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研究》目录

  • 《胡适研究》前记
  • 一、播种者胡适
  • 二、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
  • 三、三人连环传
  • 四、胡适先生走进了地狱
  • 五、胡适对苏俄看法的四阶段
  • 六、关于《胡适文存》
  • 七、评介《丁文江的传记》

《胡适研究》前记

胡适先生死在1962年2月24日。在他死的那天晚上3点钟,我写下了这几段文字:

“别看他笑得那样好,我总觉得胡适之是一个寂寞的人。”

在《播种者胡适》里我写过这么两句话。今天傍晚,这个“寂寞的人”到底走向永恒的寂寞:他看不到捧他的脸孔,也听不到骂他的声音。在天路的历程中,他转入了苦难的炼狱——他是一个战斗的人,那才是他战斗的地方!

我想到去年10月9号给他的信。有一段说:

“我觉得你有点老惫,虚荣心与派系观念好像多了一点,生龙活虎的劲儿不如当年了,对权威的攻击也不像以前那样犀利了。”

在我这封信前两天,他写信约我去南港“玩玩”;在我这封信后20天里,他先托姚从吾先生带了一本小说送我,不久又转给我一封信。可是他没收到我的复信,也没见到我去“玩玩”,他就倒下了!

两年十个月来,我一直没见到他,当然再也不会见到他——一个最能播种的人儿,如今再也不能播他的种子了!

这几段文字写好后,我并不打算发表,所以我改写了一篇《胡适先生走进了地狱》,发表在3月1日的《文星》杂志里。

胡适先生走进“地狱”后,眼看就快两年了。两年来,真可说是一个既“冷漠”又“吵闹”的局面。

何以说“冷漠”呢?这是专指胡适生前围绕在他周围的人说的。他们这批人,在胡适生前俨然是他的畏友、良朋、门生、干女婿,是“蟠龙大花瓶”的赠送者,是生日酒会的拜寿者,是“胡适合会”的“标会”者,……可是在胡适倒下以后,几乎在“尸骨未寒”的当儿,他们就变成了“不认得耶稣”的“彼得”。《新约》路加第22章里,有这样的故事:

他们拿住耶稣,把他带到大祭司的宅里。彼得远远的跟着。

他们在院子里生了火,一同坐着,彼得也坐在他们中间。

有一个使女看见彼得坐在火光里,就定睛看他说:“这个人素来也是同(耶稣)那人一伙的。”彼得却不承认,说:“女子!我不认得他!”

过了不多的时候,又有一个人看见他,说:“你也是他们一党的。”彼得说:“你这个人!我不是!”约过了一小时,又有一个人极力说:“他实在是同那人一伙的,因为他也是加利利人。”彼得说:“你这个人!我不晓得你说的是什么!”

正说话之间,鸡就叫了。主(耶稣)转过身来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今日鸡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这真是一个含义深长的故事!这个故事在耶稣死后1900年,居然在台湾来了一出全新拷贝——胡适的亲爱的“彼得”们,纷纷露出了他们的嘴脸,他们和当年彼得不同的一点是:彼得还会羞惭痛哭,还会在日后做个传布耶稣思想的使徒,可是他们呢?他们都不会,他们只会在胡适的生日忌日里来一番“告朔饩羊”,对遗照三鞠躬以后,一哄而散,坐车回家。

记得胡适死后不久,胡虚一先生在《民主潮》第12卷6期(1962年3月16日)里,翻译了一篇《民主政治的两种观念》,他在译后记里有这样一段话:

这几年来,别以为有那么多人围在他的身旁搅什么献花祝寿的热闹事,也别以为有那么多的男记者女记者把他当作“花边新闻”的采访对象,而我却体会到胡先生的心之深处,一直是孤寂的!一直是忧愤的!为什么?这可从胡先生这些年来的处境想像得到的。近几年来,胡先生固然是个人自由主义的象征,但他也日益成为一个所谓“自由民主”的可悲人物!他的声誉,也是渐渐地为点缀这点可怜的所谓“自由民主”糟蹋得不成样子了!君不见许多怀抱自由民主理想的青年人,在他们的谈话中,充分流露出他们“对胡适的失望”。虽然如此,可是“围剿胡适”之浪潮,却仍是一波一波地涌过来。而更可“悲”者是,“桃李满天下”的胡先生,他的门生高足,际此“围剿胡适”的风暴声中,竟都只会为他开祝寿会,除了一个不相干的“青年小子”李敖君挺身出来说几句外,很少有人挺身出来为“胡适思想”做一是非辩的!你想:胡适先生怎么会不觉得心灵孤寂而忧愤呢?

胡虚一先生这段感叹,还只不过是专指胡适临死前的一段日子而言。现在胡适死了快两年了,在这两年里头,胡适的“门生高足”更是安静得可爱了,他们安静地看着,看着那个“不相干的‘青年小子’李敖君”来开创一个“吵闹”的局面。

所谓“吵闹”,应该从头说起。

1961年的年底,我应《文星》杂志编者的邀请,为他们写了一篇《播种者胡适》。这篇文章带来了大是非和大麻烦,进而酿成了一次大笔仗,后来这次笔仗分成了两个圈圈,一个圈圈是“关于中西文化问题的论战”;一个圈圈是“关于播种者胡适的论战”,前者的主要对手是徐道邻先生和胡秋原先生;后者的主要对手是叶青(任卓宣)先生和郑学稼先生,大家打做一团,十分热闹。

在《播种者胡适》发表以后,赞同或变相支持我这篇文章的人很多,例如香港《自由报》的社长雷啸岑先生(马五先生),《中国学生周报》中的若兰先生,《展望》杂志中的孟戈先生,台湾《作品》杂志中的苏雪林先生,《民主中国》杂志中的牟力非先生,《文星》杂志中的王洪钧先生、东方望先生、田尚明先生……都是形诸文字的例子。此外在口头上面、书信方面,我也得到了不少的支持和同调。

当然相对的,反对我的浪潮也就澎湃而来,它们的大本营就是我所谓的“三大‘评论’”:《政治评论》、《民主评论》和《世界评论》。在这些刊物上,我陆续遭到许许多多的攻击和谩骂,可是我实在懒得理他们。对《播种者胡适》的问题,我只写过一篇《为<播种者胡适>翻旧帐》的文字,来答复叶青先生和郑学稼先生,其他不入流的人和那些不入流的文字,我一概不理。即使叶、郑两先生,我也只答复一次,当他们第二次向我使出回马枪的时候,我也懒得辩驳了。

我为什么不再答复叶青先生和郑学稼先生?这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我觉得对这两位先生,从文字上枝节上跟他们辩论是没有用的,也是不能了解他们的。要了解他们必须从他们的“基本思路”(Primordialmotivesandimages)上一刀扎下,从“基本思路”上来探讨他们写文章时的理论背景和“心理运作”(mentaloperation)的过程。当我对两位先生过去的历史有所了解之后,当我恍然大悟他们的“前期快感”(fore-pleasure)是什么主义以后,我不禁阻止我自己说:“算了罢!放他们去罢!”

谈完了“冷漠”和“吵闹”两个局面以后,我觉得我该谈谈《播种者胡适》本人。我先抄《世界评论》第10年第5期(1962年5月16日)中,周伯达先生的《现阶段中西文化论战之平议》里的一段话:

《文星》第54号还有胡颂平先生的《适之先生康南耳君传的最后校改》一文说:“先生又给我十二本未曾校改的《康南耳传》,一张便条,用红原子笔写了下面的字样:‘校改本,送给徐高阮、毛子水、台静农、姚从吾、台大图书馆、成功大学图书馆、李敖,蒋孟邻、沈宗瀚、钱天鹤。’先生吩咐我:等这两天院士会议忙过后,请你照我最后的校本改正后,分送给他们。”据胡颂平先生说:这大概是胡适之先生逝世前一天5时40多分钟的事。从这件小事,我们可以看出:李敖这位年轻人,在胡适之先生心目中的分量,可能还在蒋孟邻先生之上,因为胡适之先生用红原子笔写的次序,是先写李敖,而后写蒋孟邻的。关于这件小事,我只能做如下推断:其一、李敖与胡适之先生有深厚的世交关系;其二、是李敖所作的《播种者胡适》(本年1月1日)及《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本年2月1日)这两篇文章,深为胡适所赏识。否则,胡适恐不会这样看重他的;即令李敖为胡适的世交晚辈,也必是胡适认为这两篇文章作得好才如此的看重他的。果真这样,那岂不可见胡适之先生也在鼓励青年人如李敖者骂人吗?我相信今后注重考据的人,或许会考出这个秘密。

这段令人发笑的“推断”,简直荒谬得不值一驳。其中有一点,所谓胡适“深为”“赏识”我这篇《播种者胡适》的问题,我觉得大可不必请“今后注意考据的人”来“考出这个秘密”了,请读读杨树人先生的文章就得了。杨树人先生在今年2月1日的《文星》76期上,发表了一篇《回忆一颗大星的陨落——记胡适之先生最后的三年》,里面有一段写胡适先生对《播种者胡适》的不高兴:

一天下午,我应召去他市内的寄寓,商量一件公事。我很快的结束谈话,好让他静养。可是他止住我离开,从书架上取下一本杂志,问我曾否阅读这最近的一期。我知道这又是一桩淘气的事,我急忙设法推开,我说:“先生,我现在的范围很窄,是凡与我本行无关的,我就懒得看它!”

“不,你应该看看这一期。”他一面说,一面打开杂志指给我看,并且拿起一支原子笔准备划。“你看,这说的什么,这样的轻佻浮薄!再看这儿,简直瞎闹。这还算是捧我场的一篇!”他一面指给我,一面用笔把他批评的地方划出来。情绪已是颇不开心。

这大概就是周伯达先生所说的胡适先生对“李敖这位年轻人”的“深为”“赏识”罢?

据钱思亮先生告诉我,胡适先生死后,他整理遗稿,发现了一封胡先生读了《播种者胡适》后写给我的信,可惜这封信因为被胡先生的近亲好友“妥为保管(封锁?)”了,所以直到今天,我这个收信人还不能看到。

我知道我这篇《播种者胡适》会三面不讨好:骂胡的人会说我捧胡,捧胡的人会说我骂胡,胡适本人也会对我不开心,这都是无可奈何的事。

好在我是搞历史的人,搞历史的人只晓得追求历史的真相,不计其他。胡适先生是我们这个时代里的一名朝山香客,他的所作所为、他的真面目,都对我们这个时代有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值得一个搞历史的人去结一结帐。基于这个理由,我除了写一部《胡适评传》外,决定再印行这本《胡适研究》。

这本《胡适研究》,共收了我自己七篇文字:第一篇就是《播种者胡适》,这是一篇重要的文字,一篇“祸首”。

第二篇是《为<播种者胡适>翻旧帐》,也是一篇惹是非的文章,可惜这篇文章写完那天,正是胡适“遽归道山”的日子,胡适生不及见,反倒成了他的安魂曲。这两篇文章都有许多和它们有关的文字,可是限于篇幅,我只能挑出八篇,做为附录。

第三篇《三人连环传》,是写梁启超、胡适、徐志摩三个人的。这种连环写法,也许可给传记文学开一个有趣的例子。

第四篇就是《胡适先生走进了地狱》。这篇不到一千字的文章,最为某些人所欣赏,他们觉得能用这样少的字数、刻画出这样多而深刻的意思,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我对这篇文章也颇得意。不料居然引起读者刘星先生的误会,在报上痛骂我,我只好把这种批评,请到这篇文章的背后,做为附录。

第五篇《胡适对苏俄看法的四阶段》,是写胡适的一段思想变化的历史,可算是《胡适评传》中的一小节,这段历史,我在《胡适评传》中还要细细写到它。

第六篇《关于<胡适文存>》,是一篇“特殊的”书评。最初登在《大学杂志》,后来删了一部分,改登《自由中国》。这本是我高中二年级时候所写的一篇文字。胡适先生后来告诉我说:“雷震特别写信给我,推荐你这篇文章。”

第七篇《评介<丁文江的传记>》,也是一篇书评。对这本书缺点的指摘,我本已写了一封信给胡适先生,可是他在出版时都没有改正,我颇为失望,也颇觉得他在这一点上未免不够虚心,他只是笑嘻嘻地跟我说他看过我的信了,如此而已。总之,对《丁文江的传记》这本书,我觉得它是一本缺陷很多的传记。

编完这本小书以后,我感到一种轻快。胡适先生跟我压根儿没有什么“深厚的世交关系”,我也不是张铁君发行的《学宗》(3卷2期)中所称的“被胡适全心全力支持的西化太保”,但胡适跟我之间,有许多缘分却是事实。这些事实将来我总会把它们写出来,不过那也许要在“天下太平”之后。现在我只把这本《胡适研究》先印出来,用来怀念这个去世已经700多天的老人,一位时常要对我皱眉头的“老朋友”。

1964年2月6日在台北

播种者胡适

山下绿丛中,

露出飞檐一角,

惊起当年旧梦,

泪向心头落。

对他高唱旧时歌,

声苦无人懂。

我不是高楼,

只是重温旧梦。

——胡适:《旧梦》

中国现代史上有一件大事。在民国6年的1月里,一个貌不惊人的老头儿到了北京大学,这个老头儿就是蔡元培。他当时要物色一个文科学长,他的朋友北京医专校长汤尔和推荐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正在上海办杂志的陈独秀,杂志的名字叫《新青年》,那时候刚出了15个月。

陈独秀一到北大,立刻跟一些有新头脑的教授合了流,最有名的是沈尹默和沈兼士,还有那要排斥40岁以上老家伙的钱玄同。这些年轻的教授们颇有“万事俱备”的条件,他们想施展,可是找不到真的方向、主要的方向。在摸索中,他们忽然感到清凉了、爽快了、豁然开朗了,他们兴奋地互相告诉,他们每个人都感到有阵风来了。——那是东风!

东风来了,来自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民国6年的9月里,北京大学来了一个26岁的新教授,蔡校长仔细看了看他,然后露出高兴的表情——他找到了,他找到他最需要的酵素,他立刻喜欢了这个“旧学遂密”“新知深沉”的年轻人。

北京大学热闹起来了!梁山泊上又添了几条好汉,他们是:胡适之、刘半农(复)、周豫才(鲁迅)、周岂明(作人)……

北大新添进了新血轮,北大开始蓬勃了!

7年1月,《新青年》以新面目出版了,六个教授轮流编辑,想开始为中国奠定“非政治的学术基础”,培养一个思想自由的批评风气。那一两年间,他们最大的成绩当然是胡适领导下的文学革命。这个革命在建设方面的成绩,第一在救活了当时瘫痪的国语运动,因为没有文学的国语就不会有真正的国语;第二把历来不登大雅之堂的“俗文学”变成了正宗的“白话文学”,正名为“国语文学”;第三产生了新的白话文学作品;第四介绍了欧美的新文学,给国语的欧化做了起点。

乍看起来,文学革命好像只是一种形式的改革,一种文字体裁的解放,其实形式和体裁对内容有重大的影响,形式和体裁的束缚会斫丧精神的自由,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所以文学革命既然被肯定,新思想和新精神必然会跟着到来。胡适首先看到这一点,他立刻把消极意味的“八不主义”改成了肯定语气,他告诉人们:

一、要有话说,方才说话。

二、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

三、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

四、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建设的文学革命论》)

非常明显的,这四行句子的的精义所在已经不止于文字方面了,它们明白地指出了一个思想的新方向。

民国7年的6月里,《新青年》出了《易卜生专号》,胡适写《易卜生主义》,初次宣扬那个“真正纯粹的个人主义”,他借着西方近代一个最有力量的文人的笔,借着简明有力的白话文字,鼓吹“睁开眼睛来看世间的真实现状”:

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义之邦;明明是赃官污吏的社会,我们偏要歌功颂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一点病都没有!却不知道: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若要政治好,须先认现今的政治实在不好;若要改良社会,须先知道现今的社会实在是男盗女娼的社会。

在那篇长文里,他鼓吹“说老实话”,攻击“腐败家庭”、攻击“死板板”的法律、攻击“处处反乎人情”的虚伪宗教、攻击“许多陈腐的旧习惯”——道德、攻击社会对特立独行的“捣乱分子”的压迫、攻击他最恨的“那班政客”。他一下子攻击了这么多传统的丑脸,所用的,只不过是一个西化文人手中的一杆新枪。

很快的,非常明显的,胡适把他走的路放宽了,文学革命很快地从一个目的变成手段,又从手段导出许许多多的目的。在短短的两三年间,他用新方法整理了断烂朝报的中国哲学史,澄清了浮夸淫琐的文字障,创立了新式标点,宣传了“不朽”论,介绍了实验主义,攻击了孔家店和旧式的父子问题,改革了不合人情的丧礼,鼓吹了女权和新的性观念,最后印出了《尝试集》,把中国文学带到了一条新路与生路,在南社横行排律成风的规摹里,使老朽们面对了新诗。

这两三年的努力简直是奇迹,一篇文章带起了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每个运动都以《新青年》为源头。这时候,胡适代表了开明进步中国人的心声与良知。

在南方,一位深思远虑的革命领袖把眼光投射到北京。他肯定了这“一二觉悟者”所引起的“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他在民国9年写信给海外同志,告诉他们“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他极力赞美从北方起来的那个变化,还为它起了一个美丽的名儿——“新文化运动”。

民国8年间,有件事情对胡适来说可能是不幸的,那就是五四运动。五四运动把胡适所希望的一个单纯的文化运动转变为政治运动,扰乱了他那为中国建立非政治的文化和思想基础的梦想。对这个梦想的达成而言,五四显然是一条岔路。新文化运动本来该是针对辛亥革命二次革命而做的非政治的革命,当时那些健将们都相信难有思想革命成功,政治革命才有了真正的保障,才不会一垮再垮。半道杀出的五四运动对新文化运动当然有“广为流传”的贡献,但它也未尝不是新文化运动的“罪人”,因为它使许多优秀的知识分子都纷纷忍不住了,纷纷忘了真正的深远的使命了,他们不怕“任重”,但却有点嫌“道远”了。最后,他们终于暴露了狂热的本质,选择了感情的求近功的反应方式,大家都不肯再静下心来研究问题了,大家都跑到十字街头,投身到党派的阵营里,高倡他们的主义去了。

首先忍不住的是陈独秀和李大钊,他们发起了谈政治的《每周评论》,只有胡适仍然守住不谈政治的诺言。7个月后,军阀捕去了陈独秀,胡适接办这杂志,那时正是安福盛行和会分赃的时代,知识分子们闭口不谈具体的政治问题,却高谈马克思和无政府。胡适于是“看不过去了,忍不住了”,“方才有不能不谈政治的感觉”,而“发愤要想谈政治”。在31号的《每周评论》里,他发表了他的政论的导言——《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他认为:

“主义”的大危险,就是能使人心满意足,自以为寻着包医病的“根本解决”,从此用不着费心力去研究这个那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法了。

这是胡适第一次走出书斋来谈政治,可是谈得非常碍眼,北方的社会主义者、南方的无政府主义者都骂他,这是很自然的事。因为思想的训练不同,看问题的方法自然两样,胡适着重的是一点一滴的解放、具体的问题、必要时的存疑和个人的独立思考的机会。胡适选择了一种non-punitivereaction,对国家大事,诉诸理智而非情绪,重实证而反对狂热,他劝人不要为了“目的热”就导出“方法盲”,因此,他浇了别人的凉水。他也知道自己惹人讨厌,于是他自比做了一只乌鸦,孤独地唱了一个小曲儿: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地啼。

人家讨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老鸦》

其实谈政治对他是一件苦差使,他宁愿写一篇一万字的李觏的学说,也不愿写二百字的社论,可是既然谈了,就不容易停手,从此便开了胡适谈政治的局面。但他谈政治的表现却经常是轻人之所重而重人之所轻,在众人高叫打倒“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封建势力”、“帝国主义”的时候,他却说我们真正该打倒的“是贫穷、是疾病、是愚昧、是贪污、是扰乱”;在大家高叫暴力的革命的时候,他却说我们应该走演进的路,从事“自觉的改革”。民国18年,他的《人权论集》中的文字给他带来另外一种麻烦,一度党部曾请政府警戒他,闹得极不愉快,他只好引用鹦鹉救火的故事来告别上海。其实鹦鹉是招人喜欢的,既然连鹦鹉都不能做,他只好再做一次乌鸦。

九一八事变带来了一个新刺激,几个老朋友的“挟持”,又引起了胡适大谈政治的热心,他创办了《独立评论》,说“一般人不肯说或不敢说老实话”,同时讨论当时的几个大问题,其中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便是影响深远的一场论战。

五四前后,中国似乎已沾染了19世纪以来的“多方性”(multanimity),思想的分歧愈演愈烈。在外表上,虽能保持一种“局促的平衡”(uneasybalance),但是内部的酝酿还是很热烈。九一八事变带给人们一种新刺激,忧国之士个个都急于盘算如何使中国赶紧强起来,正巧当时正是独裁统治最流行的季节,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德国的希特勒、奥国的陶尔斐斯、苏俄的斯大林,甚至美国推行“新政”的罗斯福,都是时代的宠儿。“新式的独裁政治”弥漫了整个世界,大家都觉得这是最时髦的政治趋向,一些中国的知识分子居然也开始对民主与议会怀疑了,尤其是胡适的几个朋友,像蒋廷黻、钱端升、吴景超、丁文江,这些受过完满的英美教育,“受过民主政治极久的熏陶”的人,竟也纷纷宣言非行独裁制度不可了。胡适早在《独立评论》第一期里,就抨击过这种时尚的政论,他那时就主张:“我们不信‘宪政能救中国’,但我们深信宪政是引中国政治上轨道的一个较好的方法。”(《宪政问题》)一年半后,蒋廷黻、钱端升、吴景超、丁文江等人的文字大量冲来了,涌起了一片拥护独裁的浪潮。这时候胡适当然忍不住了,他不能让他的信念在左右两派的极权夹击中倒下去,他不得不孤独地抵抗这种浪潮,这个抵抗持续了15个月,为了“对一般求治过急的人下一种忠告”:“历史的大趋势不能完全取证于十几年的短期事实”,该“把眼光放得远一点”。他说他

深信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近十年中出现的新式独裁政治真是一种研究院的政治;前者是可以勉强企及的,而后者是很不容易轻试的。……兢兢业业的学民主政治,刻鹄不成也许还像只鸽子;若妄想在一个没有高等学术的国家造成现代式的独裁政治,那就真要做到画虎不成反类狗了。(《一年来关于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东方杂志》33卷1号)

这种鲜明的表示,虽然使他又一次做了乌鸦,但是无疑的,他给怀疑民主的人士打了一剂强心针,向拥护独裁的学人敲了一棒子。1934年11月27日,当局联名通电全国,终于公开表示了“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这真是一个重要的抉择,也是民国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从此以后,没有人再处心积虑地怀疑中华民国的政体了,大家在民主宪政的远路上看到了第一块里程碑。

民主二字早在五四时代就叫得满天响,当时最时髦的口号是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但42年后我们重看那些文献,我们会感到他们与我们之间有着不同的语意。为这两个词儿,他们缺乏冷静而深入的理解,而他们气质上的狂热,又恰恰与德先生赛先生的基本精神不相容,因此他们对民主与科学的“信念”是不能生根的,甚至是错误的:谈科学的人,甚至把唯物辩证法都误认做科学,谈民主的人,不去平心静气地做一个阿斗,却整天瞪着眼睛做革别人命的张飞,“民主”泛滥至此,谈政治的知识分子如何能有所归呢?陈独秀从无限辛酸的经验中,临死前才悟到对民主政治的“最后见解”,与胡适分而又合了。

40年来,能够“一以贯之”的相信他所相信的,宣传他所相信的,而在40年间,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之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肯定他的稳健与睿智,和他对中国现代民主思想的贡献。我们不能不说,这只好唱“反调”的乌鸦,确实具有远见。而这种远见,就百年大计的建国事业来说,显然是必需的。

建国事业的重要基础当然是教育。教育是最可靠的投资,但也是最缓慢的投资。可叹的是,这几十年来,谋国之士都不能忍受这个看来“旷日弥久”的办法,总认为在国势岌岌可危的局面下,要想凭教育救国,简直是一件缓不济急的事。戊戍维新时,王照劝康有为多立学堂,等风气变了,再行新政,可是康有为答他说:“列强瓜分就在眼前,你这条道如何来得及?”32年后,王照在他的《小航文存》里叹气道:“来得及,来不及,是不贴题的话。”32年若一切放弃,一意培养人才,对国家的益处会比任何政治改革都来得大!

民国15年的冬天,胡适在欧游道路上寄了一封信给徐志摩,他强调:“不妄想天生狄克推多来救国,不梦想捷径而决心走远路,打百年计划。”“我想我们应该发愤振作一番,鼓起一点精神来担当大事,要严肃地做个人,认真地做点事,方才可以对得住我们现在的地位。”(《欧游道中寄书》)当时他准备“回国后即积极做工”。回国后虽在新月社、北大复兴和独立评论几方面有过积极的表现,但理想中的百年计划的“大事”还没有机会施展。直到抗战后就任北大校长,他才提出了“争取学术独立的十年计划”,要想“在十年之中建立起中国学术独立的基础。”他认为“要做到这样的学术独立,……中国此时应该有一个大学教育的十年计划,在十年之内,集中国家的最大力量,培植五个到十个成绩最好的大学,使他们尽力发展他们的研究工作,使他们成为第一流的学术中心,使他们成为国家学术独立的根据地”,“只有这样集中人才,集中设备,只有这一个方法可以使我们这个国家走上学术独立的路。”(《独立评论》,1947年9月28日)这个意见一出,立刻得到国中热烈的批评和讨论,大家至少承认听任高等教育与学术自然演变是不好的,有计划的发展是避免不了的。但是很快的,大陆变色了,这个计划也就跟着流产了。

11年后,1958年的4月10日,胡适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他以吴大猷先生所拟的《长期发展科学的方案》为蓝本,经商讨后,8月22日就获得政府的支持,5个月后就正式成立了“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由中央研究院院长和教育部长兼任,象征着最高学术机构与最高教育机构的合作。从1959年度到1961年度,只靠着不能算多的台币,非常有限的美金,一个执行秘书,三个专任职员,就把这个计划奠定了事实上的基础,“使这件百年大计在最艰难的环境里有一点微细的开始”,这不是中国现代史上的大事吗?

1961年1月29日,在“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委员会议上,胡适说了一段很令人深省的话,他说:

……这是一个起点,一个有希望的起点。在这样很困难的情形之下,我们能够有一亿一千万台币用在“长期发展科学与技术的研究”的开山工作上面,我们至少可以说科学已开始得到“重视”,开始得到“资助”了。我们当然不可感到满足,我们至少应该感觉我们的责任之大。我们应该感觉古人说的“任重而道远”五个字的意义。为国家计划发展科学,这个责任“不亦重乎?”我们的任务是“长期发展科学”,“长期”“不亦远乎?”……两年的工作,只做了一点探路的工作、开路的工作。从今天起,我们可以平心静气想想这条“远路”的蓝图了。(《发展科学的重任和远路》,《新时代》,1卷2期)

这才是胡适的真精神!能够抓到这种新精神而加以肯定,我们才能肯定胡适在中国现代史上的真价值和真贡献。我们只消肯定他在文学革命的贡献、新文化运动的贡献、民主宪政的贡献、学术独立和长期发展科学的贡献,我们就可以“论定”他对我们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贡献了,除此而外,一切都是余事!

在上面的一系列的肯定里,我必须抱歉我没有肯定胡适在学术上的地位。在逻辑上,我说这话并非意谓着我在否定他。我只是认为这属于胡适个人的小问题,或者他影响下的那个“新朴学集团”小问题。梁启超说胡适“学问成家数”,至少我个人,我不承认在严格的尺度下,胡适是“哲学家”和“史学家”,我宁愿承认他是一个褪了色的诗人、一个落了伍的外交家、一个最卓越的政论家、一个永不停止的真理追求者。但是他对几个重大问题追求的“纯度”,也许还是有问题的。例如他以一个曾经“很热烈地颂扬西方的近代文明”的人、一个曾经主张“全盘西化”的人,居然花极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在东方“学术”的考证上、辨伪上,而美其名曰“打鬼”、曰“解放人心”、曰偷关漏税的思想方法训练,这是不能教人心服的!如果我们说他所以如此,乃是为了满足他个人的一点“历史癖”、“考据癖”,我们反倒会同情,反正他的天才过剩,不浪费一点,他是难受的。

他不在推行“全盘西化”上认真,却在吴稚晖笔下《〈国故〉的臭东西》上认真,认真搞他自己笔下的那种“开倒车的学术”,宁肯牺牲四五十条的“漫游的感想”来换取《白话文学史》的上卷,毫不考虑两部著作对世道人心孰轻孰重,这是他的大懵懂!以他唱重头戏的地位,40年来,竟把文史学风带到这种迂腐不堪的境地,脱不开乾嘉余孽的把戏,甩不开汉宋两学的对垒,竟还披着“科学方法”的虎皮,领着“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补助,这是多么不相称的事!

我们现在是文化沙漠,胡适的重要在于他能运用他的远见、声望与“亲和力”,为沙漠打几口井。至于能不能使荒凉已久的沙漠变成绿洲,那还是一个非常显然的未知数!这个关键不在胡适,而在胡适找不到真正认识他的“远景”的人。他们只会顶着胡适的招牌,只会送他蟠龙的大花瓶,只会利用胡适的无为与宽厚,办那些学术与人情分不开的事业,中国过去的教育与学术已经断送在他们手里,如今他们又围来了,我不敢断定胡适之的良法美意不栽在他们的手里!

别看他笑得那么好,我总觉得胡适之是一个寂寞的人,其实这年头儿,凡是有点真“人”味儿的,没有不寂寞的,何况是有个性的人呢?在人生大节上,胡适有他自己的新“儒行篇”,他自始至今不信权威、不信教条、不信圣人之言、不信“旧道德的死尸”、不信两千年前空洞的旧经典能解决20世纪复杂的新问题。在这生化转变的大世界里,日新月异的新时代里,胡适始终在变化的环境里维持他的人格、观点和气焰。他有不少intellectualarrogance,有人骂他是“学阀”,至少我是赞同的,我不觉得这词儿有什么讥贬的意味。相反的,对这些只会浮议、毫无风骨的穷酸文人,阀又何妨?40年来,胡适被穷酸文人的浮议骂惯了,他才不在乎这些,有的甚至写洋洒千言的专书骂他,他只觉得好玩。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Youcan’tbeatsomethingwithnothing”。他说:“只要我们有东西,不怕人家拿‘没有东西’来打我们。”我要给他补一句:“只要我们负责任,不怕人家拿‘不负责任’来骂我们。”补全了,才是他“个人主义”的真精神。

现在一些人攻击胡适的个人主义,凭良心说,这一冷箭实在放错了。胡适所提倡的乃是“健全的个人主义”,英文是individuality,可译作个性主义,这主义的特性有两种:

一种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利害。(《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

细读这段文字,才会知道什么是胡适之的个人主义,才会知道独立的与负责的个人主义实在不是什么不得了的洪水猛兽,乃是一个极普通的大丈夫所应具有的一点最起码的人生态度。“不叫别人牵着鼻子走”,这不是大丈夫的独立精神吗?“好汉做事好汉当”,这不是大丈夫的负责气概吗?做大丈夫不是每个男子汉起码的要求吗?这样的个人主义还有什么可非议的吗?

知道胡适这种基本态度,才会明白为什么他主张“用负责的态度,说平实的话”;为什么他“不说专为大家拍手叫好的话”;为什么他不在外国说、租界说,却一定要跑回国内来说话;为什么朋友被抓起来,他不说“抓破脸”的话;在他眼中,为舆论坐坐牢,算不了什么,并没什么不像话。

胡适就是这么一个大而化之的人,如果我们盼他热情多于理智、傻劲近于侠义,那我们一定会失望的。这种情形,对一国众望所系的胡适说来,当然是美中不足的,但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他并不想逞快,打翻了一锅粥,这种委曲求全的微意,都充分显示了他是一个自由主义的右派,一个保守的自由主义者,在急进者的眼中,太不够火辣辣了。

但在许多方面,胡适也绝非冷冰冰的人:他怀念周作人,不止一次到监狱看他;喜欢南港的小学生,为国民学校捐巨款;赞助北平的助学运动,也破例卖字;听说一个年轻朋友的裤子进了当铺,立刻寄去一千元,……从这些小故事上,我们可以看到胡适为人热情的一面。但他的热情绝不过度,热情的上限是中国士大夫,下限是英国绅士。他在讲课时,天冷了,看到女学生坐在窗边,他会走下讲台亲自为女弟子关窗户,这是他的体贴处,但当女学生疯狂地追他的时候,他绝不动心,他只在给张慰慈的扇子上写着:“爱情的代价是痛苦,爱情的方法是要忍得住痛苦。”在这点上,也许那写MarriageandMorals的风流哲人会笑他,不过在保守的中国,他在这方面是白璧无瑕的。

没有疑问的,胡适之是咱们这时代里的一个好人,他有所不为、他洁身自爱。按说以他的英年盛名,风云际会,40年来,高官驷马,何求而不可得?何至于在车声震耳的纽约寓楼,以望七之年,亲自买菜作饭煮茶叶蛋吃?试看今日国中,有他那种“本钱”而肯这样做的能有几人?自己欠别人钱,又退回政府送他的6万美金宣传费,试看今日国中,能有几人?无怪乎蔡尔德(M.W.Childs)说他是SageofModernChina了。

显然的,以胡适今天所处的地位来看,他还不是一个过时的人。过时的人社会早把他遗弃,至少不再重视他。可是从报章上、谈天上、“名满天下,谤亦随之”的流言上,我们知道他还是一个毁誉交加的新闻人物,可笑的是乱骂胡适之的人和乱捧他的人一样,统统抓不到痒处!一个稍有现代化头脑的人,一看就知道胡适思想只不过是一个“开放社会”(opensociety)所应具有的最基本的必要条件。说他叛道离经则可,说他洪水猛兽则未必。基本在某几点上,我们还嫌他太保守、太旧式,想不到这些平淡无奇的起码言论居然还不为人所容,这真是中国社会的大悲哀!

说真的,在另一方面,我真希望胡适之是过了时的人了。胡适之不过时证明了我们40年来没进步。学术与时代的进步对个人来得快才好;学术与时代赶过胡适之总比还让胡适之卖老命来得好。胡适之是一个豪迈的人,他若能看到学术与时代跑到他前面,他又何吝于自己是个落伍者?

邱吉尔最爱引用的一句老话是希腊史家布鲁达克所说的:“对他们伟大领袖无情,是强大民族的特征。”胡适之是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他对我们国家现代化的贡献是石破天惊的、不可磨灭的。虽然这样,我仍希望我们的进步能向他们投掷我们的无情,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是一个知道长进的强大民族。

1961年12月26日

[后记]这篇文章原登在《文星》第51期(1962年1月1日),是《封面人物介绍》专栏。发表后,2月25日的《自立晚报》、3月5日的《十字论坛》(196号)、3月10日的《自治》半月刊(85号),以及后来坊间出的一些专集如《中西论战与胡适》、《中西文化论战》、《胡适哀荣集》等等都曾转载。另外在许多报章杂志(如《自立晚报》、《民族晚报》、《自由报》、《新闻天地》等等)上面,也都有讨论到这篇文章的文字。

在发表《播种者胡适》的同一期《文星》上,我还代做了一篇《胡适的经历和著作》,尚简明实用。后来胡适去世,中央社的通讯及台港各报章,都是照抄我这个记录的。现在我把它附在后面:

胡适(1891-1962)字适之,安徽绩溪人。美国康乃尔大学硕士,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教授、系主任、院长、校长,光华大学教授,中国公学校长兼文理学院院长,中华文化教育基金会董事兼编译委员会主任委员,德国普鲁士学会会员,驻美大使,美国国会图书馆名誉顾问,哈佛、哥伦比亚、加利福尼亚、普林斯顿各大学教授,Gest图书馆馆长,国大代表,中央研究院院长,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主任委员。主办刊物有《竞业旬报》、《留美学生季报》、《新青年》、《每周评论》、《努力周报》、《现代评论》、《新月杂志》、《大公报星期论文》、《独立评论》。著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即《中国古代哲学史;卷中,即《中古哲学史》前七章),短篇小说(选译,第一集;第二集),《尝试集》(新诗),《胡适文存》(一、二、三、四集,《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即文存第四集),《章实斋先生年谱》,TheDevelopmentoftheLogicalMethodinAncientChina(即《先奏名学史》),《新学制国语科教科书》(初中用,与顾颉刚、叶绍钧、吴研因合编),《戴东原的哲学》,《词选》(选编),《白话文学史》(上卷),《庐山游记》,《人权论集》(与罗隆基、梁实秋合著),《神会和尚遗集》(校编),《胡适文选》,《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前九章,油印本),《淮南王书》,《中国文学史选例》(卷一,古代),《中国中古思想史的提要》(十二讲),《四十自述》(第一册),TheChineseRenaissance,《哲学的改造》(与唐擘黄合译),《南游杂忆》,《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选编),《张菊生先生七十生日纪念论文集》(与蔡元培、王云五合编),《藏晖室札记》(即胡适留学日记),China,too.IsFightingtoDefendaWayofLife,《胡适的时论一集》,《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齐白石年谱》(与黎锦熙、邓广铭合著),《水经注版本四十种展览目录》(北大五十周年纪念),《台湾纪录两种》(与罗尔纲合校编),《胡适言论集》(甲编;乙编),《丁文江的传记》,《中国新文学运动小史》。

附录一

由文章谈到胡适(马五先生)

我不会写文章,却喜欢读别人的文章,自信也有些鉴别文章好坏的脑力(不敢说是智慧),最近在台北出版的《文星》杂志上,看到李敖先生所写《播种者胡适》一文,回环雒诵了好几遍,认为这是一篇好文章,因而我要谈谈个人的感想。

李氏这篇文章的好处,就在他以平实客观的态度,把一个现代学人胡适的思想言行,扼要地叙述出来,褒贬意义都有,可算是缩影的《胡适评传》,而其文字组织和语意构造方面,也表现了达、雅的功夫。

胡适是人,人的思想言行——尤其是学问之道,绝不会没有可资批评的地方;但批评必须从大处着眼,而且要抓着痒处,深中肯綮,才能够教人折服。譬如近来有许多人批评胡氏在亚东区科学教育会议席上,讲演《发展科学所需要的社会改革》这项学术性的问题,我就未见有可以驳倒他的言论,而多是断章取义地加以斥责,实与学说辩难不相干。这话说来甚长,非短文所能尽,我只是盼望能有对于胡氏主张我们不再以“东方精神文明”孤芳自赏,而由衷地接受西方科学文明,使科学思想在东方文化里生根的说法,提出强有力的论据来驳倒他,使我先睹为快,光是骂他搞《水经》与《红楼梦》考据为言行不符,那就难怪他要说YouCan'tBeatSomethingWithNothing了!

谈到胡适的政治思想,他一贯地提倡民主自由生活,赞成一点一滴的创进,却不主张采取过激的手段,这确如李敖先生所下的判词:“说他叛道离经则可,说他洪水猛兽则未必。”无可否认的事实,胡氏现有的社会地位和声望,乃是咱们朝野人士在近20余年间捧起来的,而以在朝者捧他的力量尤多。当此亘古未有的国难时期,他受政府征辟,回国来主持中央研究院,依然弹弹民主自由的旧调,而不改其一点一滴创进的思想,似乎不必予以打击——根本就不必要。我无意于捧胡适,他亦用不着我来捧,只觉得国家培养一个学人颇不容易,若要摧毁他,那就有如粤语所说的“易过借火”,何必呢?(《自由报》第201期,1962年1月17日香港出版。马五先生即雷啸岑先生。)

附录二

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叶青)

最近有人告诉我:“你看到某刊吗?里面有三篇胡适及他对东西文化以及其他有关问题的文章,你的意思怎样?”我于是把某刊找来看了。我对于《播种者胡适》一篇想发表一点意见。这倒不是参加另一篇说的反胡拥胡之争。我固不拥胡,但亦不反胡,评胡则有之。评胡是衡人论事。但是我的评胡不是单纯的衡人,而主要还是论事。其中包括论学在内,是不用说的。

我为什么只对《播种者胡适》一篇发表意见呢?因为另外两篇,如《恭贺新禧》,实在没有谈好多问题,无庸置喙;而《超越传统派西化派俄化派而前进》,是很好的文章,持论公正,就是它所解释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我都赞成,与我所批评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不同。所以我对于《恭贺新禧》和《超越传统派西化派俄化派而前进》一篇也提出不少的更正来,实际上还有大加补充的必要。

《播种者胡适》一篇有很多不合事实的地方;但作者却说:“可笑的是乱骂胡适之的人和乱捧他的人一样,统统抓不到痒处。”反胡是乱骂,拥胡是乱捧,只有他一人才对。胡适发表《科学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改革》一讲词以后,引出了很多批评他的文章。本刊也有一篇《论胡适对于东西文明的评价》(7卷8期),请问:这是“乱骂”吗?没有抓到痒处吗?不要说捧胡的作者,就是胡适自己也没有法子反驳。寄语捧胡的作者,不要目空一切,过分夸大吧。

现在我们来看捧胡的作者所抓到的痒处。《播种者胡适》的大意是说胡适是一个播种者,但非一个收获者。意即:胡适“介绍了实验主义”、“用新方法整理了断烂朝报的中国哲学史”、“花极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在东方‘学术’的考证上、辨伪上”,但作者说:“至少我个人,我不承认在严格的尺度下,胡适是‘哲学家’和‘史学家’。”所以胡适是播种者而非收获者。不过反胡评胡的人有谁承认胡适是哲学家和史学家?试以前述本刊《论胡适对于东西文明的评价》为例。其中说他“写《中国哲学史》和《白话文学史》二书,经过了几十年,都只有上卷无下卷……根本上,胡适的学术地位发生了问题”。这不与“不承认……胡适是哲学家和史学家”一样吗?那么别人都没有抓到痒处的话,显然是不对了。反胡评胡的人都抓到痒处的,不要目空一切,过分夸大吧。

现在来谈播种问题。请看《播种者胡适》一文。

它引出民国7年4月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指明胡适在此文内告诉人们:“一、要有话说,方才说话。二、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三、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四、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这四点的“精义所在,已经不止于文字方面了,它们明白地指出了一个思想的新方向”,即个人主义。

“民国7年的6月里,《新青年》出了《易卜生专号》,胡适写《易卜生主义》,初次宣扬那个‘真正纯粹的个人主义’。……在那篇长文里,他鼓吹‘说老实话’,攻击‘腐败家庭’、攻击‘死板板’的法律、攻击‘处处反乎人情’的虚伪宗教、攻击‘许多陈腐的旧习惯’——道德、攻击许多社会对特立独行的‘捣乱分子’的压迫、攻击他最恨的‘那班政客’。他一下子攻击了这么多传统的丑脸……”

“文学革命很快地从一个目的变成手段,又从手段导出许许多多的目的。在短短的两三年间,他用新方法整理了断烂朝报的中国哲学史,澄清了浮夸淫琐的文字障,创立了新式标点,宣传了‘不朽’论,介绍了实验主义,攻击了孔家店和旧式的父子问题,改革了不合人情的丧礼,鼓吹了女权和新的性观念,最后印出了《尝试集》……使老朽们面对了新诗。”

“这两三年的努力简直是奇迹,一篇文章带起了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每个运动都以《新青年》为源头。这时候,胡适代表了开明进步中国人的心声与良知。”

“民主二字早在五四时代就叫得满天响,当时最时髦的口号是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40年来,能够‘一以贯之’的相信他所相信的,宣传他所相信的,而在40年间,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之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肯定他的稳健与睿智,和他对中国现代民主思想的贡献。”

“1961年1月29日,在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委员会议上,胡适说了一段很令人深省的话”,是即“发展科学的重任和远路”。“这才是胡适的真精神!能够抓到这种新精神而加以肯定,我们才能肯定胡适在中国现代史上的真价值和真贡献。我们只消肯定他在文学革命的贡献、新文化运动的贡献、民主宪政的贡献、学术独立和长期发展科学的贡献,我们就可以‘论定’他对我们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贡献了,除此而外,一切都是余事!”

最后还有:“胡适之是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他对我们国家现代化的贡献是石破天惊的、不可磨灭的。”

我看了这些话,觉得捧胡的人,颂扬得太过分了;而对于别的更有贡献的人,真可称为“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则一笔抹杀。深信很多人对于这点会感到不平。就是与《播种者胡适》同时发表的《超越传统派西化派俄化派而前进》的作者,也对捧胡的人平常那种过分颂扬和抹杀他人的事感到不平。为了历史事实,为了思想史和新文化运动史,必须有所辨正。而且我们对那些真正有所贡献的人,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要表示一点客观的公道。

拿文学革命来说,我承认胡适的贡献。这一点,深信一切赞成文学革命的人都像这样。但是我不能把文学革命完全归之于胡适一个人。在他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以前一年多,陈独秀就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文学革命论》一文。此文在胡适也是称赞不已的。当然,此文前一月,《新青年》曾刊出他的《文学改良刍议》。不过《文学改良刍议》乃陈独秀在复信中叫他写的。而他与陈写信提出“八不”,亦系见了陈说“吾国文艺犹在古典主义、理想主义时代,今后当趋向写实主义”云云而然。所以文学革命的倡始者仍是陈独秀。

进一步说,文学革命思想上的领导者也是陈独秀。他的《文学革命论》一文阐明文学革命的理论。《文学改良刍议》则属于文学革命的技术。兹以《文学革命论》文中的三大主义为例。陈独秀说他“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旗上大书特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以何理由而推倒之耶?“曰:贵族文学,藻饰依他,失独立自尊之气象也;古典文学,铺张堆砌,失抒情写实之旨也;山林文学,深晦艰涩,自以为名山著述,于其群之大多数无所裨益也。”国民文学、写实文学、社会文学则反是,故应建设之。这不很对吗?

拿个人主义来说。胡适的《易卜生主义》一文,仅升绍文学上的个人主义,并未正式地和真正地介绍个人主义。正式地和真正地升绍个人主义的,是陈独秀的《敬告青年》一文。此文比《易卜生主义》早两年又十月,即发表于民国4年9月,亦刊在《新青年》上。它以六义告青年:“一、自由的而非奴隶的”;“二、进步的而非保守的”;“三、进取的而非退隐的”;“四、世界的而非锁国的”;“五、实利的而非虚文的”;“六、科学的而非想像的”。此六义不是一个完全的和详细的个人主义纲领吗?

现在我想把“自主的而非奴隶的”一义之解说,摘录一段出来:“等一人也,各有自主之权,绝无奴隶他人之权利,亦绝无以奴自处之义务。……世称近世欧洲历史为‘解放历史’。……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盖自以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这不把个人主义解说得非常明白吗?

