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我》目录

  • 《胡适与我》自序
  • 一、给胡适的两首寿诗
  • 二、三封没发表的信
  • 三、胡适之不怕老婆考
  • 四、胡祸呢?还是祸胡?
  • 五、胡适和三个人
  • 六、《胡适语粹》序目
  • 七、残存日记中的爱国者
  • 八、“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
  • 九、一贯作业搜奇
  • 十、“你们后死有责!”
  • 十一、豹死留了什么皮?
  • 十二、用胡适给傅斯年的一封私信收尾
  • 十三、武侠小说,下流!
  • 十四、为旧账算新账
  • 十五、我与胡适的“微妙关系”
  • 十六、从蒋介石非法连任看钱穆与胡适
  • 十七、蒋介石与胡适密件之一
  • 十八、蒋介石与胡适密件之二

《胡适与我》自序

二十年前,我由萌芽出版社印行《胡适给赵元任的信》,把每一封信都加上我拟的标题,其中有一封拟题为“收徒弟的哲学”,是1959年11月5日胡适写给赵元任的。信中劝赵元任退休后也回到南港中央研究院来,大家一起收徒弟。胡适说:“‘交友以自大其身,求士以求此身之不朽’,这是李恕谷(塨)的名言,我曾读了大感动。这是‘收徒弟’的哲学!”

清朝学者李恕谷这段话,意思是说,交朋友的目的在造成自己生前的势力;但是寻找知己与接班人的目的却在造成自己身后的势力。胡适引用这段话的心意,我想和他个人的遭遇不无关系。胡适名满天下,又喜欢交朋友,所以一直活在热闹的气氛里,但是这种车水马龙的热闹,是虚荣的、虚幻的,聪明如他,不会不知道。所以他在热闹之余,未尝不存“求士”之心。他以为“收徒弟”是求士,辛辛苦苦收了好多徒弟,但是,在他身后,完全失败了。我曾有文描写这一失败说:

胡适先生走进“地狱”后,剩下的,是一片冷漠的局面。何以说冷漠呢?这是专指胡适先生生前围绕在他周围的人说的。他们这批人,在胡适先生生前俨然是他的畏友、良朋、门生、干女婿,是“蟠龙大花瓶”的赠送者、是生日酒会的拜寿者、是“胡适合会”的“标会”者……可是在胡适先生倒下以后,几乎在“尸骨未寒”的当儿,他们就变成了“不认得耶稣”的“彼得”……

胡适先生所引用的“交友以自大其身”,在他死后,就缩小得一至于此!“交友”显然是失败了!

在胡适“求士”的心里,我是他特别另眼看待的一位。我父亲是他的学生,我并不是他的徒弟,但是云龙契合之际,我却在他生前死后,做了比任何人都识其大者的事。这种奇缘与情义,求之古今人物,亦属罕见。清朝王源《刘处士墓表》中记“〔刘献廷〕尝从容谓余曰:‘吾志若不就,他无所愿,但愿先子死耳!’予惊问故,曰:‘吾生平知己,舍子其谁?得子为吾传以传,复何恨哉?’”我想,胡适死而有知,当有刘献廷这一感叹。

胡适生在1891年,今年12月17日,是中国算法胡适的百年冥诞,台湾这边,冒出了不少所谓胡适专家有以聚合、有以会议、有以作秀、有以出版。而这些所谓专家,却是国民党压迫自由主义者胡适时,噤口不敢谈胡适者。如今他们识时务而为俊杰,想借胡适以求此身之不朽了,我感而欲呕,特出此书一册,以辨真伪而愧学者。如今胡适日远,百年孤寂、千秋身后,都有待历史家的定评,我当仁不让,自就一家之言,做万户鼓吹。权以此书聊志感忆,本孔夫子“恶紫”心怀,拆穿所谓胡适专家的胡说,以还我正色。胡适从这一方向以传,复有何恨哉?

1990年11月24日夜二时半

给胡适的两首寿诗

好事近

哈哈笑声里,

六十八岁来到,

看你白头少年,

一点都不老。

寿星说话不妨多,

喝酒可要少,

不然太太晓得,

那可不得了!

适之先生曾提倡“不老”哲学,又是美国怕太太协会的会员,用这两点意思成此小词,敬贺他六十八岁的生辰。

李敖1958年

附录

胡适回信

谢谢你送我的生日诗!(你把“喝酒”写作“渴酒”了。)我常说,凡能做打油诗的,才可以做好诗。你这首诗可以算是成功的打油诗,可以预测你做白话诗的前途。

谢谢你送我的书

胡适1958年12月28日

白话打油诗三十首敬贺适之先生七十岁的生日

南港山边吹寿风,一吹吹上一老翁,

六十九年真好过,今天又要做寿星。

昨晚读书到三更,“动手动脚”大用功,

野鸡报晓才睡觉,不梦周公梦任公。

怀疑直疑到王充,橘汁喝下谈笑生,

有人愈老愈顽固,院长愈老愈年轻。

“人生七十古来稀”,“旧梦”应该梦老妻,

卫生麻将随处打,纽约却闹三缺一。

博士虽老却多情:情书常到纽约城,

半日独做骨牌戏,“一生梦想大光明”。

高才经济在从容,大刀阔斧不雕虫,

杀鸡何须屠龙手?垂老应知莫“拷红”。

四十年来做文雄,但求立异不求同,

佛法无边难清算,故国胡适有“幽灵”。

拥护科学不谈玄:研究和尚不参禅,

洋房明镜笑白发,如此新派老少年!

老眼种树盼发芽,造因本是为中华,

一支笔杆千斤重,不做军阀做“学阀”。

大笔蓝天抹彩霞,右臂写得有点麻,

年轻“努力向上跑”;年老仍然向前爬。

十一

当年提倡写白话,四十年来不变卦,

真理自古要辩驳,哪能缩头怕挨骂?

十二

种豆既然可得豆:种瓜必定要收瓜,

书生报国心难死,特地有意来栽花。

十三

腐儒不做做鸿儒,野草茫茫犹未除,

白首校书兼论政,当年心血今在无?

十四

千篇文字百卷书,又领“风骚”又高呼,

“福不唐捐”功须记,圣人自古不空出!

十五

沧海最爱是自由,明珠不肯做暗投,

“公自平生怀直气”(王阳明诗),“七十老翁何所求”?

十六

不知老来不知愁,垂柳三尺不嫌柔,

西风虽笑长条弱,几番风雨鞭高楼。

十七

堂堂西土大博士,兴高采烈过生日,

有书上卷待续成,心懒不想办杂志。

十八

书房南面拥百城,“无智”“无为”又“无能”,

高鸣何须求“灵鸟”?忍看老友渐凋零!

十九

书桌上面乱糟糟,写起文章费推敲,

七十自述该交卷,寿头寿脑把供招!

二十

院长人老心不老,碧落黄泉到处找,

博士头衔满天下,海外归来做瑰宝。

二一

爱乌兴来做诗篇,呢喃献媚心不甘,

浮云遮眼何足畏?不可救药是乐观。

二二

挪威文豪有名言:“现在好像翻了船”。

世乱浮海遭飘荡,生还可遂不偶然。

二三

女人本来就是蛇,家中专门怕老婆,

博学兼攻“惧内史”,余暇收集火柴盒。

二四

不谈政治手又痒,宦海独来又独往,

苦口婆心君莫笑,只做“调人”不组党。

二五

近年息影在南港,隐士不当当院长,

长期计划大会议,救国要从百年想。

二六

先生老去如古木,祖国秋深可长住,

西方有孙手常拍;隔海莫想胡思杜。

二七

笑口常开不发怒,认真每做周郎顾,

洋烟一包大量抽,埋头狂校水经注。

二八

烟尘弥漫千重雾,辛苦或失“楼前树”,

达者无为无不为,且为后世铺长路。

二九

“大厦将倾要梁栋”,先生一木岂能支?

过河领先做“卒子”,又开风气又为师。

三十

大寿大来“胡适之”!(因你旅行避寿,故做pun来用。)大鱼大肉大口吃!

大喝大讲睡大觉!睡醒读我打油诗!

李敖1960年12月

三封没发表的信

李敖致胡适信

胡先生:

我给姚先生做“研究讲座教授”的助理,已经八个月了。

八个月中,我领到两期的薪水(2月到4月、5月到7月),每期三千元,都是在中间那一个月(3月、6月)发的,这种发薪的制度是与原来合约中的要求配合不起来的。合约中要求我们这些做“专任”助理的人不许兼差,可是每次都在中间那一个月发薪水,教我们怎么活法?难道每人每一期还得有一千四五百元的周转金不成?

这一期更妙了,8月开始,8、9、10三个月的钱到今天10月6号还不发,这种办事的效率,我想先生是不愿它在自己主持的机构里发生的。

我们做助理的人与研究讲座教授和领甲乙种补助的先生们不同,他们有教授、讲师的本薪,补助的钱对他们是“安定费”,是本薪以外的“补”与“助”,可是我们“助理级”的就不同了,早几天或晚几天发薪对我们所生的影响是不能跟他们比的,每月唯一的一千元,它是我们的本薪,它迟迟不发,对“专任”两个字是一种讽刺,并且使我不好意思再向姚先生借钱,使我三条裤子进了当铺,最后还不得不向您唠叨诉苦,这是制度的漏洞还是人谋的不臧我不清楚,说句自私话,我只不过是不希望“三无主义”在我头顶上发生而已。

我何尝不知道我不该拿这些鸡毛蒜皮事来烦先生,可是天凉了,我要赎裤子呀!

我高价搜到一本《短篇小说第二集》,您如没有,我可以赠送,不要钱。

李敖1961年10月6日

胡适回李敖信

李敖先生:

自从收到你7月4日的长信和那一大盒卡片之后,我总想写信请你来南港玩玩,看看我的一些稿件。从吾先生说:“等他考过研究所再找他吧。”后来我见报上你考取了研究所的消息,那时我又忙起来了,至今还没有约你来玩。

过了双十节,你来玩玩,好不好?

现在送上一千元的支票一张,是给你“赎当”救急的。你千万不要推辞,正如同你送我许多不易得来的书我从来不推辞一样。

你的信我已转给科学会的执行秘书徐公起先生了。他说,他一定设法补救。祝你好。

胡适1961年10月7日夜

这张支票可以在台北馆前街土地银行支取。

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来信((50)执函字第一〇、一二、五号)

前昨奉本会主席胡先生交下先生本月6日的来信,信中所述各节,我们非常同情。可是本会在办事手续上也有不得已的苦衷,特向先生解释如下:

一、过去2月至4月和5月至7月两期薪水,所以在中间那一个月致送,是因为手续上的问题。本会组织条例还没有完成立法程序,每笔经费的动用,必须专案向行政院申请,公文往返,最快也得三星期左右,所以第一期之款,总是逾期,第一期如此,以后各期也就跟着延缓了。

二、这次是本年的第一期,所以还未能致薪,是因为研究讲座聘约以一年为期,去年的讲座,固然大都是继续的,但助理人员是否继续,须候讲座决定,先由讲座函校,再由校转本会。台大各讲座助理,我们已去电话问过,据说校方须先提出行政会议,因此还没有来信。

上述的第一点,俟本会组织条例完成立法程序后,即可改善。至于第二点,我们也想设法改进。

先生是专任的,与兼任助理有本薪者情形不同,当然更其迫切,我们十分谅解。一俟款项请到,台大函转本会,自当尽速办理。特此奉复,即请垂察为荷。此致

李敖先生

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启1961年10月12日

胡适之不怕老婆考

记者先生:

胡适之先生致力怕老婆工作凡四十年,他是美国怕太太协会的会员,今年又加入法国的会籍,他老是到处宣传PTT(怕太太)哲学,主张我们这一代的男士们要一反老祖宗的作风,要为女士们“做牛做马”。

胡先生一辈子爱考证这个,考证那个,怀疑这个、怀疑那个,他对做学问处理问题的认真是我们最信任的,可是我们若把这种信任推广到他的惧内宣传上,我们就要上当了。

我早就怀疑胡适之并不怕老婆,他经过严格的考试,得了哲学博士;但若用严格的考试来考他怕老婆的行径,他就很难通过了,所以以前曾一度传美国怕太太协会开除了他,他虽一再否认,大呼:“没被开除,没被开除,开除还得了?”可是无风不起浪,我们不得不对大博士油然而生多疑之心了。

胡太太善于做菜,远近闻名(赵元任太太是理论家,胡太太是实行家),她的厨房也琳琅满目,美不胜收。以前在南京的时候,一天胡太太到隔壁打麻将去了,胡先生一个人在家,忽然心血来潮,竟想不自量力给胡太太收拾起厨房来,于是放下《水经注》,蹑手蹑脚跑到厨房里,把胡太太珍藏的破瓶子烂罐子清理出一大堆,统统丢在后门的垃圾箱里去了。不一会儿,胡太太输了钱回来了,胡先生赶忙趋前“丑表功”,不料惹得太太勃然震怒,吓得胡先生又跑到后门,打开垃圾箱,慌慌张张地把宝物一一拣了回来。记者先生,这能算是怕太太吗?怕太太的人竟敢不得批准自作主张地就给太太收拾厨房吗?

胡太太回国头一天,我特地到南港参观胡先生给太太布置的新房,那是很小的一间,豪华的程度不如胡先生自己那一间,这未免说不过去,房里有个大书架,摆满了胡太太从不爱看的《续藏经》,到处是胡先生的“侵占品”,尤其是找不到梳妆台也找不到麻将桌。唉!记者先生,一个怕太太的人,胆敢如此大意吗?胡先生曾说“女人以打麻将为家常,老太婆以打麻将为下半生大事业”,而胡先生自己,居然不尊重太太的家常如此、事业如彼,这能算是怕太太吗?

胡先生在太太没回国前,一再强调他太太是“旧式的,最怕见大场面,也最怕记者访问”。但是昨天的场面证实了胡太太对应付记者的熟练并不次于胡先生,可见胡先生事前那段强调实在别有用心,我猜他想在太太与记者之间建立一道铁幕,为了怕太太翻他的底牌。毕竟胡太太还是支持老伴儿的,当记者问她胡先生怕不怕她的时候,她只好无限委婉无限哀怨地说:“就算怕吧!”

记者先生,在我们学历史的人眼中看来,胡太太这种谈话是绝好的直接史料,它出自“当事人直接的观察与直接的回忆”。在两造各执一词的时候,如果我们不相信亲爱的胡先生,那么我们就要相信亲爱的胡太太了。

李敖1961年10月19日晨

附录一

胡适谈惧内(《中央日报》)

〔本报讯〕教育部国民教育司司长叶楚生,昨天下午2点30分,带了一盆亲手种植的蝴蝶兰,前往台大医院,探望胡适博士,并将中央通讯社巴黎特派员李强光托带转递的“巴黎惧内会的十枚会章”交给胡适博士。

PTT怕太太

胡适博士接到这十枚“会章”,不但爱不忍释,并且高兴得笑了起来。他告诉叶司长说,中央社驻巴黎特派员李强光,曾于本年2月25日上午到南港去看他。那时,他已答应人家一篇演说,讲的是关于惧内的故事。他和李强光谈到这篇演讲,并且谈了许多关于惧内的哲学。他说,当时李强光曾告诉他,在巴黎有一种打公用电话的小角子,上面铸有PTT三个字母,这三个字母,恰巧与中国话“怕太太”(PaTaiTai)三个字的英文拼音的每一个字的第一个字母相同。李强光并曾告诉他,他回巴黎之后,一定要找这种角子送给他。

打电话的角子

这种由叶楚生司长带来中国,被李强光称为“巴黎惧内会会章”送给我国第一位权威学者胡适博士的幸运的小角子,乃是一种镍合金,娇小玲珑,光洁可爱,大小与我国的一毛钱的镍币差不多。正面中间有一个类似法国古代武士的人头,人头上边各有一字,一个是Republique,一个是Francaise,人头下面并有1937四个阿拉伯字。反面中间有一个凹道,铸有横排的PTT三个大写的英文字母。凹道上边凸起处铸有Telphonss字,下面凸起处铸有Publics字样。

胡适博士风趣地对叶司长说,昨天上午看到报纸,知道李强光托她带来“巴黎惧内会会章”,并要他全权分配十位惧内同志时,他还很担心,不知要分给谁好。

三从四德

他又说,巴黎惧内会怎样,他不知道。不过在美国的中国人,倒有PTT倶乐部的组织。这一俱乐部提倡的是男人的“三从”“四德”。

胡适博士笑着说,所谓“三从”就是:太太下令要“服从”,太太上街买东西或是看朋友打麻将要“随从”,太太发错了脾气冤枉了先生要“盲从”。四德是:太太买贵重的东西要舍德(得),太太发脾气要忍德(得)……他一面笑一面停了一会说,还有两德他已记不清楚,如果想要知道,最好去问董显光和霍宝树。他幽默地说,他们都有着会长的资格哩!

博士是会员

有人问他是否具有会长资格。他又风趣地回答说:“会员的资格,会员的资格。”(1961年4月14日)

附录二

怕老婆与民主有不可分关系(《联合报》)

胡适博士生前趣语

〔合众国际社台北25日讯〕被认为是当今中国最伟大的学者及哲学家胡适,已于昨晚逝世。合众国际社记者最近在胡氏生前曾数度访问胡氏于其郊区寓邸长谈,以下为他们记忆所及的谈话内容:

在胡氏去年患心脏病前不久,他本来准备谈“怕老婆”问题的,但因病而作罢。数月以后,胡氏病愈,我们到其郊区寓邸访问,曾以好奇的心情,问他对“怕老婆”的意见。他承认他是怕老婆中的一个(按:其时胡夫人尚居美国)。就我们记忆所及,胡氏对怕老婆的问题谈话如下:

他说:一个有怕老婆风气的国家,便自然的是一个民主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爱尔兰、菲律宾及中国等是。他说,怕老婆这一问题是很重要的,他回忆起二次大战时统治意大利的大独裁者墨索里尼来,意大利只是半愿半不愿地与纳粹德国站在一边,基本上,意大利仍是民主的,就是因为意大利男人怕老婆的关系。只有男女平等的国家,才会民主。

胡氏又说:民主国家也是爱好幽默的民族。他说,日本人就缺乏幽默,所以日本的民主发展迟钝不前。(1963年2月26日)

胡祸呢?还是祸胡?

在胡适死后的第一个星期里,我写了一篇《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文星》第五十三期,1962年3月1日),指出当时“捧胡”和“骂胡”的人中,一共可分六派:

捧胡派:

①文章派——毛子水是也;

②诗歌派——劳幹是也;

③行动派——某校长夫人是也。

骂胡派:

④叫骂派——徐复观是也;

⑤栽赃派——《胡适与国运》作者是也;

⑥翻案派——任卓宣、郑学稼是也。

在我这六派分类以后的三年里,我又发现了另外两个流派:

⑦叛胡派——这是一种过去捧胡的人,在胡适“走进了地狱”以后,开始投奔在另一方面的阵营里,卖友求荣,以鞭尸为乐;

⑧阳捧阴抑派——这是一种把胡适做政治运用的人,表面上肯定他,暗地里却捣他的鬼,破坏他的声誉,并且以做贼喊捉贼的手法,反倒指摘真正肯定胡适成绩的人为毁谤胡适的人,为陷胡适于不仁不义之人。

从这些派别的分类,颇可看出人心的险恶和消长,同时也不难看到今日所谓“读书人”知人论世的尺度。

在以上八大派里,有一个奇怪的派就是“骂胡派”中的第⑤——栽赃派。这一派在胡适生前,曾以匿名小册《胡适与国运》到处散发,以致被警察老爷找上门来。后来在事件过去以后,他们的匿名行为开始作废,一一把真名亮了出来。原来一个是台湾大学历史系教授,一个是国防医学院教授,前者以提倡读经名世,后者以提倡中医著称。他们在事发后宣称这本匿名小册是“学术研究”,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性——因为它不但栽诬了胡适,并且把“学术”予以强奸。对这种现象,一位大学教授气不过了,他就是殷海光。他在《自由中国》第十八卷第八期(1958年4月16日)里,以《请勿滥用“学术研究”之名》为题,指出:

……《胡适与国运》这本小册的问题在什么地方呢?笔者幸运,有机会将这本小册看了一遍。我所得到的印象是:一、人身攻击;二、毫无思路;三、缺乏常识;四、汉文欠通;五、不诉诸论证而诉诸情绪;六、有主张而无解析。七、专门向真正学人不屑一顾的现实政治权利等问题上瞎扯。这样的小册之本身,明眼人一看就可知道是现实政治的副产物。我看过之后以为不过是高等师范一年级程度的人干的勾当,所以看过了以后,正如我看到这一类的任何其他货色一样,就放下了,没有把它当一回事。尤其是其中有一篇说胡适不该提倡白话文的作品,却是用白话文写的。这位作者,似乎中枢神经都有点问题。万料不到这样的一堆作品,竟是出于“大学教授”的手笔!我真惭愧。

其实殷海光何必“惭愧”?中国目前的许许多多所谓的“大学教授”的文章、程度与人格作风,就是这个样子。《胡适与国运》的作者群,唯一不同的是,他是非常不善于“藏拙”的“教授”。他们要表现,要用“春秋笔法”诛人,要散发匿名小册来“学术研究”,要以孔丘诛少正卯的心情来杀他们心目中的“乱臣贼子”。结果呢,他们的真相因此暴露,使天下有识之士恍然大悟:原来眼前的一些“大学教授”的文笔、程度、人格、作风,竟是这个样子!这在统计学上和教育史上,该是多么有用的抽样资料呵!

《胡适与国运》的作者,不但暴露给我们统计学上和教育史上的资料,并且他们的心理因素,也构成了变态心理学上的好题材。他们之中有“被虐狂”(persecutionmania)的症状已十分明显,他们不但想迫害人,并且幻想自己被人迫害,以为自己无比重要,别人因此打击他、陷害他。试看《胡适与国运》的作者之一——那个国防医学院的教授,在《胡适与国运续集》里的一段道白,便可“思过半矣”!

我是吃硬不吃软的人,恶势力愈膨胀,我愈下决心与它周旋。我觉得既无法争得发言权,唯有发行“小册子”。在付印之前,我曾两夜不眠来考虑一切可能的恶果:

一、政府援用戒严法:

二、胡人罗织和暗算:

三、匪徒施行暗杀;

四、经不起胡人的总攻,而神经错乱;

五、社会不谅,而意志消沉;

六、扰乱国家政策,而得到相反的结果;

七、无可奈何,实行尸谏。

在这种幻想的“被迫害狂”的反面,他居然又“立下遗嘱,以备万一”。遗嘱原文甚妙,极可看出这位教授的精神状态:

余殉国殉道,求仁得仁,已无所憾!略可无忝所生,不负师训。先考李泽群公、先师叶雅南、林少琼、林谷生、阮干畴诸公,亦可含笑于九泉矣!事虽未成,将来必有无数热血青年,接此伟大光明之精神火炬,前仆后继,终能光复故物,奠定国家久安丕治之基!所使我耿耿不安者为未能留此余年,侍奉九秩慈亲安享期颐之寿耳!然忠孝不能两全,亦属无可奈何之事。汝曹应尽力安慰,并善体余意,代吾尽孝,即可慰我于九泉矣!汝曹更应努力立身,善保优美传统于不坠,以免玷辱先人!将来应效力国家,造福人类:至少亦须勉为善人,不可误入歧途!凡为不义者,皆非我之儿女,余必为厉鬼以惩之!无以为活时,自有上帝安排,不必焦虑,乐天安命可也!汝曹可当我远行他乡,不必过于悲痛!应节哀慎变,切勿作自经沟渎之事!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方是孝之真义!遗体应送国防医学院解剖。如能将枯骨化灰,洒布于台湾与大陆,固所愿也!神州光复,为期不远,恨未及见!天实为之!奈之何哉!

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是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于今以后,庶几无愧!

读了上面这些笑料,我想,今日的卫道者,总该彻底检讨他们的战略思想了吧?

《胡适与国运》的原作者自从匿名失败以后,他们索性“站出来了”:1958年4月,台南学生书局正式发行署名的《胡适与国运》两个月后,台北县集成出版社又正式发行了署名的《胡适与国运续集》,一再宣扬他们所谓“学术研究”的成绩,直到1964年8月,台北民主出版社出版《胡祸丛谈》,算是集了最后的大成。

《胡祸丛谈》的作者是《胡适与国运》的作者之一——那个台湾大学历史系的教授。此公已届望八之年,生得人高马大,顽固非常,经常一杖在手,傲睨而行,颇有一股不屈的气概。看他的造型,你不难想象那种以道统执行人自命的狂热信仰者是一副什么样儿。他是一个有“满腔悲愤”心情的老人,早年结识辜鸿铭,学到老辜那种狂然骂世的习气,但是他只是老辜的五百分之一,甚至还不够。他也去过国外,可是“洋水”丝毫没有影响他的“中国本位”;相反的,“洋水”只是他的定影液,更稳定了他那克尔文式(Calvinian)加义和团式的激情。这种激情,使他在《胡祸丛谈》里有“超人的演出”。统观这本十四万字的“著作”,我可以归纳出他使了这么大的力气,所要证明的,不过是下面四点耳:

一、胡适所提倡的一切“文学革命”“考据之学”“科学方法”“长期发展科学计划”等等都是狗屁。

二、胡适没有学问。

三、胡适是共产党的开路人,是“中共的前驱”,是导致大陆失败的祸首。

四、胡适对中国的影响是“胡祸”。对此“祸”,缘以“老夫年将八十”,不得不予以清算。

任何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以上四点全是不能成立的诬蔑,都可笑得不值一辩。最有趣味的是,写这本书的人,他所用的手法,还是不脱三四十年前反胡的人的老套子,一点也没有进步。

四十多年前,北京大学的教授林损,他骂胡适是“尔本贼子,人尽可诛”;三十多年前,中山大学的教授古直、钟应梅,骂胡适是“在道德为无耻,在法律为乱贼”,“立正典刑,如孔子之诛少正卯可也”。

在三四十年后的今天,我们望八之年的卫道者,所用的诛除“乱臣贼子”的手法,又高明多少呢?唯一不同的是,三四十年前的老顽固,还没学会给胡适戴红帽子。如今我们的八十老翁,不再“八十岁学吹鼓手”了,他要“八十岁学‘罗织学’”!这真是时代的进步,也是老者的进步了。

《胡祸丛谈》因为是被我列入“栽赃派”的作品,故从“栽赃”的角度来看它无不贯通。所谓“栽赃”,是以实物嫁祸给无辜者,由于实物俱在,容易被人相信。《胡祸丛谈》中“栽赃”的手法最明显的一件,是关于沈刚伯的例子。

他用沈刚伯不道德的行径,转而描写沈氏无耻之由来,乃胡适“阶之为祸”,岂不连带证明了胡适的无耻了吗?这种嫁祸的手法,是英国因普列弗莫的风化事件而怀疑麦米伦的手法,是美国因詹肯斯的风化事件而怀疑詹森的手法。如今我们的华夏老翁也会用。我们试看,他描写沈刚伯的无耻行径,就先说沈刚伯是“慕胡”的,是“青出于蓝”的,他指出沈刚伯是“赋性无耻”的人,“故中文俱不能通”,但却以“智谋自夸”——

抗战时期,他遗下了发妻在家,他却在重庆急于求偶,而他的至友曾君的小姐正和他自己的长女同在他班上听讲。曾小姐那时年方二十二三,恳请学姐陪他去见老师问学。不久即由问学而视寝,事被曾君所知,几要和该老师拼命。否则要和老师的令爱也同居,以图报复。老师当时东躲西藏,走投无路。而曾小姐因老师之介绍在江津白沙女子师范任教。每周承老师照顾,方喜“得其所哉”。不料偶尔回家,竟遭父亲毒打。以为败坏家风,而遭软禁。同时曾太太亦赴某校要加老师以污损良家之罪。老师竭力隐避。总算和曾氏夫妇免掉正面冲突。然而老师和女弟子的关系从此就像牛女之隔。幸而日本三十四年败降。教育部要派人乘专机赴南京接收伪中央大学。老师便力求参加,居然用智谋把女弟子先行拐走。次年(三十五年)政府复员,曾家亦当然东下,到处探问他们闺女的下落,毕竟毫无消息。到了三十六年的春季,师生二人忽然由南京赴镇江秘密举行婚礼,到场的宾客共五六人。新娘的母亲不得已,为事实所逼,只得瞒了父亲出来主婚,席间对老新郎严词训斥,新郎低头听训,默不作声,男方的主婚人由新郎的义父某君担任,当然没有致什么辞。事毕之后,一对新人当日就回南京山西路双栖。这时女父依然被蒙在鼓中。但新郎的女儿(即新娘的学姐开始带领她见老师的)和男公子辗转传悉丑闻后觅到香巢,向爸爸讨学费。爸爸叫他们先呼新妈,再谈学费。男公子无可奈何,居然唤妈。女公子说他自己的年龄比新娘还长一岁。如何好唤学妹做妈。所以坚不屈服。结果姐弟二人分文未得,痛哭而去。而老新郎从此亦就让他们自生自灭了。

读了这段文字的人,很自然的,就有了沈刚伯不道德的印象。有了这种印象,再读后面一段,当更得前后辉映之感:

谁料望七衰翁,志在万里。倘不能过校长之瘾不仅对小艾不起,亦何颜见“泰山府君”呢。古人说:“一息尚存,此志不容少懈。”这话正像替院长做的写照。然而第三任校长(敖案:此指钱思亮)并不体恤候补校长望眼欲穿之苦,竟不肯推位让国,使他郁闷难支,不得不借游览以为解闷之方。而横贯公路金马车上的车掌姚小姐(敖案:当是廖小姐)明眸皓齿,似乎远胜年逾四十的女弟子。所以恰配他的胃口。因此他就不觉略表天才,口占两绝如下。“应是瑶台曾见她。人间哪有此容华。海棠虽艳终嫌俗。高洁怎如百合花。”“一支双喜(纸烟)口余香。九曲洞中频断肠。圣水未尝人已老。哪堪白发对红妆。”凡读过这两首杰作的人,没有不惊叹诗中平仄的和谐与辞藻的富丽,以为李白的《清平调》空负时名,不堪当上述两诗的奴婢。这亦可说是姚小姐的大幸,而杨太真的不幸。但诗中既说在“九曲洞中频断肠”,则断肠不止一次。未知作者的肠究竟断为几段。难道百合心如铁石,明知院长肠断,而竟见死不救,不肯用圣水解七十老郎之渴吗?

读了这些关于沈刚伯不道德事件的描述,我们可以说,这些事件是和胡适毫不相干的,也是和所谓“胡祸”毫不相干的。明明是毫不相干,却硬要扯在一起,《胡祸丛谈》作者的用心,便显然可见了。

稍知今日儒林内史的人,都知道《胡祸丛谈》的作者不是别人,就是沈刚伯“重婚典礼”上“新郎的义父某君”!两人本是知交,后来“八十老翁”向“七十老郎”反目,遂乘机把“七十老郎”打入“胡”宫,以便视同乱臣“贼子”,统一诛之。沈刚伯以底牌在“八十老翁”手中,不敢造次,所以任凭“八十老翁”在台大文学院内外撒野,也不敢惹他分毫。如今“八十老翁”新著问世,凡我仇人,一视同仁,于是一石两鸟,遂击沈氏刚伯于胡君适之门下。人间栽赃嫁祸的惨剧,还有比这次更巧妙的吗?

呜呼!“胡祸”,“胡祸”。天下之多少罪恶,将祸胡以行!

《人间世》第七卷第七期,再复刊第二号,1965年6月1日

胡适和三个人

胡适和陈衡哲

胡适之来函抗议

编辑先生:

承贵社赠阅《十日谈》,至今感谢。每次收到之后,总是家中的孩子们先拿去看,有时我竟看不到。昨天任叔永先生和他的夫人陈衡哲女士拿了《十日谈》第二十六期来——这一期是我没看过的——他们指出其中的“文坛画虎录”中“陈衡哲与胡适”一条来给我看。他们对于这一条当然很生气,认为有恶意的造谣毁谤。我看了这一条,也感觉贵社殊不应登载这种全无根据的攻讦文字。所以我写这封信给先生。

文坛画虎录前面有五条简章,其中第二条声明须“事属真实”;其第三条声明“投稿者不得借本栏为攻讦他人之用;凡含攻讦性质之稿,恕不刊登”。

今查“象恭”先生此文,事既绝不“真实”,又明明含有“攻讦他人”的作用。试举其中数点为证。

一、此文说陈女士留学美国时,与胡适“相见的机会甚多”,事实上,我与陈女士留学并不同地,只有1917年4月7日任叔永君邀我同到她的学校,见她一面。不久我就回国了。直到三年后,1920年的夏天,她和任君同回国时,我在南京才和她有第二次的相见,那时他们早已订婚;他们的婚约就是在那时宣布的。

二、陈女士与任叔永君做朋友,起于1916年的夏间;我最初知道陈女士的文字,都是间接从任君方面看见的。后来我做了《留美学生季报》的编辑,因为向她征求文稿,才和她通信。以后1917年我与她第一次见面,也是任君邀我陪他去的。所以我认识陈女士完全是由任君介绍的。今“象恭”君文中说我因为拒绝了她结婚的要求,“所以把陈女士‘负责’介绍给我的朋友任叔永了”。这是完全与事实相反的诬辞。

三、“象恭”君此文中最荒谬的,是说陈女士曾要求与我“结为永久伴侣”,我拒绝了,然后把她介绍给任君。事实上是,在留学时代,我与陈女士虽然只见过一面,但通信是很多的。我对她当然有一种很深的和纯洁的敬爱,使我十分重视我们的友谊。但我们从来没有谈到婚姻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我们那时都在青年的理想时代,谁都不把结婚看作一件重要的事;第二,当时一班朋友都知道陈女士是主张不婚主义的,所以没有一个人敢去碰钉子。她与任君相识最久、相知最深,但他们也没有婚姻之约。直到任君于1919年第二次到美囯,陈女士感他三万里求婚的诚意,方才拋弃了她的不婚主义,和他订婚。这些事都是我们一班人所深知的。“象恭”君此文中说我拒绝了“自投送门的海外艳遇”,这是对于一位女士最无礼的诬蔑与侮辱,我不能不向贵社提出抗议,贵社对此文应该有负责的道歉。

四、“象恭”君此文中有许多字句是显然存心攻讦的。上文所引“自投送门”一语便是明例。又如他说胡适“把陈女士‘负责’介绍给‘他的朋友’任叔永”;请问他特别用引号标出的“负责”“他的朋友”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有心布出疑阵,藉此攻讦我?又如他在最末说任先生夫妇的“感情总还是淡淡的”,请问先生,这种文字是不是有恶意的挑拨与攻讦?我对这些,也不能不向先生提出抗议。

以上所说,都可证明此文所述既不“真实”,又是存心“攻讦他人”。先生既已刊登此文,当然应负责任,所以我请求先生将我这封信不删一字的刊登在下一期的《十日谈》的“文坛画虎录”栏内,并请求先生向原文中被攻讦诬枉的各人负责道歉。

胡适敬上二十三年8月13日

这封“胡适之来函抗议”,原登在民国二十三年8月30日发行的《十日谈》第三十九期。《十日谈》是当时的一个旬刊,逢十出版。编辑人是杨天南,社址在上海平凉路。这是一个寿命不太长的杂志,发行到四十八期(二十三年12月30日),就在一次被勒令停刊一期后,再被勒令永久停刊。

这封胡适的抗议书,原是为了《十日谈》的一篇文章而起。二十三年4月20日第二十六期的《十日谈》上,有一个专栏“文坛画虎录”,内有“象恭”写的一篇《陈衡哲与胡适》,原文如下:

女作家在中国文坛上露头角的,除了风头出得蛮健甚至家喻户晓的冰心、丁玲等几人外,陈衡哲女士,诸位也不应该把她错过的,如果诸位读过她的《小雨点》《高中西洋史》的著作,我想对这位女作家,当有相当的认识。

她是一个将近四十岁的中年,美国前期留学生,去年曾二度出席太平洋学会,风头之健,固不亚于冰心。凡是读过她的小品文字(如《小雨点》),我们对于这位女作家思虑的周密细致,不能不致相当的敬意,我们更明了她是一个对哲学有研究的人,虽则她的书法,幼稚得和蒙童学生不相上下。

陈女士的外子,是中国有名的科学家任叔永——鸿隽——先生,她怎样嫁给任先生的,是有一段可歌可泣的伤心史,大约他们永久不会忘记这个记忆吧!

