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臭史》目录

  • 一、从《中央日报》捧杀人犯说起
  • 二、只许我中央,不许你中央
  • 三、牛刀不杀鸡,杀什么?
  • 四、国民党的度量问题
  • 五、压迫自由分子的一个例
  • 六、国民党为“大日本帝国”帮凶
  • 七、岸信介-国民党-汉奸
  • 八、高华德-国民党-海盗
  • 九、中常委走私套汇
  • 十、教国民党怎样收干儿子
  • 十一、你儿戏,我也儿戏
  • 十二、谁炸了《中央日报》?
  • 十三、不破案也好!
  • 十四、国民党有狷者吗?
  • 十五、别让国民党占了便宜又卖乖
  • 十六、国民党的“空诸所有”与“实诸所无”
  • 十七、国民党的派系奇观
  • 十八、张群不是政学系吗?
  • 十九、国民党元老-共产党元勋
  • 二十、文工会研究
  • 二一、国民党与五四
  • 二二、国民党的秋波
  • 二三、国民党的报应
  • 二四、国民党的媚日经济
  • 二五、国民党伪政府摧毁十三行真古迹!
  • 二六、国民党“司法院长”的小气
  • 二七、驳国民党检察官林天麟和国民党大员秦孝仪
  • 二八、反对党,党反对

从《中央日报》捧杀人犯说起

十八年来,国民党《中央日报》一而再、再而三的骂我,我笑着对自己说,被他们骂骂也好,要是被他们捧,那可能要倒霉。例如,在1961年2月24日的《中央日报上》,就大捧特捧“嘉义刘内科医院院长刘堂坤”,肉麻的说:

刘氏于四十八年,辞去公职,在嘉义市国华街兴建巨厦,开业刘内科医院,专治肺科、心脏科、肝胆科、高血压症。医术湛深,活人无算。

刘氏出身望族,生平急公好义,现任嘉义狮子会会长,对于社会救济慈善事业,出钱出力,不遗余力,亦为本省各地狮子会本省籍膺任会长之第一人。

不料肉麻以后三年,刘堂坤与“女护士命案”扯在一起,被判死刑。《中央日报》把肉麻话一概收起,不再谈“活人无算”“急公好义”了,开始落井下石了!

刘堂坤在一审中被“明镜高悬”的法官判处死刑,二审中又被“明镜高悬”的法官判处死刑。事后,台湾省医师公会理事长吴基福先生对我说,根据医学的原理与技术,所谓刘堂坤麻醉女护士,照法官所述说的情况,绝不可能!这种绝不可能,本来已有专家证明给法官了,可是法官——乱用“自由心证”的法官——却官样文章,“不予采信”——对专家的意见“不予采信”!结果仍是判了刘堂坤的死刑。

不过值得注意的,还不在法官乱用“自由心证”,而在法官的证据认定和逻辑知识。这个案子,初审法官判刘堂坤死刑,用的完完全全是“猜谜”的方法,而不是严格的证据。换句话说,这么一件人命关天的大案子,用“想象的情况”来“猜”出刘堂坤是凶手,这种“执法”,是我们绝不敢领教的。我们认为这是一切冤狱和人权侵犯的祸源。

犯罪之认定全凭客观的证据,这本是近代证据法则的公理,不容任何什么训练班讲习班出身的法官乱来曲解的。不根据证据而根据荒谬的类推方法来判案,这种流弊,是最危险的。即以这次命案为例,刘堂坤在初审中被判死刑,洋洋万言的判决书完全是一篇“猜谜示范”的范文,并不是咬得紧紧的有力证据书。用这样“想象的情况”来判人死刑,它的毛病,在二审判决中立刻就暴露了!二审判决推翻初审判决,并不是不把刘堂坤判死刑,二审判决照样把这个可怜的医生判了死刑。所不同的是,二审判决又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编织“想象的情况”、来“猜谜”。这无异是说:初审的法官呀!你们的年资太浅,想象力不够,你们猜得不好!还是看我的!

于是,洋洋万言的二审判决书里,刘堂坤又被描写成另一种想象杀人的方式。

但是,事实上,刘堂坤再恶性重大、再神通广大,他“杀人”的情况,在实行过程中只有一种,绝不可能有两种。而我们“高明光大”的法官,却居然能构想出两种出来!这不是大笑话吗?

为什么会一次“杀人”,却出现“罗生门”式的两种情况来了呢?究其原因,就是毛病出在判案不根据“证据”而根据“想象”,法官不东奔西走的找证据,却去天南地北的想情节,这种做法,写武侠小说可以,判别人死刑却万万不能。因为根据的是“想象”,所以甲有甲的想法,乙有乙的构思,丙又有丙的细节描绘,如此“想象的情况”,不但二审可以打初审的耳刮子,三审照样可以打二审的耳刮子,并且如果有个十审八审,照样可以被各审想象力丰富的法官,想象出十种八种不同的情节,打出十种八种不同的耳括子,而刘堂坤也就更“万死难逃”了!

我这篇文章的意思,绝不说刘堂坤是凶手或不是凶手,我只是指出,不管刘堂坤是不是凶手,判他的罪,没有证据是不行的,不像样的证据也是不行的。我们要“诛”刘堂坤,不能“以意诛之”或“心诛”,我们要根据铁证才能“诛”他。不管诛不诛,我提议刘堂坤下辈子最好去当法官,而法官们下辈子最好去写武侠,如此各适其位,则天下太平,必当不远矣!

1981年7月27日改写

只许我中央,不许你中央

1946年9月24日,“大有为政府”制造出一种“标准法”一共九条,第1条说:“本法所称标准,系依标准制定程序,所制定全国共同遵守之国家标准。”第3条说:“经济部设中央标准局,掌理全国各种标准事宜。”第5条说:“凡适合标准之产品及方法,呈经中央标准局审查合格后,加正字标记,以资识别。”这是积极方面的法律;“大有为政府”又制造出一种“商标法”,第37条说:“相同或近似于正字标记”的“商标图样”,“不得申请注册”。这是消极方面的法律。于是,就在这两极法律的“围标”下,中华民国有了中央标准局的官定正字标记。

正字标记的主人是中央标准局,可见中央级比正字级高级,一变成中央标准,自然就大显赫特显赫,“中央党部”也、《中央日报》也、“中央通讯社”也、“中央银行”也、“中央信托局”也、“中央文物供应社”也……中央先就抢先一步,神气活现起来。神气活现之余,首先就推出“只许我中央,不许你中央”的霸道作风:台北中山北路的一家“中央妇产医院”,被勒令改名,该医院无法,只好改名叫“中泱妇产医院”;仁爱路这边的“中央开放医院”,也被勒令改名,该医院是财阀办的,也挡不住,只好改名叫“中山纪念医院”。由此可见,“中央”已经变成了商标,不,不对,已经变成“政标”,变成了“政”字标记。

有了“政”字标记的大权在握者,他们自然要发号施令,“制定全国共同遵守之国家标准”,当然这也是“制定全国共同遵守之‘一家标准’”的冠冕表达法,想想看,要由政府衙门来盖正字戳子的,要由“中央标准局”来验明正身的,这样子的产品,又怎样能和“中央”不配合呢?

宋朝的苏东坡,说他“读书万卷不知律”,由于知识分子只会死读书、不懂法律,所以写的东西太虚,不能落实。我是读书万卷颇知律的,所以要研究研究“标准法”、“商标法”,再从“标准法”“商标法”里,蓦然回首来看问题,来“望中央”(“望中央”是一种thirddegree的名字。这词儿很特别,所以借用一下)。

我“望中央”的结果,发现所谓正字标记,又岂限于“产品及方法”吗?又岂限于“经济部中央标准局”的作业吗?非也。整个“中央”的作业,其实都是处心积虑的在“加正字标记,以资识别”同志或同路人,“加正字标记”toseparatethesheepfromthegoats。相对的,被“中央”加正的,自然是同志、是同路人、是——sheep了。

“中央”冷气系统中的牧羊人,在士农工商各行各业中,都牧了羊,成了“士羊”“农羊”“工羊”“商羊”。其中最不争气的就是“士羊”,就是知识分子这一阶层的羊。这一阶层,包括为人师表派、大众传播派、学者作家派、艺术工作者派和政治工作者派。不论哪一派,凡是如今有知名度的、有见报率的、有点头露点脸的,我敢说,除了李敖之流外,都是跟官方同一标准的、都是趋炎附势的、都是希旨承风的、都是扶同为恶的、都是曲学阿世的、都是众口一声的、都是与“中央”同一呼吸同一脉搏的。否则的话,他们休想混、休想占一席教席、休想做一名记者、休想做“座谈会专家”、休想做“文艺大会作家”、休想做达官贵人来捧场的画家、休想能做安全上垒的政治活动家(此一地区的政治活动家,一开始,也多走正字标记的路线,所以多是先党员而后脱出而成党外;纯粹跟国民党毫不相干,而能安全上垒者,天下鲜矣!)。

三十二年来,在这岛上,要发挥打击力又要独来独往,不给“中央”盖正字标记的,也不屑于被“中央”盖正字标记的,我想我是唯一一个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尾声时候,英美联军进入德国,想找一个有知名度的强者而又不与纳粹合作过的,找来找去,只找到一个阿登纳!阿登纳那时已经被极权政府整得灰头土脸(法庭上诬陷他诈欺背信,又以政治原因把他下狱,并要他太太做不利他的证词),但他绝对保持大人格,不给“中央”盖正字标记,也不屑于被“中央”盖正字标记,虽然他名誉被破坏、财产被没收、自由无缘、家庭破碎,但他是大丈夫、是男子汉,他九死无悔,孤军奋战,直到国土的重光。

我的《大人格与小人格》发表后,正字标记的“士羊”们,在海内外的杂志上,展开对我的人格的评论,我看了真好笑。我李敖的人格,比他们高得太多了太多了,他们这些给主子在身上盖正字戳子的,他们懂什么叫人格?石秀骂人说:“你这给奴才做奴才的奴才”,这种奴才的新生代,他们只懂摇尾巴,他们懂什么叫人格?

1981年12月1日

牛刀不杀鸡,杀什么?

1980年冬天,为了“中华民国外交部”不让我出境,我写信责备“外交部长”朱抚松,说:“你们不能安外,却如此攘内,真太莫名其妙了!”

“不能安外,却如此攘内”,这一感觉,是我研究现代中国史的第一结论,我看了太多太多当政者的作风,我再也无法不做出这种教人痛心的结论。

中国北方有一句土话,叫“家里光棍”,意思是说,一个人只敢也只能在家里神气,一出门就吃瘪,这种人除了关着门欺负自己人,一出门就无所施其技;英文谚语中有“在家如狮,出门如鼠”的话,也是同样的意思。

“不能安外,却如此攘内”的感觉,最早是从研究清朝历史开始的。清朝对洋鬼子一路吃瘪,可是对自己同胞却一路神气,最后竟发出“宁赠外人,不予家奴”的立论,政权掌握到最后,竟两副嘴脸如此,真教人不敢领教;清朝完了以后,从北洋以至抗战,四处军人割据,这些军人,“御侮不足,扰民有余”,对外又一路吃瘪,对内又一种神气,同样是两副嘴脸,也教人不敢领教。

国民党当道以后,花样翻新,“内斗内行,外斗外行”。内斗方面,党外无党,党内有派,一个个自己人一一斗倒;外斗方面,自《何梅协定》以至《中苏条约》,丧权辱国,颟顸偾事,一行行卖身契一一签定,同样是两副嘴脸,更教人不敢领教。

国民党逃到台湾后,宣称痛改前非。国民党大将刘健群写文章明说:“来台之后,无论官大官小,都是待罪之身,都或多或少要负起相当错误的责任。”于是,国民党以“待罪之身”,继续对中国“情不可却”。

“情不可却”是国民党大将陈果夫的话,意思是说中国非国民党来不可,不然中国就完蛋了,国民党不能坐视中国完蛋,所以“情不可却”,非救中国不可。国民党另一大将戴传贤说:“周朝的天下是八百年,国民党至少要掌握政权一千年!”由此可见,我们必须有心理准备,准备国民党要把中国“情不可却”一千年,我们绝不可用人间政治的常理,来高估我们,来低估国民党。

所谓人间政治的常理,就是政治责任与下台的行规。古今中外,当政者谋国,成功则引吭高歌,失败则引咎辞职,自苏伊士运河事件的英国首相,到福克兰群岛(马尔维纳斯群岛)事件的阿根廷执政团首领,不论贤或不肖,无一例外。但是,这种政治责任与下台的行规,对国民党是完全不适用的,所以,国民党是人类有史以来,一个丢得领土最大最多,却干得最久最负责任的长寿政党,别人丢了大陆,早就给赶下台了或自己下台了,可是国民党却会“将功折罪”、却会“舍我其谁”、却会“这次不算,再来一次”、却会“将革命事业从头做起”!

正因为国民党有这种“情不可却”的大志,这种“忍辱图强”的胸怀,所以国民党一直领导我们,领导我们反攻大陆。

为了领导“反攻大陆”,国民党在台湾整军经武,三十三年生聚,三十三年教训,在这漫长而充分的准备里,国民党有了现代化的飞机、现代化的大炮、现代化的“光复大陆设计研究”、现代化的“反攻时期战地政务”,一切为“反攻”而准备。

所以,在这小岛上的一切大编制,都是为反攻而设计的、而存在的。若不是为了这伟大的目标,这种小岛上的大编制自然就未免头重脚轻、未免泰山压顶,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

可惜的是,什么时候反攻,我们还不知道,我们知道的是:我们等了三十三年了,而“国防部长”在“立法院”还在说:“什么时候我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告诉你们!”这样看来,我们还是得少安毋躁!

我们可以少安毋躁!但我们十分盼望:在这小岛上的用于大陆的大编制,应该严格施展在那“中华民国颂”所颂的地方,而不是这一小岛。否则的话,这样庞大的编制与力量,密集安打在这样的小岛上,就真难免大材小用,牛刀杀鸡了!

三十三年来,我们的确感受到我们是鸡,在被牛刀杀来杀去。……在这种苦闷的心情下、在这种必须使使拳脚以舒展筋骨的必要下,自然“不能安外,却如此攘内”,牛刀不杀鸡,也就别无可杀了!

……(编者略)

1982年6月30日

国民党的度量问题

度量是政治上的成功条件,度量小的政客,也许有一时的神气,但却有长远的失败;度量小的政党,也许有一时的风光,但却有长远的没落。古往今来,因为没有度量而招致失败与没落的政客与政党,例不胜举,这是历史的与因果的定律,国民党自不例外。

先看一段历史

国民党在民国初年,由于有第一流的和开国气象的人物压阵,倒也不乏有度量的前例,像黄兴(克强)等等,都是汪汪叔度的人。在相对方面,清朝的吏治传统里,也留下不少雍容大度的人,像黎元洪等等,也都典型犹在,对政治上度量的展示,有一种不成文的规格,所以那时候的政治人物,糊涂、昏庸则有之,小家子气则绝对没有。

到了“北洋军阀”时代,他们虽然仍不乏糊涂、昏庸之处,但他们的度量,尤其对在野的国民党的度量,也是令人“往事只能回味”的。以他们对国民党员蔡元培为例:蔡元培当“北洋军阀”统治下的北京大学校长,自1916年12月26日,到1926年7月8日,前后十年之久,其间历经“北洋军阀”大总统五人、“北洋军阀”临时执政一人、“北洋军阀”摄政二人、“北洋军阀”内阁总理三十人。“北洋军阀”,照后来国民党宣传家所描写的,既然都是“张大帅”型的坏蛋,他们为什么这样大度优容国民党呢?“北洋军阀”当年太笨,还没学会组党专政,所以他们没有党,自然没有党外人士,国民党当年是被迫害阶级,他们相当于党外人士,可是因为别人没有党,当时的党外人士该叫党内人士。“北洋军阀”自己十年间争权夺利、走马换将,可是不论怎么争夺、怎么走换,他们居然让党内人士负责他们的教育、负责他们的大学,这种“张大帅”,不是太不小气了吗?后来的国民党宣传家,整天那样小气的丑化“北洋军阀”,这不太不公道了吗?

“北洋军阀”不止在教育上、大学上对国民党有度量,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国民党明明知道,在法统上,北洋政府是中央政府,是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的政府,但却在南方自己成立了另一个边区政府,整天骂中央;但是“北洋军阀”呢?却从来没有骂过国民党是“叛乱团体”,也没认真讨伐过这个“叛乱团体”,也没搞出过什么《惩治叛乱条例》来法办任何国民党,也没禁止国民党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出入境,也没禁止国民党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办报、办杂志,也没军法大审或司法小审过任何国民党……这种“张大帅”,不是也太不小气了吗?后来的国民党宣传家,整天那样小气的丑化“北洋军阀”,这不太不公道了吗?

所以,国民党在野的时候,他们是被度量极大的政敌包容着的。他们的政敌“北洋军阀”糊涂、昏庸则有之,小家子气则绝对没有。国民党在这样的优容里长大,度量不该太小,不幸的是,国民党“交友不慎”,认识了王八蛋苏联,开始“联俄容共”,结果苏联那套布尔什维克的褊狭与不容忍搀进来,从混合而化合,国民党的度量就开始成为问题了。

国民党的度量狭小,倒也“吾道不孤”,因为有共产党红出于蓝。共产党即使有蔡元培来做北大校长,蔡元培头顶上恐怕也得来个“党委书记”吧?这种贻笑中外的编制,太笨太笨的“北洋军阀”,简直无法想像也。

再看如此度量

国民党定都南京后,宣布“厉行以党治国以党治军”,宣布“党外无党”了。国民党在1923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宣言》中,虽然公然保障过“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之绝对自由权”,但是,当它取得了政权,它可没这样痛快,它要先实行“训政”再说。

“训政”是清朝西太后用的名词,国民党用这种字眼,真是好有一比。国民党在1928年10月3日通过了《国民政府组织法》,同时通过了六条“训政纲领”,以为这个组织法的依据。陈茹玄在《增订中国宪法史》里,曾说这个《国民政府组织法》下“国民政府之组织,非合议制,实大近独裁制”,是“合议其形式而独裁其精神”的。陈茹玄是国民党大员,他这种说法,悍然表示了国民党是独裁的。既然独裁,一切就没道理好说。在“党外无党”的独裁下,自然什么度量就都谈不上了。制度上如此,再配上人事上的度量狭小者——如胡汉民、吴敬恒(稚晖)等等——当道,自然所有无度量的事,也就层出不穷了。

以对青年党的党魁曾琦为例。国民党于1927年8月30日将他逮捕,幸亏他认识王宠惠,经王宠惠力保,才得脱身,避往日本。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曾琦发表《一致对外与一党专政》,公开指出“在一党专政之下,唯国民党始有公开活动之权,其他政党之分子则等于搋夺公权之罪犯”,其实褫夺公权还算是客气的呢,照国民党特务头子之一陈立夫后来告诉李璜的话,许许多多青年党员根本就给丢到黄浦江里头了!国民党的度量,由此可见!

以对民社党的党魁张君劢为例。张君劢在上海自己有一所大学,叫“国立政治大学”,1927年国民党进人上海后,把他的大学没收,并在日后办了国民党自己的“国立政治大学”。张君劢在1928年办《新路杂志》,每期印三千份,用特种邮寄方法(夹在其他书报中,分散处理),寄出租界。国民党为了给他颜色看,由上海警备司令部司令杨虎派人化装成强盗,在1929年端午节前几天,把张君劢绑票,关在司令部附近小屋中。二十天后,予以修理后释放,从此腿部成伤,终生不良于行。

以对无党派的自由分子胡适为例。1929年,胡适在《新月》杂志发表文章讨论人权、党义,国民党的无度量发作,一方面查扣《新月》杂志,一方面逮捕卖《新月》书刊的小百姓。胡适写信向胡汉民抗议,胡汉民很无礼的叫自己秘书“谕”胡适去一谈。1929年10月4日,国民党教育部长蒋梦麟写“训令”给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说:“胡适年来言论确有不合……误解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并溢出讨论范围,放言空论……自不能不加以纠正,以昭警戒。”于是,胡适给赶到北方去。几年以后,还感受到“少壮派军人”的威胁。

上面举的三个例子,还都是党外人士中顶尖儿的人物的遭遇,其他等而下之的,也就更可想而知。所以,安徽大学的校长刘文典,就因冲撞党内大员而监禁;中央研究院总干事杨杏佛,就因人权保障同盟而伏尸……其他更等而下之的,也就更无论矣!

国民党的“前辈风范”

在训政时期中,国民党对不同他们合作的人,固然无度量如此,但对他们认为可以争取的“精英分子”,却也有今非昔比的大手笔。以对陈布雷为例,国民党在1927年2月间争取陈布雷入党,5月间,就任命陈布雷做中央党部书记长。从非党员到主持国民党最髙党务,前后只有三个月,这种大手笔,今天的国民党三十年还做不到;再以对陶希圣为例,1931年陶希圣写文章批评国民党,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检举他,闯出大祸,但是陈果夫写信开脱他,陈立夫跑去慰问他,一场风波遂告平定,陶希圣也为国民党所争取,这种大手笔,今天的国民党五十年后还做不到。虽然后来陈布雷“误国之罪,百身莫赎”而自杀,陶希圣人格扫地、做了汉奸而自毁,但国民党当年的大手笔,比起今天的小家子气来,的确“而今已不如昔”。国民党在度量上,的确江河日下了。

国民党度量变小,显然是和他们总理的遗教不合的。因为孙文是主张开放度量的。孙文在1912年1月26日,去电四川资州军政分府,要优遇并护送刘光汉(师培)来南京,以崇硕学;1912年2月6日,敦聘章炳麟(太炎)为枢密顾问,以敬鸿儒。刘师培是革命党的叛徒,章炳麟是反孙文的大将,但孙文一概优礼有加,这种度量,是今天的国民党所没有的。孙文不但对硕学鸿儒如此,即使对“少年之辈”,也不主张抓人、禁书。1917年间,孙文批某君的来信,就认为对付“少年之辈”的法子,应该“最好与他辩论明白”,“使之化为平和,或可为吾党之助,较胜于用他种手段也”。

孙文在度量上更“示天下以广”的,是他对“北洋军阀”徐树铮收回外蒙古的赞美。他去电给徐树铮,说:“吾国久无班超傅介子其人,执事于旬日间建此奇功,以方古人,未知孰愈?自前清季世,四裔携贰,几于日蹙国百里。外蒙纠纷,亦既七年,一旦复归,重见五族共和之盛。此宜举国欢欣鼓舞者也。”徐树铮因为不是国民党,国民党中度量狭窄的人,就感到这个贺电太肯定别人了,不高兴。据《国父年谱》:“中山先生这个贺电,还引起了党人(凌钺)的抗议。中山先生批复:‘徐收回蒙古,功实过傅介子、陈汤,公论自不可没!’”孙文这种“公论自不可没”的度量,表示出真正爱国者的与国同休戚,真正爱党者的与党外人士为善,这种公道与胸襟,今天小家子气的国民党,显然没有了!

国民党度量变小,除了不守他们总理的遗教外,另一个原因,是国民党中有度量的人的凋谢。以谭延闿为例,谭延闿是清朝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在满清的吏治传统里,濡染过大臣的度量,后来他加入国民党,做了国民政府主席、做了“行政院”院长,他的雍容豁达,就远非党棍级的职业革命家所能赶上。胡汉民写诗夸谭延闿,说“太傅冲和未易师”,事实正是如此。1929年2月14日谭延闿五十生日,湖南人张冥飞写了一篇寿序骂他,说:

茶陵谭氏,

五十其年。

喝绍兴酒;

打太极拳。

写几笔严嵩之字;

做一生冯道之官。

用人唯其才,老五之妻舅——吕;

内举不避亲,夫人之女婿——袁。

全文登在报上,谭延阖看到后,连说:“人才!人才!”当天下请帖请张冥飞晚饭,由国民党各巨公作陪。入座前奉张冥飞为上宾,公开说:“阁下你是我的好朋友,当今之人,没有人不恭维我的,而阁下敢骂我,实在难得。……湖南有阁下这样的人才,延闿不知,深为抱歉。”饭后请张冥飞为行政院参议。谭延闿死后,张冥飞伏棺大哭,怀念这位国民党的伟大。

国民党的度量宣传

当国民党总理去世以后,当国民党“前辈风范”凋零以后……当国民党开国气象的人物远去、复国格局的人物涌来以后,国民党的度量问题,也就与日倶深。这种危机与退步,国民党的有识之士,不是没有觉察到。1938年5月,陈果夫在中央政治学校讲演《中国国民党的精神》,共举出“本党的精神”七端,其中第三就是“本党有重公无私宽容恢宏的精神”,他说:

本党有重公无私宽容恢宏的精神。本党在兴中会时,合并三点会等许多团体而成立同盟会,同时又集合留日及海外各种团体,同盟之名,即表示联合许多团体之意。民元时的国民党,又合并了光复会等小团体,乃至“无政府主义派”,亦在兼收并蓄之列。很有些当时的无政府主义者,现在成为最忠实的同志。本党所以能先后并合许多其他团体,因为总理有天下为公的气度,对人对事,毫无一点私心,任何人、任何事,只要真正革命的,无不可以容纳。就是后来本党几次最高政治会议,也时有非党员出席,并且往往容纳了他们的意见。这种公而无私的精神,为世界任何政党所仅见……我们常听到要求开放党禁,好像本党不能容纳外人。其实本党之至公无私,宽容恢宏,为几十年来一贯的精神。

在讲演最后,陈果夫又说:“本党应付时局,一方面以中心主张为重心,一方面随时局的需要,以公开宽宏的气度,容纳各方。”

但是,从事实上检验,陈果夫所标榜的“重公无私宽容恢宏”,“以公开宽宏气度,容纳各方”等话,只要流为自勉的口号而已。陈果夫一代的人的当道,国民党的度量本已大退步;到了比陈果夫晚一代人掌权,度量方面,就更一蟹不如一蟹,今天的国民党度量之小家子气,已经到了令人齿冷的地步。堂堂第一党报,在曹圣芬之流的主持下,甚至连个广告都不能“容纳外人”,气量之狭、格调之卑,已经一至于此!一切堂皇的口号,自然也没人能信了。

国民党总裁发表《四中全会之成就与本党今后应有之努力》一文里,曾有这样的宣布:

总之,今天我们从事群众运动,必须避免一切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作风,而应该虚怀若谷,克己下人。古人说:“唾面自干”,今天我们要在群众中重建本党的信誉,就必须有这种忍辱含垢的耐力;反动派打我们,我们不还手;骂我们,我们不还口,对于一切外来的横逆,唯有反求诸己,始终以宽大的精神笃实的行动,来贯彻我们一贯的目的,如此久而久之,任何人都要被我们感化,就是敌人也可以变成我们的朋友。希望一般领导群众运动的干部,切实力行。

这种化敌为友的言论,在国民党的文献中,是层出不穷的。例如1978年2月21日国民党主席就要求“政府要有接受批评的雅量”;1980年9月8日国民党大员就要求“以宽宏的气度”去“澄清有人对政府的误解”;1982年4月11日国民党第一党报就要求“有容乃大”“以恢宏开阔的胸襟……团结众志,争取人心……

尾声

但是,事实上,我们实在看不到国民党“始终以宽大的精神”“感化”了几个敌人变成了它的朋友,国民党“雅量”上、“宽宏”上、“有容”上、“胸襟”上的用心,也被它的唯我独尊、它的傲慢自大、它的自私、它的蛮横,表现得有心无力。国民党没有度量开放政权、没有度量开放门户、没有度量开放党禁、没有度量开放报禁、没有度量开放这个、没有度量开放那个,最后连个“中央开放医院”的名称都不开放,而要强迫改名“中山纪念医院”!国民党的度量,已经沦落至此,小家子气的程度,和它中常委主持的《中央日报》连个广告都不“容纳外人”的作风,如出一辙,而诸如此类的大小作风,在这岛上,我们领教了也不知多少,几乎每过一阵子,我们就要领教一次。

以最近一次为例。为了避免刑求、保障人权,侦査中被告或涉嫌人得选任辩护人的立法,终于在王迎先惨死的情势下,由国民党通过,《中央日报》以头版头条,大肆宣传说:

常会通过刑诉法修正原则,侦查中得选任辩护人,显示本党察纳舆情保障人权胸襟

但是,看了这种自吹自擂的“胸怀”论,我们忍不住反问,侦查中得选任辩护人的“舆情”,早就喊了几十年了,这几十年间,你们“察纳”的“舆情”又在哪里?你们的“胸怀”又在哪里?

也许有人说,如今国民党总算“察纳舆情”了,过去的小家子气,还提它干吗!可是,当你仔细研究一下所谓“察纳舆情”的内容,研究一下修正刑诉法的细目,你就不难发现,所谓修正,不过是粉拳绣腿的虚晃一招而已,最后真正的“中国功夫”,乃是“赋予司法警察‘紧急逮捕权’,并将现行‘约谈’制度合法化”!看吧,真正的国民党的拳脚功夫,竟是在此!修正、修正、修正、修正,愈修正花样愈多,愈修正愈是进两步退三步的骗局!国民党度量开放,最新拷贝竟翻云覆雨到这步田地,我们除了又领教一次老套外,又能领教什么呢?

国民党口口声声号召复兴中国文化,但是中国文化中那有度量的一部分,他们却忘得痛快。历史上,齐桓公的任管仲、晋文公的用里凫须、楚庄王的摘缨、汉高帝的封雍齿赦季布、汉光武的推心置腹、唐太宗的各得其所、武则天的采赐谏臣、宋太祖的任人哭庙。……这些统治者的雍容大度,国民党竟一点都没复兴,相对的,国民党却到处捡了古今中外的许多细人的杂碎,整天“示天下以不广”,鼠肚鸡肠,举手投足,全无大气派。

国民党自勉的“反动派打我们,我们不还手;骂我们,我们不还口”,这种度量是好的,但纵使挨打挨骂还不够,还得在意识形态上,真正不以“反动派”看别人、真正知道别人爱国不在你们之下、真正知道天下除了你们以外还有别人,只有在根本上开放度量,才是一切生机的起点、才是一切死结的终点,否则的话,整天禁书、关人、斗倒、斗臭,只带给自己和别人的共同悲剧而已,“误国之罪,百身莫赎”,到头来还是国民党自杀党员的一声哀呼。我们在被国民党打被国民党骂之余,真忍不住想到这段往事。

1982年7月4日

压迫自由分子的一个例

我在《国民党的度量问题》里,谈到国民党压迫自由分子胡适的历史,我说:

以对无党无派的自由分子胡适为例。1929年,胡适在《新月》杂志发表文章讨论人权、党义,国民党的无度量发作,一方面查扣《新月》杂志,一方面逮捕卖《新月》书刊的小百姓。胡适写信向胡汉民抗议,胡汉民很无礼的叫自己秘书“谕”胡适去一谈。1929年10月4日,国民党教育部长蒋梦麟写“训令”给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说:“胡适年来言论确有不合……误解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并溢出讨论范围,放言空论。……自不能不加以纠正,以昭警戒。”于是,胡适给赶到北方去。几年以后,还感受到“少壮派军人”的威胁。

上面这些历史,由于国民党多年清一色的美化自己,这个岛上的党内党外人士都给骗过去了,所以我特别细说一下,特别多引一点原件的史料。

关于胡适在《新月》杂志发表文章讨论人权、党义的事,梁实秋在《忆新月》里回忆如下:

《新月》杂志在文化思想以及争取民主自由方面也出了一点力。最初是胡适之先生写了一篇《知难行亦不易》、一篇《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这两篇文章,我们现在看来,大致是平实的,至少在态度方面是“善意的批评”,在文字方面也是温和的,可是那时候有一股凌厉的政风,不知什么人撰了“党外无党,党内无派”的口号,只许信仰,不许批评。胡先生说:“上帝都可以批评,为什么不可以批评一个人?”所以虽然他的许多朋友如丁彀音熊克武但懋辛都力劝他不可发表这些文章,并且进一步要当时做编辑的我来临时把稿径行抽出,胡先生还是坚决要发表。发表之后果然有了反响。我们感到切肤之痛的是《新月》被邮局扣留不得外寄,这一措施延到相当长久的时候才撤销。胡先生写信给胡展堂先生抗议,所得的回答是:“奉胡委员谕:拟请台端于〇月〇日来京到……一谈。特此奉陈,即希查照,此致胡适之先生。胡委员秘书处谨启。”这一封信,我们都看到了,都觉得这封信气派很大,相当吓人。胡先生没有去,可是此后也没有再继续发表这一类的文字,这两篇文章也不见于现行远东版《胡适文存》中。我写了一篇《论思想统一》也是主张思想自由的。这时节罗隆基自海外归来,一连串写了好几篇论人权的文章,鼓吹自由思想与个人主义,使得《新月》有了更浓厚的政治色彩,引起了更大的风波。先是以胡适先生为校长的中国公学,平静的校园里起了涟漪,由本校学生组成的党的区分部行文给本校校长,指责他应在礼堂里悬挂总理遗像,应在纪念周宣读总理遗嘱。后来中央通令全国大专学校设党义研究室,大学教职员必须研究党义。各大学都遵命成立党义研究室,里面陈列着应该陈列的书刊,有多少人进去研究虽不可考,我们几个人确是受益不少,利用这难得的机会,更进一步研读了一些不应该不读的书刊。胡先生对于人权的观念是很简单的,他的出发点只是法治精神与人道主义,并没有任何党派主张或政治意味。我记得最初触起他的有关人权问题的注意者,乃是报载华北唐山某一老百姓被地方官吏殴辱的故事,他认为这不是偶发事件,这是全国到处皆然的,他认为这种“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态度是要不得的。我又记得,胡先生编了一本《宋人话本八种》由亚东出版,里面有一篇《海陵王无道荒淫》,巡捕房认为有伤风化,径予没收,胡先生很不谓然,特去请教在英国学过法律的郑天锡先生,知道“没收”是附带处分,如果被告没有罪刑,便不应该发生附带处分的可能,可见胡先生是非常注意法律程序的。

有关人权问题的文字一共有十几篇,后来印成了一个小册子,名为《人权论集》,由新月书店出版,现已绝版。

梁实秋这篇回忆里,只说出胡汉民(展堂)的部分恶劣态度,其他的许多来龙去脉,是不清楚的。国民党胡汉民对胡适的态度,前后可分两段:前段是1920前后,那时候国民党还没当政,当时是需要借助胡适的支持与同情的,从当时胡汉民写给胡适的一封信,就可看出来:

适之先生:

《建设》月刊,巳经在二卷第五号登载了季〔陶〕(戴传贤)先生底文章,并且附登我和执信兄底批评,早已出版,不晓得先生何以还未收到?《建设》还要把二卷六号出版,做足一年底工夫,以后能否继续,却说不定。难得先生向我们一番的同情,真是感谢。我们对于社会的贡献,文字的努力,断不敢因这定期出版品停止,就拋弃不顾。先生有心指导我们种种底话,也切不可因此就不和我们说,这是我们最盼望的事。季陶兄把家眷一起搬回湖州,所借住的房子,是一座旧花园,门前有山有水,风景很好,我也跑来玩玩,早晚看书,很愉快,不过觉得太舒服了一点,从这个享乐里倒很不安心。

汉民九年6月23日

从这封信里,我们可以看到国民党在败部的时候,是如何“感谢”别人的“同情”、如何“盼望”别人的“指导”,国民党那个时候的谦虚,真是情见乎词。直到写这封信八年以后,还有这样的文件:

适之先生:

得接来书,前一段使人生无限的感慨!井田这个问题,现时自然无暇继续讨论,却是还有许多重要的问题。朱(执信)廖(仲恺)两先生不可复作了,先生说肯来南京看我们,何不早来和我们讨论一下?

我前几日和雪艇(王世杰)鲠生(周鲠生)几个人谈,他们问我现在做什么,我说:我担任的是宣传,现在还是治标之标,快要到治标之本了,却离治本两字相差尚远。话虽如此,就是治标之本,也很费研究的。一个人太忙,就变了只有临时的冲动。比方当着整万人的演说场,除却不断不续的喊出许多口号之外,想讲几句有条理较为仔细的话,恐怕也没有人要听吧?然而是否尽着这样喊口号下去便尽了我们的责任呢?最近在宣传部发刊《中央半月刊》,似乎近于治标之本,很望先生们帮帮做些治本的文字,更其讨论到怎样治本的方法。这种事断然不仅是个人或局部的关系。因此那天胡大刚跑来,他自称是先生的兄弟,要到上海会先生,我不觉就说出盼望先生来南京的话,这一回他却不是扯谎,不过他何以要如此冒充,种种招谣?我前此却不晓得,他杂乱无章的办了一个《三民导报》,宣传部将它停了版。他因为还用报馆访事的名字,所以此时来见,也不好过于拒绝,却原来是这样一种人。我告诉蔡孑民先生说:近来的青年都被CP(共产党)弄到只有占有冲动而没有创造冲动,是现在最大的危机,蔡先生也很以为然。同时CP却说“打倒知识阶级”,像胡大刚一样的人自然要出风头了!

