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台湾》目录

  • 一、放别人水与放自己水
  • 二、教皇的军队在哪里?
  • 三、他们的食物是我们的毒药
  • 四、他们的恭维是我们的耻辱
  • 五、与虎谋皮的先决条件
  • 六、从国民党式强奸到党外主流派式强奸
  • 七、你们可以不怕他
  • 八、我们征召许国泰
  • 九、对外要演好戏,对内要防调戏
  • 十、所谓“君子协定”
  • 十一、我们拥护许荣淑
  • 十二、选个不一样的
  • 十三、《开枪-斗牛-蛋》自序
  • 十四、国民党大胜?还是党外大胜?
  • 十五、别做党外罪人!
  • 十六、“蓬莱岛案”的讨论
  • 十七、“蓬莱岛案”的再讨论
  • 十八、评《亚洲人》的史学水平
  • 十九、足下岂知足上事,足上有个屁玄机!
  • 二十、由“拿破仑同志”想起
  • 二一、别脱那么快
  • 二二、“请愿而死,究竟是可耻的!”
  • 二三、“揭飞碗”的报酬
  • 二四、别忘了自己的立场!
  • 二五、私下会晤的政治规格

放别人水与放自己水

5月17号的各报上,登出《八十年代》所谓诽谤案和解的消息,引起我二十多年前的一个回忆,那是60年代的所谓诽谤案。这个回忆,跟世道人心颇有关系,先让我把它写出来。

60年代的所谓诽谤案

1962年,发生了一次中西文化论战。论战是由两篇文章引起的,一篇是胡适的《科学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改革》,一篇是李敖的《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我的文章登在这年2月1日的《文星》上。这篇文章带给我的“不虞之誉”与“不虞之毁”是很可惊讶的。数不清的来信,数不清的批评、赞扬、支援、恐吓,以及数不清的文字上辩驳讨论,使我得到不少的信念与困扰。当然,这些反应,都说明了这篇文章的力量。在台湾地区,日报、晚报、英文报,以及杂志方面如《文星》《政治评论》《世界评论》《学宗》《革命思想》《中国世纪》《醒狮》《狮子吼》《文苑》《中外建设》《创作》《青年杂志》《政大侨生》《台大青年》《新时代》等等;在香港地区,除了日报以外,其他有《自由报》《天文台》《民主评论》《中国评论》《大学生活》《人生》《中国学生周报》《新闻天地》以及亚洲社会研究所(AsiaInstitutionofSocialResearch)出版的《中西文化研究报告》等等,都有文字谈到这篇文章或这篇文章所引起的论战。此外,在美国,有一些留学生将它复印流通;在德国,有一些留学生把它互相传阅;在英国,也有《伦敦中国季刊》(ChinaQuarterly)把它加以评介。一篇文章能惹出这么多的是非和麻烦,这不能不说是很可惊异的事了。

可是,是非麻烦还在后头。从这篇文章开始,引起国民党胡秋原他们对我的围剿,国民党胡秋原本人,因为论战失败,迁怒到《文星》,乃转移阵地,自4月起,在《世界评论》上,展开暴跳如雷的攻击,攻击中涉及了居浩然和我。到了8月,在伦敦的居浩然不甘沉默,寄给《文星》一篇投书,《文星》于9月1日刊出,其中提到国民党胡秋原当年参加“闽变”叛国的话;10月1日,我写《胡秋原的真面目》,站在现代史研究的立场,对“闽变”叛国,也做了一点研究。这下子国民党胡秋原第二次生气了。他来了“三位一体”的控告——告萧孟能、居浩然、李敖诽谤。

湖北人先放水

国民党胡秋原这一举动,曾经引起舆论的非议。10月9日的《自立晚报》上,就发出这样的社论:

……涉讼公庭要赖法律来评断是非,我们更不知道这是进步还是退步?法律或许可以裁决一造胜诉一造败诉,可是中西文化的论战,难道能凭法律裁判谁直谁曲,得出一个结论吗?能替中国文化指一条路来吗?就此即可向历史与后人交差了吗?这真要使国人大惑不解,岂为智者所愿为!

但是国民党胡秋原既然坚持要诉诸法律,我就随他的便,那时我没有钱请律师,我就买了一些法律的书,自己先备战起来了。

这时候,一个神秘的消息传出了,那就是居浩然的太太找到了胡秋原的太太,由太太级的出面,双方先行达成和解。这当然是一件令人不快的消息,那时我还不认识居浩然,我也没说什么。后来居浩然从伦敦回来,认识了我,坦白告诉我他怕老婆,老婆说要和,就只好和了。我说:“别什么老婆不老婆吧!你们湖北人就是没有种!文天祥说‘时穷节乃见’,你们湖北人是‘时穷节先见’,一件合作,只要有点风吹草动,第一个浇凉水、扯后腿、背叛原则又出卖朋友的,一定就是你们湖北人。你们九头鸟总是teamwork中最先变节的,别怪老婆了吧!”居浩然听了,哈哈大笑,就默认了。

居浩然以外,萧孟能曾有这样的谈话:

据我所知,进行和解的朋友们很多,他们都是主动出来,想为双方排难解纷。朋友们几乎都是秋原先生和我的,他们诸位可说和李敖先生不认识,在这方面,也许李敖先生可以援引秋原先生的话而说自己是一个“光人”。李敖先生认为这种历史解释的问题被秋原先生硬拖到法院里面来裁决,未免是学界奇谈。

对我个人来说,因为我只不过是主持杂志的人,且跟秋原先生有过友谊,所以对从事和解的双方朋友表示,只要双方谁也不委屈,而又能向社会彻底把这件事有个交代和说明,则和解也好。即使我这点意思,也只能代表我个人,李敖先生自有他自己的意见。

我是不怕的

不错,“李敖先生自有他的意见”。我的意见很简单,就是:要告由他去告,要和你们去和,我李敖是不怕告、也不要和的。我那时二十七岁,很年轻,也很坚定。我认为,我遭遇的,是“是非”问题,不是“人情”问题,在“是非”上,我自反不缩,我没有错;在“人情”上,为了真理,我六亲尚且不认,何况非亲非故的胡秋原和非亲非故的萧孟能呢?我又认为:我出道写文章以来,就准备殉道,我绝对对我写的任何一个字负责任,并愿面对考验与审判、打击与监狱,我是不怕的。

和事老们都是萧家的朋友,他们包围了我,力劝我和,说不要道歉,只要声明所说不实,表示遗憾即可,我说不行,我所说的都是实的,也无憾可遗,不行,不和就是不和!

就这样的,官司就打下去了。打到了1963年的秋天。法官张顺吉做了判决:李敖、萧孟能,罚钱;胡秋原,也罚钱,因为张顺吉说,告人诽谤的胡秋原也诽谤了他告的人。9月6日我发表《五点感慨》,我说:

一、不是我的文字,不该要我负刑责。而胡秋原诬告部分,应该追究,例如判决我的“罪状”之一是说闽变时期的胡秋原是“蛇蝎”,其实这是蒋委员长在二十二年10月23日《告剿匪将士及全国各军长官书》中的话(“聚蛇蝎于一窝”)。蒋委员长称胡秋原他们是“蛇蝎”,我只是引证而已。又如胡秋原引证别人(许登源先生)的话来告我,这不但是许冠李戴的笑话,并且也明明触犯了刑法第169条第2项的变造证据罪,也不必告发就构成了诬告。谁想到判决书中却只字不提——诬告而不追究,难谓适法。

二、量刑要公平。即以判决书中由法官主观采信的而论,我与胡秋原被法官指出的诽谤情形,经我统计如下:

1.法官用“空言”“贬低”“诋毁”“渲染”“谩骂”“蓄意”等评语,对双方各一次。用“詈骂”各二次。

2.法官用“指摘”“侮蔑”“指骂”“公然侮辱”“不能举证”等评语,对胡秋原二十九次,对李敖只十三次。

3.法官三次书写“无善意”以证明胡秋原行为之违法;十九次书写“盗用”以证胡秋原诬人之无据,这都是胡秋原独有的刑责。

故据此统计,法官之量刑,竟把罪少者反判重,罪多者反判轻,显然难谓公平。

三、不公平的现象,似是过度考虑到两者的年龄、地位等条件的结果。传统的习惯是:上了年纪的人拖住年轻人打官司,法官为了使前者面子上好看,总难免叫后者吃点亏。

四、但有一点,我极感满意。即关于闽变叛国一事,法官已百分之百的判决了我“系维护历史之真实”。在判决书全文中,丝毫没有对胡秋原就闽变的翻案予以釆信,这足见历史事实不能抹杀。我认为只要这个原则能维护,其他个人在枝节上受些缠讼和委屈,都是小意思。

五、无论如何,把这些历史性的问题硬拖进法院里来裁决,总归是一种今古奇观,也是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但我没办法,因为我究竟不是主动打官司的人。

求仁得仁

地院判决后,双方都上诉到高院,从此官司就拖了下来,从1963年起,一拖十一年,拖到1974年,其间所换法官的人数与出庭的次数,都举不胜举了。到了1974年的时候,我早已因为台独案子,被关到警备总部军法处了。国民党的法院配合警总,居然等警总先关我、审我后,才开了庭,法官是高院刑九庭的汪家声、吴纯、高廷彬,他们把国民党胡秋原的大量诽谤之言,一律改判无罪。最好笑的是,法院继续要我对蒋中正的话负罪责,我奇怪国民党的法官的经验法则,竟不可思议,一至于此!1974年5月4日,我在警总军法处的押房里,收到这一判决,真又好气又好笑。虽然又好气又好笑,但在我内心深处,我感到一种求仁得仁的满足。十二年来,我为真理而战、为信仰而战、为抵抗国民党的打击而战,我心之所善,九死无悔。在这漫长的战斗中,虽然有青春的离去、有战友的离去、有人世的巨变和浮生的苍凉,但我一直坚定,毫不动摇。我觉得我是大丈夫,我为60年代争取言论自由,做了一个伟大的榜样。

如今,60年代过去了,70年代也过去了,80年代到来了。我看到80年代《八十年代》的所谓诽谤案和解的消息,我真忍不住大摇其头。

据5月17日报上的消息,是这样的:

在立法委员钟荣吉和王清波斡旋下,高雄市警察局局长季锡斌昨天决定接受和解,并已撤回对《八十年代》杂志社的妨害名誉告诉。

昨天晚上,钟荣吉和王清波作东,安排季锡斌局长和《八十年代》杂志社发行人康宁祥在高雄市华王饭店见面,应邀作陪的有高雄市长许水德、高雄地检处首席检察官翟宗泉、张俊雄和陈廷栋律师。

席中,季局长欣然接受康宁祥的致歉,两人交谈甚欢,并签下和解声明书,季局长当场向翟首席表示,决定撤回告诉。

和解声明书内容如下:“《八十年代》杂志第六卷第二期,有关三信选举与季局长之报道,给季局长带来极大困扰,事后经查与事实不符,《八十年代》杂志社对此深表遗憾。原拟以同等版面刊载更正函,但《八十年代》已遭停刊处分,双方经立法委员王清波、钟荣吉等友好斡旋,均愿以公务为重,和解息事,特此声明。

显然的,80年代的党外人士,面对国民党季锡斌的控告,应付得非常不妥,在控告之初,《八十年代》在尚不失理想主义气质的司马文武主持下,尚有沉着应战的表示,4月1日的《暖流》上,还登出周庚的《“诽谤”警长案》等文,暗示并不屈服。但是曾几何时,一切就急转了,为什么?放水的康宁祥,又要放水了。

第三次放水

康宁祥在去年放水一次(出卖党外,在杯葛事件上放水);今年又放水一次(出卖党外,在取消临时条款上放水),这两次放水,放的都是别人的水,可是《八十年代》这一次,放的却是自己的水了。我认为康宁祥的政客路线,显然把司马文武理想主义的气质,给搅得面目全非了。他在这次放水上,不但搅了司马文武,甚至连《八十年代》的律师张俊雄,都被蒙在鼓中。报上访问张俊雄,有这样的文字:

记者问张俊雄:这次和解是由谁主动提出的?

张俊雄答:是王委员(“立委”王清波)和钟委员(“立委”钟荣吉)两位主动和康委员接洽此事。

问:协调的经过如何?有没有任何压力或牵制?

答:我在十几天前,就听康委员提到王委员他们在促成这件事的和解,但是协调的经过我并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先后和康委员接洽过好几次,也和季局长接过头,最后双方都愿意和解了事,就我所知,协调是没有遭到任何压力或牵制。

问:你以党外人士的立场,认为这件事对党外而言,是否有所影响?答:在这件事中,我的身份是辩护人,既然我的当事人康委员愿意和解,我应该照双方和解意愿,促成和解,目前实在不便以党外人士立场谈论此事!

问:和解声明是由谁拟稿的?

答:两天前康委员曾通知我,要在今天晚上参加这项宴会,同时也要我拟定一份和解声明,但是,今天这份和解书是我到达现场后,才看到的,事先我不知道这份和解声明的内容,这份和解声明和原来我们拟定的声明,有些出入。

问:两份声明有什么出入呢?

答:大致上是以和解为目的,既然双方已经签署和解声明,那部分出入也没什么好谈的了。

问:这件事对你年底有意出马角逐立委改选,是否会有影响?

答:立委改选我虽然有意出马,但是这件事我只是辩护律师的身份,应该和立委选举无关!

问:党外人士对这件事的反应如何?

答:我也是临时才知道此事,现在还不知道其他人的看法,我不便代表党外人士发言。

问:你认为如此和解是否是最好的解决呢?

答:我想我应该尊重当事人的决定,能和解就和解吧!

立委康宁祥对此事则不愿多作表示,在问到党外可能的反应时,康宁祥只是淡淡的说道:“用不着讲那么多,只要把事情解决了!”

目前,这件妨害名誉案到此似乎已结束了,但是,在党外人士间,将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应呢?康宁祥的做法是否会被其他党外人士接受呢?

党外人士别人接不接受,我不知道,我李敖一定不接受,我不接受,我必须指出这是康宁祥又一次的放水。康宁祥太没有原则了,也太缺乏坚持原则的勇气了,他完全没想到:这种“用不着讲那么多,只要把事情解决了!”的草率,会给他自己和《八十年代》造成多大直接伤害、给整个党外造成多大间接伤害。为什么呢?

应有争气的表现

4月10日的《生根》上,登有于进的《“季锡斌模式”问答录——访谢长廷议员》,谢长廷说:

此案可能是有关单位研拟出来打击党外的新方式,以阻止目前党外杂志的蓬勃发展,面临控诉,可能是党外杂志在查禁停刊下面临的新压力。

谢长廷的判断是可信的。《八十年代》被控诉所谓诽谤案,显然是国民党的一着棋,一着狠棋。国民党显然看到了康宁祥不是在压力下有种的人,因此它制造压力,使康宁祥因不敢应战而放水,给党外出丑、给党外好看。国民党用一点小小的事件,就压出康宁祥的“致歉”、压出康宁祥“与事实不符”的声明、压出康宁祥“对此深表遗憾”的签字,这样的黄鱼三吃,国民党又何乐而不为呢?国民党小小的压力下,就可证明出你们党外杂志的负责人,是多么没种;就可证明(用你们负责人的签字的手自己证明!)你们所坚持的、所宣传的白纸黑字,是多么容易就作废、就撤销、就“与事实不符”!这样一来,党外杂志说的话,还怎么教人相信呢?党外杂志的公信力,还怎么教人领教呢?而一旦“面临控诉”,党外杂志立刻就凛于“新压力”而放水,党外党外,还有多少骨头呢?

4月1日的《暖流》上,“编辑室笔记”中有《期待八十年代的暖流》,最后说:

本刊相信,党外之有今天一丁点的成就,乃是无数前辈的牺牲奋斗所累积而来,我们珍惜这点成就,但不以此为满足。为了促使党外所追求的民主政治与一千八百万同胞的福祉早日获得具体实现,我们推出《暖流》,正如同《八十年代》和《亚洲人》一样,将为民主政治的推动而努力不懈,请共同期待80年代的暖流。

这段话的立论是很好的,问题是《八十年代》是不是真的“珍惜”了“无数前辈的牺牲奋斗所累积而来”的“这点成就”?在抵抗国民党的所谓诽谤控告上,显然的,80年代的党外人士,没有“珍惜”60年代“前辈的牺牲奋斗所累积而来”的“成就”。《八十年代》能战而不战,不可和而去和,进退失据,风骨全无,这是很不好的。如今,《八十年代》往者已矣!《暖流》接替它,应有争气的表现,司马文武勉乎哉!

1983年5月19日

〔补记〕今天看到28日问世的《生根》第九期,有夏义写的《对抗-和解-道歉——康宁祥开恶例》,说:

当初季锡斌向康宁祥提出告诉时,笔者及一些友人都预料康宁祥会“息事宁人”,和解了事。岂料,康宁祥一反“常态”,竟然干得煞有介事,编辑谢明达先生为了保护作者,在法庭上也承担一切责任,辩护律师张俊雄先生更是精神抖擞,认为此一官司胜算极大。面对康宁祥这种突如其来的“激进”,《生根》第六期也刊登《“季锡斌模式”问答录》和《打一场永不休止的宪政官司》两文加以响应。

但是,不久就付出康宁祥放水的消息,而

两份和解书到了康宁祥手中后,康宁祥与司马文武、王清波会商的结果,终于采取道歉的和解方式。换言之,16日晚康宁祥与季锡斌在高雄市和解时,张俊雄律师还不知道他的当事人巳经另有主张,决定向季锡斌道歉了。

由于张律师不愿对此事多表示意见,我们无法得知张律师的真实感受,但我们多少可以想象那种“被蒙在鼓里”的尴尬之情。身为一个律师,却不是他的当事人咨询的对象,对当事人的意图与举措毫不知情,其内心所受的伤害,实在令人同情。康宁祥既然无意尊重辩护律师,当初根本就不必延聘张俊雄先生。

其实,康宁祥的专断与自私并非始自今日,对张俊雄律师的“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只是“老毛病”再度发作而已。他向季锡斌致歉,表示“报道不实”,又何尝与作者和编者事先沟通过?又何尝向作者求证过?但他为了和解,竟一口咬定作者的说词是错误的、不实的。康宁祥“不顾他人”的狠劲,在党外之中大概无出其右者。

最后,夏义的结论是:

康宁祥的盘算不是以党外的利益为依归,否则不会有如此令人百思不解的结果出现。

在我九天前的文章中,我漏掉了谢明达的好表现,我借这篇文章来补正。(1983年5月28日)

教皇的军队在哪里?

——兼论党外人士的方向

二次世界大战时候,英美方面与苏联讨论共同战略,谈到罗马教廷,苏联的独裁者斯大林,很不屑的冒出一句:“教皇有多少军队?”斯大林显然认为教皇没有军队,也就没有力量可言。这话传出来后,教皇庇护十二(PopePiusⅫ)心平气和的说:“告诉我的孩子约瑟夫(Joseph,斯大林全名是JosephStalin),他会看到我的军队在天上。”

“他会看到我的军队在天上”,这是一句多么博大、多么自信的豪语!罗马教廷在历史上,本是一个以力服人的可怕力量,但这种力量,随着时代的风吹雨打,已经变得全无还手之力了。于是,它在了解时代潮流的豹变下,完全抛弃了以力服人的打算,它不再用似火的暴虐,烧死任何异端了;而改用似水的柔情,激扬全面的仁爱了。虽然它所坚守的许多教条还是荒谬的、可笑的,但它在高明的教皇的领导下,把路走得愈走愈可爱了。

现代的罗马教廷,已没有现代意义的任何军队,它所展示的力量,完全不是军队的力量。它虽然没有军队的力量、没有“赤裸的暴力”,但它的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却展示得令人惊异。以这次教皇保罗二世(PopeJohnPaulⅡ)访问波兰为例,保罗二世以一介匹夫,胸前挂着一十字架耳,却使波兰的雅努泽尔斯基(WojciechJaruzelski)将军——胸前挂着十排勋章的——浑身不自在,拿讲稿的两手,甚至为之发抖!这种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的声势夺人,可一至于此!

给骄兵悍将上一课

保罗二世在访问波兰之前,很多人都预言此行将得不偿失,因为波兰政府事先在行程上的重重设限,将使教皇碍手碍脚;而他与雅努泽尔斯基的会晤,又有被解释做认可军政府合法性的流弊。但是保罗二世从容就道,他一到波兰,就举重若轻的化解了一切:他在千万电视观众的眼前,把雅努泽尔斯基逼入墙角,切切实实的给这种“军事挂帅”的军人上一课。接着他以八天时间,云游各地,用人民的语言为语言,以同胞的眼泪为眼泪,给自己的袓国带来新憧憬和新力量。一千五百名记者跟着他,跟着他报道值回票价的消息。6月19日的报道说:

教宗约翰保罗二世不顾波兰共党统治者严厉警告其应避免激发民族主义的事,今天连续第二天力促为其祖国“团结”。

教宗在大雨中,对参加晚间礼拜的群众说:“我也是波兰的子民之一,所以我能深深地感觉到她对生活于真理、自由、正义和社会团结中的渴求与希望。”

虽然并未明指被禁止的团结工联,但是他的意旨却是聚集在华沙西南方大约一百二十五英里(两百公里)、捷斯托柯瓦市贾斯纳戈拉修道院争看教宗的一百万人所都清楚的。

群众手中挥舞着旗帜,上书“团结万岁”、“团结奋斗”和“团结胜利”,显示他们对此东欧第一个独立劳工组织的支持。

又说:

波兰共党政杈今天批评教会负责人士,未防范在教宗约翰保罗二世访问期间发生支持团结工联示威游行情事,并表示希望余下的访问将“照规矩来”。

政府首席发言人指出:如果继续有示威游行情事发生,则希望在不久取消戒严法的机会可能降低。

教皇无惧威胁

“军事挂帅”者的威胁尽管威胁,可是教皇无惧这些,他反倒制造刺激的,跑到了抗暴最有名的城市。21日的报道说:

教宗约翰保罗二世今天表示支持乐斯拉夫这个工业城市,并且告诉波兰军事政府说,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获人民的信任。乐斯拉夫是波兰人民反抗戒严政权的一个重要据点。

教宗在欢迎参加弥撒诉大约一百万波兰人时说:“我为诸位带来我个人和教会的支持”。

教宗已在最近演说中,日益显露的坦率态度,训诫并警告雅努泽尔斯基的共党政权,语气毫不妥协。教宗说:“波兰全国应活在相互信任之中。它应在社会的最大可能范围内恢复这种信任。这是个非常根本的问题。”

他说:“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指出,祖国的未来首先就是要靠这点。我认为,波兰的生存也是有赖于此。”

威斯托瓦有一万居民清晨即起,欢送教宗搭乘直升机前往西南部的乐斯拉夫市,这里可能是教宗八天行程中最具爆炸性的一站。

教宗在此间降落时,至少有十面团结工联的巨幅标语旗迎接他。其中一幅说:“团结工联仍然存在”,另一幅则说:“团结工联与基督同在”。

在波兰的工业地区中,乐斯拉夫对于戒严政府的反对最为坚强,在今年的劳动节,此间发生了最大的暴动。

不但如此,教皇还表彰起一百二十年前的抗俄英雄来。22日的报道说:

教宗约翰保罗二世今天在此间举行的一项盛大室外弥撒上,致词颂扬两位于19世纪反抗帝俄的波兰人时,呼吁波兰人继续不停地对抗“暴虐的统治”。

教宗在访问祖国之行的第六天,向至少一百五十万名群众发出这项呼吁。教宗就在这个城市度过青年时期,并在二次大战期间从事地下抗暴。

这项宣福弥撒,是为卡里诺斯基和契米罗斯基两人所举行的,表彰他们参与1863年1月反抗帝俄的起义。

教宗显然受到今天的弥撒的感动,他赞美爱的力量大于死亡,爱的力量“大于任何人类弱点和任何情况,甚至是最为艰难的,而且这并未棑除暴虐的统治在外”。

他又说:“我希望诸位指明这些弱点、这些罪、这些恶、这些情况,不断地对抗它们,不可屈服于罪恶和冷漠的潮流。”

教宗在提及波兰的现况时说:“今天我们比任何时期更需要这种力量。依赖着希望你们一定会坚强,在比死亡更为强大的爱之中,你们一定会坚强。”

在天上,也在人间

虽然保罗二世明明制造了政治对抗,但他却由梵蒂冈在21日发表一个声明,说“这次访问完全是宗教和道德性质的”,声明中不同意国际新闻界对他此行的政治解释。

保罗二世的高明光大,正在这里!政治对于他,始终是次一级的奋斗目标,纵使他在这方面占了上风,但他立刻提醒世人和信徒:我们有政治以外更高的追求目标,那就是精神力量、道德力量的目标——这种力量是教皇的军队,它们在天上,也在人间。

以“军事挂帅”“政治挂帅”自我陶醉的人,他们不论古今中外,都犯了眼光狭小的职业病,他们除了认识军事力量、政治力量以外,对其他的,一概轻视或缺乏兴趣,或根本茫然无知。这种现象,是很令人烦厌的。这些人以为军事是一切、政治是一切,夜以继日,念兹在兹的是这些、剑及履及的是这些、争来争去的是这些、头破血流声嘶力竭的还是这些。他们以为这些是真的力量泉源、是世界唯有的力量,他们全错了。保罗二世的八天云游,就告诉了我们:人类真正的力量,是精神的、是道德的,而不是军事的、政治的。我们人生在世,虽不能否定军事的、政治的力量,但我们绝不该把这些力量,作为第一顺位的追求目标,如果那样,我们就舍本逐末了。

点名批判

由保罗二世的故事,使我想到今天的我们——与波兰一样,被《戒严法》光顾下的我们。我们被国民党“军事挂帅”“政治挂帅”枯燥统治着,我们一方面要对抗国民党,一方面也要保持我们精神上、道德上的清明、绝缘和不受污染。党外人士不能两眼只会瞪着军事和政治、两手只会数着席位和选举,还该展望些别的、电算些别的。在保罗二世访问波兰的同时,党外人士在省议会聚餐开会,其中“党外主流派”中的带头人物,点名批判李敖,说“像李敖天天骂街有什么用,国民党不见得会理踩他。党外不能骂街,当前路线只有朝议会政治的方向去努力”。带头人物又“要求党外在年底集中力量助选,建立党外选举制度,使党外具有政治党的雏形,期望党外在立院占有二十个席位”。对这种一厢情愿的观点,我敢说,他们错了,因为立法院里有二十个席位又怎样?国民党只稍再修改一下议事规则,把提案基数提高,你二十个席位,还是上海人的一句话——“侬是一只卵!”(你是一个睪丸!)你的一切努力,还不是在表决部队下全部泡汤?国民党对你的“理踩”,不过如此而已!所谓“当前路线只有朝议会政治的方向去努力”,也不过如此而已!

邓维贤的话

邓维贤在这月16日的《民主人》社论《釐清党外的角色与意义——党外运动不应以选举为目的》里,有一段正确导向的话,他说:

在大前提上,要知道:在党禁、报禁之下,党外根本无法扮演“忠诚反对党”的角色,也根本不能以“忠诚的反对党”自居。党外不能看成是美国的民主党或共和党,也不能看成是英国的保守党或工党。目前根本看不出国民党有意让党外变成一个在野党。

他又说:

在探讨党外的角色与意义时,我们必须先认清自己不是民主国家的反对党;国民党开放的选举,是一党专政之下的选举,党外利用选举从事民主教育或给执政党施加某种压力,有其一定的价值,但是把选举当做目的,或者把选举看做政治竞争的途径,不是不自量力,就是判决错误。实际上,三十多年来,党外从选举中得到些什么?除了制造一些政治明星,使某些个人享受到世俗的名利以外,几乎什么也没得到。

所以,党外如果怀有崇高的理想,就不应该再浪费时间了。就党外的角色与意义来说,我们固然可以——而且应该——继续参与选举,继续利用选举,但是选举绝对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追求的是更远大的目标——民主政治。

又说:

党外人士千万不要以为在不民主的体制内可能扮演民主国家反对党的角色。不错,民主国家的议会政治注重妥协,政客只要留下质询和表决的记录,就可以对选民有交代了。但是,扮演民主改革角色的党外民意代表,就不能一样做那么斯文的政治游戏;他必须更坚持原则,要敢杯葛,要敢辞职。

这样讲起来,出任党外公职,为了民主政治的长程目标,要有自我牺牲的心理准备,事实也的确如此。当民主上了轨道后,所有参加政治活动的人都可能是政客,但这没有关系,因为民主政治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可是今天台湾仍面临许多民主政治的障碍,在这样的政治环境里,党外的历史使命是奉献,不是分享。因此,党外必须是政治家的团体,而不是政客的团体。党外如果由政客领导,它将成为政客取向的团体,支持者的数量必然不会多,支持的程度也必然不会强烈,因为没有大公无私的理想,便不可能形成沛然不可御的政治力量。即使在特殊的情势下,由政客构成的政治团体有机会夺取政权,这不但不会给国家、社会带来好处,而且可能更严重影响民主政治的前途。

邓维贤这些话里,根本上对“朝议会政治的方向去努力”的可能性表示疑虑,因为国民党根本无意允许有反对党,又哪管你反对得忠诚不忠诚?既然体制内不民主如此,党外人士想在其中浑水摸鱼,又如何可能呢?