其实,介绍个人主义,陈独秀还不是第一人,清末就有其人了。兹以梁启超为例。民国前12年,他发表《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一文,“其一、独立与合群”,“其二、自由与制裁”,“其三、自信与虚心”,“其四、利己与爱他”,都是个人主义,而且是“健全的个人主义”。后两年发表的《新民说》一长文,其“第九节论自由”、“第二十节论自尊”,也是个人主义,而且还是明显的自由主义。并且见解正确,议论透彻。这里想略为征引以作证明。

关于个人主义,梁启超说:“独立者何?不倚赖他力而常昂然独往独来于世界者也……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此,文明人所以异于野蛮人者也。吾中国所以不成为独立国者,以国民缺乏独立之德而已。言学问则倚赖古人;言政术则倚赖外国。……故今日欲言独立,当先言个人之独立。”因此,个人要自信、要自尊、要利己。他说:“人而无利己之思想者,则必放弃其权利,弛掷其责任,而终至于无以自立。”讲到自由主义,他说:“自由者权利之表证也。”又说:“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对于自由之界说,他以为是“人人自由而以不侵犯他人之自由为界”。对于自由之本质,他说:“自由者,奴隶之对待也。所以要自由就须‘勿为古人之奴隶’、‘勿为世俗之奴隶’、‘勿为境遇之奴隶’。”对于自由之种类,他分为“政治上之自由”、“宗教上之自由”、“民族上之自由”、“生计上之自由”四项。

拿整理中国哲学史来说,捧胡的人以为“他用新方法整理了断烂朝报的中国哲学史”,是就民国7年胡著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而言。这书在中国,乃至在胡适,都算不得什么。捧胡的人以为中国哲学史是“断烂朝报”,胡用新方法整理之,遂成为一个贡献了。但是中国哲学史包括《四书》、《五经》、《老子》、《墨子》、《庄子》、《荀子》、《韩非子》等等。这些书是“断烂朝报”吗?书中的思想,无论哪家,都很有系统,又是“断烂朝报”吗?所谓“新方法”,如胡适所说,“明变”、“求因”、“评判”等,皆为一切哲学史所具有。问题是他已否做到。这就不能说了。而书中错误倒是不少。那么这有什么贡献可言呢?

或者要说胡著《中国哲学史大纲》是中国哲学史之第一次整理吧。不,梁启超在胡著前17年发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有7万多字。他“分我数千年学术思想界为七时代:一、胚胎时代,春秋以前是也;二、全盛时代,春秋末及战国是也;三、儒学统一时代,两汉是也;四、老学时代,魏晋是也;五、佛学时代,南北朝唐是也;六、儒佛混合时代,宋元明是也;七、衰落时代,近250年是也;八、复兴时代,今日是也。”这种分期,不仅完全,而且正确。一看内容,即知其为中国哲学史之整理。举凡明变、求因、评判,无不有之。其中还有一种新观念,即用地理观点以分诸子之派别。当然,其中有一二小时代没有写出;但是胡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也只有上卷,还有两大时代不曾写出呢。

拿澄清浮夸淫琐的文字障以下九事来说。首先看澄情浮夸淫琐的文字障、创出新式标点、印出《尝试集》三事。其一是就胡适的《诗三百篇言字解》、《尔汝篇》、《吾我篇》等文说的。其二是就胡适的《论句读符号》和《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两篇说的。其三是就新诗而言,胡适在此诗集——《尝试集》前写有两篇序。这三件事可以合并在文学革命以内。较重要的是《尝试集》提倡白话诗之一点。新式标点符号之提议人甚多,有钱玄同等五人,不能完全归功于胡适,说他“创立了新式标点”。

其次拿宣传不朽论、介绍了实验主义、攻击孔家店三事来说,第一事乃就胡适的《不朽》一文而言。第二事,他有七篇文章,总题为《实验主义》。第三事则只有《吴虞文录序》。《不朽》是无神论,乃阐述范缜和司马光以反对鬼神之说。这是有意义的。但陈独秀已先胡适而为之。他发表《有鬼论质疑》和《科学与神圣》二文及《论佛教书》,以反驳鬼神之说,认为迷信“窒思想之自由,阻人类之进化”。《实验主义》是介绍美国皮耳士、詹姆士、杜威一派人的哲学。像此类事,梁启超做得很多,他介绍了欧洲倍根、霍布斯、笛卡儿、孟德斯鸠、卢梭、康德、边沁、颉德等各派哲学。而升绍一家一派之哲学的人,在中国实在多得很。《吴虞文录序》是介绍“打倒孔家店”的吴虞,胡适自己并未“打倒孔家店”。反胡的人把“打倒孔家店”归之胡适,是很错误的。这应归之陈独秀和吴虞。两人各写了几篇文章,俱甚激烈而有力。此为应辨明的事实。

最后拿攻击旧式父子问题、改革不合人情的丧礼、鼓吹女权和新的性观念来说。那就是《我的儿子》、《我对于丧礼的改革》、《美国的妇女》、《贞操问题》、《论贞操问题》、《论女子为强暴所污》等文。这些文的思想,在消极方面“打倒孔家店”,破坏纲常名教而来,在积极方面则由介绍个人主义而来。但是有些事情并无成功。像改革丧礼,胡适所拟的讣帖,今天并不流行。最重要的是鼓吹女权。当时已实行男女同校了。前好几年,即民国元年,同盟会的政纲九条中有“主张男女平权”一项。稍后数月,国民党政策之八,在“振兴教育”一项下包括女子教育!要振兴它,“所以增进女子知识,发达女权。”

以上所说九事,大都细微。其文为胡适写于陈独秀办的《新青年》所展开的新文化运动之中,对于新文化运动有参加和助长的作用。但绝不如《播种者胡适》一文所说,九事的每文都“带起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汇成一个运动”。这是捧胡的人过分的夸大。我对于新文化运动的发起和领导,都归之陈独秀,而不归之胡适。《超越传统派西化派俄化派而前进》作者亦说:“《新青年》的中心人物是陈独秀而非胡适。”他把科学与人生观论战参加者十几个人的文章看了,“常对人说:‘陈独秀应考第一。’”其实,新文化运动中许多人写文章,也是“陈独秀应考第一”。试把他和胡适当时的文章从内容上和形式上比较一下吧。然而捧胡的人却说:“这时候,胡适代表了开明进步中国人的心声与良知。”这是何等不合事实而武断和夸大啊!

现在拿民主来说。从前捧胡的《自由中国》杂志,常以为新文化运动是介绍和主张民主的,并把它看成胡适的贡献。我曾批评过,指出胡适在这时未谈民主,陈独秀才谈民主过。说40年来,相信民主,“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以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这些话对胡适一度步陈独秀后尘而倾向社会主义的事,置诸不谈,未免委屈了陈独秀。真正40年来相信民主的,不是胡适,而是孙中山先生。他从民国前27年决心“颠覆清廷,创建民国”起到14年逝世,不是40年来相信民主,没有转变吗?他的民权主义就是民主主义。他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贡献最大。

老实说,主张民主不仅比胡适早得多,而且比陈独秀也早得多的人,实在比比皆是。除开孙先生外,还有康有为和梁启超等等。康有为虽是保皇党,却主张君主立宪。此与孙先生之共和立宪,同为清末主张民主的两大派。戊戌变法虽不及辛亥革命之成功,也是中国民主运动史上最重要的一页。然而它就是康有为的杰作。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失败后的壬寅、癸卯年代,主张民主,写得很多。例如《卢梭学案》、伯伦知理的《论民主政治之本相及其价值》、《论权利思想》、《服从释义》、《立宪法议》、《宪政浅说》等文。并且梁启超对于民主制度还有具体的研究,他写有《立法权》、《责任内阁释义》、《中国国会制度私议》、《进步党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等,皆长篇大作,有些且形同小书。

我还要把邹容说一下。他在癸卯之年,民国前9年,出版《革命军》一书,流行很广,影响很大。该书第六章是主张民主的。他说:“凡国人,男女一律平等,无上下贵贱之分。”“生命、自由及一切利益之事,皆属天赋之权利。”“不得侵人自由,如言论、思想、出版等。”“各人权利必须保护,须经人民公许,建设政府,而各假以权,专掌保护人民权利之事。”邹容又主张把中国“定名中华共和国”,“立宪法,悉照美国”;“自治之法律,悉照美国”;“凡关全体个人之事及交涉之事,及设官分职,国家上之事,悉准美国办理。”

拿科学来说。捧胡的《自由中国》杂志以为新文化运动介绍科学,而且是胡适的贡献。我批评过,曾指出胡适在这时未谈科学。谈了的是陈独秀。他曾在长文、短论、通信中谈科学。他说:“近代欧洲之所以优越他族者,科学之兴,其功不在人权说下,若舟车之有两轮焉。今且日新月异,举凡一事之兴、一物之细,罔不诉之科学法则,以定其得失从违。……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近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他“以为造成科学的风尚,有四件最要紧:一是在出版界鼓吹科学思想;二是在普通学校里强迫矫正重文史轻理科的习惯;三是在高级学校里设立较高深的研究科学的机关;四是设立贩卖极普通的科学药品及工具,使人人得有研究科学之机会。”

其实在陈独秀前的粱启超,已经提倡科学了。他在民国前16年主张废科举、设学校,以教授各种科学。他介绍倍根的科学方法、达尔文的进化论。对于历史学、政治学、法律学、经济学、财政学等,有很多的介绍和研究。其中不少长篇大文,有如小册。当然,梁启超以前,如曾国藩,就已提倡科学了。他办的江南制造局,翻译不少。另有同文馆和西人教会等,亦从事翻译。科学著作日益增多。梁启超为人开西学书目表,就升绍科学著作。

孙先生对于科学比梁启超了解得很多、很多。他长于农学和医学。而且他在梁启超以前就提倡科学了。民国前18年,他上李鸿章书,主张研究科学,采用机器,以谋富强。他希望中国“农务有学”、“耕耨有器”、“穷理日精,机器日巧”。次年,他创立农学会于广州,“以翻译为本,搜罗各国农桑新书译成汉文,俾开风气之先。”民国7年著《孙文学说》,强调科学及科学方法。他说:“凡真知特识,必从科学而来也。舍科学而外之所谓知识者,多非真知识也。”所以“自科学发明,人类乃始能有具以求其知”。此“具”即科学方法,亦即他在别处所说的“观察和实验”等。

康有为对于科学的了解亦不及孙先生,但他也尽力提倡。民国前14年,即戊戌变法之年,他在《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摺》中,主张“外求各国科学,以研工艺物理政教法律”。在《请开学校折》中主张乡设小学,“教以文史算数与地物理歌乐”;县设中学,“增教诸科尤深”;再以上为专门,所谓“专门者,凡农工矿林机器工程驾驶,凡人间一事一艺者皆有学”。另有大学,“所谓大学者,不过合各专门之高等学多数为之”,“科学至繁”。在《请广译日本书派游学折》中说:“物质之学非可以译书得也”,主张派三千游学生,因“哲学海陆军化电重农工商矿工程机器皆我所无,亟宜分学”。戊戌变法虽是失败;但到民国前10年,普设学校,科学遂列入课程之中,而普遍流行起来。康有为的提倡成为事实了。

到北伐成功,崇奉孙先生的国民政府奠都南京以后,设的学校更多,对科学教育特别注意,尤其自然科学。那时在大学里,甚至要停止文法,专办理工。同时,设立中央研究院及各种研究所。自然科学人才不断出现。大陆失陷,政府来台,又恢复中央研究院,设立学术奖金。并且任胡适为院长,又制定国家长期发展科学计划。执行这个计划的委员会,由中央研究院院长和教育部部长共同主持。捧胡的人居然把胡适在委员会议中的讲话看成了大事,好像将来科学发展了就是胡适的贡献一样。所以捧胡的人不待科学发展成为事实,便颂扬胡适起来。这不有点可笑吗?

以上便把《播种者胡适》一文中所说各事,从文学革命到科学发展止,一一检讨过了。胡适的贡献在于文学革命者有一半,在于新文化运动仅一小部分,其他都谈不上。所以胡适在中国现代史的贡献是有限的。诚然“不可磨灭”,但非“石破天惊”。就其对文学革命和新文化运动的部分贡献来说,是应予尊敬的。但不能因此就像捧胡的人那样做言过其实的颂扬。而对于胡适的主张,如关于科学方法和东西文明等,尤其不能只是接受而不批评。那是毫无贡献可言的。就是《播种者胡适》也未说及,这里不必说了。

那么新文化的播种者是谁?就胡适的同时代人来说,尤其就新文化运动来说,则是陈独秀。如我们所知,他是新立化运动的发起人和领导人。新文化运动以《新青年》为中心,他是《新青年》的创办人和主持人。这个杂志办了两年多后才于民国7年1月由胡适等六人轮流编辑。但有关新文化的重要文章,包括文学革命在内,如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胡适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都早已发表了,在陈独秀主编之时发表了。但在7年1月由胡适等六人轮编以后,陈独秀仍是《新青年》的主持人和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证据很明白,就是《<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和《<新青年>宣言》皆为陈独秀所写。而后来陈独秀又把《新青年》收回,拿去宣传马克思主义。《新青年》季刊则是共党的理论刊物。因为陈独秀当共党发起人和领导人去了。可见胡适之等轮编《新青年》,不过客串一时而已。老实说,胡适之等参加新文化运动,也受陈独秀影响。所以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只能说是陈独秀的助手,是陈独秀在文学革命方面的助手。

新文化运动的工作要分两部分:一是破坏或批评;一是建设或介绍。理论上是:不除旧即不能布新,而要布新也要除旧,所以新旧冲突无可避免。除旧在思想上就是批评。《超越传统派西化派俄化派而前进》一文看轻消极的批评,殊觉欠当。事实上,新文化运动是由批评而展开而激起思想浪潮的。请看《<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吧。其中说“旧人物”“所非难本志的,无非是破坏孔教、破坏礼法、破坏国粹、破坏贞节、破坏旧伦理(忠孝节)、破坏旧艺术(中国戏)、破坏旧宗教(鬼神)、破坏旧文学、破坏旧政治(特权人治)这几条罪案。这几条罪案,本社同人当然直认不讳。但是追本溯源,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这种破坏和反对的事,陈独秀做得很多。帮助他的有吴虞、鲁迅等。因此,“当时主张尊孔和文言者攻讦的目标是陈独秀。”

今人把“打倒孔家店”和文学革命以及整个新文化运动归之胡适,乃是因为陈独秀后来当共产党人去了,引起反对,加上现在已死,好像“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的样子。但是陈独秀当共产党人是一回事,发起和领导新文化运动又是一回事,不应混淆。而且陈独秀当共产党人居于领袖地位之时,始终参加国民革命,主张民主。当共产党干“苏维埃”时,他已被开除而立于反对地位了。晚年连反对派也不当,以无党无派死,距今又有二十年之久。因此,我们谈论新文化运动,乃40几年前的事,不应有所避忌,而应采客观的科学态度,还历史一个本来面目。澄清捧胡的人的过当言论,成为了必要。因此,我们要指出陈独秀领导新文化运动的事实,并把播种者的头衔加到他的身上。

当然,播种者不能限于陈独秀,正同新文化运动不能限于五四时代一样。戊戌前后均有之。而戊戌以后的《新民丛报》,实在是一种新文化运动的机关。它的创办人和主持人梁启超,实在是壬寅、癸卯年代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和领导人。他具有百科全书头脑,介绍了很多新思想和新学术。前面已经谈到了若干,不必再说。而其影响也很广大而深远。著者居中国西部一省,并在其一距县城百里的乡村私塾中读书,老师进城考试归来,为购木版的《中国魂》一书,其中即梁启超《新民说》各篇。即此一例可知梁启超的新文化运动之影响。所以他应是领导新文化运动的人,而为一个播种者。

除开从事文化的人外,有些从事政治的人,也成了播种者;而且关系更大、贡献更巨。他们是以实践来散播种子的。当然他们也有言论,如讲演、文章、信函、书籍等。不过常人往往以其为政治家而忽视之。康有为和孙中山就是两个著例。他们两人在清末的民主思想和民主运动上各有千秋。孙中山先生的影响尤为广大而深远。对于科学的主张和提倡,也各有千秋。而崇奉孙中山先生的人,继志述事,做得很多。并且把科学规定在宪法上了。这当然也是各党和全民一致的要求。

现在把宪法说一下。它在“基本国策”章“教育文化”节,规定“教育、文化应发展国民之……科学及生活智能”(第158条)。科学需要设备,非财莫举。于是规定科学与教育、文化之经费,在中央及省、市、县均有一定比例,予以保障(第164条)。科学工作者之生活,亦予以保障,“并依国民经济之进展,随时提高其待遇。”(165条)另外又规定“国家应奖励科学之发明与创造”(第166条)。至于“奖励或补助”“于学术或技术有发明”的事业或个人(第167条),也有包括科学在内的。

不久以前,捧胡的《自由中国》杂志还把提倡科学看成新事业,并以为是胡适的贡献。近几年来,政府实行宪法定出长期发展科学计划,由中央研究院院长(胡适)及教育部部长共同主持,捧胡的人又以为是胡适的贡献。中国之大,这班人只知道一个胡适,其为坐井观天,不是很显然吗?

这些话以及这篇文章,捧胡的人又要以为是骂胡。他们采用二分法,认定非捧即骂。照这样说来,胡适是只可以捧,不可以骂的。因为骂是不对。批评呢?在二分法之下,他们也说是骂,既然骂是不对,所以胡适是不可批评的人。抱这种态度,还讲民主自由,未免有点专横。从前捧胡的《自由中国》杂志就像这样。它批评人家是言论自由,叫做批评;人家一批评它,就不是言论自由,叫做围剿。好像言论自由乃它所专有似的。这种态度不是专横是什么?

现在就拿骂来说吧。在胡适发表《发展科学所需要的社会改革》以后,《民主评论》第12卷第24期刊出的《中国人的耻辱东方人的耻辱》,可以说是骂胡的文章。但其中也只有小部分是骂。究竟骂得对不对呢?对,因胡有可骂之处。他以中央研究院院长的地位在国际会议中侮蔑中国文化、侮蔑中国民族,如何不该骂呢?很明白,任何一个国家,其国民是不应向外国人侮蔑自己民族的?就是反对党,亦不向外国人批评自己的政府。否则是失态或不爱国。人要有自尊心,要有民族自尊心。所以一个国家派人去参加国际会议,总是派优秀的、有代表性的人去。因此在国际间谈起本国文化来,总是就有代表性而且有积极贡献方面说,绝没有把本国人所反对和否定了的拿来说的道理。胡适竟然把没有代表性又早为中国人所抛弃了的缠足拿来说,不是失常、失态、失礼已极吗?如此,说他“是一个做自渎行为的最下贱的中国人”就是对的了。我还要加一句:这是文化买办在洋大人面前讨好的表现。所以他的颂赞科学和技术,主张中国西化,不过洋奴思想之流露而已。有民族自尊心的中国人,一定要嗤之以鼻的。但是我们还以批评为主,采就事论事的态度,不做诛心之论。

《超越传统派两化派俄化派而前进》一文,又把对胡适态度分成反与拥二者。它以为反对与拥护都不必要,尤其是反对,“学问上只有靠积极贡献成功的,断无靠骂打成功的。”诚然,但它又把批评看成骂打去了。而且也过分轻视批评、过分轻视思想斗争。其错误看《思想方法论》(帕米尔书店)可知。那么《超越传统派西化派俄化派而前进》一文,还有写的必要吗?它的作者在政治上主张要有反对党,在思想上又为什么不可以有反对派呢?今日胡适及其所领导的西化派、科学派,“在政治上不是统治阶级,而在教育上、学术上可谓统治阶级。”“如是便造成有形的或无形的压力,曰非胡先生之道不为道,非胡先生之学不为学,非胡先生之方法不为方法。”在这种情形下为什么不可以有反对派?难道人不可以要求思想自由吗?

当然,我并不是反对派。但我要批评那些应批评的人和学。胡派不对要批评,反胡派不对也要批评。西化派和俄化派不对要批评,传统派不对也要批评。因为明辨是非,甚为必要。而真理确也愈解愈明。批评是一种方法,是一种拨云雾而见青天的方法,有创造作用。其理在《思想方法论》中说得很详细,这里不赘。(《政治评论》第7卷第10期,1962年1月25日台北出版)

附录三

小心求证《播种者胡适》的大胆假设(郑学稼)

中华民国的中央研究院院长,头戴若干顶“名誉博上”帽子的胡适,为着去年11月6日在大美利坚合众国国际开发总署主办的“亚东区科学教育会议”发表言不对题的《科学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改革》演词,引起了小波浪。在已见到的论文中,胡秋原先生对胡适的两个脸孔——学术的和政治的,描出显明的轮廓,它恰和李敖先生的论文相对立。高明的读者,对比两文中关于胡适在”五四”前后的言行,当会发生怀疑(这两文都发表于本年《文星》1月号)。

李敖先生的《播种者胡适》,是以文学家的笔法,描写胡适一出台就是当日思想界的领导者。他说:1917年,“陈独秀一到北大,立刻跟一些有新头脑的教授合了流,最有名的是沈尹默和沈兼士,还有那要排斥40岁以上老家伙的钱玄同。这些年轻的教授们颇有“万事俱备”的条件,他们想施展,可是找不到真的方向、主要的方向。在摸索中,他们忽然感到清凉了、爽快了、豁然开朗了,他们兴奋地互相告诉,他们每个人都感到有阵风来了。——那是东风!”东风来了,来自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26岁的新教授”胡适。

熟悉当时思想界实况和文献的人们,读了这段话,将会分担笔者这一意见:李敖先生的前引一段话,全是没有“小心求证”的“大胆假设”。

陈独秀于接受北大文科学长职务前,在思想上真是没有“真的方向、主要的方向”吗?

鉴于反袁世凯失败的教训,陈独秀有这一见解:老的一世代,不能担当改造中国的任务,它应由有新思想的新世代负担,要达到此目的,该展开对新世代的启蒙运动。于是他着手办启蒙运动的刊物。

张静庐在《中国近代史料二编》如此说:“据汪孟邹君述:民国4年(1915),陈独秀由皖来沪,拟办一杂志,自许可轰动一时,乃由汪介绍,与群益书社负责人陈子佩、子寿两兄弟洽谈,每期编辑费银圆200元”,着手出版《青年杂志》。

1915年9月15日,《青年杂志》出版。它的《发刊词》如此说:“国势陵夷,道衰学敝。后来责任,端在青年。本志之作,盖欲与青年诸君商榷将来所以修身治国之道。”又说:“本志于各国事情、学术思潮尽心灌输,可备攻错。”适应这宗旨,《青年杂志》分政治、思想、戏剧、小说、传记、文艺思潮、青年妇女问题、国内外大事述评、世界说苑和通讯各栏。由创刊到1916年2月15日,共出6号。编者陈独秀担任国内外大事和通讯三栏,另发表重要的论文。其他撰稿人是高一涵、易白沙、刘叔雅、高语罕、李亦民等。就文艺而言,有译王尔德《意中人》的薛琪瑛女士,译屠格涅夫《春潮》和《初恋》的陈嘏。

陈独秀在这6号中所写的主要文章,有《法兰西人与近代文明》、《今日的教育方针》、《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吾人最后之觉悟》。他的主要思想,是宣传法兰西革命的基本精神,以鼓励民国青年。在文学方面,他写《近代欧洲文艺史谭》、译《美国国歌》等。可许我们如此说:他在走入“社会主义”以前的根本思想,即后日所谓“科学”与“民主”,都有提纲式的论述。至于易白沙的《孔子平议》(上),可说是反孔的第一炮。

《青年杂志》出版6号停刊。在这第一卷中,见不到胡适的大名,

1916年9月1日,《青年杂志》复刊,改称《新青年》。《新青年》第1号,称为第2卷1号。这个月刊,发行到1922年7月1日即第9卷6号止。胡适在该刊所发表的信和文章,详列下表(内阿拉伯数字代表各卷第某号):

陈独秀等主要论文/胡适论文及信

第2卷(1916.9.1-1917.2.1)

陈独秀:《新青年》①、《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②、《宪法与孔教》③、《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④、《袁世凯复活》④、《再论孔教问题》⑤、《文学革命论》⑥。

胡适:俄泰来夏甫作《决斗》①、致陈独秀信论《八事》②、《藏晖室札记》④-⑥、《文学改良刍议》⑤、《白话诗八首》⑥。(3月袁世凯取消帝制)

易白沙:《孔子平议下》①。

吴虞:《家族主义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⑥。

文学:苏曼殊《碎簪记》③④、陈嘏节译屠格涅夫《初恋》①②、龚古尔兄弟《基尔米里》⑥。

本期通讯栏读者有学生舒新城、常乃德、王统照,后来是著名作家;毕云程,后办《新生》周刊;湖北军校生叶挺等。

第3卷(1917.3.1-1917.8.1)

陈独秀:《旧思想与国体问题》③、《复辟与尊孔》⑥、《科学与基督教》⑥

胡适:莫泊桑著《二渔夫》①、《藏晖室札记》①-⑥、莫泊桑著《梅吕哀》②、《历史的文学观念论》③、《白话词》④、《致独秀信》③④。

吴虞:《读荀子书后》①、《礼论》③、《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④。

刘半农:《我之文学改良观》③、《缝衣曲》⑥。

凌霜:《托尔斯泰之生平及其著作》④。

还有章士钊、李寅恭等文章。

本年9月胡适由美返国,担任北大教授。[7月张勋复辟、10月俄国革命]

第4卷(1918.1.15-1918.6.15)(易卜生专号)

陈独秀:《驳康有为共和国平议》③、《有鬼论质疑》⑤、《随感录》④。

胡适:白话诗四首①、《归国什感》①、《藏晖室札记》、《老鸦》、《旅京什记》、《院夕》③、LadyA.Lindsay作《老洛伯》④、《赫贞旦》⑤《易卜生主义》、《娜拉第三幕》⑥、致玄同信论小说及白话韵文①、跋《钱玄同的中国今后之文学问题》④。

高一涵:《近代三大政治思想之变迁》①。

刘叔雅:《柏格森之哲学》③。

陶履恭:《女子问题》①。

周作人:与野谢晶子著《贞操论》⑤、陀思妥也夫斯基之小说①。

鲁迅:狂人日记⑤。

王敬轩:(刘半农)《文学革命之反响》③。

钱玄同:《中国今后之文学问题》④。

本卷一号开始登白话文,编者宣称:“所有撰译,悉由编辑部同人公同担任,不另购稿。”这表示《新青年》成为同人杂志。设编委会是在第6卷。

第5卷(1918.7.15-1918.12.15)

陈独秀:《今日中国之政治问题》①、《偶像破坏论》⑤、《随感录》①。

胡适:《贞操问题、白话诗两首①、《藏晖室札记》①⑦、《美国的妇人》、《你莫忘记》③、《什么话》、《三溪路上大雪里一个红叶》、《如梦令两首》、《答朱有法论世界语》、《文学进化观与戏剧改良》④、《答张效敏论文学上之疑问)⑤《武力解决与解决武力》⑥

李大钊:《Bolshevism的胜利》⑤

傅斯年:《戏剧改良各面观》、《再论戏剧改良》④。

周作人译希腊、波兰显克徽支、托尔斯泰等名小说。

[11月欧战结束]

第6卷(1919.1.15-1919.11.1)(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号)

陈独秀:《本志罪案之答辩书》①、《我们应该怎样?》②。

胡适:《不朽》②、《关不住了》(译诗)、《终身大事》③、《实验主义》、《一涵》、《希望》④、《我为什么要做白话诗?》、《送任叔永回四川》、《一颗星儿》、《权威》、《乐观》、《我对丧礼的一点意见》⑥。

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⑤⑥。

顾兆熊(孟余):《马克思学说》⑤。

凌霜:《马克思学说批评》⑤。

陈启修:《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与贞操问题》⑤。

渊泉:《马克思的唯物史观》、《马克思奋斗的生涯》⑤。

刘秉麟:《马克思传》⑤。

克水:《巴枯宁传略》⑤。

昊虞:《吃人与礼教》⑥。

赵明译:A.S,Ropport作《俄国革命之哲学基础》⑤⑥。

周作人译:丹麦H.C.Andersen,俄国SologubAntonTshekaov等小说。

鲁迅:《孔乙己》④、《药》⑤。

刘半农:《D——!》⑥。

李大钊:《欢迎独秀出狱》⑥。

1号起成立编委会,由陈独秀、钱玄同、高一涵、胡适、李大钊、沈尹默六人轮流主编。6月独秀被捕,停刊,11月1日独秀出狱,出版第8号。

[五四运动开始,六三运动]

第7卷(1919.12.1-1920.5.1)

陈独秀:《本志宣言》、《实行民治的基础》①。《新文化运动是什么》、《基督教与中国人》③、《随感录》①②《答半农的D——诗》②。

胡适:《新思潮的意义》①、《国语的进化》③、《工读主义试行的观察》⑤。

李大钊:《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运动的原因》②。

高一涵:《罗索的社会哲学》⑤。

高一涵等记:《杜威讲社会哲学与政治哲学》①-④。

陈独秀、顾孟余、马寅初等讨论人口问题④。

李大钊、陈独秀、刘幕麟等讨论劳动节,登各地劳动状况。

周作人译俄国、波兰的小说。

第8卷(1920.9.1-1921.4.1)

本卷主要论文为宣传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讨论,俄罗斯的研究,罗素著作的介绍和评论。

胡适:《中学国文的教授法》①、《悼许怡荪诗》②、《尝试集集外诗五首》③、《梦与诗》等三首⑤。

周作人仍介绍外国小说。

鲁迅:《风波》①。

自第1号起,成为上海中共监时中央机关刊物。6号移广州出版。

第9卷(1921.5.1-1922.7.1)

本卷由中共临时中央机构刊物,转为中共中机关刊物。3号在广州出版,9月1日出版5号后停刊,翌年7月1日出版,6号后(1923年6月)改由季刊及不定期刊。

胡适:国语文法的确定法③④、《死者》等诗两首②、《平民学校歌》、《希望》⑥

由上表说明:

一、陈独秀的启蒙工作,早在胡适返国之前。沈兼士、沈尹默,在北大校史中,也许有名,在《新青年》中,不过是写诗的人。钱玄同是著名的虚无主义者,主张取消汉语,代以世界语。这三人,是否需要胡适的“东风”,对十年代的思想史无大关系。陈独秀一直至发起中共止,贯彻地主张科学与民主,而胡适由《新青年》第2卷至第9卷,未曾发表关于这两大论题的论文。

二、出版《新青年》第2卷,是在袁世凯窃国不成死亡后,出版它的第3卷是在张勋、康有为扮演复辟丑剧期中。当时还有一个逆流,那就是康有为和若干国会议员主张定“孔教”为国教。针对这些事变,陈独秀大声反孔教,并且强调道:复辟不必尊孔,尊孔一定复辟。在这一反孔运动中,还有先锋易白沙、猛将吴虞。胡适呢?他对反孔的论战,是取旁观者的立场,只在后来吴虞文集写序恭维战胜者吴氏为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英雄——这句话,使他后来蒙了反孔的不白之冤!说到复辟,胡适并不重视。因此,他在复辟大波过后,谒见废帝溥仪,依当时报载他还称废帝为“皇上”——至于溥仪被中共监禁时说胡适见他的经过,不便论述,也许那是片面的话。

三、关于白话文运动胡适的贡献,在台湾已有歪曲的宣传。有人瞎捧胡适是白话文的首倡者,事实上同盟会斗士陈天华用纯口语写著名的同盟会文献时,胡适还是童子呢!辛亥前后,各地有白话报。据说陈独秀就曾办过白话报。但都失败了。后来白话文所以成功,陈独秀在科学人生观论战时,曾有说明,并说人们对他和胡适的白话文运动的恭维,是“不虞之誉”。再说白话文学运动,胡适只注重它的形式,究竟需要何种文学,应打倒何种文学,只陈独秀在他的《文学革命论》中有明确的说明。对比陈氏的《文学革命论》和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就可明白后者对于白话文运动之历史任务,还是很模糊的。最使人惊讶的,胡适在跋玄同的《中国今后之文字问题》中,主张白话是取消汉文的过渡,因为有了统一的白话,就可实行拼音文字。……再说什么是国语文学和文学国语,胡适所引意大利等例子,说明他虽然是大学教授,但对于西洋史的知识,不比高中学生高明。关于以上各点,笔者如有空的话,当专文另述。

四、当陈独秀被捕时,《新青年》同人的愤慨,在意料中。胡适接办陈氏的《每周评论》发表少谈“主义”。依逃难中李大钊的驳胡氏文章的暗示,少谈主义的用意,是为洗刷他不是“过激派”。是否如此,需要另一篇文章。但由《新青年》在陈独秀出狱后的第6卷6号,登刘半农恭维陈氏的《D——!》长诗,和李大钊的《欢迎独秀出狱》,使人感到胡适那时也许对陈独秀有“铸铜像”的心愿,只是不便公开发表意见。

许笔者做这结论:胡适未曾在十年代中对思想运动吹过什么“风”。看了李敖先生的文章,胡适本人或会稍改沙俄诗人涅克拉索夫的《审判》一诗中主角的话,如此说:

我对自己的事情,

当然不是裁判者,

但是瞎捧者所说我的思想,

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正像农夫种下了黑麦,

而生长的谷粒,

既不是黑麦,又不是荞麦,也不是小米,

却是带刺的大麦,

而且一半还是毒草。

因此,李敖先生的《播种者胡适》所想像的“播种”,恰如德国诗人海涅的话:“我播下了龙的种子,我却收获了跳蚤。”(1月12日)(《文星》第52期,1962年2月1日台北出版)

附录四

我们应该赶过他(王洪钧)

近半个世纪以来,给中国文化思想界最大影响的胡适先生,猝然逝世了。通讯不胫而走,传到谁的耳边,便在他的心上重重的敲击了一下。特别是这一代的中年人和青年人。被胡先生的噩讯敲击过后,人人感到茫然。好像被夺去了什么,但又说不出什么被夺去了。事实原是如此。胡先生的思想和态度正如春风,轻轻拂过,人人皆感舒服,也在无形中接受了他的熏陶。但究竟春风是什么形状,有多少重量,谁也说不出来。所以《大华晚报》2月25日的社论说:“适之先生似乎并不是如一般所想像的那样容易了解的人物。”追随胡先生40年的胡颂平秘书也说:“胡先生是一颗大钻石,他能从不同的方向、不同的角度,辐射出灿烂的光辉。”这两段话虽然都没有具体说出什么,但对胡先生的比方,却很恰当。

歌颂不能使一个渺小的人变得伟大,亦不能使一个伟大的人变得更伟大。连日报章上已刊载的约80万字报导着不同身份的人从不同角度对胡先生的追思和礼颂。这些文字并不能把胡先生既有的价值增加半分。而且见仁见智之间,容或会曲解了胡先生的思想。我认为时间已不多了,我们没有多少工夫再作追思的文章,我只有一个实际的想法,即胡先生已经过去了,我们用什么来填补心上的空虚?我们只想在哲人的托庇下过一辈子吗?还是要自己挺身挑起这副担子?

胡先生一生最反对人们轻易被教条口号所迷惑,最反对人们“被人牵着鼻子走”。可是我们这一代年轻人从生下来,便已接受了他的思想的洗礼,我们竟不由己地跟在他后面走,让他的脑筋替我们思想、用他的嘴巴替我们说话。好像他可以永远不死,我们也不必再在这一条路上迈自己的步子。我们是多幸运啊!幸运得有点愚蠢。

忽然,不死的巨人竟亦倒下来了。亟痛之下,每人都有点茫然。头上的明灯熄灭了,我们今后怎么办呢?其实,胡先生的死并不足悲哀,因为他已经活到了古稀的年纪,他已经勇敢而坚定的在五千年旧社会当中踩出一条新的道路,在冰雪的大地中播下了思想革命的种子。他不是神仙,我们还能希望他再替我们多做一些什么呢?真正值得悲哀的,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失恃之感。胡先生老早应该落伍了,我们老早应该走在他前面了。可是我们没有。说到这里,我深深佩服本刊第9期刊载李敖先生所写过的一段话。他说:

说真的,在另一方面,我真希望胡适之是过了时的人了。胡适之不过时证明了我们40年来没进步。学术与时代的进步比个人来得快才好;学术与时代赶过胡适之总比还让胡适之卖老命来得好。胡适之是一个豪迈的人,他若能看到学术与时代跑到他前面,他又何吝于自已是个落伍者?

且让我们收起空虚之感吧!且让我们擦干眼泪,想想后半辈子应该做些什么事,或是走些什么路吧!胡适先生教我们用科学方法思想、用科学方法治学,我们就应该用科学方法对胡先生的思想和学问做番检查,看看他的遗产中究竟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我们拿来做本钱而发扬光大。我们既不必听见别人怎么喊,自己亦怎么喊;我们亦不必因为别人不这么喊,我们自己也就不这么喊。我们必须弄清楚:胡先生的主张是什么,我们今后应该怎么做。

第一、胡先生对新文化和新文学的贡献,我们早已接受了实行了。中国文艺复兴的精神已深植在我们心上,打之不散,赶之不走。我们不必再为一些残余的叫喊而动气,时代会把这些声音埋葬。我们今天的任务应该是继续向前,在新文化的内容上,不是在运动上,创造更大的战果。我们固然应为创造更丰富的新文化而努力,但绝不可被热情遮蔽,以为有了新文化便可唾弃旧道德。李济先生说:“胡先生是革新运动者,实际上他的操守,能代表中国最优美的传统。”总统亲撰的挽联亦称誉胡先生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这些都是非常公正而深刻,非独可以粉碎一些人诋毁胡先生不要旧道德谰言,且给我们这一代很大的启示。我一向主张社会应该有些大儒,笃行旧道德,以为品格价值的轨范。但笃行必须真知。倘若我们能用新的方法整理旧的文化,扬弃其糟粕、发扬其精华,自能使被浅薄无知所糟蹋了的社会得到复苏的机会。

第二、胡先生是民主运动的巨擘。但胡先生是无意于实际政治的人。他所提倡的只是一种民主的精神,是以尊重自己存在也承认别人存在的个人主义的精神。胡先生的主张,不问是他的、或是别人的,总是打不倒的……。我一直在说,实现民主不只是建立立宪政府或是议会,而在于人民具有民主的精神和修养。从这个角度来看,胡先生所提倡的民主运动距离目标还很辽远,我们不仅要在这条路上继续迈步,还要起飞。

第三、胡先生提倡科学,过去几年又主持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便以为胡先生所说的“赛先生”就是纯粹的科学。更因为有人喊出“科学无国界”的口号,便对胡先生所提倡的科学也加以曲解。其实,我们都很清楚胡先生所提倡的是科学的精神或是科学的方法,也就是说用“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来接近真理……。有人因为胡先生直到今天还在讲演杜威哲学而感到失望。其实,我们没能做到的事情,就有继续去做的价值,又何必言其新旧。

以上三点,说起来自是老生常谈,但我的重心还在于展望未来。胡先生的过去,我们可以悲伤,但不必气馁。我们的歌颂不能使他更伟大,但我们的努力却可以使其不朽。简单地说,我们这一代应该赶过他。

1957年,笔者在美国曾认识一些朋友想回国创办报纸,鼓吹民主、自由、科学和反共。在创办报纸的发起书上,我们说过这样几句话:“民主不仅是立宪政府,更是种生活方式。自由不仅是法律保障,更是种负责精神。科学不仅是定理定律,更是种做事方法。真正的民主、自由和科学,不能向别人索取,必须你我大众努力养成。”

胡先生很赞许这几句话。我希望这一代年轻人能在这几个方向赶过他!(《文星》第53期,1962年3月1日台北出版)

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

从前你……说的话,今天被我引来对你说,不要说我滑稽或挖苦了你,这是历史之所必然!

——引自28年前叶青先生的话(1)

当我写完《播种者胡适》的时候,我心里想道:“看了这篇文章,捧胡的人会怪我骂胡适,骂胡的人会指我捧胡适,我真是费力不讨好了!好在我并不想讨好,我只想用metahistory的方法给历史人物还真面目。我这样做,自然不为捧骂两派所喜。不过他们喜不喜我并不重视,我只重视如果我的文章值得别人驳,我一定让它经得起别人驳。”

文章发表在9卷3期的《文星》,那时正在胡适发表惹祸演说后不久,正是各路人马联合围剿的高潮,正是捧胡派缩在书斋里维持“风度”的时候。我那篇不讨人喜欢的文章一露面,是难免不晦气的。

事实的发展果然不出所料。18天后,《自立晚报》的“新闻眼”首先看到了苗头。伶俐的记者先生指出《文星》上我和胡秋原先生的两篇文章,已经使三四年来“相安无事”的局面,“突然有了不平凡的发展”。

在这段推测的前一天(1月17日),香港201期的《自由报》上登出了马五先生(雷啸岑)的《由文章谈到胡适》。他指出我的文章对胡适“褒贬意义都有”。我觉得马五先生的话很能扣住我写作时的微意。同时我深深感到,凡是读别人文章的人,若不能扣住作者的微意,他恐怕就要误解这个作者了。

在1月25日到2月1日,我看到两篇反驳我的文章:一篇是叶青(任卓宣)先生的《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政治评论)7卷10期);一篇是郑学稼先生的《小心求证<播种者胡适>的大胆假设》(《文星》9卷4期)。

令人惊异的是,叶、郑两先生在读我的文章时好像戴了滤色的眼镜,他们只抄出我肯定胡适的话,不引用我批评和讥讽胡适的话,这种作法未免有点不光明。他们两位似乎硬要把我挤成捧胡派,所以只好诉诸断章取义的法子。假如读者不看我那篇文章而单看两位先生的罗织表演,也许两位先生可以暂时遂了心愿。

就文章论,郑先生的文章貌似谨严,不像叶先生那样缠。但是细看下去,我觉得郑先生流露着一股愤愤之气,偶尔激得很厉害,最后画出了“龙”,却点上了“跳蚤”,未免于风度有损。故就内容论,我宁愿说叶先生的文章似乎合于“理性”。不过“理性”得还很不够;一位“一点攻击谩骂也没有的”(2)人,到头来竟抬出“下贱”“洋奴”等词汇来朝人脑袋上丢,其“理性”也就够瞧的了!

谈到目前捧胡和骂胡的人,可分六派:在捧胡的人中有一、文章派,毛子水是也;二、诗歌派,劳干是也;三、行动派,某校长夫人是也;骂胡的人中也有三派,四、叫骂派,徐复观是也;五、栽赃派,《胡适与国运》作者是也;六、翻案派,本文所拟答复的两位先生是也。

在六派中,以最后一派我比较佩服。因为他们既不肉麻兮兮,也少凭空乱扯。他们虽然痛恨这个“做自渎行为的最下贱的中国人”,但是发泄痛恨的方法却还别致,至少他们都尝试用原始文件来掀底牌,力求隐藏他们宗派的理由和背景。所以当他们迁怒于我的时候,我还愿意坐下来,跟他们盘盘账。我并不因为他们的词气不谨就忽视了他们的苦心。我这样做,不但为了探讨历史的“理智重建”(intellectualreconstruction),也是表现“仁之端也”的一端。

先从题目说起。我的题目星《播种者胡适》。“播种者”三字在现代史中本有一点“特定意义”。在民国37年教师节那天,北京大学的学生送了一面绣有“播种者”三字的锦旗给他们的校长胡适。当时我是一个小学生,在报上看了这条新闻,觉得这面锦旗很有味儿,所以便记住了。13年来,我还没看到第二面用字不俗的锦旗——锦旗本身就是俗玩艺!

13年来,我对这个“播种者”有了不少的了解。了解的基础建筑在我直接读原始材料上,而不跟着别人做无根的浮谈。我不赞成没有根据的褒贬、姑妄言之的掌故,以及从“据说”而下的结论。这种态度使我重新估定“凯撒的东西还给凯撒”一语的精义。我认为任何历史人物的功罪都该有一番“完满解释”。该是他的,就给他;不该是他的,就不给。在给与不给之间,居功言罪当然不完全是他“个人所得”。在社会中,人与人的影响是交互的:其功既有同谋,其罪亦有共犯,从事历史的解释的人必须把握这一点。

因此,当我用《播种者胡适》做题目时,并没有语病。这个题目如诉诸论证,并不含蕴在“文学革命”“新文化运动”“民主宪政”“学术独立和长期发展科学”四点上别人没播过种。换句话说,我并没说胡适是“唯一”的播种者。既然为种,人人可得而播之。不幸的是,叶、郑两先生都不明了这点逻辑上的含蕴关系,都硬把我的意思解做胡适是“唯一”的播种者,别人却没播过种。从而写长篇大论来向“捧胡者”挞伐,这不是很好玩的举动吗?这样看来,叶先生说我对别人“一笔抹杀”,郑先生说我“全是”“大胆假设”,显然都犯了不“验明正身”就朝我开枪的错误。他们的心眼儿是可恕的,他们的糊涂劲儿却不可悯——因为他们都是有点名儿的知识分子呀!

再看他们的题目。叶先生的题目是《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题目是“新文化”,其特定意义是明显的,里面却直扯到20年代后不相干的事,扯到他声明“不发表意见”的文章,凡此种种都犯了命题不谨严和概念含混的毛病;郑先生的题目是《小心求证<播种者胡适>的大胆假设》,其不通比胡适高倡的“小心求证”“大胆假设”犹有过之。胡适本人对科学方法的了解并不算错,只是了解得太简单,他缺乏必要的“抽离性”(abstractivity)和“推广性”(generality),所以他的方法适合朝《红楼梦》开刀,面对复杂的事象则无所施其技。故他一直只有站在“枚举归纳法”(inductionbyenumeration)的边缘。其实这两句口号牵涉到现代方法学上很专门的问题,我们不能在这里讨论。可是,无论怎样,郑先生借用这两句口号而作为题目却是一件费解的事。

再说文学革命。叶先生说:

拿文学革命来说,我承认胡适的贡献。这一点,深信一切赞成文学革命的人都像这样。但是我不能把文学革命完全归之于胡适一个人。

和叶先生一样,我也没“把文学革命完全归之于胡适一个人”。所以叶先生这种栽诬只能算是向天空放了一支冷箭,不会有效果的。再看郑先生的“表”,教人惊讶的,郑先生在他的“表”中早已肯定了胡适的“东风”!我们看他的“表”(阿拉伯数字代表期数):

陈独秀等主要论文

第二卷(1916.9.1-1917.2.1)

《新青年》①、《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②、《宪法与孔教》③、《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④、《袁世凯复活》④、《再论孔教问题》⑤、《文学革命论》⑥。

胡适论文及信

俄泰来夏甫作《决斗》①、致陈独秀信论《八事》②、《藏晖室札记》④-⑤、《文学改良刍议》⑤、《白话诗八首》⑥。(3月袁世凯取消帝制)

此表已明明说明文学革命的鼓吹,是由于胡适的首倡,所以郑先生“由上表说明:一、陈独秀的启蒙工作,早在胡适返国之前”一项推论,实在是前后自相矛盾。

胡适寄陈独秀信论《八事》及《文学改良刍议》既在陈独秀《文学革命论》之前,于是两位先生不开心了,他们只好另外想办法,用来证明陈独秀“早在胡适返国之前”就已吹文学革命的“风”了。叶先生的办法是:

《文学改良刍议》乃陈独秀在复信中叫他(胡适)写的。而他与陈写信提出“八不”,亦系见了陈说“吾国文艺犹在古典主义、理想主义时代,今后当趋向写实主义”云云而然。所以文学革命的倡始者仍是陈独秀。

进一步说,文学革命思想上的领导者也是陈独秀。他的《文学革命论》一文阐明文学革命的理论。《文学改良刍议》则属于文学革命的技术。

叶先生这种论断“有很多不合事实的地方”:他以为“八不”主义好像是一晚上生下来的东西,而不知道它的形成有过一段曲折的历史(3)。胡适寄信提出“八不”登在1916年10月份的《新青年》,当时他认为“年来思虑观察所得,以为今日欲言文学革命,须从八事入手”。而此《八事》之最快决定,早在该年8月19日就告诉朱经农了(4)。他在给陈独秀信重申《八事》时曾声明:

此八事略具要领而已。其详细节目,非一书所能尽,当俟诸他日再为足下详言之。

陈独秀收到这封信后,据胡适在《逼上粱山》(5)中谈这位“老革命党”“起初”“还有点怀疑”,但是胡适从未写出“怀疑”的内容。后来我复按2卷2期的《新青年》,才在胡适的信后查到陈独秀的原件:

拜诵惠书。敬悉一一。以提倡写实主义之杂志。而录古典主义之诗。一经足下指斥。曷胜惭感(6)。唯今之文艺界写实作品。以仆寡闻。实未尝获觏。……承示文学革命八事。除五八二项(7)。其余六事。仆无不合十赞叹。以为中国文界之雷音。倘能详其理由。指陈得失。衍为一文。以告当世。其业尤盛。(8)

在国外的本欲“详言之”,在国内的要他“详其理由”,于是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便寄到北京来了。据胡适回忆:

但他(陈独秀)见了我的《文学改良刍议》之后,就完全赞成我的主张;他接着写了一篇文学革命论(《新青年》2卷5号),正式在国内提出“文学革命”的旗帜。(9)

陈独秀这篇《文学革命论》,是叶、郑二先生最珍若拱璧的文献。叶先生说它“阐明文学革命的理论”,郑先生说它有“历史任务”,但他们两位都不引用此文中的三段话:

一、“文学革命之气运,酝酿已非一日,其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则为吾友胡适。”(李敖按:胡适也称陈独秀为“急先锋”,见注(44))

二、“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声援。”

三、“予愿拖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驱。”

虽然陈独秀这样写,可是我们的叶先生却仍说胡适是“陈独秀文学革命方面的助手”,而郑先生也咬定“胡适未曾在十年代中对思想运动吹过什么‘风’”!