谢你关照,忙得很,写不了许多话,并且不晓得写出些什么来。我只想先生来南京再面谈,我并想知先生近来的感想,能否示知一二?

胡汉民敬上十六年6月29日

从这封信里,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国民党在败部复活的前夜,还是谦虚的请别人“帮帮做些治本的文字”。国民党当时,显然没有忘恩负义、趾高气扬的劣迹。

可是,当国民党一旦统治了中国,取得了生杀予夺的大权,他们展示的度量,却比专制王朝还要坏,因为专制王朝的“圣谕”,显然比国民党的“党义”宽厚得多;专制王朝中的吏治传统,也显然比国民党的革命成性有所不为得多。国民党胡汉民之流,一朝权在手,立刻就对异己不容忍了,并且以造谣来斗臭,不遗余力。我再举一些原件的史料:当1930年,国民党胡汉民对胡适态度自前段转入后段,用造谣方法对付胡适的时候,胡适写下这样一封信。

展堂先生:

在11月22日的上海《民国日报》上,我见着先生在立法院纪念周的讲演,题目是《谈所谓言论自由》,其中有一段说:

最近见到中国有一位切求自由的所谓哲学博士在伦敦《泰晤士报》上发表一篇长长的论文,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在他个人无论是想借此取得帝国主义者的赞助和荣宠,或发挥他“遇见溥仪称皇上”的自由,然而影响所及,究竟又如何呢?此其居心之险恶、行为之卑劣,真可以“不与共中国”了。

这一段文字很像是暗指着我说的,我知道先生自己不会看《泰晤士报》,必定有人对先生这样说。我盼望先生请这个人指出我在哪一天的伦敦《泰晤士报》上发表过何种长长的文章或短短的文章,其中有这样一句“居心险恶、行为卑劣”的话,倘蒙这个人把原来的报纸剪下寄给我看看,我格外感谢。

我本月28日搭津浦快车搬家到北平居住,倘蒙先生赐答,请寄北平后门内米粮库4号,匆匆过南京,不能入城一谈,甚怅甚怅。

胡适十九年11月25日

两个星期后,国民党胡汉民傲慢而蛮横的叫“随从秘书”回了封信给胡适:

适之先生:

11月25日手书已呈胡先生阅过,胡先生事务过冗,未暇奉答。唯以愚等所知,则胡先生熟谙英文之友人曾言,我国要求撤废领事裁判权之照会到达英国后不久,伦敦《泰晤士报》即发表社论说,称述中国某哲学博士之言论,备言中国司法与政治种种不善……以反证中国政府要求撤销领事裁判权之无当云。胡先生以某哲学博士所言竟为帝国主义者维护其在华特权之借口,此与国家民族之利益冲突实甚,或亦晚近极端言言论自由者之过,故于谈所谓言论自由之一稿中纵论及之,而始终不欲举着论者之姓名,殆亦朱子“必求其人以实之,则凿矣”之意欤?

敬代答如上,希察照为荷。顺颂

撰祺

胡委员随从秘书处敬启12月9日

国民党胡汉民举不出证据,反倒再次血口喷人,胡适只好再写一封信:

展堂先生:

11月25日曾寄一书,请先生指出我在何月何日的伦敦《泰晤士报》上发表一篇文字,其中有“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的一句话。

迄今已半月佘了,未蒙先生赐答。特此再上一书,请先生务必拨出几分钟的工夫,令秘书处给我一个答复。如蒙剪寄原报,更感谢。

先生既认这句话犯了“可以不与共中国”的大罪,便不应该不答复我的请问。

胡适十九年12月10日,北平米粮库4号

但是,国民党胡汉民既是造谣的,自然就拿不出任何证据。十一天后,胡适写信给胡霖(政之),只好另行査证:

政之先生:

谢谢你的信。《国闻周报》合订本已收到了。我有件小事,要请教于你。在你的《新都印象记(二)》中有见胡展堂的谈话,其中他说:“近有人对取消不平等条约,在外报上表示怀疑,此直越乎言论自由之范围,殊为不当。本人近有一文,论《所谓言论自由》,即为此而发。”

他对你谈这话时,可曾说起我的姓名?他在那篇《所谓言论自由》里,很明白地影射着我,说我伦敦《泰晤士报》发表文章。我写了信去请他指出哪一天的《泰晤士报》有我的文章,他至今不曾回信。

我读了你的《印象记》,很想知道胡展堂曾否对你指出那“在外报上表示怀疑”的人姓名。请你看一个被诬蔑的同宗小弟弟的面上,把当日的真相告诉我。

匆匆,问安好

胡适十九年12月21日

四天后,胡霖回信如下:

适之先生:

来信收到三天,因为太忙,所以迟复,请恕罪。

展堂确对弟提及大名,谓多数人努力之国是,不应由一个哲学博士随便发发议论来打消(大意如此,原话记不清了)。当时虽谓先生在外报发表文章,却未说出何报。弟以废话甚多,亦未及详问,只知彼《所谓言论自由》一文,系对大作而发耳。敬以奉复。再者:来函受过北平公安局检查,亦殊可异。敝处每日得北平文件甚多,久未见检查图记,兹寄还函面,乞注意。此颂撰棋

胡霖25日

从胡霖的回信里,证实了国民党胡汉民确实是以造谣的方法斗臭胡适。国民党一方面对胡适他们抓人禁书,一方面透过陈布雷,在1921年1月17日写信给胡适,另唱一出笑脸的戏,要求双方来“一个初步的共同认识”。1月18日,胡适回信给陈布雷:

布雷先生:

谢谢先生1月17日的信。我非不知“此事部中既决定,当不能变更”。但我当日妄想天下事也许有更大于变更一个决定者,故不避冒昧,为先生进一解。

先生之不能赞同鄙见,我很能谅解。但我关于此事要说的话,已大致写出来了;白纸写黑字,还不能使先生认识我们,口谈如何能望得着“一个初步的共同认识”?

鄙意“一个初步的共同认识”必须建筑在“互相认识”之上。故托井羊先生带上《新月》二卷全部及三卷已出之三期各两份,一份赠与先生,一份乞先生转赠介石先生。《新月》谈政治起于二卷四期,甚盼先生们能腾出一部分时间,稍稍浏览这几期的言论。该“没收焚毁”(中宣部密令中语)或该坐监枪毙,我们都愿意负责任。但不读我们的文字而但凭无知党员的报告,便滥用政府的威力来压迫我们,终不能教我心服的(例如先生对井羊兄提及罗隆基君被捕保释后所作文字,此文现栽三卷三期,先生试一读之,其中有何挟忿诋毁的言语否)。

我本已答应十六、十七日在青岛大学讲学;因罗君事,遂去电展期。今此事既无可挽回,我拟由海道赴青岛,船期定后即须北去,恐怕不能来南京面承教益了。歉怅之至,千万请原谅。

胡适上

从这信里,多少迫害,都从字里行间显示出来。国民党对异己的压迫,就这样一直持续着。

另一方面,胡适的中国公学校长职务也就无法继续。1929年10月4日,国民党教育部长蒋梦麟来了“训令”,全文如下:

教育部训令字第1282号令中国公学

为令饬事:奉行政院第3276号训令开:案奉国民政府训令,内开:案准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函开:

径启者:顷奉中央常会交下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来呈一件,内称:案据职会属第三区党部呈称查属区第三次全区代表大会决议案呈称(?)市执行委员会转呈中央,咨请国民政府令饬教育部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撤职惩处案,附具理由:

胡适借五四运动倡导新学之名,博得一般青年随声附和,迄今十余年来,非唯思想没有进境,抑且以头脑之顽旧,迷惑青年。新近充任中国公学校长,对于学生社会政治运动多所阻挠,实属行为反动,应将该胡适撤职惩处,以利青运。等因,合亟缮呈钧会,祈察核转呈”等情前来。

查胡适近年以来刊发言论,每多悖谬,如刊载《新月》杂志之《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宪法》等等,大都陈腐荒怪,而往往语侵个人,任情指摘,足以引起人民对于政府恶感或轻视之影响。夫以胡适如是之悖谬,乃任之为国立(?)之校长,其训育所被,尤多陷于腐旧荒怪之途。为政府计、为学校计,胡适殊不能使之再长中国公学。而为纠绳学者发言计,又不能不予以相当之惩处。该会所请,不为无见,兹经职会第四十七次常会议决,准予转呈在案,理合备文呈称(?)钧会,祈鉴核施行等因:

查胡适年来言论确有不合,如最近《新月》杂志发表之《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宪法》及《知难行亦不易》等篇,不谙国内社会实际情况,误解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并溢出讨论范围,放言空论。按本党党义博大精深,自不厌党内外人士反复研究探讨,以期有所引申发明。唯胡适身居大学校长,不但误解党义,且逾越学术研究范围,任意攻击,其影响所及,既失大学校长尊严,并易使社会缺乏定见之人民,对党政生不良印象,自不能不加以纠正,以昭警戒。为此拟请贵府转饬教育部对于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言论不合之处,加以警告,并通饬全国各大学校长切实督率教职员详细精研本党党义,以免再有与此类似之谬误见解发生。事关党义,至希查核办理为荷。

等由,准此,自应照办,除函复外,合行令仰该院转饬教育部分别遵照办理,等因。奉此,合行令仰该部即便分别遵照办理,此令。

等因,合行令仰该校长知照。此令。

中华民国十八年10月4日 部长蒋梦麟

胡适因为跟蒋梦麟是老朋友,他就写了一封“退令信”给蒋梦麟,表示不满与抗议:

梦麟部长先生:

10月4日的“该校长言论不合,奉令警告”的部令,已读过了。

这件事完全是我胡适个人的事,我做了三篇文字,用的是我自己的姓名,与中国公学何干?你为什么“令中国公学”?该令殊属不合,故将原件退还。

又该令文中引了六件公文,其中我的罪名殊不一致,我看了完全不懂得此令用意所在。究竟我是为了言论“悖谬”应受警告呢?还是仅仅为了言论“不合”呢?还是为了“头脑之顽旧”“思想没有进境”呢?还是为了“放言空论”呢?还是为了“语侵个人”呢?(既为“空论”,则不得为“语侵个人”;既为“语侵个人”,则不得为“空论”。)若云“误解党义”,则应指出误解哪一点;若云“语侵个人”,则应指出我的文字得罪了什么人。

贵部下次来文,千万明白指示。若下次来文仍是这样含糊笼统,则不得谓为“警告”,更不得谓为“纠正”,我只好依旧退还贵部。

又该令文所引文件中有别字二处,又误称我为“国立学校之校长”一处,皆应校改。

胡适

胡适写这封信后,在11月28日搬家回到故都,29日写《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12月13日,联合罗隆基、梁实秋出版《人权论集》。在国民党人身自由与言论自由的双重迫害下,度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

1982年7月11日

国民党为“大日本帝国”帮凶

8月7日,日本共同通信社外信部记者西仓一喜(KazuyoshiNkhikura)来看我,告诉我说,现在日本正放映中的《大日本帝国》电影,报纸广告上,登有台湾的国民党“中央电影公司”“协力”拍摄的字样,这部影片是宣传日本军国主义的,希望我注意。

我査到法新社香港8月11日电,内容说:

一名香港官员表示,在中国大陆被抨击为“军国主义”的一部引起争论的日本战争影片,可能在此间受到检查,如果发现歪曲历史,可能会被禁映。……

这部长达三个小时、巨资拍摄的最新本二次大战影片,上周在东京首映,据悉获得的反应是毁誉参半。

虽然日本记者说该片不可错过,不过影评人和此间外国观察家,批评该片是为日本战时首相东条英机脱罪。

使我对这部电影,有了基本的了解。

8月12日,西仓一喜又来看我,拿给我两份日本报纸的广告和一份消息。我仔细看了广告,发现上面除了“中央电影公司”以外,“协力”拍摄的,还有“中华航空公司”、“永昌贸易株式会社”等等,国民党帮助日本提倡军国主义、开脱日本军阀战犯,已经证据确凿。

在举世谴责日本篡改历史的当儿,国民党以直属的党营机构和它指挥的公司,竟帮日本做这样荒唐的、媚外的、见不得人的下流事,这个样子的国民党,我们唾弃它!

1982年8月12日

岸信介-国民党-汉奸

日本人在教科书中做手脚,篡改史实,说他们对别的国家的“侵略”,不是侵略,而是“进出”;不是“掠夺”,而是“移交”等等,把侵略的史实推得一干二净,这种行为,当然是非常“八个牙露”(马鹿野郎)的。

对这种“八个牙露”,国民党的态度是很叫人莫名其妙的。首先,国民党的反应非常迟钝。韩国早在去年秋天就开始注意了,他们的《朝鲜日报》,曾以《日本借改正教科书将统治韩国合理化》为题,指摘日本;今年7月3日,他们的《韩国日报》也指摘日本,认为日本所谓对朝鲜半岛有当然权利,是一种不要脸的行为。

所谓“日本政界中友我人士”

韩国以外,遭受日本“进出”过的其他国家与地区,也都群情激愤,一致声讨日本的“八个牙露”,但在这些声讨中,国民党却姗姗来迟。国民党的理由是:如果反应过度,就会影响“日本政界中友我人士的立场”!所以,为了这些日本朋友,国民党就一直按兵不动,直到惹起公愤以后,“教育部长”朱汇森才瘟瘟生生的说:要等亚东关系协会送来有关资料后,再决定如何处理!——他们可真好整以暇啊!

国民党所谓的“日本政界中友我人士”,其实是拿我们当朋友的吗?国民党可未免太篡改史实了吧?以“日本政界中友我人士”的大龙头岸信介为例,三十多年来,国民党把岸信介当成心肝宝贝,送往迎来,给美名、赠学位,但岸信介是什么人?岸信介不是别人,就是当年“满洲国实业部次长”(当时总长形式上是中国人,次长是日本人,实权都在日本人手里),就是当年侵略东北的急先锋,他勾结日本军阀东条英机,后来做了东条内阁的商工大臣!他的全部履历,是典型战犯的履历(他也是远东军事法庭有案可稽的甲级战犯),国民党把这种人当他们自己的朋友,我们不屑置评;但把这种人当中国的朋友,我们可就不能不点破国民党在篡改历史,我们要向国民党质问:究竟你们把我们中国人当成了什么?把岸信介这种人当成“友我人士”,中国人也未免太贱骨头了吧?

岸信介的嘴脸

根据1944年出版的《日本军政界人物评论》,岸信介在“满洲国”的显赫如下:

在东条内阁任商相之新官僚巨头——岸信介,是山口县人。1920年以首席的成绩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后,历任商工省书记官,失业问题委员会干事,商工省工务局长兼临时产业合理局第一部长,商工次官等职。1936年被推为伪满实业部次长,在东北大肆活动。1938年,更与新兴财阀鲇川义介以及关东军头目联络,经营重工业,获利甚丰。另外,他还曾与他的表兄松冈洋右(曾任满铁总裁)经菅过“大陆事业”。因为他们三人姓名的末字,读音均为Suke,所以一般人便叫他们为“满洲三Suke”了。在我国东北一带,颇有相当的势力。

至于岸信介的勾结日本军阀,行为跋扈情形,记录上说:

岸信介在新官僚中是一个最急进派的巨头,平常强调主张政府加紧统制经济,与少壮军人急进派,又有密切联络,意志也坚强且近乎刚愎。……当近卫进行遴选第二次内阁阁员时,近卫拟请岸信介就任商相,但岸却说:“目前时局正需要民间的高度牺牲,在此种情势之下,官僚出身者出任商相,势将引起经济界的攻击,为了独善吾身,避免攻击起见,不如在实业界方面遨请适当者出任之为愈也,唯佘愿担任统制部之工作”云云。如是,谢绝了近卫的遨请。但此次东条上台时,岸却欣然出任商相,大概是因为岸信介与东条等关东军系有密切的关系,不能拒绝。他现在借着种种战争的口实,进行着他原有计划之全面的统制经济办法,在加紧实施总动员法的假面具下,一步紧一步地在剥削着日本民众的血汗,吮吸着日本民众的膏脂!然而,日本民众能永远这样让他剥皮敲骨下去吗?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民脂民膏总有一天会枯竭的!

岸信介勾结日本军阀的情形,司马桑敦在《江户十年》里也有记录:

他由“九一八事变”以后,便一直的参与执行日本军阀法西斯的对外膨胀政策。他在“满洲国”的总务厅负过责任。这是一种事实上“满洲总督”的职务,因此他的身上沾染了浓厚的殖民地官僚的气息,这是无庸否认的。使岸信介最不易于抹掉的污点,就是他和挑起太平洋战争罪魁之首的东条英机竟是一道的伙伴。岸信介在东条内阁曾做过工商大臣,那时工商大臣的职务,就在如何实施统制经济,扼杀自由经济,所以,一直至今,日本的中小企业者都耿介于怀,对他不十分感到兴趣。岸信介并在对英美宣战布告上签过字,有记录可以证明他摆脱不了参与发动战争的罪名,所以,日本一投降,他便进了巢鸭监狱。

这些记录告诉了我们:被国民党当做朋友的岸信介,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国民党把这种东洋货色,请到台湾来捧,要小百姓跟着认同,这是什么意思啊?真太不成体统了!

“五族共和”?

不料正在国民党一再袒护“日本政界中友我人士”的时候,正在国民党“教育部长”朱汇森发表汉奸言论竟说日本人“其情可悯”的时候,又传来消息,说岸信介又要为“满洲国”建纪念碑了。据东京8月23日路透社报道,这个碑,将建立在日本富士山麓。8月27日《中国时报》报道:

岸信介说:将来经过大家讨论决定后的名称,都只为了安慰当年受牺牲者的灵魂,并无其他任何作用。当年所谓“五族共和”,就是汉、满、蒙、韩、日等五族,这些人都有过牺牲,这个灵碑也为他们而设。

所谓“五族共和”,就是当年日本侵略时的“大东亚共荣圈”的基本架构,如今岸信介又筹募五千万日元(约二十万美金),搞这种追思把戏,这不是太不给国民党面子了吗?

其实岸信介这种不给面子,早就优为之了。

以1969年12月29日美联社的报道为例:

曾任伪满“外长”及“财长”的张燕卿,今天下午由于急性肺炎,死于此间的一家医院,年七十一岁。

张燕卿从1951年后,便以政治难民身份居留东京,他是河北人。

太平洋战争期间,他曾前后在沦陷区天津和沈阳出任过“市长”。战争结束后不久,中国政府曾逮捕他,并将他拘禁台湾三年。1951年,他应当时日本首相岸信介之邀取道香港前来东京。

看吧,这种岸信介的“满洲国”情结,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施展出来了。国民党眼睁睁的看岸信介这样为“满洲国”大员保镖,只把大汉奸关个三年就算了事。是谁为岸信介帮凶、为“满洲国”建纪念碑做了源远流长的伏笔,我们难道还看不出来吗?

国民党的呼唤

为“满洲国”建纪念碑事件传出后,8月25日的《中国时报》上,国民党以哀求般的语气,发出这样的呼唤:

最后,我们所感到惊诧者,这次“满洲国”建碑运动的发起人,据报载竟是与我们友谊素笃的岸信介先生。我们怀疑这是传闻之误。我们尊敬岸信介先生,我们也珍惜岸信介先生多年来对我们的友谊。我们相信他一定了解中国人的感情。如果真是岸信介先生发起的话,解铃还需系铃人,赶快打消这一建碑的主意,使过去宝贵的友谊不致损伤,而岸信介先生良好的形象,也将永存于国人的脑海中。

国民党这种“尊敬”标准,显然在岸信介眼中,是会“感到惊诧”的。因为岸信介当年做日本驻天津总领事,负责窝藏溥仪七年,再把溥仪送到东北,成立满洲国,种种劣迹,都无碍于国民党的“尊敬”;所有侵华的首功,都可以一笔勾销,如今为了区区一块石碑,就会影响“尊敬”,这不太莫名其妙了吗?岸信介干了那么多祸害中国的事,国民党对他仍旧有“宝贵的友谊”和“良好的形象”,“永存于国人的脑海中”,区区一块石碑,又大惊小怪个什么呢?

他们也“政经分离”了!

写到这里,再回头看看国民党“教育部长”朱汇森的汉奸言论,我们就更有会心的领悟了。朱汇森不但认为日本人“其情可悯”,并且说:

一则由于我国与日本没有外交关系,二则因为日本文部省有权对其国家的教科书作修饰,因此我们教育部不便直接对其欺瞒下一代的行为有所表示。……

这些话,岂不都是骗小孩子吗?国民党在宣传上,把日本的“交流协会”,刻意描绘成大使馆;把同日本的关系,刻意塑造成有实质外交关系,如今却用“没有外交关系”的词令,大打媚外的太极拳,这种言论,不是汉奸言论又是什么?骨子里明明是向岸信介等侵华元凶献媚,外表上却冠冕堂皇的说“没有外交关系”,这种骗人的汉奸言论,在段数上也是低段的。国民党的“教育部长”可太菜了!

其实太菜的也不止于国民党的“教育部长”,别的也一样菜。以“经济部长”赵耀东为例,他在日本窜改史实的歪曲里、在日本在台协会职员的倨傲里、在“经济部”次长王昭明暂不开放日货进口的宣布里,突然表示开放日货进口。他说:“政治是政治,经济是经济,两者不应混为一谈。”

看了他的谈话,我真忍不住说:如果政治与经济不能混为一谈,你们国民党抱怨日本人“政经分离”政策那么多年,又是怎么回事呢?你们岂不抱怨错了吗?你们今天岂不也实行“政经分离”了吗?好可怜的国民党啊!

总之,要靠岸信介就说靠岸信介,要靠日货进口就说靠日货进口,为什么不诚实一点、干脆一点呢?为什么老是拿骗小孩子的理由来骗人民呢?为什么老是把人民当傻子呢?“尊敬岸信介先生”的国民党啊!总该想想了!

1982年9月1日

高华德-国民党-海盗

9月4日的《联合报》上,有这样的新闻:

不法出版商盗印《读者文摘》丛书攫利,高华德来私函盼主管单位慎重处理

〔台北讯〕国内不法出版商盗印《读者文摘》印行丛书,廉价倾售,已引起海内外重视,美国参议员高华德对此亦表示关切,最近曾致函我国政府官员,希望我政府有关单位慎重处理,以免影响在海外形象。

据了解,高华德参议员在写给我政府有关官员的私函中说,台湾境内盗印《读者文摘》丛书的情形很严重,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对我国争取国际友谊的努力,会有相当不良影响。

这位美国参议员在信中指出,如果我国不釆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读者文摘》可能完全撤出我国。

政府已将高华德参议员的这项建议,转请主管机关参考办理。

内政部、法务部和行政院新闻局最近曾就此事协调,并将釆取具体的措施,显示此事已获得政府有关单位的重视。

“政府有关单位的重视”的结果,9月7日的《台湾时报》上透露了内幕:

盗印风气太甚,政院从严取缔

〔台北讯〕行政院昨天决定,对目前盗印书籍风气泛滥的情形,将由主管单位加强取缔工作。

行政院昨天上午遨集内政部、法务部、新闻局等单位,针对美国参议员高华德致函我政府官员,讨论不法商人盗印《读者文摘》的事情,以及处理办法。

这项会议由行政院副秘书长吴棋芳主持,内政部政务次长许新枝等人参加。

美国参议员高华德,最近受美国《读者文摘》公司负责人汤卜生请托、写信给我国内政部长林洋港、外交部政务次长钱复、新闻局长宋楚瑜、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蔡维屏等人,指出对《读者文摘》中文版丛书,在台湾被严重盗印的情形表示关切,希望政府有关单位拿出具体措施,保障著作权。

针对此事,行政院昨天召开会议,决定对市面上所有盗印书籍风气泛滥,影响合法商人和著作权情形,由有关单位严加取缔。

同时,在著作权法修正草案完成立法程序之后将严格执行。

这个新闻引起我注意的,不在它的“严加取缔”,而在它“严加取缔”的行为,竟发生在外国人的一封私函以后——一个外国人,他竟可以向国民党各部会同时大发私函,而在接到私函后,国民党各部会立刻召集会议,奉命唯谨似的快马加鞭,替洋人办事。这种行为,这种“新、速、实、简”,未免太媚外了吧?

未免太媚外了吧?

其实媚外不自国民党各部会开会始,早在开会以前就行动了。9月4日的《联合报》上,有新闻如下:

〔台北讯〕台北地检处检察官张静,昨天下午率领书记官和法警,到台北市重庆市南路一处书报摊查获了十八本盗印的《读者文摘》丛书;张检察官当场下令没收这些盗版书,并将依法追究刑责。

台北地检处这项紧急搜查行动,是接受中华民国著作权人协会的报案而展开的,该会为取缔这处贩卖《读者文摘》盗版书的书报摊,曾于2日向台北市警城中分局报案,因发生了困难,才改向台北地检处检察官张静报告。……

著作权人协会表示,他们为了协助有著作权的出版商查禁盗版书,经常花了许多工夫查证线索,但最后向警察单位报案,要求采取查缉行动时,却经常被打回票。

该会8月底,曾在台北法庭大厦地下室福利社查获一批盗版书,当时是要求台北市警城中分局博爱路派出所派员协助,案子是办完了,但该派出所一位警官事后却当着著作权人协会的人员面前,告诉部属以后不要再受理类似的案子。

张静检察官昨天查到盗版书的这家书报摊,也是在博爱路派出所管区,著作权人协会不愿意再“打扰”这个派出所,于9月2日即转往城中分局刑事组,向值班刑警报案,并请求协助派员一起去查缉这家书报摊的盗版书。

不料,值班刑警却以这不是现行犯,也非重大刑案,要著作权人协会人员以书面的告诉状交给该分局的收发人员,再依法侦办。……

从目前“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现状看,查缉贩卖盗版书的情形,比起其他的许多案件来,的确不符合这一地区“现行犯”和“重大刑案”的认定标准。不符合这种标准,却能发生由中华民国著作权人协会配合,由检察官率领书记官法警亲自带队出马的效果,这不是外国人高华德的威灵远播,又是什么呢?

在大众传播方面,国民党从9月5日起,就宣传“贩卖盗印《读者文摘》丛书”的下场。台中一家“曾氏图书公司”,负责人曾文奎就被判刑四个月。诸如此类的警告,一直接二连三。由此可见,国民党在政治、法律和宣传上,一直高效率的配合洋大人,谁说国民党的行政没效率呢?

一再怕“惊动”洋大人

更妙的是,9月5日的《中华日报》上,且以《盗印者,坐牢!》为题,大谈“惊动美国国会议员”的不应该,“惊动”“我们的朋友美国高华德参议员”的不应该。国民党党报竟用起“惊动”的字眼,他们在洋大人面前的诚惶诚恐,简直已经失态了!

其实,这种“惊动”洋大人的诚惶诚恐,并不自今日始,早在二十三年前的国民党就优为之了。二十三年前,为了中国人印《大英百科全书》,外国商人史蒂文生走了今天一样的高华德后门。当时,史蒂文生向国民党表示不高兴,国民党赶快非法整中国书商,以为示好。同时在国民党的下三烂报纸——《民族晚报》上,以《百科全书案惊动史蒂文森》为题,发表媚论说:

《大英百科全书》翻印案,经内政部邀集有关部会代表两度研究后,据说大体上已获得处理原则。《大英百科全书》将由内政部准予登记,取得著作权,获得政府保障。……

政府对《大英百科全书》案,处理至为慎重,盖因《大英百科全书》系美国芝加哥大学校营事业,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史蒂文森即为该公司董事,并曾因翻印事亲向叶公超大使表示抗议,而芝加哥大学出身的学生,在美国社会不乏重要人物,深恐因翻印案而影响美国一般人士对自由中国的观感,而翻印案在自由主义与资本主义气氛浓厚的美国文化界,亦甚为重视,盖《人权宣言》即指出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也。

由此可见,国民党的媚功,的确是源远流长的。

陶希圣的汉奸性

其实,这种媚功,是师承有自的。在这种媚论以前,国民党在大众传播方面,早就由文胆陶希圣做了伏笔。陶希圣主持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上说:

两书商翻印《大英百科全书》一事,在民法上是侵害该全书发行之财产权,并侵害该全书所载各篇文字著作者之姓名权与人格权,若该全书出版家依著作权法诉追,固可获得著作权法之特殊保障,即不能依著作法诉追,在民法上仍可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不过民法上之保障比较著作权法为薄弱而已。

陶希圣是汉奸出身(做过江政权的宣传部长),他这种为洋大人张目的浑蛋言论,真是汉奸的余味未息!为什么呢?因为按照法律,一个国家保障的权利,必须这权利在这国家法律内有正当权源,否则就是欠缺保护要件。在中国有著作权的要件,要符合《著作权法施行细则》第10条的规定,外国书不符合这种规定的,自然无从保护起。著作方面既无权可言,民法方面又何来权利?其实,这种涉外事件,应先适用的,不是《著作权法》,也不是《民法》,而是1953年6月6日的《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该法第9条明定:“关于由侵权行为而生之债,依侵权行为地法,但中华民国法律不认为侵权行为者,不适用之,侵权行为之损害赔偿及其他处分之请求,以中华民国法律认许者为限。”由此可见,学法律出身的陶希圣,他的汉奸性超越了法律性,国民党以这种人主持宣传,可真鲜透了!

陶希圣在1979年8月16日的《中央日报》上,发表《送晋生家麟赴美讲学》的诗,最后两句是:“我辈从无阿世想,立言何必瞰时宜。”以这样一个曲学阿世的大汉奸,竟还发表自谓不阿世的高论,可真太不要脸了!

“应美国政府的要求”

因为查缉的问题根本不是法律问题,1959年7月8日,国民党大官人终于发表了谈话,最后说:“现经研究,无从适用著作权法,唯政治上的理由,则不能不加考虑。”

看到了吧!国民党政府可以公然用政治问题超越法律!公然悍然为之而不讳!公然为外国商人的利益而压迫中国商人!公然为了洋大人的脸色而“政策性介入”纯法律事件!这样子的作风,若再说不媚外、有主权,其谁能信呢?

这种查缉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持续性的问题,国民党是没完没了的,因为洋大人是没完没了的。史蒂文生死了,高华德又冒出来,高华德老而不死,死了照样别的还会冒出来,不死照样还有别的。我举一个跟高华德无关的例子。1966年12月25日的国民党《中央日报》上,有这样的新闻:

应美国政府的要求,肯尼迪遇刺记我国禁印原稿,该书修正事宜正进行中

〔本报讯〕内政部出版事业管理处处长熊钝生昨天表示:内政部已于昨天通知印刷公会及各西书商,并下令省警务处关照各地方单位,防止《一个总统之死》的印行。

熊处长表示,在目前该书手稿的抵台,只限于谣传,可能性不大。但果真有人翻印,则除了没收该书外,并将受到某种惩罚。

〔本报讯〕内政部出版事业管理处处长熊钝生,昨天对本报记者说:内政部将会同有关机关,严格禁止未经删除的《一个总统之死》一书,在台翻印出版。

该书内容是关于肯尼迪总统遇刺的事。因为肯尼迪夫人认为内容约有一万六千字涉及其私人生活的秘密,曾提出诉讼,请求删除,现已进行庭外和解,据悉该书的修正版可望于最近在《展望》杂志连载。……

这位主管全国出版事业的官员表示:希望这本书的原稿不在台湾;假使它在台湾的话,也希望大家不要翻印它,因为这种举动会有损中美两国的友谊。

该书的作者是曼彻斯特,决定出版的公司是哈泼罗公司,预定明年4月出版。

〔本报讯〕外交部发言人赖家球昨天表示:关于《一个总统之死》一书的手稿是否已运到台湾,尚无法证实。不过,外交部为了顾及中美友谊,已经答应美囯政府方面,尽量禁止该书在台翻印。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24日电〕中华民国政府似乎已向美国国务院保证,它将设法阻止台湾出版界翻印曼彻斯特所作《一个总统之死》原稿的任何部分。

国务院新闻官麦克劳斯基仅说,他知道在台北,一直在与中华民国的政府讨论“曼彻斯特原稿”问题。

其他官员们说,美国已经接到中华民国政府对此件事的“若干保证”,但他们不愿具体说明中华民国的承诺。麦克劳斯基说,就他所知,中华民国政府是与美国讨论此原稿问题的唯一外国政府。

看吧!国民党可以为了洋大人的“友谊”,竟由“内政部”大官人熊钝生出面警告,桿然没有法律根据,就要“惩处”自己的同胞!这样美国人眼中“唯一的外国政府”,其合作的程度,显然全世界没有第二个政府可以赶得上、比得上,全世界只有这种政府能干出这种事,真不愧是“国情不同”了!

美国官员直接来指挥

据我所知,1966年12月23日,美国大使馆在接获国务院两次专电以后,于下午1点半,由美国大使馆派专人找到熊钝生,直接来指挥,直接向他交涉!熊钝生“立即允诺”,“愿尽一切力量防止该书的翻印”!所以,我们就从当天的美联社华盛顿电讯中,看到这样的话:“美国务院宣称,该院已获得中华民国就出版商可能擅自出版《一位总统之死》一事,获得尽力防止的保证。”这项电文并提起:“美国和中华民国并无版权协定。但中国政府曾查禁盗印书籍,并对违犯者科以徒刑及罚款,然迄无判罪事例。”这表示说,当时中国的老百姓,虽被国民党骚扰,还能勉强不被判罪。但是,十五六年下来,国民党毕竟用“判罪事例”来一再“从严处理”了!好进步的国民党啊!

在国民党“从严处理”的风浪里,我觉得再追踪一下历史方面的来龙去脉,该是有助于了解的。所以,我就再写一点有关盗印的历史。

有关盗印的历史

人类开始写书的时候,只是写书就开心了,压根儿没有想到什么“版权”、什么“著作权”,这种念头,是近代财产权观念精益求精以后的事。也就是说,这是近代“正其谊又谋其利”的先进繁荣社会的产物。以英国论,英国形成先进繁荣社会,为时很早,当它形成这种社会以后,它的一切,都要有板有眼的来,一切都要制度化、习惯化。英国祖先虽是北欧海盗出身,可是一旦沐猴而冠起来,也不得不装成人样——至少自己人对自己人,要装成人样。换句话说,自己人对自己人可不能再海盗了。要海盗,要朝外海盗,不能在家里海盗,“家里光棍”是不行的。

就这样的,英国慢慢形成了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著作权就是其中之一。著作权的定义就是:老子编印的书,是老子的,你小子除了乖乖去买以外,休生歹念,不可盗印!书价也是老子定的,老子高兴定多少,就多少,你买不起,活该!穷人还想读书吗?屁!