寻找一篇启示录

所以,党外人士的当前路线,绝非“只有朝议会政治的方向去努力”,这种努力,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并且进入了议会,展示重点也不是“做那么斯文的政治游戏”,而是“必须更坚持原则,要敢杯葛,要敢辞职”。因为进入议会的作用,在今天的处境下,已不是议员职责的本身,而是一种议会以外的号召与施教。利用这种议员机会与护符所做的号召与施教,才能接近“党外的历史使命”。

综合的结论是:党外人士的方向,不是别的,而是汇聚一股精神力量与道德力量,从四面八方汇聚这种力量,选举只是四面八方中一方面而已。“党外运动不应以选举为目的”,也不应以当选的议员级人物带头决定一切,而整天使群众以为只有民意代表才是老大、以为只有民意代表才代表党外,除非这些代表是“政治家的团体”而非“政客的团体”。但是,至今为止,党外议员级人物尚未证明他们有“政治家团体”的水平与风度,党外若由他们来带路,实在难免误入歧途或堕入魔障,这样子的“政治挂帅”,自是我们不敢领教的。

在目前这种不论在朝在野、不论党内党外,全是清一色的“政治挂帅”里,教皇保罗二世的访问波兰,毋宁给了我们一股清新的空气,他使我们知道:坐井观的天,固不是天;抬头看的天,也未必是天。真正的天,乃是天外有天。让我们放眼天外之天,在波澜壮阔的波兰动乱里,寻找一篇1983的启示录!

1983年6月25日下午

他们的食物是我们的毒药

西方有一句谚语说:“一个人的食物是另一个人的毒药。”(Oneman'smeatisanotherman'spoison.)这句谚语,最早收在1709年戴克斯(OswaldDykes)的《英文谚语》(EnglishProverbs)一书里。1883年,特罗洛普(AnthonyTrollope)在《自传》(Autobiography)里,1902年,康拉德(JosephConrad)在《至矣尽矣》(TheEndofTheTether)里,1905年,萧伯纳(BernardShaw)在《巴巴拉少校》(MajorBarbara)里,1941年,豪伊(Howie)在《圣诞谋杀》(MurderforChristmas)里,都迭有引证。所谓“一个人的食物是另一个人的毒药”,是因为人与人的立场不同、禀性各异,甲引以为乐的,乙会引以为苦;张三认为有利的,李四会认为有害。《伊索寓言》中,青蛙向小男孩们抗议,说对你们是运动、对我们是玩命;《聊斋》中,蝴蝶向县太爷抗议,说对你是赎罪工具,对我们是虐待死亡。这些对比,都说明了在双方立场不同、禀性各异的时候,是无法“共识”的。

开除“国籍”

从上面这句谚语里,我想到这一阵子所谓“中华民国诗人反共复国大联盟”的一件事。

6月26日上午,有所谓“中华民国诗人反共复国大联盟”的人,邀请“各界名流学者三十余人”,召开大会,“会中就建议政府加强戒严法,严厉制裁危害国家民族分子杜绝中国问题,应由海峡两岸中国人站出来说话之谬论,及坚决反对与共匪和谈等问题,广泛交换意见”。在交换意见中,有一个有趣的主题,就是他们对陶百川的攻击。大会主席说:

陶百川原是我的莫逆好友,但自民国六十九年开始,一直与叛逆分子站在一边,所以诗经会全体理监事曾经忠告陶先生勿与彼辈靠拢,并写了很多诗忠告他,但百川并不反省,回头是岸,反而提倡两边的中国人对中国问题站出来说话的谬论,并且认为中国国民党的革命民主,在党内是可以的,如果党部或党员用在其他人身上,那么国民党就有危险了,国父橥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那时革命的对象是指北洋军阀,现在革命的对象是指大陆共匪,如何他可以说,只可适应于党内呢?所以陶先生可以说违背了国父遗教;而且今天本来是邀请陶先生到中国大饭店来辩论大是大非的(通知4月19日发出),但陶先生却于6月5日潜飞美国(见《自立晚报》),如果在今年10月前,陶先生没有利于国家民族的言行,南史只有在10月号召海内外诗人公开声讨,称陶逆了。(全体掌声)

在大会主席发言过后,一位将军说陶百川“污辱了政府和国民党”,一位教授说“我们要集合所有的力量来对付他”,另一位教授说“黄信介早该枪毙,陶百川更应重办”。最后的结论是:“如果陶百川在今年10月以前,不发表有利于国家民族的言行,将‘号召海内外诗人公开声讨’。与会者并表示,要公开要求开除陶百川国籍及中国国民党党籍。”“以为千秋万世不忠于国家民族者戒。”

大妹妹与小妹妹

对这些建议和声讨,稍有常识的人,一看就知道统统是浆糊头脑的产物。例如他们声言开除陶百川的“国籍”,这就根本是民主国家中依法无据的立论,这种把戏,只是纳粹思想下的产物,他们在自称民主国家的体制里,公然津津乐道,正说明了这些国民党的知识水平,是一副什么德行;也正说明了为什么这副德行的国民党,最后终于失败,丢了大陆、逃到台湾来。

国民党在丢了大陆、逃到台湾来以后,他们检讨失败的原因,可分两派,一派认为专制得不够,今后要多专制才行;一派认为自由民主得不够,今后要拋弃老套,要做深刻的进步的反省才行。做这种反省的人数极少,但最成功的就是殷海光。在殷海光以外,雷震和费希平都有较佳的表现,虽然这种表现,理论训练并不高明,只是政治人物的转变而已。雷震和费希平以外,陶百川和徐复观也有次佳的表现,但他们在表现中,有一个大毛病,就是他们对丢了大陆的责任,竟滑头的逃避责任、推卸责任。

关于国民党把国家给搞砸了、大陆给搞丢了的罪过,国民党大将刘健群,在《艰困少年行》(《传记文学》第十四卷第二期)里明说:“来台之后,无论官大官小,都是戴罪之身,都或多或少要负起相当错误的责任。”但陶百川、徐复观却脱身事外,好像在大陆上作恶,他们没份儿似的。这种态度,也是他们遭到国民党极右派打击的缘故。极右派会抱怨当年浑水是你跟老子们一起趟的,怎么今天你清高起来,让老子们单独背黑锅了?”极右派这种愤懑,是可想而知的。

我在“少年十五二十时”的时候,看到我家大妹妹和小妹妹吵架。大妹妹是天主教徒,小妹妹不是。一次吵架过后,大妹妹跪下来祈祷,请圣母赦免她的罪,小妹妹在旁边看到,气起来了,说:“这怎么行!你吵完架,一祈祷,就没罪了!而我没有圣母,这下子罪都跑到我一个人身上了!”

国民党极右派看到陶百川在台湾摇身一变,变成了“清流”,变成了“人权御史”,党内党外两头通吃,使人们把大陆上作恶之罪,全都归到他们身上了,他们当然不服气。于是,他们就开始作怪,从警总极右派围剿陶百川事件,到“中华民国诗人”极右派声讨陶百川事件,都是这一作怪的必然结果,一点也不值得我们惊异。

反省能力

为什么我说是作怪呢?因为这些极右派的路数,是不成格局的,他们的知识水平太低,所以一出招,就是笑话。这些人在国民党丢掉大陆、逃到台湾的检讨中,是最缺乏反省能力的,他们比起陶百川来,的确差得太远。陶百川的反省能力,并不很高。我在《围剿陶百川的一个教训》(“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十期《文星-围剿-卖》)里,曾有这样的结论:

虽然陶百川的表现有太多的蝙蝠性,他的许多努力,还是值得评论的。糟糕的是,这些努力,在许多方面,都发生了导向的错误。错误中最严重的,是他根本不了解现代自由民主的结构,他老是用古代君臣父子的框框,来古为今用。例如在言论态度方面,他就老是拿“诤臣”“诤友”“孝子”等立场,来混为一谈,这种态度,对自由民主的正常发展,有意想不到的害处。以陶百川《不患一党独大,但须有人争衡》(1982年2月14日《自立晚报》转载)为例,他建议:

“记取孔子孝经谏争章的金玉良言,政府当局要有求言的诚意和纳谏的雅量;有言责的人要忠告善道,勇于检讨、批评和谏争。但当局如果不能开诚相见,鼓励诤言,则谏争必不能来,政治便难以进步,而以我国今日的危险处境,国事也就不堪设想了。”

请看这是什么世纪的态度!陶百川不知道:拿谏诤事实与制度,来比拟言论自由的事实与制度,是比拟不伦的。谏诤与言论自由是两回事。甚至谏诤的精神和争取言论自由的精神比起来,也不相类。言论自由的本质是:我有权利说我高兴说的,说的内容也许是骂你,也许是挖苦你,也许是寻你开心,也许是劝你,随我高兴,我的地位是和你平等的;谏诤就不一样,谏诤是我低一级,低好几级,以这种不平等的身份,小心翼翼的劝你。但陶百川却要人民“记取孔子孝经谏争章”!等于把自己当成儿子,把政府当成爸爸!因为把政府当成爸爸,所以人民说话要先低一级、要嗫嚅上条陈、要“忠告善道”、要“不为危言核论”、要“情信辞巧”……在这种框框教育出来的人民,自然就是整天喊万岁唱梅花的、整天“感谢政府德意”的、整天歌颂“大有为政府”的。这样发展的自由民主,是畸形的自由民主,最奴性的自由民主、是绵羊的自由民主,不是男子汉的自由民主!三十三年来,这个岛上对自由民主的认识如此旁门左道、如此混淆不清,国民党和国民党籍的陶百川和国民党籍的那些教授、学者、座谈会专家们,当然要负绝大责任。跟着他们乱跑的党外人士,也要负部分责任。这种明明白白的分析,台湾除了李敖外,没有人能痛痛快快说出来了,因为这个岛的是非标准、公道标准、正义标准、人格标准等,都已被高悬青天白日徽的统治者和弥缝者弄得不见天日,三十三年下来,我们连几个头脑清楚的明白人都找不到了!

只有吃自己的食物

正因为我结论陶百川的反省能力的上限不过如此,所以,我对陶百川式的两面人性格和把政府当爸爸的自由民主,都不敢苟同,都要指出导向的错误。

虽然我完全承认:国民党走上陶百川式的反省路数,对国民党来说(尤其对极右派的国民党来说),是一种进步,是一种好的营养与食物;但是,对党外人士来说,对追求男子汉的自由民主来说,却绝对是一种退步、一种坏的饮料、一种毒药——“他们的食物是我们的毒药”。我们不要忽视这一点!

陶百川希望的国民党,绝不是我们希望的国民党;陶百川希望的国民党的上寿,绝不是我们希望的国民党的下场。我们未尝不选择性尊重陶百川先生,但我们不要接受他的“毒药”;我们未尝不同情陶百川先生,但我们不要因浆糊头脑的国民党打击他,便误认他是我们的同志。

党外人士只有走自己的路、只有吃自己的食物。任何以为同国民党可以“共识”的人,只有中毒而死的份,还是少做梦吧!

1983年7月25日

他们的恭维是我们的耻辱

国民党不是政治学上的一个政党,反倒是民族学上、人类学上的一个典型内婚制的大家族,一个靠生殖器串连起来的有刀有枪有镇暴车的大家族。即使瓜蔓不到血亲姻亲的,只要置身其中,也一律认亲式的认同它的大家族,所以,“体外射精”的,仍旧同样是属于大家族。(我们总以为清朝政府中满洲人在搞内婚,其实满洲人的内婚绝对赶不上国民党的家族性,满洲人的自私,还差得远哪!)

正因为国民党是一个大家族,所以,当它和政权结合以后,就变成家族性的宫廷政治。家族性的宫廷政治特色是妻妾争宠,其中表现在“文学侍从之臣”方面的争宠,我们只要稍加留意,便有笑话一箩筐。

“文学侍从之臣”

国民党的“文学侍从之臣”,最早归纳在中央宣传部(现在文化工作会的前身),中央宣传部在1928年3月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后扩大,组织渐有规模。那一阵子前后,“文学侍从之臣”的主力,操在江浙报人的手里,像叶楚伧(小凤)、陈布雷(畏金)等等,都是部长副部长级的干将,但这些干将,都是旧式文人出身,搞鸳鸯蝴蝶是拿手,搞宣传并非所长。慢慢的,“文学侍从之臣”就多被左翼出身的人取代。到台湾后,“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及代理部长是任卓宣(叶青),任卓宣出身共产党,曾被捕,枪毙未死,投降国民党,从写《共产主义问答》(1927年广州国光版)转到写《三民主义纲要》(1953年台北帕米尔版)。他虽然表面上“洗心革面”,但在骨子里,却十足是布尔什维克挂帅。在妻妾争宠的局面下,另一个左派出身的“文学侍从之臣”开始打他,这个人就是陶希圣。

陶希圣出身汉奸,他做过汪政权的宣传部部长,后来重新压宝,以“不杀之恩,无以为报”的戒惧,替国民党主持《中央日报》。他跟任卓宣争“文学侍从之臣”,争得你死我活。最后,工于权谋的陶汉奸夺权成功,任赤佬败下阵来,《中央日报》追击任卓宣,公然宣布本党要清除布尔什维克毒素云云。任卓宣落荒而走,最后乃在军方的政治作战学校做教授、做政治研究所主任,办军方津贴的《政治评论》,不但在党中央方面抬不起头,并且因为《政治评论》社长马璧的投共,搞得灰头土脸,直到如今。

“分尸案的教训”

在陶汉奸当道的时候,不但任“赤佬”靠边站,其他的“文学侍从之臣”也靠边站了,其中之一,就是徐复观。徐复观是当年“大江中漂着成千上万的死尸”时代的军法官、是保安处参谋、是军参谋长、是师管区司令、是最核心机构的活跃分子。大陆丢掉后,他从国民党手中拿了一笔钱,到香港办《民主评论》。办呀办的,他就愈来愈以自由分子自居了。这时候,任“赤佬”为了表现忠贞,开始打徐复观,正巧1961年4月13日,徐复观在《联合报》上发表《分尸案只有希望因果报应来解决》,被空军总军事检察官任兵控告诽谤名誉,又被空军少将柳哲生控告诽谤名誉,又被赵哲瑛控告诽谤名誉。4月25日,在任卓宣发行的《政治评论》第六卷第四期里,曾以《分尸案的教训》为社论,有这样一段话:

再次,我们要指出:我们的国家,正在和共产敌人作生死斗争,急需加强团结,共赴国难。但是国内别有用心的反调分子,一遇到某种机会,便出来大唱反调,制造离心力。分尸案就是他们利用的一个机会。在破案的前一天,就是4月13日,有一位教授在报上发表《分尸案只有希望因果报应来解决》的文章,其技巧十分高妙。但是骨子里是武断案情,攻讦政府,明眼人一看便知。文章说政府“将转变办案的方向——转到不破案的方向”;文章又说政府“以一个有组织的行动,动员许多人,花掉许多钱,立定周密地计划去掩护一个杀人凶犯”。我真不知这篇文章的作者,到底是何居心。他说“政府立定周密地计划去掩护一个杀人凶犯”,他曾看到这个计划吗?他甚至还说政府一面悬出十万元的奖金,一面完全控制了惨死者的关系人,使重赏之下,而无勇夫。他凭什么可以判决政府已经完全控制了惨死者的关系人?他自称是“学术与政治之间”的人物,竟说出这种轻率不负责任的言论,对本案则毫无禆补,对人心士气、对政府威信,则影响甚巨。纵令他没有帮助敌人的意思,事实巳经帮了敌人一次大忙。这是他应该反省的。他是教授,为人师表,难道他讲课不根据学理竟乱编胡诌吗?他讲“民主”,难道发表意见不重客观事实而重流言吗?他爱出风头,为什么不找正当的题目而以如此关系人命之事来大做文章呢?如此教授、如此“民主”、如此“政治与学述之间”的人物,真荒唐谬误已极!所以我们从本案得到的第四个教训,就是时时提高警觉,事事注意反调分子的恶劣作风,破坏捣乱!

“怀疑自已的人格”?

可是,人间翻覆的事多得很、多得很,谁能想到这位在任卓宣发行的杂志上所称的“反调分子”、“别有用心的反调分子”,居然在1962年中西文化论战开始以后,被任卓宣“收”为好朋友啦!此后《政治评论》不但大捧特捧徐复观,并且徐复观也飞诗相报,任卓宣“从心所欲”大寿之日,徐复观就写了一首古乐府来“拜撰敬贺”,原诗以疯狗暗骂李敖,非常有趣。这诗登在《政治评论》第十四卷第四期,1965年4月25日出版:

卓宣先生七旬大庆

我与任先生,思想间(去声)不同。乃敬其为人,有古烈士风。其行苦以卓,其声坚以宏。其神癯以清,其志贞以忠。著书过一尺,历劫已万重。云何不倒坏,禀性柏与松。此真大寿相,七十难称翁。有豕肥而蠢,有狗穉而疯。舐舌并蹼爪,欲乘睛与聋。吾党三五子,屹立秽流中。相与视而笑,民族光熊熊。妖狐弄魔影,奈此日正中,日正中,光熊熊,以此为君寿,将与民族之生命延展于无穷。

弟徐复观拜撰敬贺

看了这首妙诗,读者如不健忘的话,可以翻翻《民主评论》第十一卷第二十四期,在这本1960年12月20号香港出版的刊物上,徐复观曾回骂一再骂他的《政治评论》说:

假使这种刊物突然有一篇文章恭维我,我便会因此而怀疑自己的人格,感到不安的。他们骂我,我倒觉得这是很自然的,没有什么。

但是,事实的演变是:不但“这种刊物”开始“恭维”徐复观,并且徐复观本人,甚至也投稿去“拜撰敬贺”了。徐复观若言而有信,信而有征,是不是该“感到不安”呢?是不是该“因此而怀疑自己的人格”呢?

故事引来的杂感

上面这个故事,是十八年前的老故事,我把它翻作出来,除了让大家见识一下国民党“文学侍从之臣”的是非、嘴脸与习性外,也想顺便引出一个杂感。这个杂感就是:徐复观说“这种刊物”若“恭维”起他来,他会“因此而怀疑自己的人格”,这一推论,其实也满有道理的。把这种推论代换一下,可成为一条定律,那就是:“凡是被国民党恭维的人,他实在可以因此怀疑自己的人格。”

古话说“观人于其所友”,意思是说什么样的人,就交什么样的朋友。你交上国民党这种朋友,国民党开始恭维你,这就正是臭味相投的铁证,你能被他们看中,你是那一流货色,也就不言可喻了。

自从去年“立法院杯葛事件“康宁祥放水后,康宁祥遭到党外刊物一致的批评,但是,最妙的一件事发生了:国民党却一直在为康宁祥护航,对他一再恭维,国民党“立委”党部书记长周慕文,在1982年5月26日的《联合报》上,单独夸了康宁祥一句,说:“他们都是讲道理的人,尤其康宁祥委员,他是很有政治智慧的人,而且能识大体。”但是,“立法院杯葛事件”摆在我们眼前,我们左看右看,实在看不出“政治智慧”何在、能识的“大体”何在。牺牲了党外的决定,成全了国民党的“大体”,这难道叫“政治智慧”吗?

在周慕文以后,许多国民党的个人和刊物,一年多来,陆陆续续的恭维康宁祥,有的且已到了肉麻的程度,这不是一个很怪的现象吗?国民党一直视党外为仇雠,唯独对康宁祥,却青睐如此,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我看来,这是国民党蓄意拉拢康宁祥的一贯作业。

国民党这一阵子搞“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已经邀康宁祥参加,康宁祥也参加了;国民党这一阵子安排“亚洲国会议员联谊会”代表团名单,由国民党中常会在5月11日通过邀康宁祥参加,康宁祥也参加了……这些现象,无一不反证了国民党在干的是什么,也无一不反证了康宁祥在配合的是什么。

也许拥康的人会说:这是国民党在搞党外的分化,国民党既然要恭维老康,老康又如何能阻止?这怎能怪老康?但是,我们忍不住要问:为什么总是老康有这些若合符节的条件给国民党来打主意?为什么国民党总是认为老康是可以合作的?登徒子勾引女人,他对冷若冰霜的是不勾引的,对水性杨花的,他才去勾引,为什么总是老康失身失节,去参加国民党安排的鬼名单?

如果康宁祥真是真党外、真是纯度很高的党外,我认为他该为一年多来国民党对他的眉来眼去而引以为耻凡是被国民党恭维的人,他实在可以因此怀疑自己的人格”!

降低“模范党外”

在苏南成背离党外以后,康宁祥系的刊物《八十年代》第三卷第四期里,曾有这样的论断:

国民党把他当做“模范党外”,有外宾访问时,必大力推荐,把他当做温和理性的党外样板,实际上,所谓党外并不是无党籍而已,唯有深刻体认到制衡对民主政治的功能,并有意识地发挥这种功能的政治人物,才能算得上党外。至于其政治态度之温和、偏激或稳健,犹其余事。没有制衡意识的人,不管再偏激,都不能算党外,有制衡意识的人,不论如何温和理性,也算党外。

在这个基准上,苏南成不是党外,已很明显,因为不论就其言行各方面来论,他均缺乏制衡的意识,不了解制衡与民主政治的不可分割性。

这篇文章的论断,近两年后重看起来,竟使我有惊讶的发现:“立法院杯葛事件”的放水,不幸显示了些什么,用这篇文章一核对,便了然于心。“立法院杯葛事件”放水后,把苏南成“当做温和理性的党外样板”的国民党,居然也夸奖康宁祥等人的温和理性了;骂苏南成“一直缩在地方性政客的旧壳子里”的党外人士,居然也显露出“地方性政客”的气质来了;强调“有制衡意识”才算党外的党外人士,居然也放弃“制衡”,而被“沟通”“磋商”“纾解”摆平了!多么可怜啊!这种可怜,当然不是苏南成式的堕落了,恐怕竟是“党外主流派”式的堕落了。

如今,在“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的追随里,在“亚洲国会议员联谊会”的跟进里、在国民党个人和刊物对康宁祥的恭维里,我愈来愈感到老康日渐背离党外而去。老康的刊物说得好:“政治态度之温和、偏激或稳健,犹其余事。没有制衡意识的人,不管再偏激,都不能算党外;有制衡意识的人,不论如何温和理性,也算党外。”我现在就这些话加一剪接:“没有制衡意识的人,不论如何温和理性,都不能算党外”。“温和理性”的老康,如要算党外,他必须开始不为国民党所乘、必须开始不合作主义。他岂能在“立法院”表演集体退席,又在国民党中常会单独进入名单?——“他们的恭维是我们的耻辱”,让所有党外和爱护老康的人,同声为老康被国民党一再勾搭而隐恸!老康曾是战士,但他现在只在战场上捡“战利品”了,这不是我们希望他的!我们要求老康跟国民党划清界限,跟党外重拾旧欢,他如果仍旧执迷不悟,我想党外应该考虑降低他。爱护老康既深且久的邓维贤说得好:

从促进民主政治发展的观点,我认为,降低老康在党外的声望与影响力,是符合现阶段党外发展的利益的。

批康不是我们既定的政策。《民主人》随时随地准备支持老康,只要他调整模式,符合我们的期望。

是时候了,党外人士的最后选择,不会很远了。

1983年8月11日

与虎谋皮的先决条件

8月1日,邱垂亮在《七十年代》发表《1983年台湾党外的路线斗争》,对李敖的“路线”做了评论。8月16日,我在《民主人》发表《咬熊、斗牛与政治》,对邱垂亮的根本错误提出纠正,我的结论是:

邱垂亮说我“根本缺乏民主精神,只有破坏性”,他的话是思虑不周的,因为我如有所破坏,我破坏的,就是与国民党合作的那种假民主,那种又尾巴又花瓶的民主。我要清楚的告诉中国人民:看看历史、想想教训,不要再妄想与虎谋皮、不要对无望的残花败柳寄希望。让我们回归到自己,归根在同仇与敌忾;让我们不要相信敌人,也不要相信那老是想同敌人合作的“同志”。这些“同志”宣传他们跟我们是党外路线斗争,其实党外并没有什么路线斗争,党外只有一条大道,这条大道也就是正道,其他的所谓路线,其实是大错特错的路线,也是我们看不起的路线,更是不配与我们“斗争”的路线。只有鹰派与超级鹰派才有路线斗争,鹰派和鸽派没有什么路线斗争,因为在鹰的天地里,鸽子根本算不得什么“斗争”的路线。牧野鹰扬的我们,要在志气、骨气、勇气的心境下,永远记得这一分际。

邱垂亮的五大根本错误

我在那篇文章里,对邱垂亮的根本错误,纠正五点:

一、任何男子汉在性格上,都多少有“专制独裁”的梦幻,谁不想亚历山大一下?谁不想拿破仑一下?邱垂亮在澳洲做大学教授的痛快,绝对赶不上在澳洲做土王、做酋长的痛快。这种性格其实不足为病,为病的是自己不能约束这种性格一邱垂亮把个人性格跟群体的“实际民主政治的实质推进”扯在一起,这是他第一个根本错误。

二、邱垂亮把政治立场上的旗帜鲜明,认做“绝对主义”,其实旗帜鲜明只是信仰、原则的坚持,不是“绝对主义”。邱垂亮认定我是“绝对主义者”,他在文章中用了五次“绝对”的字眼来形容我,我认为这种绝对式的判定一个人,才有“绝对主义”之嫌——邱垂亮用错了“绝对主义”,这是他第二个根本错误。

三、照国民党答应我们的组党自由,辛亥革命前答应的不算、1912年答应的不算、1913年答应的不算、1929年答应的不算、1947年答应的不算,我们眼巴巴的等了七八十年、等了五六十年、等了三四十年,等的结果竟永远是“非常时期”、永远是“大敌当前”、永远是“环境特殊”、永远是“国情不同”、永远是“将革命事业从头做起”。我们这些“痴痴地等”的傻瓜,在等了七八十年后、在等了五六十年后、在等了三四十年后,必须噩梦初醒、必须大彻大悟、必须发愿不再相信国民党——对国民党,我们只相信一件事,就是他们没有诚意——邱垂亮对国民党毫无诚意的“黑资料”和历史茫然无知,这是他第三个根本错误。

四、从国民党的宣传品上,去认定国民党是政治学上的一个政党,这是蛋头之见、书生之见。国民党的前身是革命团体,它的第一代走过秘密结社的路线,所以它有党证、宣誓等不合现代民主政党的规矩。当它取得政权后,在形式上和形势上,要靠近民主阵营,所以又要把自己扭出现代民主政党的模样。但是事实上,国民党是一个大家族——邱垂亮对国民党这一“家天下”的真相不能辨别,这是他第四个根本错误。

五、邱垂亮所梦想的党内外“领导精英”合作实现民主,其实毫无可行之处,他所谓的康宁祥、费希平“为骨干的温和自由民主派,他们比较正确地了解和判断国民党控制下三十多年来的台湾政治发展情况”,其实和他自己一样,并不能“比较正确地了解和判断”,他们对国民党的了解和判断,其实是很浅薄的。近五十年来,青年党希望的与虎谋皮,正是邱垂亮所希望的两党“领导精英”“能真的坚守民主主义原理、原则,努力推展实质的民主事业,重建正常有效的民主宪政体制”!但是,五十年下来,国民党还是国民党,可是青年党却变成尾巴和花瓶了——邱垂亮对这种与虎谋皮的下场一片无知,这是第五个根本错误。

基于这五个根本错误,邱垂亮虽以“周游于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的澳洲教授之“尊”,他的言论,其实并无可“贵”,反倒一再显出他的蛋头之见与书生之见。在这种蛋头书生之间,我们还强烈感到这种所谓海外学人的投机作风,对比一下这种人过去的立身与言论,我们就思过半矣!

“目的热”与“方法盲”

“实行民主”是现代人类的一致目标,英美等民主先进国家固然坚守这一目标,其他后进或后退的国家,也无不揭橥这一目标。后进或后退的国家中,即使极左如斯大林统治的苏联、极右如希特勒统治的德国,也莫不如此。“实行民主”的目的,大家没话说,可是“实行民主”的办法,大家话就多了,于是,俄共有它“集中的民主”(民主集中制)、国民党有它“革命的民主”、印尼有它“指导的民主”……这些五花八门的民主,看起来五光十色,但是它们只是“挂民主羊头”而已,“集中”也、“革命”也、“指导”也,这些杀伐性的字眼与行径,根本都是和真正主民绝不相容的东西。它们只煽动出民主的“目的热”,但搞出来的,却是民主的“方法盲”。结果呢,民主、民主,愈跟它们“实行民主”,就愈“三轮(车)追汽车”——愈追愈远了!

