局上上下下都认为有精神病症的一个好货!
以上两件事例,是要证明沈之岳调查局黑狱中的众狱吏,对于任何案件的人犯,总是以暴力刑迫作为取供之手段的,连年老的老妇人,也不能免。在那座神秘异常的,每间囚房和每间侦讯室都是层层铁幕深垂的黑黯监狱里,能有这两件事例泄漏出来,被我听到了,倒也是万分可贵的漏网旧闻,是对读者先生的另一项见证!
第六节——错把日文当“匪”字
——沈之岳及其爪牙都不学无术
就常理来说,特务人员要侦办“匪谍”案件,对“共匪”的历史,以及自从有了“共匪”以后的中国社会情况,至少也得稍稍知道一点。否则,用些愚昧无知的猪猡来侦办“匪嫌”,莫说遇着真正的共产党徒,必定笑话百出,马脚毕露,徒贻共产党人耻笑国民党干部的无知而窝囊的把柄。至于像我们“城固专案”这些冒牌匪谍,老实说,每一位被害人,都是在中国大陆生长,阅历很深,而且在报馆、在情报机关研究过“匪情”的人,要论对共党问题的研究,人人可当那些侦办人员的祖师爷而游刃有余!如今,面对着那班自以为是的愚昧无知的小狱吏,更是惊异于他们的见识,简直比一条死狗还不如!
沈之岳自己,原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窝囊货,——他在“陆大”受训一年之后,由督察窜升到调查局当副局长,又回到他的老家情报局,当叶翔之手下的副局长。七年后,他“大跃进”了,一跃登上调查局长宝座。既然当了局长,就得在“动员月会”讲讲话,不但表示“长官”的权威,也想表现表现他的“才华”。可怜他本是胸无点墨的货色,初到任时,对于调查局的业务,又一无所知,要讲什么题目呢?亏得他收藏“资料”的工夫做得好,就搬出七年前在陆军大学受训时的一些讲义,交给公共关系室去制作幻灯,然后在大礼堂上来边放映边演说。因此,他所谈的,尽是些什么孙子兵法、克劳塞维茨、大毛奇、小毛奇;什么战略战术……等等,只要听几句,便知道是在朗诵军事学校的讲义,而且是与“情报工作”无关的讲义。半句话也不曾涉及跟调查局情报业务可以稍为连串起来的问题。这也罢了,偏偏他做这些“专题演讲”,事先也不请位国校国语老师指导指导,又不勤谨查查学生字典,看看注音符号。因而往往读错了字音。我印象最深的有两次:第一次,他把“妍媸”读成“姘媸”,很多人听了,相视而笑;另外很多人听了,却相视而不笑。第二次,他把“养痈贻患”读成“养瘫贻患”;全场屏息静听,没人敢发出笑声来。
他到任后不久,司法行政部所办的“司法官训练所”,特地备函邀请沈大官人去作专题演讲,目的是要他对那些准司法官们,谈谈司法官和调查局侦办一般刑事案件的关系。不料,这位粗鲁不文的沈大官人,他只得懂教唆部属用暴力施刑取供,然后企盼司法官、军法官遵从他沈之岳的指示判处人犯罪刑而已,他哪里懂得什么叫司法不司法?他到了司法官训练所,讲了什么“专题”呢?嘿!他携带者公共关系室人员,也携带幻灯片和放映机,到了训练所,对那班准司法官大谈诸葛亮的空城计,把我们那位卧龙先生,大大吹捧一阵,什么当时西城只有二千五百军士啦,司马懿却有十五万大军啦,孔明老兄怎样坐在城楼之上弹琴啦,仲达老弟怎样仓皇撤退、惊得魂魄都迸散了啦!……。口沫飞溅地足足讲了两个钟头。
当时,蒋海溶是调查局简任秘书,也是司法行政部简任秘书,派在司法官训练所兼教育组长的,所里头,师生们一片窃笑议论的声音,害得蒋海溶感觉十分尴尬,十分难堪,十分的不光彩!(这是蒋海溶亲自告诉我的。)
像这样的一个沈之岳,他夹袋里的人物哪会有什么好货色呢?因之,那些办案人员(小狱吏),其所师承于沈之岳的,除了奸诈诡谲、谎言欺骗、凶暴刑求以外,剩下的只有比沈之岳大官人更窝囊,更无知,更愚蠢!以窝囊、无知、愚蠢作为“威权”的基础,他们那威权的行使,真使人欲哭无泪、欲笑无声、欲答无语的!
例如有一次,我说起,日寇侵略军还没有攻陷厦门之前三个月,我便转到内地去了。我那两个不肖学生,(石牌训练班第二分班,亦即调查局设在新店大崎脚的新进人员训练班的学员。)许文雄、胡迪寰,便非常震惊地齐声大骂道:“什么?‘内地’?这不是共匪的专用名词吗?你到现在,还敢公开使用‘内地’两字,不正证明你是‘匪党份子’吗?”——这真是石破天惊的奇谈怪论!我不知道国民党所有“匪情专家”们,究竟曾否从毛泽东的著作,或中共任何文献里读过“‘内地’是共产党专用名词”这类的记载?如果没有念过这门学问,实在应该去请教沈之岳调查局的牛头小鬼许文雄、刁钻鬼胡迪寰。因为,他们这一项“理论”,是挟有以暴力为后盾之“权威”解释的。
写到这里,我记起初到台湾时,几位台省籍老先生曾告诉我: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期中,禁止台湾人民称日本为“日本”,一定要称日本为“内地”,以表示台湾是“日本的一部分”。譬如:“由台湾到内地”,不能说“由台湾到日本”。假使有个台湾人对日本人说:“你们日本……”,那个日本人一定怒目瞪眼的。然则,依照牛头小鬼许文雄、刁钻鬼胡迪寰的“学说”,当时在台湾的日本人,尽都是“匪党份子”了!
亲爱的读者先生!假使你在谈话中,使用“内地”两个字,而被捉进调查局去,说你是匪党份子,讲的话是“共匪专用名词”,你是哭呢?还是笑?
有一天,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棺材脸刘秉如,突然问我:“你有些文件,印的是‘共匪的简体字’,里面有好多人名。——李世杰,你赶快说清楚,这些人是在共匪那边干什么的?”
我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问他们是什么文件,得到的是一片吆喝声:“别装蒜,是什么文件,你比我们清楚,还要问!”于是,另一场狗吠狼嚎,另一阵熊掌猪蹄,又没头没脑地纷纷落下。
如此这般地熬炼了几天,搞得我心情焦躁,头脑昏乱,百般回忆,我家里哪有什么印着“共匪简体字”的文件。……直到气喘病又发作了,秃驴庄罕和棺材脸刘秉如,一个拿着药瓶摇晃,一个吆喝“你认了,说了,就给你药!”我在痛苦中怒不可遏,心想:“拼着让他们打死好了!”我用双手顺着胸口往下轻轻抚摸,愤然说道:——
我明明没有什么“印共匪简体字”的文件,你们硬要说有。既然有,就该拿出来让我辨认,是不是我的东西;如果是,究竟又是什么东西。你们不肯,硬要逼我承认,我从哪里承认起?——要我承认?行!你们替我起草自白书,把东西拿给我看,我照抄好了!天下哪有不肯出示赃物,却强迫人承认做贼的!
“你混账!”秃驴庄罕猛力把桌子拍得震天价响,他气焰万丈地厉声大骂:“我们‘强迫’你吗?”
“姓李的,你放明白点!”棺材脸刘秉如一脸棺材颜色地叫着:“我们是要让你自己说出来,让你‘自白’,好对上面报告你好话,说你跟我们很‘合作’。是要‘救你’,不是强迫你。”
我已经喘得气都像要断了,不能再说话,只说:“我没有那种东西;要不,你拿证据来!”(当时实实在在打算,就是他们从大陆拿一份“共匪文件”来栽赃,我也愿意胡乱认了的。)我把胸口靠近桌旁,两臂搁在桌上,希望呼吸困难会减轻些。
终于,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进来了。当他听取了秃驴庄罕和棺材脸刘秉如的报告以后,他忽然又变成“好人”了。他答应先给我一颗止喘的药丸,也答应把证据拿给我看,条件是:“东西给你看了,你要坦白交心!”
及至三寸丁谷树皮把“证据”狠狠地摔在桌子上让我“坦白交心”时,我拿过来一看,天呀!是三张由日本回台的“祝寿团”名单,印着那些侨团的顾问、团长、领队、组长,团员的姓名、住址。果然都是印的简体字。但,并非“共匪”的简体字,却是日本人用的简体汉字。
我这颗“心”如何“交”出去呢?我的“白”又将如何“坦”出去呢?——难道说:“‘共匪’也会组团到台湾向蒋介石老总统“祝寿”吗?
我的口头解释,并不能使小狱吏们满意。最后,我只好说:“你们把这些名单送给第四处辨认罢!看看这种简体字,是日本的,还是‘共匪’的!”(调查局第四处主管“匪情研究”,有很多大陆的报纸书刊,也有很多日本的报纸书刊,又有专门研究中共简体字的人员,一眼就可辨认清楚的。)
如此,我才免于又一条重罪。
第七节——台湾的贝里亚沈之岳,苏联的查科夫斯基
类似上面这种情形,书不胜书。例如: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当初逼迫我诬服,依照他自己所定的“叛乱”次序是:(一)先参加“共青团”;(二)再加入共产党;(三)最后参加“民先队”(见第三章第六节)那几个礼拜,就我来说,是在一连串疲劳讯问,凌辱折磨之下,神志昏乱而不曾顺应小狱吏们的提示而屈认的。但是,那一群小狱吏,却是在自由自在,恣其所欲的情况下,扮演屈打迫供的角色,难道他们不懂得,有“共青团”时尚没有“民先队”,有“民先队”时已经没有“共青团”。(如果连这一点也不懂,那还有资格侦办什么“匪谍”案!)再说,沈之岳大官人“征召”他的“共产党同志”陈香、张剑华、许岱宗三个贼,伪供我李世杰“参加民先队扩大会议”。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以及那个所谓“闽南匪情专家”的黑檀木雕像黄则之,难道不晓得,一个人如果不是“民先队”队员,就没有资格出席什么“民先队扩大会议”?但是,想起来十分可笑的,他们既不命令陈香等三个贼,捏造一段“李世杰何时在何地由何人介绍加入民先队”的假话来栽诬构陷我,也不编好一段完整的谎言来逼迫我如此供认。
赫鲁晓夫在鞭斯大林尸的秘密演说中记述:
(俄共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席罗生勃鲁姆——Rozenblum)于一九三七年被捕后,受到可怕的酷刑,在刑讯中间,他奉命要承认关于自己和别人的虚伪消息。他被带到查科夫斯基的办公室,查科夫斯基(Zakovsky,一特务头子)答应给他自由,但条件是要他在法庭上……作一次违心的供认。……“你,你自己,”查科夫斯基说:“用不着捏造什么东西,NKVD会给你准备好一份这个组织的每一分支机构的大纲;你只要用心研究这份大纲,记好法庭可能会问到的问题和答词便好了。……你要自己准备好,不致连累到侦查工作和你自己。……如果你努力忍受,这样你便可以保全你的脑袋,我们会拿政府的钱供养你,直养你到老死为止。”当时实行的卑鄙龌龊事情,便是如此。
——赫鲁晓夫秘密演说全文页卅一—卅二,胡秋原译,国防部总政治作战部印行。
台湾的贝里亚,沈之岳大官人的头脑,显然没有查科夫斯基的周密。他没有指示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等替我准备好一份“参加民先队详细经过”的大纲。遂致我那段关于“民先队”的子虚乌有故事,没有头,也没有脚。(以后如何“脱离”它,也没有交代。)
及至我有一两天没有遭受疲劳讯问的空隙时间,我不但想到他们指定我诬供参加“共青团、共产党、民先队”的次序颠倒错误,也想到这段“民先队扩大会议”无头无脚的怪自白。可是,我绝不敢凭此提出翻供、反驳的意见,因为,那除了多招一阵“可怕的酷刑”以外,也很可能启示他们逼迫我为“民先队”补头补脚的惨祸。
有一天,我发现牛头小鬼拿着一本司马璐著“斗争十八年”在看,蓦然想起,司马璐在书中写得很明白:他先参加“共青团”,一九三五年中共撤销“共青团”,改为“民先队”后,他又变成“民先队队员”,最后才成为共产党党员的。我就要求把那本书借给我一阅。可是,在沈之岳调查局留质室黑狱中,是不准牢房里有片纸只字的,当然更不容许有书看。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正式告诉我“不准”!我只好作罢。——第二年在青岛东路军法看守所,发现图书目录上有“斗争十八年”一书,便借来看,却是破损、污烂、缺页,不堪入目。于是,我申请代购一册,提到军事法庭作证,以证明我的“自白”与事实不符。
但是,警备总部的军事法庭,正像一个军事检察官,斥骂一位被告说的:“你到这里来,还想讲道理吗?”没有道理好讲,“罪”还不是照判!(这些虽是后话,却是由调查局黑牢中延伸出来的,所以顺便先记个概略于此。)
我被调查局绑架之初期,为了不甘诬服为“匪”,不但举出一九五一年,蒋介石老总统因为看到我的一篇文章而“召见奖勉”我的事,想当做“丹书铁券”以求自保,而且说:“日本尚未投降时,我就写文章攻击共产党,”以证明我的“反共”比别人起步更早,跑得更快。没想到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竟说:
“你别胡扯!抗战期中,日本人还没有投降以前,大陆上哪里有什么反共文章?”
我真的为他底孤陋寡闻而又自以为是,而几乎想吐口唾液在他的脸上,(但是不敢这样做,怕挨揍也。)抗战八年,说是“国共合作”,而实在没有一天国共不在互相斗争。在闽、粤、浙、赣诸省份,没有出现过较大的共军武力,我所看见这几个省份的报纸,谈“反共”者的确不多;但不是完全没有。至于豫、鄂、苏、鲁、皖等省,中共武装力量较大的地方,凡属国民党统治地区(即中共所谓“白区”)的报纸,谈论“反共”的文字几乎是经年不断的。我在永安“中央日报”当资料室主任时,几乎经常可以收到各省的主要报纸,有国民党的、共产党的、汪伪政权的。其中,国民党报纸之“反共”,和共产党报纸之“反国”,几乎无日无之,是铁一样的事实。他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硬说日寇未投降前,大陆上没有“反共文章”,真是胡说八道!用他最爱骂人的话来评论,委实是“混账”之至!
我要指出:当秃驴庄罕伙众到我家抢劫搜掠时,所有被抢去的文章中,有一篇题为“全民的信念”。那篇长约五千言的论文,是我于一九四五年三月十二日,在漳州“福建新闻”发表的,那是一篇彻头彻尾替它国民党讲话而“劝告”共产党的文字。读者先生:沈之岳调查局纵然善于翻云覆雨,颠倒历史事实,总不能说“一九四五年三月十二日”是“日寇投降以后的日子”吧!
为了堵住武大郎李式联的三寸鸟七寸嘴,我要他找出那篇秃驴所搜出的“全民的信念”来看,以证明日本人还没有投降以前,大陆上的确有反共文章,而且有我李世杰为它国民党写的反共文章!三寸丁谷树皮那张鸟嘴,才给我结结实实地塞住了!