关于两先生提出胡、陈两文中“技术”与“理论”、“形式”与“历史任务”等对立,我认为凡是细读胡、陈两文的人都不会硬朝“二分法”里钻,硬给两个合作无间的朋友“按功行赏”——除非是别有用心。无论两先生怎么改写历史,我仍请他们读这三段:

我最初提出的“八事”,和独秀提出的“三大主义”,都顾到形式和内容的两方面。我提到“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不作无病之呻吟”,都是文学内容的问题。独秀提出的三大主义——推倒贵族文学,建设国民文学;推倒古典文学,建设写实文学;推倒山林文学,建设社会文学——也不曾把内容和形式分开。钱玄同先生响应我们的第一封信也不曾把这两方面分开。但我们在国外讨论的结果,早已使我们认清这回作战的单纯目标只有一个,就是用白话来做一切文学的工具。

所以文学革命的作战方略,简单说来,只有“用白话作文作诗”一条是最基本的。这一条中心理论,有两个方面:一面要推倒旧文学,一面要建立白话为一切文学的工具。

所以我回国之后,决心把一切枝叶的主张全抛开,只认定这一个中心的文学工具革命论是我们作战的“四十二生的大炮”。(胡适:《中国新文学大系》第一集《建设理论集》的《导言》)(10)

关于对“形式”“内容”的曲解,叶、郑两先生实在可以停止了!

郑先生又说:“《青年杂志》出版6号后停刊。在这一卷中,见不到胡适的大名。”于是他开始列表,在第2卷第1号(总数第7号)中,列出了胡适翻译的《决斗》。

现在请郑先生看我的“表”,在前6号中:

号数/论文等篇数/大事记通讯等篇数

第1号/13/6

第2号/14/7

第3号/15/8

第4号/17/8

第5号/15/9

第6号/17/7

小计/91/45

总计:136篇;总评:没有一篇白话文。

由上表说明:

一、《青年杂志》于“学术思潮尽心灌输”半年,竟还没抓到“灌输”的工具——那个叫做“白话文”的“四十二生的大炮”!

二、《青年杂志》在连登136篇“之乎者也”以后,才见到第一篇“的吗了呢”——胡适译的《决斗》!

可是我们的叶先生却说胡适是“助手”,郑先生断定这助手“没吹过什么‘风’”!

至于郑先生在表的上栏,抬出三十个人来跟下栏胡适一个人对比,真有点近乎“人海战术”!起码是一种“泰山压顶”的妙法,同时还多少涉嫌“诉诸群众的论式”(argumentumadpopulum)。其实郑先生之工于心计还不止此。他在胡适的收入项下弄错多处,如《一颗星儿》下不书⑤字;《威权》讹作《权威》;《我对于丧礼的改革》讹作《我对丧礼的一点意见》,这些还算小事。他最不该的,是故意把一部分文献删去不列,以减少下栏的数目。我要正告郑先生:先生既然以“有正义感”(11)自豪,就不该不重视旧“道德的水准”(12),故意抹杀史料。例如在表中,不列入《新婚杂诗五首》是可以的,因为这五首诗还不算一等重要的文献;但是若不列入《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这就未免太缺乏学人最起码的“心智真诚”了!难道这是“私学者”(13)对付“伪‘自由主义者’”(14)应有的风度吗?

郑先生又说:

同盟会斗士陈天华用纯口语写著名的同盟会文献时,胡适还是童子呢!辛亥前后,各地有白话报。据说陈独秀就曾办过白话报。但都失败了。

其实郑先生不知道,“童子”时代的胡适,却正好办过白话报!这个报还是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登报征求过的“民国前的革命刊物”,其中《读爱国二童子传》、《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等文,都是17岁的胡适之“纯口语”写的文字。这段史实,在胡适《四十自述》中写得并不详细,并且郑先生大概也不愿意看。我推荐陆丹林的《革命史谭》里头《胡适之与竞业旬报》一章(1945年8月独立出版社),同时还可参看一篇《四十五年前的胡适》(1952年12月17日《中央日报》)。看过以后,郑先生自然不会轻易下不察史实的断语了。

关于郑先生说“据说陈独秀就曾办过白话报”一节,也是对史实不够清楚的话头。为了使郑先生不再“据说”起见,我可以告诉这段史实:陈独秀在办《青年杂志》以前,曾跟刘光汉在芜湖办过一种小报(15);后来在上海跟何梅士、苏曼殊、张继、卢和生、谢饶石等办过《国民日日报》(16)。

关于新文化运动,我们必定要重视因文学革命所带来极大影响。这就是我所说的:

乍看起来,文学革命好像只是一种形式的改革,一种文字体裁的解放,其实形式和体裁对内容有重大的影响,形式和体裁的束缚会斵丧精神的自由,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所以文学革命既然被肯定,新思想和新精神必然会跟着到来。

文学革命使人们自觉的用白话做工具、做武器,有了这门“四十二生的大炮”,有识之士才感到摧枯拉朽不再是难事,文学革命的“渠成”,自然导致新文化运动的“水到”,所以这阵“风”的影响,真是大矣哉!

至于科学与民主的问题,我并没说在新文化运动的前后谁能深刻地“谈”,我只是说:

民主二字在五四时代就叫得满天响,当时最时髦的口号是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但42年后我们重看那些文献,我们会感到他们与我们之间有着不同的语意。对这两个词儿,他们缺乏冷静而深入的理解,而他们气质上的狂热,又恰恰与德先生、赛先生的基本精神不相容,因此他们对民主与科学的“信念”是不能生根的,甚至是错误的:谈科学的人,甚至把唯物辩证法都误认做科学;谈民主的人,不去平心静气的做一个阿斗,却整天瞪着眼睛做革别人命的张飞,“民主”泛滥至此,谈政治的知识分子如何能有所归呢?

这是我对当时“谈”科学与民主的人士的看法。陈独秀就说过:“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新青年》3卷3号)不论在何种情况,发出这种口吻都不是科学的、民主的。我从没说胡适在当时“谈”了多少科学、多少民主。我只觉得,胡适在“气质”上,比他那位安徽老乡少些悍气,如此而已。胡适当时对科学与民主能了解到哪儿去,我们也看不出来。不过要使科学与民主生根发芽,少一些悍气似乎是必要的。此即胡适之所以有“刍议”、“尝试”、“少谈些主义”、“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等观念也!

我的看法是,对科学与民主,陈独秀——这位郑先生眼中的“小资产阶级中的先觉者”(17)——当时太耽于抽象名词。所以直到他死前2年,他才“懂得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之真实价值”(18)。至于叶先生说:

胡适在这时未谈民主,陈独秀才谈民主过。

胡适在这时未谈科学,谈了的是陈独秀。

郑先生说陈独秀:

在走入“社会主义”以前的根本思想即后日所谓“科学”与“民主”;陈独秀一直至发起中共止,贯彻地主张科学与民主,而胡适由《青年》第2卷至第9卷,未曾发表关于这两大论题的论文。

对这些,我的答复是原则性的。我要奉劝二位先生,我们谈这种问题,一定要说“行话”。说“行话”是我们讨论问题的起码水准,语意学的训练不能太差,乱用“未经定义的名词”(undefinedterm)(19)不合60年代的论辩尺度。例如叶先生说:

其实在陈独秀前的梁启超,已经提倡科学了。

当然梁启超以前,如曾国藩,就已提倡科学了。

请问叶先生,“科学”这一个term能这样乱送么?曾国藩“提倡”的“科学”是什么“科学”?何况叶先生早就说过“梁启超固不懂科学”(20),叶先生的“惯于健忘”(21)真是“石破天惊”的!至于郑先生所指“根本思想”一节,尤不能自圆其说。……

叶先生又说:

说40年来,相信民主,“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以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这些话对胡适一度步陈独秀后尘而倾向社会主义的事,置诸不谈,未免委屈了陈独秀。真正40年来相信民主的,不是胡适,而是孙中山先生。他从民国前27年决心“巅覆清廷,创建民国”起到14年逝世,不是40年来相信民主,没有转变吗?

此段中说“胡适一度步陈独秀后尘而倾向社会主义”,实在没有根据。当时知识分子“倾向社会主义”几乎是无保留的、普遍的,胡适也自不例外,所以他说过“19世纪中叶以后的新宗教信条是社会主义”(22),他一度到过苏联,去参观“社会主义的新时代”(23)的创造,但他所受实验主义的熏陶与对狄克推多的警觉,终于使他“不能进这一步了”(24)。所以在当时正牌的社会主义者如叶先生等人,便认为胡适这个“粗受民主洗礼”的人,根本是“反对社会主义”的,认为他“一离开莫斯科,社会主义的影子就没有了”(25)

世上就有这么一种人,赶时髦(如倡社会主义)的时候,他比谁都跑得快,并且笑别人落伍;等到一下子赶时髦赶出了毛病,他又比谁都躲得快,把自己当年的前进“置诸不谈”,办个杂志,大谈当年那些“反对社会主义”的人的“倾向社会主义”!

当然我们现在很不便“批判”叶先生,因为他已从写《共产主义问答》(1927年广州国光版)的时代,转进到写《三民主义纲要》(1953年台北帕米尔版)的时代了!他不是我所指的“没有迷茫、没有转变”的人。28年前,他曾指摘胡适反对中国“实验”共产主义;28年后,他自己“实验”失败了,于是他穿起长袍,戴着黑眼镜,暗讽胡适曾“一度”“倾向社会主义”了。

关于叶先生说“真正40年来相信民主的,不是胡适,而是孙中山先生”,我觉得最好的答复莫过于看看年代:孙中山先生在37年前就死了,他“相信民主”是事实,但不是我所指的“40年来”。“40年来”是以目前做终点向前推算的。在这期间里,国内民主与极权的论战孙先生并未见到,故写《思想方法论》(1961年帕米尔版)的叶先生,犯了假设不能解释某些资料的谬误。何况叶先生根本早已捧胡适为“中国仅有的民主主义者”了,他说胡适

可说是中国仅有的民主主义者、彻底的民主主义者。

他是主张民主政治到底的人。

我说他彻底的话,不仅因为他主张甚坚,而又毫无让步之处。

这对于苏俄的民主,自不可同日而语;但比之蒋廷黻一般人,他却是彻底。

这些话要由我说出来,叶先生一定大骂我“瞎捧”、“反动”了。其实叶先生捧胡之道还不止此。他指出胡适之所以可当“仅有的”“彻底的”民主主义者的缘故,乃是别人(如孙中山、王造时、张慰慈、张东荪诸先生)都不“彻底”。叶先生批评道:

在中国可称为共和之父的孙中山,主张训政,把人民比为阿斗。不赞成这种见解的王造时,竟有大骂人民之论。有“这样的人民,才有这样的政府、这样的国家”,要弄好国家就必训练人民。张慰慈,政治学者,在他的《政治概论》上亦主张同样逻辑。张东荪们则主张折衷。

可是叶先生说,对这些大同小异的看法,那对民主政治“毫无让步”的胡适,却“独持异议”(26)!

我引用这些叶先生捧胡的文献,目的只在证实我所说的那段话,并不如叶先生所指斥的“过分夸大”,我那段话是:

40年来,能够“一以贯之”地相信他所相信的、宣传他所相信的,而在40年间,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以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

不知叶先生还有何话可说?

总之,胡适时民主政治的态度不过五个字:——低调而坚强。

他谈政治,在他的论敌眼中,也佩服他“不趋极端,不涉妄想”(27)。故其为人也、其谈政治也,既不痛快淋漓,亦不足以使人拍手叫好,故充其量,他的表现不过是一个理智书生的论证,一个总想给别人“铸铜像”的心愿。

至于郑先生说:

当陈独秀被捕时,《新青年》同人的愤慨,在意料中。胡适接办陈氏的《每周评论》发表少谈“主义”。依逃难中李大钊的驳胡氏文章的暗示,少谈主义的用意,是为洗刷他不是“过激派”(28)。

此一节,我实在不懂。我也读过李大钊的文章,可是我实在看不出这位“在逃难中”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他的好朋友有什么恶意的“暗示”,这也许是因为我不和郑先生一样的曾“从马克思学说的肯定出发”(29),所以无法了解他们同路人的“暗示”,这是非常不可救药的!据我所知,《每周评论》是1918年12月由陈独秀、李大钊发起的,当时胡适嫌他们不肯守相约不谈政治的诺言,所以他“在《每周评论》做的文字总不过是小说文艺一类,不曾谈过政治”(30)。可是7个月后,陈独秀因为在“大世界”发传单被安福军阀捕去,而李大钊则如郑先生所说“在逃难中”,于是胡适竟不让《每周评论》倒台,反倒接办了它,这好像有点不识时务。我们试看他在陈独秀被捕后17天说的话:

有一天我在张慰慈的扇子上,写了两句话:“爱情的代价是痛苦,爱情的方法是要忍得住痛苦。”陈独秀引我这两句话,做了一条随感录(《每周评论》25号),加上一句按语道:“我看不但爱情如此,爱国爱公理也都如此。”这条随感录出版后3日,独秀就被军警捉去了,至今还不曾出来。我又引他的话,做了一条随感录(《每周评论》28号),后来我又想这个意思可以入诗,遂用生查子词调,做了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是:

也想不相思,

可免相思苦。

几次细思量,

情愿相思苦!(31)

在“情愿相思苦”的心情下,胡适在陈独秀“被捕”后、李大钊“逃难”时、安福军阀的高压里,竟不用聪明的手法来“洗刷”自己,反倒独力撑起了《每周评论》,向安福军阀头上动土(32),直到8月30号两纸封条送上门来。这样笨拙的“洗刷”,未免太傻瓜了吧?

还有,郑先生提到:

《新青年》在陈独秀出狱后的第6卷6号,登刘半农恭维陈氏的《D——!》长诗,和李大钊的《欢迎独秀出狱》诗,使人感到胡适那时也许对陈独秀有“铸铜像”的心愿,只是不便公开发表意见。

可是郑先生为什么不看看他的“表”?在他的“表”中,6卷6号还有二首胡适的诗,一首是郑先生所谓的《权威》(事实上是《威权》),一首是《乐观》。前者写于陈独秀被捕之夜;后者写于《每周评论》被封后50天。如果郑先生真读了那两首诗,也许可以发现老胡真正的“心愿”所在,那种“我们要造反了!”(《威权》)“我们又来了!”(《乐观》)的气概,好像不是“不便公开发表”的!

关于《不朽》论,叶先生说:

《不朽》是无神论,乃阐述范缜和司马光以反对鬼神之说。这是有意义的。但陈独秀已先胡适而为之。他发表《有鬼论质疑》和《科学与神圣》二文及《论佛教书》,以反驳鬼神之说,认为迷信“窒思想之自由,阻人类之进化”。

叶先生这段话,错误有两点:第一他把胡适的《不朽》一文只解作单纯的无神论,凡是看过那篇文字的都知道叶先生没读懂,叶先生没读懂却说此文“是有意义的”,真是难得。好在叶先生重在申明“陈独秀已先胡适而为之”,如果是谁先谁后的问题,那就好办了。请问叶先生,胡适写《无鬼丛话》时是在什么年代?

对于胡适介绍《实验主义》,叶先生说得更妙了:

《实验主义》是介绍美国皮耳士、詹姆士、杜威一派人的哲学。像此类事,梁启超做得很多,他介绍了欧洲培根、霍布士、苗卡儿、孟德斯鸠、卢梭、康德、边沁、颉德等各派哲学。而介绍一家一派之哲学的人,在中国实在多得很。

这真是愈扯愈远了!介绍“各派哲学”,梁启超等人“做得很多”与胡适介绍《实验主义》何涉?这又和胡适在中国播“实验主义”的种有什么相干?叶先生这些话,完全犯了逻辑上“不相干的谬误”!

叶先生说:“反胡的人把‘打倒孔家店’归之胡适,是很错误的。”郑先生也说胡适“后来蒙了反孔的不白之冤!”他们两位先生突然替胡适辨起诬来,真是有趣!对这件公案,我只愿抄一段原始文件,给两位先生看看胡适到底“反孔”没有:

……何以那种吃人的礼教制度都不挂别的招牌,偏爱挂孔老先生的招牌呢?正因为二千年吃人的礼教法制都挂着孔丘的招牌——无论是老店、是冒牌——不能不拿下来,捶碎,烧去!(《吴虞文录序》)

至于标点符号,叶先生说:

新式标点符号之提议人甚多,有钱玄同等五人,不能完全归功于胡适,说他“创立了新式标点”。

叶先生这段话,证明了他不清楚这件事的历史与文献。最早给新式标点符号“播种”的实是胡适。他远在民国1916年1月,就发表了《论句读及文字符号》(《科学》2卷1期),按《胡适留学日记》,此文在头一年的8月2日写定,20日又加一种,这种“力求采用一种规定的符号”之意,并在“东美学生会”宣读,9月18日又有札记,10月15日又加两种,翌年4月23日又有札记。至1918年2月,有钱玄同《句读符号》(《新青年》4卷2号),7月胡适《中国古代哲学史》凡例列符号12种,9月有胡适《论句读符号》(《新青年》5卷3号),1919年2月有项衡方《新句读法》(《东方杂志》16卷2号),另有高元《论新标点之用法》(《法政学报》8期),至11月29日,胡适把《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做最后修正,以马裕藻、周作人、朱希祖、刘复、钱玄同、胡适六人名义提出,以后的讨论文字(33),都是尾声了。

关于我说胡适改革不合人情的丧礼一节,叶先生说:“像改革丧礼,胡适所拟的讣帖,今天并不流行。”此言亦不甚妥。胡适本来答应”北京通俗讲演所”讲“丧礼改良”,可是讲演前三天,他的母亲死了,轮到他自己先去改良了。他的讣帖如下:

先母冯太夫人于中华民国7年11月23日病殁于安徽绩溪上川本宅。

敬此讣闻。

胡适觉谨告

“这个讣帖革除了三种陋俗”:“一是‘不孝□□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妣’一派的鬼话”;“二是‘孤哀子□□等泣血稽颡’的套语”;“三是‘孤哀子’后面排着那一大群的‘降服子’,‘齐衰期服孙’,‘期’,‘大功’,‘小功’,……等等亲族,和‘抆泪稽首’,‘拭泪稽首’,……等等有‘谱’的虚文。”(34)胡适拟了这张讣帖,对别人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意思,改不改革悉听尊便。他支持别人改革,所以在易君左死了父亲时,写了《礼!》来歌颂这位“不肯磕头”的人(35)。我个人就是实行丧礼改革的人,可是我很反对胡适的许多不彻底的意见。只要一个人觉得旧丧礼该改,照着自己的意思改就行了,何必“流行”胡适的呢?何况胡适也没有“制礼”的资格。即以胡适所拟的讣帖而论,我觉得应该改成:

妈妈冯顺弟于中华民国7年11月23日病死在安徽绩溪上川家里。

胡适觉敬告

这样做,更白话、更脱俗。“流行”至此,叶先生可满意吗?

关于我说胡适鼓吹女权和新的性观念一段,叶先生说:“最重要的是鼓吹女权。当时已实行男女同校了。”这真是毫无历史知识的谬说!叶先生举出《美国的妇女》(当作《妇人》)《贞操问题》《论贞操问题》《论女子为强暴所污》四篇文字,却不知道这四篇文字写于1918年7月至1919年4月,而“男女同校”却在1920年2月!据《教育杂志》12卷3期《记事》2页,民国9年:

2月北京大学招收女生2名上课,一为江苏王某,一为湖南易某,为我国男女同校之始。(36)

叶先生连历史上起码的绝对年代都搞不清,转而做倒果为因的论断,未免太不应该。

“东风”一节,我认为叶、郑两先生没有了解我的意思。

沈兼士、沈尹默,在北大校史中,也许有名,在《新青年》中,不过是写诗的人。钱玄同是著名的虚无主义者,主张取消汉语,代以世界语。这三人,是否需要胡适的“东风”,对十年代的思想史无大关系。(37)

这是郑先生的话。

我对于新文化运动的发起和领导,都归之陈独秀。

这是叶先生的话。

我的意思是,对于当时新文化运动,根本不能“都”归之任何一个人。功劳是大家的,影响是交互的,方向和程度各有不同。“都归之”和“无大关系”等字眼似乎不太恰当。我们且看这个运动真正的奶妈所做的回忆:

(北大)旧教员中如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诸君,本己启革新的端绪;自陈独秀君来任学长,胡适之、刘半农、周豫才、周岂明诸君来任教员,而文学革命、思想自由的风气,遂大流行。(蔡元培:《我在教育界的经验》)

这不是最好的“人证”吗?在交互影响方面,我们尤其不能忽略“东风”来了以后的重大意义;《新青年》从“因故停刊”到“复刊”,再从“复刊”到4卷1号起变成《同人杂志》的重大意义;以及罗素等人来华观察后所做结论的重大意义(38)。

我希望叶、郑两先生不要忽略“哥伦比亚大学”与留日派的微妙差异,请看我的表:

胡适出身:美国康乃耳大学,哥伦比亚大学。

陈独秀等人出身

陈独秀:浙江求是书院。“东渡日本”。

沈尹默: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文学部。

沈兼士:日本东京物理学校。

钱玄同:日本早稻田大学。

周豫才(鲁迅):日本东京弘文学院,仙台医学专门学校。

周岂明(作人):日本法政大学,立教大学。

刘半农(复):在上海从事文艺创作及翻译,为“私学者”(留法是后来的事)。

吴虞:“早岁留日”。

李大钊:日本早稻田大学文学部。

高一涵:日本明治大学政治科。

据上表,可以意会到我所说“东风”的意义。我说这话,绝没有“抑日扬美”的意思。我只是说,一个青年人,在心理学家所谓的“定型年代”,去东洋吃“料理”和去西洋吃“面包”的结果,多少会有微妙的差异。此差异,足以使他们合办《新青年》时闹意见(39)、足以使他们有不同的价值意识、足以使他们分道扬镳或多年以后的“分而又合”。此亦如郑先生所指的二周兄弟“受日本文化的熏陶”(40),和叶先生所指的胡适“不愧到美国吃了几年面包”(41)。就这一点来说,我的看法跟两位先生相去不远,故“东风”云云,并非大逆不道也!

两位先生批评《播种者胡适》部分,我就答复到这里为止。其他在方法论上触犯“扩大论点”和“转移论点”的部分,如叶先生说胡适“失态已极”,郑先生说胡适“西洋史的知识,不比高中学生高明”,皆与我那篇惹祸文章不相干,我自闭口为妙(42)。

如要检讨过去的历史,为两先生计,有四点原则是应该留意的:

一、把史料读熟,尤其是“原料”(primarysources)切勿“据说”如何如何;

二、不要抹杀史料,该把洋溢在两位身上那些方法论上所不许可的主观(illegitimatesubjectivity)严加管束;

三、改写历史或给历史翻案不是不可以,但方法要考究,不可做“拟似演绎”(pseudodeductive),也不可做超科学的解释(supra-scientificinterpretation);

四、最重要,就是两位先生在兴酣落笔讨伐李敖之际,千万把你们当年的白纸黑字重温一下。

为了证明第四条原则是我对他们的忠告,我且举两个例子:

例一——郑先生说:

白话文学运动,胡适只注重它的形式,究竟需要何种文学,应打倒何种文学,只陈独秀在他的《文学革命论》中有明确的说明。对比陈氏的《文学革命论》和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就可明白后者对于白话文运动之历史任务,还是很模糊的。

我听郑先生的话,去“对比”了,可是了解的程度却和郑先生不一样。因为我“对比”出郑先生远在12年前所说的自相予盾的话。他在一份早已停刊的杂志中,以《五四运动之思想的内容》为标题,告诉我们“胡适先生”并不“只注重”文学的“形式”:

不仅本国产生了浪漫主义的文学,而且介绍合于个人主义的文学,这一点,我们不应忘却胡适先生的努力。他所介绍易卜生作品的娜拉,不知感动了若干被买卖式婚姻所牺牲的少妇!(《自由世纪》17期,1950年5月1日出版)

在这段话中,郑先生明明指出了“胡适先生”所“努力”的内容。他叮嘱我们“不应忘却”,但在12年后,他自己却先“忘却”了(43)!

例二——叶先生说:

寄语捧胡的作者,不要目空一切,过分夸大吧。

随着他用浩浩荡荡的文笔指斥:

捧胡的作者所抓到的痒处。

和郑先生的毛病一样,叶先生也自相矛盾了。我们试看叶先生远在28年前,在两巨册的绝版书中,所抓到他的“适之先生”的痒处(标点仍旧):

的确,胡适在“五四”时代,是革命的。虽然他的志愿不在政治,但在思想上、文学上、教育上、社会上,他都是站在推翻旧状、创造新局的立场。他反对宗教迷信、批评封建思想、打倒文言文学、攻击家族制度……他宣传科学方法、介绍个人主义、主张白话文学、提倡男女同校、赞成婚姻自由、实行丧礼改革……全是实在的,合乎当时的需要。

这种情形使他有时带上政治色彩,并由言论到行动。

这是何等的气概和魄力!(《胡适批判》下册页1107、1109。1934年8月上海辛垦书店版)

看看吧!叶先生,你“抓到的痒处”比我还多呀!可是你不但骂我“捧胡”,还笑我“目空一切,过分夸大”了,你好意思吗?你能挡住郑先生骂你“瞎捧”吗(44)?

以上两个例子,都说明我对两位先生的忠告是值得他们深省的。我盼望两位先生从此努力,努力去做”书斋中的学者”(45),叶先生去注他的《国父遗教》;郑先生去编他的《共产党史》。认清楚自己的园地,然后播下两位所能播的种子。

1962年2月24日

(1)这是叶青《寄胡适的公开信》中的话,见《胡适批判》页1130。

(2)叶青:《个人与国家》序言中的话,1957年3月帕米尔书店版。

(3)叶、郑两先生似乎有意忽略胡适在提出八不主义前的酝酿过程,那段在留美几个学生中间的笔战。八不主义的提出乃是这段“长期讨论”的尾声,而非如叶先生所谓的的胡适“见了陈说……云云而然”。叶先生把胡适的悟性看得太高,胡适还没有那样聪明!那种速度!

(4)胡适:《胡适留学日记》页1002《文学革命八条件》。

(5)1933年12月3日写成,初载于《东方杂志》31卷1号。

(6)2卷1号以前的《新青年》叫《青年杂志》。在《青年杂志》第3号中有谢无量一首八十四韵的长诗,“所用古典套语,不下百余事。”当时主张写实主义的陈独秀竟以记者身分推此古典主义之长诗为“稀世之音”。胡适在美国见了,似乎颇对这位叶先生笔下“文学革命的倡始者”的水准与纯度感到怀疑,因此他写信批评陈独秀说:

适所以不能已于言者,正以足下论文学已知古典主义之当废,而独啧啧称誉此古典主义之诗,窃谓足下难免自相矛盾之诮矣。

陈独秀是一位勇于认错的人,所以写了这些话。

(7)第五项“须讲求文法之结构”,陈独秀说他不明“将何所指”;第八项“须言之有物”,陈独秀说他“仆不甚解”,他说:“以上二事尚望足下有以教之。”

(8)此信在《独秀文存》卷3中也可以找到。

(9)这时期文学革命的运动已从美国几个留学生的课余讨论转到国内文人学者的讨论。而在国外提出“文学革命”一语最早的,乃是胡适在1915年10月17所作的《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诗》(见《胡适留学日记》页784),其中有几句是:

神州文学久枯馁,

百年未有健者起。

新潮之来不可止,

文学革命其时矣!

(10)24年上海良友图书公司版。

(11)郑学稼《鲁迅正传》再版序文自称。1954年11月亚洲出版社版。

(12)郑学稼:《斯大林编导的党狱之一(下)》,1954年2月4日香港《自由人》第209期。

(13)郑学稼:《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镜子》,1960年12月《文星》7卷2期。

(14)郑先生在他翻译的《自由论》的《译序》里,曾说他一生中“常受蔑视‘自由’者和伪‘自由主义者’的压迫与侮辱”(1960年1月文星书店版)。

(15)据蔡元培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总序中回忆。

(16)在冯自由《革命逸史》初集中曾说此报创于癸卯十月(在沪),由章士钊、张继、何摩施、卢和生、陈去病办理,卢和生为发行人,担任执笔的除上述人外,尚有苏曼殊、陈由己(独秀)、金天翮、柳弃疾等(页135)。

(17)见《五四运动之思想的内容》,《自由世纪》17期页8。

(18)见《陈独秀的最后见解》页15《给连根的信》。1949年自由中国出版社。

(19)在《青年杂志》第1号的第一篇,有陈独秀的《敬告青年》,里面有一段是:

科学为何,吾人对于事物之概念,综合客观之现象诉之主观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谓也。

从这定义里我们可以了解陈独秀所了解的“科学”。

(20)见《胡适批判》页605。

(21)见《胡适批判》页726。叶先生这种性格不得不使他的读者感到茫然。例如1938年的1月里,他写《关于政治党派》,竟自我抹杀地说:

我不曾加入任何党派,所以我来解决这个(政治党派)问题绝不站在任何党派的立场。

他写过段话时,大概忘了他在巴黎那出“狱中记”了!3年4个月后,他似乎知道藏头露尾不行了,他终于坦白了:

我大致在17年前加入国民党,约3年后无形脱离。……以后国民党中有人约我加入的事。到上年才由潘公展、叶楚伧两先生之升绍,重行加入。(以上皆见《抗战中的问题》,30年6月《时代思潮》社版)

一位有过两次党历、双重党籍的叶先生,用他自己的话证明了他不但有“惯于健忘”的性格,同时还是一位欺骗读者的宣传家。这时候我们再读他那些大量泛滥的著作,不论是哪一种包装,我们不得不对他的sincerity,多少有一点怀疑了!借助于这种简略的“内考证”(internalcriticism),也许更有助于我们对他的文章的了解,从“基本思路”(primordialmotivesandimages)来探讨他的微意,从而了解其执笔时“心理运作”(mentaloperation)的过程,最有助于我们去做他的忠实读者。有些人对原作者不从事这种“相关情况”的研究,而滥施“人身攻击”与“飞象过河”,则是既愚蠢又不道德的行为。

(22)见《胡适文存三集》卷1《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亚东版页16)。此文作于民国15年。27年后,胡适在自由中国社欢迎茶会上致词,“公开忏悔”他说了这种话。

(23)见前书前卷《欧游道中寄书》第二封(亚东版页74)。

(24)《胡适文存二集》卷2《科学与人生观序》(亚东版页44),此文作于民国12年,有一段说:

……我个人至今还只能说,“唯物(经济)史观至多只能解释大部分的问题”。独秀希望我“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可惜我不能进这一步了。

这大概就是叶先生指斥胡适的“不敢明目张胆来具体地反对社会主义的情形”了(《胡适批判》页694)!胡适对社会主义的看法,可以反映在他对苏联的看法上,其详请看我的《胡适先生对苏俄看法的四阶段》(《大学杂志》2卷6期,1957年4月10日)。

(25)见叶青:《胡适批判》页811。

(26)以上引用皆见前书页867-870。

(27)见《胡适文存二集》卷3《我的歧路》(亚东版页91)《学衡杂志社梅光迪君来信》。

(28)所谓“过激派”,也是一个被乱用了的名词。我认为叶先生对此词缺乏明确的概念。我建议他参考民国8年的4篇文章:3月的《过激党之主义政策及历史》(《新教育》卷2号),5月罗罗的《过激派之理想及其失败》(《东方杂志》16卷5号),6月君实的《过激思想与其防止策》(前书前卷6号),及8月前人的《过激主义与民主主义之对抗》(前书前卷8号)。另外在1927年有一本孙范译的《过激党真相》(泰东版),也可参看。

(29)引见注(12)。

(30)引见注(28)(亚东版页96)。

(31)见胡适:《尝试集》页61-62《小诗》(1922年亚东增订4版)。

(32)见《胡适文存》卷2《问题与主义》(亚东版页148-151)中攻击“安福部首领王揖唐”的话。

当时这一般知识分子与北洋军阀“相持”的情况一直继续着。民国12年的“国务会议”里,还有“取缔新思想”的议案(见《努力周报》36期,1923年1月7日)。这一类史料可参考1924年6月17日“晨报副刊零碎事情”第一项,和23日《晨报副刊》内《胡适文存究被禁止否?》一文,以及7月6日副刊内,胡适为他和陈独秀的书被禁事致国务总理张国淦的信。

(33)关于标点符号的历史渊源,参看俞樾《茶香室续钞》卷6;教育部颁行新式标点符号,参阅《教育年鉴》戌编第三。

胡适等提案后,1919年12月《东方杂志》有《新式标点符号》(16卷12号)一文,1920年2月有成玉《点句法》(《妇女杂志》6卷2号),10月有戴嶐《白话文符号用法研究》(《学生杂志》7卷10号),皆为较后之讨论文字。

(34)《胡适文存》卷4《我对于丧礼的改革》(亚东版页127至146)。

(35)《尝试集》(页94至95)。

(36)丁致聘:《中国近七十年来教育记事》(1935年商务版)。当时北大收女生事请参阅《蔡孑民先生言行录》页445-446。

(37)郑先生此处说钱玄同是“著名的虚无主义者”,我认为不妥当。我觉得林琴南笔下这位《蠡臾丛谈》中的人物,实在不能戴这么漂亮的帽子。一位给《新学伪经考》写序的人、一位给《说文》段注做《小笺》的人,实在不像有“虚无”的气质。郑先生若翻翻自己译的《俄罗斯共产主义之本原》(1954年中央文物供应社版),从第49页往下读,就知道他给疑古玄同所戴的帽子实在太大了!

(38)见BertrandRussell:TheProblemofChina,p.264言胡适一节。

(39)据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第六组编《中共对学术界的思想迫害》,第62-66页所录沈尹默所写的《胡适这个人》。

(40)《鲁迅正传》页11。

(41)《胡适批判》页813。

(42)关于叶先生批评《中国哲学史大纲》一节,我认为周策纵的描写足可以代我答复了:

“Hu'sworkinthosefieldswasseverelycriticizedlaterbyMarxistssuchasLiChiandYehCh'ing;butlackingclassicaltraining,theyseemednotableconclusivelytodisputeHu'sworkontheclassics.”(TheMayFourthMove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60.p.318)

(43)郑先生在《由文学革命到革文学的命》(1953年亚洲出版社版)里曾提到:

①谁是这事业的发难者呢?胡适教授接着说:“文学革命的进行,最重要的急先锋,是我的朋友陈独秀。”(页5)

②《新青年》重新出版,胡适们便整齐阵容,向文学革命之途迈进。(页6)

③文学革命的旗帜,由胡适与陈独秀两教授竖立起来。(页8)

从①中我们知道“进行”的“急先锋”何涉于胡适之为“播种者”?从②③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年在郑先生眼里“胡适教授”所处的地位(大概不是以“姓氏笔画为序”的)。

(44)郑先生用涅克扯索夫(Nekrassov)的诗来骂我“瞎捧”,我现在把这两个字移赠叶先生。涅克拉索夫曾说他的诗神是“复仇和悲哀的诗神”,叶、郑先生“复仇”当然可以,只怕复仇不成,反倒“悲哀”起来!

(45)郑学稼《资本论与文体》,见1938年10月9日重庆中央日报星期增刊。

[后记]这篇文章原登在《文星》第53期(1962年3月1日台北出版)。发表后,坊间出的一些纪念胡适的专集曾予转载。叶青、郑学稼两先生读过以后,又来强辩(见附录一、二)我懒得再理他们。可是有些人看了不服气,香港的孟戈先生、台湾的田尚明先生(见附录三)、苏雪林先生(见附录四)、牟力非先生,都曾在台湾等杂志上发表文字,盂戈先生和郑学稼先生的笔仗,似乎到今天还没打完。现在我零星写几点后记如下:

一、1940年3月24日重庆《中央日报》上登有一篇陈独秀写的《蔡孑民先生逝世后感言》,最后一段说:

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之必然的产物,无论是功是罪,都不应该归到哪几个人;可是蔡先生、适之和我,乃是当时在思想言论上负主要责任的人,关于重大问题,时论既有疑义,适之不在国内,后死的我,不得不在此短文中顺便申说一下,以告天下后世,以为蔡先生纪念!

我想,这段当事人的回忆也许可以替我们解决“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的争辩。

二、我觉得叶青、郑学稼两先生对于陈独秀先生的“态度”,很值得我们注意。这种注意,可以帮助我们对他们两位和两位文章的了解。叶青先生远在民国14年前,就是陈独秀主持下共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向导》的投稿人。他对陈独秀的“态度”,请看他的《五四文化运动与陈独秀》(《笔汇》革新号第1卷第1期,1959年5月4日台北出版);郑学稼先生早就说陈独秀是他“一生中唯一尊敬的长者”,是“良师”,请看他的《马先尔的新古典派经济学》中的《改正版序文》(1943年重庆南方印书馆版),和《我所知道的陈独秀先生》(《自由世纪》第6期,1949年11月16日台北出版)。读者若有了这种会心的了解之后,将不难明白为什么叶青先生声明谈陈独秀,“不应有所避忌”,所以陈独秀应该加上“播种者的头衔”,而且功劳应该“都归之陈独秀”;也不难了解为什么郑学稼先生认为除陈独秀外,“其他多是浅薄者。”

郑学稼先生说:

李敖的文章,有一个极恶劣的倾向,那就是没有必需地说我“从马克思学说的肯定出发”和暗指我是李大钊的“同路人”,另又不必需地引叶青先生的著作,指他曾参加共产党。

我实在不知道我有没有所谓“极恶劣的倾向”,我只希望读者和我能够了解他们的文章深处到底说些什么,没有这种深入一层的了解,我不觉得我们能读懂他们的文字。

三、叶青先生从办《二十世纪》杂志,写《胡适批判》两巨册开始,到今天办《政治评论》为止,对胡适从来没饶过!在这三十多年期间,胡适还是胡适,可是叶青先生却从《共产主义问答》时代的叶青,变到了《三民主义纲要》时代的叶青了。但是变的尽管变,缠胡老头儿的作风却是三十年如一日——没有变!他这种“昂扬斗志”,真令我们钦佩!他的“斗志不衰”,真令我们顶礼!缠,缠,缠的结果,直缠到老胡断了气,于是《政治评论》又改向我来缠,我真不能不“恐怖“!

四、当我对叶、郑两先生的基本“精神动力”(psycho-motor)的来龙去脉有所了解之后,我知道他们已经“不能与之言”了。我深知他们已经开始穷缠的法子向我展开钳形攻势,我若跟他们缠,永远不会有真理出现——因为他们不讲理。

例如叶青先生说他今天所讲的话,“就与二十八年前他在《胡适批判》中的话相反”,也“不能指为矛盾”!请看这是何等不讲理!

又如郑学稼先生说:

胡适的《少谈些主义》的本意,是劝大家不要谈马克思主义。这一心境,到《四论问题与主义》(37号)完全公开了。

看吧!胡适不谈马克思主义也是错!幸亏他没谈,他没谈,今天都要被人骂;他若谈了,今天不被分尸才怪!请看这是何等不讲理!

五、郑学稼先生因不讲理而闹的错误,比起叶青先生来,已经接近不可救药的程度。我“不费力地”举几个例:

(一)他说他的“表”中“共计23人”,而李敖却“抬出30个人”,“连算术都没有学好”。他骂了我,我再数一遍,还是“30个人”,于是我对我的“算术”又恢复信心了!同时我要劝劝郑学稼,你学“算术”,恐怕还太早,你该先学扳指头!

(二)我明明说陈独秀办《小报》和《国民日日报》是在“办《青年杂志》以前”。并请他查《中国新文学大系》,该书中明明写着:

民元前10年左右,白话文也颇流行,那时候最著名的白话报,杭州是林獬陈敬第等所编,在芜湖是陈独秀与刘光汉等所编。

郑学稼先生不根据我的“注(15)”去查书,就骂我不知“创刊的时间,似乎还不知道那《小报》是白话报”,实在是有意打糊涂仗。

(三)郑学稼先生问:“文化界的维辛斯基老爷——李敖,……世间上有‘有点儿的知识分子’连题目都写大不通吗?”

李敖答:“有!并且你就是其中之一,你这个问题中‘写大不通’四个字就不通!”

郑学稼先生又问:“我们文化界的全科医生李敖阁下,究竟我的题目是‘不通’还是‘费解’呢?”

李敖又答:“你的题目既‘不通’又‘费解’。”

(四)郑学稼先生既恭维我有“文学家笔法”于前,又谴责我“汉文程度太差”于后,我都被他搅糊涂了!所以当我看他写出“李敖是收集之原始资料专家”一“句子”时,我不知道这是“文学家笔法”,还是“汉文程度太差”?

(五)郑学稼先生既主张“珍视”并“全部保存”胡适主张的“容忍精神”,但他却骂胡适“斥陈氏态度专制”为不对,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六)郑学稼先生说:“胡适还指摘旧戏缺乏悲剧观念”,但“看戏是享受,为什么一定要用眼泪陪悲剧呢?”这就是骂我“文学理论修养不够”的人讲的话!他不懂什么是“悲剧”,不懂“眼泪”和“享受”的关系,更别提什么“文学理论”了!

(七)郑学稼先生怀疑:“被‘叶青’称为始终是民主主义者的胡适,为什么在主张‘无产阶级专政’的党的机关刊物写文章?”

李敖怀疑:自称“被共产党所恨,也不为‘反共者’所喜”的郑学稼,为什么在“反共者”的刊物上写文章?

(八)郑学稼先生说他读《四十自述》时,我“是在妈妈怀里吃奶的婴儿”。不错,那时正有一个小宝宝“在妈妈怀里吃奶”。令郑学稼“推测”失败的是,那个小宝宝是姐姐,不是我,——这真是抱歉的事!

(九)郑学稼先生两次提到我“想领台湾省保安司令部的告密奖金”。如果我真有密可告,我想我该去“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去领。我有资格告诉那不知保安司令部早已改名的郑学稼先生,对于这门“告密”的学问,他“还缺乏对我‘建议’的‘行话’”!

六、如果这一阵子笔仗能看出什么意外收获,那就是叶、郑两先生的自我告白。叶青已公开说他的“书”,“因写作的年代不同”,“甚至‘前后有’相反的见解”,“也至为寻常”!他不公开认错,竞还不知惭愧地说“至为寻常”的话,我真不知道他的脸会不会红;郑学稼也公开说“老前辈”“胡适博士”,在“20余岁”时就“在文化沙漠中曾掘出一小块玻璃片”,而他郑学稼,“虽干了30余年的文化工作(?),连一块小瓦片都没有捡到。”他“捡到”了什么呢?在“文化沙漠”中,他捡到了一大把迷人眼睛的沙子!

七、《民主中国》副刊第5卷5号(1962年3月1日台北出版),有一篇牟力非先生的“敬悼胡适先生”,其中有两段别有见地:

在一个折磨人才至死方休的社会,胡适之死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死既没有什么了不起,证明他的生是多余。前不久,不是还有“专家”抄出书目证明胡适在某年某月还未给中国新文化播种吗?在咱们这个社会,美国太空人格伦的成绩无论如何,还是要经过轩辕黄帝审定才算合格;这个社会是注重“三代”和“出身成分”的,所以青年毛孩子只有留洋才会“一夜成名”。因为他在瓦特发明蒸汽机的时候还没出生,自然就不会获得“专家”审定认可。胡适播种新文化不够最早,于是他便不值得重视,便被作为打击的历史资料。请听听“专家”说的:“有人瞎捧胡适是白话文的首倡者,事实上同盟会斗士陈天华用纯口语写著名的同盟会文献时,胡适还是童子呢!”“专家”真有说笑话并制造笑话的天才。仿此口吻,少年们也可制造类此的许多笑话,例如:“明人语录使用口语时,陈天华还没出生呢!”

这种精神,就是我们“泱泱大国”的精神,就是我们这个社会最风行的精神。因之胡适付出了一生的智慧给这个国家,所得到的报酬是“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之胡适的死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八、郑学稼先生最没有风度的一点是,他在文章里竟骂到李敖的“令尊堂”(见附录三),这是很失体统的事,我希望他能忏悔。最可怪的是他居然还写了三篇《我控诉》,在1962年7月24、26、28三天的香港《天文台》上发表,里面有文一段曰:

对《附答李敖先生》,人们有许多不公平的评语。谁如对比李敖骂我的话,谁可发现:我对他是很客气,可以忍受的不较,不能忍受的,也文雅地回答。有人说:对青年应退让,好似老年人该受骂。像这种话,我认为无意义。因为真理的讨论是平等的。

这段话可以知道“人们”为什么不谅解他,因为“人们”不了解他,不了解他对“客气”的定义和“文雅”的定义,原来对郑学稼先生说来,骂别人爹妈似乎都不算不“客气”或不“文雅”的!

九、郑学稼先生在《我控诉》里,又有妙文一段曰:

当我第一次阅李敖先生的《播种者胡适》时,以为他是极接近胡适的人,否则不会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独立评论社内部诸名士主张独裁,只胡一人反对;胡为女学生关窗户,以示“体贴”;和胡退回宣传费若干美元。

在这里我要坦白告诉郑先生,你的“以为”完全“以为”错了!我“接近胡适”什么?《独立评论》上民治与独裁的论战,在《独立评论》上都登得明明白白,你不去查看、不去了解,却硬说这是我李敖独得之秘,这不是笑话吗?你还是快去查《独立评论》第80号、第81号、第82号、第83号、第84号、第86号、第88号、第130号吧!去查《东方杂志》第31卷1号及32卷1号吧!至于胡适为女学生关窗户的事,你还是去查1932年的《论语》第1期吧!你还是去查1934年的《英文中国评论周报》吧!去查1934年的《人间世》第3期吧!或去查《文人画像》那一本书吧!你不要又少见多怪,又觉得是我李敖专利了知识!至于胡适退回宣传费的事,你还是去查1942年的CurrentBiography吧!去查VOL.LXXIXNO.9的Time杂志吧!你读书这样少,反倒以为我李敖神通如此大,大到“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这不是大笑话吗?文献惧在、任何人只要肯用功,都可以查到。这个笑话应该使你知道:“此后不好再瞎猜了!该接受李敖的提示,多用用功了!”