这一愈追愈远的悲剧,原因就在大家忽略了“实行民主”的先决条件,不知道“民主的真正实行,根本不可能实行在‘不民主的体制’内”,在“不民主的体制”内“实行民主”,就是“三轮追汽车”。

所谓“实行民主”的先决条件,我愿提出几个重点,帮助大家注意:

第一条件——思想辨正

“实行民主”的首要条件是得认清什么是民主,并且大家对民主的看法,要有基本上的正确与一致(consensus,所谓共识)。这种基本上的正确与一致,在中国,由于一直是“家天下”的帝王传统,严重构成了“实行民主”的阻力。中国传统中虽然有点“民为贵”的思想,但那种思想只是民本思想,却非民主思想。因为它根本违反了治者与被治者的民主基础——同一性。结果呢,帝王眼中的“民为贵”,恰恰等于牧羊人眼中的“羊为贵”,牧羊人可以对羊无微不至,但羊不是主人,牧羊人可以在他规定的范围内让羊在草原上又吃又拉又打滾,但天色渐晚,他一声令下,就全回家。不脱帝王传统的所谓民主也是一样,就好比西安事变时的几桌麻将。西安事变时张学良扣留了中央的许多大员,怕他们寂寞,特席开数桌,每人发大洋若干,让他们打起牌来。打牌不论胜负,都是张学良的钱,赢了固然无从花起,输了也不必心疼,最后一切哈哈一笑,出于张学良,归于张学良。细查这么多年来国民党的民主,正是如此。国民党扣留了羊,叫羊去民主、去竞胜、去选举、去制衡,结果国民党的牧羊人地位绝对不变、“家天下”也不变,要放就放,要收就收,收放自如。这种思想,绝不是民主。妙的是,国民党和他牧的羊,上下却都在这一错误前提下一致:国民党认为“天下是老子打的”,所以一切不放;国民党的羊认为天下的确是国民党的,所以一切都以诤臣或孝子姿态出现,这种畸形的思想,对真正民主的实行,根本是南辕北辙的、奴性的。中国“实行民主”实行得如此旁门左道、如此混淆不清,国民党和国民党籍的那些清流、教授、学者、开明派、座谈会专家们,当然要负绝大责任;跟着他们乱跑的社会贤达、党外人士,也要负部分责任。在不清除“家天下”民主思想的前提下,中国实在没有“实行民主”的可能,所谓“实行民主”,其实只是一种虚幻、一种误入歧途的虚幻、一种西安事变麻将桌上的虚幻,这一谑画是我们不可不注意的。

在“家天下”的民主思想以外,另一种迷信经典迷信主义的思想,也是要约束的。有些认为“实行民主”要有什么经典主义,其实经典主义经常都是民主的祸患,因为一有经典主义,就容易流为教条,教条是最不民主的东西。美国“实行民主”的特色就是没有教条,史学家称赞美国革命是“没有教条的革命”(RevolutionWithoutDogma),这一传统,奠定了美国“实行民主”的基础。现代人类问题是动态的、五花八门的,只有不断的群策群力,才能逐一的随机应变,加以解决。妄想有“放之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的万世经典和万能主义来一次解决、来永远解决,这不是解决问题,而是使问题化脓。20世纪80年代的人,要施展自己的拳脚功夫,而不是抱住古圣与先贤的大腿不放,抱人大腿的太落伍了。

以上所举思想辨正的例子,只不过是“实行民主”基本上正确与一致的一点下限,其他当然还有别的“民主障”,像人治思想压住法治思想、像一元思想压住多元思想、像集权思想压住分权思想、像乡愿思想压住“刁民”思想等等,也都是不可不注意的。

第二条件——“精英”抗暴

“精英”分子有多种意义,我这里约近汤恩比所说的“创造的少数人”(creativeminority)而言。“创造的少数人”一般是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商人、议员等等,他们有好人,也有坏蛋;有的有自私的原因,有的也有民胞物与的抱负。他们是左翼和“左倾幼稚病”者攻击的“中产阶级”,但是,说来奇怪,近代真正民主政治的确立,却是他们之中一些觉悟分子干出来的。美国民主政治的确立,就是最显明的例子。七十年前,美国思想家查理比尔德(CharlesA.Beard)写《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AnEnconomicInterpretationoftheCon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早就论证这些开国元勋们自私的原因,但是这种论证又算什么呢?在“实行民主”的里程碑上,他们确立了划时代的标记,这就够了。当然有人说风凉话,说这种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DemocracyfortheFew),但是,多年的历史与事实证实给我们:真正的民主,是从少数变多的,少数的民主也比少数的独裁好、少数的民主也比全体人民的不民主好。了解一下近代民主实行的历史,我们无法不做出这样的结论。

虽然一般说来,“精英”是相当伪善的、自私的、可恶的,但是,他们之中一些人的觉悟,毕竟还是民主所寄。美国在立国前,“精英”发起的抗暴,确立了近代民主的一个起点,虽然当时他们的民主是半吊子的、虽然当时宪法中还承认奴隶制度、虽然小气鬼华盛顿直到写遗嘱时,才宣布他老婆死后给家中黑奴自由,但是“精英”抗暴,毕竟是近代民主的一个萌芽,最后才能成长茁壮。1776年2月,英国的一位“精英”在上院说道:“美国人并不是一群江洋大盗,希望浑水摸鱼。他们的许多领导者,都是有恒产的,听说他们的总司令‘华盛顿’,每年进账便是四五千镑!”

“实行民主”,是上层“精英”带头干的事,不是下层穷措大带头干的事。穷措大只能搞暴动,不能搞民主。穷措大的带路,成则为王败则为寇,为王不是民主、为独裁者不是民主,“薄天子而不为”才是民主。华盛顿的副官弟弟明说华盛顿在性格上做东方专制君主,似乎比做共和国军人更合适,但华盛顿却不是朱元璋,也不是洪秀全,华盛顿能够自制,不会背叛革命,但朱元璋、洪秀全却会,原因重点是华盛顿有“精英”的觉悟,穷措大却没有这种水准。

虽然在恐怖统治之下,“精英”变得自保而软弱,甚至卖身投靠,但是,只有他们之中的一些觉悟分子挺身而出,前仆后继,才构成“实行民主”的先决条件。

第三条件——表现自由

思想辨正是“实行民主”的心理条件、“精英”抗暴是“实行民主”的先驱条件,在这两个重点以外,“表现自由”(freedomofexpression)是最根本的,它是“实行民主”的“武器”条件。“表现自由”又叫“意见自由”,也就是人民可以自由发表意见,而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这种自由,最早把它列为第一顺位的,是17世纪的英国诗人弥尔顿(JohnMilton)。在1643年,在英国国会立法禁止印售未经议会检查许可的书籍的时候,弥尔顿大声疾呼表现自由是在其他自由之上的自由(……Givemethelibertytoknow,toutter,andtoarguefreelyaccordingtoconscience,aboveallliberties.见Areopagitica,1644)。弥尔顿这一见解,美国新闻学者斯蒂德(H.M.Steed)曾加以发挥,斯蒂德特别强调“在一切自由中,以知识的自由、言论的自由和批评的自由最为重要”,报纸新闻如果不能用来宣扬并维护这些基本的重要自由,则它的地位便“不能高于制造唱机的工业”,其他的自由,也就不能确保(见ThePress);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霍金(W.E.Hocking)也曾加以发挥,霍金主张这种自由乃是核心自由。因为没有这种自由的地方,其他的自由也就变得不安全。“表现自由”实在是保障并且发扬其他自由的一种自由(见AFreeandResponsiblePress)。所以在美国,有人就把这种自由当做“第一自由”(TheFirstFreedom)。

为什么“表现自由”“意见自由”甚至比“人身自由”等还重要呢?因为暴政的恐怖不止作恶,而在作恶以后大家“不敢言而敢怒”,大家沉默的结果,必然使“独夫之心,日益骄固”,这样子的发展,必然使暴政愈来愈加深,最后必然就毫无忌惮了。

明朝沈明臣写《铙歌》十章,其中两句是:

狭巷短兵相接处,杀人如草不闻声。

“杀人如草”是恐怖的,但是“杀人如草不闻声”更是恐怖的扩大与延续。只有让声音出来,才是消灭恐怖的起点,而“表现自由”“意见自由”,就是这种扬声器。美国在开国之初,人民就抓到了这种扬声器,在美国本土上,固然能发扬光大;即使在美国统治过的地区,它的流风余韵,也可以看到不少。日本的“表现自由”,是最有成绩的;菲律宾的“表现自由”,虽然迭遭摧毁,但是还是相当可观的(例如以前的马尼拉市长,可以公然骂他们的总统;例如现任的总统,可以侵犯阿金诺的“人身自由”,但却控制不了“表现自由”)。这些都是显明的例子。没有“表现自由”的地方,就根本没有民主之可言,“表现自由”抓不到,一切都是空的。

第四条件——规则公道

在“实行民主”的心理条件、先驱条件、“武器”条件以外,有无“实行民主”的规则条件,就是最重要的了。

规则条件是必须先具备起码的“实行民主”的公道规则。“实行民主”的第一规则不是别的,就是允许成立政党。民主的运作程序,已经演进到代议政治,必须靠政党展开它的功能,因为只有政党才能提供全面的民意与政策,并提供推动它们的领导班子,进而接掌政权,退而表达监督、合作或反对。这种规则,无异是政治学上的“定律”,全世界的政治学者或学政治者,无不相信这一“定律”。可怪的是国民党的“内政部长”——学政治学出身的林洋港,却公然提出千古怪论,说:“虽然我们目前不允许新党,但无党籍人士仍有参政的管道,可以自由参选、服公职,而党外人士亦可自由沟通,并无任何限制。”这就显然违反政治学上的“定律”了。林洋港显然在抹杀其他政党的运作功能,而要党外人士表演个人向组织斗争!他所谓党外人士在“不允许组新党”的情况下“仍有参政的管道”,只要一想,就知道这算哪门子管道——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岂可在“实行民主”上要个人单打独斗?这种“实行民主”的规则,未免太荒谬了!

在古代英国,有“咬熊”(bear-baking)风俗,是把熊锁住脚,再放几只狗来咬它,熊只有在接受这种规则的前提下,最后力战而死;在现在西班牙,有“斗牛”风俗,是把牛先刺了背,再由人来斗它,牛只有在接受这种规则的前提下,最后力战而死。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其实任何民主的规则,都是国民党私订的、“表决大队”通过的,一如“咬熊”“斗牛”的规则,全无公道之可言。国民党订了万年国会的规则、订了临时条款的规则、订了戒严法的规则、订了党禁报禁的规则、订了钳制民主无微不至的选罢法规则、订了这个规则、订了那个规则,在规则之外,又发动不中立的军警力量、政团力量、教育力量、帮口力量、财经力量……把任何公平竞争的民主规则一一掐死,这样子的规则,又何来公道之可言呢?

以上所列举的,只是“实行民主”的先决条件中的四个重点,其他条件当然也是很重要的,比如说教育程度、国民平均所得、工业化、都市化等等,都是不在话下的,因为都是大家熟知的常识,我就不讨论了。

不要妄想与虎谋皮

“实行民主”的先决条件,既然重点如上,反过来说,如果没有或缺乏这些先决条件,是不是就不“实行民主”了呢?当然不是!民主总是要实行的,问题是和什么人来实行和怎样来实行。在实行之前,必须先理清台面。以辛亥革命前的“国民党”为例(用“国民党”代表当时的革命党,当然有语病,只是国民党如今将革命史一网兜收,所以我就权且从俗了),虽然清朝政府在日暮途穷之时,也放出民主宪政的饵来钓人,可是“国民党”绝对不信、绝对不合作。“国民党”坚持要把那张无法“实行民主”的烂台面理清了再说、把那些政治垃圾清除了再说、把那个不见棺材不流泪的“家天下”抬了棺材再说。“国民党”为什么不同清朝政府一起大有为呢?因为清朝政府经检定的结果,是不可救药的;清朝政府非但不是“实行民主”的开路机,反倒是“实行民主”的拦路虎,对这样一条软硬都不吃的老虎,除了把他从大路上请开,又何来与虎谋皮的可能呢?

如今,七十多年过去了,七十年前意气风发的“国民党”,在“权力使人腐化”的定律下,已经变成比清朝政府还要老虎的老虎了。——我们对历史教训略有所知的人、对民主前途略存希望的人,难道还不觉悟吗?难道还不知道结论是什么吗?在虎口之下、在虎穴之前,难道还妄想什么奇迹吗?

从上面这些讨论中,我们得到的觉悟和结论是:不要妄想与虎谋皮,除非你有了与虎谋皮的先决条件、除非老虎巳经不是老虎,但是,老虎又怎能不是老虎呢?

曲学阿世

现在话题转回到邱垂亮。海外学人是高等知识分子,他们脱身于恐怖统治之外,理应不再向恐怖政权献媚,而本诸“良知”,对身陷恐怖统治的同胞有点像样的声援。可邱垂亮这种所谓海外学人显然做得不像样,不但不像样,甚至反其道而行之!这种作风,可就太没心肝了!

我在那篇文章中说:

邱垂亮明知50年代的台湾,是“健康有效的反对党,不能组成、不能成长”的环境;明知80年代的台湾,是“畸形政治形态”的环境,而三十年来,国民党在民主上,毫无善政可陈、只见恶法可作,邱垂亮又凭什么认为国民党可以合作了?——可以“精英”对“精英”的合作了?邱垂亮的“尽量客观公正的政治观察”,难道就是如此天真吗?

我又说:

邱垂亮当然熟知实行民主的先决条件,民主的真正实行,根本不可能实行在“不民主的体制”内,但是从国民党当政以来,它不断用“不民主的体制”来封杀民主:“训政”也、“党外无党”也、“国家总动员法”也、“临时条款”也、“戒严法”也、“万年国会”也、“议事规则”也、“选罢法”也……一样样叠床架屋,把民主压得面目全非。

邱垂亮的根本错误,显然是“无知”和“曲学”(歪曲所知)的混合体,全部错误中,有的是他真的不知道的,例如国民党的真面目,有的却是他曲学阿世的违心之作,例如国民党把台湾搞成“畸形政治环境”,他当然熟知;例如“实行民主”的先决条件,他也当然熟知,既然熟知,却仍旧打马虎眼,认为可以和国民党“精英”合作而“实行民主”,这不是曲学阿世是什么?两千多年前,正直之士就警告软骨知识分子,说:“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如今,两千多年过去了,我们看到所谓海外学人整天“周游于台湾与大陆之间”,做“学术与政治之间”的投机秀,我们真忍不住要拆穿他们。这次我对邱垂亮的拆穿,就是一个举例。这些海外的知识懦夫们,他们有什么资格和脸面,来以逃兵身份,为战士设计蓝图?我们一定得拆穿他们:什么远来和尚不和尚——我们就要砸和尚!

1983年8月25日

从国民党式强奸到党外主流派式强奸

——论强奸民意的两种类型

搞政治的人,在权力无以约束的情形下,都会腐化,腐化的方式有许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强奸民意。古今中外强奸民意的人,又有许多种,但是只有两种是台湾特产的:一种是国民党式的强奸民意,一种是党外主流派式的强奸民意,我们不可不弄清楚。

国民党式强奸民意

国民党在没取得政权前、做“党外人士”的时候,它对人民的承诺,是天花乱坠的、是甜言蜜语的,在1923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宣言》中,虽然公然保障过“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之绝对自由权”,但是,当它取得了政权,它可没这样痛快,它要先实行“训政”再说。

“训政”是清朝西太后用的名词,国民党用这种字眼,真是好有一比。国民党在1928年10月3日通过了《国民政府组织法》,同时通过了六条“训政纲领”,以为这个组织法的依据。陈茹玄在《增订中国宪法史》里,曾说这个《国民政府组织法》下“国民政府之组织,非合议制,实大近独裁制”,是“合议其形式而独裁其精神”的。陈茹玄是国民党大员,他这种说法,悍然表示了国民党是独裁的。既然独裁,一切就没有道理好说。

国民党1929年3月27日宣布开始训政,同年6月15日又宣布“训政时期规定为六年,至民国二十四年完成”。换句话说,就是1935年3月27日结束训政。但是,到了1935年3月Z7日以后,国民党却训上瘾来了,不肯结束一党专政。一直又拖了十二年,才宣布实行宪政了,宣布还政于民,总算让人民选举了。

但是,在这种戏法下冒出来的民意代表,天知道他们是怎样被人民选举的!对当年情形略有所知的当时在大陆的人民(在台湾的人民不算,因为隔得太远,不清楚),都知道这些民意代表之所以成为代表,大都是党部圈选的、做票的,由头到尾,天知道有过多少民意!以江苏省无锡县为例,选票开出来,就闹过选票数比人口数目还多的笑话!以东北沦陷区为例,选票开出来,就闹过一省尚未接收,民意代表即已选出的笑话!……这些强奸民意的民意代表,都是今天国民党赫赫表决部队的成员,国民党说他们代表民意,如改成代表被强奸了的民意,倒是真的。

就算代表民意,按照宪法,也有明文期限,也得有个完,不能没完没了。以立法委员为例,1947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第65条,明定:“立法委员之任期为三年,连选得连任。”所以,原来根本因圈选和做票而当选立法委员,纵使代表民意,也早在三十年前就已满期,岂能老下脸皮,继续代表下去?但是,国民党却硬说大陆丢了,人民沦陷了,可是代表不沦陷,于是,全世界有史以来最长期的国会和最长寿的民意代表,就在台湾含饴弄人民了。

国民党给我们的教训是:他们强奸民意,老下脸皮,在人民选他们以后,就说人民继续选他们,而这种继续,竟完全不经民主程序!

党外主流派的真相

党外主流派是党外主流派绝不承认有的一个派,就如同国民党陈立夫绝不承认有CC派一样。《民主人》第十三期登有费希平的一段话,他说:

刚刚我听苏东启先生谈到主流派的问题,引发我许多感慨。究竟主流派一词是谁先提起的,我并不知道。但我却清楚所谓主流派,是国民党对党外所做的分化。

过去国民党对付青年党和民社党的方法,就是把它们分为几派。我们党外如果硬在自己内部划分为主流和非主流,这就落入国民党分化我们党外的圈套了。

所以,我希望今后党外杂志上最好不要再出现“主流派”这三个字。我个人搞政治搞了这么多年,我深深了解国民党的所作所为。过去国民党将民社党和青年党的内部各分化为两派,使得民、青内部互斗不已,而国民党却在一边坐收渔人之利。

民、青两党的教训,至今仍历历在目。我们千万要看清国民党的伎俩,不要再分什么主流了。将来党外唯有团结一致,才不致重蹈民、青两党的覆辙。

陈立夫口口声声说CC派是共产党对国民党所做的分化;费希平口口声声说主流派“是国民党对党外所做的分化”,这种一家子的思路,是很有趣的。国民党想分化党外,当然是真的;费希平苦口婆心说“不要分什么主流不主流了”,当然是好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党外是否真的有一股主流派的实际存在?如果没有这一实际存在,则党外当然不分你我;如果有这一实际存在,则纵无流派之名,也恐怕难掩主流派之实了。纵然斤斤在名词上争辩、否认,也恐怕没有什么意思了。

不幸的是,纵使我们党外人士不相信党外有主流派,纵使我们不愿相信党外有主流派在独断专行、打着党外的总旗号、骨子里却做有利他们一派的事,但是,一次又一次的冰冷事实摆给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变本加厉丢给我们,却又使我们不得不相信,相信党外之中,真的有了一股实际存在的主流了。——除非我们继续自欺下去,我们终于不得不面对这一我们不愿面对的真相了。

小气与卑鄙

所谓党外主流派,显然是美丽岛事件后,从这事件中巧取豪夺利益的人们形成的,其中的头头其实只有一人,就是康宁祥。康宁祥的政治技巧是以所谓“稳健”刻画自己形象,他“稳徤”不要紧,但这种“稳健”,却反衬出别人的不稳健,把许许多多正常的党外战士都给扣上“偏激分子”的帽子,结果入狱的入狱、潦倒的潦倒、形象不佳的形象不佳,而使康系人物变成了“模范党外”,模范党外者,得国民党钦定之党外也。因为国民党钦定了康宁祥,所以美丽岛事件前夜,林义雄本不要南下高雄,但康宁祥拉他去,结果一起去了,到头来林义雄入狱,康宁祥却没事,这就是“牺牲同志,成全自己”的“稳健”效果!

美丽岛事件后,非康系的残众,在群雄入狱或出亡之后,托庇于康宁祥,这种心理是可以了解的。康宁祥外表上“收容”他们,骨子里却严防美丽岛系的坐大,这由周清玉竞选前,康宁祥对她冷嘲热讽不加声援一事可知。不料选举过后,人民因憎恨国民党而投给美丽岛系的同情票,却大大加强了美丽岛系的声势,黄天福、许荣叔等,且都变成了跟康宁祥一边大的“立法委员”,于是康宁祥改变策略,宁肯手拉美丽岛系的律师级人物,也要防止美丽岛系家属级的突出,这一策略,在1982年北美洲台湾人教授协会邀请事件上,就完全暴露。那次邀请,并没事先决定名单,只是委由康宁祥代为办理而已。康宁祥的私心太重了,他在其中做了手脚,不但以不告诉别人的方式擅自决定,并且决定的,除天真的美丽岛律师尤清外,其他两人张德铭、黄煌雄,都是康系心腹。这种设计,显然有意排挤美丽岛和其他的重要党外人士,这种私心与居心,实在太小气了,也太卑鄙了。

不料今年到了,不能出境的许荣叔、周清玉还是到了美国,并且有了很成功的表现。于是,康宁祥只好另耍花样。这次索拉兹来台,康宁祥乾纲独断,在六人出面的邀请函中,排挤了周清玉和尤清,拉进了他的心腹张德铭、黄煌雄,同样是又小气又卑鄙的老套①。

索拉兹来台,除了暴露康宁祥的老套外,变本加厉的现象,不幸更大公开了。这些变本加厉逼得我们不得不查查看了。

与国民党的暗盘

去年9月7日,我写《抱谁大腿?》一文(“千秋评论”第十四期),批评国民党和部分党外人士抱外国议员大腿,对这种趋炎附势,我不以为然。我李敖,像李鸿章一样,一直是主张高姿态对付外国人的:过去美国“大使”邀我访美,我摆大架子,不理;“国际奸人”费正清来台请吃饭,我摆大架子,不回请;国际特赦协会秘书长来台约我看他,我不去,叫他来。……我从来深信:对付外国人,分寸是极重要的。索拉兹关怀我们,没有错,但不能因为这一关怀,我们就失其常度。我们别忘了,索拉兹到中国大陆,连求见一外交部长都不可得,但在台湾,却可以党内党外上下通吃,我觉得在这岛上的人,太没标准与志气了。

既然索拉兹到台湾来,让他同党外大众见见面,不走国民党关门闭户的黑道,该是对党外有利的。殊不知康宁祥却以总代理姿态,先设立了门户,他推翻了许荣淑在美国向索拉兹讲过的让他会见党外大众的许愿,而改在观光饭店举行一百多人的餐会,索拉兹一到场,就大感意外,他忍不住私下要问:“为什么会办成这样一个聚会?”索拉兹毕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他当然会为这种小家子气的搞法感到奇怪②。

其实,小家子气还多着呢!

在康宁祥原始的构想里,甚至连一百多人的餐会都不来的,而是同国民党联合搞一次小餐会。国民党叫他开党外的列席名单(他当然不敢向国民党要国民党列席名单!),他乖乖奉上了十七位,外带翻译司马文武一名。这一名单,是8月11日下午五点半他亲到“外交部”,送给“章司长”的。8月12日上午10点,康宁祥又亲到美国在台协会,告诉美方人员国民党和党外双方共同具名邀请索拉兹聚餐的决定,并请美国在台协会电报通知索拉兹。

所以,康宁祥原始的构想根本是十八罗汉前去联合国民党式的、根本是趁索拉兹来台的机会使自己得以晋身于国民党酒席之侧的、根本是没有索拉兹向党外演说的。康宁祥的真意所在,是在利用索拉兹为他抬轿子,抬到国民党的台面上,他根本目无党外!

不料事与愿违,8月12日下午4点,“章司长”突然一通电话,就推翻了协议,康宁祥大失所望,于是,就只好退而求其次,搞起一百多人的餐会了。

这一内幕,告诉了我们:纵使这一餐会,也是国民党不要十八罗汉同他们一块儿吃饭的“剩饭”,国民党如肯吃饭,康宁祥早就带队奉陪了,哪里还有吃“剩饭”的餐会呢!

所以,索拉兹原来构想的单独见党外群众,专门留下一些时间向党外演说、供党外发问,他不知道,康宁祥早就给他放水了,他相信康宁祥的判断与安排(Wouldyoupleasemakethenecessaiyarrangements?Itrustyourjudgmentcompletely.),却万万没想到:康宁祥给他的判断与安排,却是跟国民党大快朵颐!他对一百多人的餐会感到人太少、感到意外,殊不知如果国民党肯点头、肯守信,他连一百多人都见不到呢!

康宁祥把索拉兹同广大的党外群众隔离,这一隔离作业,索拉兹和党外群众都不知道,谁被康宁祥出卖了,这还不够明显吗?康宁祥宣布的理由是基于安全的考虑,不得不缩小范围,但是,我真不明白:如有国民党极右派来捣蛋,给索拉兹见识见识,有点深刻的印象,又有什么不好?何况,国民党极右派是不会来的,因为他们的主子不敢得罪索拉兹,不会放狗过来的。另一方面,同一天上午,索拉兹就在淡江大学演说过,用的是四百人座位的大礼堂,索拉兹既可在淡江大学礼堂公开演说,康宁祥却要把洋大人在小地方门禁森严起来,这是何道理?又有何必要?这是康宁祥向国民党表态,因而出卖索拉兹和党外群众,自是无可怀疑了。

入场券事件

康宁祥被国民党摆了一道以后,匆忙在8月12日下午5点起,改变作业程序,最后的决定是举办一场一百多人的餐会,由具名邀请的六个人,各握入场券五张,分送给他们认为该送的人。但是,问题来了,除了这三十张入场券外,其他一百多张入场券,说是给(一)索拉兹夫妇及随员;(二)美国在台协会人员;(三)“外交部”人员;(四)党外“立委”;(五)党外北、高两市议员;(六)党外县市长;(七)学者专家;(八)部分“国大代表”、“监察委员”;(九)党外杂志编辑;(十)电视台及各报社记者。但是,如何给法,却显然有人做手脚了。例如党外省议员,只有两张票;党外新竹市长施性忠,竟不给票;党外的许多新生代,都一票难求,康宁祥甚至点名不给邱义仁、田秋堇、林浊水的票……这样子的气量与格局、这样子的滥权与专断,又与国民党有何不同呢?

我现以出身康系、又勇于脱离的林浊水为例,说明一下详情。林浊水本名林宗耀,三十六岁,台湾南投人,政大东语系毕业。他是党外新生代中,文字写得最仔细、最精审的青年人。他的作品像《剖析南海血书》、《绿卡攻防战》、《台湾是美丽岛》,都曾引起注目。林浊水脱离康系后,为尤清、尤宏办《博观》,为康宁祥所不容。这次索拉兹来,康宁祥给自己的杂志四张票,可是只给《博观》一张,并且注明是给尤宏的。林浊水为了最近国民党约谈学生事,想参加欢迎索拉兹餐会,希望有机会把这些资料递给索拉兹。于是,精彩的局面出现了。据林浊水回忆:

我决定去参加餐会后,曾打电话到《八十年代》,表示我希望能有一张票,接电话的人说他不是主办人,主办的人现在也不方便讲电话,他说他们会另外回电话给我,但我一直没有接到电话。

不久尤宏告诉我《博观》杂志可能有一张票,问我要不要,我说,说不定《八十》另外有票给我,而且如果那份资料可以用其他方式转达的话,我也不一定非要亲自去会场。

但是到了餐会当天,《八十》并没有给我票,而我也没有其他途径传达那份资料给索拉兹,所以我就决定去会场。尤宏告诉我他的票在黄宗文那里,会前十分钟如果我到达国宾,黄宗文会交给我。但是把关的人表示票不能转让,换句话说,我不能代尤宏进场,我想不能进场也无所谓,我主要是来送资料的。老康听说我有东西要交给索拉兹,他表示愿意转达,我就交给他。

当天的情形是,我并未积极表示非进去不可,离开时也没有伤心或愤怒。我的感慨和愤怒是在我离开会场以后,当我了解这件事的种种幕后之后才产生的。

原来这次被邀请的名单中,刚开始有我也有邱义仁还有林世煜,但后来我们三个的名字都被老康划掉了。由于许荣淑在离开台北之前曾嘱托黄天福照顾《深耕》,所以黄天福就问怎么《深耕》只有吴乃仁一个,老康才把林世煜又加上去,但我和邱义仁无论如何都不行。等许荣淑回来发现没有邱义仁,于是去吵了一顿,邱义仁才又补了一张,我因为没有人替我争,所以一直被排除在外。

为什么老康这样排斥我呢?他把我从原来的名单上剔除,可能认为我不重要,也可能认为对这种集会没兴趣,但在我特别打电话表示我想去的心意后,他还是不准,在我当天带了资料亲自到会场后,还是不准,这实在没什么道理。如果他认为我没有参加的资格,我也看不出那天参加的人谁更有资格。

我并不为我个人能否听到演讲而计较,但当我知道他是这样处心积虑的排斥我时,却不能不感慨。(《民主人》第十五期)

林浊水没票,尤宏自己不入场,把入场券给了林浊水,可是康宁祥还是不准,如果这样一视同仁,也算罢了,但是高惠宇的入场券,却可以给黄年,黄年却可代高惠宇入场,试问这又怎么说?