当陈女士留学美国时,我们五四运动的健将胡适先生同时在美国留学,彼此以都是中国留学生,相见的机会甚多,胡更年少英俊,竟给这位女作家看中了,要求彼此结为永久伴侣,但是胡适始终没有答应她的请求,在我们旁观者看来,对于自投送门的海外艳遇,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拒绝人家的好意,不是太不识趣么?但是我们哪里知道胡先生是还另有一番苦衷。

胡先生是旧式大家庭的子弟,对于婚姻也早就给母亲一手包办来的,在他未出国之前,胡适先生的老堂想先替他结了婚再出国,但胡先生没有答应,他愿意归国后成亲:然他的未婚妻就这样的怀疑着:留学生归国后,大都喜欢讨一位碧眼红唇的外国太太,哪里还有家乡的黄脸婆儿在他的心中呢!胡适先生对这层极力声辩:“我胡适绝不。”这句话,总是不能绝对取信于他的未婚妻的。

他为了守这一诺之约,对于陈女士的要求毅然的拒绝了,但是他觉得这是太辜负敬爱者的盛情厚意,所以把陈女士“负责”介绍给“他的朋友”任叔永了。

陈衡哲虽然和任先生结婚了,但是他们的感情总还是淡淡的。

这篇文章的主题是关于“陈衡哲与胡适”之间一段往事的探讨。陈胡之间的“情史”,本是由来已久的一项传说,并不始于二十三年出版的《十日谈》。《十日谈》所揭橥的文字,只不过是使这一项由来已久的传说更明朗化,再加上胡适本人——传说中的当事人——打破沉默,有所辩白和澄清,所以这封信的史料价值,也就显得更不寻常。

《十日谈》的编者在登出胡适的抗议书后,曾附加了一段按语:

编者按:二十六期本栏象恭先生所投记《陈衡哲与胡适》一文,编者当时并未觉得其中含有攻讦毁谤之意,以为不过钦佩胡先生的千金一诺而已。至于是否事实,则编者但凭常识,加以判断,因欲一一实地调查,是不可能的。男女间常有、可以有的事体,编者不能断定其没有,所以那时以为那是事实了。不过文中措辞,的确有失于轻薄之处,那是编者失检,以致看来好像含有恶意了,其实倒并不如此的。我想作者象恭先生也不会想故意毁谤任夫人和胡先生的。我们想男女间的爱情,是很平淡而自然的,无论由男的发动或女的发动,都是很平常的事件,并不严重,所以说一女人和男子生爱情,对于女人并不是侮辱,只有那封建余毒未曾铲净的,才会想到女人不可和男人讲爱情,一讲便有失身份。所以不能是侮辱,因之也不成为诬蔑。问题的焦点,只在是否有此种事实而已。没有此种事实,也是可能的,况且胡先生本人出来否定,当然是没有了,那么我们绝不想文过饰非的。但须申明,恶意的挑拨与攻讦,断然没有的。然而我们仍愿虚心坦怀向被误解的任先生任夫人和胡先生告罪。伏维原宥,专唱肥喏!

这段按语在措辞上,许多地方显然表示并不完全认错,编者用到“没有此种事实,也是可能的”语气,言外之意,好像还是不能信其无。

关于这件“疑案”,合理的推测只能及于“大胆的假设”而已。胡适当时虽然留学去美,可是江冬秀已经进了胡家的门,所以胡适的身份已是订过婚的人。从一个已经订过婚的人的立场,来看胡适抗议书的理由,便很耐人寻味了。胡适说他和陈衡哲“从来没有谈到婚姻的问题”,原因竟不提他已经订婚,而是——

第一,我们那时都在青年的理想时代,谁都不把结婚看做一件重要的事:

第二,当时一班朋友都知道陈女士是主张不婚主义的,所以没有一个人敢去碰钉子。

胡适自己所举出的这两条反证,看来都是很消极的。胡适既不把自己的已经订婚当做有力的证据,似乎也难怪别人有所猜测了!

陈衡哲字莎菲,江苏武进人,留美学历史,曾任北京大学史学系教授,著有《西洋史》《文艺复兴小史》《小雨点》《衡哲散文集》等。

胡适在1962年1月18日,还跟陈衡哲的女儿、儿子(任以都、任以安)通过信。这时候,陈衡哲刚刚在大陆去世,胡适已有所闻。这次通信后三十七天,胡适也死了。他们的故事,也只有留待历史家或有志于给他们写传记的人去玩味和探讨了。

《传记文学》第十卷第五期1967年5月

胡适和章炳鳞

章太炎(炳麟)致沈延国信

延国鉴:

来书举王论“嚼弓筋”一条,引入之说,不叙来历,此乃近人通病。王原书中袭吾“新方言”说者,亦复不少,更不必以剿袭胡适之说为讥也!但胡于语言文字向来粗疏,此条乃适确当为王所袭,如鲁失宝玉大弓耳!若吾则昆山之圃,到处如是璆琳琅玕,并不患人拾去数块也!此复,即问近好。

麟白10月24日

这封章太炎的信,是写给他的学生沈延国的。沈延国曾是章太炎主编下《制言半月刊》的三编辑之一(另外两位是孙世扬和潘承弼),章太炎死后,沈延国曾写了一本《记章太炎先生》的小书,民国三十五年6月在上海永祥印书馆出版。

章太炎写这封信的时间约在民国二十三、四年,正是他在苏州主持“章氏国学讲习会”的时候,信中的内容是很明显的在挖苦胡适,他说他章太炎自己的学问,像是“昆山之圃,到处如是璆琳琅玕”,不怕别人偷:可是胡适就不同了,胡适的学问一被人偷,就像鲁国丢掉了“宝玉大弓”,等于失掉了国宝,国宝一失掉,府中就空无所有了。

章太炎到底是“国学大师”,他挖苦人,也用绮辞典故,这是他功夫的独到之处,也是他的幽默。

章太炎为什么要这样挖苦胡适呢?这话追溯起来,要直推到五四以前。

在民国六年的9月里,胡适以一个留美博士的地位,到了国立北京大学。当时的北大的天下,可以说是太炎弟子的天下。北大的教授主力中,大都出身章太炎的门下,像黄侃(季刚)、朱希祖(逷先)、钱夏(季中、玄同)、周树人(豫才、鲁迅)、沈兼士等等,都是太炎的嫡系,并且都可说是东洋派(留日派)。这些教授们的普遍特色,是国学根底都很深厚,在国学的某些专科方面,甚至可说都在胡适之上。一般留美的学人,按说在这种气氛底下,实在应该教些“西洋哲学史”等外国学问,而避免在国学上与东洋派抗衡,可是胡适却不如此,他居然在专家环伺的北京大学里,教起“中国哲学史”来。当然,在那种环境里,胡适跟太炎系的教授们,自然会有分合的场面,例如他跟黄侃就分得很远;跟钱玄同就合得很近,跟周树人就合而又分。胡适对章太炎,由于钱玄同的缘故,起初保持着很大的敬意,据说他读的一些太炎的艰深著作,还得力于钱玄同的指点。胡适在民国八年出版《中国哲学史大纲》(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的“再版自序”里,曾提到:“我做这部书……对于近人,我最感谢章太炎先生。北京大学的同事里面,钱玄同、朱逷先两位先生对于这部书都曾给我许多帮助。”这些话,都是对太炎师徒们很表示好感的话。

《中国哲学史大纲》是中国的一部最早用新式标点的书,“凡例”中有标点符号的说明,尤为特色。据说胡适在书出版后,曾送了一本给章太炎,上署“太炎先生指谬”,下署“胡适敬赠”,在太炎和胡适四个字右边,各加了一条黑线,表示是人名符号。不料章太炎却弄不清这些,当他看到自己名字旁边多了一条黑线,不禁大骂:“何物胡适!竟敢在我名上,胡抹乱画!”后来当他看到在胡适两个字的右边,也有一条黑线,才消气说:“他的名旁也有一杠,就算互相抵消了吧!”

胡适在旧学根底上,虽然比章太炎差得很远,但是因为他受了西方的教育,在治学方法上,占了旧式中国学者所占不到的便宜,用新法治旧学,成绩自亦不同。他对章太炎的学术著作,曾列为主要的批评对象,在他发表《中国哲学史大纲》之前,就曾写过《读章太炎〈驳中国用万国新语说〉后》(《胡适留学日记》卷十二)、《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太平洋》第一卷第七号)、《吾我篇》(《留美学生季报》1916年9月号)等文字,其中对章太炎的学术著作,都有不少微词。从胡适这些文字里,我们不难发现:不论从学术的见解上或是事实的演变上,胡适在北大文学院里,都无法加入太炎系,他最好独树一帜。

在独树一帜的情况下,胡适与章太炎之间,曾发生了一次尖锐的冲突,这就是民国十年关于墨学的争执。这个争执的起点是章士钊在上海《新闻报》上发表《墨学谈》一文,里头涉及章太炎和胡适。章太炎看后,写了一封信,骂到胡适,原信如下:

行严吾弟鉴:

览《新闻报》,见弟有《墨学谈》一篇,乃知近亦从事此学。所论无间无厚一义,最为精审,非半勿著一条,与惠氏百取舍不同,义亦未经人道。端为无序而不可分,此盖如近人所谓原子分子,佛家所谓极微。以数理析之,未有不可分者,故惠有万世不竭之义。以物质验之,实有不可分者,故墨有不动之旨。此乃墨氏实验之学有胜于惠,因得如此说尔。名家大体,儒墨皆有之,墨之经,荀之正名,是也。儒墨皆自有宗旨,其立论自有所为,而非泛以辩论求胜:若名家则徒求胜而已。此其根本不同之处。弟能将此发挥光大,则九流分科之指自见矣。吾于墨书略有解诂,而不敢多道者,盖以辞旨渊奥,非一人所能尽解;若必取难解者而强解之,纵人或信我,而自心转不自信也。至适之以争彼为争彼,徒成辞费,此未知说诸子之法与说经有异(说文诐字本训辩论。假令训诂说经,则云辩争玻也,自可成义。然墨经非尔雅之流专明训诂者比。此以为说,乃成騃语尔),盖所失非独武断而已。

暇时或来一谈,更慰。此间起居康胜。

兄炳麟白11月6日

胡适看到了这封信很不服气,乃卧病写了一封信给章士钊:

行严先生:

这几天在《新闻报》上看见先生的《墨学谈》和《章氏墨学一斑》,颇牵及我从前关于墨辩的一点意见。病中久不读古书,行箧中又没有这一类的书,我本想暂时不加入讨论;但先生论墨辩“辩争彼也”一条,谓我武断,而令兄太炎先生则谓我“所失非独武断而已”,鄙说之是否武断,我不愿置辩,我觉得太炎先生信中有一句话,却使我不能不辩。

太炎先生说我“未知说诸子之法与说经有异”,我是浅学的人,实在不知说诸子之法与说经有何异点。我只晓得经与子同为古书,治之之法只有一途,即是用校勘学与训诂学的方法,以求本子的订正与古义的考定。此意在高邮王氏父子及俞曲园孙仲容诸老辈的书中,都很明白。试问“读书杂志”与“经义述闻”,“群经平议”与“诸子平议”,在治学方法上有什么不同?

先生倘看见太炎先生,千万代为一问:究竟说诸子之法,与说经有什么不同?这一点是治学方法上的根本问题,故不敢轻易放过。尊文所论诸事,较之此点,都成琐屑细节了。客中不暇一一讨论,乞恕之。

胡适敬上11月13日夜

章士钊把胡适的信转给“吾家太炎”(章太炎是杭州人,章士钊是长沙人,章士钊所以老是跟国学大师攀亲人,是由于章太炎、士钊、邹容三个人曾“约为昆弟交”,事见章太炎《赠大将军邹容墓表》)。

章太炎乃回信给“行严吾弟”如下:

行严吾弟足下:

前因论《墨辩》事,言治经与治诸子不同法,昨弟出示适来之书,谓校勘训诂,为说经说诸子通则,并举王俞两先生为例。按校勘训诂,以治经治诸子,特最初门径然也。经多陈事实;诸子多明义理(此就大略言之,经中《周易》亦明义理,诸子中《管》《荀》亦陈事实,然诸子专言事实,不及义理者绝少)。治此二部书者,自校勘训诂而后,即不得不各有所主。此其术有不得同者。故贾马不能理诸子,而郭象张湛不能治经。若王俞两先生,则暂为初步而已耳。

经多陈事实,其文时有重赘;传记申经,则其类尤众,说者亦就为重赘可也。诸子多明义理,有时下义简贵,或不行增损一字;而《墨辩》尤精审,则不得更有重赘之语。假令毛郑说经云,“辩,争彼也”,则可;墨家为辩云,“辩,争彼也”,则不可。今本文实未重赘,而解者乃改为重赘之语,安乎不安乎?

更申论之:假令去其重赘,但云“辩,争也”,此文亦只可见于经训,而不容见于《墨辩》。所以者何?以《墨辩》下义,多为界说,而未有为直训者也。训诂之术,略有三途:一曰直训,二曰语根,三曰界说。如《说文》云,“元,始也”,此直训也,与翻译殆无异。又云,“天,颠也”,此语根也,明天之得语由颠而来(凡《说文》用声训者,率多此类)。又云,“吏,治人者也”,此界说也,于吏字之义,外延内容,期于无增减而后已。

《说文》本字书,故训诂具此三者。其在传笺者,则多用直训或用界说,而用语根者鲜矣(如仁者,人也,义者,宜也,斋之为言齐也;祭者,察也,古传记抑或以此说经,其后渐少);其在墨辩者,则专用界说,而直训与语根,皆所不用。

今且以几何原本例之,此亦用界说者也。点线面体,必明其量,而不可径以直训施之。假如云,“线,索也”,“面,幂也”,于经说亦非不可,于几何原本,可乎不可乎?以是为例,虽举一“争”字以说“辩”义,在墨辞犹且不可,而况“争彼”之重赘者欤?

诸子诚不尽如墨辩,然大抵明义理者为多。诸以同义之字为直训者,在吾之为诸子音义则可,谓诸子自有其文则不可。

前书剖析未莹,故今复申明如此,请以质之适之。凡为学者,期于愜心贵当,吾实有不能已于言者,而非求胜于适之也。

兄炳麟白11月15日

章太炎虽然“非求胜于适之”,可是胡适还是不放过,他又写了第二封信:

行严先生:

那天晚上,得闻先生和太炎先生的言论,十分快慰。次日又得读太炎先生给先生的信。信中所说,虽已于那天晚上讨论过了,但为《新闻报》的读者计,想把那晚对太炎先生说的话写出来,请先生代为发表,并请两先生指教。

太炎先生论治经与治子之别,谓经多陈事实,而诸子多明义理,这不是绝对的区别。太炎先生自注中亦已明之。其实经中明义理者,何止《周易》一部?而诸子所明义理,亦何一非史家所谓事实?盖某一学派持何义理,此正是一种极重要的事实。

至于治古书之法,无论治经治子,要皆当以校勘训诂之法为初步。校勘已审,然后本子可读:本子可读,然后训诂可明:训诂明,然后义理可定。但做校勘训诂的功夫,而不求义理学说之贯通,此太炎先生所以讥王俞诸先生“暂为初步而已”。然义理不根据于校勘训诂,亦正宋明治经之儒所以见讥于清代经师。两者之失正同。而严格言之,则欲求训诂之愜意,必先有一点义理上的了解,否则一字或训数义,将何所择耶?(例如小取篇“也者,同也”,“也者,异也”,二语,诸家皆不知“也者”之“也”当读“他”。王闿运虽校为他,而亦不能言其理也。)故凡“暂为初步而已”者,其人必皆略具第二步的程度,然后可为初步而有成。今之谈墨学者,大抵皆菲薄初步而不为。以是言之,王俞诸先生之暂为初步,其谨慎真不可及了!

我本不愿回到《墨辩》“辩争彼也”一条,但太炎先生既两次说我解释此条不当,谓为騃语、谓为重赘,我不得不申辩几句。

《经说上》原文为三条:

攸,不可两不可也。

辩,争彼也。

辩胜,当也。

《经说上》云:

彼,凡牛枢非牛,两也,非以非也。辩,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倶当,必或不当。不当,若犬。

攸字吴钞本作彼,而彼字或作攸。我校攸字彼字均为彼字之讹,理由有三:一、彼字篆文鹋,最近彼字,而与从彳之彼字不相似。二、彼字之讹为彼,此因钞胥不识佊字,改为彼字,有论语彼哉彼哉一条可为例证。三、彼字之义,《墨经》训为“不可两不可”,此为名学上之矛盾律,《经说》所谓“不俱当必或不当”,释此义明白无疑。此种专门术语,绝无沿用彼字一类那样极普通的代名词之理。而诐字有论辩之义,佊诐同声相通假(佊字埤苍训邪,是与诐颇通用),故定为佊字。

知彼字在《墨辩》为专门术语,然后知以争佊训辩,不为语赘,不为直训。

太炎先生说:“今本文实未重赘,而解者乃改为重赘之语,安乎不安乎?”我于“争佊”之训,也不禁有此感想。

先生之误解,殆起于《哲学史大纲》第200页之以驳训佊。此因当日著书,过求浅显,反致误会。然注中亦引不可两不可之训。在精治名学如先生及太炎先生者,当能承认佊字术语的涵义,不应以为赘语也。匆匆奉白,顺便告行。

胡适敬上

以上四封讨论墨学的信,都曾收入上海亚东图书馆版《胡适文存二集》里,到了1953年,台北远东图书公司重印《胡适文存二集》时,却被胡适自己删去了。

胡适对章太炎的全面评论,是他在民国十一年所写的《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收在申报馆五十周年纪念刊《最近之五十年》内),其中有几段精彩的议论:

这五十年是中国古文学的结束时期。做这个大结束的人物,很不容易得。恰好有一个章炳麟,真可算是古文学很光荣的结局了。

章炳麟是清代学术史的压阵大将,但他又是一个文学家。他的《国故论衡》《检论》,都是古文学的上等作品。这五十年中著书的人没有一个像他那样精心结构的,不但这五十年,其实我们可以说这两千年中,只有七八部精心结构,可以称做“著作”的书——如《文心雕龙》《史通》《文史通义》等——其余的只是结集、只是语录、只是稿本,但不是著作。章炳麟的《国故论衡》要算是七八部之中的一部了,他的古文学功夫很深,他又是很富于思想与组织力的,故他的著作在内容与形式两方面,都能“成一家言”。

总而言之,章炳麟的古文学是五十年来的第一作家,这是无可疑的。但他的成绩只够替古文学做一个很光荣的下场,仍旧不能救活古文学的必死之症,仍旧不能做到那“取千年朽蠹之余,反之正则”的盛业。他的弟子也不少,但他的文章却没有传人。有一个黄侃学得他的一点形式,但没有他那“先豫之以学”的内容,故终究只成了一种假古董。章炳麟的文学,我们不能不说他及身而绝了。

章炳麟在文学上的成缋与失败,都给我们一个教训。他的成绩使我们知道古文学须有学问与论理做底子,他的失败使我们知道中国文学的改革须向前进,不可回头去:他的失败使我们知道文学“数极而迀,虽才士弗能以为美”,使我们知道那“取千年朽蠹之余,反之正则”的盛业,是永永不可能的了!

这些议论,都可帮助我们对章太炎与胡适之间的关系,多有一层了解。有了这些了解,再来重看前面章太炎给沈延国的信,我们便更觉得有味儿了。

《传记文学》第十一卷第四期,1967年10月

胡适和蔡元培

蔡元培比胡适大二十四岁。胡适还是一岁多的小孩子的时候(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蔡元培已经中了进士。对两人年龄的悬殊,胡适早就有过一段惊叹。据胡不归《胡适之传》(三十二年12月萍社版),作者有这样的记载:

有一次,记得是民国二十三年,我因编纂《安徽通志选举考》,向适之先生借一部《题名碑录》,他从书架上取了下来,翻到光绪十八年壬辰科刘福姚一榜,发现了蔡元培先生在二甲的名字,不觉一惊,告我说:“蔡先生出山真早,他中进士,我才一岁多呢!”

蔡元培中二甲进士以后,被授为翰林院庶吉士,在李慈铭的家里做家庭教师。此后他历任翰林院编修(1894)、绍兴中西学堂监督(1899-1900)、南洋公学特班教习(1901)、中国教育会会长(1902)、爱国女学、爱国学社教员(1902-1905)、译学馆教习(1906)、教育总长(1912)等职务,直到民国五年12月26号,被任命为北京大学校长。

蔡元培就职的日子,是民国六年1月4号。他就职后,为北京大学做了许多重大而新颖的改革。其中在人事方面,最重要的,是聘请陈独秀做文科学长(文学院院长)。由于陈独秀是《新青年》杂志的主持人,因而又得知《新青年》上的一位海外投稿者,这位投稿者,就是胡适。

蔡元培在《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二十三年1月10曰《东方杂志》三十一卷一号)一文里,有这两段追忆:

那时候因《新青年》文学革命的鼓吹,我们认识留美的胡适之君。他回国后,即请他到北大任教授。胡君真是“旧学邃密”而且“新知深沉”的一个人,所以一方面与沈尹默、兼士兄弟、钱玄同、马幼渔、刘半农诸君,以新方法整理国故,一方面整理英文系。因胡君之介绍而请到的好教员,颇不少。

北大关于文学、哲学等学系,本来有若干基本委员,自从胡适君到校后,声应气求,又引进了多数的同志,所以兴会较高一点。

他在《我在教育界的经验——自传之一章(下)》(二十七年1月1日《宇宙风》五十六期)一文里,也有同样的特写:

北大的整顿,自文科起。旧教员中如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诸君,本已启革新的端绪;自陈独秀来任学长,胡适之、刘半农、周豫才、周岂明诸君来任教授,而文学革命,思想自由的风气,遂大流行。

这三段文字,都反复说明了当时那位五十一岁的校长,对那位二十七岁的年轻教授的倚重。

胡适是民国六年5月22号考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考试的。考完博士后四十九天,他已在上海登岸。9月里,正式应聘为北大教授,但这位洋博士所教的,却不是洋学问,而是中国哲学史。当时的情形,顾颉刚在《古史辨》自序里,曾有一段有趣的回忆:

哲学系中讲中国哲学史一课的,第一年是陈伯弢先生(汉章)。他是一个极博洽的学者,供给我们无数材料,使得我们的眼光日益开拓,知道研究一种学问应该参考的书是多至不可计的。他从伏羲讲起:讲了一年,只到得商朝的“洪范”。我虽是早受了《孔子改制考》的暗示,知道这些材料大都是靠不住的,但到底爱敬他的渊博,不忍有所非议。

第二年,改请胡适之先生来教。“他是一个美国新回来的留学生,如何能到北京大学里来讲中国的东西?”许多同学都这样怀疑,我也未能免俗。他来了,他不管以前的课业,重编讲义,辟头一章是《中国哲学结胎的时代》,用《诗经》做时代的说明,丟开唐虞夏商,经从周宣王以后讲起。这一改把我们一班人充满着三皇五帝的脑筋骤然做一个重大的打击,骇得一堂中舌挢而不能下。许多同学都不以为然:只因班中没有激烈分子,还没有闹风潮。我听了几堂,听出一个道理来了,对同学说:“他虽没有伯弢先生读书多,但在裁断上,是足以自立的。”那时傅孟真先生(斯年)正和我同住在一间屋内,他是最敢放言高论的,从他的言论中常常增加我批评的勇气,我对他说:“胡先生讲得的确不差,他有眼光、有胆量、有断制,确是一个有能力的历史家。他的议论处处合于我的理性,都是我想说而不知道怎么说才好的。你虽不是哲学系,何妨去听一听呢?”他去旁听了,也是满意,从此以后,我们对于适之先生非常信服。

这段史料反证了两个事实:一、胡适在中国哲学史上,有他的卓见;二、蔡元培在胡适还没上讲堂以前,就具有卓见来欣赏胡适的卓见,然后加以援引和推服,进而使一个年轻的思想家不被埋没。这种眼光和气魄,自蔡元培以后,实在看不到第二人。

胡适在北大刚一年,就完成了他的名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当年叫《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书成之日,他请最能赏识他的蔡校长写篇序,序是民国七年8月3号写成的,里面除提出“证明的方法”“扼要的手段”“平等的眼光”和“系统的研究”四大特长外,还特别有这样的介绍:

现在治过“汉学”的人虽还不少,但总是没有治过西洋哲学史的。留学西洋的学生,治哲学的本没有几人,这几人中能兼治“汉学”的更少了。适之先生生于世传“汉学”的绩溪胡氏,禀有“汉学”遗传性;虽自幼进新式的学校,还能自修“汉学”,至今不辍;又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兼治文学、哲学,于西洋哲学史是很有心得的。所以编《中国古代哲学史》的难处,一到先生手里,就比较的容易多了。

蔡元培这些介绍,严格说来,是推荐得有点出入的。例如他说胡适“禀有‘汉学’遗传性”(又在八年3月18号《致〈公言报〉并答林琴南书》里,提到胡适,说他“家世汉学”)等话,都是没有根据的。理由是:一、“汉学”怎么“遗传”法?这当然不是科学的说明;二、绩溪诸胡在学风上,以胡朴斋(匡衷)到胡竹村(培翚)一支为主流,这一支世居绩溪城里,远祖姓胡,跟胡适的一支并无关系,胡适的一支世居绩溪北乡的上庄,远祖却姓李。中外学者不察,多所误会,例如日人诸桥辙次竟说胡适是“胡培翚之子”!杨家骆竟说胡适是“胡培翚之后”!都是不对的。究其原始,恐怕蔡元培的文字要负一些责任。

在五四运动以前,蔡元培领导下的北大是新文化运动的尾闾,胡适当时是这个运动的中坚人物,他鼓吹白话文学,深受蔡元培的支持。蔡元培曾在《论国文的趋势及国文与外国语及科学之关系》(九年新潮社《蔡孑民先生言行录》)的演说里,肯定白话文的价值,他说:

中国文言同拉丁文一样,所以我们不能不改用白话……虽现在白话的组织不完全,可是我们绝不可错了这个趋势。

但蔡元培本人对白话文的看法,并不像胡适那样急进,所以他在认清大趋势以后,还对文言文稍留余地,这在民国八年11月17号《国文之将来》(新潮社《蔡牙民先生言行录》)的演说中,可以看出端倪:

我敢断定白话派一定占优胜……将来应用文一定全用白话:但美术文或者有一部分仍用文言。

在白话运动成功以后,蔡元培又曾写过一篇《三十五年来中国之新文化》(二十九年9月商务《最近三十五年之中国教育》),来特别称道胡适的功绩:

……至民国七年,胡适、陈独秀、钱玄同、周作人等,始排斥文言的文学,而以白话文为正宗的文学。其中尤以胡适为最猛进,作《白话文学史》以证明白话的身价,于是白话散文遂有凌驾古文的趋势。

在上面所说的聘请胡适、肯定胡适研究中国哲学史的成绩和推行白话文的成绩以外,蔡元培对胡适的“协助”,还有更“精彩”的,这就是民国八年与林纾的一幕论战。在这幕论战里,蔡元培挺身出来,为卫护胡适等人,向守旧势力做了坚定的反驳。当时文坛的守旧势力,以林纾为首领,他在3月间写信质问蔡元培,盼他“以守常为是”,不要大事兴革。蔡元培答书中,曾有这样一段:

公谓:“水浒、红楼作者,均博极群书之人,总之非读破万卷,不能为古文,亦并不能为白话。”诚然,诚然。北京大学教员中,喜作白话文者,为胡适之、钱玄同、周启孟诸君。公何以证知为非博极群书,非能作古文,而仅以白话文藏拙者?胡君家世汉学,其旧作古文,虽不多见,然即其所作中国哲学史大纲言之,其了解古书之眼光,不让清代乾嘉学者。钱君所作之文字学讲义、学术交通论,皆古雅之古文。周君所译之域外小说,则文笔之古奥,非浅学者所能解。然则公何宽于水浒、红楼之作者,而苛于同时之胡、钱、周诸君耶?

这是很精彩的辩护文字。当时确使林纾哑口无言。但在事实上,林纾并没就此死心,他自己反倒变得慢慢不能“以守常为是”了,他除了在《新申报》上写了好几篇小说影射诽谤外,竟还想运动安福部的武人政客来压制异己。刘半农在《初期白话诗稿》的序里,曾为这种一连几年酝酿不停的文字狱做了素描:

……黄侃先生还只空口闹闹而已,卫道的林纾先生却要于作文反对之外借助于实力——就是他的“荆生将军”,而我们称为小徐的徐树铮。这样,文字之狱的黑影,就渐渐的向我们头上压迫而来,而我们就无日不在慄慄危惧中过活。

在这种阴暗的文风下,蔡元培站在第一线,为他的小兄弟们做守护神,这种功德,实在是值得歌颂的。守旧势力当然也不放过他,据胡适回忆:“他们又想运动安福部的国会出来弹劾教育总长和北京大学校长,后来也失败了。”(十二年申报馆《最近之五十年》中《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

在新旧势力的斗争下,蔡元培虽然自己支持新派,但他的休休有容,使他对旧派的人物,也保有相当的尊重。在《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一文里,他把这种兼容并包的态度,说得很清楚:

我素信学术上的派别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所以每一种学科的教员,即使主张不同,若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就让他们并存,令学生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最明白的,是胡适之君与钱玄同君等,绝对的提倡白话文学,而刘申叔、黄季刚诸君,仍极端维护文言的文学:那时候就让他们并存。我相信为应用起见,白话文必要盛行,我也常常作白话文,也替白话文鼓吹;然而我也声明:作美术文用白话也好,用文言也好。

蔡元培这种态度是伟大的,也是后继者赶不上的,蔡元培离开北大以后,北大就逐渐变得有点清一色了。

蔡元培在北大校长任内,曾有过三次辞职。第一次是民国八年5月9号,理由是抗议政府丧权辱国,袒护汉奸,直到8月12号,才重行复职。第二次是民国十二年1月17号,理由是抗议政府非法逮捕财政总长罗文幹,他“痛心于国事清明之无望,不忍为同流合污之苟安”,所以决定不干。蔡元培的辞职举动,引起了某些人的批评,说辞职举动太消极了,是要不得的。这时候,胡适却出来卫护蔡元培,一连写了几篇感想在《努力周报》上发表。在一篇《蔡元培以辞职为抗议》中,胡适写道:

我们知道蔡先生的为人,知道他这种正谊的决心不是今日才有的,几年前就有了。当民国八年三四月间,欧美留学生在清华园开了三天的大会。那时,正当安福部横行无忌的时候,一班西洋留学生稍有天良的,都还想有所努力,所以大会中推举了几个人,组织一个“政治主张起草委员会”,拟了一个很详细的政纲,一条一条的报告出来,都通过了。最后有一位先生——似乎是张伯苓先生——起来问道:“假如政府不睬我们的主张,仍旧这样腐败下去,我们又怎么办呢?”那时大家面面相觑,都没有话了。蔡先生起来说:“将来总有一日实在黑暗得太不像样了,一班稍有人心、稍微自爱的人实在忍无可忍了,只好抛弃各人的官位差使,相率离开北京政府,北京政府也就要倒了。”这句话虽不是正式的议案,却可以表示蔡先生在安福时代的态度。

在这个时候,教育界的老将蔡先生忽然提出这种正义的抗议;对于“政治界所有最卑污之罪恶、最无耻之行为”,做悲愤的抗议。我们猜想,他的抗议不过是履行他四年前“稍有人心、稍微自爱的人到了忍无可忍之时,只好拋弃各人的官位差使,相率离开北京政府”的决心。我们可以断定,他绝不愿青年学子因此废学辍业的。所以他毅然决然的一个人奉身而退,不愿意牵动学校,更不愿意牵动学生。但他这一次的抗议,确然可以促进全国国民的反省,确然可以电化我们久已麻木不仁的感觉力。

在另一篇《蔡元培的“不合作主义”》里,胡适进一步指出:

蔡先生这一次的举动,确可以称为“不合作主义”,因为他很明白的指出,当局的坏人所以对付时局,全靠着一般胥吏式机械式的学者“助纣为虐”,正谊的主张者,若求有点效果,至少要有不再替政府帮忙的决心。这是很沉痛的控诉:控诉一切只认得“有奶便是娘”的学者、官吏、新闻家,指出他们“助纣为虐”的罪,“比当局的坏人还多一点儿”。

但是他究竟是一个“律己不苟而对人则绝对放任”的人:他不能像印度甘地那样的做积极的运动,他只能为自己向这个方向做准备。他现在不能再忍而走了,他只留下了一篇很沉痛的控诉文字,一方面控诉“不要人格,只要权利”的当局坏人,一方面控诉“有奶便是娘”的无数胥吏式机械式的学者。他已起诉了!他提出的证据是眼前的现状,他指定的法庭是我们各人的良心!

正因为这个国家太混浊黑暗了,正因为这个民族太怯懦无耻不爱自由了,所以不可不有蔡先生这种正谊的呼声,时时起来、不断的起来,使我们反省、使我们“难为情”、使我们“不好过”。倘使这点“难为情”“不好过”的感觉力都没有,那就真成了死证了。

由于当时陈独秀激烈的在《向导》第十七期里批评这次辞职的举动,说它是“消极的、非民众的观念”,胡适又加写了一篇《蔡元培是消极吗?》向陈独秀表示异议。胡适说:

现在我们如果希望打倒恶浊的政治,组织固是要紧、民众固是要紧,然而蔡先生这种“有所不为”的正义呼声更是要紧。为什么呢?我们不记得这二十年的政治运动史吗?当前清末年,政府用威权来杀戮志士,然而志士愈杀愈多,革命党愈杀愈多。自从袁世凯以来,政府专用金钱来收买政客,十年的工夫,遂使猪仔遍于国中,而“志士”一个名词竟久已不见经传了!新文化、学生运动、安那其、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无一不可做猪仔之敲门砖!今天谈安那其,明天不妨捧小政客;今天谈共产主义,明天又不妨做教育次长!大家生在这个猪仔世界之中,久而不闻猪臊气味,也就以为“猪仔”是人生本分,而卖身拜寿真不足为奇了!

在这个猪仔世界里,民众固不用谈起,组织也不可靠,还应该先提倡蔡先生这种抗议的精神,提倡“不降志,不辱身”的精神,提倡那为要做人而有所不为的牺牲精神。先要人不肯做猪仔,然后可以打破这个猪仔的政治!