第八节——闽奸李式联想强迫我捏编·沈嫄璋以“自首”威胁夫婿
在国民党的所有反共宣传文字中,无不极力攻击共产党善于制造矛盾,利用矛盾,以达到其不正当的目的。这就叫做“只讲目的,不择手段。”在道德上是很败坏堕落的。
据我从冤狱中看来,这种制造矛盾、利用矛盾,只求目的,不择手段的卑鄙行径,国民党并不输于共产党。前面说的,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公然无耻地想嗾使柯落叶“反咬李世杰一口”,秃驴庄罕把姚勇来恳托保守他另筑香巢的秘密故意告诉沈嫄璋,……。“惠安案”(亦即“军统案”)中,调查员们威胁难友陈鸿渐,说:“你太太跟你陈鸿渐吵架时,曾说:‘你的资料在我的手里,我要你死,你就死?’这些话我们都调查得很清楚了。”我由鸿渐此言,判定他跟太太吵架的事,必是被外人听到了,调查员就制造此项谣言,以扩大鸿渐夫妻间的矛盾。假使鸿渐真的被这话所欺骗,而反咬自己太太一口,岂不就演出夫妻反目、家庭破裂的悲剧了吗?沈之岳等之无孔无入,也就于此可见了!”
事实上,在我们这个“城固专案”中,这一套利用夫妇勃溪作为整肃政治犯酵素的下流勾当,早由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首创纪录上演过了。他在屏东指挥小爪牙们挑拨鸿渐夫妻的感情,不过是故技重演而已!他所利用来制造夫妻间矛盾的题材,正是姚勇来、沈嫄璋为那个林玉霞而起的风波。
记得是一九五七年,有一次,姚勇来对我说,他“有了另一个家”,而且生了三个男孩子。还说:“我实在应该请你到‘那边’吃一次饭。”(论朋友交情,也确实是应该的。)我听说他有了三个男孩子,也很替他欢喜。(嫄璋所出,三女一男,男孩小隼于一九四三年仅一岁多时折夭。)但是,勇来说过也就算了,我知道他不是食言爽约,而是彼此很少机会碰头,他又没有特别下请帖邀我赴宴的必要。因此,我终于没曾看过他金屋所藏的娇。
似乎就在那年秋天,有一天下午,路世坤叫我的大儿子,到调查局来,请我立刻到他家去。(当时调查局址在环河南街一段七十七号,刚好是第三水门旁边。路世坤家住雅江街,距我办公室只一分钟步行之远。)我知道必有急事,匆忙赶往。至则我家太座秀燕,路家伉俪之外,姚勇来、沈嫄璋亦皆在焉。但见嫄璋怒容满面,一看见我,劈头就骂道:
“世杰,你们一班朋友干得好事!姚勇来在外边轧了个姘头,生了三个小杂种;你们大伙儿帮他瞒着我,真是……”
我又好笑又好气,一者,我知道这项消息,比你沈嫄璋早不了几天。二者,你沈嫄璋“母鸡不开,打老鹰!”老公不管好,倒骂朋友。三者,我又不是你沈嫄璋的私家侦探,凭什么要我向你通风报信,做你的线民,打勇来的小报告?我就故意激怒她道:
“嗨!嫄璋;你也不必这么大闹。俗谚说:四十无子,为人生之大哀。勇来也该四十出头了。既然有了三个男孩子,纵然非你所生,你也该为他欢喜才是。老实说,那是今天在台湾,如果在他故乡莆田,恐怕他们姚家早就有人接这三个孩子去抚养了。”
我这席话,直把这位众记者尊称“沈大姊”的嫄璋,气得三尸暴跳,七窍生烟,差一点没有晕倒在地。这时候,只见姚勇来满面是恭谨的笑容,反倒劝起我来,说:“好了,好了!嫄璋已经气得够了,你不要再激她了。”(看来好像很有“悛悔”的实据。)我心中暗笑勇来“没出息,我替你辩护,你倒认罪了!”(其实心里也认为勇来这时候应该低声下气赔不是的。)但实在也很体谅嫄璋的大发阃威。夫普天之下,率土之滨,做太太的人,谁个心甘情愿卧榻之旁,另容他人鼾睡?犹忆嫄璋当时还说了一句话,大意是说:她嫄璋对你勇来的爱是始终不渝的。当她初来台的时候,钱塘江明知她嫄璋是位罗敷,却生了非非之想,被她嫄璋严词斥责了,才死心的。——她以此事来凸显勇来暗结新欢的“薄情负义”。
读者先生,这件事,严格说来,也是勇来夫妇间的一项隐私,为什么要我写它出来呢?
原来,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和秃驴庄罕,不知道如何“侦讯”出沈嫄璋把这件事也“坦白交心”了,而且说出在路世坤家中,李世杰说了那一场令她气坏了的话,大约也说了钱塘江想入非非被她拒斥那一桩旧公案。于是,三寸丁谷树皮闽奸李式联,于追问我这段往事时,竟然要我捏造一项谎话。这位闽奸口述情节,逼迫我当做“自白”写出来。他说:——
“我们听说,那一次,沈嫄璋在路世坤家里大发脾气,曾向姚勇来威胁说:‘你如果不跟那个女人一刀两断,斩绝来往,我(沈)就去自首,把每个人都扯出来,同归于尽……。’你一定听见这些话的,你最好写出来。”
我觉得这个闽奸李式联,编捏神话的技术,也未免太幼稚了。第一,他明知自己事先编好,再来逼迫我和勇来等人“自白”的,全是乌有先生替他写的故事;然则怎么会有沈嫄璋什么要去“自首”、“同归于尽”的鬼话?第二,退一万步言之,纵使他三寸丁谷树皮闽奸李式联所为我们“准备”的自白情节,果然是真的,沈嫄璋也绝不可能在路世坤的太太和我的爱妻及我们两家众儿女面前,说什么“自首”、“同归于尽”的荒唐话。
后来,三寸丁谷树皮究竟用什么话去挑拨、逼迫姚勇来,逼出他把钱塘江也攀进那个纯属空中楼阁的“新闻工作委员会”;以及后来又为了什么原因,把钱塘江从那冤狱的大门边推了出去,割“爱”相舍?这一切,我都不知道。最奇怪的是:蒋海溶在刑迫中,除了攀供了他所认识的姚勇来,路世坤、李世杰是那个乌有先生故居的“新闻工作委员会”的成员以外,又捏编了他不认识的黄毅辛、黄丽飞,说是“还有两个姓黄的。”可是,他并没有捏称“还有一个姓钱的”。
我之所以写下这一段,是要证明:国民党核心组织的沈之岳调查局,在侦办它所自称的“匪谍案”时,其善于利用人性弱点,制造矛盾,利用矛盾,挑拨离间,搬弄是非,以达到其“抓的‘匪谍’不问真假,越多越好”的卑鄙目的。那手段,实在堪与它国民党所攻击的“共匪”并驱争先,互相媲美而毫无逊色!
〔我在火烧岛政治犯感训监狱时(忘记是哪一年了),有一次,一连数天,看到“中央日报”刊登的消息,说是钱塘江到巴西,主持“中华会馆”,因为“对匪斗争”很积极,被“共匪”派人暗杀云云。我心中感慨万千,不知从何说起。钱塘江在台北,是国民党第二党报“中华日报”北部版的编辑主任,沈之岳调查局却想用“匪谍”罪名毁灭他。(后来为何又改变想头,放他一马,我不晓得。)他到南美洲去,却是去搞“对匪斗争”,被“匪”所杀!他为国民党卖掉老命,幸而成为国民党心目中的“烈士”,没有成为国民党心目中的“匪谍、敌人。”相信许多为国民党卖命而终于被诬为“共产党、匪谍、叛乱犯”的人,都将为钱塘江恭贺一声“万幸”的。然而,钱塘江生前并不知道,沈之岳调查局当年也企图把他当“万恶的匪谍”来“法办”的。万一当年他真的被捕,坐了十几年匪谍牢,现在当也已经出狱了,他一条命或许也尚可保。两相权衡,究竟是烈士重于老命,还是刑余之身胜于丧命异邦呢!塘江泉下有知,不知他将如何想法!
做国民党的功狗,似乎摆明着两种结局:一被国民党自己所烹食,一被国民党的敌人所宰掉!——蒋经国的心腹爱将沈之岳,当然不会如此!不过,要问:沈之岳他,是不是也有种到海外去跟“共匪”面对面斗一仗呢?
第九节——四十年前在上海向往抗日·—四十年后在台湾变成叛乱
在第五章第廿四节里,我曾提到,调查局驻日单位工作人员陈祖培要回台,而调查局里面却散播着“陈祖培走私违禁品”的谣言。这现象,在季源溥、张庆恩两位局长任内,实在是闻所未闻的妖言邪说。沈之岳君临调查局以后,这类的谣言,便一年到头满天飞!
陈祖培,后来也被沈之岳调查局以“共产党”罪名逮捕了,并且判了十年重刑。——他有罪吗?(李世杰曰:他有罪!他是李世杰的得力部下兼好友,调查局的功臣,这便是罪!)
陈祖培,台湾省彰化县北斗镇人,大约是清光绪卅四年或宣统元年,(西元一九〇八或〇九年)出生于一个大地主的家庭。当时日本帝国主义者统治着台湾,陈祖培跟其他台湾孩子一样,儿童时代都得入“公学校”接受日本的奴化教育。但他的父亲却要他在课余,另与一位老先生读中国书,因此启发了他的民族意识。
一九二七年,陈祖培申请得日本政府的护照,到上海去,原是想转到南京投考东南大学的。因为不懂得中国国语(台湾省人士称之为北京话),就先在上海一家补习班,学习北京话。
有一天,上海法租界一个公园里,有一大群朝鲜人举行群众大会,呼吁全世界各国支持朝鲜人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革命,帮助朝鲜人争取独立自由。年轻而具有强烈民族意识的陈祖培,听了这项消息,他向往于朝鲜人的抗日运动,就于当日清早,跑到会场去听朝鲜人的演讲。他没有想到,日本政府派出的秘密侦探,早已布满在会场四周,暗中拍照,(就像一九八七年台北好多次群众游行示威活动,有调查局等等的人在照像,录影“搜证”一样。)陈祖培被摄入镜头,尚不自知。不多久,日本人认出“与会者”有陈祖培其人,就吊销他的护照,勒令他返台。
回到台湾后,陈祖培被日本法院判处徒刑一年,缓刑三(?)年。这桩对“日本天皇陛下”的“叛乱案”,也就无声无息地落幕。当年的“台湾总督府公报”曾登载其判决的全文。(他回台以后的经历,我没有听见他谈过,也没有听见别人说过。这里空白一段。)
一九五五年,我在调查局第一处接掌国际情报和海外侨情调查布建的工作。从卷宗里获知,调查局曾派了一位“支津人员”陈祖培,配属在“日本工作组”,其任务为搜集在日本各“台独”团体的情报。(支津人员就是非正式编制的职员。)从卷宗里,我才知道廖文毅早于一九五一年或稍早,在东京组织了“台湾独立民主党”,一九五四年又成立了“台湾共和国临时国民议会”;及“台湾共和国临时政府”,廖文毅为“大统领”,另一位屏东人吴振南为“副大统领”。廖文毅同时也是“党主席”;而“国民议会”的正副议长则为郭泰成、郑万福……。
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十分新鲜的消息,样样令我很感奇讶。可是,更奇讶的是:调查局对在日本的“台独”集团,摸索了几年了,依然只能搜集到一些在台湾是秘密、在日本却是完全公开的“台独”消息,亦即廖文毅他们自己公布的消息。其他工作,一筹莫展!
我仔细研究全部案卷之后,首先邀约一位陈祖培所介绍的嘉义县籍人士刘传能先生,向他询问“台独”在日本活动的情形。刘传能先生是嘉义望族,长兄在家乡经商,他居次,他的三弟刘传来,是台湾著名的眼科医生,又是国大代表兼台湾省议员,(后来,因为国民党规定一人不能兼任两级民意代表,他才放弃了省议员。)他的四弟刘明,是煤矿专家,曾任台省石炭调节委员会(今省矿务局)主任委员,卅九年被保密局逮捕,坐了七年多冤狱。刘传能为旅日侨商,经常来往台湾日本间,他是陈祖培的好友,也常常从旁协助祖培,搜集“台独”在日活动情报。但是,最初,调查局日本工作组先后任组长周仕珊、王化两人,既不知如何指导他们工作,调查局一处五科科长张用寰,也未能从全般情况的掌握中,研拟出一套指导方案。工作就如此毫无开展地拖下去了。
调查局长季源溥,跟一处处长王维理研究后,决定由我接办这件子。当时,“台独”两字,不但在社会上是“极机密”的禁忌,即在国民党各情报治安机关圈内,也很少人敢公开谈论的。因此,我以专门委员兼科长接办在日本的“台独”案件,也“极机密”,全由自己一人独负其责,没有用科员承办或当助手。及至后来工作日益繁重加多了,才指定科里面一人做些事务性的工作,如收发文登记抄写等。但业务仍由我亲自掌管。
我和刘传能先生交谈过几次,就向季源溥局长建议,电召陈祖培回台述职。及至他回来了,我了解了在日本的“台独”全般情况,以及陈祖培在那边的工作情形后,就草拟了一份工作计划,又建议季源溥局长,正式任用陈祖培为专员(编制内的员额)。此外,又邀请祖培与刘传能两人共同研究如何执行我所草拟的工作计划。
当时,我的腹案是:(一)必须设法全般深入了解“台独”的情况;(二)掌握情况后,再定次一步的做法。(一九五〇年代,“台独”最主要活动地区是日本;美国方面,虽有少数人活动,都尚不成气候。)
最初,调查局在日本廖文毅“台独”集团中,曾建立了一个内线,就是第五章第一节所说的那位蔡锦霞(化名庄粉)。但,这个老妪,虽然会讲很流利的日语,却是识字无多,水准不高,除提供一些极普通的浅肤资料外,作用不大。一经陈祖培回台述职,并与我多次交换意见后,他自己觉得“想法豁然开朗”。他携带了我所草拟的工作计划,回到日本,依计而行;又得到刘传能先生的协助,不但在廖文毅党内建立了好多条新的内线,而且,在一九五六年六月和十二月,先后策动了“台湾共和国临时国民议会”的“议员兼外交委员长”陈哲民、“议员兼事务总长”林澄水,声明脱离“台独”,翩然返台。
陈哲民是廖文毅的亲家,是廖的侄子廖史豪的岳丈。他的回台,震惊了在日本的“台独”人士。而林澄水之“来归”,因为行前在日本散发“脱离台独”的声明书,也使廖文毅底下一些人受到很大的震撼!