康宁祥独揽票源,把票不给像林浊水这样党外的战士,却给了许多国民党的狗腿、给了“外交部人员”、给了他自己的家臣与亲信、给了冒党外之名、可是不肯再作战的“恐龙的传人”……试问这又是什么大公无私的气度?康宁祥明明做了这种小家子气的事,却还在《亚洲人》第二十八期上宣传:

事实上,当天入场证仍有转借的现象,对于这些党外友人,工作人员也在不影响总人数的情况下,都变通地准予过关。

对照起对林浊水的态度,我们能不恍然大悟:原来康宁祥这种“党外”,竟对其他“党外”排挤得连“党外友人”都不如了。明明事实如此,他们竟还老脸皮厚的说“这是一项圆满成功的餐会”、“办得有声有色,极为成功”(《亚洲人》第二十八期),这不是故意欺瞒党外吗?这不是无耻吗③?

党外主流派式强奸民意

我这里检讨的重点,绝不在一顿饭跟谁吃的问题,也不在一张入场券给谁不给谁的问题,我的重点是从索拉兹这次来台,检讨党外主流派的种种心态。根据我上面的一些举证与抽样,我们可以清楚知道这些:

一、真的有党外主流派这一实际存在。

二、这派不断的在私通国民党。

三、这派的发展在变本加厉。

四、这派根本目无党外与党外群众。

五、这派打着党外的总旗号,骨子里却做有利于他们一派的事。

其实,最最要命的,不在他们做这些事,而在他们最根本的心态,这一心态,说破了,是完完全全违反民主程序的心态。他们的心态是宫廷政治的、是幕后决定的、是予智自雄的、是独断独行的,他们口口声声争民主,但是他们的行径却完全反其道而行;他们口口声声开放政权,但是他们一朝权在手,却一点也不开诚布公、一点也不中央开放④、一点也不按照民主程序取决于众。他们只有一点点“索拉兹总代理”⑤的小权力,他们就要私通国民党、就要出卖党外、就要一张入场券都不给林浊水,设想这种心态的人一朝得到政权,他们会实行民主吗?会不出卖我们吗?他们拿到一张门票,都要作威作福;他们拿到政权,会不动刀动枪吗?那时候,党外战士林浊水,会不被他们丢到浊水溪里吗?他们在这种处境,都要排挤战友;他们一朝得志,会不诛戳功臣吗?(至于黄玉娇告诉我的:康宁祥只让他指定的人占尽问话时间、不准异己发言等事;乃至于邓维贤告诉我的:《民主人》在会场以外——根本不在餐会辖区以内——赠送一些来宾,《八十年代》都要恶形恶状的跑来干涉等事,更是小焉者也的作威作福了。这些心态,都不是民主的心态,那是独裁者的心态,党外千千万万的志士仁人,多年来前仆后继、辛辛苦苦,靠坐牢、挨打、流血、流汗换得一点点成绩,难道竟是培养独夫吗?难道竟是给独夫来坐享其成吗?)

在“入场券事件”的变本加厉以后,独夫更小人无忌惮了,他的强奸民意范围,更扩大了,于是在索拉兹走后十三天,独夫操纵的党外主流派,就来强奸“党外后援会”了。三天以后,《民主人》的邓维贤首先刊出《本刊紧急声明》,义正词严的表示了抗议,邓维贤说:

根据8月30日《中国时报》和《联合报》的报道,十多位党外现任民意代表于29日集会讨论《党外人士竞选立委后援会草案》,决议删除原来草案中党外杂志代表及学者专家所具备的后援会成员资格,使后援会完全由现任中央及省市民意代表组成——约四十人左右。部分现任党外立委认为他们应优先获得推荐,并且不主张增加推荐名额。

得悉这个消息,不胜骇异。上述决议完全推翻了原来后援会扩大党外代表性及尊重党外党工与基层干部的精神。这项决议十足违背了党外民主运动的精神与理想,加强了“选举挂帅”——“拥有公职地位才有发言权”——的现实与功利倾向。

今天党外反对国民党,是反对国民党的专制、特权、垄断、不民主。可是,今年国民党能扩大举办基层反应。难道党外比国民党还要落后、反动、糟糕?

部分党外民意代表企图使后援会成为保送制度,不仅显示缺乏政治自信,而且暴露了他们维护个入利益与地位的居心。

9月10日党外有关人员将举行最后一次会议,确认后援会的方案。盼望与会人士立即纠正部分党外民意代表在8月29日所做“自已推荐自己”贻笑大方、比国民党还不民主的决议。

根据我的调查,党外主流派这种“完全推翻了”原来的精神,是康宁祥一手导演的卑鄙之作,他联合了自私的、背叛党外追求理想的部分现任党外民意代表,竟不分青红皂白的,强行做成了“自己推荐自己”的无耻决议,这一决议,正如邓维贤所说的,是“比国民党要落后、反动、糟糕”的决议,“比国民党还不民主的决议”⑥!

“自己推荐自己”

因为,国民党的落后、反动、糟糕、不民主,它的祸源,还不过是像一条粪里裹的蛔虫,“自己延长自己”而已,是把民意的授权期限,自动延长三十多年而已,这种强奸民意,还有它无耻的限度;但是,党外主流派的无耻,却青出于蓝,竟不是蛔虫式的自我延长,而是性变态式的自我推荐了。唐朝武则天老母鸡喜欢小公鸡,淫乱成风,她的宫廷政治中,竟然出现一个叫侯祥的腰部以下主流派,上书武则天,自我推荐他的生殖器,自谓“阳道壮伟”(我的鸡巴大大大),这一事件,是中国历史上的大笑话。没想到历史重演到台湾,党外主流派利令智昏,竟然在“党外后援会”中,后援了半天,竟后援起自己来了,无异变成了“党外自援会”!这种“阳道壮伟”式的“自己推荐自己”,我李敖“读书破万卷”,还是唐朝以后第一次见到,我真忍不住要借古讽今一番。

还是老话,其实,最最要命的,不在他们做这些事,而在他们最根本的心态,这一心态,说破了,还是完完全全违反民主程序的心态,他们的心态是宫廷政治的、是幕后决定的、是予智自雄的、是独断独行的,他们口口声声争民主,但是他们的行径却完全反其道而行;他们口口声声开放政权,但是他们一朝权在手,却一点也不开诚布公、一点也不中央开放......哦,他们不敢开放,因为他们的“阳道”壮不壮、伟不伟、或根本有没有“阳道”,恐怕还待考呢,不然的话,他们在“党外后援会”为什么不敢开放他们所标榜的民主程序?为什么和国民党一样,鬼鬼祟祟的,不敢开放公平竞争?广大的党外群众的事,凭什么由这小撮人私设标准,由他们学国民党独家提名、连选得连任?如果这就是党外组党的雏形,我们趁早砸掉这被窃占了的名器吧;如果这就是党外“后援会草案”,我们趁早认清它无异国民党的《戒严法》《选罢法》吧!我们这些在党外拥护他们的、追随他们追求民主的、为他们肝脑涂地抬轿子、投选票的,如今看到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在愚弄我们、出卖我们⑦,一次又一次地脱离党外大道,一次又一次地背弃民主程序、一次又一次地变本加厉,我们还能忍耐吗?我们还能不吭气吗?我们还能不砸他们吗?

当我们眼睁睁地看到:国民党“万年国会议员”下又冒出党外的“万年立委候选人”;当我们眼睁睁地感到:国民党强奸民意后党外主流派又跑来轮奸,我们实在忍不住要砸他们,把他们陪葬在国民党的僵尸之上!从今以后,我们再也不要忍耐人们宣传的那种鬼话了,那种鬼话说我们“批康”是分化了党外、是破坏了合作、是破坏了团结、是破坏了民主的实行、是破坏了党外的形象。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冰冷事实摆给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变本加厉丢给我们,我们还要忍耐那种鬼话吗?

根据上面的大量举证与抽样,我们可以断言:真正分化了党外的,是党外主流派;真正损坏了合作的,是党外主流派;真正破坏了团结的,是党外主流派;真正弄坏了民主的实行的,是党外主流派!党外的形象,还轮得到我们来“破坏”吗?党外的理想、党外的勇气、党外的民主希望、党外的漂亮小脸蛋,早被党外主流派给毁容了。如今他们挂着党外的面具与羊头,卖的却是国民党的狰狞和狗肉,我们还有形象吗?

“我死诸君思此狂”

我在《民主人》第十四期里《写斗牛、咬熊与政治》最后说:

看看历史、想想教训,不要再妄想与虎谋皮、不要对无望的残花败柳寄希望。让我们回归到自己,归根在同仇与敌忾;让我们不要相信敌人,也不要相信那老是想同敌人合作的“同志”。这些“同志”宣传他们跟我们是党外路线斗争,其实党外并没有什么路线斗争,党外只有一条大道,这条大道也就是正道,其他的所谓路线,其实是大错特错的路线,也是我们看不起的路线,更是不配与我们“斗争”的路线。只有鹰派与超级鹰派才有路线斗争,鹰派和鸽派没有什么路线斗争,因为在鹰的天地里,鸽子根本算不得什么“斗争”的路线。牧野鹰扬的我们,要在志气、骨气,勇气的心境下,永远记得这一分际。

如今,这些鹰巢鸽占的鸽子们,从索拉兹来到后援会草案推出,前后十三天间,已经接连两次在侮辱党外、作弄党外、出卖党外,侮辱、作弄、出卖之不足,还继续代表党外,说鸽子就是老鹰,老鹰不是老鹰,天下有这种滑稽的事吗?

真的不该再有这种滑稽的事了!我们必须站出来,重新打扫旧巢,重建我们党外的组织与形象。我们不愿把这些忘其所以的鸽子赶走,我们希望他们彻底检讨、忏悔、缩小气球式的体积,诚意的回归到自己——“本是同根生”的自己。也许,限于格局,天生的鸽子永远不会变成老鹰,但是,学做老鹰,总比学做国民党好,好的不学,专学坏的,这是自甘随落、这是没有志气、这是不要脸,我劝告党外主流派不要不要脸。现在我只揪出康宁祥来示众,以后谁再跟他一路出卖党外,我就揪谁、我就点名揪谁,为了正义与真理,我李敖是六亲不认的,心里有数的人,请在心里记清楚⑧!

林正杰戏称我是“‘党外纪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可不敢当,因为这不是经过民主程序产生的黑官。我个人在党外,毫无政治野心,我此生也不会做任何政治上的职务,送给我我也不做、黄袍加身我也不做,我只要做一个许由型的人物,但却是好战的、好批评的。维护正义与真理,是我天生的大使命,我只要为这一使命玩命,我不接受任何任命。正因为我有这样超然的地位、这样显赫的经历、这样灵光的大头脑,我想我为党外做点暮鼓晨钟的工作,应该是有益的。也许有一天,鼓声歇了,晨钟停了,我也横死了,那时候,改写陆放翁的诗句,该是李敖最好的安魂曲——

“文”前作剧莫相笑,

我死诸君思此狂。

为了补偿在我死后,人们想得发疯;我同意在我生前,大家恨我入骨——李敖就是这样“性格巨星”,请大家告诉大家!

1983年9月4日

①张毅在《民主人》第十五期说:“至少有两件事,可以证明老康的私心:一是16日餐会的具名安排,一是餐会入场券的安排。”“索拉兹原先希望由康宁祥、尤清、周清玉、许荣淑、黄天福五位具名安排餐会,结果老康擅自删除了尤清和周清玉,加上了费希平、黄煌雄和张德铭,理由是,该二人出国未返。事实上,即使是出国了,人只要是没死,一样可以具名,而周清玉在13日回国了,老康仍未安排,又做何解释?莫非欺侮周清玉乃‘弱女子’?”“此外,一百三十多张入场券中,老康独握一百张,只分给其他五位具名者各五张左右,而他自己爱发给谁也事先不和其他五人协调。这种专横的作风,难道就能稳固老康在‘主流派’中的领导地位?”

②参看《民主人》第十五期姚国建的话:“今天党外运动的改革者,必须在气象上与国民党不同,如果索拉兹在党外身上看到的,不是一个真正改革运动者应有的气象,我们能期望他对台湾民主运动声援到什么程度?也许他最后也不得不相信国民党所说的:党外不过是一个要争夺政权的集团罢了!所以——为什么不让索拉兹接触一下台湾的劳动阶层?为什么不让索拉兹感觉这些广大群众的脉搏跳动?台湾的党外,绝不只是国宾饭店二楼联谊厅里那一百多人所能真正代表的,我们实在怀疑,索拉兹在国宾饭店的餐会中,能从那些熙熙攘攘、衣冠楚楚的党外人士身上看到什么?”

③曹子勤在《民主人》第十五期说:“我实在想不出林浊水会被排除的理由。我怀疑老康当初跟国民党办交涉时做过什么承诺?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猜测,否则我实在想不通像这样一个喜事,为什么要办得这么莫测高深?主办者说他们为了筹备这次餐会,几乎心力交瘁,谁叫他们心力交瘁?党外朋友这么多,只要他们一声令下,哪一个不帮忙?”“我的批评都是善意的,都是为了党外以后更好。如果不是关心党外,不是为了党外好,我根本不必花力气来讲这件事。我希望《八十》以后做事情不要老是这样关起门来。”曹子勤是尤淸的太太,她的快人快语,是很令人叫好的。

④关于中央开放,参看李敖“千秋评论”第四期《只许我中央,不许你中央》。

⑤康宁祥的私心和水准,这次做“索拉兹总代理”可现了原形。黄天福在《民主人》第十五期说:“当天的司仪是康委员,其实康委员是主人,他可以不必身兼数职这么辛苦。当司仪介绍来宾时,是从党外县市长开始介绍,然后再介绍党外重要朋友和学者专家,接着才介绍索拉兹的助理。但是,按照接待外宾的礼仪,应该是先介绍外宾,再介绍我们自己的朋友,而且最好是中英文对照,否则索拉兹根本弄不清楚。另外在进场时应请索拉兹走在最前面,但我们的主人却自己走在前面,把索拉兹夹在中间,这也是很失礼的。”“索拉兹到达会场时,是由康委员和费委员去接的。但散会后,却只有费委员一人把索拉兹从二楼联谊厅送到外面,这也是失礼的,应该是主人一齐送他,或者一齐在外面与他握手送他出去。”这是康宁祥在礼仪上的洋相。《民主人》同期有张毅的专文,论康宁祥在语文上的洋相:“在16日的餐会上,绝大多数与会人士都为党外主持者的临场表现捏一把汗。当时,不仅曾获美国国务院邀请访美的党外‘外交大将’司马文武在担任现场翻译时,栽了大跟头,即使平日老谋深算、善于藏拙的康宁祥也频频‘穿帮’,以其令索拉兹难解的英文,引人喷饭。”“参加当天餐会的人应该还记得,康老大先要大家鼓掌欢迎索拉兹,而要坐在首桌的索拉兹起立(standup)致意时说了一句Sitdownplease,弄得索拉兹以为康某要他坐到地上去,又在介绍索拉兹太太时说了一句Mr.Solarz,弄得索氏夫妇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之外,更在要索拉兹讲话时说了一句It’sturnyou,猜想当时康某是想说It’syourturn(该轮到你说了)吧!”“这一连串的笑料,一直到餐会结束时还没有完。因为,康宁祥在向索拉兹致谢时,又爆出一句Very,verythanks。天底下略懂英文的人都只有说Many,manythanks,或Thankyouverymuch,或甚至于较不常用的Very,verythankful,却没有人像康某人一样的。”“党外的‘英文大将’司马文武,也没让他的事业伙伴康某专美于前。他在逐句翻译索拉兹的演讲稿时,由于有稿子可看,因此表现得尚差强人意。但是在立即翻译演讲后的现场问答时,他就显得力不从心了。例如黄煌雄说,‘党外是台湾民主的唯一出路’,司马翻成了Dangwaiisouronlywayandonlyfuture(党外是我们仅有的道路和仅有的未来),可谓辞不达意,稍懂英文的人都知道,较正确的翻法,应该是Dangwaiistheunique(或only)wayoutforTaiwan’sdemocracy。”“尤其严重的是,索拉兹说他对(众院议长)奥尼尔的影响力,可能大于对蒋总统的影响力,司马文武居然把话说反了。当然,索拉兹是不会知道这些的,但是他的助理懂中文。”“连基本的语言问题都无法解决,康系又如何能够成功地‘外交出击’呢?而康系此次的‘漏气’,连带地使整个党外的形象受损,实难弥补。”“或谓,党外人才济济,不乏英文高手。这就牵扯到‘私心太重’的问题了。党外有人明知司马文武罩不住,事先曾向老康推荐其他的英文高手,老康却严拒了。老康莫非迷信司马的英文程度?还是私心太重,太过于跋扈?”

⑥郑南榕在《民主人》第十五期说:“党外的格局愈来愈小,这可以从去年‘九二八中山堂聚会’到今年的这一次‘索拉兹欢迎餐会’得到印证。可怜的是跟国民党最近的‘政治秀’一比,却被‘小脚放大’的台北市党部比了下去。至少关中在办台北市党员意见反映大会的‘格局’,都比党外这两年来的这次集会大得多,人数也多得多。”“党外如果常常如此这般关起门来当党外,我看大家还是回家抱孩子洗尿片,痛快得多了。”这段话写得很好,邓维桢说邓南榕愈来愈进步,我也有同感。

⑦“立法院杯葛放水事件”后,康宁祥出卖党外最明显的一次是背叛“取消临时条款”事件。“取消临时条款”(注意,是“取消”,不是“充实”)本是党外的共识,康宁祥在去年9月28日中山堂党外人士集会上,曾公开加入共同发表的声明,在声明中公然“就教于全国同胞”,要“依据宪政精神,适应现状,制定国家基本法,取消临时条款”的,并且“呼吁海内外同胞共同促其实现”的,不料六个月过后,他自己却单独行动,向国民党交心表态了,又支持起“充实临时条款”来了,这不是又一次放水、又一次出卖党外,又是什么呢?

⑧如何对康宁祥这个“党外”,我很同意邓维贤今天的说法。邓维贤在《千秋评论号外》第一期序中说:“今年《民主人》的批康与去年《深耕》的批康,有着不同的角度。《深耕》检讨老康与国民党的关系,认为老康《放水》、《妥协》。《民主人》检讨老康与党外的关系,认为老康不够开诚布公,妨碍了党外内部的制度化、民主化及健康的发展。”“批康不是我们既定的政策。《民主人》随时随地准备支持老康,只要他调整模式、符合我们的期望。”

你们可以不怕他

二十年前,郭良蕙出版了一部名叫《心锁》的书,台湾省政府新闻处以(52)公新一字第0319号函,予以查禁。禁书事小,“中国文艺协会”拦腰做上一票,趁机把郭良蕙开除了会籍。“中国文艺协会”在事后,声明如下:

前因本会会员郭良蕙女士,其所著《心锁》一书,意识极尽诲淫,内容尤多乱伦与性行为之描写,对于社会道德、善良风气及青年心身健康,均有不良影响。该书出版后,本会会员曾向本会迭次表示意见,咸认应对该书作者予以适切之警惩,以维会誉,而正文风;爰经本会第十三届第七次理监事联席会议议决,根据本会会章第八条之规定,依例注销郭良蕙女士之会籍。

郭良蕙是一个中文程度很低的所谓女作家,低到连基本唐诗都会弄错;“中国文艺协会”是一个不懂文艺的所谓人民团体,文艺出来的,不是文艺,而是滥套与马屁。这件事发生后,郭良蕙跑到梁实秋家去抱怨,梁实秋是这样答复的,他说:“郭良蕙啊!这件事有两个错误:第一个错误是他们不该开除你;第二个错误是你不该加入。”

二十年前,梁实秋有一次同我聊天,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我觉得很可以警世,所以至今没有忘记。梁实秋说这故事的时候,他自己也是“中国文艺协会”会员,而我却不是——对国民党的任何会,我是不屑参加的。

美丽岛事件后,美丽岛系的家属们,跟我有过多次谈话。他们谈话中,有一个最突出的主题,就是如何跟康宁祥相处的问题。美丽岛事件后,大家托庇于事件受益人康宁祥,这种心理是可以了解的。康宁祥外表上“收容”他们,骨子里却严防他们,甚至对他们卑视。在许荣淑竞选前,康宁祥曾过门不入;在周清玉竞选前,康宁祥曾冷嘲热讽……诸如此类,他们苦水很多,其实结论只有一个,就是康宁祥背叛民主、康宁祥背叛党外、康宁祥对不起美丽岛英雄豪杰、康宁祥欺负人。

每在他们向我做了这些表示以后,我就想起梁实秋的那段谈话,我就套梁实秋的话说:“康宁祥背叛民主、康宁祥背叛党外、康宁祥对不起美丽岛英雄豪杰、康宁祥欺负人,是康宁祥的不对。但这件欺负人的事有两个错误:第一个错误是老康不该欺负你们;第二个错误是你们不该受他的欺负。你们虽然在背后怨声载道,但你们在老康面前、或在大庭广众、或在记者等公开询问到你们的时候、或在你们的杂志上……你们却不敢批康或不愿批康,不但不批,甚至还称赞他,还在许许多多场合为他做配角,甚至‘扶同为恶’,这就是你们的不对了。”

美丽岛系家属们向我表示:他们所以隐忍求全,原因之一是不愿破坏党外的整体形象,我的答复是:当整个党外都被一个老康毁了容的时候、当整个党外都被一个派系掌握了的时候、当整个党外都被一个独夫操纵了的时候,党外早已是一张破碎的脸了,又何来形象之可言呢?

去年7月20日,在我得知美丽岛系的家属们被康宁祥排挤,不得去美国开会的时候,我写信给周清玉,信中指出:

像康宁祥这类作为,你们应该适度揭发出来。这种揭发,不在你们个人受不受害,而在不使整个党外和群众受害。因为康宁祥这种私心与居心的人,若这样代表党外下去、这样势力扩张下去,显然不是整个党外和群众之福。所以,你们有责任不避嫌疑、不避伤害、不避乡愿与姑息的压力,挺身而出,适度揭发康宁祥的伪善与错误,希望他改正,重新回归正确的党外路线,做伟大的斗士;你们也有责任开导党外和群众、提醒党外和群众、保护党外和群众,使他们免于被背弃党外路线的人所骗,教他们永远支持放火的康宁祥,却随时唾弃放水的康宁祥,你们这样挺身而出,是爱护党外和群众,也是爱护老康。“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你们该教育党外和群众,大家“以德”爱任何斗士,但一旦斗士不斗了,大家就不“姑息”他,这样党外和群众才有是非、有生机、有活路,才不致做政客的祭品。你们这样做,不是为了你们自己,不是为了周清玉,也不是为了许荣淑。……

如今,一年一个月过去了,最近,对民意的强奸,已经从国民党式的强奸,演变到党外主流派式的强奸了,整个的党外情况,愈来愈不成样子了。

在明朝《郁离子》一书中,有这样的寓言: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箠焉。群狙皆畏苦之,弗敢远也。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其夕,相与伺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唯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猴子要为狙公做奴隶、要缴所得百分之十的税、缴不出来要受罚。直到一天,一个小猴子一言提醒梦中人,大家恍然大悟为什么我们要听狙公的呢?不听他的、也不怕他,不也一样活得好好的吗?于是大家冲破监狱,一哄而散了。猴子一不合作,狙公也饿死了。

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在乎一念之转。在你一念没转以前,你会发现处处受制于人,好像不靠人就活不下去似的;但是,只要你一念之转,你会发现原来不是你靠人,而是人靠你,人靠你给他称赞、给他做配角、给他“扶同为恶”,他才能变成“领袖”,他才能欺负你。全部作业,都是因为你发贱、你同他配合,他才如此横行。这样一念之转下来,你岂不破涕为笑了吗?你岂不恍然大悟:所谓“领袖”,原来不过如此了吗?

上面这一念之转的效果,这一阵子,终于有党外人士来发难了,他们终于想通了,敢挺身而出了。他们的努力,在前天“党外编辑作家联谊会”成立大会上、在昨天“党外后援会”成立大会上,已经纷纷做到了猴子不怕狙公的境界,逼得康宁祥不得不收回前议,做了他跟国民党多次妥协后,跟自己同志第一次的妥协。

这些发难的党外人士们,他们终于为党外的民主,做了一次伟大的实验。实验的成功,告诉了我们:当我们决心不再受康宁祥欺负,康宁祥就欺负不了我们;当我们不断开导康宁祥于正道,康宁祥就不能也不会误入歧途。

邓维贤在《千秋评论号外》序里说:

我一直认为康先生是个坚毅不屈、经得起考验的人,但是我很遗憾他(似乎)永远不会认错;实际上,从政十多年,即使做了几次错误的判断或做错了几件事,也是很稀松平常的。死不认错,始终保持神圣、不可侵犯的态势,这跟国民党有什么两样?

我希望这一次惨痛的教训,能使康宁祥坦白认错,“重新回归正确的党外路线,做伟大的斗士。”我相信只要康宁祥迷途如返,他当然会跟国民党不再一样。认一次错无损于康宁祥,“死不认错,始终保持神圣、不可侵犯的态势”,才是他自己最大的伤害。古往今来,一开始得民心,随即器小易盈、目无同志、背叛群众;最后沦为众人唾骂的,从拿破仑到马科斯,例子可太多了,康宁祥虽小而化之,又何能例外?大江东流挡不住,康宁祥是顺流而下,还是悍然自毁,快做明智的选择!

1983年9月11日

我们征召许国泰

三十八年前,台湾投入“祖国”的怀抱;四年以后,“祖国”投入台湾的怀抱——国民党挟“祖国”以令台湾,台湾在国民党自私自利的统治下,三十四年来,已经面目全非,已经陷入“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悲惨世界。

国民党的统治特色有两个:第一、他们自己违反潮流,自己不前进;第二、他们拦阻别人,不准别人顺应潮流,也不准别人前进。虽然这样,三十年来党外人士的前仆后继,还是一层层突破了国民党的拦阻。在这些前仆后继中,有英雄入狱、有志士服刑、有亲人望眼、有稚子含悲,从个人到家人、从家人到邻里、从邻里到乡镇、从乡镇到县市,大家都在受难中觉醒,在觉悟中茁壮,在茁壮中团结,在团结中向国民党讨回公道、一争短长。

在讨回公道、一争短长的纪录里,桃园曾是台湾的焦点与希望,在桃园的父老兄弟姐妹们的振臂里、欢呼里,曾为台湾民主、自由的前途,立下光荣的里程碑!

为了打破国民党垄断选举的迷梦、为了重建桃园的光荣与新路、为了开创自由民主的远景与坦途,我们群谋佥同:决定征召许国泰参加这次“立委”选举。许国泰是众望所归的战士,也是我们的代言人。我们相信,他的出马,就是我们的上马;他的参选,就是我们的参与;他呐喊,就是我们的呼声。

在自由民主的天路历程里,桃园是我们的圣地,我们要光复这圣地、卫护这圣地,让我们征召许国泰、选举许国泰。许国泰是我们的使徒,他的当选,就是我们的当选;他的朝圣,就是我们的成功——自由民主万岁!

1983年9月

对外要演好戏,对内要防调戏

1978年11月份Oui杂志有一幅漫画,画的是“布袋戏”后台里,有男女工作员各一人,男工作员左手在演“布袋戏”,右手却偷袭女工作员的屁股,女工作员右手在演“布袋戏”,左手却用“布袋戏”的棒子,迎头痛击男工作员。正是——

对外要演好戏,对内要防调戏。

你敢欺负老娘,老娘给你一记。

其实,不单是漫画上“严内外之防”如此,政治上亦复如此。政治上有一种政客,他们不但在戏台上,对外有戏,并且在后台里,对内也有戏;他们不但对老百姓唱戏,甚至到了后台,自己人对自己人时候,竟也粉墨不卸、唱个不停。他们不但对他们集团以外的不真诚,在集团以内,也尔诈我虞,从这一点上看,他们比起黑社会来,可差得太远了——黑社会至少对自己人不唱戏,自己人同自己人得来真的。

上面这种情形,本是国民党一类政党的老套,不幸这种老套,党外人士中的所谓主流派也学会了,他们对外演的是党外的好戏,主张“对民主理念的坚持”、主张“捐弃主见”、主张“先培养民主的心胸与气度”(以上皆本月份《暖流》中“社论”之语),但他们这些,只是托之于空言而已,见之于行事的,却是背弃民主、一派独断、硬逞主见、既无心胸、又无气度,这些党外人士的恶劣作风,从索拉兹来台到党外后援会草案,十三天中,我们就一连领教了两次、被他们对内“调戏”了两次!这种频率,不是太可怕了吗?

因此,今天的党外人士,不但“对外要演好戏”,并且“对内要防调戏”,我们必须努力帮助这些主流派彻底检讨、忏悔、缩小气球式的体积,帮助他们诚意的回归到自己——“本是同根生”的自己,我们会给他们机会,直到他们无可救药、悍然自毁为止。照他们机关刊物的反应,他们尚在继续执迷不悟中,这样下去,有朝一日,我们真的要把他们请出后台了,我们真的受够“调戏”了!