胡适写这些反复陈述的言论,基本动力都是出于对蔡元培伟大人格的信任与礼敬。在胡适眼中,蔡元培的人格境界已是圣贤境界。民国二十三年9月9号,胡适在《独立评论》一一七号发表《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就褒许蔡元培等人的人格——

可以上比一切时代的圣贤,不但没有愧色,往往超越前人……他们的人格的崇高可爱敬,在中国古人中真寻不出相当的伦比。这种人格只有这个新时代才能产生,同时又都是能够给这个时代增加光耀的。

……(编者略)

胡适对他所敬爱的蔡元培,只有过一次公开的论争,就是关于《红楼梦》的论争。

蔡元培对《红楼梦》的研究,早就连载于《小说月报》。民国六年9月,他汇集连载,由商务印书馆印行了《石头记索隐》一书。两年以后,胡适作《红楼梦考证》,带着惋惜的口吻,批评这部书说:

我这篇文里篇幅有限,不能表示他的引书之多和用心之勤,这是我很抱歉的。但我总觉得蔡先生这么多的心力都是白白的浪费了。

蔡元培看了这篇文章很不服气,民国十一年1月30号,他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中,开始了反驳:

……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列拙著于《附会的红学》之中。谓之“走错了道路”;谓之“大笨伯”、“笨谜”;谓之“很牵强的附会”;我实在不敢承认。意者我亦不免有“敝帚千金”之俗见。然胡先生之言,实有不能强我以承认者。

接着他提出四点答辩,以做回敬。同年5月10号,胡适又写《答蔡孑民先生的商榷》一文,再申述理由,同时在文章后面,用了这么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尼各马可伦理学》里(部甲,四、1099a)曾说:

讨论这个学说(指柏拉图的“名象论”)使我们感觉一种不愉快,因为主张这个学说的人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既是爱智慧的人,为维持真理起见,就是不得已把我们自己的主张推翻了,也是应该的。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们心爱的东西,我们就不得不爱真理过于爱朋友了。

我把这个态度期望一切人,尤其期望我所最敬爱的蔡先生(按:胡适所引亚里士多德书,章节有误)。

这次“红学”的论争,是蔡元培与胡适二十三年交游中,仅有的一次文字辩论。

蔡元培于民国二十九年3月5号病死香港,享年七十四,当时胡适正做驻美大使,还刚刚五十岁。蔡元培晚年思想似稍左,跟胡适等微远,与鲁迅等较近。

蔡元培与胡适的立身行事,可说有许多巧妙的配合或不谋而合。例如蔡与胡均为卯年生(属兔),蔡为丁卯、胡为辛卯,同被称为北大“卯字号人物”;又蔡为北大校长,胡为北大教授,后也为北大校长;蔡为中央研究院院长,胡为院士,后也为中央研究院院长;蔡为国语研究会会长(民国六年),胡为会员;蔡为大学院院长(民国十六年),胡为大学委员会议委员;蔡为全国教育会议议长(民国十七年),胡为列席委员。此外两人又同是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董事会的委员,同是大学丛书委员会的委员等。此类例子很多,不必多举。

蔡元培、胡适又曾联名发表过文字。民国十一年直奉战争后不久,蔡元培等十六人,联名在胡适主编的《努力周报》第二期上,发表了《我们的政治主张》,希望国中的优秀分子“平心降格的公认‘好政府’一个目标,作为现在改革中国政治的最低限度的要求”。而下手的第一步,就是要求自命为“好人”的人们出来过问政治,“同心协力的拿这共同目标来向国中的恶势力作战。”这篇政治主张,由北大校长蔡元培领衔,教务长胡适署尾,当时曾引起很热烈的讨论。又在民国二十六年1月,蔡元培、胡适、王云五,曾合编了一大本《张菊生先生七十生日纪念论文集》,书前有二十五年6月三人合署的一篇《征集张菊生先生七十生日纪念论文启》。以上二文,都出自胡适手笔。

其他在书籍的序跋方面,不谋而合的巧事更有很多。王云五《四角号码检字法》一书,有蔡元培的序,也有胡适的序;《清季外交史料》,有蔡元培的序,也有胡适的序;王季同(小徐)《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有蔡元培的序,也有胡适的序;《汪龙庄七札》(陈垣藏),有蔡元培的跋,也有胡适的跋;亚东图书馆、求益书局重印《新青年》,同有两人的题词;《崔东壁遗书》,有蔡元培的题词,胡适的序;《中国新文学大系》,有蔡元培的总序,而这部大系的第一册《建设理论集》,却是胡适编的。诸如此类,也例子很多。

《传记文学》第十二卷第一期,1968年1月

《胡适语粹》序目

胡适(1891-1962)的主要著作,除专书外,生前死后的文字汇集是《胡适文存》《胡适文存二集》《胡适文存三集》(以上上海亚东图书馆版)、《胡适论学近著》(上海商务印书馆版)、《胡适言论集甲编》、《胡适言论集乙编》(台北华国出版社版)、《胡适选集》(台北文星书店版)等。其他像《胡适的诗论一集》(北平六艺书局版)、《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台北自由中国出版社版)、《胡适文存》(台北远东图书公司版)等,比起以上诸书,或重出、或删节,都不算是便利读者的文字汇集。

胡适一生的主要著作和文字汇集,既是浩瀚汪洋,难于尽读,于是选本的编纂,也就有其必要。远在四十年前,胡适自己就编了一本自选集,叫做《胡适文选》(上海亚东图书馆版)。他在序里写道:

我在这十年之中,出版了三集胡适文存,约计有一百四五十万字。我希望少年学生能读我的书,故用报纸印刷,要使定价不贵。但现在三集的书价已在七元以上,贫寒的中学生已无力全买了。字数近百五十万,也不是中学生能全读的了。所以我现在从这三集里选出了二十篇论文,印作一册,预备给国内的少年朋友们做一种课外读物。如有学校教师愿意选我的文字做课本的,我也希望他们用这个选本。(《介绍我自己的思想》)

可见胡适自己,远在四十年前,就有了这一心愿,不但有这一心愿,他还把这一心愿付诸了事实。

但胡适编《胡适文选》的时候,是1930年(民国十九年),从编《胡适文选》后,到他在1962年(民国五十一年)去世,他还有三十二年的写作生命。在这漫长的三十二年中,胡适自己没有再续编《胡适文选》一类的选本,这对爱读他的文字的读者来说,是一件很大的缺憾。

就通盘了解胡适思想的标准看,《胡适文选》和即使续编《胡适文选》一类的书,还是不够,因为它们的基本缺点,乃在但求代表性的文章成单元,却忽略了思想方面的普遍选样。结果是代表性的文章虽然完整了,可是代表性的思想却遗漏得很厉害。

为了免除思想上面的遗漏,西方对才智之士的全部著作,有一种可叫做“隽语选粹”(ananthologyofWitticisms)式的收罗方法,分门别类,撷取才智之士的文章片段,综合印行。像伊格奈(RobertE.Egner)编的《罗素短论集》(BertrandRussell'sBest)、沙诺姆斯基(F.B.Czarnomski)编的《丘吉尔雄辩集》(TheEloquenceofWinstonChurchill)等,都属于这一类。这一“语粹”式的编法,把才智之士的全部著作,不论长篇大论也好、片语只字也罢,都能一一撷取精华,巨细不遗,故对整个思想的选样流传,极有帮助。

这本《胡适语粹》,就是比照上述编法而又略微详赡一点的思想选集。它的内容以胡适一生的主要专书和文字汇集为基料,以“哲学-思想史”“宗教-迷信”“东西文化”“中国前途”“政治”“社会-经济”“教育-知识人”“方法论-国故”“文学-语文”以及“人物”等大类,分别囊括这些基料,并且贯串这些基料。全部囊括的基料经贯串为五百个小单元,各加标题,以资醒目。

在“哲学-思想史”方面,小单元包括的有:

一、哲学史的三个目的;二、中国哲学的地位;三、中国哲学史的区分;四、《中国古代哲学史》缺点;五、中国古典思想;六、九流;七、中国思想史三期;八、革命家之老子;九、老子论天道;十〇、老子论无;十一、老子论无为;一二、老子人生哲学;一三、儒;一四、五百年必有王者兴;一五、小人儒;一六、殷;一七、孝的哲学;一八、观象制器;一九、春秋影响;二〇、尊孔;二一、祭孔;二二、孔家店;二三、读经;二四、荀子论天;二五、墨家名学;二六、法家;二七、法的哲学;二八、道家;二九、道家是杂家;三〇、道的观念;三一、与时推移;三二、庄子生物进化论;三三、杨朱为我论;三四、邓析;三五、中国中古思想;三六、中古思想史长编;三七、中古哲学的前奏;三八、贱身;三九、暮气哲学;四〇、征服自然;四一、用众智;四二、以退为进;四三、道先称古;四四、造假书;四五、三圣说;四六、符命;四七、距师伐圣;四八、中国近世思想;四九、中国学术史的一大转机;五〇、理学;五一、理学运动;五二、理之害;五三、以理责人;五四、以理杀人;五五、格物;五六、格物毛病;五七、敬与静;五八、反玄学;五九、义理;六〇、新理学与新经学;六一、清朝的新理学;六二、朴学;六三、“清官”

在“宗教-迷信”方面,小单元包括的有:

六四、孝的宗教;六五、孝的宗教与丧礼;六六、丧礼;六七、古代宗教成分;六八、阴阳家;六九、方士迷信;七〇、佛法与科学;七一、地狱;七二、禅学趋势;七三、顿悟;七四、圣经;七五、新理性主义;七六、基督教;七七、清教徒;七八、传教;七九、教会教育;八〇、女青年会;八一、名教;八二、打倒;八三、口号标语;八四、丁文江的宗教

在“东西文化”方面,小单元包括的有:

八五、东西文化之别;八六、物质文明是精神的;八七、所谓“精神文明”;八八、妖言;八九、精神文明的基础;九〇、物质的文明;九一、西洋近代文明的特色;九二、心灵上的要求;九三、唯物属谁;九四、纸上文章与实际表现;九五、新宗教;九六、求知;九七、东方人的“精神生活”;九八、圣神;九九、人力车;一〇〇、认错;一〇一、全盘西化;一〇二、文化变动;一〇三、中国本位;一〇四、文化背景;一〇五、文化交流;一〇六、科学成绩;一〇七、模仿与创造;一〇八、日本人的模仿;一〇九、固有文化并不丰富;一一〇、旧道德;一一一、道德的高明;一一二、西洋也有臭虫;一一三、固有文化的三点长处;一一四、发明;一一五、中国思想的败绩

在“中国前途”方面,小单元包括的有:

—一六、中国急需之三术;一一七、稳健派;一一八、人择;一一九、造因;一二〇、造新因;一二一、活马作死马医;一二二、现代化;一二三、武化;一二四、民囯以来;一二五、五四以后的方向;一二六、五大仇敌;一二七、贫穷;—二八、疾病;一二九、愚昧;一三〇、贪污;一三一、扰乱;一三二、我们要建立的;一三三、“反革命”;一三四、老祖宗造孽;一三五、九一八;一三六、社会重心;一三七、社会重心的条件;一三八、全国人不知耻;一三九、全国人反省;一四〇、悲观与乐观;一四一、中国的进步;一四二、瞎子牵着鼻子走;一四三、等待;—四四、防弊;一四五、发展科学

在“政治”方面,小单元包括的有:

一四六、乌托邦;一四七、国家与世界;一四八、民族主义;一四九、国家主义与世界主义;一五〇、国家思想;一五一、国防;一五二、禁书;一五三、专制与建国;一五四、专制与民族国家;一五五、独裁问题;一五六、幼稚园的政治;一五七、武力统一;一五八、训政;一五九、辛亥革命;一六〇、种族革命;一六一、宪政根据;一六二、不可怀疑宪政;一六三、独裁下的新奴隶;一六四、无为政治;一六五、无为史;一六六、三无;一六七、警察权;一六八、急进革命与渐进的改革;一六九、划一与互异;一七〇、民主制度;一七一、自由民主的潮流;一七二、逆流;一七三、政党;一七四、个人主义;一七五、自由主义;一七六、不革命主义;一七七、革命和演进;一七八、革命对象;一七九、革命与武力;一八〇、解决武力;一八一、帝国主义;一八二、以夷制夷;一八三、不列颠的诱惑;一八四、纸老虎;一八五、九国条约;一八六、日本前途;一八七、民族仇恨;一八八、中日亲善;一八九、世界危机;一九〇、共产是理想;一九一、共产主义的错误;一九二、苏联;一九三、国共合作;一九四、洗脑;一九五、共产渗入方法;一九六、盲动;一九七、清算胡适;一九八、“自由中国”的宗旨;一九九、“自由中国”;二〇〇、言论自由;二〇一、搜捕;二〇二、王制论杀;二〇三、我不会错;二〇四、费城会议;二〇五、下马说;二〇六、文治;二〇七、建设;二〇八、盲目的建设与害民建设;二〇九、建设标准;二一〇、考试制度

在“社会-经济”方面,小单元包括的有:

二一一、资本主义;二一二、社会主义;二一三、一个忏悔;二一四、社会化的经济制度;二一五、农村救济;二一六、慈善;二一七、仁爱;二一八、社会革命;二一九、社会测量;二二〇、正统经济思想;二二一、税;二二二、家族;二二三、择偶之道;二二四、处家;二二五、无后;二二六、“无后为大”的流弊;二二七、家庭;二二八、中国婚制;;二二九、中国女子地位;二三〇、女子教育;二三一、女子作品;二三二、两面标准;二三三、怕老婆故事;二三四、姨太太;二三五、我们怎样待小孩子;二三六、感谢帝国主义者;二三七、慈幼问题

在“教育-知识人”方面,小单元包括的有:

二三八、好人;二三九、乱世的饭桶;二四〇、新文化运动;二四一、思想的变化;二四二、北大干政;二四三、学生干政;二四四、变态社会;二四五、救国;二四六、民气;二四七、学潮;二四八、大学毕业生;二四九、功不唐捐;二五〇、学问;二五一、教育史;二五二、大学史;二五三、书院;二五四、白鹿洞;二五五、传教士教育;二五六、中国公学;二五七、同等学力;二五八、训育工具的大缺点;二五九、领袖人才;二六〇、人格;二六一、教育破产的救济方法

有“方法论-国故”方面,小单元包括的有:

二六二、学问之道;二六三、札记;二六四、名学浅说;二六五、名学方法;二六六、名词争论;二六七、证据;二六八、方法与材料;二六九、成见;二七〇、四字诀;二七一、概括论断;二七二、先信而后考;二七三、不苟且;二七四、沙狄的方法;二七五、少年中国的逻辑;二七六、疑古的态度;二七七、述学;二七八、原料;二七九、副料;二八〇、史料的审定;二八一、审定史料方法;二八二、愚与诬;二八三、校勘;二八四、校勘之学;二八五、中国校勘学;二八六、训诂;二八七、训诂之学;二八八、贯通;二八九、论考据学;二九〇、考证方法与思想训练;二九一、考据方法与宗教信仰;二九二、归纳法;二九三、归纳和演绎;二九四、汉学方法;二九五、论汉学方法之书;二九六、汉学运动;二九七、中国学;二九八、国故;二九九、“整理国故”不过如此;三〇〇、索引式整理;三〇一、结账式整理;三〇二、专史式整理;三〇三、比较的研究;三〇四、中学国故丛书;三〇五、论国故学;三〇六、经学;三〇七、说经;三〇八、宋儒注经;三〇九、史;三一〇、避讳;三一一、言事不讳;三一二、古史观;三一三、传说;三一四、箭垛式人物;三一五、社会史料;三一六、史料出现;三一七、翻案;三一八、正谊的火气;三一九、可能性;三二〇、丐辞;三二一、思想系统;三二二、思想线索;三二三、文体不足据;三二四、魔鬼的辩护士;三二五、因声求义;三二六、年月日;三二七、野有死麋;三二八、清庙;三二九、谏诤;三三〇、井田;三三一、度量衡;三三二、椅子;三三三、反切;三三四、实验主义方法论;三三五、实验主义真理论;三三六、实验主义实在论;三三七、目的热与方法盲;三三八、输入学理;三三九、文字障;三四〇、抽象戏法;三四一、名词戏法;三四二、剪报;三四三、杂志;三四四、报纸;三四五、真姓名;三四六、情报;三四七、天经地义;三四八、问题与主义;三四九、清议;三五〇、变话;三五一、低调;三五二、独立精神

在“文学-语文”方面,小单元包括的有:

三五三、死文言;三五四、历史进化的文学观念;三五五、文学二派;三五六、历史上的文学革命;三五七、文学史公式;三五八、白话文学史;三五九、做文学史;三六〇、事实与看法;三六一、中国文学来源;三六二、文的形式;三六三、文学忌抽象;三六四、言近而旨远;三六五、活字死字;三六六、古文;三六七、国语与汉字;三六八、汉字权威;三六九、代替汉字;三七〇、文章达意的重要;三七一、套语;三七二、大众语;三七三、白话的字;三七四、美文;三七五、文腔革命;三七六、中国方言文学;三七七、方言文学;三七八、实验主义的文学观;三七九、最后之因;三八〇、人的文学;三八一、在文学革命上的贡献;三八二、文学三病;三八三、人不到四条;三八四、言之有物;三八五、不无病呻吟;三八六、论用典;三八七、陈言滥调;三八八、不讲对仗;三八九、不摹仿古人;三九〇、不避俗语俗字;三九一、中国文法学;三九二、候补国语;三九三、国语;三九四、国音;三九五、小百姓语言;三九六、林琴南与古文;三九七、文学之美;三九八、逼人性;三九九、懂得性;四〇〇、文学革命与试验;四〇一、门外汉;四〇二、戏台里喝彩;四〇三、旧戏;四〇四、旧剧;四〇五、悲剧;四〇六、遗形物;四〇七、标点符号;四〇八、古文译书;四〇九、论翻译;四一〇、翻译;四一一、译书办法;四一二、传记文学;四一三、中国传记文学不发达;四一四、传记文学不发达原因;四一五、教科书;四一六、演说;四一七、对于诗经的几个基本概念;四一八、楚辞;四一九、忠臣教科书;四二〇、词;四二一、词选;四二二、元曲;四二三、昆曲;四二四、禁与删;四二五、八股;四二六、短篇小说

在“人物”方面,小单元包括的有:

四二七、老子与孔子;四二八、陆贾;四二九、叔孙通;四三〇、司马迁;四三一、王莽;四三二、玄奘;四三三、神会;四三四、柳宗元;四三五、李觏;四三六、金圣叹;四三七、颜元;四三八、费经虞与费密;四三九、戴震;四四〇、汪辉祖;四四一、吴敬梓;四四二、刘鹗;四四三、王照;四四四、严复;四四五、林纾;四四六、辜鸿铭;四四七、曾朴;四四八、梁启超;四四九、章炳麟;四五〇、高梦旦;四五一、张元济;四五二、章士钊;四五三、蒋孟邻;四五四、梁漱溟;四五五、鲁迅(周树人);四五六、丁文江;四五七、徐志摩;四五八、傅斯年;四五九、胡风;四六〇、宣统皇帝(溥仪);四六一、曾琦;四六二、林森;四六三、汪精卫;四六四、陈济棠;四六五、邹鲁;四六六、张学良;四六七、赵元任;四六八、尼采;四六九、达尔文;四七〇、詹姆士;四七一、林肯;四七二、爱默生;四七三、阿克吞;四七四、拜伦;四七五、维多利亚;四七六、易卜生;四七七、欧亨利;四七八、托尔斯泰;四七九、荷马李;四八〇、杜威;四八一、威尔逊;四八二、塔夫脱;四八三、老罗斯福;四八四、翟理斯;四八五、罗素;四八六、萧伯纳;四八七、威尔斯;四八八、兴登堡;四八九、罗斯福;四九〇、斯大林;四九一、马歇尔;四九二、赫尔;四九三、艾森豪威尔;四九四、巴鲁克;四九五、弗勒斯纳;四九六、司徒雷登;四九七、伊斯曼;四九八、汤因比;四九九、高本汉;五〇〇、青木正儿

从上面这五百个小单元和它们所隶属的大类里,内行的人都不难察出:胡适主要思想的分类条目,大致都已具备。偶有五百个小单元以外的子题,表面上虽没列入,骨子里却可能藏在其他单元之下,稍微细心一点的读者都不难找出来。当然这部“语粹”的选定,编者个人主观的看法和能力的限度,自都难免,如有不当之处,自与胡适本人无关。

胡适在《胡适文集》编印后十七年,自己本就感到个人文字有“分类编印”的必要,他曾说:

……大概在民国三十七年,亚东图书馆因为缺乏资本,缺乏纸张,不能重印文存,所以把三部文存的纸版同版权出卖给商务印书馆。当时我本想从这四部书,一百五十多万字里,选出一些文字来,分类编印出版。例如《中国旧小说考证》可以成一部小书,《中国佛教史研究》也可以成一部小书,《中国文学革命运动的史料与理论》也可以成一部小书,《中国思想史杂论》也可以成一部小书。但不久……国家沦陷到铁幕里,我当然没有心绪想到这些个人小问题了。(《胡适文存》“四部合印本自序”)

如今,二十二年又过去了。除了《胡适选集》外,我们还看不到“分类编印”胡适遗著的痕迹,更看不到详细分类编印的痕迹。胡适本人早已墓草久宿,胡适遗著的分类编印,也早已不是他“个人小问题”。这部《胡适语粹》的编印,也许正是上述这一现象的一点抗议、一点功德。读者看了本书,如果能悲愤这一抗议、体念这一功德,那么对胡适而言,也正是“圣人不空出,贤者不虚生”了!

1970年4月20日

残存日记中的爱国者

河北有永定河,永定河上有卢沟桥,卢沟桥长六百米,两边石栏上,刻了几百个小狮子,每只都不一样。唯一一样的是:每只小狮子都七百五十岁,每只都看了七百五十年的人世兴亡。

卢沟桥完成后七百五十年7月7号的深夜,日本侵略者打上了桥头,中国忍耐久了、忍耐够了,非得大干一场是不行了。

蒋委员长在卢沟桥事变后第九天,举行了“庐山谈话会”,召集各界名流,共商国是。他在谈话会一开始就表示:

从这次事变的经过,知道人家处心积虑谋我之亟,和平已非轻易可以求得。眼前如果要平安无事,只有让人家军队无限制的出入于我们的国土。而我们本国军队,反要忍受限制,不能在本国土地内,自由驻在。或是人家向中国军队开枪,而我们不能还枪。换言之,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已快要临到这极人世悲惨之境地,这在世界上,稍有人格的民族,都无法忍受的。我们的东北四省,失陷已有了六年之久。继之以塘沽协定,现在冲突地点,已到了北平门口的卢沟桥。如果卢沟桥可以受人压迫强占,那么我们百年故都、北方政治文化的中心与军事重镇的北平,就要变成沈阳第二,而今日的北平,若果变成昔日的沈阳,南京又何不可以变成北平?所以卢沟桥事变的推演,是关系中国国家整个的问题,此事能否结束,就是最后关头的境界……但我们的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应战是应付最后关头逼不得已的办法……卢沟桥事件,能否不扩大为中日战争,全系于日本政府的态度。和平希望绝续之关键,全系于日本军队之行动。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外交方法来求得卢事的解决。

这篇谈话过后第三天(1937年7月19日),全文正式公布。同一天,中国驻日大使许世英回到日本,在神户发表谈话,说中国政府对卢沟桥事变,坚持“不扩大”与“外交解决”两大方针,这表示了,“在和平根本绝望前一秒钟”,中国“还是希望和平的”。

所以,从严格的时间上算,7月7日,只是北方将士在卢沟桥抗日,是北方将士用流血造成事实上的一个明确起点。有人以为中国政府从这时候向日本宣战,是完全不了解内情的。中国政府向日本宣战,乃远在四年以后,时间是1941年12月9日,是日本偷袭珍珠港的第二天,中国打了四年仗,到这一天,才宣布:“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不料残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最后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

哪有先生不说话?

1937年7月16日开始的庐山谈话会,是以文化界人士“慷慨陈词”为主。七七事变第三天,北方文化界名流胡适到了南京,7月11日到了庐山。谈话会共有一百五十八人参加,第一期谈了四天半(7月16日到7月20日上午)。四天半中,胡适说了很多话。胡健中在场,送了他本家宗兄一首诗:

溽暑匡庐胜会开,

八方名士溯江来。

吾家博士真堪道,

慷慨陈词又一回。

提倡白话文的胡适,感到这首来诗不够白话,乃用纯白话回答如下:

哪有猫儿不叫春?

哪有蝉儿不鸣夏?

哪有虾蟆不夜鸣?

哪有先生不说话?

胡适是以说话为职业的人,在谈话会以前,他与政府的关系,本就因为话说得太多,有过不愉快。这次国难当头,政府反倒请他来说,他自然也就“胡说”不已。

7月20日以后的局势,开始密锣紧鼓。21日,桂系人物联名拥护蒋委员长庐山谈话;22日,日本机械化部队秘密开进华北;23日,上海日侨回国,中共宣言支持蒋委员长庐山谈话;24日,上海日军借口有人失踪,布岗闸北;25日,蒋委员长接见美国大使,告诉他“东亚局势已入最后关头”;26日,北方将士佟麟阁等一千六百人战死。27日,胡适在日记里写道:

精卫先生约第二期谈话会的一部分人聚餐,在聚餐之前有两点钟的谈话,我亦在被邀之列,今天谈的是对日外交问题。精卫宣读中央寄来的一个长文件,叙述1935年5月至7月9日的几次军事谅解——即所谓“何梅协定”的历史。我极力劝他请中央发表此件。

华北消息大恶。

消息大恶的情形是:日本已经攻占了张家口,并且轰炸廊坊。天津日本领事向宋哲元将军致最后通牒,要求国军撤退。

28日,胡适日记续写:

早起下山。

在九江遇着陈布雷(上山)及张岳军、曾仲鸣、顾一樵(上山),谈时局。

今日消息骤变。宋哲元态度忽变,通电抗敌。

是日北方传来消息更奇怪,我军夺回丰台、廊坊、通县。傍晚南京人民有放鞭炮庆祝战捷的!

到了29日,才知道真相是:

早起始知北京事骤变,宋哲元全部退出,北平事交给张自忠维持。昨日南、北、西苑惧惨败!

到美国大使馆赴Johnson约谈。

到华寅生家吃午饭,见着Michon。

下午美大使馆参赞Peck来。

友人来谈者甚多。

与慰慈、驭万、蒋、梅诸位到Galfclub小坐,到老万全吃饭。

这一天,北方将士赵登禹等战死。日本兵舰炮轰塘沽,并用飞机和大炮,摧毁了南开大学。南开大学的被毁,象征了日本向中国文化界点名宣战。

傅斯年要绝交

胡适南来参加庐山谈话会,他的心情,是未尝不主战的。七七以后第五天,他在《独立评论》的“编辑后记”里,表示对“卢案”的意见:

此事开展到什么程度,我们不得而知。在此际我们只愿表明我们的态度与决心:我们必须抵抗,如地方当局所表示,敌方再不速停射击,我们唯有准备大牺牲!并且我希望无论作战与交涉,全要听命于中央!

再过了六天,7月18号,他在“编辑后记”里进一步重申:

卢沟桥事件很少可以无条件地当为地方事件解决的可能,我们须有大规模的准备。这次我们不能有所割让,如此则又回到两年前的局面了,那还了得!

看了胡适这种“必须抵抗”“不能有所割让”的言论,我们若比照他几年来的“不主战”态度,发现颇有研究的价值。

胡适为人,理智而冷静,温源宁在《文人画像》里描绘:“在他呵呵的笑声中,及他坦白的眼光中,我们看不见他的灵魂深处。他不像志摩,不会有沉痛的悲哀与热狂的情绪。”胡适这种性格,远在他青年留美时候,就定形了。他那时候,就提倡“理智的爱国主义”。日本在1915年,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的时候,留美学生就纷纷主战,“对日作战!必要的话,就战至亡国灭种!”胡适忍不住站出来,劝告这些未经深思熟虑的隔海主战派。他说,你们说中国有“百万雄师”,百万雄师在哪儿?中国能战的部队只有十二万,装备还不行,海军只有一条排水量四千三百吨的三级巡洋舰,拿什么同日本打?打仗要讲实力,用只手挽狂澜,算不得勇敢;以卵击石,更不算英雄,若有人真要逞一时之快,把国家带到比利时亡国的覆辙,这种人,不但错爱了国,并且还是中华民族的罪人。

胡适的理智的爱国主义,在当时被朋友臭骂,骂做“汉奸”。但胡适是“哪有先生不说话”的,他在举国滔滔的时候独持异议,并且冷静的苦口婆心的表达出异议,不论内容对不对,基本上,却是一种心智真诚,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勇。

胡适回国以后,中国日本的和战问题,一直在山重水复中演变着。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局面愈来愈恶化,胡适、丁文江、蒋廷黻、傅斯年等创办《独立评论》,希望书生论政,“在那个无可如何的局势里,认为还可以为国家尽一点点力。”

《独立评论》的特色之一是,创办人并“不期望有完全一致的主张,只期望各人根据自己的知识,用公平的态度,来研究中国当前的问题。所以尽管有激烈的辩争,我们总觉得这种讨论是有益的。”

开场白固然说得很好,实行起来,倒也颇不容易。“激烈的辩争”引起多次的对立:武力统一问题上,胡适与蒋廷黻对立;民主独裁问题上,胡适与丁文江对立;对日和战问题上,胡适与傅斯年对立。对日本,傅斯年主张宁为玉碎主义,但胡适力持慎重。1933年“塘沽协定”,傅斯年极表反对,胡适却认为“1871年法国割地两省给普鲁士,过了四十八年,才收回失地”。“国家的生命是千年万年的生命”,“我们也许应该准备等候四十八年,在一个国家的千万年生命上,四五年或四五十年算得什么?”

不料胡适的持重,惹火了他的学生傅斯年,傅斯年吵着绝交,要退出独立评论社!胡适很感意外。于是丁文江出来,写长信劝傅大炮,才算稳住师生之情。

理智的爱国主义

胡适的理智而冷静性格,形成了他做人做事做文章的基础,他认为大丈夫的条件,除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外,还得加上一条——“时髦不能动”。光赶时鬈是不成的,要先通得过自己理智而冷静的判断才成,得先通过自己内心这一关:

我们不说时髦话,不唱时髦的调子,只要人撇开成见,看看事实,因为我们深信只有事实能给我们真理,只有真理能使我们独立。

当他听说江南“那一带有些人喜欢看独立评论,最大的原因是他不唱高调”的时候,他解释:

其实“高调”和“低调”都不是确当的名词。在我们的眼里,有许多所谓“高调”都只是献媚于无知群众的“低调”。我们自己说的话,别人尽管说是“低调”,我们自己倒往往认为很“高”的调子。所以平心说来,调子没有什么高低可说。所可说的只是:说的话是不是用我们的公心和理智去思考的结果?说话的人是不是愿意对于他的主张负道德上的责任?

关于“道德上的责任”,他反复说明:

孔子曾说:“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言之必可行也,这就是“无所苟”,这就是自己对自己的话负责任……作政论的人更不可不存这种“无所苟”的态度。因为政论是为社会国家设想,立一说或建一议都关系几千万或几万万人的幸福与痛苦。“一言或可以兴邦,一言也可以丧邦。”所以作政论的人更应该处处存哀矜敬慎的态度,更应该在立言之前先想象一切可能的结果——必须自己的理智认清了责任而自信负得起这种责任,然后可以出之于口、笔之于书,成为“无所苟”的政论。

正因为“立一说或建一议都关系几千万或几万万人的幸福与痛苦”,正因为“一言或可以兴邦,一言也可以丧邦”,所以话不能乱说,不能人云亦云的赶时髦,要在事先“想象一切可能的结果”,想通以后,要有勇气站出来,批评别人的高调或低调,不怕朋友离心,不怕学生反目,不怕举国滔滔,骂自己是“汉奸”!

朱文长的《海涛集》里,记着国难当头时候,北京大学的一场集会——

就在蒋校长那次召集的学生大会上,我们见到适之先生的气度和他那种民主精神。当时他继孟邻先生之后上台训话,一开口,台下就起了哄。反对他的(多半是左倾学生),踏脚、嘶叫,用喧闹来盖他的演讲。拥护他的(多半是右派)用更高的声音来维持秩序,来压制反对者的喧哗。顿时会场上紧张起来,形成了对垒的两派,他的声浪也就在这两派的叫嚣中起伏着,断断续续的送入我们的耳鼓。这是篇苦口婆心的劝导,但反对他的那些年轻人却红着脸,直着脖子,几乎是跳起来的迎面大声喊道:“汉奸!”他也大声,正直而仍不失其苦口婆心的答道:“这屋子里没有汉奸!”终其演讲,这些年轻人一直在给他当面难堪,而他始终保持着热心诚恳、恺悌慈祥的声音态度。这天给我的印象极深,我看到了一个教育家的气度,应当是多么大!我也看到了适之先生的“能容”——他的“能容”,是我早已听说过的。

中日甲午战争那一次,所有“狂热主义者”,不管打得过打不过日本,一律主战。主战是时髦,谁不主战谁就是汉奸!因为“倭不度德量力,敢与上国抗衡,实以螳臂当车,以中国临之,直如摧枯拉朽!”但是李鸿章深通大势,至少比“狂热主义者”深通大势,力持慎重,知道战而不胜,倒霉的是自己国家。可是举国滔滔,非战不可,李鸿章只好战。结果赔款割地,丢了台湾。李鸿章被日本刺客打得血流满面,费尽唇舌,力争国权,回来的代价是伸出头来的那些“狂热主义者”一阵臭骂——“李二先生是汉奸!”

多少人以爱国之名,行祸国之实,但他们绝不反省,他们只会骂人汉奸。李鸿章是汉奸,胡适是汉奸,爱国得爱得跟他们一样,才不是汉奸,否则就是汉奸,汉奸,汉——奸!

先生有话哪堪说

卢沟桥事变的发展,使胡适的“不主战”态度面临考验,他感到“等候四十八年”的基础,已经根本动摇。所以他在最后两期的《独立评论》里,主张“必须抵抗”、主张“不能有所割让”,不再主张委曲求全。

但是,事变的发展、谈话的进行,一再“想象一切可能的结果”,且得知中国有把握的底价只不过一年半载的时候,他的理智与冷静发酵了,他还是想在剑拔弩张的关口,不避误会,试图挽挽浩劫。

在南开大学被浩劫后第二天(7月30日),胡适有这样的日记:

到高宗武家吃午皈,在座的有萧同兹、程沧波、裴复恒。此皆南京之青年智囊团也!我们深谈国事,决定了两事:(1)外交路线不能断绝,应由宗武积极负责去打通此路线。(2)时机甚迫切,须有肯负责任的政治家担负此大任。

我打电话与布雷,勉他做社稷之臣,要努力做匡过补阙的事。

第二天,7月31日,蒋委员长发表《告抗战全军将士书》,当天中午,他请胡适、梅贻琦、张伯苓等吃饭。在席上,蒋委员长表示决定抗战到底,他估计至少可支持六个月。张伯苓“头一个举手赞成”。这位南开大学的老校长,流着眼泪,非常坚定的说:

南开是被日军烧掉了!我几十年的努力都完了!但是只要国家有办法,能打下去,我头一个举手赞成。只要国家有办法,南开算什么?再办一个南开!

这时候,希望能够挽挽浩劫的胡适,感到很难说话,不便说话。他只提出一个建议,建议蒋委员长影响南京、上海等地的舆论界,不可在报纸上攻击张自忠将军。他说,在国际法上,一个大都市被敌人侵入、占领,做市长的,为了保全市民的生存权和财产权而和敌人订立临时性的条款,是合法的。他说他相信张自忠将军是爱国的,二十九军也是爱国的。南方当体谅北方军人的苦心谋国,不可乱攻击他们是“汉奸”。蒋委员长听了,答复说:“我立刻告知他们,不可攻击张自忠。张自忠是爱国的。二十九军是抗日的。”(二十五年后,陶希圣在台北向我回忆:“胡先生这个建议,使南京、上海等地的报纸不再攻击张自忠,张自忠非常感动,这跟他后来殉国的行为有极大关系。所以,胡先生这个建议,真可说‘害死’张自忠了。”)

胡适建议不要骂张自忠是“汉奸”的时候,他自己的谋国苦心也正遭遇到麻烦,他自己也被骂作是“汉奸”。因为他多年不主战,颇不见谅于一些狂热派,有人骂他是“秦桧”,程潜甚至主张枪毙他!

蒋委员长的中午餐会,胡适日记如下:

蒋先生约午饭。

在座者有梅、伯荼、希圣、布雷、蒋夫人,极难讲话。

蒋先生宣言决定作战,可支持六个月。伯苓附和之。

我不便说话,只能在临告辞时说了一句话:“外交路线不可断,外交事应寻高宗武一谈,此人能负责任,并有见识。”他说:“我知道他。我是要找他谈话。”

下午汪精卫先生到了南京,找高宗武去长谈。谈后宗武来看我,始知蒋先生今午已找他去谈过了。宗武谈甚详。

我们此时要做的事等于造一件Miracle(奇迹),其难无比,虽未必能成,略尽心而已。

手无寸铁者的梦幻

胡适所以如此看重高宗武,因他认为高宗武跟他看法最接近,并且他相信:这个三十二岁的有肺病的外交家,乃是贯彻这种看法的最佳人选。

事实上,胡适、高宗武这种看法却未免太天真了。天真的原因是:他们对日本“政”与“军”之间鸿沟的真相与背景,当时无法了解。

原来在七七事变时,日本的近卫文麿刚做了首相不久。他对跋扈的日本军方,实在没有多大影响力。当时日本军人在中国制造事件,根本就不告诉他。不但不告诉他,甚至连陆军省也不告诉。日本中间层的军人们总是一意孤行(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宪兵甚至扣押近卫首相的和平使者宫崎和狄山,可见他们根本没把文人内阁看在眼里)。

当时日本的军界里有两派,照重光葵《昭和之动乱》的说法,两派是:

苏联派——以主张对付苏联为主。认为占领中国华北目的主要在做东北的外围与屏障,防止苏联来染指。代表人是多田参谋次长、石原第一部长。根据地是参谋本部;

中国派——以主张对付中国为主。认为要扩大在中国的势力。代表人是杉山陆相、海津次官。根据地是陆军省。

近卫首相最初不晓得日本军界里有这么对中国的两派意见。他最初派出去的华北统帅,是个中国派的寺内大将,这正好是火上加油,中日军事冲突便很快的开始恶化起来。于是,在苏联派石原第一部长的压力下,费了好大的气力,才算把中国派的杉山陆相挤掉。可是,太晚了,中日的冲突已经不可收拾了。

近卫首相在他的《近卫手记》里曾记过这样一个故事:日本在中国华中统帅松井大将出发前,近卫首相和杉山陆相一起到东京车站送他。松井一再说他要打到南京,请首相谅解。近卫转问杉山陆相说:“陆军是不是准备打到南京?”

杉山陆相答道:“松井虽然这样说,但恐怕不必到南京,打到芜湖一带就行了。”

可是事实上,不但打到南京,并且还打到了汉口!近卫回忆说,这些军人们也许并非有意骗他,只是从他们的谈话里就看到军人们根本缺少计划和节制,他们只是顺水推舟罢了!

日本当时这种军人专横的内情,绝非出身公卿华族的近卫文麿所能为力,也非中国的和平主义者所能回天,可是胡适、高宗武哪里会明白?在卢沟桥事变后,按照庐山会议原有的决定,日本占领平津,中国就决定抗战,但高宗武却向当局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事态至今,若一步错误,全东亚之破灭,殆为必然。当此非常时期,对日最后折冲之责,请任之宗武。宗步当以热诚,说服近卫,借近卫之政治力量,以永定河之线为转折点,使日军由华北全部撤退,以救中国,并防止亚洲之破灭,在此一举。

这是很苦口婆心的如意算盘。这个算盘的打法,是基于近卫首相的“政治力量”,这是很悲惨的预计,当我们读到后来发表的《近卫手记》,我们真要为一切没有枪杆的“热诚”者叹气了!