而且,事实上,当时陈祖培得到刘传能的配合,亦已秘密策反了另一名新当选的“台湾独立民主党”副主席陈芳生成功。陈芳生潜伏“台独党”许久,一直到一九五七年二月,才回台湾。
其后,调查局除了搜集“台独”情报,又策动了“台独”人士回台者,前后一共十九人。(包括东京、大阪、香港、星加坡、马来西亚等地)这事实,不但动摇了廖文毅在日本的基础,也使调查局对“台独”的工作成果,受到国家安全局的重视。甚至,后来,陈祖培每次回台,国家安全局局长陈大庆,第三处处长刘瑞符,都要我邀约陈祖培一起前往商谈工作问题。
但有一项更大的“效果”,则是调查局第三处强烈反对第一处的做法,认为:“台独”份子应于回台时“抓起来法办”,不应该真的给予“政治解决”。(所有由我指挥策动回台的“台独”人士,没有一位下飞机后曾经失去一分钟自由的。不像其后廖文毅,由第三处处长毛钟新到日本“接”他回台,却被沈之岳软禁在厦门街一个“招待所”里一个多月,才恢复了自由回到云林西螺。)
亦即因此,调查局第三处恨死了李世杰,俗谚曰:“恨和尚也恨袈裟!”连带着,陈祖培也被调查局第三处视为眼中钉了。
第十节——小狱吏给我两个新题目——“我与陈祖培·我与刘明”
陈祖培是一位对工作负责任,对朋友重道义的君子。他回台次数多了,与我渐渐有了深厚私谊。因为他比我年长,我都称他“祖培兄”,在任何场合,也很尊重他,从不把他当“部属”看待。也承他非常看得起我,从不称我“科长、委员、副座,”,总是叫我“李先生”。
他每一次回来,总是先把他所草拟的“工作检讨报告”初稿,托我先为修正、润饰,再正式提出。他自称每一趟返台,看了我所撰写的每一阶段工作方案,以及听了我的口头说明,都使他对工作方法更能融会贯通,也更有信心。
那时候,调查局日本工作组组长王化,对陈祖培的工作,只是承转文件;他的时间多用于招待应酬从台北派去视察的官员,以及应付国家安全局日本督导组。终于调查局第一处处长李仁甫,和国家安全局第三处处长刘瑞符,都觉得陈祖培一人工作负荷过份沉重,工作成果亦极丰富。刘瑞符乃主动签报,每月另由国家安全局发给陈祖培工作费二百美元。调查局第三处的人,都盛传这是“李世杰替他活动的”,于是,陈祖培成为调查局第三处攻击李世杰的“陪斩”者。(陈祖培是在台湾参加调查局工作的,理论上,他不应被归类为CC系,但不幸却被归类为“李世杰派”。)
及至一九六五年,沈之岳调查局开始部署对老CC、老中统的疯狂大整肃,而且决定拿我小区区在下李世杰开第一刀时,阴谋家杜均明和第三处的小毛(毛钟新从前是替戴笠提皮包的货色),已经指派“军统系”魏钊等人,满街满巷调查“李世杰的思想”了。他们也开始传播着陈祖培的谣言,说是陈祖培每次回台,都带了很多“管制物品”、“违禁品”,甚至说他“贩毒”。调查局第五处职掌,(主管秘密交通、秘密电台等)本来只是事务性和技术性的工作,不管情报业务,也就未尝和业务单位发生龃龉的。(五处因为工作需要,领有松山国际机场的机坪进入证。)一九六五年十一月,陈祖培要回国述职了,李仁甫劝我李世杰别去接机,人事室的罗荫生,和一处一科调查员周益成,奉派前往机场照拂祖培入境,就向第五处洽借机坪进入证。不料第五处竟答以“机坪进入证不能外借,恐怕被人用去贩毒。”——这话,其实正是由督察室、第三处传播给第五处的谣言所衍生出来的。
陈祖培几次回台,都向我提起,说是:“假使你李先生请调到东京,主持‘日本工作组’,我的工作一定更顺利,更有成就。”但是,我因为不谙日本语文,从未对此建议发生兴趣。有一回,恰巧王化、陈祖培都回台,我就请他们两人到家里吃饭。才发现王化在我面前虽是十分恭谨,对祖培却是一付“长官”面孔,“威严”得连我也非常吃惊。我才了然于祖培为什么一再劝告我活动去当“日本工作组”组长。但我始终将这件事藏在心里,从不说出。
然而,第一处一科那个调查员周益成,(他也是阴谋家杜均明的督察室秘密“布建”在第一处的所谓“防谍员”。)就在陈祖培被疑“贩毒”而平安返回日本后,居然写信到东京,劝祖培要辞职、退休或请求内调。原来,这个周益成,于日寇投降那年(一九四五),刚念完了四年“公学校”,略略懂得一点日文;他很羡慕于传闻中东京银座纸醉金迷的风光,一再表示他希望调到日本接替陈祖培的工作。可是,人品且不去谈,他的年龄、经验、学识、能力、日语程度、社会地位等等,成为实现愿望的最大障碍。那次他不避嫌疑,函劝陈祖培辞退现职或请求内调,当然是从杜均明督察室听到了整肃李世杰的风声,乃怦怦然而心跳,蠢蠢然而欲动的。
及至一九六六年,沈之岳大官人报奉那个伟大英明睿智卓越的国防会议蒋副秘书长经国先生,右手批准发出请帖“赐宴”有功人员李世杰,左手批准逮捕“匪嫌”李世杰后,在那三四五天无日无夜的悲惨刑求中,最初,是想办我“贪污罪”,因之,就逼迫我要诬服“接受陈祖培馈赠”。(我与祖培,后来二人常常互有馈赠,是事实。但决不是“贿赂式”的片面赠与,有来无去。)及至“贪污派”失败,“匪谍派”抬头了,临到一九六六年冬,突然,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棺材脸刘秉如、秃驴庄罕,勒索前科犯李振国,又出了两个题目,限令我做文章。这两个题目是:
我与陈祖培。
我与刘明。
天呀!怎么又冒出这两个“我与……”?
“我与陈祖培”这个题目,我不知道沈之岳大官人“交下这项资料”,是要秃驴庄罕问我的“贪污罪”呢?还是要三寸丁谷树皮追究我的“匪谍罪”呢?——我很“坦白”地“交心”,把季源溥局长如何派陈祖培到日本去,又如何要我接掌指导陈祖培的工作,他工作成绩如何等等,一五一十地据实写了出来。
第十一节——我帮助刘明提早出冤狱·郑万福回台被说成台共
沈之岳为什么要命令出“我与刘明”这题目呢?
说来话长。大约一九五〇年初,我来台未久,也还没有到调查局工作时,便听说台湾有个石炭调节委员会,(后来好像改为“煤业调节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是台省煤矿巨子刘明,据说他因为资助什么“匪谍”办印刷厂一类的事,被保密局逮捕了。当时我既不是在职新闻记者,也不是调查局侦防人员,对台湾情况,又很生疏。听过也就算了,不曾去追问朋友是什么详情。(就是问了,朋友也不一定知道的。)
及至一九五七(民国四十六)年,刘传能协助陈祖培在日本,策动“台独”人士反正来归,大有“斩获”。有一天,他忽然拿了一张“保安司令部”对刘明的判决书,前来相访,要我研究,是不是可以帮助他四弟刘明早点出狱(刘明当时被判十年徒刑)。我把这件事向季源溥局长及王维理处长口头说了,问他们意见,(我表示刘传能既然有功,应该成全他救弟之意,以坚其心。)然后交给一科专员沈执中签办,函请国家安全局转函国防部,“准将受刑人刘明一名交由调查局运用”,这件事在国家安全局处理程序上,似乎颇费周折,经过多次公文往返,历时近两个月,终于获准。然后,由我携带国防部和调查局公文,亲自到新店暗坑“军人监狱”把刘明领了出来;刘传能与我同往,他在军人监狱大门外等待,一看见他弟弟刘明走出监狱大门,欢喜、激动,泪流满面,扶着刘明上车。我一直送他到杭州南路家里,亲眼看见刘明的太太、儿子、女儿,还有几位似乎是他的姊妹,都流着悲喜交集的眼泪在等待他,迎接他。说真的,我也很为那种场面所感动。
事实上,我进入调查局工作以后,就曾听说刘明那一段“资匪”的事,其实是受人所骗,是冤枉的;因为他根本不晓得那些求他捐助的人是“匪”。他出狱后,心里头还是充满着恐惧感,在我面前,说话显得“特别小心”,反而使我感觉非常不自在。有一次,他说背部腰部旧伤发作,酸痛不堪,我问是几时受的伤。他说:“在保密局被打伤的。”他自觉“失言”,连忙补充一句说:“其实,我也知道他们(保密局的人)是在打共产党,不是在打我刘明。我并不怨他们。”我为他这话觉得很感伤,便说:“打谁也不行呀!就是抓了真共产党,也不能用打的办法审讯呀!”
话该说回头了,秃驴庄罕和那个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开出“我与刘明”这个题目,竟然是翻出旧案卷,认为我“救刘明提早出狱”,是跟他有“匪党组织关系”!
上帝可怜!当我到“军人监狱”把刘明接出来之前半秒钟,不但我从未见过刘明其人,刘明甚至从未听见过小区区在下李世杰之尊姓大名的!
好在这件事我记得很清楚,是沈执中签办的。假如原签呈出诸我李某的手笔,更不知将如何洗刷这条罪名了。
在沈之岳调查局黑狱中,是不准人犯看书看报纸的,这是精神饥饿的虐待手段之一。但有时牛头小鬼许文雄、刁钻鬼胡迪寰等,在监视我写“交心”话时,却公然拿着报纸,坐在——一旁,两腿伸于桌上,大看特看起来。这其中,就出过两次纰漏。
第一次是当秃驴庄罕诳骗我说:“姚勇来、沈嫄璋已被保安处抓去了”之后数天,我眼睛一瞄,正好看到牛头小鬼手中的“新生报”有一篇专栏,署着“本报记者沈嫄璋”。——我没敢拆穿庄罕那张驴嘴所吐的谎言,但心里有数,确定了我原来的“不大相信”是对的。
第二次是黑檀木雕像,那个所谓“闽南匪情专家”黄则之,拿着一份“中央日报”在看。我发现一版头条题目有“台独份子郑万福反正来归”的字样,就指着说:“这个郑万福,也是我手里策反成功的。他原来是‘台湾独立民主党’中央委员,‘国民议会’副议长,经我策反成功后,奉命潜伏当内线的。他后来脱离了‘台湾独立民主党’,另外组织一个‘台湾民政党’,以与廖文毅对抗,也是我研拟办法,指示陈祖培叫他去做的。”读者先生,你道秃驴庄罕怎么说?他居然使用咬牙切齿的姿态及声调说:
“哼!那家伙是台共!你不检举他,却把他当做‘台独’份子来处理,你这个‘匪谍’,哼!”
〔世杰按:过去,国民党极其忌讳谈论“台独”,故自一九五六到一九六五年,“台独”人士经策动回台的,国民党都严令禁止泄漏给新闻界知道。至于策动“反正”成功而仍潜伏于“台独”内部充当内线者,则更要“保”得“密”不透风。及至一九六五年五月十四日,廖文毅返台,沈之岳大官人才请得蒋经国准许,通知大批台籍要人到机场去迎接“廖大统领”,并让报纸疯狂报导了一个多月,把“廖大统领”当做民族英雄来描绘、宣传、捧上天去。同时,许多潜伏在“台独”内部的内线,也都一一令其发表声明,表明态度,脱离“台独”回台,以扩大宣传效果。郑万福之回台,以及成为“中央日报”一版头条新闻人物,即拜蒋经国、沈之岳之赐也。当时,蒋经国、沈之岳大约认为“廖大统领”之“下野”归来,亦即表示“台独”从此销声匿迹,永远太平,大大可以拊掌曰:“天下事大定矣!”(这看法未免太幼稚、太短视了。可惜那位英明伟大睿智卓越的蒋副秘书长,专一爱听他心腹爱将沈之岳的献策,却不道事后证明:在日本的廖派“台独”固然照旧由简文介、郭泰成等继续接捧,活动如故。其他如史明的“台湾独立联盟”,林台元的“台湾独立同志会”,王育德、辜宽敏的“台湾青年会”,张春兴的“台湾独立共和党”等,另有一派“台湾独立自由党”,负责人名字我忘记了。也都没有停止活动!)郑万福的“台湾民政党”,原是国家安全局指定它留着跟廖文毅对抗的假“台独”,如今也声明“脱离台独”了!〕
于是,秃驴庄罕等一群野兽,开口大肆辱骂,硬是把我替它国民党“策反”成功的郑万福,诬成“台共”;将我替它蒋家天下所立的“功”,扭曲成“罪”。行为固然卑鄙恶毒,但其为遵行蒋副秘书长经国的“政策”,却是不难理解的!——如果说,那个郑万福真正是“台共”,沈之岳调查局为什么不把他抓起来办罪呢?
第十二节——“陈祖培啊,你的后台垮了,你跟我们合作,才有活路!”
后来,我终于恍然大悟!沈之岳调查局的秃驴庄罕等,把郑万福说成“台共”,不但为的要逼迫我不敢以“替蒋家立过功”作抗辩,也为的要预留其后诬蔑陈祖培的伏笔!
陈祖培,他必定跟我李世杰一样,自认为对国民党、对蒋家天下“立有大功”,做梦也没有想到,替蒋家立功,会被当作“匪”类处置的。沈之岳调查局想办他“贩毒走私”罪,(见前)以及后来终于办他“叛乱”罪;其实,陈祖培真真正正的罪名乃是:跟李世杰情谊太深,处处表露出对李世杰太过钦敬和友善。——这在沈大官人眼中,诚为“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大恶”也!
说来很巧,祖培兄的次公子旭庆,还是情报局派遣在东京的专任人员,是从事对大陆工作的。父子都替国民党站在情报战的最前线,国民党调查局却非要诬赖陈祖培是“叛乱犯”不可,也真够讽刺的了!
一九六六年元月,我被沈之岳调查局调为闲差(准备逮捕)以后,写信告诉陈祖培。祖培立刻回信,信中充满了惊异,失望、惆怅的语调。信的开头说:
“顷接来示,藉悉我公已调离第一处,不胜惊异。我公素日忠党爱国,(世杰按:最重要的是这一句话害了他。)……。”接着表示,他也想辞职不干,因为现在换了个“生锈脸”的顶头上司,一定不可能像我待他如兄弟一般。还说,假使我也辞职,离开调查局,他打算和我筹谋另做一番事业。
就是这封信深深地害了陈祖培!
当我被棺材脸刘秉如骗到调查局招待所再绑架到留质室的那一天,秃驴庄罕带了几条汉子到我家中去抢劫。翻箱倒柜之中,陈祖培给我的回信当然也是“犯罪证据”之一,有如我和蒋经国的合照是“犯罪证据”一般,被掠夺去了。
调查局第三处一向就痛恨陈祖培,因为他在执行第一处的“策反”工作上很努力,却从来不曾提供在日“台独”份子来台的情报,好让他们逮捕、侦讯、移送法办。现在,居然“罪证确凿”,有跟李世杰同进退的念头,岂不应该予以猛烈的打击?
于是,沈之岳调查局电令王化,要他通知陈祖培“回国述职”。
往时,陈祖培来往台北东京,都是我率同调查局第一处一两个职员去迎送。这一次他回到松山机场,不但看不到我,也看不到第一处任何人的影子;却是几张陌生面孔表现得很“热情”很“亲切”地去迎迓,而且“服务”特别“周至”,事前带了调查局的公文给机场联检处,请对陈祖培的行李免于检查放行。当然,他们也向陈祖培自我介绍,“是奉沈局长命令来迎接的。”陈祖培觉得非常“荣幸”,非常“过意不去”,如此有劳他们的大驾,真有受宠若惊的感受,就跟着上车。车子开动了,走入台北市区,却不是开到他惯常住的城中区一家旅社,也不是驶向中山北路或其他有“观光大饭店”的地方,而是一直朝着那条荒凉偏僻的吴兴街奔驰,一直开到调查局留质室黑监狱的大门外;喇叭一响,大门自动开了,车子驶了进去,“迎接”的人把他请进那间“会议室”。
“宾主”大家坐下,喝过茶,正当陈祖培深感诧异不解的当儿,有一个“迎接”他的人开腔了。
“陈祖培啊!这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你的后台已经垮了!你知道吗?现在,你只有跟我们‘合作’,才有活路可走。如果你还想靠你从前的后台,就只有‘死路一条’!你明白吗?”