1983年9月24日

所谓“君子协定”

“君子协定”是从英文传来的词儿,英文是gentleman'sagreement或gentlemen'sagreement,它的特色是不受法条约束,只受个人人格保证的协定。引申这一意思的最有名一部书,是霍布森(LauraZ.Hobson)的小说——《君子协定》(Gentlemen'sAgreement),1947年出版。在这书出版前十四年,历史上有过最有名的“君子协定”,那是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有关战债与赔款的协定。原来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候,这些国家欠了美国太多的钱,它们还不出来,就开始耍赖,说如果战败国德国不给它们巨额赔款,它们就要照行“胡佛缓债计划”(HooverMoratorium)以前的状态,意思就是说:老德不还我们钱,我们就不还老美钱。由此可见,所谓“君子协定”,其实就是“无赖协定”,至少历史证明出来的,恰恰如此。

进可明文,退可君子

这一阵子,好像有点君子当道了,因为忽然流行起“君子协定”来了。先是“闽变”叛国出身的国民党胡秋原,向“行政院”眉来眼去,要政府与民间来一“君子协定”;继而朝国民党大员一再致敬的党外人士康宁祥,向党外人士耳提面命,要党外人士与现任者来一“君子协定”,康宁祥说:

我现在要讲的请各位认真听。草案第4条第2款留着大家觉得很难接受,那么删除就删除吧!但是我们要有君子协定,彼此间先有默契,就是年底选举提名,应将现任者优先考虑,大家如同意这个协定,那就删除“4条2”好了。

乍看起来,康宁祥此举,似乎是“捐弃主见”了,其实细查一下,就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因为“4条2”列人草案以前,本来康宁祥已经得到“默契”,“默契”虽不能明文规定保障现任者,事实上是保障的,“大家知道就好”。但是,意犹未足的康宁祥却不甘心没有明文列出,因此违反民主程序,倒行逆施起来。不料9月10日的大会上,党外人士为了民主,一致斗他,他感到明文不下去了,才退而恢复原状,要求“君子协定”,这一障眼法,列表即明:

A君协定(保障现任者)→B明文规定(保障现任者)→C君子协定(保障现任者)

康宁祥的目的是坐A望B,B不可得,再退而得C,但C即是A,故一阵障眼法下来,康宁祥进可明文,退可君子,他的如意算盘是打好的。

进可皇帝,退可总统

康宁祥这一障眼法,使我想起袁世凯。袁世凯在辛亥革命后,得到孙文把总统让给他的“默契”,“默契”使他当上中华民国第一任正式总统。但是,意犹未足的袁世凯却不甘心不能给他儿子当总统,因此违反民主程序,倒行逆施起来,把总统变成了皇帝。不料中华儿女为了民主,一致斗他,他感到皇帝不下去了,才退而恢复原状,又做起总统来了。这一障眼法,列表亦明:

A中华民国总统→B洪宪皇帝→C中华民国总统

袁世凯的目的是坐A望B,B不可得,再退而得C,但C即是A,故一阵障眼法下来,袁世凯进可皇帝,退可总统,他的如意算盘也是打好的。

但是,袁世凯的ABC障眼法,对明眼人说来,是瞒不了天也过不了海的。梁启超当时就批评说:“帝制之发生与撤销,朝三暮四,何关大计!须知国人所痛心疾首,正以专操政术以侮弄万众,失信于天下既久,一纸空文徒增恶感耳!”唐绍仪也批评说:“悉撤销承认帝制之令,而仍居总统之职。在执事之意,以为自是可敷衍了事。第在天下人视之,咸以为廉耻道朝,为自来中外历史所无。”……这些批评,都道破了“专操政术以愚弄万众”的政治人物的可鄙,认为“廉耻道丧,为自来中外历史所无”。虽然“中外历史所无”,但是,只要在台湾,那可就难说了——台湾是一个专门历史重演的地方,尤其是古今中外死不要脸的历史,比起死不要脸来,袁世凯又算老几呢?

机会教育

虽然袁世凯ABC如此,但是,中华儿女是不承认的,他们坚持:当你袁世凯背叛民国,把总统作废了的时候,你阁下已不足以语总统了,你阁下当了皇帝不成,再回头做被你作废了的总统,这是于法无据的,谁还把总统给你呢?于是,袁世凯羞愤而卒,“袁大总统”羞愤而卒。

同样的,虽然康宁祥ABC如此,但是党外人士是不承认的,我们坚持:当你康宁祥背叛党外,把“默契”作废了的时候,你阁下已不足以语“君子协定”了,你阁下通过明文规定不成,再回头做被你作废了的君子,这是依理不通的,谁还同你来“默契”呢?

所以,结论是:

一、所谓“君子协定”,其实就是“无赖协定”。

二、基于“盗亦有道”原理,“君子协定”既然有了,也该遵守。

三、但当一方面不遵守于先了,他方面就不该再遵守。

四、不遵守于先的一方面,又君子回头,重申前议的时候,不论君子或无赖,大家都可卑视他。

我希望这四点结论,可以使党外人士清醒一下。党外人士受了国民党的污染,头脑太不灵光,我必须多做“机会教育”,提醒大家不要糊涂、不要浑蛋。我相信“机会教育”做久了,党外人士的水平将会提高一点,水平不提高的党外,是不会有“机会”的。

1983年9月26日午

我们拥护许荣淑

——从手执蜡烛到手执火把

有人以为许荣淑是张俊宏入狱后才冒出来的,这是大错特错的。许荣淑其实早就献身于党外工作,只因她有古典女性的美德,不肯站在丈夫的前面,所以她只默默工作,像一个手执蜡烛的人,把光明给了别人,自己却在阴暗里。

当“美丽岛事件”以后,张俊宏入狱了,这时候整个党外面临了重大决定。国民党用的还是当年“自由中国事件”的老套,想用抓人、禁书的恫吓,把大家给吓住。可是,二十年后的老百姓,没有那么好欺负了,许荣淑勇敢的站了出来,她的勇敢,告诉了国民党:你们二十年来抓人禁书的老套,现在不灵了,我们不怕你们!你们抓人,我们有的是人;你们禁书,我们有的是书,我们就是要前进:前辈倒了,后辈来;丈夫坐牢了,太太来;这期被禁了,下期来;一本被抢了,十本来……我们就是要前进,我们并不怕牺牲。

许荣淑的勇敢,给了我们最大的鼓舞、最大的希望;许荣淑的勇敢,给了国民党最大的失败、最大的沮丧。当许荣淑站出来,国民党黑压压一片镇暴部队,面对这样一个“身材娇小、心雄万夫”的敌人,他们手足无措,这就是许荣淑的成功。许荣淑的成功就是我们的成功。许荣淑证明给我们:我们生于忧患,忧患使人坚强;我们起自平凡,平凡使人壮大。八十年前,当人们问起人权运动的先驱者苏珊安东尼(SusanB.Anthony),说你为什么有这么好的精力?她答道:“因为有一件不平凡的工作,在等我领导。”许多不平凡的工作,就是要靠忧患中的平凡人来领导,比起不可一世的豪杰之士来,许荣淑似乎平凡,但她的伟大,正在证明了平凡的你我,可以做出惊天动地的事业、可以使自由民主生根发芽、可以使国民党生气发抖,这就是许荣淑的成功。许荣淑的成功就是我们的成功。

许荣淑有现代女性的美德,在丈夫入狱后,勇敢站在国民党的面前,她不再默默工作,她像一个手执火把的人,把光明给了我们,自己又奔向最前线。我们拥护许荣淑,我们投票鼓励她,使她永远最前线!

1983年10月2日

选个不一样的

——从一起清凉到一起凄凉

每次热烘烘的闹选举,你看到的,多是一副副政客嘴脸的拜托者,拜托你惠赐一票。多讨厌啊!多讨厌啊!那些政客啊,自然有国民党当权派配票给他,自然有无知、无聊、又无奈的选民去选他,你不必选他。

你选谁呢?

如果你是本省人,你可选个和你一起清凉的。这人就是孟祥柯。孟祥柯在台湾长大,本省籍的护士小姐欧阳杏如看中了他,做了他太太,辛苦成家,有三个小孩。孟祥柯在婚前隐居狮头山,日夜在存放骨灰的“福海塔”秉笔直书,从《流浪者之歌》到《侠情》,都是他的名译与名作。孟祥柯下笔为文,有一股清凉,使你很爽;孟祥柯下山做人,有一股清凉,也使你很爽。你手上有一票,为什么不选个使你很爽的台湾姑爷呢?你不妨选孟祥柯。

如果你是外省人,你可选个和你一起凄凉的。这人就是孟祥柯。孟祥柯在大陆流亡、在台湾落难,二十七年前,他在台大外文系管理图书,前后九年,夜夜和衣而眠,睡在书架顶上,他的身世是凄凉的:在受苦时候,他一如李师科;在受刑时候,他一如王迎先;在受迫害时候,他一如李敖。他是在台湾被国民党当权派欺负的外省人,但他不甘被欺负,因此挺身而出,要为被欺负的外省人抱不平、要为外省人一吐大家的情怀与苦闷。你手上有一票,为什么不选个为你流泪也使你流泪的大陆同胞呢?你不妨选孟祥柯。

你已经投过那么多次票,可是每投过了,看了当选后的那副德行,你就后了悔。这回换个人投吧。投给孟祥柯,为了一起清凉和一起凄凉;投给孟祥柯,为了一起凄凉和一起清凉。投给他,就是投给你自己,孟祥柯是不一样的,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1983年10月8日

《开枪-斗牛-蛋》自序

“千秋评论”第二十二期《老儿-小儿-病》被国民党抢走后,我赶出第二十三期《禁禁-禁禁-禁》,并在封面上加印一段话,说:“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二十二期在6月1日出书前,突然被查禁没收,特赶出第二十三期,以快人心。”今天午后,第二十六期《钞票-肚皮-尿》又给国民党抢走了,我只好先赶出《千秋评论号外》来“垫档”、来“应市”。还是老话一句:他们没完没了,我也没完没了。好在《千秋评论号外》所收,都是在党外杂志发表过的,既未查禁于“零存”之时,自难查禁于“整付”之后,特此提醒衙内诸公,高抬贵刀,以免误杀也。

我在党外杂志开专栏,有《前进》的“李敖租界”和《民主人》的“李敖特区”。刊出方式都是别人先发表了,我再收入次期的“千秋评论”,虽收入“千秋评论”,也不过只占“千秋评论”的一部分,只占几分之几而已,其他部分,全是其他的新作,是brand-new,不是二手货。但是,读者既然不喜欢“千秋评论”收入刚发表过的文字,读者既然爱我者深、逼我者紧、禁止我黄鱼两吃者如此之甚,我也不好不尊重民意。所以,我决定,“千秋评论”不再收入刚发表过的文字了,每月编号内的“千秋评论”将保持百分之百不掺水的原作,每月我在党外杂志的“剩余价值”,一律以《千秋评论号外》另行成书了。这样说,一来可使坏心肠的读者没话说,二来可使狠心肠的编者领我完整的人情,三来可使好心肠的我本人累死,举三反一,我看也不错!

就这样的,《千秋评论号外》便在8月25日出版第一期了。其中最早的一篇是4月28日写的,最后一篇是7月28日写的,它们正好是我写“千秋评论”以外,三个月中多余的写作量。现在,我一仍旧例,把9月9日以前的“剩余价值”,一股脑儿收到这本号外第二期里。收完以后,我提笔写这篇自序,深感我的写作量不但惊人,并且也吓了自己一跳。王安石《题张司业诗》说:

看似寻常最奇崛,

成如容易却艰辛。

从我“寻常”“容易”的出书里,有心人可以感受到我“奇崛”“艰辛”的历程与磨练、功力与功夫——毕竟快笔胜于快刀,李敖是打不倒的。

1983年10月29日,在台湾

国民党大胜?还是党外大胜?

——抢鸡骨头后的几点结论

以前人写《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用生花之笔,写人间怪相,成为名作。我1949年到台湾,“目睹之怪现状”已有三十四年之久,可写之处,已超迈前人,偶尔兴之所至,笔之于书,也是一种功夫和功德。这次“立法委员”选举,虽已见怪不怪,但是齐谐志怪,也可发噱,我决定写它一点。

看中国人干的事,要从两方面看,一方面要看干出了什么事,一方面要看怎么解释这件事。阿Q被打了,是干出的事;被打以后自嘲说就算被儿子打了,是解释这件事。国民党被共产党打了,撤退到台湾,是干出的事;撤退以后自嘲说这不是撤退而是“转进”(向后转再前进),是解释这件事。——看事要从两方面看,才能看得完整、看得周到、看得会心一笑。

这次“立法委员”选举,事情过后,国民党和它的同路人发动解释这件事,说这是国民党的“大胜”、是党外的“大败”,甚至是“自从民国六十六年党外势力崛起以来的最大挫败”(1983年12月6日《中国时报》所谓国会记者专文)。……种种解释,众口一声,听得人浑身发麻。可是,有大脑的人,会相信这种解释吗?我看大家都搞错了吧?党外好好的,谁说党外失败了?

我看大家都搞错了吧?

为什么党外好好的?因为选举下来,党外整体选票明明是增加了。整体选票增加了,何能解释做失败?这次党外得了1517443张选票,占22.50%,如果只算区域部分,则是24.35%(总数5931799,得票为1444464)。另外的15.06%,亦即1015121位选民,则投票给其他党派、国民党自行参选(包括同意和违纪)以及“无党无派”的候选人。相对的看,国民党得了4210373张选票,占62.44%,如果只计算区域部分,则是63.16%(总数为5931799,得票为3746807)。国民党虽然只有62.44%得票率,可是却囊括了88.32%的席次,原因何在?

最大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党禁”,因为有党禁,所以我可以组党,你不可以组党,我组党我就可以配票,因为可以配票,才有了这种所谓“大胜”,其实“胜”个屁,说这话真见羞。国民党和它的同路人吹牛说他们因得人心而赢得选举,其实赢的不在人心,而在党禁。实行民主选举,必须有公道规则为前提。公道规则不是别的,就是允许成立政党。民主的运作程序,已经演进到代议政治,必须靠政党展开它的功能,因为只有政党才能提供全面的民意与政策,并提供推动它们的领导班子,进而接掌政权,退而表达监督、合作或反对,在选举中又可整体作业、搭配得宜,可以“配票”。这种规则,无异是政治学上的“定律”,全世界的政治学者或学政治者,无不相信这一“定律”。可怪的是国民党“内政部长”——学政治学出身的林洋港,却公然提出千古怪论,说:“虽然我们目前不允许组新党,但无党籍人士仍有参政的管道,可以自由参选、服公职,而党外人士亦可自由沟通,并无任何限制。”这就显然违反政治学上的“定律”了。林洋港显然在抹杀其他政党的运作功能,而要党外人士表演个人向组织斗争!他所谓党外人士在“不允许组新党”的情况下“仍有参政的管道”,只要一想,就知道这算哪门子管道!——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岂可在实行民主上要个人单打独斗?这种实行民主的规则,未免太荒谬了!正因为国民党如此荒谬,所以,才有所谓“大胜”的离奇解释。

在党禁以外,另一个最大原因是“报禁”,因为有报禁,所以我可以用报纸、电视为我的人强打强播,而不准你上报纸、上电视,偶尔有例外,也是为了丑化你,这叫什么公道呢?它一方面不许你办报、不许你成立电视台;一方面在它控制的报纸上、电视上只宣传他们自己、只丑化别人,这样子的公平与道德,哪里是实行民主,这是最下流的假民主大戏嘛①!正因为国民党垄断了传播媒体,再搭配上订了戒严法的规则、订了钳制民主无微不至的选罢法规则、订了这个规则、订了那个规则,在规则之外,又发动不中立的司法与军警力量、政团力量、教育力量、帮口力量、财经力量……把任何公平竞争的民主规则一一掐死,这样子的选举下来,最后有所谓“大胜”,有所谓“公正、公平、公开”,这不是天下最滑稽的事吗?做了这么多这么多这么多狗屁倒灶的事,还说自己“公正、公平、公开”、说自己“得人心”、说自己“实行民主”,天下最亵渎这些字眼的,还有谁呢?

废票与抗议

以上所说,其实只是粗枝大叶,只要稍一细分,更多的不公道就一一出现。以这次投票而论,在689万余张投人票匦的选票中,有148731张是无效票(即废票),占2.15%,亦即每一百位投票的人士中,至少有两位投出废票。而这些废票,又多在职业团体部分。为什么?一言以蔽之,抗议耳!职业团体部分,国民党提名的十二位候选人一共获得464062张票,占53.85%,如加上自行参选的党员得票,则超过八成得票率。党外则只有工人团体的杨登洲、农民团体的黄顺兴、商业团体的陈武勋,共得72929张选票,仅占8.46%。党外在职业团体部分的竞选,全军尽墨,一排鸭蛋,有如下表:

应选名额:北市8/高市5/台湾省第一选区9、第二6、第三9、第四8、第五5、第六2/福建省1/平地山胞1、山地山胞1/职业团体农民4、渔民2、工人4、工业2、商业2、教育2/总计71

候选人数:北市25/高市17/台湾省第一选区22、第二16、第三17、第四20、第五9、第六5/福建省1/平地山胞4、山地山胞1/职业团体农民10、渔民2、工人9、工业4、商业5、教育4/总计171

国民党提名:北市7/高市4/台湾省第一选区6、第二5、第三8、第四6、第五4、第六2/福建省1/平地山胞0、山地山胞1/职业团体农民2、渔民1、工人3、工业2、商业2、教育2/总计52

国民党参选:北市0/高市0/台湾省第一选区0、第二1、第三0、第四0、第五0、第六0/福建省0/平地山胞1、山地山胞0/职业团体农民2、渔民1、工人1、工业0、商业0、教育0/总计10

民社党当选人数:北市0/高市0/台湾省第一选区0、第二0、第三0、第四0、第五0、第六0/福建省0/平地山胞0、山地山胞0/职业团体农民0、渔民0、工人0、工业0、商业0、教育0/总计0

青年党当选人数:北市0/高市0/台湾省第一选区0、第二0、第三0、第四0、第五0、第六0/福建省0/平地山胞0、山地山胞0/职业团体农民0、渔民0、工人0、工业0、商业0、教育0/总计0

党外当选人数:北市1/高市1/台湾省第一选区3、第二0、第三1、第四2、第五1、第六0/福建省0/平地山胞0、山地山胞0/职业团体农民0、渔民0、工人0、工业0、商业0、教育0/总计9

为什么呢?因为在职业团体部分,国民党更容易动手脚的缘故②!今天《中国时报》上说:

这次选举中,台湾地区具有投票权的职业团体会员共有250万,其中竟有高达103万、占41%强的人数选举参加区域投票;此外,这次选举的过程中,也一再发生因选择投票意愿而引起纠纷的案例,均显示职业团体选举有待研究改进。

又说:

由于各职业团体的人员编制、素质及对选举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因此屡屡发生会员没有接到意愿声明书、团体误报会员名册,或会员的意愿蒙受窜改等弊端,造成许多纠纷。投票当天因发现领取的选票非其意愿,而怒撕选票的事端多起,即为这种后果。

正因为国民党做手脚,不尊重民意,所以,有41%的人,要参加“区域投票”而不肯参加“职业团体投票”,而被国民党做手脚,硬分到职业团体部分的选民,他们抗议的方法,就是撕票或投废票,于是,那么多废票的出现,也就可知民心归向了!

国民党没有“大胜”

四个月前,我写《咬熊、斗牛与政治》,我就指出:

在古代英囯,有“咬熊”(bear-baiting)风俗,是把熊锁住脚,再放几只狗来咬它,熊只有在接受这种规则的前提下,最后力战而死;在现在西班牙,有“斗牛”风俗,是把牛先剌了背,再由人来斗它,牛只有在接受这种规则的前提下,最后力战而死。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其实任何民主的规则,都是国民党私订的、“表决大队”通过的,一如“咬熊”“斗牛”的规则,全无公道与正义之可言。邱垂亮所梦想的同国民党“精英”对“精英”实行民主,结果的下场,只是熊与牛的下场,党外人士会呕尽气、吐尽血,最后大呼负负而后已!

看了我前面举例说明的一些事实,再对照一下咬熊、斗牛的血证,在国民党得意洋洋的“大胜”吹牛中,我们能不恍然吗?

这就是我所说的:看事要从两方面看,才能看得完整、看得周到、看得会心一笑。这样从两方面一看,我们就恍然大悟:所谓国民党“大胜”,其实只是一连串不“公正”、不“公平”、不“公开”的卑鄙作业下的假象而已。国民党说:“此次执政党不做票不买票,待遇公平执法公正,这样的方法与过程就成功了一半。所以可以说是圆满的完成了这次选举。”(12月5日《自立晚报》陶百川谈话)这种抹杀真相的解释,是伪君子的谎话,我们不可不警觉。

在从两方面看国民党以后,我们不妨把两方面转为敌我的角度,再看看党外这方面。

党外没有“大败”

在这次“立法委员”选举过后,国民党和它的同路人不但宣传自己“大胜”,又宣传党外“大败”了,这种“大败”论的标尺,尤其定位在“党外主流派”之上。进而众口一声,要党外罪人式的自省自反了。于是,什么“无党籍人士应扬弃激进情愫”也、什么“为‘党外’借箸代筹”也,七嘴八舌,把党外说得“奴家有罪,不敢抬头”似的,我感到非常滑稽。《前进广场》第十八期中以《展开选后重建工作》为社论,悲哀地说:

在国民党政府主办的这一次鸡骨头游戏中,逐年成长的党外遭到近十年来的第一次席次上的严重减弱、挫败。连日来,广大的党外朋友们尚在无情的现实中错愕狐疑,街头巷尾人们心情沉重溢于言表。各地党外落选者,4日谢票时,到处受到党外群众包围、关切、询问;本刊三线电话整日不断,朋友们在不得不接受残酷的事实之余,衷情无由表达,党外没有党部,没有家,党外的家人谁去抚慰他们啊!

看了这种描述,坦白说,我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跟我自己说这些可怜的糊涂人,他们这样的有犯罪感、挫败感,他们全弄错了、弄拧了。他们不知道:党外非但没有‘大败’,并且真的‘大胜’了。”我想起五十年前的一个故事。五十年前,许多老革命党感于世风日下,对他们的成绩有罪恶感、挫败感的时候,胡适写文章提醒他们,说:“凡是咒诅这个时代……的人,都是不曾认识这个新时代的人;他们不认识这二十年中国的空前大进步。……可怜的没有信心的老革命党呵!你们要革命,现在革命做到了这二十年的空前大进步,你们反不认得它了。……你们心眼里最不满意的现状,只是任何革命时代所不能避免的一点副产物而已。”今天这些可怜的糊涂人,他们犯的“相逢却不相识”的毛病,是和五十年前的老革命党如出一辙:他们只看到一点皮相的选举结果、只看到一片国民党和它的同路人的吹牛、只看到一些主流派化为泡沫,他们就大惊小怪了、就没有信心了、就认为这是“不得不接受残酷的事实”了。其实,他们又忘了,看事要从两方面看,才能看得完整、看得周到、看得会心一笑。他们为什么不从另一方面去看看呢?

党外的第一大胜利

为了给这些可怜的糊涂人一点指引、一点“抚慰”,我愿列举一些党外“大胜”的事实,告诉大家:这些事实,都是你我“空前大进步”,一些你“反不认得它了”的空前大胜利。我列举这些,观点是博大的、深远的,不是选报表明那种皮相的。下面就是我的列举:

党外的第一大胜利是“树立了思想挂帅的权威”。——这几年来,由于畸形环境的定型和国民党的作俑,党外人士在先天上,和国民党一样,太受政治挂帅思路的辐射,党外人士中从政的,他们在政治上做领导,犹可说也;但是逾越这一范围,要想在思想上做领导,那就不可说也。一个人思想的深度、清明和洞彻,绝非吃速食面,也绝非在“立法院”图书室一粒见效,但是党外人士中从政的,显然没搞清他们能力的极限。结果呢?他们办的杂志,变成他们政治立场的函数,思想不能独立,反倒变成了仰他们鼻息的工具与附庸。思想之为物,本该是使人聪明的好老师,但是他们骑在思想头上,做思想的发行人,思想就变成笨老师了。木偶戏中人问木偶,说:“你为什么这么笨?”木偶回答说:“因为有人教我。”党外人士中从政的结果愈来愈笨,原因都在有奉承他们的笨老师在教他们。于是,教学相笨之下,党外人士中从政的,就愈来愈予智自雄、愈来愈自在、愈傲慢。当一种苦口婆心的思想挂帅声音,对他们规劝与警告的时候,他们听不进去,他们已经笨得不能有好的判断力了。最后,他们还悍然声言越过批评、直接诉诸选民,但是,选民比他们聪明,选民比他们虚心,选民接受了他们不肯接受的领导——思想挂帅的领导,于是,选票变成了鸡蛋,他们被掷倒了。他们的倒下,证实了党外的第一大胜利,就是“树立了思想挂帅的权威”,证实了大家相信党外发展的方向,应该由思想家决定。党外人士中从政的,他们也许可以领导政治,但是不能领导思想,更不能拒绝高明思想的领导。国民党失败在这里,党外人士中从政的,在这方面步武国民党,也必然失败,而这次选举,正好证实了他们的失败是多么快。这次选举使党外“树立了思想挂帅的权威”,利于日后对党外人士中从政的监督与鞭策,证明了以后谁背叛了党外,我们就砸谁,并且保证砸掉他给大家看!这样的思想挂帅之下,党外必然会有正确的方向与像样的纪律,形势大好,自然不在话下。

党外的第二大胜利

党外的第二大胜利是“肯定了‘大目标’的追求”。——党外人士在前进过程中,其中的一些从政者由于自私和愚昧,他们混淆了是非,使党外走入错误的方向。其中最严重的,是他们宣传对国民党“希望能充分沟通、磋商,这符合执政党的政策”。忘了我是谁;又宣传对国民党“谈不上制衡,彼此力量悬殊太大”。散播失败主义。他们宣传他们走“议会路线”的正确,他们完全抹杀了“议会路线”必须有的先决条件。他们不知道,在国民党没有交出这些先决条件下的议会,其实只是花瓶而已。而在进入议会前,搞这种抢鸡骨头式的选举,其实最得利的是国民党。国民党先把鸡肉部分扣住,不开放竞选;然后把鸡骨头丢出来,让大家抢,制造民主假象给外国人看,这是对国民党最划得来的事。所以,党外人士参与竞选,搞不好就变得帮了国民党的忙。如何避免帮了国民党的忙呢?方法就是不要把选举当做目的。我们明知你国民党搞这种选举不志在选举,而在制造民主假象,相对的,我们党外人士也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们也志不在这种选举,我们真正的目的在利用选举做我们要做的“大目标”的追求。

从选举到议会,目标是有大小之分的,分“大目标”与“小目标”。“小目标”是认为与虎可以谋皮,抢到了鸡骨头就真的以为鸡骨是鸡肉了,或以为能吃到鸡骨就心满意足了,因而就志在做“谨言慎行”的“杰出表现”了、志在立法了。“大目标”则不以此为足。“大目标”不把选举当做目的,也不以当选为荣为庆,当选后也“不能一样做那么斯文的政治游戏”。“大目标”是利用选举和职权来表达别的,表达更高层次的象征、杯葛、不合作,表达战斗与不屈,表达苏秋镇式的懔悍,表达美丽岛式的接力、抗议与哀愁……总之,凡是有更高层次的意义,我们都要用这种管道来发挥;凡是有意在言外、言近旨远的默契,我们都要靠这种奔波去串连。只有这些,也只为了这些,才是我们介入选举进入议会的真正意义!