高宗武采取行动

据龚德柏《汪兆铭降敌卖国秘史》记录,高宗武的建议提出后,“汪兆铭对高宗武之言即表赞同之意,蒋委员长则对高之建议既不赞成,也不反对,高宗武遂采取行动。”

“采取行动”的时间,就是7月31日。高宗武透过的关键人物是吴震修。吴震修留学日本,当时是南京中国银行分行经理、南京银行公会理事长、扶轮社南京分社干事长,有点势力。当时他住南京江苏路43号,隔邻的47号住的就是日本的西义显,两人过从甚密。31日下午,高宗武把西义显约到吴震修家,此后经过,龚德柏根据西义显《悲剧之证人》等书,浓缩如下:

31日下午召西义显至吴震修家,告以高宗武向蒋汪之建议,请西义显赴大连,借满铁总裁松冈洋右之力,策动近卫,请其发动政治力量,以救东亚之危机。

西义显于〔8月〕10日早晨会见松冈洋右,说明来意。松冈默然听其报告后,大声斥曰:“你真多事,”松冈说明他的意见,谓现在大势已去,无法挽回。

但是最后,松冈还是叫西义显试试看——

松冈给了西义显一笔巨款和一封很长的介绍函,使赴东京见近卫。但他见近卫之日,上海〔八一三〕全面战争已起,故吴震修、高宗武、西义显等的谋和计划,已无从谈起了。

和平的幻梦自此完全破灭。但在没破灭之前,从高宗武到胡适,都努力力挽狂澜,要造一件奇迹。胡适本人,把这个奇迹的达成,完全冀望在高宗武身上,他在痴痴地等。胡适8月1日日记:

今早6点50分,蒋先生召集一个扩大纪念周,听说他报告的是中央军与飞机何以不上去的说明等事。

今天高君无报告。

与Fichex吃饭,同座者有一位Dr.Abegg,是记者。

这一天,日本飞机已经在郑州上空开始扰乱,局势是一天比一天紧了。8月2日,胡适记下他“要做一次最大的和平努力”的细则:

寄梅先生约吃午饭。

回寓见蒋先生约谈的通知,先作一长函,预备补充谈话之不足。

主旨为大战之前要做一次最大的和平努力。

理由有三:

一、近卫内阁可以与谈,机会不可失。

二、日本财政有基本困难,有和平希望。

三、国家今日之雏形,实建筑在新式中央军力之上,不可轻易毁坏。将来国家解体,更无和平希望。

和平外交的目标:

一、趁此实力可以一战之时,用外交恢复新失之土地,保存未失之土地。

二、彻底调整中日关系,谋五十年之和平。

步骤应分两步:

第一步为停战:恢复7月7日以前之疆土状况。

第二步为“调整中日关系正式交涉”——在两三个月之后举行。

在日本飞机猛炸南口的暴行里,胡适还在做这种“谋五十年之和平”的好梦,这真是标准的“一个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了!

战中求和

十六年前,王世杰对姚从吾和我回忆说:庐山谈话会,胡适抵达的下午,王世杰陪他去见蒋委员长,胡适表示:北方军人说政府不管他们了,他主战,以战争支持北方军人。胡适为一个工友题字,也提“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等主战字句。不料庐山谈话会以后,胡适又不主战了。胡适写了一封信给蒋委员长,请王世杰代转,王世杰拒绝,并写了一封信反问胡适,说他立场前后矛盾。胡适死前一个月,特别将王世杰给他的信,做了一份抄本,还给王世杰留存。王世杰又说胡适当时极力想劝蒋委员长避免对日本全面作战,他曾有书面意见托汪精卫转交。

王世杰所指的信或书面意见,内容自是胡适8月2日日记所包括的意思。

在卢沟桥事变前两年,二十四年6月27日,胡适先有过一封信给王世杰,表示他基本立场:

老实说……我们若要作战,必须决心放弃“准备好了再打”的根本错误心理。我们必须决心打十年的败仗,必须不惜牺牲最精最好的军队去打头阵,必须不惜牺牲一切工商业中心做战场,一切文化做鲁文大学。但必须步步战:必须虽步步败而步步战,必须虽处处败而处处战。此外别无作战之法。今日最好笑的,是政府诸公甘心拋弃北方,而天天装饰南京,好像南京是没有危险似的。此种气象真使全国人都感觉难受。总而言之,今日当前大问题只有两个:(一)我们如可以得着十年的喘息时间,我们应该不顾一切谋得十年的喘息时间:(二)我们如认定,无论如何屈辱,总得不到这十年的喘息时间,则必须不顾一切苦痛与毁灭,准备做三四年的乱战,从那长期苦痛里谋得一个民族翻身的机会。

这封信足以说明胡适和战立场的关键:能屈辱以求喘息,则应屈辱以求喘息;屈辱喘息而不可得,则“必须不顾一切苦痛与毁灭”,去“乱战”一通,从“长期苦痛里”寻找“翻身的机会”。

胡适的理智与冷静,使他相信:“国家今日之雏形……不可轻易毁坏。”“趁此实力可以一战之时”,应该以实力谈和,而不是以实力真打,因为打起来,“将来国家解体,更无和平希望。”

胡适的理智与冷静,又使他相信,这样的大战一打起来,真正受苦受难的是两国人民,“中国化为焦土又岂是日本之福吗?”——他在为东京《日本评论》写《敬告日本国民》时候,就提出这句反问。可是,日本人怎么听呢?连他这篇敬告,杂志的编者都要吓得大删特删,才敢登出,日本军阀的一意孤行,已使大战一发不可收拾——

8月13日:全面抗战开始。

8月18日:蒋委员长发表《告抗战将士第二书》,宣布持久战消耗战决策,以抵制日本速战速决的策略。

8月21日:日本侵吴淞。

8月22日:日本侵浏河、杨林口。

8月23日:日本侵张垣。

8月24日:日本登陆吴淞。南口失陷。

8月25日:日本封锁上海至汕头中国海岸。

8月27日:国军退出张家口及居庸关。

8月30日:政府明令征集国民兵。

9月2日:国军歼灭吴淞口沿岸日军。

9月5日:日本宣布扩大封锁中国海岸线。

9月7日:政府派胡适赴美、蒋百里赴德意,说明日本侵略实况。

冒险也有其用处

9月7日政府发布的胡适去美国消息,幕后有段曲折。据王世杰回忆:八一三以后,蒋委员长对他说,我们现在国际宣传工作非常重要,想找适之到欧洲和美国走一趟。于是王世杰找胡适,谈了两三晚,胡适却不肯,胡适表示:“战争已经发生,我不愿意在这时候离开南京,我愿意与南京共存亡。”王世杰没法,抬出傅斯年劝驾。最后,傅斯年将胡适说服,胡适同意出国。王世杰说:“胡先生在战争发生前,希望避免战争,战争一发生,他则坚决表示与南京共存亡的决心,这件事是我永远不能忘的。”这段回忆,使我想起艾森豪威尔写丘吉尔,艾森豪威尔说丘吉尔在讨论过程里,总是固执己见,一再提出自己的方案,不肯罢休;可是一旦通过了别人的方案,丘吉尔就全力以赴,一意执行。

9月7日胡适日记:

晚上高宗武、程沧波为我们饯行。

听广播,知上海美国商人甚怨SecretaryHull召回美侨的谈话,责备甚多。

9月8日,他在日记里,对“和平努力”做了最后留影:

九点半到英大使馆访Blackburn参赞,谈时局。他说英国海军太弱,在中囯海上只有四只巡洋舰,其中Capetoron被困在长江,Suffolk搁浅受损伤,只佘两只船,有何力量。

关于英美关系,他是不信美国对远东有积极办法的。

见Byale秘书,小谈。

十点半到铁道部官舍,见精卫先生,他正在开国防会议,嘱我小待。待至十一点半他才散会。谈次,我劝他不要太性急、不要太悲观。

十二点到高宗武家,只我们二人同饭,久谈。我也劝他不要太性急、不要太悲观。我说,我们8月初做的“在大战前做一度最大的和平努力”工作,是不错的。但我们要承认,这一个月的打仗,证明了我们当日未免过虑。这一个月的作战至少对外表示我们能打,对内表示我们肯打,这就是大收获。谋国不能不小心,但冒险也有其用处。

在这天日记里,胡适已明显的表示他是“未免过虑”了,他没想到从7月7日到9月7日两个月中,中国军队“至少对外表示我们能打,对内表示我们肯打”。他有点觉得他“太小心”了,因为“冒险也有其用处”。这种表示,是长考以后冒险表示出来的“谋国”新态度。

但在另一方面,可怜的高宗武却还“和”劲十足。从而演变成“高宗武路线”,从而差点被日本人毒死,从而在1940年1月4日毅然出走,脱离汪精卫,脱离了宦海生涯。

在当年的主战派汪精卫,转而主和,进行和议的时候,胡适已做了驻美大使,他从纽约打给汪精卫一封密电,全文是:

铁如兄亲译,请转汪院长:上月曾由翁咏霓兄详陈和战问题之鄙见,此时国际形势果好转,我方更宜苦撑,万不可放弃十八月的牺牲。适六年中不主战,公所深知,今日反对和议,是为国家百年设想,乞公垂听。适。

可是,一切都太迟了。电报在1938年12月30日到的时候,汪精卫已在头一天电报代日“艳”(29日)发表了“艳电”。

艳电发表后一年,高宗武大梦后觉,逃到香港。高宗武出走后一年,日本偷袭珍珠港。四年九个月后,日本投降——在满目疮痍中投降,中国在满目疮痍中,做了胜利者。

永定河的河水照旧流着,卢沟桥的狮子,每只都长了八岁。

中国终于胜利。上距卢沟桥事变,已经八年;上距九一八事变,已经十四年;上距甲午战争,已经五十一年。五十一年来,中国人民受尽了阻碍、中国人民受尽了艰苦,中国人民在流血、流泪、流汗,中国人民在衰老、衰弱、衰竭,但中国人民在战——正面的战、迂回的战、公开的战、潜伏的战、和平的战、火爆的战,不论是冲锋陷阵的勇士,或是泪尽胡尘的遗民,不论是手拿锄头的农夫,或是苦口婆心的知识分子,他们都在战。战到八年以后、战到十四年以后,战到五十一年以后,看到国土的重光。

胡适在死前四个月,在重光以后的台湾,写下坦尼森(Tennyson)的诗句:“去努力、去追求、去寻找——永不退却、不屈服。”在避免战争的和平中,他曾“去努力、去追求、去寻找”,在放弃和平的战争中,他曾“永不退却、不屈服”。

如今,中国先一代的爱国者,人已苍老、人已死去,但他们的努力、追求、寻找,他们的永不退却、不屈服,却是我们的碑记。我们怀念他们,向永定河水、向卢沟桥狮、向千千万万为战争和平而牺牲的死魂灵,一同赞美与涕泪——中国的爱国者永生,由于他们,中国不再屈辱,中国使东方有了落日。

1979年7月2日

《中国时报》1979年7月16-17日

“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

1961年的10月里,当胡适先生得知我穷得裤子进了当铺,写了封限时信给我。原信如下:

李敖先生:

自从收到你7月4日的长信和那一大盒卡片之后,我总想写信请你来南港玩玩,看看我的一些稿件。从吾先生说:“等他考过研究所再打他吧。”后来我见报上你考取了研究所的消息,那时我又忙起来了,至今还没有约你来玩。

过了双十节,你来玩玩,好不好?

现在送上一千元的支票一张,是给你“赎当”救急的。你千万不要推辞,正如同你送我许多不易得来的书我从来不推辞一样。

你的信我已转给科学会的执行秘书徐公起先生了。他说,他一定设法补救。祝你好。

胡适1961年10月7日夜

这张支票可以在台北馆前街土地银行支取。

这封信里提到的“那一大盒卡片”,是我编的《胡适著作目录》,是就胡适先生一生的著作整理出来的最完整的清册。胡适先生对我的成绩颇为欣赏,所以特地约我去南港中央研究院“玩玩”,看看他的一些稿件。这些稿件,加上日记与信件,再加上我“那一大盒卡片”,几乎就是胡适先生一生写作的总和了。这些总和,自然就是胡适全集的基础了。

胡适先生晚年,很喜欢引用清朝学者李塨(恕谷)的一段话:“交友以自大其身;求士以求此身之不朽。”意思是说,交朋友的目的在造成自己生前的势力;但是寻找知己与接班人的目的却在造成自己身后的势力。胡适先生引用这段话的心意,我想和他个人的遭遇不无关系。胡适先生名满天下,又喜欢交朋友,所以一直活在热闹的气氛里,但是这种车水马龙的热闹,是虚荣的、虚幻的,聪明如胡适先生,不会不知道。所以他在热闹之余,未尝不存“求士”之心。我想,在这种心意里,我是胡适先生特别另眼看待的一位。我在大学生时代,就在《自由中国》杂志发表讨论他的著作的文字,雷震先生特别写信提醒胡适先生,请他注意这位专家。1957年3月1日,胡适先生约我见面,特别向我说:“呵!李先生!连我自己都忘记了、丢光了的著作,你居然都能找得到!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我不觉得他说的是奉承话。

“交友”显然是失败了!

胡适先生死在1962年2月24日。在他死的那天晚上3点钟,我写下了这样几段文字:

“别看他笑得那样好,我总觉得胡适之是一个寂寞的人。”

在《播种者胡适》里我写过这么两句话。今天傍晚,这个“寂寞的人”到底走向永恒的寂寞:他看不到捧他的脸孔,也听不到骂他的声音。在天路的历程中,他转入了苦难的炼狱——他是一个战斗的人,那才是他战斗的地方!

我想到去年10月9号给他的信。有一段说:

我觉得你有点老惫,虚荣心与派系观念好像多了一点,生龙活虎的劲儿不如当年了,对权威的攻击也不像以前那样犀利了。

在我这封信前两天,他写信约我去南港“玩玩”;在我这封信后二十天里,他先托姚从吾先生带了一本小说送我,不久又转给我一封信。可是他没收到我的复信,也没见到我去“玩玩”,他就倒下了!

两年十个月来,我一直没见到他,当然再也不会见到他——一个最能播种的人儿,如今再也不能播他的种子了!

这几段文字写好后,我并不打算发表,所以我改写了一篇《胡适先生走进了地狱》,发表在3月1日的《文星》杂志里。

胡适先生走进“地狱”后,剩下的,是一片冷漠的局面。何以说冷漠呢?这是专指胡适先生生前围绕在他周围的人说的。他们这批人,在胡适先生生前俨然是他的畏友、良朋、门生、干女婿,是“蟠龙大花瓶”的赠送者、是生日酒会的拜寿者、是“胡适合会”的“标会”者……可是在胡适先生倒下以后,几乎在“尸骨未寒”的当儿,他们就变成了“不认得耶稣”的“彼得”。《新约-路加》第二十二章里,有这样的故事:

他们拿住耶稣,把他带到大祭司的宅里。彼得远远的跟着。

他们在院子里生了火,一同坐着,彼得也坐在他们中间。

有一个使女看见彼得坐在火光里,就定睛看他说:“这个人素来也是同(耶稣)那人一伙的。”彼得却不承认,说:“女子!我不认得他!”

过了不多的时候,又有一个人看见他,说:“你也是他们一党的。”彼得说:“你这个人!我不是!”

约过了一小时,又有一个人极力的说:“他实在是同那人一伙的,因为他也是加利利人。”彼得说:“你这个人!我不晓得你说的是什么!”

正说话之间,鸡就叫了。主(耶稣)转过身来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今日鸡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这真是一个含义深长的故事!这个故事在耶稣死后一千九百年,居然在台湾来了一出全新拷贝——胡适先生的亲爱的“彼得”们,纷纷露出了他们的嘴脸,他们和当年彼得不同的一点是:彼得还会羞惭痛哭,还会在日后做个传布耶稣思想的使徒,可是他们呢?他们都不会,他们只会在胡适先生的生日忌日里来一番“告朔饩羊”,对遗照三鞠躬以后,一哄而散,坐车回家。

胡适先生所引用的“交友以自大其身”,在他死后,就缩小得一至于此!“交友”显然是失败了!

“借一千,还十万”

记得胡适先生死后不久,胡虚一先生在《民主潮》第十二卷第六期(1962年3月16日)里,翻译了一篇《民主政治的两种观念》,他在译后记里有这样一段话:

这几年来,别以为有那么多人围在他的身旁搞什么献花祝寿的热闹事,也别以为有那么多的男记者女记者把他当做“花边新闻”的采访对象,而我却体会到胡先生的心之深处,一直是孤寂的!一直是忧愤的!为什么?这可从胡先生这些年来的处境想象得到的。近几年来,胡先生固然是个人自由主义的象征,但他也日益成为一个所谓“自由民主”的可悲人物!他的声誉,也是渐渐地为点缀这点可怜的所谓“自由民主”,糟蹋得不成样子了!君不见许多怀抱自由民主理想的青年人,在他们的谈话中,充分流露出他们“对胡适的失望”。虽然如此,可是“围剿胡适”之浪潮,却仍是一波一波地涌过来。而更可“悲”者是,“桃李满天下”的胡先生,他的门生高足,际此“围剿胡适”的风暴声中,竟都只会为他开祝寿会,除了一个不相干的“青年小子”李敖君挺身出来说几句外,很少有人挺身出来为“胡适思想”做一是非辩的!你想:胡适先生怎么会不觉得心灵孤寂而忧愤呢?

胡虚一先生这段感叹,还只不过是专指胡适先生临死前的一段日子而言。在胡适先生死了两三年后,他的亲朋好友、门生故旧,更是安静得可爱了,他们安静地看着,看着那个“不相干的‘青年小子’李敖君”来开创一个吵闹的局面。而他们自己,却什么也做不出来。

在这段时间里,我做了三件事:一、我出版了《胡适研究》一册;二、我出版了《胡适评传》一册;三、我编了《胡适选集》十三册。都由文星书店出版。《胡适选集》是一种普及的版本,当时每册定价只十四元,特价期间每册只卖九元,该是一般读者都能买得起或设法买得起的。内容共分十三类,每类一册:①述学(共十篇)、②考据(共十三篇)、③人物(共二十五篇)、④年谱(共四篇)、⑤历史(共十篇)⑥政论(共二十八篇)、⑦序言(共四十二篇)、⑧杂文(共三十五篇)⑨日记(共九篇)、⑩书信(共七十四篇)、(11)诗词(共七十篇)、(12)翻译(共二十八篇)、(13)演说(共三十篇)。

胡适先生以他七十年零七十天的生命,在人间留下了大量的文字,由于年代久远、人事动乱,这些文字,散佚的很多。一般想读他的文字的人,通常是依靠《胡适文存》《胡适论学近著》《胡适文选》《章实斋先生年谱》《先秦名学史》《中国古代哲学史》《白话文学史》等专书。在这些专书以外的大量文字,却没有被有计划的编选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大遗憾。

《胡适选集》的构想,是我鉴于胡适先生著作的这种散佚,无法看到在《胡文存》等书以外的大量文字,所以才加以搜集,用来嘉惠士林的。

选集中的文字,都是从几十年以来的报章书刊中陆续一篇篇搜集到的,在搜集过程中,曾遍访海内外公私藏书,所以有时候虽一篇之微、一诗之细,都得之不易。因而它的珍贵性,也就益形增加。我相信,凡是稍懂现代编辑经验的人,都会仔细发现这套选集编纂的精审。中国图书馆专家童世纲先生编《胡适文存索引》,把这套选集全部编入,更可显出这套选集的价值。

《胡适选集》出版后极受欢迎,对胡适思想的流传有了极大的影响。《胡适留学日记》里有一则《借一千,还十万》的札记,写施特雷特(WillardStraight)以十万元的纪念堂,酬答他欠过一千元的知己舍尔科夫(Schoellkopf)的故事。胡适先生送了我一千元,可是我说3月要还他,但他2月就死了。最后我以《胡适选集》给他做了最好的纪念。文星被国民党封门后,这书转给了传记文学社,市面上也出了多种翻印本,单册流传,总在十万册以上。我这点酬答死友的心意,比起《胡适留学日记》中的故事来,也算好有一比了。

窜改了遗嘱

在胡适先生生前,他对自己著作的排印流传,曾感到力不从心。1953年的7月4日,他曾有这样的感叹:

……我自己当然没有重新排印这些书的力量。我看见我的朋友傅孟真先生的全集的编辑印行,我当然忍不住一点歆羨,去年12月10日早晨4点钟,我写完孟真遗集的序文,天还没有亮,我脱衣服要上床睡了,忍不住笑着对自己说:“我的全集的编辑重印,大概也得等到我死后了。”(《傅孟真先生遗著-序》)

胡适先生这段自述,可算是一语成谶。但是令他想不到的是:他的全集,虽然等到他死后,甚至死后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都还没有被印行的信息。

胡适全集的编印,原由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主持。在胡适先生死后,他的亲朋好友和门生故旧居然集合在一起,要负责整理他的遗作,并且声言要编全集。

这些自以为有权编全集并自认有能力编好全集的人,他们摆出的姿态是垄断的、是有排斥性的。由于他们这些人大都是台湾的“学阀”阶层,所以他们便不愁没有一个所在来表现他们的大权与能力,最后表现的总汇,便是中央研究院的胡适纪念馆。

一开始,他们什么事都没做,就先领去国家的经费、国民的税捐,大花特花起来。花了一阵,转眼已是胡适先生一周年的忌辰,他们又开始宣布他们的大计划。在胡适先生逝世一周年的纪念会上,主席王世杰以中央研究院院长接棒人的身份,散发了一张所谓“胡适先生逝世周年纪念会王世杰报告”。这张报告一开始就扬言:

关于怎样纪念胡先生,我们需要好好的规划,特别希望能够将胡先生的一切写作、演说,乃至片纸只字,尽量的搜集起来,由适当的人加以整理、编辑,以利流传与发扬。

王世杰又说:

关于整理胡先生的遗著,中央研究院已经组织了一个委员会,先行搜集资料,随即要规定进度,分类去整理。

这是第一年的进度。胡适先生是1962年去世的,在1963年的《中央研究院概况》中“胡适纪念馆”单位下,曾有这样的说明:

依照胡故院长1957年6月4日所立遗嘱第四条的规定,他的前存纽约后移台湾的藏书及其他文稿文件,原系赠给国立台湾大学的;但因本馆正式成立,台大钱思亮校长已将胡故院长遗嘱的第四条所载书籍文稿等件的权利、所有权及利益转让给中央研究院,并已于1963年5月8日在此转让证明书上签字,又照上项遗嘱第五条的规定,胡夫人江冬秀女士为遗产的受遗人,胡夫人也已于1963年4月16日在遗产转移同意证明书上签字。至此胡故院长遗存住宅内的一切遗著书籍文物归于“胡适纪念馆”的法律手续,业已完成。

胡故院长的全部中文著作目录,现已编好,他的未发表及未完成的遗稿,一律摄制照相。最近就可移送“遗著编辑委员会”整理出版。

从这一段说明里,我们知道胡适先生的遗嘱已被窜改,即在属于文稿方面,已自台湾大学转入胡适纪念馆手中,由胡适纪念馆整编后,再“移送‘遗著编辑委员会’整理出版”。同时属于财产方面,“胡故院长遗存住宅内的一切遗著书籍文物”,胡夫人已经同意“遗产转移”,在法律代表上,胡夫人自然已经退出。

所以,外间论及或关切胡适先生遗著情况的人,自然以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为负责对象,除此以外,其他任何人或任何机关已无权负责或代表。

托尔斯泰的例子

事实的演变是:1963年《中央研究院概况》中所说的“全部中文著作目录,现已编好”,以及“最近就可移送‘遗著编辑委员会’整理出版”等话,与事实颇有距离。蹉跎经年才“编好”的“全部中文著作目录”,其实远非“全部”,并且除了大量的遗漏外,竟还有重复、错误,以及根本不属于胡适先生著作而被张冠李戴的部分,名为“全部”的目录,甚至不如李敖编的这套名为“选集”的目录,这套“选集”,都要比它多出了许多文字。故它所谓“全”的情况,也就不难想见了。

至于“最近就可移送”出版的未发表的遗稿,所谓“最近”,事实上竟是漫长的三年以后(1966年2月)!而印出的数量,竟仅仅是十分之一!发售的价款,竟又高达年的二百八十元!以很大预算来维持的胡适纪念馆,在胡适先生去世后四年间,所“普遍流传胡先生言教”的成绩,竟缺谬如此、迟缓如此、售价高昂如此,这能不教人叹气吗?

至于胡适全集的事,在胡适先生去世三年以后,到底有了表示不满的舆论。1965年7月《自由谈》上,阮日宣先生发表《访胡适纪念馆》一文,在“著作只存新目录”节下,就提到:

不过三年来有几件事,确实值得令人杞忧,按照胡氏身后遗嘱,他的文稿嘱由毛子水先生为他整理,记得胡氏灵柩尚未安葬前,笔者曾经访问过毛先生,当时毛先生答复是:“要等胡氏灵柩安葬后,治丧委员会琐务结束,开始整理胡氏未发表的文稿,预计最快也要两三个月才出版一本,直到全部出版完毕后竣事。”此话说过已逾三载,胡适遗稿的出版仍然未见一本,整理胡氏文稿困难究在何处,出版困难在哪里,是否需要更多的人与物力来协助,这是值得文化界关怀的。

而且由于中文版胡适文集的迟未出版,间接是否也影响了联合国文教组织准备出版《胡适文集》的计划?三年前当时已请在哈佛教近代史的杨联陞教授担任编纂与翻译,后来听说要等中文版出版再行着手,目前联合国文教组织这项决定消息也很隔膜,假定因此而耽搁,这真是我国国际文化传播的一项损失。

距阮日宣先生这段文字以后,一年五个月又过去了,胡适全集仍旧很渺茫。1966年2月25日,国民党《中央日报》刊载胡适先生去世四周年的消息,我们听到胡夫人的谈话,竟然是:“付印适之的全集,现在还谈不到!”我们实在忍不住要问:到底什么时候才看到胡适全集的出版呢?

由胡适先生遗著的例子,使我们想起托尔斯泰。托尔斯泰死前知道他的著作有被“亲近的人”垄断的可能,所以他的遗嘱是秘密写的,写在森林中的一块断木上面。他的目的,是要使他的遗著不成为他“亲近的人”的私产,而成为“全人类的共有产业”,谁都可以有自由印行的权利。托尔斯泰这样做,因为他知道他自己不是属于他“亲近的人”的,也不是属于俄国的,而是属于全世界的。

胡适先生生前有鉴于此,所以他在遗嘱里,特别把“著作部分”划出,交由台湾大学和杨联陞、毛子水二位教授处理,而只把“财产部分”留给亲人承继。我们没想到自从胡适先生死后,他的遗嘱,竟从第一条起,就开始不能兑现;他的遗著,也不能如主事的人所说的“规定进度”,给我们一个像样的整理成绩、给青年一个普及而有益的版本,这是最令我们大惑不解的事。

夫人“销毁”丈夫

邪门的是,在胡适先生死后五年,在胡适全集遥遥无期的时候,《胡适选集》的问世,非但没得到胡适先生亲朋好友、门生故旧的感谢,反倒遭到他们的打击。1966年12月13日,胡夫人在国民党《中央日报》首先登出“胡江冬秀启事”,声言:《胡适选集》“是非法的,应立将已印的书销毁!”——由太太出面,要求把自己丈夫的著作销毁,这种行径太离奇了!经过调查的结果,才知道启事来自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换句话说,是在胡适纪念馆中某些人士的煽动、挑拨与支持下,由胡夫人出面刊登的。这真令人感到很惊异,也很遗憾。胡适纪念馆以偌大的预算与人力,以及有胡适先生自己遗留下来的大量材料的方便,花了五年的岁月,还不能为胡适先生尽一点像样的责任,这已是很说不过去的事了。想不到他们竟然还“不自修而畏人修”,明知胡夫人在法律上已无代表资格,却硬陷胡夫人于尴尬处境之中,公然要求“销毁”她自己丈夫的著作,弄得无以自圆。这种居心与巧计,竟发生在中央研究院机构之中,这真令人不能不表示极大的警异与遗憾了!

在胡夫人登出启事以后,12月15日,中央研究院的所谓“部分同人”,包括徐高阮、李毓澍、王聿均、陈槃、黄嘉谟、吕实强、高去寻、张秉权、李光涛、李恩涵、王树槐、王尔敏等所谓学人,投书给国民党党报等,一口咬定出版《胡适选集》是一种“恶行”、是“图财害命”,除要求“有权过问的官署怎容文星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进行”外,并宣称:

当此朝野在总统领导下高唱复兴文化运动之时,任何人竭其心血所成的发明权及著作权,应受到尊重和保障,是一个最起码的条件。希望贤明的内政部长立刻负起责任,处理这件版权被侵害的案件!司法机关也应该考虑除暴安良的行动!

12月17日,所谓胡适纪念馆委员会委员凌纯声、魏嵒寿、石璋如、胡颂平、徐高阮、王志维等,又“举行委员会议,决定全体委员赴台北慰问胡夫人及维护胡适博士著作权益”。12月18日,所谓北京大学在台校友会成立七人小组,由陶希圣、杨亮功、陈雪屏、姚从吾、吴铸人、孙德中、毛子水组成,“代表北大校友到和平东路向胡江冬秀女士表示慰问,并保证北大校友对这事不会坐视。”12月20日,所谓教育界人士孙亢曾、沈刚伯、许倬云等发表谈话,跟着推波助澜。当然所谓舆论界也众口一声,大起其哄。

卧底的人

在法律这边,《胡适选集》是完全合法的。按照著作权法第18条:“揭载于新闻纸、杂志之事项,应注明不许转载,其未经注明不许转载者,转载人须注明其原载之新闻纸或杂志。”第21条:“著作权年限已满之著作物,视为公共之物,但不问何人,不得将其改窜、割裂、变匿姓名或更换名目发行之。”第22条:“无著作权或著作权年限已满之著作物,经制版人整理排印出版继续发行并依法注册者,由制版人享有制版权十年;其出版物,非制版所有人,不得照相翻印。”又著作权法施行细则第4条:“凡著作物未经注册而已通行二十年以上者,不得依本法声请注册享有著作权,其经著作物之原著作人为阐发新理而修订发行者,其通行期间,自修订发行之日起算。”从上面所引的条文,《胡适选集》都有十足的法律保障及依据。同时民法与出版法中,也有相关的条款以为支持。

在法律的另一边,按照胡适遗嘱,胡夫人根本不是著作权益的继承人,自然根本发生当事人“适格”的问题,根本是没有主张权利的资格的。但是,当时整个的局面是:大家不先搞清《胡适选集》在情理上和法律上是完全站得住的,只是吠影吠声的起哄而已。

在这种起哄的风波里,真正的核心震央地带,是来自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的人,尤其是其中的徐高阮。徐高阮是出身左派的健将,当年参加一二九运动,被捕后,投降国民党,在中央研究院做副研究员,可是写不出学术论文。李济等学阀大概知道他的背景,不敢惹他,让他管图书室。他有突发性狂怒症,发病时甚至将书架推倒,根本不是正常的人。虽然如此,他跟情报局、调查局、总政治部等衙门,都有炙手可热的关系,所以经年累月全无学术研究,却能整天写文章诬指谁是卖国者、是匪谍、是这个、是那个,以打击自由主义者为职志。这个人表面上是拥护胡适先生的,骨子里却希旨承风,完全是情报人员、政工人员的路线。所以,真正反对胡适思想流传的,就是这种胡适纪念馆卧底的人!为了证实这一点,我们不妨看看打击《胡适选集》高潮时徐高阮的言论。1966年12月24日的国民党《联合报》上,有这样的访问:

一部分社会人士颇关切《胡适全集》的事,但徐高阮说,他不认为出版《胡适全集》是一件迫切急要之事,因为出版《胡适全集》并不一定是纪念胡适博士最好的方法。

这是什么心态呢?以心怀这种态度的人,去主持胡适先生著作的出版、全集的出版,我们能不恍然大悟吗?

国民党帮忙追造证据

正因为带头的人心态如此,所以《胡适选集》在他们眼中,竟是“恶行”、是“图财害命”、是非“销毁”不可的东西,他们不知道:真正的问题根本不在这里!因为胡适先生生前既然“歆羡”别人全集的出版,并且冀望他自己的全集能够在死后印出,真正尊敬并怀念胡适先生的人,就不可不努力达成他的心愿。应该知道:发扬并流传胡适先生思想一件事,是最主要的一件事,至于由谁来发扬流传、由谁来出名得利(如果有名利可得的话),根本都属于小焉者也、根本都是余事。

胡适先生生前筹印陈独秀先生的遗集,重刊罗尔纲先生的著作,没有人会说他的动机是出名得利,或说他“非法侵害他人著作权”。胡适先生以博大的观点来发扬并流传朋友们的著作,同时也以博大的观点来处理他自己的著作:他从未反对过别人发扬和流传他的文字。胡适先生深信他的“社会的不朽论”,他知道他不属于他自己、不属于他的亲人,他属于这个他所贡献的国家,并不断提出他的贡献。所以,反对《胡适选集》的人,根本就是舍本逐末的、不懂情理也不懂法律的。徐高阮的反对,当然更有阴险的意义,那就是借胡夫人之刀,不露痕迹的真正阻止胡适思想的流传,因为胡适思想是国民党思想的敌人,是情报人员、政工人员必欲铲除而后快的敌人。阻止胡适思想,能够借胡夫人之刀,来个釜底抽薪式的解决,岂不正是上上之策吗?

于是,轰动一时的《胡适选集》案,便在1966年12月25日胡夫人的按铃申告如下,如火如荼起来了。

国民党官方介入这一借刀杀人的讼案,以阻止胡适思想的流传,最明显的手法是:

一、违反胡适遗嘱,由台湾大学把权利转赠中央研究院后,再化公为私,由中央研究院转赠胡夫人,使胡夫人有了证明书;

二、胡夫人凭这证明书向内政部申请著作权;

三、再由内政部违反不得申请注册的规定,硬在1967年2月13日,发给胡夫人二十五年的权利执照;

四、最后由胡夫人拿执照告人。

所以,胡夫人取得告人的资格与证据,都是《胡适选集》出版后才高速赶造成的,这些资格和证据,都是违反法律上基本常识与原则的。但是,国民党不管,国民党的法院也不管,无知而糊涂的乡下妇人胡老太也不管,在胡夫人吵着“要见总统”的配合下,国民党和胡夫人终于借着所谓法律,达到了封杀《胡适选集》的目的。

最好笑最好笑的

在胡夫人按铃申告后第六天,共产主义青年团出身的“闽变”分子胡秋原,在立法院里提出质询。胡秋原说:

……盗印胡适先生著作一事,非一单纯侵害人民权益问题,而实若辈一贯祸国阴谋之一种烟幕,亦即若辈过去五年来假借胡适先生名义,进行卖国匪谍活动阴谋之重新使用。最近……(编者略)一个反中华民国的攻势已由四面八方开始。所谓“中国问题小组”、所谓“复国运动同盟”、所谓“新台湾独立运动”、所谓“保护殷海光运动”已在华盛顿、东京、香港等地开始……适于此时盗印《胡适选集》,既非尊敬胡适(因若辈早已诽谤之),亦非借以图利(因若辈不缺乏金钱),而系借盗印《胡适选集》,以散乱胡适著作之整个精神,并大假借胡适博士之名,一面对抗复兴中华文化运动、一面进行进一步的卖国匪谍活动……

由这种国民党的文宣大将如此公然罗列罪状、公然如此“请政府正式调查”,国民党的基本态度是什么,也就不辩自明了!

当然啦,所有的所谓罪状都是好笑的,但是其中最好笑最好笑的,我却觉得是所谓出版《胡适选集》是“散乱胡适著作之整个精神”之说,这真是天下第一怪说。我实在不懂为什么出了一个人的选集,就散乱了他的“著作之整个精神”?如此怪说若能成立,则胡秋原自己就该一出道就出版全集才对,否则这样零星为文,岂不把他自己给“散乱”了?罗织别人竟不用脑筋如此,我真为国民党的文宣大将悲哀!

如此道德,如此谴责

如今,十七年过去了!死不瞑目的胡适先生已墓草久宿,大骂“死鬼胡适之呀!”的胡夫人也蒙主宠召;尸居余气的中央研究院一片死寂;告朔饩羊的胡适纪念馆也蛛网成灰。十七年了,十七年的岁月,使《胡适选集》成了历史的陈迹,可是胡适全集的呼声,却在我心头一再响起。那些老太太、那些老头子、那些门生故旧、那些伪善学人,十七年来,他们除了排斥《胡适选集》外,又为胡适全集做了些什么事呢?又为“胡适著作之整个精神”做了些什么功德呢?没有!完全没有!一点也没有!

中央研究院的两名院士(陈槃、高去寻),十七年前联名发表谴责《胡适选集》的信的,当年曾经伪善的说:“暂且抛开法律不说,在道德立场上,这种行为必须要加以谴责。”(1966年12月16日国民党《中央日报》)如今,十七年过去了,如果出了《胡适选集》该构成谴责,那么十七年后还出不来胡适全集该不该谴责呢?如果流传胡适思想竟在你们所谓的“道德立场”上站不住,那么胡适死后二十一年的今天,你们不在流传上做任何事,又是哪一种站得住的道德呢?

花了十个小时,我终于写完我蓄意想写的这篇文字,写到结尾,我又想起“交友以自大其身,求士以求此身之不朽”的话。从胡适先生的身后事看来,他的“交友”,其实只获得自祸其身;他的不朽,还有待于所求之士的发扬。

整个《胡适选集》的故事,是一篇人情冷暖的故事、一篇政治斗争的故事、一篇李敖“借一千,还十万”的侠义故事。我把这故事发表出来,盼对崎岖的世道和已凉的人心,多少起一点坦荡而温暖的示范。

1983年1月31日夜

一贯作业搜奇

我在《“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一文里,曾经谈到国民党和它同路人为了阻止自由思想的流传,而借刀杀人,由胡适的未亡人出面,要求“销毁”自己丈夫的著作。胡适的未亡人是江冬秀,她在1966年12月25日按铃申告,要求用法律手法解决政治背景的问题。这一国民党和它同路人一贯作业的杰作,我曾简略说明如下:

一、违反胡适遗嘱,由台湾大学把权利转赠中央研究院后,再化公为私,由中央研究院转赠给胡夫人,使胡夫人有了证明书;

二、胡夫人凭这证明书向内政部申请著作权;

三、再由内政部违反不得申请注册的规定,硬在1967年2月23日,发给胡夫人二十五年的权利执照;

四、最后由胡夫人拿执照告人。

所以,胡夫人取得告人的资格与证据,都是《胡适选集》出版后才高速赶造成的,这些资格和证据,都是违反法律上基本常识与原则的。但是,国民党不管,国民党的法院也不管,无知而糊涂的乡下妇人胡老太也不管,在胡夫人吵着“要见总统”的配合下,囯民党和胡夫人终于借着所谓法律,达到了封杀《胡适选集》的目的。

为了给上面这些话留下千秋文证,我再公布一些一般人不能知道的“内幕”资料,使大家领教一下国民党是怎样整人的!