传陈祖培这段话给我的,是一位难友鲁伟,他转述陈祖培的话说,自从他参加调查局工作以来,从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这是实话。当我做他的顶头上司时,我,还有第一处历任处长王维理、朱凌云、于宝仑、李仁甫,无不称他“祖培兄”的。他也摸不着头脑,谁是他的“后台”呢?那个“后台”又是怎样“垮了”的呢?他一点也不清楚。
就这样熬了三天三夜,然后,那些督察室和第三处的大小恶吏们,才明白告诉他:
——陈祖培啊!你不要装蒜!你的“后台”不是李世杰么?他被拉下来了,送到警备总部军法处了,过几天就要枪毙了!你如果想活,还是好好听我们的话,跟我们“合作”,别想再靠你的后台了!要是想靠你的后台来救你,你只有陪他去枪毙!
陈祖培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他至此才恍然大悟:“李先生已经被捕送军法了!”但是:“李先生究竟犯了什么罪?我陈祖培又犯了什么罪?你们总应该明白告诉我呀!”
“劈!”地一声,一个第三处的小狱吏勃然大怒,猛烈地拍着桌子:“你还要装死!你和李世杰有什么‘共匪组织关系’,还不‘坦白’交代出来!”
“共匪?”陈祖培更震惊了:“李先生是‘共匪’?他和我有‘组织关系’?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有这种谣言!我跟他,不就是调查局里长官和部属的关系吗?”
“混帐!什么叫做‘谣言’!我们会对你散布‘谣言’吗?老实告诉你!你不承认,不跟我们‘合作’,就是自寻死路,连我们也救不了你!我们也不怕你不承认!”说这话的是一个督察,我怀疑就是秃驴庄罕。但是,因为陈祖培不知道他的姓名,也没有对鲁伟说明那个督察的脑袋,是不是“并无毳毛”而“白馥馥”的,因之,我不能断定那个督察他就是秃驴庄罕。
可能因为陈祖培是台籍人士,又是由日本召回的;而当时,沈源璋早已暴毙在沈之岳黑牢中,我和范子文等则都在警备总部军法处提出“刑求迫供”的抗辩。因之,陈祖培除了遭受一连串的疲劳讯问之外,似乎没有挨过太严重的暴力拷打。要不,就是他没有对鲁伟说出。总之,我未听说。
或即因此,他始终没有“自白”,狱吏们在没有“自白书”情况下,逼迫他做“侦讯笔录”,他也抵死不肯屈认。
最后,沈之岳调查局挖出陈祖培于一九二七年在上海那两件事,指控陈祖培:
一、在上海是参加共产党的“读书会”,不是什么“补习北京语”!
二、上海法租界那一次集会,是“韩共”的集会,陈祖培是参加“韩共”的活动!
沈之岳调查局实在很“慷慨”,他一下子赠送陈祖培两顶红帽子:一顶是中国土制的;一顶是带有高丽参味的外国货。陈祖培依然不肯屈服!
在沈记调查局留质室坐了十个月的黑牢以后,陈祖培被依“惩治叛乱条例”第五条的罪名,移送警总军法处“军法从事”!“惩治叛乱条例第五条”是怎样说的呢?它说:
参加叛乱之组织或集会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三节——一罪两判·四十年前有“韩共”,日寇判一年·国民党判十年
陈祖培不但被控“参加叛乱之组织”(“共匪读书会”),又“参加叛乱组织之集会”(“韩共”群众大会)。他非常不服气,非常痛恨!他说一九二七(民国十六)年哪有“韩共”这个名堂!再说,“韩共”几时“叛”过你中国或国民党的“乱”?当时也还没有“大韩民国”,那“韩共”也没有“叛”你国民党之“友邦”的乱呀!
军事检察官在侦查庭上,问陈祖培:
“你在调查局没有写下‘自白书’吗?也没有制作‘侦讯笔录’吗?”
“我根本没有犯这些罪”,陈祖培答道:“哪有什么好‘自白’的?哪有什么好制作‘笔录’的?”
“那……”军事检察官迟疑了好大半天,表示很困惑的样子道:“那你在调查局关了十个月,是做什么的呢?”
“我也不知道。他们要我‘自白’,我没有犯这些罪,每天被疲劳讯问,有时问了几天几夜,问后回到房间,天天如此进进出出,十个月就是做这些进进出出的事。”陈祖培说。
陈祖培在日本时,根本不知道我被捕下狱的事情;连他在台北的太太也不知道。(祖培有三位太太:元配在彰化,第二位在台北,第三位是日本籍,在东京,她不懂得中文和中国话。)及至祖培回台,被扣押,被幽禁,他在台北的太太带着儿子接机,只看到他被一群人拥入一辆汽车,连大批行李也带走了。经一再向调查局追问,才知道“被捕”。他太太跑到我家里,想请我“救”她丈夫。她找到我的爱妻秀燕(她们是初次见面),才知道“李先生被捕已经一年多了!现在囚禁在警备总部军法处!”
她为他聘请了王名驯律师为辩护人。
王名驯律师为了陈祖培的案子,特别向台湾省政府请求阅览一九二八年日本台湾总督府的“公报”。亏他居然找到当年陈祖培在上海法租界参加朝鲜人“反抗天皇陛下”集会的记事,里头载明:
——陈祖培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公报”中没有说那个“集会”是“朝鲜共产党的集会”。
王名驯律师据此为陈祖培提出辩护意旨:
(一)调查局指控那个集会是“韩共”的会,毫无积极具体可信的证据。若说他参加“叛乱”之集会,则那是对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叛乱”,不是对中华民国政府的“叛乱”。假使现在对早年反抗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人,加以‘叛乱’的罪名,那么,自“九一八”以至芦沟桥战争爆发,直到抗日战争胜利,日寇投降为止,所有领导抗日及在战场上浴血战斗的官兵,支持抗日战争的官民,不都成了“叛乱犯”了吗?——莫说被告根本没有“自白”,即使有,也不能采为有罪的证据!
(二)所谓“共匪的读书会”,更是毫无事实与证据的“莫须有”罪名。要不,请军事法庭拿出证据来!总不能说调查局说它是“读书会”,就是“读书会”了。
(三)退一万步说,纵令上海法租界那场集会真为“韩共”所举办,陈祖培也已经被日本的“台湾总督府”所属法院判过刑。一罪不能两判,更不应该在四十年后再来清算陈祖培这条罪名。否则,所有在日据时代犯任何刑事案件而被判过刑的台湾人,光复后岂非全部都要抓回来由“中华民国政府的法庭”再审判一次?
王律师提出的辩护理由,以及所附“台湾总督府公报影本”,其结果,正像另一个军事检察官责骂另一个被告所说的:
“混帐!你到这里来,还想讲道理么?”
果然!“到这里(警备总部军法处)来”,是不准“讲道理”的!
有一天,陈祖培在“放封”,我从囚房门上的空气窗朝外偷看时,发现了。就等他走近时,叫他:
“祖培兄!”
“哦!李先生,你住在这里?”他认得我熟识的声音。
“你的案子怎么样了?”我问。
“十年咧!”
我觉得万分惊骇、痛苦、内疚难销。陈祖培何辜?只因为他的工作在我职掌指导下,为国民党及它的蒋家政权建立了不少的功劳,我被“解释”为是他的“后台”!他竟被我的冤案所株连,到了年近六十,还得准备苦度十年漫长的牢狱之灾!
从那天起,我没有再看见过陈祖培的影子,不知道他有没有提起上诉,不知道他是否就以“十年”定谳了;更不知道警总判他徒刑“十年”,除了沈之岳调查局的“移送书”外,还有些什么证据和理由!在这人权一斤值不到一毛钱台币,民主法治一担值不到五分台币,法律一吨值不到半分台币的台湾,军法判你十年,原是顶“仁慈宽大而轻省”的呀!
我也不知道祖培兄究竟被解往何处囚禁。在火烧岛,我探问过好几位“资深”难友,都说在泰源及火烧岛感训监狱,俱未见过陈祖培其人。我只听见一位台籍难友说:
“就算你们说的这个陈先生,真正有罪,法律上也准许一罪两判罢。可是:日本人判他一年,还可缓刑;而我们中华民国政府却判他十年,这个十年还得‘实报实销’。难道这就是‘宽大为怀’的‘德政’么?”
有一位大陆省籍的难友,在旁边听了半天,到这时才冷冷地笑道:
“你们不懂嘛!人家它国民党,要替日本天皇爷爷报仇啊?”
“他妈的!汉奸,奴才!”另一位大陆省籍难友,突然骂起这句话来。
还有需要交代一笔的是:
陈祖培由东京带回来的行李,也跟着主人坐了十个月的沈记调查牢。很令沈之岳等失望的是,行李中不但没有鸦片、吗啡、海洛因、红丸等毒品,连什么管制物品、走私货,也不见一件。这些行李,被留质室牢头保管起来,直到它们跟随苦难中的主人走进警总军法处的大门以后,才由陈祖培写信通知家人领了回去。
最可怜的是他在日本的太太,“军法牢”中不准写日文信,陈祖培下狱了,就音信杳然。就她那边看来,陈祖培就好像是舍弃她的薄情郎,一去不回头一样!
第十四节——波多黎各魁北克闹独立·美国加拿大并没说是叛乱
我不避唠叨之嫌,写了陈祖培这段人间难得几回闻的冤狱,是要让读者知道:沈大官人要整肃我李世杰,有他的“大道理”;第三处独仗主势、狐假虎威,对我横毒刑虐,则有它的“小道理”,因“台独”问题所致的积怨。
我出狱后有时跟亲友谈及沈之岳调查局那种毒刑取供,节节进逼,件件强令诬认的情形。有位朋友说:
“这大概是特别为了要整你李先生;对别人恐怕不会吧!”
他们的猜想,一半对,一半却错了!
错在何处?
在我二十年漫长黑狱中,除了沈之岳调查局那三百四十五天秘密监牢外,其余十九年,在军法看守所和国防部火烧岛政治犯感训监狱中,所见所闻,凡是坐了沈之岳锦衣卫的牢狱之难友,没有一个不痛诉被刑求之惨苦的。正像一位“惠安案”难友说的:
沈之岳做调查局长,坐他的牢,如果可以不受刑求,天地岂不是要颠倒过来了吗?有刑求,才是“正常”的呀!
一九七八年八九月间,火烧岛来了三个“老师”,一个是少将退役,另外两个是上校退役的。他们履任之前,监方要难友各写“自传”一篇;这些“老师”都逐件加以细阅,再分组个别谈话。一位化名“甘泽民”的吴汉江老师,非常细心地记下我的冤案经过,(他堪称“李世杰冤案”的半个专家!)然后问道:
“李先生!我看了每个人的自传,凡是由调查局逮捕侦办的,都说他们被刑求得很惨。究竟有没有这回事呀?”
我冷笑地答道:“像我这个现职资深副处长,尚且不免;别人怎能享受不受刑求的特权呢?”
“甘老师”闻后默然!
我的意思是:沈之岳调查局对任何政治犯实施刑求迫供,是“一视同残”,不分轩轾的。并非“特别”对我一人如此而已!
所以说,那位朋友所猜的,一半错了!
说一半对,又作何解?
沈之岳蓄谋存意要展开对中统旧人的血腥狂热大整肃,杜均明督察室秉承他的遗训,主张以“贪污罪”办李世杰。牛树坤第三处则主张以“匪谍罪”侦办为“上策”。(见第二章第五节。)及至“贪污派”失败而“匪谍派”得势后,侦办之势力的主流为第三(侦防)处所掌握。第三处(和第一处第三科),以抓人刑讯而名噪海内外,也一向为调查局第一、四处及训练委员会等“耍笔杆”的同事所鄙视。第一处一、二、四科主管情报分析,对于国内外许多政治、经济问题,大多不主张采取“法律解决”的手段。(例如有一年,证券市场发生大混乱,有人认为“一定是经济匪谍在捣乱、在搞鬼”,从而主张逮捕证券管理委员会主委林崇镛,甚至都派人“约谈”他几次了。第一处第二科主管财经调查研究,就很强烈地持反对态度。)就中,对在国外的“台独”活动,是第一处跟第三处争执最剧烈的问题。第一处主张“政治解决”,主办者是我李世杰,先后策动了在日本、香港、星加坡的“台独”高干十九人放弃活动而回台,他们都没有丧失掉一分钟的自由。(包括廖文毅手下的“副大统领”吴振南、“台湾独立民主党副主席”陈芳生、“香港支部长”林仙舟等。但廖文毅之回台,沈之岳强行指定由第三处主办,结果,廖某丧失了一个多月的自由。这件事的经过,我将来要另作更详细的报导。)第三处则主张把国外的“台独”份子骗回台湾后,再“依法侦办”,也就是:再把他们抓起来法办。(他们办“匪谍”,也是如此。勾结入出境管理处,准其入境,再到机场把人抓起来。)
争执的焦点就在此!
一九六〇(民国四十九)年,蒋海溶辞了第三处处长,调为简任秘书。张庆恩局长找来了一个孙云峰者,接长第三处。这个孙云峰,一上台,就争着:对国外的“台独”之情报运用,应该划归第三处管辖!这问题一直闹到沈之岳登极调查局,孙云峰被轰走,还没有止息下来。那四年多的时间,因为孙云峰的终日争闹,第一处两任处长于宝仑、李仁甫都极力反对。我是为调查局开辟国外“台独”工作路线的第一人,当然也剧烈反对。在一次由张庆恩局长主持的协调会议上,一、三处展开激辩。我说:——
当年波多黎各独立份子到白宫外边要刺杀杜鲁门总统,被捕后,杜鲁门尚且下令赦免他们。这种事,以政治疏解消除仇怨,才是上策。再说,加拿大的魁北克,多年来一直闹着要独立;但他们没有使用暴力,只在选举中提出其主张,也未闻加拿大政府拿他们当做“叛乱罪”办理的!(当时“台独”在日活动,并无使用暴力的事实。)
不料第三处的牛树坤(当时尚系副处长)竟说:
“李副处长认为‘台独’份子是不要抓的。这句话我们已经记录下来了,我们会列册注记的!”(意即:把我列为“台独”涉嫌线索也。)孙云峰坐在一旁,冷笑而不说话。
我一时大怒!站起身来,对张庆恩局长说:
“第三处用这种态度来讨论问题,是要拿‘台独’帽子扣在我头上吗?局长,我要求你给我保障!”张局长含笑劝我坐下来;对第三处的“争夺”企图,他终于不作裁决。(也就是不准。)
孙云峰虽是中统旧人,(他好像是察哈尔或哪一省的国大代表。)但他的做法使我深具恶感,我非常鄙视其人。他不做他原有的工作,一年到头,闹着要争夺第一处对国外“台独”的业务,企图藉广撒法网、大量兜捕来解决“台独”问题,想法实在愚蠢之至!他所争的,没有成功,却造成了一、三两处的仇恨,也造成铁板面牛树坤和第三处许多人对我个人的仇恨心理。因而牛树坤后来就倚仗沈之岳的权势,于我被系狱后,嗾使他的爪牙们,对我更猖狂地肆其淫威了!恨和尚,必就恨袈裟。第三处怎会恨我而不恨陈祖培?