十、在美国的周策纵先生,于1962年7月17日来信给《文星》说:

李敖先生《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一文中,有许多写得很对的地方。唯在注38中说钱玄同“实在不像有‘虚无’的气质”。这却不然。钱氏早期思想曾经过好些变迁,他小时曾同情义和团,后又变成康梁派,而1903年左右又成为排满的革命支持者,1906年以后在日本时,受了刘师培、张继及《新世纪》的影响,确曾倾向无政府主义,也就带有虚无主义的气味,他提倡世界语便是这些影响的缘故。这些事实他自己在死前曾对人亲口说过,我在拙著英文《五四运动史》中也曾提起过,也许李先生没有注意。不过郑学稼先生把钱氏叫做“著名的虚无主义者”(郑氏原文我未见到),似乎过于夸大其词了。

十一、郑学稼先生在《世界评论》第10年第8期里,以《台湾的巴札洛夫》为题,要我“到南港某一研究机关,找一本书,书名是《五四时期期刊介绍第一集》,翻到第440页,左上方就有这些字:《我对丧礼的一点意见——胡适》。”郑先生的意思是要来证明他没有弄错胡适文章的题目,这是很可笑的!在《新青年》和《胡适文存》中都明明印着胡适那篇文章的题目是《我对于丧礼的改革》,这还有什么好辩的?郑先生为了人家批评他“不正当地运用匪情资料”而打官司,像他上面这种做法,我不知道他何以自解了!

十二、1962年3月3日的台北《民族晚报》,以《任卓宣拦腰挨一棍》为题,报导如下:

由胡适博士一篇演说引起的中西文化论战,并未因胡氏之逝而停歇。最近,曾经一口气骂过近三百年来四十余位学者名流的青年李敖,又对任卓宣、郑学稼二人,重重地施以拦腰一击!

两月以前,李敖写过一篇《播种者胡适》,推崇胡适博士四十年前鼓吹新思潮之功;但任、郑二氏则分别撰文,指称领导新文化运动者是陈独秀等而不是胡适。李敖乃又续写专稿,对任、郑加以反驳。此稿长两万余字,引据原始资料甚多,其气甚状。对任、郑二氏而言,是一记强力的还击!

3月24日,又以《任卓宣“挥笔反攻”,郑学稼续谈<播种>》为题,再为报导:

中西文化论战尚在继续中。政论家任卓宣在最近一期的政治评论杂志上,以一万七千多字的专文向李敖反攻。任卓宣与李敖的笔战,早已走过几个回合。严格说来,他们应该算是在中西文化大战的主战场之外另辟副战场,讨论的主题是胡适先生新思想的传播方面贡献如何。最初,李敖写了一篇《播种者胡适》,任卓宣针对这篇文章,提出不同的意见;李敖乃搜集资料,并以惯用的尖刻笔调,对任卓宣加以反驳;这一次,是任卓宣再度反击李敖。这位名政论家也搜集了很多资料,也用了相当“俏皮”的句法,把他和李敖的前后几篇文章对照起来看,是很有意思的。

为《播种者胡适》而与李敖笔战的,除任卓宣外,郑学稼教授也是一员主将。郑氏最近也有长文一篇,将在文星杂志发表。

附录一

再论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叶青)

我的《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一文,是由于看到《播种者胡适》一文而起。此文以为胡适是新文化的播种者,这就有抹杀他人之嫌。因此,我说:“为了历史事实、为了思想史和新文化运动史,必须有所辨正。”所以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指出胡适所拨之种有限。因为《播种者胡适》谈到文学革命、个人主义、民主、科学等等,我根据事实指出胡适的播种仅在文学革命方面,其他甚少。而陈独秀、梁启超、康有为和孙中山等人对于那些新文化都有播种之功,而且比胡适更有播种之功。这就是《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的基本观念。

《播种者胡适》的作者不赞成我的《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发表了《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一文来予以反驳。但他对于我的基本观念毫未否认,而竟声明他“没说胡适是‘唯一’的播种者”,同时又声明“既然为种,人人可得而播之”,这就承认我的基本观念了。那么还来写《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干什么呢?但作者是目空一切的青年,曾在《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一文中骂尽数十学者专家的,有一股“糊涂劲儿”,又“惯于健忘”,总说我“硬把”他的意思“做胡适是‘唯一’的播种者,别人却没播过种”,是误解了他。

当然,《播种者胡适》一文中没有“唯一”二字。但是它表现了“唯一”之意。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曾引述过,但并不完全。因为“唯一”与否关系重要,所以我再把那些足以表现胡适是唯一播种者之意的段落,扼要引出来。这是我批评《播种者胡适》和其作者反驳《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究竟谁是谁非的焦点之所在。

《播种者胡适》开始一段,是说蔡元培就北京大学校长之职,不必征引。第二段以及以后各段,希望读者仔细地读,特征引如次:

陈独秀一到北大,立刻跟一些有新头脑的教授合了流,最有名的是沈尹默和沈兼士,还有那要排斥40岁以上老家伙的钱玄同。这些年轻的教授们颇有“万事俱备”的条件,他们想施展,可是找不到真的方向、主要的方向。在摸索中,他们忽然感到清凉了、爽快了、豁然开朗了,他们兴奋地互相告诉,他们每个人都感到有阵风来了——那是东风!(按指胡适)

东风来了,来自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民国6年的9月里,北京大学来了一个26岁的新教授(亦指胡适),蔡校长仔细看了看他,然后露出高兴的表情——他找到了,他找到他最需要的酵素,他立刻喜欢了这个“旧学遂密”“新知深沉”的年轻人。

北京大学热闹起来了!梁山泊上又添了几条好汉,他们是:胡适之、刘半农(复)、周豫才(鲁迅)、周岂明(作人)……

北大新添进了新血轮,北大开始蓬勃了!

7年1月,《新青年》以新面目出版了,六个教授轮流编辑,……那一两年间,他们最大的成绩当然是胡适领导下的文学革命。……

乍看起来,文学革命好像只是一种形式的改革,一种文字体裁的解放,其实形式和体裁对内容有重大的影响,形式和体裁的束缚会斫丧精神的自由,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所以文学革命既然被肯定,新思想和新精神必然会跟着到来。……“八不主义”改成了肯定语气……它们明白地指出了一个思想的新方向。

民国7年的6月里,《新青年》出了《易卜生专号》,胡适写《易卜生主义》,初次宣扬那个“真正纯粹的个人主义”……

很快的,非常明显的,胡适把他走的路放宽了,文学革命很快地从一个目的变成手段,又从手段导出许许多多的目的。在短短的两三年间,他用新方法整理了断烂朝报的中国哲学史,澄清了浮夸淫琐的文字障,创立了新式标点,宣传了《不朽》论,介绍了实验主义,攻击了孔家店和旧式的父子问题,改革了不合人情的丧礼,鼓吹了女权和新的性观念,最后印出了《尝试集》……使老朽们面对了新诗。

这两三年的努力简直是奇迹,一篇文章带起了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每个运动都以《新青年》为源头。这时候,胡适代表了开明进步中国人的心声与良知。

在南方,一位深思远虑的革命领袖把眼光投射到北京。他肯定了这“一二觉悟者”所引起的“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他极力赞美从北方起来的那个变化,还为它起了一个美丽的名儿——新文化运动。……

“民主”二字早在五四时代就叫得满天响,当时最时髦的口号是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40年来,能够“一以贯之”的相信他所相信的,宣传他所相信的,而在40年间,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之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肯定他的稳健与睿智,和他对中国现代民主思想的贡献。……

1961年1月29日,在“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委员会议上,胡适说了一段很令人深省的话,他说:“为国家计划发展科学,这个责任‘不亦重乎?’我们的任务是‘长期发展科学’,‘长期’‘不亦远乎?’从今天起,我们可以平心静气想想这条‘远路’的蓝图了。”这才是胡适的真精神!能够抓到这种新精神而加以肯定,我们才能肯定胡适在中国现代史上的真价值和真贡献。我们只消肯定他在文学革命的贡献、新文化运动的贡献、民主宪政的贡献、学术独立和长期发展科学的贡献,我们就可以“论定”他对我们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贡献了,除此而外,一切都是余事!……

胡适之是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他对我们国家现代化的贡献是石破天惊的、不可磨灭的。

以上十三段是《播种者胡适》一文的思想线索和基本观念。那么该文就把胡适表现为新文化的唯一播种者了。它明白说,陈独秀等在北大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胡适到后乃有“酵素”;“北大开始蓬勃”;“《新青年》以新面目出版”;“胡适领导下的文学革命”出现了;文学由形式的改革而影响内容,才有“新思想和新精神”;在“这两三年”,胡适“一篇文章带起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所以他的文章形成了新文化运动;因此,“胡适代表了开明进步中国人的心声与良知”而成为“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所以“他对我们国家现代化的贡献是石破天惊”。这不把胡适看作中国新文化的唯一播种者了吗?因此,《播种者胡适》一文虽“没说胡适是‘唯一’播种者”,但意思确很明白的。这就把同时的陈独秀和更早的孙中山、康有为、梁启超对于新文化的播种作用一笔抹杀了。我写《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以指出孙中山、康有为、梁启超和陈独秀对于新文化的贡献,即由是而来。

因此,《播种者胡适》的作者要批评我的《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就应该指出孙中山、康有为、梁启超和陈独秀不是新文化的播种者,只有胡适才是新文化的播种者。如此,《播种者胡适》是对的;《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便错误了。然而作者竟声明他“并没有说胡适是‘唯一’的播种者”,岂不否认了他的《播种者胡适》的基本观念,而与我的《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的基本观念以承认吗?所以他的《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一定根本没有意思。他把基本观念抛开了,用枝节事件求搪塞,以蒙混读者。

当然,他还有一个解释,就是“既然为种,人人可得而播之”。所以他并不否认孙中山、康有为、梁启超和陈独秀之为播种者。那么胡适是播种者一点,还有什么特别意义呢?须知播种者虽可以多,却要分先后,而且看播种后的影响。谁播种在先,关系重大。但若播种之后未生出苗,就是没有影响,不能称为播种者了。受过“语意学训练”的人,应该懂得这点。因此,播种者不能是多,或很少是多。《播种者胡适》作者在《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中把他解释为多,那么胡适的贡献就减少,许多颂扬胡适的话便如我所说是“颂扬得太过分了”。这是我的《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所以写的一个意思。

现在我要进一步批评《播种者胡适》,指出其以胡适为新文化的唯一播种者之不合事实及其过分颂扬胡适之不当来。

前面引出《播种者胡适》一文的十三段话,表明作者以为:一、陈独秀到北大后与沈一默、沈兼士、钱玄同等“想施展”而“找不到真的方向、主要的方向”,所以“万事俱备”,尚须等胡适回来才能有所施展;二、胡适于民国6年9月到北大后,《新青年》从7年1月起才以“新面目出版”,“那一两年间”方有“胡适领导下的文学革命”;三、由文学革命的形式改革影响内容,“新思想和新精神跟着到来”,于是有了“一个思想的新方向”——个人主义,用以攻击“传统的丑脸”;四、胡适从民国7年1月起的“两三年”间,“一篇文章带起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导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合起来就是新文化运动,所以新文化运动是胡适的文章所造成;五、新文化运动始于北大或当时的北京,时间是民国7年1月《新青年》“以新面目出版”之时。

这五点是对的吗?《播种者胡适》的作者在《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一文中说:“检讨过去的历史”,要“把史料读熟”,“不要抹杀史料”,“不可做超科学的解释”。这是他“为”我和郑学稼“两先生计”所提出“应该留意”的“忠告”。他以为我和郑先生未做到这样,他则做到了。所以那五点是对的。真的吗?兹分论如后:

壹、陈独秀出身北大文科,在民国6年2月以后。但他未到北大以前是在上海办《青年》杂志,不久改为《新青年》。我们现在统用后一名称,而说《新青年》是民国4年9月创刊的。到民国6年2月,已发表了很多重要论文,并且发生影响。看每期所刊载的读者通信,可以知之。把《新青年》看到民国6年9月胡适回国任教北大止,即由《新青年》第1卷第1号到第3卷第6号止,关于新文化的论文如个人主义、民主、科学、文学革命等都已刊载甚多了有关新文化的破坏,如反对旧思想、旧伦理而“打倒孔家店”,亦有不少论文。同时建设和破坏的文学革命,业已展开。这些时候《新青年》每号,陈独秀有两三篇文章,多至四篇。高一涵、易白沙、吴虞和刘半农等亦有不少的文章。这哪里是胡适未归而陈独秀等“找不到真的方向、主要的方向”呢?

贰、胡适到北大后,《新青年》从民国7年1月起的“新面目”,就是在作者方面有增加,文学成分多了一些。在思想内容方面是继续从前,而且还有逊色呢!不过出了一个易卜生专号(4卷6号)、戏剧改良专号(5卷4号)、马克思专号(6卷5号)、人口问题专号(7卷4号)、劳动节纪念专号(7卷6号),表明《新青年》要由新文化运动而社会主义运动了。至于文学革命则不始于民国7年1月以后“那一两年间”,而始于其以前那一两年间,即民国5年和6年。在此两年内,《新青年》刊载了胡适和陈独秀“八不”的两信,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钱玄同赞成文学改良信和讨论“不用典”等信,曾毅赞成文学革命信,方孝岳的《我之改良文学观》,刘半农的《我之文学改良观》,胡适的《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和赞成陈独秀《文学革命论》信,未署名者条陈改良文学信,张护兰主张文学革命与道德革命并重信,胡适的《白话诗》和《白话词》,易明的《改良文学之第一步》,钱玄同论应用文亟宜改良信,他与陈独秀、胡适互论文学改革三信。这一切文和信不仅表明文学革命已经开始,而且表明文学革命已经发展。所以把文学革命移后两年,若不是“连历史上起码的绝对年代都搞不清”,便是“方法论上所不许可的主观”“要抹杀史料”,否则就不可解了。

叁、由文学革命而后才有新思想,即一个思想的新方向——个人主义,以攻击传统,完全不合乎事实。“每个运动都以《新青年》为源头”。文学革命是这样,前已详加指明了。但在文学革命以前,《新青年》便介绍和强调起个人主义来。它于民国4年9月创刊时,第一篇是陈独秀的《敬告青年》,内面就有关于个人主义的项目,例如《自主的而非奴隶的》之标题。其后各期刊有李亦民的《人生唯一之目的》、陈独秀《一九一六年》、易白沙《我》、刘叔雅的《美国人之自由精神》等,皆关于个人主义的论文。到民国5年11月,《新青年》刊载了陈独秀的《宪法与孔教》,以后刊载了陈独秀的《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和《再论孔教问题》、吴虞的《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陈独秀的《旧思想与国体问题》等,皆在于攻击传统。所以事实上,是先有个人主义的思想方向,随即攻击传统,而后才有文学革命。很明白,文学革命的“八不”亦由个人主义来。例如“不用典”和“不摹仿古人,语语须有个我在”,非个人主义而何?没有强调个人主义、没有攻击传统,是不会发生主张白话文和反对文言文的文学革命的。所以要有新思想才有新文学;也就是先有文学的内容,而后才有它的形式。《播种者胡适》以为文学革命先于新思想的个人主义和攻击传统的事实而发生,即由文学革命引起新思想的个人主义而后攻击传统,这显然是“连历史起码的绝对年代都搞不清,转而做倒果为因的论断,未免太不应该”。

肆、《播种者胡适》说胡适是“一篇文章带起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以致发生新文化运动。这些话不仅是过分的夸大,而且是“毫无历史知识的谬说”。因此经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指出后,《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竟未举出任何历史事实来加以反驳。现在要说的是:这就把新文化运动的发生和领导完全归之胡适了。诚然,那么这不把胡适看成新文化的唯一播种者,别人却没有播过种吗?如此否认别人的贡献,而把整个新文化运动归功于胡适,显然有一种“宗派的理由和背景”在作祟。虽然《播种者胡适》中多少有一点不慊于胡适的地方,那只是“力求隐瞒”其“宗派的理由和背景”的烟幕而已,哪里值得重视?

伍、新文化运动的发生和领导应归之于陈独秀。因为它“以《新青年》为源头”,而此杂志由陈独秀创办和主持,并且他的文章一开始就倡导个人主义,主张民主政治,提倡科学,攻击传统,所以新文化运动便随着发生和展开了。《新青年》(最初名《青年》)创刊于民国4年9月,由上海群益书社印行。那时,陈独秀是住在上海的。一年多以后,他出长北大文科,时在民国6年。所以新文化是始于上海而非始于北京或北大;始于民国4年9月而非始于民国7年1月;始于《新青年》最初出版之时而非始于《新青年》“以新面目出版”之时。《播种者胡适》对于这三点,以非为是,完全在“故意抹杀史料”,以求达到其称胡适为新文化的唯一播种者的主观需要。也许它的作者是要“改写历史或给历史翻案”吧。这“不是不可以,但方法要学究,不可做‘拟似演绎’,也不可做超科学的解释”。

以上五点,充分表明《播种者胡适》中的基本观念不合事实。“这真是毫无历史知识的谬说”。为了“主观”上的“宗派的理由和背景”,以达到捧胡的愿望,不惜“故意抹杀史料”。“这就未免太缺乏学人最起码的‘心智真诚’了”。而对于读者说来,《播种者胡适》的作者则“还是一位欺骗读者的宣传家”。然而他在《为<播种者胡适>翻旧帐》一文中,还向我和郑学稼先生进“忠告”,要我们“把史料读熟”,“不要抹杀史料”,“不可做超科学的解释”,“你好意思吗?”与其“忠告”他人,还不如自己反省一下好。

我说《播种者胡适》是捧胡,作者不赞成,以为它是超出捧胡和骂胡之外的。理由就是它中间对胡有微词,所以马五先生说它是“褒贬意义都有”。但问题是褒多于眨或贬多于褒?如答案为褒多于贬,就是捧胡了。《播种者胡适》一文不仅褒多于贬,而且褒大于贬。看前面引出的十三段话吧。所以那点微词如前所说不过作者“力求隐藏”其“宗派的理由和背景”而已。因此,不仅我把《播种者胡适》看成捧胡中的“乱捧”之作,郑学稼先生也一样。这是他写《小心求证<播种者胡适>的大胆假设》的一个意思。而且胡秋原先生也一样,他在《由精神独立到新文化之创造》中,征引前面从《播种者胡适》所摘录的十三段内某些语句后说:“像这样的说法总有点乱,而且有点挥霍牲。”所以《播种者胡适》为捧胡之作,是一致的公正的看法。

而且那个作者戴上捧胡的眼镜,能够在我28年前所著的《胡适批判》两巨册中找出一些话来,证明我的“捧胡”比他还厉害,并证明我今天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一文中的评胡或者如他说的“骂胡”,与28年前《胡适批判》一书中的“捧胡”是“自相矛盾”。现在我要问:《胡适批判》是“捧”多于“骂”抑“骂”多于“捧”?何以它不叫做“胡适颂”或“胡适论”而叫做《胡适批判》?究竟《胡适批判》是什么意思?“我深深感到,凡是读别人文章的人,若不能扣住作者的微意,他恐怕就要误解这个作者了。”读别人的书也是一样。批评别人而征引其言,亦应“扣住作者的微意”,而不应“断章取义”、“罗织表演”。

现在来看捧胡的《播种者胡适》一文从大小十四件事上立论,经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逐一批评后,该文作者在《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里的反驳或答辩吧。大的事为文学革命、个人主义、民主和科学。小的事为整理中国哲学史等十件(其中亦有一两件大的事在内)。兹依次论之:

(一)文学革命我说“文学革命的倡始者仍是陈独秀”,乃因胡适寄陈独秀“八不”的信,系见了陈说“吾国文艺犹在古典主义、理想主义时代,今后当趋向写实主义”那几句话而然。“八不”及反对文言文,主张白话文,皆是由古典主义趋向写实主义的表现。而陈说的那几句话,刊于民国4年12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通信》里。胡适寄陈独秀论“八不”的信,则刊于民国5年10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通信》里。可见陈的文学革命思想早于胡9个月。《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说:“八不”并非“一晚上生下来的”,“它的形成有过一段曲折的历史”。其“最后决定早在该年8月19日就告诉朱经农了”。但是仍比陈迟8个月。而文学革命始于《新青年》,应以陈胡两人在其上发表因而公诸国人的先后,为谁是倡始者的根据。胡的“八不”之“形成”虽有“一段曲折的历史”,那个是人的构思的经过,不能视为文学革命的开始。所以我说“文学革命的倡始者仍是陈独秀”,并没有错。至于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把文学革命的倡始者归之胡适,那是就其《文学改良刍议》而言。这与我们今天研究文学革命要追溯到《文学改良刍议》以前去,并不冲突。穷源溯流,乃历史方法所应然。“翻旧账”的人开口“历史”、“史料”,何能提出异议?

我说陈胡两人在文学革命中的贡献,是陈的《文学革命论》“阐明文学革命的理论”,胡的《文学改良刍议》“属于文学革命的技术”,这是很对的。郑学稼先生写的《小心求证<播种者胡适>的大胆假设》,说胡对于文学革命“注重形式”,可为证明。但《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的作者说我和郑先生“提出胡陈两文中‘技术’与‘理论’,‘形式’与‘历史任务’等对立”为不当。他说:“凡是细读胡、陈两文的人都不会硬朝二分法里钻,硬给两个合作无间的朋友‘论功行赏’,除非是别有用心。”那么技术与理论、形式与内容之分就不对了。然而《播种者胡适》则说:“文学革命好像只是一种形式的改革,一种文字体裁的解放,其实形式和体裁对内容有重大的影响,形式和体裁的束缚会断丧精神的自由,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这几句话虽然表明形式与内容有关,却已表明形式与内容有别。要有别才能有关。谁不知道文学有形式与内容之分吗?二分法是对的。形式即技术,内容即理论。说胡陈对于文学革命的贡献,一在技术,一在理论,凡是读懂了《文学改良刍议》和《文学革命论》的都会首肯。“翻旧账”的人竟然反对二分法,诬为“别有用心”,若不是对两文“没读懂”,就是在文学之前说外行话。“我们谈这种问题,一定要说‘行话’。说‘行话’是我们讨论问题的起码水准。”至于我和郑先生“给两个合作无间的朋友‘论功行赏’”,乃是研究文学革命的历史,明了胡陈各人贡献何在之所应然。主张“把史料读熟”和“不要抹杀史料”的人,竟诬为“别有用心”,显然要“故意抹杀史料”,“不重视道德水准”了。

现在还有一小事要说。就是“翻旧账”应“把史料读熟”,不可有错误。然而实际上,“翻旧账”之作,不论大小事件,错误均多。除前已说及的外,这里要指出一事件来。“翻旧账”的人说:“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便寄到北京来了”,以为陈独秀编辑《新青年》是住在北京的。其实不然。《文学改良刍议》刊于民国6年1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上。陈独秀出长北京大学文科的事,本月内才见诸报端。看2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吧。其《通信》栏载程演生寄陈独秀信说:“独秀先生左右:读报得知足下近长北京大学文科,不胜欣祝。”那么陈独秀在1月1日以前仍在上海,而在11、12月内寄出《文学改良刍议》的胡适,不知陈独秀出长北京大学文科的事,怎么把该文寄到北京去了呢?这实在是一种“谬说”。

(二)个人主义《播种者胡适》以为个人主义这“一个思想的新方向”,是从“八不主义改成了肯定语气”而来。此肯定语气凡四句,是胡适发表在民国7年4月出版的《新青年》上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之中。因此要在这文以后才有个人主义。事实上像是这样。民国7年的6月里,《新青年》出了《易卜生主义》,胡适写《易卜生专号》,初次宣扬那个“真正纯粹的个人主义”。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指出这种见解不合事实,以为早在民国4年9月《新青年》出版时,陈独秀就已开始宣扬个人主义了。另外我还有所征引和解说,并指出清末的梁启超来。《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一文没有说及。它承认我的批评。其为理屈词穷无疑。

(三)民主《播种者胡适》称赞胡适“对中国现代民主思想的贡献”。其一是说“他给怀疑民主的人士打了一剂强心针,向拥护独裁的学人敲了一棒子。23年11月27日,当局联名通电全国,终于公开表示了‘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好像这个通电是胡适的力量。殊不知当局都是国民党人,而国民党早在胡适“给怀疑民主的人士打了一剂强心针,向拥护独裁的学人敲了一棒子”以前,就一贯地主张民主。它的民权主义和五权宪法不是民主思想吗?它的辛亥、讨袁、护法、北伐等革命战役不是民主运动吗?以上所说《播种者胡适》称赞胡适的错误,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没有说及,现在予以补足。

说及的是《播种者胡适》以为胡适主张民主在40年中“没有迷茫、没有转变”的事,不像陈独秀那样有了转变,再发表“最后意见”复主张民主,“与胡适分而又合”。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说:“这些话对胡适一度步陈独秀后尘而倾向社会主义的事,置诸不谈,未免委屈了陈独秀。”《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反驳道:“说‘胡适一度步陈独秀后尘而倾向社会主义’,实在没有根据。当时知识分子‘倾向社会主义’几乎是无保留的、普遍的,胡适也自不例外。”这不就是根据了吗?但是你在28年前写的《胡适批判》也认为他“一离开莫斯科,社会主义的影子就没有了”,并且还说他“反对社会主义”呢。诚然,那是根据28年前的胡适言论说的。但在《胡适批判》出版后的28年中,胡适言论又有很多了。胡适在1954年3月5日讲演时说:“我今天带来了一点材料,就是在两年前,我在外国时,有一位朋友写给我一封讨论这些问题的长信”,主张抛弃社会主义。他把信引出一些后说:“为什么我那位朋友写几千字的长信给在海外的我,表示我们应该反悔,变了呢?……为什么今天我也表示反悔,变了呢?《自由中国》的创刊号有张起钧先生翻译我的一篇文章:《民主与极权的冲突》,……是1941年7月我在密歇根大学讲演的文章,原题目是:ConflictofIdeologies(《思想的斗争》或《思想的冲突》)。这里面有一句话:‘一切的所谓社会彻底改革的主张,必然的要领导到政冶的独裁。’……那时候我就指出民主和极权的不同,我就已经变了。”那么我在28年后写《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随“胡适一度步陈独秀后尘而倾向社会主义”,不但有根据,就与28年前《胡适批判》中的话相反,亦不能指为矛盾,而是所根据的胡适言论有所不同。现在我还发觉《新青年》第7卷第1号刊载的《本志宣言》,主张“放弃”“金力主义”,“对于占有主义的财阀……以敌意相待”,而明白倾向社会主义。“宣言”声明它是“全体社员的共同意见”。“全体社员”是包括胡适在内的。这就怪不得胡适后来说了前面所引的“反悔,变了”云云的话。那么,《播种者胡适》一文说胡适在40年中“没有迷茫、没有转变”,就不合事实了。我在28年前说胡适是“中国仅有的民主主义者、彻底的民主主义者”云云,也是根据从前的胡适言论,并鉴于当时有些“怀疑民主”和“拥护独裁的学人”而云然,现在就不同了。但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也并未说胡适不是28年前时之“中国仅有的民主主义者、彻底的民主主义者”,而是说他在新文化运动中未谈民主,即未播民主之种,在40年中也并非“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所以我的言论前后不矛盾。《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中也未指出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播民主之种的事,也未指出胡适没有“倾向社会主义”的事。

但是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指出胡适“倾向社会主义”,并无“暗讽胡适”之意。因为《播种者胡适》暗讽陈独秀由民主主义而“倾向社会主义”,到晚年又由发表“最后见解”而复归于民主主义,遂说胡适是“在40年中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所以我才说:“这些话对胡适一度步陈独秀后尘而倾向社会主义的事,置诸不谈,未免委屈了陈独秀。”这是说明事实,而《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遂以为我在“暗讽胡适曾‘一度’‘倾向社会主义’了”;并进一步说我“办个杂志,大谈当年那些‘反对社会主义’的人的‘倾向社会主义’”!“暗讽”的证据安在?什么“杂志”?其“大谈”的事又安在?注重史料的人,不可“栽诬”,“不可做‘拟似演绎’,也不可做超科学的解释”,而应具有“学人最起码的‘心智直诚’”,拿证据来。

(四)科学《播种者胡适》把胡适在“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委员会议上,对于“长期发展科学”用古人说的“任重而道远”来解释的几句话,看成“胡适的真精神”,由此遂“肯定他在长期发展科学的贡献”,并“肯定胡适在中国现代史上的真价值和真精神”,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予以批评,说:“把胡适在委员会议中的讲话看成了大事,好像将来科学发展了就是胡适的贡献一样。所以捧胡的人不待科学发展成为事实,便颂扬胡适起来,这不有点可笑吗?”《为<播种青胡适>翻旧账》,对于这种批评并未答辩,显然是接受了。

但它对于我说梁启超和曾国藩提倡科学的话不表赞同,而问我:“‘科学’这一个term能这样乱送么?曾国藩‘提倡’的‘科学’是什么‘科学’?何况叶先生早就说过‘梁启超固不懂科学’,叶先生的‘惯于健忘’真是‘石破天惊’的!”答:“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明言,曾国藩办江南制造局,翻译科学书不少。我说梁启超“不懂科学”,是就他在民国9年写的《欧游心影录》中宣告“科学破产”而言。这与我说他在光绪22年主张废科举,设学校以教授各种科学,并在其后数年于所办《新民丛报》中介绍倍根的科学方法、达尔文的进化论等提倡科学的事实并不冲突。“科学”这一个term,不管你怎么定义,它总是就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而言。江南制造局之所翻译、学位之所教授、科学方法之研究,皆不外乎它们。请问哪一种定义不包括它们呢?如此,我就没有“乱送”“科学”这一个term给人了。

(五)中国哲学史《播种者胡适》称赞“他用新方法整理了断烂朝报的中国哲学史”。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指出中国哲学史并非《断烂朝报》。而用新方法整理的事,梁启超早已做过。同时胡适并未将《中国哲学史大纲》写完,已写的上卷错误甚多。《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对于我的批评一字未提而完全承认了。

(六)文字障《播种者胡适》称赞胡适“澄清了浮夸淫琐的文字障”。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指出,这是“就胡适的《诗三百篇言字解》、《尔汝篇》、《吾我篇》等文说的”,全“可以合并在文学革命以内”,而且其事“细微”,绝无单独看成胡适的一种贡献的必要。《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也一字未提而完全承认了。

(七)新式标点《播种者胡适》称赞胡适“创立了新式标点”。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指出,这也是可以合并在文学革命以内的,而且新式标点符号之提议人甚多,不能完全归功于胡适。《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说胡适是早在那些提议人以前就研究到了,举出很多事实。但是《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并未谈及先后问题。所以那些事实与我“不相干”。我说不能完全归功于胡适的话,就是表示别的五个提议人对于创立新式标点也有赞助之功。至于创立新式标点之可合并在文学革命以内,不必看成胡适的单独贡献,《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亦未否认。

(八)尝试集《播种者胡适》称赞胡适“印出了《尝试集》,……使老朽们面对了新诗。”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说,这是“可以合并在文学革命以内”的。《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亦未否认,也未另说什么。但我现在要补充几句:白话诗虽是白话文的逻辑发展之所必然,白话诗仍有其重要的地位。中国人尝以诗与文并论。所以白话诗在文学革命中有大书一笔的必要。这就是说印出《尝试集》比澄清浮夸淫琐的文字障和创立新式标点为更有意义.

(九)不朽论《播种者胡适》称赞胡适“宣传了不朽论”。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说,这是就胡适的《不朽》一文而言。其中之无神论思想,在陈独秀的《有鬼论质疑》以后,因《不朽》发表在后也。《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以为我对《不朽》“只解作单纯的无神论”,是“没读懂”的证明。但它的作者是看过《胡适批判》的,此书论及《不朽》,是“没读懂”吗?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一文谈很多问题,能将胡适的每文做全面的评述吗?若只谈及一点,就是“没读懂”,说得通吗?至于“陈独秀已先胡适而为之”,乃是论新文化及其“每个运动都以《新青年》为源头”之故。超出范围来谈他们两人发表文字的先后,不合这里的“辩论尺度”。

(十)实验主义《播种者胡适》称赞胡适“介绍了实验主义”。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以为那是就胡适的《实验主义》一文而言。此文是“介绍美国皮耳士、詹姆士、杜威一派人的哲学。像此类事,梁启超做得很多,他介绍了欧洲倍根、霍不士、笛卡儿、孟德斯鸠、卢梭、康德、边沁、颉德等各派哲学。而介绍一家一派之哲学的人,在中国实在多得很”。《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作者不注意我的“像此类事”一语,而说我“愈扯愈远”。“介绍‘各派哲学’,梁启超等人‘做的很多’,与胡适介绍‘实验主义’何涉?这又和胡适在中国播‘实验主义’的种有什么相干?”所以我“犯了逻辑上‘不相干’的谬误”。这显然表明作者对于我那几句话“没读懂”。我说“像此类事”,系谓胡适介绍杜威诸人的哲学,正同梁启超等介绍倍根诸人的哲学一样,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价值。这怎么是“愈扯愈远”而“犯了不相干的谬误”呢?当然,作者说他是着重实验主义,这在胡适发表《实验主义》以前,他人不曾做过,所以胡适有“播实验主义的种”之功。但《实验主义》一文发表于民国8年4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上,为字不多,只有四节。是年7月底改定稿,又增加了三节,未发表于《新青年》。这好像它是“播实验主义的种”了。不过杜威就在这年5月1日来我国讲学,次年任北大教授,民国10年返美。他“曾游历十一省,随处讲演,对于我国思想界之影响甚大”。他的讲演不仅在《新青年》上发表,而且在各报刊上发表,印出的单行本亦多。所以“播实验主义的种”的是杜威自己。胡适的《实验主义》一文实在算不了什么。捧胡的人过分夸大,能改变历史事实吗?

(十一)孔家店《播种者胡适》称赞胡适“攻击了孔家店”。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说,这是就他的《吴虞文录序》而言。但“《吴虞文录序》是介绍‘打倒孔家店’的吴虞。胡适自己并未‘打倒孔家店’”。《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遂在《吴虞文录序》中引出如次两句:“何以那种吃人的礼教制度都不挂别的招牌,偏爱挂孔老先生的招牌呢?正因为二千年吃人的礼教法制都挂着孔丘的招牌——无论是老店、是冒牌——不能不拿下来,捶碎,烧去!”这就表明胡适反孔了。诚然,但是这就表明胡适对于“打倒孔家店”有所贡献,因而值得看成是他在新文化中的播种事业吗?大大不然。《吴虞文录序》是民国10年6月写的,而反孔始于民国5年2月。此后益盛。在这三四年间便告成功。胡适不过在陈独秀和吴虞等人“打倒孔家店”后,便中说两句反孔的话而已。这就可以让“反胡的人把‘打倒孔家店’归之胡适”吗?捧胡的人也想借此做过分夸大之宣传。自命有“历史知识”者,看重“原始文件”者,不应做此“曲解”的事吧。

进一步看,《播种者胡适》认为胡适“攻击了孔家店”所引起之“响应而汇成的运动”,“以《新青年》为源头”,在民国7年1月以后的“两三年”内。那么时间到民国9年就止了。而《新青年》在是年5月劳动节纪念专号出版后便停刊。在此专号以前的《新青年》内,并无胡适“攻击了孔家店”的文章。《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把民国10年6月写的《吴虞文录序》拿来说。这不把《吴虞文录序》看成民国9年5月以前胡适在《新青年》发表的文章去了吗?作者若是一个学哲学的人,像这样做,不算什么。他是一个学历史的人,又动辄以“资料”为言,反而“连历史上起码的绝对年代都搞不清”,并且在《播种者胡适》中说些没有根据的揣想之辞,“这真是毫无历史知识的谬说!”为了捧胡,甘作“一位欺骗读者的宣传家”,“好意思吗?”

(十二)旧式父子问题《播种者胡适》称赞胡适“攻击了旧式的父子问题”。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说,这是就他的《我的儿子》一文而言。其思想“在消极方面由‘打倒孔家店’,破坏纲常名教而来,在积极方面由介绍个人主义而来”,不算什么。《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没有反驳。现在要说的,是该文作者指《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犯了命题不谨严和概念含混的毛病”。他又说郑学稼先生的《小心求证<播种者胡适>的大胆假设》题目为“不通”。请问:“攻击了旧式的父子问题”一句话是通了的吗?其用词“不谨严”显出“概念混淆”之处,也十分明白。对于郑先生的命题说是“不通”,那是“没读懂”它的缘故。

(十三)丧礼《播种者胡适》称赞胡适“改革了不合人情的丧礼”。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说,这是胡适的《我对于丧礼的改革》一文而言。当时除指出其思想渊源外,以为这种改革“并无成功。胡适所拟的讣帖,今天并不流行”。《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竟这样说:胡适所拟的讣帖,“对别人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意思……只要一个人觉得旧丧礼该改,照着自己的意思改就行了,何必‘流行’胡适的呢?何况胡适也没有制礼的资格。”这就承认我的丧礼改革“并无成功”之说了,因此它便不成为事实。须知白话文和白话诗的“流行”,使文学革命成功,胡适也“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意思”。至于“制礼的资格”之有无,不成问题。只要改革切合时宜,自能获得人心之所同然,而流行起来的。“并不流行”表明胡适播的种没有生起来。说“何必流行”,表明《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忘记了或不懂得《播种者胡适》一个命题的意思。如果胡适不期望“流行”,则“改革”亦无意义,而把《我对于丧礼的改革》写出来,予以发表,便没有必要了。

(十四)女权《播种者胡适》称赞胡适“鼓吹了女权和新的性观念”。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说“最重要的是鼓吹女权”。但是远之在民国元年就有政党主张女权,列入党纲中了,影响很大。近之在民国5年,陈独秀在《新青年》上主张男女平等,反对纲常名教,为妇女呼吁,影响亦大。所以胡适在民国7年的鼓吹女权,并无“播种”的意义。《为<播种者胡适>翻旧帐》对于这点竟抛开不谈,而拿一些枝节和琐细的问题来说,以“转移论点”。须知没有“播种”意义的事,根本就不必写入《播种者胡适》一文之中了。

以上我把《播种者胡适》所说的大小十四件事,就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所批评和《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所反驳或答辩加以讨论,便算完毕了。但是还有两个问题要说,而且在这里说非常适当。兹分别论之于次:

(1)新文化运动《播种者胡适》把新文化运动归之于胡适,以为是他发起和领导的。我不赞成,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中说:“我对于新文化运动的发起和领导,都归之于陈独秀。”《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作者说:“对于当时新文化运动,根本不能‘都’归之于任何一个人。功劳是大家的,影响是交互的。”喂,你不是在《播种者胡适》中说新文化运动是胡适的一些文章形成的吗?现在就不归之于任何个人了,何其“惯于建忘”哟!你反驳我,能不把你在一两月前的“白纸黑字重温一下”吗?事实上,“当时新文化运动”“以《新青年》为源头,《新青年》由陈独秀主办,有关个人主义、文学革命、民主、科学之倡导和旧思想、旧伦理之批判(如“打倒孔家店”),都由陈独秀开始,并大力推动。胡适谈个人主义比陈独秀后得多;谈文学革命既后而又系受其鼓励;对于民主和科学根本没有谈;对于旧思想、旧伦理之批判亦后于陈独秀得多。所以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和领导人,胡适只是助手。“凯撒的东西还给凯撒”。这是明辨是非之所应然,不能以“功劳是大家的,影响是交互的”那笼统的话,来抹杀事实、掩蔽真相。

如果要说胡适是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和领导人,那只有依照《播种者胡适》所说,新文化运动是从民国7年1月《新青年》“以新面目出版”开始,到民国9年5月《新青年》的劳动节纪念专号而止。“这两三年”的胡适是“一篇文章带起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以致“南方一位深思远虑的革命领袖”(国父)把胡适文章引起的“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叫做新文化运动。什么些“文章”呢?就是由于它们而“澄清了浮夸淫琐的文字障,创立了新式标点,宣传了‘不朽’论,介绍了实验主义,攻击了旧式的父子问题(攻击孔家店不是‘这两三年’内的事),改革了不合人情的丧礼,鼓吹了女权和新的性观念”。但是这些就是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内容吗?新文化运动就是胡适关于这些的文章所形成吗?南方革命领袖所称的新文化运动就是如此的新文化运动吗?可惜《播种者胡适》和《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两文均未予以说明!其实是不能说明的,作者已认为“奇迹”了。他说:“这简直是奇迹。”所谓“奇迹”实即幻想。开口“资料”、闭口“资料”的人,竟走上这条路去了,“历史”云乎哉!如此,说胡适是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和领导人不已落空了吗?

《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于是引出蔡元培“回忆”来,想把非由“奇迹”而来的真正新文化运动归之于胡适的发起和领导,而把陈独秀踢开。那个“回忆”即:“(北大)旧教员中如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请君,本已启革新的端绪;自陈独秀来任学长,胡适之、刘半农、周豫才、周岂明诸君来任教员,而文学革命、思想自由的风气遂大流行。”《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便接着说:“这不是最好的‘人证’吗?”但这个人证没有用,因为蔡元培是就北大来说的,新文化运动则就全国而言?何况他说“遂大流行”的话,并非是说胡适来任教员后才有呢!“本已启革新的端绪”一语,则表明胡适来任教员前便已开始了。而且人证不及物证,间接资料不及原始资料。开口闭口讲“原始文件”或“原料”而反对“据说”的人,今天竟采用间接资料,以“据说”为证,“你好意思吗?”

(2)东风《播种者胡适》以为陈独秀、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在北大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要胡适来才有办法,把胡适看成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和领导人。我的《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和郑学稼先生的《小心求证<播种者胡适>的大胆假设》给那种见解以批评之后,因为真凭实据,使得《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没有法子反驳,于是他另来一个辩解,以为陈独秀、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周豫才、周岂明、刘半农、吴虞、李大钊、高一涵等参加新文化运动者皆留日人士,只有胡适是留美。所谓“东风”者乃一个留美学生之谓也。这是曲解、诡辩和遁辞。

但是参加新文化运动的人不止于留日和留美,而留美亦不止于胡适一人。请问:“吴稚晖、陶履恭、蔡元培、王星拱、邓萃英、任鸿隽、陈衡哲等是留学什么些国呢?所以以胡适为“东风”,必须说明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和领导人才行。《播种者胡适》是那样的,在我和郑先生两文发表后,《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就不能那样了。如此,还来“翻旧账”做什么?它的作者拿不出新的证据来,其实《播种者胡适》之那样根本便无证据,于是他只好说我和郑先生“痛恨”胡适,是在对他“复仇”。请把有关胡适的“仇”和我们的“复”与“痛恨”的原始资料拿出来给读者看看,吾则就是造谣诬蔑。我们讨论历史问题是为真理。“翻旧账”翻不过我们,遂来“曲解”我们讨论历史问题的动机。“这就太缺乏学人最起码的‘心智真诚’了!”