不幸的是,正在英国趾高气扬的时候,有一些不信邪的先锋性人物出来,脱离了老子,自己去当老子,这,就是美国的独立革命。美国在独立革命前后,在北美洲东海岸,已经云集了大量的牛鬼蛇神:他们是自由热爱者、是上帝代言人、是走私专家、是革命党、是心怀不平的平民、是亡命徒、是新生代。……他们在海外创建了新天地,成立了新国家。他们的手法是笨拙的,可是很有冲力、很有叛逆性;他们的基础很单薄,要建国、要称霸,必须有赖于先进繁荣的母国——英国——的技术指导,可是英国当时气都气死了,哪里还帮拒绝听话的小子!于是,老美们只好来个拳击的“技术击倒”(T.K.0.),开始智胜了。方法之一是:在十三州的文化沙漠中,盗印英国书,以袭取英国的速成方法,迎头赶上。

写到这里,美国的支那通一定抗议,说你李敖显摆你的“中国功夫”,我们服你,因为你的中国书读得的确多,但你现在显摆“美国功夫”,你未免捞过了界,你说我们老美盗印,乱盖是不行的,你拿出证据来。

我有美国盗印的证据

好!拿就拿!去翻翻你们海盗书店(TheVikingPress,Inc.)出版的《袖珍爱默生集》(ThePortableEmerson)吧,翻翻1837年9月13号爱默生写给英国文豪卡莱尔的信,信里说他告诉盗印商: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暂时不能盗印,“总该先给人家一点输入英国原版的时间”。他又向卡莱尔抱歉说:“我觉得很难为情,你教育我们的青年人,而我们却盗印你的书。有朝一日,我们会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也许你们会采用我们的法律。”

但是,“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来保护著作权,老美可没那么痛快。老美清楚知道:她的母国英国,为了迎头赶上,曾大量盗印过欧洲大陆的书,大哥有前科如此,岂不“大哥莫话小弟”?岂止前科,并且正是现行犯、现行惯犯,在爱默生写信的当时,便是如此。据我所知,英国盗印欧洲大陆的书,一直拖到1886年才停止;美国盗印英国和德国、法国、俄国的书,直到1891年才停止。最妙的是,今天警告中国人不要盗印《大英百科全书》的大阔佬老美,当年穷小子的时候,就公然盗印过《大英百科全书》——那时候《大英百科全书》在英国出版,英国人警告老美,可是老美没有国民党,可不媚外,睬也不睬英国,照由小民盗印不误。直到最后,自己慢慢站起来了,要加入国际版权同盟了,参众两院的议员们,还保护小民不遗余力,死不肯立下“比较完善的法律”,而大打太极拳。前后拖了五十年,才兑现了“有朝一日”那时候,美国已饱受盗印之利,已经变为世界一等强国了①。

中国当然可以跟进

这种坚持学术与出版为天下公器,为了一己国家,而要保护自己有盗印权利的看法,不但早年的英国知道、美国知道,甚至中国也知道。1913年(民国二年),当“改邪归正”的美国出面,要求中国加人版权同盟的时候,上海书业商会就大呼不可,他们分函教育、外交、工商各部,表示:“必一国之文化及其著作物者之流布于国外,与世界各国相等,方以加入同盟为有利,否则既足阻碍教育之进步,并侵害工商业之发达,其害有不可胜言者。”他们请求维护国权,原文如下:

查版权同盟,本为保护著作权,国际间人民互享利益之举,然必一国之文化及基著作物之流布于国外,与世界各国相等,方以加入同盟为有利;否则既足阻碍教育之进步,并侵害工商业之发达,其害有不可胜言者。

盖我国中学以上各学校教科用书,尚须取材于外国著作物,近年以来,毕业中学以上各校者日多,能直接读外国著作物亦益众,需用外国之著作物亦日见增加。而外国著作物如图书一项,定价甚昂。近年来我国业印刷者,多翻译或翻印外国图书,廉价出售,以利学界。若加入版权同盟,嗣后即不得翻印,必至学界因外来图书价昂,不能多所购读,文化进步大受影响。

且既入版权同盟,则翻译他国之著作物,亦须俟其著作物行世十年以后,方得自由。方今学问之竞争日据,若外国新出著作,十年内不能翻译,则除少数人能读其原著作,此外皆无从得新知识输入之益,教育进步必因之停滞。方今洋货输入日多,利权外溢,仿造乏术,漏巵弥大。唯印刷一业,近始稍有进步,译印外国图书,实为仿造洋货、少塞漏巵最有把握之一事。若加入版权同盟,即并此而遏绝,所关于工商业及一国之经济者甚大。

夫国际间所订条约,必以交换权利为原则,今我国既少著作物销流外国,未必得外国保护版权之益;倘加入同盟,是但有义务,毫无权利,外既违反国际间平均之原理,内又阻碍教育及工商业之生机。从此各国援利益均沾之例,将至凡为外国人之著作,概不得翻印翻译,损权利、阻教育,莫此为甚。

日本学术进步,久称发达,然至明治三十二年始加入万国版权同盟;三十九年始与美国结保护著作权条约,而当时实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交易之品。然日美条约,犹但禁翻印而不禁翻译。今我国与东西各国交涉,凡国际间应享对等之权利,往往不能均沾,独此著作权,犹得于消极方面稍得利益,若亦被禁阻,则国民于精神上物质上受害均深。况美国至今并未加入瑞典万国版权同盟,亦因其国著作之多,不及欧洲之故。则此项同盟之加入与否,全出各国之自由,其理甚明。今反要求我国,甚为无理,尤属显然。

义正辞严的文献

1919年(民国八年)4月22日,上海总商会致函上海商务印书馆,全文说:

径启者:顷准美国商会函开:华商所办印刷所,有翻印美国课本,销售于上海及中国各埠者,侵夺版权,违犯法律,事实昭然,无可掩饰。兹由美国课本领袖印刷局,将华商印刷所翻印之书,编成表式,特照录一份,送请台察,其翻印之多,殊足骇异;而以性质高尚之印刷局,竟有此种行为,更为可讶。今此事已呈明美国驻京公使,与北京政府磋商办法,望警告各印刷局,倘不再停止翻印,其违犯法律,遭受困难,必有更甚于今日者。请将此意通告各印刷所,并祈见复等因。应抄录表式,函请察照其所开各种课本,于版杈有无侵夺关系,务祈见复,以便转答。除分函外,此致商务印书馆。

第二天,4月23日,商务印书馆分呈教育、外交、农商三部;5月再呈三部,呈文全文义正辞严,值得细看:

呈为洋商朦请版权,有违条约,恳祈驳拒事;窃本月22日敝馆接上海总商会函开:准美国商会函开:(引文略)查阅所开翻印各书,确系美国出版书籍,尤以教科书为多。

但查清光绪二十九年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第十一款:“无论何国,若以所给本国人民版权之利益,一律施诸美国人民者,美国政府亦允将美国版权律例之利益,给与该国之人民。中国政府今欲中国人民在美国境内得获版权之利益,是以允许凡专备为中国人民所用之书籍地图印件镌件者,或译成华文之书籍,系经美国人民所著作,或为美国人民之物业者,由中国政府援照所允保护商标之办法及章程,极力保护十年;以注册之日为始,俾其在中国境内有印售此等书籍地图镌件或译本之专利。除以上所指明各书籍地图等件,不准照样翻印外,其余均不得享此版权之利益”等语。今该美商表列各书,无一为专备中国人民之用,按照条约,自不能在中国得有版权,何得指翻印出售为违犯法律?

复查前清宣统三年二月,美国经恩公司在上海会审公廨控告敝馆翻印该公司书籍,经上海书业商会呈请外务部、学部、农工商部,并奉农工商部批示:“扰呈称商务印书馆翻印美国经恩公司出版之《欧洲通史》,美总领事误认版权,函请江海关道禁勿再售,恳本部设法维持等语。查此案关系国际版权,既经呈明外务部、学部,仰即静候办理可也。同时复由上海道照录是年七月十七日外务部函开:本月初六日美卫署使到署面称:上海商务印书馆将美国人所著之书,翻印一百余部,在中国售卖,著作人暨原印各书局,不能分利,颇觉吃亏,似应设法保全权利。当经答以按照条约,凡为中国特著之书,方能禁止翻印,其非为中国特著者,约章并无禁止翻印之条,该馆所翻印之书,是否特为中国著作?伊云:各书虽非为中国著作,然均系中国可用之书,如任听华商翻印,致伤作者权利,未免稍欠公允,可否请贵部饬令沪道,转饬该书馆与原印各书局,订一妥善办法,俾彼此可得翻印之益?答以此系商业,本部碍难电饬沪道设法办理。贵国著书人等,若自以为理直,尽可赴公堂诉讼。伊云:前因《史记》一书,曾与该书馆涉讼,未能得直,最好由贵部转饬沪道,饬令印书馆斟酌一公允办法。答以贵大臣既谆谆来说,可令本部丞参作一私函,将贵大臣之意,告知沪道,唯不能作为公事,各等语。查此案本部于本年三月间,接准英使来照,称驻沪美领不以会审公堂所判断为然,已将案详情驻京美使核办等因,当经本部驳复在案。兹美署使面请各节,本部亦已据约辩驳:唯该使既以彼此妥订办法为言,应由导处转嘱原告及原印各书局,并商务印书馆自行妥商,以期和平了结。相应抄录英使往返照会,函请查照办理。”

并附抄外务部是年五月二十一曰复英国驻京公使照会,内开:“宣统三年五月十二日,接准照称近有英商伊文思书馆赴会审衙门,控告上海商务印书馆窃印美国之有名史书一册,与原版丝毫不爽,售价较原书之半。会审委员竟谓并非光绪二十九年美国商约第十一款所载,专备中国人民所用之书籍,不肯判断。该书馆不但窃印美国书籍,至将英国书籍一律窃印,减价售卖,请转饬沪道详查,出示禁止等因。查光绪二十九年中美商约第十一款载:凡专备中国人民所用之书籍地图印件镌件者,或译成华文书籍,系经美国人所著或为美国之物业者,由中国政府极力保护,俾在中国境内印售,此种书籍之专刊,除以上所指各书籍,不准翻印外,其余均不得享此版权之利益云云。上海商务印书馆所印之美国史书,并各种教科书,其原书本非专备中国人民之用,即不在条约不准翻印之列。该馆此举,确为普及教育起见,诚如来照所谓善举者,意非专在攘利。且中国未入版权同盟,商家翻印书籍,既非有违条约,自属无凭禁止,相因照复责大臣查照等因。”

综观前后各案,是美国人之著作出版,非专备中国人民所用者,不能在中国得有版权,暨中国人民翻印外国书籍之不能得有中国版权者,并无违犯法律之处,甚为明白。

且查欧美各国加入万国版权同盟,皆几经讨论,经历多年,始行加入。即如美国其初翻印英国书籍,毫无限制,后因著作日多,工业发达,两面所受损失渐觉相等,始提议加入;然犹属被议院否决,相持至五十余年,始得通过;而条文之中,犹多限制。如非在美国出版,及外国人在美国出版非与其在本国出版之日相同者,皆不能在美国受版权之保护。可见著作之多,工商业之发达,不能与外国相提并论时,即不肯轻易加入版权同盟。是在各国,为顾全本国人民利益起见,无不如此,而美国尤为显著之先例。

今吾国教育及工商业之程度,安敢与美囯比肩,如此时加入万国版权同盟,窒碍甚多;况纵欲加入,亦应由本国教育工商各界自行提议,几经审慎讨论,乃可决议,岂得徇外国人之要求,冒昧加入。今美国商人既不检查条约,仅顾一面之利益,遽以侵夺版权,朦禀该国驻京公使。该公使难免不为所动,竟向大部、外交部交涉。除先行电呈外,谨再具呈恳祈大部俯赐主持,据情转咨外交部据约驳拒,学界幸甚,商业幸甚。谨呈。

看看当时的政府!

商务印书馆这件呈文送上以后,5月15日,教育部批说:“呈悉,已据情转咨外交部核查办理。此批。”5月24日,农商部第646号批说:“呈悉,业经本部据情咨行内务部、外交部核办,合行批示遵照,此批。”6月9日,农商部第705号批说:“前据呈称洋商朦请版权,恳转咨据约驳拒一案,当经本部据情咨情外交部核办,并批示在案。兹准复称:此事现尚未准美使来部提及,除俟美使提议再行核办外,请查照等因。合行批示遵照,此批。”

在商务印书馆上呈文的4月里,上海书业商会也分呈三部,原文如下:

呈为洋商朦请版权,恳祈转咨外交部据约驳拒事:窃据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报称,本月22日接上海总商会函开:(引文略)等情,并附送美国商会所交翻印洋文书表一纸到会。当即召集全体会员开会评议,查阅所开翻印各书,确系美国出版书籍,尤以教科书为多。

但查前清光绪二十九年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第十一款:(引文略)该美商会表列各书,均非专备中国人民之用,按照条约,美国不能在中国得有版权。华商翻印出售,何得指为违犯法律?

敝会复查前清宣统三年二月美国经恩公司在上海会审公廨控告商务印书馆翻印该公司书籍,经敝会呈请外务部、学部、农工商部据约保护,并奉农工商部批示:据呈称商务印书馆翻印美国经恩公司出版之《欧洲通史》,美总领事误认版权,函请江海关道禁勿再隽,吁恳本部设法维持等语。查此案关系国际版权,既经呈明外务、学部,仰即静候办理可也。

同时由商务印书馆抄送上海道照录是年七月十七日外务部函开:(引文略)等因照会。

又查民国二年6月,因美国驻京公使要求我国加入万国版权同盟,经敝会以阻碍教育及工商事业,恳请驳拒,具呈大部暨农商、外交部。是年7月2日,奉大部批:据呈已悉,查中美续订商约第十一款曾允许美国人享有版权,此在前清订约轻于允许,业已无可更改;至美国要求吾国加入版权同盟一节,如果实有其事,诚如来呈所云:吾国现今教育及工商事业大有影响,仰候函询外交部查核可也。同月3日,又奉大部、工商部批:据呈美国要求加入版权同盟,请咨移驳拒等情,已抄录原呈函请外交部查核办理矣,等因。

综观前后各案,是美国非专备中国人民所用出版之书籍,不能得有版权之保护:暨中国人民翻印外国不能得有中国版权之书籍,并无违犯法律,不应禁止。且外国出版书籍,设于中国得有版权,于现今教育及工商事业均有障碍;久在大部洞鉴之中。今美商复以侵夺版权朦禀该国驻京公使,该公使难免不为所动,遽向大部、外交部交涉,为此具呈恳祈大部俯赐主持,据情咨外交部据约驳拒,学界幸甚,商界幸甚。谨呈。

上海书业商会这件呈文送上以后,5月15日,教育部批说:“呈悉,已据情转咨外交部核办矣,此批。”6月24日,农商部第647号批说:“呈悉,业经本部据情咨行内务部、外交部核办,合行批示遵照,此批。”6月6日,农商部第706号批说:“前据呈称洋商朦请版权,恳转咨据约驳拒一案,当经本部据情咨请外交部核办,并批示在案;兹准复称:此事现尚未准美使来部提及,除俟美使提议再行核办外,请查照等因。合行批示遵照,此批。”

又一篇义正辞严的文献

同年12月7日,上海书业商会,又为英、法等国要求中国参加万国版权同盟的事,分呈三部,全文如下:

查去年5月间,上海总商会接美商会函称:华商所办印刷所,翻印美国课本销售,侵夺版权,违犯法律,已呈明美国驻京公使,与北京政府磋商办法等因。当由敝会具呈农商、外交、教育部,恳请据约严驳:复分别奉到批示:以此事现尚未准美使来部提及,俟美使提议,再行核办等因,各在案。

兹据沪报载上海英商会等有再提前议之说。传闻法国驻京公使,又向外交部提议。伏以当今文化日进,而吾国尚在幼稚时代,全恃欧美书籍以为灌输研究之资。而原版西书价值甚昂,购求不易,求学之士,不免望洋兴叹。故敝业中多将原版西书翻印,廉价发售,于灌输文化,实为便利。

且查光绪二十九年中美商约第十一款,凡专备中国人民所用之书籍、地图、印件、镌件者,或译成华文书籍,系经美国人所著,或为美国之物业者,由中国政府竭力保护,俾在中国印售此种书籍等之专利;除以上所指各书籍不准翻印外,其佘均不得享此版权之利益云云。

又查欧美各国加入万国版权同盟,皆几经讨论,经历多年始行加入。如美国加入同盟,相持至五十余年,始得通过;而条文之中,犹多限制。如非在美国出版,及外国人在美国出版,非与其在本囯出版之日相同者,皆不能在美国受版权之保护云云。吾国既未加入版权同盟,而所翻印各书并非专备中囯人民所用者,自不在条约不准翻印之列。今该洋商等又拟再提前议,朦请版权,如果实有其事,不独违背条约,且与吾国教育及实业前途均有障碍。况一经加入同盟之后,不但不能翻印,并且不得自由译印,其于学术发达,文化进步,阻碍尤大。敝会为未雨绸缪起见,理合具呈,仰祈大部:如遇该洋商有要求驻使提议及此者,务请俯赐据约严驳,实为公便。

以上这些珍贵的文献,证明了今天被国民党整天丑化的满清政府和北洋政府,他们在维护中国有盗印权利上,所作所为,一点也不丧权辱国!一点也不干预!我们要把公道还给他们,我们不可抹杀他们那一代人的爱国成绩。所以,我宁肯繁琐的征引出这些资料,抄出给大家看、给国民党看,证明人间的是非,绝不是国民党所说的那一种。——我就不服这口气,我就是有证明出来!

从这些证据里显示,满清政府和北洋政府的循吏们,他们很能权衡轻重,所以对美国的要求,一直坚持拒绝上钩。但这种坚持,到了国民党的手里,就开始日渐凋零了。

1960年,美国的国会议员,忘了他们有过盗印《大英百科全书》的老祖宗,而居然施展压力,以政治方法,干涉起中国人盗印《大英百科全书》的时候,国民党的大官人,居然也“俯允所请”,大加查扣——非法的查扣,闹得天翻地覆。事情过后,大官人为了保护老美,居然同意了把《大英百科全书》予以注册,变成了今天“政院通知主管机关从严处理”的张本,和他们可以公然登报警告的根源。这真太可悲了!

但是,反看清朝政府呢,他们却坚持拒绝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的《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第十一款,明说只“允许凡专备为中国人民所用之书籍地图印件镌件者,或译成华文之书籍,系经美国人民所著作,或为美国人民之物业者,由中国政府援照所允保护商标之办法及章程,极力保护十年,以注册之日为始。……其余均不得享此版权之利益”。《大英百科全书》的编印,显然不是“专备为中国人民所用”的,自然不能予以注册,这不是太明白太明白的爱国常识吗?

谁想得到:在国民党准许《大英百科全书》登记后,又接二连三的为洋大人大开方便之门,并且变本加厉,干涉、查抄之不足,还一再关起人、判起罪来。这不但可悲,并且是一种穷途末路、倒行逆施的可悲;不但可悲,并且可耻,好笑了!

1982年9月11日

①1981年4月30日《联合报》有这样的新闻:

对我不重视版权的行为,傅利德曼感到不无遺憾

1976年诺觅尔经济学奖得主,被誉为对当代经济思潮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弗里德曼教授,昨天展开访华的第一天行程,就领略到我国出版界不重视版权的行为。作为一个客人,弗里德曼教授对此虽未严加谴责,却不无遗憾。

这位货币经济学芝加哥学派的领导者,去年与其夫人罗丝合著一本《选择的自由》,不仅得到当时总统候选人里根的极力称赞,且列名全美非小说类畅销书,前后将近一年。这本书,在美国售价将近十美元。近半年来,在我国不仅陆续有三种中译本出现,连英文盗印本都有,而且英文盗印本才卖新台币一百五十元,折合约四美元。

昨天中午,高希均教授在太平洋国际商业联谊社一项演讲会中,就以开玩笑的口吻说,弗里德曼如果知道他的《选择的自由》有三种版本,一向主张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尊重市场机能的弗里德曼,也一定要改变主意,在这件事赞成政府管制。

果然,昨天下午在中华经济研究院蒋硕杰院长的欢迎酒会中,弗里德曼教授不仅知道《选择的自由》有三种中译本,也明白有售价四美元的英文盗印本。在致谢词时,弗里德曼教授谈到这件事,虽然对于这本书在台湾受到欢迎表示欣慰,他也指出即:“令在自由市场,版权也应受到尊重。”不过,他随即幽默地说:“幸亏贵国没有把这本书列入出口项目。”

这种铜臭兮兮的洋蛋头,不知他们自己盗印的历史,真可谓数典忘祖了!而捧洋蛋头的资本家传声筒高希均之流,居然也数典忘祖,跟着发曲学阿世的谬论,讽刺自己的爱国商人,显然是无耻之尤了!

中常委走私套汇

《自由中国》杂志社的仅存的理想主义者、仅存的战士胡虚一先生,在《辛亥》杂志第一卷第三、四期上,写了一篇谈辨别是非的文字,其中有一节“大风波中的小插曲”,里头说:

就在《自由中国》杂志遭遇文字风波之年的元月里,尚是总统府国策顾问的雷震先生和洪兰友先生,同奉总统之命,前往香港,代表政府救助逃港的反共忠贞难胞。他们两人曾留香港工作约三个月。当他们去港时,在台的熟人好友,以彼等系去代表政府救助港九反共难胞,遂托其带点少许外布金钱,趁他们救助港九反共难胞时,顺便代赠调景岭的某些难民同乡和亲友。也有托他们顺便买点衣料等物品,返台时带回来。这些趁雷洪赴港公干之机会,顺便托他们带少许钱去接济逃到港九的亲友,或托他们在港买点东西,顺便带回来的人,之所以如此,无非是想节省点汇寄赠款的麻烦手续,和图个迅速文便。这本是人情之常,雷洪也不能拒绝。所以雷去港时,连当时总统府副局长曹圣芬先生,也托他带了封信和美金九十元,到香港后,送到曹的一位友人处,再由那友人转交给逃到香港的曹的胞弟。又像当时的司法院长王宠惠先生,私下也托雷带美金两百元,去接济其在港的儿子王大闳君。此外唐纵先生,还把在港工作同志的费用美金五百元,也托雷带去,而省邮汇的手续。雷对这些朋友公私托带美金去港之事,自然都得答应照办。因为《自由中国》销行港九南洋地区的订户读者款项,都存在香港一家银行里,故雷便将朋友托他带去香港的美金,都留作《自由中国》的经费,他到香港后,再到《自由中国》存款的那家香港银行,提款出来,分送到托他带款的朋友的亲友处去。总算尽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了。雷洪在港工作三个多月,于4月初由港公毕返台,向介公总统和王世杰秘书长复命。两个月后,雷的《自由中国》杂志,即因一篇《政府不可诱民入罪》的社论文字,遭遇到首次大风波如上节所述。就在雷震收到国民党改造会之纪委会指责他“不该发表胡适私信有损我国在国际信誉”,并限他提出答辩之代电的同时,他又接到台湾省保安司令部的传票一张,指他被人牵连在一件“违反国家总动员法”的“涉嫌走私套汇”的案件内。但经查讯结果,全属子虚乌有之事。而如此的做法,只不过是于雷正受其杂志文字风波困扰之时,对其精神上,多增一点难堪之苦恼而巳。故这只能算是当时的文字大风波中的一个小插曲,而且只是一件不值识者一笑的小闹剧而已。这个大风波中的小插曲、小闹剧,只有更加说明知识分子讲道理和争是非的不幸和辛酸!

这段内幕引起我很大的兴趣。在《自由中国》为自由、为民主、为现代化,向国民党做殊死战的时候,国民党官方主持打击《自由中国》作业的大将,岂不正正就是曹圣芬么?看了胡虚一先生公布的这段内幕,比照起曹圣芬对雷震的前恭后倨,党棍的人情冷暖,岂不活活呈现在我们眼前么?

曹圣芬这种不经合法结汇、走私美金出口的行径,在“戒严法”、“国家总动员法”、“惩治走私条例”、“妨害国币惩治条例”等群法环伺下,算不算犯法呢?正人君子忠党爱国的曹圣芬,还是请你们自己答复吧!

不但曹圣芬这种国民党的中常委要答复,其他的中常委也都一样,例如中常委余纪忠、王惕吾这些报大王,你们在美国办报,请问究竟有几成是办报?几成是乘机套汇?

在今天台湾资金外流的调查里,先查查国民党中常委的非法行为,岂不更是教我们大开眼界的事?而这种非法行为的先驱人物,不是别人,竟是今天的国民党《中央日报》董事长,想来多好笑啊!

1982年11月8日

教国民党怎样收干儿子

11月10日的国民党《中央日报》上,登出这样的消息:

吴荣根有了家庭的温暖,蒋仲苓收他为义子,依循古礼昨入家门

〔中央社台北9日电〕在台举目无亲的吴荣根义士,今天依循中国古代跪拜礼,拜陆军总司令蒋仲苓上将夫妇为义父母。

在参谋总长郝柏村、总政战部主任王昇的撮合下,吴荣根今天在王昇家中,首次与蒋仲苓夫妇会面,并拜他们为义父母,他受到的馈赠有西装一套、项链一条,《曾文正公全集》及《四书》各一本。

蒋仲苓与吴荣根是小同乡,蒋仲苓夫人娴淑慈祥,他们将待他们如亲子一般。吴荣根感动得流下眼泪。他表示,所获得的亲情与慰藉,浓得化不开。

看到这条消息,引起我一点兴趣,就是:吴荣根真的是“依循古礼”做的干儿子吗?国民党大官人真的是“依循古礼”当上了干爹、干妈吗?口口声声复兴中华文化的国民党大官人,真的是复兴中华文化了吗?

我看,真的是无知的人才这样相信吧!

“干”与“义”

在中文中,“干儿子”的“干”字,本来就有不是真的意思,所以干洗不是真洗、干冰不是真冰、干笑不是真笑、干愁不是真愁、干儿子不是真儿子。干儿子是俗话,它的正式一点名称,是“义儿”或“义子”。

“义儿”或“义子”的“义”字,意义就更紧凑,它是不从自己身上出来的意思①。所以,假发叫义髻、假奶叫义乳、假手假脚叫义肢、假牙叫义齿。这些“身外之物”,虽然贴身,但都不是从自己身上出来的,所以一律以义名之。儿子不从自己身上出来,自然就是“义儿”、“义子”了。

外国虽然也有fosterson、fosterparent、fosterfather、fostermother等名目,但跟中国比起来,就瞠乎其后。因为中国宗族、家庭观念特强,其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压力,更具特色,所以,“义儿”、“义子”的问题,就愈发复杂起来。

家族性的干儿子

在“无后为大”的恐惧下,中国人收“义儿”、“义子”,是一门大学问。在经典上,中国人允许过继“族人之子”、“同宗之子”;但在事实上,却大谬不然。宋朝陈淳《立异姓论》说:

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古人继嗣,大宗无子,则以族人之子续之,取其气脉相为感通,可以嗣续无间,此亦至正大公之举,而圣人所不讳也。后世理义不明,人家以无嗣为讳,不肯显立同宗之子,多是潜养异姓之儿,阳若有继,而阴已绝矣!盖自春秋郐子取莒公子为后,故圣人书曰:“莒人灭郐。”非莒人灭之也,以异姓主祭祀,灭亡之道也。

这就是说,在事实上,中国人收养子的习惯,一般不是明着过继“族人之子”、“同宗之子”的,因为这种过继,不能做手脚,无异证明了自己是无嗣的、是没有直接血缘的儿子的,这样一来,就太没面子了。所以为了“以无嗣为讳”,就偷着养个异姓的小男孩。这种风气的普遍,是自古已然的。

唐朝杜佑《通典》上说:

范甯与谢安书曰:“称无子而养人子者,自谓同族之亲,岂施于异姓?今世行之甚众,是谓逆人伦昭穆之序,违经典绍继之义也。”

虽然“阳若有继,而阴已绝矣”,虽然“逆人伦昭穆之序,违经典绍继之义”,可是一般人不管这一套,照样收养“异姓之子”不误。

收养“异姓之子”,不但违背圣人之言,违反经典规定,并且生出许多问题②。但是,中国人不论贫富③,照样这样阳奉阴违。这一例子,说明了所谓圣人之言、所谓经典规定,只要事实上行不通,是可以被架空的。中国人可以在双轨的对立中,仍旧安之若素,这种虚伪与圆通,真是千古一绝了!

所以,口口声声复兴中华文化的人,却违背经典规定,收养“异姓之子”,在稍读古书的人的眼中,是不通的、可笑的。如今庙堂之上的国民党大官人却优为之,这不是胡闹吗?

政治性的干儿子

也许国民党说:你深究这个问题干吗?你难道不知道这是政治性的作用吗?我的答复是:我当然知道,但是国民党为什么不想想,这种坏传统是怎么来的?国民党可曾知道:收养异姓为子的风气,起于哪一小撮人吗?我可以告诉你们,是起于唐朝的宦官④。宦官大规模立下坏榜样,奸雄们就跟着学开了。学到了五代时候,用干儿子来打天下、来巩固政权,已经司空见惯。宋朝欧阳修写《新五代史》,甚至写《义儿传》专传来记录这些干儿子。欧阳修说:

呜呼!世道衰,人伦坏,而亲疏之理反其常,干戈起于骨肉,异类合为父子。开平(后梁太祖朱全忠年号)、显德(后周世宗柴荣年号)五十年间,天下五代而实八姓,其三出于丐养。盖其大者取天下,其次立功名、位将相,岂非因时之隙,以利合而相资者邪!唐自号沙陀,起代北,其所与倶皆一时雄杰虣武之士,往往养以为儿,号“义儿军”,至其有天下,多用以成功业;及其亡也,亦由焉⑤。

这种风气,到了明朝奸雄明太祖时候,更是壮观。明太祖朱元璋有二十多个干儿子,“干戈起于骨肉,异类合为父子”的现象,更是反常。但这些反常,还有一点足述的,就是收干儿子,多从干儿子小时候开始。“……抚之为家人父子,则有名分以相维、恩谊以相浃,久之亦遂成骨肉之亲。”这些干的关系,至少还建立在多年的感情上面,绝不是国民党这种成年人之间的速成关系,这种关系,未免太“快干”了吧?国民党复兴中华文化,复兴得一至于此,未免太有欠选择了吧?

杨贵妃古礼

国民党《中央日报》说:“在台举目无亲的吴荣根义士,今天依循中国古代跪拜礼,拜陆军总司令蒋仲苓上将夫妇为义父母”,认为这就是“依循古礼”了,这也未免太侮辱古礼了。前面说过,收干儿子,根本就是违背经典的事,所谓“依循古礼”,又何从说起呢?

正因为没有收干儿子的古礼可以依循,所以,这些地下古礼,也就各变各的花样。以唐明皇、杨贵妃收安禄山做干儿子为例,司马光《资治通鉴》记载说:

甲辰(正月二十日),禄山生日。上及贵妃,赐衣服、宝器、酒馔甚厚。后三日,召禄山入禁中,贵妃以锦绣为大襁褓裹禄山,使宫人以彩舆舁之。上闻后宫欢笑,问其故,左右以贵妃三日洗禄儿对。上自往观之,喜赐贵妃洗儿金银钱,复厚赐禄山,尽欢而罢。自是禄山出入宫掖不禁,或与贵妃对食,或通宵不出,颇有丑声闻于外,上亦不疑也。

这种“杨贵妃古礼”,试问国民党要不要复兴呢?国民党不能不说这不是“古礼”,因为这是中国有史以来,干爹、干妈对干儿子最有名的一次厚爱——一次钦定的厚爱,国民党既然把唐明皇钦定的京戏唱了又唱,总不好忘了来番“三日洗‘荣’儿”吧?

结论是:口口声声复兴中华文化的国民党,在收干儿子上,实在不懂中华文化,既不懂高层面的经典文化,又不懂低层面的匹夫匹妇文化。他们口口声声的文化复兴,稍一检定,就不成人形。以这些不读书的政治帮口来涉足文化,真是大笑话了!

1982年12月17日

①宋朝洪迈《容斋随笔》说:“自外人而非正者曰义,义父、义儿、义兄、义弟、义服之类是也。”(“人物以义为名”)清朝翟灝《通俗篇》引唐朝谢肇淛《文海披沙》总结说义是“以外置而合宜者,故今人谓假父曰义父,假子曰义子、义女。”但据《元典章-刑部》“奸义女已成”一目,有“将妻前夫出室女罗季一娘奸讫一次”的话,则义女的解释,在元朝法律上特指妻前夫的女儿,这可算是一个有歧义的词儿。

②宋朝袁采《袁氏世范》说:

养异姓之子,非唯祖先神灵不歆其祀,数世之后,必与同姓通婚姻者,律禁甚严,人多胃之,至启争讼。(《睦亲》篇)

明朝徐三重《家则》有“收养异姓戒”,更有“切勿轻纳异姓,更恐将来改移,反成怨衅”的警告。

③《袁氏世范》曾为贫富两类家庭分别提出劝告:

贫者养他人之子,当于幼时。盖贫者无田宅可养,暮年唯望其子反哺,不可不自其幼时衣食抚养以结其心;富者养他人之子,当于既长之时。今世之富人养他人之子,多以为讳,故欲及其无知之时抚养,或养所出至微之人,长而不肖,恐其破家,方议逐去,致有争讼。若取于既长之时,其贤否可以粗见,苟能温淳守己,必能事所养如所生,且不致破家,亦不致兴讼也。(《睦亲》篇)

④清朝赵翼《廿二史札记》说:

养异姓为子,始于唐之宦官。其后朱全忠、李克用、李茂贞、王建等,亦用以创国。盖群雄角立时,部下多易于去就,唯抚之为家人父子,则有名分以相维、恩谊以相浃,久之亦遂成骨肉之亲。以之守边御敌,较诸将帅,尤可信也。明祖初起,以匹夫举事,除一侄(朱文正)、一甥(李文忠)外,更无期功强近之亲,故亦多养异姓子,幼而抚之,长即命偕诸将分守,往往得其力。何文辉传云:周舍守镇江、道舍守宁国、马儿守婺州、柴舍真童守处州、金刚奴守衢州,皆义子也。案周舍即沐英,少孤,从母避兵,母又死。太祖与高后怜之,抚为子,军中亦呼“沐舍”。后以功复姓;道舍即何文辉,太祖初下酴州得之。年十四,抚为子;马儿即徐司马,扬州人。年九岁,无所依,太祖养为子。后立功,亦复姓;柴舍即朱文刚,与耿再成同守处州。苗帅之乱,文刚欲聚兵杀贼,不及而死;金刚奴无考。又有朱文逊,史不传其小字,亦以养子死太平之难。又平安传:安亦太祖养子。少骁勇,力举数百斤。沐英传又言:太祖养子,凡二十余人,今皆无考。(“明祖多养异姓为子”)

⑤清朝王鸣盛《十七史商榷》论欧阳修立《义儿传》的事,说:

欧公既以纯乎一朝者为梁臣、唐臣、晋臣、汉臣、周臣传,仕各朝者为杂传,乃李嗣昭等八人别目为义儿,作一卷,多立名色,体例纠纷。其实嗣昭等本可入唐臣传,而五代养子甚多,不独唐有,何为标异之?(“义儿不当别目”)

欧阳修在《义儿传》的内容选择上,容有可义,但他的立传重点,在突出“世道衰,人伦坏,而亲疏之理反其常”的警告,他的“标异”,真意在此。

你儿戏,我也儿戏

——对所谓“开除党籍”的一个观察

我们中国人一谈到“党”字,便有邪门儿的认识。这种邪门儿的认识,可分两方面:

一、在字源方面,“党”字在中国历史久远,《书经》里早就有“无偏无党”的话,《论语》里也有“君子不党”“群而不党”的说词。孔夫子强调“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意思是有党就有争执和偏执,有党是不大好的。从孔夫子对它不大喜欢以后,再加上汉、唐、宋、明的“党”祸以后,中国人对这个字,已经不大敢领教。所以,甲午战争打败,先知者康有为组织“强学会”,明明是开组党的先河,却不愿用“党”字;同一时代的革命者们,他们组织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同盟会等,也不愿用“党”字;辛亥革命前清朝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公开出现的宪友会、帝国宪政实进会等,也不愿用“党”字,这样避讳,直到1912年8月25日,宋教仁在孙文主持下举行国民党成立大会,才算明显的打破。所以,国民党敢“党”字当头的作风,是其来有自的,我们不可不注意。

二、在实情方面,中国人所了解的“党”字,因为被国民党一党独大和宣传搅久了,总以为“党”的造型就该是那副德行,就该有巍巍的中央党部,就该有堂皇的主义,就该有严密的宣誓、党证、组织,就该有确定的人数,就该有威风的党纪,就该有几全会、常会或什么什么会,其实这都是没必要的,都是极权国家的“党”的特色。在真正的民主国家里,这种“党”是自由结合的:竞选前来也欢迎,去也随便;竞选后成固欣然,败亦可喜,他们没有庞大的党工人员,他们有的是共同理想与政见的结合,就凭这种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他们就顺利滑进政党政治的运作,这种境界,才是第一流的政党政治境界,可是我们中国人很少晓得,我们中国人脑袋里的“党”的造型,早都进入错误的框框里,我们也不可不注意。

从会党到会共产党

为什么中国的政党这样误人歧途呢?原因是双重的。

第一重原因是:国民党脱胎于革命团体,在革命时代,大家做秘密活动,结构甚至走会党路线,所以有严密的结盟、发誓等仪式。1903年,孙文自己曾加入洪门,是帮会人物①。1905年,成立同盟会,也有誓词盟书、传教手号(握手暗号与秘密口号)等等②,完全是“暗盘”的组织③。到了1914年中华革命党成立,在宣言中表示“党为秘密团体,与政党性质不同”可见国民党的远流,实在不是民主国家的“党”的来源。

第二重原因是:在孙文加入会党后二十年(1923年),开始联俄容共,要“采取俄国之组织”⑤,要“非学俄国不可”,要“以俄为帅”⑥。可见国民党的改道,实在也不是民主国家的“党”的来源。

所以,国民党在“党”的结构上,就有着会党的、俄国的特质,不先了解这种特质,而以民主国家的“党”的水准为国民党抬轿子,这就太天真、太“党盲”了。

正因为国民党的结构不是民主国家的“党”的结构,所以,它在党员的出入奖惩方面,有严格的纪律,以大家所熟知的“开除党籍”为例。1912年《国民党规约》明定:

第十条:党员不得兼入他党。欲脱党时,须提出理由书于本党,并交还党员证书。

第十一条:党员如有改变宗旨、违背规约或以个人行为妨害本党名誉者,经干事会调查确实公决后,由本党宣告除名。

1919年《中国国民党规约》明定:

第八条:党员不得兼入他党。欲脱党时,须提出理由书于本党,并交还党员证书。

第九条:党员如有改变宗旨、违背规约或以个人行为妨害本党名誉者,经干事会公议后,由本党宣告除名。

在上面这种规约里,已经明显的列有“除名”的惩处。但是相对的,还能容忍党员自行“脱党”。可是,当国民党的权力随着时间扩大的时候,国民党就变了!