当时在第三处承办“台独”案件的,有专员张兴然、陈传修二人。这两个小人物,平时不敢当面找我麻烦,却常常跟第一处第一科承办人员争吵。有一次,陈传修签办一件由日本送来涉及“台独”活动的情报,其中有一个支持“台独”的日本人田栗敏男,陈传修误写为田“粟”敏男。这件公文送会第一处时,承办人周益成没有看出来,我就会签道:“依本处资料,有田栗敏男其人。不知何来田粟敏男,是否有另有人,本处有无资料一科应另查卷注明。”又有一次,第三处张兴然送会一件公文,详细内容我已忘记,只记得是第一处把一件有关“台独”情报移送给三处办理,(好抓人也。)第一处第一科承办人周益成在签注意见时,中间夹写了一句,略谓,关于某事,“本处已加处理,不劳三处代庖。”科长陈琳不另加签意见,我也不予更动,就送给李仁甫处长去决定。李仁甫把“不劳三处代庖”几字,用钢笔尖蘸了蓝墨水,划条了一细线,表示“删掉不要”,而字迹却仍然十分清晰易辨。公文退回第三处后,第三处连孙云峰都觉得很难堪。本来,两个处之间,公文互会,都要经过处长核后才送会及退还的;我是资深副处长,有一枚处长的官章,平时像这类送会公文,依例都由我加盖处长官章,退还了事。这一次所以留给李仁甫亲核者,就是要让他知道有这回事。不料这事恼怒了第三处,他们都知道,第一处最初处理国外“台独”活动的业务,是由我单独主办,不假手于僚属。后来业务繁复了,虽然交由科长科员去承办,仍以我的意见为主。他们的恼怒,便集中到我身上来了!
第十五节——我与第三处发生争吵
——是奉“共匪”之命?是奉蒋海溶之命?
我被沈之岳骗到招待所,再由招待所绑架到留质室黑狱中,阴谋家杜均明等企图以“贪污罪”办我而宣告失败后,铁板面牛树坤的爪牙们,便以“匪谍案”的主办者身分,扬眉吐气,对我滥施刑求了。最初,张兴然、陈传修也要参加“侦讯”的;我向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提出抗议,这两个人才“转入地下”,变为龟缩在幕后“整理资料”、“整理‘侦讯笔录’之手下人。
那个陈传修,在留质室黑牢里首次跟我碰面时,第一句话便是:
“哼!你记得你签过‘何来田粟敏男’那句话吗?你签得好神气!”
张兴然则说:“你记得周益成签的什么‘不劳三处代庖’那句话吗?哼!周益成说是你叫他这样签的!”
我什么也不说。我不幸落在那班畜牲手里,正如司马迁所说的:“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箠,幽于圜墙之中。”虽还不至于“见狱吏则头抢地”,仍不免“视徒隶则正惕息”也。
以上证明,亲友们所猜想,节节刑求逼进诬服,“是特别为了要整”我的,一半猜对!
及至我在炼狱煎熬了将近一年,该诬服的都诬服了,“匪谍”的“罪证”已供满三十年了,连秃驴庄罕都在欺骗我“快要结案”了,(隐含即将释放之意,其实是双关语。)有一天,凌晨四点钟不到,囚房的门又是“喀喇”一声地开了,禁子照例轻声叫道:
“谈话!”
侦讯室那个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收敛起平日那一副法利赛人的伪善相,铁青色的脸面,上边镶嵌着迸突欲出的两只眼球,下边裂开着一张黄黑色牙齿毕露的嘴巴,凶狠狠地盯住我说:
“李世杰!现在我要问你一件很重要的事,你得老老实实告诉我!”
我望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一年来,我已经习惯,或说,已经麻木了。——心里头只想:再准备挨揍罢!
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说出了那个“很重要的问题”了:
“你在第一处工作的时候,老是跟第三处争争吵吵的,我们第三处的人,都避嫌不来问你;我偏要问你!
“你是不是受‘共匪’的命令,专跟我们第三处捣蛋的!是谁传达这项‘命令’给你的?你说出来!
“我这样问你,才表示我的无私!”说罢,他的头颅歪斜半边,向上昂起,嘴唇翘得像猪嘴那样可以拱东西的姿势。
好一个“无私”!
我沉默了好一会儿,愤然说:
“我和你们第三处的争执,是工作问题,是为了对‘台独’的问题!争执的不止是我一人。你要问这件事,最好向于宝仑、李仁甫两位处长去问!”
“我只要问你,不问别人!”三寸丁谷树皮咆哮地说。
“我是秉承于宝仑、李仁甫两位处长的意思而行事的!没有什么‘共匪’的命令!”我愤怒了:“我今天已经被你们迫害到这步田地,你还要我诬认这项罪名!你不信,找于处长、李处长来,我当你的面质问他们两位,是不是如此?”
“我不找他们!”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说:“我问你,是不是蒋海溶命令你这样做的?”
“蒋海溶没有理由叫我做什么?他也没有资格命令我!”
“他当第三处处长的时候,”李式联说:“你从来不跟第三处争吵的。为什么他离开了第三处,争吵事件就层出不穷!”
“那你把孙云峰也找来,连于宝仑、李仁甫一齐来,我问给你看!事情都是孙云峰一个人挑动起来的!如果说最先挑起争端的是共产党,那应该是孙云峰,不是别人!”
“蒋海溶是‘共产党’,他……”
“他是不是共产党,我不知道。”我说:“我只知道当年调查局组织条例是蒋海溶草拟的!”
“他已经认了,你还替他说话?”
“他认了什么,我不知道!总而言之,你要我承认跟你们第三处的争执,是受什么共产党的命令,是受什么蒋海溶的命令,我死也不会认的!我已经自诬得太惨了!今天,你以第三处的人,来逼迫我要说跟你们第三处发生争执,是受共产党的命令,你还说是‘无私’!既然是无私,就应该请孙云峰和于宝仑、李仁甫来,大家面对面问个水落石出,不能再用非刑逼迫我!人,纵使不讲天理,不讲良心,也该稍稍讲一点点事理的!”
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静了一会儿,然后恨声恐吓道:
“好!等待蒋海溶承认了,看你怎么说!”(他忘了刚刚说过蒋海溶“已经认了”那句话,现在又要“等待蒋海溶承认了”再说。)
这项“很重要的问题”,依样经过十几天熬日熬夜的逼供不出后,终于不了了之。许久许久以后,有由第三处一位朋友辗转传来“极机密”的消息说,“城固专案”小组开会时,连阴谋家杜均明也认为:把第一、三两处业务上的争执,问成是“共匪”在幕后操纵指使所引发,这种说法于移送警总军法处时,对沈之岳调查局的颜面,委实也不很好看。所以就决定不“追究”了云云。
亏他们有脸这么想!为了铲除异己,树立派系势力,沈之岳已经把整个调查局,搞得几乎成为“匪窟”了,还怕什么颜面好看不好看呢?
第十六节——路世坤是沈之岳的恩公,他并非“中统系”的人
在我们这个“城固专案”里,路世坤是很值得给个特写的人物。因为,他以前在福建及台湾,曾经两度入狱。这一次,算是“三进宫”。
说到路世坤,他本是不至于被捕送到调查局黑牢中的人。无奈冥冥之中,“命运注定”一般,以致沈之岳大官人力难回天,不得已也把他原本不愿意逮捕的路世坤,一并捉将监里去。
何以说沈之岳原先并不准备整肃路世坤呢?事情要从路世坤的早年说起。
沈之岳最初接长调查局,他的第一要务是:替那英明伟大睿智卓越的国防会议蒋副秘书长经国先生的熏天权势,整肃老中统系的人物。
但是,路世坤其实不是“中统”的人。
抗日战争中,他一度是漳州“闽南新报”总编辑。“闽南新报”名义上是国民党龙溪县党部的党报,党部书记长卢德明,也是“军统系”人物。而实际上,“闽南新报”也可说是“军统系”报纸,因为它的发行人,就是“军统局”闽南总站站长陈达元。这个“南站”辖区几近一二十个县份,陈达元又兼任“军统局”设在华安县的“中美合作所”副主任,(主任由戴笠自兼。)所以,陈达元的特务门生,堪说遍及福建和光复后的台湾。因此,路世坤纵非“军统系”正式人员,至少也可以说是早年就在“军统”旗下工作的人,他跟“中统”压根儿扯不上关系。日寇投降后,路世坤来台,起初也是在“军统”所属的“经济通讯社”当编辑。所以,严格说来,路世坤实在应该归类为“军统”的人,自然不是沈之岳君临调查局初期所要整肃的对象。
他而且很受“军统”人物陈达元之欣赏的。
这里应该顺便记一记陈达元其人。
一九四八年,陈达元当选监察委员,来台后,他先是国民党中央委员,后来改任中央评议委员。一九八一年他逝世后,国民党还特别在他的棺木上加盖党旗和国旗的。他在“军统”中的辈份,至少堪当沈之岳的曾祖父辈。〔就是这位陈达元先生,当我李世杰被沈之岳调查局秘密逮捕之后,他虽不敢公开出面,却曾跟我的义兄骆萍踪先生,密商营救我的办法,并且暗中指点几位同乡朋友,奔走活动而没有结果。这件事可能被沈之岳调查局所探悉,自然深衔恨之。迨至一九七一年,沈之岳转个大方向,对“军统系”展开鲜血淋漓的疯狂大整肃,先后逮捕一百三十多人。到后来,抓得兴起,竟然也想用“匪谍”的罪名逮捕陈达元。但是,调查局既有很多由“军统”(情报局)转任的福建人,其中岂无达元兄的学生或晚辈?沈大官人的计谋,自难保密而不外泄。风声一漏出去,“军统系”人物闻讯,哗然大愤,认为沈之岳简直疯狂到了极点。有些高层人士,便跑去警告沈之岳,劝他慎重考虑,千万不要“激水无流”,招来福建人及“军统系”的强烈反应;甚至激起暴动一类的事件来!据说“军统”前辈,前福州市长,国家安全局主任秘书严灵峰氏(福州人),就曾严重告诉沈之岳,事必三思而行,勿要惹出乱事来,连他的局长宝座也保不住。沈之岳大官人这才“知难而退”。〕
一九四一年,路世坤在“闽南新报”总编辑任内,因为涉及抗战以前参加过共产党“民族解放先锋队”案,被中统局福建省调统室漳州地区负责人曾迺超所逮捕。办了自新手续后,由县党部书记长卢德明担保出狱。(当时我尚不认识他。他大约就是那时候离开漳州的。)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在“新生报”编辑任内,路世坤旧案重翻,竟又牵扯到“公论报”总主笔倪师坛案,被警总前身的保安司令部保安处捉拿入狱,翻出他在漳州被捕的老案,指说他来台后没有登记、表白,军法处将他“五条”起诉,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所以不判“十年以上”者,是因为他在新生报编辑任内,写了一本“大陆透视”的反共书籍,得到国民党中央第四组的嘉奖。(中四组主任是“新生报”前任发行人谢然之。)
在这里,需要“插播”一段往事:——
路世坤虽然跟蒋海溶是小同乡(福州),又在永安“中央日报”当过蒋海溶的部属,(蒋为总编辑,路为编辑。)可是,他和沈之岳另有一段深厚渊源,却是外人所很少知道的。
原来,当一九五一年七月,蒋介石老总统因为我发表的一篇反共文字而召见我时,曾问我愿不愿意到“革命实践研究院”受训。我表示愿意后,八月,就到阳明山,参加“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四期受训。吓!说起我们这一期,可真是“人才济济”,有小区区在下李世杰这个冒牌匪谍,有路世坤这位有“前科”的自新份子,有当年在福建“军统”红人陈达元,有其后在台北地方法院推事(或检察官)任内、被检察官以“贪污罪”移送保安处帮忙“修理”而名噪一时的王镇,(他的同案是调查局一处三科专员王琪,及刑警大队组长莫煚。)有后来在调查局第二处当副处长的“军统系”李甲孚。更滑稽的是,还有两个:一为沈之岳;一为后来出任调查局副局长的“军统系”人物宋公言!
陈达元、路世坤、沈之岳、宋公言都住在第一宿舍,(革命实践研究院当时共有三座宿舍,每一宿舍可住一百人,每期受训人数约为三百。)我住在第二宿舍。近水楼台,路世坤、沈之岳因之成为亲密的革命战友。更要紧的是:路世坤、沈之岳共睡同一张床的上下铺,早晚聚谈的机会特别繁多。不但“乐朝夕之与共”,而且,沈之岳应该撰写、缴交院方的“读训心得”、“专题研究报告”等等,对于粗鲁不文的他,本是一件好沉重的负担。天幸有这位长年在新闻界耍笔杆的“路学长”在上铺睡觉,沈大官人远亲不如近邻,就烦请“路学长”捉刀,解决了一大困难。自是,篇篇由路世坤起草,沈之岳清缮,天衣无缝。呈缴上去,成绩斐然,也就了事。就为了这个缘故,沈之岳对这位路世坤学长,自不免有“临风望月、每怀盛德”的感念之情。
第十七节——沈之岳一救路世坤·老学长当支津人员
及至路世坤于一九五七年冬在台演出“二进宫”的两年后,一九五九年,沈之岳已经由督察而陆大受训而窜升为调查局副局长了。(局长是张庆恩先生。)蒋海溶是尚未卸任的第三处长。于是,路世坤的太太陈淑和女士,便分别走访蒋海溶和沈之岳,请求帮忙让路世坤早点出狱。(路世坤被捕后,三个儿子均尚在学,家庭生活有立陷于冻馁之虞。幸而,台籍人士经营的“林合欢三夹板公司”老板林先生,心知路之无辜,“胆大”得很,聘路太太为“顾问”,月送顾问车马费一千元。另,台北市警察二分局长李保宏,也是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四期研究员。就不怕被控“资匪”之嫌,在他分局所辖“清洁队”里,腾出一名“队员”补了“陈淑和”的名字,让她领份乾薪补贴,固然每月工资甚微,也不无稍补的。)沈之岳对于路世坤学长,虽然没有“契阔谈宴”之报,却有“心念旧恩”之情。一受到路太太的恳托,他就请蒋海溶去商量,想出了一个办法:由调查局向警总军法处“借提”代监执行中的路世坤,到留质室去“卧底”。理由当然是“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办法商妥后,首先是由沈副局长亲向张庆恩局长进言。张庆恩局长鉴于沈之岳来路,不同凡响(后台是蒋副秘书长),当然是同意了。于是,由蒋海溶的第三处主稿,办了签呈和公文,先呈报国家安全局核准。(本来,沈之岳当副局长,并不负责审核第一、二、三、四处的业务,而是另一位副局长郭乾辉即郭华伦负责的。这一次关于借提路世坤的公文,是破例地先由沈之岳“会稿”,表示负责。)因此,路世坤被借提到调查局在三张犁的留质室。他的“卧底”,也的确套出了一位姓翁的(可惜名字忘记了,好像叫做“翁什么东”的)福州人“早年参加共产党”的真话,还“协助整理资料”有功,就由沈之岳再请得张庆恩局长的准许,呈报国家安全局转呈蒋介石老总统,(当然是经由蒋经国副秘书长转呈的。)给予路世坤减刑为五年,并于刑满之日立即恢复了他的公权。
路世坤实际坐了五年多的“匪谍牢”,出狱后,蒋海溶已辞卸第三处长好久了。沈之岳“知恩报本”,又为他签请张局长,将路世坤留在调查局,以雇员身份,支领津贴,派在研究发展委员会(就是范子文担任副主任委员的那个单位),从事各处会室业务统计工作,名义叫做“支津人员”,也就是编制外人员之意。
路世坤当时很想再回到“新生报”重作冯妇,他曾找“新生报”社长王民,表示此项意愿。但是,在台湾,戴过红帽子的人,要想人家再任用他,岂不像行走蜀道那么艰难。王民非常“聪明”,他也不当面拒绝,就向路世坤表示:“只要张庆恩局长来一封信,立刻聘用。”沈之岳于是再向张局长请求。这一次张局长却歉难照办了,他认为:调查局已经安置了路世坤的工作了;由一个情报机关首长出函介绍刑余之人就业,未免贻人口实。因此,路世坤就留在调查局当支津人员,一直到沈之岳大官人同情报局当了副局长,然后又转过头来,窜升为调查局长,他路世坤再被捕时,还没有变动。
沈之岳一经发表为调查局长,当天的晚报和第二天的日报,便都出现了新闻和沈大官人的照片。这是以前中统局以至于调查局更换局长所没有的现象。(自“军统局”而“保密局”而“情报局”,局长易人,也没有看过刊登新闻及新任局长照片的。)在过去世界各国情报首长的更迭中,这样自我“曝光”原是异常忌讳的事。但是沈大官人这样做了,也就说明这个情治圈内的新贵,有意借这个局长的地位,扬名显姓一番,以为自己在群众中塑造一个“好形象”,或说是塑造成一尊偶像。
他到任不久,便把旧恩人路世坤从“研究发展委员会”调到“训练委员会”去,并指定他接编“情报知识”月刊。“情报知识”是一份调查局对外发行的刊物,但没有标明“调查局”字样。(范子文当时力谋留住路世坤不果,后来,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竟要我诬供范路二人“有匪党组织关系”!)