说到这里,我对于《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的辩护,对于《播种者胡适》和《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的讨论,便算完毕。但是我也要向后两文的作者提出如次的忠告来:

第一、作者谓“史料”、“原料”等,都是书刊一类东西,即由读书而来。读书是对的,但必须读懂,所谓读懂,不徒文字上了解而已,且必了解其所表达的道理和事实,以及所意味的时间和空间。例如我在民国27年《关于政治党派》中说:“我不曾加入任何党派,所以我来解决这个(政治党派)问题,绝不站在任何党派的立场。”这乃是就27年那些年代说的。那些年代,即27年以前有十年之久未加入任何党派,那么我在27年要对党派问题说话,声明“我不曾加入任何党派”就有事实做根据了,何能诬为“欺骗”?所以了解一句话必须注意其所说的时间和所意指的事实,不能脱离时间而任意解释。陆象山说:“解书只是明他大义,不入己见于其间,伤其本旨。”这是正确的客观态度,有践履的必要。

第二、读一个人的书,因其写作的年代不同,如果说理、论事、衡人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见解,不可轻言矛盾。而且一个人的思想学问有变化、有进步,也至为寻常。在某些时代,尤其普遍。就是有不同和相反的见解,亦应首先注意《礼记》说的如次的话:“夫言岂一端而已,夫各有所当也。”朱子对此二语举例以明之曰:“如《论语》:‘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到《中庸》又谓:‘成己,仁也;成物,智也。’此等须是各随本文意看,便自不相碍。”所以张横渠说观书要“求作者之意”。王阳明以为应了解“立言宗旨”。这些话都当引为读书的座右铭。

以上两点至为简单,但至为重要,是读书的起码方法。否则读书虽多,食而不化,有什么用?至于写文章,则须注意如次的忠告:

第一、写文章要把握主题。尤其在批评、反驳、讨论之时要这样。譬如现在讨论胡适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一事,必须把本文前面的一、二、二、四和十一各点推翻,并指出胡适在文学革命、个人主义、民主、科学上的播种事实;就是“打倒孔家店”亦居人先,比人有力。又如讨论胡适为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和领导人一事,必须把本文前面的壹、贰、叁、肆、伍和(一)、(二)各点推翻,而把前引《播种者胡适》十三段有关各点予以证明。这就把握主题,获得胜利了。否则失之枝节和琐细,没有用处,徒然做“欺骗读者的宣传”而已。

第二、写文章来与人讨论或反驳他人要采用正当方法,以真理为依据。像离开本题而说些“扩大论点”和“转移论点”的话以蒙混读者,于本题之是非无补。徒事征引,以资料吓人,亦禁不起有识者的分析和推敲。又如陈独秀和胡适的倾向社会主义,本因“当时知识分子‘倾向社会主义’几乎是无保留的、普遍的”,不足为怪。乃对陈独秀责其思想有迷茫、有转变,对胡适称其思想“没有迷茫、没有转变”,而是“一以贯之”的,显然不公平。或者要以胡适未加入共党而陈独秀加入了为言吧。但是盂子说:“以五十步笑百步,直不百步耳,是一走也。”他们在思想上倾向社会主义则一。所以论思想,两人皆有迷茫和转变。是胡非陈,是为了反共吗?并且现在讨论这种问题,与现实政治无关,而是辨明历史事实。所以写文章不应阿私,不应站在宗派立场,要以真理为主。不讲真理的文章,是没有价值的。

现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以种种原因不符理想,致毕业学生不免有一些人是“浮夸”“狂妄”之徒,以目空一切态度,笑骂一切。很多被笑骂的学者,虽然认为“童言无忌”,不加理会;但是常常拿笔杆的人便中说点关于读书和文章的话,希望发生社会教育的功用,使那些人反省一下,也甚为必要。这对于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一问题倒不相干。但附带说及,亦未尝不可吧。

我在《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一文中指出,胡适不仅不完全是新文化的播种者,而且如徐佛观先生所说,“是一个做自渎行为的最下贱的中国人”。因为胡适在国际会议中向外国人侮蔑自己的民族文化。我以为这是“失态已极的事”。这些话倒并非与谁是新文化的播种者一问题不相干。但是肯定胡适是新文化的播种者的人,并说:“胡适之是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他对我们国家现代化的贡献是石破天惊的、不可磨灭的”,那他就应该曲来反驳徐先生和我的评论,然而他只引出徐语,而谓“失态已极”与他“不相干”,这就奇怪了!难道“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是一个做自渎行为的最下贱的中国人”,会在国际会议中“失态已极”吗?捧胡要贯彻,要勇敢,不要遇着不能答辩的事便抽脚了。

《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盼望”我“专注”国父遗教,“努力去做书斋中的学者”。但是我也同它的作者一样要谈某些范围以外的问题。作者发表《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主张全盘西化论之旧说。现在已有很多人如胡秋原、徐道邻、周若木和莫辛等先生批评此旧说了,我也写了一篇《全盘西化论之分析》。没有依照作者的“盼望”,殊感遗憾!《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是很勇敢的,但要把那些先生的批评反驳得了,而在全盘西化讨论中获得胜利,此勇敢才不是单纯的血气方刚之表现。否则就是“浮夸”“狂妄”了,我对作者则什么盼望也没有。如果一定要有一个,那就是回到大学历史学系去再读几年。(《政治评论》第8卷第2期。1962年3月25日台北出版)

附录二

论白话文和白话文学的运动(郑学稼)

——附答李敖先生

十年代的民族统一运动,除了《新青年》的启蒙运动,还需要唤醒广大知识分子的武器,即新文学。因此,早自《青年杂志》出版时,已连载沙俄文豪屠格涅夫(ITurgenev)的《春潮》(陈嘏译)和《初恋》(亦陈译);英国王尔德(OscarWilde)的《意中人》(AnIdealHusband)(薛琪瑛女士译)。对于文学理论,陈独秀发表《现代欧洲文艺史谭》,为它的读者们指出:现代欧洲文艺思潮,是由理想主义转为写实主义,再进为自然主义;而“吾国文艺犹在古典主义理想主义时代,今后当趋向写实主义”。到《新青年》出版,除了翻译西方小说,另刊载苏曼殊的《碎簪记》——它是浪漫主义或理想主义的作品。马上面临一个大难题,那就是文言文能够充分表达文学家的思想和灵感吗?(以上翻译和论文都用文言文。)恰似西欧文艺复兴时代需要以各民族语言代替拉丁文,新文化运动也需要代替文言文的白话文。

不但此也。我们知道:启蒙运动的历史任务,是破坏根根深蒂固的旧传统,是根绝复辟。为着中国的旧传统和孔子思想有极密切的关系,为着尊孔必然复辟(这是陈独秀的肯定话),所以启蒙运动,必然以反孔为对象。最有效的、最彻底的反孔手段,是使后一代人不能读“孔氏之遗书”。要达到上目的,最好的手段,是用白话文代替文言文。

因此,白话文的提倡,成为启蒙运动之一工作。

说到白话文,最初提倡者是革命党人。这由于:戊戌变法失败后,证明由上而下的维新不可能,只有采取由下而上的革命。革命须唤醒广大人民,而唤醒人民的语言是白话文。——就是保皇党人,为着收宣传的效果,也产生出文言文过渡到白话文的梁启超文体。

在这一客观要求下,革命党人为我们留下了白话文的文献,如陈天华的《警世钟》和《猛回头》等是用纯白话写的。辛亥前夜,还出现白话报:《无锡白话报》(1898)、《杭州白话报》、《苏州白话报》、《扬子江白话报》(以上1901)和1903年的白话刊物《中国白话报》。这都限笔者所知的,实际上还有其他不知的白话报刊。据说:陈独秀曾在芜湖办白话报。可是,所有报刊都失败了。这由于时机还未成熟。所以,科学的人生观论战时,陈独秀如此说:“常有人说:白话文的局面是胡适之、陈独秀一班人闹出来的。其实这是我们的不虞之誉。中国近来产业发达人口集中,白话文完全是应这个需要而发生而存在的。适之等若在30年前提倡白话文,只需章行严一篇文章便驳得烟销灰灭。”此时章行严的崇论宏文没有谁肯听。

正因为客观需要白话文,所以《新青年》一用白话文,全省各地有心人便起而响应,并转为成功的运动。

胡适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说:“文学革命的主张,起初只是几个私人的讨论,到民国6年(1917)1月方才正式在杂志上发表。第一篇的《文学改良刍议》还是很和平的讨论。”这儿,胡适把白话文和白话文学混起来,许笔者这样地说:胡适是第一个在《新青年》上提出白话文的人,而且后来对于白话文的提倡也不遗余力。至于说胡适是第一个白话文学的提倡者,还值得讨论。因为,如后文所说,他只是在白话文学形式方面发表重复的和自己一再修正的主张。

陈独秀早在《青年杂志》创刊的《青年杂志社告》中说:“本志以平易之文,说高尚之理。”一年半后,正当陈独秀们感到重新提倡白话文的时机已经成熟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生胡适,于1916年10月写信给陈独秀说:“年来思虑观察所得,以为今日欲言文学革命,须从八事着手。”所谓“八事”是:

一曰;不用典。二曰:不用陈套话。三曰:不讲对仗(文当废骈,诗当废律)。四曰:不避俗字俗语(不嫌以白话作诗词)。五曰:须讲求文法之结构。此皆形式上之革命也。六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七曰:不摹仿古人,语言须有个我在。八曰:须言之有物。此皆精神上之革命也。(《新青年》2卷2号。以后凡属于《新青年》的文章不引卷号,请参阅《文星》本年2月号拙文)

上述“八事”,不管是“形式上的”或“精神上的”革命,都属于文体的改革,并未触到新文学的性质。自“八事”发表后,引起一些反应。陈独秀有下面的重要意见。他说:“除五、八二项,仆无一不合十赞叹。”为什么他反对文法的结构?他说:“仆意中国文字非合音无语尾变化,强律以西洋之Gramma未免画蛇添足。若谓为章法语气之结构,汉文亦自有之。此当属诸修辞学,非普通文法。”可惜这个意见,后来未引起讨论,陈独秀本人也不再提及。为什么他反对“须言之有物”?他说:“‘须言之有物’一语,仆不甚解,或者足下非古典主义而不非理想主义乎?鄙意欲救中国文浮夸空泛之弊,只须第六项‘不作无病之呻吟’一语足矣。若专求‘言之有物’,其流弊将毋同于‘文以载道’之说。以文学为手段为器械,必附他物以生存。窃以为文学之作品,与应用文字不同,其美感与伎俩,所谓文学文艺自身独立存在之价值,是否可以轻轻抹杀,岂无研究之余地?”陈独秀说这些话,表示他真懂文学……提倡新文学的胡适,连这一文学常识都没有!因为浪漫主义文学,常有言之无物的描写和幻想的情节。

胡适于1917年1月,又在《新青年》2卷5号,改变“八事”的次序,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他说:“吾以为今日言文学改良,须从八事着手。八事者何?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胡适把这“八事”,称为“八不主义”。

胡适对于“八不主义”有详细的解释。他把“须言之有物”改列第一项,可能与陈独秀的批判有关。他所说的“物”,声明“非古人所谓‘文以载道’之说也”。他又说:“吾所谓物”,是指“情感”和“思想”。依这说法,文学的内容是只由“情感”和“思想”构成。他的“不用典”,不是绝对不用“狭义之典”,“其工者偶一用之未为不可,其拙者则当捕绝之。”钱玄同不满胡适的主张,认为胡氏“依违于俗论”,其实“凡用典者,无论工拙,皆为行文之疵病”。钱玄同是虚无主义者,对中国文化取深恶痛绝的态度。他不了解,有长久历史的民族,人民的口语中常含有“典故”。可是,胡适在《再寄陈独秀钱玄同》(1917年5月10日夜),却自退一步地说:“中如论用典一段,适新举五例,久知其不当。所举江君二典,尤为失检。钱先生之言是也。”到1918年4月,胡适改“八不主义”为下述四条:

一、要有话说,方才说话。这是“不做言无物”的文字一条的变相。

二、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是二、三、四、五、六诸条的变相。

三、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这是“不摹仿古人”一语的变相。

四、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这是“不避俗话俗字”的变相。

总而言之,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和前述“四条”只教人们怎样写文章或写信。也就是只接触到文学革命的文体——以白话文代文言文,未谈到文学的内容。

后来,他又发表《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大喊:“一时代有一时代之史学。”对于何以一定时代有一定的文学,他认为“全系于吾辈之眼光识力与笔力”,并没有历史的、社会的条件。就为着自夸有“历史癖”的胡适,缺乏历史的知识,所以他的论点都表现一知半解,而且时常改变自己的论点。譬如,他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提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口号,发挥他的白话文学,白古以来“一线相传,至今不绝”的观点。这儿,他所说的“国语”即白话。为着他不知语言的演变和当时社会条件有关系,所以他的《白话文学史》(只有上卷)所收集的“白话文学”作品,多非当时青年所能全读。到了采用白话文后,大多数青年更不能读。

什么叫做“国语的文学”?胡适的意思,是指用白话写的文学。但当日的白话,不等于国语——胡适叫做“候补的国语”。国语的产生,胡适认为“不是单靠几位语言学的专门家就能造成的;也不是单靠几本国语教科书和几部国语字典能造成的”。这是正确的,但他接着说:“要能造国语,先须造国语的文学”,就表现一知半解了。为什么呢?他引14世纪初但丁的《喜剧》(即《神曲》)全用托斯卡尼的俗语为例,认为赖但丁的大作“风行一世”,它的“白话后来便成了意大利的标准国语”(《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熟悉14世纪意大利历史的人,不会同意胡适的说法。我们应该知道:当时托斯卡尼的佛罗伦萨(Florence)、皮斯托亚(Pistoia)、卢卡(Lucca)、比萨(Pisa)都是著名的大城市。就佛罗伦萨而言,它的商船队航行亚洲、英国和西班牙,它有工厂和银行业,它的银行家是英王和教皇的债主。这些物质的条件,使托斯卡尼语成为意大利的流行语。不仅此也。早自弗雷德里克二世(FrederickII)用托斯卡尼语写诗起,就有意大利文学家用托斯卡尼语不用拉丁文。到弗雷德里克二世子曼弗雷德(Manfred)充当文学保护者后,托斯卡尼语的作品更加流行。但丁的好友卡瓦尔坎弟(QuidoCavalcanti)也是用托斯卡尼语写作的,《神曲》用托斯卡尼语,一般人都以为受卡氏的影响。上面的事实,我们知道不是有了《神曲》,才有意大利的标准国语,而是托斯卡尼的社会条件,使它的语言成为意大利的国语。

我们还应知道:一个国家采用何种方言做国语,和该方言当时在全国经济、政治和文化上所出的地位大有关系。日本明治维新后,定东京语为国语,同时也承认大阪语为准国语,因为大阪是全国经济中心。由这例子,可以说明胡适所举的另一个例子,即英国以“中部土语”为国语,系由于当时的伦敦是全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并非由于一两部文学作品。胡适所说“有了文学的国语,才有标准的国语”,完全不了解国语形成的历史条件。

明白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只注重文学的形式,陈独秀于1917年2月1日发表他的《文学革命论》。由这一点说明,不是由哥伦比亚大学的青年胡适,指示陈独秀以“真的方向”,而是陈氏给胡适以“方向”。《文学革命论》是一气呵成、情文并茂的大手笔,又是文学革命运动史的不朽文献。如果陈独秀不组织共产党,这篇文章一定被选入国文读本。

他冒头说:“今日庄严灿烂之欧洲。何自来乎?曰:革命之赐也。欧语所谓革命,为革故更新之义,与中土所谓朝代鼎革绝不相类;故自文艺复兴以来,政治界有革命,宗教界亦有革命,伦理道德亦有革命,文学艺术亦莫不有革命,莫不因革命而新兴而进化,近代欧洲文明史宜可谓之革命史,故曰:今日庄严灿烂之欧洲,乃革命之赐也。”

但是,经过三次“虎头蛇尾”的政治革命的中国,而黑暗未尝稍减,这由于“盘据吾人精神界根深柢固之伦理、道德、文学、艺术诸端,莫不黑幕层张,垢污深积,并此虎头蛇尾之革命而未有焉”。他接着指出:

孔教问题,方喧呶于国中,此伦理道德革命之先声也。文学革命之气运,酝酿已非一日,其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则为吾友胡适,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之声援。旗上大书特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

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

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兴的立诚的写实文学;

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

为什么要推倒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和山林文学?他答道:

贵族文学,藻饰依他,失独立自尊之气象也;古典文学,铺张堆砌,失抒情写实之旨也;山林文学,深晦艰涩,自以为名山著述,于其群之大多数无所裨益也。其形体在陈陈相因,有肉无骨,乃装饰品非实用品;其内容则目光不越帝王权贵、神仙鬼怪,及其个人之穷通利达。所谓宇宙、所谓人生、所谓社会,举非其构思所及,此三种文学共同之缺点也。此种文学,盖与吾阿谀夸张虚伪迂阔之国民性,互为因果。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据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使吾人不张目以观世界社会文学之趋势,及时代之精神,日夜埋头故纸堆中,所目注心营者,不越帝王、权贵、鬼怪、神仙与夫个人之穷通利达,以此而求革新文学、革新政治,是缚手足而敌孟贲也。

值得强调一点,陈独秀的文学革命,是和政治革命分不开的。因此,他说:“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据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胡适当时就不明白这一点。

最后陈独秀以雄壮声高呼:

欧洲变化,受赐于政治科学者固多,受赐于文学者亦不少。予爱卢梭、巴斯德之法兰西,予尤爱雨果、左拉之法兰西;予爱康德、赫克尔之德意志,予尤爱歌德、豪普特曼之德意志:予爱倍根、达尔文之英吉利,予尤爱狄更斯、王尔德之英吉利。吾国文学界豪杰之士,有自负为中国之雨果、左拉、歌德、豪普特曼、狄更斯、王尔德者乎?有不顾迂懦之毁誉,明目张胆以十八妖魔宣战者乎?予愿拖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躯!

这“四十二生的大炮”,等于原子弹,它轰毁古文的堡垒,击崩旧传统,但是听到那炮声的胡适,虽然远在美国,却胆战心惊。他于同年4月9日写信给陈独秀说: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时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自不容退缩,然亦绝不能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依胡适一贯的主张,文言文必须废除,白话文必须为文学之正宗,那为什么要向钱玄同所谓“选学”、“桐城派”退让呢?陈独秀的主张:推倒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和山林文学,难道不合于胡适所要求之新文学的内容吗?难道新文学产生如雨果、左拉、歌德、豪普特曼、狱更斯和王尔德的大文豪,不是胡适所希望吗?都不是。胡适后日在政治上是投机主义者,在当时新文化运动中也是投机主义者,他害怕反对派的攻击——一个二十余岁的美国留学生,当然要考虑到那攻击可影响他的前途。可是,了解文学革命和启蒙运动的关系,尤其是和政治改革的关系的陈独秀,对胡适的退让,给与狮子吼的一喝道:

白话文运动,虽然成功了,陈独秀却看出它的缺点。他在《新文化运动是什么?》中如此地指出:

改良文学之声,已起于国中,赞成反对者各居其半。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其故何哉?盖以吾国文化,倘已至文言一致地步,则以国语为文,达意状物,岂非天经地义,尚有何种疑义必待讨论乎?其必欲摈弃国语文学,而悍然以古文为文学正宗者,犹之清初历家排斥西法,乾、嘉畴人非难地球绕日之说,吾辈实无余闲与之作此无谓之讨论也。

到1922年3月3日胡适写《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对于陈独秀“不容他人之匡正”和“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一点,有这估评:

这种态度,在当日颇引起一般人的反对。但当日若没有陈独秀“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的精神,文学革命的运动绝不能引起那样大的注意。反对即注意的表示。

“反对即注意的表示”!写这句话时的胡适,似还有顾虑。因为,当日“反对者”们岂特“注意”,甚至于企图利用北洋军阀的力量迫害陈独秀和胡适们。十分有趣的,到了胡适一生最得意的、中华民族最不幸的自由中国时代,他在台北引陈独秀的话:“不容他人之匡正”和“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斥陈氏态度专制,无“容忍”精神,陈独秀拥护白话文态度的专制,为着真理已明,是非已定。胡适在历史已证明陈独秀的主张完全正确之后,又否定自己于1922年3月3日的话,为着《自由中国》半月刊登载陈怀琪的《革命军人不应以功狗自居》的信,而可引起法律上的制裁。因此,他以斥责陈独秀表示自己是“容忍”者。

白话文运动,虽然成功了,陈独秀却看出它的缺点。他在《新文化运动是什么?》中如此地指出:

通俗易解是新文学的一种要素,不是全体要素。现在……主张白话文的人,也有许多只注重通俗易解,……白话文若是以通俗易解为止境,不注意文学的价值,那便只算是通俗文,不配说是新文学,这也是新文化运动中一种容易误解的。

陈独秀一直认为文学革命须注重内容。可是要建设他所号召的国民文学、写实文学和社会文学,非一朝一夕之事。陈独秀是文学评论家,而不是文学家,所以他不能领导当时的新文化运动。为着他把文学革命作为政治革命之一手段,所以于文学革命达到他所预定的目的后,便专注目于政治运动。可是,他曾鼓励鲁迅写小说(详见拙作《鲁迅正传》)。在文学革命运动中的胡适,既然不知文学革命的内容,就专注目于白话的提倡。上述的后果是文学革命只达到破坏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和山林文学的任务,三十年代“普罗文学”能够抬头,其诸原因之一,由之明白了(参阅拙作《由文学革命到革文学的命》。

当日新文化运动,除了白话文,还适应市场的需要,搬出元明清的平民文学。对于这件事,胡适有功劳,他的各种小说考证,使他享受了陈独秀所谓的“不虞之誉”。

在新文学运动中,不能忽略翻译外国文学。说到《新青年》时代的翻译外国文学,初期以文言文的译作有薛琪瑛女士译的王尔德作《意中人》,陈嘏译屠格涅夫的《初恋》和《春潮》,这说明陈独秀们有文学的眼光。后来最大的翻译家是周作人。至于胡适,初译俄国泰来夏甫的《决斗》。那是俄国第二三流的作品;后译莫泊桑的《二渔夫》和《梅吕哀》等,这大概由英文转译。依《胡适与国运》一书指胡适关于拜伦作品的错译文,似乎胡适的英文并不如人们所想像的高明。

在翻译外国文学中,胡适和他的学生罗家伦合译易卜生的《娜拉》(胡只译第3幕),对当日妇女运动有很大的作用。胡适同时还写长文《易卜生主义》。这篇文章,最近被捧胡适的人引用了一些话。对易卜生思想有研究的人,不能承认胡适对《易卜生主义》有深刻的了解。为什么呢?胡适在该文开始引易卜生的1882年给友人信中的一段话:“我做书的目的,要使读者人人心中都觉得他所读的全是实事”,而后发表冗长议论,并做这结论:“因为我们对于社会的罪恶都脱不了干系,故不得不说老实话。”易卜生是“‘人的精神的反叛’的最伟大教授之一”(普列汉诺夫语),岂只说“老实话”。可是易卜生的作品的特点,又是他的缺点,即政冶的冷淡主义。胡适却如此恭维那缺点:“社会的病,种类纷繁,绝不是什么‘包医百病’的药方所能治好的。因此,他开个脉案,说出病情,让病人各人自己去寻医病的药方。”这是无常识的评语。难道为胡适看病的台大医生,都和易卜生一样,只“开个脉案,说出病情”吗?又难道卧在台大特等病房中的胡适,是“自己去寻找医病的药方”吗?

读易卜生的《国民公敌》的胡适,只知易氏主张“多数党总在错的一边,少数党总在不错的一边”,并由之引申“大多数人总是守旧麻木不仁的,只有极少数人,有时只有一个人,不满意于社会的现状,要想维新、要想革命”。胡适不能进一步了解,《国民公敌》的伟大意义,是它的作者不自觉地暴露第三等级民主制的缺点,以“大多数”的名义镇压异端。至于易卜生的异端英雄,又是孤立的个人主义者,无视群众的作用。由前述两点,说明胡适不算是好的文艺批评家。

因为文学革命把全部力量放在改造文体,所以产生一个荒谬的观念,即为彻底打倒文言文而主张废除中国的文字——汉字。这主张的急先锋是钱玄同。他在《中国今后之文字问题》中先如此说:

二千年来所谓学问、所谓道德、所谓政治,无非推衍孔二先生一家之学说。所谓《四库全书》者,除晚周几部非儒家的子书外,其余则十分之八都是教忠教孝之书。《经》不待论,所谓《史》者,不是大民贼的家谱,就是小民贼杀人放火的账簿——如所谓“平定什么方略”之类;《子》、《集》的书,大多数都是些“王道圣功”,“文以载道”的妄谈。还有那十分之二,更荒谬绝伦:说什么“关帝显圣”、“纯阳降坛”、“九天玄女”、“黎山老母”的鬼话;其尤甚者,则有“婴儿姹女”、“丹田泥丸宫”等话,发挥那原人时代“生殖器崇拜”的思想。所以二千年来用汉字写的书籍,无论哪一部,打开一看,不到半页,必有发昏做梦的话。此等书籍,若使知识正确、头脑清晰的人看了,自然不会堕其玄中;若今初学之童子读之,必致终身蒙其大害,而不可救药也。

钱玄同从前述观点出发,以为废孔教和剿灭道教的最彻底的办法,“唯有将中国书籍一概束之高阁之一法。”也就是,毁灭中国的文字纪录和取消汉字。他坚持这观点至于反对用汉字的罗马化拼音和注音字母。他说:

殊不知汉字改为拼音,其事至为困难:中国语言文字极不一致,一也;语言之音,各处固有不同矣,即文字之音,亦复纷歧多端,二也。制国语以统一言文,实行注音字母以统一字音,吾侪固积极主张;然以我个人之悬揣,其不良之结果,不过能使白话文言不甚相远,彼此音读略接近而已;若要如欧洲言文音读之统一,则恐难做到;即以日本之言文一致,字音划一,亦不能遽期。

钱玄同还列举许多理由,不必引进。他最后做这结论:

中国文字,论其字形,则非拼音而为象形文字之末流,不便于识、不便于写;论其字义,则意义含糊,文法极不精密;论其在今日学问上之应用,则新理新事新物之名词,一无所有;论其过去之历史,则千分之九百九十九为记载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之记号。此种文字,断断不能适用于20世纪之新时代。

我再大胆宣言道:欲使中国不亡,欲使中国民族为20世纪文明之民族,必以废孔学、灭道教为根本之解决,而废记载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之汉文,尤为根本解决之根本解决。

假使废了汉字,“应代以何种文字”呢?钱玄同有这建议:“此固非一人所能论定,玄同之意,即以为当采用文法简骸、发音整齐、语根精良之人为文字Esperanto。”

但是,当时“世界话”还在提倡阶段,汉语也不能遽尔消灭,过渡的办法,钱玄同有这主张:“用某一种外国文字为国文之补助——此外国文字,当用何种,我毫无成见;照现在中国情形而论,似乎英文已成习惯,则用英文可也;或谓法兰西为世界文明之先导,当用法文,我想这自然更好。”

汉字需要改革,是一件事。打倒“孔教”,是当时反专制、反复辟之一手段。可是为着汉字需要改革,“孔教”要打倒,就做废汉字和汉语的结论(不必说荒谬的采用英、法文为过渡语言),这等于把婴儿连污水一起倒去的做法。但是,我们要明白一点:钱玄同是对旧学和文字学有研究的人,他的主张虽是虚无主义,还说出些理由来。至于他的思想上后人,主张西化不能择长舍短只有批发,那更没有道理了。

看到钱玄同文章的陈独秀,有些惊讶。他问钱氏:“废中国文字乎?抑并废中国语言乎?”他认为“在过渡时间,唯只有先废汉文,且存汉语,而改用罗马字母书之”。跟陈独秀后面,有人更具体地说:

我以为中国将来应该有拼音的文字,但是文言中单音太多,绝不能变成拼音的文字。所以必须有先用白话文字来代替文言的文字,然后把白话的文字,变成拼音的文字。至于将来中国的拼音字母是否即用罗马字母,这是另一个问题,我是言语学的门外汉,不配说话了。

说这些话的人是谁?就是被美国“支那通”捧为“当代中国圣人”的胡适。原来胡“圣人”提倡白话文的目的,是作为拼音文字的过渡、也就是废汉字的过渡……

文学革命运动还提出旧戏即平剧的问题。《新青年》5卷4号,可说是戏剧改良专号。胡适的学生傅斯年,在他的《戏剧改良各面观》中,自称以“门外汉”的资格,批评旧戏是“不近人情”。他如此说:“‘行头’总不是人穿的衣服。……三花脸总做出人不能有的粗暴像。……打把子、翻筋斗,更是岂有此理。”他还从社会问题估评旧戏,认为旧戏“是旧社会的照相”。最后,他主张在废除旧戏之前,采取改良的过渡办法。傅斯年对旧戏的态度,不及周作人的急进。周氏在《论中国旧戏之应废》中,一笔抹杀旧戏。这个主张,当然得到钱玄同的大赞成。胡适呢?他在《文学进化观与戏剧改良》中,和傅斯年一样地认为脸谱、嗓子、台步、武把子都是“遗形物”,“早就可以不用了,但相沿下来至今不改。”他还说:“中国戏台上,跳过桌子便是跳墙;站在桌上便是登山;四个跑龙套便是一千人马;转两个弯便是行了数十里路;翻过几个筋斗,做几件手势便是一场大战。这种粗暴愚蠢、不真不实、自欺欺人的做作,看了真可使人作呕!”

这些人对旧戏的批评,虽然有些理由——虚无主义者对旧事物的批评,多有些理由的,但采取一笔抹杀的否定,显示这些受外国教育的“高等华人”,总难和一般人民站在一起。旧戏和旧社会一样,确要改良,可是,它有久长的历史,且深入民间,为人民所喜爱,脸谱、台步、武把子等也为人民所了解或欣赏,怎能一笔抹杀?张厚载在《我的中国旧戏观》(《新青年》5卷4号)有这些的答复:旧戏的好处:一、假象的(应说象征的——笔者),如“跳桌子便是跳墙”;二、有一定的规律;三、音乐上的感触和唱工上的感情,是歌戏联合,即载歌载舞。张氏又指出傅斯年们所批评的“只能说,他(旧戏)这几种用得太过分,不能说他有这几种,就说不好”。他有过结论:“我以为中国旧戏是中国历史的社会产物,也是中国文学美术的结晶,可以完全保存。”这儿所谓“完全保存”,笔者认为该做改良后保存。大家都知道:旧戏的服装和道具,不受时间的限制,脸谱使人一看便知忠奸贤佞;节省金钱,易于普遍;这些好处,适合农业社会的观众,怎能武断地说是“愚蠢”?在中国没有工业化前,对旧戏取一笔抹杀的态度,只是虚无主义者的幻想。就为这幻想,当时攻无不胜似的虚无主义者的破坏工作,不能进入人民所喜爱的旧戏领域。胡适还指摘旧戏缺乏悲剧观念,喜欢“团圆”,也不能成为否定旧戏的理由。而且他的观点,是留学生或“高等华人”的而不是一般平民的。中国众多农民,只在农暇才演戏才看戏。他们所要欣赏的,也许就是胡适所讨厌的。看戏是享受,为什么一定要用眼泪陪悲剧呢?当然,笔者不否认悲剧感动观众,比喜剧大。……应补充一点,虽然新文化运动数十年,而话剧至今还不能取旧戏而代之。

前面,笔者对于10至20年代初的白话文和白话文学运动,做了概括的估评。现在再做下面的结论。

圣贝夫曾说:跟社会革命之后,是文学革命。中国当代史却与之相反。我们的文学革命先于社会改革和政治革命,而且启蒙运动和文学革命(有些似西欧的文艺复兴)同时发生。启蒙运动者因此就是文学革命的提倡者。任何启蒙运动都不免浅薄和武断,如果把我们的启蒙运动和法国的启蒙运动对比,那就发现我们的启蒙运动者,更加浅薄和武断,又许这样说:除了陈独秀有些见解外,其他多是浅薄者。在这群人中,人们易于发现胡适。

就文学革命而言,胡适只知白话文,而且他的主张不断变更——由“八事”、“八不”、“四条”而到国语的文学和文学的国语,曾经四变。这说明他对文学革命运动,不是有真知灼见。尼采评当日德国知识分子的话:“每事皆说辞,每辞皆不知作何解”,可适用于胡适。就由于胡适在白话文运动中非自觉地成名,所以陈独秀说那是“不虞之誉”。现在不知当日文献的人,瞎捧跟陈独秀后面的胡适,有“东风”、有“真方向”,真是神话!(2月4日)

对并非多余的话

一、本刊52期拙文表中应有更正的一点:原文《新青年》第4卷《王敬轩(刘半农):文学革命之反响(3)》应改为:《王敬轩(钱玄同):<文学革命之反响>(3),刘半农:<复王敬轩>(3)》钱玄同故意用王敬轩笔名,大骂白话文,而后由刘半农反驳。

二、同期拙文的“表”系为证明胡适于10年代末20年代初,没有“真的方向”和未带什么“风”而编制。胡适在《新青年》的文章、诗多列入,其他各人的文章,只举其重要者。由于排印方式稍更,应作下面的补充:《易卜生专号》下应加(6),《马克思主义专号》下应加(5)。

附答李敖先生

本文排好后,刚故临时抽出。近阅本刊第53期载李敖先生的《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后简称“大作”),对笔者《小心求证<播种者胡适>的大胆假设》(后简称“拙文”)有很多评语,特写本文答复。

关于题目不通

李敖先生的“大作”说:

郑先生的题目是《小心求证<播种者胡适>的大胆假设》,其不通比胡适高唱的“小心求证”“大胆假设”犹有过之。胡适本人对科学方法的了解不算错,只是了解得太简单。……其实这两句口号,牵涉到现代方法学上很专门的问题,我们不能在这里讨论。可是,无论怎样,郑先生借用这两句口号而做为题目却是一件费解的事。(《文星》53期57页。后面引自《文星》的,只注明期数和页数。)

①自《文星》第51期起,李敖先生扮演各种的姿态出台。第一次,在同期的《播种者胡适》中,显然是扮装大捧小骂者。一面捧胡适是“石破天惊”的“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7页),引美国“支那通”的话尊胡适是“当代中国的圣人”(同上);另一方面又小骂胡适道:“至少我个人,我不承认在严格的尺度下,胡适是‘哲学家’和‘电学家’。”(同上5至6页)不仅此也,李先生又称他是“学阀”。第二次,是扮装古今思想界的再世华佗出台,略一振脉就断定古今“四十一位思想界知名之士”(52期2页)有这些病:“梦呓的狂病”、“夸大的病人”、“罪人”、“病菌”、“义和团”、“妖焰”、“狂妄”、“无赖”、“贻误青年的恶疮”、“厚颜”、“可恶”、“挂羊头卖狗肉的贩子”……可以说,除了胡适,那“四十一位”古今“思想界知名之士”,没有一个是足李敖挂齿的。真想不到这位被誉为“对中国现代化运动有足以炙人的热情”的“青年人”(52期2页),是中国思想界的全科医圣,除了医治思想病,还是医题目病的复生扁鹊。这算是他第三次出台,也就是扮装医题目病的扁鹊出台,指我有题目病(当然还有别的更严重的病,详后),他先断定我的题目“不通”,接着又断定我的题目“费解”。我们文化界的全科医生李敖阁下,究竟我的题目是“不通”还是“费解”呢?“费解”不一定“不通”。让我先答复你。我题目的意思是:我、郑学稼小心求证你、李敖的《播种者胡适》的大胆假设。这题目,虽然已被你的“严格尺度”断为“不通”,可是,并不“费解”。成为你我论争的该是:我有没有小心求证,你有没有大胆假设。

②你形容我的“不通”,比胡适“犹有过之”。这等于说:胡适本来“不通”,郑学稼却比胡适更“不通”。把你在“大作”中所形容、所恶骂的郑学稼,比你所尊称为“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胡适,依你的标准,似乎不恰当吧!这一点,不必多说,因为你是受“语意学”“训练”过的人,(谁训练你的语意学?)该不会比得“太差“(53期59页)。我只问你:你所恭维“思想界的伟大领抽”胡适,真是“不通”吗?你接着说:胡适对他所创的两个口号,“并不算错”,既“不算错”,就应该说他通。文化界的全科医生——李敖阁下,我不知道你的“语意学”是什么“学”!我认为你还是先学形式逻辑吧!现在我再问你:究竟你们的“思想界的伟大领袖”是患“不通”病,还是你说错了话呢?我认为你是不严肃地使用汉字,更明白地说:你捧人骂人都似儿戏。

关于硬把你挤成捧胡派

李敖先生,你的“大作”如此说:

令人惊异的是,叶(青)、郑两先生在读我的文章时好像戴了遮色的眼镜,他们只抄出我肯定胡适的话,不引用我批评和讥讽胡适的话,这种作法未免不光明。他们两位硬要把我挤成捧胡派,所以只好诉诸断章取义的法子。……(53期56页)

这儿,关于叶先生的,依你引“圣经”的话,“凯撒的东西还给凯撒”(据《中央日报》载,他在《政治评论》第8卷第2期有了答复)。就我而言,“拙文”只小心求证你所说的“东风“是否歪曲历史[参阅(三)],和“表”后面的四段话,是对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的功过做一结论;并且表示我将另文说明。李敖先生,你现在又以另一(这是第四次)姿态出台了,那就是胡秋原先生所说的“维辛斯基”。问你:我究在哪里“硬把你挤成捧胡派”?依你的“捧胡派”的分类,你的确不属于你所说的三个“捧胡派”;可是,由你引洋大人的话称胡为“圣人”,和你自己尊胡为“思想界的伟大领袖”,如有人把你列为“捧胡派”,我认为没有冤枉。再由你“贬”胡为非哲学家和非历史家,甚至说胡是“学阀”,人们却有理由把你列为“骂胡派”,也就是列于你所分类的“骂胡”第四派。没有人“硬把你挤成捧胡派”,而是你自白为“捧胡派”。你说我在写“拙文”时“戴了遮色的眼镜”,用“不光明的手法”硬把你挤进“捧胡派”,我认为这些话是你画自己的脸谱。

关于“东风”

现在说到我们的论争之点。

你在“大作”中说:已办了《新青年》两卷的陈独秀,就任北大文科学长,还“找不到真的方向、主要的方向”(51期3页)。后来被26岁的胡适带来的“东风”,才“忽然感到清凉了、爽快了、豁然开朗了”(同上)。据我们生于“五四运动”(它和“五四”不同)时代的人的体验,陈独秀是启蒙运动的领导者,他的启蒙工作,开始于《青年杂志》,时在1915年9月15日。这一点,胡秋原、叶青两先生,和我有同一的说法。启蒙运动的对象,是反孔、反帝制和反复辟(见《论白话文和白话文学的运动》,后简称“本文一”),李敖先生,在当时那是“石破无惊”的工作哟!我以为这是10年代的“真的方向、主要的方向”。我又根据这观点来制“拙文”的“表”。

现在你在“大作”中声明,你所说的“真的方向、主要的方向”是指白话文运动(这运动和文学革命运动,不是完全相同的,见“本文一”)。如果你的意见真是如此的话,那对于这一点,彼此没有再争论的必要了。否则,说你歪曲历史瞎捧胡适,并没有错。你又接着强调:对于白话文运动,胡适不是“‘唯一’的播种者”,过一点,我也认为十分正确。

李敖先生,当你把胡适的“播种”,限为“播”白话文的“种”时,你的“东风”的威力太小了。我本以为,你的“东风”,是似可以毁灭台湾的“南施”,到你补充地说明那是小型风暴而不是“最强烈台风”时,那还有什么话再说呢?为什么我把你的“东风”解释为小风暴,“本文一”已有很充分的说明,后面(五)还要再说。

由上面的答复,我认为你下面一段话是说得不得体的——我不用“风度”,因为你的字典中没有这两个字。你这样骂我和叶青先生:“他们的心眼儿是可恕的,他们的糊涂劲儿却不可悯。因为他们都是有点名儿的知识分子呀!”(53期56页)

文化界的维辛斯基老爷——李敖,你的话说错了。似我已被你断定为连题目都写“不通”的人,怎能说是“有点名儿的知识分子”呢?世间上有“有点名儿的知识分子”连题目都写大不通吗?我很清醒:恐怕你自己的“糊涂劲儿”却“可悯”吧!只有一面跪在地上把“不通”者尊为“思想界的伟大领袖”的人,才有糊涂透顶的“糊涂劲儿”呢!

关于“人海战术”和“心智”不“真诚”的“表”

李敖先生,你对我的“表”也有很多指摘。你如此说:

至于郑先生在表的上栏,抬出30个人(稼!)来跟下栏胡适一个人对比,真有点近乎人海战术!起码是一种“泰山压顶”的妙法,同时还多少涉嫌诉诸群众的论式。(53期58页)

李敖先生,你写这段话时太随便了!

①我已说过,我是根据“南施型”的“东风”而制“表”。读那“表”的高明者,该明白我另一意思(你是不明白的)。我为什么到了《新青年》第8、9两卷,不列别人,只列周作人、鲁迅和胡适呢?那时,《新青年》已成为中共的机关报,后来当汉奸的周作人和被毛泽东捧为“中国高尔基”的鲁迅,在该刊写稿,今日不值一评;被称为始终是民主主义者的胡适为什么在主张“无产阶级专政”的党的机关刊物写文章?只有两个答案:或者是如叶青先生所说,胡适脑中有“社会主义”的倾向;或者是胡适对政治是一个投机者。

②李敖先生,我的“表”中,有题目的作者,只有21人;没有列题目的作者,只两人,即共计23人。你说“抬出30个人”,似乎你连算术都没有学好,用不着说你懂统计学了。用“表”说明当时写有思想文章的人,怎能说是“人海战术”和“泰山压顶的妙法”?“表”中上栏列文章最多者是陈独秀,只择24篇,那都是有重大意义的文章,而胡适文章数目比陈独秀多!至于我的“同路人”(这是你的话,(八)还要说到它)李大钊,我只择载4篇,依你的说法,不等于说:我簿自己的“同路人”而厚胡适吗?

③你还对我有这些的斥责:

其实郑先生之工于心计不止此。他在胡适收入项下弄错多处,如《一颗星儿》下不书(5)字;《威权》讹作《权威》;《我对于丧礼的改革》讹作《我对丧礼的一点意见》,这些还算小事。他最不该的,是故意把一部分文献删去不列,以减少下栏的数目。我要正告郑先生:先生既然以“正义感”自豪,就不该不重视“道德的水准”,故意抹杀史料。例如在表中,不列入《新婚等杂诗五首》是可以的,因为这五首诗还不算一等重要的文献;但若不列入《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这就未免太缺乏学人最起码的“心智真诚”了!难道这是“私学者”对付“伪‘自由主义者’”应有的风度吗?

文化界的维辛斯基老爷——李敖,可惜“学阀”胡适早死,如果他能建立王国,该给你最高勋章或领导“文警”权,因为那是你的“心智”你的“道德的水准”和“工于心计”应有的酬劳。现在让郑学稼声辩如下:

第一、你说我“减少”胡适的“收入”。我问你:你所谓“收入”的意义是什么?上栏各作家的“收入”,多是对当时思想界有作用的黄金。如吴虞,篇数虽少,在当日,就摧毁“孔教”而言,每篇都有“石破天惊”的作用。胡适的“收入”,全属于白话文的理论和文艺一类,少列几篇白话诗,有何关系?被我不列(不是“漏列”)的胡适白话诗,如和上栏的论文对比,只算做铜钱。胡适的“收入”中多几串铜钱,不能增高他的思想界地位。对你,有了它们却可充当你的“思想界的伟大领袖”。

第二、我们应该知道:《新青年》,除了原始版,还有《群益》的合排7卷版和《亚东》的合排7卷版,这两版都缺8、9两卷。合排版和原始版,是否完全相同,要待考证。当我在重庆写《鲁迅正传》和《由文学革命到革文学的命》时,曾读过原始版,我抄下来的胡适题目,是《我对丧礼的一点意见》。到我写《中共党史》第一卷时,我发现《胡适文存》(远东图书版)是《我对丧札的改革》(远东图书馆的《胡适文存》和原来的《胡适文存》有不同),那时我自认是抄错了题目。不久之后,我见到中共的一本书写《我对丧礼的一点意见》,又细读该文,见有“一点普通见解”和“我对于丧礼问题的意见”,我又怀疑自己没有抄错了。李敖先生断定我“讹作”,似乎太急。至于“威权”笔误为“权威”,比大通特通的李敖先生把“喽啰”写作“镂锣”,更可谅。既蒙断定为“小事”,就不必再说。

第三、李敖先生对我最严厉的斥责,是指我“故意抹杀史料”,即不列《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我的“表”,没有一个人的文章是全列的。如果我真是“故意抹杀史料”,就不该说胡适的“西洋史的知识,不比高中学生高明”。因为这一批评,是针对《建设的文学革俞论》中一点而言的。至于我对你视为“一等重要文献”即《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的批评见“本文一”。

关于白话报和白话

李敖先生对我的话:“同盟会斗士陈天华用纯口语写著名的同盟会文献时,胡适还是童子呢!”有这批评:

其实郑先生不知道,“童子”时代的胡适,却正好办过白话报……其中……等文都是17岁的胡适之“纯口语”写的文字。这段史实,在胡适《四十自述》中写得不详细,并且郑先生大概也不愿意看。……看过以后的郑先生自然不会轻易下不察史实的断语了。(53期58页)

这段批评不费力地答复如下:

①李敖先生,我先问你:你到底根据什么“原始资料”说我“也不愿意看”胡适的《四十自述》?当我第一次阅这本小册子时,依你自称看“北大学生送锦旗”给你的思想“播种者”胡适的年龄去推测,你虽不是妈妈怀里吃奶的婴儿,至多是在桌子下走路。你的“语意学”训练太差哟!