从“除名”到“开除党籍”

1920年《中国国民党规约修正案》里,明定如下:

第七条:党员不得兼入他党,并不得自行脱党。

第八条:党员如有违背规约,或个人行为妨害本党名誉者,经干事会审查确实议决后,得宣告除名。凡受除名处分者,不得再入本党⑦。

在上面的改动里,国民党显然不给党员自行脱党的自由了。到了1923年《中国国民党总章》里,又明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党员有遵守本党党纲,及一切规章之义务。有违犯下列之一者,被人正式署名揭告,经总理指定惩戒委员,组织惩戒委员会,审查确实后,宣告除名。

(一)兼入他党者。

(二)公然背叛本党者。

(三)泄漏本党应守之秘密者。

(四)有妨害本党名誉之行为者。

第二十三条党员已受除名之宣告,非有确实忠于本党之行为证明经总理特许者,不得回复党籍⑧。

在上面的改动里,国民党虽然继续不给党员自行“脱党”的自由,但是加上了一条除名后的弹性条文,就是“经总理特许者”,可以恢复党籍。

到了第二年,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新的《中国国民党章程》,又有了这样改动的明文:

第七十二条:凡不执行本党决议者、破坏本党章程者、违反本党党义及党德者,须受以下处分:党内惩戒或公开惩戒,并在党报上详细登出原委,及暂时或永久开除党籍。已开除党籍之党员,不得在本党执政地方之政府机关服务。如地方全部有上述行动者,须受以下处分:

(甲)全部党员再行登记,分别去取。

(乙)全部解散,并在党报登出原委。

第七十三条:凡党员个人或全部被弹劾时,须由该部监察委员会详细审查后,由该部执行委员会判决处分。对于执行委员会之处分,如认为不当时,得上控于上级执行委员会及全国代表大会。但未得全国代表大会表示意见以前,此处分仍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得到判决个人或全部恢复党籍。但中央执行委员会尚未执行时,此判决仍不发生效力。

在上面的改动里,我们可以看到“除名”的规定,已经进一步演变到“开除党籍”,而“恢复党籍”的权力,也有了详细的修正。

你儿戏我也儿戏

在1924年的改动里,最可注意的是明定出一种怪规定,就是所谓“暂时或永久开除党籍”。严格的说,这种规定是很不通的⑨,因为国民党吸收党员标榜以道义相期、以发誓自矢,这样程序下来的同志,一旦给开除了,试问又有什么暂时或永远之别呢?对视誓言如儿戏的,再给予恢复的可能,这不也就视党纪如儿戏了吗?

为了给这些儿戏进一解,我试举一些证据。

下面是1929年的部分党纪处分的名单,细看起来非常好玩:

姓名/事由/请议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决定之处分

汪兆铭/设小组织欺骗无知青年勾结军阀余孽破坏编遣反抗中央/各级党部/永远开除党籍

王法勤/勾结军阀余孽假窃名义肆行煽惑阴图破坏编遣颠覆党国甘为赤色帝国主义之工具/同上/同上

柏文蔚/同上/同上/同上

朱霁青/同上/同上/同上

白云梯/同上/同上/同上

王乐平/同上/同上/同上

顾孟余/同上/同上/同上

陈树人/同上/同上/同上

潘云超/同上/同上/同上

郭春涛/同上/同上/同上

在“永远开除党籍”时候,当然罪状一萝筐,我们试来见识见识:

见识见识

以开除汪兆铭(精卫)为例:

查汪兆铭自前年嗾使张发奎称兵广州,酿成焚杀惨剧,本党同志无不痛恨。三全大会之间,虽经各方代表一致请求惩办,卒以本党总理素以宽大为怀,仅予警告处分,冀其悔悟。乃汪不自爱惜,竟勾结陈公博顾孟余等设立小组织,欺骗无知青年,日以反对中央为能事。近自中央议决实施编遣以来,各地反动军阀蠢然思动,遂有桂系冯玉祥张发奎唐生智相继叛变,其目的不外欲割据自雄,阻挠编遣;遂利用汪为傀儡。汪自甘暴弃,竟于此时应各叛将之请,回香港主持逆谋,联合桂系冯系张发奎唐生智及其他北方军阀余孽齐燮元等,以图破坏中央,颠覆党国;并发生各种宣言,诋毁本党。经各地党部……纷电检举,请予开除党籍,并加通缉,或请严予惩办,先后到会。经提出本会第五十六次常会讨论,认为应予开除党籍并通缉,经决议:“送中央监察委员会”在案。兹准中央监察委员会复开:“经该会第十一次常会讨论,以汪兆铭之叛党祸国,事迹昭著,若不严行惩戒,非特无以伸张党纪,抑亦不足以对本党同志,经决议:汪兆铭永远开除党籍。特检同决定书函请查照公决执行”等由过会,复经本会第五十八次常会决议通过在案。为此令仰该党部即便知照;并通饬所属全体党员一体知照,为要!此令!

以开除王法勤等为例:

陈公博、王法勤、柏文蔚、朱霁青、白云梯、王乐平、顾孟余、陈树人、潘云超、郭春涛等勾结军阀余孽,假窃名义肆行煽惑,阴图破坏编遣,颠覆党国,甘心为赤色帝国主义者之工具。经各地党部纷请处分;其种种密谋,亦经中央查明确凿。乃由第三届中央第三十九次常会决议:“交国民政府明令通缉;其有党籍者,并送中央监察委员会分别议处。”嗣经中央监察委员会详密审查,于第七次常会决议:“本案除陈公博一名前经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永远开除党籍外,顾孟余开除党籍三年,尚不知悔悟,应与其余王法勤、柏文蔚、朱霁青、白云梯、王乐平、陈树人、潘云超、郭春涛等依总章八十一条四项予以永远开除党籍之处分。”复送中央执行委员会,经第五十二次常会决议照办。

关于陈公博部分,值得特别来一次大特写,根据《中国国民党年鉴》(民国十八年),内容如下:

来一次大特写

改组派是一切军阀余孽官僚政客党痞等所构成的一大反动集团,陈公博、顾孟余、王法勤、柏文蔚、王乐平、朱霁青、白云梯、陈树人、潘云超、郭春涛诸逆,即为其中坚人物。现在将陈公博等历年来种种行为,加以详细评述,俾吾同志同胞,得以晓然于彼辈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当民国十一年,本党总理蒙难于广州鹅潭的时候,共产党曾与陈逆炯明一度勾结,由陈炯明月助五百元给陈公博在广州办《群报》(其时陈公博为中国共产党四大要人之一,民国十年7月共产党在上海开代表大会时,陈公博曾为广东共产党之代表),当时陈公博在《群报》上所编的《讨孙记》《荡寇志》等文,真是连篇累牍,卖尽气力,极尽诋毁总理谩骂本党的能事。于此可见陈公博自始何曾有过革命的思想?则其后来加入本党之动机,以至终于背叛本党之事实,早在彼未加入本党以前判定了。

民国十三年春,总理改组本党,广纳觉悟之青年与革命之民众,以期增厚革命之力量而速国民革命之成功。陈公博认为千载一时之良机,遂摇身一变,投入本党;实则已包藏祸心,日谋于党内分割一部势力,预蓄日后背叛本党之志。故当总理逝世之后,即在粵明目张胆,与共党狼狈为奸,挟共党之威势,窃得政权,一跃而为本党中央委员兼农民部长,及广东农工厅长;身兼无数要职,极一时之烜赫。嗣野心勃勃,渐复其本来之面目,与顾孟余陈树人辈,甘为共党之鹰犬,利用汪精卫先生左派之说,引青年于恶化,迷民众于歧途,而将右派之头衔,加诸本党忠实革命领袖之上,使不敢对彼阴谋有所纠弹。离间挑拨,纵横捭阖,遂以造成本党数年来分崩离析之恶因。

民国十五年,本党遵依总理遗志,由粵出师北伐;陈公博辈则乘军事进展之秋,努力助共党为虐,培植势力,遍布爪牙,以操纵把持各地之党务及民众运动。不半年间,共党势力遂横溢于粵湘赣等省,而浸浸乎有篡夺本党之趋势。迄武汉克复,长江底定,中央由粵北迁,声威播于全国;而共产党徒唯恐本党统一全国,不利于彼篡夺本党以孝顺赤俄之阴谋,遂千方百计,竭力攻击本党忠实革命领袖。而陈公博辈仰其鼻息,甘受嗾使,于是在武汉高唱“反共产即反革命”之口号,诬蔑劳苦功高之军事领袖蒋介石同志为新军阀,奉阴狠险毒之鲍罗廷为太上皇,对于两湖民众,大张其残杀焚掠之毒焰,而陈公博辈果得加官晋爵。其一时之弹冠相庆,踌躇满志,固属有气节者所莫能拟其肩背也。

陈公博之初为共党而捧陈炯明;继加入国民党;终又复投入共产党之怀何哉?盖彼辈一心一意所计较者,无非权利。只要能得到权利,则捧陈炯明以骂孙中山先生可也,依附共党以破坏国民党及屠戮民众亦可也。只要政治部主任有得做,农工青年等部长有得当,就明知共产党之阴谋害国,亦乐与勾结,其时共党在武汉之所以气焰万丈,就是陈公博辈助桀为虐之所致。陈公博辈既利令智昏,时时刻刻莫不想以唯一领袖自居,但其结果,却是自己的人格信用一齐破产;其故无他,历史还不到、劳绩还不够,诚信未足以服人,勉强做去,是不可能的;所以陈公博辈一切错误的根源,就是在其支配欲太强,因为支配欲太强,故一切扰害党国殃祸人民的卑污勾当,都不惜做出。

抄到这里,罪状其实只抄了三分之一⑩。因陈公博是汪兆铭的大将,所以罪状不厌其多。实际上,斗陈公博就是斗汪兆铭,这种罪状的宣布,其实是言近而旨远的。

跟着去健忘

接着是宣布陈公博“恬不知耻”、“百死不能蔽其罪”、“卑鄙堕落”、“招摇撞骗,投机取巧”、“不独为党国之罪人,抑且为全民之公敌”。所以“明令将陈公博等十人通缉,务期拿获严惩云”。

看了上面的洋洋大观,做国民党统治下的老百姓的,若是不信,那可不行,因为国民党一定说你是“陈公博等十人”的同党;但是,若是信了,那也不行,因为隔了一年,国民党自己宣传要通缉、要“永远开除党籍”的这些“军阀余孽官僚政客党痞等”,又摇身一变,做了负责党务的人了:

汪兆铭做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兼常务委员。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

王法勤做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

柏文蔚做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国民政府委员。

朱霁青做了国民党候补中央委员。蒙藏委员会委员。

白云梯做了国民党候补中央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委员。中央组织委员会委员。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委员。

顾孟余做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兼常务委员。

陈树人做了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侨务委员会委员长。

潘云超做了国民党宣传委员会委员。

郭春涛做了国民党候补中央监察委员。中央宣传委员会委员。

陈公博做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实业部部长。

这一次党籍大恢复,是1931年10月公布的,人数一次高达三百一十四人,包括死人(王乐平)在内。于是,所有被指为“恬不知耻”、“百死不能蔽其罪”、“卑鄙堕落”、“招摇撞骗,投机取巧”、“不独为党国之罪人,抑且为全民之公敌”的,又同聚一堂,开始开除起别人的党籍来了!

当国民党开始健忘他们说过什么的时候,聪明的老百姓必须赶快跟着去健忘、健忘、健忘,因为在该健忘就要健忘的时代里,你记忆太好,就是一种原罪,哪个人敢承担这种青天白日的原罪呢?

聪明的老百姓如果以为上面的故事就此告一段落,那又太天真了,因为还有续集呢!续集发生在八年后的1939年,这一年到来的时候,国民党又把汪兆铭、陈公博等“永远开除党籍”了(11)!于是,一次记忆与健忘的代换,又重新开始了!

青天依旧是青天,白日依旧是白日,只是青天白日之下,一切都不再新鲜,因为一切都是儿戏、儿戏、儿戏!(12)

①《国父年谱》民元前九年三十八岁条下。又美洲金山大埠致公总堂“洪门筹饷缘起”中有“今承孙大哥指示”的话,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有“总理入洪门组织受职洪棍(即司法长)”的话。

②《国父年谱》民元前七年四十岁条下。

③注意1905年同盟会誓词有“有渝此盟,任众处罚”的话;1914年中华革命党誓词有“如有二心,甘心极刑”的话。

④《中华革命党宣言》是1914年9月1日发布的,其实早在6月15日,孙文《致陈新政暨南洋同志论组织中华革命党之意义书》里,就有“本党系秘密结社,非政党性质”、“乃秘密结党”等话。

⑤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

(注四)当改组时。鲁曾请益于总理曰。“苏俄之法。中国古有行之者。”总理曰。“然。洪杨时曾行之。”鲁曰。“非言主义。乃言组织。盖商鞅治秦。其法之密。与苏俄等。以商鞅己身聪明。亦不能逃。致叹作法自毙。其重法不重情。如此可见。沿是非不并吞六国。但一夫揭竿。天下瓦解。不旋踵而亡。较之姬周向礼重情者。东周虽弱。犹赖诸侯尊王延数百年之祚。究何以得其利。而无其弊乎。”总理曰。“吾党之情感至重。同盟会以前之党员。亲如骨肉。勿论矣。即至现在党员数十万。散处国内外。仍能精神脉脉相通共向革命。完全在情感。今日改组。应保持本党原来之情感。釆取苏俄之组织。则得其益而无其弊。直可驾苏俄而上之。”

⑥1924年10月,孙文“致蒋中正成立革命委员会函”:

革命委员会当要马上成立,以对付种种非常之事。汉民、精卫不加入未尝不可。盖今日革命,非学俄国不可,而汉民已失此信仰,当然不应加入,于事乃为有济;若必加入,反多妨碍,而两失其用,此固不容客气也。精卫本亦非俄派之革命,不加入亦可。我党今后之革命,非以俄国为师,断无成就。而汉民、精卫,恐皆不能降心相从,且二人性质俱长于调和现状,不长于彻底解决。现在之不生不死局面,有此二人当易维持,若另开新局,非彼之长。故只好各用其长,则两有裨益,若混合做之,则必两无所成。所以现在局面,由汉民、精卫维持调护之;若至维持不住,一旦至于崩溃,当出快刀斩乱麻,成败有所不计,今之革命委员会,则为筹备以此种手段,此固非汉民、精卫之所宜也。故当分途以做事,不宜拖泥带水以敷衍也。此复。

⑦除名后“不得再入本党”,比起后来的可以回头制度,就知道国民党多么不能坚守原则了!

⑧国民党总理创下了开除的例子,但是并没有“特许”回复的例子。刘舫亚“浮生点滴”有这样一段:

当时在国民党的改组当中,也发生不少阻力。当时党内有重要分子,反对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如冯自由、潘伟藩等三人,就是其中最主要的,后经中山先生劝说不服,中山先生就以总理的命令,忍痛把冯等三人开除党籍,冯自由等追随总理多年,为革命奔走努力,其功绩甚著。卒因不了解民生主义的真谛,致被总理亲手开除党籍,至可痛惜,然冯等虽被开除党籍,终其身未复党籍,但亦绝无怨恨总理之表示,即在党外,始终仍不断为革命努力,真是令人钦敬。

可见老一派的国民党员,不论是开除人的还是被开除的,比起后来的毫无忌惮的那些,究竟还是有原则得多。

⑨现在的《中国国民党总章》上,已经把这种不通,改为一、“警告”,二、“停止党权”与三、“开除党籍”了。但在1950年11月13日中央改造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里,却分得更好笑: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停止党权”,四、“定期开除党籍”,五、“无定期开除党籍”,六、“永远开除党籍”。

⑩这篇罪状最后以妙文收尾:

同胞乎!同志乎!际此内忧外患生死存亡之紧急关头,为党除害,唯有精神团结,为国锄奸,先以全力戡平内乱,则外患自不足虑;故宜一心一德,拥赞中央,积极协力扑灭此叛党卖国之改组派陈公博等逆,并铲除助改组派祸国殃民之张发奎俞作柏孙良诚宋哲元等叛贼,以肃清共党之余毒,而巩固党国之基础,保障革命的统一与和平,保障三民主义之光荣的胜利。中国国民党万岁!中华民国万岁!

(11)这次第二次永远开除的罪状,就是《汪兆铭(精卫)开除党籍决议文》,全文是:

汪兆铭承本党付托之重,值抗战紧急之际,擅离职守,匿迹异地,散发违背国策之主张。艳日来电,竟主张以敌相近卫根本灭亡我国之狂悍的声明为根据,而向敌求和。一面腾之报章,广为散发。以建议中央为名,逞谣惑人心之技。而其电文内容,尤处处为敌人要求,曲意文饰。不惜颠倒是非,为敌张目。更复变本加厉,助售其欺。就其行为而言,实为通敌求降;充其影响所及,直欲撼动国本。我中国为救亡国存,发动抗战。百余万将士之死伤,数百万同胞之牺牲,惨痛深切。无非欲根本消灭敌人侵略之毒计,以永保我国家民族世代永久之生命。年余以来,国民则精诚团结,将士则踊跃用命。万众一心,咸集中于本党总裁蒋委员长领导之下,坚毅不屈,有必达胜利之自信。今敌人谋我之野心益彰,伎俩益毒。即吾全国之敌忾愈切,决心愈强。汪之所言,不但为中央所痛绝,实亦为全国所不容。查战争期间,任何国民,绝对不得违反战时国策之决定而自作主张。本党纪律更绝对不许逾越党的正式决议,违反党的规则,而以个人发表其意见。汪兆铭此种行动,其违反纪律,危害党国,实已昭然若揭,大义所在,断难姑息。即予永远开除党籍,并撤除一切职务,借肃党纪,以正视听。我国民须知抗战决胜之最要关键,唯在意志统一,精神不贰。我民族在昔,迭遭外患。如宋如明,固仅为一姓一家朝代之溃灭,而非为我民族之覆亡,然其致败之原,则皆由当时朝廷少数人精神屈服,天良丧尽,以致灭亡,绝非民气与武力之不能抗敌也。故非整肃纲纪,不足以振精神,非肃清邪说,不足以抗敌制胜。综观敌人最近之毒计,亟欲威胁我精神,而导我于分裂覆亡。本党深知我中国民族精神充实普遍;春秋大义,深入人心;只须坚定不移,奋斗不屈,严守国策,统一意志,最后胜利,终必实现。今后抗战国策,一以本党总裁上月26日在中央纪念周所发表之演词为唯一标准。愿我全国同志及将士同胞,本此意志,悉力以赴。其有背越斯旨之一切言论与行动,皆为国家利益与法纪所不容;必与国人共同摈弃,以保持战时意志之严整,而完成我三民主义革命救国之使命。

这篇罪状,出自出卖革命同志(章太炎、邹容)的吴敬恒(稚晖)之手。

(12)在苏南成重回国民党的今天,读这篇文章的人,该好好想一想。

谁炸了《中央日报》?

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在前天(26日)上午,被神秘炸弹给炸了,虽没炸得血肉横飞,但却炸得天花全破、玻璃全碎。在破碎之中,只看到“创刊五十五周年全国第一大报”的霓虹灯管,在一片阴暗中,摇摇欲坠。

事件发生后,《中央日报》昨天登出新闻,谎报“四位同仁及过路行人受轻伤”。事实上有人伤得颇重,《中央日报》的广告科长就遭到严重灼伤炸伤,急救缝了五十五针。同时《中央日报》以社论《严正谴责无耻的暴力活动》为题,愤怒的说:

本报创刊五十五年以来,一本“光明正大,为国干城,为民喉舌”之宗旨,为国族扬正气,为全民发心声,始终为国民革命运动之文化尖兵。我们的读者遍布全球五大洲,凡是明理尚义的正人端士,都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的敌人只有两个,一是祸国殃民的万恶共匪,一是卖国忘祖的无耻台独。昨日之事,论其用心极险恶,论其手段极卑劣,除了共匪或台独之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人做出这等违法乱纪、破坏治安的狐鼠之行。

又说:

邪不侵正,古今至理。鬼祟之行,不论是出于共匪或台独,皆必徒招天下公论之咒骂耻笑。然而,这种冷血暴戾行为以新闻文化机构为对象,更不惜众多路人之安危,包藏祸心,不容宽纵。内政部林洋港部长昨日据报后,立即饬令治安单位,全力调查,迅予破案。在事发之后,各治安单位首长都莅临现场查看。警备总部已组成专案小组,会同各有关单位全力侦办。

我们深信,本案在各方协力严办之下,必可尽速侦破,使奸宄不法之徒,接受法律的制裁。

这两段话,首先就把放神秘炸弹的“祸首”给定了性——“除了共匪或台独之外”,《中央日报》“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人作出这等违法乱纪、破坏治安的狐鼠之行!”同时《中央日报》还点出这种行为的特色,是“以新闻文化机构为对象”的,这当然就尤其可恶了,炸弹竟炸到我们《中央日报》头上,这还得了吗?

《中央日报》气喘咻咻

《中央日报》在气喘咻咻之余,上气不接下气的说:

本报是为国干城的新闻机构,是为民族喉舌的传播事业。我们所宣扬者,是三民主义的大道,我们所鼓吹者,是反共复国的至理。本报同仁皆以报国的书生自许,以仁义为干橹,以忠信为甲冑,人人皆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自期自勉。我们最尊重的就是“道理”,最鄙视的就是“暴力”。道理讲输了而竟出之以暴力恐怖,这样的鬼蜮手段,不仅是国法严禁,天地不容;凡是明辨是非之人,亦必将同声鸣鼓而攻之。

这段话,就更令人深味了。原来《中央日报》在给“祸首”定性之后,竟认为“祸首”所以用炸弹炸这些“报国的书生”,乃是“道理讲输了而竟出之以暴力恐怖”的结果,这种理论,就不得不引起我们追踪的兴趣了。因为国民党自己的习性,不幸正是如此!国民党在“道理讲输了”就要“出之以暴力恐怖”,并把这种恐怖“以新闻机构为对象”,前科真是太多了。远的不必说,以大陆丢掉前最精彩的一次为例,在李宗仁与孙科竞选副总统的时候,为了龚大炮(龚德柏)支持李宗仁、攻击孙科,国民党竟派出上将级的人物,开出专车,浩浩荡荡,带队将龚德柏的《救国日报》公然捣毁!国民党可以这样“出之以暴力恐怖”,它不怕“国法严禁,天理不容”,这种作风,证明了“除了共匪或台独之外”,原来还有国民党老哥自己!这种前科,国民党今天好像全忘了?

写到这里,也许国民党会说:你李敖老是翻我们旧账干什么?不错,我们干过那些事,可是那是大陆丢掉前的我们了!大陆丢掉后,我们国民党已经痛改前非了,我们国民党到台湾后,已经不来那一套了,已经不再暴力对付报社了!

我李敖的答复是:不错,你们到台湾后,是不再用暴力对付报社了——因为你们根本就不准别人办报了。一个婆娘她根本掐死了孩子,当然就无须再打孩子了。这样的婆娘,当她向我唠叨她多进步的时候,我会听得进去吗?何况,纵使国民党不再“出之以暴力恐怖”对付报社了,也不能证明它不“以新闻文化机构为对象”,杂志社就是其中之一,用暴力对付杂志社,又怎么说呢?国民党逃到台湾后,在这方面,是不是也痛改前非了呢?

答案是:未必吧?

答案是:《中央日报》的负责人,原来就是暴力分子,想不到吧?

这一答案说来话长,我就长话短说一下。

曹圣芬不学无术

《中央日报》的负责人(现任负责人),是董事长曹圣芬。曹圣芬在1937年毕业于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新闻系,任中央通讯社记者、编辑。1939年至1945年,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速记、秘书。军委会撤销,任国民政府秘书,行宪后,又任总统府秘书。1949年,任国民党总裁办公室秘书组副组长,一直担任文告整理及新闻发布工作。1950年,任“总统府”第一局副局长。1951年,任《中央日报》副社长兼总编辑。1953年,赴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研究。1955年,任《中华日报》社长。1959年,任国民党中央第四组主任。1961年,任《中央日报》社长。1972年起,任《中央日报》董事长,兼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教授,并当了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直到现在。

曹圣芬的履历不可谓不显赫,但他是吃党饭的,这种人在知识上有多少斤两,除非他们不出手,一出手,就原形毕露、破绽百出了。

例如他写《怀恩感旧录》自序,就捏造清朝顾贞观的词,把“十年来”写成“念平生”;他写《师门立雪记》,就把马星野在《国闻周报》的同位文章,改名不同位的《蒋委员长晋见记》;他写《红纸廊回忆录》序,就把大苏苏东坡,弄成了老苏苏老泉。……

这种为国民党主持文宣的人,如此不学无术,真是教人看不起。这些现象的产生,是他们整天搞政治,时间不花在读书上,又何能不出丑呢?

曹圣芬在1953年到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研究,天知道他研究了什么,因为他一回来,就显示了他不但中国书念得不行,外国书也念得差劲,这在“《中华日报》鼓吹暴动事件”上,便显露无遗了。

“《中华日报》鼓吹暴动事件”

“《中华日报》鼓吹暴动事件”肇因在1956年《自由中国》杂志的《祝寿专号》。先是这一年10月18日,《自由中国》社接到台湾省新闻处转知“蒋总统婉辞祝寿和征询国是意见”的通知,提示当前国是问题六点,“切望全国报章杂志,征请海内同胞,率直抒陈所见,俾政府洞察舆情,集纳众议,虚心研讨,分别缓急,采择实施,借以对总统华诞,作更有意义的纪念,并表示爱戴国家元首的衷诚。”《自由中国》杂志信以为真,就真的“率直抒陈所见”起来了,其中刘博昆写的《清议与干戈》一文,尤其为国民党所不谅,据雷震《创刊〈自由中国〉的意旨》(《自由中国》第十六卷第六期)中回忆:

祝寿专号由于很诚恳的说出了大众心里要说的话,所以出版之后则“不胫而走”,于此亦可见人心之趋向为如何矣。不料专号的意见竟触怒了某些“权威”人士,他们不断的在“军方”(政治部及其有关机构)、“党方”(国民党)和“团方”(青年反共救国团)所办的报刊上对我们围攻,发表了许多诬蔑和构陷的文字,以冀淆惑国人的视听。接着党方报纸包括在香港在内,竟采实际行动,拒绝刊登我们每期的出版广告以示抵制。……

他们加给我们的罪名,举其荦荦大者:有的说我们是“为匪张目”,有的说我们是“共匪思想走私”,说我们“分化国人团结”,说我们“为共匪统战工作铺路”,说我们是“蛇口里的玫魂”,说我们是“对国家敲诈投机”,说我们对军队国家化的主张,是“企图打击国军士气,破坏国军团结”,说我们促请政府提高军公教人员待遇和改善军公教人员生活的意见,是“挑拨离间军公教人员对政府的感情,企图使军公教人员对政府发生不满与怨愤”,说我们宣传自由和民主的文章,是“共匪进行思想战的手法,把共产主义掩蔽起来,而以伪装民主自由的面貌出现”,甚至说胡适之先生请总统“努力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乘众势’的元首”的献议,是“企图削减领袖对于反共抗俄的领导力量”,说他们(胡、唐)“造出所谓‘三无’(胡适之先生意见)与‘三不’(唐筠卿先生意见)的谬论,即是‘不反共、不革命、不负责;无领袖、无国家、无政府’”等等。总而言之,他们说祝寿专号的意见,“里面包含了共匪最大的阴谋”,乃是“共匪假借民主自由的美名,在反共抗俄的基地来散播这些思想,企图制造颠覆政府的条件,摧毁反共抗俄的根基”,用以帮助共匪来瓦解台湾。一言以蔽之,他们说我们是共匪同路人,是共匪的间谍。好像这样就可以“杀无赦”的样子,最少可以像《中华日报》社社长曹圣芬的文章所主张,人民可釆直接行动来捣毁我们。

但是:

这些还只是用文字来加以诬陷而巳,而曹圣芬先生所主持之《中华日报》(国民党党报),则别开生面,竟鼓吹釆用暴力,煽动老百姓用直接行动来毆打我们,说这样可收“制衡之效”。而另一党报《政论周刊》第一〇五期特予以转载,并大加赞扬。

这种堂堂党报公然“鼓吹采用暴力,煽动老百姓用直接行动来殴打”的提议,未免太离奇了,而主其事者,不是别人,就是曹圣芬。

“蛇口里的玫魂”

曹圣芬在1956年12月24日的《中华日报》上,以《蛇口里的玫瑰》为题,说:

伊索寓言里有一段故事:宙斯神结婚时,所有的动物都送了礼:有一条毒蛇用它的口含着一朵玫魂,也爬进了礼堂,宙斯神说:“所有的礼物我都收下了,但从你的口里,我不敢收任何东西。”

这一次,总统希望国人用意见来庆祝他的诞辰,一般报纸杂志发表了许多意见,成熟与否是另一问题,但都是善意的。唯有一个刊物——《自由中国》,发表了一篇极端无礼——而且无理——的文字,以慈禧太后来影射我们总统,以满清即将亡国的政权来影射我们自由中国政府,从诅咒总统到诅咒到我们的国家,这真是毒蛇口里流出来的东西,无比的腥臭,无比的恶毒!

政府现在极力维护言论自由,对这种毒液的流播,似乎不会采取什么行动了;我们老百姓是不是可以想点办法呢?这里有一件美国的例子。

在华盛顿总统退休的那天,费城晨报写了一篇文章说:“这位万恶之源的独夫,今天退而与平民并处了;他再不能凭借杈力,为非作歹了。我们应该把今天定为美国的国庆。”这篇恶意文章发表的当天,费城群众砸了晨报馆,把主笔巴哈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

富兰克林后来论到这件事说:“在言论自由的国家,要政府来取缔恶毒的谩骂和不负责任的言论,总是缓不济急的。倒是群众激于义愤,直截了当,给这些文氓一点教训,反能收制衡之效。”

我们老百姓不要忘记了自己所能发生的制衡作用,对于这些毒蛇、黄鼠狼必须迎头痛击,它们才不敢为害社会。

这篇文章一出来,《自由中国》便有了反应,1957年1月16日,范度才以《〈中华日报〉鼓吹暴动!》(《自由中国》第十六卷第二期)为题,提出了有力的反驳。范度才说:

依据这篇杀气腾腾、满纸血腥的官报短评看来,毫无疑问,《中华日报》是在鼓励台湾群众,去照费城群众的办法,将《自由中国》社砸成粉碎,将《自由中国》的主笔结结实实揍一顿。《中华日报》更特别提出一位与华盛顿几乎齐名同为美国开国元勋的富兰克林先生的话,给采取非法暴动的人们保镖,说什么这类行动在言论自由国家,“直截了当,反能收制衡之效”。最初我总善意而天真地期望,写这篇短评,或许是提笔之前,多喝了几杯老酒,以致头昏脑晕,语无伦次;但直到现在,不特没在该报发现更正,反而继续登载所谓“响应”的文字(本年1月9日),同时在党(国民党)办的另一刊物《政论周刊》(第一〇五期)上并予转载而加以赞扬。因此,我也就没有法子不得不承认这篇短评,纵不代表整个官方(党方),至少总代表了整个官报——《中华日报》。

我是一个靠劳力吃饭的小公务员,但我曾读过大学新闻系,也做过几年小记者,当然,我没有出洋到过著名的新闻学府镀金,没有做过官报社长,更没有做过侍从文学之臣。现在,想借贵刊余白,向名报人、名新闻学者的《中华日报》社长曹圣芬先生提出下列三项疑问。

三项疑问

第一,我不知道《蛇口里的玫瑰》一文所引富兰克林的那段话,究出在富兰克林哪一本著作上。该文中的富兰克林,当然是人所共知的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Fmnklin)。我很辛苦的找了他许多著作,都没有找到他这一段赞许痛打巴哈的名论。他本是一位多产作家,政治、经济、科学、哲学,无所不通,我自惭浅陋,无法尽读他的全书,因此很诚恳的祈望曹社长将此段名论来源,予以指出。

第二,所指被砸的费城晨报,应即为1790年10月1日在费城创刊的《曙光报》(TheAurora),被打的主笔巴哈,应即为本吉明富兰克林巴哈(BenjaminFranklinBache)。因为根据美国新闻史的记载,在华盛顿总统退休时痛骂华盛顿,而其文字大略与《中华日报》所引相似(《中华日报》所引与《曙光报》原文出入很大),次日即被暴徒寻衅的,只有《曙光报》与巴许。于此,有一最奇特的问题,须向曹社长请教的,《中华日报》说该事件发生以后,富兰克林曾认为报馆被砸,主笔被打,乃直截了当可收制衡之效的义举,不过美国新闻史告诉我们,巴哈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最钟爱的孙子。巴哈于1790年创刊《曙光报》时,本杰明富兰克林已逝世六个月,《曙光报》痛骂华盛顿的社论,第一篇刊布于华盛顿总统发表临别赠言后的1796年12月23日,第二篇刊布于华盛顿总统第二任期满实行退位的1797年3月6日。这离富兰克林之死,已相隔六七年,富兰克林如何能从坟墓中发出如此惊人伟论?更如何能忽在一百七十年以后受《中华日报》的推崇赞赏,作为砸报馆打主笔的护符?假使《中华日报》知道被打的“巴哈”,就是富兰克林的爱孙,那么,我相信《中华日报》一定还会对富兰克林,加上一句中国式的颂词:“富兰克林大义灭亲”。

第三,照《中华日报》所举富兰克林的名论,使我引起了一个离奇的回忆,所谓“给文氓效训”这一类口吻,倒非常和几十年前北洋军阀如张大帅(宗昌)、孙大帅(传芳)者相似。那时对报馆不只是砸,而是彻底封禁,对主笔不仅是揍,而是根本枪毙。《中华日报》不将“给文氓教训”的名论,托之于张大帅、孙大帅,这当然是因为我们今天,究竟是一个中外具瞻的民主自由国家,所以要找根据,只好向标准的民主自由国家——美国——身上想办法。诚然,我们不能否认,民主自由如美国,也并不能根绝砸报馆揍主笔的不幸事件,不过尽管有这类事件发生,大家总认为不幸,尤其新闻界本身。即如去年4月,美国劳工问题专栏作家李塞尔(VictorRiesel)为了他一向不惜揭发劳工方面各种黑幕,受人仇恨,当某日李氏在百老汇附近散步时,被暴徒洒了一脸硝镪水,双目因此失明。美国新闻界不但没有向暴徒叫好,说这是“文氓一场教训”,相反地,乃一致谴责暴徒,要求缉凶,而对被害的李塞尔,则致予深切同情。最近全案破获,暴徒一人自杀,两人一判五年徒刑,一判两年。我们读遍任何民主国家的新闻史,实在找不出一张民主自由的报纸,而曾主张过用暴力砸报馆揍主笔。而且就美国的法律说,报馆虽享有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但鼓吹暴动,却一样要受到法律严厉制裁。我们很奇怪,在民主自由的中国,为什么《中华日报》能公然鼓吹暴动,而没受到治安当局的干涉和检察官的检举。是否自由中国的报纸,于享有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以外,更享有鼓吹暴动的自由?