本来,习惯上,一个职员分派到某一单位,他的工作是由该单位主管指定的。例如路世坤调到“训练委员会”,就应该由“训练委员会”主任委员指派他担任什么工作才是。而“情报知识”月刊虽是“训练委员会”的业务,主编人却是由第二处副处长李甲孚兼任。(李甲孚也是“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四期同学,他与李葆宏两人,跟我李世杰,是住的第二宿舍同一房间。真是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李甲孚原也是“军统系”出身,是前任情报局副局长潘其武的妹婿,跟沈之岳又有“革命实践研究院”同期同学之雅。后来竟然跟沈大官人闹得关系十分恶劣。这是题外之言,不说也罢!)如今,“沈学长”竟然派了一个有“匪谍罪”前科的支津人员“路学长”,接编李甲孚原来掌握的“情报知识”,虽说这三位“学长”都是同期同学,但对李甲孚而言,仍不免如遭贬谪,对路世坤来说,则无异连跃几十级,大大高升。因为他虽然照旧是个“支津人员”,却也是由一位副处长手里接下来的一份杂志主编人,算是一份工作的“主管”,自是分外的光荣。这也足以证明我前面所说的,沈之岳对路世坤在“革命实践研究院”替他捉刀撰写“读训心得”、“研究报告”一事,委实深深的感恩戴德,铭刻心版,永志不忘,而时时思有以图报的。
第十八节——老学长推销新膏药·沈之岳二救路世坤
不过,事实当然并不如此简单。沈之岳大官人之别怀借重“路学长”的湛深用意,也是另外“有厚望焉”的。所望者何?曰:他想借重路世坤在新闻界的人事关系,替他沈大官人做做广告,拉拢拉拢新闻界,推销推销“沈调记”的狗皮膏药。也就是说,他要路世坤替他活动,让报端不时出现有关“沈局长”及“调查局”的消息,好让这个平日在社会上无籍籍名的沈大官人,成为一名要人,一尊菩萨。当然,由第三处逮捕侦办的“共产党、匪谍;台独、叛乱犯,”这类消息,在当时对社会大众仍是全面加以严密封锁的案件,是不准见报的。但像第一处第三科主办的一般刑事案件,如贪污、渎职、泄密、走私、漏税……这类案子,则不但由“公共关系室”发布统一新闻稿,分送各报,以广宣传。还得由路世坤分头联络各报编辑,拜托一定要让消息见报的。不但此也,沈大官人为了要让路世坤在新闻界朋友中,建立一点个人“权威”及彼此间更深厚的关系,更方便于推销沈之岳,凡是调查局所侦办的普通刑事案件,除了“公共关系室”发布的统一稿以外,还常常由主办单位(一处三科)提供一些统一稿中所没有的“内幕消息”,交由路世坤灵活运用,轮流选择,送给某一家报社的记者,作为“独家新闻”发表出来。报纸,最喜欢的,正是“独家新闻”。路世坤对每一家报纸,都曾分别“投其所好”;有时候,而且不限于提供“破案”的消息,而是关于介绍沈之岳当年怎样“奉戴笠指派”(?)进入延安的内幕,沈之岳怎样把“联共党史”熟读得可以“倒过来背念”这一类的特写,让这位新任调查铺老板大过其“名人瘾”,出尽风头。自是而后,路世坤的剩余价值,也就更为沈之岳所“需要”了。
由于这项工作需要,路世坤也就跟沈之岳有特别接近的机会。
可是,路世坤怎么也脱不掉那件“福州人”的衣衫,因而也就脱不了“他是蒋海溶的人”的阴影。而蒋海溶既然被传说在活动当调查局副局长,沈之岳大官人为此而日夜芒刺在背,寝馈不安,决定要干掉他。命令下达了,阴谋家杜均明的督察室,和铁板面牛树坤的第三处,个个善解人意,连姚勇来,沈嫄璋这样跟调查局内部派系斗争毫无关系的新闻记者,只因其为“蒋海溶,李世杰的人”,尚且被列入血腥整肃的黑名单中,路世坤又岂能独免?
当然,就沈之岳大官人来说,他的初意实在不想抓路世坤入瓮的。理由很简单,一是新恩未报,还需要继续借重;二是旧义难忘,终不成一剑斩绝?
可是,当沈之岳大官人挈带前来的阴谋家、督察室主任杜均明,人事室主任沈自康(后调长第二处),以及经沈大官人由副处长擢拔起来的第三处处长铁板面牛树坤,还有那个沈自康的继承者,人事室主任的“中统”旧部刘钊等,奉命展开对李世杰、蒋海溶等一列串整肃行动的时候,这位大官人的策士们私底下却认为:整肃了“中统”系的蒋海溶了,还要让蒋海溶的小同乡、老部下路世坤,留在沈大官人身边受重用,终日在沈之岳耳朵旁边嘁嘁喳喳的,未免养痈贻患。这亦犹如既然整肃了李世杰,就绝不容让李世杰的“余孽”余振邦“逍遥法外”一样。因之,第三处小狱吏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科长勒索前科犯李振国、督察棺材脸刘秉如、秃驴庄罕等,就奉杜均明、牛树坤之命,把路世坤登录在黑名单上,等待着要“清算斗争”他了。
亦即因此,我李世杰,第一个被沈之岳开刀的人,也就得在牵拽路世坤同入瓮中这件事上,挨着拳打脚踢、棍击鞭答之惨苦而“负起责任”来。
据调查局第三处一位未曾参与侦办“城固专案”、而且跟我私交很好的朋友,事后跑到我家里,偷偷透露消息给我的爱妻秀燕,说:当“城固专案”一干“人犯”准备移送警总军法处之前,沈之岳心犹不忍,曾强行下条子,命令第三处办稿呈报国家安全局,请求准许将路世坤留在调查局,执行囚禁;并给办个“自新”手续出狱,以便继续运用。可是,国家安全局事前早有“移送法办,以免发生人事意见”的表示,这下子当然认为应该“一视同仁”,大伙儿都移送,不可以把路世坤一人独列为例外。于是,批驳不准!(这似乎是对一九六六年三月,沈之岳抗命不把范子文“东方专案”,和我们这个“城固专案”,立即移送警总一事,回敬一杯吧!)
到了一九七〇年二月,警备总部军法处第一次判处路世坤有期徒刑十五年,(当时,沈之岳已经获悉:监察委员陶百川,为蒋海溶、李世杰两条命,上书蒋介石老总统,大呼“刀下留人”。他料定这一次蒋、李两人死不成了,就趁势乘机,想再挽救路世坤一下。)沈大官人对路世坤之被判最重的有期徒刑,心戚戚焉,就以调查局名义,秘密函洽国防部军法局,请它在撤销判决发回更审时,暗示警总改判路世坤“感化”就好。军法局谨遵严命,(证据就在判决书里。因为国防部军法局对调查局的奴性,绝不下于警总也!)但是,警总军法处这一回却不听军法局的话了,仍旧维持路世坤十五年的原判决。——警总这样做是很有“道理”的;一来表示初判并没有错;二来判“感化”跟判“十五年”,破案奖金的差距太大了,除非有不可抗力的原因,则两利相权取其重,与其感化也,宁十五年!
如所周知,沈之岳是个心狠手辣,专横独断,言出法随,命令如山的大恶霸,但这一次却拗不过众谋士的意思,而终于数度救不了昔年执笔代撰“读训心得”的恩公路世坤。世事之难以预测者如此,恐怕也是他所始料不及的;只未知沈大官人翻阅那些“读训心得”存稿之余,清夜捫心,是否会觉得怏怏不乐呢!
第十九节——李世杰不说人坏话·所以要抓;沈之岳哀求路太太:别再找我
起初,当沈之岳对我李世杰唱出“牢门今始为君开”的鬼调以后,调查局上上下下,莫不惶骇震惊。秃驴庄罕虽然诳骗我的爱妻秀燕,要她对外诿称“李先生出差去了。”但泄密的还是调查局的人。
秀燕开头几天亦受愚上当,对几位朋友推说我“出差”去了,但她知道,像季源溥、张庆恩这两位老局长,是瞒不过的。为了想营救夫婿,秀燕就分别去找这两位她平时很少看到的前任调查局长。
她首先找季源溥先生,那时候,季先生是内政部政务次长,他当天就知道沈之岳已经对我下手了,表示万分的意外与震惊。及至见了秀燕、季源溥先生——这位当年死拉活拉,派人多方向我劝说,把我罗致到调查局工作的季前局长,忿恨不平地对秀燕说:——
世杰是一个人才,是被我请到调查局工作的,当年总裁发表他到中央党部,也是被我强留下来的。他如果有问题,我怎么会请他来,又留住他!今天,说世杰有思想问题,分明是在搞派系斗争,是在打击忠贞份子;倒像是我害了他了,说起来令人痛心至极!从前大陆就是这样丢掉的,没想到现在,这种悲剧居然在台湾重演,咳!看這樣子,国家还有什么希望!
他又深深感慨地说:——
沈之岳的为人,我很清楚!我已经离开调查局,实在不便替世杰讲话。否则,沈之岳一定会说我在干涉他的内政,这样,对世杰就会更不利的!
话虽如此说,季先生还是暗中帮忙不少的事,例如到我走进军法牢了,秀燕要向国民党“中央文物供应社”买一本“共匪原始资料汇编”,(全书都是中共的原始文件,如中国共产党党章,共青团团章……等,是极机密件,禁止对外销售。)季先生就吩咐由他太太施秀文女士担任发行人的“大道新闻通讯社”备函请购,再把那本书交由秀燕提到军事法庭作反证,以证明我们这一“城固专案”的被告,人人所自诬之“参加匪党经过”,都与事实(中共的规定)不符。
张庆恩先生离开调查局后,被任为国民党中央考核纪律委员会副主任。他平时为人非常谨慎,他听了秀燕的倾诉,先是沉默良久,继而不断地叹息,面现忧戚之容,无语相对,他只一直询问秀燕:“家里有什么困难没有?”秀燕想找一些我所认识而她自己却不认识的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国大代表、机关首长,张先生也如季先生一样,给她指点,把那些委员、代表、官员的住址,告诉了她。
当秀燕找到沈之岳的时候,那个出身共产党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的调查局长怎么说呢?读者先生请听听。
沈之岳说:——
世杰兄平日都不曾说别人的坏话,但是,很多人说他坏话。我这一次就是要“调查调查”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呜呼!只因为我“平日都不会说别人坏话”,所以我“有罪”!只因为“很多人说我坏话”,所以我要被“调查”!(当后来我在军法庭上,听到秀燕复述沈之岳这一段混账话后,我不但为调查局悲哀,为国民党悲哀,更为这个标榜反共的政权悲哀!原来,共产党那一套内部不断斗争的“哲学”,已经由毛泽东的高徒带到国民党里头来“发扬光大”了!)
路世坤被捕后,路太太陈淑和女士,也去找沈之岳,诉说路世坤的冤枉,问他沈之岳为何对“老学长”又变起脸来?
沈之岳这下子实在是哑巴女人压死儿子,一肚子委屈说不出口来。他原本不想推他的恩人路世坤入瓮,已如前述。他败在手下众谋士算计中,心中忧苦,正自有口难言;如今说是他对恩人翻脸,却是怎生分辩好呢?说“世坤有罪,罪有应得”吗?他明知不是,也不忍相诬。说“我本不想逮他,只是底下的人捉弄我,”又未免显得自己太窝囊货了。
因此,沈之岳等待陈淑和女士一一诉说路世坤如何忠于国民党,如何忠于沈局长这许多话以后,才无可奈何地对路太太说:
“我听你说了这些话,心里怪难过的。现在,事情已经成案了,我也没办法。不过,对世坤的事,我会特别注意就是。你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我很难过。”
“你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这是多么狼狈的一句话呀!
第二十节——沈之岳大做祈祷秀·蒋夫人连发厌恶声
蒋夫人也去找沈之岳。蒋海溶夫人陈静征女士,这位被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认为“她既然是知识份子,那她会不是共产党吗?”的老大嫂,是学法律的,她在法律方面,大足当沈之岳的老师而有余,而且平日能言善辩,沈大官人难免也久仰其大名的。如今,她找上门要质问沈之岳为何逮捕蒋海溶,沈之岳也许自料说不过她,就采取另一种“战略”来对付。据我出狱后听蒋海溶夫人的复述,真充分暴露了沈之岳那颗比狐狸更狡狯诡诈的苦心。
必须指出:蒋海溶夫人并不信基督教,而沈之岳和他已死去的老婆却是台北一家所谓“基督徒聚会所”的信徒。(那种聚会所,从来是被正统教会视为异端的。)然而,沈之岳却在这位蒋夫人面前,扮演一个活生生的法利赛人来。他听了蒋大嫂一番诉说,质问之后,什么都不谈,却请蒋海溶夫人起立,说:——
我听了你的话,心里非常难过。来,站起来,让我替海溶兄祷告。
于是“主啊!主啊!”地叫个不停,在局长公馆的客厅里祷告起来,求他沈之岳所信奉的“主”,要保佑蒋海溶平安无事,要保佑蒋海溶不受冤屈。——祷告了好久,一声“阿门!”停了,然后说:
你所说的,我会注意就是了。好!我不留你多谈了。
沈大官人这一着,果然把蒋夫人捉弄得笑也不是,哭也不是;痛恨也不是,感谢也不是。她说:“看他那副虚伪奸诈狡猾的德性,使我感到厌恶极了,心想:这种东西,再找他也是白费时间!因此,我就不再找他了!”
你们祷告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马太福音第七章第21、22节
凡称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当那日,……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马太福音第六章第5节
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芸香,并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那公义和爱上帝的事,反倒不行了。这原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听了蒋夫人海溶大嫂这一番话以后,我实在惊异于沈之岳的宗教观念虚伪得那么可怕!我翻遍圣经,实在找不出当年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律法师、文士以至于祭司长们,当他们杀害耶稣以及逐城迫害祂的信徒时,曾经这样表演过。——套个现在很多女人所爱用的术语说,连那些法利赛人、撒都该人……等等,也不曾如此做祷告秀的!沈之岳不但欺骗人,简直也在欺骗上帝!