告人的资格是后补的

江冬秀在1966年12月25日按铃申告后,她就大模大样待在家里,迫使司法人员要到她的“和平东路一段一一五号胡公馆”去问话。1967年1月19日上午9时,台北地院检察官朱石炎亲自驾临,做笔录如下:

问:著作权执照之原件有否?

答:已送内政部办理移转登记了。又内政部通知及胡适遗嘱原件均存放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未在家中。

问:你何时知道文星出书窃印胡适选集之事呢?

答:就是在五十五年12月9日我写日记那天。

问:中央研究院将胡适著作权何时移转给你呢?

答:转让证明书是五十五年12月30日给我的。

这一笔录,清楚说明了“中央研究院将胡适著作权”移转给江冬秀的证明书,日期是“五十五年12月30日”,是江冬秀按铃申告后第五天的事。换句话说,在江冬秀按铃申告当时,她本人根本毫无告人的法律上资格。这种资格,是国民党和它同路人快马加鞭补给她的,是“先上车,后买票”的!但是,一切应依法律办事的法院,总不是公共汽车吧?把法院当公共汽车,总是一种亵渎吧?

台湾大学、中央研究院怎样化公为私?

再看1967年1月21日所谓证人王志维的笔录:

问:胡适遗嘱第四条所指之书集,何时交与台大呢?

答:事实上并未将该书集交与台大的。因为胡适立遗嘱时该等书集均在美国。其后胡适出任中央研究院长时带了部分回来,其太太回国时将余书全部带回,均放于研究院内。后来胡适之纪念馆落成,其遗嘱执行人刘锴在台代理人陈雪屏与台大接洽后,由台大来函表示该书集等转赠本院(提出台大校长函一件及陈雪屏函二件阅后影本附卷)。

问:遗嘱执行人有何人在台呢?

答:有游建文九人在台。

问:中央研究院何时又将该书集等转给胡江冬秀呢?

答:关于该等书集本身是属于中央研究院之公产,但著作版权版税部分本来就是属于胡太太的(提出胡适遗著整理编辑委员会会议记录二份附卷)。

问:中央研究院有否取得著作权呢?

答:没有。台大亦未取得该著作权。

问:中央研究院既未取得著作权,何以要公证转让呢?

答:因胡夫人到内政部办登记时,内政部主办人以为根据胡适之遗嘱,台大才有该权利。如胡夫人要办登记,必须提出取得该权利之证明文件,因此才办公证的。

这一笔录,清楚说明了刘锴、陈雪屏、钱思亮(台大校长)等如何在改变胡适遗嘱,硬将权利“转赠”给中央研究院;而中央研究院王世杰等,又如何再度改变,硬将权利在江冬秀按铃申告后转给她,以完成封杀《胡适选集》的一贯作业。

所谓证人王志维笔录中,妙事有四:第一、他明说那是“属于中央研究院之公产”,但是公产又何能无条件“转赠”给私人?这是哪一国的逻辑与法理呢?第二、他“提出胡适遗著整理编辑委员会会议记录二份”,以证明“著作版权版税部分本来就是属于胡太太的”,是不可思议的。一个中央研究院附设的委员会,又哪来权利化公为私呢?这不是笑话吗?第三、他公然表示第一手台湾大学和第二手中央研究院都没取得著作权,第一手第二手既无此一权利,第三手江冬秀又何能转手取得而告人呢?第四、内政部明知江冬秀依法不能登记,因为“根据胡适之遗嘱,台大才有该权利”,并明知江冬秀取得的证明书,是化公产为私产的行为,又何能帮着做手脚呢?

法律细节上的笑话

现在,先拋开台湾大学、中央研究院化公为私的大前提不谈,单就化公为私的法律细节上,我们来看看笑话:

胡适1957年7月4日所立的遗囑第四条中,明白表示将他的手稿(manuscripts)和文件(papers)以及全部印行的书籍(printedbooks)遗赠给台湾大学,并且“请求杨(联陞)毛(子水)两教授,代为安排这些手稿文件的保管、编辑和出版”。

根据1963年度“中央研究院概况”胡适纪念馆单位下的记载,这一“遗赠”,业经台湾大学转让给中央研究院,是项“转让”及“遗赠”,均先后经过台大校长钱思亮及遗产受遗人江冬秀签字同意,完成法律手续。这一经过,在1963年度《中央研究院概况》中,已写得明明白白:

九、胡适纪念馆

依照胡故院长1957年6月4日所立遗嘱第四条的规定,他的前存纽约,后移台湾的藏书,及其他文稿、文件,原系赠给台湾大学的,但因本馆正式成立,台大钱思亮校长已将胡故院长遗嘱第四条所载书籍文稿等件的权利、所有权及利益,转让给中央研究院,并已于1963年5月8日,在此转让证明书上签字,又照上项遗嘱第五条的规定,胡夫人江冬秀女士为遗产的受遗人,胡夫人也已于1963年4月16日在“遗产转移同意证明书”上签字,至此胡故院长遗存住宅内的一切遗著、书籍、文物,归于“胡适纪念馆”的法律手续,业已完成。

由此可见,江冬秀既然已于“1963年4月16日在‘遗产转移同意证明书’上签字”,那么权利——如果有的话——就完全不属于她了,她既然没权利,当然就无法告人,于是国民党官方遂在她按铃申告后,促成以下四步骤:

一、由中央研究院院长王世杰与江冬秀在1967年年初,签立赠与契约,将胡适著作物的著作权赠与江冬秀。

二、由赠与人中央研究院院长王世杰,与受赠人江冬秀、各委代理人,于“五十六年(1967)元月4日”,同台北地方法院办理“赠与”公证。

三、由江冬秀于“五十六年(1967)元月11日”凭同前项公证书,向内政部申请著作物继承注册。

四、江冬秀凭前项申请注册的收据,向台北地检处为侵害著作权的告诉。

于是,国民党拍拍彼拉多式的双手,大功告成了!

能抛弃吗?

现在,我们就算台湾大学转赠中央研究院可以有效,但中央研究院化公为私,把中央研究院之公产私赠他人,在法律细节上也是站不住的。为什么呢?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死者的“遗赠”本可表示“承认”或“拋弃”(民法继承编第三章第三节),但是照1963年度《中央研究院概况》的记载,中央研究院既已接受台大校长在“转让证明书”上的签字,既已接受江冬秀在“遗产转移同意证明书”上的签字,即表示中央研究院对于胡适遗嘱第四条所为之“遗赠”,是“承认”而非“抛弃”。

何以说江冬秀在“遗产转移同意证明书”上的签字,即足证明中央研究院对于胡适的“遗赠”为“承认”呢?因为江冬秀的签字,在法律上是本于受遗赠人(中央研究院)的请求而签字的,在法律上,江冬秀虽一方面是“遗产”的权利人,在另方面却是“遗赠”的义务人,就“遗产”权利人而言,为“受遗赠人”的中央研究院,非取得“遗产”权利人的承诺,不能取得“遗赠”的权利;就“遗赠”义务人而言,江冬秀只有签字承认“受遗赠人”的请求,而为“遗赠”的交付,始足以表示对胡适遗言的实践。

关于“受遗赠人”就“遗赠物”得向“继承人”为交付的请求权,史尚宽《继承法论》第四章第七节“遗赠”有这样的论述:

遗赠分为“包括遗赠”、“包括名义之遗赠”及“特定遗赠”三种:

……

(二)包括名义之遗赠,谓遗嘱人就法律许其任意处分之财产,给予其一部分之“遗赠”(民法第1010条第1项。)包括名义之受遗赠人,应对于有法定特留分之继承人,请求财产之交付。

由此可见,1963年度“中央研究院概况”所载江冬秀于“1963年4月16日”在“遗产转移同意证明书”上的签字仪式,原是本于“受遗赠人”中央研究院的请求而举行的,中央研究院既以“受遗赠人”的身份,本于法律上对“遗赠义务人”亦即“遗产权利人”的江冬秀,为履行“遗赠”的请求,则它已为承认“遗赠”的意思表示,已经毫无疑义。因此,本于“已取得者,不得拒绝”的法谚,中央研究院对于既经接受胡适遗嘱所为的“遗赠”,依法理不得复为主张“拋弃”。

中央研究院将本于胡适“遗赠”而取得的著作权,转过头来,又以“赠与”方式转赠给江冬秀,目的无非是想使它发生民法第1208条的效力,就是:“遗赠抛弃时,其‘遗赠’之财产,仍属于遗产”,用来使中央研究院就此再“赠与”的行为,承认江冬秀对著作权继承的复活;进而使内政部承认江冬秀对于已丧失的著作权继承,业因民法第208条中央研究院拋弃“遗赠”而复活。

但是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的。因为中央研究院对于既经接受胡适遗嘱所为的“遗赠”,依法理是不得复为主张“拋弃”的。这一法理,依据有三:

一、德国民法第2180条第1项明定:“受遗人,对于遗赠已为承认者,不得拒绝。”

二、日本民法第989条明定:“遗赠之承认或拋弃,不得撤销之。”

三、德日两囯民法的规定,是以自罗马法以来“已取得者,不得拒绝”的法谚为基础。

中央研究院本于胡适遗嘱所受的“遗赠”,既然已为“承认”的意思表示,上溯至“1963年4月16日”江冬秀在“遗产转移同意证明书”上签字之日起,下推至“五十六(1967)年元月4日”依公证书复为赠还之日止,本早已有三年八个月之久的定形,双方全无间言,何能于江冬秀一按铃申告,就将三年八个月的事实推翻,将受之“遗赠”者,复为“赠与”之璧还,以示对于“遗赠”的抛弃?这样的出乎尔者反乎尔,又成何体统呢?如果这样而可被认为合法,则世间法律行为将永无确定之日了!权利义务相对人以及第三人间的关系,也将随时有被动摇之虞了!这还成为什么世界呢?

无法无天又无知

至于所谓证人王志维所说,“属于中央研究院之公产,但著作版权版税部分本来就是属于胡太太的”一怪说,也是法律上的另一笑话。为什么呢?原来自罗马法以来,就有“不得将大于自己所有的权利让与他人”的法谤,所谓“大于自己所有的权利”,就是“本非自己所有的权利”,或“所有,却不如所让与者等大的权利”,是不能让与他人的。如果胡适遗嘱第四条的“遗赠”,根本不包括著作权在内,那么中央研究院院长王世杰在“五十六年元月4日”请求公证的转让契约中,竟以“胡适著作权”为赠与的标的,岂不是中央研究院以“大于自己所有”“非自己所有”的权利给人了吗?岂不是等于“不得将大于自己所有的权利让与他人”了吗?这不是笑话吗?

另一方面,若不认胡适遗嘱第四条的“遗赠”包括著作权在内,则当中央研究院对江冬秀做“胡适著作权”的转赠时,就是“将无作有”的虚惠了。对于“将无作有”的虚惠,江冬秀根本可用她根本没有丧失著作权相辞谢,但她不辞而受,反证她当时承认著作权已因“遗赠”而丧失,所以中央研究院再回头“璧还”她时,她就受之不疑了!

中央研究院赠之不以为僭,江冬秀受之不以为疑,证明胡适著作权,中央研究院确曾得之于前,因而江冬秀可以受之于后!

强词夺理也许可以原谅的,但是强词夺理否认一事,便须连带否认两事:既否认胡适遗嘱第四条不包括著作权在内,就得连带否认中央研究院曾以著作权转赠江冬秀、就得连带否认江冬秀曾接受中央研究院对于著作权的转赠。但是由于“五十六年元月4日”转赠胡适著作权是公证行为,已载之公文书,双方都不容否认,既然都不容否认,却争执遗嘱第四条“遗赠”中不含著作权在内,这不是笑话,又是什么呢?

在江冬秀按铃申告的过程里,当他们发现“拋弃已承认的遗赠”,不免在法律上触礁时候,他们真的不惜否认起胡适曾以著作权“遗赠”给江冬秀以外的单位了、真的不惜否认起以前签字仪式所完成的一切法律手续了!——江冬秀是村妇,她可以什么都不懂,但是在背后煽火的人,也未免太无法无天又无知了!

内政部蒙混舞弊

江冬秀既从中央研究院非法取得著作权、从法院非法取得公证书,于是,国民党一贯作业的程序,便快马加鞭,衙门换衙门,从中央研究院转到内政部。于是,江冬秀一扭一拐的到了内政部,要执照!

现在看内政部怎样配合。

内政部首先快马加鞭,给了《胡适文存》等九种著作权执照,但是,这是很令人起疑的,因为所谓大陆时代原始著作权执照的号码,据江冬秀当庭陈述,说早都丢了,因此,这些号码的来源,就不是江冬秀所能提供的了。但若是内政部提供的,显然就有可疑的号码。以《胡适文存》为例,说是“二十三年10月30日”发的,执照号码是3674,但是据我查证所得,3674的号码根本不是《胡适文存》的,《胡适文存》的号码该是524,日期该是“十九年7月7日”,这种蒙混舞弊,又怎么说呢?何况,《胡适文存》在登记上的“著作权所有人”,明明是“亚东图书馆经理汪孟邹”,根本不是胡适,更别提什么江冬秀了,这又怎么说呢?这是内政部蒙混舞弊的第一点。

并且,同一个内政部,早在“1961年4月25日”,曾以“台(50)内著字第57976号”通知“台南大东书局”,说:“査《胡适文存》一书,尚未向本部申请著作物注册!”现在江冬秀竟把《胡适文存》列为九种注册著作物之一,这就与同一个内政部“台(50)内著字第57幻6号”通知矛盾了!查1928年5月14日的著作权法,第四条明定“著作权归著作人终身有之”,后来修订,相沿不改。胡适死在1962年,他死后,遗嘱把著作物给了台湾大学,台湾大学并没登记,所以内政部纵使“台(50)内著字第57976号”通知中所说有误,与胡适死后著作权消失的时间也接近首尾相连,内政部明知《胡适文存》无案底之可言,却给江冬秀方便,这又怎么说呢?这是内政部蒙混舞弊的第二点。

此外,九种著作权执照,经江冬秀单独以己名为继承著作权注册者六种(原卷“证十七”《胡适文存》、“证十八”《短篇小说第二集》、“证十九”《尝试集》、“证二十一”《中国古代哲学史》、“证二十四”《词选》、“证二十五”《戴东原的哲学》);与他人共有著作权注册者三种(“证二十”《庐山游记》、“证二十二”《哲学的改造》、“证二十三”《淮南王书》),这九种著作权执照,在原始提起的证据中,均欠缺内政部印,直到第二次庭讯中,才经补盖遮掩,对已经送达的文书这样处理,是十足的伪造文书行为,这又怎么说呢?这是内政部蒙混舞弊的第三点。

总之,内政部明知胡适著作权或根本不在胡适名下、或因胡适死亡而消失、或因已属“公产”而不能转赠私人江冬秀,却为了配合国民党的一贯作业,擅发执照给江冬秀,这种朋比为奸,是休想遮盖得了的!

轮到法院来了!

就这样的,江冬秀终于以最快的速度,从内政部拿到执照,一扭一拐的,送到法院里。现在轮到法院参加一贯作业了!

法院面对的,是一片“法律不溯既往”原则的考验。著作权法第一项,明指著作物经申请而“注册后”,其权利人始得对侵害人提起侵害著作权之诉;同条第二项,明指在“经申请”而尚未获得执照之前,亦得对侵害人提起侵害著作权之诉。两项所不同的,只是前者是指“经申请已获注册领有执照”而言,后者是指“虽未核发执照,但已提出申请”而言,两者所同的是必须已经为著作物注册的申请后,始有权利对他人提起侵害之诉,因为诉讼必基于“权利”的存在,在他人发行书籍之前,告诉人根本尚无“权利”的存在;在他人发行书籍之后,纵使告诉人取得“权利”,也不能对取得“权利”以前他人的发行行为提起告诉,因为这是“法律不溯既往”原则,文明人是谁也不敢违反的。

所以,纵使江冬秀以中央研究院的“赠与”来撑腰,而使她的著作权继承复活,这项复活行为,也应该直至“1967年1月11日”内政部给她申请收据之日方才起算。“1967年1月11日”,早已在“1966年6月”发行《胡适选集》之后,自不能以其后取得的权利“溯及既往”,来提起告诉。

但是,这个岛上的法院,显然对宪法第八十条“超出党派以外”的要求,还是有待“共识”的。在“五十六年度上易字第3797号”地院判决里,和“六十年度上易字第1951号”高院判决里,漠视“法律不溯既往”原则的痕迹,就处处可见。最后判决《胡适选集》要没收、要销毁其制版,一切都不容分说,也不顾及证据法则了!

后话

国民党和它同路人,用《胡适选集》案来封杀胡适思想、来打击流传自由思想的人,从台湾大学到中央研究院、从转让契约到赠与公证、从继承注册到按铃申告、从舆论围剿到法律封杀……全套作业是快慢随意的、是声应气求的、是用胡夫人打头阵用未亡人削群雄的。整个作业的流程,的确阴险而利落。如今,十七年过去了,我回想这由我一心编出来的《胡适选集》、一手搅出来的头条大案、一身惹出来的——如胡秋原所说的——“一面对抗复兴中华文化运动,一面进行进一步的卖国匪谍活动”,真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花了一天的时间,我写了这篇文字,并且毫不客气的公布了许多文件与内幕。毕竟我这“文化基度山”是可怕的对手,我会等待十七年,然后花十七个小时,去把敌人清算进历史。乡愿们老是劝人“往者已矣”,但是正义之士却总爱“温故知新”,正义之士是永不健忘的,健忘是对正义的一种亵渎。为了不使正义蒙尘,我们必须学会要永不停止的揭发真相、揭发真相、揭发真相。在真相的光照下,使我们流芳百世,使他们遗臭万年——在齐的太史、在晋的董狐,他们干的,不就正是这种事吗?

1983年2月2日夜深

“你们后死有责!”

宏正:

去年德刚来,你安排见面,这是他和我第一次见面,后来我“隐而不退”了,所以可能也是最后一次见面。他寄贺年片来,我是不过年的,也没回,请你特别代我向他和他新娘子致意。

因为事先知道你要陪德刚去胡适纪念馆,所以我曾特别请你和德刚向王志维交涉——胡适死了二十年了,究竟《胡适全集》还要等多久才编好?我也请你向杨联陞交涉,因为根据胡适遗嘱,明说:“所有文稿均请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杨联陞及国立台湾大学教授毛子水两人,来整理安排出版。”如今二十年下来,毫无“整理安排出版”的影子,杨毛诸公愧对故人与士林,自不消说。后来我得知你交涉不得要领,他们仍旧“忌者不自修而畏人修”,仍旧尸居余气,我曾向你表示:我忍了二十年了,我要公开质问他们!

现在我先写两篇:一篇是《“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一篇是《一贯作业搜奇》,请你表示意见,并转给这些“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看。

十七年前我编《胡适选集》,遭到国民党和它同路人的捣乱、围攻。理由千奇百怪,其中之一是说《胡适选集》影响了《胡适全集》的完整性,好了,最后《胡适选集》被法院宣判没收、销毁了,(事实上他们一本也没搞到,全都卖光了!)可是他妈的《胡适全集》呢?二十年了,《胡适全集》呢?胡适的亲朋好友、胡适的门生故旧、胡适的干女婿钱思亮、胡适的床头人江冬秀、胡适的大徒弟毛子水、胡适的小学生胡颂平、胡适的“监护人”徐高阮、胡适的大秘书王志维、胡适的海外传薪人杨联陞……他们都做了些什么呢?他妈的《胡适全集》呢?

在胡适死后近一年,学阀李济写《故院长胡适先生纪念论文集序》,说:

他去世以后,大家都想所以纪念他的方法,却得不到任何十分满意的结论。不过若把纪念胡先生的事分做两方面看,也许我们可以看得清楚一点。我的意思是,若从永久性的纪念说,像胡先生一生的成就,可以说是“自有千古”,不需要任何纪念的标帜。换句话说,他留下来的工作成绩,就是纪念他最好的纪念品。历史上的人物,如韩愈、朱熹这一类的人,是用不着别人纪念他们的。另一方面看,若是为怀念他的人、受过他的影响的人们设想,他们与胡先生的关系自然是因人、因地、因时而各有不同;他们确实可以由这些不同的关系想出不同的纪念方法。

二十年下来,从永久性纪念来检查,他们是一事无成,并且禁止别人做永久性纪念;从个别性纪念来检查,他们是人心凉薄,由“不同的关系想出不同的纪念方法”就是没有任何方法。李济说:“史语所同仁有幸,在胡先生最后的几年生活中,得与他朝夕相处。”但是,他们的有幸就是胡适的不幸。二十年下来,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在胡老太被怂恿出来,毫无体统的要求销毁自己丈夫的著作的时候,王志维以所谓证人的身份,向检察官说:胡适著作权“是属于中央研究院之公产,但著作版权版税部分本来就是属于胡太太的”。为了支持这种化公为私的怪说,他举出“胡适遗著整理编辑委员会会议记录二份”。现在我找到所谓“记录二份”,单位全名是“中央研究院胡故院长遗著整理委员会编辑委员会”,记录第一次是“1962年11月6日上午9时半”、第二次是“1963年2月22日下午4时”,出席人是毛子水、屈万里、严耕望、陈槃、黄彰健、胡颂平、徐高阮、蓝乾章。第一次讨论决定事项是:

一、推定胡颂平先生兼任本委员会干事。

二、本会决定先整理胡故院长未发表的遗稿。

三、整理时绝不可用胡故院长的手稿,必须先把手稿显微摄影,再洗成六吋照片一份,以后即以此照片作为付印校对之用,并建议“胡故院长遗著整理委员会”,请拨款办理。

四、整理已发表而未收入文存的散文,连同从前已发表而未收入文存的散文,推定徐高阮先生、蓝乾章先生及胡颂平先生负责设法收集。

五、文学史选例一书,仍照胡故院长生前付印的遗志,交商务印书馆出版,版税归胡夫人所有。

六、胡故院长所有英文著作部分,推定徐高阮先生、蓝乾章先生两人与在国外的杨联陞先生、袁守和先生及童世纲先生三人帮同设法收集。

七、将来负责校对人员,必须于稿末注明姓名。

八、关于遗著经本会整理后出版的版税,统归胡夫人所有。

第二次讨论决定事项是:

一、胡故院长未发表的遗著,限定3月10日以前点清页数,预计摄影所需的费用,再由毛子水先生函请王院长批发经费。

二、遗著水经注部分,请陈槃先生做初步检阅。

三、中古思想史有关的遗著,请黄彰健先生做初步检阅。

四、其他稿件,请徐高阮先生做初步检阅。

五、详细年表,请徐高阮先生负责,希望在一年以内完成。

六、先将已发表而未收入文存的文稿,印成目录分给本会各委员,以便商讨分配校对的办法。

七、今后如果发现有侵害胡故院长著作版权的情事,应随时提请胡夫人注意。

八、征求胡故院长函件,由本会出名公告。征得的函件,本会用毕后,即移送“纪念馆”保管。

这两次所谓讨论决定事项,除了把当时明明属于公产的,非法跟私人纠缠不清外,其他有关“著作整理编辑”各条,二十年下来,几乎无一不是虎头蛇尾。这些铁证,正好印证了我早年的预言:“占着茅坑不拉屎”。——整个这个岛上的学风与机构,一直都是如此。

我相信真正能把《胡适全集》编出来的,还是有待于私人机构。私人机构是肯做事的,一变成公家的,就完蛋。那天你请客的席上,我颇属意绍唐,认为绍唐或可透过胡祖望的支持,排除各方面的抵制,但那天晚上绍唐说为了他买下《胡适选集》,自己被胡老太王志维追告不已,甚感苦恼云云。总之,现在王志维衰病侵寻,胡适纪念馆也毫无起色,他实在应该知道他们真的错了,应该知道他们是胡适思想流传的罪人,应该知道现在是补过的最后机会,再蹉跎,就除了一片黄土,什么也看不到了。

1971年,我在警备总部保安处的押房里,顺手在十行纸上写下《〈胡适全集〉计划》,是我受难期间罕存的笔迹之一,特将原件送给你,留作纪念(这计划当然限于环境,凭空做的,极不理想)。

多谢对我的帮助、送书与好意。

敖之1983年2月3日晨

1965年12月18日,江冬秀在《胡适手稿》第一集“卷头的话”里说:

编印适之的全集,现在还谈不到。我想先要影印他没有发表过的文章。这是我的责任,我要尽力量办这件事。等这件事办好,再筹划编印全集。

请问为什么全集“还谈不到”?原因无他,只是他们不行罢了!自己不行还要捣别人乱,就是他们的本事。如今江冬秀也死了,“再筹划编印全集”也全是一句空话了!

另外,同年11月15日杨联陛也在“序”里说:

胡先生生前有两次对我说过:学生替先生编定诗文遗集,要用自己的判断力,该收的收、该去的去,不要把随便什么东西都收进去。两次结句都是:“你们后死有责!”

胡先生逝世后,我自然应当帮助想想怎样整理他的遗著。我想起胡先生生前的话,觉得很为难,因为实在不容易实行……

我很惭愧,身在海外,对于整理编印胡先生遗稿的工作没有尽半分力量。我现在借这个机会表示深深的歉意。

但是,胡适请杨联陞、毛子水两人负责整理编印遗稿,是遗嘱中的大事,怎可以“惭愧”“歉意”就了事?所谓“后死有责”,有责的表现,竟是让死人不见全集之书、只闻惭愧之声吗?杨联陞错了!毛子水错了!

意不能平,再写几句如上。

敖之

重看你四十七天前写给我的信,你说“我以为胡学专家,非您莫属”,是对的,我真觉得我死后,没人编得好《胡适全集》了。看了梁锡华在《胡适秘藏书信选》中闹了那么多无知的笑话,你要我还“介绍”些什么呢?整个胡适遗著的事,都坏在不准有资格的人做,而没资格的又不做或乱做,如此而已。

意还不能平,又写几句如上。

敖之

《胡适全集》计划

一、明年(1972年)2月24号,胡先生去世十周年。

二、胡先生著作散佚很多,搜集不易。十年来,连一完整而正确的著作目录都未能编出,其难可以想见。

三、但行远自迩,于蹉跎十年之后,全集工作已不宜再缓(《鲁迅全集》,乃至日译的《大鲁迅全集》,都在鲁迅死后,迅速而有计划的出版,此事应给我们借鉴,也使我们惭愧)。

四、胡先生的著作量(除未发表的日记、残稿,及待征集的书信外),准确估计,依三十二开本每册二百面算,约可编印七十二册。

五、目前市面上能零星买到,且为胡夫人认可者,折算其总和,只占一半,即三十六册。

六、搜集新编者,亦可占一半,即三十六册。书成后,可使市面上能买到的胡先生著作,顿增一倍,除数篇政论文字目前不宜收入外,搜集极为完整,允称全集。

七、有关胡先生的文字(不论作于胡先生生前或死后),别予精选,另编四册。

八、全集在编辑方面的特色,遍及“体例”“编排”“图片”“手迹”“年表”“总目”“辑佚”“考证”“勘误”“注释”“增补”“附录”等各方面,为普通全集所不及。

豹死留了什么皮?

宏正:

多谢你送我《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你问我:“要不要也在身边留个徒弟记录你的言行?”我说:“要记我自己会记,我可不要那么笨的徒弟!”看了胡适的笨徒弟编写的这些书,我对我的这一看法,更深信不疑了。18世纪鲍斯威尔记录约翰逊的言行,记得多么好!原因何在?因为鲍斯威尔有文采、史才和忠实,所以可以写出传世的《约翰逊传》,但胡适的笨徒弟却既无文采又缺史才也乏忠实,所以搞出了这种四不像的东西,他们可真愧对胡适了。

如果只是没有文采和史才,倒也罢了,最严重的是他们的不忠实,这月5日《联合报》上登陈雪屏的口述,原来这种四不像的东西是这么来的:

胡适之先生过世之后,王世杰先生说过这样的话:“像胡先生这样一代人物,死了以后我们应该替他写传记;第一步应先编个年谱出来。”我也觉得为胡先生编写传记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于是就请了曾是适之先生学生、后担任过他秘书的胡颂平先生为主要编撰者。编写期间,王世杰先生自己看稿,同时还找了杨亮功、毛子水两位先生还有我一起看稿子。

看到了吧,在国民党官僚和同路人的主持下编写胡适的言行,他们会不做手脚吗?

试以年谱长编初稿1929年为例。这年胡适有文章攻击国民党,12月19日,胡适写《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而年谱长编初稿却不叙原委与背景,在最后硬删胡适文章如下:

国民党的忠实同志读了我这篇历史的研究,一定是很生气的……国民党应该做点真实的事业给我们看看。至少至少,应该做到这几件事:

一、废止一切“鬼话文”的公文法令,改用国语。

二、通令全国日报,新闻论说一律改用白话。

三、废止一切钳制思想言论自由的命令、制度、机关。

四、取消统一思想……的迷梦。

五、至少至少,学学专制帝王,时时下个求直言的诏令!

这种硬删,把个真的胡适给删得不成模样了。我现在提出胡适原文的最后,给你对照:

我们这样指出国民党历史上的反动思想,目的只是要国民党的自觉。一个在野政客的言论是私人的言论,他的错误是他自身的责任。但一个当国的政党的主张便成了一国的政策的依据,便是一国的公器,不是私人责任的问题了。一个当国专政的政党的思想若含有不合时代的反动倾向,他的影响可以阻碍一国文化的进步。所以我们对于国民党的经典以及党中领袖人物的反动思想,不能不用很诚实的态度下恳切的指摘。过去历史上的错误是不用讳饰的;但这种错误思想,若不讨论个明白分晓,往往可以有很大的恶影响,个人的偏见可以成为统治全国的政策;一时的谬论可以成为教育全国的信条。所以我们要明白指出,国民党里有许多思想在我们新文化运动者的眼里是很反动的。如果国民党的青年人们不能自觉地纠正这种反动思想,那么,国民党将来只能渐渐变成一个反时代的集团,绝不能做时代的领导者,绝不能担负建立中国新文化的责任。

孙中山先生在“五四运动”以后曾有很热烈的赞叹新文化运动的话,他说:

自北京大学学生发生五四运动以来,一般爱国青年无不以新思想为将来革新事业之预备,于是蓬蓬勃勃,发抒言论。国内各界舆论一致同倡。各种新出版物为热心青年所举办者,纷纷应时而出,扬葩吐艳,各极其致,社会遂蒙绝大之影响。虽以顽劣之伪政府,犹且不敢撄其锋。此种新文化运动在我国今日诚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推原其始,不过由于出版界之一二觉悟者从事提倡,遂至舆论大放异彩,学潮弥漫全国,人皆激发天良,誓死为爱国之运动。倘能继长增高,其将来收效之伟大且久远者,可无疑也。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兵法攻心,语曰革心,皆此之故。故此种新文化运动实为最有价值之事。(九年1月29日,与海外同志募款筹办印刷机关书——《孙中山先生全集》,三民公司本,第四集,二,第27-28页)

中山先生在此时虽然只把新文化运动看做政治革命的一种有力的工具,但他已很明白地承认“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今日的国民党到处念诵“革命尚未成功”,却全不想促进“思想之变化”!所以他们天天摧残思想自由、压迫言论自由,妄想做到思想的统一。殊不知统一的思想只是思想的僵化,不是谋思想的变化。用一个人的言论思想来统一思想,只可以供给一些不思想的人的党义考试夹带品,只可以供给一些党八股的教材,绝不能变化思想,绝不能靠此“收革命之成功”。

十年以来,国民党所以胜利,全靠国民党能有几分新觉悟,能明白思想变化的重要。故民国七八年之间,孙中山先生还反对白话文,而八年“五四运动”以后,中山先生便命他的同志创办《星期评论》和《建设杂志》,参加新文化运动。这便是国民党的“思想之变化”。十三年的改组,便是充分吸收新文化运动的青年,这又是国民党的“思想之变化”。八年的变化使国民党得着全国新势力的同情。十三年的变化使国民党得着革命的生力军。这是历史的事实。

现在国民党所以大失人心,一半固然是因为政治上的设施不能满人民的期望,一半却是因为思想的僵化不能吸引前进的思想界的同情。前进的思想界的同情完全失掉之日,便是国民党油干灯草尽之时。

国民党对于我这篇历史的研究,一定是很生气的。其实生气是损人不利己的坏脾气。国民党的忠实同志如果不愿意自居反动之名,应该做点真实不反动的事业来给我们看看。至少至少,应该做到这几件事:

一、废止一切“鬼话文”的公文法令,改用国语。

二、通令全国日报,新闻论说一律政用白话。

三、废止一切钳制思想言论自由的命令、制度、机关。

四、取消统一思想与党化教育的迷梦。

五、至少至少,学学专制帝王,时时下个求直言的诏令!

如果这几件最低限度的改革还不能做到,那么,我的骨头烧成灰,将来总有人会替国民党上“反动”的谥号的。

这样虎虎有生气的文字,被国民党官僚和同路人删得七零八落,这叫忠实吗?这不是做手脚吗?

再看同年12月13日,胡适写《人权论集小序》,而年谱长编初稿却也不叙原委与背景,在最后硬删胡适文章如下:

周栎园《书影》里有一则很有意味的故事:

昔有鹦鹉飞集陀山。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入水濡羽而洒之。

天神言,“尔虽有志气,何足云也?”对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

今日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

《人权论集》,新月书店1930年1月出版,收入《胡适论学近著》

这种硬删,又把真的胡适给删得不成模样了。我现在再提出胡适原文,给你对照:

这几篇文章讨论的是中国今日人人应该讨论的一个问题——人权问题。前三篇讨论人权与宪法。第四篇讨论我们要的是什么人权。第五六篇讨论人权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思想和言论的自由。第七篇讨论国民党中的反动思想,希望国民党的反省。第八篇讨论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这两篇只是“思想言论自由”的实例:因为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

第九篇与第十篇讨论政治上两个根本问题,收在这里做个附录。周栎园《书影》里有一则很有意味的故事:

昔有鹦武飞集陀山。山中大火,鹦武遥见,入水濡羽,飞而洒之。天神言,“尔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

今日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

这种虎虎有生气的文字,被国民党官僚和同路人又删得七零八落,这叫忠实吗?这不是做手脚吗?(胡适一生发表的反极权的文字,本已可怜,再经他们这样一折腾,岂不更可怜了吗?)

像上面这种不忠实、做手脚的例子,其他还多着呢,例如在胡适与雷震关系上、胡适与李敖关系上,他们都不忠实,做了许多手脚。我会陆续举例证明,等着瞧吧!

看了他们这些不忠实、做手脚的地方,我才明白,所谓年谱长编初稿,许多地方,只是年谱长删胡搞而已。看了这些东西,我才明白,为什么他们那样阻止《胡适选集》、反对《胡适全集》了,原来选集全集都会显示出原本的真胡适!去年2月3日我写信给你说:

十七年前我编《胡适选集》,遭到国民党和它同路人的捣乱、围攻。理由千奇百怪,其中之一是说《胡适选集》影响了《胡适全集》的完整性,好了,最后《胡适选集》被法院宣判没收、销毁了(事实上他们一本也没搞到,全都卖光了!),可是他妈的《胡适全集》呢?二十年了,《胡适全集》呢?胡适的亲朋好友、胡适的门生故旧、胡适的干女婿钱思亮、胡适的床头人江冬秀、胡适的大徒弟毛子水、胡适的小学生胡颂平、胡适的“监护人”徐高阮、胡适的大秘书王志维、胡适的海外传薪人杨联陞……他们都做了些什么呢?他妈的《胡适全集》呢?

我又说:

二十年下来,从永久性纪念来检查,他们是一事无成,并且禁止别人做永久性纪念;从个别性纪念来检查,他们是人心凉薄,由“不同的关系想出不同的纪念方法”就是没有任何方法。李济说:“史语所同仁有幸,在胡先生最后的几年生活中,得与他朝夕相处。”但是,他们的有幸就是胡适的不幸。二十年下来,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现在我看了他们弄出来的年谱长编初稿这些四不像的东西,更使我清楚知道《胡适选集》被封杀、《胡适全集》被胎死的真相了。原来是国民党不要豹死留皮,要留却给另留一张画皮,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们说唐德刚是胡适的犹大,唐德刚固然不无问题,但比起他们来,却在文采、史才和忠实上,有云泥之别,如果非说犹大不可,唐德刚至多只是“假犹大”“杂牌犹大”,而他们呢,却是典型的“真犹大”“正牌犹大”。写到这里,我真为胡适悲。我想到去年1月31日我写的《“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的后段:

如今,十七年过去了!死不瞑目的胡适先生已墓草久宿,大骂“死鬼胡适之呀!”的胡夫人也蒙主宠召;尸居余气的中央研究院一片死寂;告朔饩羊的胡适纪念馆也蛛网成灰。十七年了,十七年的岁月,使《胡适选集》成了历史的陈迹,可是胡适全集的呼声,却在我心头一再响起。那些老太太、那些老头子、那些门生故旧、那些伪善学人,十七年来,他们除了排斥《胡适选集》外,又为胡适全集做了些什么事呢?又为“胡适著作之整个精神”做了些什么功德呢?没有!完全没有!一点也没有!