《中华日报》社长曹圣芬先生,是一位名报人、名新闻学者,且刚从美国著名的新闻学府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学成归来,对于我上述这三项问题,相信借贵刊的介绍,总能给予我明确的回答。

富兰克林不捧曹圣芬的场

十天以后,1月26日,曹圣芬在《中华日报》发表《我的看法与做法》,继续大骂《自由中国》,但对他在纯知识上的错误,却不敢吭声。2月16日,范度才再写《我对〈清议与干戈〉的看法》(《自由中国》第十六卷第四期),质问曹圣芬说:

不过我将曹先生《我的看法与做法》一文,再三诵读以后,我却非常奇怪,虽然曹先生大文,第一句就指明是答复范度才在自由中国社的投书,但我在投书中向曹先生请教的三项疑问,曹先生大文数千言,却始终一字也未提及。尤其我最急于求解的一点,富兰克林死于《费城晨报》(Aurora)(我译此名为《曙光报》)出版前六个月(1790),而曹先生用老兵笔名所写《蛇口里的玫魂》,竟谓《费城晨报》被群众捣毁(1797)后,富兰克林曾大事赞扬,并以“引号”引证富氏原文“在言论自由的国家,要政府来取缔恶毒的谩骂,和不负责任的言论,总是缓不济急的。倒是群众激于义愤,直截了当,给这些文氓一点教训,反能收制衡之效”。一个已死七年的富兰克林,如何竟能死后复活,发出如此伟论,鼓励群众暴动,为相隔两个世纪的曹先生所引证?我请曹先生指出这段伟论出在富氏那一本原著,曹先生并未指出。曹先生说我上次投书,只抨击《蛇口里的玫瑰》为鼓吹暴动,而对《清议与干戈》的恶毒,却不置一词,曹先生认为这是我“避重就轻”,是我“明足以察秋毫而不见舆薪”,我要反问曹先生,你答复我的投书,不答复我所提出最主要的疑问,究竟谁是避重就轻?谁是明足以察秋毫而不见舆薪?读者眼睛是雪亮,想也用不着我代作断语了。

但是,不答复就是不答复,富兰克林不捧场,恨未为曹圣芬晚死七年,曹圣芬又怎么答复呢?

范度才文章中提到的《曙光报》,说这报出版前六个月,富兰克林就死了,事实上,富兰克林是1790年4月17日死的,他死后五个月零十三天(10月1日),本杰明富兰克林巴哈(BenjaminFranklinBache)创办了《广知总报》(GeneralAdvertiser),这报在1794年才改名《曙光报》。巴哈的父亲是理察?巴哈(RichardBache),理察巴哈讨了富兰克林的女儿萨拉(Sarah),所以本杰明富兰克林巴哈是富兰克林的外孙,不是孙子。范度才指摘曹圣芬的大错,但是范度才也有这些小错,我愿把它纠正出来。

富兰克林在死前一年,有过一次讽刺的谈话,说应保障出版自由,让它充分发展,但是要准许“棒打的自由”(LibertyoftheCudgel)来做法律救济的另一方式。曹圣芬读书不精,弄错年代、弄错对象、弄错语气,竟起富兰克林于地下,主张棒打起自己的外孙来了,这当然是大错特错,难怪他被范度才一骂,就不敢回嘴了。不过范度才不知道富兰克林开过“棒打的自由”的玩笑,自然也是一种疏忽,我也愿意把它纠正出来。

总之,我对范度才的渊博十分欣赏,虽然他的渊博不能跟李敖比,但打起曹圣芬等无知妄作之徒来,却绰绰有余了!

暴力报应《中央日报》

如今,二十六年过去了。曹圣芬从《中华日报》升到《中央日报》,再从社长升到董事长,同时又当了中常委了,权势显赫,一红至此。就在这当儿,《中央日报》忽然在“内政部长”主持防暴会议前三小时,挨了炸弹,“防暴会议揭幕日,报社炸弹开花时”,这真构成了绝妙的讽刺!在《中央日报》大呼不该“出之以暴力恐怖’’来对付“新闻文化机构”的时候,我觉得正本清源之道,乃是重新检查一下国民党的大脑、检查一下《中央日报》负责人的鼓吹暴力记录,在检查之下,我们不得不诊断出几点:

第一、炸《中央日报》的“祸首”,在《中央日报》定性的“共匪或台独”以外,很可能另有其人,另有像曹圣芬那样喜欢以暴力对付“新闻文化机构”的人。这种人,说他泄愤则有之,说他是“共匪或台独”,却恐怕未必。我被国民党关到军法处看守所的时候,就碰到过炸义美饼行的流氓们,他们炸义美饼行,几个小子,目的各有不同。最小的一个流氓,十四岁,目的只有一个——“希望有一辆机车,可以骑回台南给妈妈看”!他参加爆破行动,凛于大流氓威风,甚至不敢开出确定的价码,只能出之以“希望”,像这样谦虚的小火牛,我们能说他是“共匪或台独”吗?他只是“妈妈的孝顺儿子”而已!

第二、因此,说不定有这样的妈妈,她是国民党党报的拥护者,她当年受了曹圣芬的调教,一脑门子要以暴力对付非我族类的“新闻文化机构”,这种暴力观念,传到她的下一代,于是一朝兴起,见报就炸,既然国民党不准别人办报,也没有《自由中国》杂志可以泄愤,于是不分青红皂白,只好在忠孝东路上,忠孝起来,于是《中央日报》和《联合报》都首当其冲,像这样喜欢玩弄炸弹的小孝子,我们能说他是“共匪或台独”吗?他只是“曹圣芬的再传弟子”而已!

第三、所以,除非国民党擒贼擒王,先擒他们心中之贼,彻底先肃清他们身上的暴力思想、彻底不再“道理讲输了而竟出之以暴力恐怖”,否则的话,不论是相激相荡也好、出尔反尔也罢,这种报应式的循环,自然会有非迷信的、因果律的发展。回想在“美丽岛”事件前后,从对《美丽岛》杂志社的暴力骚扰、到中泰宾馆疾风系的暴力包围、到林宅血案的暴力暗杀、到陈文成事件的暴力横死……我们都看到暴力所引发的,最后究竟是什么。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当你国民党一再以暴力下种,最后收成的,自然也就是轰然一声的“音响效果”了!

结论

写到这里,文章就有了结论:“谁炸了《中央日报》?”其实已有了答案。国民党组织专案小组去抓“祸首”,其实“祸首”有什么重要?真正重要的,是真凶,不是“祸首”;是真正鼓吹暴力的大倌人,不是玩小炸弹的小百姓。在这样指认真凶的追踪下,我们确认:炸《中央日报》的真凶,不是别的,就是国民党所制造出来的那种情势、那种观念;真的真凶,不在别处,就在国民党家里、在《中央日报》楼上的楼上!古话说得好:

以暴易暴兮

不知其非矣!

当自己“以暴易暴”了这么多年,最后宣传生效、示范生效,轮到自己头上的时候,任何悲啼、任何哀呼、任何责怪、任何社论,都引不起别人同情了。国民党在阿房宫里,只会自哀而不会自鉴,如今《中央日报》爆出冷门,仍不知自鉴,反倒大谈是非,我们真的“不知其非矣”!

1983年4月28日

不破案也好!

这篇文章共分两部分,两部分各自独立,但却总归到一个关键上,这种二合一的写法,非文章老手,不能写也。我特别写出来,给大家看。

第一部分——你别猜,我来猜

每次有大案的时候,老百姓就忍不住要猜;每次有大案的时候,国民党就忍不住不准老百姓猜。国民党一不准,老百姓就会撅着小嘴,私下说:“好嘛!有什么了不起,不猜就不猜,看你去破案吧!”

糟糕的是,国民党通常破不了案,他们所能告诉老百姓的,竟然不是破案,居然也是一种猜!

结果呢,局面变成的不是“你别猜,我来破案”,变成的却是“你别猜,我来猜”。国民党的伎俩,原来如此!

以陈文成命案为例。1981年7月4日,国民党警备总部发言人徐梅邻少将表示:“有关陈文成博士死亡一案,目前正由司法警察机关侦办中,究竟陈文成是自杀?他杀?抑或意外死亡?侦查单位查明后将会公开真相,希望外界不要揣测。”这是叫老百姓“你别猜”。可是,两天以后(7月6日),同一位发言人,在同一个地点,于深夜11点举行记者会,公然说陈文成之死,“可能是畏罪自杀”了;再过两天(7月8日),台北市警察局副局长于春艳和刑替大队长季贵成,也鹦鹉学舌,也说“以畏罪自杀的可能性最大”了……这些作风,都是“我来猜”的德政。如今,1981过去了,1982过去了,已经1983了。国民党在铁证毕现下,绝口不提陈文成“畏罪自杀”了,但是案子呢?案子没破!

再以《中央日报》、《联合报》爆炸案为例。1983年4月26日案发后,国民党本来是照老套进行的,所以不准老百姓猜,国民党的台湾《新生报》等就表示:“不必庸人自扰大惊小怪”,“在案情尚未完全明了之前,不宜妄加猜测,而影响到侦办的进度”。(4月29日社论)这是叫老百姓“你别猜”。可是,因为被害人不是“台独”分子而是国民党自己,国民党的抢猜之情,也就情见乎辞。这种猜谜大会,光怪陆离,我把它们列表如下:

类别/猜他妈的谁干的/谁猜的/猜谜时间/猜谜内容

一:“共匪”“台独”/国民党《中央日报》/4月27日/我们的敌人只有两个,一是祸国殃民的万恶“共匪”,一是卖国忘祖的无耻台独。昨日之事,论其用心极险恶,论其手段极卑劣,除了共匪或台独之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人作出这等违法乱纪、破坏治安的狐鼠之行!(《中央日报》社论)

二:“台独”/国民党情治单位/4月29日/连续发生于新闻事业单位的爆炸案,经过情治单位的调査发现系台独分子所为,其目的是为了要制造社会秩序的混乱与不安,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定,社会大众尤应提高警觉,检举不法之徒。(《新生报》报道)

三:“共匪”/国民党中常委谷正纲/5月26日/《中央日报》和《联合报》的爆炸事件,已经证明是中共所作的恐怖事件。(在国民党大会谈话)

这些作风,也都是“我来猜”的德政。这种讲话信口幵河,不怕“影响到侦办的进度”的种种“妄加猜测”,又算什么本领呢?我这里绝不说爆炸案的“祸首”是不是“共匪、台独”,或是不是“共匪”、或是不是“台独”,我这里说的是,“在案情尚未完全明了之前”,究竟是谁或不是谁,都是猜谜,都是拙劣的宣传、都是要不得的态度。国民党既然一再以这种伎俩来想愚弄我们,我们就该揭发出来,这种揭发,当然不能改变国民党,但却可以“漏气”国民党,是时候了,漏他们一点气,不是替天行道吗?

第二部分——我来猜,他活该

每次有大案的时候,我就忍不住要说:这回又不知道是谁倒霉了。因为,以我对国民党习性的了解,每逢大案发生,国民党的大员们,就逼下级人员从速破案,甚至限期破案。有大脑的人都知道,案能不能破,岂是限期能解决的?能破的案,不限期,指顾可破;不能破的案,硬限期,能破也非真破,为什么?因为表面破了,实际其实没破:下级人员为了应付上面的要求,不能破案,只好做案,交差了事。最后,证据是假的、凶手是假的;奖金是真的、升官是真的。凶手坐穿牢底或横尸刑场,没人要管了。活该!

我这些话,如果是道听途说,就证据力稍差,就没意思,国民党就可反驳我。但我说这些话,证据是来自我坐牢多年的亲见与亲闻,其中一个,还是我亲历的,这下子可就有得说了。

我的亲历是这样的:

1970年1月里,彭明敏在全天候被国民党软禁下,神秘偷渡到瑞典,并取得政治庇护。消息传来,国民党立刻把我软禁,不分日夜,由专车一辆、专人若干,对我紧迫盯人起来。这一紧迫盯人,先由警察单位派人,后由警总单位接力,前后“跟监”(跟踪监视)了我十四个月,直到我在1971年3月19日被捕为止。

在我被捕前五个月,台南美国新闻处发生了爆炸案(1970年10月12日);在我被捕前一个月(1971年2月5日),台北美国商业银行也发生了爆炸案。当时我在报上看到了消息,还以看好戏的心情看热闹的,做梦也没想到会扯到我头上。直到3月19日被捕后,吴彰炯少将(此人是当时主持刑求我的“将军族”,后来退役了,到仁爱路远东百货公司楼上的一家豪华餐厅当高级保镖)叫张耀华上校向我说:“李先生,请告诉我们,谁是搞爆炸案的凶手,蒋副院长交代下来,说只要李敖说出是谁,就立刻释放李敖。蒋副院长人格保证。”我说:“你们办案这样办,太离谱了吧?连把这种案子都怀疑到我头上,你们对我太缺乏判断力了吧?”他听了,没再说什么,就走了。

后来,军法处把我提起公诉,公诉书送来,我才知道同案除了我的老同学谢聪敏(彰化人)、魏廷朝(桃园人)外,还有李政一(台南人)、刘辰旦(台南人)、吴忠信(台南人)、郭荣文(台南人)、詹重雄(台北市人),他们都是我不认识的,原来都是爆炸案的凶手,我竟与这些响当当的人物为伍,我真抖了!到了1972年2月29日,第一次秘密审判开庭时候,我才第一次见到他们。此后在不同的押房关到1975年冬天,大家也偶通声气,就熟起来了。

如此炸老美

在年复一年的囚居里,我慢慢得知:所谓爆炸案,根本就不是他们干的,而是吴彰炯少将主持下的一场冤狱。这场冤狱,如你光看判决书,你绝对不疑有他,判决书说:

五十九年3月,谢聪敏又于接受彭明敏函嘱后,转示李政一积极网罗偏激分子,吴忠信、郭荣文、刘辰旦,迨至五十九年9月,谢接获叛徒彭明敏来信指示,转促李政一、蔡金铿、吴松枝(另案判决确定)等探查政府军政高级首长行踪,将由日本雇用枪手谋刺,及爆炸美国在台机构,以扰乱治安,破坏中美友谊,李政一即于五十九年9月底,由台北到台南市复兴路131巷5号,吴忠信住所内,邀集刘辰旦、郭荣文、吴忠信等人共同商讨爆炸事宜,决定以台南美国新闻处为目标,由刘辰旦觅取炸药,吴忠信负责装置定时炸弹,郭荣文因曾在美国新闻处补习过英文,环境较熟,由其担任放置定时炸弹工作。同年10月初,刘辰旦以朋友需用炸药炸鱼为借口,托乃妻刘秀绢向台南环球水泥公司职员陈源成,索得巨人牌60%GG肢质炸药十条、雷管三个,不久李政一函告郭荣文照原定计划于国庆日前后执行,郭荣文即分别通知刘辰旦、吴忠信,于同月11日上午同至其台南县仁德乡二行村115号家中会晤。11日上午刘辰旦携带炸药四条、雷管一个,吴忠信携带精工舍金黄色闹钟一座,及电池、电线、焊接工具,至郭荣文住所,由吴忠信装置定时炸弹一枚,放于郭荣文所有之灰白色塑胶手提袋内,并约定翌日下午6时在台南市南门路口府前路口克林食品店前会合,12日下午吴忠信、刘辰旦、郭荣文均依约而至,在附近忠义国校围墙内,由吴忠信定时三十分钟,交由郭荣文携进美国新闻处,放置于门内右侧楼梯口前书架倒数第二层右端,停留约五六分钟离去,该定时炸弹约于下午6时53分爆炸。

上面是写炸台南美国新闻处。下面再看炸台北美国商业银行:

六十年1月26日刘辰旦所有剩余炸药六条、雷管二个,交由吴忠信保管,翌日李政一、刘辰旦、詹重雄、吴忠信借游南回公路之便,沿途在“宝莱”聚会,除商讨如何加强宣传等事宜外,复在“宝莱溪底”以炸药二条、雷管一个,由吴忠信装妥定时炸弹一枚,当场试爆。借以传授李政一、詹重雄装置技术,及使用方法。同月28日由“宝莱”返回台南途中,李政一嘱吴忠信速装置定时炸弹一枚交由詹重雄携返台北备用。同月30日,吴忠信将炸药四条、雷管一个、电池、电线、闹钟等在其住所装妥定时炸弹一枚,放入金龙饼干盒之内,用《中国时报》将该炸药等予以固定在盒内,盒外复以旧报纸包裹再用麻绳捆扎,翌(31)日下午交詹重雄带回台北,2月1日晚8时,詹重雄送交李政一收藏于台北市牯岭街75号李之居所内,同月4日晚詹重雄应李政一之约,同往台北市馆前街一带观察美国商业银行附近设施,由李政一向其介绍内部状况,相约于同月5日上午9时在“女青年会”晤面,届时李政一携带定时炸弹与詹重雄会合,李即在“女青年会”右侧建筑施工中之篱笆内,将炸药与雷管、电线部分接合,定时四十分钟后交詹重雄携进美国商业银行,放置右侧墙壁与花盆间地上,9时45分爆炸。

牛头不对马嘴

一般对案情陌生的人,看了这种判决书,有人名、有时间、有地点、有炸药、有细节,一切应有尽有,谁还会怀疑案子根本不是这五大元凶干的呢?谁还会怀疑治安机关在无中生有捏造刑案呢?谁还会怀疑爆炸案根本就没侦破呢?谁还会怀疑这是一件精心设计的栽赃呢?

可是,事实上,谁也想不到:这样言之凿凿的判决书,竟根本是一篇凭空编导出来的神话!事实上,在李政一部分:李政一当时只是刚刚认识了刘辰旦、郭荣文、詹重雄,刚认识的朋友,怎能密谋这种杀头生意?在刘辰旦部分:所谓炸药,早经证人赵清泉结证说:“巨人牌60%GG只能算是爆药,不适放在铁柜,三个月后,即会融化流水,失去效用。”又何能用来干大事?而所谓10月12日下午6点刘辰旦在台南炸美国新闻处之说,那时候,他正在屏东国宾饭店请客(有公司营业主任陈再兴等证明),又何能一人同时在台南屏东两地出现?在吴忠信部分:所谓“宝莱试爆”,纯属编造之词,因为那地方是入山检查站,有驻军及派出所,如果试爆必有巨响,当地军、警、居民都不是聋子,安能不被发现?在郭荣文部分:郭荣文在1970年9月11日向吴忠信购买机车一部之后,就没再见过面,直至10月10日吴忠信来访,才第二次见面,再至12月中旬李政一请吃饭,才第三次见面,而刘辰旦于1970年9月初去外国,到9月下旬始返台湾,并于10月18日才到郭荣文家,如何可能于10月11、12日同在郭荣文家装置炸弹,再拿此神来之弹去炸老美?在詹重雄部分:2月5日早上,他在板桥罗淳二家讨债,又何能一人同时在台北板桥两地出现。……诸加此类的牛头不对马嘴,当事人举证尚多,证人一一证明他们的清白,也颇有不少。可是,都没用,吴彰烟少将主持的专案小组,硬说这五大元凶到案时有自白,“在本部侦查中坦白承认”,而凭这些离奇的自白,入人于罪!

但是,天知道这自白是怎么来的!

我们被捕后一年,才准与家属会见、才准与律师会见(我没请律师);换句话说,吴彰炯少将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刑求逼供,并且不虞人犯外伤。因为受伤后,有足够的时间去养得毫无痕迹。在这漫长的与外界隔离的日子里,我事后得知:我是八个人中,受刑受得最客气的一位,自李政一以下,他们都受到各种苦刑,包括灌汽油、坐老虎凳、背宝剑、三上吊、摇电话等等在内,这样子长年逼供的迫害他们,最后取得自白,其真实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全是演戏

在军法审判的时候,我是以耶稣姿态出现的,我对军法官,不屑置一辞。我愿意坐牢,其他不必废话。判决书中说李敖“犯罪事证,已甚明确,虽被告于本庭缄默,依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之规定,得不待其陈述,径行判决”。在我以外,李政一他们当庭陈述了被刑求的经过,判决下来是:

被告李政一等人主张之刑求逼供一节,经本部先后传讯保安处、警务处办案人员何洪才、季贵成(李敖按:此公大名,前面出现过)等人到庭具结作证,均坚决否认有非法取供之情形,且据保安处六十年11月22日堡处字第5100号函复本部军法处亦称:经查并无刑求情事,按被告等均在军事检察官侦查中供认犯罪事实,历述如绘,经核属实,复无提出被刑求逼供具体事证,可资证明,所辩均不足采。

这种判决词,根本就是军法套语。因为这样子的传讯,谁会承认刑求别人呢?这样子的行文调查,哪个衙门会承认“经查‘有’刑求情事”呢?人犯被关在黑牢里、地下室里,一切隔离、一年不得见除了刑求他的以外的任何人,又何来“可资证明”的“具体事证”的“提出”呢?这种传讯与行文调查,不是演戏,又是什么呢?

说到演戏,还有细节呢!据李政一跟我说:他在被捕不久,吴彰炯少将他们煞有介事的,找来台南美国新闻处和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的人来指认,因为事先传说有个黄衣人在现场,吴彰坰少将他们就找来一件旧黄上衣,硬要李政一穿上展示;并且,为了有更佳效果,一天清早,他们还被带到台北美国商业银行去“现场表演”!因为他们根本没干过爆炸案,所以事先由一“导演”一一指点细节,以应现场录影之需!这种整人整得无微不至,不是演戏,又是什么呢?

他们全不承认

李政一他们这些受难者,在整个案子的多年发展里,除了被苦刑时有短暂的诬服外,他们在坐牢时、在出狱后、在一个个青春已逝的中年生涯中,他们都众口一声,不承认他们干过这种轰然一响的案子。说他们反对国民党,这是千古不易的;但说他们反国民党反到玩炸弹,这就是千古奇冤了。

若对他们的话有怀疑,这种怀疑,也是不通的。也许他们有必要不承认于案发之时,为了他们可以脱罪;也许他们有必要不承认于审判之时,为了他们可以免刑。但是,他们没有必要在定谳后还不承认、没有必要在服刑时还不承认、没有必要在出狱后还不承认、没有必要到外国后(脱离国民党蓝色恐怖后)还是继续不承认。

以李政一为例,他现在在外国,外国报刊就登出他继续不承认的消息。李政一在刑期尾声时,同我在板桥仁爱庄关在一起,朝夕相处近一年,最后在谢聪敏、魏廷朝移监、出狱后,他和我两个又朝夕相处了近一个月,他始终不承认是他干的。我出狱几年后,见到刘辰旦、见到詹重雄,他们都一样不承认,这时已是近十年后的事了、已是白头宫女谈天宝了,还有什么好否认的?但他们全不承认。他们跟我同患难,跟我有手足之情,他们如干了这件事,纵使会瞒别人,也不会瞒我,可是没干过就没干过,没干过,又承认什么呢?又何况事后承认了,在许多人眼里,玩炸弹也不失为英雄的事、光彩的事,可是他们是被冤枉的,又怎么冒充英雄呢?又怎么掠别人之光彩呢?

真凶是谁?

那么,台南美国新闻处、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的爆炸案,又是谁干的呢?一个传说是:真正干它的人,是国民党自己。国民党为了报复美国当时对它的不友善,所以一方面炸弹开花,给老美好看;他方面一案两破,趁机清除反对分子,并把反对分子造成暴徒形象,给老美不再看好。我目前当然不能确知真相是不是这样,但我确知每有大案发生,下级人员为了希旨承风、邀功领奖,就常常毛手毛脚,刑求逼供,造成破案。而我亲历的这件案子,十足是吴彰炯少将主持破获的一件大假案。吴彰炯少将他们为了希旨承风、为了邀功领奖,做下了这样一件伤天害理的黑事,我认为纵使政治上他们可以被原谅、法律上可以被开脱,但在道德上和历史上,他们的恶行,必须有以记录,这是人间起码的公道,想吴彰炯诸公自己,在安享余年、下台数钞票之余,也该有以首肯吧?

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国民党在处理大案上,似乎稍有进步的假象:像陈文成命案、像林宅血案……因为众目睽睽,国民党都约束自己,不再制造假凶手来抵罪。虽然我知道次一级的案子上,国民党仍然优为之,假案层出不穷。我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七期里,有《致谷凤岐法官的一封信》,就以“吕德案”为例,做过举证,事实倶在,我也不多说了。

这一阵子,国民党在一个个大案似破未破之时,整天在庆功颁奖,到处看不到一丁点“宜哀矜而勿喜”的慈悲。我对这些似破未破的案子,深感忧虑,我特别写出这段做假案的历史,给大家一个警告。

1983年6月2日在阳明山腰漏水之居写

国民党有狷者吗?

今早国民党的《联合报》上报道“朱汇森自认狷者”,说:

“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我的个性就是个狷者,我就是这么一个保守的人。”做了六年教育部长,朱汇森在任内最后一天,才第一次替自已的“保守作风”辩护。

朱汇森昨天下午在教育部同仁为他举办的惜别茶会中,略微激动的说:“做狂者不容易,要有雄才大略,要知识广博精深,还要敢碰运气。我三者都没有,尤其不敢碰运气。”

他说,此时此地,国家的条件不容做错,他不敢碰运气,“因此人家批评我保守,没有开创力,我从不否认,让历史来评断我们的功过”。

我坐在日本马桶上,看到这一报道,忍不住要立刻说几句。

中国人谈狂狷,最早是《论语》中的孔子,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英人理雅格(JamesLegge)翻译这段话,颇为细腻,他说:“SinceIcannotgetmenpursuingtheduemedium,towhomImightcommunicatemyinstructions,Imustfindtheardentandthecautiously-decided.Theardentwilladvanceandlayholdoftruth;thecautiously-decidedwillkeepthemselvesfromwhatiswrong.”他又注解狷字说:“狷isexplainedinthedictionaryby褊急,‘contractedandurgent’.Opposedto狂,itwouldseemtodenotecaution,butyetnotacautionwhichmaynotbecombinedwithdecision.有所不为,havewhattheywillnotdo.”这些译注,清楚的告诉我们,狷者的特色只有一个,就是深思熟虑后的有所不为。狷是狷介、是狷急、是“不能从俗”(《后汉书-范冉传》的话)。狷者并不是不做事,而是断然拒绝去做同流合污的事。

国民党在今天,已经十足是一个同流合污的集团,任何有大脑、有良知、有血性、有人格的人,都该有狷者的气魄,拒绝国民党、退出国民党、而以做国民党为耻。……(编者略)

国民党朱汇森根本是典型的官僚与乡愿,但却冒充做狷者,这是对狷者标准的最大侮辱,我们生睁巨眼,绝不接受;孔夫子死不瞑目,也绝不接受。国民党祸国殃民这么多年,又意犹未足,还想把许多道德标准一一打碎、把许多高贵名目一一穿戴,这成什么话!我们一定要拆穿他们!朱汇森绝不是狷者,做国民党的也绝不会是狷者。天下没有这种不知羞耻的狷者、天下没有这种不能洁身自爱的狷者、天下没有这种整天同流合污还能洋洋自得的狷者。国民党别恶心人了吧!

1984年6月1日晨8点半

别让国民党占了便宜又卖乖

8月15日国民党“假释”林义雄四人,我有几点看法:

国民党的非法性

第一,我们绝不承认台湾的政治犯是被合法的政府所判决。1911年12月29日,十七省代表选出孙文做中华民国总统。孙文在1912年1月1日就职,三个月后解职,让位给袁世凯,中华民国的法统所系,自然也就在北洋政府了。这是全中国和全世界所承认的,也是国民党所不得不承认的。但是,国民党虽然明知法统在北方,却于中华民国成立十年以后,在南方开了非常国会,选出了总统,叫非常大总统。虽然这时候,为中国人民所承认的政府、为各国所承认的政府,仍是北洋政府,没有一个承认南方的。南方的国民党政府其实是叛乱团体。后来国民党政府虽然当了道,直到如今,可是它的成立基础却没有来自完整的民意,所以它的非法性,一直存在。一个非法政府居然以恶法判人、关人,这算什么?我们绝不承认。既然国民党政府是非法关人,当然我们也看不出放人有何合法性。

好将轻侠藏亡命

第二,我们绝不承认台湾的政治犯是罪人、是暴力犯。高雄事件根本是国民党收买流氓嫁祸于党外人士的杰作。党外人士绝不是暴力犯罪的罪犯。这纯粹是冤狱,党外人士当了冤大头。事实上,党外人士是相当和平的人物。例如高俊明牧师自己不是美丽岛事件的当事人,但是,一旦在当事人亡命天涯、走投无路、请他援之以手的时候,髙牧师为了基督、为了人道、为了爱,他“藏匿”了上帝的子民。高牧师做的,是中国最伟大的一种道德的实践。在国民党复兴中华文化声中,有一种中华文化,他们是绝不复兴的,那就是“藏匿叛徒”的文化。中华文化的确有这么一种怪文化。楚汉相争时的季布,虽然“藏匿不报,罪及三族”,但是仍有义士窝藏他;其他像“望门投止”的张俭,“竞为收容”的岑眭,乃至于水浒式人物的许多“好将轻侠藏亡命”的故事,真是不胜枚举。不幸的是,在国民党蓄意摧毁人格品质的寒流里,中国这种侠骨柔情的道德,已经面目全非了。在人人自危的恐怖下,高牧师挺身而出,为这种道德,做了动人的重建,这太伟大了。从这一层面看“高俊明案”同案的义士们,像许晴富、像林文珍、像张温鹰等人,他们的道德性,比别的案子高出许多,他们不但不是罪人,并且是最有道德勇气的人。

一片马屁隆隆声

第三,我们绝不承认这是什么仁政、什么宽大。报纸上一派歌功颂德,说是国民党仁政、德政、宽大为怀、矜恤受刑人,马屁隆隆,甚至说是诸葛亮七擒孟获的德政,真是比拟不伦极矣!《三国演义》记诸葛亮对孟获说:“先帝待汝不薄,汝何敢背反?”孟获说:“两川之地,皆是他人所占土地,汝主倚强夺之,自称为帝。吾世居此处,汝等无礼,侵我土地,何为反耶?”诸葛亮说:“吾今擒汝,汝心服否?”孟获说:“山僻路狭,误遭汝手,如何肯服?”诸葛亮说:“汝既不服,吾放汝去,若何?”于是就把孟获放了。但是,若诸葛亮当时不但没放人,反倒把孟获的妈妈、双胞胎女儿给暗杀了;把孟获在警备总部刑求得死去活来;把孟获在军法处判决得七荤八素,再关上个三年五载,最后才在洋大人压力下假释放人,这样子的诸葛亮,哪算他妈的宽大?又有谁他妈的领情呢?这样子还要孟获说他的好话,孟获未免太没志气了吧?

林义雄何去何从

从以上三点的“绝不承认”,谈到第四点我对林义雄的期望。我希望他不要泄气,他应该继续为理想奋斗。据我了解,很多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受到打击后,就会退缩,像中国辛亥革命之后,很多革命的老党人退隐下来,修佛养性。但是,真正为理想奋斗的人是不应该如此的。林义雄付出的代价很大,当初林宅血案时就有释放的机会,可是他不但拒绝,而且要求公开审判。这是表示他要继续冲下去。我想林义雄休息一段时间后,应该好好思考何去何从。他的朋友如果在这时候劝他从此退休,乃是“细人之爱”,真正的朋友应该鼓励他,勉他以“君子之爱”,如果林义雄因为连串打击而退缩,这才正是国民党希望见到的啊!这些都不是我们和林义雄希望见到的。总归来说,这次假释政治犯,我们不能让国民党占了便宜又卖乖,我们一定得拆穿国民党的宣传把戏,并严防党外人士说糊涂话。

1984年8月20日

国民党的“空诸所有”与“实诸所无”

一千多年前,一位庞居士,死前奉劝了两句名言:“但愿空诸所有,慎勿实诸所无。”“空诸所有”是明明有的把它当没有;“实诸所无”是明明没有的把它当有。这种态度,庞居士认为是立身金丹,应当为常人所信奉。

不幸的是,国民党并非常人,所以有无之间,就特别邪门儿。这种邪门儿,表现在它对大陆的态度上,尤其令人好笑。国民党丢掉大陆后,对大陆一律以“空诸所有”与“实诸所无”同步处理。在“空诸所有”方面,比较简单。方法是把共产党的建设,一律视而不见,统统将有作无。举凡大陆三四十年来的工业、铁路、公路、运河、建筑、考古等等等等的变化,一概拒绝承认,并且对传布这种变化的人,予以严办。一个英文教员李世璋被控“为匪宣传”,理由是李世璋说大陆的钢笔做得不错、造的核子弹很厉害;一个国文教员翦凝冬也被控“为匪宣传”,理由是翦凝冬说他在金门做营长时炮击过对面大桥,无疑透露了厦门和高崎之间新盖了铁桥!……诸如此类的“空诸所有”,真是千古笑谈。最近“立法委员”宣以文提出质询,要求将“各级学校之地理、历史、思想等教材”“全盘检讨修改之”,“尤应加入大陆近年修建之铁路、公路等资料及考古学、历史学上之重大发现。并应彻底改变以往八股教条式的思想教育”。宣以文最后“试问:难道政府对大陆修建的铁路,也认为是‘匪伪的’而不予承认吗?又难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后,还要将民国三十八年后建的铁路一律拆除吗?”其实,照古代昏君先放再捉宸濠的模式,国民党未尝不想把“三十八年后建的铁路”先拆再建呢!——如果它回得了大陆的话。

“空诸所有”以外,“实诸所无”方面,就比较复杂。方法是把不属于国民党管辖的地方,一律一网兜收,都算是它的,窍门就是“意淫大陆”。

国民党“意淫大陆”的最大远景镜头是:它不承认它被赶出大陆了,它自认为它仍是大陆的主宰者、统治者,因此发号施令、颐指气使,完全是“全国”性的气派。首先,国民党保存了气派豪华的“中央政府”,虽然如此一“中央政府”,国民党早已明知不过小岛台湾一省和小小岛金马两个而已,实与地方边陲无异。这一明知,在国民党《总裁训词》——《行政革新的要旨》一文中,早就透露在案。在这一机密“训词”中,早就肯定了“中央”即地方、“行政院长”即台湾省主席、“中央各部部长”即“地方各厅厅长”而已。“中央”跑到地方来,还不“化繁为简”,显然不是行政上需要而是政治上需要,正因为政治上需要“意淫大陆”,所以比叠床架屋的“中央各部”还光怪陆离的浪费公帑,国民党照样开支不误,不“予以调整精简”。试以“蒙藏委员会”为例,便思过半矣!

“蒙藏委员会”是国民党成立了五十多年的老衙门。据1971年“蒙藏委员会”编译室出版的《蒙藏委员会简史》:“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奠都南京,鉴于蒙藏边区,地处国防要冲,乃基于中国国民党重视边疆,扶植蒙藏边胞之政策,筹设蒙藏委员会。”不料,这个会成立二十二年以后,“中央”也逃到边疆——对角线的边疆台湾——了,逃亡之时,“以限于运输工具,致所有财物档案及簿册账据等沦陷于重庆,委职人员亦有部分未能随同来台。”而来了台的,也无所事事。本来是“民国三十九年6月行政院改组,中央各部会奉令紧缩编制,蒙藏委员会委员长暂由内政部长余井塘兼任”的,但是到了“四十年2月,蒙藏委员会恢复原建制,并派田炯锦为委员长”。从此“予以调整精简”,也就全是具文。蒙藏之事,虽然离台湾愈来愈远,但是蒙藏的衙门,却在台湾愈变愈大。为什么要这样发神经?原因无他,“意淫大陆”耳!

据1983年5月11日“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薛人仰在立法院报告,他们现在的“特别筹划”工作,只是:一、协助制作《变色的香格里拉》(电视节目),二、举办“蒙藏故事讲演会”,三、编印“蒙藏知识丛书”,四、协商举办“蒙藏文物特展”!——一个年花民脂民膏五千万的大衙门,整天带着七百零四位人种样品(在台“蒙胞”五九二人;“藏胞”一〇二人),所司无非做节目、讲故事、印小书、办展览,这不是胡闹吗?从行政上需要看,确是胡闹,但一想到这是国民党的意淫费,我们一切就都恍然矣!