写到这儿,忽然想起,当我被移送军法起诉,得以接见家人时,蒋海溶兄则尚被留在调查局牢中,继续煅炼烧制。有一天,我的爱妻秀燕在接见中,曾对我说:——
你们这一案的人,是怎样攀来攀去的?当蒋海溶被抓去后不久,蒋太太就叹息地责怪道:“海溶是被你们李先生乱讲而连累的。”
我绝对不埋怨蒋大嫂的错误指责,虽然终整个“城固专案”违法侦讯的过程中,在我那篇又长又假又恐怖的“自白”里,我没有诬枉蒋海溶一句话。但因为我是第一个入狱的人,“嫌疑”当然最大。出狱后,我更想起:三寸丁谷树皮李式联,既然敢煽动柯落叶说:“李世杰咬你,你为什么不敢反咬他一口?你尽管咬他,有我呢!”那么,这个闽奸,以及他的手下秃驴庄罕等,又焉得不敢诳骗蒋海溶夫人,说“你们蒋先生是被李世杰咬进去的”呢?
写到这里,我想顺便替这位已于一九七八年被阮成章调查局勾结郑为元警备总部谋害而丧命的蒋海溶,辟一个谣。
我出狱后,至少听到两位政治犯难友说:很多难友都大骂蒋海溶说,他起草了大法官会议第六十八号解释,害死了太多人云云。
我不知道这项错误的传说,何时从何人制造出来的。我却知道,那个大法官会议第六十八号解释,它的制作人和赞成通过的人,实在是罪恶深重,天地不容!四十年来,不知道断丧了多少无辜者的生命,坑陷了多少无辜者沉溺缧绁圆墙之中十几年或二三十年!(详情下面再说。)但是,这一项罪恶滔天的解释,实在没有理由怀疑到是蒋海溶的手笔!
第二十一节——罪恶滔天的六十八号解释·绝对不是出诸蒋海溶手笔
据我所记得的,那个充满了疑忌、猜嫌、残忍、仇恨的六十八号解释,是起源于一九五六年,台湾省保安司令部(警总前身)抓到了一个共产党员刘祥君,判他十二年徒刑。那个受判决的被告,先在军法庭上辩称,他虽然于民国廿七(一九三八)年在大陆参加过共产党,但是自同年起,就完全脱离了共产党组织,根本没有参加任何活动,特别是来台后尤然。他“问心无愧”,不应该被判有罪。可是军事法庭硬说他“未经自首,又无其他事实证明其确已脱离组织,自应认为系继续参加。”不采纳他的辩解。他声请覆判,国防部照样认定他有罪,驳回了他的声请,于是遂告“定谳”。他不服,乃据实呈向监察院申诉,案经监察院轮派委员调阅原卷,提案纠正,案经行政院饬据国防部函复监察院申辩,仍持前说。于是,监察院便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大法官们不怕御史大人的丹笔,只怕军事机关的枪杆,而六十八号解释,于焉产生!
姑不论蒋海溶并非司法院的职员,更非大法官会议的幕僚人员。而且区区几个字的解释,大法官们若要亲自草拟,亦有何难?况乎事实上大法官们也无须自费脑筋,只要从国防部那件复函当中摘取几句,略加修饰,便就完事。蒋海溶虽是一九三八年全国高等司法官考试的状元,如果说连这六十八号解释也得请他捉刀,那也未免看得大法官们太不成材了。
事实上,大法官会议还有一个一二九号解释,比六十八号更为悖谬荒唐,灭绝人性,比任何恶法更加罪恶百倍的。那个解释说:
未满十四岁之人参加叛乱组织,于满十四岁时,尚未自首,亦无其他事实证明其确已脱离者,自应负刑事责任,本院释字第六十八号解释,并应有其适用。
这解释如何产生的,我不知道。在那漫长的军法牢中,我亲眼见过不知多少难友,都是被控六七岁参加共党“小鬼队”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及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有一位江西省籍的萧振文,即以七岁参加“小鬼队”被判“死刑”,而后改判无期徒刑;幸而遇到一九七五年减刑,他坐了十五年结结实实的“叛乱牢”。一位海军陆战队在役中校王春亭,山东人,抗战胜利后,因家乡被共军攻陷,被迫参加“小鬼队”,(小孩子人人都参加的。)被判十五年徒刑,他逢人诉怨道:“那么,抗战时期,日本军队攻占家乡,强迫我们读日文,政府也可以判我为汉奸了?”有一位难友愤慨地骂道:“国民党自己没出息,没长进,大好河山,到处不是被日本鬼子攻陷了,便是被共产党占据了。它没有能力保国卫民,却在二、三十年后把受共党逼迫一律要参加‘小鬼队’的人抓起判叛乱罪,真是太不知羞耻了!”有一位说得更好,他说:——
我不相信那些大法官都是天生圣人,其中就没有人在十四岁以前偷过一粒糖果或一块饼干的,他们也都没有自首,难道不是在继续做贼吗?
这六十八号和一二九号解释的罪恶,还不止此!它们成为特务狱吏们在强暴刑求之外,配合以利诱诈欺、诳骗虚伪口供的利器。怎么说呢?
原来,每个被捉将调查局黑牢去当“匪谍”侦办的人,绝大多数都是连自己也不知道:“究竟于何年何月参加过什么叛乱组织的?”在沈之岳调查局那一套惨绝人寰的毒烈酷刑之下,加上数昼夜甚至十数夜的疲劳煎熬,逼迫他要诬服三十年前在大陆“参加匪党”,许多人实在忍受不了那肉体上的、精神上的剧痛苦楚,都想藉诬服以求解脱于一时。可是,鉴于国民党三四十年来的“保防教育”,灌输给人民的,无非是“匪谍应该处死”的恐怖观念。虽云“安则乐生,痛则思死。”可是,谁愿意五花大绑,插上斩条,走上刑场,“碰”地一声去尝卫生丸的滋味呢?即或不至于死,而十年二十年徒刑,在特务军法恶吏们心目中,实与石头泥土一般价贱,随时可以慷慨“赐予”的。因此,惨遭猛烈凶暴刑迫的人,虽甘诬服,亦仍有所顾忌。这时候,侦讯“匪谍案件”的调查员,便会翻出刑法第八十条,指给那位“匪嫌”看,并且加以解释说:
你看这一条,连死刑的追诉时效也不过二十年。你的事情,快要三十年了,追诉时效早已消失了,法律不会判你有罪的;我们也不会害你的。我们只要你把问题“交代”出来了,就没事,就可以结案,放你回家了。
可怜的这些受政治迫害者,平日安分守己,不仅没有做过“共匪”,也没有做过“国匪”,又不是从事与法律有关系的职业,哪里晓得小狱吏们有一把大法官会议的刀子藏在背后,等着拿出来刺杀他呢?于是,诬服!
及至被移送到那座秽名四溢的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的监狱以后,军事检察官起诉如仪了,起诉书一翻开,却是苦也!原来照大法官会议第六十八号解释,他所诬认的罪还被“认为系继续参加”,也就是说,他被认定为资深达三十年的老匪徒!
至于被迫屈认未满十四岁即参加“叛乱组织”的人,自然更相信小狱吏的谎言,以为纵使诬认七岁参加“小鬼队”,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根本没有罪嘛!”
为了这两条解释,近四十年来,不知道“解”掉了多少无辜无过者的生命,“解”掉了多少无辜无过者的自由和人权,更不知道,国库中几千万钞票,被“解”到特务的荷包里,法官的口袋中,当做“破获匪谍案”奖金去“麦克麦克”了!
解释,解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第二十二节——李建华说在调查局难讲公道话·第三处督察室对世杰兄太坏了
最初,棺材脸刘秉如到我家,是骗说沈之岳在招待所等待我去商量重要问题。不一会儿,秃驴庄罕率领四条凶汉到我家行劫,临走时,诳骗我的爱妻秀燕说:
“你们李先生有点问题,他被捕了,我们要留他谈谈,过几天就可以回来。这几天,如果有人找他,你就说李先生出差去好了,千万不可说他是被捕的。”(我在军法看守所九年、火烧岛十年,以及出狱后一年多来,前前后后至少有五十位以上被沈之岳调查局逮捕的难友说,他们被抓时都是被骗说“去谈一下,马上回来”的。谁知一“马上”就是十年十五年!)
做妻子的,对于平日她深信绝无罪过的夫婿之被捕,当然日夕盼望早早归来。可是,秃驴庄罕那张驴嘴所说的“过几天”,竟是那么漫长得令人不耐。因此,秀燕不时打电话问秃驴庄罕:“我们李先生究竟怎么样了!你说过几天就可以让他回来的,怎么到现在还……?”
秃驴庄罕总是说:“快了。”“还有些问题没谈清楚。”有一次,他居然说:“你们李先生牵涉到几个美国人的事情,我们派人到美国去查了,还没有回来!”(这话是秃驴庄罕亲自对我说的,意思是催赶我早早完成自诬的捏编工作。)一直拖到圣诞节快近了,秀燕再打电话问秃驴庄罕,这匹驴子突然换了一副样相,凶声恶气地喝道:
“你们李先生,养得又白又胖,还问怎么样?”说罢,就将电话挂断了。(这些话也是秃驴对我“交心”的。)——后来,我在军法牢中接见家属时,问我的爱妻秀燕:“庄罕是不是真的这样说?”秀燕证实了,那“凶声恶气”四字,也是秀燕形容给我听的。
秀燕也打电话问李建华——调查局主任秘书,“城固专案”小组召集人。每一次,秀燕问他:
“李主任秘书,我们李先生的事情究竟怎么样了,为什么拖得这么久?当初庄罕原说‘过几天’就可回家的。”李建华每次总是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似有难言之隐似地,支支吾吾说道:“还不知道。”“还要等一等吧?”“大概快了!”
秀燕为我所受的凌辱,固非始于秃驴这一次,也不止于这一次。但是,眼见一年快要飞逝而去了,而夫婿的“案子”还是杳无消息,她一着急,就到李建华家里去问他。
李建华终于吐露了些实话。他说:
——第三处的人对世杰兄态度太坏了,成见很深。督察室的人也跟着起哄。在这中间,我要说话也真难。根本上,今天在局里,是没法讲公道话的。我虽然挂名做什么“专案小组召集人”,事实上是被作弄了,一点说话的权力都没有。都是督察室和第三处的人在胡搞。他们事前秘密商量好了,再来开会,众口同声,要害世杰兄。我连一句话也说不上!
阴历年关(阳历二月八日)已近,三寸丁谷树皮闽奸李式联、秃驴庄罕、棺材脸刘秉如,和勒索前科犯李振国突然浩浩荡荡地到我家中,欺诳秀燕,说:“你们李先生的事,快要‘结案’了,我们现在就是在替他赶办‘结案’的手续。快了!快了!”
秀燕这一次真的被那些贼子所诳骗了,她以为“结案”就是释放,她真的以为我可以在阴历年内回家过年!——这是我蒙难以后,秀燕被骗得最惨的一次,被沈之岳调查局的爪牙们所欺骗。
并不是我的爱妻特别愚拙,容易受欺。当时,我在留质室炼狱中,第三处科员张兴然、陈传修前来“陪”我,督令我赶写假“自白”时,(把过去每一片段每一小节的假自由,连缀起来成为一整篇。)也说:
“赶快写!你们这个案子很快就要‘结案’了。”
我问:“结案后,怎么样?”
陈传修说:“当然是秘密办个‘自新’,留局‘察看’。难道会送到军法处去?像你们这个案子,有本局的侦防处长,有第一处副处长。送到军法处去,调查局面子上好看么?你说是不是?”
张兴然更说:“你放心!沈局长说过了,你们的案件,只要坦白交代清楚,‘政治问题、政治解决。’一定不会送军法处的。你看,就像陈香、张剑华、许岱宗、连城这些人,都已经由本局报准国家安全局给无罪释放了。何况你和蒋秘书(海溶)是‘自己人’呢?年关马上到了,快写吧!”
因此,我当时也很相信可以回家过年的。
读者先生,请不要笑秀燕和我太“愚笨”。沈之岳自己以及他手下那一班偏裨将校,虾兵蟹卒,唯一的本事,就是撒谎诳骗、和进行不准对方反抗的暴力凶殴。当任何人走进那座沈记黑狱之后,无不是错估了沈之岳调查局的督察室和第三处那些东西的“格”,而犹误以为他们也是“人”的!如此,怎能不受骗呢?(还有别人被骗得更团团转的,容我以后写它。)
第二十三节——你要照自白书所说的供认·否则就带回局里从头侦讯
一九六七年元月二十日,清晨六点钟左右,狱卒们“喀喇”一声,发出剧烈的震响,开了第七号囚房,轻轻地对我说:
“看病。”
我感到有些怪!从来不曾这么早来看病的,而且这一天又不是礼拜一,我也没有急病发作。
这一次看病不是在留质室围墙内的屋子里,而是走出大门,在隔壁一间平时未曾到过的平房。正牌共产党徒、骗子“医官”萧道应量了量我的血压,一语不发,在纸上写了220/120,再装模做样地拿起听诊器,在我胸前背后听了一阵,也不见他在纸上写字,不处方,不给药,就默默地走了。
这时,留质室那个有着一副死人脸的任管理员,带着一名狱卒,把七号囚房里的东西,统统搬出来了。我问:
“做什么?”
“上头说,你暂时搬到新竹去。”(调查局在新竹另有一个“第二留质室”。)
“是这样。”一个自称是第三处的人说:“这几天,局里办理‘黄豆案’,抓了好多商人和立监委员,等候侦讯,这里住不下。所以,请你暂时搬到新竹住几天。反正没有几天了。”因此,我被押解着,第一次上了调查局的囚车。车里除那个自称第三处的什么东西以外,还有一个行动组长彭兆庆,一个组员,就是随侍秃驴庄罕到我家抢掠的十足流氓型人物崔桐柱,还有几条我不认识的汉子。——几星期前,这个崔桐柱,和第三处专门委员黄华年,联络室主任李藻圃三人,据说因为相继诱奸文书科一个姓阮的女打字员,三人都被关进留质室,秃驴庄罕等还当着我面前公然谈论的。后来,李藻圃、黄华年都不见了,不知道被送到什么地方去接受处分;崔桐柱“留”在留质室,禁足工作。那个女打字员的丈夫,据秃驴庄罕说,是国家安全局的中级职员。他凭借“上级机关”的势力,把老婆介绍到调查局工作,不料自己竟做了忘八。他因此失眠了几夜几夜,那个污烂货老婆也不要了。于是,由彭兆庆、崔桐柱等介绍到一个酒家当酒女,干脆卖肉去了。彭兆庆、崔桐柱还曾好几次当着我面前跟那个女打字员,不,那个酒家女打电话,嬉笑戏耍、打情骂俏的哩!如今,这个毫无羞耻心的崔桐柱败部复活,又可以出来押解别人了。
囚车并没有朝中兴大桥方向行驶,却直奔青岛东路,驶进“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的大门。我愕然之下,知道我又受骗了。我不是要被以“军法从事”了么?
这时,那个十足流氓型的崔桐柱,忽然装出一副非常绅士的面孔,说道:
“李副座!我们先进去办一个手续就走。”
“办什么手续?”我疑云满腹地问。
“办个手续,过几天,他们就会给你一张‘不起诉处分书’,案子就解了。”崔桐柱说。
“是这样的。”那个有一副阴沉脸的彭兆庆说:“要办‘自新’手续,必须要军事检察官先办‘不起诉处分’,以后才不会再有事。沈局长已经跟这里范处长协调得很好很好了,不会有问题的。”他又一再恐吓地吩咐:“不过,你一定要记得,等下子检察官问你话,你一定要照在局里面所写的自白回答他,要说得跟在局里面所说的完全一样,完全相符,千万不要出岔子。要不,检察官马上会通知我们的。那时候,你如果不是被他留下来,就是再带回局里面,局长一定另外派人从头侦讯。那你就麻烦更大了。”(“从头侦讯”,岂不就是再施展暴力酷刑、疲劳讯问、凌辱、折磨、秽言毁骂了吗?)