②我所说陈天华的纯口语著作,是指写于1903年出版(在上海)于1904年的《警世钟》和《猛回头》,那一年胡适只十二三岁,也就是在胡适办报前四五年。李敖先生,你自夸是“弄历史的”。正因为你是“弄”历史,而不是诚实地研究历史,所以,你没有时间的观念。

③你又接着说:

关于郑先生“据说陈独秀就曾办过白话报”一节,也是对史实不够清楚的话头。为了使郑先生不再“据说”起见,我可以告诉这段史实:陈独秀在办《青年杂志》以前,曾跟刘光汉在芜湖办过一种小报;后在上海跟何梅士、苏曼殊、张继、卢和生、谢饶石等办过《国民日日报》。(53期58页)

李敖先生,你这段话,并没有“对史实”“弄”得“清楚”,就以不知为知之!大家早知道《青年杂志》出版于1915年,继《苏报》之后的《国民日日报》创办于1915年。依你的文字,等于这样说:陈独秀1915年“以前”,在芜湖办“小报”,“后来”即1903年,又跟人在上海办《国民日日报》。你的时间观念,我早说过是没有的,这儿,你既不知道那“小报”的名称、创刊的时间,似乎还不知道那“小报”是白话报——我是“据”高语罕先生亲口对我“说”的。

④我说:《青年杂志》出版第6号时,也就是陈独秀们卷起启蒙运动的南施型的“东风”时,胡适没有一篇关于南施型的文章。这是你已承认的“史实”。到《新青年》第2卷和第3卷,陈独秀们的“东风”已毁灭了帝制和复辟,又摧毁了“孔教”时,胡适的小风暴——“文学改良”还未吹遍全国。这也许是你不承认的“史实”。你的“大作”列《青年杂志》的题目,下这“总评”:“没有一篇白话文”。我不是在“表”中第4卷栏明明写“本卷1号开始登白话文”吗?也就是说:到了1918年1月《新青年》才用白话文,胡适的小风暴才开始发生力量。你最大的理由是:“《青年杂志》于‘学术思潮尽心灌输’半年,竟还没抓到‘灌输’的工具——那个叫做‘白话文’的‘四十二生的大炮’”(53期58页)。现在再讨论这一点。

大家都知道:陈独秀自己办白话报,失败;又目击各地白话报的失败,他不能不慎重。他明白:在时机未成熟前,就用白话文,只要章行严一篇文章,便可败坏启蒙运动。启蒙运动,是根本的;用白话文为工具,可以待机。所以他自《青年杂志》发刊起,已“以平易之文,说高尚之理”。当时的青年,对用白话文前《新青年》的文章,无不了解。我并没有说:胡适在白话文运动中演不重要的角色,我在“本文一”已肯定他的功劳,可是如当时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是什么?》中所指出,胡适所倡的白话文运动,有一错误,即只做到“通俗易解为止境,不注意文学的价值,那便只算是通俗文,不配说是新文学”。为什么胡适有那一倾向?由于他只懂“文学革命”中的文学形式而忘却它的内容。

不熟悉10至20年代情况的李敖先生,把胡适的白话文运动视为南施型的“东风”,是当然的。在李敖先生所谓胡适的“东风”吹着时,钱玄同有这些话:

梁任公先生实为近代创造新文学之一人。虽其政论诸作,因时变迁,不能得国人全体之赞同,即其文章,亦未尽脱帖拓蹊径,然输入日本文之句法,以新名词及俗语入文,视戏曲小说与论记之文平等……此皆其识力过人之处。鄙意论现代文学之革新,必数及梁先生。(《胡适文存》远东版27页)、

由这段话,依你的说法,钱玄同有理由说:梁任公是第一个“东风”。

最后关于文学革命有内容和形式两点,我发现和李敖先生所用的术语有不同。我,由文学史,认为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所说打倒的三种文学和待建设的三种文学(见“本文一”),是叫做文学的内容;文言文和白话文,是叫做文学的形式。说形式影响内容——如果李敖先生同意我的术语,那是对的,可是内容对形式仍有决定的力量。至于胡适,在文学革命运动中,这一点并没有了解或没有透彻的了解;对于我在“本文一”所说文学革命和政治革命的联系,更不了解。

⑤李敖先生还说;“我听郑先生的话,去‘对比’了(按指对比《文学改良刍议》和《文学革命论》,稼)——,可是了解的程度却和郑先生不一样”。(53期62页)“不一样”?说明你的文学理论修养不够。《文学改良刍议》,实际上是文体改良刍议,只说到“文学革命”的形式,《文学革命论》,是说明文学革命的内容。这一点,我在“本文一”已说得相当明白。

李敖先生不是“对比”胡、陈两文,而是要引我“十二年前”所说的文章,证明我有“自相矛盾的话”(同上)。他先引我在《自由世纪》17期的这段话:

不仅本国产生了浪漫主义的文学,而且介绍合于个人主义的文学,这一点,我们不应忘却胡适先生的努力。他所介绍易卜生作品的娜拉,不知感动了若干被买卖式婚姻所牺牲的少妇。

而后做这论断:“在这段话中,郑先生明明指出了‘胡适先生’所‘努力’的内容!他自己却先‘忘却’了!”(同上)

李敖先生论断之点是:由于胡适介绍易卜生和翻译“娜拉第三幕”,已懂了文学的内容。我的答复是:第一、自“论八事”到《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胡适都是谈文学形式,未曾和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一样谈文学内容。胡适又在《历史的文学观念论》中,提出“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何以故在胡适的全部作品中找不到答案。第二、就退一步说,胡适懂易卜生,而对于易卜生的了解还不算深入,这点在“本文一”已有论述。第三、我先说胡适有介绍个人主义文学的“努力”,后面说“娜拉”感动了20年代受买卖式婚姻所牺牲的少妇,这是就易卜生的“娜拉”破坏旧伦理而言。如果胡适真懂浪漫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文学,他该指出:这两种文学可造成青年道德的危机,并预先指出它俩的弱点。如果胡适真有这见解,后日不会出现《苔莉》、《沉沦》和《卓文君》之类的作品,而这些作品是助长当时青年的“虚无主义”的倾向。

关于科学与民主

①李敖先生说:五四时代的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我们之间有着不同的语意。”这点有些说得对。但是,在《新青年》7卷1号《宣言》中所说:“我们……相信真的民主政治,必会把政权分配到人民全体,就是有限制,也是拿职业做标准,不拿有无财产做标准。这种政治,确是造成新时代一种必经的过程,发展新社会一种有用的工具。”由这些话,李敖先生批评当时的“民主”观念,“缺乏冷静而深入的见解”,似乎说得过火,至于说“他们气质上的狂热”,那是任何启蒙运动的本性,如没有这一“狂热”的气质,不会有浪漫主义,不会有广大青年投入革命洪流,参加北伐军,打倒军阀和打倒帝国主义。李敖先生的思想,似乎受胡适的影响,对于“打倒”觉得“狂热”。可是当时的青年,不如李敖先生的“冷静”。不仅此也,当他们后来读到胡适的《五鬼闹中华》的文章时,多气愤填胸,因为胡适把中华民族的灾难归咎内在的弱点,即“五鬼”,而开脱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罪恶,并使大家有这“狂热”的感觉:胡适的话简直是:中华民族弗自殒灭,祸延帝国主义老爷。

再说“科学”一语,当时是针对“迷信”、“鬼”、“神”而言。启蒙运动多是素朴的唯物论。一直到人生观论战前,当日启蒙运动者,多是那样的唯物论者,虽然陈独秀已信奉历史唯物论。我们有理由说:陈独秀对于“科学”的定义不及60年代谈“科学”者的定义高明,可是,如用60年代的尺度,法国百科全书派的科学观也不算高明。尽管他们不高明,却在“同善社”之类社团遍全国的环境中,尽了历史的任务,如果李敖先生早生20年,我相信当同意我的意见。

②我说:陈独秀“走入‘社会主义’以前的根本思想,即后日所谓‘科学’与民主”。我又说:“陈独秀一直至发起中共止,贯彻地主张科学与民主,而胡适由《新青年》第2卷至第9卷,未曾发表关于这两大论题的论文。”李敖先生,你对这话如此说:

对这些,我的答复是原则性的(!?稼)。我要奉劝二位先生(指我和叶青先生——稼),我们谈这种问题,一定要说“行话”。说“行话”是我们讨论问题的起码水准,语意学的训练不能太差,乱用“未经定义的名词”不合60年代的论辩尺度。(53期59页)

十分明白,思想界维辛斯基李敖不能为胡适辩护,只有说了这段不相干的话。依他的话,我说了“科学”、“民主”、“社会主义”三个术语,都没有“行话”,他是否能说“科学”和“民主”的“行话”是另一件事,我敢断言,他还再读些“社会主义”的书,才能谈“社会主义”的“行话”。又依他的话,在60年代谈一二十年代人的思想,要用60年代的尺度,只有一半对。所以一半对的,为着我们用60年代的知识,估评过去文化界的功罪;但是我们应先了解一二十年代人所说的语言。李敖先生,“拙文”就只谈到20年代止。他暗示我没有语意学的训练,好似只有他们这一批发西化主张者,才读过时髦的“语意学”。李敖先生,你现在又以另一姿态出台了。它,我把你叫做“夸大狂者”。

③李敖先生又说:

至于郑先生所指的“根本思想”一节,尤不能自圆其说。陈独秀的“根本思想”若是真的所谓“科学”与“民主”,他在“后日”也不会走入“社会主义”了。(53期五59页)

我先说:陈独秀的“根本思想”即科学与民主(声明一点:这是一二十年代的用语),至少一直到第7卷第3期《新文化运动是什么?》止。他在该文,除了评白话文运动的错误(见“本文一”),还指出那时青年“打着新思想新家庭的旗帜,抛弃了慈爱的、可怜的老母,这种人岂不是误解了新文化运动的本意?”他是有自觉的人,这样人,被“赤潮”卷入“社会主义”,是受当时社会条件的支配。关于这一点,我在《中共党史》第一卷有了部分的说明,一个人很难完全脱离社会条件的支配,此所以在知识分子中,有主张连“梅毒”和太保要批发的批发西化论者。关于这一点,参阅《政治评论》第8卷第1期拙文《论全盘两化和批发西化》。

关于虚无主义

我在“拙文”说:“钱玄同是著名的虚无主义者,主张取消汉语,代以世界语。”李敖先生如此评论道:

郑先生此处说钱玄同是“著名的虚无主义者”,我认为不妥当。我觉得林琴南笔下这位《蠡臾丛谈》中的人物,实在不能戴这么漂亮的帽子。一位给《新学伪经考》写序的人,一位给《说文》段注做“小笺”的人,实在不像有“虚无”的气质。郑先生若翻翻自己译的《俄罗斯共产主义之本原》,从第49页往下读,就知道他给疑古玄同所戴的帽子实在太大了!(53期63页)

高明的读者诸君,在我反驳这段胡诌之前,先说下面的话。我是第一次看李敖的文章,发现他写文的目的是:第一,左手拿“原始资料”唬吓人和骂人,右手乱抄文献,换得《文星》编者誉为“对中国现代化运动有着足以炙人的热情”(我认为该编者把“骂”字笔误为“炙”字)“青年人”的誉语。这真是文坛的新登龙术。第二,自从鲁迅死后,宝座空虚,他要想当鲁迅二世;可惜他的汉文程度太差,所用的字语多不恰当。第三,他装腔作态,摆出无所不知的架子,说他所不知的话,并自夸为“行话”。这儿,他指我“往下读”我译的书的神气,就是第三的活证。

老实告李敖,我怀疑你真读懂了贝尔查也夫的《俄罗斯共产生义之本原》,因为,你对俄国历史、俄国社会思想史似乎是陌生的,否则不会有那样的非“行话”。贝尔查也夫在这一章,是论述俄国高贵的虚无主义领袖们,如毕沙莱夫、车尔尼雪夫新基和杜布罗留波夫。虚无主义的意义甚多,我这儿只指一点即否定民族传统。一个人(钱玄同)有这些主张:取消本国语言和文字,用世界语代替它;其目的,是毁灭中国百分之九十九的书籍,不是“虚无主义者”是什么?那时主张用拼音文字代替汉字的胡适,也可叫做“虚无主义者”。至于你本人,主张批发西方文化,连梅毒、太保等坏东西也要批发来,正是不折不扣的虚无主义者。

关于《每周评论》和陈独秀被捕反应

陈独秀办《青年杂志》《新青年》,开始之时宜称不谈政治,当然不是由衷之言。有政治活动经验的陈独秀,深知谈政治至少具备三个条件:群众、干部和金钱。在当时,他连办《青年杂志》的钱都没有,还能谈什么政治呢?但他又深知思想运动是解决一切困难的根本办法。因此,他办杂志展开启蒙运动,该运动的成功,也许比他的预料还要快些,所以到1918年12月22日在北京创刊《每周评论》。《新青年》是月刊,只适合理论的宣扬,而周刊能跟随时局,适于指导群众运动。因为,自1918年5月北京大专学生举行示威抗议北洋军阀的《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起,群众需要那样的周刊。

《每周评论》一直至24期止,主编者都是陈独秀。执笔人有只眼(陈独秀)、常、明明(李大钊)、仲密(周作人)、涵庐(高一涵)、若愚(王光祈)、张赤、赤(张中府),胡适等人。为什么我把胡适列在最后,因为他在该刊只是帮闲的角色,除了变质的(详后)28期写3篇《随感录》,都是文艺作品。我如把胡适在该刊的文章列表,李敖又有理由说:我是用“诉诸群众的论式”、“人海战术”和“泰山压顶的妙法”。

后来胡适自己如此地说明不敢在《每周评论》写文章的理由:“我回国时……打定不谈政治的决心,要想在思想文艺上替中国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又说:1918年12月,“我的朋友陈独秀、李守常等发起《每周评论》,那是一个谈政治的报,但我在《每周评论》做的文学,总不过是小说文艺一类,不曾谈过政治。”(《我的歧路》)以“原始资料”唬吓人的李敖先生,把胡适这段话作这样写:

据我所知,《每周评论》是1918年12月由陈独秀、李大钊发起的,当时胡适嫌他们不肯守相约不谈政治的诺言,所以他在《每周评论》做的文字总不过是小说文艺一类,不曾谈过政治。(53期60页)

大家已知道,李敖是收集之原始资料专家,在这段只能引胡适的《我的歧路》(这篇文章远东版《胡适文存》被检察官胡适删去)中的话,不敢采取“我可以告诉这段史实”(53期58页)来对别人示威,和说不出该刊出版的日期。不仅如此,他还说:“据我所知,‘胡适嫌他们不肯守相约不谈政治的诺言’。”李敖先生,你“据”什么确知陈、李有和胡的“相约”?难道是胡适亲口告诉你吗?

《每周评论》出版后,发生“五四”运动,和全国性的“六三”运动(关于这两个运动,我在《中共党史》分两章详述)。它也自21期,一连5期以大部分篇幅报导和评论五四事件。接着卷起“六三”的风暴,北洋政府就不再容忍了,于11日拘捕陈独秀。于是26期起的编辑权落入标榜不谈政治的胡适之手。

前面的史实,是我后面答复李敖的重要“原始资料”。

①李敖先生说:陈独秀被捕,李大钊逃难后,“胡适竟不让《每周评论》倒台,反倒接办了它,这种好像有点不识时务。”(53期60页)

因为李敖先生是是“弄历史的人”(52期13页),所以在这里也“弄”胡适和《每周评论》的历史。我已说过:《每周评论》是政治性周刊,它成为当日北京和各大城市青年学生反北洋军阀和爱国运动之一指导刊物。胡适接办后的《每周评论》马上变质。他主编的26号,全登杜威的《美国之民治的发展》(是涵庐和胡适两人纪录),27号又全登杜威的《现代教育的趋势》(涵庐和天风两人的纪录),也就是说,在山东军阀屠杀爱国群众和各地继续反卖国政府时,《每周评论》离开了前此所指导所关心的广大群众。一个政治性刊物,有如此的变质,比“倒台”更惨。

今日论胡适者,对他的最大恭维是不谈政治,是一点一滴改良的“淑世主义”。在十年代末,这个论调是不对的。如果大家都不谈北洋军阀倒行逆施的政治,那就不必有孙中山先生的革命;如果有识之士都主张一点一滴的改良北洋军阀统治,那就无需后日的北伐。可是谁敢证明北洋军阔的统治有一点一滴改良的可能?历史告诉人们:当日的胡适就由于这一错误观点,所以后来有“好人政府”的一出,写到这里我劝李敖先生“弄”“好人政府”和段执政时期的历史。

②依胡适的话,回国时“打定不谈政治的决心”,胡适生前告诉人们他的“决心”是不坚定的。由他接编《每周评论》起,他改变他的“决心”。他开始“谈政治”了。这不是李敖先生所断定的“不识时务”,而是他太识“时务”。问题不在于他“谈政治”,而在于他怎样谈北洋军阀的政治。

他早在28号开始警告“舆论界”“偏向纸上的学说”,到31号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这正是由日本驻济南宪兵无故拘捕学生,引起另一群众反日运动的高潮,和北洋政府受山东请愿代表团攻击的时期。胡适在该论文中,反对“空谈外来进口的‘主义’”,杜威主义当然除外。当时的进口货,除了杜威主义还有无政府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等,而这两个主义谈者较多。因此,胡适的“少谈些主义”的本意,是劝大家不要谈马克思主义。这一心境,到《四论问题与主义》(37号)完全公开了。可是“四论”赤裸地显露胡适是马克思主义的门外汉。以他当日在文化界的地位,那样胡诌,反抬高了马克思主义。但这不是我要和李敖先生论争之点,问题在于胡适为何在陈独秀和李大钊以“过激派”嫌疑被捕和亡命时,胡适突然高唱反对谈“主义”。

③读者诸君:因为李敖的“大作”,不断装扮无所不知和拥有“原始资料”的架子,使我不能不插入一段话。他对我有这教训口气的话:

所谓“过激派”,也是一个被乱用的名词。我认为郑先生对此词缺乏明确的概念。我建议他参考民国8年的4篇文章(53期62页。因为我不想浪费《文星》的篇幅,下面李敖的话删去)。

我再说一句:我不知道李敖是怎样“弄历史”的。当时,北洋军阀把反对者套上“过激派”的帽子,我引用那史实,这和我“对此词缺乏明确的概念”有何关系?我又不知道李敖是怎样“弄”语意学哟!就在胡适的“问题与主义”中,也用“过激党”,他用这名词充当你的“思想界的伟大领袖”,我引它就责为“缺乏明确的概念”。我有资格告李敖:对于这门学问,你还缺乏对我“建议”的“行话”。

④“拙文”说:“依逃难中李大钊的驳胡氏文章的暗示,少谈主义的用意,是为洗刷他不是‘过激派’。”李敖先生如此驳我道:

此一节,我实在不懂。我也读过李大钊的文章,可是我实在看不出这位“在逃难中”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他的好朋友有什么恶意的“暗示”,这也许是因为我不和郑先生一样的曾“从马克思学说的肯定出发,所以无法了解他们同路人暗示”,这是非常不可救药的。(53期59至60页)

李大钊在《再论问题与主义》(《每周评论》35号,这是他逃到故乡写的。这时他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中于驳胡适的主张之外,另附《我们对社会的告白》。他说:“《新青年》和《每周评论》的同人,谈俄国布尔什维克主义的议论很少,仲甫(独秀——稼)先生和先生(指胡适——稼)的思想运动、文学运动,据日本《日日新闻》的批评,且说是支那民主主义的正统思想。一方要与旧式的顽迷思想奋战,一方要防遏俄国布尔什维克主义的潮流。”这段话,等于告日本帝国主义的走狗北洋军阀,依你们主人的断论;关在牢中的陈独秀和你们想压迫的胡适,都是“民主主义的正统思想”者,不是“过激党”。他接着说:“我可以自白:我是喜欢谈谈布尔什维克主义的,当那举世若狂、庆祝协约国战胜的时候,我就作了一篇《Bolshevism的胜利》的论文,登在《新青年》上。当时听说孟和先生因为对于布尔什维克主义不满意,对于我的对于布尔什维克的态度,也很不满意。……或者因为我这篇论文,给《新青年》的同人惹出了麻烦,仲甫先生今犹幽囚狱中,而先生又横被过激党的诬名,这真是我的罪过了。”他还说:“他们(北洋军阀——稼),只看见先生们(指胡适——稼)文学改革论激烈一点,他们就说先生是过激党。”李大钊的字里行间,虽然热烈地为胡适们辩护非“过激党”,可是却“暗示”人们:胡适早就怕被戴上“过激党”的帽子。由这暗示,我们易于了解胡适接编《每周评论》后的态度:先抬出杜威,而后突然“谈政治”,即批评马克思主义。这不等于洗刷他不仅本不是“过激党”,而且还公开反对过激主义吗?至于后来北洋军阀封《每周评论》,那由于他们的政治知识水准不高。

⑤李敖的文章,有一个恶劣的倾向,那就是没有必需地说我“从马克思学说的肯定出发”和暗指我是李大钊的“同路人”,另又不必需地引叶青先生的著作,指他曾参加共产党。难道李敖想领台湾省保安司令部的告密奖金吗?不错,我和叶先生在青年期都曾肯定马克思学说。就我个人而言,1927年3月8日前,我住过马克思学说的学舍有了收获,因为它使我彻底地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弱点和列宁主义的必须打倒。我就为着在思想上有宣布马克思主义是我“婴儿时代的鞋子”的过程,我今天才能对西方文化和俄国文化有些知识,和勇敢地反马列主义。

⑥对于胡适于陈独秀出狱后没有明白欢迎的文字,李敖先生引胡诗反驳,值得一谈。刘半农恭维陈氏的《D——!》长诗太长不必引,李大钊的《欢迎陈独秀出狱》诗,其题目甚明,也不用引。李敖先生所引的《威权》和《乐观》,我现在引下(为着不占篇幅,用下面的形式):

威权(1919年6月11夜)

威权坐在山顶上,指挥一般铁索锁着奴隶替他开矿。他说:“你们谁敢倔强?我要你怎么样就怎么样!”奴隶们做了一万年的工,头颈上的铁索渐渐地磨断了。他们说:“等到铁索断时,我们要造反了!”奴隶们同心合力,一锄一锄地掘到山脚底。山脚底挖空了,威权倒撞下来,活活地跌死。

乐现(1919年8月30日夜的感想9月28夜补作)

这棵大树很可恶,碍着我的路!来!快把他砍倒了,连树根也掘去!哈哈!好了!

大树被砍做柴烧,树根不久也烂完了。砍树的人很得意,他觉得很平安了。

但是那树还有许多种子,——很小的种子,包在有剌的壳里,——上面盖着枯叶,叶上堆着白雪,很小的东西,谁也不注意。

雪消了,枯叶被春风吹跑了。那有刺的壳都裂开了,每个上面的嫩叶、笑眯眯的,好像是说:“我们又来了!”

过了许多年,坝上田边,都是大树了。辛苦的工人在树下乘凉,聪明的小鸟在树上歌唱,——那砍树的人哪里去了?

李敖说:“如果郑先生真读了那两首诗,也许可以发现老胡真正的‘心愿’所在,那种‘我们要造反了!’(《威权》)‘我们又来了!’(《乐观》)的气概,好像不是‘不便公开发表’的!”(53期60页)李敖先生,我再读这两首诗,一些也未曾“发现”它俩和陈独秀出狱有什么关系。如果硬说有关系,那也是闪闪烁烁地说着:这又说明他太识“时务”了。至于说:胡适们“要造反了!”,历史指证后来“造反”的“老胡”,是宣传“好人政府”,是陈炯明叛乱时要孙大总统下野。

关于打倒孔家店

“拙文”说:“胡适当时对反孔的论战,是取旁观者的立场,只在后来为吴虞文录写序恭维战胜者吴氏为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英雄这句话,使他后来蒙了反孔的不白之冤!”(52期27页)李敖说我和叶青先生“突然替胡适辩起来,真有趣!”后面他引胡写的《吴虞文录序》,证明胡适是反孔。

《吴虞文录序》写于1921年6月16日,而“反孔”的大浪潮是1917年(见52期“拙文”的“表”)。这等于说,胡适在“孔教”倒后,跟别人后面当啦啦队。后来胡氏忏悔地以孔子比耶稣基督,而且比得好。李敖先生,我和叶先生的话并没有说错。为胡适鸣不白之冤,等于我指出主张以白话文为汉语拼音化过渡的胡适,被实行者毛泽东们骂为“百非而无一是”,同是正确的。难道我们为了胡适一篇序,就说胡适和陈独秀、吴虞们坚决地“反孔”吗?你用“真有趣”一词,难道你要我们和你一样硬把胡适“挤成”“反孔”者吗?当然你有你的说话自由。

关于仇恨胡适和批评胡适

高明的读者诸君,由前九节的分析,早已知道李敖是何种青年。就道德(不管是旧的、新的和西化的)说来,他是会使卢那察尔斯基(lunacharsky)笔下的桑戈潘查流泪的。因为他先对中央研究院院长胡适博士似行三跪九叩礼,尊胡博士为“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马上站起来,指他的“伟大领袖”的鼻子说:“老胡”,你不通,你不是哲学家兼史学家,你是“褪了色的诗人、一个落了伍的外交家”(51期5至6页),像你这样的人,我“赞同”人们骂你是“学阀”。就他的姿态说来,是一口气骂“四十一个”古今著名学者的再世华佗,是诬骂我为患题目不通病的复生扁鹊,是罗织别人罪状的维辛斯基,是用“原始资料”唬吓人的夸大狂者,是想领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告密奖金者,具有这些性格的青年,其智慧足使塞万提斯(Cervantes)笔下的桑戈潘查(又是桑戈潘查!)妒忌,其心与他自夸“表现‘仁之端’”(52期56页)完全相反。高明的读者诸君,他先说我在“拙文”中“流露着一股愤愤之气,偶尔激动得很厉害”(同上),而后说我“痛恨”胡适博士,说我“发泄痛恨”(同上)。不仅此也。他还说:我和叶青先生批评胡适博士是“复仇”(63期63页)。我现在严肃地问李敖:我和胡适博士究有什么“仇”和“恨”,请你“拿出证据”来。

如果说:批判胡适博士的人,就是仇人、就有仇恨,那么,我连影子都没有见过的李敖,难道也是我的仇恨者吗?李敖先生,令尊堂虽给你以舌头,可惜没有教导你怎样运用它!

高明的读者诸君:在我发表“拙文”之前,未写专文批判胡博士;就是我口头上对胡博士的批判,是当面的。我的日记有这记载:1959年2月17日下午由办公处回来,稍息。中研究总干事全汉升先生乘轿车来,寒喧后,他说:“胡适先生见你在《祖国》关于中共问题的论文,认为是有学问的人写的。……”(下面一段话不便发表。)最后,全先生说:“胡先生要来看你。”我马上答道:“不敢当。就年龄说来,我应看胡先生;就他是文化界老前辈说来,我应向胡先生领教。”于是,全先生抄我的办公处电话号码辞去,

2月20日,“午饭后,约12时一刻,到楼上,女同事告我有长途电话。一接,知是胡适。他说:我久仰你。客气后,约定下午4时,并说要派车接我。我说:胡先生办公费不多,节省汽油吧,还是我前往。下午3时离办公室,乘公共汽车转长途汽车,到南港,再换乘三轮车到中央研究院胡住处。一按电铃,有人来,知道是我,就在客厅坐。胡来,热烈握手。”以后我俩谈话,一直谈到8时许,在胡宅晚饭,他还送我三本书。

我曾将谈话内容,函告当时在香港和东京的友人。在台湾的好友都知道它。现在我不便发表谈话的内容。我只说一句:我当面对胡先生的学问有很不客气的批评。

高明的读者诸君将会问:你为什么要批评胡适博士呢?

一位在文化界有贡献的人,受后一代或后代人的批评,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意大利统一运动英雄加里波底曾说:“一个人,一生只能干一件有历史意义的事。”胡适博士提倡白话文的成功,就是那“一件事”,干了那“一件事”,他已名垂青史了。可是恰如西哲所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我们不能为了胡适博士曾干“一件事”就不批评他,如果他有应当批判和值得批判的地方。

自启蒙运动起,至今已40多年。我们前一代的文化界斗士的功过,无私青史应当细细雕。究竟他们的贡献是什么?他们的缺点甚至可称为“罪”者又是什么?这是应该估评的。只有公平地估评他们过去的功罪——如有的话,才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干,和将来该走怎样的路。这一估评工作,始自30年代,已有许多学人干过(叶青先生即其中之一),我认为还不够。这工作,我又认为观在对过去思想界有认识的人,应该继续。我自己从未曾说有学问,20余岁的胡适博士在文化沙漠中曾掘出一小块玻璃片,我虽然干了30余年的文化工作、连一块小瓦片都没有捡到。可是,人们不能说:因此,我不能批评五四时代的人物。

人们多在歌颂胡适,我认为胡适博士的主张中,值得我们珍视的是容忍精神种怀疑精神。前者,全部保存,后者只能保存一半。

说到胡适博士的容忍精神,使我们有遗憾之感。据说:在最后一次酒会中,开始是他的大将发言,暗示现在有人“围剿”胡院长,胡院长该用本院组织法第一条起而领导学术。这是和容忍精神相反的。到最后,依报载,胡博士说,40年来,他一直受各方面围剿的事。又说:“我从不生气,并且非常欢迎。”可是语气中,他是生气的,否则不会用“围剿”。这说明他的容忍量不够大。

说到我们只能珍存胡博士怀疑精神(不是他的创见)的一半,因为,如西哲所说:“怀疑,是做学问的旅舍。”一个人,对一件事、对一种主张不能永久怀疑,最后总要决定是和非。有一个极恰当的说明例子。

这个例子,就是胡适本人。大家都知道:“孙文学说”的基础是“知难行易”,对它,胡博士不仅怀疑,而且拉表“知难行亦不易”。这等于说:他对“知难行易”,由怀疑到否定。可是,他后来参加制宪,明定三民主义(后来在一次国代联谊年会中解释信奉三民主义的道理)。这说明,他又由否定到肯定。

如果说,由怀疑而批判,就是“围剿”,那不等于说:任何人的思想都可以怀疑和批评,只有胡适的思想属于例外吗?胡博士的名言不要给任何人牵着鼻子走,如果怀疑和批评胡适的思想,叫做“围剿”,那不等于说,只许胡适牵着人们的鼻子走吗?

高明的读者诸君:我对李敖的驳论,都答复了。他最后对我的叛决词,是“忠告”(!)我要“深省”(!),和到“书斋”去“编”(写?)《共产党史》(?《中共党史》)!我已说过:他的骂人和捧人都是儿戏,而况他还是上帝为中国文化界加工制造的特殊青年。阿门!(《文星》第54期,1962年4月1日台北出版)

附录三

谈胡适在《新青年》发表的信和文(田尚明)

最近4期的《文星》中,先有李敖先生的《播种者胡适》(52期2、7页),继有郑学稼先生的《小心求证<播种者胡适>的大胆假设》,把胡适在新青年所发表的信和文章列出“详表”(53期25-27页),嗣由李敖先生“故意把一部分文献删去不列”(53期58页),郑先生于是又提出答辩(54期49页)。

郑学稼先生在《论白话文和白话文学的运动》一篇文章里,多次称呼“高明的读者”,好像他和李敖先生打笔墨官司,愿意有第三者做公平的裁判,因此,我愿提几点肤浅的意见。

一、郑先生说:“最有效的、最彻底的反孔手段,是使后一代人不能读‘孔氏之遗书’。要达到此目的,最好的手段,是用白话文代替文言文。”(54期43页)胡适博士提倡白话文,确为事实。但其目的是否在使后一代人不能读孔氏之遗书?这不能无疑。记得七八年前,台北报纸也曾登过胡适博士在旧金山对华侨讲演,主张废除汉文。不久就证明这是谣言,或可说是捏词诬陷。我很盼望有人能够提出真凭实据:胡适博士何时曾以口头或书面建议我国大专学校要停办中文、哲学、史地等系?曾否建议大专学生应该禁读文言文?

二、郑先生在52期那篇文章中,说白话文的首倡者不是胡适,而是陈天华和陈独秀(27页)。经李敖先生提出证据反驳后,于是他的笔锋一转,说白话文运动是当时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所造成的(54期43、44页)。

郑先生这种说法,自然亦系事实。人原来就生活在环境之中。但不知中华民国如无同盟会的十次革命,能否从天上掉下来?原子时代到了,清华大学研究所能明年就会自己造原子炉么?郑先生在该文末段中,又不自觉地说出相反的话来了:

一位在文化界有贡献的人,受后一代或后代人的批评,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意大利统一运动英雄加里波底曾说:“一个人,一生只能干一件有历史意义的事。”胡适博士提倡白话文的成功,就是那“一件事”,干了那“一件事”,他已名垂青史了。(54期54页)

读此,似乎郑先生以前对胡适博士的批评已经全部收回,同时也好像对他自己的《前言》给予一次冷酷的讽刺!

三、郑先生接着恭维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说:“《文学革命论》是一气呵成,情文并茂的大手笔,又是文学革命运动史的不朽文献。如果陈独秀不组织共产党,这篇文章一定被选入国文读本。”(54期45页)郑先生唯恐我们没有机会读到原文,于是乎照抄了最精彩的四大段。而且还“吼喝”出一段,“估评”了一段,又再“如此地指出”了一段。这样的抄、抄、抄,足足地登满《文星》一整页。

四、郑先生又骂胡适是“后日在政治上的投机主义者,在当时新文化运动中也是投机主义者”(45页)。又批评胡氏“时常改变自己的论点”(44页);这几句话似嫌过火。我知道郑先生平日的为人,必不愿用此类词句。大慨在动气下,就没有好话了。

郑先生《附答李敖先生》的文章,分作十个项目,又足足占了《文星》7页之多。既承他屡次呼吁“高明的读者诸君”来做义务“裁判”,这件工作对我并不见“光荣”,可是我觉得以第三者的身分出来讲几句话,似乎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一、“维辛斯基”是俄国沙皇时代的旧官僚,先投身孟什维克,继投机转入布尔什维克,未获青睐。以后斯大林利用他来诛锄异己,遂官拜苏联总检察官,二十年前莫斯科的几次大公审,造成史无前例的“大冤狱”……今郑先生迭称李敖为“维辛斯基老爷”,李敖这家伙也要变成众矢之的了!

二、郑先生在他的文中曾代钱玄同先生戴上一顶“虚无主义”的帽子。此刻他又想同样的奉送胡适之先生一顶(54期52页)。李敖先生说:“这项帽子太大了”,钱先生“不能戴这样漂亮的帽子”(53期63页)。我亦颇以为然,我想要僭代郑先生送给钱玄同“土包子”的帽子,也尽使得。至于胡适博士呢,郑先生那篇文章中,曾有如下的一段话:

当时的青年……读到胡适的《五鬼闹中华》的文章时,多气愤填胸,因为胡适把中华民族的灾难归咎内在的弱点,即“五鬼”,而开脱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罪恶,并使大家有这“狂热”的感觉:胡适的话简直是中华民族弗自殒灭,祸延帝国主义老爷。(54期51页)

依我看,胡适指出的话并没有错。倒是郑学稼自己的政治常识没有进步,未免太可惜了!

三、关于陈独秀创办白话报的论辩,让我先引他两人的原文。首先,郑先生在52期上说:

关于白话文运动胡适的贡献,在台湾已有歪曲的宣传。有人瞎捧胡适是白话文的首倡者,事实上同盟会斗士陈天华用纯口语写著名的同盟会文献时,胡适还是童子呢!辛亥前后,各地有的(是)白话报。据说陈独秀就曾办过白话报,但都失败了。(52期27页)

这段话包括着五点意见:第一、胡适不是白话文的首倡者。第二、同盟会时代,胡适“还是童子”,必然与白话文毫无关系;第三、陈独秀曾创办过白话报;第四、办报时间是在“辛亥前后”;第五、“都失败了”,意指陈独秀主办的白话报,至少总有好多种。至于办报地点与报纸名称,郑先生因没有得自“据说”,尚未胡扯。李敖先生对于中国现代史的资料,似乎要比郑学稼先生更为注意。对一、二两点,李文解答得非常扼要而清楚。对三、四两点,他根据蔡元培的《中国新文学大系总序》与冯自由的《革命逸史》中资料,说:

关于郑先生说:“据说陈独秀曾办过白话报”一节,也是对史实不够清楚的话头。为了使郑先生不再“据说“起见,我可以告诉这段史实:陈独秀在办《青年杂志》以前,曾跟刘光汉在芜湖办过一种小报(注:《序》);后来在上海跟何梅士、苏曼殊、张继、卢和生、谢饶石等办过《国民日日报》(注:《冯史》与说明)。(53期58页)

李敖所引的“蔡文”与《冯史》两种资料,说明了三件事实:

(一)陈独秀与朋友在芜湖办报,时间是在“民元前十年左右”《蔡氏原文》,当时“白话文也颇流行”,是一种“白话报”(皆蔡氏原文)。

(二)陈氏担任上海《国民日日报》编辑,时间是在“癸卯(1903年)10月”(《冯史》原文)。

(三)陈氏第三次办的,是《青年杂志》,而非白话报。

从李敖所引资料的内容看来,足以充分证明第一、陈独秀虽曾“协助”或“参加”朋友办过白话报,但他自己绝对没有单独创办过什么白话报。第二、他参加编辑的白话报,只有两种,没有多过两种以上。第三、两报的创办时间,皆在“辛亥‘十年’前”(两报孰先孰后姑不具论)。要与郑先生所说的“辛亥前后”,相距十年(52期郑文),郑先生此后虽修正为“辛亥前‘夜’”(54期43页),但他不先检查蔡氏原文,未免先之疏忽。

四、关于胡适在《新青年》杂志所发表的信和文章,郑先生在52期文中,曾代“详列”一表。李敖先生在53期文中,指出这个“表”,郑先生有意(一)“弄错多处”,(二)更改题目,(三)抹杀史料,(四)漏列作品(54期58页)。

且看郑先生如何答复。

(一)“弄错多处”,他说,这是“笔误”。“笔误”的确没有关系,我们自己也难免常有笔误。“将《威权》笔误为《权威》”(49页),读者至多不过怀疑一生鼓吹民主政治的胡博士,偶然写首歌颂《权威》的白话诗玩玩罢了。

(二)更改题目呢?郑先生的理由亦极充足。他说:

当我在重庆写《鲁迅正传》和《由文学革命到革文学的命》时,曾读过原始版《新青年》,我抄下来的胡适题目,是《我对丧礼的一点意见》。到我写《中共党史》第一卷时,我发现《胡适文存》是《我对丧礼的改革》。那时我自认是抄错了题目。不久之后,我见到中共的一本书写《我对丧礼的一点意见》,又细读该文,见有“一点普通见解”和“我对于丧礼问题的意见”,我又怀疑自己没有抄错了。(54期49页)

既然如此,事情极易解决。我建议由《文星》的主编人,安排一个时间与地点,通知郑、李双方各委托代表一人,并约最早的长期订户中读者一人,会同审阅“抄下来的”原始资料和“中共的书”,必要时制版公开,以昭信实。

(三)说到抹杀史料一节,郑先生辩护说:“我的‘表’,没有一个人的文章是全列的。”(54期49页)这一点,我颇不赞同。因为郑先生是要将“胡适在该刊所发表的信和文章,洋列下表。”(52期25页)既然说是“详列”,别的任何人的文章,可以不必全列,唯独胡适的信和文章,一篇也少不得,否则,“表”的价值未免大为减少了。

末了,说到《四》“漏列作品”这一件公案。李敖指出的有《新婚杂诗五首》和《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文章一篇(53期58页)。郑先生对于漏列新诗的辩护时,说:“胡适的‘收入’,全属于白话文的理论和文艺一类,少列几篇白话诗,有何关系?”(54期49页)这个理由,本甚正大,但似乎不应出于郑先生之口!第一、“白话诗”既然是“文艺”,就不可不列。第二、在制表时,既先声明“详列”,就不可漏列。第三、“通讯”多涉及理论,也不能不列。第四、“详表”不只记胡适一个人的账,而是将“胡适个人的收入”和其余三十个人的收入“做比较”。如今不列,那么,胡适名下的收入,当然要减少了。至于“作用”如何?“价值”如何?那完全属于个人主观的看法。因此,我颇不以郑先生的态度为然。

至于《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似乎明明是一篇“对当时思想界有作用的黄金”(郑先生原文),是一篇“完全属于白话文的理论”的重要文章,不管它有否“石破天惊”的功效,但就郑先生说,既不可“漏列”,更不能“不列”。岂料郑先生在词穷之后,居然声明说:“我的表,没有一个人的文章是全列的。”(54期49页)如此看来,难道郑先生过去查资料、引事实、抄题目、制详表,洋洋洒洒,写成三四万字的长文章,不怕别人怀疑你的目的只在捏造历史,罗织罪证么?就单凭这一句话,郑先生颇难见谅于读者睹君了!

郑先生平日是勤于收集史料,而又努力写作,他的大著是我们经常引为参考的。以“真确性”而言,我们向来绝不怀疑。此次因为参加“论战”,不幸遂有疏忽。因此,我来自告奋勇,把郑学稼先生“详表”中所论列的胡适先生在《新青年》上发表的作品,试作补充,不晓得有否错误,就要请郑先生与读者诸君指正了。

胡适在《新青年》所发表的文章、诗和信(凡郑先生原表上所已有者,概未列入)

一、建设的史学革命论(第4卷第4号,1918年4月15日)

二、新婚杂诗五首(同上)

三、讨论世界语通讯一则(同上)

四、《论短篇小说》约8000字(第4卷第5号)(在北大国文研究所讲演词见《胡适文存》第1集)

五、答朱经农《新文学问题之讨论》约1500字(第5卷第2号)

六、答任鸿隽“同前”约1800字(同前)

七、答朱经农“同前”约900字(同前)

八、答慕楼《论句读符号》约1000字(第5卷第3号)

九、答黄觉僧《折衷的文学革新论》约2400字(同前)

十、答朱有昀《反对世界语》约1000字(第5卷第4号)

十一、答易宗夔《论新青年之主张》约500字(同前)

十二、答俞平伯《白话诗的三大条件》约300字(第6卷第3号)

十三、答TFC君《论译戏剧》约400字(同前)

十四、答武昌新声社约400字(同前)

十五、致蓝志先讨论贞操、拼音字、革新家态度等问题约400字(第6卷第4号)

十六、致蓝志先“同前”均7000字(同前)

十七、答梁漱溟《梁巨川先生的自杀》约1000字(同前)

十八、新诗一首《应该》(同前)

十九、答陈懋治《同意字之当改与白话文之经济》约2000字(第6卷第6号)

此外在文字上应更正者

胡适所用的题目

一、我对于丧礼的改革(第4卷第4号)

二、国语文法的研究法(第9卷第3、4号)

三、平民学校校歌(第9卷第6号)

郑学稼表中的题目

一、我对丧礼的“一点意见”;说明:“改革”误作“一点意见”,又脱“于”字。

二、国语文法的确定法;说明:“研究”误为“确定”。

三、平民学校歌;说明:脱“校”字。

(《文星》第55期,1962年5月1日台北出版。本文作者田尚明是师范大学教授孙德中先生的笔名。这里收录的,曾依孙先生的自校稿订正。)

附录四

开庭“审”胡适(苏雪林)

——胡适博士与文学革命

话说中华民国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文化法院里面拥挤了许多人民来听审一件大案。被告席上坐着的是大名鼎鼎的胡适博士,原告有一大群,穿长衫马褂的须发皓然,满脸卫道正气;洋装革履的口中之乎也者之外,时漏爱皮西地,表示自己学贯中西,脑满肠肥,趾高气扬的什么委员老爷、什么党的代表先生,更有义和团师兄打扮者,手执钢叉,首缠红布,背插杏黄八卦旗,杀气腾腾,怪模怪样,尤足令人注目。他们手里都捧着四书、五经、孝经、尔雅、唐宋名家文集、古文观止、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骈体文、四六文,还有律诗、对联、诗钟、诗谜各类本子,控告胡适博士所犯罪状。因原告人数太多,只有推选一位代表说话。那位代表用气得胡子发抖的声调,抗声说道:

我国文言文乃古圣先贤所创立,也是中国文化最优美的传统之一。孔子赞易,特著《文言》尝曰:“易有圣人之道四,言者尚其辞。”又曰:“通其变,以成天下之文。”又曰:“夫易,其旨远,其辞文。”《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传引孔子之言亦云:“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又曰:“非文辞不为功。”孔门四科,文学列于其一。五千年来经史子集,浩瀚如烟海,所用工具,无一非“之乎也者”之文言,从无半句“的吗呢呀”之白话,可见文言之体实为中国万世不易之正宗,断无可以放弃之理!今乃有妄胡适其人者,胆敢于四十年前提出什么文学革命的运动,谓文言为死文字,白话才是活文字,要想中国文盲绝迹,教育普及,非打倒文言,改用白话不可。他自己写了无数文章,鼓吹此说,又呼朋引类,此唱彼和,著作书籍,刊行杂志,不遗余力,美其名曰“文学革命”,终于全国青年靡然从风,引起了滔天逆流的所谓“五四运动”者。自此以后青年操笔为文,满纸都是白话,引车卖浆者之俚语,居然篡取了高文大册之地盘了,事之可痛可恨,诚莫此为甚,指其罪魁,厥为胡适!

按我国文言文,具有五千年之历史,优美精深,可推世界第一,古圣先贤之微言大义托之以传,历代文豪词客之思想情感,赖之而表。废弃文言,岂非斩绝中国文化命脉,非丧心病狂,何忍出此?且文言发展,形式至繁,有骈文、律诗、对联、诗钟等无数文体,均非蟹行文字所能胜任,我国百事虽不如人,幸有此类文学傲视碧眼儿郎,令其下风甘拜,乃被告胡适动辄以骈文律诗与太监、小脚、鸦片、板子、夹棍相提并论,作其讪笑之资,尤为可恶之极!

再者我国文言文难读、难懂、难作、难用,有此四难,使中国文学更尤尤独绝,色香皆古。古圣贤思想蕴藏其中,有若珍贵之物收贮于缄封之金匮石室,任何人不能窥伺。中国文化之神秘气氛,因此而增加百倍,学者唯有终身焚香膜拜,岂敢有只言片语的批评?自胡适倡导“整理国故”,利用其明白为话之文笔,将古之秘藏一概呈露于天日之下。逞其偏浅之见,妄论圣贤之长短是非,终则酿成“覆孔孟,铲伦常”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四亿同胞,思想完全变成真空,共产主义之邪说遂乘虚传入,今日大陆变色,神州陆沉之祸,实五四运动为之铺路,亦胡适一人该负全责。胡适之离经叛道,非圣无法各种罪行擢发难数,有心世道人心者无不念之发指,思之眥裂,唯恨圣人不作,久稽两观之诛,遂使彼“言伪而辩,行僻而坚”者,日腾其说于国中,全国知识阶级中风狂走,唯彼是从,致有今日之祸,亦柄国钧者之过也已!

今日欣逢贞下起元之秋,剥极思复之际,自由中国复古空气日呈浓厚,方冀距邪说,正人心,复文言,昌圣道,使昔日彝伦文物之盛再现于今世,不意胡适前日又在亚东会议席上,以“魔鬼辩护士”自居,放言高论,痛诋中国文化,企图蛊惑知识阶级,巩固其摇摇欲坠之“新文化导师”地位,实为罪大恶极,无可宽恕。古者于犯有大罪之人,则“屏之四裔,不与同中国”。今台湾虽有高山诸族,犹在此区区海岛之内,惧其野心不戢,仍将不时潜出为患。故此请求堂上判胡适以与共匪隔海唱和、叛国卖国之罪,将其押上飞机,空投大陆,庶可一劳永逸,杜绝祸源,中国幸甚!中国文化幸甚!