由对“蒙藏委员会”这一意淫费的恍然,再看到其他的浪费公帑,我们就会依此类推、不以为怪了。类推之法,以“新疆省政府办事处”为例。

“新疆省政府办事处”坐落台北市四维路52巷37号,整个大陆的省都丢光了,在台湾全没有鬼办事处,唯独“新疆省政府”有鬼办事处,这真是一大怪事。据1982年5月24日《台湾时报》:“新疆省政府办事处”动用的预算是:1983年度将动用九百零二万一千元,比1982年度多了一百三十七万八千元。主要的开销是:人事费、事务费、业务费、维护费、旅运费、补助及奖励费等。——事实上,“新疆省政府办事处”每天除了升一面国旗外,屁事皆无,又何来什么“旅运费”?什么“奖励费”?难道在巷子里升个国旗还要“旅费”、还要“奖励”吗?这都是王八蛋也!同样的,新疆之事,虽然离台湾愈来愈远,但是新疆的衙门,却在台湾愈变愈大。为什么要这样发神经?原因无他,“意淫大陆”耳!

但是,对国民党说来,“意淫大陆”,光靠“蒙藏委员会”、“新疆省政府”等老衙门,岂够用哉?这些衙门在名义上,只是边疆地带的,只能外延上证明大陆之线,不能内涵上证明大陆之面,于是,国民党大发神威(神经之威),在1954年,成立了一个特大号的大衙门——“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纯粹以“国大代表”为成员,年耗上亿元公帑,把光复大陆的复建工作,看着地图,整天大做其纸上作业,其实它是最荒唐的:它包括内政、国际关系、军事、财政、经济、教育文化、交通、司法、边疆和侨务等组,每年12月举行全体委员会议二天,另外各区组每年开会七到二十次,有时邀请政府首长和学者专家举行报告或座谈,作为委员从事设计研究的背景资料。其实设计研究所得,全是空话、全是空中楼阁、全无可行性。它的秘书长说:大部分设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军事机密,不能在社会上过分的张扬。三十年来,一共拟好了两千多个设计研究案,呈报总统的有一千余个,这些设计研究成果,也可以看出是在埋头做事。——这些话,其实都是胡扯、都是“纸上意淫”的笑料。光复大陆之事,虽然国民党光说不复,但是设计研究,却至今不息。为什么要这样发神经?原因无他,“意淫大陆”耳!

国民党“意淫大陆”,范围是无远弗届的,手法是无微不至的,因此也自然不只我上面所举的一些实例,其他的实例,只要准此以求,也就随处可见。例如自己丢了福建,却至今还有一个预算一千零二十六万的福建省政府,这是为什么?自己在《中苏条约》、在联合国投票放弃了外蒙古,却至今还说外蒙古是它的,这是为什么?自己对美国把琉球还给日本,不敢抗争,同意“那霸-台北”航线,却至今还说琉球地位未定,这是为什么?自己在二次大战后,拍英国马屁,放弃日本在香港的受降,却至今还说香港主权属它,这是为什么?……凡此种种心态表演,无一不是国民党“意淫症”的泛滥成灾、无一不是它欲振乏力后的阿Q式反射。

国民党这种心理变态,在心意初动之时,未尝不是想回大陆的一厢情愿。但这种一厢情愿,随着年复一年的坐困孤岛,最后连说“明年此时南京见”的顺口溜,也溜不出来了。直到1959年5月,国民党总裁讲《掌握中兴复国的机运》,明告党员:1969年是“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二十年满期之年,“超过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期限,还不能反攻复国的话,那就任何希望,都要破灭了。”但是,很快的,1969年到了,过去了。甚至1979年都到了,1987年都到了。前后三十八年之久,还是不能回大陆,想大陆来望大陆,但是除了“意淫大陆”外,其他一切,也就人人心里明白。

从“空诸所有”到“实诸所无”,说尽了国民党心理变态的丑态。这种丑态,国民党邪门儿关后,真正的实务,不在视而不见共产党的建设、不在“意淫大陆”,而在“手淫台湾”。——从“手淫台湾”中老去死去,就是这个可耻政权的最后归宿。

1987年11月17日

国民党的派系奇观

1951年11月6日,国民党台湾省第一届全省代表大会的第二天,陈诚应邀做了两个小时讲话。他慨乎言之一个故事:“当大陆全部沦陷的那一年,有一个外国记者来台访问我的时候,曾经向我说过一件事:他在北平曾访问毛泽东说:国民党有五十年的悠久历史,何以在短短的一两年,一败涂地?毛泽东当时很坦白的答复云:‘国民党的失败,确非共产党兵力打败他,而是他们自己打败自己。’我很承认毛泽东的话是真的,的确,共产党并没有将我们打败,是我们自己打败自己;在大陆时,党内闹派系,互相倾轧,大家丢开主义、丢开了党,只知争权夺利,置党的利益于不顾,一切均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组织松懈,意见分歧,党纪废弛,文官贪污,武官怕死,形成政府无能,军队士气低落,民心转变,就是这一些不景气的现象才造成我们在大陆上惨痛的失败。如今忆之尚有余择,这都是闹派系、不团结的后果!”陈诚这段话,登在1951年11月的《中国新闻》里,标题《陈辞修痛斥派系》,我当年看了,非常醒目,因此剪下保存,直到今天。

陈诚死前一年,邀我做了一次谈话,他坦白说:“共产党的失败,并不就是国民党的胜利。”当然言外之意,国民党要搞下去,得改头换面才成。陈诚痛斥派系,但他自己,未尝不是搞派系的能手,他到台湾后,究竟改头换面到什么程度,也至为可疑。不过那次谈话给我的印象,是他深深忧虑国民党的前途,他能有那种觉悟,也算“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吧丨

据1963年4月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纪律委员会编印的《中国国民党纪律教材》所附《怎样整肃党的纪律》,其中明说:“兴中会有‘结党营私,或畛域互分,彼此歧视,皆非本会志向,宜痛绝之’。中国国民党二十七年及三十四年总章均有‘不得有小组织’。惟中经同盟会、国民党、中华革命党至中国国民党改组,各党章均无此项规定。致此一时期,有畛域互分、力量涣散的恶果。而以十六年本党获得政权以后为尤烈。虽因过去中共参加本党,分化本党,谋代益急,为其主因,而‘结党营私’之在党内,要非无因。二十七年临全大会,纵鉴于派系纷争的惨痛教训,补入此项限制,为时已晚,有积重难返之慨,诚足发人深省!”由此可见,国民党内部之有派系,其“积重难返”,早见于党内纪律教材,但对派系之痛斥,固无补于派系之消弭也。

在国民党派系林立下,当然也有自称无派系之人,脱颖而成样板。《周雍能先生访问记录》中,周雍能就自道在国民大会主席团竞选时,“当时于右任先生曾公开表示,周某是好人一个,一定要投票支持他,否则以我这样一个既非CC,又不是青年团,又不属政学系的人,要想在主席团敬陪末座谈何容易”!话虽这么说,要仔细分起来,周雍能本人,也照样是派系中人也。

当然,国民党员自知派系可以亡党,没人愿承认自己是派系中人的。所以,陈立夫不承认他是CC、张群不承认他是政学系、朱家骅不承认他是朱派、陈布雷更不承认他是官邸派……国民党明明在党魁领导下有意纵容派系而后分而治之,却没有任何一派承认他在搞派系,这种奇观,岂不滑稽也哉!

1988年11月20日

张群不是政学系吗?

——有关政学系的三文件

政学系是国民党中一大派系,有趣的是,这派系的大龙头张群本人,却不承认。本来这一派系,是在政海口耳相传的,传者传之,被传者亦听之。但在国民党逃离大陆后,群丑闲来无事,却也别立文字,以落鸿爪。这种鸿爪被有心人如李敖者搜集起来,排比刊出,就可把国民党自彰其丑矣。下面三篇排比政学系的资料,就是一例。第一篇雷啸岑(马五先生)的《我所理解的政学系》,原刊1950年4月20日香港《民主评论》第一卷第二十一期;第二篇张群的《有关政学系问题的辩正》,原刊同年8月5日该刊第二卷第三期;第三篇雷啸岑的《读张岳军先生对政学系的辩正书后》,原刊同年8月20日该刊第二卷第四期。现均绝版,三文内容如下:

我所理解的政学系(雷啸岑)

中国政治上现有的政治派系,以政学系的资格最老,历史最长,而其影响于国家民族者亦较深巨。研究中国近代政治史的人,不可不知政学系,探讨国民党政权何以不能持久而呈现今日这样劣势的人,亦不可不知政学系!我是一个怀有自由思想而信奉三民主义的人,平日喜欢研究政治史,在半生的政治生活史上,除挂过国民党籍外,任何以夺取政治权益为目的的党派中,都没有我的名字。过去在派系政治气氛笼罩下的中国政坛,混了二十多年,曾因在杨永泰氏的监督指导之下干过地方行政工作,便有人肯定的指我为“政学系”;继以新闻记者从业关系,和黄埔军校出身的朋友共过事,又有人公开的认我为“复社”分子;抗战末期曾在重庆办过教育,而当时教育部长是陈立夫,又有人慷慨的封我为CC人物。其实,什么也不是,因我与任何派系都没有深切关系,不够资格;同时,又什么也安得上,因现存各派系中,都有我的好友、同寅和长官,他们对我都很好。我写这篇文字时,不但扬弃了一切政治派系的私人观念,连国民党的立场亦脱开了。纯粹凭客观态度和研究心情,叙述这一与中国近代政治史有深切关系的政团本质与其作风,如果有人怪我、骂我,那只有坦然拜受,自承罪过!

一、政学系的来源和发展

远在民国二年,国民党讨袁之役失败后,党人亡命海外,以日本为最多,孙中山、黄克强两先生是领导人,进行革命倒袁,不遗余力。到民国四年日本向中国提出所谓廿一条要求,举国振奋,黄克强主张一致对外,缓进革命,与孙公意左,乃赴美洲游历。其时,民党的军人,多惟黄的马首是瞻,他到了新大陆,留东的民党“都督”们,如李烈钧、柏文蔚、钮永建这班人,相继随往,同时,这些“都督”们的同志好友,自然亦有不少的人跟去。继而孙公改组中华革命党,凡加盟的人,都应宣誓服从领袖,并盖指模,党人不习惯这种办法的,亦多走美洲依黄氏,俨成孙黄分家之势。黄以党人来美者日多,不能不有一组合以资集中,这时第一次欧战已起,乃创设“欧事讨论会”为结合同志的机构。袁世凯帝制自为,民党兴护国之师,据广州为根据地,李烈钧等相率回国起兵,欧事讨论会的会员亦多集结西南粤桂各地,遂以羊城为该会中心所在。世凯死,又有护法之役,国会开非常会议于粵,欧事讨论会会员益增多,如伍廷芳、黄郛、李根源、杨永泰、章士钊、张群这些人都是。这时,黄克强已去世,欧战亦告终了,“欧事讨论会”名义已不适用,乃更名为“政学会”,以伍廷芳、李烈钧等为领导中心,伍兼主会中财务。政学会既随时势演进而会员日众,尤以国会议员加入的不少,分子自然复杂了。迨岑春煊、梁启超这派人,协同陆荣廷系的军事势力,排斥孙公离粤时,政学会已为若干岑系政客所把持,伍廷芳、李烈钧等老会员相率退出,政学会遂完全变成了官僚政客的政治集团,在国会与军政各方面颇占势力,这就是世人所指的政学系之来源。在伍、李这些老会员退会时,尚发生一段为世人所未明悉的政治插曲:那时的广东护法政府,曾取得英法诸国同意,每月在中国海关税盈余项下——即除还付外债的余款——拨出数十万元交粵府,这笔款由伍老博士管理的。伍氏随孙公之后离粤前夕,乃将手中握存的公款七十万元,交与当时在粵领兵的李烈钧做军费,引起政学会人士大不满,曾派章士钊做代表,跑到上海祖界法院里,以卷逃公款的罪名控诉伍氏,然无结果。这段故事,是李协和先生民国十四年在张家口亲自告诉我的,当系信史。

自护法之役告终,国会北上合流后,政学会即成了国会内一个极有势力的政团,专以猎取政治权益为目的,在北洋军阀时代,炙手可热,人才亦比较的多。因为政学会的原身是国民党人的政治产物,所以,它的会员亦多挂过国民党籍,如杨永泰、谷钟秀、汤漪、吴景濂、彭允彝、景耀月这些在国会里很出风头的议员;如黄郛、李根源、章士钊、李书城、张群这些在政治上很能活动的人物,无一而非旧日的国民党员;在护国护法时代,政学会又曾拥岑春煊为盟主以排斥孙公,对当时的研究系梁启超、蔡锷与西南实力派陆荣廷一群军人,亦有很好的关系。因此,政学系的政治势力一直到民国十五年大革命前夕,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始终赫然不衰,它在任何一种政治局面下,都能活动存在的。袁死后,黎元洪与段祺瑞之斗争,是李根源从中为黎主谋,因而酿成张勋复辟之变。民十三年冬腊,冯玉祥在北京捕曹锟,撵溥仪,拥段祺瑞执政,幕后策动人是黄郛、李书城等,而张群则在河南督军兼国民第二军军长胡景翼幕中充任全省警务处长,运筹帷幄。黄氏且于政变后出任摄政内阁,对民党表示好感,发表旧日政学会老会员李协和为参谋总长,杨永泰在国会主持全囯财政整理事宜,章士钊在执政府综持政务,这是政学系最得意的时代。吴鼎昌则以金融之力,在天津办《大公报》,替政学系在文化上散播潜力,为后来该系渗透革命政府、取得政治中心地位的张本。

自民十五年大革命爆发,至十六年囯共分裂,国民党实行清党,十七年二次北伐期间以政学系在政治上稍呈衰落之象,只黄郛、张群二人,因为人事关系(他俩与蒋先生在日本士官同期,又曾在陈英士部下共事),在革命阵营中占有地位而已。但由于政学系过去十几年来依倚军阀官僚,竭力排斥民党的历史因素,一时仍无法在革命政府中抬起头来。国民党自实行清党,继续北伐以后,党的革命性渐次右倾了,对于旧社会中残存的各种力量,采取兼容并包政策,借以防制共党势力之伸张,同时在党内亦慢慢发生了小组织,如AB团(Ami-Bolshavik)之类,即是清党后所产生的,这时用意只是在反共,不含争取政治权益的作用。二次北伐完成后,以党治国的训政政府统一了全国,一方面要积极建设新国家,一面又对共党要积极清除其反动困扰,在这种客观环境下,只凭原有的革命同志来担负这些任务,已感不足了。如是,党门大开,广招旧社会人士,所谓“军事北伐,政治南伐”的口号,就是从此产生的。由于清党而逐渐的潜滋了党内小组织的倾向,由于取得了整个政权而这些小组织自然发生对政治权益的占有欲,由于连年内战与党内争夺领导权者不断斗争政变,而小组织日见扩张,党政军各方面都到处存在发展着,如“青白团”“复兴社”等皆是。这时候,领导人的心目中,既感内部人才不够,又觉党内同志对人对事的一切言行,总不免流于偏激成见,缺乏公忠体国的精神,便欲向党外人士博访周咨,以为治国平天下的参考。大家想能忆及民国十八九年间,有一时期,党政军的领导人每到上海找那时在《申报》主笔政的陈冷血谈国事,即为这种心情的表现。政学系人物,有其丰富的政治经验,老辣的政治手腕,第三者的观察立场,正适应领导者这一时期的需要。加以黄张二氏从中运用,遂得着了打入革命政府的绝好机会,杨永泰就是这时候以“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参议”的名义(总参议是张群),大显身手,重见当局的。未几,“九一八”事变发作,全国高呼御侮救亡,更使领导者具有集中全国意志与力量的强烈理念。政学系人物的政治智能,远非当时在党政军各方面新生的派系人士所可及,再有吴鼎昌等所掌握的“小四行”金融势力,尤其是天津《大公报》,以民族主义的立场,宣扬爱国思想,以“小骂大帮忙”的态度,评论庶政得失,不特为统治者所倚重,且为社会人士所信赖,在舆论界形成了一个权威的地位,张季鸾的政论,几可左右国是。该报间接替政学系增加了不少的政治资本。一直到抗战时期,《大公报》始终表示其爱国的民族主义者的素质,历尽艰辛,亦博得了荣誉,而且蜚声世界,这是事实,亦为政学系势力在国民政府下暗长潜滋,根深蒂固的一大因素。

杨永泰不但是政学系的杰出人才,亦是中国近卅年来罕见的政治技术家,他的政见是否允当,那是另一问题,但其才气纵横,勇于任事的本领,却使许多人赞佩。自杨氏为当局所信任,综持当时十省剿匪地区的政治经济事宜后,便与原有党政军各方面的既成派系,积不相能,矛盾斗争,逐渐激化。政学系以“客卿”地位,照理,一时在革命政府是不可能得势的,但结果恰相反,政学系正因此而赢得高速度的发展。他们虽然没有正式的组织活动,但他们(是)保持着声气相通的一群人,而够得上称为一系,却是事实。新生的各派系,因为气局狭隘,眼光浅近,而人才又贫乏,只知充分的发挥其排他性,门户之见甚深,每从表面去评定人,对于不与他们接近、或者气味不投、或因职务关系与政学系人物稍有接触者,动辄给以“政学系”的帽子,使人啼笑皆非,引起莫大反感。很多人眼看黄郛、杨永泰、张群都为当道所极端信任,高据权位,而政学系又不是什么“反动”或“汉奸”的集团,“你说我是政学系,我就索性向它靠拢,看你又对我怎样?”这样随意加帽子的作风,乃替政学系集结了不少的群众,杨张等又凭其政治权位而网罗一班人才,凡是无所属的人物,固然吸收,即有所属的,只要你肯投合,亦来者不拒。这就是他们比那些新生派系手法高明、格局较广之处,亦即是新生各派系虽据有优越的环境与条件,而永远不能排除政学系势力于政治圈外之所以然!

二、政学系的做法及其优劣

政学系在国民党政权下的一切作为,应以杨永泰和张群两人为代表,黄郛在生时,只是间接的对统治者所釆取的政策发生一些影响而已,在实际政治上,不若杨张二氏作用之大。杨永泰以综核之能,居“亲君”之位。自廿一年被任军事委员长行营秘书长起,他就施展其所具的一套抱负:第一,主张剿匪应侧重政治,而以军事为辅,当年所谓“三分军事,七分政治”的口号,即是他得意之作;他又条陈“握紧财权,放松军权”之策,借以安定一般非正统派出身的军人心理,教他们努力剿匪。在廿一年以前,军事上从未以“总司令”名位给过任何人,自廿一年夏开始,某路总司令的称号,随处见到,即为釆纳杨氏建议而然的。第二,杨氏为申韩法家者流,平日最推崇管仲、王安石、张居正等人物,他憧憬于管子“以劳教民富,以死教民强”的理念,袭取管子闾里制、王荆公保甲法的遗规,力倡保甲制度,为清匪安民之道,当时因此曾与主持国民党务人士的地方自治主张发生莫大争执,保甲收效较速于自治,故保甲之议遂行。此为国民党之政治与党务转变的一大关键,亦为政学系对中国政治上之一大功过。第三,杨氏用世心切,政治野心自然不小,但在“以党治国”的政制下,顾忌甚多,他自己检讨其历史身世,深知不可能在党里取得地位。怎么办呢?乃运用一种“以合作事业代替党务”的妙计,先以“党员养党”的理论,说服领导人,在剿匪区域内,颁布了一种“整理党务纲要”,规定各级党部不得再向政府取用公币,不得干涉政府行政,只负组织训练民众之责。因此,曾激起了长江流域七省市党部的公愤,通电反对,指斥杨为政学系篡党阴谋,然杨氏政治信用无恙,整理党务纲要照样执行。同时,他为着收拾民心,救济农村,在行营内创设“豫鄂皖赣四省农村金融救济处”,荐文群主其事,而以合作事业为中心业务。他认为:用金钱物资来拉拢民众而掌握之,这比以空口号的方法来号召民众的党务,绰有实效。后来的农民银行,即是这“四省农村金融救济处”的扩大化身。当年为着争夺这一金融机构的控制权位,他和主持国民党务的人,曾引起生死的斗争,杨氏坚保文群,对方则力荐赵某,结果由一个粤籍巨商郭某充任息争。第四,他在攘外必先安内的原则下,特别注意安抚旧时在地方具有力量的军人,廿四年派贺国光率参谋团入川,是他的主意,后来蒋先生在川采取扶植刘湘统一巴蜀,抑制川中群雄,放弃防区的策略,杨氏主张之力为多。至于张群,在革命阵营中的历史较杨氏悠久,对蒋先生的私人关系亦较杨氏为深,然在国民政府的政治设施上,其影响却不及杨氏远甚。这不是他不愿负责,乃由于先天的个性与才气使然。张之为人,善于交际肆应,遇事讲调和、尚妥协,而气量不广,胆量欠大,魄力嫌小。杨氏虽然亦常犯着盛气凌人的毛病,每不假人以词色,但你若为某一问题能对他抗辩不屈、理由充足时,他亦能够转怒容为笑容的说道:“吵了半天,还是你的对。”张氏则似乎连这点风格都没有,然表面却视杨氏为和易。除却个人的政治得失不在本文讨论之列外,讲到与国家民族有影响的政治主张,张氏只有这几项:第一,他以调和妥协的天性,在二十年来的变乱中,专演拉拢反动势力的把戏,过去的张学良、抗战时期及战后的刘文辉、近两年的卢汉,都是他一手导演的政治喜剧。抗战末期的民主同盟以及其他党派,亦多少是他卵翼拊循而出现的,政协会议更是他促成的。第二,由于他这种绥靖主义的发抒,在抗战末期,倡导蒋先生应做全国各党派的领袖之论,重庆《大公报》天天著论攻讦党化教育,大呼“党派退出学校”,因而使国人对原有的教育方针发生动摇观念。第三,他本是军人出身,但除民元随先烈陈英士革命,当过一次带兵官外,一直是搞政治,而其政治不一定有政策做内容,因此,遂将社会目为官僚政治标本。

前述杨张二氏在政治上的作为,可以代表整个政学系。这些做法,对过去、现在、未来的国事前途,产生着什么影响,是好是坏?或者某些好,某些坏?本文不拟详细分析,好在事实摆在眼前,读者只要根据近二十年来的中国政治史迹对照比较一下,其间利害得失,即昭然可睹了。本文所指述政学系在政治上的优劣点,只限于原则性的一般概念。先说它的优点:依中国现存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而产生的社会结构和政治本质,离真正的民主境域固然尚远,更谈不上什么法西斯独裁政治,过去有些人羡慕德意各国的极权制,曾想在中国像煞有介事的效颦学步,根本就是荒唐胡扯,不值一笑!中国的现代政治,仍无法完全拋却“人治”因素。落后的中国,政治上充满了散漫颓废、贪诈因循的气氛,政学系人物本其多年从事实际政治所累积的技术经验,在这“人存政举”的社会中,它那一套纵横捭阖、八方肆应的手法,正适合于现实政治的需要;而如杨永泰那种勇于负责、不顾劳怨的法家精神,尤为对症下药的良剂,此其一。政学系首脑人物,对于处理政治问题,事前必仔细揣想正反两方案,甚至制定两个以上的方案,才向统治主建议,甲方案不合意,再以乙案丙案进,总以议定见用为止。这一方面可以说是负责,一方面也可以说是并无定见。严格的说,是幕僚而不是政治家,但却深合这一时代的政治要诀,此其二。政学系对于吸取干部的态度与方法,绝不像普通某些派系那样,把人当做“五色瓶”来看待,侦查监视,有如防贼;控制干预,有如蓄奴。它的领导人只要主观的看中了你,即拔擢信任,让你发展所长,处处替你明帮暗助,因此而能得到人才,乐为之用,此其三。吴鼎昌所领导的《大公报》,在“九一八”事变后,迄抗战末期,对激扬中国民族思想,团结全国御外患这方面,实有其不可泯灭的功绩,此其四。次述它的劣点:政学系人物既多抱着“不想坐第一把交椅”的主意,自无坚定的政治信仰和政见,只求因缘时会,猎取政权,以致所有大小人物,都养成了一股官僚气味,令人闻而生厌。他们既无政治信仰,则与国民党在若即若离之间,无形中软化了国民党政纲政策的坚定性,而构成了今日世人所诟病的官僚政治性能,此其一。政学系并无公开组织,其吸收群众的方法,是凭政治关系和地位。它只重视有实际权力的中上级人物,文的至少要行政专员,武的要师旅长才有资格与靠拢,普通群众是不要的。这样要“官”不要“民”的做法,是它不见忌于统治者的做官秘诀,但亦增加了政治上脱离民众的倾向,此其二。除杨永泰而外,政学系的领导人物,从来不以政治主张公开与人做政治斗争,只是利用种种关系和因素来对付人,不够现代政治家的条件,每给人们以“阴谋”的不良印象,此其三。

政学系的来源、本质、作风,据我所理解的,略尽于此。至于杨永泰、黄郛、张群各位个人的政治功过如何、才智怎样,那是写人物评传的事。政学系人物对近代中国政治影响较著者为杨永泰,他日有暇,拟为杨氏另写专评,以资后世史家之参考。(3月25日在香港)

有关政学系问题的辩正(张群)

xx先生大鉴:

承寄《民主评论》,得读第一卷二十一期雷君啸岑《我所理解的政学系》一文,涉及本人者颇多,本人献身党国数十年,在政治上之是非功过,自当听社会上之批评。至关于本人之性行,诤言之来,但当反省,勉求补过,不欲多自辩解。惟原文所述本人与政学会之关系,则全非事实,故不得不及此机会一言。

本人于前清光绪三十三年入同盟会。迨民国二年第二次革命失败,重赴日本,入士官学校继续肄业。以校中规律甚严,课程繁重,不但欧事研究会未尝与闻,即中华革命党亦未能参加。至政学会之起源,据我所知,乃在民五袁死黎继,旧国会重开之后。是时旧国会中之国民党籍议员,分裂为若干小组织,政学会之外,尚有益友社民友社等等。组成分子,限于两院之议员。闻民友社中多为中华革命党党员、政学会分子,固有曾参加欧事研究会者,但欧事研究会与政学会似无组织相承之关系。护法之役,非常国会中,各小组织仍继续活动,派别分歧,主张互异,至护法之末期,西南地方纠纷益烈。政学会既为人民指目,在国会中地位亦逐渐低落,遂自行宣告解散。政学会之历史,大要盖如此。一般所传之政学会分子,除谷钟秀、张耀曾、李根源、杨永泰外,余如雷君所提之汤漪、吴景濂、彭允彝、景耀月、黄郛、李书城、章士钊诸人,据曾隶政学会之友识言,均不承认为政学会分子。本人与黄膺白先生久共事功,交谊甚厚,尤确知黄先生非政学会。至于本人,当护国军兴,归自南洋,时值浙江首义,遂留浙服务。洎护法之役,因李协和先生之邀到粵,商洽川省方面联系之任务,李挽留先在军府暂任幕僚,未几,即回川任地方警政,服务桑梓。在此以前,本人纯为一军人,所任者为军事工作,未参加任何政治组织。民八回川以后,始转入地方行政。迄今服务国家四十年,未在党外参加任何政治性或经济性之组织,亦未在党内参加或自组派系,更无收拾业已解散之政学会重行组织之理。不宁惟是,即幕僚人才如流俗所谓“班底”者,而亦无之,平生任职中央地方,所用人员,悉以其固有资验才识为准则,从不轻易变置人事。以此且常不见谅于友识。乃近年以来,外间纷纷传说,本人有新政学系之组织,而政学系之范围,亦日益扩大,凡与本人接近之朋友,同事之僚属,皆任意加以政学系之名。揆诸私心所信守,与平素之行事,大相剌谬,亦可异也。

于此有当正言声明者:本人自加入同盟会以来,及在中国国民党领导之下,参加革命。对于主义之实现,自惭建树过少,然对于本党纲纪,则遵循罔敢或渝。党内不得有小组织,明定于本党之总章。而党内派系分立,即令相互间避免斗争,亦必影响团结,分散力量。其得失是非,昭然可见,抑何至自悖其信守。在行宪之前夕,本人曾蒙总统拟提为行宪时期第一任行宪院长;行宪之后,翁阁辞职之时,又曾蒙总统做此征询,依宪政常轨,阁揆必为国会中多数党的领袖。而本届立法院,国民党实居绝对多数,本人倘能获得全党的支持,自不当辞组阁之使命,惟以党的组织散漫,本人既自无组织可资运用,又未参加其他组织,纵使提名勉被通过,以后之政策推行,人事整饬,势将无法顺利进展,即无以副责任内阁之实。所以两度坚辞,良非高蹈,亦非畏难,诚以国家方值艰危之秋,行宪伊始,须有一良好之开端。必不可以组阁大任的尝试,自误以误国家也。

政学系一事,传说甚多,匪今伊始。初谓历久自明,不欲多费辞辩,雷君曾与本人共事一方,其于三十余年来之政局,及本人之生平,殊不生疏,而其所理解者乃如此。则悠悠道路之口,更何从究诘。以不悉雷君住址,故为先生一謤其颠末,敬希

代达雷君,并假《民主评论》之篇幅,一为披露,幸甚幸甚。顺颂撰祺

张群敬启7月18日

读张岳军先生对政学系的辩正书后(雷嘯岑)

我在《民主评论》写过一篇关于世人所谓“政学系”的文字,本系以研究心情,检讨近代政治史迹,别无任何政治意味。以局外人来谈局内事,自不敢必其毫厘毋爽。昔王壬秋久参曾国藩戎幕,与当时中兴人物多属好友,然其所写湘军志,曾国荃且指为谤书,必使毁其版辱其人而后已,何况区区小品之作!看了张岳军先生辩正书,惭悚之余,不能不再赘数言,以明心迹。

关于政学系与欧事讨论会的渊源一节,是民国十四年冬间在张家口图书馆内,亲闻于李协和先生所述的。当时我随李先生任记室,一日偶谈西山会议事,我提到政学会问题,他笑道:“我即是政学会元老!”乃详述经过如前文所记。我自问良心,绝非捏造谣言而托诬于曾受知遇、且已下世的前辈先生。张先生是否与欧事讨论会有关,李协公并未谈过,我那原文内亦未涉及此点。究竟李张二说孰为可靠?治史者必考据事证,有所抉择的。

政学会在广州非常国会及黎元洪正位后的北京国会时代,本有公开的正式组织,战前于上海刊行的《孤军》杂志政党专号内,记载极详,其中所列政学会各部门负责人物,迄今犹多健在者(《孤军》系青年党人所办的杂志)。自民十六年大革命后,即未闻有正式组织了。这廿余年来出入政治市场的人物,究竟谁是政学系分子,无人能以真凭实据来指定,且谁亦不愿以政学系自承。此与社会哄传有CC派系,而有人又指天誓曰,认为莫须有之诬枉者,正复相同。世人只就其实政治行为,及其依存关系而做大量观察罢了。过去若干年间,黄(膺白)张(岳军)两先生,及李根源、韩玉宸、吴鼎昌、李书城等人之与杨畅卿先生过从綦密,政见多同,乃为举世周知的事实(我亦亲见过此种事),因此,人们遂认张先生与杨黄李诸公同道:复因张先生在政治上的权势不下于当年的杨先生,且又与李根源等友谊深厚,更认为该系重镇了。这非我有意厚诬,我那原文内只说政学系是“没有正式的组织活动,但他们(是)保持着声气相通的一群人,而够得上称为一系”。事实上,任何一个在政治上负重要责任的人,都不能没有意志投合的朋友,也不能不需要相助为理的干部,这般人接触日多,即不免被人视为一种政治体系,乃极普遍而平常之事,张先生何必沾沾于是,而必欲“究洁”那些“悠悠道路之口”呢?张先生自谓从政无“班底”,以证其在政治上并无派系观念,这点或许是事实。但自杨畅卿先生死后,他的重要干部却都成为张先生封疆开府时代的核心幕僚,这也许是招致“悠悠道路之口”的所由来吧!“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对吗?张先生指正我原文列举各个政学系人物某是某非,至深感纫。因张公所知者自较我为翔实,辱承教,谨拜谢!

张先生声称生平从政,只重人才,“从不轻易变置人事,以此且常不见谅于友识”。这是大政治家的风度,敬佩无量!惟余生也晚,未能从张先生游,过去以机缘巧合,先后在鄂川两地偶得与张公“共事一方”而已。赋性悫愚,二十年来从未向张先生有任何私人干求之事,自然对张先生绝无“不见谅”的心情。我怕世人不察,误以我所写前文或为修私怨的小人行径,谨附一言,以告读者。(8月13日于香港)

综合看了上面三篇文字,大体上说,雷啸岑所说,虽不无史实错舛之处,如把欧事研究会写做欧事讨论会等。至于说黄郛、张群“他俩与蒋先生在日本士官同期”等,更是大错。因为黄郛是学测量的,而蒋介石根本是冒充日本士官学校的。但在分析政学系的来龙去脉和张群“被社会目为官僚政治标本”等关键上,却是确论。虽经张群否认“迄今服务国家四十年,未在党外参加任何政治性或经济性之组织,亦未在党内参加或自组派系”,也欲盖弥彰。张群说:“乃近年以来,外间纷纷传说,本人有新政学系之组织,而政学系之范围,亦日益扩大,凡举本人接近之朋友,同事之僚属,皆任意加以政学系之名。揆诸私心所信守,与平素之行事,大相剌谬,亦可异也。”其实事实上,一点也不可异。正如雷啸岑所谓的:“这廿余年来出入于政治市场的人物,究竟谁是政学系分子,无人能以真凭实据来指定,且谁亦不愿以政学系自承。此与社会哄传有CC派系,而有人又指天誓日,认为莫须有之诬枉者,正复相同。世人只就其实际政治行为,及其依存关系而做大量观察罢了。……事实上,任何一个在政治上负重要责任的人,都不能没有意志投合的朋友,也不能不需要相助为理的干部,这般人接触日多,即不免被人视为一种政治体系,乃极普遍而平常之事,张先生何必沾沾于是,而必欲‘究诘’那些‘悠悠道路之口’呢?”

至于张群说“党内不得有小组织,明定于本党之总章”。而他“对于本党纲纪,则遵循罔敢或渝”。也是自己这么说而已,说他不涉入国民党派系之争,是没人相信的。

1988年11月20日

国民党元老-共产党元勋

今天(1月6日)国民党炒作革命先进兼党国元老戴传贤,节目有二:一为由国民党中央文化工作会与中央党史委员会合办学术座谈会;一为由蒋纬国创办传贤工学院开工动土。自来国民革命先进兼党国元老者多矣,但像戴传贤这样死后风光者并不多见,究其原因,端在他与蒋介石有极特殊关系。因此死后走运,百年而不孤寂也。

我在1月4日写《驳蒋纬国论戴传贤》,指出戴传贤是个莫名其妙的人,年轻时虽是激进的革命党,年老后却越来越反动。他一生中,这类对比极为尖锐,其中最鲜明的,是他跟共产党的关系。

据周佛海《往矣集》,明说中共筹组中央时,“上海当时加入的有邵力子、沈玄卢等,戴季陶也是一个,不过他说孙先生在世一日,他不能加人别党。所以中国共产党的最初草案,虽然是他起草的,他却没有加入。这个时候,只是筹备组织,还没正式成立。”再据陈公博《寒风集》,明说“民国十年7月初旬……在上海还听见一件戴季陶先生的轶事。季陶和仲甫约定共同发起共产党,到了成立之前一日,季陶来了一封信,说他和国民党关系太深,的确不能参加共产党的组织;不过他是同情共产党的;他正在办交易所,打算以交易所的盈余,来帮忙共产党的党费”。

再据张国焘《我的回忆》,明说:“陈先生向我表示,组织中国共产党的意向,已和在上海的李汉俊、李达、陈望道、沈定一、戴季陶、邵力子、施存统等人谈过,他们都一致表示赞成,他特别提到戴季陶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甚笃,而且有过相当研究。发起组织中国共产党和成立上海小组的初步商谈,是在我到达上海以前就已开始进行;而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小组——上海小组——的正式组成是在我离开上海以后的事,约在8月下旬。一切都如陈先生所说,中共最初发起人,也即是上海小组的组成人员陈独秀、李达、李汉俊、陈望道、沈定一、邵力子、施存统等七人。戴季陶因为国民党的关系,没有正式加入组织。”“后来陈独秀曾和我谈到中共第一小组在上海成立的情形,在这个小组正式成立的会上,每个参加者都曾正式表示加入的意思,戴季陶则表示他与孙中山先生的深切关系,不能成为一个党员,并因此哭了一场;因为他内心很相信共产主义,很想加入,但又不能如愿以偿。”

再据栖梧老人《中国共产党成立前后的见闻》,明说第三国际派魏金斯基到中国,“到上海会见了陈独秀……星期评论的主持人戴季陶。……”最后组党时,“戴季陶最初还表示同意,但看到党纲草案中有一条规定‘共产党员不能做资产阶级政府的官吏,不加入资产阶级的政党’时,戴季陶也借口他不能同国民党断绝关系,申请退出了这一运动。”从以上这些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戴传贤这个人跟中共的亲密关系——他不但是国民党的大将,并且还是共产党的先锋。中共星星之火开始燎原时,此公固是燧人氏也!