中央研究院的两名院士(陈槃、高去寻),十七年前联名发表谴责《胡适选集》的信的,当年曾经伪善的说:“暂且抛开法律不说,在道德立场上,这种行为必须要加以谴责。”(1966年12月16日国民党《中央日报》)如今,十七年过去了,如果出来《胡适选集》该构成谴责,那么十七年后还出不来胡适全集该不该谴责呢?如果流传胡适思想竟在你们所谓的“道德立场”上站不住,那么胡适死后二十一年的今天,你们不在流传上做任何事,又是哪一种站得住的道德呢?

如今,十八年过去了,他们开始流传的,竟是一片刻意制造的画皮!呜呼胡适!

敖之1984年5月9日

用胡适给傅斯年的一封私信收尾

——记民治与独裁的论战

二十五年前(1961年1月1日),我在《文星》杂志第五十一期发表《播种者胡适》,文中我没有肯定大家注目的胡适在学术上的地位,却肯定了人所忽略的胡适在中国民主思想上的地位。这篇文章引起大轰动。后来钱思亮(当时的台大校长)告诉我:胡适本人看了,写了一封信给我,信还没写完,就心脏病突发,死了。这封残信一直扣留在垄断胡适思想的人们手里,我至今未能看到。胡适死前,对我不肯定他在学术上地位,不以为然;但对我肯定他在中国民主思想上的地位,却很高兴。因为胡适在中国民主思想上的地位,多少年来,都被忽视了、被不成比例的忽视了,经李敖做了发人未发的论断,自然胡适会引为知己。

《播种者胡适》

在《播种者胡适》中,我的论断是这样的:

九一八事变带来了一个新刺激,几个老朋友的“挟持”,又引起了胡适大谈政治的热心,他创办了《独立评论》,说“一般人不肯说或不敢说的老实话”,同时讨论当时的几个大问题,其中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便是影响深远的一场论战。

五四前后,中国似乎已沾染了19世纪以来的“多方性”(multanimity),思想的分歧愈演愈烈。在外表上,虽能保持一种“局促的平衡”(uneasybalance),但是内部的酝酿还是很热烈。九一八事变带给人们一种新刺激,忧国之士个个都急于盘算如何使中国赶紧强起来,正巧当时正是独裁政治最流行的季节,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德国的希特勒、奥国的陶尔斐斯、苏俄的斯大林,甚至美国推行“新政”的罗斯福,都是时代的宠儿。“新式的独裁政治”弥漫了整个世界,大家都觉得这是最时髦的政治趋向,一些中国的知识分子居然也开始对民主与议会怀疑了,尤其是胡适的几个朋友,像蒋廷黻、钱端升、吴景超、丁文江,这些受过完满的英美教育,“受过民主政治极久的熏陶”的人,竟也纷纷宣言非行独裁制度不可了。胡适早在《独立评论》第一期里,就抨击过这种时尚的政论,他那时就主张:“我们不信‘宪政能救中国’,但我们深信宪政是引中国政治上轨道的一个较好的方法(《宪政问题》)一年半后,蒋廷黻、钱端升、吴景超、丁文江等人的文字大量冲来了,涌起了一片拥护独裁的浪潮。这时候胡适当然忍不住了,他不能让他的信念在左右两派的极权夹击中倒下去,他不得不孤独的抵抗这种浪潮。这个抵抗持续了十五个月,为了“对一般求治过急的人下一种忠告历史的大趋势不能完全取证于十几年的短期事实”,该“把眼光放得远一点”。他说他

深信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近十年中出现的新式独裁政治真是一种研究院的政治;前者可以勉强企及的,而后者是很不容易轻试的……兢兢业业的学民主政治,刻鹄不成也许还像只鸭子;若妄想在一个没有高等学术的国家造成现代式的独裁政治,那就真要做到画虎不成反类狗了。(《一年来关于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东方》杂志三十二卷一号)

这种鲜明的表示,虽然使他又一次做了乌鸦,但是无疑的,他给怀疑民主的人士打了一剂强心针,向拥护独裁的学人敲了一棒子。二十三年11月27日,当局联名通电全国,终于公开表示了“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这真是一个重要的抉择,也是民国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从此以后,没有人再处心积虑地怀疑中华民国的政体了,大家在民主宪政的远路上看到了第一块里程碑。

民主二字早在五四时代就叫得满天响,当时最时髦的口号是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但四十二年后我们重看那些文献,我们会感到他们与我们之间有着不同的语意。对这两个词儿,他们缺乏冷静而深入的理解,而他们气质上的狂热,又恰恰与德先生、赛先生的基本精神不相容,因此他们对民主与科学的“信念”是不能生根的,甚至是错误的:谈科学的人,甚至把唯物辩证法都认做科学;谈民主的人,不去平心静气的做一个阿斗,却整天瞪着眼睛做革别人的命的张飞,“民主”泛滥至此,谈政治的知识分子如何能有所归呢?陈独秀从无限辛酸的经验中,临死前才悟到对民主政治的“最后见解”,与胡适分而又合了。四十年来,能够“一以贯之”的相信他所相信的、宣传他所相信的,而在四十年间,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以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肯定他的稳健与睿智,和他对中国现代民主思想的贡献。我们不得不说,这只好唱“反调”的乌鸦,确实具有远见。而这种远见,就百年大计的建国事业来说,显然是必需的。

我这段文字发表后二十五年,《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远流出版公司,在1986年2月24日主办了一次所谓“胡适逝世二十四周年纪念演讲会”,由台大历史系的“张忠栋教授”演讲《在动乱中坚持民主的胡适(1931-1949)》,我看了发表在《中国时报》的讲稿(1986年2月25日至27日),深感全篇不出李敖《播种者胡适》的范围,讲稿中袭取李敖论断的精华,却又没有李敖论史行文的渊博与审慎,例如“张忠栋教授”连《独立评论》与《独立时论》明明是两个出版品都分不清,而以专家自居,侈谈胡适如何如何,岂非学术上的大笑话?

由于连“张忠栋教授”都闹出这种大笑话,我感到大家真该好好读读当年的原始文献了,我决定写这篇文字,重新把胡适在中国民主思想上的地位,详加肯定。因为原始文献大家多看不到,我尽量多引一些,以为文证,大家看了这些原始文件,最后才会恍然“在动乱中坚持民主的胡适”的真相,而对中国的民主前途,自然也会有所领悟矣!

蒋廷黻论用专制建国

我在《播种者胡适》提到,九一八事变后,正赶上是独裁政治最流行的季节,一些中国的知识分子居然也开始怀疑起民主、拥护起专制来了。这种怀疑的态度,首开先河的是蒋廷黻。蒋廷黻在1933年12月10日发表《革命与专制》(《独立评论》第八十号),他说:“我们中国近二十年为革命而牺牲的生命财产,人民为革命所受的痛苦,谁能统计呢?此外因内争而致各派竞相卖国更不堪设想!孙中山先生革命目的之纯洁大概是国人所共认的。但二次革命失败以后,他也不惜出重价以谋日人的协助。”……(编者略)他感慨:“这样的革命,多革一次,中国就多革去一块。久而久之,中国就会革完了!……在中国近年的革命,虽其目的十分纯洁,其自然的影响是国权和国土的丧失。我们没有革命的能力和革命的资格。在我们这个国家:革命是宗败家灭国的奢侈品。”蒋廷黻的结论是:“中国还没有经过一个专制时代,所以还没有建立一个民族的国家、还没有做到‘建国’的第一步工作。必须先用专制(如英国都铎朝的百年专制、如法国波旁朝的光明专制,甚至于如俄国罗曼诺夫朝的专制)来做到‘建国’,然后可以‘用国来谋幸福’。”

“不过用了‘专制’一个名词”

蒋廷黻文字发表后七天,胡适就有了反应。1933年12月17日,胡适发表《建国与专制》(《独立评论》第八十一号),表示异议。胡适在文中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专制是否建国的必要阶段?(二)中国几千年的专制何以不会造成民族国家?关于第(一),胡适的意见是:建国并不一定要靠专制。即如英国的都铎(Tudor)一朝,正是议会政治的抬头时代,又是商业与文艺的发达时代,何尝单靠专制?关于第(二),胡适的答案是:中国自从两汉以来,已形成了一个“民族国家”了。“我们今日所有的建国的资本,还是这两千年遗留下来的这个民族国家的自觉心。”胡适说:

蒋先生的本意大概也只是要说统一的政权是建国的必要条件;不过他用了“专制”一个名词来包括政权的统一,就不免容易使人联想到那无限的独裁政治上去。其实政权统一不一定就是独裁政治。英国的亨利第八时代正是国会的势力抬头的时代:国会议员从此有不受逮捕的保障,而国王建立新国教也须借国会的力量。所以我们与其说专制是建国的必要阶段,不如说政权统一是建国的条件,而政权统一固不必全学罗曼诺夫朝的独裁政治。

三项专制不可能的理由

过了七天,1933年12月24日,胡适又写《再论建国与专制》(《独立评论》第八十二号),文中提出了蒋廷黻原文暗示的问题,就是:“中国的旧式专制既然没有做到建国的大业,我们今日的建国事业是不是还得经过一度的新式专制呢?”胡适在这篇文章里,表示他自己是反对中国采用种种专制或独裁的政制的,因为他不承认中国今日有专制或独裁的可能。他举出了三项专制不可能的理由:

第一,我不信中国今日有能专制的人,或能专制的党,或能专制的阶级。二十多年前,《民报》驳《新民丛报》说:

开明专制者,待其人而后行。

虽然过了二十多年,这句老话还有时效。一般人只知道做共和国民需要较高的知识程度,他们不知道专制训政更需要特别高明的天才与知识。孔子在两千四百多年前曾告诉他的国君说:“为君难,为臣不易。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今日梦想开明专制的人,都只是不知道为君之难,不知道专制训政是人世最复杂繁难的事业。拿破仑与腓特烈固然是非常杰出的人才,列宁与斯大林也是富有学问经验的天才。俄国共产党的成功不是一朝一夕的偶然事件,是百余年中整个欧洲文明教育训练出来的。就是意大利的专制也不是偶然发生的;我们不要忘了那个小小的半岛上有十个世间最古的大学,其中有几个大学是有近千年的光荣历史的。专擅一个偌大的中国,领导四万万个阿斗,建设一个新的国家起来,这是非同小可的事,绝不是一班没有严格训练的武人政客所能梦想成功的。今日的领袖,无论是哪一党哪一派的健者,都可以说是我们的“眼中人物”;而我们无论如何宽恕,总看不出何处有一个够资格的“诸葛亮”,也看不出何处有十万五万受过现代教育训练的人才,可做我们专政的“诸葛亮”。所以我们可以说:今日梦想一种新式专制为建国的方法的人,好有一比,比五代时后唐明宗的每夜焚香告天,愿天早生圣人以安中国!

第二,我不信中国今日有什么有大魔力的活问题可以号召全国人的情绪与理智,使全国能站在某个领袖或某党某阶级的领导之下,造成一个新式专制的局面。我们试看苏俄、土耳其、意大利、德意志的专政历史,人才之外,还须有一个富于麻醉性的热烈问题,可以煽动全国人心、可以抓住全国少年人的热血与忠心,才可以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基础。中国这几十年中,排满的口号过去了、护法的问题过去了、打倒帝国主义的口号过去了,甚至于“抗日救国”的口号也还只够引起一年多的热心。那一个最真切、最明白的救国问题,还不能团结一个当国的政党、还不能团结一个分裂的国家,这是最可痛心的教训。这两年的绝大的国难与国耻还不够号召全国的团结,难道我们还能妄想抬出一个蒋介石或者别个蒋介石,来做一个新的全国大结合的中心吗?近年也有人时时提到一个“共同信仰”的必要,但是在这个老于世故的民族里,什么口号都看得破、什么魔力都魔不动,虽有墨索里尼、虽有希特勒,虽有列宁托洛茨基,又有什么幻术可施呢?

第三,我有一个很狂妄的僻见:我观察近几十年的世界政治,感觉到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于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向来崇拜议会式的民主政治的人,说那是人类政治天才的最高发明;向来攻击议会政治的人,又说它是私有资本制度的附属品:这都是不合历史的事实的评判。我们看惯了英美国会与地方议会里的人物,都不能不承认那种制度很幼稚,那种人才也大都是很平凡的。至于说议会政治是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那更是笑话。照资本主义的自然趋势,资本主义的社会应该有第一流人才集中的政治,应该有效率最高的“智囊团”政治:不应该让第一流的聪明才智都走到科学工业的路上去,而剩下一班庸人去统治国家。(布赖斯Bryce的《美洲民主国》曾历数美国大总统之中很少第一流英才,但他不曾想到英国的政治领袖也不能比同时别种职业里的人才;即如名震一世的格兰斯顿如何可比他同时的流辈如赫胥黎等人?)有许多幼稚民族很早就有民主政治,正不足奇怪。民主政治的好处在于不甚需要出类拔萃的人才;在于可以逐渐推广政权,有伸缩的余地;在于“集思广益”,使许多阿斗把他们的平凡常识凑起来也可以勉强对付;在于给多数平庸的人有个参加政治的机会,可以训练他们爱护自己的权利。总而言之,民主政治是常识的政治,而开明专制是特别英杰的政治。特别英杰不可必得,而常识比较容易训练。在我们这样缺乏人才的国家,最好的政治训练是一种可以逐渐推广政权的民主宪政。中国的阿斗固然应该受训练,中国的诸葛亮也应该多受一点训练。而我们看看世界的政治制度,只有民主宪政是最幼稚的政治学校,最适宜于收容我们这种幼稚阿斗。我们小心翼翼的经过三五十年的民主宪政的训练之后,将来也许可以有发愤实行一种开明专制的机会。这种僻见①,好像是戏言,其实是慎重考虑的结果,我认为值得研究政治思想的学者们的思考的。

“学政治的人都受了教科书的蒙蔽”

对这三项专制不可能的理由,胡适在1935年1月1日,发表《一年来关于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东方杂志》第三十二卷第一号),曾自行综合并加重第三项如下:

我提出三项专制不可能的理由:

第一,我不信中国今日有能专制的人,或能专制的党,或能专制的阶级。今日梦想开明专制的人,都只是不知专制训政是人世最复杂繁难的事业。

第二,我不信中国今日有什么有大魔力的活问题可以号召全国人的情绪与理智,使全国能站在某个领袖或某党某阶级的领导之下,造成一个新式专制的局面。

第三,我观察世界各国的政治,不能不承认民主政治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于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而现代的独裁政治是一种特别英杰的政治,是需要很大多数的专家的政治,在中国今日是做不到的。

我提出的这三项理由,至今不曾得着一个满意的答辩。这三点之中,我自己认为比较最重要的还是那第三点,然而这一点似乎最不能引起政治学者的注意,这大概是因为学政治的人都受了教科书的蒙蔽②,误信议会式的民主政治需要很高等的公民知识程度,而专制与独裁只需要少数人的操纵,所以他们(例如蒋廷黻先生)总觉得我这个见解是有意开玩笑的、不值得一驳的。

我现在郑重的说明,我近年观察才考虑的结果,深信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近十年中出现的新式独裁政治真是一种研究院的政治;前者是可以勉强企及的,而后者是很不容易轻试的。有些幼稚民族很早就有一种民主政治,毫不足奇怪。民主政治的好处正在于不需要出类拔萃的人才;在于可以逐渐推广政权,有伸缩的余地;在于集思广益,“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在于可以训练多数平凡的人参加政治。民主政治只需要那些有选举权的公民能运用他们的选举权,这种能力是不难训练的。凡知道英美政治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国会与地方议会都不需要特别出色的专家人才;而他们的选民很少是能读《伦敦泰晤士报》或《曼彻斯特卫报》的。可是近十年中起来的现代独裁政治(如俄、如意、如美国现时),就大不同了。这种政治的特色不仅仅在于政权的集中与宏大,而在于充分集中专家人才,把政府造成一个完全技术的机关,把政治变成一种最复杂纷繁的专门技术事业,用计日程功的方法来经营国家人民的福利。这种政治是人类历史上的新鲜局面:它不但需要一个高等的“智囊团”来做神经中枢,还需要整百万的专门人才来做手足耳目:这种局面不是在短时期中可以赶造得成的(俄国今日需要的一百五十万的专家,固然一部分是赶造成的,然而我们不要忘了俄国有二百年的大学与科学院,还有整个欧洲做他们的学术外府)。兢兢业业的学民主政治,刻鹄不成也许还像只鸭子;若妄想在一个没有高等学术的国家造成现代式的独裁政治,那就真要做到画虎不成反类狗了。

“独裁忽然大时髦了”

对人们“妄想在一个没有高等学术的国家造成现代式的独裁政治”,胡适在《再论建国与专制》里,曾经有一段大特写。他说:

上一期我讨论蒋廷黻先生的《革命与专制》,曾提出一个主张,说建国固然要统一政权,但统一政权不一定要靠独裁专制。我们现在要讨论一个比较更迫切的问题:中国的旧式专制既然没有做到建国的大业,我们今日的建国事业是不是还得经过一度的新式专制呢?

这个问题,并不算是新问题,只是二十多年前《新民丛报》和《民报》讨论的“开明专制”问题的旧事重提而已……

现时有些人心目中所悬想的新式专制,大概不过是当年梁任公先生所悬想的那种以国家人民的利益为标准的开明专制而已。

平心而论,二十多年前,民党与非民党都承认开明专制是立宪政治的过渡办法……

《民报》与《新民丛报》走上一条路线去了。他们所争的,其实不在开明专制,而在“最初之手段”是不是革命。梁氏希望当日的中囯能行开明专制,逐渐过渡到立宪,可以避免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而革命党人根本上就不承认当日的中国政府有行开明专制的资格,所以他们要先革命……

这一段二十多年前的政论之争,是值得我们今日的回忆的。二十多年以来,种族革命是过去了,政府革命也闹了二十二年,国民党的训政也训了五六年了。当年反对革命而主张开明专制的人,早已放弃他的主张了。现在梦想一种新式专制的人,多数是在早一个时期曾经赞成革命,或者竟是实行革命的人。这个政治思想的分野的骤变,也是时代变迁的一种结果。在二十多年前,民主立宪是最令人歆羡的政治制度。十几年来,人心大变了;议会政治成了资本主义的副产,专政与独裁忽然大时髦了。有些学者,虽然不全是羡慕苏俄与意大利的专制政治的成绩,至少也是感觉到中国过去二十年的空名共和的滑稽,和中国将来试行民主宪政的无望,所以也不免对于那不曾试过的开明专制抱着无穷的期望。还有些人,更是明白的要想模仿苏俄一阶级专政,或者意大利的一党专政。他们心目中的开明专制巳不像二十多年前《新民丛报》时代那样的简单了。现在人所谓专制,至少有三个方式:一是领袖的独裁,二是一党的专政,三是一阶级的专政(最近美国的总统的独裁,是由国会暂时授予总统特权,其期限有定,其权力也有限制,那是吾国今日主张专制者所不屑采取的)。其间也有混合的方式:如国民党的民主集权的口号是第二式;如蓝衣社的拥戴社长制则是领袖独裁而不废一党专政;如共产党则是要一阶级专政,而专政者仍是那个阶级中的一个有组织的党。

我个人是反对这种种专制的。……

这段文字中最令人注意的是:胡适提到“国民党”与“蓝衣社”的事。当时国民党不但搞“一党的专政”,并且搞出法西斯式的核心特工组织“蓝衣社”来一脚踢,胡适写出“蓝衣社”,这就显然点破当时中国的政治气氛了。“蓝衣社”是绝对主张领袖独裁的,换句话说,是主张蒋介石个人独裁的。在这种政治气氛下,知识分子们提倡独裁,究竟有利于谁、是为谁助虐,也就不言可喻了。

钱端升被“熏陶”之后

1934年1月里,有三篇拥护独裁的文字出现了:第一篇是钱端升的《民主政治乎?极权国家乎?》(《东方杂志》第三十一卷第一号)。钱端升首先说:“我于这篇文章中将先论民主政治的衰颓,次及现代各种比较成功的独裁的内容。从两者的比较中,我将探索在最近将来或可流行的制度,从而更推论及中国应采的制度。”接着说:“我所敢言的只有三点:第一,民主政治是非放弃不可的。第二,紧接民主政治而起的大概会是一种独裁制度。第三,在民族情绪没有减低以前,国家的权力是无所不包的——即极权国家(TotalitarianState)。”他又说:“大家对于独裁也不必一味害怕。若以大多数人民的福利而论,独裁也不见得不及民主政治。……独裁既真能为大多数人(几乎是全体人民)增进福利,则又乌能因少数人的自由之被剥夺,而硬要维持谋福利不及独裁的民主?”又说:“我以为中国所需要者也是一个有能力、有理想的独裁。中国急需于最短时期内成一具有相当实力的国家。……在一二十年内沿海各省务须使有高度的工业化,而内地各省的农业则能与沿海的工业相依辅……欲达到工业化沿海各省的目的,则国家非具有极权国家所具有的力量不可。而要使国家有这种权力,则又非赖深得民心的独裁制度不为功。”最后的结论是一切制度本是时代性的。民主政治在五十年前的英国尚为统治阶级所视为不经的、危险的思想;但到了1900以后,即保守党亦视为天经地义了。我们中有些人——我自己即是一个——本是受过民主政治极久的熏陶的。这些人对于反民主政治的各种制度自然看了极不顺眼。但如果我们要使中国成为一个强有力的近代国家,我们恐怕也非改变我们的成见不可。”

胡适驳钱端升

胡适在《一年来关于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中,曾对钱端升的论点,提出反驳:

钱端升先生这篇文章是这一年中讨论这个大问题的一篇最有条理又最恳挚动人的文章。可惜此文发表以来,还不曾得着国中政治学者的批评与讨论。我虽然不是政治学者,却也是“受过民主政治极久的熏陶的”一个人,很想在这里对他这篇长文的主旨提出一点“门外汉”的意见。

先讨论他的概论世界政治制度趋势的部分。我要向他指出两点。第一,他说“欧战的结局实为民主政治最后一次的凯旋”,他固然可以举俄意土德诸国作例,但历史的大趋势不能完全取证于十几年的短期事实。若把眼光放得远一点,我们也可以说欧战的终局,实在是民主政治进入一个伟大的新发展的开始。这个新发展在数量的方面是民主政治差不多征服了全欧洲:从俄、德、奥、土四个最根深柢固的帝制的颠覆,直到最近西班牙的革命和南斯拉夫专制王亚历山大的被刺,都是这一个大趋势的实例。在质的方面这个新发展的最可注意之点,在于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力的骤增与民主政治的社会化的大倾向。前者的表现实例,有苏俄的无产阶级专政,有英国劳工党的两度执政权:这都是大战前很少人敢于想象的事。后者的实例更多了。在19世纪下半叶以来,各国早已感觉18世纪的极端个人主义的民治主义是不够用的了;一切“社会的立法”,都是民主政治社会化的表现。在大战时,国家权力骤增,民族生存的需要使多数个人不能不牺牲向来视为神圣的自由权利。大战之后,这个趋势继续发展,就使许多民治国家呈现社会主义化的现象。至于苏俄的以纯粹社会主义立国,更不用说了。凡能放大眼光观察世变的人,都可以明白十八九世纪的民主革命,和19世纪中叶以后的社会主义运动,并不是两个相反的潮流,乃是一个大运动的两相连贯又相补充的阶段;乃是那个民治运动的两个连续的大阶段。所以我们可以说:欧战以来十几年中,民主政治不但不曾衰颓崩溃,竟是在量方面有了长足的进展,在质的方面也走上了一条更伟大的新发展的路。读史的人若单指出某种形式上的不合英美范型,就认为民主政治的衰颓,这是我们认为大错误的。钱先生文中曾指出苏俄的共产党有二百万人,意大利的法西斯党有四百万人。试问二十年前,苏俄能有二百万人专政吗?意大利能有四百万人专政吗?

第二,钱先生把“经济的民族主义”认做需要统制经济的主要原因,而统制经济的要求又是独裁“无可幸免”的主要原因。我们对于这段理论颇怀疑作者未免忽略了一些同样重要的事实。(一)“经济的民族主义”不是每个国家都能做到的;全世界有此资格的,只有美国、俄国、不列颠帝国,这三国在天然富源上和经济组织上,都充分够得上“经济的民族主义”的资格。其次是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他们都受天然或历史的限制,原料的供给远不能比上述的三国,他们的高度工业化是很大的努力的结果。然而他们的“经济的民族主义”,正因为不能不用侵略或倾销一类的方法来补救天然的缺陷,都成为国际战争的地雷,将来一触即爆发,现在正不知能支持到若干时日。这七国之外,世界无一国能有“经济的民族主义”的资格——中国包括在内,因为中国是地大而物不博的,重工业的发展是很少希望的——所以钱先生的议论的适用的范围是很有限的。(二)在欧洲已有一些小国家试行了各种自由组合的合作制度,如消费合作、生产合作、运输合作等,他们的成缋是很好的,而他们的方法并不是独裁政治之下的经济统制。这些方法当然也可以算是计划的经济,只不需要独裁的政治而已。(三)英美民治囯家在近年也有走上计划的经济的倾向,但这几年的事实都能使我们明白英美的计划经济(除战时非常状态外),大概不会走上意俄的方式;也不是钱先生所推测的“智识阶级及资产阶级(即旧曰的统治阶级)的联合独裁”;而或者是一种智识阶级、资产阶级、劳动阶级三方面合作的社会化的民主政治。英国近三年的“国民政府”与美国一年多的罗斯福“复兴政策”都不是撇开劳工的;在英国的工党当然已是统治势力的一部分了;就在美国,复兴政策的精神正在用政府的力量使劳工势力抬头,劳工的力量是政府制裁资本家的重要工具的一种。美国的政治向来受18世纪的分权论的影响过大,行政部门太受牵制,所以去年国会骤然将大权授与总统,就使世界震惊,以为美国也行独裁制了。但这种大权,国会可以随时收回;国会不收回时,每两年人民可以改换国会,每四年人民可以改换总统:罗斯福的背后绝没有棒喝团或冲锋队可以维持他的政权不倒的。所以这种政治不能算是独裁的政治,只是一种因社会化的需要而行政权力高度增加的新式民主政治而已。(四)我们不要忘了,英美近年的行政权增高与计划的经济的运动,都是为了要救济国内的经济恐慌,不是为了“经济的民族主义”的推进,更不是为了“预备民族间的斗争而起”。

总之,钱先生的概论部分,我们初看了都觉得很动人,细看了就不能完全教人心服。他把“民主政治”的定义下得太狭窄了,所以他不能承认欧战后的民治主义的发展。他又把“经济的民族主义”看得太普遍了,故武断“不论在哪一个国家”都不能免统制经济,也就不能幸免独裁的政制了。

最后我要讨论他的中国需要独裁论。……他所以主张中国需要独裁制度,为的是要沿海各省的工业化。这个理论是很短见的。第一,沿海各省根本上就很少具有工业区域的基本条件的,如煤铁产地等等。第二,在现时的国际形势之下,一个没有海军的国家是无力保护他的沿海工业的。所以翁文灏陶希圣诸先生都曾主张要建设内地的经济中心。第三,中国的工业化,不能单靠政府权力无限的增加。无限的权力不能凭空添出资本、不能随便印纸做现金、不能从空中生出许多必需的专门人才来、不能在短期中征服一个放任惯的无政府态度的民族习惯。钱先生的中国独裁论,我们不能认为有充足理由的。

蒋廷黻和吴景超

第二篇是蒋廷黻的《论专制并答胡适之先生》(《独立评论》第八十三号)。大意说:中国必须有一个中央政府。中国的现状是数十人的专制。他提倡的是拿一个大专制来取消这一些小专制。破坏统一的就是二等军阀。统一的问题就成为取消二等军阀的问题。唯独更大的武力能打倒他们。中国人的私忠既过于公忠,以个人为中心比较容易产生大武力。他主张武力统一,并且认为“唯一的过渡方法是个人专制”!他的理由有三:“第一,中国的现状是数十人的专制。市是专制的,省也是专制的。人民在国内行动不过从一个专制区域行到另一个专制区域。至于权利的保障,处处都是没有的。我所提倡的是拿一个大专制来取消这一些小专制。大专制势必取消各地小专制,不然,大专制就不能存在。从人民立场看起来,他们的真正敌人也是各地的小专制。正如英国的都铎、法国的波旁、俄国的罗曼诺夫,他们专制的对象是各地的诸侯,直接压迫人民的也是各地的诸侯,所以君主专制在这些国内曾受人民的欢迎。我们简直把中国政治认错了。我们以为近二十年来想统一中国的人如袁(世凯)、吴(佩孚)等把人民作为他们的敌人。我们未免自抬身价了。严格说来,我们不配做他们的敌人,因为我们有什么力量呢?我们实际也不愿做他们的敌人,因为我们并不反对统一。统一的敌人是二等军阀和附和二等军阀的政客。每逢统一有成功可能的时候,二等军阀就联合起来,假打倒专制的名,来破坏统一③。士大夫阶级反对专制的议论,不是背西洋教科书,就是二等军阀恐惧心、嫉妒心的反映。中国现在专制的对象不是人民,是二等军阀。从人民的立场看,个人的大专制是有利的。第二,我们以为个人的专制来统一中国的可能比任何其他方式可能性较高。破坏统一的就是二等军阀,不是人民,统一的问题就成为取消二等军阀的问题。他们既以握兵柄而割据地方,那么,唯独更大的武力能打倒他们。中国人的私忠既过于公忠,以个人为中心比较容易产生大武力。这个为中心的个人必须具有相当的资格,以往当局的人及现在当局的人是否具有这种资格,那是人的问题;我这里所要讨论的是制度的问题。适之先生引《民报》驳《新民丛报》的话来为难我,说:‘开明专制者待其人而后行。’他不信‘中国今日有能专制的人’。中国今日有无其人,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们要注意,我所注重的是能统一中国的人;‘开明’是个抽象的名词,恐怕各人各有其界说。我们更加要注意,以袁世凯及吴佩孚一流的人物,离统一的目的,仅功亏一篑了。第三,不少的读者对于我的《革命与专制》一文要问:两千年来的专制不济于事,再加上一短期的专制就能济事吗?两千年来,中国有朝代的变更,无政制及国情的变更,因为环境始终是一样的。现在外人除加在我们身上极大的压力以外,又供给了我们科学与机械。这两个东西不是任何专制政府所愿拒绝的、所能拒绝的。就是政府完全无为,只要它能维持治安,这两个东西就要改造中国,给她一个新生命。”蒋廷黻主张来个“个人专制”,并说中国今日有无能个人专制之人,他不知道,其实,他似乎是知道的,那就是蒋介石。蒋廷黻这种言论,正是为蒋介石“个人专制”打底子啊!蒋廷黻文中最荒唐的立论,是他所谓“中国现在专制的对象不是人民,是二等军阀”之说。他不知道,“二等军阀”给消灭了,难道就不轮到“人民”来受“头等军阀”“专制”之害吗?狮子吃了狼,羊就可以过太平日子吗?

第三篇是吴景超的《革命与建国》(《独立评论》第八十四号)。文中说:“总之,我们根据中国历史的分析,革命实力三个时期,现在还是一个群雄割据的时期,说不上建国的大事业。我们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统一问题。国家统一之后,一切的建设计划才能实行。”“在群雄割据的时期内,除却武力统一的方式外,我们看不出还有什么别的方式,可以完成统一的使命。”结论是:“我很赞同蒋廷黻先生的说法:‘中国的基本形势是:政权不统一,政府不得好。’”

胡适指斥“头等军阀”

1934年1月14日,胡适写《武力统一论——跋蒋廷黻吴景超两先生的论文》(《独立评论》第八十五号),表示意见如下:

……蒋先生所要的“专制”,原来并不是独裁的政治制度,原来不过是希望一个头等军阀用武力去打倒一切二等军阀,原来就是吴先生说的“武力统一”。……

我们先要温习一点现代史,先要记得武力统一是在这二十余年中已做到好几次的了。民国三四年的袁世凯,岂不是做到武力统一了?民国十七年北伐完成时,又岂不是做到统一了?蒋廷黻先生也曾说过:

我们更加要注意:以袁世凯及吴佩孚一流的人物,离统一的目的,仅功亏一篑了。

我们何不更进一步问问:袁世凯及吴佩孚,以至于民国十七八年的蒋介石,为什么离统一的目标终于“功亏一篑”呢?是不是因为这几个人的武力不够大呢?是不是因为他们的个人专制还不够专呢?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原因呢?究竟这“一箦”的关键在什么地方呢?

蒋先生说:

每逢统一有成功可能的时候,二等军阀就联合起来,假打倒专制的名,来破坏统一。

这是说二等军阀。他又说:

士大夫阶级反对专制的议论,不是背西洋教科书,就是二等军阀恐惧心、嫉妒心的反映。

这是说士大夫阶级。我们要问蒋先生:那抓住中央政权的头等军阀有没有失政,应不应负一部分责任呢?在那些“西洋教科书”还没有出世之前,司马氏父子三代平蜀平吴,做到了武力统一,为什么不上二十年,就闹成“八王构兵”“五胡乱华”,闹得中国分裂到三百年之久呢?隋朝的杨氏篡周平陈,统一了中国,为什么也不到二十年,就闹到群雄蜂起、天下分裂呢?远史且不谈,袁世凯的“功亏一篑”是不是他自己和他手下的梁士诒一流人应负责任呢?吴佩孚的“功亏一篑”是不是他自己和他所拥戴的曹锟一党也应负责任呢?

最可惜的,自然是民国十七八年的统一局面的崩坏。民国十五六年的国民革命军北伐,真是能号召全国感情的一件空前大壮举:许多少年人的投考黄埔军官学校,更多少年人在各地的秘密活动;还有许多中年老年人也受了那个运动的震荡,都期望它的成功:那种精神上的统一是中华民族史上的绝无仅有的。如果民国十五年的一些幼稚举动引起了士大夫与商人阶级的疑虑,至少在南京政府成立以后,绝大多数人的心理是赞助新政权并且渴望统一的。在那个全国精神上一致的大运动之下,张作霖也不能不退出关外,张学良也不能不承认新政权。民国十七八年的统一,不是全靠武力的,是靠那武力背后的全国比较的一致的新精神——可以叫做新兴的民族主义的精神。

然而这个新统一的中国是怎样又破碎了呢?破坏统一的罪恶是不是全在“二等军阀和附和二等军阀的政客”呢?是不是因为士大夫阶级读死了西洋教科书因而反对专制,所以助成统一的崩坏呢?是不是头等军阀也应该分担一部分或一大部分的责任呢?是不是那些不背西洋教科书而梦想个人专制的政客党员也应该分担不少的责任呢?

说起“二等军阀”,我们应该还记得,两个月削平了桂系,六个月打倒了阎冯,似乎二等军阀也算不得怎样难对付。可是当日那些最可怕的二等军阀打倒之后,统一在哪里?和平又在哪里?今日割据的局面是不是比民国十七八年减低多少了吗?福建的变局不用说了。冯玉祥倒了;起来的是韩复榘宋哲元等等。阎锡山倒了;现在又在娘子关里努力他的模范省了。桂系倒了;现在李宗仁白崇禧又在广西第二次造成他们的模范省了。四川的割据如故,云南贵州的鞭长莫及如故。广东是比李济深时代更独立了。难道我们到了今天还只能提出一个“唯独更大的武力能打倒他们”的方案吗?

“武力统一”,“用更大的武力打倒二等军阀”,这种理想,当然有人在那儿梦想实现的,用不着我们去教猴子上树。我们的责任是要研究这条路究竟走得通不,是要看看是不是真的“除却武力统一的方式外,没有什么别的方式可以完成统一的使命”。

老实说,我不信武力统一是走得通的路。我的理由是,其实蒋廷黻先生已代我说过了。他说:

毛病不在军阀,在中国人的意态和物质状况。

他说的“意态”是说“中国人的头脑里有省界”;他说的“物质状况”是说“中国人的穷”。然而蒋先生却又主张“唯一的过渡方法”是个人专制,是用武力打倒二等军阀,难道武力统一就可以破除“中国人头脑里的省界”,就可以打倒“中国人的穷”了吗?既然“毛病不在军阀”,蒋先生如何又说“统一的敌人是二等军阀”呢?