当原告代表慷慨陈词,说到痛切处,更捶胸顿足,声泪俱下,那些旁听民众,却转过头来,看着被告席上的胡适博士作何反应?只见胡适博士仍然满脸堆着他那沐如春风的微笑,一言不发,并且点燃了一支香烟,从容地抽将起来,那一派悠然自得的神态,更激怒原告群,有一位先生正将起立发言,加紧打击胡适,却见律师席上有两位律师起立,一位是郑学稼、一位是叶青,自称他们自己并未受胡适委托,不过为维持公道、证实真理起见,自愿替被告当义务律师替他辩论。

法官允许郑律师先说话。于是郑律师自他公文袋里取出一大叠纸色发黄的《新青年》杂志。呈请庭上审阅。他说《新青年》乃当时顶有力量的领导新文化的刊物,也是始倡文学革命的刊物,但主编这个刊物者是陈独秀而非胡适。《新青年》自第二卷起到第九卷止,胡适只发表了一些新诗、札记、翻译小说之类,即有些正式论文也是陈独秀唆使他做的。譬如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是陈独秀写信去美国邀他撰写的。内容当亦是陈独秀所授意,胡适敷衍成文而已。可见新文化启蒙工作,陈独秀早在胡适之前,新文化罪魁应是陈独秀,而非胡适。

再者试验用白话办报者,即倡用白话文者,胡适之前,早有其人,如同盟会斗士陈天华用纯口语写著名的同盟会文献时,胡适尚是个无知的孩童。辛亥前后,各地有若干白话报,据说陈独秀就曾办过白话报,但都失败了。后来白话文所以成功,陈独秀在科学人生观论战时,曾有说明,并说人们对他和胡适的白话文运动的恭维,是“不虞之誉”。再说白话文运动,胡适只注重它的形式,究竟需要何种文学,应打倒何种文学,只陈独秀在他的《文学革命论》中有明确的说明。对比陈氏的《文学革命论》和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就可明白后者对于白话文运动之历史任务,还是很模糊的。根据以上理由,新文化运动和白话文运动主犯乃是陈独秀,与被告胡适实无何等关系,况且白话文体乃中国自古便有之物,并非胡适所能创造,何得将白话运动归罪胡适?故此敢请庭上将被告胡适无罪开释,以昭公允而平人心……

原告诸人听了郑律师的辩护,大感愤怒,他们或则高声大叫、或则恣意辱骂,说郑律师一定受了胡适的重贿,所以颠倒是非,冀为胡适脱罪,真是可耻极了。他们纷纷上前,将胡适全部著作及青年李敖《播种者胡适》一文送到法官案上,请求查阅;并说李敖文章意在拥护胡适,不想适足构成胡适罪状,此乃最近刊行之文请庭上注意。原告等喧哗之声汹汹然,几乎掀翻了法院的屋顶,法官重击木棰,请众人镇静,嘱第二律师叶青发言。叶律师起立说道:

“本律师今天替被告辩护的范围,乃是就青年李敖一文而说,即整个新文化究竟由谁播种的问题,并不限于文学革命。即以文学革命的罪状来说,本律师也同意郑律师的意见,这种罪状是不能完全委之被告的。在胡适发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以前的一年,陈独秀便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文学革命论》一文。此文在胡适也是称赞不已的。胡的《文学改良刍议》所提出的‘八不’主张,也是偷袭陈氏的意见。陈说‘吾国文艺犹在古典主义、理想主义时代,今后趋向当为写实主义’云云,胡适受了这几句话的启示,触动灵感,写了他那篇刍议,所以胡适文章乃陈独秀所授意,郑律师的话极有道理。既为他人授意,则《文学改良刍议》的真正著作权,应属陈独秀,不属胡适。充其量胡适不过是一文抄公,今日报章杂志,文抄公之多不可以屈指数,被人揭发,也不过取消其稿费了事,未有构成刑事之问题者。即说陈独秀后来当了共产党,专搞政治,胡适独当一面,连续发表论文,推行白话文学运动,也不过承继陈氏遗绪,只能算是陈氏的‘助手’,法律对于‘主犯’和‘从犯’惩治的条文是不能一律的。因此本律师主张将胡适执行监禁,免其再煽惑青年,至于空投大陆,则判刑未免太重了……”

叶律师的话尚未说毕,原告席上又发出了一阵怒斥之声,那位义和团师兄更怒不可遏,出手一叉向胡适博士掷去,可惜手法欠准,叉子掠过胡适博士的头顶,飞落旁听席前,几乎伤人。法官见他举动太暴乱,令法警将其扶出,宣布退席,被告胡适回家,随传随到,待法院查阅卷宗,举行辩论后,再定期宣判。

第二次法院开庭,大概是在1962年2月25日以后,胡适博士已于前一日在中央研究院院士选举酬会上因心脏病突发逝世了,只好举行一个“缺席审判”,原告律师及旁听人众仍如期出席,法院首席推事起立,宣读一篇相当冗长的判决书,大意是:

据胡适提倡白话文学导致大陆沦亡之祸一案,经法庭连日调查,小心求证,其罪状诚如原告某某等所控,至为确凿。查近四十余年白话文学之产生共历三个时期,即第一酝酿时期,第二鼓吹时期,第三发展时期,而此三个时期均胡适为之主动。今请分期缕述:

第一酝酿时期:

胡适自幼不喜文言,在家塾读书时,辄谓经书愈读到后来愈不好懂,小儿读不懂之书有如念“揭帝揭帝波罗揭帝”后以读诘屈聱牙之盘庚,不能熟背,挨塾师之打,对文言从此怀恨。后发现残帙《水浒传》“李逵打死殷天赐”一章,则大喜谓“为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从此终日搜求白话小说,与同学等私相交换,列折竞赛。所读有弹词、传奇、笔记及长篇章回小说。他日后一意反对读经,于诲淫诲盗之红楼水浒传独感莫大兴趣,考证不倦,并主张以此类白话文体代替文言,实亦基于其幼小时之特殊癖好及不良读物如小说稗官之引诱而已。

前清光绪甲辰年(1904)即民国纪元前八年胡适赴上海就学,至丙午年(1906)即民国纪元前六年胡适年龄尚未满十五岁,同学钟文恢等办竞业学会,又办《竞业学报》,钟君见胡适常看小说,就劝他为旬报作白话文,胡适遂在该报用白话体裁,写了许多浅近科学原理,又编长篇白话小说《真如岛》。以后该报完全归胡适负责编辑。共编数十期之多,故胡适尝自言:“这几十期的旬报,不但给了我一个发表思想和整理思想的机会,还给了我一年多作白话文的训练。清朝末年出了不少的白话报……都有我的文字,但都只有几个月的寿命,《竞业旬报》出到四十期,要算长寿的白话报了。我从第一期投稿起,直到他停办止,中间不过有短时期没有我的文字!这一年多的训练给了我自己绝大的好处,白话文从此成了我的一种工具。七八年以后,这件工具使我能够在中国文学革命的运动里做一个开路的工人。”以上皆见胡适《四十自述》。

光绪庚戌年(1910)胡适考取清华庚款赴美留学,1915年,即民国纪元后四年东美中国学生会新成立一个“文学科学研究部”,胡适被举为文学股委员,负有准备年会时分股讨论的责任。他和赵元任商量,把“中国文字问题”作为本年文字股的论题。胡适论文即说汉文乃是半死之文字,不当以教活文字之法教之。谓日用语言之文字如英法文及我国白话文为活文字,希腊拉丁则为陈死文字。汉文之中有一半活语如“狗”之于“犬”、“骑马”之于“乘马”故为半死文字。胡适又主张文字须有标点符号,在其留学日记里很早即拟就一套型式。

又民国五年5月胡适留学日记,“谈活文学”条,谓“吾国‘活文学’仅有宋人语录、元人杂剧院本、章回小说及元以来之剧本、小说而已。吾辈有志文学者,当从此处下手。”同年7月6日日记“白话文言之优劣比较”云在“绝色佳时与叔永、杏佛、擘黄(唐锇字)三君谈文学改良之法,全力主张以白话作文作诗、作戏曲小说。余说之大略如下:

(一)今日之文言乃是一种半死的文字,因不能使人听得懂之故。

(二)今日之白话是一种活的语言。

(三)白话并不鄙俗,俗儒乃谓之俗耳。

(四)白话不但不鄙俗,而且甚优美适用,凡言语要以达意为主,其不能达意者,则为不美(下引实例,从略)。

(五)凡文言之所长,白话皆有之,而白话之所长,则文言未必能及之。

(六)白话并非文言之退化,乃是文言之进化,其进化之迹,略如下述(下引证例,从略)。

(七)白话可产生第一流文学:①白话的诗词,②白话的语录,③白话的小说,④白话的戏剧。此四者皆有史事可证。

(八)白话的文学为中国千年仅有之文学(小说、戏曲,尤足比世界第一流文学),其非白话的文学,如古文、如八股、如札记小说,皆不足与于第一流文学之列。

(九)文言的文字可读而听不懂,白话的文字既可读,又听得懂。凡演说、讲学、笔记,文言绝不能用。今日所需,乃是一种可读、可歌、可记的言语,要读书不须口译,演说不须笔译,要施诸讲坛舞台而皆可,诵之村妪妇孺而皆懂,不如此者,非活的言语也,绝不能成为吾国之国语也,绝不能产生第一流的文学也。

胡适发表此类议论后,其同学中如赵元任、杨杏佛则逐渐赞同之,梅光迪则反对之。胡适于同年7月22日作《答梅觐庄》白话长诗一首,遂引起友朋间热烈之论战。胡适又有答赵元任长函凡三千言。自述其梦想中文学革命之目的。曰:

(一)文学革命的手段,要令全国中的陶谢李杜皆敢用白话高腔京调做诗,又须令彼等皆能用白话高腔京调做诗。

(二)文学革命的目的,要令中国有许多白话高腔京调的陶谢李杜,换言之,则要令陶谢李杜出于白话高腔京调之中。

(三)今日绝用不着“陶谢李杜”的陶谢李杜,若陶谢李杜出于今日而为陶谢李杜当日之诗,必不能成今日之陶谢李杜,何也?时世不同也。

(四)我辈生于今日,与其做不能行远不能普及的五经两汉六朝八家文字,不如做家喻户晓的水浒西游文字。与其做似陶似谢似李似杜的诗,不如做不似陶不似谢不似李不似杜的白话高腔京调。与其做一个作“真诗”走“大道”学这个、学那个的陈伯严郑苏仑,不如做一个“实地试验”“旁逸斜出”“正不道而不由”的胡适。

以上皆见《胡适留学日记》《逼上梁山》及《尝试集》自序。

胡适于答赵元任书揭橥其文学革命之四大条款,竟称为此四大条款乃他《文学革命之宣言书》,民国五年间,胡适写信与朱经农,谓新文学之要求约有八事,即“不用典”“不用陈套语”“不讲对仗”等,是即其《文学改良刍议》之骨架。综上所述可见胡适提倡白话文学为时绝早,即办白话报始于民元前七八年,而陈独秀之办青年杂志则始于民国四年,彼时陈胡并不相识,曾无寸笺只字之往还。胡适在美与朋友讨论白话可代文言,陈氏报刊尚全用文言体。至民国六年,陈氏将青年杂志改称《新青年》,胡适开始在该刊物投稿。其《文学改良刍议》发表于第二卷第五期,陈独秀之《文学革命论》则发表于第六期。陈氏“贵族”“古典”“山林”诸语,意义殊嫌含混,与胡适“八不”主义之明白坚确者绝不相蒙,即陈独秀亦称胡氏为“文学革命之急先锋“首举义旗”者,安得谓胡说乃陈氏所授意?又安得谓“胡适对于白话文运动之历史任务,还是很模糊的”?似此而企图为胡适卸罪,手法岂非过于笨拙?

第二鼓吹时期:

民国六年,胡适自美返国,任教于北京大学,积极进行其所谓文学革命者。发表论文及与朋友之通信不可计数。其《历史的文学观念论》曰:“居今日而言文学改良,当注重‘历史的文学观念’一言以蔽之曰: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此时代与彼时代之间,虽皆有承前启后之关系,而绝不容完全抄袭;其完全抄袭者,绝不成真文学。愚唯深信此理,故以为古人已造古人之文学、今人当造今人之文学……愚纵观古今文学变迁之趋势,以为白话之文学种子伏于唐人之小诗短词。及宋而语录体大盛,诗词亦多用白话者(放翁之七律七绝多白话体。宋词用白话者更不可胜计。南宋学者往往用白话通信,又不但以白话作语录也)。元代之小说戏曲,则更不待论矣。……夫白话之文学,不足以取富贵、不足以邀声誉,不列于文学之‘正宗’而卒不能废绝者,岂无故耶?岂不以为吾国文学趋势,自然如此,故不可禁遏而日以昌大耶?愚以深信此理,故又以为今日之文学,当以白话文学为正宗。”胡适在此文中居然极端郑重地提出“正宗”二字,其欲以白话攘夺文言的地位之野心,已昭然若揭。

民国七年4月作《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已完全用白话行文。谓白话为“真文学”“活文学”,文言为“假文学”“死文学”,希望“我们提倡文学革命的人”,对于那些腐败文学,个个都该存一个“彼可取而代也”的心理,个个都该从建设一方面用力,要在三五十年内替中国创造出一派新中国的活文学。并开始扬出革命鲜明旗帜曰“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又加以解释曰:“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有文学的国语。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的国语才可算得真正的国语。国语没有文学,便没有生命、便没有价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发达。这是我一篇文字的大旨。”以下胡适又说五百年前之欧洲,看书演说皆用拉丁文。14世纪意大利但丁用“脱斯堪尼”语来写作其《神曲》。英国赵叟及威克列夫二人用英伦之“中部土话”来做诗歌散文,并翻译新旧约。彼数人所用之言语后皆成为意英两国之标准国语。此外法、德及其他各国的国语之发生,大都遵此途轨。胡适又言曰:

我常问我自己道:“自从施耐庵以来,很有了些极风行的白话文学,何以中国至今还不曾有一种标准的国语呢?”我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答案。这一千年来,中国固然有了一些有价值的白话文学,但是没有一个人出来明目张胆的主张用白话为中国的“文学的国语”。有时陆放翁高兴了,便做一首白话诗;有时柳耆卿高兴了,便做一首白话词;有时朱晦庵高兴了,便写几封白话信、做几条白话札记;有时施耐庵、吴敬梓高兴了,便做一两部白话的小说。这都是不知不觉的自然出产品,并非有意的主张。因为没有“有意的主张”,所以做白话的只管做白话,做古文的只管做古文,做八股的只管做八股。因为没有“有意的主张”,所以白话文学从不曾和那些“死文学”争那“文学正宗”的位置。白话文学不成为文学正宗,故白话不会成为标准国语。

我们今日提倡国语的文学,是有意的主张。要使国语成为“文学的国语”。有了文学的国语,方有标准的国语。

文学革命之所以成功,“有意主张”为其唯一条件,胡适在其著作中固曾屡屡言之。他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里说道:

这五十年的白话小说仍旧与一千年来的白话文学有同样的一个大缺点,白话的釆用,仍旧是无意的、随便的,并不是有意的。民国六年以来的“文学革命”便是一种有意的主张。无意的演进是很慢的、是不经济的。

譬如乾隆以来的各处匪乱,多少总带着一点“排满”的意味,但多是无意识的冲动,不能叫做有主张的革命,故容易失败了。太平天国的革命,排满的色彩稍明显一点,但终究算不得有意识有计划的排满运动,故不能得中上阶级的同情,终归于失败。近二十年来的革命运动,因为是有意识的主张、有计划的革命,故能于短时期之中,收最后胜利。文字上的改革,也是如此。一千年来,白话的文学,一线相传,始终没有断绝,但无论是唐诗、是宋词、是元曲、是明清的小说,总不曾有一种有意的鼓吹,不曾明明白白的攻击古文学,不曾明明白白的主张白话的文学。

近五年来的文学革命,便不同了。他们老老实实的宣告古文学是已死的文学,老老实实的宣言“死文字”不能产生“活文学”,他们老老实实的主张现在和将来的文学都非白话不可。这个有意的主张,便是文学革命的特点,便是五年来这个运动所以能成功的最大原因。

胡适又在其所著《白话文学史》引子里说:

有人说:“照你那样说,白话文学既是历史进化的自然趋势,那么,白话文学迟早总会成立的——也可以说白话文学当水浒红楼风行的时候,早已成立了——又何必要我们来做国语文学的运动呢?何不听其自然呢?岂不省事吗?”

这又错了。历史进化有两种:一种是完全自然的演化;一种是顺着自然的趋势,加上人力的督促,前者可叫做演进,后者可叫做革命。演进是无意识的、很迟缓的、很不经济的、难保不退化的,有时候自然演进了一个时期,有少数人出来,认清了这个自然趋势,再加上一种有意的鼓吹,加上人工的促进,使这个自然进化的趋势赶快实现,时间可缩短十年百年,成效可以增加十倍百倍。因为时间忽然缩短了,因为成效忽然增加了,故表面上看去很像一个革命,其实革命不过是人力在那自然演进的缓步徐行的历程上,有意的加上了一鞭。白话文学的历史也是如此。

……这几年的“文学革命”所以当得起“革命”二字,正因为这是一种有意的主张,是一种人力的促进。新年的贡献只在他那缓步徐行的文学演进的历程上,猛力加上了一鞭。这一鞭,把人们的眼蛛子打出火来了。

这把人们眼珠打出火来的一鞭,便是胡适所加的。胡适说这话时,他的“自负”、他的“得意”跃然纸上,须眉欲活。无待鞠讯,他竟把自己所犯罪行,全盘吐露了。可谓天夺其魄!这是一桩“南山铁案”永远没法动摇。今日为之辩护者,尚谓“文学革命”胡适并非主角,以所谓“文学革命导师”的头衔加之胡适,实为冤枉好人……(编者略)

第三发展时期:

自胡适倡导所谓文学革命以后,其发展之速,有如野火之燎原、有如黄河之泛滥,竟有不崇朝而遍天下之概。初期发展形况,仅取胡适自供之语一段便可证明。按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云:

林(按即林纾)蔡(按即蔡元培)的辩论是八年三月间的事。过了一个多月,巴黎和会的消息传来,中国的外交完全失败了。于是有“五四”的学生运动、“六三”事件,全国的大响应居然逼迫政府罢免了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三人。这时代,各地学生团体里忽然发生了无数小报纸,形式略仿每周评论,内容全用白话。此外又出了许多白话的新杂志。有人估计,这一年(1919)之中,至少出了四百种白话报。内中如上海的《星期评论》、如《建设》、如《解放与改造》(现改名《改造》)、如《少年中国》,都有很好的贡献,一年以后,日报也渐渐改了样子了。从前日报的附张往往记载戏子妓女的新闻,现在多改登白话的论文译著小说新诗了。北京的《晨报副刊》、上海《民国日报》的《觉悟》、《时事新报》的《学灯》,在这三年以内之中可算是三个最重要的白话文的机关。时势所趋,就使那些政客军人办的报,也不能不寻几个学生来包办一个白话的附张了。

胡适此文作于民国十二年,自十二年至今,四十年间,新文学蔓延全国,今日之域中,完全成为白话之天下,此乃有目共睹之事实,现亦不必详述。

胡适又夸张其文学革命之影响致使国家的教育政策亦不得不随之改变,谓民国九年,教育部颁布了一个部令,要国民学校一二年的国文,从九年秋季起,一律改用国语。教育制度是上下连接的。牵动一发,便可动摇全身。国校一二年改了国语,初级师范就不能不改了。高等小学也多跟着改了。初级师范改了,高等师范也就不能不改动了。中学校也有许多自愿釆用国语文的。胡适又谓教育部这一举动乃国语研究会会员从中帮忙的缘故,而此类会员固多为胡适党徒与同志。

以后胡适自己虽走上“研究国故的路子”,对于白话文运动亦从不肯放松。于其所有著作中皆可看出。且有人倡议学校恢复《文言》及“读经”,彼必出其死力拼命反对。

关于前者,胡适于民国三十三年撰《所谓“中小学文言运动”》,因是年5月初,汪懋祖在时代公论发表文字主张恢复文言,与吴研因引起辩驳。汪氏原意希望初级小学用白话教授,初中学生则须能读孟子,高中能读论语、学、庸以及左传、史记、汉书、诗经、国策、庄子、荀子、韩非子等选本,作为正课,而辅以各家文选及现代文艺作为课外读物。此本甚为合理的建议,乃胡适竟斥为“他每一段落总有几句痛骂白话拥护文言的感情话,使人不能不感觉这几条简单的主张背后,是充满着一股热烈的迷恋古文的感情。感情在那儿说话,所以理智往往失掉了作用”。又因汪氏推许尊礼读经之何键、陈济棠为豪杰之士,大加讪笑。不过胡适亦承认当时所编白话教科书内容贫乏,甚至常有不甚妥帖的文句,被人拾为话柄,故主张促进白话文学的创造的进步,认为一旦白话文学的“真美”为社会所公认,则文言不推自倒。又说:“我深信白话文学是必然能继长增高的发展的,我也深信白话在社会上的地位是一天比一天抬高的。在那第一流的白话文学完全奠定标准国语之前,顽固的反对总是时时会有的。对付这种顽固的反对,不能全靠政府的‘再革一次命’(按此乃胡党龚启昌所说)——虽然那也可以加速教育工具的进步——必须还靠第一流白话文学的增多。”

关于后者,胡适民国二十四年撰《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首引其友傅斯年在《大公报》所发表讨论学校读经问题之星期评论云:“经过明末以来朴学之进步,我们今日应该充分感觉六经之难读。汉儒之师说既不可恃,宋儒的臆说又不可凭,在今日只有妄人才敢说诗书全能了解。有声音文字训诂学训练的人,是深知‘多闻阙疑’‘不知为不知’之重要性的。那么今日学校读经,无异于拿些教师自己半懂半不懂的东西给学生……六经虽在专门家手中,也是半懂半不懂的东西,一旦拿来给儿童,教者不是混沌混过,便要自欺欺人,这样的效用,究竟是有益于儿童的理智呢?或者是他们的人格?”胡适援此,大赞云“孟真先生这段话,无一字不是事实。只可惜这番话很少人能懂的。今日提倡读经的人们,梦里也没有想到五经至今还只是一半懂得一半不懂得的东西。”又说:“孟真先生说的……这句话只是最近二三十年中极少数专门家的见解,只是那极少数的‘有声音文字训诂学训练的人’的见解。这种见解,不但陈济棠、何键诸公不曾梦见,就是一般文人也未必肯信。”以下胡适又引王国维《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王氏自称:“于书所不能解者恰十之五,于诗亦十之一二。此非独弟所不能解也。汉、魏以来诸大师未尝不强为之说,然其说绝不可通,以是知先儒亦不能解也。”胡适得意地宣言说王国维是创始新经学的大师,是学问最博而方法最缜密的大师,居然亦如此说,可见读经之不易言。他自己又举了许多例子证明经书之难懂。乃为结论云:“总而言之,古代的经典,今日正开始受科学的整理的时期,孟真先生说的‘六经虽在专门家手中,也是半懂半不懂的东西’,这真是最确当的估计。诗、书、易、仪礼,固然有十之五是不能懂的,春秋三传也都有从头整理研究的必要,就是论语、孟子也至少有十之一二是必须经过新经学整理的。最近一二十年内,学校废止了读经的功课,使得经书的讲授完全脱离了村学究的胡说,渐渐归到专门学者的手里,这便使经学走上科学的路的最重要的条件。二三十年后,新经学的成绩聚得多了,也许可以稍稍减低那不可懂的部分,也许可以使几部重要的经典都翻成人人可解的白话,充作一般人的读物。在今日妄谈读经或提倡中小学读经,都是无知之谈,不值得通人的一笑。”

胡适于民国二十四年南游广州时与广东总司令陈济棠相见,辩论尊孔读经之事,因陈济棠宣言他治广东的两大政纲,第一是生产建设,第二是做人,做人必须有“本”,这个“本”必须到本国古文里寻求,这就是他主张读经祀孔的理论。胡适回答云:“依我的看法,伯南先生的主张和我的主张只有一点的不同。我们都要那个‘本’,所不同的是:伯南先生要的是‘二本’,我要的是‘一本’。生产建设需要科学,做人需要读经祀孔,这是‘二本’之学,我个人的看法是:生产要用科学知识,做人也要用科学知识,这是‘一本’之学。”以上见《南游杂忆》。

“文学革命”与“新文化运动”虽似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盖我国数千年博大精深之文化皆蕴藏于经书之中,而经书又皆为文言所写。中国学术以孔孟之学为正宗。胡适为想他的文学革命即白话文学进行不受阻碍,所以一意反对“读经”。为想自己“新文学导师”“五四元勋”的头衔永远保持,又一意反对“尊孔”,结果旧日文化破坏无余,旧日思想权威完全坠地,四亿同胞对之思想完全变成“真空”……今吾人偏安宝岛痛定思痛,深悟以往盲从胡适等坡词邪说之非,方思恢弘六籍,拾先圣之坠绪,扬弃白话,复文体之尊严,作反攻复国之准备,乃胡适不自悔悟,又贾其余勇,在亚东会议席上大放厥词,原告等痛加“围剿”之余,又具状至本院控诉,本拟按律治以重罪,被告忽于前日病发身故,姑行免究,唯仍须将其罪状通告全国,以正人心而惩效尤。

法院推事读毕宣判书,宣布退庭,于是这一件轰动一时的大案,宣告终结。(《作品》第三卷第四期,1962年4月1日台北出版)

三人连环传

梁启超与胡适

梁启超比胡适大18岁,胡适诞生那年(1891),正值任公开始从康有为学于广州万木草堂。据任公《三十自述》,他“一生学问之得力,皆在此年”。任公结婚也在这一年。戊戌政变时任公25岁,胡适却还是一个7岁的小孩子。

胡适最初受到梁启超的影响是在他13岁(1904)的时候,他这年开始读梁启超等人的著述,使他在思想上起了“一种激烈变动”,使他“自命为新人物”,使他不肯“投到官厅去考试”,使他和两位同学写匿名信痛骂亲俄的上海道袁海观。他后来在《四十自述》中追忆道:

我个人受了梁先生无穷的恩惠。现在追想起来,有两点最分明。第一是他的新民说,第二是他的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新民说诸篇给我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我彻底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民族、很高等的文化;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也给我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我知道四书五经之外,中国还有学术思想。

这是第一次用历史眼光来整理中国旧学术思想,……不幸梁先生做了几章之后,忽然停止了,使我大失望。……我在那失望的时期,自己忽发野心,心想:“我将来若能替梁任公先生补作这几篇阙了的中国学术思想史,岂不是很光荣的事业?”我愈想愈高兴,虽然不敢告诉人,却真打定主意做这件事了。

这一点野心就是我后来做《中国哲学史》的种子。

由上面这些自述我们可以知道,胡适日后思想的滥觞,平生所学的抉择,终身兴趣的所在,无不受了任公绝大的影响。

民国9年年初,任公自欧洲归国后,决定此后放弃政治生涯,专心从事著述与讲学,他先后在北平北京大学、高等师范、天津南开大学、南京东南大学讲学,后任清华学校国学研究院导师,北京图书馆馆长,过了将近10年的学术生活。

胡适在《丁文江的传记》中写道:

我认识在君和新六好像是在他们从欧洲回来之后,我认识任公先生大概也在那个时期。任公先生是前辈,比我18岁,他虽然是十分平易近人,我们总把他当作一位老辈看待。

任公回国这年就著成了《清代学术概论》,他做此书的动机有二,第一即受胡适的启迪,任公在自序中写道:

胡适语我,晚清“今文学运动”,于思想界影响至大,吾子实躬与其役者,宜有以纪之。

稿成后胡适又为之校读是正,改正后方布于世。任公在此书中有“绩溪诸胡之后有胡适者,亦用清儒方法治学,有正统派遗风”等语。

民国10年任公《墨经校释》稿本草成,他在自序中曾盛赞胡适、章太炎二人对墨经的功劳,说他们“时有征引浚发,深造盖迈先辈”。他请胡适写篇序,胡适在序中说道:

梁先生是在差不多二十年前就提倡墨家的学说了,他在《新民丛报》里,曾有许多关于墨学的文章,在当时曾引起了许多人对于墨学的新兴趣,我自己便是那许多人中的一个人。

胡适因向来不愿做“仅仅应酬的序”,所以对任公此书,也予以坦白的批评,任公得序后答书说:

此种序文,表示极肫笃的学者风度,于学风大有所裨,岂唯私人纫感而己。

任公又著《墨子学案》一书和《墨子年代考》一文,对胡适治墨成绩颇多称许。

民国11年秋,任公应哲学社之邀,赴北京大学讲演《评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他于事前在报纸上登了一段启事,大意说凡欲往听者当备该书一册,当时商务印书馆所存该书顿售一空,求诸各分馆亦不足敷。讲演共分两天,第一日约四五小时,第二日分两场,共约二三小时,第二日第二场胡适偕任公莅会,任公讲至得意处,转过头来打趣胡适说:“适之,此处你是不是造谣?”闻者大笑。讲演开始时任公手执胡书首先说:

我所批评的,不敢说都对。假令都对,然而原书的价值并不因此而减损,因为这书自有他的立脚点,他的立脚点很站得住,这书处处表现出著作人的个性,他那敏锐的观察力、致密的组织力、大胆的创造力,都是“不废江河万古流”的。

任公对这书的总评是:

讲墨子荀子最好,讲孔子庄子最不好,总说一句,凡关于知识论方面,到处发现石破天惊的伟论,凡关于宇宙观人生观方面,什有九很浅薄或谬误。

他讲完后胡适起来答辩数点才散会,这次讲演是北大礼堂难有的盛况。

民国12年,任公在病榻旁用前人的词裒集成几百副对联,请他的好朋友们选择,选定了便写给他,他写给胡适的是:

胡蝶儿,晚春时,又是一般闲暇;

梧桐树,三更雨,不知多少秋声。

这年胡适应清华同学之请,写了《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任公见后做了一篇两千多字的批评,说胡适“文不对题”,“不顾客观的事实,只凭自己主观为立脚点。”“把应读书和应备书混为一谈。”任公俏皮地说:

一张书目名字叫做“国学最低限度”,里头有什么三侠五义九命奇冤,却没有史记汉书资治通鉴,岂非笑话?……若说不读三侠五义九命奇冤便够不上国学最低限度,不瞒胡君说,区区小子便是没有读过这两部书的人。我虽自知学问浅陋,说我连国学最低限度都没有,我却不服。

任公的结论说:

真不能不算石破天惊的怪论!

民国13年,任公作《近代学风之地理的分布》中,有“绩溪诸胡多才,最近更有胡适之(适)云”等语。

从任公与胡适10年的交谊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在思想上的互予启发,著作上的交相商榷,坦白的共学之乐,幽默的忘年之谊,这种友情一直发展到民国17年的秋天,这年9月底任公因病重入协和医院了,胡适当时正在南方,就赴协和医学校参加董事会之便,匆匆北上照料,可是民国18年1月19日晚上9点钟胡适抵达北平时,任公已经逝世8个小时了。

台北《中央日报》副刊1957年3月15日

梁启超与徐志摩

梁启超比徐志摩大22岁,志摩诞生那年(1895),正值任公等代表广东公车190人上书陈时局;戊戌政变时任公25岁,志摩尚是一个3岁的小孩子。

志摩在民国5年的秋天进入北京大学,住在锡拉胡同蒋百里的家里,蒋百里是志摩的姑丈,蒋谨旃的族弟,是梁启超的得意门人,由于百里的关系,志摩在民国7年的夏天,也做了任公的学生。

这年8月志摩放洋留美,入克拉克大学治社会学,上书给任公,各述其倾慕之忱:

……夏间趋拜榘范,眩震高明,未得一抒其愚昧。南归适慈亲沾恙,奉侍匝月,后复料量行事,仆仆无暇,首途之日,奉握金诲,片语提撕,皆旷可发蒙,感忭乍会至于流涕。且念夫子炁人以德,不以不肖而弃之,抑又重增惶悚,虑下驷之不足,以充御厩而有愧于圣门弟子也,敢不竭倾步之安详,以冀千里之程哉?

他又在日记中流露着对他老师的崇拜:

读任公先生新民说及德育鉴,合十稽首,喜惧愧怒,一时交集。《石头记》宝玉读宝钗之螃蟹咏而曰:“我的也该烧了!”今我读先生文亦曰:“弟子的也该烧了!”

读梁先生之意大利三杰传,而志摩血气之勇始见,三杰之行状固极快之致,而先生之文章亦夭矫若神龙之盘空,力可拔山,气可盖世,淋漓沉痛,固不独志摩为之低昂慷慨,举凡天下有血性人,无不腾攘激发,有不能自己者矣!

民国10年梁启超与蒋百里办《改造杂志》,由中华书局发行,志摩也常投稿,他写过《爱因斯坦相对论(物理界大革命)》、《罗素游俄记书后》、《评韦尔思之游俄记》等文章。

次年10月,志摩回国了,年底任公著成《先秦政治思想史》,志摩原计划把这书译成英文,但是后来却未成事实。

志摩与他夫人张幼仪的离婚,任公很不赞成,他在民国12年1月写信劝志摩道:

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己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

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

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郁悒佗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志摩读此信后,上书给任公,表示他不能赞同他老师那种反理想主义的论调,他说:

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

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未岂得已而然哉?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朗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志摩离婚后3年,就与陆小曼结婚了。志摩的父母本来对他与张幼仪的离婚就不满意,这次再婚,更是不赞成,他们老两口提出三个条件,一定要志摩遵照办理了才许结婚,条件之一就是证婚人非由梁任公担任不可,这一下子可难为了徐志摩,他明知任公对他的离婚再娶是不满意的,但迫于无奈,只有央求胡适去游说,果然胡适神通广大,一言九鼎,终于说动梁任公。任公在结婚典礼的致词中,很不客气地把新郎新娘痛斥一番,首先说两人皆是曾经结过婚的过来人,希望此后各自检点,勿再做一次过来人。其次便指着徐志摩大骂,说他性情太浮,以致学问做不好;用情不专,所以闹离婚再娶,往者不谏,此后一定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任公唠唠叨叨这样骂个不停,最后志摩只好走上前去服罪,面红耳赤地请求道:“请老师不要说下去了,顾全学生一点面子吧!”任公也觉得骂得差不多了,便就此停住。梁实秋先生在《谈徐志摩》一书中写道:

只有梁任公先生可以这样骂他,也只有徐志摩这样一个学生,梁任公先生才肯骂。这真是别开生面的一场证婚。

民国12年阴历长至日,任公给志摩写了流民诗一首,大解横幅一条,跋云:

右一首六解,申凫盟作。……其诗七绝最佳。……格调独造,举似志摩相与击节。

任公又在病榻旁用前人词中句裒集成几百副对联,其中最得意的是赠给志摩的一幅,联曰:

临流可奈清癯,第四桥边,呼棹过环碧;

此意平生飞动,海棠影下,吹笛到天明。

任公在《饮冰室诗话》中解释道:“此联极能表出志摩的性格,还带着记他的故事。他曾陪泰戈尔游西湖,别有会心。又常在海棠花下作诗作个通宵。”

民国14年10月,志摩继孙伏园之后主编北平的《晨报副刊》,他接任时在《大政方针》中写道:

……此外前辈方面,梁任公先生那杆长江大河的笔是永远流不尽的,我们小报也还得沾他的润泽。

果然任公不负志摩所望,“润泽”立刻就来了,他联合志摩,展开了一场“关于苏俄仇友问题的讨论”,同时徐志摩在《仇俄与反对共产》一文中回应他的老师道:……(编者略)

这次关于苏俄仇友问题的讨论是他们师生二人最精彩的一次合作,4年后,任公病逝于北平协和医院,任公殁后两年,志摩又横死于济南党家庄。一对不平凡的师生在短短的两年内相继告别了人间,只留下他们丰富的著作和久宿的墓草来给后人欣赏与凭吊。

台北《中央日报》副刊1958年7月19日

胡适与徐志摩

徐志摩比胡适小4岁,他原是沪江大学的学生,后来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在美国哥伦比亚治银行学,胡适在他以前曾得博士学位于该校,所以和他可算是先后同学。志摩不久即离开哥大,前往英国剑桥大学研究政治经济,后又改攻文学,于民国11年冬得硕士学位归国。

志摩与胡适订交在他回国以后,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们就成了极好的朋友,从陆小曼编的《志摩日记》里,我们可以略窥他们朋友之乐的一斑: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经常写信研究问题,一起读书、旅行、照相、喝酒、吃螃蟹、赏月观潮,看波光堤影,“横卧在湖边石板上,论世间不平事”,……如志摩在民国12年10月13日的一则日记:

昨夜写此后即去适之处长谈,自6时至12时不少休。……与适之谈,无所不至,谈书、谈诗、谈友情、谈爱、谈恋、谈人生,谈此谈彼,不觉夜之渐短。适之是转老回童的了,可喜!

胡适比志摩虽然只大4岁,但在性格上却比他成熟得多,胡适为人老成持重,理智很强,志摩则轻浮骀荡,感情冲动,温源宁曾比较他们说:

适之所以不能成为诗人就是这个缘故。在他呵呵笑的声中及他坦白的眼光中,我们看不见他的魂灵深处。他不像志摩,他不会有沉痛的悲哀与热狂的情绪。在那眼光中,我们看出理智的光辉。

在中国新文学运动史上,胡适扮演的是一个“提倡有心,创造无力”的角色,除了于民国九年发表一本《尝试集》外,他始终自承是“新文艺创作的逃兵”,而替他压住阵脚的,志摩可算是一员大将,尤其在新诗方面,志摩在早期文坛上,曾以他优美的才华建树了许多奠基的成就。志摩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功绩,当然是受了胡适相当的影响,他写《爱的灵感》一诗,开首就有“奉适之”的话,说:“下面这些诗行好歹是他撩拨出来的,正如这十年来大多数的诗行好歹是他撩拨出来的。”可见胡适对志摩的创作,的确有过许多启迪的功劳。

胡适与志摩在教书上共事有三次,第一次是民国十三年,在北平北京大学;第二次是民国十六年,在上海光华大学;第三次是民国十九年,又在北京大学。他们在一起最热闹的活动,是民国十六年开始组织“新月社”那一段日子。当时他们(胡适、徐志摩、梁实秋、叶公超等)不到十个人的小团体齐聚在上海,创办新月书店,发行《新月》杂志,今天到极斯菲尔路胡适寓中聚餐,明天到环龙路徐志摩家里摆龙门阵,闹得有声有色。

胡适与志摩在学术上的合作共有两次,第一次合作是民国12年,他们同住在西湖上,相约一同翻译英国女作家曼殊斐尔的小说,志摩在这年10月16日的日记上曾有这样的记载:

与适之约各翻曼殊斐尔作品若干篇,并邀西滢合作,由泰东书局出版,适之冀可售五千。

但在这次合作中,胡适只翻了半篇就搁下了,志摩却始终坚持下去,至民国16年译成《曼殊斐尔小说集》,由北新书局出版。他们第二次合作是在民国20年翻印《醒世姻缘》,胡适做历史考据,志摩做文学批评,胡适在《醒世姻缘传考证后记》一文中写道:

关于醒世姻缘的文学价值,徐志摩先生在他的长序里已有很热心并且很公平的评判了。志摩这篇序,长九千字,是他生平最长的最谨严的议论文字。今年7月初,我把他关在我家中,关了四天,他就写成了这篇长序,可惜他这样生动的文字、活泼的风趣、聪明的见解、深厚的同情,我们从此不能再得了!我痴心妄想这篇长文不过是志摩安心做文学工作的一个小小的开始;谁也料不到我的考证还不曾写到一半,他已死了!

志摩的死,说来好像是劫数难逃,他自上海北上前本来已经把火车票买好了,但是临行头一天有人送给他一张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的飞机票,他就临时决定改坐飞机去北平,而这架“济南号”竟在济南西南的党家庄附近触山失事,志摩及两名驾驶员均遭难,时在民国20年11月19日。

志摩的死据说和胡适也有些关系,梁实秋在《关于徐志摩》中说:

他所最服膺的一个人是胡适之先生,胡先生也最爱护他。听说胡先生之所以约他也到北京大学去教书,实在的动机是要他离开烦嚣的上海,改换一种较朴素的北平式的生活。不料因此而遭遇到意外的惨死。

志摩死后,胡适在新月杂志4卷1期上登了一篇六千字的长文——《追悼志摩》来纪念他,胡适在文中伤感地说:

我们初得着他的死信,都不肯相信,都不信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会死得那么惨酷。但在那几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过去之后,我们忍不住要想,那样的死法也许只有志摩最配。我们不相信志摩会“悄悄地走了”,也不忍想志摩死一个“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着、大火焚着,那撞不倒的山头在旁边冷眼瞧着,我们新时代的新诗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种死法,也挑不出更合适、更悲壮的了。

……志摩是走了,但他投的影子会永远留在我们的心里,他放的光亮也会永远留在人间,他不白来了一世,我们有了他做朋友,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不曾白来了一世,我们忘不了他和我们在那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志摩曾送给胡适一只猫名叫“狮子”(就是曾被徐悲鸿写生的那只猫),志摩死后,胡适作了一首诗——《狮子——悼志摩》来纪念他,又作《依旧月明时》一诗,意境颇好,录之于后:

依旧是月明时,

依旧是空山夜;

我踏月独自归来,

这凄寂如何能解?

翠微山上的一阵松涛,

惊破了空山的寂静;

山风吹乱了窗上的松痕,

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

台北《中央日报》副刊1957年4月5日

[后记]这三篇合传是我在四五年前写的。因为受篇幅和资料的限制,所以不能写得详细。四五年来,很多新的资料出来了。如丁文江的《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世界书局版)、刘心皇的《徐志摩与陆小曼》(《畅流》20卷7期起连载)、蒋复璁的《徐志摩小传》(《传记文学》1卷1期)等等,都可给这个《三人连环传》作补正。

为了保持四五年前的真面目,我并未根据新出的资料来修正。只是在《梁启超与胡适》的尾段,删去了一首胡适之的《旧梦》。因为胡适之先生告诉我说那首诗我“失检”了,——他不是写给梁启超的(我的错误的来源是误读胡不归的《胡适之传》)。胡先生后来特地将这首诗发表(《作品》第1卷第5期,1960年5月1日),我把他的全文附在这里:

三年不见他(胡适)

三年不见他,

就自信能把他忘了。

今天又看见他,

这久冷的心又发狂了。

我终夜不成眠,

萦想着他的愁,病,衰老。

刚闭上了一双倦眼,

又只见他庄严曼妙。

我欢喜醒来,

眼里还噙着两滴欢喜的泪,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总是这样教人牵记!”

1929年1月25日

章君谷先生要我给他一首没有发表过的诗,我寻出这首30多年前写的一首情诗,好像是没有发表过的。我为什么30多年没有发表这首小诗?那是因为我想读这诗的人一定猜不出诗里的“他”是谁;又因为在那个时候,——在写诗的时候,我不愿把原来的意思说出来,说出来了也许没有人相信。在章希吕替我抄的诗稿上,这首诗有几次涂改的题目:原题是《留恋》,涂去改写的是《纪念北大》,第三次改的是《十八年一月重到北大》。最后改的题目是《三年不见他》。此诗后面有一条自注:“我十五年6月离开北京,由西伯利亚到欧洲;十六年1月从英国到美国;十六年5月回国,在上海租屋暂住。十八年1月19日,我第一次回到北平,住了两个月,又回上海。直到1十九年12月初才把全家搬回北平。”这条小注是我自己的字,大概是20多年前写的。

北大的旧同事、老同学,也许能够了解我在31年前写这首小诗的心理。

1960年4月12日

胡适先生走进了地狱

魔鬼们坐了冤狱。地狱里都是冤气。

魔鬼们不耐烦了,他们需要一位辩护士。

释迦牟尼佛怕了,他召集御前会议,决定人选。

文殊菩萨说:“我太聪明了。不干这傻事!”普贤菩萨说:“我太老了,不愿意走动。”观音菩萨说:“我大慈大悲,不忍进冤狱平反。”弥勒菩萨说:“我太胖了,我只想做做官。”最后,地藏菩萨只好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地藏菩萨一到地狱,立刻被阎王收买,整天装聋作哑,卖痴卖呆。

地狱的冤气更浓了!魔鬼们更不耐烦了!

释迦牟尼佛一狠心一跺脚,决定将地藏菩萨撤职查办,另谋人选。

这时候,正好“黄泉社”拍来电报,说阳间有胡适乙名,劫数已至,遽归道山,何不请他来补遗缺?

释迦览奏,觉得有理。但他问道:

“听说胡适是无神论者,死后漆黑一团,身相不属四大,心性难归六尘,这等好汉,如何能为吾人所用?”

左右大臣面面相觑,列子里闪出唐僧,合十顶礼,献策道:

“胡适当年考证《西游记》,与孙行者颇熟,何不派孙行者一行,以示天朝怜才之意?况中国大陆上清算胡适,密锣紧鼓,捉拿‘胡适的幽灵’。胡适有‘幽灵’在,足证其精神不死,虽为无神论者,庸何伤乎?”

释迦大喜,立派孙行者携亲笔函,敦聘播种者胡适到地狱做“魔鬼的辩护士”(Advocatusdiaboli),向那十八层顶上胡帝胡天的阎王老爷吹吹风。

孙行者按下云头,火眼金睛,老早望见胡适先生一道阴魂冉冉而来。行者趋前,迎面唱个大喏,笑道:

“博士久违!想当年你写《孙行者与张君劢》,害得我好苦!如今他老头子竟不先你而来,还在阳间为中国文化抱残守缺,可恶可恶。你在阳间不信宗教,反正天堂是进不去了,与其游魂无归,不如到地狱去,与阎罗抗礼,同陆判分庭,为穷酸吐气,给异端热情,不知尊意如何?”

胡适先生正被那些新闻人物哭得难过,见孙行者拿出聘书,立即欣然同意。

于是,地狱的魔鬼们齐声欢呼。

于是,胡适先生走进了地狱。

1962年2月27日

[后记]这篇文章原登在《文星》第53期(1962年3月1日出版),是《追思胡适之先生专号》。执笔的有陈立峰、毛子水、梁实秋、叶公超、徐复观、黎东方、胡秋原、李敖、蒋复璁、王洪钧、余光中11人。其中我这一篇又惹了麻烦,请看下面的附录。

附录

文章忌刻薄(刘星)

胡适先生逝世,《文星》杂志为了表示悼念,特别出了一本追思特大专号,用意至为可贵。主编先生并能以他熟稔的人事关系,向国内各权威的名流学者迅速地拉稿,因而汇集了不少篇有价值的宏文,并复蒐集了胡先生生前未曾公开发表的诗及其最后遗作。此一优异表现,值得喝彩。

唯其中之李敖先生的《胡适先生走进了地狱》一文,令人看了颇不舒服。姑不论此文的涵义如何,即仅就标题言,便甚刺眼;而文中所述似有责怪胡先生生前未能多做诤言之意。其实就把这意思明说好了,又何必提出阎王、观音、释迦等神祗,而在胡先生死后,尖酸而刻薄地加以冷讽热嘲呢?很多人都深感到:李先生这篇毫不幽默而富有恶意的“游戏文字”,实不配与那几位的文章并列。《文星》主编先生在《编辑室报告》里,表明该杂志的态度时说:“我们所能做的,是把《文星》这一座小小的讲台贡献出来,让大家登台演讲,各抒高论。”此固然为每一个刊物所应持有的基本原则,但如李敖先生这种无益于世道人心,污辱一代学者的文章,怎可能称为“高论”呢?我奇怪为什么要把这座“讲台”借与这种人,容他胡说八道?

我们并没有“崇拜偶像”的观念,我们愿极公正地说:胡适先生也许不是一位圣人、完人;但他是一位贤人、伟人。他是有很大成就和贡献的学者,终其一生,其治学和处世的态度,都可作为国人的楷模;最后并以年老体衰,多病之身“鞠躬尽瘁”于工作岗位,我们又何忍心苛责于胡先生呢?他实在是非但没有对不起国家民族,而相反地还是国家之瑰宝及民族之光荣。

因此我觉得李敖先生实在缺乏儒者的气质及士人的仪态,“刻薄”为文章之大忌,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才是。(《新闻报》1962年3月13日)

胡适对苏俄看法的四阶段

前言

我在本文所想谈到的,是就胡适一生对帝俄与苏联(包括社会主义)的看法,做一番历史性的论述。从他少年时代的痛恨、青年时代的歌颂、中年以后的期望和怀疑,直到晚年的失望与抨击,都加以排比和说明。我的目的在使人知道,对一个企图征服世界的集团的阴谋,能够在事先就洞烛其奸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极大多数的国人受骗固不必说,即使以一个当代中国思想家的敏锐与睿智,也难免有过许多天真的梦想。整个民族的疏于历史的认识,可说是招致这一惨痛失败的最大因素。

少年时代的胡适对当时的帝俄有着很强烈的痛恨,他后来在《四十自述》中追忆说:

这一年梅溪学堂改为梅溪小学,年底要办毕业第一班。我们听说学堂里要送张在贞、王言、郑璋和我四个人到上海道衙门去考试。我和王、郑二人都不愿意去考试,都不等到考试日时,就离开学堂了。

为什么我们不愿受上海道的考试呢?这一年之中,我们都经过了思想上的一种激烈变动,都自命为“新人物”了……

这一年是日俄战争的第一年。上海的报纸每天登着很详细的战争新闻,爱看报的少年学生都感觉绝大的兴奋。这时候中国的民间大众心理都表同情于日本,都痛恨俄国,又都痛恨清政府的宣告中立。仇俄的心理增加了不少排满的心理。这一年,上海发生了几件刺激人心的案子。一件是革命党万福华在租界内枪击前广西巡抚王之春,因为王之春从前是个联俄派。一件是上海黄浦滩上一个宁波木匠周生有被一个俄国水兵无故砍杀。这两件事都引起上海报纸的注意;尤其是那年新出现的时报,天天用简短沉痛的时评替周生有喊冤,攻击上海的官厅。我们少年人初读这种短评,没有一个不受刺激的。周生有案的判决使许多人失望。我和王言、郑璋三个人都恨极了上海道袁海观,所以联合写了一封长信去痛骂他。这封信是匿名的,但我们总觉得不愿意去受他的考试。所以我们三个人都离开梅溪学堂了。(第三章《在上海(一)》,亚东版第92-44页)

他又在《胡适文存二集》中写着:

我还记得当周生有案快结束的时候,我受了时报短评的影响,痛恨上海道袁树勋的丧失国权,曾和两个同学写了一封长信去痛骂他。(卷三《十七年的回顾》,亚东版第三册第3页,远东版删去此篇)

青年时代的胡适大部分是在美国度过的,当他在美国留学第七年(1917年)的时候,俄国起了大革命,他从少年时代就开始痛恨的帝俄终于被推倒了,那时他心里的高兴是不言可喻的,他在这年3月的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

俄国突起革命,市战三日而功成,俄沙退位,逊于其弟密雪儿大公。大公亦谦让不敢当也。吾意俄国或终成民主耳。此近来第一大快心事,不可不记。(《胡适留学日记》第十五卷第五十一则《俄国突起革命》,第1107页)

他这时有一个真诚的祝福与梦想:“俄国或终成民主耳”!他那时万万想不到革命带给俄国的,竟是一个比帝俄时代更恐怖更毒辣的残暴统治!

同年4月17日的晚上他在日记中写道:

今读报记俄国临时政府大赦旧以革命暗杀受罪之囚犯。其自西伯利亚赦归者盖十万人云。夫囚拘十万志士于西伯利亚,此俄之所以不振,而罗曼诺夫皇朝之所以必倒也。而爱自由谋革命者乃至十万人之多,囚拘流徙,摧辱惨杀而无悔,此革命之所以终成,而“新俄”之未来所以正未可量也。(《胡适留学日记》第十六卷第十四则《沁园春-新俄万岁》,第1132页)

“‘新俄’之未来所以正未可量”,就是胡适当时的乐观,他在诚欢诚忭之余写了一首词:

沁园春-新俄万岁

客子何思?

冻雪层冰,

北国名都。

看乌衣蓝帽,

轩昂年少,

指挥杀贼,

万众欢呼。

去独夫“沙”,

张自由帜,

此意如今果不虚。

论代价,

有百年文字,

多少头颅。

冰天十万囚徒,

一万里飞来大赦书。

本为自由来,

今同他去;

与民贼战,

毕竟谁输!