在这种真正意义下,党外人士中从政的,他们愈以议会中“谨言慎行”的“杰出表现”自豪,他们愈远离了公道。他们为了把持“小目标”,不肯跟追求“大目标”的志士仁人相让,结果呢?追求“大目标”的或当选、或被国民党当票做票而落选,而把持“小目标”的他们,却统统落选。这一选举结果,“肯定了‘大目标’的追求”,是党外人士日渐普遍的追求,党外在这种层面上发荣滋长,形势大好,自然不在话下。

党外的第三大胜利

党外的第三大胜利是“了解了知人论事的尺度”。——我们可以不在乎党外人士的你争我夺,因为你争我夺是人之常情;我们可以不在乎党外人士的派系色彩,因为派系色彩是人之通病,但是我们在乎党外人士中领袖人物的眼光与素质,因为这方面一出问题,早晚会把党外带入死巷。

领袖人物缺乏眼光与素质,是群体的致命伤,一旦群体陷入了这一情况,就会产生悲剧。历史上,这种例子太多了,最近的两个例子是四五十年前的德国与日本,德国与日本的领袖人物带领群体走火入魔,最后得到的是群体的自毁与迷途。再往远一点的说,可看两个例子。一个是关于宋义的。秦汉时代,在一次救援友邦的战争中,各国军队都已经到了,可是没人敢跟秦军作战,大家都做壁上观。楚军开到时,他们的上将军宋义说:“我们也不打,谁喊打就罚谁。”可是项羽还是喊打,宋义要处罚他,项羽就把宋义杀了,然后带兵打退了秦军,项羽的天下就是这样打来的。党外人士一些从政的是“宋义”型的人,他们是不肯打硬仗的,他们是机会主义者,希望从别人的牺牲里等待机会。另一个例子是关于张士诚的。元明时代,朱元璋、陈友谅和张士诚三巨头打天下时,朱元璋想出兵打张士诚,他的军师刘伯温就劝他:“你如果打张士诚,陈友谅一定会来救,等于一个打两个。不如先打陈友谅,张士诚是个‘自守虏’(只照顾自己家门的小子)型的小子,只管自己门前事,他一定没有眼光救陈友谅,一定没想到你会各个击破。”朱元璋听了刘伯温的话,果然先打垮了陈友谅,回过头又消灭了张士诚。党外人士中一些从政的是“张士诚”型的人,他们明明有做领袖的机会,但是却小里小气,宁肯固守山头,规避做领袖的责任,这种人的格局太小了,从长远看,必然会被群众丢弃。这次选举,证实了党外人士重新“了解了知人论事的尺度”。明辨出所谓“稳健渐进改革路线”其实只是自欺与骗局,从此知今是而昨非,形势大好,自然不在话下。

党外的第四大胜利

党外的第四在胜利是“走向了‘两极化’的指标”。——这次“立法委员”选举下来,党外人士实际已经倾向了“两极化”,已经认清了和国民党对立的正确。“两极化”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至少没堕落前的国民党自己,就优为之。以辛亥革命前的国民党为例(用国民党代表当时的革命党,当然有语病,只是国民党如今将革命史一网兜收,所以我就权且从俗了),虽然清朝政府在日暮途穷之时,也放出民主宪政的饵来钓人、也高叫什么国家多难、时值非常、同舟共济,可是国民党绝对不信、绝对不合作。国民党坚持要把那张无法实行民主的烂台面理清了再说、把那些政治垃圾清除了再说、把那个不见棺材不流泪的“家天下”抬了棺材再说。国民党为什么不同清朝政府一起大有为呢?因为清朝政府经检定的结果,是不可救药的,清朝政府非但不是实行民主的开路机,反倒是实行民主的拦路虎,对这样一条软硬都不吃的老虎,除了把他从大路上请开,又何来与虎谋皮的可能呢?所以,一旦人心已醒,走向“两极化”的指标,是完全逻辑的发展,是可以庆幸的。

对“两极化”的发展,国民党是最恐惧的。《中央日报》已经一再用专文掩饰这一发展③。12月7日的《中央日报》登:“无党籍人士经过这次的挫折,若仍然未能反躬自省,校正自己方向,反而误认为选民有‘两极化’的倾向,对自己的前途是毫无益处的”就是这种恐惧的证明。另一方面,虽然党外人士中有的认为“两极化”之说“完全是国民党的分化策略”,认为“议会里党外再尖锐也没什么用,国民党明明知道愿意走向议会的人都不愿两极化的。我们大家都是好人,不要这样分化我们,有包容力的社会才健康”(《生根周刊》第七期谢长廷谈话④)。但是,从长远的观点看,不分化的党外,大家一起走向“两极化”,却是无法自抑得住的一种趋势,和国民党对立的正确,在这一选举中,已经证明属实。12月4日《大华晚报》说:

康宁祥已担任了十四年的公职,由于他进入立法院后,“党外”〔对国民党〕的对立色彩逐渐消失,引起了由李敖为首的“党外”新生代不满,进而攻击老康,动摇了他在“党外”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而这一选举结果,正好说明了党外的某种觉悟。这种觉悟使党外形势大好,自然不在话下。

“自胜”的真义

以上所写党外的四大胜利,它们最难能可贵的,不在胜过国民党,而在胜过自己,这是一种伟大的“自胜”。老子说“自胜者彊(强)”,所指就是在此。

在这种“自胜”的真义下,我们结论抢鸡骨头后的真正得失,就一通百通了;我们执此以衡量一切国民党和它的同路人的谬说,就迎刃而解了。例如,乡愿报纸《自立晚报》,在12月7日,有颜文闩的《康宁祥落选的“得”与“失”》,说:

对从事政治运动十四年的康宁祥而言,这次落选,自然是一大打击,至于整个党外推动民主运动也是一大挫败,对于执政党而言,也少了一个带动制衡力量的有力对手,累积起来,都是无比的损失。

这话可就太不通了!事实上,党外主流派个人的失败,绝非党外的失败;国民党“无比的损失”,更非党外整体的损失。把党外一些个人的浮沉代谢,看成党外整体的祸福荣枯,那是典型的国民党“家天下”的思路。党外好好的,谁说党外失败了?民主运动也是好好的,又有何“一大挫败”之可言?国民党是一家的天下,但是党外不是,党外的可贵就在万家灯火,一家的熄灭绝非万家就不通明,那些以为自己完了党外就完了、民主就完了的人,根本不是正确的心态,这种心态不改,他们就真的永远完了。

脱开地区的污染,我们从一些外电里,倒真可看出“旁观者清”的评价。12月3日合众社外电说:

这次选举最大的意外是反对派领袖康宁祥落选,亲政府的政治家认为他的失败,是严厉批评他的反政府激进派的胜利。

康宁祥先前获得三个连续的三年任期,而且都是以高票当选。

但是过去两年来,他受到来自激进的反政府分子的严厉批评,因为他希望在政治体制内改革,而不是诉诸激烈的手段。

一位要求不引述姓名的国民党高级官员说:“康宁祥的失败意味国家将遭遇难题。”他说,这可能表示“激进派巳经获部分人民的支持”。

显然的,从这种“旁观者清”的评价里,我们在尘埃落定之后,真正发现了我们的胜利何在。国民党和它的同路人,在“政治塞子”被党外拔掉后,以一片“哀悼”式的惋惜,叹息党外主流派的败绩⑤,这一现象,更反证⑥了真正党外的真正“大胜”——敌人喜欢的,我们厌恶;敌人欣赏的,我们唾弃;敌人塞住的,我们拔掉。这岂不正是党外的“大胜”吗⑦?

1983年12月9日

①《前进广场》第十八期中,有一些细节描述:

在这次立委选举中,国民党控制下的大众传播媒体,充分发挥了助选的功能,使国民党占尽了文宣优势地位。

国民党控制下的三家电视台,此次对党外立委候选人采取大封锁政策,从未有党外候选人出现在电视荧光幕上。在三家电视台的新闻报道、新闻特写节目中,若有选举活动之报道,出现的人物尽是一些国民党籍的候选人,尤其是以台北市选区国民党候选人活动为主。此外,电视又利用特殊事件,替国民党候选人打知名度,如美国哥伦比亚号太空梭发射升空,电视台立即找“航空专家”简又新发表谈话;北市警员伊雷霖被射杀之后,纪政、林钰祥立即捐款一万元,电视台也利用新闻报道帮忙打知名度。如此小手段,真是不胜枚举,使选民得以直接看到国民党候选人的形象,达到宣传的目的,这是党外所无法奢望的“宣传战”。

②参加职业团体的黄顺兴落选后,12月7日《台湾时报》报道如下:

宣布退出政坛的党外老兵黄顺兴昨天说,如要他复出,除非选民不被金牛候选人买通,不过黄顺兴强调,这种机会少之又少。

黄顺兴宣布退出政治舞台后,巳引起民众的关心,好多民众打电话勉励黄顺兴不要绝望。

黄顺兴说:三十年来,他抱着牺牲精神为民主政治卖力,但得到的代价是“空空洞洞”;他说选民教育实在低落,低落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指出,民众不时责怪政府各项措施失当,需要改革,但却受金牛候选人金钱诱惑、摆布,以致把神圣珍贵的一票以五十元出卖,使有决心替民众利益设想、争取的候选人无法获得大家的认同,相反的,一些专靠买卖当选的候选人竟能得逞,实在令人寒心。黄顺兴说,除非选民无法被买通,否则他将永远退出政坛。

③如12月5日简又新《政治不容两极化》、同日短评《民意“两极化”了吗?》等是。

④12月5日《中央日报》短评《民意“两极化”了吗?》指出:

这次增额立法委员选举揭晓后,有少数比较急进的无党籍人士当选,而他们比较温和的好几位伙伴即告败北,于是若干政治评论家解释说,这显示今天我国民意已趋于两极化;一极是支持中国国民党,另一极则是激烈的反对派。

这种解释似乎过分简化,其本身就犯了二分法的毛病,解释者自己才真正堕入了“两极化思考”的谬境。

此一谬误的发生,是把国民党看成政治意见上的一极,与偏激分子遥遥相对。实际上,国民党是一个全民的政治集团,并不代表任何“极”端的意识形态;相反地,它代表一个十分宽广的“意见范围”,从稳健到进取,可谓兼容并蓄,是绝大多数人民意见的缩影。

因此,《中央日报》的结论是:“民意‘两极化’了吗?没有!”谢长廷在“两极化”上,似乎没弄清国民党的看法,也许他是有意的,也许他要防止国民党在这一题目下罗织出来什么。但是,党外的一些鲜明立场,有时也是无法藏躲的,也不该藏躲的。12月5日《中国时报》登国民党所谓学者朱坚章谈话,说:“虽然此次选举党外主流派全部落选,但是我不认为这就表示国内政治以后必然趋向两极化。因为未来进入立法院的党外立委如张俊雄、江鹏坚等人未必如一般人想象的偏激。因此不一定会有两极化的倾向。”我想,如果张俊雄、江鹏坚进入“立法院”后,仍走“放水派”的老路,他们必然遭到一样的身败名裂,他们不会那样笨!当然,我们也要监督、鞭策他们不要走老路,他们知道犯了众怒是什么下场,我们不是盖的。

⑤12月7日《台湾时报》上说:

担任康宁祥的主要助讲者省议员苏贞昌表示,对党外而言,这是一个值得严肃检讨的时刻。他认为这一两年来,党外内部持续的自我批判,以激烈的表现方式展示于广大群众之前,不论其是非对错,实已造成亲痛仇快的局面。

这显然是一种头脑不清的怪论。因为事实上,恰恰相反,不是“亲痛仇快”,而是“仇痛”——国民党在“党外主流派”落选后的痛心,早已情不自禁了。

⑥12月9日《联合报》登出戎抚天的《执政党在选举贏得优势后应有的思考》,说:

康宁祥、黄煌雄及张德铭是党外温和路线的象征,他们在这次选举中均告落选,如果将来党外路线因此较前进,对国内政治发展不利。执政党似宜从长期发展的眼光,保留政治空间,让温和反对力量有继续成长的可能。

康宁祥、黄煌雄及张德铭即将离开立法院,他们在立法院建立制衡力量,促进执政党进步的功能,执政党应加以肯定,这对温和反对力量的建立,也会有帮助,且此类人士,这番真正成了“在野”力量,尤应加强沟通,以储备未来政治和谐化、理性化的基础。

这些同路人的居心,由此可见!这种反证,都显示了正因为党外主流派符合国民党的利益,所以,在他们被选民抛弃了的时候,国民党还要“储备”他们。

⑦我这篇文字写党外的“大胜”,只是列举大者,当然还有别的。《生根周刊》第七期有谢长廷的谈话,说:

我不认为这次党外的选举是惨败,不错,我们掉了三个席位,但是选举前我们曾就党外路线讨论了很久,到底选举在党外运动里占了什么地位?如果当初我们志在席次,以当选为最高目标的话,后援会的提名不应这样,台北市我们只要提名两个,一定全部当选,当时,大家认为运动和当选要并重,要有进步性,宁可多提一名,既然如此,席次的失落不应该是评断胜败的唯一标准。

我们看选举的成功与否,应该有几个标准,得票数有无增加?选举过程有无传达我们的理念?结果这次选举,我们的得票数增加了,尤其第一选区和第五选区都超过二十万票,得票率还超过百分之三十。在理念传达方面,我们已经冲破言论尺度,把“自决”的讯息传达出去,这在平常是做不到的。……

就党外民主运动的观点来看,我们成功了。

谢长廷这种看法,是很敏锐的。

别做党外罪人!

——给党外公政会会员的一封信

关于公政会致函事件与改名事件,我有四篇文字讨论:

一、不怕他拆怕你拆(1984年12月21日)

二、“政治艺术”大走调(1984年12月28日)

三、岂可接受国民党的羞辱(1985年1月4日)

四、答复费希平先生的答复(1985年1月8日)

四篇文章的重点,都是检讨公政会在费希平先生主持下的种种错误,检讨的方式都是用史实和事实举证,用来推翻费希平先生的谬说和谎言。其中关于费希平先生“实质上的错误”部分(即青年党致函国民党结果上了大当的前车之鉴部分,以及公政会致函国民党乱拍蒋中正马屁的史实错误部分),费希平先生在1月7日答复我的文中,都没能反驳,自属默认。可见他真的错了,只是他不肯认错而已。

现在党外的问题不在一位老先生肯不肯认错,而在这位老先生占了公政会的位子,一意孤行的拿党外招牌做筹码来牺牲打,而昧于这种牺牲打的严重性。费希平先生现在公然说致函给国民党是“鸡毛蒜皮小事”(这是1月7日他答复我的文中的话),致函既然如此,改名在他眼中,当然也就没什么。凡此种种一意孤行,我心所谓危,不敢不告,只好赶写文章,期能挽救。

策动公政会改名者的论据,只是一个,就是认为党外名称不存在,但是事实仍存在。其实这是不通的。《尹文子》说得好:“世有因名以得实,亦有因名以失实。”党外改名的后果,必然招致了“因名以失实”的可悲下场。赵高“指鹿为马”的时候,赵高知道鹿不是马,别人也知道鹿不是马,但赵高要羞辱别人以树淫威,就逼你来做改名游戏,使你名不正言不顺,最后自打嘴巴。鹿虽然存在,但那叫什么鹿?所有的亡国奴都是〔国家〕名称不存在但是事实仍存在,但这种存在只是羞辱下的自以为存在而已,真的循名责实,毕竟是不存在了。

党外人士把费希平先生推出来,根本是一件大错误。因为推出费希平先生就无异承认了国民党“万年立委”的胡来。党外人士何不想想:我们是凭什么反国民党的?我们凭的,不就正是我们有理、他们没有吗?不就正是我们合乎正义、他们不合吗?国民党的“万年立委”,既是我们看不起的、要打倒的,我们岂可不合理、不合正义的说费希平先生不在此限吗?党外人士若为费希平先生一人而放弃合理与正义,会不被国民党笑话吗?党外人士为了区区多一个立委的名额,就可以这样没有原则吗?这样来的立委名额,和国民党比起来,恐怕只是名额多少之分,而不是脸皮厚薄之别了。党外人士为了一名立委名额,就可以这样没出息、没志气吗?一个立委名额,竟那么重要吗?以费希平先生万年立委的非法身份,跻身而为党外公政会的理事长,这岂不正是最大的讽剌与失算吗?

费希平先生制造一种罪名模式,就是凡是反对他的、不跟他走的,就是“破坏党外团结、制造党外分裂”(这是1月7日他答复我的文中的话),我真奇怪,他给我这一罪名,正是1月2日国民党走狗杂志《扫荡》给我的同一罪名,这个杂志说“‘党外导师’李敖挑起了党外分裂”,请看这是何等国民党的思路!其实,真的党外又何曾分裂?何曾不团结?党外本来是好好的,正因为总有费希平先生这种不走正路不打硬仗的分子出来,背离了党外路线,才破坏了党外团结、制造了党外分裂。自己误入歧途,却怪别人不同你走是不团结、搞分裂,这种心态,是大错特错的、是要不得的、是卑鄙的。党外若想有前途,不再有讽刺和失算,必须放弃费希平先生。党外欢迎费希平先生辞去万年立委后加入党外,但不希望他继续这样“妾身未明”之下,却还神气活现的强充老大。党外为了自救与自清,实在不能再接受他了。

公政会的名字是不能改的,不改纵被国民党拆,也胜于自己拆。既然反正是拆,为什么不拆得轰轰烈烈,而要拆得窝窝囊囊?为什么不死于敌人之手而做烈士,却要死于自己之手而做懦夫?为什么?

我现在写这封信给阁下,请阁下在11日的公政会大会上,做一明智抉择。在大会上,如阁下不能维护党外招牌,清除害群之马,那就请退会以为抗议,以证明阁下有洁身自爱、为原则争去留的决心。因为这次会后,大规模的一一追究谁是党外的罪人,在所难免,所以礼貌上与程序上要先向阁下报备:请做我们的榜样,别做我们追究的对象,我们决定点名跟出卖党外招牌的人宣战,至盼阁下同我们站在一起。

李敖1985年1月8日夜

“蓬莱岛案”的讨论

政治人物要带头坐牢!(邓维桢)

——对许信良、陈水扁、黄天福、李逸洋的一点评论

恐惧死亡、恐惧失去自由、恐惧丧失已经拥有的财富、声望和地位——这些是人类共同的恐惧;专制政府利用这些弱点,或者直接采取赤裸的暴力,或者间接引用文明的法律,少数寡头才可能有效统治广大的人民。虽然如此,极权统治者仍然感到困扰不安,为什么呢?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类都有上述的恐惧,只要有少数的人类不怕失去自由、不怕失去生命,独裁者便不可能有一天的安宁。这些具有大无畏精神的人类,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古今中外都可以见到他们的榜样。

甘地是稍微远一点的例子。为了印度的独立运动,甘地日日生活在死神的阴影下,被捕坐牢,永远不丧失笑容(甘地很幸运没有哭哭啼啼的妻子)。南非的图图、波兰的瓦文萨、菲律宾的阿基诺、韩国的金大中,这些都是我们同时代的伟大人物。图图和瓦文萨分别是去年和前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得主,虽然都有世界性的声望,但是在他们的国土里,统治者正在丑化他们的名誉;在他们奋斗的过程中,剥夺他们自由和安全的威胁,没有一天间歇过。阿基诺是在清楚而明白的警告下,从容回到菲律宾,在马尼拉机场、光天化日之下,遭到马科斯的士兵枪杀。金大中,韩国的人权斗士,过去差一点在海上被韩国政府暗杀掉,坐过黑牢;现在,他在美国。他见到阿基诺被杀,激起了菲律宾人反抗暴政的怒潮,决心回到韩国,继续韩国未完成的人权运动。韩国政府提醒他,他的二十年徒刑还没有服完,但是金大中一点都不理会——他知道不管他回去被谋杀了或者继续坐牢,对韩国人民争自由、争人权的运动都将是有力的激励。

被压迫的人民,由于在他们的同胞中有这样高贵的榜样,正义感被唤醒了,勇气受到鼓舞,因此他们可以希望:只要奋斗不懈,有一天,桎梏会被拿掉,他们终将获救。

对照之下,台湾人民同样在专制政府统治之下,但是没有一个党外政治人物肯为他们的同胞牺牲自由;牺牲生命当然更谈不上。

——黄信介、姚嘉文等人为了高雄事件坐牢,有些人幸灾乐祸,认为从事政治活动,被抓去坐牢就是政治艺术低段,逍遥牢外才是高段。现在不少的党外政治人物还抱着这样的看法。黄天福认为,党外的年轻人要取代他才鼓励他坐牢。这句话充分暴露了他从政的心态。

——黄信介、姚嘉文、林义雄等人,无疑的,是为了台湾民主政治的前途坐牢。如果他们能认识到即使现场不发生暴力事件,现阶段在台湾从事群众运动的结果,不是杀头就是坐牢,那么他们的奋斗精神就更为可佩。他们坐牢,就法律上而言,当然是冤枉;但是从政治上看,他们一点都不冤枉。政治活动竞争的对手,永远不会认错谁是敌人、谁是朋友。

——阿基诺在菲律宾遇害,金大中马上看到这是他回韩国的机会。但是,流亡在海外的台湾党外政治人物,怎么没有一个有同样的认识呢?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没有为一千八百万同胞的自由奉献的诚意——怕回来遭到不测,或者失去自由。金大中马上就要回到韩国,而韩国政府在美国的压力下已经宣布不逮捕他。许信良应该能领悟:这是他回台湾的好时机,也是重振他政治声望的好时机。

——最近党外政治人物又有一次坐牢的好机会,可以叫国民党出丑,很可惜又被短视和无知丧失了。国民党很明显地想用蓬莱岛案警告党外人士,不要在言论上肆无忌惮;于是在一审上判决陈水扁、黄天福和李逸洋一年徒刑。国民党知道这样的判决在法律上、在道德上都有问题;但是他们悍然为之,目的在收到恐吓的效果。但如今陈水扁等人呢?一个说律师资格难得,一个说老父重病在身,而另一个说不好一个人坐牢显示另外两个人没种,于是统统叫太太独立上诉①。坐牢或不坐牢的理由,他们一点点都没有把一千八百万人民考虑在内,而考虑的是自己、父亲和朋友,对政治人物而言,这岂不是太可笑了?

印度尚在进行独立运动的时候,有些人对奋斗的远景感到悲观。甘地说:“为什么我们还不能自由呢?主要的,我们吃的苦还不够。”台湾人民什么时候可以获得自由呢?这有赖全体人民的觉醒和奋斗,而党外政治人物现阶段要做的,就是做“吃苦”的表率。“吃苦”的极点就是牺牲自由和生命。当一个人丧失自由和生命是由一个政权卑鄙和残暴手段造成的时候,从已经发生过的许许多多事例中,可以知道将酿成巨大的政治风暴。没有一个政权禁得起一次接着一次的政治风暴。这样的风暴将使得这个政权和人民的关系,和国际间的关系,越来越孤立,最后不改变作风便难逃灭亡的命运。

2月5日

①李敖说,配偶可以独立上诉的立法原意是,一方在不自由的情况下,法律给予另一方保护配偶的权利。

现在她们的丈夫都是自由的,她们提出上诉,完全是曲解法律。

邓维桢谈“蓬莱岛案”(陈锡福访问)

□“蓬莱岛”的案子轰动海内外。你听到陈水扁等人判刑一年并罚款二百万元,而陈水扁表示不上诉的时候,你有什么感想?

■我最初的反应是羡慕,为什么陈水扁从政的路途是那么平坦而且幸运。二百万元可以从捐款中募足,而坐一年牢就可以取得党外政治领袖的地位,失掉律师资格和市议员位置算得了什么。许多从政人士都渴望的机会,陈水扁无意中获得,真令人羡慕。简单地说,这是代价甚小而获利甚大的政治买卖,傻瓜才看不出来。我正在为陈水扁高兴的当儿,颜锦福打来一个电话,问我对这件事情应有的反应。我说,第一,当然不能上诉;第二,发起一人一元运动。为什么要一人一元呢?因为用这样的办法募足二百万元,至少可以叫二百万人知道国民党的法院审判案子是多么的草率、荒谬和无法无天。

□林正杰为什么劝陈水扁上诉,他的理由正确吗?

■林正杰的口才很好,听起来很动听。其实从劝陈水扁上诉到他向法院自首,全是自卫的反应。因为他也有诽谤官司未了,陈水扁不上诉,而他上诉,他怕由此反衬出政治品格的高下。林正杰大可不必这么敏感,因为他的案子没有引起大众重视的条件。

□谢长廷组织后援会支援陈水扁的做法,你有什么评论?

■党外的其他诽谤官司,国民党都不至于站在全然不利的地位,只有“蓬莱岛案”,从任何角度看,国民党都一无是处。有这样好的机会,党外怎可轻易放过?谢长廷组织后援会的目的应该着眼在扩大宣传国民党法院胡审乱判的丑闻,而不是想办法叫陈水扁免于坐牢。

但是谢长廷的第一个支援行动却叫人怀疑他的动机——他发动八位市议员联名致函检察官,要求检察官主动提出上诉。善意的怀疑是,他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党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恶意的怀疑是,他担心这件事扩大之后,陈水扁的政治地位将迅速升高,不是他短时间内可以赶上。目前陈、谢在党外的政治地位,普遍认为不相上下。

谢长廷的第二个支援行动是叫三位配偶提出上诉。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三位太太提出上诉不可能不被解释为是她们的三位先生所授意的。李敖批评这件事,他譬喻说,如果三位太太的行为是个人行为,那么国民党杀了江南也是个人行为了,谁能相信?

三位太太如果有独立上诉的意思,谢长廷应该“晓以大义”。李敖很遗憾地说,谢长廷等人却“晓以小义”,支持这些太太们上诉。

□太太上诉有那么严重吗?

■我刚刚说过,太太上诉不可能不被认为是先生授意的。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陈水扁不上诉,国民党如果一意孤行,不加补救,它要面临一场和江南谋杀案一样大的政治风暴。

就这件事,陈水扁可以一听到宣判就表示不服而上诉,但是不能在表示不上诉之后叫太太上诉。他应该想到这不是他个人的事情,这攸关整个党外的名誉(陈水扁是党外形象最好的一个人)。现在党外尴尬而国民党高兴,这是陈水扁等人考虑欠周的结果。

□谢长廷也许想采取施性忠的模式和国民党玩法律游戏。

■前几天,李敖当面对施性忠说过,他的模式不适合陈水扁的情况。施性忠的方式是战术的,战术上,可以和国民党玩法律游戏;但是,陈水扁这件案子却是战略的,战略上,要和国民党比赛道德。

现阶段党外要和国民党对抗,要打战略不要玩战术。一百次战术上的胜利也抵不过一次战略上的失败。许多党外人士口中的政治艺术其实都是小战术,没有大用处的。

□现在太太们已经上诉了,有没有办法加以补救?

■这是一场原来可以大赢的政治游戏,由于太太们一上诉,陈水扁恐怕要成为大输家了。陈水扁失去同情之后,国民党即使二番加判陈水扁的刑期,可以断言,不致引起重大的政治事件;捐款活动也将不致形成高潮。陈水扁要恢复众人的信任无疑的要加倍的努力。

□能不能说清楚一点,陈水扁不上诉为什么能获得政治利益?国民党为什么会由于不当的一审而受到伤害?

■我先解释“政治利益”。政治利益可以简单地解释为“支持你的人数的多寡”。获得政治利益,就是说支持你的人增加了;受到伤害,就是说支持你的人减少了。

政治家(政客)的“政治利益”,一般的情形是从服务选民中得来。平时的服务非常累,为一个人服务,顶多增加几张选票;为一个社区服务,增加几百张选票;获得大的政治利益,需要靠大规模的服务——大规模的服务,可用另一个词语代替,就是“有功于国家”。

除了服务之外,选民也非常重视政治家(政客)的品格。丑闻常常毁灭政治家的前途,美国人民把他们的总统尼克松赶下台是最有名的例子。选民为什么重视政治家(政客)的品格呢?因为大家认为不诚实的人不可能他有诚实的服务。

在台湾,除了国民党之外,别人不可能对人民有大规模的服务,但是国民党为什么得不到人民真诚而坚定的支持呢?主要的,国民党的品格不好——它的统治没有获得人民的同意——因此它一直统治得很辛苦。“蓬莱岛案”刚好给人民新的证据,这个丑闻说明了国民党的法治也是不可靠的。

陈水扁如果不上诉,而从容坐牢,牺牲律师招牌,牺牲市议员地位,很自然将激起人民的正义感;英雄形象将使得陈水扁从此从地方性的政治人物,一变而成为国际上知名人士,党外政治领袖于焉诞生。

□现在,陈水扁等人显然面临了政治生涯上的危机,我们应该怎样帮助他们?

■今天我在《民众日报》读到陈水扁在美国发表的谈话。显然,陈水扁在美国也遭受到和在台湾同样的压力——要求他坐牢而不是上诉。他说,在上诉的法庭上他将以沉默表示抗议。无论如何,我很高兴知道他已经明白他做错了事情。他还年轻,不到四十岁,希望他经过这件事情后更加成熟,而不是从此放弃政治生涯。我对他充满了信心。我希望大家仍然全力、热情地支持他,帮助他渡过这难关。

2月6日

给国民党再一次政治迫害的机会(陈锡福)

“蓬莱岛案”再度暴露了党外的脆弱。

“美丽岛事件”,党外折将损兵,但是国民党得对人民以及历史负责。这一次“蓬莱岛案”,却是党外要面对人民以及历史,虽然国民党仍然是罪魁祸首。

三位被告陈水扁、黄天福以及李逸洋的配偶提出独立上诉,事实上一点都不独立,不必在法律形式上自欺欺人。

为了抗议政治迫害而拒绝上诉,不管任何自由,都不应该自取其辱地给国民党再一次机会,这是最起码的政治智慧!

更何况还有整体党外公信力的问题!

党外有人高叫支持三位被告去上诉,但是事实上,三位被告上诉后,整个党外已像泄了气的皮球。

有人退出支持三位被告的后援会,有人收回义助民事赔偿的捐款,更有人对党外彻底的失望!

党外的反应会这么激烈,最主要的是因为一向最被看好是党外明日之星、一向最具抗议精神的陈水扁竟然也软弱了。

要站在第一线和国民党斗争,就真的要有背负十字架的能力,就要能摆脱自私、害怕坐牢,以及亲情纠缠的能力,否则就应该退出第一线!

党外有人主张现在不要批判三位被告,以后再说;有人则表示不忍心批。

为什么要等到以后再说?不管将来官司结果如何,国民党早已是大赢家,党外出现一次政治大走调已是事实、已是结果,有被强烈指责的必要。

为什么不忍心批?政治人物做错事本来就是应该被批判,更何况有时候政治人物不容犯第二次错。

再不痛定思痛,党外的前途在哪里?党外还会有让人民以及国民党尊敬及害怕的起码政治格调吗?