我要套用他的话,说武力统一所以行不通:

毛病不在军阀,在中国人的意态和物质状况。

先说“毛病不在军阀”:现在的二三等军阀,实不够中央军队的一打,我想这是他们自己也知道的。如果十九路军这回也失败了,中央军队的武力的优越更不成问题了。所以若单以武力而论,中国今日的统一应该可以不战而成功的了。次说“在中国人的意态和物质状况”:意态不是蒋先生说的“省界”;二十余年前,中国的省界何尝不比现在更深?何以那时的省界无碍于统一呢?何以当日建立帝国的政治家能造出科举的方法和回避本省的制度,使省界观念反成为统一的基础呢?我所说的“意态”是指中国智识思想界的种种冲突矛盾的社会政治潮流。例如昔日的汪精卫一派、今日的胡汉民,可以做政治上的妥协,而不是武力所能打倒。又如今日的共产党以及无数左倾的青年,也不是单靠武力所能扫净。武力也许可以破灭红军,特务队也许可以多捉几个共产党,但那种种左冲右决的社会潮流(包括种种蒋先生说的“反对专制的议论”),是不是武力所能统一的呢?何况中国今日最有力的新意态是外患压迫之下造成的一种新民族观念,它绝不容许任何头等军阀用他的武力去征服全国。这种新意态一面能使张学良下野,一面也能使蒋介石不能挽救韩复榘的驱逐刘珍年。

我说的“物质状况”也不单指贫穷,虽然贫穷也不是武力统一所能扫除的。我所谓“物质状况”是说中国疆域之大和交通之不便。这都是武力统一的绝大障碍。四川、云南、贵州,今日中央军队有何办法?新疆的混乱,中央军队有何办法?广东广西的独立,中央军队又有何办法?韩复榘打刘珍年,中央军队又有何办法?阎锡山闭关自守,中央军队又有何办法?即使半年或一年之内,福建与江西都解决了,难道这几十万的中央军就可以抽出来南征北剿、东征西讨了吗?

所以我说,今日武力统一是走不通的:

毛病不在军阀,在中国人的意态和物质状况。

蒋先生和吴先生都曾指出种种“别的方式”,“从事实上看起来”都绝不能行。我们在上文指出“武力统一”的行不通,难道不是事实?例如广西的李宗仁白崇禧,如果他们不造反、不出兵,只努力做“保境安民”的事业,难道中央政府好意思下令讨伐广西吗?又如四川的大小军阀,既不保境,又不安民,确应该如蒋先生说的“拿一个大专制来取消这一些小专制”了。然而“从事实上看起来”,今日的头等军阀是否能下决心用武力去平定四川呢?为什么不可以讨伐两广?为什么不可以讨伐四川呢?简单得很,中国人今日的新意态不容许无名的内战;中国的物质状况也不容许那一点子中央军队去做西征南伐的武力统一工作。

胡适这些话中,最值得注意的一个重点,是他直指“头等军阀”(蒋介石)“应该分担一部分或一大部分的责任”。胡适显然点破这一真相,使“个人专制”“武力统一”明明确有其人,并且此人呼之欲出。另一重点是,胡适显然点破“今日的共产党以及无数左倾的青年,也不是单靠武力所能扫净”,也是高人一等之论。

党国之下,又何来公忠?

七天以后,1934年1月21日,胡适再写《政治统一的途径》(《独立评论》第八十六号),从制度上立论,反对“个人专制”与“武力统一”,用以维护民主的必要。胡适以“国会”制度做例子,他说:

国会不是蒋廷黻先生所嘲笑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自由主义和代表制度”。国会的功用是要建立一个中央与各省交通连贯的中枢。它是统一国家的一个最明显的象征,是全国向心力的起点。旧日的统一全靠中央任命官吏去统治各省。如今此事既然做不到了。统一的方式应是反其道而行之,要各省选出人来统治中央,要各省的人来参加中央的政治,来监督中央,帮助中央统治全国。这是国会的根本意义④。

蒋廷黻先生一定不赞成这个主张,他曾说:

人民不要选举代表,代表也不代表什么人。代表在议会说的话,不过是话而已。中国近二十年的内争是任何议会所能制止的吗?假若我们能够产生国会,而这国会又通过议案,要某军人解除兵柄,你想这个议案能发生效力吗?只要政权在军人手里……你的国会有一连兵就可解散了。

这些话都是过虑,有成见的过虑。第一,人民最不要纳租税,然而他也居然纳租税,岂非怪事?所以蒋先生也不必过虑人民不要选举代表。第二,议会能有多少权力,如今谈不到。不过我们前几天还看见报上记载着,立法院“在悲愤中”勉强通过了一万万元的公债案。一个确然“不代表什么人”的立法院也会“悲愤”,蒋先生也许可以看见一个代表全国的议会发起大“悲愤”来制止内战,谁敢保没有这一天呢?第三,一连兵诚然可以解散国会,正如一个警察可以封闭你我的《独立评论》一样容易。然而曹锟要做大总统,他用一连兵也就可以包围国会了,何必要花五千元一票去贿选呢?马君武先生曾说:曹锟肯花五千元一票去贿选,正可以使我们对于民主宪政抱乐观,因为那个国会的选举票在曹锟的眼里至少还值得四十万元的代价。况且有了贿选的国会,也就可以有贿不动的国会;有了一连兵解散得了的国会,也就可以有十师兵解散不了的国会。

不过这都不是眼前的话。现在我要请大家注意的只是要一个连贯中央与各省的国家机关,要建立一个象征全国全民族的机关。各省要捣乱,就请到国会里来大家一块儿捣乱。各省要建设,就请到国会里来大家一块儿建设。无论如何,总比“机关枪对打”要文明一点。让各省的人到中央来参加全国的政治,这是养成各地方向心力的最有效的一步。

18世纪的英国政治家伯克(Burke)曾说:“若要人爱国,国家需要可爱。”若要全国人拥护国家,国家也需要全国人拥护。现在最奇怪的现状是把党放在国家上面。这样如何能养成“公忠”?国会是代表全国的议会,是一个有形的国家象征,人民参加国会的选举,就是直接对那个高于一切的国家尽义务。现在全国没有一个可以代表整个国家的机关,也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使人民有参加干预的机会,人民又从何处去报效他的“公忠”吗?

在这段文字里,胡适明白指出国民党“把党放在国家上面”的真相,因为国民党不肯用“国会”作为“有形的国家象征”,所以人民无从“报效他的‘公忠’”,人民没有向心力,才是问题的根本。若不此之图,反倒以“个人专制”“武力统一”来解决问题,是舍本逐末、舍大路而上歧途,当然是错了。

常燕生之论

1934年2月4日,常燕生发表《建国问题平议》(《独立评论》第八十八号)。他的看法,胡适在《一年来关于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中夹叙夹议如下:

常燕生先生在太原读了《独立》上的讨论,写了一篇《建国问题平议》(评立第八十八号)。他不赞成武力统一,也不赞成专制与独裁。他那篇文章里有几段很精彩的议论,例如他论民治思想的势力:

我们诚然知道在中国今日谈民治,是很幼稚、很可怜的。然而就这一点幼稚可怜的思想,也不可以完全忽视。三百年的满清政府是被这个思想打倒的,袁世凯的中华帝国也是被这思想打倒的。民治主义在今日中国,正所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又如他论独裁政治在中国所以不能成功:

中国传统地是一个无治主义的国家,中国民族传统地是一个无治主义的民族,服从领袖的心是有限的、崇拜英雄的心是有限的、遵守严格纪律的心是有限的。在俄国,斯大林可以开除托洛茨基;在中国,手创共产党的陈独秀不免落伍。这就是两个民族根本的异点。特别是在现在轻薄成风的社会,以骂人为时髦、以挖苦人为幽默、以成人之美为有作用,学生可以随便驱逐师长、军队可以随便反对长官的时候,而希望任何形式的专制可以成功,这是梦想。

所以他虽然主张“中国要谈建设、要谈统一,必须先从创造中心势力入手”,他却相信那个中心势力“应该使人民爱之如慈母、奉之如严师,至少也要使大家觉得彼善于此”。他相信中央政府并不是没有控制地方割据势力的工具。他说:

这工具就是民意。古代的霸主得力的秘诀是“尊王室”,现在王室没有了,但四万万国民就都是天子。天子是无实力的,但霸主偏要把他尊重起来,因为这样才可以制诸侯的跋扈。现在的国民实力并不比古之天子更弱,中心实力派应该抓住这个有力的工具。

他的结论是:

国家的真正统一,只有在这样民权伸张之后才能实现。武力统一和专制的结果,只有使人民敢怒而不敢言,地方实力派反得挟持民意以与所谓中央者抵抗,国家统一是永远无办法的。

常燕生先生的见解,我很赞同。他劝中央实力派学古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秘诀,把人民当做天子,善用民心民意来做统一的工具,这话好像是迂腐,其实是很近情理的议论。我说的国会制度,也就是实行这个意思的一个方法。有位署名“寿生”的青年人发表了一篇《试谈专制问题》(独立第八十六号),他指出现代的独裁政治其实都是他所谓“旨趣专制”,而不是古代的“权力专制”。如意大利和苏俄的独裁政治,其实是许多人因旨趣的赞同而愿望实现的行动。“寿生”先生这个观察是不错的。他又指出民主国家的议会制度也是一种“旨趣专制”,也是“以理论来征服人民,是取获人民的信心,是以他们的意见酿成全国的意见”;“不过英美的旨趣专制是多元的、互换的,而意俄是一尊的,欲无限的延长其旨趣罢了。”我也曾说过,今日的中国实在没有一种有魔力的“旨趣”可以号召全国人的感情与理智;所以独裁政治的无法成功,只是因为今日大家口头背诵宣传的和强迫小孩子记诵的一些主义,都没有成为全国人民的信仰的魔力了。只有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民治思想,在今日还有不少的潜势力。不但满清帝制是这个思想打倒的;不但袁世凯张勋是这个思想打倒的;不但曹锟张作霖是这个思想打倒的——就是十六年的清共,南京政权的成立,根本上都还是因为这个民权民治的思想在人心目的,所以不能长久忍受那个暴民专制的局面。这个思想所以能有如许大的潜势力,是因为它究竟有过比较长时期的宣传,究竟有比较容易教人悦服的理论上的根据,究竟有英美法等国的历史成绩教人信得过,所以“民主政治是资本主义的副产物”一类的幼稚见解,终久不能动摇中囯成年一辈人(就是受过二三十年的民治思想宣传的一辈人)对于民权民治思想的信念。这里面也许还有更深刻的民族历史的原因:中国的社会构造是经过两千年的平民化了的,加上两千年的“天高皇帝远”的放任政治养成的“无治主义的民族性”,这都是近于民主政治,而甚远于铁纪律的独裁政治的。以此种种原因,我绝对相信常燕生先生的从民权伸张做到国家统一的议论。在一个长时期民治训练之后,国家统一了,政治能力提高了,组织也健全了,物质状况也进步了,那时候,在非常状态之下、在非常得全国人心的伟大领袖之下,也许万一有一种现代的“旨趣独裁”的可能。但在今日的一切状况之下,一切歌颂独裁的理论都是不切事实的梦想。

汪蒋通电以后

1934年11月27日,汪精卫、蒋介石联名通电全国,对中国前途,在形式上,表示了没有独裁的必要与可能。胡适抓住机会,在12月9日发表《中国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独立评论》第一三〇号),胡适说:

本月27日汪精卫蒋介石两先生联名通电全国,电尾有这样的一句话:

盖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也。

同日蒋介石先生答复日本大阪《每日新闻》记者的访问时,也有这样的一句话:

中国与意大利德意志土耳其国情不同,故无独裁之必要。

在今日不少的政客与学者公然鼓吹中国应采独裁政制的空气里,上述的两句宣言是值得全囯的注意的。

“感”电说中国今日的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独裁政制的“必要”与“可能”,这都是拥护独裁的人们不愿意听的话。我们姑且不问这种宣言含有多大的诚意,这个结论我们认为不错。

接着,他又从“意态”观点,补充他在《武力统一论——跋蒋廷黻吴景超两先生的论文》的主旨,他说

既然“毛病不在军阀”,我们就不能说“统一的问题就成为取消二等军阀的问题”了。两个月削平了桂系,六个月打倒了阎冯,然而中国至今还是不曾统一。这五年的教训还不够清楚吗?这里面的真原因就在所谓“中国人的意态和物质状况”了。说也奇怪,武力打不倒的,有时候某种“意态”居然能做到武力所不能做的奇迹!满清的颠覆,当然不是武力之功,当然是一种思想潮流的力量。袁世凯帝制的推翻,也不是武力之功,也是一种新“意态”的力量。十七年张作霖的自动出关,也不是武力之功,也是某种“意态”使他不能不走的。今日统一的障碍也不完全是二等军阀的武力,某些“意态”也是很有力量的。共产党的中心意态,不用说了。“反对独裁”也是今日不能统一的一个重要原因。蒋廷黻先生也说过:

每逢统一有成功可能的时候,二等军阀就联合起来,假打倒专制的名,来破坏统一。

“打倒专制”的口号可以使统一不能成功,这就是一个新时代的新意态的力量,不是刘邦朱元璋的老把戏所能应付的了。吴景超先生曾分析中国历史上的内乱,建立他的内乱八阶段说(《独立》第八四号),也以为只有武力统一可以完成统一的使命。但他忘了他那八阶段里没有“打倒独裁”一类的阶段。这一类的新意态不是武力能够永久压服的。在今日这些新意态已成不可无视的力量的时代,独裁绝不是统一政权的方法。所以从统一政权的观点看,我们也不信独裁制度是必要的。

在文章后段,胡适又补充他的未尽之言:

……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现代式的独裁可以说是研究院的政治。这个见解在这一年中似乎不曾引起国内政治学者的注意,这大概是因为这个见解实在太不合政治学书里的普通见解了。其实我这个说法,虽然骇人听闻,却是平心观察事实得来的结论。试看英国的民主政治,向来是常识的政治,英国人也向来自夸“混混过”(MuddlingThrough)的政治;直到最近几十年中,一班先知先觉才提倡专门技术知识在政治上的重要;费宾会(TheFabianSociety)的运动最可以代表这个新的觉悟。大战的后期和最近经济恐慌时期,国家权力特别伸张时,专家的政治才有大规模试行的可能。试看美国的民主政治,哪一方面不是很幼稚的政治?直到最近一年半之中,才有所谓“智囊团”的政治出现于美国,这正是因为平时的民主政治并不需要特殊的专家技术,而到了近年的非常大危机,国会授权给大总统,让他试行新式的独裁,这时候大家才感觉到“智囊团”的需要了。英美都是民主政治的发祥地,而专家的政治(“智囊团”的政治)却直到最近期才发生,这正可证明民主政治是幼稚的,而需要最高等的专门技术的现代独裁,乃真是最高等的研究科政治。

所以我说,我们这样一个知识太低、经验又太幼稚的民族,在这最近的将来,怕没有试行新式独裁政治的资格。新式的独裁政治并不是单靠一个领袖的圣明的——虽然领袖占一个绝重要的地位——乃是要靠那无数专门技术人才的。我们从前听丁文江先生说(《独立》第一一四号),苏俄的地质探矿联合局有三千个地质家,在野外工作的有两千队,我们都不免吓一大跳。现在陈西滢先生在上期《独立》里说,苏俄自从实行五年计划以来,据官方的统计,需用一百五十万专家,其中工业方面需用四十四万工程师及专家;农业方面需用九万高级的,三十六万中级的专家,森林方面需用一万一千高级的和二万七千中级的专家;交通方面需用三万高级的和十二万中级的专家。这种骇人的统计是今日高谈新式独裁政制的人们万不可忽视的。民主政治只要有选举资格的选人能好好的使用他们的公权:这种训练是不难的(我在美国观察过两次大选举,许多次地方选举,看见许多知识程度很低的公民都能运用他们的选举权)。新式独裁政治不但需要一个很大的“智囊团”做总脑筋,还需要整百万的专家做耳目手足:这种需要是不容易供给的。

苏俄与意大利都不是容易学的。意大利有两个一千年的大学;五百年以上的大学是遍地都有的。苏俄也有近二百年的大学。他们又都有整个的欧洲做他们的学校与训练所。我们呢?我们号称五千年文明古国,而没有一个满四十年的大学。专门人才的训练从哪里来?领袖人才的教育又从哪里来?所以钱端升先生期望的那个“有能力、有理想的独裁”,蒋廷黻先生期望的那个开明专制,在中国今日都是不可能的。

在这个时候,不少的学者和政客鼓吹独裁的政治,而他们心目中比较最有独裁资格的领袖却公然向全国宣言:“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只此一端已可证中国今日实无独裁的可能了。这个宣言的发表,表示在今日有发表这样一个宣言的必要。而在今日何以有这样一个宣言的必要呢?岂不是因为“中国人的意态和物质状况”(《环境与时代》)都不容许“意俄政制”的产生吗?

我们很诚恳的赞成这个宣言,并且很诚恳的希望做此宣言的人不要忘了这样严重的一个宣言⑤。

胡适提出细部要求

在《独立评论》发表《中国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的同一天,胡适在《大公报》星期论文又发表了《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并且乘机提出细部要求。胡适说:

……原电文内没有具体的方案,只提出了一条很重要的原则:

人民及社会团体是,依法享有言论结社之自由。但使不以武力及暴动为背景,则政府必当予以保障而不加以防制。

又加上了一句说明:

盖以党治国固为我人不易之主张,然其道当在以主义为准绳,纳全国国民于整个国策之下,为救国建国而努力,绝不愿徒袭一党专政之虚名,强为形式上之整齐划一,而限制国民思想之发展,至反失训政保育之精神。

又加上了一句总说明:

盖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也。

我们对于这个原则,当然是完全赞成的。因为原电文没有详述施行的办法。所以我们把我们想得到的办法写几条出来,供汪蒋两先生的考虑:

第一,政府应该明令全国,凡“不以武力及暴动为背景”的结社与言论,均当予以保障而不加以防制。原电文用“不以武力及暴动为背景”一语,比宪法草案里用的“依法”和“非依法律”一类字样,清楚多了。但“背景”二字也颇含混,也需要一种更明确的解释。试举个极端的例:假如十来个青年学生组织一个社会主义研究会,或者组织一个青年团来试行他们“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生活,这都应该可以享受法律的保障的,都不应该让热心过度的警察侦探曲解为“以几千里外某地的红军为背景”!最好是索性不用“背景”一类容易误解的字样,而用“方法”或“手段”来替代,那就更合理了。

第二,政府应该明令中央与各省的司法机关从速组织委员会来清理全国的政治犯,结束一切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释放一切因思想或言论犯罪的拘囚;并且应该明令一切党政军机关不得因思想言论逮捕拘禁人民。肯思想的青年,不满意于政治社会的现状,容易受一个时代的激烈思潮的诱惑,这都是很自然的现状。不如此,就算不得有血气的青年了。法国的“老虎”政治家克里孟梭曾说:“一个少年人到了二十岁不做无政府党,是个没出息的东西。可是若到了三十岁还是无政府党,那就更没出息了!”他那时代的激烈思想是无政府主义;若在今日,也许他要换上马克思主义了。少年人应该东冲西撞,四面摸索,自己寻出他安身立命的思想。偶然跌一两跤,落到某种陷坑里去,也算不得大不幸的事。撞了壁,他可以走回头;落了坑,他可以增长见识与经验。这样自由摸索出来的思想信仰,才够得上安身立命的资格。最靠不住的是重重保护之下长大起来的青年人,好比从没出过绣房的千金小姐,一旦到了大世界里,见个白脸小伙子对她一笑,就失魂落魄的害起单相思来了。今日许多因思想言论(可怜呵!小孩子的思想,小孩子的言论!)而受逮捕拘禁的青年人,实在太多了。当局的人实在不明白脚镣手铐和牢狱生活绝不是改善青年思想的工具。青年人嫌政治不好,你却拿脚镣手铐等等来证明政治实在不好。青年人嫌法律不好,你却拿军法审判糊涂证据等等来证明法律的确不好。青年人爱充好汉,你却真叫他们做好汉!我们参观过北平好几处的监狱和反省院,不能不感觉今日有彻底大清理全国政治犯的迫切需要。这件事不可以再缓了。

第三,政府应该即日禁止公安与司法机关以外的一切机关随意逮捕拘押人民。以我们所见所闻,我们简直数不清中国今日究竟有多少机关可以行使搜查、逮捕、拘押、审讯的权力!汪蒋两先生通电发出的前后几天,北平一处就发生了无制服无公文的人员到北京大学东斋搜查,并在路上拘捕学生的事,和清华大学文学院长在办公室里被无公文的人员拿出手枪来逮捕,并用手铐押送到保定行营的事。这种办法也许可以多捉几个人,可是同时也是努力替政府结怨于人民,使人民怨恨政府、怨恨党部。

第四,政府应该明令取消一切钳制报纸言论与新闻的机关。报纸与杂志既须正式登记立案,取得了出版发行的权利了,政府至少应该相信他们自己能负责任。他们的新闻有错误,政府可以命令他们更正;言论有失当,政府与党部可以驳正。今日种种检查审查的制度实在是琐碎而不必要的。至于因为一条两条新闻或一篇两篇社评的不合某人的脾胃,而就执行停止邮寄,或拘捕记者,或封禁报馆——这种事件实在是把一个现代政府自己降低到和旧日张宗昌一辈人的政府做同辈,即使真能做到人人敢怒而不敢言的快意境界,快意则快意矣,于国家人民的福利、于政府的声望,究竟有一丝一毫的裨补吗?今日政府领袖既揭起言论自由的新旗帜来了,我们盼望第一件实行的就是一切言论统制的取消。

第五,领袖诸公应该早日停止一切“统制文化”的迷梦。汪蒋两先生已宣言不愿“限制国民思想之发展”了。但今日有一些人还在高唱“统制文化”的口号。可怜今日的中国有多少文化可以统制?又有多少专家配做“统制文化”的事?在这个文化落后的国家,应该努力鼓励一切聪明才智之士,依他们的天才和学力创造种种方面的文化,千万不要把有限的精力误用到消极的制裁压抑上去。试举文学艺术做个例。有人说:“凡挑动阶级斗争的感情的文学艺术都应该禁止”,并且有许多小说和某些电影片已因此被禁止或被删削了。如果这个见解是对的,那么,杜甫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也该挖版焚毁了!《诗经》里“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一类的名句也该禁止发行了!亚圣孟夫子的“庖有肥肉,廐有肥马,野有饿莩”也该毁版禁止了!举此一例,可见“文化统制”不是可以轻易谈或做的事。我们此时还不会梦见现代文化是个什么样子;拼命的多方面的发展,还怕赶不出什么文化来。若再容许一些无知妄人去挑剔压抑,文化就许真不上咱们门上来了!

以上五事,不过是随便想出的几种具体事项,来充实汪蒋两先生的大原则。可是这些具体事项若不能做到,他们的原则就难教我们信仰了。

胡适在《中国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一文中,对汪蒋通电有“姑且不问这种宣言含有多大的诚意”的话;又在《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此文中,又有“这些具体事项若不能做到,他们的原则就很难教我们信仰了”的话,这些话的语气,在在都表露出他对国民党当权派的通电,是难免信任不足的。其实,这并不是胡适的多疑,尽管汪精卫、蒋介石诸公在通电里在文字上信誓旦旦,但他们希旨承风的手下,在事实上究竟搞的是什么,也大有可议。例如就在通电前三十八天(1934年10月20日),北平《人民评价》第五十七期上,就有《斥胡适之自由思想》一文出现,大言曰:“吾人主张党政一体由党产生党魁以宣布独裁,乃救时之良剂。时至今日,已届非常之变局,急起救亡,唯在领袖独裁之实现。”同一期里,又有《为五全大会代表进一言》一文出现,也大言曰:“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行将举行,我人对此早有一根本之建议:即由党产生党魁以宣布独裁,既不必要循训政之故辙,亦不必急于召开空洞无物、徒供军阀政客贪污土劣利用之国民大会。而党务之推动及政治之设施,则于党魁兼摄行政领袖之后,以少壮干部及统计人才为之辅,大刀阔斧,斩除党内之腐恶分子及行政机关之贪污官吏,为党国造一新局面。……”霍霍杀气如此,说国民党一夜之间,凭一纸通电就立地成佛了,如此高速向善,其谁能信乎?

丁文江的“新式的独裁”论

在胡适的好朋友蒋廷黻等走上主张独裁的路子以后,1934年12月18日,好朋友丁文江又大神附体,发表了《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大公报》星期论文),也大唱起独裁的调子。丁文江说:“近年来许多人——不赞成独裁的人如威尔士(H.G.Wells)、如罗素(BertrandRussell)——都觉得真正的平民政治事实上不可能。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以为大家都识字,选举权普遍,政权当然是在选举人手里的了。近几十年来的经验才知道是不然。多数人对于政治根本没有兴趣。他们识了字是看体育新闻(Sportingnews)、读侦探小说。政治上的问题除非是为他们直接有利害关系的,他们绝不愿意过问。同时靠政治吃饭的人又发明了一种骗人的利器——宣传。宣传是要组织的,组织是要钱的,于是就是在西欧选举权普遍的国家,实际的政权旁落在出党费、开报馆、办无线电广播的人手里。所以现在连反对独裁的人对于民主政治都发生了很大的疑问。”“胡适之先生说,‘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最适宜于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这句话是不可通的。理论的根据我们姑且不讨论;事实上看起来,民主宪政有相当成绩的国家,都是政治经验最丰富的民族。反过来说,政治经验比较缺乏的民族,如俄、如意、如德,都放弃了民主政治,采用了独裁制度。足见民主宪政不是如胡适之先生所说的那样幼稚的。‘民主政治只要有选举资格的选人能好好的使用他们的公权。’不错的,但是这就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一件事。所有行民主宪政的先进的国家,都还没有做到这个地步。”“胡先生说,‘民主政治的好处在于不甚需要出类拔萃人才……在于集思广益,使许多阿斗把他们的平凡常识凑起来也可以勉强应付。’他似乎相信,‘两个臭皮匠,凑起来是个诸葛亮。’他太乐观了。事实上两个臭皮匠,凑起来依然是两个臭皮匠!……”“‘试行新式的独裁’!我们应该注意‘新式’二字。因为新式的独裁与旧式的专制是根本不能相容的。胡先生说,‘打倒专制’的口号可以使统一不能成功,这是真的。但是大家要打倒的是改头换面的旧式的专制,并不是新式的独裁。独裁如何才可以算是‘新式’,我以为有以下的几个条件:一、独裁的首领要完全以国家的利害为利害。二、独裁的首领要彻底了解现代化国家的性质。三、独裁的首领要能够利用全国的专门人才。四、独裁的首领要利用目前的国难问题,来号召全国有参与政治资格的人的情绪与理智,使他们站在一个旗帜之下。”“我已经说过,目前的中国这种独裁还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大家应该努力使它于最短期内变为可能。放弃民主政治的主张就是这种努力的第一个步骤。”

“一定是那残民以逞的旧式独裁”

丁文江文章发表后十二天,1934年12月30日,胡适写《答丁在君先生论民主与独裁》(《独立评论》第一三三号),表示失望。胡适说:

我仔细读了两遍,很感觉失望。他对于英美的民主政治实在不很了解,所以他不能了解我说的民治是幼稚园政治的话。民主政治的好处正在它能使那大多数“看体育新闻、读侦探小说”的人,每“逢时逢节”都得到选举场里想想一两分钟的国家大事。平常人的政治兴趣不过尔尔。平常人的政治能力也不过尔尔。然而从历史上看来,这班阿斗用他们“看体育新闻、读侦探小说”的余闲来参加政治,也不见得怎样太糊涂。即如英国,那些包办“骗人的利器”的人们,当真能欺骗民众于永久,岂真能长期把持政杈了吗?伦敦的报纸,除了《每日前锋》(Herald)外,可以说全是保守党的。在几年之前,《前锋》报(工党报)的销路小极了,直到最近几年中,他们才采用“读者保险”计划,才能与其他通行的大报竞争。然而英国在这几十年中,保守党是否永执政权?工党何以也能两度大胜利?自由党的得政权以及后来的瓦解——更奇怪了!——却正和他们的党费的盈绌成反比例!美国的全国财权当然是操在共和党的手里,然而我留学以来,不过二十四年,已看见民主党三度执政了。可见这班看棒球新闻、读侦探小说、看便宜电影、听Jazz音乐的阿斗,也不是永久可欺骗的啊!所以林肯说的最公允:“你可以欺骗民众于一时,而不能欺骗他们于永久。”英美的民主政治虽然使韦尔斯、罗素诸人不满意,却正可证明我的意见是不错的。英美国家知道绝大多数的阿斗是不配干预政治,也不爱干预政治的,所以充分容许他们去看棒球、看赛马、看Cricket、看电影,只要他们“逢时逢节”来画个诺、投张票、做个临时诸葛亮,就行了。这正是幼稚园的政治,这种“政治经验”是不难学得的。……

现代的独裁政治可就大不同了。独裁政治的要点在于长期专政,在于不让那绝大多数阿斗来画诺投票。然而在20世纪里,那是不容易办到的,因为阿斗会鼓噪造反的。所以现代的专制魔王想出一个好法子来,叫一小部分的阿斗来挂一个专政的招牌,他们却在那招牌之下来独裁。俄国的二百万共产党、意大利的四百万法西斯党,即是那长期专政的工具。这样的政治与民主政治大不同之点,在于过度利用那班专政阿斗的“权力欲”,在于用种种“骗人的利器”哄得那班平日“看体育新闻、读侦探小说”的阿斗人人自以为是专政的主人:不但“逢时逢节”去做画诺投票的事;并且天天以“干部”自居,天天血脉贲张的拥护独裁、压迫异己、诛夷反动。

换句话说:民治国家的阿斗不用天天干政,然而逢时逢节他们干政的时候,可以画“诺”,也可以画“No”。独裁政治之下的阿斗,天天自以为专政,然而他们只能画“诺”而不能画“No”。所以民主国家的阿斗易学,而独裁国家的阿斗难为。民主国家有失政时,还有挽救的法子,法子也很简单,只消把“诺”字改做“No”字就行了⑥。独裁国家的阿斗无权可以说一个“No”字,所以丁在君先生也只能焚香告天,盼望那个独裁的首领要全知全德,“要完全以国家的利害为利害,要彻底了解现代化国家的性质,要能够利用全国的专门人才。”万一不如此,就糟糕了。

在君先生难道闭了眼睛,不看见独裁国家的“靠政治吃饭的人”也充分利用的“骗人的利器——宣传”吗?他难道不知道在俄意德三国里这种利器的利用比在英在美在法更厉害得多多吗?所不同的是:“在西欧选举权普遍的国家”,宣传的法螺吹过之后,那些“出党费、开报馆、办无线电广播的人”终无法叫那绝大多数的阿斗不画一个No字。而在独裁国家里,就不容易制造出一个No字来。同是“骗人的利器”,其效用不同,如此而已。

独裁政治之难学,不光是“独裁的首领”难得,也不单是专门人才难得,还有那二百万或四百万的“专政阿斗”最不易得。凡独裁政制之下,往往有许多残暴不合理的行为,并非是因为那独裁首领要如此做,只是因为(如丁在君先生说的)“多数人对于政治根本没有兴趣”,你要他们丟了棒球新闻来做你的棒喝团、拋了侦探小说来做你的冲锋队,你就不能太摆上等人的臭架子,东也有所不为、西也有所不为。你只好充分利用他们的劣根性,给他们糖吃、给他们血喝,才能领他们死心塌地的替你喊万岁、替你铲除反动、替你拥护独裁。独裁政治的成绩的大小,和独裁政制之下民众与国家受的福利或祸害,往往系于这二百万或四百万的“专政阿斗”的程度与经验。这是一个国家的生死关头。学者立言,为国家谋福、为生民立命,在这种紧要关头,是可以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岂可以用“实行独裁政治所需要的条件或者不至于如此的苛刻”一类的模棱论调轻轻放过吗?

今日提倡独裁的危险,岂但是“教揉升木”而已,简直是教三岁孩子放火。钱端升先生说:“我们更要防止残民以逞的独裁之发生。”丁在君先生也说:“大家要打倒的是改头换面的旧式的专制。”我可以断断的预言:中国今日若真走上独裁的政治,所得的绝不会是新式的独裁,而一定是那残民以逞的旧式专制。

“他们的专政是假的”

1935年1月20日,丁文江写《再论民治与独裁》(《大公报》星期论文),他解释说:“国家的危机任何人都可以了解,不用我引申的。我要说的是我们实际的政治。胡适之先生说:‘国家的生死关头……是可以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今日提倡独裁的危险,岂但是教揉升木而巳,简直是教三岁孩子放火。’胡适之先生忘记了今日中国政治的实际了。‘揉’也罢、‘三岁孩子’也罢,木已经升了、火已经放了,我们教不教是毫无关系的。我们的责任是使这种火少烧几间有用的建筑,多烧几间腐朽的庙堂。尤其是如何利用这把火,使得要吞噬我们的毒蛇猛兽,一时不能近前!”“胡适之先生说,‘中国今日若真走上独裁的政治,所得的绝不会是新式的独裁,而一定是那残民以逞的旧式专制。’这话也错了。中国今日的政治原来是‘旧式专制’。胡适之先生难道忘记了他自己《论汪蒋通电所得的自由》那篇文章吗?他所列举的事实哪一件不是可以证明‘旧式专制’的存在?在这种状况之下,单主张民主政治,反对独裁,能够发生任何的影响吗?若是国家没有外患的压迫,我们可以主张革命,可以主张——如吴景超先生所说的——用教育的方式和平的走上民主政治的路。现在这两种方法都是不能实现的,都是缓不济急的。唯一的希望是知识阶级联合起来,把变相的旧式专制改为比较的新式独裁。”“中国式的专制原来是不彻底的。所以我们饱尝专制的痛苦,而不能得到独裁的利益。九一八事变刚发生的时候,有一位反对国民党的朋友对我说:‘蒋介石一定和日本人妥协,国民党一定要卖国了!’我回答他道,‘我希望你这话是真的,但是我恐怕事实上是做不到的!’二十年11月胡适之先生写了一封长信给宋子文先生,主张及早和日本人交涉。我告诉他道,‘我是赞成你的主张的,可是国民党的首领就是赞成也不敢做、不能做的,因为他们的专政是假的。’这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关于丁文江这段话,二十一年后(1956年),胡适写了《丁文江的传记》。曾有感慨如下:

这一段是很伤心的话。在君在这里很感慨的指责国民党的专政是“假的”,是旧式的专制,而不是他所梦想的“新式的独裁”。他“新式的独裁”的第一个条件是“独裁的首领要完全以国家的利害为利害”。九一八事变之后,政府的首领不敢及早交涉,也不能及早交涉,就是不能“完全以国家的利害为利害”,就是够不上“新式的独裁”的第一个条件。

“你们那时自己忏悔误国之罪,已无及了!”

从上面这些文字中,可以看到,最后丁文江也觉悟到国民党的“专政是假的”、觉悟到蒋介石他们还不配搞“新式的独裁”,“所以我们饱尝专制的痛苦,而不能得到〔新式〕独裁的利益。”⑦虽然如此,在胡适眼中,在举国滔滔为蒋介石铺独裁之路的时候,那些受过完美的英美教育、“受过民主政治极久熏陶”的人,竟也纷纷宣言非行独裁制度不可,则是一种“教猱升木”的不可原谅的错误。因此,他不得不站出来,大力阻止这种反民主的、赶时髦的浪潮。当然,在这种力挽狂澜的过程中,胡适的心事是颇为怆然的。现在,我发表一封在我手中的从没发表过的信,是胡适1934年12月20日写给傅斯年的,以证实他的这种感觉:

孟真兄:

不悉。

《大公报》事,我已去信说孟:“真兄要我代写一决,我代他决的是继续任撰作星期论文。”

我也觉得《大公报》的星期论文是值得维持的,所以不但按期作了,还替别位朋友“枪替”了好几次。

香港之行,势不容已。已决定29日南下,过京不停,在上海过年,元旦之夜在上海搭PresidentHarison去港,4日到港,9日到广州,约12日到梧州,16日到港搭Taft船回来。

香港大学去年要给我名誉学位,我托故辞了;今年没有法子再辞了,只好去走一趟。我的意思是“开辟殖民地”,你定要笑我不脱“通天教主”味儿了!

在君兄忽然作驳我的独裁不可能论,我写信(两千多字的长信)答他,你见着否?

我说:“将来你们这班教猱升木的学者们终有一天要回想到我的话。那时我也许早已被‘少壮干部’干掉了,可是国家也必定弄得不可收拾了,你们那时自己忏悔误国之罪,已无及了!”

胡适之不肯公然谈中医,也是这个意思。

廷黻论专制的文发表时,此间省市两党部中人皆大欢喜⑧!我听了真慄然以忧。“我岂好辩哉?不得已也。”这是你们山东亚圣的味儿了!汪蒋的“感”电,我充分利用来作了三篇文字,正是要“顺水推船”,导人入于水泊。我正想“趁火打劫”,岂料丁大哥出此下策,为一班妄人增加气焰不少!