拍手高歌,

“新俄万岁”!

狂态君休笑老胡。

从今后,

看这般快事,

后起谁欤?(《胡适留学日记》第十六卷第十四则《沁园春-新俄万岁》,第1132-1133页)

中年时代的胡适对苏联所抱的看法是期望与怀疑。我发现他在这些年月中,对唯物史观、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苏维埃联邦等的看法,有许多矛盾与混乱的地方,他好像要接受,又好像有点迟疑,他一方面大力宣传,一方面又表示反对。这正如陈独秀所批评的:“适之好像于唯物史观的理论还不大清楚。”依我看法,“还不大清楚”的岂单单是唯物史观,中年时代的胡适对由苏联传来的那一套理论与实际,因为“还不大清楚”,所以大都采取了一种保留的存疑态度,犹豫逡巡,例如他说:

唯物史观至多只能解释大部分的问题。(《胡适文存二集》第二卷《科学与人生观》一文的附录一《陈独秀先生序》,亚东版第31页)——民国十二年。

18世纪的新宗教信条是自由、平等、博爱。19世纪中叶以后的新宗教信条是社会主义。

19世纪以来,个人主义的趋势的流弊渐渐暴白于世了,资本主义之下的痛苦也渐渐明了了。远识的人知道自由竞争的经济制度不能达到真正“自由、平等、博爱”的目的。向资本家手里要求公道的待遇,等于“与虎谋皮”。救济的方法只有两条大路:一是国家利用其权力,实行制裁资本家,保障被压迫的阶级;一是被压迫的阶级团结起来,直接抵抗资本阶级的压迫与掠夺。于是各种社会主义的理论运动不断地发生。……俄国的劳农阶级竟做了全国的专政阶级。这个社会主义的大运动现在还正在进行的时期,但他的成绩已很可观了。(《胡适文存三集》第一卷《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亚东版第16-18页)——民国十五年。

稚晖先生总忧虑共产党还要大得志一番,中国还免不了杀人放火之劫。我却不这样想。(《自由中国》第十卷第一期《追念吴稚晖先生》中引他的旧日记)——民国十七年。

……那些为民十三以来的共产革命的无数青年——他们慷慨献身去经营的目标,比起东林诸君子的目标来,其伟大真不可比例了。(《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第四卷《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第511页)——民国二十三年。

我在1941年年底在美国政治学会年会的演说,我还表示我的一个梦想:我梦想中苏两国的边界,能仿照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边界的好榜样,不用一个兵士防守!(《胡适的时论一集》第八篇《国际形势里的两个问题(给周鲠生先生的一封信)》,第48页)——民国三十七年。

上面随手所举的几段文字,只是他游移矛盾的一面,在另一面,他却说:

一班“新”分子天天高谈基尔特社会主义与马克思社会主义,高谈“阶级战争”与“剩余价值”:内政腐败到了极处,他们好像都不曾看见,他们索性把“社论”“时评”都取消了,拿那马克思——克鲁泡特金——爱罗先珂的附张来做挡箭牌、掩眼法!……孔丘、朱熹的奴隶减少了,却添上了一班马克思、克劳泡特金的奴隶;陈腐的古典主义打倒了,却换上了种种浅薄的新典主义。(《胡适文存二集》第三卷《我的歧路》,亚东版第三册第98、101页,远东版删去此篇)——民国十一年。

世间的大问题绝不是一两个抽象名词(如“资本主义”“共产主义”等等)所能完全包括的。最要紧的是事实。现今许多朋友却只高谈主义,不肯看看事实。……拿一个“赤”字抹杀新运动,那是张作霖、吴佩孚的把戏。然而拿一个“资本主义”来抹杀一切现代国家,这种眼光究竟比张作霖、吴佩孚高明多少?(《胡适文存三集》第一卷《漫游的感想》,东亚版第63-64页)——民国十九年。

被孔丘、朱熹牵着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牵着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汉。(《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卷五《介绍我自己的思想》,第645页)——民国十九年。

从上面引录的这些片段的文字中,我们不难看出中年时代的胡适对苏联传来的那一套理论与实际的看法。大体上,他只承认唯物史观的一部分,赞成社会主义……(编者略)对苏联间或存着一种天真的梦想,“确曾怀抱无限希望”。

1947年7月20日,胡适在《独立时论》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党》,从这篇文章开始,他陆续在《独立时论》上发表了《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1947年8月1日)、《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1947年8月24日)、《国际形势里的两个问题(给周鲠生先生的一封信)》(1948年2月1日)等文字,明白的揭露了他对苏联的看法,尤其是后一篇,他在这封信里,首次宣称他对苏联的失望,他向周鲠生说:

老兄知道我向来对苏俄是怀着很大的热望的。我是一个多年深信和平主义的人,平常又颇忧虑中国北边那条世界第一长的边界,所以我总希望革命后的新俄国,继续维持他早年宣布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侵略主义的立场。这种希望曾使我梦想新的俄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爱好和平到不恤任何代价的程度(peaceatanyprice)。老兄总还记得,我曾用这“爱好和平到不恤任何代价”一个观念,来解释苏俄最初二十多年的外交政策……1939年9月以后,波兰被瓜分、芬兰被侵略,这些事件确曾使我对苏俄开始怀疑。但我总还不愿意从坏的方面去想,因为我的思想里总不愿意有一个侵略国家做中国的北邻……

但是雅尔塔秘密协定的消息,中苏条约的逼订,整个东三省的被拆洗——这许多事件逼人而来。铁幕笼罩住了外蒙古、北朝鲜、旅顺、大连。我们且不谈中欧与巴尔干。单看我们中国这两三年之中从苏联手里吃的亏、受的侵害——老兄,我不能不承认这一大堆冷酷的事实,不能不抛弃我二十多年对“新俄”的梦想……

我抛弃了二十多年对苏俄的梦想,我自己很感觉可惜。但是我观察这几年的国际心理,这样从殷勤属望变到灰心,从爱护变到害怕忧虑,恐怕不止是我一个人。即如老兄,难道你真不承认这个可怕的侵略势力吗?老兄试回想你我两人在五六年前对苏俄那样热心的期望,试回想我们当时亲眼看见的西方民主社会对苏联那样真诚的友谊,——我们不能不惋惜。(《胡适的时论一集》第八篇,第47-19页)

这是一篇多么语重心长的自白书!可怜的胡适先生,当他带着一片失望的心绪,回想早年那“拍手高歌,‘新俄万岁’”的往事的时候,似乎只有旧日诗句才能表示出他那时候的感怀——

我不是高歌。

只是重温旧梦。(《旧梦》)

到了1954年,胡适从美国回来,在“自由中国社”欢迎茶会上发表了一篇演说,公开忏悔他过去的错误,他说:

《胡适文存》第三集的开头载有一篇文章,题目是《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那篇文章是我在民国十五年的一篇讲演录。我那年到欧洲,民国十六到美国,也常拿这个话讲演;以后并且用英文重写出来,印在一部颇有名的著作《人类往何处去》(WhitherMankind)里,成为其中的一篇(李敖按:此书有中译本,名《人类的前程》,于熙俭译,1930年商务版)。我方才曾提到那位我在外国时写信给我的中国朋友在信中指出来的许多中国士大夫阶级对于社会主义的看法。在二十七年前,我所说的话也是这样的。那时候我与这位朋友,所讲的那些人有同样的错误。现在我引述一句。在民国十五年6月的讲辞中,我说:“18世纪的新宗教信条是自由、平等、博爱。19世纪中叶以后的新宗教信条是社会主义。”当时讲了许多话申述这个主张,现在想起应该有个公开忏悔。不过我今天对诸位忏悔的,是我在那时与许多知识分子所同犯的错误;在当时,一班知识分子总以为社会主义这个潮流当然是将来的一个趋势。我自己现在引述自已的证据来做忏悔。诸位如果愿意看我当初错误的见解,可以翻阅《胡适文存》第三集第一篇,题目是《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编者略)

关于《胡适文存》

学以济时艰,要与时相应。

文章盛世事,岂今所当问。

——胡适《文学篇-别叔永杏佛觐庄》

《胡适文存》的四集合印本已经在1953年年底由远东图书公司重印发行了,这四集绝版已达10余年的书,再度以崭新的形式出现了。

一个爱读胡先生的文字的人,当然会为这件事情而感到高兴,可是当我跑到书店里,潦草地一睹这种新版本的时候,却不禁使我感到几分失望。因为它已被胡先生“重行校订修正”了,已经改了十几年前的面目了,它已被删去得太多了。

据胡先生在《胡适文存四部合印本自序》里说,删节的原因是“为了稍稍节省排印费”,因此他“删去了一小部分”,可是事实上,被删去的绝不仅是“一小部分”,反而占了四分之一以上。

我觉得胡先生的“重行校订修正”太不够谨严,因为有许多“胡适思想”都被他大刀阔斧地删去了,譬如像《我们的政治主张》、像《我的歧路》、像《一个平庸的提议》、像《这一周》、像《人权论集序》……请问胡先生,哪一篇不是多少都代表着你的思想,你为什么要删去它们呢?若只是单单为了“稍稍节省排印费”,那我就不得不怪胡先生所为者小所失者大了。假若要有其他的原因,我觉得胡先生也未免删得过分了,譬如像《这一周》,难道在这63篇短评中,甚至连一篇值得保留的都没有吗?可是胡先生却大笔一勾,全删去了,我觉得最可惜的无过于此了。也许胡先生认为它们有不便印行之处,可是它们并不都是如此的,像其中评论蔡元培先生辞职那些话,都可说是“胡适思想”的重要部分,即使算是一麟一爪,可是却也不能说是无足轻重,像他在第57则《蔡元培是消极的吗?》一文里指出:

“有所不为”一句话含有两层意义,两层都是积极的。第一、“有所不为”,是尊重自己的人格,“不降志,不辱身”,不肯把人格拖下罪恶里去。这种狂狷的精神是一切人格修养的基础。第二、“有所不为”是一种牺牲的精神,为要做人而钱有所不取,为要做人而官有所不做,为要做人而兽性的欲望有所不得不制裁,为要做人而饭碗有所不得不摔破:这都是一种牺牲的精神。

《胡适文存》第1、2、3三集都是在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的。第1集共4卷,于民国10年11月结集,12月出版,第1集从第13版以后是重新排过的新版,多了一篇胡先生在十九年1月所写的《自序》。第2集共4卷,于1954年夏季结集,11月出版。第三集共9卷,于民国19年春季结集,9月出版。这三集文存全都有两种版本,一种是精装的(共两册),一种是平装的(共四册)。等到胡先生着手编第4集时,因为有许多讨论政治的文字(大都是在《独立评论》和《大公报》中发表的),在当时不便收集印行,所以只把其中关于学术思想的一部分抽出来,编成了第一集的《胡适论学近著》,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书共5卷,版本有两种,精装一册,平装上下两册,于民国24年12月出版。这一集《胡适论学近著》是四开本:以前的三集《胡适文存》是六开本。

胡先生在《胡适文存四部合印本自序》里写道:“这是我在20岁到44岁时发表的言论的大部分。其中最早的一篇大概是《诗三百篇<言>字解》,是辛亥年(1911)5月写的,那时我还不满20岁(敖按:《诗经<言>字解》是1911年5月11日作的,12月17日才是他20岁的生日),最晚的大概是第4集里收的几篇独立评论的文字了(敖按:最晚的只有两篇,都是他44岁作的,一是1935年10月1日写完的《醒世姻缘考证》中的《附录二》;一是同日改定完的《参同契的年代》,都不是《独立评论》里的,胡先生记错了),《独立评论》的文字大部分没有收入(敖按:《独立评论》一共出了244期,中央研究院不日即出版《庆祝胡适先生65岁论文集》,附有他在《独立评论》中所作文字的目录)。”本来这些政论都该编入《胡适文存》4集里面的,当时因为不便印行,所以改编为《胡适论学近著》,这次远东图书公司重印的4集合印本,《胡适论学近著》是改名为《胡适文存第4集》了,可是内容不但没有多,反倒少了《我们走哪条路?》一文的《附录》和《人权论集序》两篇(敖按:胡先生在合印本自序里说“删去了十几篇”,殊误),还算好,在4集文存中,只有这一集删得少些,在第1集中,删去的文章是:《致蓝志先书》《寄吴又陵先生书》《朋友与兄弟(答王子直)》,共3篇;在第2集中,删去的文章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和《附录》共4篇,《梁任公墨经校释序》和《附录》共3篇,《论墨学》《十七年的回顾》《祝白话晚报》《黄梨洲论学生运动》《政治概论序》《天乎帝乎序》《我们的政治主张》和《附录》共2篇,《我的歧路》和《附录》共4篇,《联省自治与军阀割据》(答陈独秀)和《附录》共2篇,《国际的中国》《一个平庸的提议》《与一涵等四位的信》《这一周(六十三则)》《北京的平民文学》和《附录》共2篇,《读王国维先生的曲录》,共28篇;在第3集中,删去的文章是:《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一文的《附录》,《欧游道中寄书:寄慰慈(三封),寄志摩(两封)》共2篇,《老残游记序》的《尾声》,《汉初儒道之争》《读北史杂记》《苏洵的辨奸》《欧阳修的两次狱事》《考作象棋的年代》《胡笳十八拍》《建文逊国传说的演变(跋崇祯本逊国逸书残本)》《墨字》和《附录》共3篇,《宋元学案补遗四十二卷本跋》和《附录》共2篇,《吴凇月刊发刊词》《曲海序》《扬州的小曲》《小雨点序》《人生有何意义》《市政制度序》《四角号码检字法序》和《后记》共2篇,《追想胡明复》,共25篇。在4集文存中一共删去了58篇,不能算是“一小部分”了,第2集原有的4卷删去后只剩下两卷了,第3卷原有的9卷改编成8卷了,第4集只删去两篇,可是却把原有的5卷改编成4卷,这似乎是不必要的。胡先生这次的“重行校订修正”,除了我前面指出的部分外,还有许多似乎失当的地方,例如与其用8页的篇幅收入傅斯年的《周东封与殷遗民》,倒不如收入梁漱溟的《敬以请教胡适之先生》,因为傅斯年的文章已经有《傅孟真先生集》可资查考,而梁漱溟在《村治》第2号的文字我们哪里找得到?又如与其用10页的篇幅收入曾孟朴的来信,倒不如多印两篇胡先生自己的文字,也许胡先生的意思仍是3集《自序》中所谓的“有意介绍附录的文字”,可是他老先生也该想想,“为了稍稍节省排印费”,连他自己的文章都要大删特删呀!

远东图书公司的新排本也自有它的长处,论纸张、论铅字、论版面,都比原有的3集好,只是第4集稍比《胡适论学近著》的版本差些。至于错字,也不在少数(如《墨子小取篇新诂》在目录里错印成“新钴”等是)。还有一个小毛病就是擅改原文(如在第3集的《自序》里,竟将“这一集的文字共分9卷”等话改成“8卷”,这是不必的,总还保存着26年前胡先生自序的原样为佳,像4集的新排本虽比旧版少了一卷,可是序中仍是“这一集分5卷”的原样,这样才好些),其他如在第4集中《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等文字里面,也有一些不太必要的小删改。

依我看来,胡先生与其把原有的《胡适文存》和《胡适论学近著》删成今天这种不完全的版本,倒不如根本就采用他8年前的计划,把它“分类编印出版”来得好些,像胡先生自己在4集合印本自序里所拟的:

……大概在民国37年,亚东图书馆因为缺乏资本、缺乏纸张,不能重印文存,所以把三部文存的纸版同版权出卖给商务印书馆。当时我本想从这4部书,150多万字里,选出一些文字来,分类编印出版。例如《中国旧小说考证》可以成一部小书,《中国佛教史研究》也可以成一部小书,《中国文学革命运动的史料与理论》也可以成一部小书,《中国思想史杂论》也可以成一部小书。但不久“赤祸”就笼罩了整个中国大陆,国家沦陷到铁幕里,我当然没有心绪想到这些个人小问题了。

这次远东图书公司为他重印文存,正是一个“分类编印出版”的好机会,假若能分类重编,把一部部的小书集合起来,编成一大部《胡适文存新编》或《类编》一类标题的书,我想总比今天这种版本好。可惜的是,胡先生仍旧认为这些只不过是他“个人小问题”,所以尽管他有着一种“不可救药的乐观”而以此自诩,他毕竟也会“当然没有心绪”地仔细重编他的书了。

《胡适文存》自从出版以后,可以说没有过几年的好日子,它曾连遭北京政府的查禁……使这位以自由主义为号召的学人因此无法广布他那负责任的自由讨论。下面引录的一封信原载于十三年7月6日的北平《晨报》副刊,是胡先生为了文存的被禁而向当时的国务总理张国淦(字乾若)所提的质询,写信的日期是那年7月3日。

乾若先生:

6月8日见着先生和少川先生时曾以警厅禁卖胡适文存的事奉询,蒙先生允为访问;过了两天,梦麟先生代达尊意,说己代询过内务部及警厅,据云,《胡适文存》及《独秀文存》并未曾禁卖;并云,前次向各书店收去检阅的书,均已发还原店了。当时我自然很觉得满意;但迄今已近一月,而警厅仍在干涉各书摊,不许他们发卖这两部书,前次没收的书也并不曾发还。

我曾把先生转告的话,说给一两家书摊掌柜的,他们信以为真,就试把一两部《胡适文存》摆出来看看。不料各区警署仍派便衣侦探干涉此书,不准售卖。

我想再奉托先生再为一问,究竟北京的政令是什么机关作主?究竟我的书为什么不许售卖?禁卖书籍为什么不正式布告该禁的理由?为什么要没收小贩子出钱买来的书?(我所知道的,南城有一家书摊被收去《胡适文存》三部《独秀文存》七部,西城锦什坊街有一家被收去两种文存的十几部。)

我很盼望先生替我一问,因为现在各书摊的掌柜疑心我说诳;我既不能疑心梦麟先生和先生说诳,自然只好请先生再为一问了。(下略)

从这封信里,我们就不难窥知《胡适文存》在恶势力下面所遭受的迫害为何如了。可是控制言论自由的人们应该知道,负责任的自由言论是无法遮没的,不能抹杀的,《胡适文存》是禁不绝的、烧不完的,它仍旧在今天重版了。

诸松傲秋霜,未始有衰意。

举世随风靡,独汝益苍萃。

这是胡先生40年前的旧作——《秋》,看到《胡适文存》四集合印本的出版,我感到这首旧诗更增加了新鲜的意义。

胡先生刚过了65岁的生日,他在当代中国思想界和学术界里,几乎有着40年的领袖历史,一些人批评他“依然如旧,并没有进步”(《民主评论》中《评胡适言论集甲编》一文的作者这样说);有些人批评他“在著作上,胡先生在30年中是一片空白”(《新生报》中一封《寄胡适先生书》的作者这样说)。……这些批评也不能说全是无因的。当然了,胡先生自有其一贯的治学态度和方法,尽管有些人说他“缓不济急”(《中央日报》中以此四字为标题的作者这样说),希望他“变更他这过于矜慎的治学态度,用积极的作风来振起中国学术界的疲惫精神”。可是胡先生仍旧是尊重充分而可靠的证据,“一点一滴都不苟且,一字一笔都不放过”,仍旧主张“不着急,不要轻易发表,不要轻易下结论”,所以他下笔很矜慎、文字很精湛,宁肯冒“善做上卷书”之名,教人挖苦,总是不肯潦草写完他那《中国哲学史大纲》的中卷和下卷,《白话文学史》的下册,或是《四十自述》的第二集,我希望批评他的人特别注意这一点基本的态度。

从这四集文存,150多万字的文字里,约略看来,我们可以见到胡先生的文章体裁有两种:

一种是极端谨严的,这种体裁多用在论学文字一方面,像他的《红楼梦考证》就属此类,今天写初稿,过两天又要写改定稿,补记附记。他考证精详,言必有据,并且都详细注明出处,完全是受过高度史学训练后所写出的文字。

一种是不太谨严的,这种体裁多用在普通论文一方面。像他的《读书》一文就是代表。这种文字旨在求通俗达意,所以很少详细地注明出处,即使注明也间有小错误(如他在《读书》中说“从前人有作《读书乐》”而不说它的作者是宋真宗。《读书乐》也是《劝学篇》之误)。

不管是极端谨严的也好,不太谨严的也罢,他写文章是慢慢的用心写的,朱文长在《海涛集》中记述胡先生写文章的情形道:

……通常应酬完回家总在11点钟,这才到了他认真工作的时候,读书,写文章,就在这全家入睡,夜深人静时。在两点钟以前睡觉是很少有的。遇到《独立评论》要发稿时,那就更说不准了,也许4点睡,也许5点睡,甚至有时6点睡。这些我们都可以从他文章末尾所记的日期时刻看出来。不过他给《大公报》写的星期论文却是例外,因为要赶下午5点多钟那班车送天津,所以总是星期六下午闭门谢客写的。他写文章却并不快(这到底还是学者的作风,下笔慎重得很),常常到了快开车时,看着表,叫小二(他的听差,一个壮小伙子)骑车飞赶送到前门邮局去,有时甚至用汽车送。所以,虽然他很好写评论政治的文章,但当有一时期《申报》要请他去做主笔时,他终于拒绝了,因为他文章写不快,这是和新闻记者的条件不相合的。

胡先生曾三番两次地在他文存的《自序》里楬橥一段表明他写作态度和方法的话,这原是文存第一集《自序》中的一段:

我自己现在回看我这十年来做的文章,觉得我总算不曾做过一篇潦草不用气力的文章,总算不曾说过一句我自己不深信的话。

这是多么矜慎的作风!在文存中他向“国内有志做好文章的少年们”提供一句忠告是:“做文章是要用力气的。”

胡先生的人生看法是乐观的,他有着“信云开终有时”的希望,有着“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想法和“悲观声浪里的乐观”,他简直可说没有消极的情绪,总是得意洋洋地向人说他是一个“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他有着很强的理性也有着很多的幽默,他曾在给梁漱溟的答书中自谓:“……至于刻薄之教,则深中适作文之病,然亦非有意为刻薄也。适每谓吾国散文中最缺乏诙谐风味,而最多板起面孔说规矩话。因此,适作文往往喜欢在极庄重的题目上说一两句滑稽话,有时不觉流为轻薄,有时流为刻薄。”要之,“文如其人”一句话对他是很适合的,温源宁说他:

在他呵呵笑的声中及他坦白的眼光中,我们看不见他的魂灵深处,他不像志摩,不会有沉痛的悲哀与热狂的情绪。在那眼光中,我们看出理智的光辉,那突兀不定的嘴唇,也老是闪过机智者会心的微笑。这样是不合作诗的(敖按:温大硕士此言亦未必尽然,《尝试集》中有许多很好的抒情待,及未收入的诗如《依旧月明时》《旧梦》,皆为上选)。所以他的散文也是清顺明畅,像一泓秋水一般,晶澈可爱,却很少波澜曲折,阐理别有余,抒情则不足。人还是规矩人,所以文也老实。(见《文人画像》)

文存中的文字虽“清顺明畅”,可是表现的方式却并非全出于纯粹的白话文,赵元任常打趣他说:“适之呀!你的白话不够白。”胡先生自己也承认,他在文存中说:“做惯古文的人,改做白话,往往不能脱胎换骨,所以弄成半古半今的文体。梁任公先生的白话文属于这一类,我的白话文有时候也不能免这种现状,缠小了的脚骨头断了,不容易改成天足,只好塞点棉花,总算是‘提倡’大脚的一番苦心,这是大家应该原谅的。”“我们这一辈人都是从古文里滚出来的,一二十年的死功夫或二三十年的死功夫究竟还留下一点子鬼影,不容易完全脱胎换骨。即如我自己,必须全副精神贯注在修词造句上,方才可以做纯粹的白话文;偶一松懈,便成了‘非驴非马’的文章了。”他于1952年12月8日在台北文艺协会欢迎会上讲他的结论说:“裹了小脚之后是放不大的,说我白话文做得好,也是假的。”(见《胡适言论集)甲编)

行文颇大胆,苦思欲到底。

十字以自嘲,傥可示知己。

这是民国五年1月胡先生在美国所写的“不像诗”的诗,“行文颇大胆”可说是他“大胆的假设”的滥觞:“苦思欲到底”可说是他“小心的求证”的认真,在四集文存中,他文章的范围虽很杂乱,可是目的却很简单,他文章的极大部分是“注重学问思想的方法”的文章和“说老实话”的文章(他鼓吹易卜生主义,说“易卜生的长处,只在他肯说老实话”),这便是他这150多万字文存的一贯的风格。

1956年12月17日改稿

[后记]这篇文章原登《大学杂志》第1卷第5、6期(1955年11月15日,1956年1月1日,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后来删去一部分,改登《自由中国》第16卷第5期(1957年3月1日台北出版)。编者在《给读者的报告》里说:“当‘胡适思想’遭受清算的当日,我们读李先生的大文,应是很有意义的。”这篇文章在《大学杂志》发表时,用的是《关于<胡适文存>》,在《自由中国》发表时,改为《从读<胡适文存>说起》。

这篇文章最初是应一位台大法学院的朋友的邀请写的,他说要发表在他们办的一本叫做《这一代》的杂志里(这个杂志的创刊号是1954年1月15日出版的)。那时候我还没进大学。后来文章写好,他们顾忌,没有用,就还给了我。过了两年,我的朋友陆啸钊先生办《大学杂志》,他不在乎,遂拉去刊登。刊登后近一年,有一天我的女朋友罗君若忽然提议,说:“何不寄给《自由中国》?他们一定登!”于是我删了一部分,她代为抄好,遂改登《自由中国》。这是我在《自由中国》上发表的第一篇也是最后一篇文字。

后来我写了一篇《评介<丁文江的传记>》,里面有严格批评胡适之的话,《自由中国》的编辑先生们似乎不太快意了,最后退给了我。

这篇文中批评胡适删除《胡适文存二集》中《这一周》的事,后来胡先生向我说:“我很后悔删得太多了!”

评介《丁文江的传记》

近50年前,17岁的胡适在上海《竞业旬报》上登了《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等几篇文章,——这是他日后写传记文字的萌芽,鼓吹传记文学的开始。

40多年前,胡适就具体认识传记文学的重要了。他23岁时在日记中写道:“昨与人谈东西文体之异,至传记一门而其差异益不可掩。余以为吾国之传记,唯以传其人之人格(character)。而西方之传记,则不独传此人人格已也,又传此人格进化之历史(thedevelopmentofacharacter)。”他认为中国传记“大抵静而不动,……但写其人为谁某而不写其人之何以得成谁某”。而西方传记却能写出“其人格进退之次第及其进退之动力”。其次,中国传记又失之“太略”,且“作传太易。作者大抵率尔操觚,不深知所传之人。史官一人须作传数百,安得有佳传?”但他也承认有两个长处:“(一)只此已足见其人人格之一斑。(二)节省读者目力。”而这两个长处,西方传记是很少有的。西方传记虽然“琐事多而详,读之者如亲见其人,亲聆其谈论”,但是其短处也即在此:“(一)太繁,只可供专家之研究而不可为恒人之观览。……(二)于生平琐事取裁无节,或失之滥。”(以上均见《胡适留学日记》卷7第1则《传记文学》)

胡适深信传记文学可以帮助人格教育。30年前,他在《领袖人才的来源》一文中曾举了一个例证。他说:

中国的传记文学太不发达了,所以中国的历史人物往往只靠一些干燥枯窘的碑版文字或史家列传流传下来;很少的传记材料是可信的,可读的已很少了,至于可歌可泣的传记,可说是绝对没有。我们对于古代大人物的认识,往往只全靠一些很零碎的轶事琐闻。然而我至今还记得我做小孩子时代,读的朱子《小学》里面记载的几个可爱的人物,如汲黯、陶渊明之流。朱子记陶渊明,只记他做县令时送一个长工给他儿子,附去一封家信,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这寥寥九个字的家书,印在脑子里,也颇有很深的效力,使我三十年来不敢轻用一句暴戾的辞气对待那帮我做事的人。这一个小小例子可以使我承认模范人物的传记,无论如何不详细,只须剪裁得得当、描写得生动,也未尝不可以做少年人的良好教育材料,也未尝不可介绍一点做人的风范。(《胡适论学近著》卷4)

本着这点看法,几十年来,自称有着“传记热”的胡适一直在努力提倡传记文学:他曾在北京大学研究院开过传记研究的课,在北平、上海、台北等地多次演讲传记文学的重要,曾一再劝他的朋友如林长民、梁启超、梁士诒、蔡元培、张元济、高梦旦、陈独秀、熊希龄、叶景葵等人写自传,他自己也写了许多传记(如《许怡荪传》、《李超传》、《吴敬梓传》、《荷泽大师神会传》和年谱(如《章实斋先生年谱》、《吴敬梓年谱》、《齐白石年谱》),此外还写过七篇《四十自述》(民国22年上海亚东图书馆原版只有6篇,1954年台北六艺出版社新版多了一篇)和三十面的MyCredoandItsEvolution(收入美国纽约出版的LivingPhilosophies一书中,版本有三:1930,byForumPublishingCompany.1931,bySimonandSchuster,Lnc.1941,byWorldPublishingCompany.)。

民国18年年底,胡适在《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序》里感慨地说:“二千年来,几乎没有一篇可读的传记。因为没有一篇真能写生传神的传记,所以二千年中竟没有一个可以教人爱敬崇拜感发兴起的大人物!并不是真没有可歌可泣的事业,只都被那些谀墓的死古文骈文埋没了。并不是真没有可以教人爱敬崇拜感慨奋发的伟大人物,只都被那些烂调的文人生生地杀死了。”因此他提出“新体传记”的口号,主张“传记写所传的人最要能写出他的实在身份、实在神情、实在口吻,要使读者如见其人,要使读者感觉真可以尚友其人”。他认为“近代中国历史上有几个重要人物,很可以做新体传记的资料。远一点的如洪秀全、胡林翼、曾国藩、郭嵩焘、李鸿章、俞樾;近一点的如孙文、袁世凯、严复、张之洞、张謇、盛宣怀、康有为、梁启超,——这些人关系一国的生命,都应该有写生传神的大手笔来记载他们的生平,用绣花针的细密功夫来搜求考证他们的事实,用大刀阔斧的远大识见来评判他们在历史上的地位”(以上均见《胡适文存三集》卷8)。

《丁文江的传记》就是胡适给“新体传记”所做的一个示范,这本12万字的著作是胡适从小到老所写的传记文字中篇幅最长的一部力作。

这书是胡适应中央研究院院刊编辑委员会征稿纪念丁文江逝世20周年而作的,丁文江的忌日是1956年1月5日,胡适在1956年3月12日写完了这本传记,书成后曾经丁文江的四弟丁文渊先生过目,丁文渊先生又加了七段按语,于1956年12月由中央研究院初版发行。1960年6月台北启明书局发行的再版缩印本中,又增加了一篇《丁文江的传记校勘后记》(附录收回上海会审公廨暂行章程)。

传记开始是一篇一千多字的《引言》,略述作传的缘起与材料的困难。《引言》后面就是传记的本文(共17章)和一篇《附录》(丁文江遗嘱)。我现在把这书的一些特点,分做二十项来举例说明:

一、家世:胡适早年写信给孟心史曾有“书本教育又不如早年家庭的训育”的看法。因此他写丁文江的传记,首先即扼要叙述了丁文江的家庭状况:叙述幼年时代丁文江的过人的天资和母教的贤明(页2-3),记他计划东渡留学时因为是老家泰兴县“破天荒的事”,所以也难免受到一些“家庭的阻力”(页5)。

二、师长:胡适详述丁文江的恩师龙研仙对他的影响。述龙研仙如何面试丁文江,如何说服丁文江的父亲,如何劝丁文江研究科学,如何托胡子靖带他去日本。胡适又叙述丁文江对胡子靖的感怀,“龙先生和胡子靖先生是他终身不忘的”(页3-5,页109)。

三、教育:胡适用前五章的大部分来详述丁文江早年的教育情况,记他5岁就入蒙馆(页2-3),记他以偶然的机会赴日本留学(页4-5),记他和两个朋友身怀十几个金镑便大胆上船到英国去(页6-7),记他在英国7年留学的艰苦情形和一些有趣的故事(页8-11)。

四、朋友:胡适在这本传记里把与丁文江极有关系的友人的事迹也连带记述。如记葛利普(页16-17)、梭尔格(页30-31)、梁启超(页73-74)、赵亚曾(页29,页75)等人,并且时常还把胡适自己的旧事也顺便写出来。

五、境遇:胡适在传记里时而把当时的时势环境、国家情况、学术空气等稍予提及。如记丁文江老寨是一个风气锢塞的“狭窄的地方”(页4),记他赴日留学不久,日俄战争就拉生了,“大家更无心读书了”(页6),记他“在上海就职之后一个月,国民革命就开始北伐了”,而他“当时的地位是很困难的”(页66)。

六、思想:胡适在20多年前写《章实斋先生年谱》时,曾有一个旧例,就是“不但要记载他的一生事迹,还要写出他的学问思想的历史”。“凡可以表示他的思想主张的变迁沿革的,都摘要摘录。”他在本书里也同样用了这种体例。如他归纳丁文江在民国2至4年的旅行纪录(页18-21),摘录他在《努力周报》上的文字(页36-39),专章叙述由他引起的“玄学与科学”的论战(页42-53),记他对于所谓中国精神文明的态度(页54-55),对于宗教的态度(页55-59),和在《独立评论》中的游记与时评(页82-107)。

七、志愿:胡适把丁文江平生未曾达到的志愿也记载在这本传记里。如记丁文江最初的志愿是想学医(页11,页33),记他“确曾有改革中国高等军事教育的雄心”,“想替国家办一个很好的、完全近代化的高等军官学校”,且还“自信可以做一个很好的军官学校校长”(页61-63,页105)。

八、人品:胡适记丁文江的许多琐事以显其真性和为人。如记他当年与两个朋友赴英留学曾得康有为30镑的资助。归国成名后以一千元偿还(页7-8),记他两度把官费让给别人(页11,页33-34),记他的幽默与风趣(页75-76,页82-83),并且处处记他做事的认真与刻苦,待朋友的忠心和热诚。

九、能力:胡适对丁文江的能力备加称许,他称丁文江是“一个天生的能办事、能领导人、能训练人才、能建立学术的大人物”(页2),如他记丁文江最能用人,说他能“真诚的爱护人才,热诚而大度的运用中外老少的人才”(页29),记他用人的方法大都是“亲自考试”(页16),记他有鉴别人才的眼力(页31),又记他就任北票煤矿公司总经理后不久便有很大的成绩(页34),记他做淞沪总办,在“短时期内,做了不少的事”(页64)。

十、影响:胡适分述丁文江对当代中国的贡献:在学术方面,记他对地质学、动物学(页14,页55-57),古生物学(页15,页22),地理学(页18-19,页22-27),人类学(页21-22),历史学(页22),考古学(页31-32)等的贡献;在实用方面,记他对“矿业、石油、土壤等等实用方面的需要”的功绩(页32-34);在政治方面记他“建立了‘大上海’的规模”,“从外国人手里为国家争回许多重大的权利”(页64-66)。

十一、纪实:胡适于1953年在台北师范大学演讲《传记文学》时曾说:“传记文学写得好,必须能够没有忌讳;忌讳太多、顾虑太多,就没有法子写可靠的生动的传记了。”“中国的传记文学,因为有了忌讳,就有许多话不敢说、许多材料不敢用,不敢赤裸裸地写一个人,写一个伟大人物,写一个值得做传记的人物。”(《胡适言论集》甲编)所以胡适在这本传记中,没有忌讳地写丁文江的历史,如写他有时“眼里露出白珠多、黑珠少,样子怪可嫌的”(页82),写他受孙传芳的委任做淞沪总办时的情形(页59-69),都是没有顾忌的写法。

十二、批评:胡适在《章实斋先生年谱》自序中写道:“向来的传记,往往只说本人的好处,不说他的坏处;我……不但说他的长处,还常常指出他的短处。……我不敢说我的评判都不错,但这种批评的方法,也许能开一个创例。”在本书中,他用同样的态度攻击丁文江“为全种万世牺牲个体一时”的宗教(页55-59,页97-100),批评他“经济平等”的理想(页98-100)。

十三、考证:胡适是有“考据癖”的人,他在《庐山游记》一书中说考据是他“性情的偏向,很难遏止”。在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用丁文江的诗句来考证丁文涛记载年代的错误(页4),用丁文江的文章来考证《增校清朝进士题名碑录》的错误(页13),用长达十三行的“附记”来考证一个年代的错误(页27),这许多“绣花针的细密功夫”都是胡适考据热的表现。

十四、比较:胡适在第9章中曾用比较的手法来写丁文江。如他说:“丁在君是我们这个新时代的徐霞客”(页23),“他要看徐霞客所不曾看见,他要记徐霞客所不曾记载”(页24),“徐霞客在三百年前,为探奇而远游,为求知而远游,其精神确是中国近世史上最难得、最可佩的。”“在君在三百年后,独自在云南川南探奇历险,做地理地质的调查旅行,他的心目中当然常有徐霞客‘万里遐征’的伟大榜样鼓舞着他。”(页26-27)。

十五、旁证:胡适有时用旁证来说明丁文江的往事。如他用崔东壁《考信附录》里面的话来证实丁文江“五岁就传,寓目成诵”不是奇事(页2-3),用王荆公《伤仲永》里面的故事来说明“风气锢塞”的“滨江偏邑”有埋没人才的危险(页3-4,页15)。

十六、出处:胡适运用史料,皆一一注明出处,以示语有所本而可覆按。如书中提到的丁文江《我的信仰》一文,胡适曾四度注明它的出处(页56,页57,页98,页102)。

十七、注解:胡适时常在文内插入小括号()中括注解,以补原文的晦涩或不足,必要的时候,他另用《附注》来详加说明(页62,页63,页66,页76)。

十八、校补:胡适引用史料每加校改。如改“泰州”为“泰兴”(页6),改“二至三年”为“三年”(页20,面27),他又时常用他自己的话补进原文里面,用中括号[]括起,以使原文意思更明白。

十九、结构:胡适写此书,在结构方面,以编年纪事为经纬,全书17章虽然按时序记述,但每写到一个比较具体的题目时,就立刻转成“纪事本末”的体裁(页5,页7-8,页9-11,页14,页31,页62,页78-80,页84)。

二十、文采:胡适觉得中国的死文字不能担负写生传神的工作,他用清晰的白话来写丁文江的传记。在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这本白话传记的好处:诸如刻画的活泼(页29)、叙事的幽默(页83)、连贯的巧妙(页107-页108)、条理的清楚(页112),都不是古文所能表达的。

至于本书的缺点,也有一些,我可以分做四方面来说:

第一是引录史料与原文颇多出入:胡适曾自述引录史料的不容易,他说:“有时于长篇之中,仅取一两段;有时一段之中,仅取重要的或精彩的几句。……删存的句子,又须上下贯串,自成片段。这一番功夫,很费了一点苦心。”(《章实斋先生年谱》自序)但是胡适好像年纪大了,眼力有时难免不受用,因此抄写史料与原文每多出入。例如我把本书引录《独立评论》的部分与《独立评论》原文互校的结果,只校了前七页(占全书的十八分之一)就发现了38处的出入(内改动原文11处,增字13处,漏字9处,漏句5处),单单前面7页就有这么多的出入,后面的114页可能还值得仔细校勘,这些失检之处,对一个以精于严谨治学的“考据大师”说来,未免是一种讽刺。

第二是偶尔有小错误:胡适因为参考材料不足,有疑问时“海外无可稽考”,许多地方只有凭记忆来写,遂难免有小错误。例如书中几度提到的民国12年北大地质系毕业的河北蠡县赵亚曾,胡适记他被害时的年纪“大概不到30岁”(页75),事实上赵亚曾是32岁时死的。胡适记他的著作目录也不完全,赵亚曾的著作共有18种之多。(这种错误的来源,也许正如胡适在《丁文江的传记校勘后记》里所说的:“材料不完全,特别是在君的日记信札我完全没有得见,是很大的缺陷。我不是学地质学的人,所以我不配评量也不配表彰在君的专门学术,这是更大的缺陷。”)

第三是引语来源不能注出:例如在页49,胡适写道:

傅孟真曾引在君的两句名言:“准备着明天就会死,工作着仿佛永远活着的。”这两句话,我只听在君用英文说:Bereadytodietomorrow;butworkasifyouliveforever.好像是他从什么书里记下来的。他曾问我这两句话应该怎样翻译,我试了几次,最后译成白话的韵文,他好像颇满意。我的译文是这样的:

明天就死又何妨;

只拼命做工,

就像你永远不会死一样。

其实这句“名言”不是丁文江的,丁文江引用的也不太正确。这本是6至7世纪时西班牙学者兼Seville大主教Isidore(560?-636)的话,原文的正确英译是:

Studyasifyouweretoliveforever,

Liveasifyouweretodietomorrow.

丁文江误引于先,傅斯年、胡适沿误于后,他们都搞错了!

第四是有些地方失之太略:胡适在本书的《引言》里说:“因为材料太不完全,所以我只能写一篇简略的传记。”简略之处如提及丁文江对地理学的贡献,似应该把他与翁文灏、曾世英合编《中华民国新地图》《中国分省新图》的事叙述一下,这在中国地理学史上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且前后编绘花了两年半的时间,也是丁文江的重要著作。

民国25年1月5日丁文江死后,2月16日的《独立评论》(118期)曾为他出了一本纪念专号,内有胡适的一篇《丁在君这个人》,其中记丁文江的琐事颇多。有许多是这本传记所没有的(如记他宁死不肯请中医治病,记他从不因私事旅行借用公家免费票坐车,记他经常是案无留牍,记他打麻将时认真得手心要出汗),似乎可把这篇文章列做本书的附录之一。此外,似乎还该有一面地图,标注丁文讧一生足迹所及的地方(其实许多传记都需要这样一张简图)。

胡适在《四十自述》自序中说他自己“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他写丁文江的传记,总是离不开他那“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他绝对不会像肖伯纳的老朋友哈里斯(FrankHarris)写《肖伯纳的传记》(BernardShaw)一样的手法,来写一部文学味道较浓一点的传记。18世纪的英国诗人华兹华斯(WilliamWordsworth)虽努力提倡写诗要“民众化”,但他自己写出来的却始终是高深的学者的诗。胡适本人似乎也难逃这种历史的先例。他鼓吹一辈子传记文学,但他所写的传记里,似乎只有《四十自述》的《序幕》——《我的母亲的订婚》一篇,算是比较有点文学味道的。(丁文江曾写信称赞他说:“这一篇在你的文存里边应该考第一!”)(页75-76)除了这篇以外,剩下的恐怕都是些“历史癖太深”的作品了。

1957年3月21日写好,1962年12月18日重改

[后记]这篇文章原登《文星》第63期(1963年1月1日出版),待补充的地方还是很多。关于《丁文江的传记》,胡适曾有两封信给陈之藩先生,这两封信我都有复印本,我把它们附在后面:

第一封(1957年4月9日)

之蕃兄:

谢谢你4月6日的长信

丁文江的传记得你选样一位热心的读者,我的5个月功夫真不算枉费了。

20多年的时间过去了,丁君的日记、信稿、原信札,都没有收存。日记竟不知在谁手里!我屡次想作此传,终以材料散失,不敢动手。1955年的冬月里,我把ColumbiaUniv.所存的《独立评论》全份,及《科学与人生观》等等,全借在我寓里,细细读一遍。又把我的日记细细翻查一遍。我先作了一个“年表”,看看缺什么重要材料。我发现最缺乏的是在君做上海“总办”的时期的材料,我只能用ChinaYearBook的英文材料来补充。(那一年——1926——我游英国与欧洲,只有BritishMuseum与法国国家国书馆读书的日记几册,差不多没有提到丁在君干政治的事!)(其实他做中央研究院总干事的一年半,我也没有材料,故这时期我没有写。)

我检查了我手里的材料,我决定用严格的方法:完全用原料;非万不得已,不用secondhandsources。这是材料的限制。

故此传的好处是充分保存了丁在君自己说的话,自己写的文字。别人的追忆,大部分是出于追悼他的27篇文字,其中已有不很可靠的材料了。

这样“充分保存”他自己说的话,有时是很费力的。例如《徐霞客》一章,我把丁君记的金沙江的西岸的诸山,与东面的诸山,总括成两页(p.24-25)不满的叙述,是很吃力而不易得读者了解的。

又如《科学与玄学》一章,我曾删改三四次,有些地方曾重写两三次(此章原稿很长,删改很费劲)。

其实这是我平生自己期许的工作方法,就是“述学”的工作方法。“述学”最好是充分保存本人的文字语言。

在20年没有人注意搜集丁在君的传记资料的情形之下,只有这个法子可以“无大过”。

你盼望我“能放开笔,写一些您的理想与失望,您的悲哀与快乐……”,你盼望我能写一部《约翰克里斯朵夫》。这大概是不可能的了。

在40年前,我还妄想我可以兼做科学的历史考据与文学的创作。但我已不作此梦想了。

丁在君曾称赞《我的母亲的订婚》(《四十自述》的第1篇)(丁传p.75-76)。那是用小说体裁写的。当时我本想挑出十几个题目,一律用短篇小说体裁写我的自传。徐志摩极力赞成我的计划。但我写到第2章,就改用历史叙述体了(也有朋友很称许这第2章的。最近得胡秋原的短信,他就最喜欢这一章——《九年的家乡教育》)。

你曾读我的《西游记的第81难》(文存4集,台湾版;《论学近著》原载)吗?那也是我的文学试作。

匆匆写几句谢谢你,不料也写长了。祝你好。

胡适

今天杨振宁、李政道两君来看我。谈得很好。

第二封(1957年9月19日)

丁传里批评他的短处的例子:

(1)他的“宗教”见解,p.55-59末段58-59更严厉了。

(2)他对于苏俄的态度,p.97-100Esp.P.99。

(3)他的“新式的独裁”,p.102-107。

今日很忙,昨天以来又有点发烧,匆匆答此半纸。祝你好。

胡适

胡适在1957年5月2日给陈之藩的信里,也有一段提到《丁文江的传记》:

我在丁传里(p.55-59,97-107)指出他的“宗教”见解。他用动物学知识来说明(来证明!)他所谓“宗教心”(即“为全种万世而牺牲个体一时的天性”)。我曾指出他这个宗教见解,在无形之中,曾影响他对于苏俄革命及所谓“新式的独裁”的看法。这是性情的表现,其实同他的动物学与地质学无大关系。

从上面这些原手文件里,我们可以看到胡适对《丁文江的传记》的得意处和不满意处。

胡适在信里提到他写这部传记时,“最缺乏的是在君做上海‘总办’的时期的材料”。所以他在这一阶段的文字也写得最糟糕,——他几乎不太能了解这一段的历史,更不要提论述了。例如胡适在传中说:“在他争回的许多重大的利权之中,收回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堂当然是他最大的成功。”这种论断实不尽然。我这里不再详评,请参阅:

(1)梁敬錞:《所谓临时法院者》,《法律评论》第320期,p.8-9

(2)戴成祥:《评收上海会审公廨章程》,《法律评论》第185期,p.4-10。

(3)Hon,Chieh-shing:“TheS'haiProvisionalCourt:ItsPast,Present,andFuture.”(TheChinaWeeklyRev.Oct.10,1928)。

(4)孙晓楼、赵颐年:《领事裁判权问题》,商务印书馆,p.21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