2月7日

我对邓维桢、陈锡福文章的读后感(李敖)

“蓬莱岛案”判决后,当事人黄天福、李逸洋、陈水扁都先后到我家,我站在道义与大义立场上维护,已经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事后演变,令我想起黄遵宪的那首《台湾行》。我为王荣文“远流出版公司”编《中国名著精华全集》,第三十册中收有黄遵宪的“人境庐诗草”,特别选入《台湾行》这首诗,是有深意的。《台湾行》中写台湾人争取自由,总是虎头蛇尾,到头来弄得灰头土脸。《台湾行》最后一段是:

噫吁!悲乎哉!汝全台,昨何忠勇今何怯,万事反复随转睫。平时战守无豫备,曰忠曰义何所恃?

台湾人在转眼之间反复、转眼之间使你不可捉摸,的确是他们平时根性的问题、“预备”不足的问题。

根性的问题与“预备”不足的问题,在这次“蓬莱岛案”的表现中,已经暴露无遗。

“刑事诉讼法”第345条固然明定:“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为被告之利益独立上诉。”但在法理上,这种上诉,是当事人身陷不自由情况下(包括丧失行为能力等),才有余地。但陈水扁他们的人身都好好的,这样子的由配偶上诉,就说不通了。“刑事诉讼法”第346条明定:“原审之代理人或辩护人,得为被告之利益而上诉。但不得与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为什么“不得与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这一规定,只规定在律师之类的身上,而不规定在配偶之类的身上呢?因为律师之类不是亲人,难免为了其他原因上下其手,所以特为规定;但配偶之类是亲人,理应不会“与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所以不在话下,不特为规定。如今亲人却爆出冷门,公开“与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这不是荒唐吗?

1月28日“蓬莱岛三位被告家属独立上诉敬告各界声明”中说:

虽然,我们的丈夫在一审宣判之后,坚持拒绝上诉,宣布当初我们并不知情,事后我们也深知他们的做法自有其政治上的崇高意义,因此吾等内心之忧虑与不平,也就一直隐忍未发。但他们可曾体会到,这种牺牲,对我们三位与他们分忧分劳的女性来说,痛苦是何等的深、代价是何等的大!

犹记得方素敏女士在林义雄先生被捕之后,写了一首题名《盼望》的诗,起头就说:“人家说你是好汉,我就哭了,我宁愿你,只是孩子的父亲!”诗的结尾还是说:“人家说你是好汉,我就哭了,我宁愿你,只是孩子的父亲!”素敏姊当年的心境,如今我们更加感受得到。

何况,我们今天以配偶的身份“依法”提起“独立上诉”,虽然与我们丈夫的意思相反,但与他们追求民主、人权的立场与原则,并不相悖;我们今天的决定,不过是在行使我们家庭内部的民主原则,以及“刑事诉讼法”所赋予被告配偶的基本人权而已。相信,我们的丈夫自会尊重我们的抉择,同时也期盼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密切的关注与支持。

三位被告家属说她们“深知”她们的丈夫不上诉,“做法自有其政治上的崇高意义”,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认为她们根本就不“深知”。因为她们如果“深知”,她们怎么可以在丈夫们走上前去的崇高时刻,不紧追上前,走在丈夫身边,反倒停下来扯后腿?这种荒唐的“独立上诉”,是十足扯后腿的行为,怎么巧辩都没用、怎么美化也没用,神智清明的人,是绝不相信的(当然神智清明的人,也绝不相信这种行为她们丈夫事先不知情、也绝不相信事先不能控制,因为这些丈夫都是有能力左右“家庭内部的民主原则”的)!

三位被告家属还引出方素敏的“好汉”与“只是孩子的父亲”对立论,更十足显出她们的妇人之见,她们真是不识大体也不明大义的!她们这种“心境”,十足会给有“崇高意义”的丈夫一种背腹受敌的感觉——前有老K,后有“哭哭啼啼的妻子”,这种困境下,再要陈水扁他们不三心两意,又岂可得乎?

当然,从根性的问题与“预备”不足的问题观点看,我们不会全怪三位被告家属,她们还需要再教育。邓维桢说“甘地很幸运没有哭哭啼啼的妻子”,这话是错误的。因为在甘地抛弃律师职位、义无反顾的参与独立革命的时候,他的妻子实在也哭哭啼啼过,要他“只是孩子的父亲”而不做他妈的“好汉”。但甘地深识大体也深明大义,他的坚决,感化了妻子,最后他的妻子且死在狱中,成了最伟大的印度女性。这样看来,三位被告家属的错误,其实与三位被告本身的不够坚决有关,需要再教育的,显然不止三位家属了。

最不可原谅的,是“蓬莱岛案”上诉不上诉的纠缠中,一些党外人士的一些混蛋话。什么“尊重家属的意愿”啦、什么“尊重家属本身的选择”啦、什么“家属们上诉,实际是开辟第二战场”啦、什么“见仁见智”啦、什么“拒绝固然是抗议,上诉却也未见得是妥协,端看今后如何走法”啦……真是混蛋得别有居心、混蛋得气人!邓维桢说这是“短视和无知”,是最客气的说法。因为希望上诉这一事实出现,根本是完全符合国民党利益的。2月2日国民党同路人《雷声》周刊透露:

正当家属们犹豫不决的时候,有关情治单位也感到事态的严重,除了海外舆论的重大压力外,陈水扁“人权行军”的计划一旦付诸实施,盛况可期,难免不发生或多或少的社会秩序问题。于是,许多情治机构纷纷派出人马,通过各种管道,进行“沟通协调”的疏导工作,希望劝说家属们独立提出上诉。

这一报道,十足说明了上诉究竟符合了谁的利益。“刑事诉讼法”明定配偶“得为被告之利益独立上诉”,但上诉、上诉,上诉到头来,得为的利益却是国民党的,这一上诉的不识大体与不明大义,还不清楚吗?一些党外人士说的那些话,岂不全是混蛋话吗?

写到这里,我要重新引喻“曾子易箦”的故事。曾子临死的时候,他的学生乐正子春、儿子曾元、曾申,都环绕在床边,一个童子在墙角举着蜡烛,忽然说:“华而!大夫之箦与!”(“好漂亮啊!是大夫用的席子嘛!”)乐正子春申诉他,说:“止!”(“你不要多嘴!”)可是曾子吃了一惊,问说什么,童子又说:“华而!大夫之箦与!”曾子听清楚了,说:“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是大夫的席子!是鲁国大夫季孙送给我的,我没来得及换〔我不是大夫,依礼不得用大夫的席子〕。曾元!扶起我来换席子!”)曾元说:“爸爸现在病成这样子,不可以移动,明天再说吧。”可是曾子不肯,曾子说:“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你们爱我,实在比不上这小孩子!君子是用大义爱人;小人却不讲大义,只会用姑息手段爱得人去做错事。我现在还求什么呢?我只求守原则而死,就好了!”)曾子说过以后,就来换席子,刚换过去,还没躺好,就死了!

这个伟大的“曾子易箦”的故事,告诉了我们:“君子之爱”与“细人之爱”的分际何在。“蓬莱岛案”的前前后后,都牵涉到“君子之爱”与“细人之爱”的分际(“细人之爱”中包含“妇人之爱”),在这种分际中,大家一不小心就会从“崇高意义”上滑落,这是很令人痛心的。唯一检定的标准没有别的,只有时时把握这一分际,而继续走上前去。在前进的过程中,人难免迷失、难免动摇、难免犯错,但是知过能改,也就可以成为后事之师。强辩、曲解与遮盖,都是不好的、要不得的。党外人士勉乎哉!

1985年2月9日午

“蓬莱岛案”的再讨论

再论蓬莱岛案(邓维桢)

对蓬莱岛的案子,《发扬》周刊(2月11日出版的)发表了我的谈话。朋友们读了这篇谈话,提出了疑问,我相信这些问题不只是这些朋友的,因此公开答复如下:

——有一位朋友,同情党外,在台北地方法院做推事,他说,恶法亦法,如果不服判决,应该“依法”提出上诉,不应该变成政治事件,让民众以为党外也不讲法律、也讲特权。

我说,这项判决根本扯不上“恶法”、“善法”的问题。我们要求的是,法官能够独立办案,并不要求特权。当法官不自爱,甘愿变成政治竞争的工具的时候,党外不在政治上反击,而斤斤墨守法律的规则,岂不是太可笑了!

现行的法律虽然都是国民党订的,但是他们并不遵守。法律对他们来讲只是统治的工具,并不用来拘束自己。法律能够被遵守,背后需要有强大的力量。目前党外为什么需要遵守国民党的法律,而国民党可以不遵守呢?理由很简单,因为只有“国家”可以拥有的力量——警察、特务、军队——都控制在国民党手中。现在我们要努力的,就是把掌握警察、特务和军队的权力,从国民党手中夺回,还给人民。当这些力量由人民掌握的时候,国民党可以不遵守法律吗?

——陈少廷是我的老朋友。我们一起创办《大学》杂志,他出钱出力最多。陈少廷很早就反抗国民党,读中学的时候,为了躲避国民党的围捕而藏在茂密的甘蔗园里有几个月之久。我说,陈水扁不上诉而从容坐牢,可以马上成为党外领袖。陈少廷给了评语,他说,我描述得太草率,应该加上一些条件。

我在报上读到陈水扁判刑一年而不上诉的消息的时候,我马上想到1928年弗莱明(AlexanderFleming)发现抗生素(Penicillin)的故事。弗莱明是药理学家,他在他的实验室用试瓶培养了许多作为实验用的病菌。

有一天,他发现其中一个试瓶因为不小心被不明物体侵入,死了一些培养在里面的病菌,弗莱明高兴异常,终于研究出不明物体性质,而发展出救人无数的抗生素。这个故事有什么意义呢?第一,弗莱明是难得的幸运儿,因为这个结果完全不是他操纵的或预期的,全然是意外和偶然;第二,如果弗莱明不是药理学家,幸运之神来临了,他也无法把握——他看不出试瓶里面情况变化的含义;第三,他敏感地掌握了机会——如果他是墨守成规的科学家,他会把那个试瓶丢掉,换一个新的。

我引用这个故事的目的在说明:陈水扁被不公正地判刑一年,和弗莱明的试瓶被污染一样,看起来似乎不幸,其实是幸运之神特别照顾,测验谁能机智地从中抓到机会,而获得利益。

为什么说陈水扁不上诉而坐牢能得到巨大的政治利益呢?第一,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台湾人坐牢是自愿的,而陈水扁却能笑嘻嘻地走去坐牢,英雄形象立刻呈现出来。第二,刑期只有一年,走出监牢之后,大家的印象还很深刻;二年以上的话,我就不敢鼓励了。第三,陈水扁目前是党外最受重视的少数政治明星之一,他一坐牢,他和其他竞争者的距离马上拉远。看到林正杰怕他坐牢的紧张样子,陈水扁应该能体会坐牢的好处。第四,陈水扁有相对好的从政条件:很好的学历、经历,被人称道的品格和操守,聪明而且反应敏捷。有了这些条件,加上比别人多跳了这么一大步,陈水扁不是党外政治领袖,还能是谁呢?

——谢长廷读了我的谈话,在《民主政治》周刊上反驳我,他说,他全力帮忙陈水扁却被我说成是蓄意打击。他又说,我在离间朋友的情感。他希望他能生活在没有猜忌的社会里。

我原来说话的句型是“善意的怀疑是……恶意的怀疑是……”,我很奇怪谢长廷为什么那么在意后半段的话,而忽略了前半段的意思。前半段,我说:“善意的怀疑是,他(谢长廷)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党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

就这件事,我对谢长廷的了解是这样(许多他亲密的朋友也有这样的感想):他是诚心诚意帮忙陈水扁,因为陈水扁冲动地说了不上诉的话,他要加以补救。

谢长廷的问题是:第一,他不仔细考虑,他要怎样帮忙,陈水扁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朋友表示不坐牢,他就往不坐牢的方向想,不会往相反的方向思考。这就是说,他只懂得“小义”,不懂得“大义”。第二,陈水扁碰到的麻烦,谢长廷没有意识到这不是私人问题,而是大家的问题(党外的问题,或者说民主运动的问题)。我们批评国民党把党的利益置于国家的利益之上;就这件事,谢长廷的确也把陈水扁的利益放在民主运动的利益之上(实际上,利益是一致的,很可惜当事人都看不出来)。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应该要敏感一点,朋友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冲突的时候,要毫不犹豫地选择人民的利益,舍弃朋友的利益。没有这样的敏感,从政前途将非常有限。

——陈文茜是党外观察力最敏锐的一个人,她读了我的谈话,说,我对谢长廷、施性忠等人严厉,而对陈水扁宽大。这有失政治评论家公正的立场。

我的确对陈水扁比较客气。当我批评陈水扁犯错的时候,我想到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不断的犯错中长大,很自然地兴起同情之心。陈文茜说得对,我们可以了解陈水扁和一般人一样,同样会犯错,但是他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认错呢?为什么到现在仍然在强辩和遮盖事实呢?

承认错误是最佳的防卫。尼克松如果一开始就承认错误,他不会被赶下台。希望大家都有这样的认识。

“止于善”与“止于至善”(李敖)

昨天邓维桢送来他写的《再论蓬莱岛案》,文中涉及“大义”与“小义”,因为这是我最早向他提起的,我想再借题发挥一下。

2月15日“千秋评论”第四十一期《鸭子-鸭子-宰》里,邓维桢说:

党外的其他诽谤官司,国民党都不至于站在全然不利的地位,只有“蓬莱岛案”,从任何角度看,国民党都一无是处。有这样好的机会,党外怎可轻易放过?谢长廷组织后援会的目的应该着眼在扩大宣传国民党法院胡审乱判的丑闻,而不是想办法叫陈水扁免于坐牢。

但是谢长廷的第一个支援行动却叫人怀疑他的动机——他发动八位市议员联名致函检察官,要求检察官主动提出上诉。善意的怀疑是,他不全然了解扩大“蓬莱岛案”党外可能获得的政治利益,他不希望朋友坐牢。恶意的怀疑是,他担心这件事扩大之后,陈水扁的政治地位将迅速升高,不是他短时间内可以赶上。目前陈、谢在党外的政治地位,普遍认为不相上下。

谢长廷的第二个支援行动是叫三位配偶提出上诉。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三位太太提出上诉不可能不被解释为是他们的三位先生所授意的。李敖批评这件事,他譬喻说,如果三位太太的行为是个人行为,那么国民党杀了江南也是个人行为了,谁能相信?

三位太太如果有独立上诉的意思,谢长廷应该“晓以大义”。李敖很遗憾地说,谢长廷等人却“晓以小义”,支持这些太太们上诉。

3月6日,《民主政治》第十九期里,谢长廷有这样的答复访问:

□家属独立上诉后令部分的党外人士及民众大失所望,这种热烈的反应当初是否后援会也没有料到,而且陈水扁访美之前,事先若向地方党外人士说明清楚,就不致令群众有“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被耍一招的感觉?

■最初陈水扁表示不上诉当天,我们开紧急会议,研讨在法律上有无补救办法,当然,我也从律师的角度提出家属还可以上诉的意见,那个时候我们的确不晓得该案会引起那么多人的关心,这在做政治判断的确有误。另一方面,也许没有注意政治上的后果,将问题过分纯法律化也说不定,当时认为被告不上诉与家属上诉,不致有冲突,这些判断错误都是我们要检讨的地方。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强迫或要求家属上诉,家属有她们现实考虑的因素,也有她们接触民众反应的感觉,当时,党外的理论“健将”,应该更积极地说服家属不上诉。既然家属有他们独立判断及决定的能力,后援会之所以仍然支持他们,是被告并没有放水、登报道歉,他们只是改变斗争方式而已,他们还需要支持,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不是被告个人的事件,不论从道义、从党外整体利益看,都必须继续支持他们。

□家属独立上诉后,后援会受到部分党外人士的批评,面对这些抨击,你是否认为都很中肯、得体?

■这次大家意识到抨击在时间上轻重缓急的重要性,一方面官司未了,我们要提供被告后续表现的机会,所以,党外没有太多做表面化的抨击。李敖在这一期“千秋评论”中,提出政治斗争的理念和规格,他弄出一百分的方向,看我们做到几分,在过程中让我们随时检讨;作为政治公众人物,这种程度的批判可以接受。但是,也有人落实在个人动机上起疑心,说什么我要家属上诉,怕陈水扁名声超过我等待,这种不用心的批判,令人不知怎么说,因为,即使我坚持要陈水扁不上诉,也可以怀疑有不良动机,而且任何行为都可以用该模式套上加以怀疑,何况,这样说,在这时候有挑拨分化我与陈水扁的副作用,说的人应该想到。林义雄当年在军事法庭最后讲的一句话,真令我印象非常深刻,他说:我们期待的是一个美好的社会,这个社会任何善良高贵的行为,不要被冠上一个侮蔑的动机,我们尽量追求的是这样的社会。

谢长廷两次承认他们判断有错误(一、不晓得该案会引起那么多人的关心;二、认为被告不上诉与家属上诉,不致有冲突),这种态度,是很磊落、很正确的;他说李敖“提出政治斗争的理念和规格”,说李敖“弄出一百分的方向,看我们做到几分。……这种程度的批判可以接受”,这种态度,也是很磊落、很正确的。我觉得,我们这些对“蓬莱岛案”讨论的好朋友,不论批评的和被批评的,关切的大前提都是在求党外的“止于至善”,这大前提是一致的,问题只是出现在认定什么是“至善”方面。党外的普遍缺点,是他们认定“至善”的训练,失之薄弱,这个现象,“党外的理论‘健将’”也有责任。就我个人来说,我从事“生公说法”的工作二十多年,但总觉得距离“顽石点头”的境界,还是太远。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混蛋还是混蛋。先知其实和先烈一样,在有生之年,其实是某种程度的失败者。这种人的成功,往往是在死后。虽然如此,先知这种“不信邪”的人,总还是能做一分便算一分。“顽石”其实是永远跟不上先知的,因为先知自己也不断地在前进。先知易卜生在三十六岁时自我流放,直到晚年,才得到自己同胞和全世界的肯定。在他五十五岁时候,他留下一封信给朋友,说:

十年以后,斯铎曼的见解,社会上一般人大概也跟上了。但这十年中,斯铎曼自己也不断在进步。所以十年以后,他的见解仍旧比一般人超出十年。就我个人来说,我感到我不断在进步。以前我每个剧本里的主张,如今都渐渐变成一般人的主张。但等他们跟到那一境界的时候,我早就不在那儿了,我又更进一步了。我希望我总是朝前走了。

对我个人说来,我知道我“生公说法”中的许多“法”,不成材的党外其实是跟不上的,不但跟不上,甚至还是误会、反对的,但我绝不怕他们误会、反对就不说。——李敖之所以为李敖也,也就在此。

真正伤害党外的,不是党外不去为“善”,而是党外不去为“至善”。党外只以为他们做的是“善”就够了、就是“善良高贵的行为”了,其实这是不够的,“止于至善”才是我们的“观念和规格”。例如最近我批评到的林义雄问题、“蓬莱岛案”问题,大家误会、反对我,误会反对的理由都是“止于善”而不是“止于至善”。因为只是“止于善”,所以邱垂贞说:“对于眼前这位心灵创伤累累的受伤者(林义雄),大家又何忍在短时间内要求他走上某条道路——坎坷又荆棘丛生的道路?”高俊明牧师说:“他(林义雄)的心中,也深深的在思考如何来疼同胞,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这是负责任的表现。因此,我觉得别人因他暂时的沉默而批判他,实有点遗憾!”(均见3月9日《台湾展望》第八期)……对这些立论,我认为他们只是站在“止于善”上立论,而没站在“止于至善”上立论。因为只是“止于善”,所以他们“不忍心”让林义雄复出、所以他们“不忍心”让林义雄发言。但奇怪的是,这些好心人士却忍心看林义雄做自失立场的事(从拜访李登辉到方素敏于“立法院”放水等等),而不加以大义相责。结果呢,我们看到的只是一片“细人之爱”而不是“君子之爱”、只是一片“好心肠”的“妇人之仁”而不是“硬下心肠”的“大丈夫之仁”。于是,滑稽的是,口口声声爱护林义雄的人,其实就是使林义雄在打倒〔过去的〕林义雄的人!只是他们和林义雄本人不知道或不忍知道罢了!

“蓬莱岛案”也是如此。当被告家属们赞美她们的丈夫不上诉的“崇高意义”之时,她们的所谓“独立上诉”,其实正使她们的丈夫在“崇高意义”上滑落。口口声声爱护丈夫的人,其实就是使丈夫在打倒丈夫的人!

邓维桢显然是以“大义”来期许谢长廷的,因为他认为谢长廷过分“补救”陈水扁,而忽略了“舍弃朋友的利益”、忽略了“选择人民的利益”,以谢长廷那么优秀的聪明人,实在应该看出这种分际来的。可是谢长廷却为了“小义”而忽略了“大义”,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混淆“小义”与“大义”,是党外普遍的错误。这种错误,有赖于卓越的领袖人物谢长廷更上层楼、更上层楼,带头来矫正。我相信,谢长廷的带头,必然会提升党外的“大义”。谢长廷就此开始吧!

1985年3月10日夜

评《亚洲人》的史学水平

2月15日的《亚洲人》(康宁祥系刊物)上,有一篇《开会跳舞队传奇》,其中有一段谈到国民党“立法委员”段剑岷传奇,说法如下:

在立法院走动的人,不时可以发现有一位矮矮胖胖永远一套灰色长袍的老法统在院里晃来晃去,这位老先生不是别人,正是自称参加辛亥首义为“开国元勋”的段剑岷委员。

此公和其他法统们一样,向来极少发言,十几年来,除了在每次施政总质询提出一篇三五百字列举式的质询稿外,其余是三缄其口。

很有趣的是,此公在其立法委员年鉴的生平简介,特此摘录以飨诸位看官大人,他说他的学历如下:“世居大梁祖母张一生苦节因梦一老夫人赠槐而生孙特钟爱之字曰槐生父为反清抗粮之役逃他乡乃育于外家长入济汴中学及法政专校被开除”。

而在经历方面,此公说其曾充任铁路工人及拣信生、记者,曾策动樊钟秀响应北伐云云,最后他谦称“才疏学浅对国家并无大贡献”。

但是在最近立法委员年鉴中,此公在其自述的简历中,曾摇身一变为开国元勋,他说他的学历是河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经历是“辛亥年参加开封起义,推翻满清收殓十一烈士遗骸为开国元勋,十五年内为佐建国豫军占武胜关会师武汉,十九年阻民军解柳河之围讨逆有功,二十年任三十一师特派员及河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剿匪靡乱抗战军与任华北抗日特工委员会委员组游击队抗日救国旋任侍从室视察为开国元老……”,从对国家没有“贡献”摇身一变为“开国元勋”,此公真令人“敬佩”万分。

此公今年是八十五岁,辛亥年起义是民国前一年,算起来,他参加革命首义时的年龄是十岁,十岁如果算起来大概是小学三四年级。就平常人而言,大概啥事都不懂,而此公竟能参加革命大业,去革满清政府的命,如果不是天纵英明、天生异禀的话,又有谁有这个能耐,以十岁之幼龄参与“革命大业”。

此公在民国四十二年的简介中,根本没有提到参加革命起义之事,而却在事隔三十几年后,突然想起来,他竟然有参加辛亥革命而又是位居开国元勋,笔者要建议国史馆和教育部赶快造访这位“开国元勋”,详撰其生平,免得中华民国的开国史少掉一位“开国元勋”。

《亚洲人》这篇文章论证,是不合史学方法的,因为它对基本史料涉猎不足,便擅下结论。关于段剑岷与辛亥革命的事,这篇文章的作者至少得先看过段剑岷的《河南革命史》(辛亥革命同志会河南分会编印,1977年2月初版)。因为在这本书第48、49页上,段剑岷早就夫子自道如下:

辛亥年吾仅十二岁,还是一个小学生,既未加盟,也不是革命党员(十三年方正式入党),不过吾讨厌满清政府的贪官污吏,更反对满人对汉人的不平等待遇,同时受环境的促成,以好奇的心理,去作冒险行为而已。家父因与李干公等担负了联络仁义会党,组织民军之责,十分重要,他不敢公开出面到城内活动,革命的机关设于开封城内,小行宫和师范学堂,民军和敢死队的联络通讯处则在府角街的豫盛店。当时城门上检查极严,闲杂人不易通过,所有传递消息的任务便落在吾的身上。吾家住开封城东南十二华里之村庄上,每日入城读书,早去晚归,开封小学堂就设于理事厅(解决满汉词讼纠纷的衙门)门街,十一月初三日起事,豫东各地的民军于前三天皆化装成小贩工人,齐集开封城外,吾村和邻村的庙中,坐卧皆满,每扮成菜贩、脚夫、粪夫等类人物,混入城中,事先皆由吾送信通知,巧作安排。记得初三傍晚,吾往前营门师范学堂送信出来之时,即有军警多人,在校门口,荷枪把守,有一个穿便衣的要将吾扣留,见吾年幼,又放吾走去,跑回豫盛店,告知各同志,乃将火药旗帜等物,由穿心店胡同夜移民宅,吾于当晚出城返家报告家父,早作准备,旋知事泄,十二烈士被柴得贵捕去,天色未明即通知民军逃去,初四日上午十一时有巡防营与马巡队来乡捉拿,已不见民军踪影矣!唯混入城内之一小部分,被军警捉去,是役也由于汉奸张光顺、江玉山二人之告密出卖大家,革命机关被抄查四处:(1)小行宫,(2)师范学堂,(3)第一中学,(4)中国图书公司;被捕同志约五六百人,事变为十一月三日下午九时,凶首为清巡抚齐耀琳、巡防统领柴得贵、执法营务处长商作霖、巡警道邹道济、开封知府吕耀卿、祥符县知事舒树基及陆军统领张锡元等。起义首领张钟端、张照发、王天杰、刘凤楼、单鹏彦、徐振泉、张得成皆于三日晚在以上四处机关内被捕者,于五日清晨在西关马市街口城拐角就义;李干公、李鸿绪、崔得聚、王梦兰四烈士皆民军首领,乃于三日夜四日晨在曹门关、宋门关商店中被捕者,初六日上午在南关外就义。当时各烈士尸体狼藉,衣服皆被恶人扒去,无人敢去收殓,任野犬拉食,惨不忍闻。家父拱辰公幸在城外,未及于难,乃借得铜钱二百串派好友县户房司书姚启俊、生员张翠岩,贿买兵士准许收殓尸体,家父不敢出头,乃由余与姚启俊率姜振海及老郑等雇工收尸,以牛车载往一处,当时血肉模糊已不辨面目,乃掘一土坑,丛葬于开封南关三里堡乱葬营之东南角上,凄惨之状令人泣下。葬后十年,该地已成闹市,民国十九年,经河南同志提议,由党政联席会通过,旋于二十一年举行公葬另迁于附近空场,并修建祠宇,与黄花冈媲美。大陆沦陷久别故乡,今不知烈士祠墓是何情况矣。

在上面的夫子自道中,段剑岷说他在辛亥革命时,“还是一个小学生”,“既未加盟,也不是革命党员”,只是做“传递消息的任务”而已。他在第87页上又说:

作者年仅十二岁,吾家住宋门外,距城六公里,在城内县立第一小学堂读书。每日早出晚归,习以为常。家大人拱辰公参加起义,负责组织民军,在城外筹办粮米。当时民军散住东郊,化装零工、小贩、挑夫等,为数极多。因城门检查甚严,往城中送信联络,每叫吾担任。十一月初二日下午下课之后,吾先到和合堂送去一信,再往前营门,见师范学堂外军警密布,禁止通行。见吾是一小学生,未加注意,乃急急跑回。向家大人报告,知已事泄。连夜疏散民军,四外避匿。次日天明,巡防马队下乡搜捕,扑了一空。此吾当年所目睹之实况也。

也是说他只是“往城中送信联络”。

《立法委员年鉴》中所说“辛亥年参加开封起义”云云,虽然用语未免过当,但是段剑岷既然在《河南革命史》中已备述原委,写批评他文章,就不能擅下结论。段剑岷虽然是老浑蛋、虽然像“老法统”们一样的可厌可恨,但是涉及历史的问题,我们论证,一定要求周全,该给他的,就给他;不该给他的,就不给,历史褒贬,是不能胡来的。

《亚洲人》的史学水平,是不及格的。这种杂志的编者,还是多跑点新闻,少扯点历史吧!——历史不是方便面,所谓“国民党学”,不是那么容易搞的!

1985年3月11日夜12时1刻

足下岂知足上事,足上有个屁玄机!