彭太太已在第一中学教英文,每周有十五时,可得$105.00,大概可以勉强支持了。机会甚好,因杨子余就任校长,正需好英文教员。

你何时来?女先锋已见着了。

适之

用这封私信做我这篇长文的收尾,真再合适没有了⑨。

1986年3月2日夜

①1937年5月30日,胡适写《再谈谈宪政》(《独立评论》第二三六号),进一步论他这一“僻见”说:“我这个‘僻见’,蒋廷黻先生不屑答复;有一天他对我说:‘你那一段议论简直是笑话,不值得讨论。’过了一年之后,丁在君先生在《大公报》的星期论文里引了我这一段话的第一句,他的批评是:‘这句话是不可通的。’(丁先生的全文转载在《独立》第一三三期。)这大概是因为我不是专学政治的人,所以我的‘僻见’,廷黻先生说是‘笑话’,在君先生说是‘不可通的’。”“我自己相信,上文说的僻见并不是笑话,乃是我在美国七年细心观察民主宪政实地施行的结论。”

②在《再谈谈宪政》一文中,胡适还有这样一段,自道生平经验:“我也曾学政治理论和制度,我的运气最好,我最得力的政治学先生是曾在Ohio做过多年实际政治改革的SamuelP.Orth。例如他教我们《政党论》,从不用书本子;那年正当1912的大选年,他教我们每人每天看三个大党(那年罗斯福组织了进步党)的三种代表报纸,每周做报告;并且每人必须参加各党的竞选演说会场;此外,我们每人必须搜集四十八邦的‘选举舞弊法’,做比较的分析。我受了他的两年训练,至今看不起那些从教科书里学政治的人们。我对于民主宪政的始终拥护,完全是因为我曾实地观察这种政治的施行,从实地观察上觉悟到这种政治并不是高不可及的理想制度,不过是一种有伸缩余地,可以逐渐改善、逐渐推广政权的常识政治。”

③1914年5月13日,陈炯明有信给吴敬恒,有这么一段,正好与蒋廷黻之论针锋相对:“譬如现在国中摧残共和,扰害百姓者,实一私人的武力主义横行。申言之,则大军阀扰乱于中枢,小军阀扰乱于各省,而官僚、政客、民党依附其中,口福利而行盗跖,日在老百姓头上肆其践踏,合之为民国四凶,今欲扫平此乱,确非空口赤拳所能从事。不得已而以毒攻毒,暂用小军阀之集合,以推倒大军阀之酿乱,能一次摧陷而廓清之,根本解决也。不能,而先打破大军阀,创建联省制,钳制大军阀之不能产生,安排小军阀之鬼有所归,以此收束,暂作统一,名曰假联治,此亦不得已而思其次之办法也。唯假联治之下,得一和平机会,自可从事裁兵,清理内外债;一面以党之进行,带领老百姓组织团体,储养自治、自卫之能力,再起而与小军阀算账,收回民治之权,使小军阀不能不归于国防地位,真联治乃可实现、真共和始告成功。”可见陈炯明虽是“武夫”,但见解比“文人”“教授”还高明多多呢!

④胡适在《一年来关于民治与独裁的讨论》文中引了这段话后,说:“我至今还相信这种民主政治的方式是国家统一的最有效方法。”

⑤胡适在《一年来关于民政与独裁的讨论》中,还有这样的结尾:“我个人当然是欢迎汪蒋两先生这种宣言的。他们承认中国今日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这种见解,很可以对一般求治过急的人们下一种忠告。在这个国家和平统一最有希望的时机,在中央政府将要正式实行民主宪政的时期,这种郑重宣言是最需要的。”当然,事实上国民党当权派的真意如何,则大有文章,袁世凯在称帝以前,岂不也信誓旦旦的表示中国实无帝制之必要与可能吗?

⑥在《再谈谈宪政》一文中,胡适还有这样一段:“我在美国看过两次大选举:去年在美国看了第三次大选举,看了第二个罗斯福在那个全国资本家极力反对的空气之下,得到总票数百分之六十四的空前大胜利,我的民主宪政的信念又得了一种最坚强的印证。我更深信:民治国家的阿斗不用天天血脉贲张的自以为‘专政’,他们只须逢时逢节,在要紧关头,画一个‘诺’或画一个‘No’,这种政制因为对人民责望不太奢、要求不太多,所以最合于人情,最容易学,也最有效力。”

⑦丁文江在《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中,明白表示汪蒋虽有通电,但他们还是搞独裁的:“汪蒋两先生尽管通电说独裁政治不是必要,而事实上国民政府何尝不是变相的独裁,不过不是蒋廷黻钱端升两先生理想的独裁而已。”

⑧关于蒋廷黻与国民党关系,和他发表赞同独裁论,似有内幕可寻。1934年4月19日,傅斯年有信给胡适,说“此间一切读书朋友对定〔廷〕黻文章极不满。故此公虽邀西府之垂青,实已自弃其moral力量。中国虽至今日犹有三分廉耻,此则系于二三人之努力,曾涤生所谓‘风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倾向而已’是也。此间读书朋友,虽为卿士,未尝丧天良也”。可见对蒋廷黻的不满。唐德刚《胡适杂忆》有这么一段:

我记得我那时还谈了些有关蒋廷黻的掌故。我偶尔提到蒋氏可能是“复兴社”里的要员。

“很有可能,很有可能!”胡先生说当他1952年返台蒋公约见之时,他们曾涉及胡蒋二位有意组党之事。“蒋先生说,‘请告诉廷黻不要另外结党了,还是回到国民党里来吧!’”

“这‘回到’二字里有文章!”胡先生不疑处有疑地向我说,“蒋廷黻未加入过国民党,为什么要‘回到’国民党里去呢?”

胡先生怀疑蒋廷黻先生是个力能通天的“蓝衣社”大员。我们并且把《独立评论》找出来,“考据”一下蒋廷黻加入“复兴社”的可能年代。

如今当事诸公倶已作古。那些力未通天的“蓝衣社”社史家们也找不到证据来证明蒋氏是否个“社员”,这件事,可能就永远是民国史上的疑案了。

如果蒋廷黻的身份这样复杂,那他首开拥护独裁之论,倒真是另有文章了。

⑨有关民治与独裁的论战,还有许多其他人的文章,因为不是最重要的,我不引录了

武侠小说,下流!

——记胡适的意见

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1960年3月10日条下,记录雷啸岑去拜访胡适,胡适“谈起《自由人》上有些文章太不行了,是不是为了推销的关系?先生(指胡适)的意见,宁可减低推销,不可降低标准。”事实上,胡颂平这一记录太潦草了。潦草的程度,一对照起雷啸岑的回忆,便可明白。

1964年8月19日,雷啸岑在《自由报》上写《我的社会生活》,里面说:

香港是外国殖民地,也是一个本身没有什么生产力,而专靠产品加工、转口以维生存的工商业都市。一般市民对政治问题多不感兴趣,他们每天看报纸的唯一注意之点,就是社会新闻和武侠、侦探小说之类,关于政论文字大家漠不关心。然《自由报》的内容,是以政论文字为中心的,这跟香港大多数民众的胃口不相投合,就生意经设想,可说是先天的基本缺点,然就文化思想斗争关系看,实属应有之义。在创刊伊始,为着迁就现实环境,曾刊载了一篇武侠小说,等我到台湾晤及胡适之先生时,他以严肃的态度对我说道:“为什么你办的报,亦登载那种时代落伍的武侠小说呢?”答以旨在应付环境,希望报纸能打开销路而已。他又说:“你是为理想而办报呢?抑是为营利而办报?我相信你的目的是属于前者,那么,以有限的宝贵篇幅,似不宜刊载与现代文化思想潮流相背驰的文艺作品吧?”我无词以对,马上把武侠小说停刊了。幸而这篇小说乃是好友彭浩一兄所写,而且是义务帮忙性质,声明不受酬的,因而彭兄很谅解我,无所容心。但我对适之先生的关怀指教,铭感殊深。

提倡文学革命的胡适,是看不起武侠小说的。每在有人提起武侠小说,他就连说:“下流!下流!”意思是这种东西是不入流的、为有识有水准的知识分子所不取的。他劝雷啸岑不要刊登这种“与现代文化思想潮流相背驰”的“落伍的”东西,纵使减少了报纸的销路,也应在所不惜,是一种很讲原则的劝告。我常说现代人思想的退步,许多方面还不如五四,下作的知识分子写武侠、看武侠,便是其中之一。看到胡适对武侠小说的态度那样明朗、那样坚定、那样不妥协,甚感此公先得我心,所以排比两段资料,综述如上。

1987年2月11日

为旧账算新账

我以文字称雄,可说“打遍天下无敌手”,我的敌人可以用种种方法对我纠缠,唯独在用笔杆方面,他们全无出手之力。这一情况,基本原因是李敖博学和他们不学的结果。不学固然好笑,但更好笑的是,他们竟不知其无知,反倒以疑神疑鬼来自欺欺人,这就太离谱了。

对这种“敌人”的离谱,我试举一二例子。

1962年1月1日,我在《文星》第五十一期发表《播种者胡适》,其中有两段话说:

民国八年间,有件事情对胡适来说可能是不幸的,那就是五四运动。五四运动把胡适所希望的一个单纯的文化运动转变为政治运动,扰乱了他那为中国建立非政治的文化和思想基础的梦想,对这个梦想的达成而言,五四显然是一条岔路。新文化运动本来该是针对辛亥革命、二次革命而做的非政治的革命,当时那些健将们都相信唯有思想革命成功,政治革命才有了真正的保障,才不会一垮再垮。半道杀出的五四运动,对新文化运动当然有“广为流传”的贡献,但它也未尝不是新文化运动的“罪人”,因为它使许多优秀的知识分子都纷纷忍不住了,纷纷忘了他们真正的深远的使命了,他们不怕“任重”但却有点嫌“道远”了。最后,他们终于暴露了狂热的本质,选择了感情的求近功的反应方式,大家都不肯再静下心来研究问题了,大家都跑到十字街头,投身到党派的阵营里,高倡他们的主义去了。

首先忍不住的是陈独秀和李大钊,他们发起了谈政治的《每周评论》,只有胡适仍然守住不谈政治的诺言。七个月后,军阀捕去了陈独秀,胡适接办这杂志,那时正是安福盛行和会分赃的时代,知识分子们闭口不谈具体的政治问题,却高谈马克思和无政府,胡适于是“看不过去了,忍不住了”,“方才有不能不谈政治的感觉”,而“发誓要想谈政治”。……

文章发表后,郑学稼在4月1日的《文星》第五十四期上,发表《论白话文和白话文学的运动——附答李敖先生》来反驳我,他说:

后来胡适自己如此地说明不敢在《每周评论》写文章的理由:“我回国时……打定不谈政治的决心,要想在思想文艺上替中国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又说:1918年12月,“我的朋友陈独秀、李守常等发起《每周评论》,那是一个谈政治的报,但我在《每周评论》做的文学,总不过是小说文艺一类,不曾谈过政治。”(《我的歧路》)以“原始资料”吓唬人的李敖先生,把胡适这段话做这样写:

据我所知,《每周评论》是七年12月由陈独秀李大钊发起的,当时胡适嫌他们不肯守相约不谈政治的诺言,所以他在《每周评论》做的文字总不过是小说文艺一类,不曾谈政治。(五十三期第60页)

大家都知道,李敖是收集原始资料专家,在这段只能引胡适的《我的歧路》(这篇文章远东版《胡适文存》被检察官胡适删去)中的话,不敢采取“我可以告诉这段史实”(五十三期第58页)来对别人示威,和说不出该刊出版的日期。不仅如此,他还说:“据我所知,‘胡适嫌他们不肯守相约不谈政治诺言’。”李敖先生,你“据”什么确知陈、李有和胡的“相约”?难道是胡适亲口告你吗?

郑学稼问我“据”什么确知他们有不谈政治的“相约”,他怀疑是胡适亲口告诉我的,真实并没有胡适亲口告诉我的事,而是早就载诸文献了的。据1954年张静庐《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第7至第12页,收有1920年底至1921年陈独秀、胡适、鲁迅、李大钊四人的通信,其中胡适回陈独秀信中,明明就有这样的一段:

若要《新青年》“改变内容”,非恢复我们“不谈政治”的戒约,不能做到。但此时上海同人似不便做此一着,兄似更不便,因为不愿示人以弱。但北京同人正不妨如此宣言。故我主张趁兄离沪的机会,将《新青年》编辑的事,自九卷一号移到北京来。由北京同人于九卷一号内发表一个新宣言,略根据七卷一号的宣言,而注重学术思想艺文的改造,声明不谈政治。

可见他们“相约”不谈政治,确有此事,只因郑学稼的不学无知,所以反倒把胡适跟我的关系,疑神疑鬼起来了。

郑学稼在1970年1月出版《中共兴亡史》时,曾加引用张静庐的《中国现代出版史料》,那是在他和我笔仗后八年的事了——笔仗当时,他大概没看过或没好好看过这部张静庐的书,所以一出手就闹了笑话,这种勾结国民党总政治部的学者的程度,可真教人叹息也!

1987年7月24日下午

我与胡适的“微妙关系”

我的爸爸李鼎彝出身北京大学国文系,他在五四运动后一年考进北大,在校时间是1920年到1925年,那时胡适正在北大文学院教书,是我爸爸的老师。但我爸爸在学问上比起他的同班陆侃如、魏建功来,并不出色,胡适对他并没有印象。九一八事变后,我们全家到北京,我爸爸失了业,想找胡适帮忙,可是胡适没见他,也没帮忙。

我跟胡适的关系与我爸爸完全无关。我在小学就知道胡适的大名,在初中时,从陈正澄那儿借到《胡适文选》,从此才深受他的影响。1952年10月1日,我在台中车站递了一封两千字的长信给他,那时我才十七岁。1954年,陈世熙在台大办《这一代》杂志,拉我写稿,那时我还念高二,就写了论《胡适文存》的文章。文章写好,他们顾忌,没有用,就还给了我。过了两年,陆啸钊办《大学杂志》,他不在乎,遂拉去刊登。刊登后近一年,有一天我的女朋友罗君若忽然提议,说:“何不寄给《自由中国》?他们一定登!”于是我删了一部分,她代为抄好,遂改登《自由中国》。这是我在《自由中国》上发表的第一篇也是最后一篇文字。刊出的时间是1957年3月1日。此外我在《中央日报》已前后发表过一些有关胡适的文章。

在《自由中国》发表文章后一年一个月,胡适从美国回来,约我到钱思亮的家里,跟我说:“呵!李先生!连我自己都忘记了、丢光了的著作,你居然都能找得到!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

除了那一次长谈外,我跟胡适只小谈过三次,一次在台大医院、一次在台大文学院门口、一次在中央研究院,此外除了写信,并无实际来往。他一共写过三封信给我,又写了一幅字,送了我照片和书,在我穷困之时送了我一千元(当年的一千元,还蛮值钱)。

1961年年底,我在《文星》发表《播种者胡适》。这篇文章带来了大是非和大麻烦,进而酿成了一次大笔仗,后来这次笔仗分成了两个圈圈,一个圈圈是“关于中西文化间的论战”;一个圈圈是“关于播种者胡适的论战”,前者的主要对手是徐道邻和胡秋原;后者的主要对手是任卓宣和郑学稼,大家打做一团,十分热闹。

《播种者胡适》虽被外界视为卫护胡适的文章,其实因为直言无隐,胡适本人看了,并不开心。据杨树人回忆,已言之凿凿。再据钱思亮告诉我,胡适死后,他整理遗稿,发现了一封胡适读了《播种者胡适》后写给我的信,可惜这封信因为被胡适的近亲好友“妥为保管(封锁)?”了,所以直到今天,我这个收信人本人还不能看到。

我知道我这篇《播种者胡适》会三面不讨好:骂胡的人会说我捧胡,捧胡的人会说我骂胡,胡适本人也会对我不开心,这都是无可奈何的事。一个人常常为知道太多、说了真话而付代价,不是吗?

在笔仗时候,国民党的刊物就首先推断:“李敖与胡适之先生有深厚的世交关系”(《世界评论》第十年第五期);并说李敖是“被胡适全心全力支持的西化太保”(《学宗》第三卷第二期),其实全是笑谈、全无此事。但是这种我与胡适关系不简单的传说,却没有停止,见之于文字的,以郑学稼的最为明确。笔仗后九年(1970年1月),郑学稼印行《中共兴亡史》,在书中说:

由《播种者胡适》一文中所泄露的非一般人所知的事,如“九一八”后蒋廷黻、钱端升、吴景超、丁文江们赞成中国实行独裁制;胡适“退回政府送他的六万美金宣传费”(后来证明无此事),这说明胡适或胡适派,和该文作者的微妙关系;到后来证明该文在发表前,曾交胡适阅过。

事实上,我跟胡适既无“微妙关系”,我写“该文”,胡适也全不知情,什么“曾交胡适阅过”,全是造谣。至于其他的事,早在笔仗当时(1962年7月24、26、28),郑学稼在香港《天文台》上发表《我控诉》,就这样说过:

当我第一次阅李敖先生的《播种者胡适》时,以为他是极接近胡适的人,否则不会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独立评论》社内部诸名士主张独裁,只胡一人反对;胡为女学生关窗户,以示“体贴”;和胡退回宣传费若干美元。

事实上,郑学稼的“以为”,完全“以为”错了!其实我“接近胡适”了什么?关于《独立评论》上民治与独裁论战的事,在《独立评论》上都登得明明白白,《独立评论》第八十号、第八十一号、第八十二号、第八十三号、第八十四号、第八十六号、第八十八号、第一三〇号以及《东方杂志》第三十一卷一号及三十二卷一号,都文证倶在;至于胡适为女学生关窗户的事,1932年的《论语》第一期、1934年的《英文中国评论周报》,1934年的《人间世》第三期,以及《文人画家》那一本书也都文证倶在;至于胡适退回宣传费的事,1942年的CurrentBiography、VOL,LXXIXNo.9的Time杂志也都文证俱在,他郑学稼不去查书、不去了解,却硬说这是我李敖独得之秘,这不是大笑话吗?他郑学稼读书这样少,反倒以为我李敖神通如此大,大到“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这不是大笑话吗?文证俱在,任何人只要肯用功,都可以查到。可是这种跟国民党总政治部走的所谓学者却如此不学、如此无知,这种人宁愿在我与胡适有“微妙关系”上捕风捉影,也不愿在书本上多下功夫,这种疑神疑鬼,真是害己害人。郑学稼日前死了,蒋经国特颁“绩学贻徽”挽额,由军报刊出,我看了不禁一笑,“绩学贻徽”?未必未必,积不学贻害,倒庶几无愧也!

1987年7月27日

从蒋介石非法连任看钱穆与胡适

钱穆死了。台湾除李敖外,又是众口一声、一片谀词,并极颠倒是非之能事。钱穆的学生、国民党同路人余英时发表谈话,有这样一段:“胡适是个受到他那个时代限制的学者,只管领一代风骚,但钱先生却不会限于时代格局而褪色,时间愈久愈能看出他的价值,并且在这个时代,没有人有资格去评论他,因为他们没有足以与钱先生相比的学识;且钱先生不做媚俗之言,因此只要还有真正的学术传统,将来中国文化还未灭绝,就会有人认识他不朽的一面。”(1990年8月31日《联合晚报》)这些话,全是胡说。相反的,钱穆所做的“媚俗之言”,远在胡适之上。胡适愈老说话愈圆滑,但重要关节,却还知所把持;但钱穆却一身媚骨,全无大儒风范。以对蒋介石非法连任第三任总统的态度而论,就可概见。

非法连任二十五年

纵蒋介石做所谓“行宪第一任总统”合法,但从1950年3月1日复职起,到1975年4月5日死掉止,前后二十五年之间,他的总统身份,却是非法的。因为他在1949年1月21日下台后,早已是平民。他在1949年4月27日发表《为南京撤守告全国同胞书》(即《和平绝望奋斗到底》)中,也自认“引退于野,为国民一分子”。既已为“国民一分子”了,说回头重任总统就重任总统,而不依“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程序,自然是站不住的。因为下台明明是“中华民国宪法”第49条“总统缺位”的情况,纵继任的李宗仁在美构成“缺位”,依法仍应“由行政院长代行其职权”,再“依本宪法第30条之规定,召集国民大会临时会,补选总统副总统”。既然“宪法”硬性规定如此、既然当时已“由行政院长代行其职权”(行政院长是阎锡山),则蒋介石的复职,即属违宪。

蒋介石在1950年3月1日复职后,非法总统干到1960年,出了大问题,因为“中华民国宪法”第47条规定:“总统副总统之任期为六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可见纵使1960年以前干的都合“宪法”,1960年到了,既满了两个六年,也不能再超过“连任一次”的限制、也得下台。但1960年将届,蒋介石再变花样,硬不肯下台,他以使国大代表加薪到和立委相同等贿选手段,由非法的国民大会通过了修改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案,竟通过“动员戡乱时期,总统副总统得连选连任,不受宪法第47条连任一次之限制”。1960年3月11日,蒋介石公布了这一条款;十天以后(3月21日),他就凭这一条款再干上第三任总统,以后如法炮制,至死方休了。

赞成连任“总统英明”

在蒋介石一连二十五年的非法总统过程里,1960年的一次,是个重要关口,因为这次违宪,比复职那次违宪还明确,照“中华民国宪法”第47条规定,根本没有第三任,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所以蒋介石悍然违宪,要费一阵手脚。蒋介石在头一年(1959年)召见钱穆,问以“此次选举,汝是否有反对我连任之意”,就是全盘手脚中的一个小动作。钱穆在蒋介石追问下,否认此事。蒋介石“随即起身向书架取书”,要用书证明钱穆的否认不可靠。钱穆当时即连忙说:“总统勿再检此书,应是我民国三十九年初到香港时所写向政府进忠告,并非为选举总统事而发。”这时蒋介石说:“今且问汝此次选举之意见。”钱穆答道:“今已时移境易,情况大不同。此待总统英明,内定于一心,断非他人所能参预其意见。我当时劝总统下野,因见中山先生手创民国,开历史上未之前有之大业,而此下形势所迫,广州再起,在国人心中,一若仍为一未成功人物,此对国人对我民族国家前途信心有损。总统抗日成功,亦历史上前所未有之一大勋业。若总统在胜利后下野,明白昭示一成功人物之榜样在国人心中,或可于国家民族前途有另一番甚深之影响。我当时意见只如此。然而情势所迫,以至今日,总统在此奠定一复兴基地,此又是总统对国家一大贡献。然而多数国人,终不许总统不继续担负此光复大陆之重任。担负此重任之最适当人物,又非总统莫属。穆私人对此事,实未能有丝毫意见可供总统之采纳。”(以上见钱穆《屡蒙总统召见之回忆》,收入1964年5月10日《中央日报》刊印《领袖精神万古常新》。)

细看钱穆1950年的文字,那时他还没向蒋介石伸手拿每月三千港币,身份尚与拿钱后不同,所以字里行间,对国民党尚有微词;可是,一旦身份沦为被“倡优畜之”的史家,他的曲学阿世,也就一发不可收拾。在连任问题上,他把大儒的立场尽失,也就可想而知矣!

反对连任胡适坚持

但是,对照起胡适的态度来,就完全不一样了。

在蒋介石竞选所谓“行宪第一任总统”前夜,1948年,胡适本是厕身第一届国民大会主席团,与吴敬恒、于右任、张伯苓等二百余人发起连署“劝进”的一员。但是,到了1960年,蒋介石要非法连任第三任“总统”的时候,胡适再也忍不住了。他力持反对。此中内情,由于今年《王世杰日记》的出版,我们看到不少秘辛。《王世杰日记》1959年12月14日记载:

日前接许孝炎君寄来适之近日日记数则,谓已将其对于总统选举问题之主张,托张岳军转达蒋先生。

1960年1月1日记载:

总统选举事,本党负责诸人似已内定于国民大会集会时,酌改宪法之临时条款,将宪法上连任以一次为限之限制,暂行停止适用。在台湾唯有胡适之曾直率托张岳军向蒋先生建言,反对蒋先生做第三任总统。

同年1月5日记载:

晚间胡适之来说,谓彼拟(一)致函蒋先生指出我国宪法上临时条款即是宪法之一部分,如拟修改临时条款,以变更宪法上关于总统连任限制之条文,即是修宪,与蒋先生所公开宣布反对修宪之言相矛盾;(二)拟表示不愿充今年国民大会主席。余告以第(一)点声明已非必要(因适之反对修宪及不赞同蒋先生任第三任总统,已为众所周知之事实),且或引起公开决裂,于国家不利;至于第(二)点则似可考虑适当方式为之。总之余意适之尽可保持其一贯立场,唯宜避免公开决裂。

同年2月5日记载:

今晚胡适之在辞修宅中餐席上,向岳军辞修质问,国大即将开会(本月20日集会),为何国民党迄今未提出任何人为总统候选人;并谓不可修宪,蒋先生此次不可再为总统候选人,致遭违宪之责难。岳军微有反驳,辞修未发言。

同年2月11日记载:

本月8日台北《自立晚报》(内地人李玉阶及台湾人吴三连等所办)登载胡适谈话,反对修宪,或为临时条款,并谓蒋先生应树立合法和平移转政权之范,不应为第三任总统。胡先生原曾向余表示,赞同我的意思,不与政府公开决裂,故此项谈话之发表,颇出我的意外。事后我获悉彼虽曾于数日以前,与《自立晚报》记者(李玉阶)做一次谈话,但并无发表之意;唯即行发表,则不愿否认。今晨我于行政院院会后与陈院长(黄少谷在座)言,我们应大度容忍。我并且说,向蒋先生当面喊过万岁的人,后来做了他的第一个叛徒(张治中),而反对他的人,却不一定是他的敌人。

同年2月13日记载:

我于今晨晤适之,劝以勿再发表谈话。

这时国民大会已开始报到。胡适是2月11日去报到的。记者问他对政局的意见,胡适笑着说:“我今天已经报到了,还不够吗?”

2月14日晚上,陈诚去看胡适,劝他承认既成的事实,胡适说:“我还是抱万分之一的希望,希望能有转机。”

2月20日,胡适参加了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典礼,这天他没有做主席,主席是莫德惠做的。

3月21日,胡适去投了票。这天蒋介石当选了非法总统。

日记存证尽我责任

《王世杰日记》提到的许孝炎寄来胡适反对蒋介石连任的日记,是1959年11月15日写的。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曾收入。全文如下:

今晚在梅月涵宴请日本前文部省大臣滩尾弘吉的席上见着张岳军,饭后他邀我到他家小谈。我请他转告蒋总统几点:

(一)明年二三月里,国民大会期中,是中华民国宪法受考验的时期,不可轻易错过。

(二)为国家的长久打算,我盼望蒋总统给国家树立一个“合法的、和平的”转移政权的风范。不违反宪法,一切依据宪法,是“合法的”。人民视为当然,鸡犬不惊,是“和平的”。

(三)为蒋先生的千秋万世盛名打算,我盼望蒋先生能在这一两个月里,做一个公开的表示。明白宣布他不要做第三任总统,并且宣布他郑重考虑后盼望某人可以继任。如果国民大会能选出他所期望的人做他的继任者,他本人一定用他的全力支持他、帮助他。如果他做此表示,我相信全国人与全世界人都会对他表示崇敬与佩服。

(四)如果国民党另有别的主张,他们应该用正大光明的手段明白宣布出来,绝不可用现在报纸上登的“劝进电报”方式。这种方式,对蒋先生是一种侮辱;对国民党是一种侮辱;对我们老百姓是一种侮辱。岳军说:他可以郑重的把我的意思转达。但他说,蒋先生自己的考虑,完全是为了(1)革命事业没有完成,(2)他对反共复国有责任,(3)他对全国军队有责任。

我说:在蒋先生没有做国民政府主席也没有做总统的时期——例如在西安事变的时期——全国人谁不知道他是中国的领袖?如果蒋先生能明白表示他尊重宪法不做第三任总统,那时他的声望必然更高,他的领袖地位必然高了。

我在10月25日下午,去看黄少谷先生,把上面的话全说给他听了。今天是第二次重说一遍。我只是凭我自己的责任感,尽我一点公民责任而已。

上面所述,就是钱穆与胡适对蒋介石非法连任的不同态度;对比之下,可见胡适在“不做媚俗之言”上,比钱穆有立场得多了。当然在我眼中,胡适显然做得不够。他不想同蒋介石搞翻,所以虽有立场,也要委蛇,这是很令人叹息的。

国民党同路人余英时说“在这个时代。没有人有资格去评论他(钱穆)”,这是很无耻的怪论。光凭钱穆拍蒋介石马屁一点上,我们就要把他评论得体无完肤了,我们太够资格了,因为我们是毫无媚骨的英雄好汉。佘英时是拍蒋介石儿子马屁的谄媚学人,他又算老几,可以妄定“资格”?这种钱穆学生,真是无耻哟!

1990年9月2日

蒋介石与胡适密件之一

窃国大盗蒋介石生平将所窃之国的首都,两度失去。每次仓皇辞庙前夜,都派胡适到美国替他擦屁股。一次在1937年,一次在1949年。

1937年王世杰有秘密呈文给蒋介石,全文如下:(标点是我加的)

谨密呈者:日前蒙

示,与胡君适之商洽赴美宣传事。近曾一再遵

示,与之商酌,胡君现已病愈,对于赴美宣传,则以与彼本人性情能力不相宜为理由,迄今犹豫。应否另觅他人赴美,与应否兼派他人赴欧工作之处,乞

公裁定(现时抵京教授较能担任此等工作者就杰所知有张彭春钱端升两君)。至赴美宣传计划,兹就愚见所及,拟定纲要数则,是否有当,谨附奉核夺。谨呈

行政院院长蒋

教育部部长王世杰8月30日

赴美宣传计划纲要

一、宣传对象:侧重教育界、报界、议会议员与教会。

二、宣传人选:最好就与美国大学、报界及教会有相当关系或认识者,各遴一、二人前往。

三、宣传目标:宣传目标侧重以下四事:

(一)事实之宣传:对于日本侵华事实及其扰乱世界合作与和平之计划,为有系统之宣传。

(二)太平洋会议之召集:促美国有力人士出面主张,由英美两国联合领导,召集太平洋会议,决定英美法俄等国共同应付远东问题之态度与手段。

(三)中国之解放:美国有力人士有主张欧美诸国应放弃其在华租界权、驻兵权及领事裁判权,同时即逼迫日本至少在关以内亦同样放弃者。此种议会应设法使其流行。欧美日本放弃此项特权时,则上海天津,即由中国定为不驻兵区域,亦无不可。

(四)封锁问题:促美国与英法等国,共采强硬态度,抗拒日本对华之封锁。

王世杰秘密呈文后第二天,8月31日,蒋介石以国民大会军事委员会快邮代电京字第2685号,令王世杰如下:(标点是我加的)

本京教育部王部长:卅日函件均悉。仍须请胡先生赴美,并多派二三员如钱端升君等同行更好。至所拟宣传计划纲要,准予照办。中正。世午侍秘京。

据1937年8月29日王世杰日记,记有“今日午后与胡君适之商赴美计划,未获结论”的话;第二天8月30日又有“今晨函蒋院长推荐钱端升、张彭春两君赴美宣传”的话,都可和我所收藏的上述密件吻合。同年9月4日又有“近日与蒋先生商定,托胡适、钱端升、张忠绂三君赴美宣传,定日内启行”的话。这些文件,都显示了去美的内情所在。

二十七年前,王世杰对姚从吾和我回忆说:庐山谈话会,胡适抵达的下午,王世杰陪他去见蒋委员长,胡适表示:北方军人说政府不管他们了,他主战,以战争支援北方军人。胡适为一个工友题字,也题“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等主战字句。不料庐山谈话会以后,胡适又不主战了。胡适写了一封信给蒋委员长,请王世杰代转,王世杰拒绝,并写了一封信反问胡适,说他立场前后矛盾。胡适死前一个月,特别将王世杰给他的信,做了一份抄本,还给王世杰留存。王世杰又说胡适当时极力想劝蒋委员长避免对日本全面作战,他曾有书面意见托汪精卫转交。到了8月13日,全面抗战开始,9月7日政府发布的胡适去美国消息,幕后有段曲折。王世杰回忆:八一三以后,蒋委员长对他说,我们现在国际宣传工作非常重要,想找适之到欧洲和美国走一趟。于是王世杰找胡适,谈了两三晚,胡适却不肯,胡适表示:“战争已经发生,我不愿意在这个时候离开南京,我愿意与南京共存亡。”王世杰没法,抬出傅斯年劝驾。最后,傅斯年将胡适说服,胡适同意出国。王世杰说:“胡先生在战争发生前,希望避免战争,战争一发生,他则坚决表示与南京共存亡的决心,这件事是我永远不能忘的。”

王世杰的回忆,我曾发表在《残存日记中的爱国者》一文里,今天以我收藏的密件再加印证,以见蒋介石把国家治理得乱七八糟后,胡适怎样出来替他擦屁股。

1990年11月12日

蒋介石与胡适密件之二

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展出蒋介石致胡适一封亲笔信。全文如下:(标点是我加的)

适之先生:11日手示诵悉。魏将军长函亦同时接到。我国在此悲惨境地,而外国友人犹念旧不忘,热忱爱护如此,更觉惭惶万分。此时所缺乏而急需于美者,不在物质,而在其精神与道义之声援。故现时对美外交之重点,应特别注意于其不承认中共政权为第一要务,至于实际援助,则尚在其次也。对于进行方法,行政与立法两途,不妨同时并进,但仍以行政为正途,且应以此为主务。望先生协助少川大使,多加功夫为盼。如其能使对华问题成为两党外交,则立法方面,似亦不宜偏废,要在异途同归,密切配合,亦请与少川大使切商之。国内政治问题,首在团结一致,尤应注重于德邻兄决心反共之一点,近日渐有转机,总望其能终始无间,共同一致到底耳。其他改革正在积极进行,若能假我时日,自信必有成效,惟亦不能求之太速。此时如能有三年计划之准备,则赤祸不患其不平,惟须阻止美国承认共产政府为主要条件。务请积极进行是祷。

弟中正手启5月28日正午

这封信是1949年写的。这年4月6日,胡适从上海搭威尔逊总统轮到美国去,据他1959年11月20日在《自由中国》十周年纪念会上演讲透露:“当民国三十八年初,大陆危急的时候,政府要我到国外去。”可见他是被蒋介石“派”出国的。

胡适出国后十七天,4月23日,南京落入中共之手。再过一个月零四天,5月27日,上海落入中共之手。蒋介石这封密件是上海丢了第二天写的,信中所述各点,都是请胡适代为进行海外宣传。信中“魏将军”是指魏德迈(Wedemeyer)、“少川大使”是指顾维钧、“德邻兄”是指李宗仁。

据胡虚一追忆雷震对他的谈话,曾有这样的记录:雷震谈告蒋介石于民国三十八年5月28日写这封信给胡适的时候,胡先生才坐轮船渡太平洋到达美国不久。胡先生是应蒋介石之请,赴美替其国民党政府做反共宣传,并协助驻美大使顾维钧争取美国朝野的道义支援。胡先生由上海赴美以前,先应台湾省府主席陈诚之邀,访问台湾参观旬日。而赴英不成的王世杰,则做了国民党总裁蒋介石的政治顾问,于民国三十八年2月先到了台湾。王得悉陈诚邀胡适于3月间访游台湾后,便立分电邀约雷震和杭立武急到台湾,俾与胡适及已在台北之傅斯年,一起和陈诚共商他们在京沪会商议定之发动展开“自由中国”和“民主中国”的两大运动,联络并号召所有信持民主自由理念的学术文教界知识分子,抗阻日益扩张的共产主义等大事,雷杭两人立飞台北,与胡适等会商两天后,又各匆返京沪。而胡先生于稍后返沪不久,便首途赴美。雷震、蒋经国和胡在沪住处之主人陈光甫等,都在码头送行。而中央银行奉政府令支送胡适做赴美生活等费用之美金两万元,亦由其总裁俞鸿钧亲自交请雷震转交给胡适。

不过,我对雷震这一谈话不无疑义。因为1942年的CurrentBiography和VOLLXXIXNo.9和Time杂志,都登有胡适退还政府给他六万美金宣传费的事;钱思亮告诉我他看到胡适写给我的一封残信,也否认此事,前后相较,我认为胡适收下此两万美金的事,是很可疑的。

至于蒋介石盼望胡适在美的活动,胡适办得却有困难。据蒋介石写信前六天,5月22日,胡适写给赵元任夫妇的信,说:“别后,我的心境很不好,没有一件事值得报告你们!到Washington去了两次,都不曾住过一天半。许多同情于中国的朋友,如Hombeck、如Bullitt、如Prof.GeorgeH.Blakeslee都觉得‘一筹莫展’!第二次去时,见着Wedemeyer,他也是‘有心无力’。”可见连“魏将军”也一样帮不上蒋介石的忙——蒋介石把中国局面搞得太臭太臭了,神仙也救不了他了。

据1952年12月7日胡适在北大同学会上演讲回忆:“……在民国三十八年,我感到抬不起头、说不出话。我曾对家人说:‘不要以为胡适之在吃自己的饭。’我们家乡有句俗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以我几十年的经验,我感到青山就是国家。国家倒霉的时候,等于青山不在,青山不在的时候,就是吃自己的饭、说自己的话,都不是容易的事情。我在国外这几年,正是国家倒霉的时候,我充满了悲痛的心情,更体验到青山真是我们的国家。这次出去我很苦痛;由于许多老朋友的失败心理,使我感到难于说话。所以在民国三十八年7月16日,我通知中国驻美大使馆,取消一切约会,不接见任何政府或国会的领袖。因为大家成见太深,使我处处碰壁;也因为局势太大,不是私人间的谈话所能转移的。在这个时候,只有替国家保留一些尊严、替国家保留一些人格,所以我取消一切约会。就是自己作文章、说几句话,也是人家请我作、请我说话,才作才说的。因此,三年以来,我只是给国家留了一些体面,其他毫无贡献……(编者略)”由这一回忆中,足见蒋介石密件中对胡适的期盼,是落空了的。

199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