我从这段话里,才知道军法处长姓范。对于崔桐柱、彭兆庆的话,我半信半疑。也对阴沉脸彭兆庆的威吓言语,感到心惊!但是,事已至此,又将奈何?
我走下囚车,破题儿第一遭以“犯人”身份走进军事法庭。一会儿,来了个中校“军事检察官”升堂问话。当时,我的心情真是万分复杂、纷乱、迷惑、惶恐。既害怕被“留下来”,更害怕被“解回去从头侦讯”,再挨那无休无止的悲惨刑求之痛苦。我也愚蠢到相信彭兆庆、崔桐柱那滔天滚海的谎言。这固然是因为我从来不知道“侦办政治案件”是如此这般“办”的;同时,也由于那三百四十五天惨绝人寰的遭遇,逼迫得我完全丧失了一切判断力!终于我把在沈记调查局留质室苦苦编了三百四十五天的假自白,一一向那个军事检察官“认”了。(三年后,我才知道那个军事检察官李继唐,是讨了中坜酒家女邓阿娇做老婆的好货。)及至走出法庭,调查局的囚车已经杳然无踪,一个法庭的庭丁,替我拎着“行李”,走进了军法看守所!
读者不要嗤笑我这样愚不可及的做法。当一个人跟社会完全隔绝了一年,而且饱受身心摧残、病魔侵害以后,这样的上当,毋宁是很自然的事。这绝不是我的自辩自解,其后,我在军法看守所缠讼达九年之久,才知道像我这样被沈之岳调查局所欺骗耍弄的无辜者,不知几十百人,我以后会提到一部份的。就像姚勇来、路世坤两人,便也是如此被诓骗得昏天黑地的!——他们两人比我早一天到军法看守所,但我直到进入军法看守所后才知道。
当我还陷身在沈之岳调查局留质室过着悲惨底炼狱生活的时候,秃驴庄罕好多次用恐吓威迫的口吻,说:
“如果你不肯在局里面‘坦白’、‘交心’,我们只好把你送到军法处去!你要明白,军法处办案,还不是一阵敲一阵打的!而且,它们办案跟我们不同,厉害多了!如果把你的手脚都打折了,骨头都打断了,就顺势把你拖出去秘密枪毙!枪毙一个‘匪谍’,谁敢讲话?你‘敬酒不吃吃罚酒!’叫你赶快彻底坦白交代清楚,‘政治问题,政治解决。’你不听!等待把你送到军法处,你可不要后悔!”
当时,我非常“相信”秃驴庄罕这些话,“一阵敲,一阵打。”是一幅何等令人恐怖的景象!如今走进这个鬼蜮世界一般的军法处,如果真的被“留下来”,或是被带回三张犁那座黑狱“从头侦办”,那莫非我的末日真的要到了?想到这里,我不寒而栗!我不能没有惊怖骇惧!
第二十四节——蒋经国何如人耶?
——汉武帝的心态:纵属杀人·汉桓帝的恶性:可与为非
在我历经二十年漫长的冤狱岁月中,所受试炼是极其惨重无比的。其中四次劫难,每一次都是整天整夜被死神的阴影全天候笼罩着;时间又都是极其冗长。其中遭遇最悲惨,痛苦最剧烈的,无过于在国民党沈之岳调查局黑牢中那三百四十五天:那是悲惨中的悲惨,地狱里的地狱,鬼蜮世界中的鬼蜮世界。将近一年之久,天天面对着的,总是那一群最野蛮、最残忍、最暴戾、最疯狂,也最奸诈无耻的恶魔、厉鬼?
另外三个劫难,第一和第二,是那两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渡过了天天有死亡危险的九十九天,第二次则足足拖延了九百七十三天(三十二个月整整)。两次合计为一千零七十二天!这一千多天里面,死的恐怖,死神的狰狞面目之阴影,时时在眼前幌漾影闪,时时在张舞着尖锐的毒爪,想抓抱我!最后一个劫难,则是自一九八〇年初到一九八六年二月出狱前,在那座恶名足以震恐世人心弦的火烧岛政治犯炼狱里,我患了十几种重病:血压偏高到240/130,严重失眠、偏头痛、白内障、甲状腺机能亢进、气喘、心搏过速、心律不整、风湿病、胃溃疡、严重的疝气、痔疮出血、荐椎脱位、右腿麻痹不能行走。……整整六个年头,监狱当局从来不曾给我稍稍像样一点的医疗。
我这本“调查局黑牢345天”,就专是写的第一个劫难——二十年黑暗冤狱中第一大劫难,这是我冤狱实录的第一部。那是在我人生历程上所承受的最惨厉、最酷烈、最难于熬忍、各种痛苦也最为密集地向我身上发射的一场巨灾奇祸。
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沉痛地写道:
仆之先,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蓄之,流俗之所轻也。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而世俗又不与能死节者,特以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
这段话,用白话文翻译出来,就是说:我的先人,没有得到皇帝主子剖符节、赐丹书的大功,只管些天文、历史、律历的事,就像那些卜筮、祝祷者流,不过是他皇帝主子用来耍弄的,有如蓄养娼妓、戏子一般,根本是庸俗之辈所瞧不起的。假使我司马迁被杀头了,在他皇帝主子看来,也不过像从九头牛身上拔下一根毛,跟死了一只蝼蛄、蚂蚁,有什么不同呢?不但如此,世间的凡夫俗子,也不会说我是和一般死节的人一样;不过认为我是犯罪的心智已经穷竭,罪大恶极,无可逭宥,活该被杀罢了!
问题就在这里:假使我李世杰被他蒋经国底下的特务、军法官僚们砍掉了脑袋,在他这位英明伟大睿智卓越的蒋副秘书长的心目中,真的也不过是九牛一毛,值不得什么大惊小怪的事,他蒋家的干部有的是,可供他整肃诛杀着玩的,更多的是。(蒋海溶、史与为、邓锜昌……就是血淋淋、活生生的例子。)不仅此也,我们这个社会,在国民党长年恐共政策教育下,文武官员,党政干部,报纸杂志,学者名流,以至于村妪牧童,贩夫走卒,尽总是凡夫俗子,也不会有人认为我是“死节”之士,却一定众口同声,指说:“噢,那个‘共产党、匪谍、叛乱犯!’真是罪大恶极,罪无可逭,死有余辜的人!”在国民党长期独裁统治下,我们这个社会,已经没有是非,没有公论,正义沦丧,猜忌滋生。万千政治冤狱中的受难者,丧失了生命,丧失了“名节”,丧失了讲实话的权利,更丧失了获得别人替我们讲公道话的权利!每个人,连同父母妻子儿女媳妇孙儿,都在特务们那本恐怖的黑名册上,被列为“匪眷”!莫说当年的司马迁不甘心,谁又能情愿呢?
司马迁那段话,骂的是谁呢?当然是骂的那个被谥为汉武帝的刘彻!刘彻是一个酷嗜诛杀功臣、滥宰无辜的暴君,他的草菅人命,蔑视人权,(对不起,前汉时,中国人还没有“人权”这观念,也还没有“人权”这名词。)是极恶穷凶的。最卑劣的是:他为要重用一个人替他刘家王朝卖命,便也纵任其人发泄私怨,清除逆于己者。例如:李广罢官闲居时,外出打猎,日暮回城,灞陵尉依照“戒严令”,说是“戒严时期接战地域”,日落后不得开城门,让李广和众家将在亭子上过了一宿。这位故将军,由此怀恨在心。后来刘彻因为匈奴大举进攻,又起用了李广;李广就奏请刘彻,将灞陵尉调到他麾下,一到差,便把他押出去砍了,再向刘彻请罪。你道刘彻说些什么混账话呢?他告诉李广道:“我既然要借重你的才能,那你李广为报私仇杀了一个人,我怎会怪罪你呢?”因此,直到今天,没有人替那个奉公守法(守刘彻的法)的灞陵尉伸冤!
蒋经国就是这种刘彻心态。他想借重沈之岳的残暴心肠,毒辣手段,替他打天下、定天下、镇天下、压天下,就放任沈之岳树立派系势力,发泄私怨、清除异己,滥杀无辜!凡是沈大官人认为要整肃的怨敌私仇,蒋大副秘书长明知其为冤狱,也无不事事依从,一一批准,个个照抓,人人皆“匪”。他右手批准宴请有功人员李世杰,左手批准沈之岳逮捕“匪嫌”李世杰。同样的,他批准范子文当第四处处长,墨渍未干,又批准逮捕“匪嫌”范子文夫妇!他批准了蒋海溶所执笔的“司法行政部调查局组织条例草案”初稿,翻过头来,却又批准逮捕“匪党份子”蒋海溶!搅得外界都惊叹于——
国民党内,无非匪类;情治圈中,尽是叛徒!这位根本无法望刘彻之项背的当今总统,把那么一个不学无术的沈大官人,当作猿臂故将军看待,多少人因此为它国民党哀,亦为他蒋经国哀也!
汉桓帝刘志尝问爰延曰:
“朕何如主耶?”对曰:“陛下为汉中主。”帝曰:“何以言之?”对曰:“尚书令陈蕃任事则化,中常侍黄门豫政则乱。是以知陛下可与为善,可与为非。”
后汉书:爰延传
刘志是刘玄德和诸葛孔明所“叹息痛恨”的后汉最大昏君,但他至少还有一半“可与为善”。质之今日的刘志,又如何呢?
第二十五节——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我要击出一连串拳头
我这本书,只是在我生命历程里所罹犴狱奇冤异惨的一小部份,论时间,尚不及全部冤狱生涯的二十分之一。但为害却是最酷烈的!肉体上、精神上、心灵上、心理上、心志上、人格上,以及人性尊严各方面所受摧辱灾祸,是最密集、最惨厉残酷的一段。只恨沈之岳调查局严禁囚犯在牢房里握有片纸寸笔,而且事隔二十几年,秘密监狱中的许多黑黯丑陋情事,如今仅能全凭记忆,所揭露者犹不及半。遗“珠”之憾,惟有仰赖其他难友来补充了。
这本书是我二十年冤狱血泪史的第一部。我还预备写第二、三、四部,就是:
军法看守所九年
火烧岛十载风霜
政治监狱里的形形色色
第二、第三两部,将仍是追记我们这个“城固专案”的惨事(主要是我自己);第四部,我要把所搜集到的、所能记忆的国民党特务、军法和监狱暴政,包括自己和别人所身受的,尽情揭露出来。但愿我所信奉的上帝,赐给我智慧,赐给我清晰的记忆力,也赐给我足够的健康和精神体力,让我顺利完成我所要写的。
耶和华施行公义,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
诗篇第一〇三篇第六节
作为上帝的子民,我们应该秉持上帝公义的旨意,为自己、也为我们所能够知道的“一切受屈的人伸冤”。
有许多读者,许多朋友,写信给我,对我那些揭露冤狱黑幕的文字,都感到震惊,诧异、奇讶,没人想到国民党四十年来侦办所谓“共产党、匪谍、叛乱犯”,竟然全是如此荒谬绝伦的假案。他们无不劝我继续奋笔,为历史留下见证。
但是,我写这部书,除了“为历史做见证”以外,还有一项用意,(但愿这项用意永远用不上,)就是,希望不幸生于此时此地的吾国吾民,人人记住:特务、军法们“侦办”所谓“共产党、匪谍、叛乱犯”案件,所使用的尽是这一套毒刑迫供,恐吓威胁、利诱诈欺的卑劣手段。假使——我只是说假使——有一天,你们之中,有谁不幸落在特务、军法暴吏们手中,诬罔你是“共产党、匪谍、叛乱犯”时,希望你切切记住我这本书里所说的,洞灼那些残酷狱吏的奸诈诱骗伎俩,而不上他们的当。(自然,这是一个极其悲观的假设,我宁愿从今永远没有人“需要”这样的帮助!)
我出狱后不久,就听说调查局最近编辑了一部叫做“要案纪实”的书;警备总司令部更编印了一部总数四大册的所谓“历年匪案汇编”。(不难预见,无数像我这样的老国特者,必都名登“匪”榜矣!)可想而知,这两部书,既可以用来向国民党的极峰做一番丑表功,又可以用来当做“教材”,以愚弄新进小特务们。不仅此也,它的更大作用,将是灌输新进小特务们“共产党万能主义”的观念,提高他们的“破案欲”,好让他们油然生出“同仇敌忾”的心理,继续发挥残忍惨酷的兽性,雕镌铸塑更多的“人造匪谍”。——因之,我听了这消息,不禁哑然失笑曰:“亏它调查局和警总有脸,敢把这许多假案编印出来!”我因而联想起:我这本“调查局黑牢345天”,可说是给调查局和警总那两部“书”第一拳的最有力还击!
下次,我将以“军法看守所九年”和读者先生见面,这将是我还击的第二拳!我还有第三拳、第四拳……,我的拳头将永不停止地击出!
揭穿特务邪恶的面孔,粉碎军法凶残的暴政,我将永不畏惧,永不退缩!
一九八七年九月一日
重要的更正
“调查局黑牢345天”全文发表快要完了,我才找到了姚勇来,并赠送他“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五册(六十七到七十一期。)勇来首先看完了这篇有关他自己冤狱的文字,并提供一些宝贵的补充资料。这些资料,我都将陆续写在“军法看守所九年”一书里。但有一点很重要,也使我深觉对勇来万分抱歉的,却必须马上加以更正。
我在第四章第十二节:“挑拨姚勇来夫妻感情——狱吏们把姚要求守秘的话泄漏给沈嫄璋”文中,曾说到姚家有一酒家女出身的佣人,后来终成眷属。承勇来告诉我:这位后来终成眷属的女佣人,不是酒家女,是一位被虐待的养女,从养母家里逃出来,而被嫄璋收为佣人的。她的芳名也不叫做“林玉霞”,而是“林丽霞”。——我为这一无意的错误,觉得有说不出的罪过感。谨在这里,对勇来和林丽霞女士致歉!
但我并非“无中生有”,只是错在“张冠李戴”。原来,沈嫄璋也确实“热恋”过一位酒家女,这位酒家女,其实是当年台湾省议会议长黄朝琴先生之“相好的”。朝琴先生常常兴之所至,邀请记者们上酒家;这位“男性化”的资深记者沈大姊沈嫄璋,也争着要接受招待,到了酒家,她也要与男记者们享受同等待遇:拥有一个小姐陪酒。朝琴就把自己“相好的”介绍给嫄璋,反正嫄璋又不会跟他黄议长争风吃醋,“安全性”是很高的。不过,说沈嫄璋“热恋”那酒女,不如说是那酒女“热恋”沈嫄璋。因为,嫄璋醉翁之意,是为开拓采访之路;那位酒家小姐的目的,却是常常娇声娇气地,要“沈记者,你多多请议长到这里来嘛!”彼此各为职业上的原因而相“恋”,而她竟向嫄璋撒娇撒痴起来。此外,她也要求嫄璋代找个正当职业的。
我没有见过林丽霞女士,也没有见过嫄璋那位“相好”的酒家姑娘。阴差阳错,把这两件驴头和马嘴的事误予凑在一起,不但有乱点鸳鸯谱之嫌,而且,对姚勇来和林丽霞,以及对读者先生,都觉得非常的抱歉!特在这里郑重更正。勇来对此,没有怪罪之意,我尤其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九八七年十月七日,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