国民党对戴传贤这一发红记录,是很没面子的,因此他们要讳莫如深、要设法更正。例如陈天锡编《增订戴季陶先生编年传记》中,就指出:“编者询之旧日身历其境之汝城袁梧江(同畴)先生,袁先生则极言其出于无稽与误会,并提出书面意见。”但是,从袁梧江的书面意见和其他文字中,辩了半天,其实只是越描越黑而已。

国民党还辩什么呢?邹鲁的《中国国民党史稿》出书时,早就连戴传贤自己都不否认了,想一手遮天,总得先读点书啊!

1989年1月6日

文工会研究

国民党搞宣传,开口闭口说他们的党有九十五年,事实上这是吹牛屄的。因为它贪天之功又贪人之功,把革命史一网兜收,如革命元勋章太炎所讥讽的:“一切笼为己有”,它的党,才变戏法变出了九十五年。实际的真相是,它是1919年成立的,这一真相,我在《国民党研究》、《国民党研究续集》等书中,早就揭发了。

1919年成立的国民党,只设立总务、党务、财政三部,还没注意到应设宣传部,直到第二年,才有宣传部的编制。在早期,国民党的宣传部掌握在叶楚伧手里,叶楚伧是鸳鸯蝴蝶派的旧文人出身,头脑迂腐,据程沧波《追念楚伧先生》所说:“在国民党中教忠教孝是楚伧先生的唯一特点。”其间国民党搞“联俄容共”,由戴季陶、汪精卫做宣传部长,最有趣的是,根据国民党二届中常会第二次会议记录,宣传部长汪精卫在1926年2月5日推荐毛泽东代理部务!那时毛泽东不但是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代理部长,并且还主持国民党中央的机关刊物《政治周报》呢!国民党的宣传部,落到由毛泽东负责主持,它的局面,自然就不是叶楚怆之流所能望其项背了!

汪精卫以后,宣传部长由顾孟余挂帅。顾孟余是教授型的知识分子,他搞宣传,斯文有余,成绩平平,后来又转回到叶楚伧手里。从1930年起,又由刘芦隐之流接班。1937年,邵力子出面掌舵。抗战期间,王世杰也、张道藩也等大人轮班,王世杰且两度出面。抗战胜利后,到逃到台湾时,则由吴国桢以至程天放等人接力,对抗起共产党的宣传来,可谓一路吃败仗。

值得特别一提的,是程天放做宣传部长时,蒋介石提名任卓宣(叶青)做副部长,并进而由他代理部长。任卓宣是老牌共产党出身,他做代理部长,虽然才气远不如二十年前的代理部长——毛泽东,但在“祸害”国民党上面,却遗患无穷。第一、他带进了布尔什维克的“毒素”,害得后任要清除多年,还弄不清;第二、他写宣扬三民主义的著作最多,但是唯一的成绩就是使大家对三民主义倒尽胃口。——国民党搞宣传,搞到这种地步,真是欲哭无泪了!

到台湾后,由张其昀接管“中央宣传部”。张其昀好大喜功,他搞宣传,汗牛充栋,师老无功。1950年“中央改造委员会”成立后,“中央宣传部”变成“中央委员会”第四组,部长改称主任,其中凸出的主任,有两个:一个是老牌汉奸陶希圣,他是当年汪政权的宣传部长,多年后摇身一变又成为蒋政权的宣传部长,足见国民党的有趣和无人。另一个是老牌共产党谢然之,他是最阴狠无耻的小人,他为台湾几十年言论自由的冰河期,布下了天罗地网,其罪恶空前绝后,为历任所不及。他不但自己坏,还教坏了国民党。国民党的老派党员,再坏也还保有老派的气质;但一经调教后,它的坏法,就白里透红了,两种坏法就完全不一样。国民党开内部会议研究李敖,第四组中就有两派看法:尚有老派国民党残余气质的康棣诸公,就认为“李敖只不过是爱出风头的反调分子”;但“反共义士”的谢然之诸公,却一口咬定“李敖是共产党”!其认定标准之凶狠,固使老派国民党瞠目结舌者也!不过,蒋经国派谢然之主持第四组,到头来自食其果,最后,谢然之叛党不归了,蒋经国徒呼负负,悔不当初。

谢然之以后,不久第四组又变为文化工作会,简称文工会,直到今天。主任自吴俊才、楚崧秋、周应龙、宋楚瑜以下,论才不如陶汉奸,论坏不如谢然之,多属中人之资。不过到了今天戴瑞明手里,却更一蟹不如一蟹。戴瑞明太嫩了,羞怯得像个小男生,而其副手下属,且有以文抄公、同性恋名扬校园的屁精教授,文工会沦落至此,国民党气数尽矣!

我将就文工会几十年来的内幕,成一专书,国民党屁精们可拭目以待。

1989年4月30日

国民党与五四

梁实秋在《“五四”与文艺》一文里,说“五四运动原是一个单纯的爱国运动,后来转变为新文化运动”。这一说法,是大错特错的。事实上,新文化运动在前,五四运动在后。五四运动发生在1919年,只有在广义的说法里,它才包括1917和1918年的新文化运动。而新文化运动,才是五四运动的基础。新文化运动是孙中山所命名的词儿,他在南方,深思远虑的把眼光投射到北京,他肯定了“一二觉悟者”所引起的“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他写信给海外同志,告诉他们“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他极力赞美从北方起来的那个变化。可惜的是,所有的革命者都在思想变化过程中,就先政治挂帅了一切,于是,五四变成了一条岔路,“吾党”应五四而兴,五四却完了。

所谓“吾党”,其实有两个:一个是1919年成立的国民党,一个是1921年成立的共产党。这两个党,都是五四的受益人,都利用了五四的救亡的、救国的澎湃浪潮,大事接收。事实上,五四中顶尖的人物,多被国民党接收以去,不过,共产党也不吃亏,在“联俄容共”的哥俩好决策下,它进入到国民党里,在1924年,跟国民党如胶似漆起来。据吴敬恒转述于右任和张作霖的谈话:“张作霖曾问于右任:你们国民党我赞成,我却不赞成共产党。于回答:中山先生与你同一心理,但异其手段。有人驱逐共产党,共产党便想法独立存在,中山先生把共产党转变为国民党,即共产党自然不存在。”在孙中山这一如意算盘下,他打算外靠俄援、内吃老共。这一打算,虽然一时占了便宜,可是长期斗争下来,却吃了败仗,从联俄容共到反共抗俄、从大陆称孤到台湾道寡,政策的日张正反映了领土的日消,在整个的局面上,国民党完蛋了,“自然不存在”的,不是共产党,而是别有其人呢!

国民党到台湾后,对五四的解释,是很泄气的。以1951年蒋介石讲《教育与革命建国的关系》为例,蒋介石说:“从前五四运动,是以‘民主’与‘科学’为口号的……只可惜我们过去很少有人去深切研究其内容,民主的基础究竟是什么?科学的精神究竟在哪里?……因之我们所谈的‘民主’,只是没有分际的民主;所谈的科学,只是没有实质的科学。于是‘民主’与‘科学’失其精神的依据;所以后来就越发走了样,竟以虚假的民主,来斲丧国民的民族精神;以伪装的科学,来麻醉青年的思想,戕贼国民的人性……不过当时五四运动只有替代民权主义的‘民主’和替代民生主义的‘科学’的两个口号,而没有提出替代民族主义的一个口号,民族主义是我们国民革命最基本的问题,他反而忽略遗忘了,这是一个最大的缺点,更是我们国民革命时期一个最大的弱点。所以我们今后革命除了这‘民主’与‘科学’两个口号之外,还需要增加一个‘救国’的口号,来替代民族;就是‘民主’‘科学’与‘救国’三个口号,以补充五四运动不足的缺点。”

从蒋介石的谈话看,五四对国民党说来,其实只是“鸡肋”的性质,弃之可惜,且怕被敌人利用;食之无味,且又恐自己中毒。所以只好用三民主义来套住“民主”与“科学”的口号,再恤其他。蒋介石如此,其他国民党论五四之文全不能看。胡适晚年在台湾说:“‘五四运动’,我是其中有关的一个人,但此间人家写的五四运动的文章,我连看都不要看,他们只有党派的立场,绝没有客观的判断。”可谓一针见血。

事实上,三民主义的民权主义是反“民主”的、民生主义是反“科学”的,在主义上,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极为接近……(编者略)它们的党如此,主义亦复如此。

国民党总理赞美新文化运动,并且认为“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不幸的是,孙中山本人,就带头把思想变错了化,结果国民党越革命,就越变成了被革命的对象,最后反动、僵化齐发,永远陷于“革命尚未成功”状态而不能自拔,却还整天喊革命不绝,可谓荒谬之至。

1989年5月2日

国民党的秋波

二十多年前,《纽约时报》的驻台记者、也就是《苦海余生》的作者包德甫(FoxButterfield)来看我,向我打听消息。我说消息嘛,到处都是,你翻翻电话号码簿就有了。蒋介石老婆宋美龄主持的“中华妇女反共抗俄联合会”(妇联会),现在忽然改名叫“中华妇女反共联合会”啦,其中“抗俄”两字不见啦,你拿前后电话号码簿一对照,就可查出来,这不是活生生的消息吗?你快去打听打听,看看为什么有这种变化?国民党为什么不“抗俄”了?

包德甫欣然而去,后来告诉我:原来日本的苏联大使馆开酒会,忽然发了一张请帖给“中华民国”的驻日“大使馆”,国民党的党方人员弄得莫名其妙,因为“中华民国”不但跟苏联没邦交,并且视之为敌国,敌国怎么会来酒会请帖?显然是发错了。于是侧面转告老毛子,说你们发错了请帖。可是回话却是:我们没有发错,请帖确是给你们的。于是国民党馆方人员立刻向台北请示如何处理。蒋介石回给他们的训令是:酒会不必参加。但在另一方面,蒋介石为了对苏联有以回应,乃下令由他老婆主持的形式上民间团体妇联会暗中改名,取消了“抗俄”两字,以送秋波。送秋波是女人的拿手好戏,如今由第一马子出马亲送,咸谓最佳人选。从此以后,苏联大特务维克多路易斯(VictorLewis)也暗中来台湾见蒋经国了、蒋经国的老毛子老婆也暗中回苏联了,寒来暑往一阵后,国民党正式不再“抗俄”了。秋波功成,“抗俄”告退,国民党只“反共”了!

二十年下来,国民党“反共”反得也大感力不从心了。关起门来做家里光棍,向自己人喊喊还可以,可是一出了门,就被共产党打得鼻青眼肿,全无招架之力。去年2月22日,国民党“总统”李登辉提出所谓“国家利益至上”的新外交观不久,国民党政府就宣布要重返亚洲开发银行(亚银),并在“抗议”国名被改下出席年会。“抗议”的技术层面是耍小动作,不但以黑底白字的UNDERPROTEST(“抗议中”)的牌子放在会议桌TAIPEI,CHINA(“中国台北”)正式牌子的侧面,并且在随身所佩的名牌上,突然贴上贴纸,遮盖了TAIPEI,CHINA。另以“中华民国”的国旗襟章佩戴,以广招徕。同时代表团团长张继正在演说时,也蓄意小动作的把“中华民国”夹带进场。他的演说共分十二段,前面十一段不敢造次,一律不提“中华民国”,可是在最后结尾时,却以盗垒式的厚颜,提到“中华民国”后就结束演说。“只见中共代表脸色大变,因为想提出程序发言,或要求大会主席制止,甚或严重至退席抗议,都已经来不及了。”

事后,明明是一幕腾笑中外的笑剧、一幕阿Q式自我陶醉的闹剧,国民党却还洋洋自得。1988年5月1日的国民党第一党报上,公然以“我亚银代表团达成任务”为标题,大事吹捧;而所谓无党无派的《民营早报》上,也公然以“张继正演出成功”为标题,从旁助拍。虽然回家可以这样自淫过瘾,可是在外却闯了大祸。中国代表团指斥台湾违反了亚银与中国所签的五点备忘录,因为根据1985年11月26日的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的合法代表,亚银怎么可以让会员国随意加减标志?因此向亚银总裁藤冈日本鬼子兴师问罪!

到了今年,亚银年会不在菲律宾开而在北京开了,去年这套小动作,国民党被严重警告,再也不敢使用了。于是,国民党乃采赔了夫人的秋波战。继宋美龄之后,以马子郭婉容出马,以女性财政部长大送秋波。秋波所及,中共国家领导人进场,她也率团致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出来,她也率团起立了。……所有的“反共”,都在秋波荡漾之中,付诸流水了。“反共抗俄”“反共抗俄”,国民党的国策、国策,都随波以去矣!

1989年5月6日

国民党的报应

报应本来没有迷信的意味,它只是一种“因果律”的表现。古人讲究天人感应之说,人主有德,天降祥瑞;人主失德,天降灾殃。这种“因果律”,附会上后世宗教的建构,就复杂了。佛教有报应之说,中国正史中,也因而屡见记录不鲜,从《后汉书》到《北齐书》,都可看到。谈到报应,可以解释做“因果律”,这是科学,不是迷信。

蒋介石打着国民党的旗号,统治中国和台湾四十七年;蒋经国也打着国民党的旗号,统治台湾十三年。父子相承,一搞就是六十年。六十年间,作恶多端、害人无数。这些账,在蒋氏父子高压下,当时难以清算;但在双双卧倒之后,报应就落到国民党头上,要由蒋家走狗承其重了。

严复妙笔译《天演论》,最后译英国名家之诗,说“挂飒沧海,风波茫茫,或沦无底,或达仙乡。”(Itmaybethatthegulfswillwashusdown,ItmaybeweshalltouchtheHappyIsles……”“无底”与“仙乡”之间,做何选择、如何选择,对今日国民党接班人即蒋家走狗而言,不无困难。因满朝文武,自李登辉以下,其智商类多不高或不足,叫他们应付这一烂摊子,力有未逮。何况,这些低能儿的努力,还得加倍才成,因为有一大股报应的“债务与利息”,要他们承担。他们若以为自己“从良”了,是不够的,他们必须还得为国民党过去的“纵欲”罪恶付出代价。例如国民党信用破产,他们以为今天只要自己选举不做票,就公正了,其实不做票只是“从良”而已,如何昭示公信,还得有待加强。你没做票,别人还是不信,原因就在你过去记录太坏,没做票还被人骂、被人重新验票,就是对过去你作恶多端、害人无数的报应,也是这些恶害的“债务与利息”。这一代价,今天的国民党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

中国丧礼中有“承重孙”,指父亲与自己都是嫡长子,父亲先死,当祖父母死时,自己承受祖父母之传重,而叫“承重孙”。蒋家父子死后,今日的国民党满朝文武,其实只是“承重走狗”、“承重低能儿”,这些人“负重致远”,所承是双重的,困难也是加倍的。休想以为自己放下屠刀,便可立地成佛,天下哪有这样容易“从良”的便宜事!你们必须准备双重付出、加倍付出代价,才有免于沦于“无底”的地步;至于“仙乡”啊,我看你们是达不到了!

1989年12月13日

国民党的媚日经济

今年第一季台湾对美国出超持续大幅减少,但对日本入超及对欧洲出超都有严重恶化趋势,依此情势观察,今年台湾对日入超将可能创下八十亿美元以上的新纪录。

经建会4日下午举行委员会议,在报告当前经济情势时指出,减少对美出超的努力颇具成效,今年第一季对美出超已降至十三亿四千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28.6%。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第一季对欧出超高达九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五倍以上,对日入超更髙达二十亿八千万美元,年增率为21.8%,双双创下历史纪录。

经建会强调,去年对日入超已高达七十六亿六千万美元,年增率10%,今年如果趋势不变,则入超金额可能创下八十亿美元以上的新纪录,中日两国外贸的严重失衡,实不能再掉以轻心。

国民党的媚日经济,实在愈来愈不像话了!

1991年4月24日

国民党伪政府摧毁十三行真古迹!

“十三行”也叫“洋货行”、“外洋行”、“洋行”,系鸦片战争前广州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相传这一名称起于明朝,清朝“沿明之习”,但意义却模糊得很。行数也并非固定十三家。康熙五十九年(1720)时,曾由十六家洋行组成“公行”,本欲垄断外贸、排除公行以外私商的权力,但是次年即无形解散。乾隆二十五年(1760)洋商潘振成等九家复呈请设立公行,具有亦官亦商的职能。十年后公行裁撤,众商家都分行各办各的。1782年“十三行”商人重组公行,专揽茶、丝及大宗贸易;小宗货物则委于公行以外的行商经营。“十三行”商人享有对外贸易特权,也是官府与外商交涉的中介。负有承保外洋船货税饷、规礼、传达官府政令及管理外洋商船人员等义务。初为牙行性质,后也自营买卖,彼此间仍有竞争。道光二十二年(1842)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十三行”专营外贸的特权被取消,乃日趋没落。

“十三行”的家数在乾隆二十二年有二十六家,道光九年(1829)只剩怡和行等七家,八年后才回复到十三家。下面是道光十七年(1837)的广州“十三行”表:

/行名/姓名/商名/别名

1/怡和/伍绍荣/伍浩官(Howqua)/伍崇曜

2/广利/卢继光/卢茂官(Mowqua)/卢文蔚

3/同孚/潘绍光/潘启官(Ponkhequa)/潘正炜

4/东兴/谢有仁/谢鳌官(Goqua)

5/天宝/梁承禧/梁经官(Kingqua)

6/中和/潘文涛/潘明官(Mingqua)/潘国荣

7/顺泰/马佐良/马秀官(Saoqua)/马展谋

8/仁和/潘文海/潘海官(Ponhoyqua)

9/同顺/吴天垣/吴爽官(Samqua)/吴健彰

10/孚泰/易元昌/易康官(Kwanqua)/易绍康

11/东昌/罗福泰/罗隆官(Lamqua)

12/安昌/容有光/容达官(Takqua)

13/兴泰/严启昌/严——(Sunshing)

台湾的“十三行”,也是中土西化遗迹的一文,其中怡和行直到今天还存在。

最近,为了“十三行”遗址问题,新闻上大炒特炒。国民党《中央日报》也不甘后人,可是却炒出了笑话。

8月5日《中央日报》在《谔谔篇》中,以“‘十三行’的幽思”为题,大发怪论。它指出:

观音山前缘的一片河口平原,亦即现今台北县八里乡顶罟村境内,远在民国四十六年,台大地质系教授林朝棨首先发现“十三行”地区远古文化遗址;六年之后,北县文献会进行发掘;又十二年后系民国七十七年,国科会委托中研院史语所考古组进行遗址文化研究,证实此遗址之文化,与大陆华南地区“几何纹陶”反映之文化攸关。至此,这片在清末为十三洋商盘踞设置“行口”之地,因其内有五万年前远古文化之蕴藏,外有与施工中的八里污水厂之用地纠葛,“十三行遗址”不伦不类之名因而大噪。与长滨、卑南、圆山、大玛璘等遗址文化之发掘研究,等量齐观而犹有过之。

关于考古与民族文化源流之研究,非精于此道之专家学者,不能言究竟;略具皮毛认知的读者或听众如笔者,不讳言非但不能窥其堂奥,连“看热闹”都隔行如隔山不甚了了,所以不敢置一词。但是,既有“文化”之大帽子戴,面对此悠邈历史文化遗迹之出土,恭聆专家学者庄敬持重之阐述,顾虽媒体报道不免东拉西扯胡乱投射,甚至为过度激扬之情绪反应;但“文化”一词之内涵,毕竟具有其“冷静沉着”之精神,及其与时代脉络相因相应之事实。在此前提下,无论遗迹之如何“亘古悠远”或“近在眉睫”,在研究态度上总宜“沉静”而不宜“呐喊”;在意绪上务求立“学术之尊严”,不能鹜“政治之佻达”;在问题处理上,则更须“尊重专家”而善做权衡,要在能于历史价值与时代需求之间,兼筹并顾。

幽思所及,微议不免迂阔。唯际兹沉凝之文化与激荡的现实冲击之中,也只好言尽于此了。

《中央日报》这一小社论的用意,认为处理“十三行”的问题“不宜‘呐喊’”、“不能为‘政治之佻达’”、且在“历史价值”的尊重上,不要忽略了“时代需求”,言外之意是:“历史价值”固应重视,但是既然“十三行”现址应“时代需求”,应设八里污水处理厂,也不宜忽视云。

《中央日报》这篇小社论,是很荒谬的。

为什么?因为“十三行”遗址在中国史台湾史上的重要性,绝非一座盖到任何地方都一样的污水处理厂所能超过。早在1957年,台湾大学首度试掘时,就证实该地文物荟萃,有墓葬、石器、陶器等;其后又经“中央研究院”调査,推断“十三行”遗址乃是台湾原住民平埔族祖先在一千五百年至两千年前的主要活动地带,遗址总面积计达六万平方米;今年3月,“中央研究院”又在遗址挖出台湾首度出土的汉朝五铢钱、唐朝开元通宝等中国古代货币,7月间更挖出台湾第一座史前炼铁遗址。由此可见,该地具有将台湾开发史由四五百年前推进到两千年的重大意义!

遗憾的是,1986年国民党伪政府在这块遗址上规划污水处理厂时,委托的工程公司完全无视于该址已列入《台北县志》、“中央研究院”报告以及考古学者的意见,在环境评估上,将文化因素列为零分,而开动工程,把应该启手启足的珍贵古迹,竟以推土机及怪手对付。国民党伪政府这种经济大老粗、文化大白痴干法,真可令举国同愤、举世震惊!

事发至今,国民党伪政府伪官僚,从住都局长伍泽元、到环保局长赵少康,不知自责伪政府从1986年起五年来的评估错误,反倒怪起“中央研究院”慢吞吞,以致影响污水处理厂施工进展,这种无知、蛮横与颟顸,求诸《官场现形记》上,亦属少见!

伪官僚们说没有法令根据吗?胡说八道!“中华民国宪法”第166条明定:“国家应奖励科学之发明与创造,并保护有关历史、文化、艺术之古迹、古物。”“文化资产保存法”第27条明定:“古迹由内政部审査指定之,并依其历史文化价值,区分为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三种,分别由内政部、省(市)政府民政厅(局)及县(市)政府为其主管机关。”第32条明定:“埋藏地下、沉没水中或存在于地上之无主古迹,概归国家所有。前项古迹之发现人,应即报告当地警察机关转报或径报地方政府层报内政部处理,并由该部酌予奖励。前项古迹所定著之土地,必要时政府得予购买或征收之。”第33条明定:“公私工程施工中发现古迹时,应即停止工程之进行,并依前条之规定办理。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得继续发掘古迹,唯对于工程延误或其他损失应酌予补偿。”第34条明定:“古迹所在地都市计划之订定或变更,应先征求古迹主管机关之意见。政府机关策定重大营建工程计划时,应先调查工程地区有无古迹。”……可见法令上保护古物并列为第一优先,早就由“总统公布”在“六法全书”之中了。谁想到台北县出身的国民党伪总统,如今却日以打高尔夫球为乐,整天空口妄谈中国文化复兴运动,却置台北县文化浩劫于不顾。而他以党主席身份带领下的党报,居然还以小社论发讥讽之言,一方面为污水处理厂护航;一方面认为文化问题不应有政治作用介入云云。但是,对经济大老粗、文化大白痴的国民党伪政府说来,抢救文化,不施之以政治斗争手段,伪政府会注意吗?除了以政治克政治,人民又有何他法?因此,为了救急,我赞成大家以政治性行动逼迫逼迫国民党,并在下次选举时,绝对不要投赵少康的票。

另一方面,民进党台北县长尤清整天空知作秀,他辖区内千古文化遗产眼看就毁于一旦了,他在干什么呀?这票人物下次选举时,大家也该以选票唾弃之!

1991年8月5日

国民党“司法院长”的小气

“中央研究院院士”、国民党“行宪”后第一任“司法院长”王宠惠字亮畴,广东东莞人,是个小气鬼。胡适在1924年1月7日记罗文幹告诉他细节数则,都有趣:

亮畴性极吝啬,几个极熟的朋友给他取个绰号,叫做“办法”。他在北京时,已做很大的官了,但家中不用厨子、不开饭。早饭随便吃点稀饭。午饭晚饭则到熟人家去吃,晚饭尤其如此。他每到钧任、黄晦闻、李某、金某家去,坐到六七点不走,主人留他吃饭,他总还要客气一次,说:“还早呢,还是回去吃吧。”主人不再留他,他就说:“有啤酒吗?有酒我就在这里吃吧。”这是第一个“办法”。有时主人不曾开口留饭,他就说:“有什么‘办法’没有?我们出去吃馆子好不好?我来请你。”主人自然留他吃饭了。这是第二个“办法”。有时他们当真出去吃馆子了,吃完之后,大家抢着会钞,他总是居后的,容易被别人抢去。这是第三个“办法”。有时他的朋友们不同他客气了,他们先走,让他去会钞,那时他还有第四个“办法”:他一拍衣袋,就喊道:“喂,你们走不成!今天我忘记带钱了。”

这四个朋友后来打听得他家中不用厨子、不开饭,于是,他们渐渐不上当了。后来他用此法待周诒春、待梦麟、待顾少川。顾少川天天开香槟酒一瓶,故受害最大!

有一天,他初次代理国务总理,一班朋友在少川家吃饭,有人提议,每周每人轮做一次主人,约定期间会餐,可以商议问题、交换意见。大家都赞成了。亮畴乃言不必吃饭,“何必吃饭?喝喝茶就够了”。他连说了五六遍。每说一遍,周子廙(自齐)便用力拧钧任一把。钧任回家解衣一看,臂上拧得青紫了一大块!

去年他辞职在12月初。而张绍曾内阁成立后,亮畴便要黄郛(外交总长)聘他做外交部顾问,每月干薪五百元!此款至今他还托人按月支领!顾少川重任外交部时,查得此事,对钧任说:“Iwasfrightfullyhurt.”其实我们也都是“frightfullyhurt”。

亮畴今年往欧洲,张绍曾托他带一信与孙中山,他索价三千元。张绍曾如数给了他。

为什么王宠惠带一封信就敲三千元?原来他跟孙中山有秘密管道。他早在清光绪三十年(1904)就是耶鲁大学的法学博士,孙中山发表对外宣言《中国问题之真解决》TrueSolutionoftheChinese Question)前,全文就是由王宠惠加工的。孙中山做临时大总统时,他是外交总长,两个广东佬关系匪浅,所以他能够从中搞到钱也!

1991年10月17日

驳国民党检察官林天麟和国民党大员秦孝仪

这一答辩状,共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驳起诉状及告诉状(一)—(四);

第二部分——驳告诉状(五)。

秦孝仪在告诉状(五)中以所谓诽谤之事“提具理由说明”。所谓“理由”,全不成立,兹分别驳斥如下:

一、关于秦孝仪变造孙中山墨迹

秦孝仪状中说:

……《国父图像墨迹集珍》所载“天下为公”四字,未录受字人名款理由,因此乃一大部头刊物首页,自宜以“天下为公”之精神,作为对大众之昭告,如连受字人“铁人先生”名款刊出,必将为识者之所非笑,李敖执此诬为变造墨迹,乃风马牛不相及之事,且略去上款与放大钤印绝不生损害于“铁人先生”,不生淆混于任何人,更与告诉人绝无关涉。该书并自有具名之编辑在。

按:秦孝仪信口开河恶意诬蔑别人收藏的孙中山墨迹不真,但他自己,却正是把孙中山墨迹做假的能手。秦孝仪1984年出版《国父图像墨迹集珍》,扉页刊出孙中山“天下为公”墨迹,把孙中山原件的上款“铁人先生属”删去,并把最后的钤印由小变大、去旧换新,且加盖的位置完全走样。变造之下,孙中山的墨迹原件,弄得面目全非。

1965年“中央文物供应社”发行的《国父墨迹》第507页,有该墨迹原件,一经比对,即知秦孝仪在十九年后变造行径,无所遁逃。如今秦孝仪既承认把该墨迹“略去上款”“放大钤印”,则对原迹而言,自属非“原”可证、自属变造属实。秦孝仪扯了许多他变造墨迹的理由,但这些理由跟变造墨迹的事实根本是两码事。纵有理由,也不能推翻墨迹没有被变造,他扯了半天,其实都与本案不相干。

二、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暗杀革命元勋史实

秦孝仪状中说:

据重印之《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卷四《蒋介石先生年表》二十六岁条内有“公怒之”三字,少一“杀”字,实手民误植,绝无窜改历史可言。被告之抨击诬指,系公然毁损他人名誉,故意栽赃之举。

按:陶成章是伟大的革命元勋,对1911年江苏和浙江的革命成功,都有了决定性的贡献。其中上海光复,尤其重要。因为上海光复,抵消了革命军汉口失守的士气低落,对大局的稳定,发生极大的作用。不料革命成功后,陈其美这些特级流氓忘恩负义,为了稳坐江山,不惜诬陶成章“谋刺陈其美”,而出之以暗杀革命元勋之举,执行暗杀的次级流氓,就是蒋介石。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四《蒋介石先生年表》第8页中,把“陈布雷谨编”的“公(指蒋介石)怒杀之(指陶成章)”四字,改为“公怒之”三字,以为遮掩,经李敖拆穿后,他在“立法院”向谢聪敏委员承认是“手民之误”。但是“公怒之”三个字,分别出现在秦孝仪1971年出版的《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第8页,及1978年出版的《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28页,两书排印工厂不同,且一为宋体、一为楷体,可见不出于同一“手民”,为何老是有“手民”捣蛋、老是有校对失职,可见变造史料,真有一手还不够也!

蒋介石暗杀革命元勋陶成章事,本来一路隐讳,直到三十七年后,1948年,陈布雷编《蒋介石先生年表》,才以“陶成章谋刺陈其美,破坏革命,公怒杀之”的曲笔罪状,直陈暗杀之事。1953年,国民党党史会发行吴敬恒《蒋总统年表》,亦有同样“公怒杀之”文字。不期秦孝仪大开倒车,又以曲笔遮掩此事。流风所及,第三种版本《总统蒋公哀思录》第三编《总统蒋公年表初稿》也同样以“公怒之”行文,难道这又是“手民之误”么?

何况,纵属手民之误,你秦孝仪至今未公开对外更正,第三者又从何而知你已嫁罪于手民?读者既一而再再而三看到“公怒之”字样,自然唯你是问!“公怒之”三字是你写的你印的,怎么反倒怪读者“抨击诬指”?

三、关于秦孝仪变造徐锡麟照片

秦孝仪状中说:

史料档案照片,一人往往多帧,《囯父图像集珍》中徐锡麟即有分梳西装头照片,查为抗战期间党史会自其家属处征得者。徐锡麟先烈,有便装照、有戴帽照、有分梳西装头照,由编辑者自由选用,不能指某一照片属于捏造,且捏造目的何在?此种诬指,显在误导大众,造成严重诽谤。

按:秦孝仪1984年出版《国父图像墨迹集珍》,第88页刊出皖浙起义时“徐锡麟烈士”照片,予以变造。除面目全非外,最骇人者,是将徐锡麟的发型,变造为西式分头。事实上,徐锡麟一辈子没留过西式分头,且他行刺满洲大吏恩铭时,职务是清政府的安徽巡处会办兼巡警学校校长,不留辫子,何能担任斯职?

经找出徐锡麟当年原照,一经比对,即知秦孝仪把徐锡麟脸部全部加描,眉清目秀描成粗眉大眼、细鼻薄唇变成宽鼻厚唇、辫子发型变成西式分头。乍看还以为不是同一张照片,细核之下,却发现原来两张照片在衣领上完全相同,尤其左领在高低上、内领上、褶痕上,一模一样,乃知秦孝仪的变造行径,领导群伦矣!

秦孝仪为革命先烈“变发”被李敖所拆穿后,在法庭以所谓“抗战期间自其家属处征得”为辩,但就他所提出的“证三”上,并不能证明此照是“家属处征得”。纵能证明,也要经出版者审定才决定采用与否。既经采用,就必须负责。秦孝仪既为主持该书出版且为“发行人”,出现变造徐锡麟照片,他就休想赖!

四、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潜逃日本原因

秦孝仪状中说:

蒋公为《民国十五年前之蒋介石》一书传主,自有其绝对之增删权。且民国六十年,其时蒋公春秋正盛,该书之整编,系出自蒋公指示,并经批阅,告诉人自难负此责任。

按: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二第33页“民国元年,(公元1912)公二十六岁”条下“重校”说:“是春,国内粗定,公乃复往日本。”显然刻意删除毛思诚书和陈布雷书的原文,而曲笔遮掩蒋介石实因暗杀革命元勋陶成章而潜逃日本之事。

1936年毛思诚原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与1948年陈布雷校订之《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二十六岁条下原文都是“是春。国内粗定。公以陶案之故。为免除反对党以此为攻击陈其美之口实。乃避往日本”。秦孝仪删改的痕迹与居心,一经比对,马脚毕露。

如今秦孝仪在被李敖拆穿后,狡辩说“该书之整编,系出自蒋公指示,并经批阅”云云,但查该书秦孝仪“谨记”的“校印后记”,并无蒋介石“指示”或“批阅”的证据,版权页上既印“重校者秦孝仪”,自然他要负责任。

五、关于秦孝仪捏造蒋介石初见孙中山年代

秦孝仪状中说:

(1)两人初次见面年代并无定论。吴稚晖所编《蒋总统年表》,记为民国前二年(1909),蒋公二十三岁业于日本振武学校时。

(2)李敖引蒋公1940年7月9日及1963年11月12日两篇讲词,提到的都是蒋公自述的“与孙文个别谈话”或“单独召见”。此与初次会面,意义不同。

(3)两人初次会面,应为同盟会时期,董显光著《蒋总统传》即持此论述。至于是1909年或1910年,仍大有考证余地。

按:秦孝仪1984年出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一《先总统蒋公大事年表》“1910年二十四岁”条下,明说:“在东京初谒总理,倾谈国事,总理许为不可多得之革命人才。”事实上,这是刻意捏造历史。因为蒋介石自己都说他初见孙中山,乃是1913年他二十七岁时的事——这一穿帮,反证了捏造者甚至连他的领袖言论,都没细读!

1940年7月9日,蒋介石在《三民主义青年团成立二周年纪念告全国青年书》说:“与总理个别谈话之始,乃在余二十七岁,即民国二年讨袁之役初起之时期。”又在1963年11月12日起讲《我们复国的精神志节和建国的目标方略》说:“二十六岁就辛亥革命了,直到二十七岁,总理才对我单独召见。”

如今秦孝仪在被李敖拆穿后,狡辩说“两人初次见面并无定论”,显然与蒋介石自己的白纸黑字有异,这又发生了解读问题与中文程度问题。——原来秦孝仪的中文程度与我们和蒋介石都不一样!他说蒋介石二十四岁在东京“初谒总理,倾谈国事”,但这与蒋介石自述的二十七岁在东京“与孙文个别谈话”或“单独召见”不是一回事!这不是怪事吗?连蒋介石自己都不好意思捏造自己二十四岁就在“初谒”时“倾谈”了,秦孝仪却给提前三年,这又何所根据呢?他答复了半天,还是没答出他的根据,此非捏造而何?

六、关于秦孝仪捏造蒋介石追随孙中山年代及

七、关于秦孝仪捏造蒋介石信仰耶稣年代

秦孝仪状中说:

谓蒋公遗嘱“束发”一词为误用,谨按古人成童束发,见《大戴礼》:“束发而就大学。”又《仪礼注疏》:“将冠者,采衣,紒(束发、结发也)。”注:“锦束发,皆朱锦也。紒即结发。”《汉书叙传》:“儿生亹亹,束发修学,偕列名臣,从政辅治。”蒋公二十一岁(西洋计法减一)赴保定学军事,二十三岁初谒国父,倾谈国事,国父许为不可多得之人才。遗嘱文为“束发以来”四字连用,即以此事为史实背景之依据,且“以来”为概括词,不限于一二年也。

遗嘱为蒋公生前自定,无其指示,任何人不得更改,更何捏造之有?