——评林正杰的常识水平

林正杰主持的《前进》周刊,4月6日一期上,煞有介事的登出一大篇《法官回避,前进追问》的文章,副标题是“从帅岳峰出庭的足上玄机和本刊独家珍贵照片再追鸿门宴”。文中有一段说:

陈启礼在庭上的供词,意指汪希苓与帅岳峰计陷他,所以咬住帅是“双重间谍”。

而帅岳峰出庭的装束,也格外令人起疑。陈启礼与吴敦两次出庭时,均脚着拖鞋,但帅岳峰则是着布鞋。虽然陈与吴是羁押在土城看守所,而帅是在军法处,但据了解我国监所现状的人士指称,在监所中只有两种阶级,一为拖鞋阶级,一为鞋子阶级。无论是在看守所或军法处两,犯人都是赤脚或着拖鞋,出庭时亦然,无分等级,因此帅岳峰着布鞋,无疑是极特殊的个例,唯一能够的解释是:帅岳峰的身份特别。

为了支持这一石破天惊的解释,林正杰特别刊出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帅岳峰出庭时穿鞋子的,一张是陈启礼、吴敦出庭时“双脚着拖鞋”的,显然意在有图为证,证明帅岳峰穿鞋出庭,“唯一能够的解释是:帅岳峰的身份特别。”

其实在我们这种为党外坐过各种大牢的先进人物看来,林正杰这种没为党外受过一天罪的党外人士,这回可真胡说八道极了!事实上,林正杰这种穿不穿鞋以分身份法,全是侜张为幻的歪解:说“据了解我国监所现状的人士指称”云云,也全是谬附人言。真正了解监所现状的人士,才不这样以为呢!

为什么?因为任何监狱都有它一般的规矩和独有的规矩,一般的规矩,在形式上,是照法定的监所法规为蓝本来施行的;独有的规矩却满不是这么一回事,而是相沿成习的一些实质上的不成文法。这种不成文法,其实才是真正监狱管理的动脉,没坐过一天牢的林正杰(和他所谓的“了解我国监所现状的人士”——如果真有的话)是完全不懂的。

例如文中说:“在监所中只有两种阶级,一为拖鞋阶级,一为鞋子阶级。无论是在看守所或军法处内,犯人都是赤脚或着拖鞋,出庭时亦然。”这话就不对。因为看守所内是一律穿拖鞋的,(全是拖鞋阶级,根本没有鞋子阶级!)但在军法处就悉听尊便,军法处在穿鞋上不刁难受刑人,这是它独有的规矩;但看守所就不行,它不但要人人穿拖鞋,并且还一律限定要福利社中塑胶拖鞋那一种,别的拖鞋是一概不准的。

这并不是军法处宽大,其实军法处别有许多独有的规矩。例如押区中不准看报,就是它的一大非法恶政。看守所中却可以看报(只限《中央日报》《中华日报》)。看守所中也别有许多独有的规矩。例如它可以递纸条、可以过年时串房、可以点大菜聚餐(以上当然禁见房除外)……但它的非法恶政也不少。例如它不准用热水瓶、不准时理发,但在龟山监狱却可以用、却准时。总之,这类你东我西的乱七八糟,都是各监所独有的规矩,实在毫无什么“玄机”可寻,没坐过一天牢的林正杰足下,全然不知牢中足上的种种,却暴殄文字、乱加附会,搜到鸡毛,以为令箭,真是可笑极了!

1985年5月5日10点50分,在台中大使大饭店

由“拿破仑同志”想起

《1984》(NineteenEighty-four)的作者乔治奥威尔(GeorgeOrwell),在写这部名著前四年(1945),先写过一本《动物庄园》(AnimalFarm)。书中描写农庄上的畜生们起了革命,推翻了人类,占据了农庄。这些动物革命家包括努力作工的耕田的牛、爱好虚荣的拉车的马、玩世不恭的驴、好吃懒做的猫、又笨又乖的羊、为虎作伥的狗,和纵横捭阖的猪。在革命成功伊始,大家同心协力,建立自由平等博爱的新社会,但是曾几何时,在一头叫“拿破仑同志”(ComradeNapoleon)的公猪带头下,开始秘密培养特工和别动队,运用各种明的暗的,把异己一个个斗倒斗垮斗臭。在革命成功之初,本来大家是订有《七大公约》(TheSevenCommandments)的。《七大公约》是:

一、两条腿的是敌人。(Whatevergoesupontwolegsisanenemy.)

二、四条腿或有翅膀的是朋友。(Whatevergoesuponfourlegs,orhaswings,isafriend.)

三、动物不得穿衣服。(Noanimalshallwearclothes.)

四、动物不得睡床上。(Noanimalshallsleepinabed.)

五、动物不得喝酒。(Noanimalshalldrinkalcohol.)

六、动物不得杀动物。(Noanimalshallkillanyotheranimal.)

七、所有动物一律平等。(Allanimalareequal.)

但是在“拿破仑同志”的篡夺革命下,一切公约都变了质,同志给干掉了,“动物不得杀动物”的公约变成了“动物不得无故杀动物”(Noanimalshallkillanyotheranimalwithoutcause.),而理由云云,却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最后,所有公约都给“拿破仑同志”强奸了;“所有动物一律平等”的公约,变成了“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比别的更平等”(Allanimalareequalbutsomeanimalsaremoreequalthanothers.),猪凌驾所有动物之上,它们中央集权,独享牛奶、专卖鸡蛋,又穿衣服又上床,酒喝得开心,最后连走路都用两条腿了。有一天,“拿破仑同志”们甚至邀宴附近农庄的“人”来欢宴,在房内大吃大喝,其他动物在房外偷看。“它们从猪看到人,从人看到猪,又从猪看到人,但是已经无法辨认谁是猪谁是人了。”(Thecreaturesoutsidelookedfrompigtoman,andfrommantopig,andfrompigtomanagain;butalreadyitwasimpossibletosaywhichwaswhich.)

乔治奥威尔在《动物庄园》中最伟大的成就,是他把革命成功以后,恶棍篡夺革命,暗杀同志、诛除同志、奴役同志的情况,描写得传神人画,简明动人。我在《李语录》第三十四则中写“革命的开始与结束”,我说:“革命常常以良币代替劣币开始,以劣币驱逐良币结束。是新劣币代替了旧劣币,是良币的永被驱逐。”我这段话,验证古今中外的革命史,尤其是国民党的历史、国民党中恶棍篡夺革命的历史,都是例子斑斑的。稍知史实的人,都不难“多多体会”。

在“多多体会”以外,顺便不妨也体会一下今天党外人士的“拿破仑同志”行径。与国民党不同的是,国民党还是在革命成功后才消灭同志,但党外人士中的小政客,却在打天下时就短视得露出这种恶棍嘴脸来了。这种人目前豢养只有联考以下水准的文字特工和文字别动队,已开始忘恩负义的做“拿破仑同志”纵犬伤同志的把戏。虽然他们手法太笨、程度太低,实质上尚伤不了同志,但他们的心术之坏,已经足以令我们惊醒——党外有这种“同志”渗进,真是党外的大笑话了!

1985年5月6日夜深

别脱那么快

模特儿靠衣服脱得快存在,脱衣舞女靠衣服脱得慢存在。党外公政会诸公呢?靠衣服想快脱却被迫慢脱存在。

国民党“内政部长”吴伯雄,在去年11月21日宣布:“党外公职人员公共政策研究会”(公政会)等组织,均系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挂的招牌要拆下来。消息一出,公政会诸公“不胜怅然心痛”,一阵紧急理事会与记者招待会后,放出消息,说:“如果取缔我们,我们就组党!”此话虽然是十分无奈,表面上倒也英雄好汉。不料12月6日下午,公政会却偷偷摸摸,以限时挂号寄了一封秘件给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蒋彦士,信中为了蒋彦士“劬劳可感”,“本会全体会员谨布诚款,奉书致意”,除了“恭贺先生新禧”之外,“并祝贵党万象更新”,信中还说了一大堆本会会员“非与贵党相敌作对”的话,说要“以在野之身,戒慎谨惧,期能作为贵执政党之诤友”,“研究问题,提供贵党执政之参考”,并称赞“贵党总裁蒋中正先生”在1937年“复函民、青两党党魁,促成民青两党之合法地位”,认为是“开诚布公之容忍态度”(李敖按:这根本与史实不符,是乱拍蒋中正马屁)。引喻之下,希望“贵党”“与本会坦诚沟通”,本会是有“款款之意”的、有“拳拳之忱”的、有“耿耿之怀”的,最后“敬候指教”,“党外公职人员公共政策研究会理事长费希平敬启”。

在这封秘件以后,公政会诸公又酝酿把公政会的“党外”招牌给自动改名。据12月28日国民党同路人吴三连的《自立晚报》透露,这一“协调”作业,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已开始,“有关方面人士透过多名学者与党外公政会沟通,达成初步协议,拟由‘公政会’以其他名义向内政部登记,名称暂定为‘政治建设研究会’。党外‘公政会’已决定在下月间将本案提交会员大会决定,预料将能获得多数会员的支持。”再据今年1月3日背离党外路线的《向前看》周刊透露:这些由“有关方面人士透过多名学者”,是“杨国枢、胡佛、张鸿禧、张忠栋等”,“据了解,‘公政会’一直希望能以原名向内政部登记,而沟通结果,则显示‘公政会’登记有望,但必须改用其他名称。目前,‘公政会’部分会员提出‘民主宪政促进会’、‘政治建设研究会’等名,但尚无正式决议。”“近日,‘公政会’将与其他党外人士就各项问题进行商讨,并将在1月11日‘公政会’会员大会中,将上述事项提交大会讨论、表决,届时或可决定‘公政会’未来的发展与动向。”

消息传出后,我立刻写文章予以抨击,我说:

党外字样是我们的根本,一如国民党的字样是他们的根本,试问国民党跟人谈判,会把撤销国民党字样,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吗?绝对不会!为什么?因为这是根本问题,是不能讨价还价的。任何谈判,都得先“名从主人”(称呼要照用这称呼的本人的定名),岂有让人“仙人偷桃”之理?

我又说:

严守“名从主人”的立场与分际,不准人改也自已不改,卑之无甚高论,只是起码的“正名主义”而已。在《论语》中,孔夫子提出一个问题,他怀疑的问:“觚不觚。觚哉?觚哉?”翻成山东白话,他是说:“觚是有六个角的酒坛呀!现在觚没有六个角了哇!俺倒要问问:这是啥子觚呀?这是啥子觚呀?”这是孔夫子的“正名主义”。这个主义的特色是使A恰如A、B恰如B,使万物各得其分,觚要觚、君要君、臣要臣、父要父、子要子;觚不要不觚而觚、君不要不君而君、臣不要不臣而臣、父不要不父而父、子不要不子而子。觚而不觚者,“觚哉”?君而不君者,皇帝哉?臣而不臣者,大臣哉?父而不父者,老子哉?子而不子者,小子哉?……如此类推,可得下式:“党外不党外,党外哉?”党外一旦丟掉了党外的字样,那么所让的步,绝非“一些”,而是根本上的一败涂地。《尹文子》说:“世有因名以得实,亦有因名以失实。”公政会的出卖党外之名,正是典型的“因名以失实”。

在党外有识之士的大力压制下,国民党同路人吴三连的《自立晚报》所预料的改名“将能获得多数会员的支持”,却未实现,公政会有识之士终于压制了会中出卖党外的投降主义者,改名之议,终于胎死腹中。

在我们为党外维护“正名主义”的当儿,出卖党外的投降主义者配合国民党,恫吓说不改名国民党就要动手了!但是,有识之士却不相信,也不怕。如今,九个月过去了,没改名的公政会还是好好的,招牌尚未被拆,人也尚未被抓,足见九个月前的张皇失措,全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判断,至少是一种早产的政治判断,全都不值我们的一笑。

公政会改名事件,现在大家都不提了,我却要提一下,以供温故知新。我找出1978年11月《阁楼》(Penthouse)杂志的一幅漫画,正好可用来图说这一件菜事。漫画是一对情侣,碰到一个收恋爱税的,女的一见来者举枪,就赶快脱裙子。她的男朋友急了,说停下来别动嘛!〔只是抢钱而已〕没人说要搞你呀!(Nowjustholditonegoddamnminute—noonesaidanythingaboutrape……)

公政会改名事件,一图以蔽之,正是如此!

1985年8月9日夜

“请愿而死,究竟是可耻的!”

今年4月国民党魔手自摸,杠上开花,用紧迫盯店法钳制党外书刊的发售。4月下旬,残余的台北市区五百多家卖党外杂志的书报摊旁边,整天便有便衣站岗,书报社的车子尚未将杂志派送到,就被这些便衣拦截、抢劫。几天之间,党外杂志几乎绝迹于市。

4月28日,国民党警备总部又非法搜查了薪火杂志社;5月2日,又非法搜查了制衡杂志社;5月3日,又非法搜查了党外编辑作家联谊会会馆。连番非法搜查之下,党外人士中有人大感不安,乃集合起来,于5月7日发动请愿。

按请愿之成为权利,本已明列于各国宪法。1689年英国《人权清单》(TheBillofRights)第1条规定:“国民有向国王请愿权利,凡对请愿之人加以拘禁或处罚者,皆为违法。”《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法律,以剥夺人民因求损害救济而向政府请愿的权利。”比利时《宪法》第21条规定:“任何人均有向国家机关请愿之权利,请愿书由一人或数人签署之。”德国《魏玛宪法》第126条及联邦德国《宪法》第17条规定:“一切德国人民有用书面向官署或议会提出请愿之权。此种权利得由一人或多数人共同行使之。”日本《新宪法》第16条规定:“一切人民关于损害救济、公务员罢免、法律、命令、规则之制定、废止或修改,以及其他事项,均有用和平手段,提出请愿之权利。任何人不得因请愿而予以差别待遇。”……“中华民国宪法”第16条也规定:“人民有请愿……之权。”但是另订了《请愿法》加以限制,这就去真正民主国家远矣!不特此也,国民党在《戒严法》的封杀下,在事实上,早已把“请愿陈情化”,人民行使起来,多以“陈情书”登报或送达表示而已,实在不敢纠众造次。直到今年国泰小开蔡辰洲拆了大烂污,被害人举行大请愿,才见有大规模的在街头成群结队,但看他们的标语,什么“我们跪下来求政府救助”之类,可知所谓请愿,仍不外是传统上奴才上“陈情表”的格局。其实,请愿权的行使,首先得先认清这个政府值不值得去请愿,否则的话,只是对又非法又无道的政权的一种肯定、一种表态而已,是得不偿失的。

远在1921年,在“北洋军阀”时代,安徽安庆就发生过姜高琦请愿被军人刺伤身死的事件。当时胡适在《新青年》第九卷第二号(1921年6月1日)发表《死者》一诗,就这样写着:

他身上受了七处刀伤,

他微微地一笑,

什么都完了!

他那曾经沸过的少年血

再也不会起波澜了!

我们脱下帽子,

恭敬这第一个死的。——

但我们不要忘记:

请愿而死,究竟是可耻的!

我们后死的人,

尽可以革命而死!

尽可以力战而死!

但我们希望将来

永没有第二人请愿而死!

我们低下头来,

哀悼这第一个死的。——

但我们不要忘记:

请愿而死,究竟是可耻的!

胡适写这诗的用意,是明显的。他没有做理论发挥,现在我替他写出来:请愿行动虽然是人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因请愿而被又非法又无道的政权羞辱、伤害,则是错误的扮演了自己的角色。志士仁人要为国而死,“尽可以革命而死!尽可以力战而死!”但是实在不该为“陈情”而死——“请愿而死,究竟是可耻的!”

党外人士搞请愿,被请愿对象的没有诚意解决问题,早为事前所深知。江鹏坚说:“到这三个民意机关请愿,实际上没有什么效果,跑一百次也没有用,请愿行动的目的应该在如何引起社会的共鸣,这是大家要共同检讨改进的。”(《台湾年代》第五期,1985年5月11日)党外人士的目的,显然在“引起社会的共鸣”。但是,这个样子的软趴趴请愿,又何来“共鸣”呢?江鹏坚说:“整个行动太静态,显得过于温和,没有喊口号,在警方下达解散命令的时候,也没有接续行动来制造高潮,这样引不起大众的共鸣。”(同上)情形正是如此。其实,根本的原因乃是:党外人士在现阶段的角色,根本就不该这个样子扮演,向又非法又无道的政权请愿,是传统顺民型的人干的事,不是“革命”、“力战”型的人干的事。请愿要有相对的条件,当一个政权根本没有那种条件,向它请愿,是对自己弄错了身份、对对方弄错了对象,岂不自取其辱吗?

1985年9月21日晨5时半

“揭飞碗”的报酬

5月7日党外人士中的请愿行动,在筹划过程中,根本没有指定领导人。不料7日早上出发前,突然康宁祥冒了出来,俨然以领导人自居。据事后《台湾年代》(1985年5月11日)报道,江鹏坚说:

我是比较注重体制的。既然这个行动是编联会召集各杂志社来做的,那么整个活动应该由编联会长吴乃仁带头领导,由他掌握情况才对。

X先生说:

为什么在整个的行动中,没有一个你们的党外民意代表跟群众一起站在外面抗议?我看到他们一来就抢过别人手上的布条或标语,走路走在前面,一到目的地就抢先进到里面去坐着说话,而不是跟群众在外面站半个小时呢?

在国外的示威行动,再大的国会议员或政治人物都是站在群众里面的。至于谈判代表是大家事先推选妤的。

康先生似乎认为参与行动才能给人家好感,重新取得领导地位。一位编联会会员告诉我,事前老康并没有参加筹备会议,他一来就好像要做领袖(head),说话大声,走在前面冲,到每个议会就领先进去做代表谈判。

但是,最后他从监察院出来,并没有向站在外面的人报告他们在里面谈判的内容和经过,只是摆摆手说:“散了!散了!”这怎么像一个行动的领袖呢?他跟参加行动的其他人是什么关系呢?

后来我看到很多报纸说他带头行动,我认为康先生的政治技巧不错,党外编联会对这次行动实在要好好检讨。

我建议编联会以后对这种活动要小心处理,不要沦为政治人物获取个人声望和利益的工具。

陈璧玲说:

事前的策划、准备、联络以及当天参加者都是党工与新生代。然而在请愿行动结束后,获得政治声望与政治利益的,却是康宁祥与几位后来露面的公职人员,康宁祥甚至被所有新闻报道描述为整个请愿行动的“领导人”。

党外新生代及党工,近年来不断呼吁党外应该采取群众路线,但是在过去几次的群众活动中,却因为经验不足与对运动的认知不够,似乎反而助长了一些政治人物的个人利益。……

看了这些话,我实在忍不住笑。我对自己说:“党外这些什么党工什么新生代啊,都是傻瓜啊!他们都给老康‘揭飞碗’了!”

什么是“揭飞碗”?“揭飞碗”是旧式赌博的一种用语。意思是大家聚赌,骰子一掷,点子还没固定,就用碗扣住。大家呼喝之余,突然有旁观的人,伸过手来,把碗一揭,大喊:“我包了!”俨然以领导人自居,代行庄家职权,这种行为,就叫“揭飞碗”。

在旧式赌台上,“揭飞碗”是一种搅局行为,是要引起纠纷的。因为你有赌瘾,就早该坐下来参加,岂容你半道杀出,来充老大?

5月7日的请愿事件,康宁祥不同谋于先,却单抢于后,并且不由分说,贸然以领袖自居,好处到手,“摆摆手说:‘散了!散了!’”这种把请愿“沦为政治人物获取个人声望和利益的工具”,是很明显的在“揭飞碗”。这种行为,在我这种“海千山千”(日本话umisenyamasen,精明狡猜,老狐裡也)的高手眼中,一眼便能看得透透的!

我看得透透的,我相信康宁祥的“揭飞碗”行为,除了获得5月7日当天的“个人利益”外,幕后国民党一定还会和他达成暗盘、达成某种谅解和心照不宣。果然不出所料,5月7日以后,康宁祥系的杂志,慢慢独被国民党放他一马了,虽然表面上也查禁也停刊,但都是姗姗来迟式的,一定先让你上了市一阵子后,再佯做处分。于是,在一个个别的杂志都东倒西歪藏头缩尾之际,康系刊物却独能在书报摊上抛头露面,大做其独家生意——“揭飞碗”的长程好处,原来在此!

当然,有了暗盘以后,党外这些傻瓜们,在7月18日再搞请愿的时候,康宁祥就不参加了。康宁祥岂止不参加而已,他还帮国民党护航呢!9月号的香港《九十年代》登出《康宁祥的晚宴》,作者问他:“前些时候,康委员领头去向立法院请愿,事情如何发展了?”康宁祥说:“太不像话了。指派了一千个便衣的充员兵,站在台北街头,查禁党外刊物。我们去请愿以后,才算松下来。一千个便衣的充员兵撤走了。”事实上所谓“一千个便衣的充员兵撤走了”,全是谎话,国民党不但没撤走便衣,反倒增加了人手。唯一网开一面的,只是对康系刊物一家而已。当然这也并不是说,只是康系刊物放低了姿式以换取国民党的青睐,因为也有所谓党外周刊,为了换取存在,也前进式的小政客式的赶快走这种路线,可是,国民党找样板佯示“有言论自由”,康系一家已够,别家要援例翘屁股,“招安”“纳降”名额已满,国民党还不要呢!

整个5月7日请愿行动的结果是:康宁祥“揭飞碗”以取“个人利益”、他旗下的刊物取得了公开发售权、国民党取得了模范党外刊物样板以证明“有言论自由”,全套丑戏,原来在此!

1985年10月20日晨

别忘了自己的立场!

党外“立委”江鹏坚在国民党“立法院”提出质询,据第七十四卷第八十五期《立法院公报》载,江鹏坚认为:江南(刘宜良)命案发生后,

政府一再表示刘宜良命案纯属有关人犯个人之违法行为,与中华民国政府无关,或许基于这种说法,政府“避嫌”不与刘宜良家属接触,以示“清白”,就如同很多车祸事件,车主或驾驶人为了表示自己没有责任,不愿向被害人(或其家属)慰问抚恤一样,表现得冷酷无情,致使冲突节节升高。

本席认为政府就刘宜良命案,姑不论法律责任如何,应该抱持“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道德感,毕竟汪希芩等均系情报局高级官员,此为铁一般的事实。谋害刘宜良与彼等职务上之机会难谓绝无关系,而依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凡公务员违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权利者,除依法律受惩戒外,应负刑事及民事责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损害,并得依法律向国家请求赔偿”的精神,政府亦非可完全置身事外;何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权思想如旭日东升、如海潮澎湃,个人在国际法上之主体地位已受肯定,例如欧洲人权公约国家,个人认为他的权利受到其本国政府的迫害时,可以向人权法庭控告其本国政府一节,不难预见法庭对人权观念的动向。因此,本席建议政府应即主动与崔蓉芝女士接触,表示慰问,避免事态扩大,以及法院应讯的尴尬场面,并以同一态度重新检讨林义雄宅血案与陈文成命案,必以此非常的魄力与过人的勇气,始能化解非常的困局,特向行政院提出质询。

看了这两段质询稿,我有一个原则性的疑义,特别提出,也算对质询的“质询”吧!

江鹏坚说“政府”“应该抱持‘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道德感”,“主动”与江南遗孀“崔蓉芝女士接触,表示慰问”,这一抱持的“道德感”,他用了“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典故,实在未免比拟不伦。“伯仁”是晋朝周觊的字,他在晋元帝时做仆射,跟王导很有交情。王导的堂兄王敦起兵时,刘隗劝晋元帝把王家满门抄斩,王导紧张,“诣阙请罪”。正巧周觊进宫,王导大叫说:“伯仁,以百口累卿!”(伯仁兄,我们一家老少全靠你了!)可是周觊没理他,就进宫了。出宫时王导又叫他,他又没理。后来王敦当道,问王导是用周觊呢还是杀周觊,王导记起旧恨,默然不语,于是周觊被杀。后来王导查出档案,原来周觊曾在皇帝面前两次为王导说好话,只是没让他知道而已。王导乃大为感动,痛哭流涕说:“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幽冥之中,负此良友!”(事见《晋书-周觊传》)

王导的“道德感”是:本来可以替周颉请命的,但是他没说话,结果良友被杀。王导本人并不是凶手,他只是没阻止凶手而已。

但是,江南命案却全不是这么一种情况。江南命案中,国民党“政府”是百分之百的凶手,并且十足是元凶,“伯仁”根本是它杀的。既然真的情况原来在此,江鹏坚却不直书其恶还语含出脱,这是什么立场呢?何况,国民党“政府”干下坏事,它就理当受到制裁——各种形式的制裁,包括“法院应讯的尴尬场面”在内。但江鹏坚却“建议政府应即主动与崔蓉芝女士接触,表示慰问,避免事态扩大”,这又是什么立场呢?这种话,活像是国民党同路人丘宏达之流的口吻,怎么江鹏坚也说起来了?这不是自失立场吗?“事态扩大”,正是我们所希望的结果啊!只有“事态扩大”,国民党“政府”才能暴其恶于天下、暴其罪于天下,只有这样,江南的血才不白流、党外人士的汗才不白费。

江鹏坚自当上“立委”以来,我总觉得他的作风太客气了,他对国民党“政府”说话太客气,过于温和,该鲜明表现党外的立场,往往自我失之。他搞台湾人权促进会,不拉拢党外人权斗士,却拉拢国民党同路人,也是自失立场;这次选举为背离党外的候选人站台助阵,也是自失立场。我感到他愈来愈在走糊涂的、阴柔的、莫名其妙的路线,其实这种路线又何劳他走?一个投蒋经国票的、既会自哭又会陪哭的周清玉,就足以包办一切了、就足以令人痛心了,江鹏坚又何苦如此周清玉化?大体说来,江鹏坚的“立委”做的只是“太平立委”,跟他竞选时的承诺——“党外护法”也、“唤回公义”也,距离尚远。他还有一年的时间证明江鹏坚到底是哪一种人,我们盼他改头换面一点,不要老是这副长相!

1985年11月9日

私下会晤的政治规格

1966年8月,青年党元老左舜生从香港来,和我做了一次谈话,那时候我三十一岁,左舜生七十三岁。

在谈话中,左舜生透露了不少秘辛,其中谈到他们青年党在国民党迫害下“辛苦成巢”的经历,十分动人。

国民党定都南京后,宣布“厉行以党治国以党治军”,不但比1912年还一党独大,甚至宣布“党外无党”了。国民党在1923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宣言》中,虽然公然保障过“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之绝对自由权”,但是,当它取得了政权,它可没这样痛快,它可要严格迫害异党,异党之一的青年党,遂遭到被追杀的命运。青年党领导人曾琦,在1927年8月30日被捕,幸亏他运气好,有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王宠惠力保,才得脱身,避往日本。其他的青年党员杀的杀、关的关,全无宁日。青年党的中央党部,设在上海英租界西摩路静安寺路口一座弄堂房子里,只剩两个秘书看家,在外国人的庇护下苟延残喘。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曾琦发表“一致对外与一党专政”,公开指出“在一党专政之下,唯国民党始有公开活动之权,其他政党之分子则等于褫夺公权之罪犯”。其实褫夺公权还算是客气的呢!照国民党特务头子之一陈立夫后来告诉李璜的话,许许多多青年党员根本就给活生生装进麻袋丢到黄浦江里头了!国民党的威风,由此可见!

直到1937年抗战以后,国民党才与青年党员交换了合作信函,青年党说“愿与国民党共患难”,国民党却根本不提青年党,只是承认这批人而已。当时青年党的“中央同志多不悦”,曾琦说:“今国难严重,国家主义者当以国事为先,不必拘此小节!”于是青年党就做起花瓶来了。因为瓶功不小,甚至一度分到农林部长、经济部长干。左舜生就在这一分肥下,当上了农林部长。

在国民党最后承认青年党不是异党而是友党前,曾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想把青年党这批人分化。分化手法之一,就是秘密约见,以为光宠。首先被约见的,就是左舜生。

1934年5月,蒋介石托人转给左舜生一个秘密电报,约在暑假时到庐山见面。左舜生是很讲究义气也很遵守行规的人,他知道做人绝不能不跟自己人先打招呼就贸然前去,于是他把这件事报告了青年党党中央。领导人曾琦认为去见蒋介石对青年党有利,赞成他去,于是左舜生决定去,并向曾琦主动表达三点,他说:“你既赞成我去,我却有三点必守的原则:一、团体不失立场,二、个人不失身份,三、为国家之故,可能与国民党合作,但绝不参加国民党内的派系斗争。”左舜生把这三点必守的原则,一条条向我背诵,言下不无自得。

青年党在近代中国政治史中扮演的角色,是因人成事的跑龙套角色,投身在青年党的人,大体说来,一流人物,甚为少见,一流人物而以才思英敏姿态出现者,又更为少见。在这方面,左舜生显然是属于少见中的卓越个人。说他是老一辈青年党中最值得称道的人,也不为过。尤其可贵的是,他宁可在香港做难民、开小杂货店,也不肯到台湾给国民党收买,这一立身大节,也有不少光风霁月在。

最近因为民进党朱高正私下会晤国民党俞国华的事曝光,使我想起左舜生口中的这个故事。一加比较,做人的高下之分,立刻可见。朱高正既是民进党员,且在党中央身膺重任,如何可以不先向自己同志打招呼,就秘密前去“楼台会”?并且会后也不吭气,直到被国民党方面曝了光,才不得不承认,他这样干,又何以自明?谁知道他向俞国华透露了些什么?谁又知道俞国华向他指示了些什么?他这样干,也许是学康宁祥吧,但康宁祥值得学吗?

由于左舜生的例子,使我们见识了玩政治的人,起码的政治规格是什么。奇怪的是,朱高正自己全不明白这种政治规格,于是悍然行之,不以为辱,反而得意;民进党员也全不明白这种政治规格,于是任其悍然,不以为异,也不加追究,整个的局面,既无知又可笑,我们真为民进党悲也!

1988年3月23日