按:秦孝仪写《总统蒋公遗嘱》,说“自余束发以来,即追随总理革命,无时不以耶稣基督与总理信徒自居”。查“束发”是古代男孩成童时将头发束成一髻,到二十岁方行冠礼。故“束发”之年,是十五岁到二十岁之间。而蒋介石在此期间,毫无“追随总理革命”之事。

蒋介石自承在二十七岁时才初见孙中山,二十七岁还“束发”吗?

如今秦孝仪在被李敖拆穿后,狡辩说“二十三岁”也算“束发以来”,说“‘以来’为概括词”,包括二十三岁在内。若照这种“秦氏文法”,则八十三岁又何尝不可“概括”在“以来”之内?这是中文吗?这是哪一国的国文程度?

秦孝仪又说“遗嘱为蒋介石生前自定”云云,但查该遗嘱系“六十四年3月29日秦孝仪承命受记”的,在蒋介石死前八天,并无蒋介石本人签名,也无见证人签名。蒋宋美龄、蒋经国等签名是在蒋介石死后补上去的。已为蒋经国等所自承,且依“民法”1198条不得为见证人。整个遗嘱,全部违反民法1189到1198条的程序,是个非法的怪文件。这一怪文件,全篇只见秦孝仪的笔迹、签名与国文程度,又何来“蒋公生前自定”的证据?

至于蒋介石信仰耶稣年代,秦孝仪写《总统蒋公遗嘱》,说“自余束发以来,即追随总理革命,无时不以耶稣基督与总理信徒自居”。事实上,蒋介石因讨宋美龄而信基督教,时年已四十二岁。当时蒋介石都老得开始秃头了,还有发可束吗?

董显光《蒋总统传》第119页:“婚礼举行后,蒋总统即偕夫人度蜜月于杭州莫干山,怡情于湖山之间。其后不久,蒋总统采行另一步骤,对其未来事功颇有重大影响。那就是他成为一位基督徒了。为他举行洗礼之江牧师,后来曾记述这位大政治家接受基督教的经过。”

从“束发”就被蒋介石“追随”,耶稣何辜呀!

八、关于秦孝仪删除国民党为共产党之化身原件及

九、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出妻出妾内幕及

十、关于秦孝仪捏造蒋介石记录原文及

十二、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参加共青团欢迎会事件及

十三、关于秦孝仪删除孙中山亲俄电文及

十四、关于秦孝仪捏造蒋介石对马克思评语及

十六、关于秦孝仪捏造蒋介石对俄共评语及

十七、关于秦孝仪加油加酱蒋介石反共作风及

十八、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一再想自杀了事的内幕及

十九、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好色记录

秦孝仪状中说:

谨按:

(1)《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重校工作,本出自传主指示,自有其增补遗漏或删略疑误之处,况重校本印行于民国六十年1月,并未公开发行,且告诉人其时根本不负党史责任。

(2)重校工作进行时,正处于“反共抗俄”国策阶段,与民国十三年至十六年间国民党实行“联俄容共”政策,时空背景上,截然不同。因此对于那一时期对共产主义的观点与立场,重校之时,自必须顾及“反共抗俄”之需要,根据传主之命,做若干删略。

《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为其个人事略,且为蒋公在世时命校,校订各节,经传主审定,何来捏造、删除之指控?

以上皆为李敖直接诬陷告诉人,亦为间接企图扭曲蒋公形象,丑诋恶詈,用心谲诈,原不值一辩。

按:关于秦孝仪删除国民党为共产党之化身原件——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一第165页至166页“民国十年(西历1921)公三十五岁”条下“重校”蒋介石3月5日《上总理书》说:“英国从中妨碍,而美国反为壁上观,则外交之不足恃,盖可知矣。……故无论为美为法,与吾党个人有极善之感情者,至一顾及其本国之政策,鲜有不为其所反对与阻梗者。”上一引文,有删节号部分,被秦孝仪删去一百二十个字,被删部分是说国民党标榜得显著在外,被看做是共产党劳农制化身,此一删节,显然在遮掩国民党当年的共产党品质。

1936年毛思诚原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与1948年陈布雷校订《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三十五岁条下原文都有被删的一百二十个字,全文如下:“近观俄国外交之近状。尤足借证。列强各国。对于俄国之压迫。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兵力压制之不已。继之以封锁。及其封锁之无效。又利用波兰及反劳农军以捣乱俄国。而俄国卒不为其所困者。亦以其内部之团结坚强。实力充足。乃有所恃而无恐耳。吾党标榜显著。外人目中。无不视吾党为劳农制之化身。”

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出妻出妾内幕——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一第185页“民国十年(公元1921)公三十五岁”条下“重校”蒋介石在母亲死后,“连日处理家务,诏二公子至前,授条示,公为经儿可教,纬儿可爱,悽恻无以为怀。”事实上,在“处理家务”四字之下,秦孝仪暗中删去了蒋介石出妻出妾的一幕秘史。

1936年毛思诚原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与1948年陈布雷校订之《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三十五岁条下原文都是“连日处理家务。与妻毛氏、妾姚氏。宣告脱离家庭关系。并析定二公子家产。即于二十八夕灯下。诏二公子至前。施训词。授条示。因念经儿可教。纬儿可爱。悽恻无以为怀。”可见秦孝仪如何遮掩了蒋介石愧对发妻、讨小老婆的历史。

关于秦孝仪捏造蒋介石记录原文——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一第280页“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公三十七岁”条下“重校”蒋介石9月7日活动,说:“往见共产党秘书长罗素达克,听谈革命史况,约二小时余。以记:‘其革命成功三点:一、工人接受革命之煽动。二、农人亦然。三、准各民族自治,组成联邦制。……’”事实上,蒋介石是日记录的原文却是歌颂共产党的,一比对毛思诚书和陈布雷书的原文,便泄了底。

1936年毛思诚原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与1948年陈布雷校订之《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三十七岁条下原文都是:“公记‘其革命成功三点。一、工人知革命之必要。二、农人要求共产。三、准俄国一百五十民族自治组成联邦制……’”比对之下,变成工、农都反共了——秦孝仪自己反共还不说,竟捏造历史,代四十八年前拥护共产党的苏联工、农大众反起共来,真荒唐透顶了!

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参加共青团欢迎会事件——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一第282页“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公三十七岁”条下“重校”蒋介石9月20日活动说:“参观军用化学学校,研究毒气之施用及防御法。”事实上,下面还删掉了中国共产党青年团为他举办欢迎会的亲共事迹,一比对毛思诚书和陈布雷书,就真相大白。

1936年毛思诚原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得介石先生》与1948年陈布雷校订之《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三十七岁条下原文都在参观军用化学学校后,多了“并往应中国共产党青年团欢迎会”十四个字,可见当年国共一家的亲密。

关于秦孝仪删除孙中山亲俄电文——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一第288页“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公三十七岁”条下“重校”蒋介石10月26日活动,说:“致俄外长齐采林函。函曰:星期天的晤谈,虽没有讨论到什么具体的问题,我们很感激你抽象的给我们的教益。昨日孙先生来电称谢:‘友邦政府及政党,派代表鲍罗廷到粤援助之热心与诚意。’”事实上,在“昨日”以下,秦孝仪删除了三十一个字,显然在冲淡对苏联的良友关系,而彰显当年明明亲共的蒋介石的反共性。

1936年毛思诚原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与1948年陈布雷校订之《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三十七岁条下都有这三十一个字,原文是:“孙先生来电说。‘谁是我们的良友。谁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胸中。都有十二分明了。’”

关于秦孝仪捏造蒋介石对马克思评语——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一第289页“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公三十七岁”条下“重校”蒋介石10月30日活动,说:“看马克思学说上半部,颇厌倦,几中辍,至下部,尤觉其浮夸,勉强终卷。”事实上,蒋介石当年在共产国家临时抱佛脚,看到马克思著作下半部,不但未觉其“浮夸”,反倒觉得有至理呢。秦孝仪捏造蒋介石对马克思评语,竟非牛非马如此!

1936年毛思诚原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与1948年陈布雷校订之《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三十七岁条下原文都是“看马克思学说上半部颇厌倦欲中綴。至下半部则觉亦有至理”。

关于秦孝仪捏造蒋介石对俄共评语——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一第290页“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公三十七岁”条下“重校”蒋介石11月4日对邵元冲之言,“公谓:‘苏俄各地皆有少年共产党支部,集中青年力量,以供俄共控制运用,是其第一统制策略。’”事实上,蒋介石当时对邵元冲的话是赞美共产党的政策的,其中后半段都给秦孝仪改成反共语气。

1936年毛思诚原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与1948年陈布雷校订之《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三十七岁条下原文都是“公谓。‘苏俄各地皆有少年共产党支部。集中青年力量。以充实改造基础。是其第一优良政策。’”一经比对,即知秦孝仪在如何捏造。

关于秦孝仪加油加酱蒋介石反共作风——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一第296页“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公三十七岁”条下“重校”蒋介石12月13日活动,说:“上午9时半,大连开船,轮次,阅留俄学生与总理书,至‘忠臣多而同志少’一语,瞿然曰:‘青年见解谬误若此,共信已失,党谊不敦,祸变将作矣,予欲无言。’盖公访俄之际,俄共强公入党,公以须请命于孙先生为辞,不意我留俄青年,竟以此机议之也。”此段文字,自“盖公访俄……”以下三十七个字,是秦孝仪加油加酱,用来彰显蒋介石当年多么反共,事实上,并非如此。

1936年毛思诚原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与1948年陈布雷校订之《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三十七岁条下都无此三十七个字,而秦孝仪能如此“重校”,“秦氏功夫”真令人吃惊。

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一再想自杀了事的内幕——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一第301页“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公三十七岁”条下“重校”蒋介石在这一年“上年,久困目疾,不能阅书,不能治事,中怀郁勃”。事实上,蒋介石当时并非“中怀郁勃”式的心情不好,而是根本要一再自杀了事。这一真相,毛思诚书和陈布雷书都记载至明。

1936年毛思诚原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与1948年陈布雷校订之《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三十七岁条下原文都是“上年。久困目疾。不能阅书。不能治事。愤欲自杀者再”。秦孝仪捏造历史的伎俩,可真有板有眼也。

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好色记录——秦孝仪1971年出版《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卷二第338页“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公三十八岁”条下“重校”蒋介石3月15日致胡汉民、汪精卫书,引文说:“近来益觉人生之乏味,自思何以必欲为人,乃觉平生所经历,无一非痛感之事,读书之苦,固不必说,做事之难,亦不必言。自思生长至今,已三十有八年,而性情言行,初无异于童年。”事实上,在“亦不必言”以下,秦孝仪删除了蒋介石自己承认的好色之事,共删除二十五个字。

1936年毛思诚原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与1948年陈布雷校订之《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在三十八岁条下这段话的全文乃是:“近来益觉人生之乏味。自思何以必欲为人。乃觉平生所经历。无一非痛感之事。读书之苦。固不必说。做事之难。亦不必言。即如人人言弟为好色。殊不知此为无聊之甚者。至不得已之事。自思生长至今。已三十有八年。而性情言行。初无异于童年。”按秦孝仪这种删改,是全面性的,在其他书上也不放过。1984年他出版的《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三十六第106页中,也照删不误。

以上证据,秦孝仪状中一律不敢面对,他的狡辩,归纳起来,统驳如下:

(一)秦孝仪说:“《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重校工作,本出自传主指示,自有其增补遗漏或删略疑误之处。”这已明白招认有增删之事,证明了李敖所说是实。他说增删“乃出自传主指示”,但通观“重校者秦孝仪”印出来的该书,并无“传主指示”的证据,何况该书又非传记,何来“传主”?

(二)秦孝仪说:“况重校本印行于民国六十年1月,并未公开发行,且告诉人其时根本不负党史责任。”其实增删该书的行径与谲书有否公开发行或增删者有否负党史责任根本是两码事。何况该书“版权页”明印“出版者:中央文物供应社”,该社正是国民党党中央机构。

(三)秦孝仪说:“重校工作进行时,正处于‘反共抗俄’国策阶段,与……实行‘联俄容共’政策,时空背景上,截然不同。因此……自必须顾及‘反共抗俄’之需要,根据传主之命,做若干删略。”又证明了李敖所说是实。既然确有增删之事,他还好意思来告人,他的脸皮多奇怪啊?

(四)秦孝仪说:“因‘反共抗俄’之需要”,不得不动手脚,但以上八、九、十、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共十节中,第九节及第十九节分别是蒋介石“出妻妾记录”和“好像记录”,试问这也是“因‘反共抗俄’之需要”而必须动手脚吗?这些事也跟“反共抗俄”有关吗?

十一、关于秦孝仪变造蒋介石张群照片

秦孝仪状中说:

按张群先生与蒋总统合影,已刊于民国四十五年出版之《蒋总统画传》,告诉人自民国六十五年始负党史之责,相去二十年,此何得诬为告诉人“变造”。

按:秦孝仪1978年出版《中华民国史画》,第一册第393页刊出“辛亥革命时,蒋公偕同学张群离队回国(图为当时摄影)”,予以变造。因为当时赶回祖国参加革命的,并不止于被突出的蒋、张二人,事实上,共有二十三人之多,而被秦孝仪变造的这张照片,其他两人,都用修版手法给出局了。

经找出真正的“当时摄影”,原来是一张四人合照。四人是蒋介石、张群、陈益卿和杨霁春。一经比对,修版后的蒋、张两人照,除了蒋介石的一只脚稍向前放大以免被张群抢了先步外,其他一仍旧照。乃知秦孝仪的变造行径,始于足下矣!

如今秦孝仪在被李敖拆穿后,狡辩说该一变造照片已刊于他人编印之《蒋总统画传》,所以他秦孝仪印的不算变造云云。其实这是“秦氏逻辑”!照这种逻辑,别人偷了东西,你就可比照大偷特偷而无罪了,这通吗?——别人变造是别人的事,今天抓到的,不是别人,就是你!你还来告人吗?你可真好意思!

十五、关于秦孝仪所谓变造孙中山、蒋介石、何应钦、王柏龄照片

秦孝仪状中说:

按一般习惯,可能四人照后,再照二人。且此帧照片既巳早刊于民国四十五年出版之《蒋总统画传》,姑不论被告是否为史学家,唯被告既称收集有众多资料,应无不知前述事实之理,李敖故意隐匿此中事隔二十年之节略,意图歪曲事实,以达毁损他人名誉之目的,事至显然。

按:秦孝仪1978年出版《中华民国史画》,第一册第389页,刊出“国父在黄埔陆军军官学校主持开学典礼,与蒋校长合影”,予以变造。因为当时共同照相的,并不止于被突出的孙、蒋二人,事实上,共有四人。而被秦孝仪变造的这张照片,其他两人,都用修版手法给出局了。

秦孝仪变造照片后九年,1987年,何应钦出版《为邦百年集》,在图版页二,公布了当年完整的照片,原来四人合照中,孙中山左右分别为何应钦和王柏龄,两人被出局后,何、王背后的木椅和木门,都予以重新假造,秦孝仪作伪痕迹,一目了然。尤令何应钦上将气结的,是秦孝仪在同书页四〇六刊出何应钦的单独照,竟是从四人合照中取下来的,右边原有孙中山的手和脚,都给淡出了,但细看之下,由于修版拙劣,孙中山被动了的手脚却遗痕犹在,在史料上毛手毛脚,有如是者!

如今秦孝仪在被李敖拆穿后,狡辩说该一变造照片已刊于他人编印之《蒋总统画传》,所以他秦孝仪印的不算变造云云。其实这又是“秦氏逻辑”!照这种逻辑,别人偷了东西,你就可比照大偷特偷而无罪了,这通吗?——别人变造是别人的事,今天抓到的,不是别人,就是你!就是你“秦氏之子”,看你往哪里逃!

二十、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共产主义乃国民党的血统之说及

二一、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实行三民主义就是间接实行共产主义之说及

二三、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实行三民主义则共产主义即在其中之说及

二四、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信仰三民主义者应对共产主义诚意相孚之言及

二五、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自信为共产主义者最诚实同志之言

秦孝仪状中说:

关于《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序》。

(1)此篇序文,收录于陆军官校黄埔出版社编印的《黄埔重要文献》一书。此书出版于民国七十三年6月16日,时间较秦孝仪主编《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民国七十三年10月出版)为早。

(2)比对两书同篇序文,内容大致相同,《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一书之序文,有一处尚较《黄埔重要文献》内该篇序言翔实。

(3)据参与实际编校工作的吴伯卿先生告称,当初根据的版本就是现在所见到的序文。该篇序文显有详略不同的版本存在。

(4)此篇序文收录于张其昀《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三册。由中国文化大学于民国七十三年4月出版。内容与黄埔出版社《黄埔重要文献》一书所收录者同。

按: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共产主义及国民党的血统之说——秦孝仪1984年出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三十五收有1925年12月5日《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序》,秦孝仪为了突出蒋介石是反共先知先觉,乃把当年蒋介石亲共的白纸黑字一一删除,删除了蒋介石说共产党是总理“一线相传”在“国民党内”的“命脉”与“血统”,和我蒋介石愿为“国民革命”“三民主义”“共产主义”而死之言。

《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中,蒋介石序的真正原文乃是:“此一线未绝之命脉所遗者何?是乃总理一线相传之国民党内,共产与非共产二者凝集而成之血统也。吾人至今悔不问明当时先烈之死者‘为共产乎,抑为非共产而三民乎?’中正兹将预言以答后吾死者之问曰:‘吾敢率国民党内共产与非共产诸同志集合于国民党青天白日之旗下,以实行吾总理革命主义而死也。吾愿死于青天白日之旗下,吾为国民革命而死,吾为三民主义而死,亦即为共产主义而死也。’”以上全被秦孝仪动手脚删除。

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实行三民主义就是间接实行共产主义之说——秦孝仪1984年出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三十五收有1925年12月5日《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序》,秦孝仪为了突出蒋介石是反共先知先觉,乃把当年蒋介石亲共的白纸黑字一一删除,删除了蒋介石说“直接”实行三民主义就是“间接”实行“国际之共产主义”之言。

《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中,蒋介石序的真正原文乃是:“直接以实行我总理之三民主义,即间接以实行国际之共产主义也。三民主义之成功与共产主义之发展,实相为用而不相悖者也。”以上全被秦孝仪动手脚删除。

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实行三民主义则共产主义即在其中之说——秦孝仪1984年出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三十五收有1925年12月5日《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序》,秦孝仪为了突出蒋介石是反共先知先觉,乃把当年蒋介石亲共的白纸黑字一一删除,删除了蒋介石说: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中的一部”,世界革命不能无共产主义。“实行三民主义,则共产主义即在其中”,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无纷争的必要之言。

《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中,蒋介石序的真正原文乃是:“未有中国之国民革命而可不实行三民主义者也。亦未有今日之国际革命,而能遗忘共产主义者也。中国革命不能不承认为世界革命之一部;而实行三民主义,则共产主义即在其中矣。吾辈死者但知中国革命与国际革命不能分而之二,则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岂有纷争之必要,而徒使吾辈死者痛哭于九泉乎?”以上全被秦孝仪动手脚删除。

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信仰三民主义者应对共产主义诚意相孚之言——秦孝仪1984年出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三十五收有1925年12月5日《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序》,秦孝仪为了突出蒋介石是反共先知先觉,乃把当年蒋介石亲共的白纸黑字一一删除,删除了蒋介石说信仰三民主义者对共产主义,“应以诚意相孚”之言。

《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中,蒋介石序的真正原文乃是:“此非特言在党之共产主义者应诚于三民主义,即三民主义者之对共产主义,亦应以诚意相孚也。”以上全被秦孝仪动手脚删除。

关于秦孝仪删除蒋介石自信为共产主义者最诚实同志之言——秦孝仪1984年出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三十五收有1925年12月5日《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序》,秦孝仪为了突出蒋介石是反共先知先觉,乃把当年蒋介石亲共的白纸黑字一一删除,删除了蒋介石说对“共产主义之同志”,“自信”我蒋介石“为最诚实同志之一人”之言。

《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中,蒋介石序的真正原文乃是:“中正为三民主义之信徒;然而对于共产主义者之同志,敢自信为最诚实同志之一人,尤望诸同志开诚相见,本我校训,不负我总理之所期则幸矣。”以上全被秦孝仪动手脚删除。

以上证据,秦孝仪状中一律不敢面对,他的狡辩,归纳起来,统驳如下:

(一)秦孝仪说该序已刊印于他人编印之《黄埔重要文献》、张其昀编印之《先总统蒋公全集》中,所以他秦孝仪印的不算删除云云。其实这是第三次的“秦氏逻辑”!照这种逻辑,别人偷了东西,你就可比照大偷特偷而无罪了,这通吗?——别人删除是别人的事,今天抓到的是阁下,阁下就得负窜改史料之责!

(二)何况,秦孝仪用以施障眼法的所谓《黄埔重要文献》、所谓《先总统蒋公全集》,都是国民党伪政府1949年撤退到台湾后三十五年的假史料,用它们来鱼目混当年《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同学录序》原件之珠,是根本蒙混不了李敖这种历史家的。秦孝仪举出这些烂书来做佐证,其实毫无证据力,但见一窝假而已!

(三)秦孝仪最后既然承认“该篇序文显有详略不同的版本存在”,无异默认有“删除”之事,即证实李敖所指“删除”属实——既然李敖所指是“删除”,秦孝仪也承认有“详略不同”,略者非“删除”而何?明知有“删除”却来告人,这是什么头脑呢!

二二、关于秦孝仪变造蒋中正别字文件

秦孝仪状中说:

被告指告诉人暗动手脚,将触字左边涂黑,实则究竟为何人所涂,无人可知,即连原件是否如此亦无法证明,被告竟直指为告诉人所为,既属武断,又属故入人罪。

按:秦孝仪1978年出版《中华民国史画》,第一册第480页,刊出《蒋总司令致战地政务委员会蠲除张宗昌在山东所谓之苛捐杂税手谕》,因蒋介石一介武夫,把其中“蠲除”写错了,写成“触除”,闹出大笑话。秦孝仪乃暗动手脚,把“触”字左边涂黑,以为蒙混,变造史料,自此一触即发矣!

1960年“国防部总政治部”发行的《国军政工史稿》第409页刊出“蒋总司令蠲除苛杂手令”图片,其中“触”字原封未动。毕竟军方比党方老实,因而在军方系统的文献中,没有所宗吾党,无心保留了蒋介石无知的一面。

如今秦孝仪在被李敖拆穿后,狡辩说“究竟为何人所涂,无人可知”,但为什么在“国防部”弄出的书中就没有涂,在你秦孝仪弄出的书中就有涂了呢?书的版权页上明明印的是“总编纂秦孝仪”,你还告人直指你是不对的,但不直指你又找谁呢?

二六、关于秦孝仪捏造杨虎城被“正法”及

二七、关于秦孝仪捏造康泽从容就义

秦孝仪状中说:

按《现代史辞典》为集体创作,每一条目之下,均注明执笔者,以明文责自负。如杨条出自作者张瑞成,康条出自作者吴伯卿,原书记载明确,乃被告略去此一事实,而诬指为告诉人故意。

按:关于秦孝仪捏造杨虎城被“正法”——秦孝仪1985年出版《中国现代史辞典——人物部分》,第468页杨虎城条下,说杨虎城“三十八年9月17日在重庆正法,时年五十七岁”所谓“正法”,全是胡说八道。杨虎城虽和张学良发动西安事变,但从未被军法判决过,又何来“正法”?事实上,他是被蒋介石非法囚禁、非法暗杀的。秦孝仪捏造历史,为蒋介石开脱,已到如此可寒的程度。

文史资料出版社《杨虎城将军画册》有“前言”指出:“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杨虎城将军被迫出国考察军事。抗战军兴,他即回国参加抗战。蒋介石为报复私恨,竟冒天下之大不韪,将杨虎城将军囚禁达十二年之久。杨将军在威胁利诱面前,坚贞不屈,凜然大义,终于在受尽折磨之后,于大西南解放前夕(1949年9月),被蒋介石秘密杀害于重庆。次子拯中、幼女拯贵、秘书宋绮云夫妇和他们的小女儿及两位副官同时殉难。先此,杨夫人谢葆真女士已在长期囚禁中被折磨致死。”——连杨虎城的小儿女和秘书的小女儿都一起活活予以刀杀而死。这是哪一国的“正法”?

至于秦孝仪捏造康泽从容就义——秦孝仪1985年出版《中国现代史辞典——人物部分》第319至320页康泽条下,说国民党中常委、第十五绥靖区司令官康泽中将“计被俘达二十五年之久,中共曾判康三次死刑,十一次劳改,始终不屈,从容赴义”。所谓不屈赴义,全是胡说八道。事实上,康泽在1963年即因行为良好、怙悔有据,被共产党特赦。又何来“始终不屈,从容赴义”?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第868页康泽条下:“1948年1月,任第十五绥靖区司令官驻襄樊;同年7月16日,在湖北襄樊战役中被中国人民解放军俘获。1961年被批准监外就医。1963年4月,被特赦释放。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专员。1967年在北京病逝。终年六十三岁。”按康泽被共产党关了十五年,释放后,还到处参观,留影纪念、游山玩水、好整以暇,秦孝仪说他“始终不屈,从容赴义”,给人康泽死难的错觉,这不是捏造历史,又是什么?

如今秦孝仪在被李敖拆穿后,狡辩说辞典中“每一条目之下,均注明执笔者,以明文责自负”云云,其实按出版通例,“注明执笔者”并非就等于是“以明文责自负”,“文责”固然“执笔者”有责,但是该辞典书名页既注明“总编纂秦孝仪”、编辑委员李守孔、李国祁、李云汉、吕实强、孙同勋、陈三井、赵洪慈、蒋永敬、阎沁恒一干人等又所司何事?所负何责?何况该辞典版权页上又有“主编者秦孝仪”字样,试问书编出来,出了纰漏,“总编纂”和“主编”竟可不负责吗?这种“秦氏逻辑”若成立,则公司出事,总经理可无责矣,天下有是理乎?既然该你“总编纂秦孝仪”“主编秦孝仪”负责,如今人家指出来了,你就去告人,天下有是理乎?

二八、关于秦孝仪捏造特务头子是革命先烈

秦孝仪状中说:

(1)革命内涵,并非专指推翻清朝之民族革命,广义来说,应扩大为“国民革命”,包含民族、民权、民生三大革命。追求中华民国之统一、富强、民主的崇高目标。一日未达此目标,国民革命即未完成。

(2)戴笠既是因公殉职,列之为革命先烈,应无不当。

按:秦孝仪1984年出版《先烈先进文物大展图录》,第97页,竟把蒋介石的特务头子——军统局负责人戴笠列入先烈之中。查依该书“例言”,“先烈以成仁就义之先后”为序,但戴笠既未成仁,亦未就义,只是平常业务中,死于飞机失事而已,何能归入先烈之中?史法全乖、名器陵夷、是非颠倒、良莠同群,可说莫此为甚。

秦孝仪出版的《中国现代史辞典——人物部分》第577页戴笠条下就是证据。该条最后说:“抗战胜利后,为协助善后事宜,不幸于三十五年3月17日,座机撞毁于南京近郊板桥镇岱山,因公殉职。”因公殉职绝不等于是革命先烈啊!

如今秦孝仪在被李敖拆穿后,狡辩说“因公殉职”即为“革命先烈”,益见其语屈词穷。“因公殉职”若构成“革命先烈”条件,忠烈祠将变成菜市场啦!

二九、关于秦孝仪捏造《蒋夫人语粹》

秦孝仪状中说:

谨按蒋夫人治学一向严谨,英文移用,向有引号,西方词汇中如“民有、民享、民治”、“自由、平等、博爱”,故知其为某人某处名言,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同语异义者,不能故意指为他人之作,公然谓告诉人“谄情大发”。

按:秦孝仪1969年4月1日,在国民党机关刊物《中央月刊》第一卷第六期上,发表文字捧《蒋夫人语粹》说:“蒋夫人言论,见诸辑录者,约一百五十余万言。从这里面,不但见到蒋夫人的智慧、慈爱、勇气、毅力以及谋国的苦心、纯诚,特别是最易予人以沉思的启示和鼓舞的感发。诚如美国一位众院领袖所说:‘蒋夫人之演讲,不独感召当代人民,亦且感及后世’,‘予信蒋夫人思想,对领导后代建立将来之世界,大有禆益’,‘蒋夫人之正言谠论,将传为不朽格言。’这二百余则语粹,就是撷取的一部分感召当代也感及后世的不朽格言。相信对于青年身心的修持、妇女精诚的激发、国人复国志事的感召,以至将来世界的建立,都大有禆益。所惜蒋夫人言论中,尚有无数感人的故事,十分深刻的隐喻,以及若干伟大的规划,却无法辑入。虽然,使贤者受持片语,亦未尝不足以‘新子之国’,顾力行如何耳。编者秦孝仪谨识。”事实上,所谓《蒋夫人语粹》,许多根本就不是蒋宋美龄的话,而是西方一般的格言,秦孝仪闹了大笑话!

我们竟一再发现:“不朽之格言”,有的竟根本不是“蒋夫人之正言谠论”,而是英语中流传千百年的格言!像“及时的一针可省九针”、像“做错事是人之常情”、像“唯信仰可以移山”等等,都不过是西方普通的、日用的语。这些话,是演讲人当时引用的,而不是自己发明的。但是秦孝仪既不通英文,也没有常识,竟谄情大发,一概辑入,腾笑国际,败坏学术,真是“台湾第一”了!

如今秦孝仪在被李敖拆穿后,狡辩说“名言”因“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故可雷同。此论如成立,《蒋夫人语粹》里雷同英语中流传千百年的格言,都不算“文抄公”了、都成了蒋宋美龄的“语粹”了。如此一来,纵皮厚如蒋宋美龄者,恐怕也会为之汗颜吧?

三十、关于秦孝仪捏造“毋忘在莒”的历史

秦孝仪状中说:

谨按毋忘在莒故事有二,其一、为田单以莒、即墨二地,复齐七十余城记事。其二、为《管子》所载鲍叔牙对齐桓公之记言。

关于田单复国者,战国之际,燕使乐毅伐破齐国,齐襄王以世子走莒,时唯莒与即墨不下,莒及即墨士大夫,相与推田单为将军以拒燕,田单乃……凿城数十穴,夜纵牛出,壮士五千人随其后,牛尾热,怒而走燕军,燕军夜大惊,牛尾炬火,光明炫耀,燕军视之皆龙文,所触尽死伤……燕军大骇奔走,齐人遂夷杀其将骑劫,而齐七十佘城皆复,乃迎襄王入临淄听政,襄王封田单号曰安平君云。

关于鲍叔牙对齐桓公者:

齐桓公与管仲、鲍叔牙、宁戚四人相饮,桓公请叔牙曰:盍起为寡人寿?叔牙奉觞而起曰:“愿公毋忘在莒时。使管仲毋忘束缚于鲁时。使宁戚毋忘饭牛车下时。”桓公避席而谢曰:“寡人与二大夫,无忘夫子之言,则社稷不危矣。”(此意谓望齐桓公毋忘其返国时,为管仲遮阻莒道,并为管仲射中带鉤,佯死时之险阻艰危也。)

先总统最初题石金门太武山曰“毋忘在莒”(其时告诉人尚未追随蒋公)其意,乃取田单一日复齐七十余城之义,以勖勉国人反攻复国,事经先总统确认。且如取鲍叔牙对齐桓公之语意,即根本不合逻辑。

盖典实引用,必须切题,不能削足适履,李敖指白为黑,颠倒是非,至此已极!

按:“毋忘在莒”运动是蒋介石生前如火如荼的一次大运动,钦定的唯一解释是指田单复国故事,蒋介石和他的文胆秦孝仪都这样解释,事实上都解释得大错特错。后来经李敖指出此乃田单复国前四百零七年鲍叔牙的典故,秦孝仪才改口说田单和鲍叔牙二个故事都是指“毋忘在莒”。其实这个典故是绝对不可以一典双用的。

“毋忘在莒”一典出自古书《管子》,出自鲍叔牙向齐桓公、管仲、宁戚的祝福和劝告,原文是:“鲍叔牙奉杯而起曰:‘使公毋忘出入莒时也,使管子毋忘束缚在鲁也,使宁戚毋忘饭牛车下也。’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与二大夫能毋忘夫子之言,国之社稷,必不危矣!’”大同小异的文字,也见于古书《吕氏春秋》。《吕氏春秋》说:“鲍叔奉杯而进曰:‘使公毋忘出奔在于莒也。……’”也见于古书《新序》。《新序》说:“鲍叔奉酒而起曰:‘祝吾君无忘其出而在莒也……。’”也见于古书《尸子》。《尸子》说:“鲍叔为管仲祝曰:‘使臣无忘在莒时。……’”上面这种典故,在古人行文时,只要提到,一定就特指齐桓公的事,例如施补华《泽雅堂全集》里《别弟文》中,就有“管仲告齐桓曰:‘愿君毋忘在莒,臣亦念堂阜之囚’”的话,稍懂古书的人,没有敢“瞎猜”、瞎附会,把早有定论的典故,说是指别的。鲍叔牙口中的齐桓公奔莒,是周庄王十一年(公元前686年)的事,而田单复国,却是周赧王三十六年(公元前279年)的事。一个在公元前7世纪,一个在公元前3世纪,两者相差四百零七年。秦孝仪张冠李戴,硬把战国的齐国,当成春秋的齐国;战国的莒城,当成春秋的莒城;把田单当成齐桓公;把四百年前鲍叔牙的话,当成四百年后的《烧饼歌》与《推背图》。这种无知、这种妄作、这种荒乎其唐,未免太目中无读书人了!何况,从《史记》的《田单列传》和《乐毅列传》中,根本也找不到和“毋忘在莒”有牵连的文句。且田单复国是在被燕连下七十二城,齐国只剩即墨与莒二个城之后,以即墨为主要基地,在地位上,即墨类似台北、莒类似新竹,要说也得说“毋忘在即墨”,而不该说“毋忘在莒”,秦孝仪硬要一典两吃,也与史实不合哟!

秦孝仪状中结尾说:

被告所引用之三十点均系无中生有,颠倒是非,假借学术迷雾散布于众,造成社会大众之曲解,而生损害于告诉人,是故意为侮辱言词之散布,其非所谓善意之言词,事极明显。

看了上面李敖的举证,可知李敖所说,无一不是言之有据、无一不证实了秦孝仪的“捏造历史、败坏学风”——字是你写的、书是你印的、墨迹是你变造的、史料是你歪曲的。有错误,你不更正于先,却怪别人质疑于后,并且利用国民党检察机关,欲以法律饼人之口、绳人以法。如此怪诞行径,如法院也随之起舞,那可真司法死了,法官也真要遗臭万年了——本案的判决,历史家李敖保证是历史性的判决,法官的大名必将永留历史。是流芳、是遗臭,全靠法官勇敢的抉择!

1996年3月27日

反对党,党反对

严格地说,政党政治一沦入一党制,就简直变的民主不起来了。在这种政党制度下苟活的人民,虽然不准组党,但也不必怀忧丧志,因为只要一念之转,也可“立地成党”。

所谓一念之转,是根本修正党的定义与意义,不再局促在一般解释和学究解释上,而把定义与意义自由化。我们何不想:政党的定义,本来就不限一家,只因为我们被一党独大和宣传搅久了,总以为政党的造型就该是那副德行,就该有巍巍的中央党部,就该有堂皇的主义,就该有严密的党证、宣誓、组织,就该有确定的人数,就该有威风的党纪,就该有几全会、常会或什么什么会,其实着都是没必要的,都是极权政党的特色,在真正的民主国家里,政党其实不是这副德行的,真正民主国家的政党是松散的,他们不重视空洞的主义,他们没有确定的人数,他们没有列管的记录,他们没有约束的党纪,他们没有霸占的党营事业,他们没有慷国库之慨的党费开支。这种政党是自由结合的:竞选前来也欢迎,去也随便;竞选时成故欣然,失亦可喜。他们没有庞大的党工人员,他们有的是共同理想与政见的结合,就凭这种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他们就顺利滑进政党的运作,这种境界,才是第一流的政治境界,值得我们拨开一党独大的乌烟瘴气,仔细看他们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